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是指對某一情況、某一事件、某一經驗或問題,經過在實踐中對其客觀實際情況的調查了解,將調查了解到的全部情況和材料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質,尋找出規律,總結出經驗,最后以書面形式陳述出來,這就是調研報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基層組織調研報告(通用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基層組織調研報告
為貫徹落實贛辦字[20xx] 4號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我縣民兵基層建設在新時期、新階段有新的發展,縣人武部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在學習調研階段,組成兩個專題調研組,從4月上旬起,利用近一個月時間,對全縣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全縣共設立基層武裝部30個,配備專武干部57人,建立民兵營(連)186個,在編民兵36100人(其中普通民兵32976人,基干民兵3124人),占全縣總人口的8.6%。
此次調研,主要采取聽匯報、看資料,查現地、開座談、考業務、答問卷等方式,先后深入到30個基層武裝部(鄉鎮17個、行業12個、企業1個),34個村級民兵營(連),占總數的18%,與20名鄉鎮書記(鎮長)、30名專職武裝部長、20名副部長、1名武裝干事和34名民兵營(連)長進行了廣泛地接觸、交流和談話;在每個鄉(鎮)均召開了1次座談會,共與105名鄉(鎮)書記、鄉(鎮)長、基層專武干部和民兵營(連)長進行了座談。
總得感到,近年來,我縣在上級軍事機關的正確領導和縣、鄉(鎮)兩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與大力支持下,在組織完成好經濟建設任務和做好多樣化軍事斗爭準備的基礎上,對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進行了一些努力,使我縣的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
二、當前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調研認為,雖然各單位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總體發展的步伐較慢,與上級的要求差距較大,形勢不容樂觀,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抓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等、靠、望”思想嚴重。從調查情況看,當前民兵基層建設普遍存在工作重心不夠突出,多數單位存在時緊時松和上級強調一陣抓一陣的現象,“等、靠、望”思想較為嚴重。具體表現在“四不”上:一是擺位不正。基層黨委落實議軍制度不經常,有近10%的基層鄉鎮黨委近三年來沒有議過武裝工作,不能把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擺在應有的位置。調研與30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見面談話了解,有20%的領導對民兵基層建設重視程度不夠,要求不高,標準較低,每年除了訓練、整組、征兵等硬性工作任務能得到較好完成外,其它指標“稍軟”的工作、活動則落實不夠、完成不好,存在重經濟建設輕武裝工作,不能實現武裝工作與經濟工作同步發展。據統計,有近10%的專武干部屬于擺位不正,30%的同志把兼職工作擺在專職工作更重要的位置,還有5%的基層專武干部不樂意從事武裝工作。
二是認識不足。調研中,發現有55%的基層單位領導,認為基層武裝工作是部隊系統的事,是要人要錢的工作,產生不了什么經濟效益,在目前發生戰爭可能性不大的情況下,抓民兵基層建設沒有太大實際意義;有32%的人對自己擔負的武裝工作職責認識模糊,認為自己兼的是虛職,存在應付、湊呼地完成上級的任務就行,基層建設搞不搞、建不建都沒關系的錯誤思想;有30%多的基層領導干部認為搞民兵基層建設要花錢,基層錢又不多,能拖就拖,能不建就不建,存有看上級機關怎么說、等上級機關來抓再建的觀望思想。有少數單位和領導對武裝工作出現“不報不批、不請不到”的現象,視武裝工作為一種“包袱”,看成是一種額外負擔,從而出現上面抓得緊,下面抓得松,職能部門抓得緊,基層黨政組織抓得松,關鍵時刻抓得緊,平時抓得松等現象。有近50-60%的專武干部,總認為自己在本單位說話的力度不大,武裝工作沒什么地位,抓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無從下手,難以得到領導支持,存在等待上級出臺文件要求,靠上級來抓的思想,難以站在夯實國防建設基礎,促進武裝工作發展的高度認識和思考問題,嚴重缺乏創造性完成任務的思想認識。
三是投入不大。當前一些鄉鎮、縣直機關黨委、主要領導在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問題上,無論是領導的力度、重視的程度,還是投入的精力、經費的保障,都處于支持不夠、關注不夠、傾斜不夠的現狀。調研中,我們重點對17個鄉(鎮)20xx年用于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的經費投入情況進行了抽樣調查,最多的鄉(鎮)為17000元/年,最少的只有500多元/年,平均為1200元/年,投入多的單位也只是保障正常工作,個別基層武裝部一年到頭幾乎沒有投入任何建設經費。座談時,雖然一些鄉鎮主要領導表態比較好,但從實際工作情況看,往往不盡人意,重講輕做、只講不做的問題還比較突出,一旦在涉及到需要出人、出力、出錢的工作上,就講條件、叫困難,阻力就重重,理由和借口比較多,有的甚至把武裝工作當成負擔,致使民兵預備役工作該投入的錢不愿投入,該抽調的人員不讓抽調,該落實的工作難以落實。嚴重缺乏抓好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大局意識。
四是方法不活。從調查30個基層武裝部情況看,70%的單位僅停留在掛幾塊牌子、記幾個本子、建一兩支分隊上,但對抓基層建設到底要抓什么、怎么樣抓、達到什么標準,認識不多、方法不多,有的始終還是停留在老思想、老辦法、老框框上遲遲不前。結合實際、結合工作、結合形勢研究基層建設比較少,特別是結合抓經濟建設抓基層建設開拓創新上還很不夠。
(二)兩支干部隊伍建設難以適應“平戰”需要。
從專武干部層面看:
一是“專武”意識有所弱化。目前,全縣30名專武部長當中,兼一職、兩職的有22人,兼三職的達7人,兼職率達96.67%,副部長(或干事)也兼有包村、蹲點等繁重的地方中心工作任務。應該講,專武干部兼職,既是形勢需要,也說明專武干部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能使地方黨委政府放心,并且兼職有利于更好發揮自己的才干,擴大自身的影響,更好地與各級領導和群眾進行聯系、溝通,以“有為、有位”促進本職武裝工作的開展。但是,由于兼職過多,導致專武不專問題突出,分散了從事武裝工作的精力,有的出現擺不正位置、淡化職能的現象。有一部分同志是把專武干部崗位作為政治進步的跳板,在崗不敬業,不把崗位當事業;有些專武干部將武裝工作看成附帶工作、多余工作,甚至“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些單位對專武干部的要求也比較單一,更多地只從履行軍地橋梁的角色要求,在推薦使用過程中比較偏面,致使一些同志工作不盡心,抓軍事斗爭準備的熱情不高。這樣,對于上級軍事機關布置的工作任務,特別是影響到中心工作時,就很難得到高度的重視,必將造成武裝工作“管人”與“管事”的嚴重脫節,影響武裝工作任務的高標準、高質量完成。
二是能力素質參差不齊。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的現象:即高學歷的多,有軍事工作經歷的少;能完成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任務的多,能指揮帶兵的少;滿足于辦具體事的多,能站在更高層次主動思考問題的少。全縣57名專武干部中,大專文化程度以上的有41人,占總數71.9%,中專文化7人,占12.3%,高中以下文化9人,占15.8%,存在文化素質參差不齊;轉業復退軍人8人,僅占14%,進過人武學院培訓學習的40人,僅占70%。有的單位專武干部雖然滿編,但是挑選和培養不出一個好的民兵訓練教員。有的單位要組織一項稍微大一些的活動都非常困難。還有的連一般性軍事常識都不懂,從調研中抽考業務知識的情況看,有近11%的專武干部對一般性業務知識回答不全。從座談了解的情況看,也有近5%的同志對民兵整組、訓練、征兵工作應做些什么工作回答不上,只知道按上級要求叫送幾個人就送幾個人,個人的能力素質難以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
三是面臨實際困難增多。一方面是兼職工作過多帶來工作壓力大。基層專武干部受軍地雙重領導,兼職工作過多過雜,工作頭緒多,主要精力基本上都投入到抓經濟指標(招商引資、財政收入)、抓一票否決的工作(計劃生育、綜合治理、防火、信訪、“一大四小”)、抓重點建設(新農村建設)等工作中,平時很難有更多的精力顧及武裝工作,專職工作沒干好,必定會受批評,導致了部分同志工作壓力過大。另一方面家庭負擔過重帶來生活壓力。據統計,全縣有19名專武干部家屬沒有工作,27%的家庭經濟收入只靠本人的工資收入,有的干部一家還有7、8口人,經濟負擔非常重;還有25%多的專武干部雖然家住一個縣,因在偏遠鄉鎮工作,加之長期得不到調整交流,與家屬小孩一直處于兩地分居,導致生活壓力過大。
四是進出渠道不夠暢通。一方面是專武干部來源渠道偏窄。近年來,新任職的專武干部大部分是從農、林、水、教育等專業人員中挑選的多,沒有經過正規的軍事訓練,整體軍事素質不高;而從人武學校畢業的學員,由于受地方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的影響,有的學員難以分配到基層武裝部任職。據統計,近三年來,全縣調整進入專武干部崗位的干部人員為22人,經過正規訓練的只有4人,經過人武學校畢業的僅為1人,比例明顯偏低。另一方面專武干部出路不暢。從調查的情況看,現有的57名專武干部中,超過45歲以上的6人,年齡最大56周歲,平均年齡36.8歲,任現職五年以上的37人,平均任職時間8.75年, 任職最長的為22年,明顯存在年齡偏大、任期過長的問題。尤其是基層武裝部長層面,近三年只有9人得到重用和提拔,11人崗位工作得到交流,比例也非常低。
從民兵干部層面看:
一是難選配。一方面受選舉制度的影響。全縣186名基層民兵干部中,有157名干部是通過海選產生的,96名民兵干部是由村(居)委會支部書記、主任兼任。選拔使用村(居)委會的民兵干部縣、鄉兩級人武部沒有決定權,加之村(居)委會干部編制員額有限制,民兵營(連)長沒有專職編,因此導致絕大多數民兵干部不是由村支書、村主任兼任,就是兼任會計、出納或者兼管計生工作,很少有專職的,目前全縣僅有69名為專職。另一方面配備民兵干部別無選擇。目前,村(居)委會干部一般只有3-5人,通過選舉產生的村干部一般都是年齡比較大的人員,多數都不符合民兵營(連)長條件,如果按照條件選配根本就選不到人,因此別無選擇。
二是難勝任。一方面年齡偏大難勝任。據統計,全縣186個民兵營(連)長中,超過45歲以上的76人,年齡最大58歲,最小年齡為28歲,平均年齡42.5歲。而武裝工作多數是需要年輕,遇到任務能上得去頂得住的人員,因此年齡普遍偏大難以勝任。另一方面軍事素質不高難勝任。民兵干部中,有74%的人員既沒有當過兵,也沒接受過正規的訓練;還有12%的人員只有小學文化,缺乏較好的軍事素養和組織指揮能力,從素質上難以勝任。
三是難管理。一方面是由于民兵干部換屆快,人員更換快,加之村干部兼任民兵干部只有干事沒有特殊待遇、沒有崗位補貼,導致了一部分村干部不愿擔任民兵干部職務,造成難管理。另一方面由于民兵營(連)長是兼職且沒有任何經濟和政治待遇,存在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錯誤思想。有的還片面地認為,武裝工作干好了,選舉時又不能贏得更多的選票;相反,工作做得越多,有可能得罪的人越多,從某種意義上說反而不利于選舉,所以也給管理帶來了較大難度。
(三)民兵預備役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從調查情況看,鄉(鎮)基層武裝部和村級民兵營(連)基礎設施建設存在兩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硬件建設不夠過硬。有的鄉(鎮)武裝部和村級民兵營(連)辦公場所、辦公條件等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滯后于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速度。調研所到的30個基層武裝部中,有68%的基層武裝部沒有單獨的“二室一庫”,有35% 的沒有配備辦公電腦,有47%的沒有建“青年民兵之家”。應急分隊器材除永平、鵝湖、稼軒相對配備較齊外,其余單位都是像征性地擺四、五種類型的裝具,難以滿足遂行應急任務的需要。調研組所到的34個有村部的民兵營(連)中,有近51%的辦公場所比較簡陋和破舊,既沒有懸掛職責制度牌,也沒有配套的資料柜。據統計,全縣還有近66個村(居)委會還沒有建辦公場所,租用或在村干部家辦公,硬件設施建設幾乎處于零起點上。
二是軟件建設不夠有力。在資料管理上,有的沒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和專柜存放,有的整理歸檔不及時且沒有裝訂成冊,零零散散,到處亂丟、隨意亂放,丟損、毒爛現象比較普遍。從抽查情況看,有近70%的單位歷年來的資料保存不夠好,15%的民兵營(連)歷年來的資料已經丟失,甚至有5%沒有村部的民兵營(連),以前統一配備的文件資料箱已丟失,有的雖然放在鄉鎮武裝部集中保管,但也是長年不用,里面存放的文件資料也沒有及時更新,多數為03年以前的資料,且大都已變黃,積滿灰塵。在工作秩序上,有的基層武裝部辦公室滿屋子是灰塵且凳椅東倒西歪,民兵營(連)沒掛辦公室牌子的達到了5%。一些目前即使看起來建設比較好的單位,也落后于正在進行的新農村建設步伐;有7-9%的單位對原來配發的旗子、章子已經丟失。
(四)民兵工作面臨的“三難”問題依然凸顯。
一是經費保障難。民兵基層武裝工作經費保障沒有規定的標準、沒有專門預算,主要靠專武干部個人與鄉(鎮)、行業、企業主要領導相互感情和內部協調,靠企業負責人的國防觀念和地方主要領導的重視支持,靠個人的協調能力得到經費保障。
二是人員集中難。近年來,在組織民兵整組、訓練和開展活動時,找不到人、到不齊人、集中不了人的現象比較突出,尤其是每年民兵整組中,多數單位的實際“到點率”僅為35%以下,有的甚至更低。在組織民兵分隊擔負處置突發事件、搶險救災、完成參建任務時,據統計有60%以上的在冊民兵不在位,很難召集起來,即使召集起來,也往往是“童子軍”、“胡子軍”,直接影響了民兵執行任務的能力和整體效能的發揮。
三是活動開展難。多數單位開展民兵工作往往靠“人情”辦事,靠專武、民兵干部的資歷、面子、關系“疏通”來落實,難形成積極主動自覺參與的氛圍。如:在民兵整組上,“有編無兵”和在冊不在位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在民兵組訓上,一方面因無裝備、無技術難組織,始終停留在低層次、老辦法、老課目上徘徊,如我縣現編有專業技術分隊三類30支1422人,因相關的裝備器材普遍老化,普遍訓不起來;還因近年來部隊裝備更新較快,一些復退軍人竟然不懂舊裝備的戰術技術性能和操作規程,無法實施教學;另一方面因經費保障不足,民兵參加訓練的誤工補貼過低,導致很大一部分民兵不愿參加訓練,召集不齊人員,導致訓練難組織、效果難落實。在民兵教育上,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過年過節返鄉時間縮短,像以往那樣利用返鄉時機搞教育和開展刊授教育、遠程教育等已基本上是“紙上談兵”,民兵“教育難”、“難教育”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也有相當一部分同志把民兵政治教育看成是“軟指標”,甚至看成是多余的工作,存在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
三、加強民兵基層建設的幾點意見
一是要切實樹立抓好民兵基層建設的信心。要正確認識看待基層建設的現狀和面臨的形勢,既要充分肯定近三年來基層建設取得的明顯成績,又要充分看到基層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潛在的矛盾和問題,不能因為當前基層建設矛盾和問題突出而失去信心,要充分認清抓好民兵基層建設是省委、省政府和省軍區領導的決策部署,是人武部工作職能所系,是落實應急作戰準備向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轉變的基礎所在,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同時,要特別重視端正基層建設的指導思想,要克服形式主義、克服畏難情緒、克服“等、靠、望”思想,要把省軍區推進“整縣整團”建設思想貫穿于基層建設的始終。要把“一線指揮部”建設與基層建設,基層人武部建設與民兵營(連)建設捆在一起抓,要把做好軍事斗爭準備工作與平時基層建設落實捆在一起抓,要把健全組織、落實制度與發揮民兵作用捆在一起抓。堅持統籌兼顧、固強補弱,切實籌劃好每項建設,規范好每個制度,落實好每項工作。既要從實際出發繼續規范好基層基本設施建設,又要堅持高標準抓好“軟件”建設。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隊伍建設、作用發揮、經常性基礎性工作和基本制度落實上,從而推進基層建設協調發展、全面進步。
二是要積極探索加強民兵基層建設的新辦法。當前,民兵基層建設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和“老大難”問題。對此,各級一定要在與時俱進中,探索新的思路,創造新的辦法,謀求新的突破。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引導力度,強化改革創新意識。要通過教育引導使廣大基層專武干部正確認識當前民兵預備役建設所處的歷史條件和環境變化,要在機遇與挑戰并存的關鍵時期,迎難而上,開闊思路,研究探索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另一方面,要采取集體攻關等形式,解決好重難點問題。要結合基層建設調查情況,對重難點問題進行一次認真梳理、分門別類,然后區分任務、區分責任,組織集體攻關,分頭研究,積極探索尋求突破。
三是要不斷增強民兵政治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主動性。在民兵政治教育的內容上、方法手段上想辦法,找對策,在教育對象上加以區別分類。要走出誤區,改變思路,以變應變,適新求活。因地制宜,因人而異,突出教育效果,改變教育方式,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使民兵預備役人員進一步明確職責和義務,提高其履職盡責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是要營造良好氛圍,激發專武干部、民兵干部提高素質的內動力。首先把好選人用人關,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尤其要注重軍事素養,調動大家專武精武的積極性創造性。其次加強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按上級規定將專武干部納入地方公務員范疇進行統一管理,做到該提拔的要提拔、該調整的要調整,尤其是對素質較低、不能勝任本職或超過任職最高年齡的,要及時搞好交流,努力把專武干部隊伍建強搞活。結合“雙強雙比”和“落實五項指標”活動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把專武干部的軍事素質和業務能力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考核范圍,并與獎勵、評先、晉升掛鉤,做到獎優罰劣,努力營造“憑素質成才、靠能力進步”的良好氛圍。
五是要加強組織領導,為基層建設創造良好條件。落實雙重領導,堅持黨委議軍、武委會、軍事工作會等黨管武裝制度,研究解決后備力量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探索述職報告、定期辦公、軍事日等活動制度落實的方式方法,把武裝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企事業單位的工作計劃;把國防教育納入黨校和大中小學的教學計劃以及當地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把民兵預備役部隊基層建設納入黨委政府領導任期目標和年度考評內容;把鄉鎮民兵預備役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企事業單位開展民兵預備役工作經費納入單位財務預算。采取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抓好基層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的培訓,不斷增強國防觀念,提高抓好武裝工作的自覺性。
【篇2】基層組織調研報告
按照“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關于深入推進調查研究的工作部署,本人以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為主題,和縣委組織部有關科室同志組成調研組,深入機關事業單位、鎮街、村社區、“兩新”組織等進行調研,提出對策建議。
一、主要做法
《廣東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實施以來,博羅縣緊扣 20xx年“規范化建設”、20xx年“組織力提升”主題,扎實推進基層黨建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以思想為先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搭建學習平臺集中學。成立 18 個鎮街黨校,在 378 個村 (社區) 設立分校,分批次組織黨員每月集中開展 1次黨課學習。開展特色活動體驗學。組織全縣黨員參加“紅色記憶、穿越惠州”活動,到縣黨建館、東江縱隊紀念館等革命教育基地打卡學習5萬多人次。發放學習資料個人學。給全縣黨員發放《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習近平的七年知青歲月》《黨員讀本》 等學習資料 6萬多冊。
二是以組織為核心,強化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優化黨組織設置。升格設立 35 個村(社區) 黨委、115 個村 (社區) 黨總支,新建775個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58個“兩新”組織黨支部,結合機構改革撤銷 24個并新設 25個機關事業單位黨組,優化調整9個機關事業單位和 11 個國有企業黨組織隸屬關系,設立縣委教工委統籌全縣教育行業黨建工作。強化黨組織領導。出臺《關于深化“強村固組”工程充分發揮村組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的實施意見》《農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小微權力清單》,探索實施《農村重大事項“4+2”全程紀實工作法》,以制度形式強化村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轉化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持續整頓“六對接六查找”確定的 15 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主題教育期間集中排查整頓14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
三是以干部為關鍵,全面加強基層組工干部隊伍建設。配強黨務領導干部。為3個鄉鎮 (街道)、14個縣直機關黨委配強專職抓黨建的副書記,提拔4名優秀鄉鎮年輕干部擔任鄉鎮組織委員。提高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待遇。面向全縣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招聘 13 名事業編制人員,從 2020 年起設立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年度績效獎勵金。補選村 (社區) 黨組織委員、儲備干部。利用省市核定村干部財政補貼職數補選335 名村 (社區) 黨組織委員、330 名村 (社區)“兩委”儲備干部,實現 100%的村 (社區)黨組織委員不少于村 (居) 委會委員。
四是以經費為保障,加大基層黨建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加大縣管黨費支持力度。撥付 136萬元建設黨群服務中心、修繕黨小組活動場所和黨員活動室等。加大縣級財政支持力度。每村每年安排6萬元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給2600多名 80歲以上老黨員每月發放 200元關懷補貼。提高工作補貼標準。將村 (居) 民小組長工作補貼提高至每月500元,進一步提高“兩新”組織專兼職黨組織書記、黨建指導員補貼標準。
五是以城市基層黨建為重點,積極探索城市基層黨建示范縣建設。探索實施“紅色領航”工程,推動試點工作取得突破性開局。構建“紅色紐帶”。建立縣、街道、社區三級聯動體系和“黨工+社工+義工”聯動體系,實行黨組織和黨員到社區“雙報到”制度和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打造“紅色引擎”。把黨支部建在居民小區,在商貿城、產業園建立區域性園區黨組織,在園洲紡織服裝行業協會成立行業黨組織。建設“紅色陣地”。建成1個縣級、2個街道級、3個園區、4 個社區級和 2 個新興領域的黨群服務中心,形成黨群服務中心矩陣。開展“紅色服務”。搭建“黨建榕平臺”“黨建項目認領平臺”,統籌轄區各領域黨組織服務資源和群眾需求,實現“群眾點菜,黨來買單”。
二、存在問題
從調研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三會一課”組織生活質量參差不齊。一些基層黨組織開展“三會一課”不嚴不實,形式內容單一,沒有按照規定時間和次數開展,臺賬管理不夠規范完善。二是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建設比較薄弱。一些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運作不夠順暢有序,規范化建設水平較低,支委會建設、發展黨員工作、辦公場所建設等有待加強。三是社區基礎保障跟不上城市化步伐。社區基礎保障較為薄弱,服務超負荷,辦公用房不達標,與管理需求不能完全匹配。
三、對策建議
對發現的主要問題,瞄準“病灶”,因情施策,下苦功夫、實功夫、細功夫予以解決。
一是在黨員教育管理上再抓實。推動全縣黨員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開展“六個一”主題活動。組織各級黨委舉辦一次主題征文、演講比賽和知識競賽,編印一本主題教育應知應會“口袋書”,黨員領導干部講一堂專題黨課,基層黨組織舉辦一場讀書交流會,開展一次主題組織生活會,重溫一次入黨誓詞。推行黨員分類管理、星級評定管理模式。制定全縣實施指導意見,提高在職黨員、離退休老黨員、流動黨員、困難黨員教育管理的針對性、實效性。開發“智慧黨務”管理平臺。開發符合博羅縣實際,包含“三會一課”、主題黨日和統計分析等功能的“智慧黨務”管理平臺,利用大數據抓實黨建基礎工作。實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要求機關事業單位、鄉鎮 (街道) 領導干部既要指導單位黨組織開展好黨內組織生活,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與好“三會一課”等。
二是在村 (社區) 黨組織的組織力上再提升。堅持對照“組織力提升”要求查漏補缺。公開招聘一批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按照鎮村干部“大儲備”工作部署,公開招聘 31名村 (社區) 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招聘一批鄉鎮 (街道) 黨建指導員、黨建聯絡員、村“兩委”班子和村 (居) 民小組長儲備人選。集中整頓一批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由縣領導聯村、鄉鎮領導包村、縣直單位派出干部擔任“第一書記”駐村,配強工作隊伍集中整頓 14 個軟弱渙散問題的村級黨組織。發展壯大一批試點村集體經濟。每年挑選一定數量經濟基礎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的村作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試點村,由各級財政配套補助100萬元投資發展集體經濟項目。每年獎勵一批村 (社區) 黨組織領導班子。制定《博羅縣村 (社區) 黨組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對 30個評為優秀和 150個評為良好的村 (社區) 黨組織分別放發 5萬元和 2萬元績效獎勵金。
三是在社區基礎保障上再發力。按照城市基層黨建示范縣建設標準,進一步完善社區基礎保障。優化社區設置。對全縣 10 個常住人口超過3000 戶的社區行政管轄區劃進行優化調整,增設社區居民委員會。提高績效獎勵標準。按照村黨組織書記績效獎勵標準發放社區黨組織書記績效獎勵金。建設職業化黨建工作隊伍。落實省市文件精神,公開招聘一批黨建工作指導員,指導各級各類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著力解決社區辦公服務場所困境。通過調劑、置換、購買、租賃等多渠道解決社區辦公用房問題。
四是在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建設上再規范。堅持從實際出發,高起點謀劃。提高黨員村(居) 民小組長比例。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標從現任非黨員的優秀村 (居) 民小組長中發展黨員。提高支委委員兼任村 (居) 民小組長比例。選拔一批村 (居) 民小組長儲備人選,在村級換屆選舉中推動當選支委委員并兼任村 (居) 民小組長。提升支委委員黨務工作水平。用好鄉鎮 (街道) 黨校和村 (社區) 分校,對村 (居) 民小組支委委員開展黨務工作知識專題培訓。加強村(居) 小組黨支部基礎保障。指導鄉鎮 (街道)為村 (居) 民小組黨支部配備辦公室、組織生活室等,保障陣地。專項整治違規發展黨員問題。組織各黨 (工) 委采取自我排查、交叉檢查的形式排查整治“帶病入黨”、弄虛作假、“人情黨員”等違規發展黨員問題。
【篇3】基層組織調研報告
基層社會治理,是指“以維系社會秩序為核心,通過政府主導、社會多方參與,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為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創造有序、有活力的基礎運作條件和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的活動”。作為全市基層社會治理范圍內的治欠保支工作,既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點,也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難點,加強治欠保支治理,是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建設平安文山的剛性任務,是決勝全面小康必須同步抓好的關鍵環節。今年5月,為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集中時間精力,組織相關股院,深入城區部分建筑企業、務工群體實地查看、溝通走訪、座談交流,經過系統梳理、研討,形成調研報告如下。
一、市人社局20xx年1-4月治欠保支工作情況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云政辦發〔2017〕60號)等規定,市人社局重點開展治欠保支工作。
(一)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政府具體負責的工作體制建設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云政辦發〔2017〕60號)等規定,文山市建立以分管副市長為召集人、31個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的欠薪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政府牽頭、部門參與的協調工作機制。健全解決欠薪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明確清欠責任,加強協調,上下聯動,形成合力,推動實現欠薪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治理和長效治理,有效遏制欠薪違法行為。對監管責任落實不力,有關制度、措施落實不到位,因欠薪引發群體性事件處置不當的,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人員責任;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
(二)工程建設領域欠薪源頭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進一步規范建設領域市場秩序。從清欠到治欠,嚴厲打擊出借資質,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的行為,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就擅自施工建設的工程項目,一律停止工程建設。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參加工程項目招投標無人社部門出具的《工資支付信用記錄證明》,一律不得參與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三)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工作開展情況
強化施工總承包企業對分包企業工資支付的監管責任,和發改、市場監督等有關部門簽署欠薪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公布重大欠薪違法行為。逐步實現部門間的互聯互通,共享監管信息,使拖欠方“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四)依法處置欠薪案件、打擊使用童工現象
1—4月,開展日常巡查30戶,接到投訴118件,結案115件,涉及人數877人,金額1396萬元。同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疫情期間,建議來投訴人員盡量在12345、12333平臺上投訴。1—4月份,平臺上共接到了投訴96件。共發放《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農民工維權手冊》、《外出務工知識問答手冊》、《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宣傳資料600余份。出動車輛20車次,宣傳人員30余人次,張貼標語2條,解答群眾咨詢200余人。
二、存在問題
治欠保支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依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和重視程度不夠、責任落實不夠、欠薪治理制度落實不夠、惡意欠薪打擊力度不夠、執法力量薄弱等諸多問題,仍然需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正視客觀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和重視程度不夠。中央、省、州的制度還未完全落實。2016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的“1號文件”,明確針對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突出的問題,提出各類企業應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支付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等諸多舉措。但到目前為止,文山市用工實名制、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分賬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還未實現建設項目全覆蓋,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且結算糾紛頻發,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也還不到位。
(二)建筑行業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現象比較突出。建筑企業原本應承擔的按月支付薪酬、簽訂勞動合同等法定責任,最終轉嫁到一些不規范的勞務公司或者包工頭身上,從而導致工程質量和工程款糾紛和欠薪事件的發生。其次,借用資質、掛靠經營現象較為嚴重,這也成為引發工程款拖欠和工資拖欠的重要原因。
(三)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淡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基礎弱化。農民工大多法制觀念淡薄,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出現工資拖欠時,不能理性的依法依規維權,過度依賴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而現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執法裝備等均未達到基本工作需求。
三、工作對策和建議
(一)完善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大保障”。建議在“人、財、物”等方面逐步加強保障,強力推進治欠保支治理基層基礎建設。一是重點推進治欠保支行業部門規范化建設,統籌推進縣(市)、鄉、村三級聯治建設,積極整合人社、住建等信息資源、矛盾糾紛化解等機構,落實人手力量配備、軟硬件建設資金投入,實現整體推進、聯勤聯動。二是健全網格化監管服務建設。強化網格化服務管理功能,健全完善市級行業部門聯勤聯動機制,將涉及治欠保支治理職能部門的人員、資金、設施等資源下沉進網格,實現大事全網聯動、小事逐個解決。著力加強網格管理員隊伍建設,配齊配強縣(市)、鄉網格管理員,加強技能培訓和教育管理,嚴格工作質效考評,提升服務質量。
(二)推動治欠保支治理理念的“大轉變”。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是一項民生工作,也是一項維護公平正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基礎性工作,還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的工程,涉及廣大勞動者切實利益,關乎社會穩定,必須作為一把手工程切實抓實抓好。要推動治欠保支治理重心向社會普及、向企業下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群眾良性互動。一是要將法律服務延伸到基層。為群眾提供高質量、高水準的普法宣傳教育,是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的應有之義。市人社局除了常態化開展法律咨詢、普法宣傳、糾紛調解等服務,還依托就業扶貧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和招聘,綜合開展普法宣傳,做到服務全方位,實現17個鄉鎮(街道)村委會、村小組法律宣傳教育全覆蓋。二是要樹立“協同”理念。推動部門力量從分散游離向聚集協同轉變,正視行業主管部門、法律服務行業、示范企業力量在治欠保支治理中的作用,激發社會協同活力。三是樹立“參與”理念。推動基層群眾從徘徊觀望向共建參與轉變,全面營造良好的“治欠保支治理共建共享”輿論氛圍,引導企業、務工人員了解、理解、參與、支持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四是樹立“服務”理念。推動治理主體從管控打防到精細服務轉變,即將治理思路從“要把治欠保支管理好”轉變為“要為治欠保支服務好”,將矛盾糾紛化解和社會風險防控從“問題出現了怎么辦”轉變為“務工人員、企業有哪些多元需求,可能會出現什么問題”來實施摸排、預防、化解等工作。思想認識到位。
(三)推進治欠保支治理模式的“大融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目標任務明確要求,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具體而言,與其他部門和社會行業依法依規實施動態監管和聯合懲戒。所以:一是要深入開展法治建設。堅持企業守法、務工用法。努力推動企業、務工者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堅持法治保障。扎實推進法律咨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進基層活動。維護法律尊嚴。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深入倡行德治教化。堅持以規立德。完善、推廣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和務工者成員的行為準則,強化規范約束,發揮明導向、正民心、樹新風的積極作用。堅持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倡導社會成員講道德、守法紀,講誠信、守承諾,正向推動企業和社會德治良性發展。三是監督開展自治服務。努力實現“企業能做的監督企業去做,務工人員能做的引導務工人員去做”,保證公共利益最大化,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企業自治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四是責任落實一定到位。重點要落實屬地總負責責任、行業主管部門具體牽頭責任、項目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總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直接支付工資責任和清償責任。五是欠薪隱患問題的排查化解到位、認真督辦。各部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由主管部門牽頭,財政、發改、人社和工會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行業政府工程項目進行全覆蓋、無盲區、無遺漏的拉網式排查,做到不隱瞞、不瞞報、底數清、情況明;對已發生欠薪或存在欠薪隱患的政府工程項目,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制定解決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掛牌督辦,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責任不推諉、矛盾不上交、問題不升級,堅決杜絕越級上訪,做好2019年度治欠保支各項工作。六是落實總承包企業欠薪清償責任制。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全面負責,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直接負責。加快誠信體系建設,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對各自職責范圍內涉及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管對象,盡快建立完善相關信用檔案,及時匯總有關單位的信用信息,并實現部門間的互聯互通,共享監管信息,使拖欠方“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四)推進治欠保支治理體系的“大完善”。一是要健全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強化預防預警能力,有效防范矛盾風險,加強矛盾糾紛源頭排查調處,強化重點領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鞏固和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惡意欠薪和惡意討薪的打擊處罰力度。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條規定為依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公安機關等相關執法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類案件違法犯罪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建立人社、住建、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協作機制,以打擊惡意欠薪和惡意討薪為重點,密切分工協作,依法移送和查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于惡意欠薪企業,依法嚴厲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以討要農民工工資名義討要工程款以及以堵路、封門等非法手段討要工資的堅決予以嚴懲,維護法律權威,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與社會公平正義。三是完善安全防控體系。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專門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五)推進治欠保支治理體系手段的“大提升”。提高治欠保支社會治理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堅持大融合、大共享、大應用思路,加強對科技信息建設統籌,發揮好大數據作用,推動廣泛融合共享內外數據。積極優化治欠保支治理平臺建設,為社會治安防控和監測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科技在企業治理的運用深度,積小安為大安。推動治欠保支治理專業化,培養一批懂電腦、懂信息、懂數據的干部隊伍,提升治欠保支治理隊伍科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