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發音為Jiǎnchá中文詞指的是對舉報犯罪事實的審查,如&ldquo對此,司法機關決定立案起訴。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的文章8篇 ,歡迎品鑒!

【篇一】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基本情況:
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公益訴訟,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佛坪縣人民檢察院自2016年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來至2018年8月,共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21件。其中訴前程序19件,占90%,起訴2件,占10%。其中2016年辦理1件,占4.8%;2017年辦理7件,占33.3%;2018年1至8月,辦理13件,占61.9%。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17件,國有資產保護領域4件。2018年,該院與佛坪縣監察委員會聯合制訂了《關于履行行政公益訴訟職能促進依法行政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佛坪縣委印發了《佛坪縣委關于進一步支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2016年至2018年3月,該院民事行政檢察科僅1人,2018年4月起,增加至2人。三年來,該院公益訴訟工作每年取得長足發展,特別是今年與縣監察委聯合制訂了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佛坪縣委印發了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該院的公益訴訟工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公益訴訟工作也逐漸步入正軌,已經形成制度化、規范化模式。但也存在一些制約公益訴訟工作發展的問題和因素,比如在公益訴訟宣傳、與行政執法部門溝通協調、人員素質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改進的地方,民事公益訴訟一直未取得突破。為此,筆者對當前形勢下,該院公益訴訟工作進行深入調研,查找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與行政執法機關聯系協調不夠,沒有與行政執法機關建立案件信息通報、線索移送等相關制度,工作層面聯系互動少,以致一些行政執法機關對檢察機關心存戒備,甚至抵觸,不愿配合。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各自為陣,單打獨斗,沒有形成合力,直接影響到執法效果。
2、人員素能及待提高。公益訴訟所涉及到的部門法律法規龐雜,與行政執法機關比較,檢察機關民行檢察部門處于弱勢,民行檢察部門干警在辦案思維,知識儲備等方面都有待轉變和提高。個人素質、監督能力的不足,也是造成民事公益訴訟一直未取得突破的原因之一。新到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的同志沒有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經歷,專業能力、專業精神亟待提高。
3、對公益訴訟宣傳不夠。在本縣范圍內,對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宣傳較少,人民群眾知曉率很低,很多老百姓不知道公益訴訟,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政執法機關也不了解公益訴訟工作,不了解就談不上理解和支持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
4、缺乏自信,對做好公益訴訟工作信心不足。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從制度建立、完善到全面開展,到現在也就近一年時間,對于這項全新的業務工作從探索到成熟有一個過程,要積累一定的經驗尚需時日。對這項業務工作的認識還不夠統一,有的有畏難情緒,認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有難度,還在觀望,認為等一等,看一看,較穩妥。有的認為這項工作搞不了多長時間,前景堪憂,最后會偃旗息鼓。一些干警甚至一些領導對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信心也不足,自己就沒信心,如何能搞好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
5、對公益訴訟工作重視不夠。民行檢察部門部分干警由于自身對公益訴訟工作信心不足,也就談不上重視了,在公益訴訟方面用的心思就少,開動腦筋謀劃公益訴訟工作就少,向領導匯報公益訴訟工作也少,以至于公益訴訟工作遲遲打不開局面。由于歷史原因,民行檢察部門人員一直偏少,辦案設備跟不上工作發展的需要,這些客觀方面的不足,沒有引起有關領導的重視,沒有得到及時解決。
6、爭取縣委、人大支持不夠。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正式開展時間較短,該如何開展尚處于摸索階段,屬摸著石頭過河,沒有范本可參照,以至于工作思路不夠清晰,步驟不夠明確,沒有達到胸有成竹,不太確定向縣委、人大匯報哪些內容,尋求哪些支持,因此專題向縣委,人大匯報公益訴訟工作較少,得到的理解和支持也就少。
7、受一些因素影響,民行檢察部門干警不能把全部精力用于本職工作。2016年2月至10月,民行檢察部門僅有的1人也抽調到包扶村任第一書記。2018年4月至6月,民行檢察部門1名干警被抽到包扶村駐村扶貧;7月至8月,民行檢察部門1名干警又被佛坪縣委抽去搞巡查工作。除此之外,民行檢察部門干警還要從事或者參加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一些工作,他們真正用于從事本職工作的時間被縮短,投入業務工作的精力也很有限,這勢必會影響公益訴訟工作的開展。
三、工作對策
1、加強與環境保護,林業、國土資源、水利等行政協發部門以及監察委,法院的溝通聯系,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是一個系統工程,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部門、監察機關、法院目標一致,也有保護公益的義務,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只有相互協作配合,才能形成保護公益的合力。與行政執法部門建立案件信息通報制度、聯席會議等制度,共享行政執法信息和司法監督信息。《佛坪縣人民檢察院、佛坪縣監察委員會關于履行行政公益訴訟職能促進依法行政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的出臺,佛坪縣檢察院與佛坪縣監察委員會建立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機制,實現檢察機關和監察機關的有效銜接。與法院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公益訴訟案件審理中的相關問題,確保案件質量和效果。
2、大力提高干警業務能力。公益訴訟作為一項新業務,具有案件領域廣泛、辦案環節繁多、涉及法律法規復雜等特點,從線索受理、立案、調查核實、訴前檢察建議和公告、起訴、出庭,對民行檢察干警人員力量配備和能力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行檢察部門干警要高度重視學習和培訓,注重在辦案中學,在實踐中學,在交流中學,大力提高干警專業素質。通過自學、集體學習等形式,認真學習《檢察機關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案指南》、《行政訴訟法》、《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有關行政法律法規,學習兄弟縣院的好經驗好做法,熟悉法律法規、辦案流程,補齊短板,練好基本功,為辦理公益訴訟案件打下扎實基礎。堅持邊辦案邊總結提高,通過實戰練兵掌握辦案技巧、觀摩庭審等,著力提升文字能力、出庭能力、調查取證和溝通協調能力,切實提高辦理公益訴訟案件能力,培養高素質專業化的民行隊伍。
3、加強對公益訴訟工作的宣傳,提高知曉率,拓展線索來源。積極運用電視媒體、報刊、“兩微一端”,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宣傳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提高人民群眾的知曉率。大力宣傳檢察機關辦理的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宣傳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在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所取得的成效,使更多機關、單位、社會組織及廣大人民群眾理解、認可、支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營造保護公益人人有責的良好社會氛圍。鼓勵公民、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保護公益活動,向檢察機關提供公益訴訟線索。
4、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做好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信心。認真學習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政法思想,充分理解其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道路、檢察制度和檢察文化的自信。充分認識到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是新時代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有力抓手,也是檢察事業與時俱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新的著力點。在“兩反”人員轉隸的背景下,公益訴訟工作已經成為檢察工作新的增長點。對檢察機關來說,應該說是機遇大于挑戰,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是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人民群眾是支持贊成公益訴訟工作,檢察機關應當牢牢抓住這一歷史機遇,肩負起歷史賦予的使命,滿懷信心,扎實工作、創新工作,創造性地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努力開創公益訴訟工作新局面。
5、切實重視公益訴訟工作,加強對公益訴訟工作的領導。院黨組及“一把手”要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加強統籌規劃、溝通協調和督促指導。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點環節直接協調,帶頭辦理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公益訴訟工作情況匯報,專題研究解決公益訴訟工作中存在的難題。充實辦案力量、改善辦案條件,將業務能力強、有公訴工作、偵查工作經歷的干警充實到民行部門。不僅從思想觀念上,更要從人員配置上,切實改變“重刑輕民”的狀況。抓好內部一盤棋,統籌民行、刑事、檢察綜合業務等部門,為民行檢察部門干警能夠排除一些干擾,使他們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本職工作中,做好主業。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強化協作配合,共同促進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民行檢察部門干警自己也要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意識,重視自己的本質工作,面對機遇和挑戰,要堅定信心,要有克難奮進敢為人先的勇氣,要有勇挑重但敢于擔當的精神,實干苦干,善于總結經驗,打開公益訴訟工作新局面。
6、加強請示匯報。公益訴訟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作,涉及多個行政執法部門,牽扯面廣,離不開黨的堅強領導和各部門的有力支持。檢察長要主動向縣委、人大匯報檢察機關關于公益訴訟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及本院公益訴訟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積極努力爭取縣委、人大對公益訴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爭將公益訴訟工作放在全縣總體工作中謀劃和布局,統籌協調解決公益訴訟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使公益訴訟工作圍繞全縣中心工作開展,把握時機,把握節奏,借力借勢,順勢而為,有重點、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公益訴訟工作快速發展。
【篇二】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監督是紀委監委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監察體制改革以來,XX市監督對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黨員,XX名監察對象。面對這么多的監督對象,如何對其實施精準有效監督,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一、存在問題
發現問題是監督工作的生命線。從目前監督工作來看,2020年,XX市紀委監委處置的XX件問題線索中,日常監督發現問題線索XX件,僅占比XX%,這說明我們的監督工作還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認識有偏差。黨章規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察法規定,監委是履行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無論是紀委還是監委,監督都是第一任務、第一職責,都要求堅決把監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政治機關的定位把握不準,不善于從政治上審視、分析和查處問題,重審查輕監督,認為辦案是硬指標、監督是軟任務,無論是監督檢查室還是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都忙于辦案而疏于監督;有的對監督的“再”監督認識不到位,出現監督“越位”、外行監督內行的現象;有的擔當精神不強,主動亮劍不夠,認為監督容易得罪人,導致監督弱化、虛化。
(二)職責不清,權限職能有交叉。《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專設監督檢查一章,明確監督重點,規范監督方式,使監督更加有力。但是,《規則》對紀委監委各監督主體誰來統籌、職責分工、如何協作等沒有詳細規定。比如:第十二條規定,黨風政風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黨風政風建設的綜合協調,做好督促檢查、通報曝光和綜合分析等工作。而監督檢查室具體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與黨風政風監督室在作風監督的職責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時,監督檢查室的日常監督和派駐機構的派駐監督在對象、內容上邊界模糊,職責定位不夠清晰,監督關系沒有理順,導致出現“九龍治水”、無序監督,或推諉扯皮、無人監督,或多頭監督、資源內耗問題。
(三)機制不暢,統籌運行有阻力。黨中央一體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紀律、監察、派駐、巡視“四個全覆蓋”的監督格局,為強化監督職責提供了重要支撐。實際工作中,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專項監督的安排部署、綜合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室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市委巡察辦負責巡察監督,但是“四個監督”各管一塊、單兵作戰、行無定式,沒有打破孤島、聚攏五指,致使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辦與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之間沒有實現信息共享;監督檢查室對派駐機構的聯系指導作用沒有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專項監督上無力統籌“四個監督”,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列席會議、聽取匯報、廉政檔案、意見回復等常規的監督方式均有點題,但在實踐運用中,各監督主體普遍感到茫然,監督辦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監督效果不佳。比如:監督檢查室建立了領導干部廉潔檔案,但是僅僅實現了檔案見面、材料掃描,對監督對象的性格特征、崗位職責和廉政風險并不了解,這種粗放式的監督,形式大于內容;派駐機構在派駐監督上缺乏全局觀念,未將“病樹”“歪樹”放在“森林”的整體之下分析研判,對駐在部門的政治生態和班子情況心中無數、畫像不準;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上依賴看資料、查賬目等傳統手段,不會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束手無策。
二、原因分析
從監督方面的諸多問題可以看出,監督乏力已經成為制約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瓶頸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匹配”。
(一)能力素質和監督理念不匹配。從實際情況看,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與當前形勢還不相適應。一是監督意識不強,不會督。監察體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監察法要求和“四種形態”標準對成倍增加的監察對象開展日常監督,顯得力不從心。二是思維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日常監督、派駐監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慮不深不細。三是擔當意識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會影響,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在開展監督工作中拉不下臉、下不了手,弱化了監督工作的嚴肅性。
(二)職責權限和監督格局不匹配。從表面看,“四個監督”是簡單的1+,但目前4個1+小于4,因為各監督主體的職責權限不能有力支撐起“四個監督”一體化的格局。一是組織架構上,沒有指導統籌“四個監督”的領導機構,監督缺少研判、規劃統籌,導致各監督主體各說各的,各干各的,沒有同向發力。二是職責定位上,監督職責、監督領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現了重復監督或無人監督的困境和尷尬。三是人員力量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監督檢查室的人員力量不足,在保障辦案的前提下,很難有精力開展監督工作。
(三)制度體系和監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監督工作尚處于探索創新階段,沒有可以“照單”監督的制度體系。一是監督重點上,“四個監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沒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側重點,相互之間的信息共享、溝通協作機制還不完善。二是監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監督比較規范外,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如何請示報告、如何發現線索、如何整改落實均沒有現成的制度規范。三是監督方式上,習慣于按老套路、老辦法開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監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監督對象上,派駐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對象基本相同,對各自的監督層級和監督重點沒有明確的區分,影響了監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監督實效不匹配。盡管XX市紀委監委機關對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和各部室每年進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細,致使監督工作沒有動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導向上,以案件數量論英雄,讓監督工作“出力不討好”,從主觀上喪失了對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標設置不科學,讓考核顯失公平,致使監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結果上,由于監督工作“一體兩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數量化,以發現問題的數量論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監督工作的資料稱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實績,進一步建立科學公正的考核體系。
三、思考與建議
落實XX市委“XX”部署,推動XX高質量轉型發展,必須有強有力的紀檢監督作保障。下一步,我們將從“五個方面”,做實做細監督職責。
(一)更新監督理念。做好監督工作必須剛柔結合,同頻共振。一方面要樹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增強監督的主動性,通過教育引導、談心談話、激勵感召等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對干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干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監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懲前毖后”的方針。堅持懲治才是最嚴厲的監督,提高監督發現問題能力,提高談話函詢轉初核比例,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嚴厲懲治違紀違法的人和事,真正讓紀律帶電、監督長牙。
(二)緊盯監督對象。將監督見諸日常,需要既見“樹木”、又見“森林”。一是要突出“關鍵少數”。聚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加強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黨委決策部署、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二是要管住“絕大多數”。在盯住重點的同時,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各個層級、各個領域,覆蓋到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維護全市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創新監督機制。重塑權責清晰、順暢高效的監督工作秩序需要破舊立新,才能開新局。一是要破除“單打獨斗”的舊思想,確立“聯合作戰”的新理念。統籌推進紀律、監察、派駐和巡察“四個監督”,使黨風政風監督室、監督檢查室、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互相配合、各有側重,形成統一調度、協調配合、銜接有序的監督體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變”的舊套路,確立“四位一體”新機制。制定《關于充分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首要職責的實施意見》《“四個監督”協作配合工作細則》《監督人員統一調度工作辦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監督主體在監督機制上環環相扣、全面貫通,實現“聯”“駐”“巡”三者的優勢互補、效果疊加。
(四)改進監督方法。做好新時期監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路徑。一是聯合監督。采取“駐守式”與“檢查式”監督相結合,“駐點”與“聯片”監督相結合,點穴式與常規式監督相結合,實現統籌協作,發揮集團作戰優勢。二是科技監督。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互聯網+”、微信、手機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線索收集渠道,實現動態監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監督。運用問題線索排查、廉政檔案、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列席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督。四是專項監督。圍繞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時間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相關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監督效果。監督工作既要善于發現外在問題,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實現標本兼治。一是要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監督的第一道關口,用好“第一種形態”,發揮監督“發現、預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錯變成大錯。二是要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監督工作的落腳點,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推動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時,做好監督的“后半篇文章”,通過“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切實發揮監督的震懾作用。
【篇三】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也是國企黨建工作的根本要求。作為承擔新時代高質量發展歷史使命的先鋒隊,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堅實支柱,是黨執政興邦的重要基礎。國有企業的發展壯大,離不開企業黨組織在關鍵時刻和重大問題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堅持黨建引領,實現國企黨建與生產經營的深度融合,將黨建優勢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既是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必然要求,更是職責所在。
推動深度融合是新時代賦予國企黨建的必然要求。目前,在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的背景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不斷加強,在很大程度上,比歷史上任何時期、任何時候取得的成績都要豐富。但是,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認識到,有部分國企黨建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許多工作還需要持續優化和改進。一是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力度還需要加強,有的領導干部管黨治黨責任意識不強,缺乏主動承擔責任的勇氣和魄力,壓力傳導存在層層遞減現象;二是基層單位內部監督力量較弱,紀檢監察組織不健全、人員配備不到位或形同虛設的情況依然存在,對本單位關鍵管理環節的制約和防范措施不力,發生廉政風險和滋生腐敗的根源尚未徹底根除;三是一些國企暴露出黨組織戰斗力、凝聚力不足,個別領導干部政治意識淡薄,對作風建設重視不夠,“四風”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禁絕。這些問題的出現,根本原因還是對黨的建設定位不準確、目標不明確、方法不得當,黨組織活動與生產經營缺乏契合、各行其是、分開謀劃,不是重經營、輕黨建,就是重黨建、輕經營,存在“兩張皮”現象,既不利于黨建工作,也不利于生產經營。解決這些問題要靠深化國有企業黨建優勢,加大黨建優勢向企業核心競爭優勢的轉化,進而有效推動企業深化改革、轉型升級和科學發展。
推動領導體制深度融合,保證企業改革發展方向。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最崇高的使命、最根本的責任。在一段時間里,有些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對本單位黨建工作持有“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思想。這是一些領導干部政績觀出了問題,認為抓黨建“虛”,抓發展才“實”。對此,習近平總書記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我們黨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績又有什么意義呢?”進入新時代,作為國有企業的黨員領導干部,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大局看問題,要主動肩負起為國有企業培“根”鑄“魂”的重任,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總經理”,履行好生產經營領域內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要舍得在黨建工作上投入時間、精力、資源。要把愛黨、憂黨、興黨、護黨落實到日常工作中,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把黨建工作成效轉化為企業發展優勢,確保企業正確的改革發展方向。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能更好推動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往實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更好地把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來。能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國有企業落地落實。能更好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從而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功能,確保企業正確的改革方向和發展道路。
推動管理機制深度融合,提升企業管理效能。健全黨組織議事決策機制。黨委要發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定對重大問題進行前置研究討論,主要看決策事項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契合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升企業管理效能、提高企業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實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否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職工群眾合法權益。完善黨組織設置。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嚴格落實“四同步四對接”要求,做到行政機構設在哪里,黨組織就建到哪里,黨的工作就開展到哪里,實現黨組織應建盡建、應換盡換,確保基層黨建“無死角”,確保黨的組織設置始終和企業改革發展、生產經營活動、組織管理效能相適應,實現基層黨組織工作“全覆蓋”。建強黨建工作隊伍。選好配強黨組織書記,把懂黨務、懂業務、懂管理,會解讀政策、會疏導思想、會解決問題,政治過硬、作風過硬、廉潔過硬的黨員選拔到基層黨組織書記崗位,把基層黨組織書記崗位作為選拔培養企業領導人員的重要臺階。提高黨務工作人員隊伍素質,加強對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人員培訓力度,建立“三定四力”黨務工作培訓機制,探索推廣提升黨務工作人員腳力、眼力、腦力、筆力的定向式、定單式、定效式培訓,有針對性開展業務培訓,提高黨務工作人員推動黨的建設和生產經營深度融合的能力。重視在生產經營一線和青年職工中發展黨員,注重向黨員空白基層單位傾斜,努力把生產經營骨干培養成黨員、把黨員培養成生產經營骨干,把黨員輸送到重要崗位。管好干部人才隊伍。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強化黨組織在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中的責任,支持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堅決防止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落實人才強企戰略,加強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和科技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努力使人才優勢轉化為創新優勢、競爭優勢和發展優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深入開展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及時發現生產經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正風肅紀,防范風險。
推動工作方法深度融合激發企業黨建活力。堅持統籌謀劃。把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同謀劃、同部署、同實施、同考核,在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的有機結合、同頻共振過程中,把實際工作抓具體,把關鍵環節做深入,把重點工作做到底,促進企業生產經營任務完成。建立黨建工作考核與生產經營考核的聯動機制,完不成年度生產經營目標任務或年度生產經營考核排名靠后的單位不能被評為黨建先進單位。將黨建工作考核結果與績效薪酬掛鉤,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相應扣減領導人員績效薪酬。發揮政治優勢。加強思想引領,搭建集中學習平臺,采取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形式,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把握企業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凝聚職工群眾,注重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魂育人,弘揚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發現、培養、宣傳各領域先進典型,領導并支持群團組織開展群眾性創新創效活動,充分調動職工群眾愛崗敬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新活動載體。深化創先爭優活動,結合工作實際、業務特點和崗位特色,積極開展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隊、黨員示范崗、黨員品牌項目等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爭創活動。把握工作切入點,組織廣大黨員圍繞技術研發、系統運維、業務拓展、服務基層等工作,在重大工程、重點項目中積極擔當作為,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推動黨支部發揮戰斗堡壘作用。
【篇四】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人民調解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為基層解決民間糾紛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決矛盾糾紛的長效機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當前人民調解工作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適應改革發展大局的需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做出新的貢獻,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此,筆者結合山東省新泰市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對人民調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做了比較細致的調研。
一、新泰市人民調解工作基本情況
近年來,新泰市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為信訪分流、為公安減壓、為法院減負、為群眾解憂”的作用,全方位構建大調解體系,不斷完善調解機制,堅持工作制度化、內部運作程序化、獎懲制度化的規范化工作機制,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規范化、法制化發展。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預防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第一道防線日益穩固。
1、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不斷健全。大力加強了市、鄉、村三級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市、鎮、村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機構,市里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2009年成立,2011年合署辦公),鄉鎮街道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村社區充實人民調解委員會力量。積極拓寬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在青龍路市場設立市場專業調解委員會,在市人民法院設立聯合調解中心,成立市級醫療、交通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5個。目前,全市共有調解組織1177個、其中人民調解委員會1064個,共配備專兼職調解員3225人,形成了遍布城鄉、協調聯動的立體化矛盾糾紛調解組織網絡。
2、人民調解工作制度不斷完善。健全完善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崗位責任、糾紛登記、糾紛排查調處、糾紛信息傳遞與反饋等制度,形成一套適應形勢要求和工作實際的制度體系,切實保障依法開展人民調解活動。同時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銜接的“三調聯動”新機制,建立起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平安協會民間調解銜接配合、良性互動的大調解機制,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工作制度、調解活動、協議書效力確認“四個銜接”,豐富和完善了“大調解”工作格局。在鄉鎮街道設立“人民調解員超市”,當事人根據需求自主選擇信任的調解員為自己服務,大大提高了調處效率。制訂印發了《新泰市人民調解員以案定補經費保障實施意見》(新司發[2012]16號),實行人民調解“以案定補”制度,充分調動人民調解員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成效不斷提高。建立鄉鎮人民調解聯席會議制度。由分工書記牽頭,整合綜治、信訪、公檢法司、民政等有關部門,組成聯調聯動辦公室。落實鄉鎮(街道)每半月、村居(社區)每周一次會議制度。堅持村居每周、鄉鎮街道每半個月、市每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制度。采取普遍排查和重點排查、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圍繞黨委、政府關注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糾紛,適時開展重要節點社會敏感時期集中排查調處工作。2016年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533起,調處成功率98%以上,防止民轉刑29起,涉及91人,預防集體性上訪22起,涉及179人,較好地發揮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當前調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制約瓶頸
1、聯調聯動機制有待健全完善。各種調解資源之間的信息聯通、糾紛聯排、力量聯動、矛盾聯調的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還有許多工作要做;部分村和單位在矛盾排查上報中不細不全,有漏查漏報現象;在聯動聯調中,個別部門和單位不能堅持參加每周的聯席會議,造成對矛盾糾紛的化解調處方案不能及時出臺,使矛盾糾紛的調處陷入被動。
2、村級調解工作薄弱。村級調委會建設不規范,軟、硬件設施嚴重缺乏,調解制度不健全,口頭調解協議多,制作規范調解協議書少,缺乏嚴肅性和社會公信力;村級人民調解隊伍結構、層次不合理,多數由本村干部兼任,且身兼多職,很難有足夠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大多調委員會成員業務不精,缺乏法律知識,知識層次較低。
3、調解工作經費不足。實際運作中,人民調解經費短缺仍然是導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不夠,培訓、宣傳工作難于開展最直接的原因。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少(目前新泰調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10萬元),還有部分鎮村“個案補貼”、“以獎代補”難以執行,挫傷了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影響和制約了調解工作的開展。
4、調解工作方式、手段滯后。部分調解員在化解社會矛盾的方式方法和業務素質能力還有欠缺,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沿襲傳統調解工作的方式、方法開展的,調解手段側重于“情”與“理”的運用,而不注意“德”與“法”的結合,因而調解效果不明顯。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重“調”輕“防”現象,沒有較好地發揮人民調解預防糾紛的作用,對一些多發性、易發性糾紛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現了再去調解,造成調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夠理想。
5、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及隊伍建設亟需加強。當前,矛盾糾紛已由傳統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等民間常見性矛盾糾紛,向土地承包、征地拆遷、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新型矛盾糾紛轉換。這些新型的矛盾糾紛大部分專業性較強,現有的調解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調解員專業知識欠缺,調解規范化程度不高,影響了調解質量和效果,亟需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隊伍建設。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下一步,人民調解工作總體思路是:大力發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著力打造品牌調解室和明星調解員,細化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措施,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配合的聯動工作體系,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完善多元化解機制,打造聯調聯動工作升級版。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體系,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對較大矛盾糾紛逐案研究確定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工作方案和辦結時限,做到一個案子、一套班子、因案施策、一抓到底。形成市、鎮有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村有調委會,組有調解員的工作網絡,建立齊抓共管,協同作戰,上下聯動,信息暢通的“大調解”格局,打造多角度、全方位、廣覆蓋、立體化的聯調聯動工作升級版。
2、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培育壯大專職調解員隊伍。健全完善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在現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意見要求積極行動,工作做實,成立拆遷糾紛、土地糾紛、城市管理矛盾糾紛等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擴大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覆蓋面,按照人民調解的程序和制度受理糾紛,化解矛盾,為廣大群眾表達訴求提供一個新的平臺,對特定行業和專業領域出現的難點、熱點矛盾糾紛的及時有效化解,維護全市和諧穩定。出臺《關于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立人民調解員人才數據庫。
3、探索新型調解方法,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和優勢,繼續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完善鄉鎮街道矛盾糾紛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廣泛開展常態化、動態化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認真做好熱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要節點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完善調解員準入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開發使用公益性崗位等手段,大力發展專職調解員隊伍。加強調解文化建設,探索電視調解、網絡調解、品牌調解等新型調解方法,突出打造品牌調解室和明星調解員,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4、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經費保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及時研究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對人民調解指導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經費和人民調解員的補貼經費,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財政預算,落實“以案定補”獎勵措施,充分調動調解員積極性,保障人民調解工作的正常開展。
5、創新管理模式,推行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管理。探索推行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管理,制定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分類管理辦法,將人民調解員劃分為首席人民調解員、高級人民調解員、中級人民調解員、初級人民調解員四個等級,根據人民調解員的現實表現、工作業績、社會影響、資歷學歷等情況,經考核后分別頒發相應的人民調解員證書,實行掛牌調解,推進調解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制度化,不斷優化、健全人民調解隊伍結構。
6、加強人民調解信息化建設,開通建立“民調通”。借助現代信息技術,促進互聯網技術與人民調解工作的深度融合,彌補工作缺陷,在學習借鑒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積極落實經費,制定責任目標,有序推進建立“民調通”信息化工作平臺。部署開展“互聯網+人民調解”活動,利用“民調通”信息平臺,及時上報沒有調解成功或有可能激化的糾紛,防止民轉刑案件或民轉訪案件的發生,實現民調工作的及時性、高效性,確保矛盾糾紛在第一時間調處,全面提高全市人民調解信息化工作水平。
7、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高人民調解隊伍整體素質。加大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力度,制訂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將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方式等納入計劃,確保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完善矛盾糾紛調解員分級培訓體系,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依托市委黨校,對鄉鎮平安協會會長、矛調中心專職副主任和村調解委員進行矛盾糾紛化解專題培訓,對村支部書記、主任的黨校培訓中增加矛盾糾紛化解的課程,平時利用以會代訓的形式,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講解,不斷提高化解矛盾糾紛分的能力和水平。
8、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人民調解,提升專業化調解水平。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特別是涉及面廣、影響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解,協助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處理化解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規范調解程序,逐步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制度的銜接,繼續落實非訴調解司法確認制度,建立人民調解情況溝通協調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調解協議被人民法院維持、變更、撤銷的情況,聽取合理化建議,不斷改進人民調解工作,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和調解成效。
新時期下,加快發展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是歷史賦予的使命,也是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必然結果。今后將不斷完善工作平臺建設,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努力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縱深發展,為社會和諧穩定與平安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篇五】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xx集團是xx市政府第一批成立的國有企業,xx投資集團是xx省第一家上市公司。xx集團是xx投資集團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xx%。近幾年來,兩家集團公司黨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黨建促發展,以發展強黨建,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取得了明顯成效。
xx集團從20xx年虧損xx萬元到20xx年實現利潤x億元,收入和利潤分別增長了xx%、xx%;資產負債率從原來的xx%下降到xx%;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為xx%。xx投資集團收入和利潤分別增長了xx%、xx%,資產負債率為xx%。
通過對兩家集團公司總部和旗下xx家子分公司深入調查研究,結合工作實際,我們認為,當前市屬國企基層黨建工作還不同程度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是黨建工作統領一切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始終堅持和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始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目前,不少子分公司還不同程度存在著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的問題。比如有些子分公司對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黨言黨、管黨治黨的觀念不強,仍然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有些子分公司對黨建工作的推動力度不夠,主動思考研究黨建工作的意識不強,專題研究黨建的次數不多。
二是黨支部書記聚焦主業主責不夠,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2018年10月28日開始施行的《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對基層黨支部書記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比照新時代新要求,當前子分公司黨支部書記工作還存在一些差距,比如沒有真正樹牢“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的理念,在履行黨建工作責任上缺乏一抓到底的“釘釘子”精神,一些工作沒有完全“落地”,致使基礎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三是黨支部書記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高,沒有始終把意識形態工作擺在極端重要的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識形態工作,事關黨的前途命運,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須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部分黨支部書記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性認知不夠,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舉措不多,比如對網絡輿情的預判、監控和管理,對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傳播媒介的審核和監管等工作做得還不夠好。
四是黨支部抓基層黨建工作還存在比較突出的形式主義問題。基層黨建工作的關鍵就是抓落實。但大部分黨支部在抓工作落實中,存在簡單化、形式化和過于留痕化的問題,如“三會一課”、“五化”建設、主題黨日活動等工作,形式單調,內容單一,針對性不強,效果普遍不佳。
五是黨支部對黨員的教育工作重視不夠,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工作抓得不緊不實。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是黨的建設的基礎工作和長期任務。如何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好每一個黨員的頭腦,指導好每一個黨員的行動,大部分黨支部還缺乏具體化、規范化、系統化的考慮。如何把黨中央的聲音,把黨的方針政策,把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第一時間傳達到、貫徹到、落實到基層的每一個黨員,大部分黨支部還缺乏制度化、體系化、科學化的安排。部分黨員的黨員意識不強,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足。
六是總體來看,大多數黨支部抓基層黨建工作沒有亮點,沒有特色,基層黨建品牌建設任重而道遠。創建特色黨建品牌活動,是持續推動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提高的有效途徑,也是活躍基層黨建工作的有效載體。尤其是一些對外經營和服務的窗口單位要通過黨建品牌創建工作,推動業績和服務的雙提升。但是目前大部分窗口單位的基層黨建工作仍停留在完成規定動作,沒有結合行業特色,創建特色黨建品牌。
七是生產經營任務比較繁重的子分公司黨支部和黨支部書記對基層一線職工群眾的思想動態和工作生活狀態研判不夠,關注不夠。黨支部是最基層的黨組織,最貼近職工,所以黨支部書記要做職工的貼心人,引領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但有的黨支部書記在如何做好職工貼心人方面做得不夠,沒有及時了解和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經常性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八是子分公司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結合不緊,總部機關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合不深,存在“兩張皮”的問題。黨建工作和生產經營工作要深度融合,做到兩手抓、兩促進。但大部分基層黨支部工作融合力度還不夠,沒有建立起與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相一致、與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相協調的黨建工作機制,黨建工作對企業轉型創新發展的促進作用發揮還不夠明顯。
九是黨支部抓企業文化建設缺少實招、新招、高招、硬招。優秀的企業文化是企業改革發展的強大精神推動力,是凝聚企業全體員工的重要向心力,也是建設現代企業的必然過程。但不少子分公司對企業文化建設的理解還停留在“說在嘴上、寫在紙上、掛在墻上”的初始狀態,如何讓企業文化入腦入心入行、生根開花結果,還任重而道遠。
十是部分黨支部書記黨建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存在著“不會抓”、“抓不到點子上”的問題。黨支部書記素質與工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基層黨建工作開展的好壞。部分黨支部書記學習能力有待加強,對黨建業務的學習太少。即使有抓黨建的強烈愿望,但缺乏相應的知識和方法,成效不好。
十一是個別黨支部書記擔當精神不強,破解難題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善于破解難題,既反映了黨支部書記的工作能力,也是黨支部書記作為黨員干部敢于擔當的重要表現。個別黨支部書記工作中不想、不敢、不會創造條件解決難題,遇到困難和問題,總是比較多地強調客觀因素、政策因素、體制因素,沒有認真深入地從主觀層面、從自身層面找原因找差距,不會主動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習慣于“遇到問題繞道走,碰到困難往上推”。
十二是基層黨務工作者政治理論水平有待提高,黨建業務水平有待提高。新時代黨建工作對基層黨務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基層黨務工作者普遍培訓較少,有的甚至從未參加過黨務知識培訓。有的培訓跟不上黨員干部調整的節奏,新上崗黨員干部對黨建方法、工作規則、制度流程等掌握不夠,工作開展不規范。
針對上述12個問題,我們深入研究,學習借鑒好的經驗和做法,認為可以從以下六個方面加強基層黨建工作,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一是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抓基層黨建。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要求,決定黨的建設方向和效果。作為國有企業,我們必須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黨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把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落到實處。
二是圍繞黨風廉政建設抓基層黨建。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三重一大”事項堅持按集體決策辦事,堅持按規范程序辦事,堅持依紀依法辦事,堅持公開透明辦事。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派駐子分公司紀檢監察專員、重點項目紀檢監察工作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守干凈底色,嚴守清廉本色,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增定力,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三是圍繞上級黨委決策部署抓基層黨建。基層黨支部是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基礎。各基層黨支部要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要擔負好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引導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把上級黨委的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四是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工作抓基層黨建。各基層黨支部要做好基層黨建和生產經營深度融合文章,堅持新發展理念,注重高質量發展,把提高企業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實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企業改革發展成果檢驗黨支部的工作和戰斗力。特別是在國企改革的偉大征程上,各黨支部書記要迎難而上、開拓進取,帶領廣大干部職工開創企業發展新局面。
五是圍繞企業文化建設抓基層黨建。企業文化建設,必須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各基層黨支部要將企業文化建設納入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堅持企業文化日日行、天天見,提振精氣神,匯聚正能量,發揮企業文化正向激勵作用,構建企業與職工的命運共同體。六是圍繞關心關愛一線員工抓基層黨建。各基層黨支部要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強化一線職工思想引領,著重加強網絡輿情監管和基層陣地建設。關心職工所思所想、所憂所盼,把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細,努力讓每一個員工都擁有一份穩定可持續的工作、收入和未來,讓每一個員工都擁有越來越多的獲得感、越來越強的歸屬感和越來越好的愉悅感。
【篇六】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2016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離退休干部工作是黨的組織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載著黨中央關心愛護廣大離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務,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加強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始終是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的關鍵所在。隨著離休干部黨員年齡不斷增長、活動能力不斷下降、人數不斷減少,退休干部黨員逐年遞增、年齡參差不齊、居住地區分散、需求差異性等種種情況的變化,當前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正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新困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更好的凝聚和釋放廣大離退休干部黨員正能量,顯得尤為重要、更為迫切。因此,我們通過問卷調查、聽取匯報、座談交流、實地走訪等多種方式在全縣面上開展了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調研,進一步掌握本縣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現狀,查找存在的問題與難點,提出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相關建議。
一、本縣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基本情況
目前,**縣共有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共46個,其中,鄉鎮(街道)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9個(已全覆蓋),部門單位(包含下屬單位)等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37個;離休干部支部1個,離退休混編支部13個,退休支部32個。黨組織在地方的縣級機關部門、縣屬各單位中已單獨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有33個,占單位總數的45%;有離退休干部黨員3人以上未單獨建立的有26個,占單位總數35%;有離退休干部黨員10人以上未單獨建立的有3個,占單位總數的4%。
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和老干部局的指導下,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基本上達到思想政治工作有力、組織不斷健全、制度不斷完善、管理不斷規范、活動正常開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黨委領導不斷重視。各鎮(街道)和部門黨委充分認識到加強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的重要性,不斷重視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工作,把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納入本單位黨建工作規劃,每年專題聽取和研究老干部黨建工作。老干部工作領導機構健全,落實分管領導和聯絡員,為離退休黨支部開展活動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同時,從對單獨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問卷調查、征求意見建議的反饋情況來看,老干部對“領導重視”這一項的滿意度達97.30%。
2、班子建設不斷加強。各單位黨委不斷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班子建設,注重選好選強班子成員,充分結合實際情況和老同志的特點,堅持選配黨性強、威信高、身體好、有奉獻精神的離退休干部擔任支部書記。據調查統計,46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中,支部書記退休前擔任科局級領導的有29位,比例達63.04%。同時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根據本支部黨員人數配強班子,在單建支部中有65.22%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配置3人及以上支部委員,部分支部還根據年齡結構層次等進行選配支委,不斷優化支委結構。
3、組織制度不斷完善。各離退休黨支部根據離退休黨員實際情況,建立了“三會一課”制度、走訪慰問制度、聯系黨員制度、生病住院探望、黨費收繳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積極開展黨員民主評議等工作。如支部固定學習活動制度,有89.13%的支部都安排至少每季一次的學習活動,有34.43%的支部已做到每月一次學習活動。各支部通過完善制度,不斷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全縣面上也建立和完善了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培訓、老干部黨校學習班、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片組活動等一系列制度,使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工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切實增強了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4、組織活動不斷充實。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都積極開展了政治學習、集中閱文等學習活動。還積極開展其它形式多樣的支部活動,如舉辦主題征文、書畫展、棋牌賽、門球賽等文化養老健身活動;組織開展情況通報、專題輔導、專題調研等建言獻策活動;積極開展“走基層、看變化、促發展”活動,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并積極為基層發展出謀劃策,不斷凝聚廣大離退休干部正能量。
5、支部作用不斷發揮。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充分發揮離退休干部的政治優勢、經驗優勢,尋找載體,多平臺開展發揮余熱活動。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積極組織離退休干部黨員主動參與“交通文明勸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豬退養”、“美麗鄉村建設”等中心工作為本縣經濟社會發展“獻計獻策”活動,組織離退休干部黨員在關心下一代、法律咨詢、網吧監督、技術支持、困難幫扶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如**高級中學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結合教師特長與**益智托管所結對開展“同享藍天”紅色志愿項目,活動已延續了6年;人民醫院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每年組織開展送醫下鄉義診活動;文化局(體育局)組織開發“銀發人才”團隊,利用自身專業組成專家服務團,深入基層開展文化、體育、科技、教育等幫扶活動等等。不斷教育引導廣大離退休干部在傳承先進文化、弘揚社會公德、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繼續為本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雖然在不斷加強,但新形勢下在黨組織建設、作用發揮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與困難,主要集中表現在:
1、管理體制尚未理順。從組織體系來看,目前,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納入在組織部門的黨建體系之中,由各單位黨委或黨工委具體領導,單獨成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都由本單位黨委或機關黨組織管理,未單設支部的離退休黨員納入了在職人員黨支部中共同管理。組織部、人力社保局、老干部局共同對建立的離退休支部開展了工作指導,主要是抓好了黨支部書記的培訓、通過片組活動加強對支部工作的指導、通過創建加強支部規范化建設(此項制度從規范考核評比后已停止)等。這樣的體系,看似管理相當到位,但實際工作中存在“誰都在管又誰都沒細管”的困局,老干部局也只有借勢組織部門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開展工作指導。
2、組織建設不夠平衡。有些部門單位離退休干部黨員人數較多但并未單獨建立支部,一方面是受上位法的限制,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分設離退休黨支部單位要先設立總支,而設立總支一般要50人以上,有些單位是沒有達到設總支的要求才沒有設立離退體黨支部的。另一方面,部分黨組織對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單獨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班子力量差異性較大,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地稅局)等部分支部已配備了4-5名支委,但還有34.78%的支部只配備支部書記一人,班子不健全,影響支部活動開展和支部凝聚力戰斗力的發揮。
3、活動形相對單一。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學習活動較大一部分還是停留在閱文件、讀報刊、聊聊天、下下棋等方式,活動有些流于形式;政治理論學習嚴謹有余、靈活不足,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部分支部在組織學習、落實閱文、通報情況等方面做得不夠到位;離退休干部黨員對學習活動的需求也存在較大差異性,年齡大的普遍喜歡政治學習、年紀輕的對學習形式要求較高;支部普遍參與各類社會活動不多。
4、結構層次矛盾凸顯。當前離退休干部黨員由于年齡差異、身體狀況差異、個體需求差異、人員分散等原因,再加上部分離退休干部黨員對自身要求降低,導致支部活動出勤率下降、支部組織活動較難開展、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及班子選配較難等問題凸顯。目前,我縣45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中,不能正常參加支部活動的黨員占比有17.3%;支部書記平均年齡70歲,其中70歲以上有17人,超過三分之一,年齡的88歲。
5、組織保障力度不夠。通過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的調查問卷,有64.86%的支部反映學習教育活動經費難落實,有24.32%的支部反映活動場地難落實,有的支部有活動場所,但設施陳舊、學習資料缺乏,離退休干部組織學習活動受到限制。新形勢下,對支部書記開展工作的保障力度與支部書記所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也不成正比,目前我縣落實支部書記待遇為每月100元的通訊補貼(執行2007年縣委辦文件規定),隨著黨建工作的不斷加強,支部書記的工作量越來越大、工作要求也越來越高,責任要求和待遇權利不相對稱。
6、發揮余熱不夠明顯。一方面受老干部年齡和身體狀況影響,各單位往往重視生活待遇的落實,忽視甚至忽略老干部作用的發揮,對離退休黨員發揮作用的平臺和載體搭建不夠,使離退休黨員作用“無處可使”。如在職黨員的社區報到服務社區工作,開展了好幾年了,但沒有一個單位開展離退休黨員主動服務社區工作。另一方面,有部分離退休干部黨員自身認識有一定偏差,個人認為已離退休在家,黨員作用是否要發揮、發揮得好與壞都無所謂,積極性不高。
三、建議與對策
(一)從體制機制入手,夯實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基礎
1、理順管理體制。根據《意見》要求,結合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特點與要求,建立離退休干部黨工委,作為縣委派出機構,在縣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負責全縣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形成縣委統一領導、縣委組織部牽頭抓總、縣委老干部局牽頭協調、有關涉老部門協同參與的黨建工作新體系。黨工委與老干部局合署辦公,增加內設機構和領導編制,從組織體制、人員力量上加強對離退休黨建的指導。管理體制以協作機制和直管機制并存,既橫向加強與各單位黨組織的協作聯系,同時縱向加強對各離退休黨支部的工作指導。
2、落實責任機制。建立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責任機制,把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納入縣委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做到同部署、同規劃、同推進、同考核,同表彰。黨委組織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分管機制、指導機制、聯系機制,定期聽取匯報,積極研究解決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存在的困難。離退休干部黨工委要發揮對全縣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和橋梁作用,行使好開展學習教育、管理服務、組織活動及發揮黨員作用等方面的指導與監督職能。同時,進一步明確鎮(街道)、部門單位等各級黨組織對本單位、本系統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研究解決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3、創新組織設置。新形勢下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發揮作用、有利于參加組織活動的原則,靈活設置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采取單建、單位合建、社團聯建、網格組建、社區共建等形式,積極探索在離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動學習場所、興趣愛好團體、社團組織中建立基層黨組織或者臨時黨組織,創新、優化組織設置,進一步擴大離退休干部黨組織的覆蓋面。一是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應建盡建,實在建不起來的,應設黨小組,明確黨小組長,一并納入離退休干部黨工委的指導范圍。二是以老干部活動中心、老年大學、老年文體社團為依托,探索設立離退休干部社團黨支部(黨小組),以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三是根據當前離退休干部黨員居住生活實際,依托社區黨組織設立社區離退休干部學習小組,實行“雙管”制度。各社區黨總支根據離退休干部黨員的工作經歷、特長和身體情況建立學習小組,在不轉移離退休干部組織關系的前提下,方便離退休干部就近就地開展學習活動、發揮作用,解決黨組織和離退休干部黨員之間“管得著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管不著”的問題,使離退休干部黨員一方隸屬、多方服務。四是針對長期隨子女居住在外的離退休干部流動黨員,要與離退休黨員長期居住地、流入地的黨組織做好對接工作,轉入(或臨時)當地基層黨組織。
4、強化班子建設。一要選好支部書記,通過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制度建設、適當提升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工作補貼等方式,緩解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選配難的問題,選配出組織能力強、民主作風好、黨性觀念強、年齡相對較輕、身體較好、有奉獻精神的同志擔任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確實難選配的,可選配在職黨員兼任書記,探索離退休黨員與在職黨員搭班子搞好黨建工作的思路。二要配強支部班子。根據規定,黨員人數在7人以上的,應設立支部委員會,并結合支部特點配強支委人員。同時配備在職同志擔任聯絡員,協助配合做好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工作。三要完善職責分工。應根據不同職責,使離退休干部黨組織中每個支委成員都能夠在支部的工作中各司其職,各展其才,各盡其能。四要加強學習培訓。將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培訓列入縣委干部培訓主體班次,并依托老干部黨校學習班等平臺,加強對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的培訓,確保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負責人在任期內參加不少于1次的培訓。
(二)從思想建設入手,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教育管理
1、加強教育引導。一是努力建設學習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學習型黨支部建設是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結合離退休干部黨員的實際,以加強理論學習和思想建設為重點,以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長存,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為目標,持之以恒地抓好黨支部學習教育活動的落實。二是強抓主題教育。從離退休干部黨員思想實際出發,緊跟黨中央部署,教育引導廣大離退休干部黨員扎實開展如“兩學一做”等主題學習教育活動,從嚴治黨,深入學習黨的先進理論體系,用理論武裝頭腦,深刻領會黨章黨規黨紀,明辨是非,永葆共產黨員先進本色。三是做到離退休干部黨員思想政治工作與落實老干部“兩項待遇”緊密結合起來,與“老有所學”緊密結合起來,與幫助離退休干部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與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增強離退休干部黨員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真正把離退休干部思想統一到黨的中心工作上來。
2、改進組織生活。針對離退休干部黨員不同年齡層次、不同個體需求等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好組織生活,通過制定安排不同主題的學習教育活動、不同類型的文化體育活動、不同形式的“走基層、看變化、促發展”活動等,并以“菜單式”的方式供離退休干部黨員自主選擇參加,全面激發廣大離退休干部黨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做到重實效、全覆蓋。同時,堅持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好離退休黨員身體健康、行動不便等原因不能參加組織活動的問題。
3、優化管理方式。在離退休干部黨支部中,要根據離退休干部黨員的身體狀況、活動規律和特點,加以管理和服務。一是堅持黨員聯系制度。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以多種形式與黨員保持聯系,如建立上門走訪制度、病房探望制度、體弱多病黨員聯系制度等相關服務制度,通過定期上門走訪慰問、電話詢問等形式,加強溝通交流,關心他們的生活,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保證黨員與組織的密切聯系。二是建立困難黨員幫扶機制,采取互助結對、志愿結對等形式,整合社會資源,搭建志愿服務平臺,根據離退休干部黨員居住地、身體狀況、實際需求等不同情況進行結對,開展互助關愛、傳遞組織溫暖活動。三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對于季節性離退休干部流動黨員,為其辦理《流動黨員證》,并主動與流入地黨組織聯系,落實好他們在流入地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切實加強離退休干部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到黨員管理服務全覆蓋。
(三)從完善制度入手,強化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保障
1、完善規章制度。離退休干部黨支部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組織生活、政治學習、報告工作、聯系黨員、流動黨員管理、黨費收繳和管理、監督檢查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建設要在繼承過去好傳統、好經驗、好做法的基礎上,把制度執行中的原則性和靈活性結合起來。根據離退休干部黨員自身特點,注重實效,按照就地就近、簡便易行、保證安全,把理論學習、情況通報、民主評議等組織生活和健康知識講座、文體活動、參觀考察等活動相結合,建立離退休干部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通過加強制度建設來不斷推進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2、加強保障機制。努力在人員、經費、場所等方面為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開展活動創造條件。一是落實場所和聯絡員,為黨支部學習活動提供服務。各單位都要提供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和必要的學習資料,并明確科室和人員做好服務和后勤保障,確保離退休黨員學有地方、學有資料。二是明確學習活動經費標準。提高黨費下撥比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按100%比例返還,作為支部的學習活動經費。同時按每人每年不少于500元的支部學習活動經費納入預算,經費使用范圍為離退休干部黨員的學習培訓,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資料,開展文體活動和“走看促”活動等,表彰獎勵離退休黨員,走訪看望黨員和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等。三是適當提高支部書記和委員的工作補貼。將支部委員也納入工作補貼對象,并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四)從組織引導入手,激勵離退休干部黨員作用發揮
1、加強領導。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把發揮離退休干部黨員作用工作列入日程,從政策上扶持、資金上保障、宣傳上支持、表彰上傾斜,開展以“展示陽光心態、體驗美好生活、暢談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活動,組織引導廣大離退休干部黨員積極凝聚和釋放正能量,積極宣傳離退休干部黨支部集體和黨員個人在本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貢獻,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支持、認可離退休干部黨員發揮作用的氛圍。
2、自主參與。積極引導離退休干部參與支部決策,促使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引導黨員參與支部決策,既是一個集思廣益的過程,又是一個統一思想的過程。各離退休黨支部要發揮好支部黨員的積極性,共同來謀劃支部的各項活動,不斷提高支部活動的針對性和吸引力。要根據離退休支部的特點,引導支部集思廣益自主制訂支部學習和活動計劃、自主選擇學習形式、自主開展學習教育和互幫互助活動、在規定范圍內自主安排活動經費等,同時引導廣大離退休干部黨員爭先創優、互助有為,將支部營造成每個黨員的“家”。
3、搭建平臺。深化“四大行動”(“紅色典藏”、“走基層、看變化、促發展”、“銀色人才志愿”、“爭做最美老干部”行動),多角度、多形式組織引導廣大離退休干部為社會多做貢獻,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一是組織引導離退休干部當好指導員。充分利用老干部工作經驗豐富、工作作風沉穩等優勢,做好傳幫帶工作,協助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各項工作,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指導,為相關部門提供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二是組織引導離退休干部當好調解員。充分發揮老干部在群眾心目中威望高、群眾信任的優勢,組織老干部深入社會、基層、社區、企業當中,密切黨群關系,積極化解群眾矛盾,消除鄰里糾紛,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三是組織引導離退休干部當好宣傳員。充分利用老干部政治意識強的優勢,發揮老干部輿論宣傳引導作用,積極向廣大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倡導移風易俗新風尚,發動群眾為社會發展多做貢獻。四是組織引導離退休干部當好巡視員,組織老干部緊扣中心工作,深入調查研究,發揮巡視監督作用,在應對金融危機、推進項目建設、加強民生工作、優化城市建設、加強教育事業、推進新農村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以及強化黨的建設等方面,加強巡視監督,積極當好巡視員角色,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篇七】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舒城縣人大常委會委員韓務農反映:《人民調解法》頒布實施后,人民調解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但是從調研情況看,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保障機制不健全,人民調解工作基礎總體仍較薄弱,人民調解作用的發揮還不夠充分等。
一、經費保障存在問題。按照《人民調解法》的規定,人民調解工作本身不允許收費,人民調解工作所需經費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給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同時規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應當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辦公條件和必要的工作經費。但目前,一方面,從基層組織情況看,不少村(居)民委員會自身沒有經費來源,難以保障人民調解員的報酬以及其他必要的人民調解經費;另一方面,從政府層面看,缺乏剛性的經費保障機制。在一些地方,人民調解工作成為純粹的義務性工作。工作經費的不足,嚴重影響了人民調解員開展工作的積極性,限制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
二、工作基礎仍較薄弱。一是指導力量薄弱。實踐中,鄉鎮司法所具體承擔了對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職能。鄉鎮司法所人員普遍較少,很多司法所都是“一人所”,只有一名工作人員,最多的也只有兩名工作人員。但是從承擔的工作上說,司法所既要做好大量的業務工作,又要完成所在地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包村、計劃生育等中心工作任務,工作任務十分繁重。人少事多的困境造成司法所難以對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及時有效的指導。二是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相對弱化。從形式上看,從上到下已建立起了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但從實際運作情況看,有些地方調解組織尤其是農村調解組織相對弱化,作用發揮不好或不能發揮作用,如有的調委會組織隨著村委會三年一調整,調解組織成員變動較大;有的農村調委會成員長期在外打工,導致調解組織有名無實;企事業單位依法建立調解組織的還較少。
三、培訓力度有待加強。現階段,人民調解員隊伍文化水平總體偏低,尤其是村級組織調解員多數都是文化程度偏低,且年齡結構偏大;一些調解員對法律和政策掌握不夠,專業知識、實踐經驗缺乏,調解糾紛的能力和技巧不足,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顯得尤為重要。然而,受多方面因素制約,現有的培訓工作還不能適應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要求,培訓的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培訓時間難以保證,雖然有關于培訓時間方面的明確規定,但是未完全落實到位,有的村(居)人民調解員每年一次的業務培訓也難以保證;二是培訓實效不強,在實際培訓工作中,還大多停留在簡單的政策宣傳和以會代訓等方式上,缺乏法律知識傳授、調解經驗和技巧等方面的交流,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深化認識,建立健全人民調解保障工作機制。
人民調解工作是保證社會穩定的基礎工作,是新形勢下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政府及司法行政機關要把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充分貫徹實施好《人民調解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法律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各項保障機制,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對于必要的工作經費,建議進行深入調研,在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起剛性的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二、強化指導,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基礎建設。
對鄉鎮司法所的職能進行科學定位,理順管理體制,加強軟硬件建設和工作經費保障,強化其對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繼續鞏固和完善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加快推進企事業單位建立調解組織,對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進行梳理整頓,確保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工作落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一方面是聘請離退休的法律工作者擔任人民調解員,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另一方面可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定期考核,實行動態管理,對不能履行職責的及時調整出人民調解員隊伍。
三、加強培訓,提高人民調解員的調解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保證培訓時間。人民調解工作政策性、法律性、技巧性都很強,縣司法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足時的組織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二是要注重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不同的情況,可采取組織經驗交流、現場觀摩、法庭旁聽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強對人民調解員法律知識、社會公德、調解方法和技巧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三是要注重以點帶面。可以借鑒外地經驗,探索試行專職人民調解員、專業人民調解員、首席人民調解員模式,以鄉鎮、村或行業部門為單位,培養一批專業素養較高、在當地具有較高威信和影響力的專職人民調解員,通過其示范引導,以點帶面,全面提高人民調解員的調解能力和水平。
【篇八】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早在2016年2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意見》對加強和創新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務。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不僅是新形勢下按照“四個更加注重”原則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務,也是老干部工作深入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體現,責任重大、意義深遠。
一、全市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現狀
目前,XX全市共有離休、市管退休干部X人,其中離退休干部黨員X人,各鎮、街道、單位共建立離退休干部黨支部X個、學習小組X個。近年來,我們在從嚴治黨新常態要求下,堅持把加強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基礎建設、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教育管理、引導離退休黨員發揮優勢作用作為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從思想上關心、組織上凝聚、行動上引領老干部,努力把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成凝聚人心、交流思想、愉悅身心、發揮作用的重要堡壘和陣地。
(一)重視離退休干部黨組織的基礎建設。一是構建網絡全覆蓋。全市X個鄉鎮、街道均成立了離退休干部黨支部,X個機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成立了黨支部X個、學習小組X個(已做到應建盡建)。去年以來,我們又積極探索離退休干部黨員“一方隸屬、多方管理”的黨建工作機制,先后在XX街道XX社區、XX社區、XXX社區設立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試點,在老干部協會X個分會中建立黨支部(非建制性)。真正確保了哪里有離退休干部黨員哪里就有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哪里有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哪里就有健全的組織生活。二是優化隊伍強活力。針對離退休干部各自特點優勢和學習活動的實際情況,對離休和退休黨支部進行合并混編,全市X個黨支部均為離退休干部混編黨支部,同時,選派年齡在70-75歲、政治素質過硬、領導經驗豐富、威信高、有組織能力的退休干部擔任支部書記或學習組長。保證各支部領導班子構成一般有書記X名、支委X名、在職干部聯絡員X名,使離退休干部黨員年齡和支部領導結構得到了優化,形成了新老結合、互補互促、攜手共進的氛圍和活力。三是加強領導重保障。XX年,我們就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的主要職責、組織設置、工作制度、領導保障、考核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中辦、國辦3號《意見》,我們又制定出臺了《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組織部門、老干部工作部門黨建工作責任,建立健全了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二)重視離退休干部黨員的教育管理。一是理論學習常態化。各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每月組織黨員1-2次的集中學習、為每名黨員訂閱“三報兩刊”、每半年組織1次情況通報會、形勢報告會。在此基礎上,我們重視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學習組長)的學習培訓,每季度組織支部書記(學習組長)舉行集中學習輔導,編發1期《學習通訊》。二是教育活動多樣化。圍繞學習貫徹“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主題,近年來,我們先后開展“愛XX、促發展、弘揚正能量”“暢談十九大以來變化、展望十九大勝利召開”等主題教育活動;向全市離退休干部支部書記贈閱“兩學一做”學習讀本,舉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輔導報告;組織離退休干部黨員赴正能量教育基地張家港永聯村、常熟蔣巷村等地參觀學習。三是從嚴管理制度化。各支部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以“五有五好”為標準,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相應的組織生活、學習教育、開展活動、黨費留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去年,我們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在全市離退休干部中下發了《關于在全市離退休干部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學習教育、發揮優勢作用、落實從嚴管理作了進一步明確和強調。
(三)重視離退休干部黨員的作用發揮。一是強化責任引導。召開全市開老干部工作會議,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在“雙先”表彰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宣傳提綱》、《為黨的事業增添正能量活動宣傳提綱》作為指導離退休干部黨員統一思想、發揮作用、凝聚正能量的“紅寶書”,引導離退休干部黨員轉變以往“獨善其身”的消極養生觀,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主動的擔負起這份責任,為黨委政府出主意、解難題,并利用自身的影響帶動周圍,為社會凝聚正能量。三是創新活動載體。加強與關工委、老促會、老體協、老科協等各類老年社團的聯系與協調,組織離退休干部黨員積極參與這些涉老組織和團體的活動,在建言獻策、科普宣傳、扶貧幫困、文化體育、關心下一代、結對大學生村官等活動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作用。全市有700余名離退休干部黨員加入到“五老”志愿者隊伍,成為教育輔導、法制宣講、網吧義務監督、幫困幫教的主要力量和骨干。三是堅持典型引路。XX老干部中從來都不乏先進典型,吳仁寶、張紀清等一批全國有影響的老同志就在我們身邊。我們牢牢把握這一優勢,先后組織全市離退休干部支部書記,赴華西村、祝塘鎮“炎黃”陳列館參觀學習,開展了“學習吳仁寶,再展夕陽紅”“學炎黃,學雙先”等主題教育活動,制作了“桑榆不老,晚霞爭輝”-老干部發揮正能量先進典型和事跡展板。在先進典型帶動下,先后涌現出了被評為首屆“XX十佳好人”的離休干部費龍順、被譽為“當代徐霞客”的退休干部張秉忠等一大批充滿“正能量”的離退休干部。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多年的實踐,我市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隨著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隊伍結構和老干部工作重點的轉變,對照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我們的工作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單位指導重視不夠。有的單位黨委(黨組)重服務管理、輕教育引導,認為老同志少找麻煩就行,對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建設的重視和指導還不夠,特別是對老干部思想教育、對支部陣地建設、服務保障等方面投入還不夠。
二是支部活動形式單一。支部學習活動要么忽視政治理論學習、輕視思想政治教育,要么形式單一,學習就等于讀文件,活動就是外出參觀,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老同志參與不積極。
三是支部建設參差不齊。雖然建立了相應的組織生活制度、學習制度、黨費留存制度,但具體實施卻不盡人意,有些黨支部黨員活動陣地設備不全,有的陳舊簡陋,硬件建設相對落后;一些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不固定,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四是支部書記力不從心。支部書記年齡普遍偏高,平均年齡在70歲以上;支部書記工作繁雜,一人身兼多職,許多“老”字頭條線的工作都由其承擔,無法全身心負責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工作,領導組織活動的能力有所減弱。
五是黨員黨性觀念有所弱化。一些離退休干部黨員認為退休了,就不要搞得“一本正經”,過多的追求享受和待遇,放松了自我要求,在講政治、講紀律、講奉獻方面做得不夠,對組織歸屬感和認同感較弱。
三、進一步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思考
根據全國“雙先”表彰會上習近平等中央領導同志對老干部工作提出的指示要求、中央兩辦《意見》精神,以及省委、市委老干部局對新形勢下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針對當前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
一要盡快出臺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雖然在2016年,中辦、國辦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中,對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提出了一些指導性意見和措施,但對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自2006年中組部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來,一直未有新的文件出臺。為適應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新形勢,我們需要對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在工作要求、主要職責、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加強領導等方面盡快出臺系統性、指導性的文件。
二要盡快落實離退休干部黨工委的責任和職能。我市在今年4月份,已經成立了離退休干部黨工委、配備了專門的工作人員。在理順管理體制的基礎上,我們需要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在對全市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考核;協調基層黨委(黨組)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離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離退休干部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盡快落實離退休干部黨工委的責任和職能,保障各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工作有效開展。
三要注重加強離退休干部支部規范化建設。要準確把握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以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為關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服務黨員和群眾為目標,全面加強黨支部的規范化建設,在規范支部陣地設施、規范班子建設,規范黨員管理,規范支部運行,規范組織生活,規范作用發揮等方面及時出臺意見和標準,評選打造示范性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努力將黨支部建成班子健全、制度落實、教育經常、管理嚴格、監督有效、作用明顯、群眾擁護的堡壘陣地。
四要積極推進社區離退休干部黨建試點工作。在加強離退休干部原單位黨支部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完善我市XX街道城中、X街、XX三個試點社區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在老干部活動中心和老年協會等離退休干部黨員日常活動學習的地方、其他離退休干部黨員居住相對集中的社區積極建立基層黨組織或臨時黨組織,讓離退休干部黨員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實行“雙重管理”,實現黨建工作全覆蓋。
五要更加重視支部書記隊伍建設。要選配黨性強、威信高、身體好、經驗豐富、樂于奉獻的離退休干部黨員任黨組織書記;逐步將關工委、老體協、老科協、老促會的工作從支部書記工作中剝離開來;要進一步明確和加強支部工作聯絡員(在職干部)的職責,主動分擔支部書記的一些事務性工作;要按照《意見》要求,全面落實離退休干部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建立支部書記關愛慰問制度;要通過建立老干部黨校這一平臺,每年定期組織支部書記培訓學習,提高支部書記的組織能力,使他們保持思想常新、與時俱進,激發他們開拓進取、積極向上的主動性性。
六要不斷加強離退休干部黨員的學習教育。要認真落實閱讀文件、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通報情況、參觀學習等制度;要把組織集中學習等傳統手段同發揮好運用網絡、手機平臺等現代信息技術,運用好離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動現場教學基地等紅色資源相結合,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組織老同志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黨的理論、黨的主張、黨的要求轉化為離退休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始終做到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七要更加注重對黨員的引導和關心。要牢牢把握離退休干部黨員的思想行為特點,把發揮離退休干部優勢作用作為做好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的重要任務,圍繞“經驗、威望、特長、專業”優勢,積極引導離退休干部黨員在建言獻策、調解矛盾、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優勢和作用,為黨和人民事業增添正能量活動;要建立黨組織內部關愛機制,通過結對關懷、志愿服務、困難幫扶、先進評選等多種形式,使黨員時刻感受到組織的存在、關心和愛護,努力提升離退休黨員干部對黨組織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