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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督察整改方案10篇

                  時間:2018-11-11 工作匯報 點擊: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環保督察整改方案的文章10篇 ,歡迎品鑒!

                  【篇1】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四川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形成了《四川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以下簡稱《督察意見》)和《四川省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清單》,并于2017年12月22日向我省進行了反饋和移交。反饋意見問題找得準,實事求是,要求明確,有利于全省上下更好履行主體責任,改進工作、補齊短板,不斷改善我省環境質量。省委、省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各地、各部門(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歷史使命感,以對人民負責、向中央看齊的態度,將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堅決抓緊抓好、落實見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為重要契機和強大動力,推動全省上下對新發展理念的認識再深化,對落實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力度再加大,對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各項部署再完善,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持久戰,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改善城市結構、改進生產生活方式,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進一步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整體提升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二、整改原則

                    (一)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地、各部門必須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嚴肅性,主動認領、主動擔責、主動整改。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地整改工作負總責,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對本系統、本行業工作范圍內的整改工作負總責,必須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敢抓敢管、動真碰硬,真整改、實整改。

                    (二)堅持問題導向、分類處理。對反饋意見的5大類89項整改任務實行臺賬式、清單式管理,逐一細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確整改責任,逐一整改銷號。堅持實事求是,對能夠立即解決的,立行立改、長期堅持;對需要階段推進的,立即著手、限時整改,穩步推進,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取得階段性成果;對需要長期整治的,集中力量攻堅克難,持續推進,確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開展。完成整改后,要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改成效。對反饋問題及整改過程中涉及黨政領導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嚴格責任追究。

                    (三)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針對區域性、流域性和具有共性特征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聚焦成都平原等重點區域、沱江和岷江等重點流域、自然保護區等重點領域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科學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標本兼治、點面結合、系統發力。同時,立足長遠,建立健全環境準入、環境監管執法、考核評價、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環境經濟政策和治理體系等生態文明建設長效機制。

                    (四)堅持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堅持把督察整改工作與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四川經濟轉型升級、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等工作結合起來,與四川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生態保護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重點項目、重要治理工程結合起來,加強統籌、協調推進,以督察整改推動工作,以工作實績檢驗整改成效,運用和鞏固好督察成果。

                    三、整改目標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堅持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

                    (一)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嚴格對照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實行整改“清單制+責任制”,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明確整改目標、時限、措施,確保任務清晰明確、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質高效。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和按月“交賬制”,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堅決把督察反饋問題全部如期整改到位。

                    (二)高質量發展格局初步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大力發展綠色經濟,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動三次產業轉型升級,著力做好增強新動能“加法”和淘汰落后產能“減法”,加快建設發展水平高、產業體系優、創新能力強、開放程度深、市場機制活、協調發展好的現代化經濟強省。到2020年,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方式基本形成。

                    (三)生態環保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結合督察整改工作,舉一反三,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建設,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深化改革創新,綠色發展和生態環保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責任更加明晰、考核機制更加健全,各級黨委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單位)各盡其責,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大環保格局進一步強化并高效運行,全省生態文明建設與環境保護工作水平顯著提升,不斷滿足群眾對美好環境的需求。

                    (四)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到2020年,全省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3.5%,冬季持續霧霾天數明顯減少;全省地表水87個國控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達到81.6%以上、無劣Ⅴ類水質斷面,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97.6%以上;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0%。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各項約束性指標任務。

                    四、整改舉措

                    認真對照督察意見梳理的5大類89項整改任務,制定《四川省落實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其中,15項重點整改任務由省領導牽頭督辦。重點采取以下舉措:

                    (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

                    1.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并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綠色發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領域,以對黨和人民的事業負責、對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負責的態度,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

                    2.全面壓緊壓實環境保護責任。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堅持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總責,修訂完善《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責任體系,細化、實化、量化各地、各部門責任,嚴格依法落實各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形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建立歸屬明晰、權責一致、多方聯動的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領導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

                    3.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強化綠色發展指揮棒作用,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實物量核算賬戶,定期評估自然資源資產變化狀況,落實生態功能區差別化考核制度,顯著增加生態環境考核指標權重,突出“約束性指標”管理。嚴格執行《四川省黨政同責工作目標績效管理辦法(試行)》,將環境目標分解到下級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逗硬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環境問題線索定期移交移送機制,將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實績作為干部考核評價、獎懲的重要依據。

                    4.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逐年擴大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態保護專項資金規模,不斷提高環境保護財政投入。結合環境保護費稅改革,將各級環境監測監察執法運行經費和能力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綠色發展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創新環保投融資機制,激活社會資本投資潛力,積極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實現投資渠道多元化,增強環境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的可持續性。

                    (二)堅決以生態環境保護硬約束推動綠色發展

                    1.優化空間開發布局。開展長江經濟帶戰略環評,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對區域生產布局的指導和規范作用,把“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作為定布局、定產業、定項目的重要依據,引導發展方向、調控開發強度,逐步扭轉部分城市產業布局混亂、工業居住混雜的局面,加快解決規劃不當造成的噪聲、油煙擾民等問題。推動開展成都平原戰略環評,實現全省中心城市(成都)與周邊城市統籌發展,促進城市群、產業集群合理布局、規模優化。全面落實國家、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加快形成以“一軸三帶、四群一區”為主體的城鎮化發展格局。

                    2.完善環境準入制度。出臺并實施環境準入實施意見和配套措施,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手段的環境準入體系,形成綠色生產、消費的法規制度和政策導向,倒逼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調整、城市結構改善和生產生活方式轉變,保障生態安全,改善環境質量,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格局。

                    3.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產業政策,禁止新上限制類投資項目,防范落后產能跨地區轉移,建立重污染產能退出和過剩產能化解機制,煤炭、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行業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實行新(改、擴)建項目重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依據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制定產業規劃。不斷完善地方標準體系,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倒逼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改造升級。

                    4.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行動計劃,開展節能環保對標行動,全面實施重點行業企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推進節水治污、循環利用等技術改造升級,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產業園區綠色發展。實施《中國制造2025四川行動計劃》,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提高服務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優先發展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養老健康等新興先導型服務業。大力發展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加快發展清潔能源產業,積極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加快發展節能環保裝備產業,實施節能環保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實施“綠色四川”旅游行動計劃,完善旅游環保基礎設施,嚴格生態保護。

                    (三)以全面落實河長制為重點堅決打好碧水攻堅戰

                    1.強化規劃引領。認真落實《四川省長江經濟帶發展實施規劃》,堅決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在出臺沱江、岷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基礎上,由省級河長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結合已印發的“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編制出臺其他8條省內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規劃,進一步明確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強化規劃總體控制作用,增強水污染防治科學性有效性、水資源開發合理性、水生態保護系統性,推動建設生態優美、交通通暢、經濟協調、市場統一、機制科學的長江上游沿江經濟帶。

                    2.強化流域環境承載約束。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堅持水環境質量底線和水資源利用上限,將水環境承載能力作為流域管控要求,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完善流域空間準入、產業準入和環境準入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準入標準,推動流域產業優化布局。科學劃定岸線功能分區邊界,嚴格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除在建項目外,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重化工園區,嚴控中上游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紙、印染、制革等項目。

                    3.強化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強力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在2017年落實省、市、縣、鄉四級河長管理體系基礎上,2018年進一步升級完善河長制各項制度機制,建立健全湖長制體系,把水庫、湖泊、濕地納入河(湖)長制工作范圍。根據“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及年度目標、問題、任務、責任4張清單,做好河長制各項工作。以強力控制和削減總磷、氨氮、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為重點,積極開展嚴重污染水體整治、良好水體保護、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四大工程”,實現長江干流(四川段)、嘉陵江、青衣江、瀘沽湖、紫坪鋪水庫等良好水體水質穩中趨好,扎實推進長江干流(四川段)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和金沙江等流域非法排污口、非法碼頭、非法采砂整治,促進岷江、沱江污染較重流域水質不斷改善,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

                    以實施岷江、沱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為重點,加快落實《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倒逼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和產業提檔升級。大力實施《四川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力度,按時完成納入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的99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大力實施《四川省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加大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分年度完成176個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重點推進德陽、綿陽磷化工企業和磷石膏堆場整治,完成24個磷石膏堆場整治;強化涉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安裝總磷在線監控設備100套。按照“一控、兩減、三基本”農業污染防控要求,實施農業源污染全過程控制,加快劃定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全面取締禁養區內541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加快編制并實施毗河、球溪河、中河、九曲河、威遠河、絳溪河、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污染嚴重的24條小流域污染整治方案。

                    4.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持續鞏固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成果,全面公開120個問題整治信息,開展問題整治“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在全面完成地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整治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進一步加大問題排查力度,將新發現的問題納入整改清單一并推動解決,不斷提高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加快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監測。

                    (四)以區域聯防聯控為重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1.調整產業結構。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繼續扎實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持續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到2020年底,關停淘汰112.97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壓減420萬噸粗鋼、500萬噸水泥、300萬重量箱平板玻璃、3400萬噸煤炭等過剩產能。進一步優化成都平原地區產業結構,加大火電、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業淘汰力度,重點發展電子信息、汽車制造、軌道交通、生物醫藥、節能環保裝備、清潔能源和新材料等產業。

                    2.優化能源結構。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的原則,大力實施“氣化全川、電能替代、清潔替代”工程。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提高水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發電的使用比例。提高城市建成區清潔能源使用比例,有序推進鍋爐煤改氣、煤改電等工程。出臺優惠電價政策,鼓勵電代煤。控制煤炭使用,禁止高硫高灰商品煤銷售,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和散煤治理。實施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全面推進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嚴格新建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推動傳統制造業全面實施節能環保技術改造。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耗強度較2015年下降16%。

                    3.強化污染整治。全面實行工業污染源清單管理。深入實施減排、抑塵、壓煤、治車、控秸“五大工程”,加大鋼鐵、火電、水泥、化工、垃圾焚燒、平板玻璃、磚瓦等行業污染整治力度,完成24臺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重點領域揮發性有機物(VOCs)、磚瓦企業、餐飲油煙專項治理。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加大燃煤鍋爐整治力度,到2020年全面淘汰縣以上建成區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鼓勵實施鍋爐煤改氣、煤改電。

                    4.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加強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管控。城市建筑工地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圍擋、工地物料堆場覆蓋、施工現場路面硬化、駛出工地車輛沖洗、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運輸車輛密閉等揚塵防治要求,提高城市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嚴格渣土運輸監管,實施規范化全封閉管理。加強車、油、路綜合管理,強化源頭管控,提高油品質量,整治重型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高排放移動源,淘汰黃標車、老舊車,倡導低碳、環保出行,提升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

                    5.深化區域聯防聯控。以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三大區域為重點,強化分區管控,實行區域內規劃、標準、監測、環評、執法、信息公開“六統一”。加大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力度,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議,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強化川渝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合作。

                    (五)以生態破壞問題整改為重點堅決守住生態保護紅線

                    1.劃好生態保護紅線,夯實生態本底。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按照國務院批復的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方案抓好勘界、立標、落地工作,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有效維護生態安全。深刻汲取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的教訓,嚴格執行國家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度,提升自然保護區監管能力,妥善處置生態保護地的生態環境損害問題。

                    2.推進生態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治。進一步梳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地等生態保護地存在的環境問題,完善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完成時限。依法整改全省自然保護區內1252個違法違規采礦、探礦、水電、旅游、交通、風電等開發建設活動,以及其他保護地的違法問題,通過關停取締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整改完成一批,確保各類生態保護地內違法違規問題有效整改到位。

                    3.全面推進水生態修復。嚴格水資源管理,建立實施水工程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落實下泄生態流量等生態保護措施,建設下泄生態流量視頻監控系統,依法依規處置小水電開發問題。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完善濕地保護網絡,加強濕地自然保護區、城市濕地公園和濕地保護小區建設管理,開展退養還灘、生態補水,穩定和擴大濕地面積。落實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力度。加強河湖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建設。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體凈化調節功能。

                    4.持續開展綠化全川行動。深入實施《大規模綠化全川行動方案》,圍繞構建“四區八帶多點”生態安全格局,加快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統籌實施重點工程造林等九大綠化行動,以川滇、秦巴、大小涼山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為主戰場,加快推進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灘等植樹造林全覆蓋。大力開展退耕還林還草,穩步推進森林撫育。開展森林城市、園林城市、森林小鎮創建活動。加快建設森林走廊,嚴格落實森林、林地、濕地、沙區植被等生態紅線制度。

                    5.推進生態脆弱區治理。因地施策,按照區域生態特點穩步推進生態脆弱區保護。加快推進沙化土地、巖溶地區石漠化土地、干旱半干旱土地和陡坡耕地綜合治理,針對阿壩州和甘孜州沙化、退化草場等重點區域,實施草原生態破壞專項整治,保護改良治理退化草地15400萬畝,重點綜合治理299萬畝沙化草地、1200萬畝鼠荒地(黑土灘)。加強對地質災害高發易發區域和生態脆弱區重大地質災害的綜合治理,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高質量高水平推進九寨溝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和發展提升,努力把災區建成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推進民族地區綠色發展脫貧奔康的典范。

                    (六)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夯實環境安全基礎

                    1.切實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探索設置高風險園區生態隔離帶。推進區域環境風險評估、環境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管理等基礎工作。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依法科學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損害賠償恢復機制,將有效防范和妥善應對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作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務,納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2.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組織實施《四川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7—2022年)》,統籌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布局,加快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行管理,規范危險廢物處理處置,限期完成內江市、阿壩州、甘孜州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范運行資陽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開展汽修、涉重金屬、醫療機構等重點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執法專項整治行動。

                    3.加強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處置。推進實施《四川省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加快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設施及城鎮生活垃圾環保焚燒發電設施建設,規范農村生活垃圾堆存和處置。加強垃圾滲濾液污染治理,完成42個城市(縣城)生活垃圾處理場升級改造工程。加快推進成都等12個城市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落實生活垃圾管理職責,強化垃圾收運處全過程管理。完成三臺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整改,確保環境安全。

                    (七)以強化生態環保治理體系為重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推進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統一行使監管城鄉各類污染物排放和行政執法職責。探索按流域設置生態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加快推進全省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確保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改革方案擬為:在環境保護廳設置環境保護總監察職位(副廳級、廳黨組成員),增加行政編制;設立環境監察辦公室,分片區設置5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為環境保護廳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將核與輻射監測管理機構一并納入垂管范疇;在市(州)環境保護部門內設開發區(高新區)環境監管機構;建立條塊結合、權責明晰、各司其職、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環境管理體制。

                    2.健全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強化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將“三線一單”硬約束作為綜合決策的基礎條件之一,將源頭嚴防落實到產業規劃、城市規劃和區域流域規劃中。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逐步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評價結果,實施針對性環境管控措施。嚴格執行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等國家標準,建立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生態環保標準體系。嚴格環境質量達標管理,達標地區保持穩定,不達標地區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落實排污許可制度,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實現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

                    3.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優化調整大氣、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設和完善大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和重點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網絡,加快建成適應當前環境管理需求的監測網絡。整合環境保護、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林業、衛生計生、氣象等部門相關數據信息,完善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和生態、污染源監測體系,依托省級政務云建設大數據平臺,實現數據共享,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提升環境監測系統化、科學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

                    4.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設立省級“以獎代補”專項財政資金,對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成績突出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研究組建省級環保投資平臺,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在重點流域組建流域治理公司。支持各類投資主體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種模式參與治理,放寬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權限,培育壯大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支持綠色信貸,健全綠色擔保機制,全面推開高環境風險企業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探索建立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5.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四川省污染防治激勵約束資金管理相關辦法,進一步加大激勵補償資金額度,發揮約束激勵作用。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擴大補償范圍。提高省級補償標準,有序開展多渠道籌措生態綜合補償資金的政策研究和試點示范,逐步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的補償力度。擴大退耕還林還草,擴大輪作休耕試點,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進一步加強集體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落實工作,繼續開展省級濕地生態補償試點,逐步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現自然保護區、森林、草原、濕地、水流、耕地等重點領域生態補償全覆蓋。

                    6.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根據國家制定修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律法規情況,加快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四川省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辦法、四川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訂,統籌推進沱江、岷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以《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施行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提升基層環保執法能力,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增強環保執法震懾力。堅持經常性定期督察與不定期督察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不定期督察和暗訪為主,不斷提高保護環境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有條件的地方,在公安機關探索設立環保警察;加強生態環境資源檢察工作專業化建設,在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與資源審判庭。

                    7.健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因地制宜制定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實施方案,引導和推動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第三方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擴大第三方運營、規范第三方監測、健全第三方監督。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拓展參與渠道,引導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制度,健全政府與社會各界的溝通協商機制。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職業榮譽制度,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實行有獎舉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整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成立四川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省委、省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法院、省檢察院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等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境保護廳,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改工作的組織協調、統一調度、統籌推進、督促落實等日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綜合協調組、整改督辦組和宣傳報道組,由省直有關部門抽派工作人員組建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按職能職責推進落實整改工作。各市(州)、縣(市、區)和省直有關部門成立相應整改領導機構,并明確承擔相應職責的工作機構。

                    (二)加大環保投入。全省各級財政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投入力度,省財政積極統籌整合相關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促治”等方式,重點支持岷江、沱江、嘉陵江“三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成都平原大氣污染防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及城鄉污水垃圾基礎設施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等工作。按照國家部署推進環境資源稅制改革,探索建立環境保護投融資體制機制,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環保領域,督促重點排污企業加大治污投入,改造治污工藝和提升清潔生產水平。

                    (三)嚴格責任落實。堅決貫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切實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第一責任人責任。省級領導同志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聯系指導市(州)工作重要內容,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市(州)、縣(市、區)業務指導,各市(州)、縣(市、區)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嚴肅認真抓好問題整改。各市(州)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門(單位)具體整改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限,倒排工期,實行掛圖作戰。各責任單位制定的整改方案報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作為整改銷號、日常監管和追責問責的依據。

                    (四)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由省紀委牽頭查處,逐一厘清責任,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并按要求征得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其他問題由各地進行深入調查,對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絕不姑息、絕不護短、絕不手軟。同時,進一步強化問題整改責任追究,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問題整改不力,甚至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單位或個人,嚴肅追究其責任,倒逼整改到位。

                    (五)強化督察督辦。實行督察整改工作省領導牽頭督辦機制,由牽頭省領導負責對重點整改任務開展督促指導,找準問題癥結,整合各方面資源形成合力,推動整改措施落地落實。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辦調度機制,實行周調度、周通報、月交賬制度,明確具體的銷號標準和程序,實行嚴格的銷號制度,采用清單管理、領導包案、專項督察、暗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改進度滯后的,綜合采取通報約談、曝光監督、掛牌督辦、追責問責等手段,扎實推進督察整改。

                    (六)加強宣傳報道。建立省、市、縣宣傳三級聯動機制,全面跟蹤各地整改工作落實情況。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深入宣傳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保護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健全環境問題整改信息公開機制,利用“一臺一報一網”和微信、微博等網絡新媒體,及時公開環境問題整改方案和辦理進度情況、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保障公眾知情權。督察整改期間,省級電視臺新聞欄目每周四安排5至10分鐘,專題報道督察整改工作情況;省級黨報和政府網站設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專欄,每周五宣傳報道1次督察整改進展情況。邀請社會各領域代表、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參與問題整改、監督整改,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

                  【篇2】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據《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反饋問題**州整改方案>的通知》(臨州法辦【2020】11號)精神,對涉及州科技局的五個方面10個問題進行認領,現結合科技局實際,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標

                    從全面依法治國和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整改工作對于推動我局法治建設、促進依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極端重要性。對于省上反饋整改的21項共性問題和州上自查出的5項個性整改問題,進一步梳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逐條逐項研究整改。確保整改工作務實、整改過程扎實、整改結果真實,如期全面完成州科技局法治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

                    二、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方面

                    問題1: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學習領會不夠,對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要性、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建設法治政府目標任務缺乏責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

                    一是發揮“關鍵少數”以上率下作用。

                    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州科技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專題學法不少于2次,嚴格落實會前學法制度,強化黨員干部法治意識。

                    二是推動各科室工作人員學法用法。

                    結合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單位九個職能科室嚴格落實學法計劃,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促進學用結合、普釋并舉。

                    三是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任。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黨組書記負責及時研究,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使法治政府建設與科技創新共同推進。每年按時向州委州政府報告法治建設情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四是注重考核結果運用。

                    依托網絡培訓平臺,推動單位黨員干部依托“學習強國”、“甘肅黨建”等學習近平臺,學法用法線上線下相結合、自主學習與集中教育培訓相結合,并將學法結果與年度考核相掛鉤。

                    整改科室:局九個科室

                    責任人:黨組書記、局長馬顯鋒及各科室負責人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完成

                    (二)強化責任落實方面

                    問題2: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

                    不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動性不強,上級不督察檢查就不過問、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

                    組織學習《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明確職責任務、工作要求,轉變觀念,提升認識,切實擔負起推動法治建設政治責任。

                    二是健全運行機制。

                    自覺將法治政府建設與科技創新、科技項目建設等重點工作同步推進,常態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強與市場監管局、安委辦等單位的協調配合,增強機關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科室:企業科、成果辦

                    責任人:田學龍、馬鳳蓮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3: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履行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有的甚至沒有制訂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個別部門制訂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計劃、工作要點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級部門文件,內容缺乏針對性,難以落實。

                    整改措施:

                    壓實主體責任。嚴格履行局黨組推進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并按計劃統籌部署推進。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黨組書記、局長馬顯鋒,梅海鵬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三)規范行政執法方面

                    問題4:“雙隨機、一公開”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監督抽查結果沒有得到充分應用,跨部門聯合開展隨機檢查在基層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

                    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對風險較高的領域開展有針對性的定向抽查。注重部門協調聯動。加強與市場監管局、安委辦等部門的執法配合,確定聯合檢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干擾,避免出現多頭執法、執法標準不統一、重復處罰的現象,將查處結果及時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

                    整改科室:企業科、成果辦

                    責任人:田學龍、馬鳳蓮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四)

                    法治隊伍建設方面

                    問題5:黨政機關法律顧問作用發揮不充分,一些地方黨委工作部門未按要求設立法律顧問,不少基層政府部門還未設立法律顧問;有的單位雖然設立了法律顧問,但主要承擔行政應訴工作,存在“事前不參與、事后忙救火”現象。

                    整改措施:

                    一是設立法律顧問。

                    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化常態化參與政府工作的途徑和機制,規范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提供工作保障。

                    二是拓展法律顧問職能范圍。

                    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由傳統的法律咨詢、合同審查等服務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決策、行政執行、文件制定、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行為等工作拓展延伸,確保法律顧問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發揮作用。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梅海鵬

                    整改時限:計劃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州上自查問題情況

                    問題6: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現在:個別縣(市)和一些部門的領導對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和推動工作的意識不強、能力不足;行政應訴中部門負責人出庭應訴不夠;一些縣(市)部門的契約意識還不強,存在涉企歷史遺留問題。

                    整改措施:

                    一是堅決執行《**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和法治領域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痛點問題。

                    二是要堅持執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黨組書記、局長馬顯鋒,梅海鵬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7:執法不規范的問題在一定領域和部門任然存在。執法不公不嚴、執法不規范不文明。執法力度不夠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特別是基層執法力量不足;一些縣(市)部門由于編制限制,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力量薄弱;個別縣屬部門執法卷宗不規范,執法意識和執法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整改措施:

                    需要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監督等方面的程序運用,規范自由裁量、罰繳分離、案卷制作各環節的執法流程。

                    整改科室:企業科、成果辦

                    責任人:田學龍、馬鳳蓮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8:“放管服”改革需要規范到位。一些縣(市)和部門在推進“四辦”改革中,任然存在審批慢、辦事難的現象,承諾和兌現之間還有一定的差距;由于縣(市)人才、技術力量不足,對技術性強的下放事項的承接能力需要評估。

                    整改措施:

                    對全州8縣(市)承接能力進行評估后決定是否將暫由我局承接的縣(市區)級企業研發中心認定事項進行下放。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梅海鵬

                    整改時限:計劃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問題9:監督機制尚待健全。州政府部門對事中事后的監管上存在認識上的差距,導致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整體推進,特別是對跨部門的監督,缺乏溝通協調,沒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科技項目管理,與項目實施單位、監管單位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科技項目實施進度、質量進行督導檢查,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

                    二是對科技項目進行事中、事后評估,保證項目實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整改科室:農業科、企業科、綜合科

                    責任人:喇俊玲、田學龍、馬莉萍

                    整改時限: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問題10:法律專業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復議、行政仲裁法治審查、法律評估等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當前全州法律專業人才缺乏,特別是縣(市)專業人才匱乏已影響到工作的正常開展,難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根據州委組織部的招聘計劃招聘法律專業人才。

                    二是及時組織法治人才參加州委的有關專業培訓。

                    整改科室:辦公室

                    責任人:梅海鵬

                    整改時限: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督查反饋問題的嚴肅性,充分認識認真開展整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扎實推進,確保高效徹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二)扎實推進問題整改。

                    要對反饋問題進行認真研究,

                    根據本方案確定的整改措施、整改科室、責任人和整改時限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確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實。要結合問題整改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對疫情防控中暴露出來的應急處置、風險防范方面的短板及時補充完善,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進一步增強治理效能。

                    (三)依法依紀追責問責。

                    要依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工作規定》,依法依紀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進行責任追究,并報州委依法治州辦。要在嚴肅問責的同時,按照規定寬容相關責任人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錯誤失誤,嚴格做到“三個區分開來”進一步激勵相關責任人員在法治政府建設中擔當作為、履職盡責

                  【篇3】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法治政府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做好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對標《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饋意見,現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為契機,推動各地各部門切實落實黨委領導責任、政府主體責任、部門主體職責,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力度,在“曬比拼超”活動中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為譜寫全市新時代追趕超越發展新篇章、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改任務、措施及分工

                    (一)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視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設主體意識不強,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有的領導干部站位不高,沒有突出黨委統籌協調法治政府建設職能,認為法治政府建設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門的事情,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二是有的領導干部缺乏法治思維和相應法律素質,不習慣和不善于運用法治方式解決矛盾與棘手問題,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能力亟待加強。

                    整改措施:

                    1.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

                    2.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委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定期聽取有關匯報,制定法治政府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問題。

                    3.認真落實《陜西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陜辦發〔2018〕3號)和市委辦《渭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渭市辦字〔2018〕22號),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內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單位、縣(市、區)建立黨委(黨組)書記點評法治工作試點機制。

                    4.積極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充分發揮先進標桿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

                    5.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會,提高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的行政工作人員對法治政府建設全局性、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

                    6.舉辦黨政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專題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推動法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7.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設思想,將人民滿意度和群眾參與度作為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的重要指標。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依法治市辦

                    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縣(市、區)委、政府

                    整改時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設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門出臺的文件之間有“打架”現象,存在未經合法性審查的情況。二是行政審批改革中出現不銜接、不配套的問題。

                    整改措施:

                    1.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制度,所有規范性文件出臺前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核,重要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進行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并由集體審議決定;加強備案審查信息化建設,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2.加大審批制度改革力度,推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審批事項向行政審批局移交進度,完善許可與監管相銜接機制。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繼續壓減行政許可事項,清理簡并多部門、多層級實施的重復審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整合政務服務相關信息系統,推動部門基礎數據共享;深化“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和審批服務便民化,推行“綜合窗口”服務模式。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局、市司法局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級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整改時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落實不夠。市縣鄉村各級法律顧問制度雖然已經建立,但實際發揮作用有限,經費保障不足、“顧而不問”的問題在較大范圍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嚴格落實《陜西省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陜辦發〔2017〕38號)和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渭市辦發〔2019〕2號),健全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機制。

                    2.暢通領導干部與法律顧問溝通機制,推進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提升政府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等涉法事務服務質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

                    3.在全市推進鎮、村法律顧問制度普遍落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鄉村治理、公共服務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

                    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縣(市、區)委、政府

                    整改時限:9月底前

                    (四)執法不規范現象仍然存在。一是個別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簡單粗暴,存在亂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二是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尚未落實到位,執法記錄儀因經費問題配備不足,基層執法人員主動使用執法記錄儀的意識不強。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市縣執法單位全覆蓋,加快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指標體系工作任務。

                    2.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考核、問責力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能力水平和依法執法意識。

                    3.結合執法實際制定裝備保障標準,提高行政執法質量。

                    4.推動各層面執法信息系統整合,統籌采集和應用有關執法信息,推進與社會征信系統的銜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手段的應用使用,提升對新興領域和網絡市場的監管實效。

                    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網信辦、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級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委、政府

                    整改時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開存在不到位現象。一些與人民生活相關的政府規范老百姓還不知道,網上查不到,詢問不告訴,申請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不斷拓寬公開的領域和范圍,及時、準確、全面、具體地公開政府信息,增強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確定、社會評議、工作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推廣適用答復示范文本,做好各重點領域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加強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提升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服務(便民服務)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閱服務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持續開展各種形式的政務公開活動,提高政務公開的社會效益。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級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委、政府

                    整改時限:6月底前

                    (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亟待加強。一是部分區縣黨政負責人,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共36人進行基本法律常識測試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層執法人員法律素養亟須加強。二是基層執法力量不足,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隊伍存在較為嚴重“老化”現象。三是基層執法人員的身份有待進一步規范。環保系統共340余人具有執法資格證,但約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業編制,只有12%具有公務員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的市縣綜合執法機構改革,堅持執法力量向基層下沉,加強基層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梯隊力量建設,加大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2.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廣泛開展教育培訓,不斷提升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正規化、規范化、職業化建設水平。針對基層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普遍偏低問題,制定出臺專項培訓規劃,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標體系,進一步細化獎勵、問責辦法,以考核倒逼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資格,嚴把執法人員入口關。

                    牽頭單位:市委編辦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級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委、政府

                    整改時限:長期

                    (七)行政訴訟存在“一低一高”問題。一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明顯偏低。二是行政機關敗訴率相對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機制,建立行政負責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逐步解決行政訴訟“民告官不見官”的問題。

                    2.加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治培訓,努力提高新形勢下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行政機關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和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工作。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中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級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委、政府

                    整改時限:12月底前完善機制,長期

                    (八)營商環境需要進一步改善。一是民營企業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動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紓難解困說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對維護民營企業公平競爭環境做得不夠;有的政府項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

                    整改措施:

                    1.修訂完善渭南市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制度,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大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公平發展。

                    2.深入推進優化提升營商環境“10+2”行動和三年行動計劃,開展規范涉企收費、誠信體系建設、規范中介服務、優化便民服務、促進政策落地落實等5大專項行動,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務有溫度、市場有活力、發展有特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3.認真落實《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陜市監發〔2020〕54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不公平、不合理的相關政策措施清理廢除力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

                    4.持續壓減工程建設、水電氣暖、不動產登記等重點領域審批時限。降低企業信貸難度和成本,優化企業納稅服務。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力度,扎實開展清欠工作,促進民營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督促完善還款計劃,落實還款資金來源,提升政府誠信度和公信力。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稅務局,市級其他有關部門,各縣(市、區)委、政府

                    整改時限:12月底前完善機制,長期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5月底前)。通報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督察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工作任務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時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二)整改落實階段(7月中旬前)。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會。各級各部門針對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督察指出的共性問題和具體問題,嚴密統籌謀劃,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市委依法治市辦加強督促指導,跟蹤掌握整改情況。

                    (三)督導評估階段(7月中旬前)。對各級各部門報送整改情況、追責問責情況進行梳理匯總、評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況報告,上報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

                    (四)鞏固深化階段(12月底前)。各級各部門堅持問題導向,以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督察指出的問題為重點,舉一反三,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梳理總結經驗、完善制度機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擔當,狠抓整改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下沉我市督察是對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一次全面精準把脈,也是對我們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一次“政治體檢”,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充分認識開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扎實推進,高標準、高質量整改落實督察反饋問題。市委依法治市辦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督察發現的問題,對該問責的嚴肅問責,筑牢筑緊守責盡責、失責追責的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工作機制,不斷把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

                    (二)堅持對標對表,按期完成任務。中央依法治國辦將視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督察“回頭看”。各縣(市、區)和市直各單位要對照反饋問題清單和整改任務,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整改任務不漏項、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確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實。各地各部門整改情況書面報告于7月6日前報送市委依法治市辦。整改情況報告要明確整改措施制定情況、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未完成情況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實到位承諾等。

                    (三)強化工作結合,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結合督察整改工作,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舉一反三,針對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問題,研究提出問題整改的法治舉措,建立健全各項機制,進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和能力。

                  【篇4】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據中共**縣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縣依法治縣委發〔2020〕1號)和省、市、縣要求,對照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切實提高法治政府建設質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充分認識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指出問題的嚴肅性和整改落實的極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市的決策部署上來,牢牢扛起問題整改的政治責任,堅持問題導向,主動認領,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固基礎、強弱項、補短板,認真整改解決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斷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二、整改原則
                    按照“照單全收,直指問題,靶向施策,靠實責任,深入整改”原則,本著“認真對待,認真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對反饋問題不打折扣,全面認領,逐項整改,確保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
                    (一)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充分認識督察發現短板弱項的嚴肅性,充分認識認真開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責任,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扎實整改,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徹查整改。緊扣反饋問題,全面“對標對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任務不漏項、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確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實。對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立行立改,對需長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計劃,倒排工期,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堅持點面結合、舉一反三,認真梳理各股室、各企業法治政府建設突出問題,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切實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
                    (三)壓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實效。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和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強化責任督查考核,堅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業法治政府建設問題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業主動認領問題,主動整改落實,對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相互推諉扯皮,決不允許在整改上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強化督辦問責,對虛假整改、數字整改、紙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四)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將整改工作與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全面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相結合,堅持標本兼治,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新部署,統籌做好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及各協調小組和辦公室組織機構,強化組織保障。全方位審視和改進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薄弱環節,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積極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設創建,嚴格落實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辦法、重大違法行政問題線索調查核實轉交辦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整改問題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督察甘肅省反饋問題五方面21個;
                    實地督察天水市反饋問題17個,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區、麥積區)10個、秦安縣7個。針對這38個問題,制定以下110項整改措施。
                    (一)實地督察甘肅省反饋問題
                    中央依法治國辦從“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需要繼續深化”“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和決策機制有待完善”“行政執法能力和規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等五方面反饋21個問題。
                    問題1: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學習領會不夠,對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要性、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建設法治政府目標任務缺乏責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特別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列入黨政機關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內容,進行1次集中學習;
                    2.就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組織專題法治講座;
                    3.將中央、省、市、縣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列為黨政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必學內容,進一步加強學習。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2:有的領導認為法治政府建設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門的事,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關心、不重視。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設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規工作,沒有作為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工作去謀劃和推進。
                    整改措施:1.局務會議和各股室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3次;
                    2.縣政府及部門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或要點;
                    3.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黨委(黨組)績效考核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加大考核權重。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3:少數地方對中央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總體部署和目標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對法治政府建設沒有明確思路和計劃。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業對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2.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法治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工業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4:一些業務部門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沒有把法治工作與業務工作擺在同等位置,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現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業對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進行自查整改;2.開展1次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工業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5:少數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仍然習慣于憑主觀、靠經驗決策。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憲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組織開展專題學習;2.開展“七五”普法總結驗收,謀劃“八五”普法工作;
                    3.嚴格落實重大決策有關程序規定,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4.落實重大決策目錄制度,實行清單管理。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6:有的地方黨政機關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思想認識、工作力度、責任傳導層層遞減,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現象。
                    整改措施:1.嚴格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建立健全壓力責任傳導機制,壓緊壓實工作責任;2.將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內容。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7: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不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動性不強,上級不督察檢查就不過問、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整改措施:1.各鄉鎮、各部門對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進行自查整改;2.開展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職責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8:有的地方黨委履行推進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領導職責落實不到位,對本地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不細不實,對重大法治問題沒有及時研究處理,沒有按要求聽取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沒有主動按規定對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督察檢查;部分地方黨委理論中心組沒有嚴格落實集體學法制度,沒有或很少學習國家法律法規。
                    整改措施:1.縣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2次,按要求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2.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4.將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按要求公開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中法治政府建設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縣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2.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政務公開渠道,公開縣政府及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政府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中的比重;
                    4.持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0: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履行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有的甚至沒有制訂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個別部門制訂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計劃、工作要點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級部門文件,內容缺乏針對性,難以落實。
                    整改措施:縣政府部門按要求制定實施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結合部門實際,增強規劃和計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規范性文件沒有遵循規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沒有進行充分評估論證;有的雖然進行了合法性審核,但存在“走過場”、“趕會”現象,甚至個別規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審核后依然存在越權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問題;個別地方將應當主動公開的規范性文件定為依申請公開文件。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關規定,將評估論證、合法性審核作為必經程序,加大合法性審核力度,杜絕越權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問題;2.縣政府及部門通過門戶網或其他政務公開渠道,主動公開所有規范性文件;3.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1次自查清理。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決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有的在制定相關制度時沒有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本地區、本部門重大決策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未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2.縣政府及部門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重大決策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增強針對性、可操作性;3.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有關規定,把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作為必經程序。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3:各地在制定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眾意見渠道不暢、范圍不廣問題,公眾意見因缺乏有效的意見反饋機制和平臺無法得到有效體現。
                    整改措施:1.縣政府及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進行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拓寬和暢通征求公眾意見渠道,擴大征求意見建議范圍;2.涉及社會管理事項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過程中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少于30日;
                    3.在制定對企業切實利益或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有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律師的意見;
                    4.建立健全征求意見建議記錄制度和采納情況反饋機制。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4:行政執法中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在一些地方較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等程序救濟權利、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決定程序缺失、違規代收代繳罰款等問題。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時,征收范圍不明確,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損害被征地農民權益。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察,將土地、房屋征收行為列為督查重點;3.按年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不斷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和行為;
                    4.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加大對違法或不當執法行為糾錯力度。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5: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不夠,一些地方行政執法信息公示不及時、不規范,一些執法部門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未嚴格進行法制審核。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6:“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監督抽查結果沒有得到充分應用,跨部門聯合開展隨機檢查在基層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對“雙隨機、一公開”和跨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17:一些部門行政應訴能力不足,出庭應訴人員不能準確把握案件爭議焦點,不能針對原告訴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辯意見。
                    整改措施:1.通過召開工作會議、通報典型案例、加強日常指導、開展業務培訓等多種方式提升行政應訴人員應訴能力;2.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3.充分發揮行政機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篇5】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統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國辦第八督察組2019年12月份對甘肅省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期間實地督察了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印發的《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甘肅省整改方案》要求,定西市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反饋問題,明確整改措施和目標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堅持以問題整改為抓手,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建機制,著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新水平、再上新臺階。

                    堅持問題導向,制定整改方案

                    市委依法治市辦對照中央依法治國辦反饋的問題和甘肅省整改方案,結合2020年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了《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甘肅省問題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整改任務不留死角、不拖“工期”。要求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制定整改方案或任務清單,建立整改銷號臺賬,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項一項抓落實,并及時報告整改情況,確保所有問題按期高質量清零。

                    聚焦突出問題,梳理硬性規定

                    為促進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反饋問題徹底整改,根據《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甘肅省問題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市委依法治市辦結合實際,制定了《中共定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強化重點措施落實促進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通知》,梳理了強化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責任落實機制五個方面26項重點措施,明確每項措施落實的具體要求,以硬性規定推進問題整改清倉見底。

                    落實督察責任,持續跟蹤問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試行辦法》《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違法行政問題線索調查核實轉交試行辦法》等規定,市委依法治市辦部署近期內開展整改專項督察,通過專項督察、重點督辦、督促整改,推動層層靠實責任,傳導壓力,促進整改措施落地見效。

                  【篇6】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2019年12月13日至20日,中央依法治國辦第五督察組對貴州省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察,12月15日至17日,督察組在遵義市進行了實地督察。近日,中央依法治國辦向貴州反饋了實地督察中存在的問題。為抓好督察組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工作,切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將中央依法治國辦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推動我縣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契機和有力抓手,以嚴格明確的責任和堅決有力的措施,確保優質高效落實整改要求,推動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到位,確保實現2020年與全國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奮斗目標。

                    二、整改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推進。聚焦中央督察組反饋問題,結合前期自查情況,逐項深入分析原因、細化整改目標、明確整改時限、制定整改措施,充分考慮整改時限合理性、整改目標可行性、整改措施操作性,從嚴從實抓好整改。

                    (二)堅持注重實效、實事求是。全面梳理反饋意見和突出問題,堅持結合實際、統籌考慮,積極穩妥推進整改,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

                    (三)堅持壓實責任、強化督導。局黨組領導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事項親自督辦,倒排時間,一項一項抓,一項一項改。

                    三、整改內容

                    (一)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方面。

                    1.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依法行政的關系,不能片面追求經濟發展速度,忽視法定行政程序。特別是在土地及房屋征收領域中違反法定程序強制拆遷、先拆除后補償、先征收后補償等程序性問題。

                    整改措施:

                    1.利用中心組學習和自然資源局業務知識大講堂,定期對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礦產資源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處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依法行政。

                    2.堅持依法開展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近、補償工作。加強房屋征收補償資金和產權調換房屋相關工作,落實“先補償后搬遷”原則,認真開展社會風險評估工作,大力推進房屋征收信息公開,確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實施。                     

                    3.加大土地報批件的審查力度,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執行建設用地申報前置工作程序,依法進行征地前現狀調查、風險評估、征前公告發布、聽證程序、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補償登記、預征地協議簽訂等相關程序。

                    牽頭單位:國土空間用途股管制股

                    責任單位:政策法規監督股  國土空間規劃股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 資源調查監測確權股 

                    整個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2.部分領導干部法治意識不強,部分基層政府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重視程度不夠,缺乏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學習不深入,未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行政應訴能力有待提升。對行政違法后果認識不清,法律責任意識淡薄。存在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證據,不按期答辯,落實司法建議不到位等問題。

                    整改措施:

                    1.切實增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思想認識。嚴格依法出庭應訴,按期按要求提交證據、進行答辯,積極落實司法建議。

                    2.加強學習培訓,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應訴能力和水平。

                    3.不斷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組織全縣行政執法機關旁聽典型案件庭審,督促行政機關積極做好出庭應訴工作,增強自覺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審判監督的意識。

                    4.開展對行政機關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證據,不按期答辯,未認真落實司法建設的倒查工作,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通過發函提示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實。

                    牽頭單位:政策法規監督股

                    責任單位:局各股室(中心) 各鄉鎮自然資源所

                    整個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3.部分領導干部法治意識不強,憑借主觀經驗作出判斷,片面追求行政效率,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夠,工作上重視不夠。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上,沒有把法律培訓放在重要位置,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學習不深入。行政執法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仍然存在,在行政履職過程中,容易出現超范圍執法、過度執法等情況。監督問責機制有待加強。

                    整改措施:

                    1.提高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2.抓好法治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干部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加強依法行政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培訓,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牽頭單位:政策法規監督股

                    責任單位:局各股室(中心) 

                    整改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二)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

                    4.重大行政決策方面仍存在未能嚴格按照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進行決策的現象。如有些部門簽訂重大合同沒有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沒有簽訂合同就進場施工。遵義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違法占地面積達19397畝,其中耕地12182.5畝。

                    整改措施:

                    1.切實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

                    2.全面梳理、核實違法用地清單,嚴格查處整改違法用地。梳理衛片執法中發現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違法用地清單,對省級以上能源交通水利設施違法用地或需單獨組件上報項目,在依法查處到位后,配合項目業主做好用地報批工作。

                    3.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根據整改方案的要求,針對整改問題,理清性質,查清問原因,科學分類推進。

                    4.國土空間用途股管制股督促、指導開展用地報批工作。

                    牽頭單位:政策法規監督股

                    責任單位:國土空間規劃股  國土空間用途股管制股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 

                    整個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5.法制審核制度落實不到位,特別是縣(區、市)級政府普遍缺乏法律專業人士,法制審核落實有難度。

                    整改措施:

                    1.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有針對性地開設法治思維、法制審核、執法技能等方面的課程,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素養和和執法能力。

                    2.規范設置或明確法制審核機構,合理調配管理和執法部門案審力量,配齊配強法律專業方面人力資源。

                    牽頭單位:政策法規監督股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個時限:積極有效推進,逐年分步解決。

                    (三)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動“放管服”改革方面。

                    6.行政審批職權下放不科學、不合理。一方面存在縣(區、市)級政府部門因人員編制、技術能力限制,無法承接,致使部分具備較高技術要求的行政審批職權下放后,縣(區、市)級政府部門不得不又求助于上級政府部門解決;另一方面存在上級政府行政審批下放不完整,責任下放、權利不下放問題。

                    整改措施:

                    1.對縣級行政審批職權事項進行大排查大清理,確保所有審批事項都符合上級政策、程序規范。

                    2.完善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推動“應進必進”“一窗”分類受理。優化業務流程,優化申報表單,推動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一窗受理、網上運轉,在目前部門一窗的基礎上,積極協調推進跨部門一窗辦,配合相關部門推進企業開辦、工程建設項目等一窗式改革。

                    3.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充分利用貴州政務服務網平臺優勢,不斷提升網上辦理能力,拓展網上辦理深度。

                    4.進一步優化審批事項辦理流程。推進審批標準化,督促部門制定完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規則和流程,研究提出簡化優化的管理施;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最小“顆粒化”,按照辦理項目錄細化辦事指南信息,確保一事一審,資料明確。

                    牽頭單位:政策法規監督股

                    責任單位: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 國土空間規劃股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 資源調查監測確權股

                    地質生態環境技術服務中心

                    整個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及時制定整改方案,科學推進問題整改。對照問題清單進行認真研究,按照本整改方案的要求及時擬定本地區本部門具體整改方案,對存在問題進行原因分析,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提出整改措施,確保任務不漏項不留死角、不拖“工期”,分類進行、科學推進。

                    (二)統籌調度突出重點,扎實推進問題整改。深入查找本單位在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弱項、短板、漏洞和風險點,主動暴露問題、解決問題,要建立問題整改銷號臺賬,“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實。

                    (三)建立健全責任制度,確保完成問題整改。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守責盡責,并要求各級工作人員在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擔當作為、履職盡責,確保整改工作對標對表按時完成,向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篇7】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一、在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方面重視不夠,環境保護工作壓力在向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傳導中層層衰減。根據督察談話中各級領導干部反映,2013年至2015年7月間,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

                    責任單位:各級黨委、政府。

                    責任人: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和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縣、鄉級黨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切實把環境保護擺在更為突出位置,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守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堅定不移地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

                    (二)2016年年底前,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向社會公開的同時建立嚴格的督辦制度,督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切實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質量負總責、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政府對環境監管負領導責任,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環境保護工作合力。

                    (三)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把環境保護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有力有效地組織和展開各項工作;確定全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推動全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重點任務的落實;進一步加強與改進對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的組織領導。

                    二、一些地方重發展、輕保護的現象較為普遍。一些基層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懶政、惰政的情況較為突出,環境保護工作“最后一公里”問題需盡快解決。

                    責任單位:各級黨委、政府。

                    責任人: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和措施:

                    (一)市級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縣、鄉級黨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切實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2016年年底前,市縣黨委、政府要明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向社會公開,建立督辦制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環境保護工作合力。

                    (二)對所監管企業逐一明確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員,按照“三級網格日巡查、二級網格周匯總、一級網格月調度”的原則,明確網格人員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落實痕跡化管理,制定獎懲措施,強化責任追究,促進守法常態。對污染舉報、信訪量居高不下、重復訪問題嚴重、小散亂弱企業出現明顯反彈的區域,嚴肅追究網格責任人責任,倒逼責任落實。加大保障力度,健全監管制度,規范工作流程,保障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正常運行。

                    (三)健全問責機制,建立責任體系,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后果的,嚴格按照《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三、深化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切實強化散煤治理、油品質控、地下水壓采、礦山環境治理、“土小”企業整治等工作。加大河流湖庫環境整治力度,堅決遏制水質惡化問題。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

                    責任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直有關部門。

                    整改時限:持續改善。

                    整改目標:認真貫徹落實《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力爭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今后五年,實現“兩個確保”即確保空氣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5%,退出全國74個重點監控城市排名后10位;按照省“6643”目標任務,確保完成省達我市2017年年底化解煉鐵產能2800萬噸、煉鋼產能4000萬噸任務。“兩個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超額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任務;煤炭消費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費結構明顯改善,電力、天然氣和太陽能、風能等優質能源占比明顯提升。“兩個提升”即水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到2020年,全市重點河流(陡河、灤河、黎河、淋河、沙河、還鄉河)國控、省控監測斷面水質穩定達到環境功能區劃要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完成省下達我市地下水壓采任務目標;綠化水平穩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積89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40%。

                    整改措施:

                    (一)大氣污染治理方面:

                    1.開展散煤、焦化行業、露天礦山和道路車輛4個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強度。

                    2.推進城中村和農村地區散煤減量化替代和清潔化替代。

                    3.全面開展焦化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升級改造,推進焦化行業重組升級和淘汰落后。

                    4.依法取締關閉一批污染嚴重、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停產整治一批排放不達標露天礦山,修復綠化一批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

                    5.統籌車、油、路污染治理,通過保障油品供應和油品質量、整頓道路交通秩序、治理超標車輛及推廣新能源汽車等措施,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

                    6.嚴格落實國家“大氣十條”、省“大氣五十條”、市“大氣六十五條”要求,加快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大力推進城市建成區及近郊煤改氣、煤改電工程,積極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廢棄物示范、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1.開展還鄉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陡河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引灤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等三項專項行動。

                    2.全面推進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堅,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縣(市、區)要制定水體達標方案,明確防治措施和達標時限,并向全社會公布。

                    3.全面推行流域治理“河長制”,實施河流分段式管理,每段河流水質保護任務分解到縣、鄉、村,分級管理、分段包干,形成多級河長齊抓共管,覆蓋全市所有河流和全部流域范圍的河道管理體系。

                    4.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年內完成石榴河古冶區段黑臭水體整治,啟動遷安市“三里河”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5.全面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造紙、制革、印染等“十小”工業企業和嚴重污染水環境的項目。

                    6.制定《唐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7.編制《近岸海域“十三五”環境保護計劃》,推進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8.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和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廠建設,所有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廠必須安裝在線監測和污染源遠程執法抽查智能儀。

                    9.強化監督,全面落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臺配套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督導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制定本地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

                    (三)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方面:

                    1.切實強化工業污染源日常監管。認真落實環境保護部統一部署,將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和排污許可管理做為環境監管的重要措施,不斷加大查處力度,對超標排放、無證排污和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處。

                    2.繼續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強化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序銜接,重點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對在產的工業企業,特別是鋼鐵、焦化等涉氣排污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按照《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按日計罰,直至停產整頓;對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切實強化科技監管執法手段。加強“智慧環保”建設,突出加強“移動執法”建設,將網格化、動態管理數據庫、雙隨機系統、污染源自動監控、移動監測、12369信訪舉報、工況監控、視頻監控、環境質量監測等系統納入其中,充分運用遙測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環境立體監管指揮系統。推進鋼鐵、焦化企業廠界PM2.5、PM10遠程執法監控,建設污染源遠程執法系統。安裝遠程執法抽查系統操作平臺,2016年年底前,實現對全市重點監控企業的遠程執法。同時,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開展“零點行動”,強力震懾環境違法行為。

                    4.開展“土小”企業群污染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全面排查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冶煉、印染、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塑料、化工、鑄造等“土小”企業非法生產污染環境問題,強化各級政府對環境監管的領導責任,落實網格化監管要求,特別是針對夜間生產的現象,采取明查暗訪、突擊檢查、聯合執法等方式,不斷組織開展“土小”企業群環境污染專項檢查。對于查處的非法企業,按照“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的標準,依法關停、取締到位,杜絕污染反彈。

                    四、核實核準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現狀,采取綜合措施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嚴格禁止新增產能,切實推進去產能工作。加快能源結構調整,不折不扣完成國家下達的煤炭削減任務。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及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責任人:各級政府及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時限:按期完成省“6643”工程下達唐山任務;按省要求前完成水泥、平板玻璃行業項目核查工作。其他措施貫穿日常管理工作;煤炭削減任務完成時限為2017年年底。

                    整改目標:力爭做到鋼鐵裝備、產能“雙準確”;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的落后生產裝備全部列入2016年關停淘汰計劃,落后產能全部淘汰到位;完成到2017年省達削減煤炭消費量任務。

                    整改措施:

                    (一)按照省政府上報國務院《河北省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實施方案》(冀政呈〔2016〕20號),嚴格控制我市鋼鐵產能基數,禁止新增產能,采取綜合措施有效推進去產能工作。

                    (二)嚴禁新增鋼鐵產能。按照《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禁違規新建鋼鐵產能和已封停鋼鐵設備復產的通知》(冀辦傳〔2016〕24號)要求,嚴格投資項目管理,嚴禁地方擅自批準和企業違規建設鋼鐵項目,各級黨委、政府不得批準或默認企業投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未取得合法審批手續的鋼鐵項目,各部門不得為違規項目提供任何審批手續或服務。嚴格責任追究,落實屬地責任,實行黨政同責,對新發現的違規建設鋼鐵項目或封停設備復產所在地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先免職,再進一步調查處理;對封停設備監控具體責任人和分包領導,以及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職能部門,為違規建設鋼鐵項目或封停設備復產提供水電等服務的部門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要追究責任;對專項督查不認真,有問題應發現未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報告處置的,一并追究督察人員的責任;對監管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問責市級黨委、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三)開展水泥、平板玻璃行業項目核查工作。徹底摸清底數,各地依據2013年摸底情況,對行政區域內現有水泥、平板玻璃企業(項目)進行全面核查,徹底查清本地是否存在瞞報產能、違規新建項目。對新發現的落后產能列入2016年淘汰計劃,予以淘汰;對存在瞞報產能或違規新建設的由當地政府提出處理意見,于2016年年底前處理到位。

                    (四)嚴禁違規新增產能水泥、平板玻璃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建設)新增產能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項目,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未經批準或違規建設的水泥、平板玻璃項目,國土資源、環保、質監、安全監管、工商、水行政主管、電力行政主管、國有資產監管部門不得為其提供任何審批手續或服務。確有必要新建、改擴建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項目必須實施產能減量置換,按照規定權限,新建、改擴建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項目企業在向發展改革部門提出核準備案時,必須出具經省、市政府同意的產能置換方案。

                    (五)嚴禁已封存水泥設備違規復產。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函〔2015〕97號)要求,定期檢查企業已封存的設備斷水、斷電情況,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許已封存的設備復產,一旦具備拆除條件的設備立即拆除。

                    (六)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加強水泥行業日常監管,責成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建立定期巡查報告制度,每季度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告水泥產能情況。

                    (七)按照省“6643”工程部署要求,加快化解鋼鐵、水泥、玻璃等過剩產能。逐步關停小火電機組,取締外來煤洗選,淘汰焦炭落后產能。治理燃煤鍋爐,實施四個一批即新增集中供熱、拆除取締一批,優化用能結構、置換調整一批,推廣高效節能環保鍋爐、更新替代一批,實施節能改造和推廣潔凈煤、提質提效一批。實施節煤工程,推進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開展“能效領跑企業”創建活動,組織實施低品位余熱回收暖民工程。

                    (八)開展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推進煤炭清潔化。市主城區和縣城建成區居民生活采暖推廣型煤專用爐具。推廣利用潔凈優質煤,加快煤炭洗選設施升級改造,擴大優質煤炭供應規模。加快潔凈型煤生產配送中心和配送網絡建設,提升潔凈型煤生產供應能力。大力發展集中供熱,完善熱力規劃,對現有熱電聯產、大型集中供熱站等設施開展挖潛改造,因地制宜利用工業企業余熱資源,推進大型清潔高效燃煤供熱站和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完善和改造城鎮供熱管網。

                    (九)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實施煤炭替代化。實施“城鎮氣化”工程,到2020年實現全市縣城全覆蓋,延伸至重點鄉鎮。

                    (十)發展清潔電力。加快推進核電項目前期工作,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發展風電與光伏發電,因地制宜發展水電項目,有序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縣城及以上城市垃圾發電項目,到2020年全市清潔電力裝機總量超過100萬千瓦。

                    (十一)發展清潔燃料。推進建設曹妃甸5000萬噸煉化基地,因地制宜發展農村沼氣等生物質氣化工程,加快發展甲醇燃料、生物柴油等液體燃料。

                    (十二)發展綠色熱力。深入挖掘燃煤發電機組供熱潛力,探索實施熱、冷、汽、水、電五聯供改造;充分利用城鎮及周邊工業企業余熱資源增加集中供熱;積極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優先開發利用地熱;加快開展核能小堆供熱示范試點,拓展集中供熱新途徑。力爭到2020年,縣城以上集中供熱普及率(含熱電聯產、集中鍋爐房以及各類新興能源供熱)達90%以上。

                    五、對于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理,該補辦手續的限期補辦,該取締的一律取締到位。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

                    責任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標:2016年12月底前所有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零”;完成涉水建設項目“回頭看”。

                    整改措施:

                    (一)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按照“完善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對環境保護大檢查中排查出的2024個違規建設項目,依法依規進行分類處理,確保2016年年底前所有違規建設項目“清零”,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評、環保備案和排污許可制度,實現達標排放。今年9月30日前,各縣(市、區)要完成應由本級審批的違規建設項目的清理整頓工作,并上報市環保局。應由環境保護部、省環境保護廳和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的項目,各地要主動溝通,積極協調,確保我市按期圓滿完成清理整頓工作。

                    (二)組織開展涉水建設項目“回頭看”。對2013年以來全市審批通過的涉水建設項目開展“回頭看”,對仍存在違法違規的涉水建設項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締。對未經審批擅自建設的涉水項目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對符合條件的,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予以取締;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2017年1月組織開展整改工作“回頭看”,確保各項工作整改到位。

                    六、省發展改革委對地市上報的壓減鋼鐵產能封存項目基本沒有進行現場核實,個別封存設備仍在生產。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縣(市、區)政府。

                    責任人: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具備拆除條件的要徹底拆除;不具備拆除條件的,要按照工信部產業函〔2015〕97號文件規定,徹底封停,永不復產。

                    整改措施:

                    (一)建立檢查月報制度。各地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對列入壓減鋼鐵過剩產能任務封停設備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冀發改產業〔2016〕373號)要求,對已封停設備強化監管、落實責任,并建立檢查月報制度。

                    (二)強化監督檢查。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封停設備進行檢查和驗收。

                    (三)強化行政問責。嚴格按照《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禁違規新建鋼鐵產能和已封停鋼鐵設備復產的通知》(冀辦傳〔2016〕24號),嚴格投資項目管理,嚴禁地方擅自批準和企業違規建設鋼鐵項目,各級黨委、政府不得批準或默認企業投資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未取得合法審批手續的鋼鐵項目,各部門不得為違規項目提供任何審批手續或服務。對已封停設備,各級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許封停設備復產,企業要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并在省級主管部門網站公示,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責任追究,落實屬地責任,實行黨政同責,對新發現的違規建設鋼鐵項目或封停設備復產所在地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先免職,再進一步調查處理;對封停設備監控具體責任人和分包領導,以及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職能部門,為違規建設鋼鐵項目或封停設備復產提供水電等服務的部門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要追究責任;對專項督查不認真,有問題應發現未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報告處置的,一并追究督查人員的責任;對監管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問責市級黨委、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四)開展拆除行動。動員企業拆除列入壓減計劃的裝備,唐山市拆除45噸轉爐1座。持續加大力度,對符合拆除條件的裝備,動員所在企業盡快拆除。

                    七、散煤煤質達標情況不容樂觀,2015年10月有關部門抽樣檢測數據表明,在不考慮揮發分指標的情況下,唐山散煤煤質達標率僅為60%左右。

                    責任單位:各級政府。

                    責任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標: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達到75%以上、合格率達到75%以上,全面查處無照經營煤炭行為。

                    整改措施:

                    (一)加強煤質監管。組織質監、工商、環境保護部門對全市生產、銷售、使用煤炭的單位開展拉網式檢查,加大煤炭質量抽檢力度,依法嚴厲處罰各類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煤炭行為和無照煤炭經營經銷點。

                    (二)強化散煤替代。在城市優先發展集中供熱,實施低品位工業余熱供暖項目。在農村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開展農業生產清潔用能改造,試點推廣華鼎科技公司清潔燃料灶具,鼓勵使用清潔燃料。強力淘汰燃煤鍋爐,市中心區淘汰所有燃煤鍋爐,市中心區以外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三)廣泛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國家有關煤炭質量的法律政策要求,實行有獎舉報,公開曝光典型案件,引導全市形成自覺抵制劣質煤炭的濃厚氛圍。

                    八、唐山市樂亭縣乾億實業有限公司年產4萬噸鎳鐵合金項目、曹妃甸開發區騰達科技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鎳鐵合金項目和唐山鎳金實業有限公司鎳合金生產及深加工項目、古冶區鼎祥錳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噸錳系合金項目,未完成產能替代,屬違規新增產能項目。

                    責任單位:曹妃甸區、樂亭縣、古冶區政府。

                    責任人:曹妃甸區、樂亭縣、古冶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停產停建,在企業落實鋼鐵產能置換指標、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前,不得恢復建設和生產;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整改措施:

                    (一)相關縣(區)政府對樂亭縣乾億實業有限公司、曹妃甸區騰達科技有限公司和唐山鎳金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古冶區鼎祥錳業有限公司4個鐵合金項目下達停產停建通知,實施斷電措施,防止企業繼續生產建設。

                    (二)相關縣(區)政府加強巡查,在企業落實鋼鐵產能置換指標、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前,不得恢復建設和生產。

                    (三)市政府成立調查問責工作領導小組,由紀檢、發展改革、環境保護部門組成3個調查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在全市開展鋼鐵行業環境保護現狀全面調查,切實查清企業落實環評審批驗收、排污許可、清潔生產等規定和主體工藝裝備的環保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及在線監測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等情況。開展鋼鐵、煤炭行業環境執法“雷霆”行動,重點檢查違規新建項目、列入關停企業擅自恢復生產、污染防治設施不齊全、偷排偷放、超標排放及無證排污等情況,以環保手段倒逼鋼鐵過剩產能有序退出。

                    (五)對違規新建鋼鐵項目或封停設備復產所在地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先免職,再調查處理,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追究責任,堅決杜絕違規問題的再次發生。

                    九、唐山市興業工貿、鵬程實業公司高爐和轉爐,或一直未建成形成能力,或早已淘汰,但仍列入2013年至2015年的淘汰清單。

                    責任單位:開平區、灤南縣政府。

                    責任人:開平區、灤南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發展改革委。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杜絕反彈。

                    整改目標:徹底關閉開平興業工貿集團有限公司;對灤南縣鵬程實業有限公司因債務問題被法院封存的設備繼續封停,永不復產。

                    整改措施:

                    (一)徹底關閉唐山興業工貿集團有限公司,利用原址進行商住和服務業開發,現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徹底拆除前,責成開平區政府加強監管,嚴防反彈。

                    (二)灤南縣鵬程實業公司因債務問題已被法院封停鋼鐵設備。灤南縣組成專項督查組,定期開展巡查監管,確保封停設備長期封停、永不復產。

                    (三)確保完成國家、省下達化解過剩產能任務。按照時間節點重點督導、檢查、通報,確保完成各年度化解過剩產能任務。按照“五個一批”要求(優化布局、調整退出一批,依法破產、關閉退出一批,調整戰略、轉型發展一批,兼并重組、減量轉化一批,轉產搬遷、境外合作一批),從環境保護、資源消耗、裝備水平、安全生產、經營狀況、社會責任等方面制定鋼鐵企業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加速低效企業有序退出。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對因訴訟等原因實施封停的裝備,拆除關鍵生產設備,切斷水電供應,加強巡查,確保不出現反彈。

                    十、河北鋼鐵集團唐鋼分公司違反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規定,新建或續建鋼鐵項目。

                    責任單位:河鋼唐鋼。

                    責任人:河鋼唐鋼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發展改革委。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在各項審批手續齊備前,不得開工建設。

                    整改措施:

                    (一)停止建設。在未取得備案、環評等各項審批手續前,不得開工建設。

                    (二)追究責任。對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違紀問題,唐鋼公司進行責任追究及經濟責任制考核。

                    (三)投產即拆。唐鋼公司嚴格按照《河北省鋼鐵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攻堅行動計劃》,完成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分解指標,完善手續,項目建成投產前,按照“投產即拆”的原則,立即拆除產能置換設備。

                    十一、近年來核準的開灤協鑫熱電將帶來較大的新增煤炭消費量,但減煤方案未予考慮。

                    責任單位:開灤(集團)公司。

                    責任人:開灤(集團)公司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發展改革委。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底。

                    整改目標:開灤(集團)公司確保2016年比2015年同比口徑實現削減工業煤炭消費量60萬噸,超額完成唐山市下達的52萬噸目標任務。

                    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壓減電廠煤炭消費。

                    (二)壓減煤化工公司煤炭消費。

                    (三)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十二、唐山部分水泥企業的落后水泥磨機未淘汰到位。

                    責任單位:古冶區政府。

                    責任人:古冶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整改時限:法院判決后立即拆除。

                    整改目標:判決書下達后將設備完全拆除。

                    整改措施:

                    (一)對古冶區占國水泥廠Φ2.2*8米粉磨機組1臺套,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產業函〔2015〕97號)要求,定期檢查企業已封存的設備斷水、斷電情況,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許已封存的設備復產。

                    (二)對企業訴訟官司全程跟蹤,待判決書下達后,立即拆除相關設施設備。

                    十三、河北省共有7000余處待治理礦山開采點,面積1000余平方公里,河北省要求2015年完成632座礦山環境治理,但實際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過驗收。

                    責任單位:遷安市、遵化市、遷西縣、灤縣、玉田縣、豐潤區、開平區、古冶區政府。

                    責任人:遷安市、遵化市、遷西縣、灤縣、玉田縣、豐潤區、開平區、古冶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整改時限:2017年12月底(部分2016年年底前)。

                    整改目標:

                    (一)遷西縣1個非法礦山治理正在施工,2016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具體名單為:遷西縣興城鎮臺頭村白云巖礦)

                    (二)遵化市1個、灤縣7個、開平區1個、古冶區1個共10個正在施工的關閉礦山,2016年年底前完成治理。(具體名單為:遵化市黨峪鎮石家莊永明采石場、冀東水泥灤縣砂巖礦有限公司、灤縣油榨鎮杏山鐵礦、灤縣榛子鎮東海采石廠、灤縣榛子鎮北河采石廠、灤縣興遠礦業有限公司、灤縣財源石英石采石廠、灤縣灤州鎮前后佘鑫興石礦、開平區古樓莊采礦北側采石場、古冶區北范石礦)

                    (三)灤縣5個、遷安市2個還在停產整治的有證礦山,加強監管,環保不達標不準生產。(具體名單為:灤縣三磊采石廠、灤縣賈營鐵礦、灤縣九百戶鎮吳莊子國泰礦渣廠、灤縣迷谷鐵礦、灤縣九百戶昌盛鐵礦、遷安市野雞坨鎮倉庫營水泥用料廠、河北鋼鐵集團遷安紅山鐵礦有限公司)

                    (四)遷安市1個、遷西縣1個、玉田縣5個、豐潤區2個共9個正在施工的責任人滅失礦山,2016年年底前完成治理。(具體名單為:遷安市匯利采石廠、遷西縣照燕州東山建筑用白云巖礦、玉田縣源同發采石場、玉田縣弘凱礦業有限公司、玉田縣清泉石礦、玉田縣石嶺口四興采石廠、玉田縣石嶺口第二采石廠、豐潤區軍強采石廠、唐山市豐潤區田家灣子第二采石廠)

                    整改措施:

                    (一)明確任務,嚴格時限。對照礦山環境治理攻堅行動任務表,逐一列出未完成的任務和對應的縣(市、區)清單,向相應縣(市、區)下發督導通知,提出明確的完成時限等要求。

                    (二)約談沒有完成任務的縣(市、區)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三)組成督導組,有針對性地現場督導,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四)大力實施露天礦山污染深度整治專項行動。及時報送整改工作動態信息和總結報告,研究完善有關政策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十四、唐山遵化市、玉田縣等地的瑪鋼、礦石采選等企業的污染問題。

                    責任單位:遵化市、玉田縣政府。

                    責任人:遵化市、玉田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國土資源局。

                    (一)遵化市。

                    整改時限:2016年10月31日前。

                    整改目標:對全市礦石采選企業開展綜合整治,著力解決粉塵污染、盜采等問題,使礦石采選企業污染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措施:

                    1.摸底調查。2016年6月底前,對行政區域內所有礦石采選企業進行摸底核實。

                    2.綜合治理。2016年9月30日前,對所有影響空氣質量、破壞生態環境的礦產品采選企業進行綜合整治,做到關停取締一批、停產整頓一批、規范治理一批,直至達到環保規范要求。

                    3.總結提高。2016年10月31日前,對各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頭看”,對治理不到位的繼續進行深度整治,確保整改到位。

                    (二)玉田縣。

                    整改時限:2016年10月底。

                    整改目標:有效解決全縣瑪鋼鑄造企業生產工藝落后、環境污染等問題,提升工藝裝備、污染防治和清潔生產水平;關閉取締全縣露天礦山,10月底前,完成已關閉取締的16家礦山環境治理工程驗收,全面恢復礦山生態環境。

                    整改措施:

                    1.對手續齊全、符合相關產業政策、環保設施齊全并能做到達標排放的瑪鋼鑄造企業,經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聯合驗收通過的,準予正常生產。

                    2.對有環保等相關手續、生產裝備及生產工藝符合產業政策,但環保設施不完善且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瑪鋼鑄造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3.對無環保等相關手續、不符合產業政策、無環保設施、未淘汰燃煤鍋爐的瑪鋼鑄造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4.對現有的1家非煤礦山企業(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玉田新型建材分公司)強化環保監管,加大巡查力度,確保依法依規生產經營。

                    5.對列入省、市礦山環境治理攻堅行動的16家已關閉取締的非煤礦山,深入開展環境恢復治理工程。

                    十五、大黑汀水庫網箱養魚等污染問題突出,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平均濃度與2014年相比分別上升35%、15%、11%和275%,水庫整體水質由Ⅱ類降為Ⅳ類,尤其是2015年12月份,水庫水質總體惡化為劣Ⅴ類,嚴重影響引灤入津的水源保障。

                    責任單位:遷西縣政府。

                    責任人:遷西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水務局、市農牧局。

                    整改時限:2016年6月30日前摸底清查,9月30日前開展集中整治,11月30日前完成鞏固提高。

                    整改目標:以生態保護和漁業協調發展為目標,集中開展網箱養魚綜合整治,形成結構合理、規范有序、水質良好、獨具特色的健康漁業產業體系,不斷改善大黑汀水庫水質。

                    整改措施:

                    (一)清理水庫重點區域內網箱養殖及設施。將壩前1000米內、水上航行區、漁業航道及主河道區等設為重點水域,禁止網箱養殖、攔網養殖及設置捕撈網具等一切漁業行為。

                    (二)控制網箱規模,調整養殖產品結構。禁止新增各品種網箱養殖,對新增網箱不予辦理養殖證。控制、減少投食性魚類養殖規模,合理控制濾食性魚類養殖。

                    (三)規范網箱養殖行為,嚴格標準化生產。落實《唐山市草魚網箱養殖技術標準》《鯉魚網箱養殖技術標準》等相關規定,嚴格控制網箱放養密度。

                    (四)加強水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水產品育苗、養殖、加工、流通等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飼料、漁藥管理,使水產品養殖環節符合健康養殖標準。

                    (五)加強庫區監督執法。農牧、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環保、公安等部門定期開展聯合執法,依法查處各類非法違法行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大黑汀水庫實施禁漁期制度。

                    十六、開平區、古冶區礦山開采缺乏統一規劃,私挖亂采現象突出,生態破壞嚴重;多數石灰石和石料加工企業生產設施簡陋,粉塵污染嚴重;周邊道路常有重型運輸車輛駛過,揚塵遮天蔽日;部分礦山開采點和石灰石、石料加工企業位于居民村莊集中區域,周邊群眾苦不堪言。

                    責任單位:開平區、古冶區政府。

                    責任人:開平區、古冶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督導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

                    整改時限:2016年9月底前。

                    整改目標: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問題,依法關停取締非法礦山生產企業。

                    整改措施:

                    (一)依法嚴肅查處開平區晟和景觀燒結磚有限公司、久順公司、明忠鈣業有限公司,古冶區廣源灰廠、駿騰灰業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

                    (二)依法關停取締非法礦山生產企業。

                  【篇8】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任務,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有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加快建設美麗吉林,根據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按照“誠懇接受、照單全收、直面問題、深刻剖析、堅決整改”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思想,特別是視察吉林重要講話,堅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走具有吉林特色的綠色發展之路。堅決實施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強化生態保護與建設力度,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切實抓好中央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努力使吉林的天更藍、水更綠、山更青。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省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反饋問題的嚴重性和問題整改的緊迫性,將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思想上來,統一到中央環保督察要求上來。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整改工作負總責,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分管領域問題整改,地方和部門共同推進,層層壓實責任,層層抓好落實,做到堅決整改、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

                    (二)堅持問題導向,分類處理。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3方面12類整改任務,實行臺賬式、清單式管理,逐一落實整改責任,逐一明確整改目標,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完成一件銷號一件,堅決做到問題沒有調查清楚決不放過、問題沒有解決決不放過、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決不放過、問責不到位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決不放過。對能夠立即解決的,立整立改、長期堅持;對能夠短期整改的,即刻著手、限時整改,6個月內要整改完成;對確需長期整改的,要集中力量,持續發力,半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果。對督察移交的12個重點案件線索深入調查、嚴肅追責。

                    (三)堅持標本兼治,完善機制。針對反饋問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挖成因、對癥下藥,標本兼治,推動從源頭、體制機制上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將落實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契機,舉一反三,立足長遠,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最嚴格的環境監管、環境保護資金投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責任追究等方面的長效機制,為推動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循環發展提供保障。

                    (四)堅持統籌兼顧,注重實效。堅持把督察整改工作與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推動東北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全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東中西三大區域發展戰略結合起來,與吉林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突出環境問題集中攻堅行動確定的重點任務、重點項目、重要治理工程結合起來,確保督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實,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創新發展。

                    三、主要目標

                    (一)督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從細、從實、從嚴、從快,狠抓整改落實,確保在半年內取得實質性進展和階段性成效,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具體整改任務(詳見附件)。

                    (二)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堅決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和吉林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主要目標,確保到2020年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以上,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8%以上;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62.5%以上、劣Ⅴ類水體比例低于4.2%;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下達的指標要求;生態保護力度持續加強,生態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以上。

                    (三)生態文明制度不斷完善。堅決實行最嚴密的法治、最嚴格的制度,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可靠保障。加快建立各級環境保護委員會,實現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構建各級黨委、政府統領全局,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保大格局,不斷提升全省生態文明建設與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1.堅決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堅持生態優先發展戰略,堅持新的發展理念,堅持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抓手。各級黨委、政府要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半年、政府常務會每季度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縣級及以上政府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上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在我省落地生根。

                    2.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嚴格執行《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試行)》,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考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環境質量負總責,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行業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綜合執法部門依法履行環境保護監管責任,切實形成環境保護工作合力。

                    3.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加快構建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體系,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制度,提高生態環境考核指標權重,全面落實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對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按照《吉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嚴肅追責問責。

                    4.加大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要優化支出結構,重點向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傾斜。切實加大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河道保護修復、飲用水源地保護、森林資源管護、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創新環保領域投融資機制,拓寬環境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渠道和企業環保投入籌資渠道。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等增加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投入,支持環境保護項目建設。

                    (二)全面推進綠色發展

                    1.優化空間和產業布局。加快實施東部綠色轉型發展區、中部創新轉型核心區、西部生態經濟區戰略。組織編制全省空間規劃,推進“多規合一”,形成開發與保護、發展與布局于一體的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完善主體功能區制度,根據市(縣)主體功能定位,探索實施差異化績效考核評價機制,精準落位主體功能區戰略格局。嚴格用地規模管控,引導工業向開發區集中、產業向功能區集中。加大工業集中區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善集中供熱、污水處理、再生資源利用設施。

                    2.加快調整產業結構。鞏固發展汽車、石化、農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加快培育醫藥健康、裝備制造、建筑、旅游等優勢產業,全面推進小衛星、無人機、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服務業。加快發展觀光農業、有機農業、生態農業,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全力打造吉林綠色品牌。堅決化解過剩產能,按照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嚴格淘汰落后產能,杜絕低水平重復建設。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培育一批節能環保骨干企業,實施一批節能技術產品產業化示范項目,積極發展環境咨詢、工程設計、第三方治理等新興環境保護服務產業。

                    3.積極調整能源結構。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施煤炭減量替代,提高煤炭洗選比例,保證清潔煤炭供應。2020年底前,全省煤炭綜合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至63%以下。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進以西部地區為重點的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建設。繼續實施“氣化吉林”工程,加快推進梅河—樺甸等省內支線管道及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工程(吉林段)。2020年底前,實現縣級及以上城市天然氣輸氣管網全覆蓋,重點城鎮管道覆蓋率達到80%,天然氣氣化率達到80%。

                    4.有序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循環生產體系建設,全面實施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強化農業資源綜合利用,深化循環經濟試點示范,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三)實施突出環境問題集中攻堅行動

                    1.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建設、燃煤鍋爐達標改造三大工程。2018年底前,實現3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全覆蓋,2020年底前,2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的裝機容量達到總裝機容量的75%以上。持續開展燃煤小鍋爐取締行動,2020年底前,各縣(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建立“縣包鄉、鄉包村、村包戶”的秸稈禁燒網格化責任體系,加快秸稈資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實施城市裸露地面消除工程和堆場揚塵整治工程,有效管控城市揚塵污染。

                    2.打好水體污染攻堅戰。加快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擴能改造、污水收集管網改造、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工程項目。2019年底前,松花江和遼河流域縣級及以上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級A排放標準全覆蓋,2020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縣級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以上,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逐步消滅劣Ⅴ類水體。實施截污控源、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2020年底前,實現長治久清。開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地表水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清理整治。加快推進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

                    3.打響生活垃圾污染殲滅戰。組織開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場無害化等級評定工作,積極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強化城市生活垃圾滲濾液達標處理,加快農村生活垃圾治理。2020年底前,未達到規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全部完成改造任務,垃圾滲濾液全部得到有效處置,全省90%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四)不斷強化生態保護與建設力度

                    1.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2018年底前,完成我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勘界定標。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政策措施,強化紅線區綜合管控,建立全省生態保護紅線監測網絡和監管平臺,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

                    2.強化自然保護區綜合整治。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提升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加強源頭管控,嚴格涉及保護區建設項目準入。加快推進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全面開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行動,對重點案件進行掛牌督辦,確保2018年8月底前,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問題排查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3.持續實施重點生態工程。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推動森林耕地草原河流湖泊休養生息。深入推進東部長白山林區生態修復工程,全力推進東部長白山林區生態保護和產業轉型,加快生態移民和林區棚戶區改造。加快推進中部黑土地保護治理,進一步強化防護林建設、土地整治、水土保持,系統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推進西部“河湖連通”等重大生態工程,進一步構建引、蓄、灌、排、提相結合的工程體系,強化濕地和草原保護與修復。

                    (五)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執法

                    1.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權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著力消除監管執法盲區和死角,始終保持對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嚴格落實新環保法及配套辦法,推進環境監管法制化、精細化、常態化,嚴厲打擊惡意偷排、偷放,違法排放、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司法銜接,加強環境公益訴訟,提升環境資源司法水平。加強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構建環境保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2.加強污染源日常監管。嚴格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落實“雙隨機”抽查制度,切實強化日常監管,對超標排放、無證排污和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處。

                    3.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加快建成全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體系,增強預警預報能力。完善全省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網絡建設,實現重點行業污染源在線監測“全覆蓋”。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執法部門序列,配備調查取證、現場執法、移動執法等裝備,統一環境執法人員著裝,保障一線環境執法用車。加強基層生態環境監督員隊伍建設,全面確定逐級執法、崗位執法責任,實施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科學界定監管范圍、督查范圍,將日常環境監管責任落實到每個網格化責任人。

                    4.開展督察期間人民群眾反映問題“回頭看”。開展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案件“回頭看”,按照“件件責任清,反彈必追責”的原則,對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轉辦的8066件案件進行“回頭看”,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加強重點環境問題的督查督辦和后督察,對整改進展緩慢、整改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改革

                    1.啟動實施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定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施方案,建立和配強環境監察機構,負責全省環境監察工作,定期開展省級環保督察。緊盯中央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強化省級環保督察工作,壓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2.加快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盡快完成省以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建立健全監測、執法監督、考核“三位一體”的生態環境監管機制,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逐步規范和加強環保隊伍建設,形成高效協調的生態環保管理機制。

                    3.探索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嚴格執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6〕78號),在森林、草地、濕地、水流、耕地5個重點領域進行生態補償制度建設的探索實踐,逐步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法規、標準和制度保障體系。

                    4.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認真總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成果,全面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快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體制機制。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成立吉林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省委書記巴音朝魯、省長景俊海任雙組長,省委、省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全面推進全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案件查辦組、整改督導組、業務指導組和宣傳報道組5個專項工作組。各地各部門分別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統籌協調,明確目標和任務,落實責任和措施,迅速組織開展整改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決落實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方案,迅速組織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整改方案,并報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整改工作方案要做到目標明確、時限明確、措施明確、責任明確,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落實。省委、省政府實行領導包保責任制,省委常委分地區包保落實,省政府分管領導分領域包保落實。各地也要明確黨委、政府領導包保內容,落實包保責任。

                    (三)嚴格跟蹤督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辦調度機制,實行周調度、月通報,對各地各部門整改工作進行跟蹤調度、督導檢查。要實施清單管理,掛牌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對整改工作落實不到位、進度明顯滯后的,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實施明查暗訪,并視情況予以通報、約談。

                    (四)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和移交的重點案件線索,深入調查核實,厘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經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公開。強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責任追究,以鐵的紀律推進整改,對消極懈怠、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五)及時公開信息。落實中央環保督察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的有關要求,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和開展省級環保督察期間,吉林日報、吉林電視臺、吉林省政府網站統一開設“保護環境立行立改”專欄,吉林衛視《吉林新聞聯播》每周四安排5-10分鐘專題報道,吉林日報、省政府網站每周五刊發宣傳報道。省級“一報一臺一網”,各市(州)、長白山開發區、梅河口和公主嶺市主要媒體要向社會及時公開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全程公開整改進度、整改落實情況。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同時,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環境保護工作氛圍。

                  【篇9】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根據中共**縣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縣依法治縣委發〔2020〕1號)和省、市、縣要求,對照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切實提高法治政府建設質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充分認識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指出問題的嚴肅性和整改落實的極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市的決策部署上來,牢牢扛起問題整改的政治責任,堅持問題導向,主動認領,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固基礎、強弱項、補短板,認真整改解決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斷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二、整改原則

                    按照“照單全收,直指問題,靶向施策,靠實責任,深入整改”原則,本著“認真對待,認真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對反饋問題不打折扣,全面認領,逐項整改,確保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

                    (一)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充分認識督察發現短板弱項的嚴肅性,充分認識認真開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責任,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扎實整改,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徹查整改。緊扣反饋問題,全面“對標對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任務不漏項、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確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實。對能夠立即解決的問題立行立改,對需長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計劃,倒排工期,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堅持點面結合、舉一反三,認真梳理各股室、各企業法治政府建設突出問題,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切實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

                    (三)壓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實效。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和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強化責任督查考核,堅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業法治政府建設問題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業主動認領問題,主動整改落實,對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相互推諉扯皮,決不允許在整改上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強化督辦問責,對虛假整改、數字整改、紙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四)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將整改工作與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全面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相結合,堅持標本兼治,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新部署,統籌做好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及各協調小組和辦公室組織機構,強化組織保障。全方位審視和改進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薄弱環節,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積極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設創建,嚴格落實甘肅省法治政府建設重大責任事項約談和掛牌督辦辦法、重大違法行政問題線索調查核實轉交辦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整改問題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督察甘肅省反饋問題五方面21個;實地督察天水市反饋問題17個,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區、麥積區)10個、秦安縣7個。針對這38個問題,制定以下110項整改措施。

                    (一)實地督察甘肅省反饋問題

                    中央依法治國辦從“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需要繼續深化”“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和決策機制有待完善”“行政執法能力和規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等五方面反饋21個問題。

                    問題1: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學習領會不夠,對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要性、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建設法治政府目標任務缺乏責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特別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列入黨政機關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內容,進行1次集中學習;2.就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組織專題法治講座;3.將中央、省、市、縣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列為黨政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必學內容,進一步加強學習。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2:有的領導認為法治政府建設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門的事,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關心、不重視。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設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規工作,沒有作為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工作去謀劃和推進。

                    整改措施:1.局務會議和各股室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3次;2.縣政府及部門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或要點;3.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黨委(黨組)績效考核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加大考核權重。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3:少數地方對中央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總體部署和目標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對法治政府建設沒有明確思路和計劃。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業對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及省、市、縣實施方案進行全面自查整改;2.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法治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工業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4:一些業務部門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沒有把法治工作與業務工作擺在同等位置,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現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業對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進行自查整改;2.開展1次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工業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5:少數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仍然習慣于憑主觀、靠經驗決策。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將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憲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組織開展專題學習;2.開展“七五”普法總結驗收,謀劃“八五”普法工作;3.嚴格落實重大決策有關程序規定,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4.落實重大決策目錄制度,實行清單管理。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6:有的地方黨政機關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思想認識、工作力度、責任傳導層層遞減,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現象。

                    整改措施:1.嚴格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建立健全壓力責任傳導機制,壓緊壓實工作責任;2.將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內容。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7: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不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動性不強,上級不督察檢查就不過問、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整改措施:1.各鄉鎮、各部門對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進行自查整改;2.開展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職責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8:有的地方黨委履行推進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領導職責落實不到位,對本地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不細不實,對重大法治問題沒有及時研究處理,沒有按要求聽取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沒有主動按規定對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督察檢查;部分地方黨委理論中心組沒有嚴格落實集體學法制度,沒有或很少學習國家法律法規。

                    整改措施:1.縣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2次,按要求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2.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4.將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按要求公開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中法治政府建設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縣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2.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政務公開渠道,公開縣政府及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政府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中的比重;4.持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0: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履行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有的甚至沒有制訂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個別部門制訂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計劃、工作要點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級部門文件,內容缺乏針對性,難以落實。

                    整改措施:縣政府部門按要求制定實施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結合部門實際,增強規劃和計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規范性文件沒有遵循規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沒有進行充分評估論證;有的雖然進行了合法性審核,但存在“走過場”、“趕會”現象,甚至個別規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審核后依然存在越權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問題;個別地方將應當主動公開的規范性文件定為依申請公開文件。

                    整改措施:1.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關規定,將評估論證、合法性審核作為必經程序,加大合法性審核力度,杜絕越權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問題;2.縣政府及部門通過門戶網或其他政務公開渠道,主動公開所有規范性文件;3.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1次自查清理。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決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有的在制定相關制度時沒有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本地區、本部門重大決策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未按規定進行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2.縣政府及部門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重大決策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增強針對性、可操作性;3.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有關規定,把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作為必經程序。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3:各地在制定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眾意見渠道不暢、范圍不廣問題,公眾意見因缺乏有效的意見反饋機制和平臺無法得到有效體現。

                    整改措施:1.縣政府及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進行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拓寬和暢通征求公眾意見渠道,擴大征求意見建議范圍;2.涉及社會管理事項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過程中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對企業切實利益或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有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律師的意見;4.建立健全征求意見建議記錄制度和采納情況反饋機制。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4:行政執法中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在一些地方較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等程序救濟權利、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決定程序缺失、違規代收代繳罰款等問題。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時,征收范圍不明確,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損害被征地農民權益。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察,將土地、房屋征收行為列為督查重點;3.按年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不斷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和行為;4.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加大對違法或不當執法行為糾錯力度。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5: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不夠,一些地方行政執法信息公示不及時、不規范,一些執法部門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未嚴格進行法制審核。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問題16:“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監督抽查結果沒有得到充分應用,跨部門聯合開展隨機檢查在基層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對照問題自查整改;2.對“雙隨機、一公開”和跨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綜合股。

                    整改時限:6月底。

                    問題17:一些部門行政應訴能力不足,出庭應訴人員不能準確把握案件爭議焦點,不能針對原告訴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辯意見。

                    整改措施:1.通過召開工作會議、通報典型案例、加強日常指導、開展業務培訓等多種方式提升行政應訴人員應訴能力;2.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3.充分發揮行政機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篇10】環保督察整改方案

                    今后五年,實現“兩個確保”即確保空氣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5%,退出全國74個重點監控城市排名后10位;按照省“6643”目標任務,確保完成省達我市2017年年底化解煉鐵產能2800萬噸、煉鋼產能4000萬噸任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河北的重要指示以及對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實省兩辦《河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冀辦發〔2016〕39號)要求,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實施創新驅動,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著力改善全市環境質量,加快建設靚麗、繁華、宜居、和諧的沿海強市。

                    二、工作目標

                    (一)明確目標,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認真貫徹落實《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力爭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今后五年,實現“兩個確保”即確保空氣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5%,退出全國74個重點監控城市排名后10位;按照省“6643”目標任務,確保完成省達我市2017年年底化解煉鐵產能2800萬噸、煉鋼產能4000萬噸任務。“兩個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超額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任務;煤炭消費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費結構明顯改善,電力、天然氣和太陽能、風能等優質能源占比明顯提高。“兩個提升”即水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到2020年,全市重點河流(陡河、灤河、黎河、淋河、沙河、還鄉河)國控、省控監測斷面水質穩定達到環境功能區劃要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完成省達我市地下水壓采任務目標;綠化水平穩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積89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40%。

                    (二)實施清單制,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堅持問題導向,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歸納整理出的15個問題,拒絕理由主動認領,實施清單制,堅決整改到位;對經研究確定的62項整改措施,定期督導,掛賬督辦。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五個不放過”原則(即不查不放過、不查清不放過、不處理不放過、不整改不放過、不建立長效機制不放過),明確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以“四個干”抓落實機制,拉條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確保督察反饋問題逐條逐項、保質保量、限時限刻整改到位。同時,進一步強化措施,切實解決本地本部門(行業)影響科學發展、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三)舉一反三,加快完善長效機制。堅持目標導向,結合具體問題整改,在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持之以恒優化能源結構、全力以赴深化環境治理、堅持不懈推進生態修復、全面清理違規建設項目、嚴格環境執法監督管理、持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等8大類31個方面不斷強化措施,舉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從加強組織領導、嚴肅責任追究、強化責任落實、嚴格督導檢查、及時公開信息5個方面強化組織保障,全力打好環境治理攻堅戰。

                    三、主要措施

                    (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

                    1.切實把環境保護擺在更為突出位置。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觀念,正確處理好發展經濟與生態建設的關系,堅定不移地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實現發展惠民和生態惠民的有機統一。各級黨委、政府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縣、鄉級黨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環境保護工作,切實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

                    2.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堅持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質量負總責,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政府對環境監管負領導責任。2016年年底前,各級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向社會公開的同時建立嚴格的督辦制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環境保護工作合力。

                    3.強化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建立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評價制度,將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作為各級,特別是縣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大考核權重,強化指標約束,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健全問責機制,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后果的,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4.進一步加大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資金投入力度。加大資金籌集和整合力度,逐年增加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016年通過整合財政資金,安排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專項獎補資金1億元。積極探索建立和實施綠色發展、生態環境治理資金投入模式,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產業轉型升級、環境污染治理等領域投資。發揮藍天股權投資基金、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金等專項基金的引導作用,放大財政資金效應,進一步加大全市環境污染治理資金投入力度。

                    (二)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

                    1.加快鋼鐵、煤炭去產能。按照省安排部署,確保2016年年底前完成省達我市2016年化解煉鐵產能764萬噸、煉鋼產能723萬噸任務;壓減煤炭產能45萬噸,退出煤礦1處。依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28號),從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六方面嚴格退出標準,確保逐年完成化解任務。

                    2.嚴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產能。各地各部門和各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為新增鋼鐵產能項目辦理土地、環評、信貸等相關手續。開展水泥、平板玻璃行業項目核查,對新發現的落后產能列入2016年淘汰計劃予以淘汰,對存在瞞報產能或違規新建設的由當地政府提出處理意見,于2016年年底前處理到位。對新發現的違規建設鋼鐵項目或封停設備復產所在地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先免職,再調查處理,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追究責任,堅決杜絕違規問題的再次發生。

                    3.加大環保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2016年7月底前完成鋼鐵、煤炭行業環境保護現狀全面調查,切實查清企業落實環評審批驗收、排污許可、清潔生產等規定和主體工藝裝備的環保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及在線監測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等情況。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活動,開展鋼鐵、煤炭行業環境執法“雷霆”行動,加大檢查巡查力度,重點檢查違規新建項目、列入關停企業擅自恢復生產、污染防治設施不齊全、偷排偷放、超標排放及無證排污等情況;結合全市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以環保手段促進倒逼鋼鐵過剩產能有序退出。

                    (三)持之以恒優化能源結構。

                    1.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標準,大力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淘汰燃煤鍋爐,推進低品位工業余熱暖民工程、煤電節能升級改造、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等工程,削減煤炭消費,實現煤炭清潔高效利用。2016年入統煤炭消費量比2015年削減200萬噸,到2017年確保完成省達我市削煤目標任務。

                    2.著力提升燃油品質。全市范圍內“一區三路”(城市建成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加油站(點),禁止銷售普通柴油。督導企業健全進貨臺賬,加強巡回檢查,對不按規定要求銷售成品油的批發、零售企業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3.加強煤炭、成品油產銷單位管理。2016年增加煤炭、成品油抽檢批次,煤炭經營網點覆蓋率、合格率達到75%,成品油經營主體抽檢率達到50%。開展煤炭市場和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完善煤炭、成品油質量抽檢工作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實強化煤炭、油品生產領域監管,根據《唐山市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唐政辦字〔2016〕195號),制定專項工作分解方案,逐年有針對性地開展督導檢查,及時全面掌握全市潔凈型煤等煤炭生產企業監管情況和煤質檢驗情況。

                    4.大力推進煤炭壓減替代。實施“四個一批”即新增集中供熱、拆除取締一批,優化用能結構、置換調整一批,推廣節能環保燃具、更新替代一批,實施節能改造和推廣潔凈煤、提質提效一批。2016年6月底前,積極承辦省發展改革委全省型煤企業與山西晉煤集團、神化寧煤集團、榆林市蘭炭產品對接會,為型煤企業原料供應搭建有效平臺;8月底前,確保在建潔凈型煤生產配送中心項目全部投入運營,年生產能力達到300萬噸以上;2016年年底前,推廣潔凈型煤專用爐具1.5萬臺,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21萬臺。力爭完成新建潔凈型煤項目7個,潔凈型煤保供能力達到330萬噸。實施煤炭替代化,大力實施“城鎮氣化”工程,加快發展清潔電力和清潔燃料,力爭到2020年縣城以上集中供熱率達到90%以上。

                    (四)全力以赴深化環境治理。

                    1.突出強化環境標準。嚴格執行河北省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環境標準,以環境標準促進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倒逼產業轉型升級。切實做好河北省各項環保地方性標準的宣傳、銜接和落實等工作。

                    2.深化大氣污染治理。2016年開展散煤、焦化行業、露天礦山和道路車輛4個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強度。嚴格落實國家“大氣十條”、省“大氣五十條”、市“大氣六十五條”要求,逐年加快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大力推進城市建成區及近郊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強力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確保空氣質量不斷改善。

                    3.大力推進水污染防治。印發實施《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重點推進還鄉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陡河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引灤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石榴河古冶區段黑臭水體整治等專項行動,努力提升水環境質量。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所有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和污染源遠程執法抽查智能儀。全面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造紙、制革、印染等“十小”工業企業和嚴重污染水環境的項目。制定《唐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制定和落實《唐山市近岸海域“十三五”環境保護計劃》,推進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4.著力強化固廢污染防治。自2016年起,深入排查各類固體廢物,強化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提高企業自律和守法意識,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危險廢物違法行為發生。強化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環境安全和監管隱患排查,嚴格檢查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嚴厲打擊非法轉移、處置、傾倒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危廢經營單位專項執法檢查,查處一批環境違法案件,逐步提升危險廢物管理和執法水平。

                    (五)堅持不懈推進生態修復。

                    1.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按照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分標準,結合全市不同地域的生態服務功能,科學合理劃定森林、濕地、海洋、河湖水域等生態保護紅線,確定開發邊界和保護范圍,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保護范圍之外。

                    2.推進生態工程建設。堅持以三北防護林、沿海防護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重點生態工程項目為依托,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加大廊道、村莊、城鎮、荒山、企礦、沙區、沿海、濕地綠化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城鄉綠化水平。制定出臺《唐山市濕地保護規劃》,推進濕地保護區和濕地公園建設,促進生態環境改善。

                    3.加快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實施唐山市露天礦山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明確責任和時間節點,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人、時間到天。加大督導力度,開展有針對性的現場督導,研究完善有關政策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對未完成任務的縣(市、區),逐一列出清單進行約談,提出明確的完成時限等要求。

                    4.深入開展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方案(2016年度)》要求,將我市11個縣(市、區)列入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范圍,制定關停井行動方案,開展農業灌溉井和城市自備井關停工作。2016年年底前試點縣(市、區)編制完成《水資源使用權分配方案》,穩步推進農業水權確認工作。出臺《唐山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逐年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到2018年完成市縣兩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到2025年全面完成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

                    5.規范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嚴格執行《河北省地熱資源管理條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條例》,建立規范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長效機制。用2-3年時間對全市地熱水利用項目全面排查,推進全市地熱資源的科學有序開發利用。

                    (六)全面清理違規建設項目。

                    1.加大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力度。按照“完善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對環境保護大檢查中排查出的2024個違規建設項目,依法依規進行分類處理,確保2016年年底前所有違規建設項目“清零”,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評、環保備案和排污許可制度,實現達標排放。2016年9月底前,各縣(市、區)要完成應由本級審批的違規建設項目的清理整頓工作,并上報市環境保護局。應由環境保護部、省環境保護廳和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的項目,各地要主動溝通,積極協調,確保按期圓滿完成清理整頓工作。

                    2.組織開展涉水建設項目“回頭看”。對2013年以來全市審批通過的涉水建設項目開展“回頭看”,對仍存在違法違規的涉水建設項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締。對未經審批擅自建設的涉水項目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對符合條件的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予以取締,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2017年1月組織開展整改工作“回頭看”,確保各項工作整改到位。

                    3.開展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規項目專項整治行動。對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拉網式排查,對排查出的違規建設項目,依法予以拆除、關閉,并嚴肅追責。

                    (七)嚴格環境執法監督管理。

                    1.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問題“回頭看”。按照“件件責任清,反彈必追責”的原則,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31批363件群眾舉報環境問題逐條逐項進行“回頭看”,逐件落實責任,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杜絕反彈。進一步加強重點環境問題的中期督查和后督查,一旦發現反彈,依法予以取締并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要求,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2.深入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強化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序銜接,查辦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重點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對在產的工業企業,特別是鋼鐵、焦化等涉氣排污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按日計罰,直至停產整頓;對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切實強化科技監管執法手段。加強“智慧環保”建設,突出加強“移動執法”綜合平臺建設,整合網格化、動態管理數據庫、雙隨機系統、污染源自動監控、移動監測、12369信訪舉報、工況監控、視頻監控、環境質量監測等系統,充分運用遙測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環境立體監管指揮系統。推進鋼鐵、焦化企業廠界PM2.5、PM10遠程執法監控,建設污染源遠程執法系統,2016年年底前實現對全市重點監控企業的遠程執法。同時,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開展“零點行動”,強力震懾環境違法行為。

                    4.開展“土小”企業群污染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全面排查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冶煉、印染、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塑料、化工、鑄造等“土小”企業非法生產污染環境問題,特別是針對夜間生產的現象,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聯合執法等方式,組織開展“土小”企業群環境污染專項檢查。對查處的非法企業,按照“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的標準,依法關停、取締到位,杜絕污染反彈。

                    5.強化工業污染源日常監管。按照環境保護部統一部署,將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和“排污許可管理”作為環境監管的重要措施,不斷加大查處力度,對超標排放、無證排污和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處。

                    (八)持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1.落實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工作。落實對各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責任,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逐步規范和加強環保隊伍建設,增強環境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提高監測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做到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

                    2.對各縣(市、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學習借鑒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模式,建立市級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對各縣(市、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重點督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等情況。

                    3.夯實網格化環境監管。持續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進一步詳細明確各相關部門(單位)和縣、鄉兩級政府的環境監管職責和責任,各縣(市、區)對所有監管企業(單位)進一步逐一明確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員,按照“三級網格日巡查、二級網格周匯總、一級網格月調度”的原則,明確網格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落實痕跡化管理,制定獎懲措施,強化責任追究,促進守法常態。對污染舉報、信訪量居高不下、重復訪問題嚴重、小散亂污企業出現明顯反彈的區域,嚴肅追究網格責任人責任,倒逼責任落實。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嚴肅責任追究。

                    (三)強化責任落實。

                    (四)嚴格督導檢查。

                    (五)及時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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