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自古以來,泛指有才藝、有才藝者,也用于身份自稱,它與文人有一個規范的叫法,即“文化藝術工作者”(文藝工作者),多指娛樂工作者(影視歌)。2018年1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宣傳例會上,宣傳司司長高長力提出廣播電視邀請嘉賓應堅持“四個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6篇
【篇1】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
文化傳媒公司藝人簽約合同
(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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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1.1 XX市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法人代表為: 聯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性別: ,國籍: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2、簽約類型:
1.1歌手
1.2演員
1.3模特
1.4主播
1.5舞團
1.6主持人
甲方與乙方簽訂 類型職業。
3、簽約內容:
本條內容適合第二條所有職業,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制作音樂、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以及各種包裝,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四、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XX市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經紀部》
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提前為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5、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6、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篇2】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
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一)
魏鴻山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1.1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姓名: 性別: 國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性別: ,國籍: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乙方參與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2、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3、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乙方各自接洽的活動收益以3比7的方式應支付甲方3甲方并以這3拿來作為乙方的宣傳用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
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一)
邢臺天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1.1 邢臺天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法人代表為: 聯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性別: ,國籍: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甲方對乙方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負責合約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幣,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幣,從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幣。甲方同意并保證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為完稅后的凈收入。乙方每年演藝收入,沒有達到甲方承諾的保證薪酬金額,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關演出收入在每年結束后的第一個月結算。
6.2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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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 人 合 約
代理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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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乙方的演藝才能和欲求演藝界發展的需要,鑒于甲方的專業、權威經紀資源和對乙方的認可,為了更有效地保證乙方在演藝界的發展,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友好磋商,并達成共識,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為其全權經紀代理人。乙方必須保證是以自由身份,既不受任何合約或職業之約束與甲方簽訂本合約。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簽訂本合同。
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簽約內容如下
一 簽約期間;
1 甲方為乙方唯一合法經紀代理人,乙方為甲方之簽約藝員。乙方的錄音,錄像,演藝,廣告,影視 作品創作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權負責,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形式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之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宣傳錄音,錄像,演藝,廣告,影視,作品創作等事宜。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排,參加甲方安排的影視,廣告,演藝及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參加非甲方安排的影視,廣告演藝及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
2 為了演藝發展需要,甲方會依據乙方發展方向和目標為乙方確定對外的名稱,藝名或昵稱、宣傳口號或其他等;對自己經紀代理公司的稱呼,根據不同需要,甲方可能會用甲方所有不同類型的公司作為乙方對外公布的經紀公司。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統一策劃執行對外名稱和自己的稱呼。乙方必須將所有肖像資料(生活照片、藝術照片、廣告照片、各種媒體形象資料等)個人簡歷,演藝資料(錄音,電影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個月內陸續交甲方歸檔保管,甲方保證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合同期間,乙方形象的攝影、攝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統一行使或由甲方認可的單位和個人行使。
3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的代理關系可對外不宣傳但如甲方認為需要,乙方對外必須承認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對外不得否認與乙方的代理關系,并依據乙方的實際利益和狀況進行有利于乙方的宣傳。甲、乙雙方都必須維護和捍衛自己和對方的名譽,不得出現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或因故無法實際履行或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當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譽受到損害時,甲、乙雙方都同意維護名譽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盡全力互相協助。甲方承諾在代理乙方演藝活動過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權代理活動的行使而給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譽的損害。乙方承諾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損害甲方名譽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和雇員的名譽。甲方承諾不因代理行為而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害,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乙方照片、圖片、劇照等圖形資料或影像資料對乙方名譽造成損失;?因披露乙方個人文字資料(簡歷、詳細個人資料等)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人為因素在經紀代理活動中給乙方名譽造成損失,或在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強迫乙方從事商業與非商業活動,從而為乙方帶來名譽損害的。
5 甲方負責為乙方安排各種演出(包括各種形式的晚會,影視劇,廣告,錄像或商業和非商業演出)演出費用及其一切有關事務均由甲方負責全部演出收入比例分配(見合約之五;比例分配)。甲方為乙方所提供制作的詞曲,音樂作品版權為甲方所有,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知情的情況下,不得私自將歌曲樣帶,伴奏及MTV等資料提供給其他單位及個人。
二 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前期的包裝,音樂制作及宣傳。
2甲方有權在委托范圍內獨立行使各種權利并獲得相應收益。
3甲方有權選派和指定專人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于整體發展目標的言語和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
4甲方有權安排與演藝活動形象設計相關的各項活動和培訓。
5甲方保證在簽約的第一年為乙方量身制作歌曲,并制作EP。
6甲方為乙方制作的歌曲,乙方在合約期內只享有歌曲的演唱權,并無其他權利與收益。一旦雙方解約,甲方享有歌曲版權與收益,乙方無權利再演唱該歌曲。
三 甲方的義務;
1 完全履行合同,并以優質服務兌現代理內容;
2 依法經營,保證經紀代理業務的合法性,并保證乙方的名譽和權益;
3 ? 維護乙方正常從事演藝活動,并提供相應服務。
四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要求建議,服從甲方安排的各項活動的要求;
2 對甲方全權代理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在不損害乙方名譽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必須完全履行;
3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與國內外任何演藝機構、組織或個人簽訂經紀代理合同或相關類似合同;
4 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利益;對甲方安排的各種盈利和非盈利活動,乙方須按要求參與。
5.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行蹤,去向及有效的聯系方式,使甲方能在任何時間及時與之取得聯系。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創作的作品(包括音樂作品,文字作品等著作權歸乙方所有,如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享有該作品的使用和再許可權利,甲方可自行或另外委托第三方行使上述權利。
五 比例分配;
1甲方為乙方安排演出任務時,甲方代理乙方從用人單位收取演出報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來發放給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從收入中收取 %(稅后)作為甲方演出經濟代理費,乙方占據收入 %(稅后)。
2其他收入;包括歌曲版權收入(彩鈴,SP)甲乙雙方個收入 %(稅后)廣告形象代言(服裝,飲料等代言)甲方占收入的 %(稅后)乙方占收入的 %
六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違約,給其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因重大疾病、戰爭、交通事故,自然災害或動亂等)雙方協商終止合約。
3上述各款已經雙方充分協商,對各自權利,義務以及行為規范確認無疑,雙方積極配合,如遇有問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違背合約各款精神,否則將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索賠。
附則:
1、本合同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滿后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行合約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合約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
藝人簽約合同書
市寧星文化傳媒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立約人:
1.1市寧星文化傳媒(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市蕉城區鶴峰南路E居樓3樓303
法人代表為: 遇斌 聯系方式:
1.2 乙方: ,性別: ,國籍: ,
號:
家庭住址:
聯系:
二、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務的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和、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使甲方在合理時間,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
6.1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傳媒公司和藝人簽約合同范本
經紀人與藝人簽約合同范本
甲方:(經紀人)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藝員)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濟合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 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制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