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是指勞動力輸出,也可稱為勞務派遣。派遣是由派遣公司作為員工的法定雇主,用工單位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的工作管理,派遣公司負責派遣員工的人事管理,即用工單位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包括為派遣員工辦理錄用退工,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派遣員工勞動合同3篇
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篇1
合同編號:
-----勞務服務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服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用工單位: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年 月 日
鑒于:
1、甲方具備法律規定的勞務派遣資格。
2、經甲方主動告知,乙方對本合同用工單位提供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均進行充分的了解;
3、經甲方主動告知,乙方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崗位及派遣協議均清楚了解;
4、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提出的用工方式和用工條件(見附件);
5、雙方進行考察了解后,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
A、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止。
2、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
A、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
A、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 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具體工作內容詳見用工單位“崗位描述”。
B、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標準,是否達到標準由甲方和用工單位根據乙方的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制度考核后確定。未經甲方和用工單位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C、工作過程中,經甲方或工單位經與乙方協商,甲方可以根據經營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實際用工單位和工作崗位,用工單位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D、用工單位和工作崗位變更后,乙方按變更后的用工單位和崗位履行職責,享受相應薪酬待遇。
2、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乙方工作崗位變更時,工作地點應隨之變動。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A、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或用工單位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或用工單位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其平均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
C、不定時工作制。即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度。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或用工單位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甲方或用工單位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4、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或用工單位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督促用工單位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2、甲方督促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3、甲方或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乙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上崗協議確定;
B、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C、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D、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從乙方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因工傷、患職業病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享受的醫療待遇,女職工因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的各項待遇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規章制度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財產,節約原材料、能源,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努力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有權或委托用工單位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3、乙方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用工單位可依據本單位及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應當保守在工作期間知悉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種商業秘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或用工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A、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B、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甲方或用工單位調整生產任務、機構或崗位調整、合并、轉產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經與乙方協商,甲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C、甲方或用工單位生產經營需要或由于各方當事人的情況變化,經甲方與乙方協商的;
D、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E、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或用工單位經與乙方協商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將變更合同的理由、內容、條件等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他兩方應在收到通知五個工作日內答復。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應提供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
C. 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D. 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E. 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F.?? 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G.??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利益造成 貳仟 元以上經濟損失或者其它重大損害的;
H.??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I.??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J、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依法勞動教養的;
K、 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
L、甲方根據經營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實際用工
單位和工作崗位,乙方拒絕到調整工作崗位上崗的。
5、?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或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甲方或用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進行經濟性裁員:
A、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B、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C、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D、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合同本條第5項和第6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用工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A、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B、甲方或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10、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A、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B、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C、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D、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E、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A、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B、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C、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D、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F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G、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H、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2、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一方要求續訂合同,則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可以依法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經濟補償與賠償
1、依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2、乙方欠付甲方或用工單位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依法予以追償。
3、對于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責任、賠償責任,如其他專項協議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1、培訓服務期: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出資的專項技術培訓或由甲方或用工單位為乙方支付、報銷其他學習、培訓費用的,其學習培訓費用一次性或一年內累計達到上年度甲方平均工資水平50%或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50%的,可以由甲或用工單位與乙方就由此需給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服務期限及不足服務期限而需承擔的責任做出約定。
2、競業限制: 。
第十一條、保密規定
乙方對其在甲方或用工單位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或用工單位秘密信息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或用工單位負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技術類信息和經營類信息等秘密信息:
乙方在甲方或用工單位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或用工單位規定的任何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或用工單位同意,任職期間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或用工單位其他職員)知悉本合同規定的秘密信息。
乙方承諾離職之后,對其在甲方或用工單位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用工單位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承擔與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責任,而無論乙方基于何種原因離職。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秘密信息被甲方或用工單位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造成甲方或用工單位損害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依法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按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要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 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 向甲方或用工單位完整移交載有甲方或用工單位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D.??? 協助甲方或用工單位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E.??? 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F.??? 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為乙方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手續;
B.??? 自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職工檔案轉移手續;
C.?? 應乙方要求, 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3、乙方擅自離職,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 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乙方文件送達地址:
手機號碼: ,家庭電話: ,如地址、電話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所寄送至該地址的所有文件均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甲方及用工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現有以下規章制度,還包括將來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或對原規章制度的修改的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1、甲方及被派遣單位的《員工手冊》。
2、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和和競業禁止協議。
3、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規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業績考核管理制度、薪酬調整制度。
4、乙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上崗協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敬請注意: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及相關附件的內容,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條款及相關附件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 ?????????????????
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篇2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富民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入 職 聲 明
本人就受聘于福建富民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相關事宜作如下聲明:
一、本人自愿作為公司的員工,從事派遣崗位服務工作。
二、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已了解并同意遵守公司的《入職須知》、《退職須知》和《報銷生育保險須知》、《申報工傷須知》、《辦理退休須知》、《辦理養社會保險轉移須知》、《離職后申請失業金須知》等事項,并愿意執行。
三、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本人自身情況的說明都是真實的。本人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社會保險情況等等。若本人就上述自身情形為不實陳述,則視為本人的欺詐行為,公司可以據此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并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本人的不實陳述給公司和自身造成的損害,由本人承擔。
四、本人在此聲明:于本聲明簽署之日起,本人與任何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并且,本人受聘于公司不會違反本人對前雇主的任何競業限制義務,公司不會因雇傭本人而引發任何訴訟。任何公司因雇傭本人而引發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對前雇主或其他任何單位不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義務。本人承諾不將任何涉及第三方的商業秘密帶入公司,并不在公司使用。任何因本人違反對第三方的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本人在此聲明: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本人明確告知了派遣企業、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職責,并出示了公司以及派遣企業現有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且,本人清楚公司將根據情況不時更新這些規章制度,本人表示將對其予以嚴格遵守。特別強調,本人理解公司的商業秘密保護政策,本人將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
七、本人在此聲明:在公司和派遣企業工作期間,不得存在以下違反職業信用的行為:未滿約定的服務期限提出辭職;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辭職但未辦理工作交接;違反工作紀律被甲方辭退或開除;借派遣企業公款未還;侵占派遣企業財產;約定違約金未付;約定賠償金未付;違反公司和派遣企業保密規定,泄露秘密;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派遣企業財物。
聲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福建富民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烏山西路318號鼓樓科技大廈二層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程新華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
(下稱:用工單位)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說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篇3
續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書
杭州江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甲方)派遣 同志(丙方,職工號: )至浙江大學下屬 單位(乙方)工作并續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書內容不變。續聘合同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12 月 31 日。原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原勞動合同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1、
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校人事處合同驗章:
備注: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人事處一份,本人檔案一份。
代理記帳業務約定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乙方為甲方提供會計代理服務相關事項的業務約定:
一、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會計代理服務:建賬、記賬(總分類
賬、二級明細賬)、填制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國稅申報、地稅申報(含網上申報)。甲方如有其他服務要求,需在約定書中注明,口頭商定無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時將本單位所發生合法的經濟業務票據傳給乙方(乙方可上門取送票據,每月壹次)并提供納稅申報所需要的各種印章(公章、財務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據傳遞、提供各種印章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不及時,造成乙方延誤各種納稅申報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三、在甲方按時傳遞經濟業務票據及按時提供各種印章的情況下,乙方應按時為甲方代理納稅申報,造成延誤各稅種申報的, 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丟失票據,書寫、計算錯誤而引起的稅務罰款及滯納金,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賬外逃稅、提供的虛假票據、提供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引起的稅務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的出納每月應主動與乙方會計核對銀行賬及現金賬余額。
六、甲方在簽訂業務約定書的同時付款,否則無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視為約定延續,若到期后未續約付款的,約定終止,雙方不再相互承擔責任。
七、甲方在業務約定期間內如有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賬號、稅務登記、工商登記等發生變化應在非報稅期內三天、報稅期內(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當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時通知乙方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八、業務約定到期或終止時,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員,乙方對業務約定期間的憑證、賬目、稅務出現的問題概不負責。
九、甲方為:1.純地稅戶 2.國地稅戶3.一般納稅人,每月憑證不超過一本,無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圍的,服務費另行協商)。
十、約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會計年度賬本及報表資料費貳佰元,工商年檢代理費貳佰元,殘保金代理費貳佰元; 年 月 日合計收取 元。
十一、本業務約定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付款后生效。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
十二、會計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聯系取票據,以下列舉部分單據:
1、企業本月開具的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收款憑證(進賬單、現金送款單、現金收入憑單、出庫單、發票領用存情況等);
2、企業取得的購貨發票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支票根、電匯單、現金支出憑單、入庫單等);
3、企業取得的費用發票(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房租、水電費、辦公費、運費、汽油費、保險單據等)及與之相對應的支出憑證(支票根、電匯單、現金支出憑單等);
4、銀行繳稅稅票,利息單,進賬單,支票存根,電匯單及其它各種銀行票據;
5、企業自制原始憑單:工資單,折舊單等;
6、一般納稅人發票匯總表(一套),作廢發票(聯次齊全),抵扣票認證清單,金稅卡;
7、其它需要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憑證報表由乙方暫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終了時返還客戶。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業如開具收入發票須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