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于社會特殊意識形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宗教工作調研報告范文(精選四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宗教工作調研報告篇1
按《區政協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安排,區政協中共、經濟、特邀、社保、宗教界別活動小組于9月份對我區宗教工作進行了調研,組織委員實地察看了黃塘福音堂、慈云宮等宗教活動場所,聽取區民宗局的相關工作匯報,并邀請宗教界代表人士進行座談。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宗教工作基本情況
目前我區有佛教、道教、基督教三大教種,共有宗教活動場所100多處,依法登記的有65處,宗教教職人員280多人,信仰各種宗教的群眾6萬多人,有佛教協會、道教協會、基督教三自愛國會、基督教協會4個愛國宗教團體。
近年來,我區宗教工作部門始終堅持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務條例》,積極主動地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為推動我區的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是加強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開展了以安全為主題的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指導宗教團體開展換屆選舉工作,幫助加強宗教內部事務管理,依法取締“仙人宮”非法宗教場所,制止打擊全能神的滲透活動。通過依法管理,黨的`宗教信仰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得到了較好的落實,宗教活動場所基本上能滿足信教群眾正常宗教活動的需要,正常宗教活動能依法有序地開展,信教群眾大都能積極協助政府自覺抵御各種敵對勢力和邪教的滲透。二是引導宗教團體、信眾積極參與慈善公益事業,開展了“栽愛心樹,造同心林”、扶貧助學、祈福等社會公益活動。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我區三個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在扶貧濟困、奉獻愛心、服務社會等方面共捐款600多萬元,得到了社會認可和群眾的贊譽。三是注重宗教文化的傳承工作,發揮佛教香花傳承基地的作用。作為“梅州市佛教香花傳承基地”的慈云宮,積極開展香花佛教科儀為主的宗教文化交流活動,促進梅州佛教香花的傳承向前發展和我區宗教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存在的問題
1、宗教政策法規宣傳力度有待加強。維護宗教領域穩定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經常向宗教界人士和信眾傳達黨的宗教政策。
2、宗教教職人員素質不高,宗教團體能力不足。政治上靠得住,學識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眾的愛國宗教人士比較少,缺乏有向心力、凝聚力,宗教素質較高的教職人員;宗教團體協調解決問題能力差,主動性不強,難以起到“橋梁”和“樞紐”作用。
3、宗教活動場所內部管理不夠規范。不少宗教場所的財務制度、管理方式等透明度不高,缺乏有效、可行的監督機制。有的沒有依法建立管理組織,有的雖建立了管理組織,制定了管理制度,但落實不到位,尤其是宗教活動場所內部財務管理比較混亂。
4、宗教文化資源開發利用不夠。如慈云宮具有640多年歷史,是梅州市唯一的佛教香花文化傳承基地,又是廣東省唯一客家佛教香花文化基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深受海內外信眾支持,但目前對其作為佛教香花文化基地的開發利用還不到位。
三、幾點建議
要認真研究我區宗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促進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助力“和諧之區”建設。
1、高度重視,不斷提高對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一是建議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應該科學地認識宗教,尊重群眾信仰宗教的自由,辯證地定位宗教問題。二是建議定期對各級領導和宗教管理干部進行黨的宗教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培訓。通過學習,讓廣大干部正確認識宗教問題,掌握處理宗教問題的政策和方法,提高應對能力,切實做好宗教工作。三是加強對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教職人員、負責人的培訓教育,使他們更多地了解黨的宗教政策,自覺地把愛教與愛國結合起來,在和諧之區建設中發揮更大更好的作用。
2、規范管理,積極探索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新路子。一是要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建章立制,健全宗教活動場所組織機構,加強宗教場所制度建設;二是要依法加強對宗教場所和教職人員的管理,對宗教場所的制度落實、財務狀況等進行定期檢查,提高宗教管理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要幫助宗教團體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學識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愛國愛社會主義的宗教教職人員隊伍。
3、嚴密監控,有效抵御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一是應切實為信教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增強黨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把廣大信教群眾的精力和智慧凝聚到發展經濟、共同致富上來;二是應進一步規范信教群眾的活動,對各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具體指導,使廣大信教群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應加強愛國宗教團體建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協助黨和政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四是應嚴格執法,堅決取締非法宗教組織,及時與公安等部門聯系,堅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4、挖掘資源,加強規劃引導發展宗教文化旅游。深入挖掘提升宗教文化資源,加強規劃引導和開發利用,搞好環境美化綠化,完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發展宗教文化旅游,助推廣東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區建設。建議根據廣東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區建設和梅江區發展文化旅游相關要求,把慈云宮香花文化傳承基地打造成為我區宗教文化旅游和人文觀光旅游勝地,推動我區經濟文化繁榮發展。
5、宣傳鼓勵,引導宗教充分發揮積極作用。鼓勵宗教界繼續開展植樹造林、休漁放生、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活動。支持宗教界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大力倡導、鼓勵并規范宗教慈善活動,充分發揮宗教在促進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
宗教工作調研報告篇2
一、民族宗教工作的現狀
多年來,我縣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加大管理、引導、教育力度,服務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趨于完善,效果更加明顯。各民族之間團結互助,共同發展,遵紀守法,為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當前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國內外形勢發生深刻復雜變化,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不斷產生,民族宗教工作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一)適應時代要求的主動性還不夠足。進入新時代,黨中央對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面臨新形勢新任務,部位鄉鎮及村委會干部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認識不足,對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認識不到位、理解不深不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糊認識和麻痹思想。
(二)應對復雜局面的前瞻性不夠強。隨著現代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大量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進入外地城市務工,民族問題與宗教問題相互交織,境內因素與境外因素相互疊加,現實社會與網絡空間相互影響,民族宗教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對此,部分非法宗教活動、境外宗教滲透等還未得到全面遏制。
(三)依法規范管理的精準度不夠高。有的黨政干部和基層工作人員在處理民族宗教問題時,運用法治思維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分析問題、解決矛盾的能力不足,存在兩種傾向:一是一般問題民族宗教化,過度強調和夸大民族宗教的特殊性,不敢觸碰;二是民族宗教問題一般化,淡化和漠視民族宗教問題的政治敏感性,容易導致小事演變成大事,引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被利用、擴大,造成工作被動,特別在應對涉及民族宗教的突發事件和網絡輿情方面,缺乏規范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和預警防范措施。
三、做好我縣民族宗教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民族宗教無小事”,少數民族群眾與漢族群眾、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信仰等方面的差異,構成了人們生活的多元化。各民族群眾在山產經營和社會交往中,因經濟往來、風俗習慣、天災人禍等原因,經常出現民族個體之間的摩擦和糾紛。如果處理不及時,解決不當,特別是對少數民族處理不公,就會使矛盾進一步激化,并有可能引發一種民族情緒。對此,我們在平時工作中,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斷不改進工作方法。首先,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民族政策、知識,增進民族間的相互理解;其次,堅持排查不穩定因素制度,及早掌握少數民族群眾中的各種苗頭性問題,預防在前,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第三,充分發揮管理網絡的協調作用,對少數民族反映的問題分門別類,提交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以穩定群眾情緒,避免事態擴大。
(二)改善民族村居住環境。促進民族村經濟發展。借大環境,大招商引資步伐,引進蔬菜水果的種植技術,大力發展產業建設,積極爭取上級有關政策和資金,讓廣大少數民族享受到改革開放帶來的實惠,加大對少數民族村的幫扶力度,通過一對一幫扶等形式在山產技術、養殖技術方面,加大對少數民族困難群眾的幫扶,使民族村經濟有一個較快的發展。
(三)充分認識民族宗教在統一戰線工作中的位置。在縣區人大、政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廣泛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門意見,保障和解決少數民族代表、委員的素質及人員不足的問題。
宗教工作調研報告篇3
調研組通過查閱資料、實地考察、現場交流、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本區的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宮,天主教石室及基督教東山堂等16個宗教場所,以及外區的天河堂和圓玄道觀等場所。并與區民宗部門、相關街道和社區的民宗干部,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進行了深入地溝通交流,形成了調研報告,現將成果匯報如下: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基本情況
(一)總體概況。越秀區五大宗教齊全,廣東省、廣州市的佛教協會、天主教愛國會和廣州市道教協會等10個宗教團體均設在越秀區轄內。區內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及天主教活動場所(點)21個、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廣東省和廣州市宗教工作的重點區域。據統計,登記備案的各類教職人員有354名,教徒約為33.8萬人(含非本區居民,其中佛教11萬人,道教9.1萬人,天主教4萬人,基督教2.5萬人)。一直以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轄內五大宗教平衡有序發展,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不同信仰的群眾之間和睦相處,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環境。
(二)發展情況。1978年之后,國家的社會生活經過撥亂反正,正常的宗教活動得以恢復。四十年來,我區宗教工作發生了巨大變化。首先是各類宗教活動日益頻繁,1000人以上規模的宗教活動每年達100多場次,個別傳統宗教節日在轄內各場所活動的群眾達100萬之眾(如年初一,光孝寺有30萬人次、六榕寺有20萬人次、大佛寺有20萬人次、三元宮有20萬人次等)。其次,越秀是外來少數民族和國外信眾增長最快的地區之一。外籍信教人士到廣州工作、學習、旅游、生活的人數越來越多,涉外宗教事務管理任務趨重,加上內地西北地區信教少數民族信眾的流入快速增長,導致越秀部分地區外國人和少數民族集聚的現象十分明顯,社會生活中的宗教元素及宗教信息量大幅增加,通過宗教元素與國內外的聯系越來越緊密,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空前增強。
(三)管理情況。自20xx年11月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頒布以來,我區宗教事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邁出重大步伐,轄區各宗教場所制度健全,規范化管理水平不斷提升,遵紀守法的意識不斷加強,學法、守法和用法蔚然成風。20xx年12月,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到廣州調研時,對我區寺廟的規范管理抓得早,特別是在財務管理、人員管理、活動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和執行落實好給予了充分肯定。在干凈整潔平安有序創建活動中,各寺觀教堂因地制宜,開展一堂一景創建活動,寺觀教堂整體環境提升,亮點紛呈,文明敬香、美麗清真寺、榮神益人及榮主愛人等特色活動有效開展。宗教界堅持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學憲法、升國旗,堅持愛國愛教,設立圖書館閱覽室,講中國故事,弘揚傳統優秀文化等方面取得長足進步。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舉,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工作機制。宗教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是依法治國,實現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確處理宗教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一直以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宗教事務管理條例,始終把宗教工作擺在事關全區中心工作的高度,建立了強有力的領導協調機制,從抓體制機制建設入手,把宗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判宗教工作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明確主體責任,推動工作落實。與此同時,我區堅持把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糾紛納入社會綜治維穩考核指標,把宗教場所納入創建平安越秀的考評項目。建立起區、街、社區三級管理網絡,把宗教管理屬地責任納入黨員干部考核體系,將宗教問題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逐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宗教事務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
(二)依法管理,宗教場所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近年來,我區全面梳理了宗教事務部門執法依據,制定權責清單,依法辦理宗教場所各項備案和審批事項。印發了《越秀區宗教活動場所規章匯編》,督導各寺觀教堂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確保按章辦事、規范管理。
一是建立區宗教事務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召開宗教場所聯席會議,抓典型、以點帶面,推動全區宗教場所管理服務上水平、走前列。組織開展“干凈整潔平安有序”創建活動,在光孝寺、六榕寺等重點宗教場所推行“文明敬香”活動。在清真寺內開展“建設美麗清真寺、爭當優秀穆斯林”活動。
二是建立安全生產聯合檢查制度。由區民宗局牽頭,安監、消防、食藥監、衛生、建設等職能部門和屬地街道組成聯合檢查小組,每年開展督導安全檢查和教育培訓。
三是推動宗教場所工程建設規范管理。適時召開專項協調會議,加強與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宗教活動場所的溝通,努力推動解決各場所在規劃報建、征收拆遷和建設施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了宗教活動場所工程建設的規范化管理。
(三)底線思維,確保重大宗教活動的安全穩定。越秀區千年寺觀教堂較多,為了確保每年上萬人次的重大宗教活動平安有序,我區制定了《越秀區宗教活動場所重大節日應急處置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確工作責任,建立起民宗、城管、公安等多部門和街道協同的綜合聯動機制。每逢春節、圣誕節及開齋節等重大宗教活動期間,屬地街道、宗教場所和管理部門制定出應急預案,相關部門深入各場所進行專項協調,分析問題排查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覆蓋,確保重大宗教活動的安全穩定。
(四)強化指導,宗教團體橋梁紐帶作用進一步發揮。宗教團體是連接政府宗教管理部門和廣大信教群眾的關鍵環節。我區在依法管理的同時,積極幫助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確保宗教活動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有序開展,使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人、財、物得到合理協調運轉。近年來,各宗教先后開展了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干凈整潔平安有序”宗教場所等系列活動,取得了較好成效。如六榕寺堅持用“符合我國國情、符合文化特點、符合時代要求、符合六榕特色”四原則對佛教進行闡釋,體現了宗教中國化方向的精髓,得到了國家宗教事務局領導的高度評價。
三、新時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宗教活動場所布局不盡合理。隨著外來人口不斷流入,廣州外來和外籍穆斯林群眾數量龐大,而廣州市僅有的4個清真寺全部分布在越秀區內,每逢開齋節、古爾邦節以及周五主麻日,從各地集聚到越秀區清真寺做禮拜的穆斯林達到數萬人,尤其是清真先賢古墓,場所內部以及旁邊的蘭圃路流動商販臨時疏導區人滿為患,既影響了正常宗教活動的開展,也成為非正常宗教活動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了政府對宗教事務管理工作的難度。
(二)傳統大型節日宗教活動人員高度集聚,安保壓力大。由于歷史原因,各大寺觀教堂空間拓展受到城市發展的限制,轄區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三元宮、基督教東山堂、天主教石室、清真先賢古墓等寺觀教堂,每逢傳統大型宗教節日活動,人員高度集聚造成的安全隱患突出,一些場所安全通道不暢,導致緊急疏散人群困難,帶來的安保壓力持續存在。
(三)對信教群眾的依法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在調研中我們發現隨著信眾人數的增長,人員結構開始呈現知識化、年青化和中高收入化的發展趨勢,宗教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力增強。如何加強對信教群眾依法有效管理,成為今后宗教工作的重要課題。
(四)與新形勢對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新要求相比,我區宗教工作力量還顯得不相適應。調研發現,我區宗教事務工作機構設置過于精簡,人員配置與形勢發展不相稱,街道一級沒有專職民宗干部,雖然有傳統宗教節日協調聯動等工作機制,但仍難以適應新形勢工作要求,尤其如人民、六榕、流花、登峰等宗教場所和少數民族集中的街道,工作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基層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仍有待加強。
四、進一步加強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建議
(一)堅持中國化方向,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堅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防范宗教極端思想影響。通過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多種手段,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鼓勵宗教界積極挖掘教規教義、宗教傳統、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和健康文明的積極因素,把教規教義與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相融合。建議各場所推廣升掛國旗儀式,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設立法規宣講日,對教職人員開展普法教育和政策宣講,在現有的圖書館閱覽室內增設黨的政策和法規書報專欄,引導廣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講經、布道及傳教等活動中,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闡釋,適應時代和社會發展的要求。
(二)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宗教場所人員高度集聚、安保壓力大問題。我區宗教場所傳統大型宗教活動的安全隱患問題是由眾多客觀因素造成的,問題的解決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上下結合,綜合施策,久久為功。一方面從長遠來看,需要健全完善全市宗教活動場所建設的中長期整體規劃、合理規劃寺觀教堂建設布局,從未來發展空間上疏解中心城區的集聚壓力,尤其是要在基礎設施和規范管理方面,解決清真寺全部集聚越秀區,古爾邦節、開齋節期間穆斯林高度集聚的安全隱患問題,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在規劃布局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圍繞品質城市示范區目標定位,同時解決當前安保工作的財政壓力。要把寺觀教堂內外環境品質提升納入政府工作考量,尤其是涉及海絲申遺、傳統中軸線改造及重要旅游景點的宗教場所(如光孝寺、大佛寺、石室教堂、懷圣寺、清真先賢古墓等),要結合項目建設和環境整治,提升場所內外品質。建議利用光塔民族文化風情街項目建設,完善懷圣寺安檢疏導功能。利用海絲申遺項目環境整治,把清真先賢古墓及蘭圃路周邊綜合治理納入工作方案。協調幫助基督教東山堂應急門(七中初中部)的開設,完善和強化環境整治和安全疏導功能。
(三)堅持管建結合,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宗教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宗教界的橋梁,是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的支點。建議針對我區目前宗教團體和場所基本上是自主管理的現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研究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理念和做法,及時掌握動態信息,更加積極介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強對信眾的間接有效管理,對宗教場所的志愿隊伍(義工)加強引導、管理和教育培訓,提高宗教場所志愿者的服務救助能力,引導他們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并通過他們聯系和影響廣大信眾,了解掌握信眾思想動態,發揮信教群眾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積極作用。
(四)堅持重心下移,不斷提高科學化、法治化水平。建議進一步加強基層宗教工作機構建設,充實和穩定區街民宗工作隊伍,建立責權相統一的管理架構。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民宗、公安、城管及街道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機制,不斷增強宗教事務管理合力。要大力開展專項督查和綜合治理,健全完善宗教活動場所監督管理制度,以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以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實施為新起點,推動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
宗教工作調研報告篇4
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區宗教工作,推動宗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委在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xx的帶領下,就全區宗教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宗教工作概況
目前,全區共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種宗教,區級愛國宗教團體3個,信教群眾12萬余人,約占綦江人口的八分之一,教職人員20人,其中,佛教信眾8萬余人,教職人員14人,道教信眾1萬余人,教職人員4人,天主教信眾1萬余人,教職人員1人,基督教信眾2萬余人,教職人員1人。經市、區人民政府同意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10個、固定處所5個。
新區成立以來,我區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區政府及宗教工作管理部門積極履職、不斷創新,宗教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護。幾年來,區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門大力開展宗教法律法規宣傳,較大程度上提高了領導干部和群眾的思想認識,為宗教工作全面推進奠定了思想基礎。指導各教派成立宗教團體,目前,已經成立了區佛教協會、天主教愛國會、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正積極籌建道教協會,并引導他們不斷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在深入開展的規范化建設中,指導宗教團體加強制度建設,各宗教團體內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并日趨完善。在和諧寺觀創建活動中,積極引導宗教團體和信教群眾愛國愛教,服務地區發展,推動了宗教界人士進一步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增強了宗教活動場所、宗教團體自我管理的能力。在綜合整治和矛盾排查中,深入開展了“兩亂一私設”的專項治理活動,成功取締了騎龍“萬國歸根堂”,成功取締轉化了一批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制止基督教“真耶穌教派”來綦非法活動,有效抵御了境外宗教滲透,為地區宗教工作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在服務宗教團體和廣大信教群眾中,下大力氣保障了各宗教團體大型宗教活動安全,積極爭取資金,開展合法宗教場所排危整治,切實為宗教界和廣大宗教信眾解決實際困難,進一步密切了黨委、政府與宗教信眾的關系。總之,宗教工作成績可圈可點,但隨著地區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思潮進一步多元化,宗教外部環境進一步復雜化,我區的宗教管理與宗教工作的實際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各項工作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宗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宗教工作認識不足。
部分領導干部和群眾對宗教工作認識還不夠,對黨的宗教政策缺乏全面正確的理解。有的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沒有把宗教信仰的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有的偏頗地把宗教妖魔化或者神話,要么“敬而遠之”,要么盲目崇拜。對于宗教工作有人認為涉及問題敏感,不敢大膽管、不愿管,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片面認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門和宗教團體的事情,認為事不關己、少有問津。
(二)宗教場所建設和管理不規范。
一是部分合法的宗教場所存在違規建筑,一些寺觀通過化緣,募集到資金便開始對寺觀進行改擴建,但是這些工程大都沒有正式的規劃設計,沒有合法的審批手續,由寺觀直接承包給建筑商,建筑質量難以保障,而且由于沒有合法手續建好后也不能對外開放,比如東溪的龍華寺。
二是合法的宗教場所大多年久失修,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雖然近年來,市、區兩級投入了部分資金對一些合法宗教場所進行了修繕和改擴建,但投入的資金有限、改善的力度不大,影響正常宗教活動的開展。
(三)非法宗教活動仍舊突出。
由于現有合法宗教場所分布不盡合理,條件有限,不能滿足群眾信教需求,加之合法的教職人員缺乏系統培訓,水平不高、能力不強,缺乏吸引力,為非法宗教勢力滲透騰挪出空間。
一是“兩亂一私設”(亂建廟宇、亂塑宗教造像,私設基督教聚會點)問題仍舊突出。擅自設立場所、建立組織進行非法活動,最為典型的就是營盤山寺廟,由于離人們居住地近,周邊人口眾多,寺廟香火還相當旺盛,全區已經發現的非法寺觀多達百余處。“萬國歸根堂”自造塑像拉攏群眾朝拜,愚弄了一批群眾。目前基督教福音堂能容納信眾300人左右,家庭聚會有64個點,參加人數也僅1000余人,而基督教信眾超過20000人,大量信教群眾沒有合法宗教場所,這為私設聚會點提供可乘之機。
二是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區進行宗教滲透一直沒有消停,不斷干擾黨的宗教政策的落實,破壞正常宗教活動。
三是非法宗教出版物、音像制品屢禁不止,各種非法宗教宣傳無孔不入,非法電話、短信也花樣翻新,甚至一些非法團體把口號印刷在小面額鈔票上。
(四)宗教管理力量薄弱。
一是宗教團體作用發揮差。宗教團體是黨委和政府聯系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的重要組織,但是目前宗教團體在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深入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聽取意見建議,積極反映情況方面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在自身文化建設、慈善事業、服務發展等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
二是職責不明,宗教管理難以到位。宗教管理工作在區級部門、各街鎮以及村社之間職責不明,特別是到村社一級沒有明確相應的管理職能,各級各部門難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宗教管理的法律支撐乏力。現有的《宗教事務條例》對非法宗教活動的處罰,僅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成本低,對非法宗教活動的組織者及參與者不能形成震懾,導致非法宗教活動屢禁不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