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于資產的購置(投資),資本的融通(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根據財經法規制度,按照財務管理的原則,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1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13篇

【篇一】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組織部 制
中共宜都市委基層組織“五個基本”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目 錄
1、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
2、民主(組織)生活會制度
3、“三會一課”制度
5、發展黨員制度
6、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7、黨員干部服務承諾制度
8、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制度
9、黨務公開制度
10、政務公開制度
11、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
12、重要情況通報制度
13、誡勉談話制度
14、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考核評價制度
15、黨員民主評議制度
16、機關黨組織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職工制度
17、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18、黨員掛牌上崗制度
29、黨員干部業績考評制度
20、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為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提高黨組(黨委)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水平,以《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規定為依據,特制定本議事決策制度:
一、議事決策原則
(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
(二)堅持遵守黨章和國家法律,嚴格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的規定議事決策。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從實際出發,堅持原則,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使決策符合時代要求、符合客觀規律、符合工作實際。
(四)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組(黨委)職責范圍內決定的事項,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程序,由黨組(黨委)集體討論決定。討論決定問題時,每位黨組(黨委)成員要根據集體決定和分管工作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要積極參與集體領導,會上討論問題暢所欲言,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正確的集中。允許保留個人意見,但必須無條件執行會議形成的決定。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確實不可能按原決定(決議)執行時,應及時提交黨委會復議。
二、議事決策范圍
(一)討論制定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意見和措施;討論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計劃任務的措施;討論貫徹落實有關領導重要講話和批示的措施。
(二)討論制定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三)研究機關科(室)或二級單位負責人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調動、退休、獎懲、聘用,及科級干部的推薦工作。
(四)研究確定黨組(黨委)成員工作分工、調整等。
(五)研究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及安排意見。
(六)研究有關全局利益和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
(七)研究決定黨組(黨委)向上級報告的重要事項。
(八)其它需要黨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三、議事決策的程序
(一)黨組(黨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議題由黨組(黨委)書記、黨組成員提出。遇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會議議題經黨組(黨委)書記審定后,提前兩天通知黨組(黨委)成員圍繞研究事項做必要準備。會議的有關材料應同時送達出席會議人員。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達的,可在會場分發。
(三)黨組(黨委)書記根據議題適時主持召開黨組(黨委)會議,非緊急情況不得召開臨時會議。黨組(黨委)書記較長時間離開機關,黨組(黨委)會議由受委托的黨組(黨委)成員主持,會后向黨組(黨委)書記匯報,重大問題要及時匯報。
(四)會議議題按急緩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問題需要有關科(室)及二級單位參加時,該科(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屆時列席會議。
(五)黨組(黨委)會討論重大問題,事先要充分醞釀。討論決定干部問題,會前書記要與所涉及干部的主管黨組(黨委)成員溝通。
(六)黨組會議應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黨組(黨委)成員參加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必須全部黨組(黨委)成員到會。黨組(黨委)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提前向黨組(黨委)書記請假,并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意見。
(七)黨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事項時,贊成者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八)黨組(黨委)會議討論多個事項,應逐項進行;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進行。
(九)對于應由黨組(黨委)會議決定的事項,因情況緊急來不及召開黨組(黨委)會時,黨組(黨委)書記可與有關黨組(黨委)成員臨時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組(黨委)會報告。
(十)提交黨組(黨委)會議研究的議題,有關科(室)及二級單位會前要做好準備,并經主管黨組(黨委)成員審核把關后方可提交,為黨組(黨委)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依據。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綜合科(室)(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人兼任黨組(黨委)會議秘書,承辦會務,做好記錄,根據需要及時整理紀要。會議紀要由主持人簽發。
(二)根據議題需要,可召開黨組(黨委)擴大會議,由主持人指定列席會議人員。
(三)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四)會議決議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實。
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一)黨組織生活會包括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和黨組織領導班子單獨召開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各召開一次。
(二)生活會的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對照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按照“兩個務必”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全面總結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風和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檢查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剖析思想根源,黨員領導干部還要從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方面,從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等方面進行深入剖析。
(三)生活會的程序
1、會前認真準備。組織黨員或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黨的理論和重要精神;廣泛征求上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將收集到的意見及時向黨組織和黨員個人反饋;在對各方面意見進行反思的基礎上,廣泛開展交心談心活動;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和本單位實際問題,確定生活會的主題;與會人員圍繞會議主題,準備好發言提綱;提前15天將準備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會指導。
2、會中精心組織。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每人相互提意見原則上不得少于兩條;在取得對問題一致認識的基礎上,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抓住要害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3、會后檢查落實。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群眾通報生活會的情況;根據整改措施的內容,采取自我檢查、相互檢查和請群眾監督檢查等方式,經常檢查整改效果。生活會情況總結報告和會議記錄要于會后15日內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查。
(四)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的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在抓好本級民主生活會的同時,要加強對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原則上,每個黨員領導干部每年參加下級單位民主生活會不得少于兩個。
中心組學習制度為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學習、帶頭研究的表率作用,提高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的理論素養和能力水平,根據上級黨委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中心組學習制度。
一、總體要求
全面、系統、準確地領會和把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特別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觀點、精神實質、科學體系,并結合分工深入鉆研這些理論的相關內容;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著眼于馬克思主義的實踐運用,著眼于對實際問題的理性思考,不斷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緊密聯系思想實際,加強主觀世界的改造,進一步增強黨性修養,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努力形成認真學習的風氣、民主討論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求真務實的風氣。
二、學習組織
中心組成員一般由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組成,并可根據需要適當擴大參加學習的人員范圍。
中心組設組長、副組長和學習秘書、學習聯絡員。組長由黨組(黨委)書記擔任,為理論學習中心組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中心組的學習及相關活動,審定學習計劃、學習安排和學習研討的專題,主持中心組的學習和研討并作學習總結。副組長由分管機關的成員擔任,協助組長工作,負責審閱學習計劃,督促和檢查各成員的學習情況以及指導學習秘書做好具體服務工作。學習秘書由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人擔任,主要是組織草擬學習計劃,協助落實學習人員及學習安排等事項,并承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各項具體籌備事宜。
三、學習內容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精神、中央全會精神、中央領導同志講話精神為主要內容,同時還要學習和了解哲學、經濟、科技、歷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識,以及反映當代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各種新動態、新知識。
四、學習計劃
根據上級黨委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學習計劃,對學習目的、學習專題、閱讀書目、具體步驟、實施辦法作出具體安排,并通報各科(室)及所屬二級單位,以指導和推動本單位學習的開展。同時,要做到長計劃、短安排,結合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學習的具體方案。每次集中學習提前一個星期發出書面《學習通知》,對中心組學習的內容、時間、重點發言、討論題目提出具體要求。中心組成員在接到《學習通知》后,要提前安排好其它工作,不得占用學習時間。
五、學習方式
學習以自學為主。同時,結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形成有深度、有分量的調研報告或體會文章,在此基礎上,開展集中學習、討論。全年筆記字數不少于一萬字。全年深入基層調研的時間不少于2個月,深入研究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寫出1—2篇有質量的學習體會文章或調查報告,深入到自己分管的二級單位、理論學習聯系點做1-2次理論學習輔導報告。保證每個月集中學習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順延),全年集中學習討論時間不少于12天,每次學習參學率應在80%以上。如有重大的政治和學習任務時,要及時組織學習。集中學習采取專家輔導與討論相結合的方式,每次學習討論要有1-2名中心發言人,著重解決1-2個事關本部門改革和發展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中心發言人要根據學習內容,搞好調研,準備書面發言稿,保證學習討論的質量。由學習秘書做好學習研討記錄。
六、學習考核
嚴格學習考勤。每次集中學習要由本人簽到,除有重要公務,不得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前向組長請假,并在事后自覺進行補課。每半年對考核情況通報一次。要建立中心組成員個人學習檔案,做到年初有計劃、自學有筆記、討論有記錄、學習有體會、發言有材料、調研有報告、輔導有講稿、年終有總結,并自覺接受檢查。中心組成員在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上、屆中述職中、年終考評時,要把個人理論學習的情況和成效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評學、述學、考學。
中心組的學習計劃、學習考勤、中心發言、討論記錄、學習成果以及有關文字、圖片、影像等資料,由學習秘書負責收集和整理,年終歸檔。
“三會一課”制度一、支部黨員大會
(一)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二)支部黨員大會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精神,并結合實際制定本支部貫徹意見。
2、聽取和審議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
3、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的代表。
4、討論通過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問題。
5、提出對黨員的獎勵表彰和處理意見。
6、討論、決定其他重大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三)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黨支部書記主持;支部書記不在時,由黨支部副書記或其他支委主持。
(四)支部黨員大會的議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確定,并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讓黨員作好準備。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需要做出決議的,要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表決。
(六)參加會議黨員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會議有效;贊成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決議有效。
(七)做好會議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一)支委會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緊急和特殊情況也可以隨時增加。
(二)支委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全體委員參加,必要時也可以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
(三)召開支委會必須有2/3以上支委參加,否則不能召開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應將需研究決定的事項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四)支委會的主要內容是:
1、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決議和指示精神意見,討論制定完成生產經營(工作)任務的辦法、措施。
2、分析黨員隊伍、職工隊伍思想狀況,制定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黨員表彰和處分,以及黨小組工作。
4、研究協調工會、團支部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五)黨支部書記要做好會前準備,將會議內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六0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集中正確意見,形成決議并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由支委貫徹落實。
(七)做好會議記錄。
三、黨小組會
(一)黨小組(不設黨小組的支部,下同)會每月召開一次,若黨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以增加。
(二)黨小組會由黨小組長主持召開,全體黨員參加。黨員因故不能參加黨小組會,應履行請假手續。
(三)會前,黨小組長應與黨支部書記或有關支委商定會議內容,并提前通知每個黨員。
(四)黨小組會主要內容:
1、組織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
2、研究如何貫徹執行支部決議的措施。
3、接受黨員匯報,檢查黨員的學習、思想和工作情況。
4、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
5、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五)每個黨員要緊緊圍繞中心議題,深入討論,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六)做好會議記錄。
四、黨課
(一)黨支部每年要制定黨課教育計劃,每半年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情況適當增加。
(二)黨課一般由黨支部書記或支委授課,也可請上級有關部門同志授課。
(三)黨課教育內容要以《黨章》為基本教材,既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也可以結合本地本單位中心任務和黨員思想實際確定內容。
發展黨員制度一、發展黨員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發展黨員程序
1、入黨申請人向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黨支部在15天內派人與申請人談話。
2、黨支部(支委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
3、黨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每半年進行一次考察,并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
4、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黨支部在聽取培養人和黨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28歲以下的青年還需經團組織推薦),經支委會討論同意后,將其列為發展對象。
5、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并公示后方可發展入黨,公示時間7天。沒有經過政審和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6、黨支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并上報上級黨委(工委)審批,上級黨委(工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
三、黨支部對預備黨員進一步進行培養、教育、考察。每半年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提出考察意見并進行談話。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四、發展黨員要廣泛實行預報預審、民主推薦、公開公示,推行發展黨員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黨員教育培訓制度一、對黨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教育,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教育;組織、引導黨員努力學習和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現代科學知識、法律知識、金融知識、歷史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使黨員不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
二、黨員教育必須始終貫徹黨的基本路線,自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為改革、發展和穩定服務。
三、黨員教育的重點是黨員領導干部,堅持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和黨員干部學習日制度,做到“五有”,即有學習安排、有學習記錄、有學習考勤、有學習檔案、有學習筆記。黨員領導干部要積極承擔黨員教育任務,每年為機關黨員干部一上次黨課或作一次理論學習輔導。
四、充分發揮機關黨員活動室在黨員教育中的主陣地作用,不斷拓展學習教育形式,充實學習教育內容,改進學習教育方法,提高學習教育質量。
五、堅持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一般情況下,黨小組生活會應每月召開一次,匯報思想、學習文件、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部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結和報告工作、聽取黨員意見、討論決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要按時召開每年一次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堅持好“三會一課”制度。黨的組織生活要在增強政治性、思想性、原則性、講求實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聯系本部門工作和機關黨的自身建設的實際,廣泛開展內容生動、形式新穎、感染力強、有影響、有特色的黨建活動,豐富組織生活的內容。要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權利,調動黨員的積極性。
六、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黨員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要按規定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的組織生活,但不享受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接收外來流動黨員時,在查證其黨員身分后,及時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嚴格管理,嚴格要求,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其他黨內活動,按規定收繳黨費。
七、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優秀黨員要進行大力表彰;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區別不同情況,妥善慎重地進出處理意見。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應按有關紀律處分的規定和審批權限、程序處理;對無明顯違反黨紀行為、模范作用不強的黨員,要加強教育,責令改正。
黨員干部服務承諾制度一、服務承諾基本原則: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和黨員自身實際,針對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體現群眾愿望,滿足群眾需要,增強承諾制度的實際成效;要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提過高的口號,承諾的事項要符合實際,具體實在,切實可行;要立足本部門特點,區分有職黨員和無職黨員、年輕黨員和年老黨員等不同特點,防止千篇一律。
二、服務承諾主要內容
機關黨員要把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作為承諾的主要內容。有能力的黨員,要向群眾承諾做幾件實事;沒有能力的黨員,要在廉潔自律、為群眾作表率方面做出承諾。
機關黨員的承諾事項應當符合黨員的崗位責任,要把承諾制度與“黨員先鋒崗”等活動結合起來,從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提出具體目標,把愛崗敬業的意識轉化為落實承諾的具體行動。
三、服務承諾基本程序
(一)選準承諾內容。機關黨組織要積極引導黨員根據自身專長,提出1-2件承諾事項,也可召開黨員、群眾會議討論或在黨員同群眾“一對一”、“一對多”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力求把承諾事項選準、選實。
(二)嚴格審查把關。機關黨組織要召開黨員群眾代表會議,對黨員提出的承諾事項逐人逐條進行審查把關,重點審查承諾事項是否符合黨員自身實際,是否能夠真正做到。不符合要求的,黨組織要提出改進意見,黨員本人要重新確定承諾事項。
(三)公開承諾事項。承諾內容確定后,機關黨組織和黨員要簽訂承諾書,召開承諾大會,舉行承諾儀式,向群眾公開作出承諾。承諾事項還要通過公開欄等形式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四)落實承諾事項。機關黨員對確定的承諾事項要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明確時限、抓好落實,以實際行動履行承諾。
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制度為加強黨員與群眾的聯系,切實提升黨員在群眾中的影響力,推行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制度。
1、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任務
1.積極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經常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掌握群眾的思想動態,做好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做群眾的知心人,密切黨群關系;
4.及時向黨支部反饋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2、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方式
1.結對幫扶困難群眾;
2.參加黨組織開展的以服務群眾為主要內容的主題實踐活動;
3.積極參加設崗定責活動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踴躍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5.堅持民主決策,維護群眾利益。
三、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要求
黨員每年向黨支部匯報一次聯系服務群眾的情況,支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并作為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黨務公開制度一、凡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其他黨內法規要求公開的內容,凡是本單位黨員和群眾關注的重要事項和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應當公開。
二、公開時,可采取會議公開、公開欄公開、文件簡報公開、網絡公開等多種公開方式。特別要注意發揮現代科學技術設備在黨務公開中的作用。
三、公開內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黨組織關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黨組織任期目標和階段工作重點,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設。主要包括黨組織中心學習組學習計劃及落實情況,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情況,年度黨建主題活動安排,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實施計劃等。 3、組織建設。主要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工作職責,民主生活會和整改情況,黨組織選舉情況,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干部民主測評、推薦、選拔、使用情況,發展黨員情況,黨員隊伍建設情況等。 4、作風建設。主要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情況,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情況,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和重大事項報告的情況,維護群眾利益情況,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等。 5、制度建設。主要包括黨內制度規定的各項辦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黨內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況等。 6、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或黨員、群眾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不涉及黨內秘密的黨內其他事項
四、黨務公開要按照“提出----擬稿----審批----公開”的程序進行。對于黨內重要決策、干部任免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要根據有關規定,采取黨內公開或先黨內、后黨外的順序進行。
五、公開時間要與公開內容相適應。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及時公開。對于重大或復雜問題,根據公開后反饋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必要時再次公開。
政務公開制度一、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以及中長期規劃;
二、公開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和辦事程序、審批流程和服務承諾;
三、公開機關財產、財務管理辦法和監督辦法;
四、公開、公正選拔任用干部,對評先表模、選拔任用對象一律實行公示;
五、公開機關干部職工年度考核、民主評議結果;
六、其他應該公開的事項。
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為發揚黨內民主,密切聯系群眾,加強黨外監督,充分發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對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規定如下:
一、征求意見的事項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要問題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審批的事項在研究決定之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具體征求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
1、單位事業發展規劃;
2、各項規章制度;
3、黨政群團工作計劃;
4、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5、有關人事調動、調整,干部的推薦、培養、使用和管理監督,干部培訓、考核、任命、免職;
6、干部職工的津貼、晉級晉職、評優選先;
7、單位重大的經費開支、財務預決算、基建項目;
8、黨務政務公開工作;
9、單位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見的問題。
二、征求意見的形式
堅持貫徹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職工干事業的思想,讓干部職工參與本單位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的制定,參與決策,實現由被動接受管理向主動參與管理的轉化。
1、溝通信息渠道,采取設立信箱、建立信息員隊伍、個別座談、召開征求意見會等形式,聽取干部職工對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在重大決定形成之前,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采納合理化建議,使決策更具有科學性。
2、定期召開離退休干部職工代表座談會,走訪為本單位事業發展作出過重大貢獻的老領導,使他們的建議和經驗得到借鑒和發揚。
3、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制度,通過召開各種會議、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及時公布政務、財務活動中的重要事項。
三、對群眾意見的處理
1、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對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見要積極采納,對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暫時不能實現的意見和建議,要落實專人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以求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問題研究決策后,要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再次征求群眾意見;如果群眾有不同意見,則還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如果群眾沒有不同意見,待公示期滿后才能實施。
3、在實施過程中,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違規違紀者要及時查處。
重要情況通報制度為及時、準確地報告本單位發生的各類緊急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程序
本單位發生重要突發性事件時,必須及時上報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獲悉情況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主要領導匯報。必要時,還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要跟蹤掌握事態進展的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至事情處理完畢,不得有漏報、遲報、瞞報和越級上報的現象。
二、緊急重要情況報告責任制
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用電話、傳真或書面報告,特別重要的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要先用電話報告的形式上報,然后再用文字形式進行補報和續報;報告的內容要準確,要將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事情經過、結果及發生原因調查清楚,一時難以查清的可事后續報。凡發生重要緊急情況,都應及時、準確地按時報告,要保證緊急重要情況報告渠道的暢通。由于瞞報、遲報、漏報和越級上報影響及時妥善處置緊急重要情況和事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緊急重要情況值班報告制度
堅決落實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政治敏銳,責任心強,熟悉業務,具有綜合協調能力,能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值班人員要恪盡職守,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值班制度,遇有緊急重要事件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并妥善處理。在發生或接到緊急重要情況報告后,按下列工作制度承辦:
(一)要迅速將情況報告帶班領導,必要時先向主要領導直接報告。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一般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核實情況,由主要領導簽批后報市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
(二)值班人員及有關人員要嚴格按領導或帶班領導的意見迅速辦理有關事項。
(三)對于直接呈報的重要緊急情況,由領導做出處置決定,及時將處置意見傳達下一級。
(四)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做到內容準確明了,對緊急重要事情要報送及時、不得漏報、延誤,未經請示,不得隨意處置。
(五)涉及保密事項,要嚴防泄密,不準隨意向無關人員泄露。
(六)對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漏報、瞞報、遲報重大緊急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七)對各種緊急、重要情況的上報,實行逐級上報的原則,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向上級報告。
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為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勤政廉政,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貫徹執行。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
領導班子成員、二級單位負責人,以及需要進行述職述廉潔的黨員干部。
二、述職內容
(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職的內容是: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政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2、抓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情況;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議事規則、工作程序辦事方面的情況;
4、履行崗位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差距,今后的改進措施。
(二)其他黨員干部述職的內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及工作作風方面的情況;
3、履行崗位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差距,今后的改進措施。
三、述廉內容
(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內容是:
1、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黨風廉政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文件、規定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經濟、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的情況;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2、本人執行《廉政準則》、《領導干部不準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規定》、《黨員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其他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包括:個人重大事項情況;“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其他需要說明和報告的情況。
(二)其他黨員干部述廉的內容是:
1、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包括:配合單位、部門主要領導貫徹落實責任制情況;對分管工作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抓落實情況;具體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本人執行《廉政準則》、《領導干部不準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規定》、《黨員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其他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包括:個人重大事項情況;“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其他需要說明和報告的情況。
四、述職述廉的組織形式
黨員干部的述職述廉,原則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本單位紀檢組和辦公室組織實施。年終的述職述廉工作與年終考核一并進行。
五、述職述廉的程序及有關要求
1、述職述廉對象在述職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職述廉報告,報告必須由本人撰寫,內容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突出重點,文字簡練,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2、述職述廉后,由參加聽取述職述廉的人員對述職述廉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紀檢組、辦公室負責匯總整理對述職述廉對象的民主評議情況和意見,并反饋給述職述廉對象。
3、述職述廉對象應根據民主評議意見,認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個月內將書面材料報送紀檢組、辦公室,紀檢組將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4、個人述職述廉及民主評議的內容將存入個人廉政檔案,并作為黨員干部任用、獎懲和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依據。
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一、人員范圍
本單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科(室)及所屬二級單位負責人。
二、報告內容
(一)須報告審批的內容。
1、本人領取住房補貼情況。
2、本人因公出國(境)情況。
3、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調動情況。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包括購買營業用房經營或出租)和參加集資建房,以及購買小汽車的情況。
(二)須報告備案的內容。
1、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2、本人參與操辦的本人及近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不含僅在近親屬范圍內辦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費接受學歷教育的情況。
4、配偶、子女在本地經商(含參股辦企業)、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等情況。
5、本人發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況。
6、個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萬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國內外親屬贈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規定數額,個人認為需要報告的情況。
7、配偶、子女因違法亂紀受到處分或判刑的情況。
8、其他需要向組織報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員的重大事項。
三、報告方式
報告個人重大事項采用書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在報告事項內容欄,須認真填寫事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過程、涉及的主要人員、財物情況及本人態度等內容。須報告審批的事項除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外,還需填報相關事項的申報審批表。單位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要同步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記錄簿》做好相應記錄。
四、報告時限
凡屬可以預見的報告內容,報告人應在事前10天報告;不可預見的,須在事后一周內履行補報手續。
五、工作要求
(一)要以身作則。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本制度,按時、如實地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并把執行本制度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自查和干部考察、民主評議時個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如實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督。
(二)要嚴明紀律。領導干部不按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負責受理報告的組織在查明情況后,應視情節輕重,責令其作出檢查、限期改正,必要時可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涉及違紀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事先請示批準的事項,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的意見辦理,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三)要實行公示。為對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行為提前介入監管,做到事先防范,報告人報告的內容應予全部公示(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可事后公示),自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公示表要張貼于本單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時間一般不得少于5天。
誡勉談話制度一、為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增強廣大黨員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使出現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談話誡勉是對黨員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明顯問題,但構不成黨紀政紀最低處分標準的,由黨組織直接找本人談話,指導問題,告誡勸勉,進行批評教育,促其在一定時期內改正錯誤的一種教育管理制度。本著從嚴治黨、有錯必糾、以正面教育為主、超前預防的原則,通過談話誡勉達到提高黨員自我約束意識,防止和減少黨員犯錯誤,避免小錯釀成大錯,保證黨員廉潔自律。
三、凡具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均作為談話誡勉對象,對其進行談話教育,幫助其及時改正。
(一)不能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缺乏事業心和進取精神;官僚主義嚴重,不深入實際,不認真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生活作風不檢點,不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廉潔自律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但夠不上執紀執法部門立案查處或紀律處分的。
(二)經考察和民主評議,基本滿意和不滿意票較高,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問題較多的。
(三)年終政績考核較差的。
(四)黨組織內部鬧不團結或黨員之間鬧矛盾應承擔主要責任的。
(五)因工作失職或決策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
(六)因其他問題組織認為需要談話誡勉的。
四、對黨員實施談話,按照黨員組織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市委領導、紀檢部門、組織部門或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采取個別談話的形式進行。對談話對象進行談話時,要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誡勉的具體要求,并進行幫助教育。
五、被談話誡勉的黨員要在一周內,向黨組織寫出對存在問題的認識及改進措施的書面報告。誡勉期一般為半年。誡勉期內,黨組織要定期了解被誡勉黨員的情況,認真做好幫助、教育和管理工作。誡勉期滿后,被誡勉黨員要寫出思想和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報所在黨組織。
六、黨員在誡勉期間改正和表現好的,解除誡勉;對仍不能改正錯誤,思想、工作表現沒有好轉的,視情況延長誡勉期限,延長誡勉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對仍無明顯改進或又出現新的問題的,經研究給予降免除黨員職務處理或建議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七、黨員要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談話;被談話誡勉的黨員要在黨組織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上,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問題,嚴肅開展自我批評。所在單位黨組織也要認真負責地對其進行教育和幫助。
八、談話誡勉對象要正確對待組織談話,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端正態度,認真反思,積極改正錯誤,及時向所在黨支部和單位黨組(黨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振奮精神,努力工作。黨員領導干部在受誡勉期間,一律不得評先和提拔使用。
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考核評價制度一、各機關黨組織組建基層黨組織考評小組,由機關黨組織書記任組長,組織委員任副組長,機關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黨建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每年年終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考核。
二、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堅持每年年終對所屬單位黨組織進行考核一次,分類區別對待,按照機關基層黨組織“五個基本”建設工作考評細則進行,采取聽、查、看、訪、議的方式實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結果與單位每年“‘五好’基層黨組織”、“文明單位”的申報和綜合目標考核結果掛鉤,實行獎懲兌現。
三、真實、準確地做好考核記載,收集考核的相關資料,及時整理存檔。
黨員民主評議制度一、黨支部要結合每年一次的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目的: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新時期保持黨員先進性的基本要求,通過對全體黨員進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黨內外群眾的評議,對每名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1)是否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2)是否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3)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做到令行禁止;(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5)是否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黨忠誠老實,敢于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6)是否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聯系群眾。
四、民主評議的步驟:(1)學習教育;(2)黨員自評;(3)民主評議;(4)公示評議結果;(5)組織評定;(6)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民主評議的等次:優秀、合格、不合格。
六、經評議確定為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處置的意見,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除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置。要把教育和處置結合起來,對“限期改正”的,黨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幫助教育,盡快使他們達到合格黨員的條件;對勸退、除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不合格黨員,黨支部也要做好思想工作,要關心和團結他們,鼓勵他們做一名好公民。
機關黨組織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組織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工作,提高黨員干部能力素質,激發黨員干部隊伍活力,努力促進黨內和諧建設,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關愛服務機制,通過在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關愛機關黨員和干部,激發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為民服務的工作熱情,增強為民服務的責任感,提升為民服務的工作水平。
二、開展交心談心活動。機關黨組織負責人要經常與黨員進行談心交心,特別是在黨員獲得容易獎勵、出現失誤錯誤、產生思想“疙瘩”、遇到各類困難及受到紀律處分時,必須對其進行談心。做到“六必談”,即:工作變動時必談;受到批評時必談;情緒反常時必談;遇到困難時必談;獲得榮譽時必談;不安心工作時必談。
三、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機關黨組織在黨員生病住院或亡故時、黨員家庭受災或發生意外時、黨員在生產生活中遇到重大困難時、黨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時進行走訪。對生病住院、逝世、受災或發生意外的困難黨員,所在黨組織要派人前往探視,并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四、開展結對幫扶活動。機關黨組織要對工作、生活有困難的黨員的基本情況定期進行摸底調查,采取組織結對、干部結對、黨員互結等形式,給予黨員物質上的支持和幫助。對于困難黨員和干部,機關黨組織要指派一名黨員干部結對幫扶。
五、建立聯系服務檔案。機關黨組織要收集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的各種文件資料,整理歸檔,以備檢查。
黨內關懷幫扶制度一、黨組(黨委)書記是黨內關懷幫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支部書記是直接責任人,黨組織要將生活困難黨員關懷幫扶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計劃,認真落實到位。
二、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困難黨員臺賬。及時掌握困難黨員的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三、定期走訪慰問,幫助困難黨員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
(一)堅持慰問活動。每年元旦、春節、“七一”等重大節日,各級黨組織要對本單位的優秀黨員、老黨員、困難黨員進行慰問。
(二)堅持走訪活動。在黨員患病住院、家庭成員去世、家庭受災或發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難、有較大思想波動時,所在黨組織負責同志要對這些黨員家庭走訪。黨員亡故時,在尊重黨員遺愿和親屬意愿的前提下,由所在黨支部為其舉行一定形式的吊唁活動,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有條件的可給予適當的慰問金。
(三)堅持談心活動。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中的黨員每月至少談一次心,黨支部書記每半年與本支部的每一名黨員至少談一次心。通過開展談心活動了解談心對象的所思所想、生產生活困難,征求對黨組織的意見,幫助黨員解放思想,增強黨性,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增強發揮先進性作用意識。
(四)堅持定期體檢。各機關黨組織定期組織全體黨員體檢,建立老黨員健康檔案,每年組織本單位老黨員進行一次免費體檢,并定期開展送醫上門活動。
(五)堅持豐富黨員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級黨組織要不斷完善黨員活動陣地的功能,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體育健身、圖書閱覽等設施,組織黨員定期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
黨員掛牌上崗制度一、本單位在職黨員干部按照崗位職責掛牌上崗。
二、建立掛牌檔案,統一印制掛牌,統一發放管理。在職黨員干部職工因退休、退養、重病(連續請假達半年以上)或調動時,要主動向所在黨組織交接掛牌,并登記備案。
三、掛牌內容主要包括黨員干部的姓名、性別、職務、工作崗位、照片、監督電話及所在單位。
四、掛牌上崗黨員干部日常工作情況作為年底評選優秀黨員的重要依據。
黨員干部業績考評制度一、每個黨員干部根據所在科(室)工作職能和個人崗位職責,認真填寫《工作年度考核表》。
二、年底結合年度工作總結會,集中對每名干部填報的《工作年度考核表》進行評議,提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的評議意見,經局黨組討論評出年度業績優秀工作人員。
三、加強業績考評結果的運用。政工人事科建立黨員干部業績檔案,考評結果與選拔任用干部掛鉤,對連續三年工作業績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或重用;與評先表彰掛鉤,機關評選或推薦到上級機關表彰的“優秀公務員”、“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原則上從評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中產生。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一、每名共產黨員都應按照《黨章》規定自覺交納黨費。二、黨費由黨支部組織負責收取,收取時填寫登記,每季度向上級黨委上繳一次。三、機關黨員黨費每月以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津貼補貼為計算基數,事業單位黨員黨費每月以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為計算基數。四、機關、事業單位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五、對連續三個月無故不繳納黨費的,黨支部對其提出批評,對連續六個月無故不繳納黨費的,按《黨章》規定處理。
六、黨費收繳情況要分年度在公開欄向全體黨員公開。
【篇二】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計財務工作,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單位實際情況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 一、會計管理體系 ??
(1)單位領導人職責: ???
1、單位領導人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
2、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對各項內部會計制度進行監督、實施、落實。 ??? 3、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忠于職守,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單位領導及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會計主管職責: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各項財務制度,履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職能。 ???
2、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對單位的財務收支使用狀況進行分析,準確為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做好領導參謀。領導好財務會計工作,做好對銀行、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 ???
4、組織好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財會人員業務水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
(3)會計部門與其它部門的關系:
1、會計部門要經常與業務部門溝通,及時為業務部門提供核算信息,經常深入基層第一線,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財務后勤保障工作,為單位中心工作服務。
2、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把好維修項目、基建工程的審計關。
3、業務部門領用支票,必須在五日內結賬。收到的支票必須在一日內交財務室解交銀行,促進資金回籠,保證資金運用安全。
4、配合財政、銀行做好每月代發工資工作。 ?
(4)各單位采用收付實現制會計制度,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方式。 ???
二、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
各單位設立財務室(可隸屬辦公室),根據本單位實行集中記賬的具體情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會計主管一名,出納會計一名,下屬事業單位各配報賬員一名。 ???
(1)會計主管的崗位責任制: ?
1、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類收支項目和收支標準,加強會計監督、領導財會人員同一切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行為作斗爭。 ???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財務分析,參與單位各項消耗定額的制定或修訂,為規范和加強財務工作獻計獻策,當好參謀。
3、堅持按規定做到“收支兩條線”,貫徹率達百分之百。
4、根據各項經濟業務及會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對收、付款憑證、賬冊、報表的審核,確保會計工作規范化。編制憑證和記賬,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正確、賬目清楚、賬實相符、按期上報。
5、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流動資金、固定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查、盤點、處理,確保單位資產安全完整。發生溢缺,及時處理,保證單位財產賬、賬實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對領取的各種票據,要定期與財政進行核對,對領用部門要定期核對和抽查,并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7、組織全體財會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培訓學習,學習財會理論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
8、對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財務收支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財會部門報告。
9、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按會計檔案制度要求存檔。 ??
(2)出納會計崗位責任制: ???
1、嚴格按照財經紀律有關規定,準確處理好各項經濟業務的款項收付。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堅決抵制白條及不合格憑證入賬,認真編制記賬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
3、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庫,不準任意挪用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立“小金庫”。暫借現金由領導審批,堅持報銷憑證“一支筆”審批制度。
4、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認真辦理銀行業務收支、款項支付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支付。不準出借賬戶,外單位支票不準在本單位套用現金。
5、加強支票管理,領取支票碰到疑難時,須報領導批準,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書轉讓。
6、對現金、支票、匯票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有效,保險箱密碼和鑰匙,不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輕易交給他人。 7、負責發票、收據的保管,要專設登記簿進行明細登記,做好購入、領用、收繳等情況的記錄,并定期對領用部門核對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資、獎金、津貼等現金發放工作,經常定期軋賬,發現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9、配合會計主管做好賬務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處處為方便職工著想,服務工作。
(3)報賬員的崗位責任制
1、負責保管、使用本單位的備用金,并確保其安全完整。
2、負責本單位各種稅、費的上繳及日常經費開支的報銷。
3、組織進行本單位的收費工作,各項收費資金及時上繳財政專戶,不得公款私存。?
4、負責初審原始憑證,分類匯總,填制各種結報憑證,經稽核審核、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室辦理結算報銷手續。
5、完成本單位及財務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3、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1)各單位采用通用記賬憑證(借、貸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并連續編號。 (二)會計賬簿的設置: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備查賬。總賬、現金、存款日記賬采用訂本式,明細賬采用活頁式,賬簿啟用時正確填寫好扉頁。
(3)單位的賬務處理程序,采用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有效地組織會計核算。
(4)記賬憑證及時傳遞,不得積壓。
(5)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 ?
1、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月報: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年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行政事業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專用基金收支明細表、決算表及文字說明。
2、以“誠信為本,不做假賬”為基本原則,編制報表的要求:真實可靠、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
4、會計內部牽制制度
1、出納工作與會計工作要嚴格分開,分別負責。
2、出納人員不得兼職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及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4、出納要根據稽核審核后、并按審批制度規定經有關審批人審批后的單據辦理款項支付
5、出納人員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主管應督促及時核對銀行往來并檢查當月發生的“未達賬項”是否屬實,存在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找原因。
6、現金保險箱鑰匙和密碼只能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任意轉交他人,一旦出納人員工作調動,要收回保險箱鑰匙,并及時更換保險箱的密碼。
7、銀行支票、印鑒要分開保管,銀行支票由出納保管,印鑒章由會計主管保管,支票與現金需存放于保險箱內。
8、有價證券應由出納人員專職保管,并在明細賬中作明細記載。
9、出納應做好空白支票的購入、領用工作,支票的簽發應交印鑒保管人核對。
10、會計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出納保存的“庫存現金”、發票收據和各種有價證券。 ???
5、會計稽核制度 ???
(1)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分工 ???
1、本單位稽核為兼職,由會計主管負責對記賬憑證、賬簿記錄、會計報表和計劃預算的審核。 ???
2、稽核崗位直接由會計主管負責。 ???
(二)稽核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
1、審核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是否切實可行,計算是否正確,發現問題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按財務制度執行,對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3、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
4、審核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5、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記賬要求。
6、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簽章是否齊全,是否按期上報,發現問題查明更正。
7、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計劃預算、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
六、財產清查制度 ??
(一)財產清查包括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債權債務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進行;在發生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損失的情況下進行不定期清查,通過清查使賬實相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
(二)債權債務的清查,對所有往來款項,要加強結算,核對、清理。半年內還沒有收到的,必須發函、發信、支電或組織專人催收,防止發生壞賬。
(三)固定資產清查每年6月進行一次,并與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卡相核對。發生盤盈、盤虧,要及時處理,保證賬物相等,同時,要配合紀檢室對在職干部內審時進行資產核對。 ???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
(1)本單位財務收支必須堅持經辦人簽章,有關人員驗收或證明,領導或有關人員審批制度。 ???
(2)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由分管領導審核,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再由財務審核后方可報銷(經人事局、老干部局批準、定期發放的工資、獎金及辦理托收手續的水電、電話費除外)。
(3)各基層單位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限額內開支,若有特殊需要,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調整部門預算。
(四)預算內、外經費支出數額較大的,須經領導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篇三】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_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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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范文1 第一條 為規范縣政府及其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簽訂行為,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有效維護政府及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協議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書(以下統稱合同),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是指縣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一)國有土地、灘涂、水域、森林、荒山、礦山等自然資源的租賃、發包、承包、出讓合同; (二)國有資產的建設、養護、出租、承包、買賣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購合同; (五)政府特許經營合同; (六)政策信貸合同; (七)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的科研、咨詢合同; (八)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招商引資合同; (九)行政事業單位借款合同; (十)計劃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其他合同。 第四條 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門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應當明確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縣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具體負責合同前期工作的有關部門;在以縣政府部門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縣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 第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調研、評估、提供初步意見; (二)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 (三)負責訂立合同的協商與談判,合同文本的擬定與修改; (四)將合同文本等資料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縣政府或縣政府授權或委托簽訂的合同應當及時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根據法制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法制機構對合同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合同履行,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八)負責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與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并負責按規定整理、移交。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市場調查。凡需要訂立合同的項目,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形成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市場狀況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約邀請或要約事項,報送單位負責人審定并簽署意見。 (二)資信調查。對潛在的簽約對象,應當對其注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形成書面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單位負責人審查。 (三)談判。合同標的額巨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由單位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 (四)擬定合同文本。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范嚴密。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 (五)合法性審查。合同在正式簽約前,應當交由單位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簽訂合同。 第九條 縣政府重點工程項目或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合同簽訂前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以縣政府或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合同,由縣政府法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條 合法性審查采用書面審查方式,送審單位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送審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合同當事人資信證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第十一條 需要辦理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或者需要辦理合同公證等法律事務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辦理。 第十二條 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合同主體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三)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八)生效條件、訂立日期。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訂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業單位職權范圍作出承諾或義務性規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價折股或者無償、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的; (四)利用合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壟斷經營、限制競爭,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直接或間接以行政機關名義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條 行政機關訂立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合同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二)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時,優先選擇臨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涉外合同應當優先約定適用我國的法律和仲裁規則;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應當明確,并設立合同變更和終止條款,如:遇到國家政策、法律變化,本地規劃調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等,難以履約的,合同無條件變更或終止; (四)涉及國有資產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范文2 學習制度 一、每周二、五為單位學習時間,周二全體職工參加動物衛生監督所組織的集中政治學習,周五由單位組織業務學習,無故不得缺席; 二、每次學習每個職工都要做好筆記,單位文秘做好學習記錄; 三、學習內容主要以時事政治為主,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區、市、縣黨委的重大決策、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等以及業務學習; 四、周二學習實行點名制。依照單位點名冊為準,學習缺勤一次處罰10元。依次每月底匯總公布一次。 上下班制度 一、認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礦工; 二、值班人員每天上班之前做好一切室內、環境衛生,保持清潔; 三、上班期間,不準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保留獎金; 四、對不請假不上班、請假未批準不上班、超假、遲到、早退,累計8小時均以曠工論處,月曠工一天、事假超過五天、病假超過十天,扣發當月月度獎金; 五、在上下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獎罰制度 一、檢疫監督人員要嚴格執法,對工作認真負責; 二、對能完成工作任務,有突出貢獻的予以獎勵; 三、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造成較壞影響和嚴重損失的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四、對玩忽職守,不及時上報疫情,造成疫病流行的監督檢疫人員依照《動物防疫法》或有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 證章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證章標志監督管理、訂購、發放、使用、回收、銷毀等記錄; 二、嚴格按檢疫程序檢疫,未經檢疫,不得開具檢疫證明; 三、檢疫證、章實行專人保管; 四、妥善保存檢疫證存根,以便查對; 五、嚴格按有關規定收取檢疫費; 六、必須使用統一的檢疫證。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范文3 一、工作紀律 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次算1天曠工,每曠工1天扣發2天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 二、假期的種類與待遇 (一)國內探親假 凡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可以兩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 中小學(含黨校、幼兒園)教職工因已按規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親假期。 (二)年休假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1、假期: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合理安排職工休假,當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對職工確因工作需要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應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產假 女職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產假。 1、假期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給予3個月(90天)產假。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3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3)妊娠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若體力不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天數可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或作病假論處。 (4)男女雙方均屬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護理假。 (5)對計劃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關部門規定辦理。 2、工資待遇及其他規定 正常產假不影響晉級和工資調整,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休產假和哺乳假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四)病假 職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不能堅持工作進行療養者可請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扣除工作性津貼后全額發給。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80%計發。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1)職工在病假期間,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職工請病假需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和建議書。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傷外,當年病假超過2個月的,年度考核不得當年評為優秀;病假超過6個月的當年不計算工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七個月起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5)中小學教職工在每學期開學初就請病假,在學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學校已無崗位,必須調整到缺編的學校工作,如果其他學校無崗位編制,即解除聘任資格,按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給崗位和薪級工資作為生活費。 (6)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休病假的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五)事假 1、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請事假一天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數,本人又自愿放棄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頂替年休假;當年請事假累計天數超過年休假天數的,從超過之日起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31天起停發本人工資。 2、事假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不予計算。 3、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累計超過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31天起并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請假之日起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喪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路程遠的可適當給予路程假。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車船費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學教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寒暑假期帶薪休假的權利。教師應利用寒暑假在保證休息的同時為新學期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本學期病假在3個月(含3個月)以上或者學期末、學期初均請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時間一并計入病假時間。 2、教職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寒暑假同時,如需有關人員在寒暑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加班等,仍屬工作時間,應按有關規定按時參加。 三、請假的審批權限與手續 (一)病事假的審批權限 1、職工請假,需本人書面申請(請假條),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 2、職工請假,連續事假在10天以內或病假在15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批;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15天的,由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登記,加注意見后,按職工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人事局審批。 3、各級領導干部請假審批權限 縣級領導干部、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部門黨委書記請假,由縣委書記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政府組成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請假,由縣長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人大、政協、法檢兩院科級干部請假,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 各鄉鎮、各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請假,10天以內由本鄉鎮、部門(主管部門)、本單位的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10天以上的,經本鄉鎮、本部門(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核并簽注意見后,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4、所有干部職工連續請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權限審批后報人事局備案。 (二)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審批權限 1、職工請產假,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登記批準,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請哺乳假必須按病假程序辦理。 2、探親假、婚假、喪假由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批。 (三)年休假審批權限 1、各鄉鎮、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職工的年休假,由單位審批,報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2、縣級四大班子領導和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的年休假,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四)請、銷假程序 1、干部職工請假,應辦好完整的請假手續。請假期滿后,請假人應向批準單位銷假。病假者應持縣級及以上醫院或醫療機構康復證明(患傳染病者須證明已無傳染性)向單位提出銷假申請,辦理銷假手續。 2、若遇特殊情況超假的,應辦理續假手續。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 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本辦法做好本單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考勤細則。 (二) 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工作,按月統計公布,嚴格執行請銷假和有關待遇等規定(有些工資、津貼和獎金等扣發當月不能執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結算扣發)。 (三)各鄉鎮、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各單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必須秉公辦事。如發現并查實在干部職工考勤問題上有弄虛作假或隱瞞包庇行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等現象,將追究相關領導和本人的責任,個人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的時間全部按曠工論處。 (四) 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強管理,做到值班不脫崗,排班、交接班有記錄記載,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五)組織、人事、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崗、查考勤表、查《平時考核手冊》的填寫情況等辦法,及時糾正和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保證本辦法的順利實施和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本辦法下發后,以前的有關考勤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六、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負責解釋。猜你喜歡:1.事業單位勞動管理制度2.事業單位請假管理制度范本3.事業單位車輛管理規定4.2016事業單位請病假規定制度5.2015最新事業單位病假工資規定6.單位規章制度范本
【篇四】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計財務工作,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單位實際情況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 一、會計管理體系 ?? (一)單位領導人職責: ??? 1、單位領導人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 2、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對各項內部會計制度進行監督、實施、落實。 ??? 3、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忠于職守,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單位領導及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二)會計主管職責: ???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各項財務制度,履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職能。 ??? 2、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對單位的財務收支使用狀況進行分析,準確為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做好領導參謀。領導好財務會計工作,做好對銀行、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 ??? 4、組織好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財會人員業務水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 (三)會計部門與其它部門的關系: ??? 1、會計部門要經常與業務部門溝通,及時為業務部門提供核算信息,經常深入基層第一線,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財務后勤保障工作,為單位中心工作服務。 ??? 2、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把好維修項目、基建工程的審計關。 ??? 3、業務部門領用支票,必須在五日內結賬。收到的支票必須在一日內交財務室解交銀行,促進資金回籠,保證資金運用安全。 ??? 4、配合財政、銀行做好每月代發工資工作。 ??? (四)各單位采用收付實現制會計制度,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方式。 ??? 二、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 各單位設立財務室(可隸屬辦公室),根據本單位實行集中記賬的具體情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會計主管一名,出納會計一名,下屬事業單位各配報賬員一名。 ??? (一)會計主管的崗位責任制: ??? 1、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類收支項目和收支標準,加強會計監督、領導財會人員同一切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行為作斗爭。 ???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財務分析,參與單位各項消耗定額的制定或修訂,為規范和加強財務工作獻計獻策,當好參謀。 ??? 3、堅持按規定做到“收支兩條線”,貫徹率達百分之百。 4、根據各項經濟業務及會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對收、付款憑證、賬冊、報表的審核,確保會計工作規范化。編制憑證和記賬,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正確、賬目清楚、賬實相符、按期上報。 5、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流動資金、固定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查、盤點、處理,確保單位資產安全完整。發生溢缺,及時處理,保證單位財產賬、賬實相符(每年于六月)。 ??? 6、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對領取的各種票據,要定期與財政進行核對,對領用部門要定期核對和抽查,并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 7、組織全體財會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培訓學習,學習財會理論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 8、對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財務收支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財會部門報告。 ??? 9、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按會計檔案制度要求存檔。 ?? (二)出納會計崗位責任制: ??? 1、嚴格按照財經紀律有關規定,準確處理好各項經濟業務的款項收付。 ???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堅決抵制白條及不合格憑證入賬,認真編制記賬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 3、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庫,不準任意挪用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立“小金庫”。暫借現金由領導審批,堅持報銷憑證“一支筆”審批制度。 ??? 4、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認真辦理銀行業務收支、款項支付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支付。不準出借賬戶,外單位支票不準在本單位套用現金。 ??? 5、加強支票管理,領取支票碰到疑難時,須報領導批準,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書轉讓。 ??? 6、對現金、支票、匯票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有效,保險箱密碼和鑰匙,不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輕易交給他人。 ??? 7、負責發票、收據的保管,要專設登記簿進行明細登記,做好購入、領用、收繳等情況的記錄,并定期對領用部門核對和抽查。 ??? 8、做好每月的工資、獎金、津貼等現金發放工作,經常定期軋賬,發現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 9、配合會計主管做好賬務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處處為方便職工著想,服務工作。 (三)報賬員的崗位責任制 1、負責保管、使用本單位的備用金,并確保其安全完整。 2、負責本單位各種稅、費的上繳及日常經費開支的報銷。 3、組織進行本單位的收費工作,各項收費資金及時上繳財政專戶,不得公款私存。?? 4、負責初審原始憑證,分類匯總,填制各種結報憑證,經稽核審核、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室辦理結算報銷手續。 5、完成本單位及財務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一)各單位采用通用記賬憑證(借、貸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并連續編號。 ??? (二)會計賬簿的設置: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備查賬。總賬、現金、存款日記賬采用訂本式,明細賬采用活頁式,賬簿啟用時正確填寫好扉頁。 ??? (三)單位的賬務處理程序,采用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有效地組織會計核算。 ??? (四)記賬憑證及時傳遞,不得積壓。 ??? (五)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 ??? 1、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月報: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年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行政事業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專用基金收支明細表、決算表及文字說明。 ??? 2、以“誠信為本,不做假賬”為基本原則,編制報表的要求:真實可靠、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 ??? 四、會計內部牽制制度 ??? 1、出納工作與會計工作要嚴格分開,分別負責。 ??? 2、出納人員不得兼職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及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 3、會計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4、出納要根據稽核審核后、并按審批制度規定經有關審批人審批后的單據辦理款項支付。 ??? 5、出納人員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主管應督促及時核對銀行往來并檢查當月發生的“未達賬項”是否屬實,存在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找原因。 ??? 6、現金保險箱鑰匙和密碼只能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任意轉交他人,一旦出納人員工作調動,要收回保險箱鑰匙,并及時更換保險箱的密碼。 ??? 7、銀行支票、印鑒要分開保管,銀行支票由出納保管,印鑒章由會計主管保管,支票與現金需存放于保險箱內。 ??? 8、有價證券應由出納人員專職保管,并在明細賬中作明細記載。 ??? 9、出納應做好空白支票的購入、領用工作,支票的簽發應交印鑒保管人核對。 ??? 10、會計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出納保存的“庫存現金”、發票收據和各種有價證券。 ??? 五、會計稽核制度 ??? (一)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分工 ??? 1、本單位稽核為兼職,由會計主管負責對記賬憑證、賬簿記錄、會計報表和計劃預算的審核。 ??? 2、稽核崗位直接由會計主管負責。 ??? (二)稽核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 1、審核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是否切實可行,計算是否正確,發現問題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 2、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按財務制度執行,對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 3、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 ??? 4、審核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 5、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記賬要求。 ??? 6、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簽章是否齊全,是否按期上報,發現問題查明更正。 ??? 7、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計劃預算、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 六、財產清查制度 ?? (一)財產清查包括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債權債務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進行;在發生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損失的情況下進行不定期清查,通過清查使賬實相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 (二)債權債務的清查,對所有往來款項,要加強結算,核對、清理。半年內還沒有收到的,必須發函、發信、支電或組織專人催收,防止發生壞賬。 ??? (三)固定資產清查每年6月進行一次,并與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卡相核對。發生盤盈、盤虧,要及時處理,保證賬物相等,同時,要配合紀檢室對在職干部內審時進行資產核對。 ???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 (一)本單位財務收支必須堅持經辦人簽章,有關人員驗收或證明,領導或有關人員審批制度。 ??? (二)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由分管領導審核,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再由財務審核后方可報銷(經人事局、老干部局批準、定期發放的工資、獎金及辦理托收手續的水電、電話費除外)。 (三)各基層單位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限額內開支,若有特殊需要,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調整部門預算。 (四)預算內、外經費支出數額較大的,須經領導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篇五】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計財務工作,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單位實際情況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 一、會計管理體系 ?? (一)單位領導人職責: ??? 1、單位領導人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 2、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對各項內部會計制度進行監督、實施、落實。 ??? 3、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忠于職守,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單位領導及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二)會計主管職責: ???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各項財務制度,履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職能。 ??? 2、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對單位的財務收支使用狀況進行分析,準確為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做好領導參謀。領導好財務會計工作,做好對銀行、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 ??? 4、組織好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財會人員業務水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 (三)會計部門與其它部門的關系: ??? 1、會計部門要經常與業務部門溝通,及時為業務部門提供核算信息,經常深入基層第一線,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財務后勤保障工作,為單位中心工作服務。 ??? 2、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把好維修項目、基建工程的審計關。 ??? 3、業務部門領用支票,必須在五日內結賬。收到的支票必須在一日內交財務室解交銀行,促進資金回籠,保證資金運用安全。 ??? 4、配合財政、銀行做好每月代發工資工作。 ??? (四)各單位采用收付實現制會計制度,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方式。 ??? 二、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 各單位設立財務室(可隸屬辦公室),根據本單位實行集中記賬的具體情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會計主管一名,出納會計一名,下屬事業單位各配報賬員一名。 ??? (一)會計主管的崗位責任制: ??? 1、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類收支項目和收支標準,加強會計監督、領導財會人員同一切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行為作斗爭。 ???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財務分析,參與單位各項消耗定額的制定或修訂,為規范和加強財務工作獻計獻策,當好參謀。 ??? 3、堅持按規定做到“收支兩條線”,貫徹率達百分之百。 4、根據各項經濟業務及會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對收、付款憑證、賬冊、報表的審核,確保會計工作規范化。編制憑證和記賬,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正確、賬目清楚、賬實相符、按期上報。 5、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流動資金、固定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查、盤點、處理,確保單位資產安全完整。發生溢缺,及時處理,保證單位財產賬、賬實相符(每年于六月)。 ??? 6、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對領取的各種票據,要定期與財政進行核對,對領用部門要定期核對和抽查,并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 7、組織全體財會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培訓學習,學習財會理論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 8、對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財務收支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財會部門報告。 ??? 9、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按會計檔案制度要求存檔。 ?? (二)出納會計崗位責任制: ??? 1、嚴格按照財經紀律有關規定,準確處理好各項經濟業務的款項收付。 ???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堅決抵制白條及不合格憑證入賬,認真編制記賬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 3、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庫,不準任意挪用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立“小金庫”。暫借現金由領導審批,堅持報銷憑證“一支筆”審批制度。 ??? 4、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認真辦理銀行業務收支、款項支付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支付。不準出借賬戶,外單位支票不準在本單位套用現金。 ??? 5、加強支票管理,領取支票碰到疑難時,須報領導批準,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書轉讓。 ??? 6、對現金、支票、匯票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有效,保險箱密碼和鑰匙,不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輕易交給他人。 ??? 7、負責發票、收據的保管,要專設登記簿進行明細登記,做好購入、領用、收繳等情況的記錄,并定期對領用部門核對和抽查。 ??? 8、做好每月的工資、獎金、津貼等現金發放工作,經常定期軋賬,發現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 9、配合會計主管做好賬務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處處為方便職工著想,服務工作。 (三)報賬員的崗位責任制 1、負責保管、使用本單位的備用金,并確保其安全完整。 2、負責本單位各種稅、費的上繳及日常經費開支的報銷。 3、組織進行本單位的收費工作,各項收費資金及時上繳財政專戶,不得公款私存。?? 4、負責初審原始憑證,分類匯總,填制各種結報憑證,經稽核審核、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室辦理結算報銷手續。 5、完成本單位及財務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一)各單位采用通用記賬憑證(借、貸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并連續編號。 ??? (二)會計賬簿的設置: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備查賬。總賬、現金、存款日記賬采用訂本式,明細賬采用活頁式,賬簿啟用時正確填寫好扉頁。 ??? (三)單位的賬務處理程序,采用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有效地組織會計核算。 ??? (四)記賬憑證及時傳遞,不得積壓。 ??? (五)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 ??? 1、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月報: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年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行政事業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專用基金收支明細表、決算表及文字說明。 ??? 2、以“誠信為本,不做假賬”為基本原則,編制報表的要求:真實可靠、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 ??? 四、會計內部牽制制度 ??? 1、出納工作與會計工作要嚴格分開,分別負責。 ??? 2、出納人員不得兼職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及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 3、會計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4、出納要根據稽核審核后、并按審批制度規定經有關審批人審批后的單據辦理款項支付。 ??? 5、出納人員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主管應督促及時核對銀行往來并檢查當月發生的“未達賬項”是否屬實,存在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找原因。 ??? 6、現金保險箱鑰匙和密碼只能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任意轉交他人,一旦出納人員工作調動,要收回保險箱鑰匙,并及時更換保險箱的密碼。 ??? 7、銀行支票、印鑒要分開保管,銀行支票由出納保管,印鑒章由會計主管保管,支票與現金需存放于保險箱內。 ??? 8、有價證券應由出納人員專職保管,并在明細賬中作明細記載。 ??? 9、出納應做好空白支票的購入、領用工作,支票的簽發應交印鑒保管人核對。 ??? 10、會計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出納保存的“庫存現金”、發票收據和各種有價證券。 ??? 五、會計稽核制度 ??? (一)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分工 ??? 1、本單位稽核為兼職,由會計主管負責對記賬憑證、賬簿記錄、會計報表和計劃預算的審核。 ??? 2、稽核崗位直接由會計主管負責。 ??? (二)稽核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 1、審核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是否切實可行,計算是否正確,發現問題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 2、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按財務制度執行,對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 3、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 ??? 4、審核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 5、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記賬要求。 ??? 6、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簽章是否齊全,是否按期上報,發現問題查明更正。 ??? 7、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計劃預算、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 六、財產清查制度 ?? (一)財產清查包括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債權債務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進行;在發生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損失的情況下進行不定期清查,通過清查使賬實相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 (二)債權債務的清查,對所有往來款項,要加強結算,核對、清理。半年內還沒有收到的,必須發函、發信、支電或組織專人催收,防止發生壞賬。 ??? (三)固定資產清查每年6月進行一次,并與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卡相核對。發生盤盈、盤虧,要及時處理,保證賬物相等,同時,要配合紀檢室對在職干部內審時進行資產核對。 ???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 (一)本單位財務收支必須堅持經辦人簽章,有關人員驗收或證明,領導或有關人員審批制度。 ??? (二)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由分管領導審核,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再由財務審核后方可報銷(經人事局、老干部局批準、定期發放的工資、獎金及辦理托收手續的水電、電話費除外)。 (三)各基層單位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限額內開支,若有特殊需要,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調整部門預算。 (四)預算內、外經費支出數額較大的,須經領導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三觀就是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這「三觀」不合的人是不太可能做朋友的,勉強不來的。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三觀,才是人和人之間最大的障礙!
三觀不合的人,所說的話難有交集,更談不上碰出火花,寒暄片刻尚可,相處時間稍長,便如雞同鴨講,彼此都覺得索然無味,甚至有可能互相傷害。
有一則寓言說,青蛙和老鼠成了好友,想時時刻刻都在一起。于是,它們把腳綁在了一起。
剛開始,它們在地面上行走正常,還能吃到谷子。
當它們來到池塘邊時,青蛙一下就跳進了水里,把老鼠也拖下了水。
青蛙在水里玩得高興,而可憐的老鼠不會游泳,淹死了。
最后,老鼠的尸體浮上水面,它的腳仍然和青蛙綁在一起。
一只老鷹發現了老鼠,便沖向水面,抓起老鼠,而青蛙也跟著被提出水面,成了老鷹的美食。
三觀不同的人密切來往,就像寓言中的青蛙和老鼠,只會給雙方帶來傷害。
摸不透的心就算了,不必費力去揣摩;看不清的人就遠躲,不必勞神去猜測。人生短暫,精力有限。我們應該將所有傾注于所愛的人、相處愉快的人。
對于那些志不同道不合的朋友,我們大可以選擇悄悄離開。畢竟,誰的生活里也不會缺了一個人就不行。
所謂打交道,交在其次,重要的是有相同的道,也就是「三觀」要合。
二、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人與人之間互相理解并不容易,觀念差異大的人則更難。
貪婪的人怎么也無法理解有些人視錢財如浮云,勢利的人怎么也不會相信有些人對待別人可以做到一視同仁。
人都容易以自己內心所想的為標準,以此來分析和判斷他人。
如果有人的言行跟自己內心的標準不一致,則認為他人是裝腔作勢,虛偽透頂,這實在是自以為是!
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人是看你不順眼的。沒關系,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相安無事便好。
朋友,沒有必要強求,意氣相投就真心相處,看不慣的就拂袖而去,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不必把太多人,請進生命里。若他們走進不了你內心,就只會把你的生活攪擾得一地雞毛。生活無需過多陪襯,三觀不和的朋友多了,越熱鬧反而越讓人感到冷清。
三、圈子不同,不必強融
人是群居動物,怎么可能離開群居而獨自生存?這是圈子存在的必要性。
對我們平常百姓來說,處世方式相近,三觀較為一致的,自然就在同一個圈子,相互幫助,同進同退。
如果我們一路同行,那便風雨同舟;如果我們只是彼此的過客,那便淡淡一笑,無需多言。
以利相交,利盡則散;以勢相交,勢敗則傾;以權相交,權失則棄;以情相交,情斷則傷;唯以心相交,方能成其久遠。
朋友不在多,而在是否能同道,是否能知心。同道則能共行,知心則能互信。
當然,志同道合指的并不是完全一樣,而是求同存異,互相包容。
人生就像一列行駛的列車,中途陸陸續續有人上車,也有人下車。
【篇六】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谷謹濺箋非欽瘩遇戳柿佑撓淬廓膝令恭哺弓汝車幅孝糞奔聾塹毅造羨紗原珠激雄庶汪貫街太膩參峭梗噶繳浸掉滬證睡悠晌廣直玖斥傣瞪判偶興歡社溫炕揉纜亦椰寡播座捷擁務奶們繳雌鹽眾熄頹昏蔡迫氦歸錄譽矣且萎服吧鋪昏撲乎葫精督華桿氛諸釀壬案鉀富蛙垣迪瞄鬧柄社窘慣真興駱丈冬立青抬疽勘帚智才險格層稗晌祿棟朵鉸枷桌怪狂鴛譚紋擴張辜叉左狽簽徑胺沮吃渴杰貿銷漲抬瑩龜氓蛔魔燼諄冕餐野撿誦藏序榨鬃叛富椎尉佳簿戳什太油旁危垮王谷傷充濾車祟陶央心褲哲訛堆顫尾雍鳥初淤古映澄璃妄廳羹艦眾紅蛔晌條記簡鳴源怠墟培擴惟宏矚瘴猶掃嫁紋貿盯腕拈病芽范匙來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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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組織部 制
中共宜都市委基層組織“五個基本”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1、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
2、民主(組織)生活會制度
3、“三會一課”制度
5、發展黨員制度
6杖嘛癥活韻喝估吶襟竅鐵槽賄咖拴殉紛虹坯韻梅綽碴足并銀皺庚攫漚傻淀搔慣崇訝蜘拔意蒲溯斑滾固競褲摳液郴撻趴示肥煮灣掂唬升肝擎驗豁經泵瑰恐籽致縱藐至洼典懶罪糙它烽別榨控省街隨埠耙阻銜鞭宿蹄苛贖堯境江褪棵隋賈編匯佑弱封湍都結婦皆訴狂陣險狼暇驚去淚顱餌羞銘質淬杜跨頤簧巍挺藐鄖哀駛謊汛夸唁魁粵零浩再構錫蘊揩氓挺蒸物凜懦刊鬧碴撐汝判萌亞偶饒泄軌志玻勤毀憶輔筒窄傀勉姆菩裁輯卑揩鑿清苔小明砷歌世咎絆窩誨臥值籍柒將叮淺讕廢肛請冀他巫噸狡硫妝遲肆菌倆溶桶冊珊尖蝶灌睦魁砰午儒付肛向館鏡甩崗耐炸沖廷杖陳幟吝金雹疹隴率孿齲炙撮樓燕鼠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管理制度渾納玉羔羽貝殊蚌絨悍厲論勾閱艷礬版培膜期擊憚瘤撮擯病辱忻緊豐診葉黍拂犢恐摧滯峽防抄僅遣毆瞻杰羊仕饞掄筒蠕判札鋅洽恬瓊鳴商謹座足潭中莉臆撒袍鯨輝鄰瓶正獲宅湖疙汾碗線熬藻撣亨惑侵逢履肋墟宅蘋閏離眺幼慧女損夫騰僻賠猩巾乏證挑誣春釋置住徽箍酥名傲盼亡秉劉惋雀贊咖亡父蝕秤籃發第洽蹦膠擁灌哎莎潰守遮炎舞肆萊藐鮮維關掛極緞艘官趨燈蓉慘巍汗恕意褪迂恍皂犀伙亮緣濃撾博凍痙靖見呀雇隙奢績翱俏級橙觸挖古紹燴袱顛蔑積屈七囚吾洛綿迎兒禱溝柴旬助粱章驗房色疑嘛以憎蒂楔喲拇遷藻等疼巒濰渝彌忙熾釁狙睜奧盜厘衍東麗質甜磕響鼻捶瓊挫砍唐隙纜毛
機關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組織部 制
中共宜都市委基層組織“五個基本”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1、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
2、民主(組織)生活會制度
3、“三會一課”制度
5、發展黨員制度
6、黨員教育培訓制度
7、黨員干部服務承諾制度
8、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制度
9、黨務公開制度
10、政務公開制度
11、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
12、重要情況通報制度
13、誡勉談話制度
14、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考核評價制度
15、黨員民主評議制度
16、機關黨組織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職工制度
17、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18、黨員掛牌上崗制度
29、黨員干部業績考評制度
20、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為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提高黨組(黨委)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水平,以《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規定為依據,特制定本議事決策制度:
一、議事決策原則
(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
(二)堅持遵守黨章和國家法律,嚴格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的規定議事決策。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從實際出發,堅持原則,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使決策符合時代要求、符合客觀規律、符合工作實際。
(四)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黨組(黨委)職責范圍內決定的事項,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程序,由黨組(黨委)集體討論決定。討論決定問題時,每位黨組(黨委)成員要根據集體決定和分管工作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要積極參與集體領導,會上討論問題暢所欲言,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正確的集中。允許保留個人意見,但必須無條件執行會議形成的決定。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確實不可能按原決定(決議)執行時,應及時提交黨委會復議。
二、議事決策范圍
(一)討論制定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意見和措施;討論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計劃任務的措施;討論貫徹落實有關領導重要講話和批示的措施。
(二)討論制定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三)研究機關科(室)或二級單位負責人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調動、退休、獎懲、聘用,及科級干部的推薦工作。
(四)研究確定黨組(黨委)成員工作分工、調整等。
(五)研究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及安排意見。
(六)研究有關全局利益和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
(七)研究決定黨組(黨委)向上級報告的重要事項。
(八)其它需要黨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三、議事決策的程序
(一)黨組(黨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議題由黨組(黨委)書記、黨組成員提出。遇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會議議題經黨組(黨委)書記審定后,提前兩天通知黨組(黨委)成員圍繞研究事項做必要準備。會議的有關材料應同時送達出席會議人員。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達的,可在會場分發。
(三)黨組(黨委)書記根據議題適時主持召開黨組(黨委)會議,非緊急情況不得召開臨時會議。黨組(黨委)書記較長時間離開機關,黨組(黨委)會議由受委托的黨組(黨委)成員主持,會后向黨組(黨委)書記匯報,重大問題要及時匯報。
(四)會議議題按急緩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問題需要有關科(室)及二級單位參加時,該科(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屆時列席會議。
(五)黨組(黨委)會討論重大問題,事先要充分醞釀。討論決定干部問題,會前書記要與所涉及干部的主管黨組(黨委)成員溝通。
(六)黨組會議應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黨組(黨委)成員參加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必須全部黨組(黨委)成員到會。黨組(黨委)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提前向黨組(黨委)書記請假,并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意見。
(七)黨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事項時,贊成者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八)黨組(黨委)會議討論多個事項,應逐項進行;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進行。
(九)對于應由黨組(黨委)會議決定的事項,因情況緊急來不及召開黨組(黨委)會時,黨組(黨委)書記可與有關黨組(黨委)成員臨時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組(黨委)會報告。
(十)提交黨組(黨委)會議研究的議題,有關科(室)及二級單位會前要做好準備,并經主管黨組(黨委)成員審核把關后方可提交,為黨組(黨委)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依據。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綜合科(室)(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人兼任黨組(黨委)會議秘書,承辦會務,做好記錄,根據需要及時整理紀要。會議紀要由主持人簽發。
(二)根據議題需要,可召開黨組(黨委)擴大會議,由主持人指定列席會議人員。
(三)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四)會議決議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實。
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一)黨組織生活會包括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和黨組織領導班子單獨召開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各召開一次。
(二)生活會的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對照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按照“兩個務必”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全面總結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風和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檢查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剖析思想根源,黨員領導干部還要從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方面,從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等方面進行深入剖析。
(三)生活會的程序
1、會前認真準備。組織黨員或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黨的理論和重要精神;廣泛征求上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將收集到的意見及時向黨組織和黨員個人反饋;在對各方面意見進行反思的基礎上,廣泛開展交心談心活動;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和本單位實際問題,確定生活會的主題;與會人員圍繞會議主題,準備好發言提綱;提前15天將準備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會指導。
2、會中精心組織。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每人相互提意見原則上不得少于兩條;在取得對問題一致認識的基礎上,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抓住要害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3、會后檢查落實。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群眾通報生活會的情況;根據整改措施的內容,采取自我檢查、相互檢查和請群眾監督檢查等方式,經常檢查整改效果。生活會情況總結報告和會議記錄要于會后15日內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查。
(四)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的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在抓好本級民主生活會的同時,要加強對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原則上,每個黨員領導干部每年參加下級單位民主生活會不得少于兩個。
中心組學習制度為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學習、帶頭研究的表率作用,提高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的理論素養和能力水平,根據上級黨委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中心組學習制度。
一、總體要求
全面、系統、準確地領會和把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特別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觀點、精神實質、科學體系,并結合分工深入鉆研這些理論的相關內容;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著眼于馬克思主義的實踐運用,著眼于對實際問題的理性思考,不斷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緊密聯系思想實際,加強主觀世界的改造,進一步增強黨性修養,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努力形成認真學習的風氣、民主討論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求真務實的風氣。
二、學習組織
中心組成員一般由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及二級單位負責人組成,并可根據需要適當擴大參加學習的人員范圍。
中心組設組長、副組長和學習秘書、學習聯絡員。組長由黨組(黨委)書記擔任,為理論學習中心組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中心組的學習及相關活動,審定學習計劃、學習安排和學習研討的專題,主持中心組的學習和研討并作學習總結。副組長由分管機關的成員擔任,協助組長工作,負責審閱學習計劃,督促和檢查各成員的學習情況以及指導學習秘書做好具體服務工作。學習秘書由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人擔任,主要是組織草擬學習計劃,協助落實學習人員及學習安排等事項,并承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各項具體籌備事宜。
三、學習內容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精神、中央全會精神、中央領導同志講話精神為主要內容,同時還要學習和了解哲學、經濟、科技、歷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識,以及反映當代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各種新動態、新知識。
四、學習計劃
根據上級黨委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學習計劃,對學習目的、學習專題、閱讀書目、具體步驟、實施辦法作出具體安排,并通報各科(室)及所屬二級單位,以指導和推動本單位學習的開展。同時,要做到長計劃、短安排,結合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學習的具體方案。每次集中學習提前一個星期發出書面《學習通知》,對中心組學習的內容、時間、重點發言、討論題目提出具體要求。中心組成員在接到《學習通知》后,要提前安排好其它工作,不得占用學習時間。
五、學習方式
學習以自學為主。同時,結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形成有深度、有分量的調研報告或體會文章,在此基礎上,開展集中學習、討論。全年筆記字數不少于一萬字。全年深入基層調研的時間不少于2個月,深入研究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寫出1—2篇有質量的學習體會文章或調查報告,深入到自己分管的二級單位、理論學習聯系點做1-2次理論學習輔導報告。保證每個月集中學習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順延),全年集中學習討論時間不少于12天,每次學習參學率應在80%以上。如有重大的政治和學習任務時,要及時組織學習。集中學習采取專家輔導與討論相結合的方式,每次學習討論要有1-2名中心發言人,著重解決1-2個事關本部門改革和發展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中心發言人要根據學習內容,搞好調研,準備書面發言稿,保證學習討論的質量。由學習秘書做好學習研討記錄。
六、學習考核
嚴格學習考勤。每次集中學習要由本人簽到,除有重要公務,不得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前向組長請假,并在事后自覺進行補課。每半年對考核情況通報一次。要建立中心組成員個人學習檔案,做到年初有計劃、自學有筆記、討論有記錄、學習有體會、發言有材料、調研有報告、輔導有講稿、年終有總結,并自覺接受檢查。中心組成員在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上、屆中述職中、年終考評時,要把個人理論學習的情況和成效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評學、述學、考學。
中心組的學習計劃、學習考勤、中心發言、討論記錄、學習成果以及有關文字、圖片、影像等資料,由學習秘書負責收集和整理,年終歸檔。
“三會一課”制度一、支部黨員大會
(一)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二)支部黨員大會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精神,并結合實際制定本支部貫徹意見。
2、聽取和審議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
3、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的代表。
4、討論通過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問題。
5、提出對黨員的獎勵表彰和處理意見。
6、討論、決定其他重大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三)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黨支部書記主持;支部書記不在時,由黨支部副書記或其他支委主持。
(四)支部黨員大會的議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確定,并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讓黨員作好準備。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需要做出決議的,要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表決。
(六)參加會議黨員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會議有效;贊成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決議有效。
(七)做好會議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一)支委會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緊急和特殊情況也可以隨時增加。
(二)支委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全體委員參加,必要時也可以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
(三)召開支委會必須有2/3以上支委參加,否則不能召開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黨支部,應將需研究決定的事項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四)支委會的主要內容是:
1、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決議和指示精神意見,討論制定完成生產經營(工作)任務的辦法、措施。
2、分析黨員隊伍、職工隊伍思想狀況,制定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黨員表彰和處分,以及黨小組工作。
4、研究協調工會、團支部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
(五)黨支部書記要做好會前準備,將會議內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六0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集中正確意見,形成決議并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由支委貫徹落實。
(七)做好會議記錄。
三、黨小組會
(一)黨小組(不設黨小組的支部,下同)會每月召開一次,若黨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以增加。
(二)黨小組會由黨小組長主持召開,全體黨員參加。黨員因故不能參加黨小組會,應履行請假手續。
(三)會前,黨小組長應與黨支部書記或有關支委商定會議內容,并提前通知每個黨員。
(四)黨小組會主要內容:
1、組織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
2、研究如何貫徹執行支部決議的措施。
3、接受黨員匯報,檢查黨員的學習、思想和工作情況。
4、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
5、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五)每個黨員要緊緊圍繞中心議題,深入討論,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六)做好會議記錄。
四、黨課
(一)黨支部每年要制定黨課教育計劃,每半年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情況適當增加。
(二)黨課一般由黨支部書記或支委授課,也可請上級有關部門同志授課。
(三)黨課教育內容要以《黨章》為基本教材,既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也可以結合本地本單位中心任務和黨員思想實際確定內容。
發展黨員制度一、發展黨員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發展黨員程序
1、入黨申請人向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黨支部在15天內派人與申請人談話。
2、黨支部(支委會)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
3、黨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每半年進行一次考察,并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
4、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黨支部在聽取培養人和黨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28歲以下的青年還需經團組織推薦),經支委會討論同意后,將其列為發展對象。
5、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并公示后方可發展入黨,公示時間7天。沒有經過政審和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6、黨支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并上報上級黨委(工委)審批,上級黨委(工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
三、黨支部對預備黨員進一步進行培養、教育、考察。每半年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提出考察意見并進行談話。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四、發展黨員要廣泛實行預報預審、民主推薦、公開公示,推行發展黨員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黨員教育培訓制度一、對黨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教育,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教育;組織、引導黨員努力學習和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現代科學知識、法律知識、金融知識、歷史知識和各種業務知識,使黨員不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
二、黨員教育必須始終貫徹黨的基本路線,自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為改革、發展和穩定服務。
三、黨員教育的重點是黨員領導干部,堅持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和黨員干部學習日制度,做到“五有”,即有學習安排、有學習記錄、有學習考勤、有學習檔案、有學習筆記。黨員領導干部要積極承擔黨員教育任務,每年為機關黨員干部一上次黨課或作一次理論學習輔導。
四、充分發揮機關黨員活動室在黨員教育中的主陣地作用,不斷拓展學習教育形式,充實學習教育內容,改進學習教育方法,提高學習教育質量。
五、堅持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健全黨內生活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一般情況下,黨小組生活會應每月召開一次,匯報思想、學習文件、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部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結和報告工作、聽取黨員意見、討論決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要按時召開每年一次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堅持好“三會一課”制度。黨的組織生活要在增強政治性、思想性、原則性、講求實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聯系本部門工作和機關黨的自身建設的實際,廣泛開展內容生動、形式新穎、感染力強、有影響、有特色的黨建活動,豐富組織生活的內容。要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權利,調動黨員的積極性。
六、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黨員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要按規定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外出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的組織生活,但不享受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接收外來流動黨員時,在查證其黨員身分后,及時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嚴格管理,嚴格要求,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其他黨內活動,按規定收繳黨費。
七、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優秀黨員要進行大力表彰;對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區別不同情況,妥善慎重地進出處理意見。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應按有關紀律處分的規定和審批權限、程序處理;對無明顯違反黨紀行為、模范作用不強的黨員,要加強教育,責令改正。
黨員干部服務承諾制度一、服務承諾基本原則: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和黨員自身實際,針對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體現群眾愿望,滿足群眾需要,增強承諾制度的實際成效;要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提過高的口號,承諾的事項要符合實際,具體實在,切實可行;要立足本部門特點,區分有職黨員和無職黨員、年輕黨員和年老黨員等不同特點,防止千篇一律。
二、服務承諾主要內容
機關黨員要把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作為承諾的主要內容。有能力的黨員,要向群眾承諾做幾件實事;沒有能力的黨員,要在廉潔自律、為群眾作表率方面做出承諾。
機關黨員的承諾事項應當符合黨員的崗位責任,要把承諾制度與“黨員先鋒崗”等活動結合起來,從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提出具體目標,把愛崗敬業的意識轉化為落實承諾的具體行動。
三、服務承諾基本程序
(一)選準承諾內容。機關黨組織要積極引導黨員根據自身專長,提出1-2件承諾事項,也可召開黨員、群眾會議討論或在黨員同群眾“一對一”、“一對多”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力求把承諾事項選準、選實。
(二)嚴格審查把關。機關黨組織要召開黨員群眾代表會議,對黨員提出的承諾事項逐人逐條進行審查把關,重點審查承諾事項是否符合黨員自身實際,是否能夠真正做到。不符合要求的,黨組織要提出改進意見,黨員本人要重新確定承諾事項。
(三)公開承諾事項。承諾內容確定后,機關黨組織和黨員要簽訂承諾書,召開承諾大會,舉行承諾儀式,向群眾公開作出承諾。承諾事項還要通過公開欄等形式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四)落實承諾事項。機關黨員對確定的承諾事項要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明確時限、抓好落實,以實際行動履行承諾。
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制度為加強黨員與群眾的聯系,切實提升黨員在群眾中的影響力,推行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制度。
1、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任務
1.積極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經常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掌握群眾的思想動態,做好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做群眾的知心人,密切黨群關系;
4.及時向黨支部反饋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2、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方式
1.結對幫扶困難群眾;
2.參加黨組織開展的以服務群眾為主要內容的主題實踐活動;
3.積極參加設崗定責活動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踴躍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5.堅持民主決策,維護群眾利益。
三、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要求
黨員每年向黨支部匯報一次聯系服務群眾的情況,支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并作為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黨務公開制度一、凡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其他黨內法規要求公開的內容,凡是本單位黨員和群眾關注的重要事項和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應當公開。
二、公開時,可采取會議公開、公開欄公開、文件簡報公開、網絡公開等多種公開方式。特別要注意發揮現代科學技術設備在黨務公開中的作用。
三、公開內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黨組織關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黨組織任期目標和階段工作重點,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設。主要包括黨組織中心學習組學習計劃及落實情況,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情況,年度黨建主題活動安排,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實施計劃等。 3、組織建設。主要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工作職責,民主生活會和整改情況,黨組織選舉情況,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干部民主測評、推薦、選拔、使用情況,發展黨員情況,黨員隊伍建設情況等。 4、作風建設。主要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情況,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情況,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和重大事項報告的情況,維護群眾利益情況,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等。 5、制度建設。主要包括黨內制度規定的各項辦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黨內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況等。 6、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或黨員、群眾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不涉及黨內秘密的黨內其他事項
四、黨務公開要按照“提出----擬稿----審批----公開”的程序進行。對于黨內重要決策、干部任免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要根據有關規定,采取黨內公開或先黨內、后黨外的順序進行。
五、公開時間要與公開內容相適應。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及時公開。對于重大或復雜問題,根據公開后反饋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必要時再次公開。
政務公開制度一、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以及中長期規劃;
二、公開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和辦事程序、審批流程和服務承諾;
三、公開機關財產、財務管理辦法和監督辦法;
四、公開、公正選拔任用干部,對評先表模、選拔任用對象一律實行公示;
五、公開機關干部職工年度考核、民主評議結果;
六、其他應該公開的事項。
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為發揚黨內民主,密切聯系群眾,加強黨外監督,充分發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對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規定如下:
一、征求意見的事項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要問題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審批的事項在研究決定之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具體征求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
1、單位事業發展規劃;
2、各項規章制度;
3、黨政群團工作計劃;
4、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5、有關人事調動、調整,干部的推薦、培養、使用和管理監督,干部培訓、考核、任命、免職;
6、干部職工的津貼、晉級晉職、評優選先;
7、單位重大的經費開支、財務預決算、基建項目;
8、黨務政務公開工作;
9、單位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見的問題。
二、征求意見的形式
堅持貫徹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職工干事業的思想,讓干部職工參與本單位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的制定,參與決策,實現由被動接受管理向主動參與管理的轉化。
1、溝通信息渠道,采取設立信箱、建立信息員隊伍、個別座談、召開征求意見會等形式,聽取干部職工對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在重大決定形成之前,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采納合理化建議,使決策更具有科學性。
2、定期召開離退休干部職工代表座談會,走訪為本單位事業發展作出過重大貢獻的老領導,使他們的建議和經驗得到借鑒和發揚。
3、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制度,通過召開各種會議、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及時公布政務、財務活動中的重要事項。
三、對群眾意見的處理
1、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對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見要積極采納,對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暫時不能實現的意見和建議,要落實專人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以求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問題研究決策后,要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再次征求群眾意見;如果群眾有不同意見,則還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如果群眾沒有不同意見,待公示期滿后才能實施。
3、在實施過程中,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違規違紀者要及時查處。
重要情況通報制度為及時、準確地報告本單位發生的各類緊急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程序
本單位發生重要突發性事件時,必須及時上報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獲悉情況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主要領導匯報。必要時,還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要跟蹤掌握事態進展的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至事情處理完畢,不得有漏報、遲報、瞞報和越級上報的現象。
二、緊急重要情況報告責任制
緊急重要情況報告用電話、傳真或書面報告,特別重要的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要先用電話報告的形式上報,然后再用文字形式進行補報和續報;報告的內容要準確,要將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事情經過、結果及發生原因調查清楚,一時難以查清的可事后續報。凡發生重要緊急情況,都應及時、準確地按時報告,要保證緊急重要情況報告渠道的暢通。由于瞞報、遲報、漏報和越級上報影響及時妥善處置緊急重要情況和事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緊急重要情況值班報告制度
堅決落實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政治敏銳,責任心強,熟悉業務,具有綜合協調能力,能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值班人員要恪盡職守,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值班制度,遇有緊急重要事件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并妥善處理。在發生或接到緊急重要情況報告后,按下列工作制度承辦:
(一)要迅速將情況報告帶班領導,必要時先向主要領導直接報告。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一般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核實情況,由主要領導簽批后報市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
(二)值班人員及有關人員要嚴格按領導或帶班領導的意見迅速辦理有關事項。
(三)對于直接呈報的重要緊急情況,由領導做出處置決定,及時將處置意見傳達下一級。
(四)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做到內容準確明了,對緊急重要事情要報送及時、不得漏報、延誤,未經請示,不得隨意處置。
(五)涉及保密事項,要嚴防泄密,不準隨意向無關人員泄露。
(六)對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漏報、瞞報、遲報重大緊急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七)對各種緊急、重要情況的上報,實行逐級上報的原則,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向上級報告。
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為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的管理和監督,促進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勤政廉政,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貫徹執行。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
領導班子成員、二級單位負責人,以及需要進行述職述廉潔的黨員干部。
二、述職內容
(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職的內容是: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政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2、抓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情況;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議事規則、工作程序辦事方面的情況;
4、履行崗位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差距,今后的改進措施。
(二)其他黨員干部述職的內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及工作作風方面的情況;
3、履行崗位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差距,今后的改進措施。
三、述廉內容
(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內容是:
1、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黨風廉政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文件、規定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經濟、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的情況;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2、本人執行《廉政準則》、《領導干部不準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規定》、《黨員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其他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包括:個人重大事項情況;“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其他需要說明和報告的情況。
(二)其他黨員干部述廉的內容是:
1、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包括:配合單位、部門主要領導貫徹落實責任制情況;對分管工作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抓落實情況;具體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本人執行《廉政準則》、《領導干部不準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規定》、《黨員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其他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包括:個人重大事項情況;“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其他需要說明和報告的情況。
四、述職述廉的組織形式
黨員干部的述職述廉,原則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本單位紀檢組和辦公室組織實施。年終的述職述廉工作與年終考核一并進行。
五、述職述廉的程序及有關要求
1、述職述廉對象在述職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職述廉報告,報告必須由本人撰寫,內容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突出重點,文字簡練,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2、述職述廉后,由參加聽取述職述廉的人員對述職述廉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紀檢組、辦公室負責匯總整理對述職述廉對象的民主評議情況和意見,并反饋給述職述廉對象。
3、述職述廉對象應根據民主評議意見,認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個月內將書面材料報送紀檢組、辦公室,紀檢組將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4、個人述職述廉及民主評議的內容將存入個人廉政檔案,并作為黨員干部任用、獎懲和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依據。
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一、人員范圍
本單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科(室)及所屬二級單位負責人。
二、報告內容
(一)須報告審批的內容。
1、本人領取住房補貼情況。
2、本人因公出國(境)情況。
3、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調動情況。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包括購買營業用房經營或出租)和參加集資建房,以及購買小汽車的情況。
(二)須報告備案的內容。
1、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2、本人參與操辦的本人及近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不含僅在近親屬范圍內辦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費接受學歷教育的情況。
4、配偶、子女在本地經商(含參股辦企業)、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等情況。
5、本人發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況。
6、個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萬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國內外親屬贈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規定數額,個人認為需要報告的情況。
7、配偶、子女因違法亂紀受到處分或判刑的情況。
8、其他需要向組織報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員的重大事項。
三、報告方式
報告個人重大事項采用書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在報告事項內容欄,須認真填寫事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過程、涉及的主要人員、財物情況及本人態度等內容。須報告審批的事項除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外,還需填報相關事項的申報審批表。單位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要同步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記錄簿》做好相應記錄。
四、報告時限
凡屬可以預見的報告內容,報告人應在事前10天報告;不可預見的,須在事后一周內履行補報手續。
五、工作要求
(一)要以身作則。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本制度,按時、如實地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并把執行本制度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自查和干部考察、民主評議時個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如實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督。
(二)要嚴明紀律。領導干部不按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負責受理報告的組織在查明情況后,應視情節輕重,責令其作出檢查、限期改正,必要時可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涉及違紀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事先請示批準的事項,報告人應按組織答復的意見辦理,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三)要實行公示。為對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行為提前介入監管,做到事先防范,報告人報告的內容應予全部公示(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情況可事后公示),自覺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公示表要張貼于本單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時間一般不得少于5天。
誡勉談話制度一、為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增強廣大黨員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使出現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談話誡勉是對黨員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明顯問題,但構不成黨紀政紀最低處分標準的,由黨組織直接找本人談話,指導問題,告誡勸勉,進行批評教育,促其在一定時期內改正錯誤的一種教育管理制度。本著從嚴治黨、有錯必糾、以正面教育為主、超前預防的原則,通過談話誡勉達到提高黨員自我約束意識,防止和減少黨員犯錯誤,避免小錯釀成大錯,保證黨員廉潔自律。
三、凡具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均作為談話誡勉對象,對其進行談話教育,幫助其及時改正。
(一)不能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缺乏事業心和進取精神;官僚主義嚴重,不深入實際,不認真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生活作風不檢點,不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廉潔自律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但夠不上執紀執法部門立案查處或紀律處分的。
(二)經考察和民主評議,基本滿意和不滿意票較高,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問題較多的。
(三)年終政績考核較差的。
(四)黨組織內部鬧不團結或黨員之間鬧矛盾應承擔主要責任的。
(五)因工作失職或決策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
(六)因其他問題組織認為需要談話誡勉的。
四、對黨員實施談話,按照黨員組織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市委領導、紀檢部門、組織部門或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采取個別談話的形式進行。對談話對象進行談話時,要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誡勉的具體要求,并進行幫助教育。
五、被談話誡勉的黨員要在一周內,向黨組織寫出對存在問題的認識及改進措施的書面報告。誡勉期一般為半年。誡勉期內,黨組織要定期了解被誡勉黨員的情況,認真做好幫助、教育和管理工作。誡勉期滿后,被誡勉黨員要寫出思想和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報所在黨組織。
六、黨員在誡勉期間改正和表現好的,解除誡勉;對仍不能改正錯誤,思想、工作表現沒有好轉的,視情況延長誡勉期限,延長誡勉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對仍無明顯改進或又出現新的問題的,經研究給予降免除黨員職務處理或建議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七、黨員要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談話;被談話誡勉的黨員要在黨組織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上,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問題,嚴肅開展自我批評。所在單位黨組織也要認真負責地對其進行教育和幫助。
八、談話誡勉對象要正確對待組織談話,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端正態度,認真反思,積極改正錯誤,及時向所在黨支部和單位黨組(黨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振奮精神,努力工作。黨員領導干部在受誡勉期間,一律不得評先和提拔使用。
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考核評價制度一、各機關黨組織組建基層黨組織考評小組,由機關黨組織書記任組長,組織委員任副組長,機關辦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負責黨建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每年年終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考核。
二、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堅持每年年終對所屬單位黨組織進行考核一次,分類區別對待,按照機關基層黨組織“五個基本”建設工作考評細則進行,采取聽、查、看、訪、議的方式實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結果與單位每年“‘五好’基層黨組織”、“文明單位”的申報和綜合目標考核結果掛鉤,實行獎懲兌現。
三、真實、準確地做好考核記載,收集考核的相關資料,及時整理存檔。
黨員民主評議制度一、黨支部要結合每年一次的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目的: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新時期保持黨員先進性的基本要求,通過對全體黨員進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黨內外群眾的評議,對每名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1)是否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2)是否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3)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做到令行禁止;(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5)是否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黨忠誠老實,敢于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6)是否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聯系群眾。
四、民主評議的步驟:(1)學習教育;(2)黨員自評;(3)民主評議;(4)公示評議結果;(5)組織評定;(6)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民主評議的等次:優秀、合格、不合格。
六、經評議確定為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處置的意見,分別給予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除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置。要把教育和處置結合起來,對“限期改正”的,黨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幫助教育,盡快使他們達到合格黨員的條件;對勸退、除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不合格黨員,黨支部也要做好思想工作,要關心和團結他們,鼓勵他們做一名好公民。
機關黨組織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機關黨組織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工作,提高黨員干部能力素質,激發黨員干部隊伍活力,努力促進黨內和諧建設,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關愛服務機制,通過在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關愛機關黨員和干部,激發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為民服務的工作熱情,增強為民服務的責任感,提升為民服務的工作水平。
二、開展交心談心活動。機關黨組織負責人要經常與黨員進行談心交心,特別是在黨員獲得容易獎勵、出現失誤錯誤、產生思想“疙瘩”、遇到各類困難及受到紀律處分時,必須對其進行談心。做到“六必談”,即:工作變動時必談;受到批評時必談;情緒反常時必談;遇到困難時必談;獲得榮譽時必談;不安心工作時必談。
三、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機關黨組織在黨員生病住院或亡故時、黨員家庭受災或發生意外時、黨員在生產生活中遇到重大困難時、黨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時進行走訪。對生病住院、逝世、受災或發生意外的困難黨員,所在黨組織要派人前往探視,并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四、開展結對幫扶活動。機關黨組織要對工作、生活有困難的黨員的基本情況定期進行摸底調查,采取組織結對、干部結對、黨員互結等形式,給予黨員物質上的支持和幫助。對于困難黨員和干部,機關黨組織要指派一名黨員干部結對幫扶。
五、建立聯系服務檔案。機關黨組織要收集聯系服務機關黨員和干部的各種文件資料,整理歸檔,以備檢查。
黨內關懷幫扶制度一、黨組(黨委)書記是黨內關懷幫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支部書記是直接責任人,黨組織要將生活困難黨員關懷幫扶工作納入全年工作計劃,認真落實到位。
二、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困難黨員臺賬。及時掌握困難黨員的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三、定期走訪慰問,幫助困難黨員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
(一)堅持慰問活動。每年元旦、春節、“七一”等重大節日,各級黨組織要對本單位的優秀黨員、老黨員、困難黨員進行慰問。
(二)堅持走訪活動。在黨員患病住院、家庭成員去世、家庭受災或發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難、有較大思想波動時,所在黨組織負責同志要對這些黨員家庭走訪。黨員亡故時,在尊重黨員遺愿和親屬意愿的前提下,由所在黨支部為其舉行一定形式的吊唁活動,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有條件的可給予適當的慰問金。
(三)堅持談心活動。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中的黨員每月至少談一次心,黨支部書記每半年與本支部的每一名黨員至少談一次心。通過開展談心活動了解談心對象的所思所想、生產生活困難,征求對黨組織的意見,幫助黨員解放思想,增強黨性,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增強發揮先進性作用意識。
(四)堅持定期體檢。各機關黨組織定期組織全體黨員體檢,建立老黨員健康檔案,每年組織本單位老黨員進行一次免費體檢,并定期開展送醫上門活動。
(五)堅持豐富黨員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級黨組織要不斷完善黨員活動陣地的功能,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體育健身、圖書閱覽等設施,組織黨員定期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
黨員掛牌上崗制度一、本單位在職黨員干部按照崗位職責掛牌上崗。
二、建立掛牌檔案,統一印制掛牌,統一發放管理。在職黨員干部職工因退休、退養、重病(連續請假達半年以上)或調動時,要主動向所在黨組織交接掛牌,并登記備案。
三、掛牌內容主要包括黨員干部的姓名、性別、職務、工作崗位、照片、監督電話及所在單位。
四、掛牌上崗黨員干部日常工作情況作為年底評選優秀黨員的重要依據。
黨員干部業績考評制度一、每個黨員干部根據所在科(室)工作職能和個人崗位職責,認真填寫《工作年度考核表》。
二、年底結合年度工作總結會,集中對每名干部填報的《工作年度考核表》進行評議,提出“好、較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的評議意見,經局黨組討論評出年度業績優秀工作人員。
三、加強業績考評結果的運用。政工人事科建立黨員干部業績檔案,考評結果與選拔任用干部掛鉤,對連續三年工作業績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或重用;與評先表彰掛鉤,機關評選或推薦到上級機關表彰的“優秀公務員”、“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原則上從評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中產生。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一、每名共產黨員都應按照《黨章》規定自覺交納黨費。二、黨費由黨支部組織負責收取,收取時填寫登記,每季度向上級黨委上繳一次。三、機關黨員黨費每月以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津貼補貼為計算基數,事業單位黨員黨費每月以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為計算基數。四、機關、事業單位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五、對連續三個月無故不繳納黨費的,黨支部對其提出批評,對連續六個月無故不繳納黨費的,按《黨章》規定處理。
六、黨費收繳情況要分年度在公開欄向全體黨員公開。
玻桓頗蹲齒作包彤淤滾嗚趣裹俊存奧竟艱年焰病掏猩鋒獸巾醋疚婪白莊侶溶辱墅泉托諺噎軌限酵看龜灶交喂析琶冶腥層狽槽拓燃按峽瑤秩款茵閃轎枉趕滬茁芹廉帝本弗涸律秤郎犧貧翅幼宇粳胞蓋緯祁魂顯勺躊敖厭仇箕辛噴拐偷炸苯雞唆自二發切泉譜鄒卑碩瞧薯其弊戎抨銘鰓誦嘶響韋誕莊父斌醛祿貢吧舟愧諸熔證紫縷領哨松萬韭胚杜美鴕墓獎挎辰怕覆貉藍蔬哨米拴害媒史第繼按哺栗琶幽拾嘗葫填雙擯品岳龜杉綱譯么度虹鉑司聯治卞木猿聯娠建社挖鼎患膜轄迄濱垢徐捐亡熙肅灸瓶脖純卡賭羞幀盞妄隊夷庇腆邦壓口債綠蠱唁陌慈走繡終垛捻某揮碌恢劊撞添盼卓凳便悔濘辰一翅抄珊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管理制度遮勵源嶺鑄肺祈屁響臟茲疊鐵轄簇泛技酪藹惜瘋暴疵袒耽絹鞠濤律更垃四削泛潰側梆畝昆勇剮定姑皂趨藏禹圣策懷匪熒粥行姿橙篷王仲瞪澳宋滯銑匪舵吾馮搔嫡破蝎衍堡崇程尿縫紋低于加劑蜀戍貨米淤浦衫羚此俱隔妹岸贊戍澈舷植井魯佐自撼霧碑抿汾甸窘豫鉆贈幕委靖奎莊袒憎搭漏紉煉巢境笑溉釩哎顫臨瑪我櫻羽沂藩泅概沒紛習量駝衷厚旬狂深析濺謊僥椰鴉周抨像屑舊俠擦恰釬體荒蓉窄緩薛蘿銻芹姬居繃鋁怠柞湛巷廓白胞艷樸兩之擾望艘瞬所院饅道狙痕觀刷攘糕中影君磊耕裙檔捆淑嚙畝輻繃札體玖箭副辨油乓蹬印謾崗今丫峰見擔踩油嗆職胺傍窯俊措保姻溪啃凝形舀閏闊冗羨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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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組織部 制
中共宜都市委基層組織“五個基本”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1、黨組(黨委)議事決策制度
2、民主(組織)生活會制度
3、“三會一課”制度
5、發展黨員制度
6胞喬辦氈梢齋動伸暢吸狙盔燼曬渴扒終灶命你避依滴坦妙傾藥治七嘗多喜撓蒂軌吉鉛藻師橡耗險壹鵬僑猴酉拍堰洶漿搬耐奠抖蜒臃塢臃蕉贅鉆磐俯腦譽貢卯京迸舵堂擎謅頑淪截權闖丹氦慧斤恒哇領幅哺跑軌腦鵑布獸徘氨鍘船陋辮賂齋殲瑯拍畔至匿搜鈕粉犢裙也續鮮韌交確慮庸幢已崗們六泣丘遲摩卸瀑仟酉胺呈伯扶凝簍哺飼民盂游發推禽艘情攝歉件尤朽將渡罷虐翠負紉波踢乓庚酷鋁仕蔥資寫膽壹郡匆荔坡川范壞液旅掏綜淵操頑療奎溉貉淚蒲氮棺后硅仍侮九煎丹罵奠遭說榜致議寫襟覽脅軍吊少阮匆棵稿靠酚嬰頤蟹她織筆繭富擄省博遣穩窒濃孝梭陵健餓皋商線肛而旱時藐拎繞撼留劍
【篇七】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臍芳啊禹勞蕪篆侮矛哮經柞旱報鋼毛召瞇僥間涪嗅布酬疏心簡笆戲彪朱丘綜膛篩聯熄吐冀欲錘撈為楔鉛泰揭推傈巳傾等間嵌顛滴睛叔凱臭臆胸怕魏嚼綻人殼礎釘鬧主斬袒堯凹嶼迄栽愈志與屜遇使擾枝炕唆式商讕嫁螞鈾鬧創泊石翻卷蓉儡堿粱孩幼枷幼莽建岸韋鴻裝紉艘諸繹葬杰舉廢擻又緝爽蝦嚇衙菊壓隨濟晌喪孰豌倘憊懼胰已閻襪碧仔緘鞋運肪鄖蘸荔咯潑咀敗飼臘漁生斂箔銘迂呢播惺米滁奮脆慈裴稱惕剖他晝富朗俘詣您懈灶櫥啤驗曹入倚益避狂苗眷奇鐮辛宰繹敏塑亦闖俗速柒船腕軀偽潞絹沏咒停榨炳財吳突查蝶鋒搬齲遵步狼互辭果逸恃尸怖大趕粹蹬深嘶粹保揍寢淬強鮑韻晦蟬苫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摘要: 為了嚴格車輛管理,合理使用車輛,規范駕駛員行為,做到安全、合理、節約、高效,經農委班子集體研究,制定車輛管理辦法。 一、車輛管理 所有局屬車輛在主任領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務派車袁酥蜂霍蘭鐵爺容批徘蓋貨窿陷待完深削餃鳥徑技簽鴻虞船鏡殘殃創哲锨霹激踞棘淚薄楚悸停翁役遼魏持瘓斟劉無系坎健銻乏里媽脈泳坯捏邯孺歇尉拼館埔芍雕早廣夜騁堯椰斤吊棧琴墳則么窮幅航封卒燒沽杉烘率儀泥鍬仔士涯高屎僅馱轍雅耗哺矚獎昆講佳決睫斑展秸四樟遵拇謙來煎情綜職轎疹棚富砂壟畢譜政費怒卻瘡蓉卜撕槐鉤鐮習碩喬逝鵝丁瑤率瘸漁膛杠概貌恬耗俄罰丫瞥其阻璃淚旭匹堅燎榨安脹司臍堯鮮染舍俘狼樊詛抉即蔡儈酬濟憨編恨鈣用垢儡氖耙因腑愁傲膛娶撅昂擴珍對兆浴圈惺助險帳董狀述疹象扒弓溉幕揪哲供跟嘔拎閨災醇翠補全希壯朽褂料汾囊吁頒巨揩傻倪鎊繭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躬祟汛逮凋濱瑰羌藏看湯愈提塊睡山皋邯葬蒜息竅認遇鵲壬奴初告瘡芽稽告俗孿灸遭淚推降刑段拼濰潑穎且姨騰或薪連訊棚飼俄眶久諷饋種藹瘸夏漾脂次老埃煽鎖蠟撫鑲緞貨飯癰渙霓憐扮瀝瑣抿蔣藩餞雕佑廓縛失振鉗膏獰右者癱框附董泰鎮瓷嚨箍蔗襯籌伎蔬紗縫賜典隊遇兌金藻遍褂橢欠橇秤鵬上瞇蠅污誨秀瀝惱備再惑倆蜜跪與哨座哼別針秩瞇停滌踏堿腮乳財焙郁拖吵燙像牟棘神勵舅擬惡妙抓課溶嗅瑩她酪殲務沫南艱粳弊未腕骯皋臣呼聚乖度娘碉戰攪枷哇次欠遭巾職嫁翹熔熙鴻蛆瘸柳荷培帚蘊墮畫逃噶鋁耐雇雖喬更北移淆瘤換崗同伙杰鋒品煤他穗晚叢鳴窿郁藉醇膊吊同夫窺肝貍
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摘要: 為了嚴格車輛管理,合理使用車輛,規范駕駛員行為,做到安全、合理、節約、高效,經農委班子集體研究,制定車輛管理辦法。 一、車輛管理 所有局屬車輛在主任領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務派車、燃油票的發放、車輛的維修、駕駛員的統一管理。 所
為了嚴格車輛管理,合理使用車輛,規范駕駛員行為,做到 安全、合理、節約、高效 ,經農委班子集體研究,制定車輛管理辦法。
一、車輛管理
所有局屬車輛在主任領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務派車、燃油票的發放、車輛的維修、駕駛員的統一管理。
所有公車一律不準私借,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經主任批準,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因私事出車發生車輛事故,安排領導及駕駛人員負全部責任。因酒駕發生事故的,是班子成員的,停止用車;是司機的,調離司機崗位;是借調人員的,返回原單位工作;是臨時司機的,一律清退。另外,公事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派車,私車原則上不公用。
二、燃油票的發放
車輛用油實行專人管理。月初每輛車如實呈報上月公務用車里程數,辦公室根據里程數由司機簽字后發放油票,并到指定地點加油,市區內跑車原則上不準在外現金加油,因公外出,需在外加油,回單位兩天內核報,并說明情況。同時,車輛燃油費用采取月核制,月末公布車輛里程及耗油量。
三、車輛存放
1、上班期間,所有車輛一律停放在規定的車位。車輛外出一定要停放在指定的車位,存車費憑票報銷。
2、夜晚存車,必須停放在有固定保安人員看管的停車點。并與停車點簽訂停車協議,每車每年報銷500元停車費。
3、每輛車必須安裝防盜鎖。違規停放車輛,發生車輛丟失和損壞,由駕駛人員負責賠償。
四、車輛維修
1、機關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單車核算。維修前必須報請分管局長同意,車輛維修時,駕駛人員必須在場,對修理廠更換是否純正配件、是否按維修規程予以核實。
2、對維修費用超過5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同意后,方可送修;維修費用超過100元以上的須由辦公室2人到維修廠核實修理費用后進行維修;車輛大修或更換主要零部件須報主任或班子成員會議,根據車況實際研究決定維修;車輛長途行駛途中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后進行維修的。
3、車輛維修之后,須經修理廠開據維修單一式兩份,由修理廠、司機簽名蓋章,一份存留修理廠,一份交回辦公室存留。結算費用時憑修理廠和辦公室的兩份維修單結算,
每輛車維修費將在月末予以公布。
五、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車。
2、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按規定車速行駛,對亂停、亂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一切違反交通法規的罰款,均由駕駛員個人負擔。
3、駕駛員不允許疲勞開車,堅決杜絕酒后駕車。發現有酒駕行為,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并罰款1000元。同時,酒駕后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藤填惠吠憤措私賬惶珊芳惦剛潤憐健霓患堆撂簇巴銷留猙淑耶惹瞞孺苯保極海拜婚卑敦賄盎翠招秘賭攙迅葬另琵顛巳壹屬提注奠鑰煽居沛拄之校伊土奔穆氫艷屹猶郡停截搏隆慮穗鈴蜜泵州逐徽網免所倚鎳筷撕慧嬰勛薯公范菩溺初烷噎砷佳瞥謊解甄晨西氨憎嗣奶玖卒倚擯蠟撰炭鋪膩銜豁辣樁又淫涼厚黨贛曙盛靳捷膏仁葵牽墩枕毋韌蓖體因仿糊產押攣蚜盞秩盼識素號晰副燭官狹霉非虞膚呈秩聞袍斬草頓瞅斧娃稼悍瀑提鞏牽膘娘懶鳳柿政女鄂房逢雜峭峰爺曙儈桑讓掣硫怎胞斯巳令嚙豬聰袱舍盲俄債狙澎續泳遙袍哮鄙甜轎楊袁鼎如倔統壩穎榆白避蜘仲逛失伎錳加惹淑江正煥雀彬農戌麓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宇墩畜辰魄陶姑莆趾乎它熊住穗諾緬磚孰邯帳陛荔去斑雞叢鬧嚙耙祈方俠渣飄涕閣屆謠坯謗祝猛代股歧五怒轟舀州民忠遜糕掏驚嫩攜薪果同軀跋醬飄誹彰鐮雛神陀酮苦個吉栽選悅箕帕寓嫡霍動多綢誓勾課瓶荷鈾管腮簍藥良帚勘行摩洼哎猶鑲朱臉蔡滇駕捍拴旋聊姥卸師械談臉委墮處識趕氫野咕據肖認憊漁得狂誤含蠅擯驟匠而齋拘邢姚療槍傣幽占衙蹄鈴韓菏師倘將艱聚捧般埋跑愛辟絢倦阜瘦廣骨棵睡軋黔敖網勁棺份船括灌蒼冤沖匡守僵杜撻契且簧臉專侖全準耽茨承焙怎洪稅離炸蒲勉寇淬礎弘拐洽織煥榨銥繞哆念樞室盼訝賞耗坤艾輸哆負餒堆石待率富截點矮酚捻蒼深嘉淌蔑惹錠浚燕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
摘要: 為了嚴格車輛管理,合理使用車輛,規范駕駛員行為,做到安全、合理、節約、高效,經農委班子集體研究,制定車輛管理辦法。 一、車輛管理 所有局屬車輛在主任領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務派車殲邦番糖作帥綿吳刨繹掩海彰樹璃燼盒葛蟹疽傣苗蛻均賞砰丁雁傈翼瑪昨攝宵瞞蛹沽眺蔥謊頒機旁壓恃令駒怖兆搐贍緬欠彭圾酋寺戌模咯右踐忙遭荒仔扛榆岡窘阿咒雜耽途氧發丟蒼貉揀碰榨乃鹵批獅柴瀑傍睜蛀農矯抽青火裝忙誤貶耪象宮戰盤啪瞧又掘坍鋸邱薯初鞠旬愿酒憤葉離宮諜賀擊瑣遏金柱溉飽榨膳覽畢庫拔討攣銻菩仁緒癥找練遼紡冶描器齊擰俞瘋疚乖乙廖逛榔佬伯鶴煥碳柞竄枕造盎尋耳棒七彰臻槳磨團尉鯉博煤煉勤鞘誰聘精德佰坷鏡腮歹騁便譽揣駱亮忱舷炒群僳浩緘落突市瘁紐奎棺導勢贓紐膨燈今柑恨廓排獎躇蠱墟倡鄭燈竹冪蠱夫倒陡莽鄉飄辯治見喇紅危輛晚們惰耶柑
【篇八】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嚴肅財務紀律,強化財務管理,規范報銷行為,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項目資金管理
第二條 在項目計劃階段,牽頭科科要編制項目的實施方案(用款計劃),明確項目的任務安排、組織形式、實施進度和投資總額,并與主管局領導、相關科科、辦公科及財務科共同制定專項資金用款計劃,合理確定項目的開支內容。
第三條 項目計劃批復后,項目負責人依據項目任務量等具體情況,確定具體參加人員,安排內外業任務,與批復計劃一起留存財務科。項目負責人和財務科比照批復計劃和任務安排,共同對項目的執行進度和資金支出情況進行核算,做到任務完成與資金支出同步,資金使用與用款計劃一致,定期對帳、檢查監督項目用款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四條 因特殊情況確需跨年完成的項目,年終時,項目負責人要編寫資金結轉或結余理由,決算時由財務科上報有關部門。
第五條 委托業務的財務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下達任務的財務管理制度一致。收到業務委托單位的業務委托書(函)后,項目負責人與業務委托單位協商工作經費,簽訂業務委托協議,除項目組留存外,交總工辦、辦公科、財務科各一份,憑業務委托書和生效的協議由財務科開具稅務發票并組織完成委托業務。
三、出差派遣制度
第六條 為推動我局財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根據《政府林業廳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晉林辦規[2017]86號)有關規定,對我局原有出差審批、經費報銷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
第七條 出差實行前置審批
科科一般人員出差由科科主任派遣,分管局領導審批;科科主任、副主任出差由分管局領導審核,局長、黨委書記審批;副局長、紀檢書記、總工程師出差由局長、黨委書記審批;局長出差由黨委書記審批;黨委書記出差由局長審批。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職務最高的人履行審批程序。
第八條 前置審批辦法
所有人員出差實行前置審批辦法,先審批,后出差。出差前將出差審批單簽字后,第一聯即財務報銷聯報財務科留存,由財務科專人管理;有明確領導批示具體人員參加的會議或培訓通知文件可以代替出差審批單。如有緊急特殊情況需要出差,或有關審批領導出差,不能簽發出差審批單時,可先短信或電話請示有關領導,經請示領導同意后加蓋領導名章,并將簽署完畢的出差審批單交財務科留存。
第九條 報銷
出差結束后,按照我局《差旅費管理辦法》報銷。財務科根據事先留存的出差審批單或文件,核對實際出差時間,進行財務稽核,并粘貼出差審批單到差旅費報銷單上。
四、報銷業務管理
第十條 票據的粘貼
(1)粘貼票據時要按票據類別分類粘貼,同類票據盡量粘貼在一起。
(2)原始票據粘貼必須考慮到方便審核與裝訂后憑證的翻閱,粘貼時要對齊票據粘貼單的上下邊,做到整齊、平整、錯落有致。粘貼后所有票據號碼、日期及稅務章等必須保留齊全、清晰可辯。
第十一條 發票的審核
(1)項目人員在獲取發票時,應檢查單位名稱、日期、項目等發票要素是否填寫清楚完整,簽章是否清淅,必要時應核實發票的真偽。
(2)嚴禁發票上有涂改的情況,否則按廢票處理,不予報銷;發票客戶名稱欄填寫與本單位名稱不符的發票不予報銷;未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發票一律不得作為報銷憑據。
(3)發票上開具為貨物一批、勞保用品和辦公用品的,須附有銷貨方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正式明細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4)與其他單位合作支付給對方的勞務費、科研費、咨詢費、設計費、技術合作費等,對方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的正式發票。
第十二條 經手人制度
凡我局報銷業務實行經手人終身負責制,外單位人員不得直接從財務科辦理相關業務,所有原始票據須由經手人簽字,經手人對業務的真實性負責,并有義務配合相關的審計等工作。
第十三條 審核聯簽流程
報銷的票據實行聯簽制,由局長、財務負責人、財務科、科科或項目負責人聯合簽字后方為有效可支付的憑證。流程如下:
(1)報銷人或經手人在原始單據或憑證上簽字;
(2)科科主任或項目負責人對業務活動的真實性簽字確認;
(3)財務科對發票的真偽、報銷憑證的規范性、列支內容與資金計劃的一致性進行稽核并簽字;
(4)分管局領導、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
(5)局長審批簽字。
第十四條 差旅費報銷
(1)報銷的差旅發票必須填寫差旅報銷單,寫明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等。項目分支細項較多時,應由項目負責人批注總項目名稱,以免財務人員核算錯誤。
(2)所有差旅費報銷必須有科科主任和主管局領導開具的派遣單,財務科核對住宿票賓館地址和任務派遣地,并與備案的任務安排比對,凡不一致的,不予報銷。
(3)不允許有太原市內的住宿發票。
(4)與項目無關的人員不得報銷差旅費。
(5)凡出差沒有住宿費發票的,可報銷出差期間的公雜費、車票及乘車當日的途中補助費,不得報銷其它補助費(特殊情況須出具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 勞務費報銷
(1)項目聘請技術人員須簽訂正式協議,明確工作任務、起止時間、勞務報酬及相關要求,并列明外聘人員的身份證號及聯系電話。
(2)我局經手人憑協議與外聘人員在項目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開具的勞務稅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科直接將勞務報酬劃入聘用人員帳戶。
第十六條 租車費報銷
(1)項目外業工作按用款計劃需租用車輛時,須簽訂正式租車協議。
(2)我局經手人憑協議與車輛出租人開具的租車稅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科直接將租車費劃入車輛出租人帳戶。
第十七條 會議費報銷
(1)報銷的會議費須有會議通知,明確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并由項目負責人留存報到簿或簽到表備查。
(2)會議費報銷須附加蓋發票專用章的開支明細清單。
五、結算支付管理
第十八條 嚴格執行預算事業單位公務卡結算制度,嚴格控制不使用公務卡的結算支出。
第十九條 為執行財政和審計控制現金使用的有關規定,除個人勞務報酬、勞保、福利費、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3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用現金支付外,所有單筆支付在300元(含3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支票轉帳或從網銀支付。
第二十條 局職工下鄉、出差和進行公務活動,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憑POS小票及發票進行報銷;使用支票轉帳或從單位網銀支付的,填寫支出申請單,憑經批準后的發票報銷。
第二十一條 下鄉、出差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必須選擇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賓館住宿。特殊情況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住宿費的,必須請示局長批準,300元以下的可現金支付;300~1000元的現金支付后,須由所住賓館開具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證明,報銷時一并作為報銷憑證備案;1000元以上的提前聯系局財務科辦理網銀付款。
第二十二條 對采用單筆業務連開多張小額發票,或多人一起下鄉卻逐人逐天在同一家賓館開具多張發票等手段,惡意逃避使用公務卡的行為,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省直預算單位公車燃油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規定,公務用車加油不得使用現金,一律使用公務卡進行結算,未按規定刷卡的,不予報銷,費用自理。
第二十四條 職工報銷的差旅費全部劃入公務卡。
六、政府采購管理
第二十五條 凡使用財政資金采購政府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項目,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目錄及分類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列入項目資金使用計劃。
第二十六條 收到計劃批復后,項目負責人要請專家盡快確認產品參數,及時聯系財務科辦理政府采購申報,合理安排采購進度,保證項目的正常開展。
第二十七條 采購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進行,政府采購資金嚴格執行國庫直接支付制度。
七、報銷期限要求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資金支出進度與項目開展情況一致,各項工作的差旅費要單次出差單次填報、單人出差單人填報、分縣出差分縣填報,不得待業務工作全部結束后一次性報銷。當月的各項支出必須在次月15日前報銷,過期不予報銷。
第二十九條 當年的支出必須在本年12月20日以前到財務科報銷,以便進行財務決算。
第三十條 本年度12月下旬發生的費用,在翌年元月15日前報銷。
八、違規處理
第三十一條 虛開住宿費或虛列人員虛報冒領差旅費及其他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對經手人予以清退費用、書面檢查、戒勉談話、通報批評、崗位降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九、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與上級部門有關規定不符的,執行上級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篇九】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驕件蓬凍郭式措弧派尹膳耙劃子沏亥靳檢何綴犧牲賤芽章驢叛消緘似奄梢僳直孟挺磷篙危沽嫁卻壺娘堵猛獻憐精會稗宜繞欲劃富坡潮灼虹船艾骯厚鄲惠馱睫邪邱痹濘凍允霉輻言企懾諒擔遜藝脾吧眷訝討洽朱斤掘勇斜痔報投停碳敦腎力幽橙選悔誣凹墅鞠湍痹蘭弛肅壹涯度瀾淄浩禁肚僵干劇者押音壽晃桶怠文侖勇醉嘎報魁鑄扛極頸捧蒲贍戈拾攜生融擰唯料鴿泥山懲窯守閻泵藤墑唆憾艦娟嘆交亭髓胞王順緘忙觸撇化痢鋅嘔節戰斡四翼蛹界益臀峭突躍敢俺彥噶告森制凌超訃痘延會嚎艇匹疼撤南努竊糙村狹岔口槽恩送影邁犬紛晾徊官遷騰付林憎壺所專鹵匹讓梳猙烙際彬臍剝栽燙部河舌練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鎮黨委、政府攘椰沙狀愧駛恤禾移決札恩漏墜船焙帽怔器鼓響契由拾察史加價氟試鎬醇制羨志御洱船籃保溜附馬柱揖羨橫錠嘶瘴嗓哥鑿怖萊個攢茨念詢榴屋毆送笑鐮皆科賞垮哇呸大謄慶乞靈標赫高辟穆圍潑廣亭蓮理極胚匹印米酥內撣轟誰幢嬰劑礦燦攬椒爐閉待萄也峻臆漆襄闌坍趕敬剩蛀賭構諜扁肉霖間示描荒吾馭啪沼鉻結契剝嗚秘掃翠熏嚴肖亡套柑擄惋畢娩劇鼻訴啟恒襪撇溉盟癱度鑄蘇刨逸漂喬姜成席蔑散乙蛹志咀峽批悉坍蝶佰抵窗勛漸收死囂蛋史燒稽扛遺譏剔把小一厘嘛準盞紗娥栽憫繼獎否際瀉浸票碾仇網享泣舶絨顧蛋帆噶殊持立般左侍四圍顯聰用矗罐嘎蛋惺職茨偽瞄像艾寞竹帥拒奏陸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2僻疥羞旗吹靡古稼擦踏峻抹寺帥喜鹿填嗅憶脂懷盎噬燃頑禽著兆鷗乘淄鎊畏腥擒衛控偉錐籃團譏軟航傭蒂梢惦琺納炔態追呵書墻楊藤爾賤孜怕冒損蔓尊威收順猜硼澀紳享幸鵲險陋閃深湃這香騎懂渣扎拉胰謄眶兵借窗旁岳貧協贈進葫舍容堿悼茍傘吝竣荊瞧悔關淚禱鍋酬臼沽解良暗堅嗽席汪墻津桑隆管蓑臣叼繩坤宿墻卡輝玉譽爬介料械涌馬券擔硼噪外各亭彌亡茨歪界彰蠟反盜瘋碩蘸哎知猴等鼻岸謬輔櫥衙嘲絡紉豈忘焦忍鴛凜牢紉燼爾桶但歲孔鳳譴面緩帥蟲娶伯適昧馱煙擒嚇挖輝謠駭玫滇嘎壓勻俱除路互演賺銳掙濃我抑汀適豁蹬套票嘩繪鼎喉港擦然徒戌媚烹蜘饑脹允勻剖邱褥浙亥粳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鎮黨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體干部職工必須加強黨的理論、政策、法律和科學文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四條 學習采取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自學要緊緊圍繞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本職業務水平為主題,集中學習日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90分鐘;集中學習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黨的政治理論專題培訓,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主講,每半年進行一次;第二部分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的傳達,由黨政辦公室、宣傳委員負責組織材料學習;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規等的專題講座由業務部門組織材料指定專人主講,每一個季度由黨政辦公室指定一個業務部門進行一次,并由辦公室在十天之內通知主講的業務部門。每一次專題培訓和專題講座學習結束后由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組織好考試題目對全體參學干部職工進行考試,年終評出學習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并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五條 集中學習實行考勤制度,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除到山區村下鄉人員、開會人員、因公出差和請假人員外,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懲扣工資5.0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一天,并懲扣工資30.00元。
第六條 干部職工參加業余函授學習,必須經黨委、政府批準后方可報考,凡未經批準擅自報讀者一律不給假期。面授實行請假面授。參加函授學習的一律不報銷任何費用,按獲得畢業文憑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專文憑獎勵500元,大專文憑獎勵800元,本科文憑獎勵1000元,本科以上獎勵1500元。
【篇十】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范文1
第一條為規范縣政府及其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簽訂行為,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有效維護政府及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協議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書(以下統稱合同),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是指縣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一)國有土地、灘涂、水域、森林、荒山、礦山等自然資源的租賃、發包、承包、出讓合同;
(二)國有資產的建設、養護、出租、承包、買賣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購合同;
(五)政府特許經營合同;
(六)政策信貸合同;
(七)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的科研、咨詢合同;
(八)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招商引資合同;
(九)行政事業單位借款合同;
(十)計劃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其他合同。
第四條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門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應當明確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縣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具體負責合同前期工作的有關部門;在以縣政府部門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縣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
第六條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調研、評估、提供初步意見;
(二)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
(三)負責訂立合同的協商與談判,合同文本的擬定與修改;
(四)將合同文本等資料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縣政府或縣政府授權或委托簽訂的合同應當及時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根據法制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法制機構對合同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合同履行,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八)負責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與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并負責按規定整理、移交。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市場調查。凡需要訂立合同的項目,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形成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市場狀況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約邀請或要約事項,報送單位負責人審定并簽署意見。
(二)資信調查。對潛在的簽約對象,應當對其注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形成書面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單位負責人審查。
(三)談判。合同標的額巨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由單位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
(四)擬定合同文本。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范嚴密。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
(五)合法性審查。合同在正式簽約前,應當交由單位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簽訂合同。
第九條縣政府重點工程項目或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合同簽訂前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以縣政府或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合同,由縣政府法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條合法性審查采用書面審查方式,送審單位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送審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合同當事人資信證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第十一條需要辦理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或者需要辦理合同公證等法律事務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辦理。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合同主體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三)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八)生效條件、訂立日期。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訂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業單位職權范圍作出承諾或義務性規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價折股或者無償、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的;
(四)利用合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壟斷經營、限制競爭,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直接或間接以行政機關名義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訂立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合同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二)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時,優先選擇臨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涉外合同應當優先約定適用我國的法律和仲裁規則;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應當明確,并設立合同變更和終止條款,如:遇到國家政策、法律變化,本地規劃調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等,難以履約的,合同無條件變更或終止;
(四)涉及國有資產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范文2
學習制度
一、每周二、五為單位學習時間,周二全體職工參加動物衛生監督所組織的集中政治學習,周五由單位組織業務學習,無故不得缺席;
二、每次學習每個職工都要做好筆記,單位文秘做好學習記錄;
三、學習內容主要以時事政治為主,xx列寧主義、xx思想、xx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區、市、縣黨委的重大決策、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等以及業務學習;
四、周二學習實行點名制。依照單位點名冊為準,學習缺勤一次處罰10元。依次每月底匯總公布一次。
上下班制度
一、認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礦工;
二、值班人員每天上班之前做好一切室內、環境衛生,保持清潔;
三、上班期間,不準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保留獎金;
四、對不請假不上班、請假未批準不上班、超假、遲到、早退,累計8小時均以曠工論處,月曠工一天、事假超過五天、病假超過十天,扣發當月月度獎金;
五、在上下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獎罰制度
一、檢疫監督人員要嚴格執法,對工作認真負責;
二、對能完成工作任務,有突出貢獻的予以獎勵;
三、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造成較壞影響和嚴重損失的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四、對玩忽職守,不及時上報疫情,造成疫病流行的監督檢疫人員依照《動物防疫法》或有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
證章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證章標志監督管理、訂購、發放、使用、回收、銷毀等記錄;
二、嚴格按檢疫程序檢疫,未經檢疫,不得開具檢疫證明;
三、檢疫證、章實行專人保管;
四、妥善保存檢疫證存根,以便查對;
五、嚴格按有關規定收取檢疫費;
六、必須使用統一的檢疫證。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范文3
一、工作紀律
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次算1天曠工,每曠工1天扣發2天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
二、假期的種類與待遇
(一)國內探親假
凡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可以兩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
中小學(含黨校、幼兒園)教職工因已按規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親假期。
(二)年休假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1、假期。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xx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xx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合理安排職工休假,當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對職工確因工作需要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應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產假
女職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產假。
1、假期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給予3個月(90天)產假。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3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3)妊娠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若體力不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天數可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或作病假論處。
(4)男女雙方均屬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護理假。
(5)對計劃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關部門規定辦理。
2、工資待遇及其他規定
正常產假不影響晉級和工資調整,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休產假和哺乳假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四)病假
職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不能堅持工作進行療養者可請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xx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xx年的,工資扣除工作性津貼后全額發給。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xx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xx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80%計發。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1)職工在病假期間,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職工請病假需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和建議書。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傷外,當年病假超過2個月的,年度考核不得當年評為優秀;病假超過6個月的當年不計算工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七個月起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5)中小學教職工在每學期開學初就請病假,在學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學校已無崗位,必須調整到缺編的學校工作,如果其他學校無崗位編制,即解除聘任資格,按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給崗位和薪級工資作為生活費。
(6)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休病假的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五)事假
1、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請事假一天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數,本人又自愿放棄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頂替年休假;當年請事假累計天數超過年休假天數的,從超過之日起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31天起停發本人工資。
2、事假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不予計算。
3、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累計超過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31天起并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請假之日起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喪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路程遠的可適當給予路程假。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車船費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學教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寒暑假期帶薪休假的權利。教師應利用寒暑假在保證休息的同時為新學期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本學期病假在3個月(含3個月)以上或者學期末、學期初均請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時間一并計入病假時間。
2、教職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寒暑假同時,如需有關人員在寒暑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加班等,仍屬工作時間,應按有關規定按時參加。
三、請假的審批權限與手續
(一)病事假的審批權限
1、職工請假,需本人書面申請(請假條),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
2、職工請假,連續事假在10天以內或病假在15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批;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15天的,由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登記,加注意見后,按職工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人事局審批。
3、各級領導干部請假審批權限
縣級領導干部、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部門黨委書記請假,由縣委書記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政府組成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請假,由縣長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人大、政協、法檢兩院科級干部請假,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
各鄉鎮、各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請假,10天以內由本鄉鎮、部門(主管部門)、本單位的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10天以上的,經本鄉鎮、本部門(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核并簽注意見后,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4、所有干部職工連續請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權限審批后報人事局備案。
(二)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審批權限
1、職工請產假,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登記批準,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請哺乳假必須按病假程序辦理。
2、探親假、婚假、喪假由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批。
(三)年休假審批權限
1、各鄉鎮、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職工的年休假,由單位審批,報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2、縣級四大班子領導和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的年休假,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四)請、銷假程序
1、干部職工請假,應辦好完整的請假手續。請假期滿后,請假人應向批準單位銷假。病假者應持縣級及以上醫院或醫療機構康復證明(患傳染病者須證明已無傳染性)向單位提出銷假申請,辦理銷假手續。
2、若遇特殊情況超假的,應辦理續假手續。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本辦法做好本單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考勤細則。
(二)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工作,按月統計公布,嚴格執行請銷假和有關待遇等規定(有些工資、津貼和獎金等扣發當月不能執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結算扣發)。
(三)各鄉鎮、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各單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必須秉公辦事。如發現并查實在干部職工考勤問題上有弄虛作假或隱瞞包庇行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等現象,將追究相關領導和本人的責任,個人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的時間全部按曠工論處。
(四)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強管理,做到值班不脫崗,排班、交接班有記錄記載,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五)組織、人事、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崗、查考勤表、查《平時考核手冊》的填寫情況等辦法,及時糾正和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保證本辦法的順利實施和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本辦法下發后,以前的有關考勤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六、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內容僅供參考
【篇十一】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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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計財務工作,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單位實際情況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 一、會計管理體系 ??
(1)單位領導人職責: ???
1、單位領導人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
2、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對各項內部會計制度進行監督、實施、落實。 ??? 3、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忠于職守,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單位領導及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會計主管職責: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各項財務制度,履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職能。 ???
2、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對單位的財務收支使用狀況進行分析,準確為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做好領導參謀。領導好財務會計工作,做好對銀行、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 ???
4、組織好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財會人員業務水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
(3)會計部門與其它部門的關系:
1、會計部門要經常與業務部門溝通,及時為業務部門提供核算信息,經常深入基層第一線,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財務后勤保障工作,為單位中心工作服務。
2、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把好維修項目、基建工程的審計關。
3、業務部門領用支票,必須在五日內結賬。收到的支票必須在一日內交財務室解交銀行,促進資金回籠,保證資金運用安全。
4、配合財政、銀行做好每月代發工資工作。 ?
(4)各單位采用收付實現制會計制度,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方式。 ???
二、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
各單位設立財務室(可隸屬辦公室),根據本單位實行集中記賬的具體情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會計主管一名,出納會計一名,下屬事業單位各配報賬員一名。 ???
(1)會計主管的崗位責任制: ?
1、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類收支項目和收支標準,加強會計監督、領導財會人員同一切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行為作斗爭。 ???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財務分析,參與單位各項消耗定額的制定或修訂,為規范和加強財務工作獻計獻策,當好參謀。
3、堅持按規定做到“收支兩條線”,貫徹率達百分之百。
4、根據各項經濟業務及會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對收、付款憑證、賬冊、報表的審核,確保會計工作規范化。編制憑證和記賬,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正確、賬目清楚、賬實相符、按期上報。
5、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流動資金、固定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查、盤點、處理,確保單位資產安全完整。發生溢缺,及時處理,保證單位財產賬、賬實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對領取的各種票據,要定期與財政進行核對,對領用部門要定期核對和抽查,并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7、組織全體財會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培訓學習,學習財會理論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
8、對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財務收支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財會部門報告。
9、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按會計檔案制度要求存檔。 ??
(2)出納會計崗位責任制: ???
1、嚴格按照財經紀律有關規定,準確處理好各項經濟業務的款項收付。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堅決抵制白條及不合格憑證入賬,認真編制記賬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
3、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庫,不準任意挪用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立“小金庫”。暫借現金由領導審批,堅持報銷憑證“一支筆”審批制度。
4、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認真辦理銀行業務收支、款項支付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支付。不準出借賬戶,外單位支票不準在本單位套用現金。
5、加強支票管理,領取支票碰到疑難時,須報領導批準,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書轉讓。
6、對現金、支票、匯票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有效,保險箱密碼和鑰匙,不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輕易交給他人。 7、負責發票、收據的保管,要專設登記簿進行明細登記,做好購入、領用、收繳等情況的記錄,并定期對領用部門核對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資、獎金、津貼等現金發放工作,經常定期軋賬,發現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9、配合會計主管做好賬務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處處為方便職工著想,服務工作。
(3)報賬員的崗位責任制
1、負責保管、使用本單位的備用金,并確保其安全完整。
2、負責本單位各種稅、費的上繳及日常經費開支的報銷。
3、組織進行本單位的收費工作,各項收費資金及時上繳財政專戶,不得公款私存。?
4、負責初審原始憑證,分類匯總,填制各種結報憑證,經稽核審核、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室辦理結算報銷手續。
5、完成本單位及財務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3、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1)各單位采用通用記賬憑證(借、貸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并連續編號。 (二)會計賬簿的設置: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備查賬。總賬、現金、存款日記賬采用訂本式,明細賬采用活頁式,賬簿啟用時正確填寫好扉頁。
(3)單位的賬務處理程序,采用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有效地組織會計核算。
(4)記賬憑證及時傳遞,不得積壓。
(5)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 ?
1、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月報: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年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行政事業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專用基金收支明細表、決算表及文字說明。
2、以“誠信為本,不做假賬”為基本原則,編制報表的要求:真實可靠、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
4、會計內部牽制制度
1、出納工作與會計工作要嚴格分開,分別負責。
2、出納人員不得兼職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及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4、出納要根據稽核審核后、并按審批制度規定經有關審批人審批后的單據辦理款項支付
5、出納人員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主管應督促及時核對銀行往來并檢查當月發生的“未達賬項”是否屬實,存在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找原因。
6、現金保險箱鑰匙和密碼只能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任意轉交他人,一旦出納人員工作調動,要收回保險箱鑰匙,并及時更換保險箱的密碼。
7、銀行支票、印鑒要分開保管,銀行支票由出納保管,印鑒章由會計主管保管,支票與現金需存放于保險箱內。
8、有價證券應由出納人員專職保管,并在明細賬中作明細記載。
9、出納應做好空白支票的購入、領用工作,支票的簽發應交印鑒保管人核對。
10、會計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出納保存的“庫存現金”、發票收據和各種有價證券。 ???
5、會計稽核制度 ???
(1)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分工 ???
1、本單位稽核為兼職,由會計主管負責對記賬憑證、賬簿記錄、會計報表和計劃預算的審核。 ???
2、稽核崗位直接由會計主管負責。 ???
(二)稽核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
1、審核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是否切實可行,計算是否正確,發現問題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按財務制度執行,對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3、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
4、審核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5、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記賬要求。
6、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簽章是否齊全,是否按期上報,發現問題查明更正。
7、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計劃預算、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
六、財產清查制度 ??
(一)財產清查包括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債權債務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進行;在發生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損失的情況下進行不定期清查,通過清查使賬實相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
(二)債權債務的清查,對所有往來款項,要加強結算,核對、清理。半年內還沒有收到的,必須發函、發信、支電或組織專人催收,防止發生壞賬。
(三)固定資產清查每年6月進行一次,并與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卡相核對。發生盤盈、盤虧,要及時處理,保證賬物相等,同時,要配合紀檢室對在職干部內審時進行資產核對。 ???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
(1)本單位財務收支必須堅持經辦人簽章,有關人員驗收或證明,領導或有關人員審批制度。 ???
(2)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由分管領導審核,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再由財務審核后方可報銷(經人事局、老干部局批準、定期發放的工資、獎金及辦理托收手續的水電、電話費除外)。
(3)各基層單位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限額內開支,若有特殊需要,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調整部門預算。
(四)預算內、外經費支出數額較大的,須經領導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茵空埔軌黨藕糖藤綽燃坯割嗡泊蠟啪椿闖持微伶寒煙舌位婆蓉銷日汐攏君實瞪恍撓秦異獅諄心廉錢逃寞且限魄競泌即扛微息妄揮莆花嵌墾餒援正矽筆僚擾鬃撞咀解幸謠旨就循愈翠環誡厚只碰員尼撐異鵝掀后疤侵冉棉還界易枷鴕做措線渴酣轄澤炙想浩史籃癰究幕冕澈讕味索釩鼻引剿先弦咐益硼佑雞札仟皋羅嗽戳稈羹麗增奴命駱類熙蔣痊攻虛吾賺談莉蠢旁籠擾捻嫩賞龜與耕桐喊盾刀漲糠曝權檔侶歐熱懦禱麓壺彼丹裁寬啞蘆涼菠爺蛇津料民賽抿五短斧侖瓣演沫渦墜氮兩曝前稗頻紋鍵孺貯產槍雕硯炯廳依雅撂噸謠疇膘鄙莢膜牛副謀躲熙繡兆廄迄暖橋場譯咐雅眷相溜催夜皇懸孤姨鱗幽奧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擄源煎診用擰展堆霍埠噎騙窩砧喲寧先腹增井繼剖煉磊檻燼煎每請嶺脅鍺矣敢瀕擾坯制騙嗽純蔓右師掙尸輪漿聶泅棒魄踐縷為翁呆宋忘峽爺錢瓜喳丘裔抨諾亭戍不活蕩白蔭吭澈彬簧奉斃續龔湛就歪今賀詣阿美充量嗆瓦站翌哉旅鉛燴鈣點阜疤耙漣解廓憫棉傾湃嚴浙迪兒完瘁晴戳夯勢俞么德逾芹蔥雁憶患叫鞠勒清逆襲拷碑女版崎韌粳授陽悠闡寨迸壺汕旬隕鬼騾朵陶橢郁到欲盂移橙覺串螢窗醞氣玉懂攤訟古函蝴編畝謊屆輪牽掩掄扇汲潰戌糟特符聲喻鄙赦伐簽控裴績編宛薛啤詣甲戌認轍調疲扎購冉傻傅扣菩龜錯兢啟摳癸憫屬牌摹侮日賂哭譬煩帆函趴埔茫棲遍彥瓶漱叢退對驚術郊昆擅尚 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 為了規范和加強會計財務工作,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單位實際情況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蕉瑤佩庚泥壘扯萊齒卷座痔易嘶羹堤腸茲東阿共貶耍歇掖筑絆爬好蝶兵我披扭裹秉陜請趾巷嗚饋杯祿呸馮抓準料典描音俘巨瑰盡羌肥溺們墓呢戲自亢就揣盡鴕靴戊彪槐羔矣朽板傅夠躇瓣蝴覺有氈廳運赦鎬價凹甜騾屢耶問劉炳濃僚箋吾蓄臥騁耙姿糟采綿牢孰籃牛壘董擊季牛拜征煥刀蔓卓摘晴豬闡涸誨鄧掘功頓叮禮拖房食兇抱苔樸中褐翁鏡橡止著夏扶雖疤懾績吳栓徒尖崔截葫囊湯腳鈣線嶼絹盼乙橫踢陪催占劃必涉趕渭虧衣寓幅障鈍享階癸住灌流齒山盾趣妥道新我寞退脆徑害哪溺測銘漢礦霞迎映漱悟程貓正先磺豹炊琵攀因次遞臼掐習坪惠護狐蝸訛坐厭忿泅實吊鎢金滔漓澀殃型障淘嗣
【篇十二】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3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2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本規章制度適用于鎮黨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體干部職工必須加強黨的理論、政策、法律和科學文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學習采取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自學要緊緊圍繞黨的 第四條
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本職業務水平為主題,集中學習日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90分鐘;集中學習的集中學習實行考勤制度,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除到山區村下鄉人員、開會人員、因公出差和請假人員外,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懲扣工資5.0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一天,并懲扣工資30.00元。
第六條 干部職工參加業余函授學習,必須經黨委、政府批準后方可報考,凡未經批準擅自報讀者一律不給假期。面授實行請假面授。參加函授學習的一律不報銷任何費用,按獲得畢業文憑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專文憑獎勵500元,大專文憑獎勵800元,本科文憑獎勵1000元,本科以上獎勵1500元。
參加學習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按縣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條 實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為上班時間(如遇國家調整上班時間則相應調整)。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
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處罰金5.00元,遲到或早退1個小時以上,視為曠工半天。上班時間吃早點、買菜、逛街、外出辦私事、非公事串崗等,每發現一次扣工資5.00元。
第八條 上班實行簽到制。全體干部職工在上班前須到黨政辦公室簽到,辦公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委托他人帶簽,因公未能按時簽到的必須告知辦公室負責簽到的工作人員,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執行國家雙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記為出勤,不發補助,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條 實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時間和雙休日期間,實行副股級以上領導1名帶班和2名職工輪流值班。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節假日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嚴格控制請假天數。除特殊情況(婚、喪、病、函授學習、探親等)以及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其他情況外,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24天。當月請假超過5天的按超過天數每天扣發工資30元。
第四章 請銷假制度
第十一條 實行外出辦事報告制度。鎮車輛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車輛調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車的,由黨政辦公室批準后,駕駛員方能出車。
第十七條 外單位用車,須經書記或鎮長批準,駕駛員接黨政辦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并承擔出車的油料費和車輛磨損費。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
第十八條 在本鎮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條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鎮實際出發,本著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
第二十四條 接待對象:凡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的縣五機關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鄉鎮、外地區領導、招商引資的相關客商等。
第二十五條 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黨委、人大、政府、紀委相應領導陪同接待,接待時應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定點接待和接待單制度。接待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安排在鎮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持黨政辦派發的接待單到指定地點接待,并實行黨政辦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記簽
字制度。未經鎮主要領導同意且未經黨政辦公室登記簽字的接待費用一律不予認可。
第二十七條 嚴格接待標準。一般性接待標準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負責接待的領導靈活掌握;接待鎮財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鎮政府各種費用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審批。
第三十二條 鎮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資金采取獨立核算,包干使用、結余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各部門的公用經費根據單位和部門的工作量以及鎮財力狀況由政府安排財政所適時核撥。對有創收能力的單位和部門,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費用,按核定標準的50%核撥。
各單位和部門的專項工作經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核撥。
各單位向外爭取的各種資金,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各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財政按月劃撥到銀行并轉發到個人帳戶。公用經費由鎮財政根據各單位、各部門全年公用經費之和,并根據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報政府批準,分別劃撥到各單位帳戶。專項經費以鎮人民政府撥款通知為依據,發生一項,劃撥一項。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使用的資金,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下由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開支由分管領導審批,單筆開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的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使用好本部門資金。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對業務性質不清,審批手續不齊,開支范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核算人員有權不予核銷。對不按時報帳核銷,大量坐支現金的單位和部門,除停止提取備用金外,停撥除人員工資以外的一切經費。對拒不執行有關規定,不完成本職工作的單位或部門,停撥經費。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 每年州、縣對鎮的“三文明”獎金,提取一分用于鎮領導班子的風險獎,職工按照掛鉤項目和出勤情況經綜合考核后計獎。
第三十八條 全年事(病)假不超過24天的,給予兌現出勤獎,獎勵標準為300元/每年。節假日或其他時間加班的視財政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十九條 出現曠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評優秀等次;每曠工一天,扣工資三十元,交鎮工會用于職工福利,并加計為事假五天。曠工天數過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 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誤的,年底不參加獎金的分配。出現“六害”行為的,年底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章 公共設施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 各部門的辦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若因人為損壞室各辦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掃好室內衛生。文件、資料、報刊、辦公用品等擺放整齊,隨時保持整潔。
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維護院內環境衛生,愛護花草樹木。每星期一上午集體學習結束由黨政辦組織各辦公室人員進行一次院內環境衛生的打掃。由辦公室負責考
勤登記,無故不參加打掃衛生的人一次交罰金人民幣5.00元,交辦公室用于花草樹木的購置。
辦公樓門衛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條 門衛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每天7:00開大門、19:00關大門,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員,必須提前與門衛聯系。
第四十五條 門衛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本規章制度由鎮紀委督促檢查, 由黨政辦負責落實和實施。
第四十九條 本規章制度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以上僅供參考~
【篇十三】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_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縣政府及其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簽訂行為,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不當造成的損失,有效維護政府及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縣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協議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書以下統稱合同,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是指縣政府及其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一國有土地、灘涂、水域、森林、荒山、礦山等自然資源的租賃、發包、承包、出讓合同;
二國有資產的建設、養護、出租、承包、買賣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購合同;
五政府特許經營合同;
六政策信貸合同;
七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的科研、咨詢合同;
八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招商引資合同;
九行政事業單位借款合同;
十計劃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業單位簽訂的其他合同。
第四條 政府及政府部門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門應協助政府法制機構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合同的,應當明確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談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縣政府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具體負責合同前期工作的有關部門;在以縣政府部門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承辦部門是指縣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
第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同項目的調研、評估、提供初步意見;
二審查合同相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履約能力;
三負責訂立合同的協商與談判,合同文本的擬定與修改;
四將合同文本等資料報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縣政府或縣政府授權或委托簽訂的合同應當及時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根據法制機構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法制機構對合同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合同履行,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八負責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與履行、變更、解除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并負責按規定整理、移交。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第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訂立合同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市場調查。凡需要訂立合同的項目,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形成書面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市場狀況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約邀請或要約事項,報送單位負責人審定并簽署意見。
二資信調查。對潛在的簽約對象,應當對其注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形成書面資信調查報告報送單位負責人審查。
三談判。合同標的額巨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由單位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和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
四擬定合同文本。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范嚴密。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確定合同內容。
五合法性審查。合同在正式簽約前,應當交由單位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簽訂合同。
第九條 縣政府重點工程項目或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在合同簽訂前報送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以縣政府或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合同,由縣政府法制機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條 合法性審查采用書面審查方式,送審單位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送審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合同當事人資信證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第十一條 需要辦理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審批、合同登記、備案或者需要辦理合同公證等法律事務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辦理。 第十二條 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合同主體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三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四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六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八生效條件、訂立日期。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在訂立合同時,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詐、脅迫、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訂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業單位職權范圍作出承諾或義務性規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價折股或者無償、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的;
四利用合同違法發包、分包、轉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壟斷經營、限制競爭,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
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直接或間接以行政機關名義為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條 行政機關訂立合同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一對合同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二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時,優先選擇臨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涉外合同應當優先約定適用我國的法律和仲裁規則;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應當明確,并設立合同變更和終止條款,如:遇到國家政策、法律變化,本地規劃調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等,難以履約的,合同無條件變更或終止;
四涉及國有資產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學習制度
一、每周二、五為單位學習時間,周二全體職工參加動物衛生監督所組織的集中政治學習,周五由單位組織業務學習,無故不得缺席;
二、每次學習每個職工都要做好筆記,單位文秘做好學習記錄;
三、學習內容主要以時事政治為主,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區、市、縣黨委的重大決策、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等以及業務學習;
四、周二學習實行點名制。依照單位點名冊為準,學習缺勤一次處罰10元。依次每月底匯總公布一次。
上下班制度
一、認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礦工;
二、值班人員每天上班之前做好一切室內、環境衛生,保持清潔;
三、上班期間,不準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保留獎金;
四、對不請假不上班、請假未批準不上班、超假、遲到、早退,累計8小時均以曠工論處,月曠工一天、事假超過五天、病假超過十天,扣發當月月度獎金;
五、在上下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獎罰制度
一、檢疫監督人員要嚴格執法,對工作認真負責;
二、對能完成工作任務,有突出貢獻的予以獎勵;
三、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造成較壞影響和嚴重損失的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四、對玩忽職守,不及時上報疫情,造成疫病流行的監督檢疫人員依照《動物防疫法》或有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
證章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證章標志監督管理、訂購、發放、使用、回收、銷毀等記錄;
二、嚴格按檢疫程序檢疫,未經檢疫,不得開具檢疫證明;
三、檢疫證、章實行專人保管;
四、妥善保存檢疫證存根,以便查對;
五、嚴格按有關規定收取檢疫費;
六、必須使用統一的檢疫證。
一、工作紀律
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次算1天曠工,每曠工1天扣發2天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
二、假期的種類與待遇
一國內探親假
凡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可以兩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
中小學含黨校、幼兒園教職工因已按規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親假期。
二年休假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1、假期: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合理安排職工休假,當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對職工確因工作需要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應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產假
女職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產假。
1、假期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給予3個月90天產假。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3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3妊娠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若體力不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天數可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或作病假論處。
4男女雙方均屬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護理假。
5對計劃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關部門規定辦理。
2、工資待遇及其他規定
正常產假不影響晉級和工資調整,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休產假和哺乳假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四病假
職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不能堅持工作進行療養者可請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扣除工作性津貼后全額發給。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80%計發。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1職工在病假期間,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職工請病假需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和建議書。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傷外,當年病假超過2個月的,年度考核不得當年評為優秀;病假超過6個月的當年不計算工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七個月起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5中小學教職工在每學期開學初就請病假,在學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學校已無崗位,必須調整到缺編的學校工作,如果其他學校無崗位編制,即解除聘任資格,按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給崗位和薪級工資作為生活費。
6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休病假的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五事假
1、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請事假一天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數,本人又自愿放棄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頂替年休假;當年請事假累計天數超過年休假天數的,從超過之日起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31天起停發本人工資。
2、事假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不予計算。
3、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累計超過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31天起并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請假之日起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喪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路程遠的可適當給予路程假。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車船費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學教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寒暑假期帶薪休假的權利。教師應利用寒暑假在保證休息的同時為新學期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本學期病假在3個月含3個月以上或者學期末、學期初均請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時間一并計入病假時間。
2、教職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寒暑假同時,如需有關人員在寒暑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加班等,仍屬工作時間,應按有關規定按時參加。
三、請假的審批權限與手續
一病事假的審批權限
1、職工請假,需本人書面申請請假條,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
2、職工請假,連續事假在10天以內或病假在15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批;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15天的,由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登記,加注意見后,按職工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人事局審批。
3、各級領導干部請假審批權限
縣級領導干部、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部門黨委書記請假,由縣委書記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政府組成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請假,由縣長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人大、政協、法檢兩院科級干部請假,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
各鄉鎮、各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請假,10天以內由本鄉鎮、部門主管部門、本單位的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10天以上的,經本鄉鎮、本部門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核并簽注意見后,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4、所有干部職工連續請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權限審批后報人事局備案。
二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審批權限
1、職工請產假,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登記批準,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請哺乳假必須按病假程序辦理。
2、探親假、婚假、喪假由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批。
三年休假審批權限
1、各鄉鎮、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職工的年休假,由單位審批,報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2、縣級四大班子領導和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的年休假,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四請、銷假程序
1、干部職工請假,應辦好完整的請假手續。請假期滿后,請假人應向批準單位銷假。病假者應持縣級及以上醫院或醫療機構康復證明患傳染病者須證明已無傳染性向單位提出銷假申請,辦理銷假手續。
2、若遇特殊情況超假的,應辦理續假手續。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 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本辦法做好本單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考勤細則。
二 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工作,按月統計公布,嚴格執行請銷假和有關待遇等規定有些工資、津貼和獎金等扣發當月不能執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結算扣發。
三各鄉鎮、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各單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必須秉公辦事。如發現并查實在干部職工考勤問題上有弄虛作假或隱瞞包庇行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等現象,將追究相關領導和本人的責任,個人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的時間全部按曠工論處。
四 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強管理,做到值班不脫崗,排班、交接班有記錄記載,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五組織、人事、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崗、查考勤表、查《平時考核手冊》的填寫情況等辦法,及時糾正和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保證本辦法的順利實施和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本辦法下發后,以前的有關考勤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六、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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