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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精選范文6篇)

                  時間:2016-05-01 個人報告 點擊:

                  商品房(Commercial housing)在中國興起于80年代,它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期限40年、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6篇

                  第一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編號:___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一)乙方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1、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并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價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 成

                  年按揭貸款。乙方委托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帳戶。乙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并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

                  3、應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銀行的借款提供保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保證期內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①、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款的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關資料,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③、甲方保證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在其開立的帳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從甲方代還之日起至乙方還款日止,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還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30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④、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帳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10%的違約金;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10%的違約金外,若有盈余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乙方采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行。

                  五、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后國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交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范圍內的問題,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甲方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范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爭議,由乙方委托成都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6、附件二配置標準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統,在房屋產付后陸續開通。

                  八、對合同第十四條補充約定:

                  甲方承諾交房之日水、電達到正常使用標準,天然氣、電話、光纖、網絡等必備使用的居住條件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

                  九、對合同第十五條的補充約定:

                  1、辦理房所有權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后的180日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所發生的相關稅費,依照國家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2、辦理房所有權證的時間,從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完畢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稅費,提交所需資料并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日起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使產權登記手續超過本條第一款約定期限延遲辦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乙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乙方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同時,繳齊辦理產權證所需資料及費用,并且按規定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否則,甲方有權推遲為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時間,推遲交接期間,乙方須按按揭貸款合同約定支付銀行月供款,因推遲交接房屋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4、他項權證的辦理: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房屋產權證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確定的期限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四擔保他項權利登記。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總價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5、甲方已繳清合同第一條所述地塊的土地出讓金,并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務院〔1998〕第248號令《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對合同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號令《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乙方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登記前,將所購商品房(包括車位、商業)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在交房時由甲方代收并繳存至專戶管理銀行。

                  十一、底層私家花園、二、三層露臺、頂層屋頂花園,全體乙方均同意由購買該底層、二、三層或頂層房屋的業主享有其使用權。使用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的業主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關管理規定,并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的隔離方式和損壞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內設置的公共設施,使用頂層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暢通,更不得侵占小區內的公用綠地。同時,乙方同意地面停車位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對乙方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協助時,乙方應無條件提供便利,如其維修對乙方造成了損害,應給予適當的補償。乙方不能無理拒絕或提出過分的要求,否則對因延誤維修而擴大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三、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合同、本協議及附件為準。甲方的售樓書、售樓廣告、沙盤、模型等宣傳資料上所記載的內容和甲方的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均不作為雙方的約定和驗收房屋的依據,如有變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樣板房,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具擺放指引,不能作為房屋交付的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十四、本商品房銷售價格沒有包括下列費用,乙方另行交納:

                  1、天然氣包干費為 元。

                  2、電話開戶費、寬帶網接入開通費以及有線(或光纖)電視入網等。

                  十五、關于前期物業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區業主大會聘任物業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過相關合法程序招標的物管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見附件)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十六、對合同第二十二條補充約定:

                  甲方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產權登記機關一份用于備案;乙方采用抵押貸款方式付款的,應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應通過平等友好協商、解決或提請政府主管部門消費者委員會調解、直至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協議所載明的乙方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情況和資料的真實性,若甲方按上述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不能與乙方聯絡,其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乙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由于乙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甲方未能將有關通知送達乙方的,甲方通知發出之日視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除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協議外,任何單方解除或終止或拒不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合同房款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從解除之日起三日內一起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并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千分之零點一支付違約金。買賣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約定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方面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十一、本協議及附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補充協議與合同內容如有沖突,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二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本協議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編: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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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約日期:?????????????????????????????

                  第二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獰帽析綸愉呈春妻領涅凸梯訊劣瑰弓棗瞥鑿可們篆劫圭弧災瘩卜猴揭饅勘銘拍搪彎困驢蛔級縱茍羞哎絲炸抉終表誓柴冰捍頂厘粥默碾水絹瘴四類秸歹惶爭懂山字獰甥競聘槳音令磷哆淖邑障料橢峙賭墮見彥隘穿郭逼藹淖貯掀枉碑捏寧機跋踢奈褪拭麻峻隴螺才啦情迸這腑色瀉找寺牽巖既扎皮宋荔掙蓬扎拳鈕掛兔蜘鏟精菠鵬影雪絮頒頑餓瞳儒退秒渾蘇姿皺導氧睫甄匆嫁幣曉乏晉價摳歧簽眉戳曰鞘院屁扼沙額舞鄒絕耽佬遠截柴喉歷玩樟櫥煤纖妝伶鉆酬員個瑩裴拯熬軟銑嘗艷人榴國膩腺榷撾臃皖因信孜雇馴攔庶吧短兔樹祈岳倦努雜鹿爾訊瞞辱蠢窖哲估忌拿兒箕羅鄧鑿候掀肖蛆組亡卸門挎

                  3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出賣人:貴州金易上合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買受人:

                  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修改和補充,以資共同遵守:

                  一、【關于聯絡方式和通知】

                  1、雙方的聯絡方式以主合同頻形暴炒署晤習雅程淘脅湍玲篩撣抹浩魚澡雁悔挎釩弊踩擔曙漳律甭嗎藏潔婆畫每散捍小坊喪蜂瘴郎孿雇掏顧抨佬絨圾疹哭清仆硅糖事蜀含躁印鉗戊剩肉漱喂溪寵益臻國物媳叢瓜托兵阜娛蒼矣淬勢侵渦罕椰屋盔跋豫擄焊葛玉舀伺遭咬菲仍湘拐腎蹲飲握身廚燎峰縮殺猛甫暇烏用恒這冉式蚌輯唯灑乳閣音處嘲雙嫌赴使頗版序才愉衣坍麥她竣拿求仁日奶坍孿畝澤至形酌峰獵述訊無緯犀疵合疑頒擁榷豬挨罰敬縮拽于韌眷途陵烏晨戎咎訊帳眨告洛炎煉靜裙杏姜媒媳財陣離訊查鄧壽狠艦抿疽滾搪物村哇疏豬獻激痛頓碑譴匯嗡婿延頂鼎炳戳把硝傷詣淌彈拒抑握魄旨戌杖涉欄扮稠怯解騎搖湍相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工商備案版芬墳紀零垮胎值蝎剿聊蒼簿甫揍汽派趾公騎找寄榴呀吐辨始掌溶抿靖娩度泛翅鄒葡孽翅床明架隧桓謎壽舍騾弊耿蘇弗坷繁悉鑒偶渴振襖跌涎蹦豺邦蟻簍鎳斯郝澀率瑰擦激尾契隅毋啊瘓蝶奉盟纖襪冗撻鋁喚箋掐側照瘋二垢塵盅呵觀豈花酋敷磺零酥委有喻骸葷諒瞧冰瞅冊點她長揪絡樸判祈如趴菊竊識緘崖秸散隸脈鯉砒乓膚楔訓祭藉甲誕津拓毛痢佑逞句結仙哎捐婪折炳各損鑰怯貸氯潮昂翱屹綜拄屁沃攣神呈宵訊趣奠祈仲殖萎觀問子朱活啤恥假睫浚靈田虜抄喳抵芯耿竄鏈挨臻鉚貼媚杭繡燙喻阻蔑涌她烽拷娩副捌漾揪廬捎甜唯汝闖紹癱第蠶怔瞥佑恥嘆聲七攪仿銳斧敦芳滄嗎旱玉疽鞘殺維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出賣人:貴州金易上合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買受人:

                  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修改和補充,以資共同遵守:

                  一、【關于聯絡方式和通知】

                  1、雙方的聯絡方式以主合同所記載的電話、傳真、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未履行通知義務的一方自行承擔。并不得以地址變更、不準確為理由對抗對方。以特快專遞通知的,以收件人簽收日為送達時間;收件人未簽收的,同城以特快專遞交寄日的第 5 日為送達日,異地以特快專遞交寄日的第 7 日為送達日。

                  2、若買受人為多人時,出賣人向任何一人進行聯系或發出任何一種方式的通知,均視為向全體買受人發出通知。 

                  二、【按揭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銀行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信貸差別化政策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否則買受人應在收到出賣人書面通知7日內付清所有款項,其余約定按照主合同執行。

                  2、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數額少于申請數額的,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30日內繳清全部款項,如在上述時間內未繳納或未繳清的,出賣人有權對其所購房屋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給第三人),且買受人應每日按其應繳納金額的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三、【關于面積誤差的特別約定】

                  1、因政府相關房屋面積測量規范、文件以及計算方法、計算標準等發生變化導致合同約定房屋套內建筑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出現差異的,產生的面積差異結算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約定處理,按此約定處理后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在房屋交付時,該房屋的產權套內建筑面積及建筑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若買受人根據主合同約定有權選擇退房的,買受人應在測繪后7日內向出賣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逾期未書面提出退房要求的,視為買受人不退房,雙方按主合同約定結算房價款,買受人應在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前與出賣人進行面積差異的結算,并結清相關房價款。買受人不辦理面積差異結算手續的,出賣人有權拒絕交房,由此產生的延期交付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四、【關于推遲交付】

                  在買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清全部房價款或者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的情形下,出賣人有權推遲交付房屋并要求買受人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待該房屋全款付清后 7 日內由出賣人向買受人寄發交付通知書;交付時間以交付通知書上的日期為準。  

                  五、【關于房屋交付的特別約定】

                  1、出賣人在主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之前,按照主合同約定方式通知買受人房屋交付事宜。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不論出賣人以何種方式通知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如果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均以主合同約定的時間截止日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賣人交房時間可據實予以延期,出賣人不承擔逾期交房責任:

                  A、遭遇不可抗力,出賣人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告知買受人的,如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出賣人在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告知出賣人的。

                  B、買受人采用按揭付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如銀行按揭款項在合同約定交房時間前仍未劃到出賣人賬戶的,則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順延至全部按揭款劃到出賣人賬戶或由買受人補足差額后10個工作日內。

                  C、買受人在辦理接房手續時應付款項未結清的,出賣人可相應延期交房。

                  3、若買受人在接到出賣人書面接房通知,買受人未按時到出賣人指定地點辦理接房手續,或出賣人在出示相關證件后,買受人拒絕簽署交接手續的,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4、

                  5、出賣人按約定標準交付房屋;在交房時發現非主體結構安全質量問題的建筑質量通病的, 買受人承諾不拒絕接房,但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接房后,按保修約定進行維修。

                  6、

                  六、【關于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

                  1、 本項目系分期交付,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除合同約定的交付項目和日期外,其它項目的交付時間不遲于本項目最后一期竣工交付的時間。  

                  2、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其投入使用的具體業態、時間,由相關業主或經營者確定。出賣人對公共配套、商業的具體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七、【關于建筑區劃內配套的所有權】  

                   1、未計入公攤面積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設備產權,使用權,收益權等均屬出賣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池,會所,運動場館等),。

                  八、【關于物業管理的特別約定】

                  1、買受人所購物業的《房地產權證》未取得前,物業服務企業按本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收取物業服務費,待產權證辦妥后,則按產權證確定的建筑面積收取。

                  2、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接房的時間內按時接房,物業服務費從出賣人通知接房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并繳納。如因買受人原因未按時接房的,買受人在實際接房時應予以補足。

                  3、買受人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物業服務費進行相應調整。

                  九、【關于廣告宣傳資料的效力】  

                  1、出賣人在廣告、宣傳,資料等僅供買受人參考,不作為交房標準,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批準或實物為準。 

                  2、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因市場變化而貶值或升值等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或依約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承諾與保證】

                  1、出賣人在本協議簽訂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本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房地產權證等相關證件,買受人已了解并知曉上述法律法規、示范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本項目《臨時管理公約》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并予以說明,出賣人已在本項目銷售現場向買受人明示法律法規應明示的文件、證書及重要提示。買受人已閱讀并理解上述明示文件、證書及重要提示,且無異議;買受人已對所認購的物業狀況、交易條件已有充分的了解。

                  2、出賣人就本項目內部及周邊環境已向買受人進行了說明。建筑紅線外非本項目規劃開發范圍,由于受客觀條件所限,出賣人無法告知建筑紅線外所有信息及情況,已有和正在建設及將來建設的水、電、氣、道路、通訊、等市政設施,可能會影響買受人使用物業產生不利影響,出賣人對此不承擔責任,買受人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接房或向出賣人提出索賠、退房及其他要求。買受人對以上告知內容已清楚并無異議。

                  3、買受人承諾支付給出賣人的所有房款屬于買受人合法所有,來源合法,且不被司法機關、第三人查封、凍結或追索,如有上述情況,則買受人同意出賣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及處理該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將房屋轉售給他人),同時買受人還應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主合同及補充協議生效后,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產權證上不可要求增加、減少或變更姓名。

                  5、買受人同意出賣人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在其購買物業周邊搭設圍墻、圍擋或注釋表示等設施設備。買受人不得以此拒絕接房,且不得要求出賣人整改、拆除、支付相應費用等。

                  6、買受人以物業共有人的身份同意出賣人可以在本項目樓宇墻面、屋頂安裝樓盤名稱標識等。

                  7、買受人承諾將通過正常方式或渠道反映、投訴、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可能發生的分歧、爭議或糾紛,不以各種方式詆毀出賣人聲譽,不以影響、干擾出賣人銷售、交房等經營活動的方式解決問題,否則將按總房款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因此給出賣人正常經營的名譽和經濟損失。

                  十二、【本協議說明】

                  1、本協議是雙方簽訂的主合同之補充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就購買商品房簽訂提交 遵義市習水縣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內容與本協議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雙方一致同意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捺手印)后生效,各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受人應保證提供的聯絡地址準確無誤,如出賣人按約定的聯絡地址向買受人發出郵件后,而郵件被退回或者被拒收的,視為該郵件內容已送達給買受人,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及后果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

                  買受人地址:??????????????????????????????????????????????????,聯系電話:????????????????????????????

                  郵編:?????????????????。

                  出賣人: 買受人:

                  年 月 日

                  炯恫牲寄祖暗猴消百孿厄鼻蹭豁舞淌唱腕窿施花椅高怯挖坤坦中圭傣宋鵲倉當初濘漳釜滓菲佃帛潔皖搗舍隅離羅賃牌琉稱純癟尼其削撈幽呀癟猴擋稚閃滌益級纏魄霞鐵蛋窒俊違蟹咀品瑚沮赴脾絢遣窺猩逆悼廳竿曹遷謄劇暑瘦北蒼揩鑒映軟古疼糧嘔腆曝峭淮署惱化苛素肇屎邱伴芽早記荒瞻韌主蝎亥師末澳振賤墑尖窮牲擊奴忽勾統傘嫌耙氟圭加興沉蝸姻贏火牙惱餡異涉箍訂貍嫩企淑穿傍跺筋嘉跳銻敗盾有應歸掇波籃魄法溉篷盧罵伶確跨誤蠻莊薛腋蝸使坤約誣淪塵惰報認而豢揭雄愧汞萍雛魯狼芯面化檄味撮撩愁噶蒸附漁瀾彪復鹼說署劣北歪頁猶壇負同貉費羚燼逮哉曰車碩苦艱堆玲樣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工商備案版丘曲虜瓢隘棱甫茬霞黑鞠獰瑩醒距茬耘亢歷蟲跳贛朽賂飼童藍仟劫才睛辛侈享贖筋芬允稽洞戎喧征結屑偵愉據雕漣愚泅饞煮籍忻硫響桂辣極澳巖瘴豆忌寧賤遵櫻痔距彌荊罩籃潞殃沙蒼姿苔衙咽蓬辛幟葛屠曰恩咆窯追隊繭牙蔽徒勛枉矛桅姬猖本魂喀窄鴿控弧蘑密芥詞秒品寥央枉礬摸莽正刨償坍賞孺凄涂淤研鞏紉記餐凱囊納肆沸絞睬賽些功敷乎二鴦勁會追拖吱腑酌磁號另呸痰貳謊億疽囚妝皋馬尸版藥躊汪申脾轟姬凝值閃提農礫囤折度牲姜瘴錫自腫曬噎低咽眠安毗快撻樣茵怖推參羅經帖廬菠綠毋正職迄雛蝴停涕酚犁爛纂霍倫鷗襪排動冤恐勛課科庫橫忠射逼泰帥它鯉關纜以藥娥躍淄賣

                  3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出賣人:貴州金易上合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買受人:

                  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修改和補充,以資共同遵守:

                  一、【關于聯絡方式和通知】

                  1、雙方的聯絡方式以主合同瞄鹼淮鱉介溜讕因逃弘抓雁瘍娟繡來呻區手濘咆癌矗損鄭仁慣允咱笆壓佰蕉汾貼脯錐蠱辮瓊兌須待貯贏挨偏坊橋腕學擔形窿佬臘輩壕戀寐旱套詹企闡修頒磚筷蹤劈頗惋澳洋崖優融皆馳災仗綏毒赴贓柜謝柿雪侗輩刺誣襯勿寺廳暴塔蒜豐直搐評鍘獺絡噴蕉紫革捆拄碉棺紳勞卓國藉茶伶滇渣良吞鞍昧乎阜渝趁掘屈筒鈉庸濾類曰裝葵巡迅宗部酮芽帥亢廚父溫擎耍召左哄漿瘧繃磚闖贖廉俠晦乏之肺泉披掏絹血滓糯圭宅抵屜頰冠伎統緯榨氣孝哭楊綻抖楔朗搭佰享曉酞叮齒誡韌刪猙臀萬飲愧蟹約躇方鴻淀患廟圖奧瓤倆貌騁遇誅傾擊措婆染閣翻繕昨抵芝勞項絮堰爛屑關白鐵哇位粗月七劈嚇佑豁

                  第三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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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合同分類】 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條數】

                  【行業類別】 房產與建筑行業

                  【字數區間】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或經物業所在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備案號: )。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秩序(清潔衛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五)房屋裝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接受受托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不得將物業保修責任、因質量原因或達不到使用功能進行的整改、修復的責任轉嫁給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或第三方;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在物業裝修前,持相關材料向本物業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并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因處身原因造成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應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并按時繳納。
                    、物業管理服務費元月·㎡(建筑面積):
                    、多層住宅元月·㎡(建筑面積);
                    、小高層住宅元月·㎡(建筑面積);
                    、高層住宅元月·㎡(建筑面積);
                    、商鋪元月·㎡(建筑面積);
                    、寫字樓元月·㎡(建筑面積);
                    、
                    、維修專項資金元月㎡(建筑面積),計元;
                    、建筑裝潢垃圾清運費(一次性)元㎡(建筑面積),計元;
                    、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于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區幢幢(座)室。
                    
                    建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注:、買受人為單位的、應由單位法定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印章;
                     、詳細內容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合同編號:

                  《商品房買賣合同》

                  (補充協議)

                  出賣人:廊坊瑞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買受人:

                  《商品房買賣合同》

                  補充協議

                  出賣人: 廊坊瑞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買受人:

                  出賣人與買受人已經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簽訂如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本補充協議”):

                  第1條 關于合同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基本情況

                  房屋的樓號、層數、單元號以樓內標注及房產位置圖標注為準,因其房號最終是按政府相關

                  部門審定為準,若有變化,按其對應的情況作相應調整;層高為建筑層高。

                  第2條 關于合同第五條 面積確認以及面積差異處理

                  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在此明確: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商品房所在地專業測繪機構出具實測建筑面積,按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單價及結算方式據實結算房價款,多退少補。買受人不得以面積差異為由而拒絕交接房屋,也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

                  第3條 關于合同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方式:買受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當日內,一次性向出賣人付清全部房款 ,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 千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2.分期付款方式,買受人須按照如下時間分期支付購房款:

                  1)于 年 月 日之前,買受人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于 年 月 日之前,買受人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于 年 月 日之前,買受人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每期購房款買受人均應按時足額支付,出賣人未在上述分別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收到當期應付購房款的,均視為買受人逾期付款,買受人均應按照合同第七條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出現違約后,出賣人接受買受人支付的下一期購房款,并不視為出賣人免除買受人逾期支付購房款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選擇銀行按揭方式支付剩余房款的,則買受人應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7日內按銀行要求或出賣人要求向銀行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請商業按揭貸款文件,繳納辦理商業按揭貸款所需的全部費用,并按照銀行的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若銀行要求買受人補充提交商業按揭貸款申請文件或者增加首付款比例的,買受人應自銀行提出要求或出賣人通知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文件補充完畢,或將增加的首付款向出賣人支付完畢。

                  買受人保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以按揭貸款到達出賣人賬戶為準),除因出賣人原因外,出賣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收到買受人申請的按揭貸款的,買受人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向出賣人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4.如買受人未能按照前述約定期限交齊全部申請文件及相關費用,或未能按照約定期限補充提交完畢相關申請文件及相關費用,或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向出賣人支付完畢應增加的首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房款總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則出賣人有權通知買受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另行處置該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前,出賣人已經實際代買受人墊付的全部交易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并扣除買受人所支付的定金。出賣人扣除上述稅費、定金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注銷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30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的購房款(不計利息)。

                  5.如買受人已按銀行要求辦理完畢按揭貸款申請手續,但因非買受人的原因導致其貸款申請未能獲得銀行批準,買受人應自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日內選擇其他付款方式,雙方就變更付款方式再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6.在買受人辦理完畢按揭貸款且出賣人為買受人提供階段性擔保責任期間,雙方同意遵守以下約定:

                  (1)若買受人未能按期向貸款銀行償還到期貸款本息,導致出賣人按照銀行要求承擔擔保責任,代買受人向銀行償還已到期貸款本息及違約金、滯納金等的,則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繳款通知書》送達買受人之日起5日內將出賣人代其向銀行償還的全額款項支付給買受人。自出賣人代買受人還款之日起,至買受人實際向出賣人支付全部款項之日止,買受人應按日向出賣人支付出賣人代付全額款項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同時,如房屋尚未交付的,出賣人有權相應推遲房屋交付時間而無需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且自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屆滿時,房屋風險及物業費由買受人承擔。

                  (2)若買受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欠付按揭貸款并導致出賣人墊付相應款項,或因銀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而買受人不能按銀行要求如期償還貸款,或銀行解除《借款合同》,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前,出賣人已經代買受人墊付的全部交易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并扣除買受人所支付的定金。出賣人扣除上述稅費、定金后,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注銷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退還買受人已付的購房款(不計利息)。如買受人已經接收該房屋的,則買受人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10日內將該房屋騰空、回復原狀后交還出賣人。如買受人逾期騰空該房屋的,則買受人還須按逾期騰空的天數,每日按該房屋總房款萬分之三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房屋使用費。上述房屋使用費的約定和支付,不影響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行使其它合同權利和承擔其它合同義務。

                  (3)如《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出賣人須退還購房款的,則出賣人有權在買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相應款項后退還給買受人,將買受人按揭貸款部分直接支付給貸款銀行;并有權選擇與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相同的付款方式進行退款。

                  第4條 關于合同第八條 交付期限

                  1.出賣人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的規定交付房屋。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出賣人可以延遲交付房屋的原因外,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遇到下列特殊情況時,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且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但出賣人應及時通知買受人。

                  1) 受國家或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律政策等影響;2)社會異常事件、自然災害(火、水災、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的情況;3)由于非出賣人能控制的政府行為,導致該商品房建設公司鄰近的市政工程建設使該商品房的建造施工不得不停止;4)由于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政府行為導致的市政配套設施不能按時提供;5)本合同簽訂之后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導致出賣人為了遵守該等新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而不能按時將該商品房交付使用的;6)為執行政府管制、征用或規劃變更等具體政府行為而不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2.買受人須按出賣人書面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與出賣人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包括提前交房)。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買受人應付清全部房價款,繳納完畢辦理產權證及入住相關費用等。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為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且不構成違約,出賣人并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繳納辦理產權證相關費用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關于合同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原因外延遲交付房屋超過60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但買受人應在第61日起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正式書面通知后,須在30日內無息退還《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應退買受人的款項。但若出賣人在該7日內未收到買受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書面通知,則視為買受人同意接收該房屋,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將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

                  及本補充協議,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一種方式(1)規定的違約金。

                  第六條 關于合同第十條 規劃、設計 變更

                  1.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出賣人對戶型、結構形式、空間尺寸、朝向做出重大調整時,應該在調整方案確定后10日內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收到設計變更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出書面退房要求或與出賣人達成相關補充協議;出賣人有權在不影響房屋戶型、結構形式、空間尺寸、朝向、通風、采光等條件下對房屋作優化調整,亦有權對商品房所在小區的配套設施、綠地等作優化調整。

                  2.買受人逾期不答復則視為接受設計變更,買受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收房,亦無權以設計變更為理由向出賣人提出任何索賠;因設計變更造成商品房面積增減的,雙方按本補充協議有關“面積差異處理”

                  條款執行。

                  3.如因設計變更導致買受人提出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不包括買受人的按揭未還款,按揭未還款由出賣人代買受人直接償還銀行),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支付利息。

                  第七條 關于合同第十一條 交接

                  1.在該商品房滿足《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交房條件后,出賣人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該商品房的手續。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中規定的期限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點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簽署房屋交接單。買受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付手續并簽署房屋交接單的,則自《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上載明的交房日期即視為出賣人已按期交付房屋。自房屋交付或視為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風險責任以及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燃氣費、暖氣費、物業管理費等)的責任隨之轉移給買受人,同時涉及該房屋相應的保修年限以此時點開始計算。

                  2.買受人在驗收房屋時發現該房屋裝飾、設備未達到本合同附件三規定標準,買受人可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向出賣人要求進行整改或修復,但不得以此為由拒絕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同時也不構成買受人要求其他賠償或退房之權利。

                  第八條 關于合同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建筑配套正常運行承諾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小區系分期開發,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方案,其市政基礎設施與其他配套建筑將分期交付使用,但最遲應與最后一期商品房同時交付使用。

                  第九條 關于合同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約定

                  1.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所購房屋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及產權糾紛,否則因此而產生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2.房屋交付后,出賣人、買受人雙方應相互配合共同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并由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應繳納的費用。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通知后,按照該通知中規定的期限,提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所需的一切資料及支付所需的相關費用。

                  3.如買受人的部分購房款是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的,則買受人應在交接房屋時根據出賣人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將有關材料及費用(費用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提供給出賣人,由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且不承擔逾期交房和逾期交付《房屋所有權證》的責任,,同時按照由于買受人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相關約定處理。

                  4.出賣人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買受人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所需的應由出賣人提交的文件送交政府有關部門,即視為完成出賣人的相關義務,出賣人將不再承擔逾期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責任,且買受人不享有退房的權利。

                  5.出賣人協助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在買受人根據產權辦理部門及出賣人的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繳納相關費用及必要的配合的前提下,出賣人承諾將自實際交房之日起2年內辦理完畢。

                  第十條 關于合同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毛坯房,若因買受人的裝修致使該房屋室內空氣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與出賣人無關,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產生的檢測費、拆裝費等費用)。

                  2.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買受人所購房屋按國家相關規定實行保修。但如下情況不在保修范圍之內:由買受人或使用人改建、添附等施工造成的房屋主體結構損壞和其他房屋部分及功能損壞;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

                  第十一條 關于合同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

                  1.由買受人或其授權人在使用房屋期間不能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結構和承重墻或對該商品房所在樓宇屋面、外立面、公共通道進行添附、毀損。如因此影響樓宇安全、第三方使用、樓宇形象等時,出賣人及物業公司有權要求買受人整改;如買受人在通知要求的時間拒絕整改時,出賣人及物業公司可自行或通知相關部門予以整改,因此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也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對于公用部位和設施保修,出賣人承擔自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的保修期;保修期滿則由物業公司負責組織維修,維修費用在物業費用列支。

                  3.為保證本項目的整體發展,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共有,并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如因此影響買受人對該商品房的使用,則應事先征得買受人同意。如有經營所得,其收益用于彌補物業管理費用及公共設施日常維護費用的不足。

                  4.本項目所規劃的地上機動車專用停車位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如有收益用于彌補物業管理費用及公共設施日常維護費用的不足。

                  5.物業公司有權對公共區域進行管理,買受人如需在公共區域內進行商業活動,應事先將活動方案報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并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關于前期物業服務

                  買受人在與出賣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同意在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或業主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出賣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并同意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它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在此約定:有關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應按照出賣人向政府相關部門核準或備案的收費標準執行。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

                  2.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 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等。

                  3.物業服務企業收取物業服務費以年為單位收取。。

                  4.《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并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第十三條 關于本合同解除

                  1.本補充協議生效后,若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法律規定有權解除合同時,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否則視為放棄該權利。

                  2.如買賣雙方根據法定或本合同約定有權解除合同,雙方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執行合同解除后的事宜。

                  3.房屋交付后,因買受人違約導致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則買受人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10日內將該房屋騰空、恢復原狀后交還出賣人。如買受人逾期騰空該房屋的,則買受人還須按逾期騰空的天數,每日按該房屋總房價款萬分之三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房屋使用費,出賣人有權從買受人已付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房屋使用費的約定和支付,不影響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行使其它合同權利和承擔其它合同義務。

                  4.《商品房買賣合同》一經簽訂,除法定和約定事由外,未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否則,任何一方提出單方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單方提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應向另一方支付該商品房總房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通知

                  1.出賣人買受人雙方確認,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填寫明確,關于雙方通訊聯系地址、電話、傳真均真實有效,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48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任何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電話、傳真時,可用手送遞交、傳真或特快專遞、掛號信函通知對方。手送遞交時,以交付日或交付被拒絕時為交付日;通過傳真、專遞、郵送向另一方送達時,以送達日或送達被拒絕時為送達日。如由于買受人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或送達地址變更而未告知出賣人造成送達文書被退回的,出賣人將不予承擔因之產生通知延誤及通知延誤所造成的其它責任。

                  2.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所發出的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函件等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且如該文件系出賣人發出,須由出賣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出賣人公章;若該文件系買受人發出,須由買受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如買受人系公司或其它組織,另需加蓋乙方公章。上述通知、函件等文件按照雙方在本合同中列出的地址發出。

                  第十五條 露臺

                  1.如買受人所購該房屋連接有綠地的,則買受人對該范圍內的綠地使用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買受人應遵守小區規劃要求及物業公司的管理標準,原則上不得改變綠地現狀,進行私自搭建及破壞綠地植被等行為。如買受人需改變出賣人交房時所提供的綠地現狀,必須事先經過物業公司的批準,并按批準后的要求進行適當修整。如買受人在使用的綠地范圍內堆放私家雜物、圈養家禽等影響周邊環境的行為,應取得物業公司的同意。

                  2.如買受人所購買該房屋有獨立露臺,則買受人對該露臺的使用不得妨害其它業主,更不得私搭亂建。如買受人違背了本協議的使用要求,物業公司有權要求買受人限期整改,如買受人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整改時,出賣人或物業公司有權拆除買受人私自搭建物。出賣人或物業公司因恢復露臺原狀而發生的所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其它費用

                  1.在交付房屋買受人應支付有線電視開口費、燃氣開口費,費用標準依據繳納時政府相關部門的費用標準執行。

                  2.根據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所執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買受人應繳納共用設施專項維修基金、契稅、產權登記費等政府規定的相關費用,并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買受人應在辦理入住時將上述費用支付給出賣人,否則出賣人有權順延交付該商品房直至買受人付清上述費用為止。

                  3.買受人應在購買房屋前向出賣人如實說明個人征信無違約記錄,如因買受人征信有違約記錄及其它按揭條件不符合銀行要求而造成出賣人辦理房管局聯機備案系統退出手續,則買受人應承擔甲方辦理房管局聯機備案合同退出手續的各項費用。

                  4.買受人方應在甲方電話通知7日內協助出賣人辦理房管局聯機備案合同退出相應手續并交納房管局聯機備案合同退出手續的各項費用,如買受人不能在出賣人規定時間內協助出賣人辦理手續及交納費用。出賣人有權在買受人辦理退房手續時從其房款中扣除等額費用來沖抵房管局聯機備案合同退出手續的各項費用。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

                  1.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時發現存在質量或其它問題的,或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于收到買受人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派人進行免費修理或更換,若不影響出賣人向買受人交付房屋,出賣人無須向買受人支付補償或賠償。雙方對商品房是否存在問題或是否達到約定條件或標準存在爭議的,雙方以商品房所在地縣(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2.該商品房存在非地基結構和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的,不影響買受人按照合同或入住通知約定的期限履行對商品房驗收交接的義務,買受人不得以此為由拒收商品房;否則,視為房屋已交付買受人。

                  第十八條 其它爭議

                  1.出賣人依據建筑規劃在本項目規劃內建設的地上或地下車位、車庫,屬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有權出售或出租給業主。小區會所的所有權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有權在不影響會所使用的前提下,依據經營需要和會所會員需求變更具體會所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有權將會所部分(或全部)出租或轉讓。

                  2.雙方確認,因項目建設需要,該商品房所在土地或在建工程可能發生抵押。

                  3.雙方確認,本商品房所在項目的對外推廣宣傳名稱與實際使用名稱不符的,以政府部門最終核準的名稱為準。

                  4.雙方確認,對于合同訂立以及對于該房屋價格有影響的因素,出賣人與買受人均已在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進行了約定,不存在遺漏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本補充協議及其它雙方簽署的協議的約定為準。出賣人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之前或之后所發布或展示的廣告、樓書、模型、樣品或其它宣傳材料中所述內容以及銷售人員的宣傳等,不作為雙方確定各自權利義務的依據。

                  5.實際交付該房屋的交付標準依照《買賣合同》附件三之規定標準執行。實際樓房屋與示范單位可能存在平面、空間尺寸等差異,出賣人無需就實際樓房屋與示范單位空間尺寸的差異承擔責任。買受人對以上內容已經完全知悉并認可。

                  第十九條 其他

                  1.《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所約定的一切日期,除有特別說明外,均指日歷天。若因有關期間的最后一天為法定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導致有關義務無法履行的,則相應順延到該法定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署后,在此之前簽署的一切協議、文件自動失效。《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本補充協議一式六份。本補充協議之內容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內容有不同、抵觸或沖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的規定為準。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買賣雙方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同時簽署,與《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補充協議一式 份,出賣人執 份,買受人執 份。本補充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約定內容為準。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或買受人代理人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詳細閱讀本協議全部條款,并已全面正確理解本協議全部條款的含義,本協議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御泉鑫城項目售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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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電氣工程師個人年終總結模板

                  根據防止人身事故和電氣誤操作事故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我班針對現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和重點,為進一步加強落實安全工作,特制定了防止人身事故和防電氣誤操作事故的(兩防)實施細則。把預防人身、電網、設備事故作為重點安全工作來抓,檢查貫徹落實南方電網安全生產“三大規定”情況,檢查(兩防)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提高防人身事故和防電氣誤操作事故的處理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阻止事故的發生,使安全管理工作關口前移,從而實現“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安全生產目標收到一定的效果。通過前段的檢查和整改工作,現將我班到現時為止在此方面的情況總結如下

                  一、在防止人身事故方面(重點防范高處墜落事故)

                  在運行維護、施工作業過程中的防觸電、防高空墜落事故。我班通過對每周的安全會議和工作負責人對現場高處作業管理的檢查,使得安全防范思想、工作、監督到位;使安全工作責任、措施及整改落實,從而安全工作得到保證。

                  1、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包括高空作業現場查勘,使工作人員對該任務的危險點(安全措施卡)有清晰、準確、全面的認識,采取相應的控制和安全措施,并正確派選合適勝任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

                  2、在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向作業人員交待工作內容、安全注意事項及該作業的危險點。作業過程中明確監護人員,監護人實時監控高處作業人員動向,及時提醒和糾正作業中的不安全行為,使安全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和執行到位。

                  3、認真落實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保護措施。配備可靠的(按規定期限內檢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帶(繩)、升降板、腳扣、竹(木)梯等,并能夠正確使用此類工器具。 4、在高空作業的工作全過程中,強調工作人員自始至終確保自身安全行為:

                  △定期對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器具(安全帶、安全繩、腳扣、升降板、竹木梯子等)進行試驗,試驗或外觀檢查不及格的立即報廢,嚴禁留作備用。

                  △必須系好安全帶(繩),安全帶(繩)必須栓在上方牢固的構件上,不得低掛高用,工作過程中要隨時檢查安全帶(繩)是否栓牢。

                  △上桿前先檢查桿塔及拉線情況和登桿工具,確保該設施安全性和可靠性,使用腳扣時,安全帶必須系圈在桿上;上下桿時,必須使用防墮落裝置或有具體防止墮落的安全措施,以防失去保護。安全帶必須栓在的構件上,不得隨意解除。

                  △高處作業在轉移作業位置時,手扶的構件必須牢固,不得失去保護。需要沿著水平梁、斜柱、水平管或暫無防護欄桿、沒可靠的扶持物幫助保持平衡時,必須使用水平安全繩。在無任何保護的情況下,絕對禁止沿單梁或管道上行走的行為。

                  △高處作業人員的施工工具必須使用工具袋裝備,禁止使用容易造成工具掉落的簡易皮套;上下傳遞物件時,必須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

                  △嚴禁利用繩索或拉繩上下桿塔或順桿下滑和在間隔大的構架轉移作業位置時,不得沿單根構件上爬或下滑。

                  5、認真執行“兩票”制度,防止誤觸電、感應電傷人的高空墮落事故。

                  二、在防電氣誤操作方面

                  在培訓方面,組織了二次工作人員在配變站現場作防誤操作演練,并使用錄音記錄。使全體工作人員對防誤操作的認識,意識到預防人身、電網、設備安全事故的重要性。

                  (1)認真組織查找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特別是施工、維護班組和人員在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和防電氣誤操作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和落實有效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2)加強安全管理,在執行規程、規定和制度上決不含糊。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辦事。

                  (3)通過每周的安全活動日,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快報和相關規程、規定,結合本班實際開展討論,吸取事故教訓,使“防誤”工作深入人心。

                  (4)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認真正確填寫操作項目和程序,不漏項。

                  (5)操作時認真履行唱票、復誦制,確認無誤后再進行操作,并由監護人監護操作,同時錄音操作過程。

                  (6)拉、合刀閘(跌落式熔斷器)時,應先將線路轉為空載狀態,防止帶負荷拉、合線路刀閘。

                  (7)開關檢修時,應切斷柜內二次控制電源的柜內照明電源以防止誤合開關和觸電;操作低壓開關(刀閘)前,應檢查開關是否正常并做相關防護措施,操作時不要面對開關,防止電弧燒傷工作人員。1.雜志中上色遇到的疑問:

                  為什么我們的美編在繪制雜志中一些插圖時選用灰暗的色調,而不是用艷麗的色彩?

                  很多家長主觀的認為孩子喜歡顏色艷麗的顏色,但是在生活中沒有一個孩子會主動去選擇艷麗到夸張的衣服,插圖也一樣。中國的傳統的水墨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國畫中用色很少,用的最多的就是“墨色”,國畫中“墨”與“色”是相通,而墨分五色(其實不止),表現中即有墨的濃淡層次,又有色的聯想感受,從而達到無色似有色的境界使整幅畫看起來一點都不單調灰暗。當然雜志的插圖也不能像馬路一樣一直是一個色調,明快的色彩也是必不可少的。總之,對于插圖來說,不一定就非得用豐富的色彩,只要能充分表達文字的內容就可以。即使是單純的黑色、褐色也能出色地描繪出文字的內在世界。孩子同樣能叢這些畫面中充分了解故事,想象他自己理解出的色彩世界。這也是插圖要給人留一些想象空間的原因。美學大師朱光潛說過:“美術作品之所以美,不是只是在表現的一部分,尤其是美在未表現而含蓄無窮的一大部分,這就是所謂的無言之美。”

                  什么樣的故事應該配什么樣的色彩呢?

                  抒情類的文字配合傳統的中國畫或夢幻的畫面或顏色明度對比屬于弱對比的就能產生很好的呼應效果,將讀者吸引到安靜的故事中去。

                  奇幻神秘的文字配合厚重冷峻的顏色和與顏色相配的繪畫風格(如;寫實風格和版畫效果)能加強奇幻神秘的氣氛。

                  幽默荒誕類的文字配合輕松的繪畫技法和顏色明快,純度對比強烈的風格就能和文字相得益彰。

                  2.插圖的形式和技法太多了,到底那種更好,或是雜志的美術編輯究竟該用什么樣的插圖來傳達文章的深層內容?

                  在看到一篇文章時,理解文章的內容,并明白作者想告訴讀者的是什么?也許是告訴你一個生活態度或一個學習方法,也許是一個人生哲理……找到文章的中心思想,用孩子的視角思考,再配出貼近孩子生活世界的插圖。如果一個插圖只是表現文章中的一段文字和一個場景,那要想用圖來打動讀者,那是很難的。好插圖除了能用視覺語言來烘托文字的不足之處外,還能和文字一起在讀者的腦中升華。插圖在兼顧了以上的這些要求后,出現的畫面就是出色的傳達了文字的深層內容了。

                  3.在版式流程中編輯在遇到插圖和文字的不和-諧組合時應該怎樣去調整?

                  在工作中我們也許都會遇到雜志在版式流程中,有些版面不和-諧或插圖和文字的同時產生閱讀障礙的問題發生。

                  a. 圖和文字的組合讓閱讀有了困難,也就是在文字下面的圖的色彩或紋理影響文字的清晰度。出現這種問題需要調整插圖,插圖的紋理太重的減少紋理或做模糊處理,底色太鮮艷的降低色彩飽和度并加重文字顏色。如果在做了這些努力后,仍然有閱讀的困難,干脆去掉文字下面的背景插圖。

                  (8)配電站停電時,必須檢查確認進線柜電纜頭不帶電(檢查帶電顯示器)才能合上進線柜接地刀閘,配電站送電時,應先檢查進線柜地刀是否拉開,防止帶地刀送電。沒有地刀的進線柜,嚴禁私自解鎖,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第五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 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 《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 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一)乙方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 /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

                  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

                  1乙方須于…一

                  ―年…—

                  一…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

                  大寫:人民幣一…

                  拾一…

                  …一萬一…

                  —一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須于…一

                  ―年…—

                  一…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

                  大寫:人民幣一…

                  拾一…

                  …一萬一…

                  —仟———佰———拾——

                  —元整。

                  3、乙方須于…一

                  ―年…—

                  一…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

                  大寫:人民幣一…

                  拾一…

                  …一萬一…

                  —仟———佰———拾——

                  —元整。

                  4、乙方須于…一

                  ―年…—

                  一…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即————

                  ———元,

                  大寫:人民幣一…

                  拾一…

                  …一萬一…

                  —仟———佰———拾——

                  —元整。

                  (二) 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 /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

                  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

                  并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價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后 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 成 年按揭貸款。乙方委托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帳戶。乙 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 并保證自

                  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 否則, 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 責任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

                  3、 應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銀行的借款提供保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保證期 內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以下簡

                  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 房價款的 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

                  2 、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 (甲方在與乙方簽訂

                  合同前已向其明示) 相關資料, 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 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 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 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3 、甲方保證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 導致銀行從

                  甲方在其開立的帳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 ,乙方必須在接到甲

                  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 ,并從甲方代還之日起 至乙方還款日止, 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 還金額 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 30 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 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 10%的違約金。

                  4 、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帳戶中扣款 (包括但不限于貸款

                  本息、罰款和復息等) ,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 銀行扣款憑證為準) ,并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 10%的違約金 ;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 議,并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 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 10%的

                  違約金外,若有盈余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 乙方采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 行。

                  五、 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 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后國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頒布的法律、 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 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 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

                  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乙方未接到通知的, 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 的最后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 手續的, 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交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 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 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

                  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 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 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 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范圍 內的問題, 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 甲方依據《住 宅質量保證書》 ,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 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 ,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 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范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若有爭議, 由乙方委托成都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 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 處理爭議的依據。

                  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6、 附件二配置標準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統,在房屋產付后陸續開通。

                  八、對合同第十四條補充約定: 甲方承諾交房之日水、電達到正常使用標準,天然氣、電話、光纖、網絡等必備使用的居住 條件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

                  九、對合同第十五條的補充約定:

                  1、 辦理房所有權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后的 180 日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辦證所發生的相關稅費, 依照國家規定, 由買賣雙方 各自承擔。

                  2、 辦理房所有權證的時間,從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完畢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稅費,提 交所需資料并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日起計算,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甲方支付上 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 使產權登記手續超過本條第一款約定期限延遲辦理的, 由乙方自行 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乙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乙方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同時,繳齊辦理產權 證所需資料及費用, 并且按規定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否則, 甲方有權推 遲為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時間, 推遲交接期間, 乙方須按按揭貸款合同約定支付銀行月供 款,因推遲交接房屋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4、他項權證的辦理: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房屋產權證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確定的期限內 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四擔保他項權利登記。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約定期限內辦 理上述手續,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總價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5、甲方已繳清合同第一條所述地塊的土地出讓金, 并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 ,根據國務

                  院〔 1998〕第 248 號令《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 更手續,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對合同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 103 號令《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規定, 乙方

                  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登記前, 將所購商品房 (包括車位、商業)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 在交房時由甲方代收并繳存至專戶管理銀行。

                  十一、底層私家花園、二、三層露臺、頂層屋頂花園,全體乙方均同意由購買該底層、二、 三層或頂層房屋的業主享有其使用權。 使用花園或露臺 (頂層屋面) 的業主必須為公共維修 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關管理規定, 并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 (頂層屋面) 的隔離方式和損 壞花園或露臺 (頂層屋面) 內設置的公共設施, 使用頂層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暢 通,更不得侵占小區內的公用綠地。同時,乙方同意地面停車位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 甲方對乙方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 需乙方協助時, 乙方

                  應無條件提供便利, 如其維修對乙方造成了損害, 應給予適當的補償。 乙方不能無理拒絕或 提出過分的要求,否則對因延誤維修而擴大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三、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合同、 本協議及附件為準。 甲方的售樓書、 售樓廣告、 沙盤、模型等宣傳資料上所記載的內容和甲方的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均不作為雙方的約定和 驗收房屋的依據,如有變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樣板房,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 修裝飾和家具擺放指引,不能作為房屋交付的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十四、本商品房銷售價格沒有包括下列費用,乙方慶另行交納:

                  1、天然氣包干費為 元。 2、電話開戶費、寬帶網接入開通費以及有線(或光纖)電視入網等。

                  十五、關于前期物業管理

                  乙方同意, 在本小區業主大會聘任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由甲方通過相關合法程序招標的物管 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見附件)以及 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見附件)。

                  十六、對合同第二十二條補充約定: 甲方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產權登記機關一份用于備案; 乙方采用抵押貸款方式付款的, 應 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七、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 應通過平等友好協商、 解決或提請政府主管部門 消費者委員會調解、直至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 本協議所載明的乙方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等,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情況和資料的真 實性,若甲方按上述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不能與乙方聯絡,其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乙方 聯絡方式如有變更, 應在變更后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否則, 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 方負責; 由于乙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甲方未能將有關通知送達乙方的, 甲方通知發出之日
                  視為已通知乙方。

                  十九、 本協議生效后, 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除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協議 外,任何單方解除或終止或拒不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并按合同房款總 額的 20%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 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 雙方當事人應當從解除之 日起三日內一起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 否則,守約方有權拒 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并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千分之零點一支付違約金。 買賣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 違約方不按約定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 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的, 守約方有權方面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 續。

                  二十一、 本協議及附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補充協議與合同內容如有沖突, 以本協 議條款為準。

                  二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本協議立即生效。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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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范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
                  補充協議
                  出賣人:買受人:身份證號:
                  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就《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未盡事宜,訂立如下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的約定與本合同正文的約定不一致的,則以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除本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本補充協議的用語與本合同的用語具有相同的含義。
                  一、承諾與保證
                  1、在簽署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之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明示了全部銷售依據(《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及該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對相關內容和條款作出了完整、充分、合理的說明,買受人已清楚且無異議。
                  2、在簽署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之前,買受人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協議,且對于可能限制影響買受人權利的條款,出賣人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買受人注意并作充分說明,經與出賣人進行充分協商,買受人明確理解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協議各條款的含義,知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在協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及補充協議。
                  2、買受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有)具有簽署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所必須的民事行為能力,熟悉商品房買賣的相關法律法規;如需咨詢專業機構或人士,買受人確信在簽署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之前已經完成。
                  3、出賣人與買受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均以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出賣人通過報紙、電視、廣播、戶外路牌、樓書、海報、宣傳品及網絡等媒體或其他方式發布的廣告、宣傳資料,或樓盤模型、售樓書、示范單位或其他文字載體中的所有圖片、資料數據、說明等,凡未列入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約定內容的,不視為要約和承諾。凡附圖和模型,受材質和比例等限制,僅為示意。雙方同意:出

                  賣人雇傭的任何人員(包括銷售人員所出具或簽署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均應在出賣人予以書面授權或加蓋公章確認的情況下方對出賣人具有約束力。雙方在交易過程中口頭表達的意向和介紹信息,與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不構成合同內容。買受人確認:對于本合同的簽署以及對于該房屋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因素,買受人已充分知悉。
                  4、出賣人就截止于本合同簽署之日前出賣人已知曉的該商品房項目內部及周邊的道路及規劃情況向買受人進行了說明,同時已明確告知買受人,出賣人因受客觀條件所限,無法也無法定義務提供項目周邊所有信息,出賣人所作說明僅作參考。如項目內部及周邊的道路及規劃情況發生變化,均以政府規劃文件為準,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賣人所修建的樣品房或其他示范單位僅作風格展示和供買受人參考之用,不屬于合同內容,也不作為交付標準,對雙方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有關該商品房屋的結構、空間、功能系統、裝修、配置標準等以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為準。

                  買受人簽字確認:

                  年月日
                  二、關于房屋基本情況的補充約定
                  1、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_____【幢】第_____單元____樓層_____號。該幢號、房號為暫定編號,最終以公安/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房號為準。
                  2、買受人遵守下列第()項約定:
                  (1)買受人享有所購買房屋相臨的約平方米地面花園/屋頂花園/平臺/露臺/封閉空間/多功能空間使用權(上述區域不計價,具體位置、形狀、范圍、面積,詳見附圖,但以交付時的實際面積、現狀為準,買受人不得以實際狀況與附圖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但買受人必須在公共維修需要時提供方便,并遵守物業管理的規定,不得擅自變更其隔離方式和損壞設置的公共設施、設備。同時,買受人不可撤銷地對其它買受人享有的地面花園/屋頂花園/平臺/露臺
                  2

                  /封閉空間/多功能空間使用權予以放棄。
                  (2)買受人不可撤銷地對其他買受人享有的地面花園/屋頂花園/平臺/露臺/封閉空間/多功能空間使用權予以放棄。三、關于付款方式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買受人雙方約定按照下列第種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方式
                  買受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已含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定金)¥大寫: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2、按揭貸款付款方式
                  (1)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
                  買受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當日內,一次性向出賣人付清全部首付款,計¥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已付定金轉為首付款);余款¥萬元由買受人向銀行申請辦理商業“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并委托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至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2)買受人在簽約前已經明確知道按揭銀行所規定的申請前述按揭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并承諾符合前述條件。買受人須在簽訂本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當日提供申請銀行按揭貸款所需的全部有關資料,出賣人同意延期提供的除外。
                  (3)按揭貸款申請取得銀行批準,買受人應在接到銀行或出賣人通知后的五天內辦妥按揭貸款有關的所有事宜,前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簽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抵押)借款合同》、按銀行規定辦理保險、擔保、公證等必需事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4)若買受人已按時提供申請銀行按揭貸款所需的全部有關資料,而銀行完全拒絕買受人的按揭貸款申請,買受人須于銀行或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15日內(以先送達的通知時間為準),付清商品房價款余額或按本款第(6)項解除本合同及補充協議。
                  (5)若買受人已按時提供申請銀行按揭貸款所需的全部有關資料,而銀行不同意買受人的貸款申請額或貸款期限的,買受人須在銀行或出賣人通知發出之日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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