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fāyán ,動詞,意思:評論,演講。領導人或特別人物在會議或聚會上的講話。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稅務隊伍建設調研報告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稅務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XX法院按照“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思路,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經常對標對表開展黨的建設,確保法院各項事業沿著正確政治方向發展。
一、做法與成效
一是堅持“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黨建思路,充分發揮院黨組的核心領導作用
把黨建工作作為班子建設的“一把手工程”,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核心作用,著重在團結、務實和發揮表率作用上下功夫。院黨組不僅定期研究黨員隊伍和黨建工作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學習和總結黨建工作的經驗,探索貼近黨員實際,富有法院特色的黨建工作模式,提升黨員干部重視黨建工作的思想意識和自覺參與黨建工作的熱情,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而且在多項工作中始終將黨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體工作來安排部署,與審判工作同規劃、同檢查、同獎罰。在推進績效考核中始終把公正司法與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作為衡量黨員先進性的重要標準,使黨建工作作為一項硬任務、硬指標落實到全體法官的執法活動中去,成為人人參與的“重點工程”。班子成員始終做到了,工作上率先垂范、精誠團結,思想上肝膽相照、密切配合,生活上相互關心,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優良品德去影響和激勵法官。
二是堅持理論學習與審判實踐相結合的工作理念,充分發揮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我們針對思想政治工作的經常性、滲透性特點,改進學風,制定計劃,圍繞“立黨為公、司法為民”的指導思想,構建以黨組中心組帶頭學、全院干警集中學、支部組織學等多種形式的學習機制,采取院領導集中講授黨課、邀請專家教授進行黨課專題輔導和撰寫心得體會文章、以及筆記展評等形式,扎扎實實的組織全體干警的政治學習。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通過黨組中心組學習、專題培訓、自學等方式,引導全體干警在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樹牢“四個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組織辦案能手和工作標兵到革命圣地延安接受紅色教育,提高黨性修養,堅定政治方向。積極組織干警參加上級舉辦的“法官大講堂”、“政法大講堂”和專題培訓班,選送優秀人員到法官學院學習。強化對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學習,提高法律適用水平。
三是堅持開展豐富多彩的黨建活動,充分發揮潛移默化的作用
健康向上的工作環境能夠激發人的工作活力和熱情,能夠創造出良好的工作效果。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動,既能夠使法官在潛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凈化靈魂、升華思想,又是加強黨建工作的有效手段。為此,我們立足法院特點,堅持以人為本,通過理論研討、專題輔導、民主生活會、業務知識競賽、主題演講、書畫攝影比賽、文體比賽等形式,開展了內容豐富的主題活動,在全院形成了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和氛圍,在積極健康的黨內生活中增強黨性觀念和黨員意識,切實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義在心中。同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我們還積極開展了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和“送溫暖、獻愛心”等有意義的社會公益活動,做到既發揮干警的內在動力,又能激發黨組織的生命力和戰斗力,鼓勵黨員在觀念上與時俱進、在行動上開拓進取、在工作上愛崗敬業,優質高效地完成審判任務。
四是堅持司法為民宗旨,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法院黨建工作成效的好壞,最終體現在司法為民的踐行中,就是要在群眾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黨組織和黨員應當伸出授助之手,向群眾送去溫暖和關懷,這既是黨的先進性的客觀要求,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此,我們堅持在思想觀念上做到“司法親民”,在工作措施上做到“司法便民”,在實際效果上做到“司法利民”。先后建立審判流程公開、司法文書公開。立足為民宗旨,切實關注民心向背,把人民是否滿意做為檢驗法院工作成色的主要標準。以智慧法院建設為契機,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實現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了解案件審理進程、查詢生效裁判文書、觀看庭審網絡直播。12368訴訟服務熱線正式啟用,方便群眾查詢案件、訴訟咨詢、聯系法官。配備流動巡回審判車,對鄰里矛盾、“三養”糾紛等群眾關注案件,采取現場開庭,方便群眾訴訟。
五是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充分發揮監督約束的作用
反腐倡廉既是法院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焦點。為此,我們教育引導法官必須忠于法律、剛正不阿、廉潔自律,正確對待和行使人民給予的權力,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做公眾的表率,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為金錢所誘,不為人情所惑,不為關系所擾,努力塑造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不斷提升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在平時工作中我們將司法廉政監督與黨內廉政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嚴肅整頓院風院紀,完善干警廉政檔案,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見等制度落實,從上下班考勤、會風會紀、開庭著裝、窗口服務等細節入手,專門出臺《會議管理規定(試行)》。建立健全作風建設督查機制,實現周督查周通報,形成了作風建設抓常抓細抓長的有效機制。持續開展黨規黨紀教育,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以案明紀、以案促廉。堅持暗訪、查處、追責、通報四管齊下,從嚴從實整治“四風”和“六難三案”問題。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執法辦案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院黨組堅持每月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月梳理一次違法違紀線索,全面推進反腐敗斗爭。
二、存在的問題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法院黨建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個別黨員干警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個別黨員干警重審判、執行輕黨建的現象依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片面認為審判、執行等業務工作是硬指標,黨務工作是軟任務,黨建工作被視為業務工作的附加,黨建工作擺不上應有的位置,沒有把黨建工作貫穿融合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
二是黨務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強。法院案件多、任務繁重,整天忙于審理案件,難以抽出有效時間,深入學習黨的政治理論、方針政策和黨務知識,導致政治理論修養不足,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不足。
三是學習形式單調,活動缺乏載體。黨建活動往往局限于一些黨建知識、黨的會議決定、領導人講話、上級文件的學習,且不能很好地聯系本單位實際,一人臺上講,眾人臺下聽,照本宣科,不能激發大家的興趣。黨建活動缺乏鮮活生動的內容、豐富多彩的形式,對黨員沒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影響了黨組織活力。
四是案多人少,業務與黨建工作難兩全。近年來,法院案件逐年上升,為了應對案多人少的壓力,法院把精干力量都充實到了辦案一線,這些人員政治素養高、業務能力強,在辦案數量增加的情況下,還承擔了院內的黨務工作。因此,在多數情況下,法院把主要精力和時間都放在了執法辦案上,而弱化了黨建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XX法院將牢牢把握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這條主線,繼續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工作思路,自覺服務大局,突出工作重點,推動中央、省委和市委、縣委重要任務在法院落地見效。
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始終把講政治當成生命線,善于從全局謀劃部署推動法院的整體工作,突出抓好司法體制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智慧法院建設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定不移護航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承擔起人民法院踐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事業建設者和捍衛者的政治責任。
二是嚴格落實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把抓好黨建貫穿于法院工作始終,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不斷從內容、形式、載體、方法、手段等方面改進和創新黨內政治生活,使每個黨組織都成為激濁揚清的戰斗堡壘,每個黨員都成為扶正祛邪的戰斗員。
三是打造法院黨建工作亮點,掀起比學趕超創先爭優的氛圍。通過開展先進黨支部、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黨員評選活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強探索、總結和實踐,努力推出特色工作和黨建創新品牌。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中心組學習制度,采取一學一報,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篇: 稅務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恰逢當下司法改革前沿的新時期,我國在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實現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周強院長也在2016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最高人員法院作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莊嚴承諾,由此吹響了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的號令。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這一長期困擾我們的司法難題,在規定時間內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既定目標,我們亟待建立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法院執行工作隊伍。只有建立職責清晰、運行規范、管理科學的執行隊伍,才能為破解執行難問題奠定堅強的組織基礎。
調研目的
近年來,五河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上級法院要求,通過對執行工作的細化指導,責任領導,加強對執行干警隊伍的思想教育,綜合業務技能,個人素質的提升,規范執行工作管理,積極創新執行方式,加大強制執行力度等有效措施,推動了執行工作的有效開展和執行干警隊伍的組織建設。先后被安徽省高院評為“執行工作先進法院”,蚌埠市中院評為“優秀庭室”,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已經連續四年在全市法院執行工作考核評比中斬獲第一,更有一位干警獲得“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榮譽稱號。
五河法院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已作出了一些積極有效探索,采取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絕大多數執行干警能夠秉持盡職盡責,默默奉獻,勤專業務,開拓進取的優秀作風,執行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發展的總體趨勢是極好的,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如何抓好新時期法院執行隊伍建設是人民法院當前必須重視的重大課題。在當前新的歷史發展時期,法官隊伍建設的好與壞將直接影響到司法權力獲得程序性保障的有效實現問題。法院執行隊伍建設是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我國法制事業建設的興衰成敗。而現階段的執行難問題已經逐漸發展成為一種普遍性的社會問題,這如果僅僅依靠以往經驗是難以有效解決的,如何面對新的挑戰,打造一支經得起考驗的執行隊伍,是我們急需解決的難題。
五河縣人民法院積極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調研全國法院執行隊伍情況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根據執行體制改革工作的需要,結合法院執行隊伍及執行工作實際情況,從院執行人員總體情況、執行人員轉警意愿及其他情況、法官和執行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等司法輔助人員的組織架構情況及職責分工、如何配合審執分離改革,建立科學的司法警察參與執行模式、執行裁判庭的設置情況及有關執行體制改革的其他意見和建議六方面闡述分析法院執行隊伍整體建設情況,認真開展此項調研,以五河法院作為基層法院的這一視角,為上層執行體制改革工作提供一些實踐性的意見作為參考,為改革工作添磚加瓦,“自下而上”得貢獻些許“微薄之力”,現將調研結果總結如下。
基本情況
1、法院執行人員總體情況
五河法院執行局現有工作人員13人,11人為在編,2人為聘用制法警。13名干警均是漢族,其中11名為男性,2名為女性,平均年齡為32歲,除一人為專科學歷外,其余12人均為本科學歷。執行干警年齡結構方面,39歲以下9人,40-49歲3人,50-59歲1人。執行局職務方面,有員額法官4人,非員額法官3人,書記員3人,司法警察3人,13人中局長一名,副局長一名。在職級方面,副科1人,科員9人,辦事員1人,聘用人員2人。
2、執行人員轉警意愿及其他情況分析
在五河法院執行隊伍中,愿意轉警人數為1人,年齡為33歲以下,職級為科員,職務為書記員。眾所周知,法院執行工作是相當艱苦的,一個復雜案件的順利解決,從立案開始,到審判再到執行需要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究其原因,是因為審判及執行工作自身特有的性質。法院執行工作具有機動性、及時性、準確性、分散性、社會協助性等特點,這不僅決定著執行干警要具備過硬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還需要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成為法院執行隊伍中的一員,尤其是成為一名法官來說,需要經過兩場國家級考試,其一為公務員考試,另一為司法考試。很多年輕人在考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以后,因為法院工作業務的繁忙與法院執行工作的繁瑣,“五加二,白加黑”的執行“常態”,自始至終忙于案件執行工作,至今未能通過司法考試。以五河法院執行案件收結案情況來說,2016年全年執行案件收案接近1600余件,財產保全收案230余件,全年執結案件1700余件,人均結案240余件,可想而知執行案件工作強度何等之大。而司法考試沒有通過,在成為員額法官的道路上缺失了先決條件,自此萌生出轉警意愿,同時考慮到現階段實際待遇問題,同為法院工作人員,作為法院的司法警察的待遇要比同年進法院的其他人員高出很多,于是從執行隊伍中轉為司法警察也在情理之中,無可厚非。
在此前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將積極穩妥開展審執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推動在各級法院探索設立執行裁判庭,探索執行實施機構實行警務化模式”,此論斷將執行權改革由頂層設計延伸到實踐操作層面,使得執行權改革下的警務化途徑得以實現。審執分離下的執行警務化改革模式意味著執行實施機構可以在具有執行權的基礎之上更加強化了執行工作的行政化屬性,可以有效化解實踐中執行權運行的種種障礙和弊端,警務化了的執行干警只需要配合執行裁決庭法官的命令,完成點狀的工作任務,筆者認為這是符合執行規律,體現執行思維的,有著實踐性的指導意義。
同時,對于意愿轉警,筆者總結了大部分執行人員最為關心的幾個問題,總結如下:(1)身份轉變問題。在審執分離改革后,執行局人員中,已通過司法考試并且已經任命為審判員的非入額法官今后的身份問題該如何解決?部分執行法官是堅決不愿失去辛苦得來的審判員身份,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2)各部門之間人員輪崗問題。雖然在司法改革后,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但各審理庭與執行局仍然同屬法院內部庭室,在今后的人員交流方面,已經納入警察序列且又通過司法考試任命為審判員的非入額法官能否再重新獲得去審理庭交流的機會?審執分離是否意味著審理與執行決然隔閡,門已關死,再無進出;(3)未轉警人員今后的待遇問題。執行人員經常出外勤,大多時間奔波在外,勞累不說,正常休息的日子都得忙于執行案件,在待遇方面今后是否能夠給予相應的提高。
3、法官和執行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等司法輔助人員的組織架構及職責分工情況
五河法院執行局辦案采用分小組的模式。設有兩組案件執行組,每組三名執行法官,配備一名書記員,共同協助,配合辦案。設有訴前保全案件組,配備有一名執行法官和一名書記員。另設有法警組,內有三名法警,配合其他小組案件執行。在辦案中如有重大疑難案件將會組成合議庭,由合議庭評議案件。
審執分離后,我院在執行局內部設立執行裁決庭,保留3-4名法官,以組成合議庭裁決各類執行衍生案件。在當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執行難的一大阻力便是案多人少的壓力,這一問題在各基層法院尤其突出。如何用有效的司法資源來處理逐年增多的執行案件便構成了執行的一大難題,在現有的司法資源之下,合理有效優化執行配置,將執行案件進行繁簡分流是解決執行困境的可取之道。
從現實情況來看,若一味對所有案件按照同樣執行過程和程序進行處理,只會導致案件積壓,不僅不能解決案多人少的壓力還可能因執行效率低下激化當事人與法院的矛盾,降低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題同時效率仍需兼顧,在可供執行財產的控制上、變現上都需要注重效率,遲來的正義等于非正義,要盡可能多、盡可能快的解決執行案件,打擊失信人,維護本地區的司法權威。
五河法院經過深入調研,廣泛汲取各地法院優秀、先進的執行理念,結合本地實際,經過分析,在實體法律對各種規范調整的同時,也對性質不同的案件適用不同的執行方法、執行措施,從而將執行案件進行區分,實現“簡案簡執,難案精執”的具體方針,推進執行案件程序良性循環。
通過“審執對接一條線”、“評估拍賣一條線”、“查詢凍結一條線”、“系列案件專人負責”、“關聯性案件小組協作”、“集團性案件團隊配合”等多重辦案模式從而優化執行程序,整合執行資源,達到全局統一指揮、條塊管理,精細配置的案件分流模式。
近三年來依靠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師事務所、人民調解員等基層政法資源,及時高效地化解執行矛盾,并陸續開展了“反規避執行專項行動”、“涉金融執行積案專項行動”、“涉民生案件執行專項行動”等多個專項執行活動,執結涉金融機構執行積案213件,執結標的額717.8萬元;執結涉民生案件509件,執行標的額897.76萬元,受到社會各界一致好評。
4、如何配合審執分離改革,建立科學的司法警察參與執行模式
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互分離體制,實際上就是要求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在人員、機構和職能等方面相互獨立、互不隸屬。也就是說,案件的審判權由法官行使,執行權由執行員行使;法院審判庭負責案件的審判任務,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生效裁判;從事案件審判工作的部門不得執行案件,執行案件的機構不得審理和裁判案件。法官和執行員是兩支相互獨立、彼此并列的法院隊伍,它們不能相互混淆、職能交錯。
司法警察是法院領導、管理、調動、指揮的一支武裝力量,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具有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和機動性,依法可以使用武器、械具,擁有強大的威權和震懾力。司法警察參與民事執行,適應民事執行強烈的對抗性、沖突性、暴力性的需要和效率性、正義性的價值追求,能克服法官或司法行政官執行的機動性差、威脅性小、強制性弱等弊端,顯示出良好的執行績效。
為破解執行難題,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充實執行力量,提高執行效率,經五河法院院領導研究決定,根據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從該院司法警察大隊中抽調幾名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身體素質過硬的年輕法警,派駐執行局,協助執行法官組成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執行機動隊伍,兼顧警務保障和執行保障任務。
五河法院執行局法警的工作任務主要是在案件強制執行過程中,配合執行人員依法采取措施,保障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重大的執行案件和強制執行案件都有執行局法警參加,切實保障執行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被執行人的阻撓或者破壞執行工作的進行。司法警察參與強制執行主要有以下兩方面重要意義:一是有助于執行內容的順利實現;二是有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駕護航,維護司法權威。
執行局法警的職責范圍如下:一是維護執行現場的秩序,制止被執行人及其他人的違法行為,保障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二是保障執行人員及各種裝備的安全。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會經常性遇見以暴力阻撓執行工作的被執行人員及其家屬,對執行人員圍攻、侮辱、毆打的時間在各地均有發生已經屢見不鮮,給執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威脅。通過警力的增援與加強,可以保障執行過程順利進行及執行法官的人身安全,達到執行威懾力的良好效果。三是協助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的送達。四是看護好查封、扣押、凍結和沒收的財產與物品,防止被執行人或他人進行搶奪、破壞。
在當前我國法院審執分離司法改革的情況下,如何運用法律思維整合司法資源,深挖內部潛力,進一步發揮法警參與執行的積極作用,形成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合力,法院系統乃至社會各界均在謀劃和建言。筆者認為,司法警察參與執行模式的工作機制日臻完善須從以下四方面改進:
1、確立明確的執行警務保障法警數量比例。筆者認為最完善的執行模式應該由一審、一書、一車、兩警所構成的執行法官“單組作戰”模式。這樣執行效率才能倍速提升,在提高了執行工作效率、執行威懾力、執行強制性及執行兌現率的同時,又能夠最大限度保障執行法官的人身安全。
2、采取長期駐警的法警參與模式。執行局與司法警察機構二者具有工作性質的相近性、職能的關聯性、人員的交叉性和職責的法定性。因此,應當而且可以將執行局與司法警察機構整合,駐執行局法警發揮執行隊伍“110”的作用,主要負責協助扣押、拘傳、拘留等司法強制措施,在執行中起到了威懾作用。打破八小時工作制,隨時待命,是“司法警察中的特警”,法警派駐執行局的做法為保障執行任務的安全和履行執行強制措施提供堅強有力的后盾。
3、加強執行法警內部管理,強調協同配合。派駐執行局法警總體定位是聯合指揮、配合執行、服從指令、快速出警。注重制度化管理,合理制定法警操作細則,規范執行行為,實現執行全程監管,提升執法力度。革新職能理念,堅持依法執行,文明執法,司法為民,加大執行宣傳,引領輿論方向。合理安排警務和執行工作,發揮團結協作,主動快速的特點,增強凝聚力。建立獎懲考核機制,加強法警裝備和風險防范。
4、創新工作模式,構建長效機制。積極探索駐執行局法警未來發展路徑,即明確執行實施權由法警行使,執行法官主要承擔執行裁決權,督導重大裁判事項的決定和實施,形成執行法官與法警有章可循、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彼此制約的工作格局。同時,鼓勵法警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嘗試依據法院內部文件任命為執行員,從而充實執行力量,有效提升法警執行隊伍的執法水平。
5、關于執行裁判庭的設置情況,裁判庭與執行局的職能分工及相互關系
長期以來,執行思維屈居審判思維之下難以伸展,執行規律隱身于審判規律之中難以獨存,執行裁判庭的設立旨在落實執行權的司法權屬性,執行權改革以審執分離為切入點,以執行實施權和裁決權分離為基本路徑,當可有效化解實踐中執行權運行的種種障礙和弊病,使之步入順暢運行的科學軌道。法院執行員不是法官,法官行使審判權,執行員行使執行權。執行員的工作職責是由執行權的性質決定的。執行權從根本上看是一種行政權。執行員的基本職責就是保證法院生效裁判得到強制執行。
五河法院執行局,設有執行裁判庭,有著3-4名員額法官,裁決執行過程中涉及到審判權領域的爭議問題。根據我國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如果需要對執行對象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利作出處理決定,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搜查、拘留、逮捕措施等,應當由法官作出命令。執行員得到法官的命令后,才能實施具體的執行措施。執行程序中發生的異議或者重大爭議,屬于審判權的范疇,應當由法官進行處理和決定。執行員行使的執行實施權,而不是執行裁決權。
在由于執行權是行政權,執行體制是一種行政性體制,因此,筆者認為,上下級法院執行工作應當采取統一管理、統一指揮模式。具體說來,就是各級法院建立相對獨立的執行機構,執行機構既獨立于審判部門,也獨立于法院司法行政部門;上下級法院執行人員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下級執行機構應當服從上級執行機構的指揮。執行裁決權由執行裁判庭的法官集中行使執行裁決權,從而實現審判權與執行權在法院內部的相對分離。
6、有關執行體制改革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從過往來看,我國從未設置過獨立的專業執行機構。因此,在審執分離改革的背景之下,執行體制改革應循序漸進。改革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強化執行隊伍建設。執行隊伍薄弱,執行人員數量嚴重不足,且執行人員年齡結構偏大,在具體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存在體力與精力不足的情況。同時,隨著案件數量的逐年增加和各種活動的開展人案矛盾突出,執行員承受的巨大的工作壓力和心理壓力。第二、嚴格任職條件。根據法院轄區的人口和案件數,合理配置執行員人數。新進執行員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并經執行員職業培訓合格,由司法行政機關任命。第三、調整收入結構。為提高執行員的主觀能動性,打擊消極執行、怠于執行,建立相應的獎勵懲戒考核辦法,對于順利執結的案件,給予承辦人員相應的績效獎勵,反之則予以扣除。
第三篇: 稅務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為全面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組織人大代表開展政法隊伍建設專題調研活動的安排,縣委政法委圍繞平安*縣、法治*縣建設,專門組織召開了縣公、檢、法、司分管負責人座談會,抽調人員組成調研組,通過座談走訪、收集資料等多種方式,利用一個星期時間,對*縣政法隊伍建設現狀進行了一次專題調查。通過調查座談和綜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縣政法隊伍建設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些加強全縣政法隊伍建設的建議和對策,撰寫了《關于*縣政法隊伍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一文,供各級領導決策時參考。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政法部門包括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五個單位。全縣現有在職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縣公安局共有在職民警440人,編制473名,黨員民警370人;碩士2人,大學本科139人,大專279人,高中(中專)20人;正科級8人,副科級37人,一般干部395人;內設10個科(股)室,8個直屬單位,26個派出所。縣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編制114人,黨員干警80人,在讀碩士2人,大學本科86人,專科15人,高中(中專)1人,副處級1人,正科級8人,副科級23人,一般干警72人;內設13個庭局科室,轄3個派出人民法庭。縣檢察院共有在職干警61人,編制70人,黨員干警47人,大學本科41人,在讀碩士2人,專科18人,副處級1人,正科級9人,副科級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內設法13個處局科室。縣司法局共有在職在崗人員57人,離崗退養人員工11人,編制77人,黨員56人,大學本科18人,專科27人,高中(中專)12人;正科級2人,副科級9人,一般干部46人,內設7個科股室,指導管理14個鎮司法所、15個法律服務所和2個律師事務所。縣委政法委共有在職人員15人,編制12人,大學本科8人,專科7人,副處級1人,正科級5人,副科級5人,一般干部4人,內設四個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幾年來,我縣政法各部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富民強縣,跨越發展”目標,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主線,大力加強政法隊伍作風建設,認真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服務經濟建設的職能,積極為全縣經濟建設保駕護航,廣大政法干警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明顯提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得到增強,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社會政治穩定,保障了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促進了平安*縣、法治*縣建設,贏得了社會和廣大干部群眾的普遍贊譽。縣公安局連續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評為警風建設先進單位,連續四年被省公安廳評為優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14-2014年度全國優秀公安局榮譽稱號。縣檢察院2014年被省授予“2014-2014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2014-2014年度均被市檢察院授予“先進檢察院”,2014年被省檢察院授予“先進檢察院”。縣司法局在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目標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縣萬人評議60個執法機關活動中排名第6位,在2014年度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中獲二等獎。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帶隊伍。近幾年來,全縣政法各部門狠抓班子建設,不斷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加強班子思想建設。全縣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能夠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為契機,認真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武裝頭腦,著力在理論聯系指導實踐上下功夫。縣公安局新一屆黨委圍繞“政治堅定、開拓創新、團結協調、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標,班子成員帶頭講學習、講政治、講奉獻,面向全體民警喊響“自我看齊”的口號。縣檢察院班子成員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班子決策水平和駕駛全局能力得到不斷提高。二是加強班子作風建設。縣政法各部門堅持和實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問題集體討論研究決定。縣檢察院健全黨組議事規則、檢察長辦公會制度,凡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民主決策。縣司法局黨組班子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民主決策,重大事項實行集體研究決策,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做到對單位政務、財務定期公開。三是加強班子廉政建設。縣政法各部門班子成員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班子建設的重中之重,嚴格制定了關于領導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決策和領導行為。縣公安局黨委制定并嚴格執行《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委中心組一般雙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長的原則,全面強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設。
2、抓隊伍,樹形象。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縣政法各部門始終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組織開展了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立黨為公、執法為民”主題教育、“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主題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主題教育等為主要內容的政治思想教育。縣司法局認真抓好局機關干部、基層司法所干警和公證律師等法律服務者三支隊伍建設,認真落實每周三政治學習、周四業務學習計劃,實行月考核、季講評,定期不定期對機關作風情況進行抽查,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二是深化教育培訓,增強業務能力。近幾年來,政法各部門鼓勵干警接受更多層次的學歷教育,更新知識結構,實現科技強警。現公、檢、法、司有6人參加碩士研究生學習,2014年有5人通過了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總人數的95以上,隊伍文化結構不斷得到優化。同時,狠抓崗位練兵,廣泛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縣公安局制定出臺了《民警素質教育培訓規劃》,把培養業務尖兵、行業能手列入規劃項目,形成制度,落到實處,開展了創建“學習型”公安機關、爭當學習型民警活動,聘請公安院校專家、教授定期為民警上課。縣檢察院開展了法律文書制作點評和比賽、匯報案件評比、多媒體操作培訓等業務技能競賽活動。三是堅持從嚴治警,健全長效機制。縣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強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該制度涵蓋了人事、組織、教育培訓、紀律、監督、目標考核、八小時外管理等各個方面,實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強了檢查督促,對制度落實情況定期進行督促通報,把隊伍管理納入崗位目標考核體系,逐步形成了長效管理機制。縣檢察院抓住“管理立規章、管理動真格、管理定責任、管理出效益”四個環節,建立了一套近60項的較科學、適合本院特點的規章制度。縣公安局強化管警措施,以行為規范、規范、裝備規范等“三大規范”為主要內容,在基層所隊推進《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規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實“首接、首問、首辦”責任制,在全局推開公安部30項便民措施、省廳23條貫徹意見及服務經濟建設20項承諾。同時政法各部門還完善了內外監督機制,進一步推行了警務、檢務、審判公開。縣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務公開,在全縣26個派出所及窗口單位普遍設立了警務公開欄,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縣法院聘請了18名人民陪審員,并不定期地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法庭,縣檢察院聘請了9名人民監督員,定期通過簡報信息的方式向有關部門報送,全方位接受監督,這些措施使政法部門增強了執法透明度,以公開促進了公正。
3、發揮職能,維護穩定。政法各部門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最重要發展環境和投資環境,作為招商引資最具吸引力的競爭優勢,樹立“抓發展是硬指標,抓穩定是硬任務”的理念,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促進法治*縣、平安*縣建設,為*縣經濟發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今年初,我縣被省命名為“社會治安安全縣”,9個鎮被市命名為“社會治安安全鎮”。今年我縣還全面啟動了“法治江蘇合格縣”創建活動。縣公安局充分發揮維護穩定主力軍作用,敲響公安職能奮進鼓,唱好平安穩定重頭戲,堅持嚴打不放松,加大構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2014年八類案件破案率達95.2,殺人案件破案率達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縣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認真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會影響極大的案件得到查辦,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斷加強批捕公訴,重點打擊暴力犯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犯罪力度,全面開展刑事案件的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監管監督等,努力維護司法公正。縣法院牢固樹立審判為法院第一要務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類案件1451件,結案1351件,結案率達88,各項審判的質量和效率指標均有較大提高。縣司法局鞏固完善“大普法”、“大調解”體系,努力提升社區矯正、法律服務水平,各項業務均取得明顯成效。
三、存在問題
1、隊伍素質還不高。具體表現在:一是執法思想不正。少數干警宗旨意識淡薄、方法簡單粗暴、公仆意識差,特權思想較重,有的部門對有經濟利益的案件爭著辦,以罰款代管,使辦案單位處于一種創收經濟效益的狀態,損害了部門良好的形象,影響了經濟發展環境。二是作風不佳。少數干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裁判不公,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搞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執法不公、不廉,違反程序執法,辦案辦事環節多、效率低、服務態度差的問題。三是辦案質量不高。部分干警滿足于已有的知識水平和辦案能力,不思進取,特別是有的辦案人員不認真判斷案件事實,不認真研究法律規定,主觀臆斷,往往出現適用法律錯誤或與法律規定相悖的處理結果。據群眾反映有的審判人員對當事人態度冷漠、粗暴,不允許當事人辨解,甚至與當事人當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嚇、暴力取證和詢問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時之外對“五條禁令”的貫徹時緊時松,有的干警扣押當事人財產物品不認真登記,個別嚴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員嚴重不足。縣公安局警力嚴重不足,目前我縣共有在職民警440人,占全縣總人口的萬分之3.76,遠遠低于全市萬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響維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導致基層民警身體素質普遍下降。縣檢察院現有在職檢察官35人,因人員少,干警長期超負荷,特別是業務部門人員短缺,任務繁重,經常加班加點。縣司法局也存在隊伍結構失衡,人員缺編嚴重的問題,基層司法所人員大部分是從鄉鎮其他崗位上轉進人員,業務知識十分生疏,專業人才少,人員年齡老化,45歲以上即將離崗退養人員較多,中層骨干人員少,人員青黃不接。縣法院由于近幾年來案件數量的上升,辦案任務的增加,審判隊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需要,隊伍的執法理念還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亟需加強人員,增加審判力量。
3、經費保障不完全到位。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犯罪也呈視智能化、集團化,與犯罪分子作斗爭也往往呈現出智能化的較量,政法部門經費保障顯的尤為重要。就我縣而言,政法部門的經費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裝備與政法的實際需求仍有很大缺口,運轉困難。縣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層派出所作為一線實戰單位,偵查破案晝夜,服務群眾全天侯,通信、水電、車修等經費遠遠超出其他行政機關,辦公經費缺口較大,全局120名事業民警工資仍由公安局自籌發放,一直未列入財政預算。縣檢察院經費保障不完善,物質裝備較差,技偵大樓籌建資金缺口大,各項基礎設施不完備。由于縣財政困難,縣司法局也存在基層司法所經費保障不到位,基層普法、辦公經費難落實,部分基層司法所人員特崗津貼無保障等問題,目前基層司法所運轉較為困難。縣政法委由于平安*縣、法治*縣建設任務繁重,辦公開支較大,辦公裝備條件較差,經費保障困難。
4、政法隊伍流動機制不暢。政法隊伍體制上進口不活,出口不暢,存在進人難、留住人才難的問題。《法官法》、《檢察官法》對法律本科學歷硬性規定和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提高,在提高隊伍素質和能力的同時,司法體制帶來一定影響,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存在通過招錄考試,招進人員但留不住人才現象,縣檢察院招錄13人,已有3人調離,法院招錄8人,已有4人調離,縣司法局招錄4人,現已全部調離。主要原因是法、檢、司招錄門檻高,進入必須是法律本科生,且還需通過司法資格考試才能具備法官、檢察官條件,另外*縣經濟基礎差、財政困難、福利待遇難兌現,留不住人才。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門領導干部職數、職級職數有限,人員得到提拔機會少,政法各部門橫向交流和流動機制不健全,干部競爭上崗、輪崗、輪訓、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實,影響干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未能激發隊伍活力。
5、內部監督力度還不夠。縣政法各部門都根據各自的業務特點,普遍制定了相應的規定、紀律、制度、辦法等,但在個具體落實上,卻缺乏廣度和深度,沒有起到干警之間相互監督,部門之間相互制約的作用。使得目前我縣政法機關內部啟動監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別是錯案責任追究不盡人意。表現在政法機關內部拉不開情面,怕得罪人,處罰力度經常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對辦理錯案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評、警告或罰款上,缺少嚴厲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會對隊伍建設帶來負面影響。
四、強化隊伍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針對我縣政法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當前在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方面,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質。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占領政法干警的思想陣地,在廣大政法干警中深入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主題活動,教育廣大干警知榮辱,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樹立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精神,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不斷提高干警嚴肅公正執法的自覺性。在組織學習教育中要注重理論聯系實際,不斷更新內容,改進教育方法,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用正確的理論指導,解決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教育干警自覺抵御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從思想上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接受人民監督,努力提高政法隊伍的社會公信度,樹立自身良好形象,使全體政法干警都牢固樹立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自覺地堅持為民執法、公正執法,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
2、從優待警,加強對政法部門的保障力度。縣財政要逐步增加對政法機關的經費投入。一是要保證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按照“從優待警”的原則,切實加強對工資資金的管理,想方設法籌集資金,優先保證政法部門編制內人員基本工資和各項特崗津貼及時發放,讓干警解除后顧之憂,全身心地投入。二是要加大對辦案經費的保障力度。辦案是執法機關一項基本職能,要逐步增加對政法部門辦案經費的投入,對大要案經費要實行專項報批、專項安排。避免出現讓辦案人員墊支辦案經費的現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門業務建設。通訊、交通工具和基礎設施是政法部門履行職能必需的物質條件,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辦案的效率和質量。要安排資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門的裝備條件。要結合實際情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門的裝備水平。四是要加強基層基礎。要加大對基層所的辦公經費的支持,配齊配強必備的交通工具、通訊辦公設備,解決部分所無住房辦公的問題。同時,多調配一些有一定基層經驗的干警深入一線,促進開展;從多角度關心一線基層所,解決干警的后顧之憂,保證干警全身心投入。
3、從嚴治警,加大政法隊伍內外監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隊伍的管理監督力度。首先,要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健全紀檢、監察、執法督查等內部監督機構,充實監督力量。按照責任到人、相互制約、領導把關的要求,在立案、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執行和行政執法等各個環節,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強外部監督管理。主動接受黨的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進一步完善向黨委、政府和人大、政協的報告制度。繼續聘任一批社會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質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設監督員,加強對政法干警的監督。大力推行警務、檢務、審判和政務公開制度,完善警風評議、院風評議、行風評議制。深化警務、檢務、審判、所務公開,以公開促公正、保公平。不斷增強政法的透明度,使群眾對辦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把紀律作風整頓作為一項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經常開展警示教育,讓干警深刻領會“嚴是愛,寬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鐘長鳴,行為上嚴于律己。要把德治與法治相結合,教育干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干警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對容易出現腐敗的執法部門和執法環節,要加大查處力度,大力開展專項整治。認真核查群眾舉報的政法干警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和腐化墮落等違法違紀案件,堅決清除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切實解決少數干警辦案效率低下,態度簡單粗暴,隨便吃請受禮,侵犯群眾利益等問題,樹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干警的業務素質。政法部門要營造好學上進的良好學風,不斷增強學政治、學法律、學業務、學文化、學科技的自覺性。要在繼續開展學歷教育的同時,加大崗位培訓力度,努力辦好各種形式的學習培訓班,不斷提高干警的業務水平,完善專業結構。在培訓內容上,按照“要精”和“實用”的原則,根據不同崗位、不同層次的特點,在內容安排上各有側重,以提高培訓效果,促進干警向知識化、專業化方向發展,著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業務素質。加強干警的學歷教育,開展崗位業務培訓,努力培養高新術人才和特殊專業人才,使廣大干警在實踐中不斷增長才干,成為有知識,懂業務,勝任本職的內行。通過培訓,力爭在短期內,培養造就一批精通政法業務、懂得使用現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質人才,從而推動政法部門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為經濟建設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5、加強對政法的組織領導,保證政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縣委、縣政府要把加強政法隊伍建設作為一件大事來抓,要旗幟鮮明地支持政法部門和干警依法履行職責,千方百計為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要著力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用足用好現有編制,對公安局33名空余編制,建議通過接收部隊轉業干部和公開招警盡快補齊,對法院10名、檢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編制,建議通過公務員招考盡快補齊,將全縣800名保安隊伍工資納入縣、鎮財政預算,保證及時足額發放。進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門人員橫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層干部競爭上崗、人員輪崗、輪訓機制,激發隊伍活力,調動廣大干警積極性,要認真落實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隊伍的通訊裝備、辦公用房、公務用車條件。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決維護政法干警的合法權益,及時研究解決政法隊伍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落實“從優待警”的政策措施,保護和調動一線干警的積極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條件和生活條件,使政法部門各項得到及時、正常、有序地運轉。
第四篇: 稅務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為加強我區公益性崗位隊伍建設,區人事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全區各街道、鄉(隆平高科技園、湘湖管理局)城管協管員、治安巡防隊員、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三支隊伍的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摸底,并與區直有關職能部門及街道主要領導進行了交流和溝通,通過對三支隊伍建設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和深入討論,現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一、三支隊伍的基本情況
城管協管員等三支隊伍均是按照長沙市有關文件要求建立的,其中城管協管員于XX年5月組建,隊員由區城管局統一招聘,分配到各街道使用;治安巡防隊員于XX年組建,由各街道自行聘請,隊員主要來自轄區內下崗人員、無職業人員和退伍軍人;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于XX年6月組建,由區人事局、區綜治辦統一組織公開招考,分配到各街道使用。XX年12月,區政府辦下發了《關于印發〈芙蓉區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芙政辦法[XX]57號)文件,對全區公益性崗位的管理進行了規范。上述三支隊伍的人員數量及工資待遇情況如下:
1、人員數量。XX年初,區政府將城管協管員與治安巡防隊員兩支隊伍合并,核定人數為800人,其中各街道、鄉(隆平高科技園、湘湖管理局)753名,火車站廣場綜治辦、區城管局47名;XX年5月,區政府明確將兩支隊伍分開管理,核定城管協管員為246人,治安巡防隊員為554人;XX年6月,區城管局根據區政府有關會議精神將城管協管員從原有的246人增加到446人;現各街道、鄉(隆平高科技園、湘湖管理局)實有城管協管員398名、治安巡防隊員656名。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區政府核定人數為100人,現各街道、鄉(隆平高科技園、湘湖管理局)實有97人。
2、工資待遇。區財政按核定的人數向各街道撥付人員工資和各項保險單位負擔部分,城管協管員、治安巡防隊員每月工資為1100元,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每月工資為1200元,五項保險單位承擔部分為4100元/人·年,工作經費為1200元/人·年,原區財政每年須撥付1557萬元,如加上XX年6月新增的200名城管協管員,則須撥付1903萬元。街道負責其余部分隊員的工資、各項保險單位承擔部分和福利。
二、現有管理體制存在的弊端
城管協管員等三支隊伍的組建,對于當前國家提出的解決就業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通過他們的工作對我區城市網絡化管理、環境衛生的優化,特護期的維穩、社區安全保衛及流動人口的管理、房屋出租稅的收繳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從工作實踐看,在城市管理、治安聯防,特別是像全國文明創建、門店廣告招牌整治等大型活動中確實發揮了機關干部、社區工作人員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但現有的管理體制也存在諸多弊端,主要表現如下:
1、多頭管理、資源分散。一是工作職能條塊分割。目前這三支隊伍全部實行區直職能部門和街道雙重管理,上級管理部門分屬不同職能部門,隊伍條線管到底,人員是上面分配的,經費是上面下撥的,職能部門希望各支隊伍只負責條線的工作、但由于“三支隊伍”的日常工作經常有交叉,重大任務往往需要統一行動,但管理上分屬不同部門,使街、鄉、園、局在人員調度安排上造成不便。二是管理主體不合理。各街、鄉、園、局只負責隊員的日常管理,沒有招錄和辭退的權利,這使得街道在管理中沒有剛性的約束力。三是人力資源分散。部分垂直管理部門占用了區財政負擔的街、鄉、園、局公益性崗位上的人員,如湘湖管理局的城管協管員和治安巡防隊員73人中,協助派出所治安巡邏12人,協助城管執法中隊執法10人。
2、素質不齊,能力欠缺。這里主要是指城管協管員和治安巡防隊員這兩支隊伍。一是隊員的年齡偏大。在組建城管協管員和治安巡防隊員隊伍時,由于政府考慮更多的是就業問題,所招聘的對象大多是4050人員、零就業人員、家庭困難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平均年齡大多在40歲以上,與工作環境和工作性質不太相適應。二是隊員的文化素質偏低。從備案登記人員統計的結果來看,70%左右的隊員均為初小文化程度,工作中不具備一定的業務素質和溝通能力,不能積極有效的做群眾的思想工作。三是隊員的紀律性不強。隊員可以說來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聘用時區政府相關部門雖進行了短期培訓,但在實際工作中,紀律散漫、遲到早退、串崗扎堆、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現象時有發生,造成管理難度大。四是隊員的形象差。城管協管員和治安巡防隊員大多不是通過公開招考進來的,在人員整體素質上無法把關,絕大多數隊員的年齡偏大、文化偏低、紀律性不強,導致隊員在工作中與群眾打交道言行舉止差,有損政府形象。五是工作績效不佳。隊員中工作主動、認真負責的不多。看到攤擔不能有效取締,看到行人橫穿馬路不勸阻,看到交通堵塞不疏導,看到違章停車不上前制止。看重崗位卻不珍惜崗位,有的不服從管理,有的在被辭退時還對管理人員進行謾罵和人身威脅,與崗位的素質要求存在極大差距。
3、職責不清,效能不佳。流動人口協管員是通過公開招考組建起來的,報考條件明確要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歲以下,通過筆試、面試等規范的程序選定隊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了保證。但從目前的使用情況看,有的隊員在街道經濟辦從事協稅護稅工作,有的在計生辦從事流動人口計生工作,有的在派出所從事戶籍登記,多頭指揮,讓隊員無所適從,普遍感到沒有歸屬感,有勁使不上,其應有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4、規章不全,管理困難。三支隊伍人數眾多,且分散在不同單位、不同部門管理,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考核、獎懲和淘汰等工作機制,管理工作未走上規范化的軌道。如城管協管員大部分分散在主次干道各處,他們的考勤、考核工作,包括出勤不出勤、串崗、溜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喝酒、打牌等現象如何檢查監督,如何處置;如何實行獎勤罰懶,建立激勵機制,都無章可循。
5、待遇偏低,人心不穩。由于隊員平常工作象打雜,特護期維穩、文明創建等重要工作時期,他們又必須站在最前沿的,發揮重要作用,加上隊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低,大部分隊員的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連長沙市1164元/月的保險基數都尚未達到,工作積極性整體不高,混日子的思想普遍存在。
三、加強三支隊伍建設的建議
1、明確權責,權利下放。職能部門只管事,不管人,只負責業務考評,不負責人員日常管理,人員的進出及日常管理全部由用人單位負責。各街、鄉、園、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工作輕重緩急,在區政府核定的指標范圍內自行聘用各類工作人員,具體人數和如何使用由各單位掌握,人員和經費的使用用人單位有充分的自主權,避免政府出錢養一些懶人和閑人,以利節約行政成本。
2、精簡隊伍,調整職能。一是清理現有人員,理順關系。包括對各支隊伍的現有人數,合同簽訂情況和各類保險的購買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不適應崗位要求的人員堅決予以解聘。二是按實際工作需要重新核定各街、鄉、園、局各支隊伍的用人指標,在清理人員的基礎上對現有人員實行精簡,區財政按重新核定后的人數下撥人員工資、保險費用和工作經費。三是進一步明確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隊伍的職能,逐步轉變使用方式。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清查一般經由各社區具體組織實施,并不僅僅是流動人口協管員個人能完成的,而是各社區所有委員、專干和戶籍民警共同上門,分區、分片進行登記管理。現有的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無法做到專人專用,而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調,發揮不了專業隊伍應有的作用。但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畢竟是通過公開招考的程序聘用的人才,相對于街道其他幾支隊伍和社區工作人員而言,素質比較高,建議各用人單位視情況留部分人員收取房屋出租稅外,將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作為社區工作人員的補充,不再增人,只進不出,逐年消化,今后職能并入社區工作服務站。
3、健全制度,優勝劣汰。不能單純地把城管協管員、治安巡防隊員等公益性崗位作為解決就業的重要渠道,為保證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實行公開招錄和定期淘汰并舉,減少人數和提高待遇雙管齊下。一是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引入淘汰機制,通過考核監督來規范隊員的日常行為,解決“干好干壞一個樣,在崗離崗一個樣”的問題,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考核結果作為合同期滿后是否繼續聘用的重要依據。二是制定嚴格的獎懲辦法,嚴格實行獎勵與懲罰與工資掛鉤辦法,根據現實表現適當拉開待遇,真正達到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的目的。三是制定明確的工作規范與工作紀律。規范隊員的日常工作行為和形象,重點解決出勤不出力,串崗、溜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喝酒、打牌等不正常現象。
4、把好入口,暢通出口。城管協管員等三支隊伍經常需要協助執法,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形象,所以對隊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建議實行嚴格的合同管理,每年招錄部分隊員,引進高素質人才;實行嚴格的考評體系,定期淘汰部分素質較差的隊員,使人員更新、優勝劣汰成為常態。每年定期在全區范圍內組織統一招考,提高準入門檻,提升“三支隊伍”整體素質。在招錄隊員時要從工作實際出發,不要以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和“4050”的就業問題為目標,真正將符合工作要求,有責任心、工作能力較強的優秀人員招錄到隊伍中來。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定期增添新生力量,激發整支隊伍的活力。同時,按考核和解聘制度的標準要求,把那些不適應工作,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及時清出“三支隊伍”。
5、加強培訓,提升素質。城管協管員、治安巡防隊員、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協管員“三支隊伍”的工作,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特別是城管協管員所面對的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三支隊伍”都沒有執法權,只能是“輔助執法”,這對“三支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求他們全面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更要求他們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掌握技巧,運用更多更好的方法完成工作。建議在全區范圍內由業務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定期集中組織分批輪訓,加強法律知識、職業道德、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巧方面的培訓。通過系統的學習、訓練,培養隊員頑強的工作作風,嚴明的組織紀律觀念,使其知曉法律法規政策,掌握一般事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法。培訓時間每次應在一周以上,確保訓練質量。
6、積極探索新機制。根據部分街道的建議,城管協管和治安巡防工作可由各街聘請保安公司來進行,街道只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和隊員沒有合同關系,明確工作要求,有問題只要與保安公司或勞務公司交涉,無需管理具體人員。這樣,各街鄉管理難度也減輕不少,也避免了合同糾紛。
第五篇: 稅務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近期,按照xx縣委組織部有關要求,縣XX局黨組高度重視,及時安排相關人員采取組織座談、問卷調查、調研分析等形式,對XX局干部隊伍基本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主要原因進行調研分析。通過調研,對當前xx縣XX局干部隊伍基本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了一個基本的認識和了解,對下一步如何加強XX干部隊伍建設有了一個初步的建議與對策。
一、基層組織、領導班子及干部隊伍建設基本情況
(一)基層組織基本情況。XX局包括局機關、普查辦、地方社會經濟調查隊。從單位性質和建制看:局機關2017年9月25日被省公務員局批準為參公事業單位(xXX公局發[2017]x號文件),正科建制。普查辦為事業單位(xX編辦發[1996]x號文件),副科建制。地方社會經濟調查隊為事業單位(xX辦發[2013]x號文件),股級建制。從編制看:局機關事業參公編制10個,實有14人。其中參公人員12人、工勤人員2人。普查辦事業編制5個,實有7人。地方社會經濟調查隊事業編制10個,實有9人。合計編制25個,實有30人。
(二)領導班子基本情況。XX局領導班子由五人組成,從職務及年齡看:局長(42歲)、支部書記(46歲)、副局長(48歲)、紀檢組長(43歲)、普查辦主任1人(42歲),平均年齡為44歲。從性別看:男性3人,女性2人。從學歷看:研究生1人,本科4人。
(三)干部隊伍整體基本情況。XX局現有干部職工30人。從政治面貌看:在崗黨員10人,非黨20人。從學歷看:研究生3人,本科15人,大專11人,中專1人。從年齡段看:30歲以下2人,30至40歲2人,40-50歲20人,50歲以上6人。平均年齡45歲。從專業技術職稱看:高級XX師2人,中級XX師10人。
(四)近三年干部選拔任用情況。2016年8月份以來,局黨組先后通過競爭上崗、鼓勵激勵等方式提拔工業股干部、農業股干部、投資股干部分別為辦公室主任、農業股股長,提拔辦公室干部為XXX駐村第一書記,綜合股股長被組織部門提拔為XX局副局長。
(五)近三年干部隊伍流動情況。從科級領導看:2017年8月份XX局主要領導調整,2019年1月,局副局長調整,紀檢組長調整。從一般干部看:2017年11月招聘研究生2人,2018年10月份從外單位調入2人。2018年8月從XX局調出1人。
(六)近三年XX隊伍突出特點和建設總體成效。一是整體素質日趨提高,特別是在政治思想建設、知識更新和專業技能培訓方面成效明顯。二是服務水平不斷提升。能圍繞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XX服務職能,提升服務水平。三是干部作風總體向好。能夠求真務實,勤政廉政,沒有出現重大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發生。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XX隊伍結構不盡合理。至3月底,XX局30名職工中,40歲以下的4人,占13.3%;40-50歲20人,占66.7%;50歲以上6人,占20%,平均年齡為45周歲。XX工作的專業性和繁瑣性,要求XX干部隊伍年輕化。由于前些年XX隊伍多年沒有招進年輕干部,近兩年,通過事業單位招聘、調入等方式招入3名比較年輕的人員,但是相對XX業務不夠熟悉,暫時成不了XX工作中的業務骨干力量,至目前已出現年齡老化現象、青黃不接的問題已日趨嚴重。
(二)XX干部流動性差。干部交流是干部成長的重要途徑,可是從參加工作至今一直在XX局的工作并且XX工齡在15年以上人員多達18人。占到60%。從2012年至今,僅有1人名調出交流,1人內部提拔副科領導干部。一方面,由于XX是弱勢部門,很難將優秀人才推出去。另一方面,XX局內部也沒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激情和熱情。
(三)XX干部綜合素質有待提升。XX事業發展到今天,對XX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越來越高。XX干部不僅要具備XX專業的工作能力,還要具有財務、經濟以及與本專業關聯的工業、農業、商貿、能源等行業方面的知識、較準的判斷力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至目前,作為XX局系統的中堅力量,能夠在工作崗位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黨員僅占全體職工的三分之一。全體職工中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學歷占60%,XX專業技術職稱上中級及以上職稱占40%,而且兩名高級XX師一人因病離崗、一人已到退休年齡,這與我們要建設一支革命化、知識化、專業化、年輕化的XX隊伍還有很大的差距。特別是在如何真正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全縣大局,發揮XX服務職能的綜合素質需要更進一步提升。
三、原因分析
(一)受傳統思想對XX工作認知的影響。長期以來人們認為XX部門是清水衙門,無錢無權無位。總認為XX工作就是成天與數字打交道,枯燥乏味,工作沒有其他單位優越。外邊想干事的人不愿進來,認為干XX工作晉升有限前途不大。再加上行政人員編制超編,地方經濟調查隊雖有編制,但鎮辦XX干部擔心調入后失去公務員身份而不愿調入,造成XX局人員流入特少。XX系統內部人員流動不暢,干部工作進取心不強。
(二)受當前XX工作任務和工作環境的影響。隨著近年XX工作領域的不斷拓展,XX工作任務日益繁重,除了完成國省市XX工作涉及到XX經濟分析、XX信息調查、XX社會項目調查、各種XX普查任務,還有各項考核考評工作任務。特別是當前XX調查對象的配合度不盡人意,使XX干部感覺工作責任和壓力過大,前所未有,身心疲憊,部分人員產生想調離XX部門的想法。
(三)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不夠靈活。當今,新的XX任務不斷增加,XX方法制度不斷改革,XX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可是對XX干部隊伍的培訓仍然跟不上時代步伐節奏。培訓方式方法不夠靈活,無法滿足XX人員要求培訓的強烈需求,XX人員的業務水平也難以得到全面提高。
四、建議與對策
(一)用好用活“三項機制”,不斷激發XX人員工作激情。進一步修訂完善局機關學習制度、工作制度、月評季考等考核考評制度,重點突出工作業績、XX分析報告成果、XX信息宣傳等,對XX業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政治上、精神上、物質上適當的鼓勵獎勵,激發全體干部干事創業的激情。對那些XX工作能力強、XX工作業績突出、XX綜合素質高的同志,積極向組織、人事部門推薦,使其優秀的XX人才提拔到更重要的領導崗位工作中去。
(二)建立人員合理流動機制,不斷理順XX人員流動渠道。一是統籌XX局內部人員的流動,特別是與下屬單位人員之間的統籌使用,加速系統內工作人員之間的協調順暢。二是合理安排內部XX專業輪崗制度,加速現代XX人員的復合型XX人才的培養。三是積極爭取組織人事部門支持,每年把畢業大學生中學XX專業或外部單位中熱愛XX工作,業務能力強的人員調入XX部門,為XX部門注入新的活力。
(三)創新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不斷提升XX人員綜合素質。一是鼓勵和支持XX人員積極參加XX學歷教育和XX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斷提高XX局工作文化層次和XX業務能力。二是創新培訓方式。在今后的干部學習教育中,將根據實際情況,創新教育培訓方式,使干部的學習融入社會、走進生活。三是注重培訓內容多樣化。要重點在宏觀經濟形勢分析、改革前沿XX信息觀察、哲學思想和科學世界觀、XX專業技能、計算機XX應用、素質教育等方面,增強履行基層XX工作的XX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的能力提升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加強XX文化建設,不斷增強XX部門凝聚力。開展豐富多彩的XX文化活動,用XX文化來凝聚人心,鼓勵XX人員追求“自我實現”的機會,注重情感交流和人文關懷,使XX人員工作心情舒暢,始終保持一種健康積極向上工作心態,增加XX部門的凝聚力、歸屬感和向心力,使得XX部門留得住人,吸引得來人,能提供展現個人能力的平臺。
第六篇: 稅務隊伍建設調研報告
大力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既是法院工作的重點,又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關系著人民法院各項工作能否得到全面發展。去年以來,我們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法官隊伍建設、法院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等調研工作,并在全面梳理匯總的基礎上形成了調研報告。
一、近年來法院隊伍建設的措施及成效
堅持司法為民,實現公正司法,關鍵在隊伍。黨的十八大以來,山西法院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五個過硬”要求,深入推進隊伍思想、作風、能力建設,下大力氣建設一支高素質法院隊伍,取得明顯成效。
(一)注重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確保隊伍建設政治方向。大力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定期開展院領導講黨課、舉辦廉政教育專題講座等活動,有針對性地對干警進行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宗旨意識和廉政意識教育,保證了隊伍建設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加強干警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教育,培養法官的人文精神、職業素養,引導法官樹立“厚德、崇法、清廉、為民”理念。積極開展黨的群眾路線、人民法官為人民、廉潔司法集中教育等教育實踐活動,自覺踐行“忠誠、公正、為民、廉潔”核心價值觀,切實做到便民措施從小事做起,利民作風從細節抓起,親民形象從瑣事樹起,為民司法從服務做起,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好評。
(二)注重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充分發揮班子核心作用。始終堅持和依靠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不斷加強班子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了全省各級法院班子的司法決策和管理能力。黨組一班人齊心合力,團結進取,形成了分工合作、爭創佳績的良好局面。班子成員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則,自覺遵守各項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起到引導示范作用。在院黨組的團結帶領下,全省法院廣大干警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奮力拼搏、勇于奉獻,審判執行工作和隊伍建設取得長足的發展,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三)注重完善隊伍管理機制,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健全完善“四項機制”,注重用好人、管好人、培育人、關心人,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建立健全符合審判規律的隊伍建設運行機制。一是健全人才培訓機制,堅持在思想上重視、經費上傾斜、時間上保證,鼓勵和支持干警參加各種形式的政治、業務培訓和司法考試。堅持培訓與使用相結合,把業務培訓作為上崗、任職、晉升的必經程序,形成了良好的人才培訓機制。針對近幾年年輕干警增多的實際,及時制定青年法官隊伍成長培養規劃,幫助廣大青年干警轉變角色、適應工作,盡快成長為業務骨干。二是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對干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作出綜合評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先創優
、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三是健全工作激勵機制。在從嚴治警的同時堅持從優待警,體現法院人文關懷。每年組織先進個人外出參觀學習,既放松了身心,陶冶了情操,又進一步激發了干警艱苦創業的信心和創先爭優的熱情。印發了《關于關心干警身心健康加強日常保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和關心干警身心健康,組織開展好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四是健全用人選拔機制。積極打破舊習慣,確立新觀念,唯才是舉、唯才是用,真正把那些具有培養價值,符合人才標準的人選拔出來,讓能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有地位,從事業上留住人才。2008年以來,省法院先后兩次通過公開競爭的方式,選拔任用了一批年富力強、干事創業、富有進取精神的優秀干警走上中層領導崗位,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通過健全用人選拔機制,既儲備了法院人才,又落實了相關待遇,鼓舞了干勁,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注重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努力塑造法院良好形象。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從方便當事人訴訟入手,突出抓好“立案信訪窗口”和“法庭服務窗口”,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制定完善了司法禮儀制度、八小時外監督管理制度、工作日著裝和中午禁酒規定等30余項規章制度,對干警精神風貌、言語儀表都制定了較為全面的規范,匯編成冊下發全省法院對照執行,并由監察室、政治處進行不定期檢查,進一步增強了廣大干警的組織紀律觀念,大到廉政建設,小到著裝、車輛擺放,都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堅持把群眾工作能力作為司法能力建設的重中之重,牢固樹立
“以當事人為本”的理念,教育干警帶著耐心、熱心、誠心、愛心去做群眾工作,帶著定紛止爭、息訴罷訪、案結事了的責任心去做群眾工作,通過自身嚴格、公正、廉潔司法的人格魅力去做群眾工作,不斷提高群眾工作能力,靠嚴格公正的辦案質量和溫情親民的執法形象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贊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成效。
(五)注重加強法院系統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按照“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強人民法院黨的建設,著力構建“條塊結合、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法院黨建工作格局,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各級法院站在維護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司法工作正確方向的高度,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積極探索法院黨的建設的新途徑、新辦法,主動爭取當地黨委的支持,不斷加強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大力推進“支部建在庭上”工程,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在法院系統特別是在基層法院有條件的審判庭、人民法庭實現了全覆蓋,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得到明顯加強,爭先創優的氛圍進一步濃厚,有力地促進了法院隊伍建設水平。
(六)注重加強法院系統文化建設,全力打造凝心聚力工程。始終堅持法院文化建設的正確方向,把法院文化建設作為傳承司法文明的載體、展示司法公正的平臺、促進司法工作的動力,取得明顯成效。大力推進法院精神文化建設,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理念落實到廣大干警言行之中,落實到審判執行工作的各個環節和整個過程。大力推進法院行為文化建設,以學習貫徹《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語基本規范》三個文件為切入點,對照檢查糾正司法活動中不規范、不文明的問題,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大力推進法院物質文化建設,加強對審判和辦公場所的文化形象塑造,精心打造了
“文化長廊”,建設了圖書館、閱覽室、院史室、榮譽室,加強立案、信訪等窗口建設的文化投入。進一步規范了審判法庭、人民法庭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了文化內涵和科技含量,突出莊嚴、肅穆、公正、文明的司法特征。注重創建關愛干警的文化環境,高度重視對干警的履職保障和安全保障,不斷加強文體活動場所及設施建設,為廣大干警緩解工作壓力、培養良好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條件。加強對法院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在全省法院開展了文化建設大調研,制定出臺了加強法院文化建設的意見,召開了全省法院文化建設推進會,連續三年開展了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評選活動。
(七)注重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利劍工程”進一步深化。近年來,山西法院著力強化法院隊伍的廉潔自律,繼續深入推進“利劍工程”建設。先后出臺了《關于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任務的分解意見》、《關于全面加強接受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和《省高院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見》,積極組織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訓,在廣大干警中廣泛開展了廉政關愛談心、任前廉政談話、廉政誡勉談話和領導干部述廉潔、述紀律、述作風、述責任以及重大事項報告等
“三談四述一報告”活動。進一步加大審務督察和司法巡查的力度,成立了審務督查機構,制定完善了審務督查機制,先后對出現虛假訴訟案件的6個基層法院分管領導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對不及時報告重大違紀問題的2個中院紀檢組進行了通報批評,對出現作風紀律問題較多的25個中基層法院院長、紀檢組長進行了誡勉談話,查處違紀違法干警135人,做到了違法違紀“零容忍”,形成了紀檢監察的高壓態勢,山西法院隊伍的防腐倡廉建設開創了新的局面。
二、當前制約法院隊伍建設科學發展的問題及原因
當前,人民法院隊伍的整體素質是良好的,能夠較好地履行審判執行各項工作,但在去年全省法院隊伍建設調研中,我們發現隊伍建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并就這些問題專門向省委政法委做過匯報。就隊伍監督管理角度來講,有以下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一)理想信念有所弱化,進取意識不強。理想信念是支撐法官從事繁重勞動,激發工作積極性的巨大推動力。然而,隨著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和社會矛盾的加劇,社會各種文化思潮和價值觀念沖擊著法官的思想,金錢、權力、人情等誘惑不斷增多,少數法官理想信念不夠堅定,個別法官存在理想信念模糊、社會責任感缺乏、艱苦奮斗精神淡化、團結協作觀念弱化等問題,積極進取的意識不強。
(二)司法需求不斷增長,干警能力作風仍需改進。從隊伍整體情況來看,人民法院干警文化素養不斷提高,學歷層次不斷上升,
但基層法院大部分干警的學歷為后期進修所得。當前,人民法院干警業務理論水平提升較慢,而疑難復雜案件和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新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不斷出臺,干警在繁重的審判任務和繁雜的行政事務壓力下,很難抽出時間開展有效學習,導致干警司法能力與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不完全相適應。由于工作壓力較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少數干警存在工作情緒急躁、作風漂浮,有時對待當事人態度生硬、粗暴,工作作風有待進一步改進。
(三)司法權威有所削弱,法官被認同感明顯下降。新形勢下,受多種因素的影響,社會民眾對人民法院、法官的信任和滿意度較以往有所下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下降,司法權威有所弱化。特別是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受各種因素的制約,人民法院不能輕易判決行政機關敗訴,需通過協調撤訴來化解這類案件矛盾,常使當事人對法官產生不信任,甚至產生敵對情緒。民商事案件訴訟過程中,法官更是經常受到辱罵、恐嚇、誣告、誹謗等人身攻擊。法官作出裁判以后,當事人由于對法官不信任,導致對裁判結果的不認同、不執行,法官的辛苦努力難以得到社會認同。
(四)職級待遇偏低,部分干警積極性受到影響。法官超額的工作量與超負荷的身心壓力,并未相應帶來政治待遇與經濟收入的同步提升。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原有的福利待遇或獎勵政策被取消,物質收入一定程度上又回到
“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態,法官的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職級方面,雖然中央、省相關部門加大了解決力度,但是基層人民法院干警在晉職晉級方面,與同期進其他機關的公務員相比,要遠慢于黨政其他機關。由于付出與回報的不對等乃至倒掛,挫傷了干警的工作積極性。
(五)過分強調調解結案,法官形象受到影響。調解結案能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做到案結事了,但由于部分法官對“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審判工作理念的理解片面化,考核體系對調解率考核指標的過分偏重,使得審判實踐中調解工作發生了一定程度的異化,部分法官過度調解的現象普遍存在。上級法院對訴前調解設定目標值進行考核通報,基層人民法院大力加強訴前調解工作,為達到目標值而進行的不懈努力相繼帶來立案難問題,導致當事人認為其訴權被剝奪。同時,訴訟調解考核高權重的設置以及列入多項考核體系,帶來了法官在訴訟過程中的過分調解,“以判壓調”、“久調不決”、“當斷不斷”甚至以犧牲一方當事人利益達成的調解協議損害了當事人的部分權益,導致當事人對法官的公正立場及司法能力產生懷疑,影響了法官的公正司法形象。
(六)涉訴信訪考核責任較重,法官接訪維穩壓力偏大。上級人民法院定期對赴省進京等涉訴涉執信訪情況進行通報、排名,地方黨委、政府將涉訴信訪工作全面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在全國、地方
“兩會”、重大節日等重要時期,法官要對重點信訪人員做好穩控、矛盾化解等工作。如出現進京上訪人員,無論何種原因、上訪有無道理,法官都要赴京接人、穩控,并追究相關責任,甚至實行“一票否決”。上述考核方法迫使法院把相關責任分解到具體法官,并納入法官業績考核。在這種考核體制下,一些當事人“信訪不信法”,無理纏訪鬧訪,給法官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甚至出現個別一線辦案法官不敢判案,不愿辦案,要求調到非辦案部門的現象。
(七)干部管理主體不夠明確,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法院干部的管理主要以地方黨委為主,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主要是監督指導。但近年來,受客觀因素影響,系統監督管理力度明顯增強,每年上級法院部署開展的各類教育活動、明察暗訪、司法巡查、審務督察等工作較多,雖然取得很大成效,但對地方黨委的管理工作產生了一定影響,造成了多頭管理,頭緒多、成效少,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不清的現象。與此同時,因監督管理不夠系統,管理手段欠缺,只強調管理,不重視效果,對各級法院反映的法官短缺、職級待遇、司法警察和聘用制書記員、法官保障機制等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沒有足夠重視和妥善解決,嚴管不到位,厚愛不體現,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監督管理的權威受到大打折扣,導致上級法院關于隊伍建設的部署安排、從嚴管理干部的措施辦法,下級法院僅僅是疲于應付,停留在表面,沒有深入地貫徹落實。
法院隊伍監督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會環境因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還有干警自身的原因。從干警主觀因素講:一是無關的思想。認為把審判工作抓好了,把案件審結了,學不學習,學好學差,與工作關系不大;二是畏難的思想。覺得法院工作任務繁重,學習還是苦差事,沒有時間和精力進行鉆研,過得去就行;三是經驗主義。認為辦案子、干工作主要靠經驗,憑自己十幾年、二十幾年的工作經驗,完全能勝任,學不學沒啥大意思;四是應付的態度。認為上面抓學習只不過是一陣風、一陣雨的事,是搞形式,是抓虛的,因此被逼無奈,不得不學。
從隊伍建設工作機制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一)理想信念教育成效不夠明顯。思想政治教育的務虛性,使其效果作用難以顯現。部分法院重審判業務而輕思想政治教育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法院對價值觀念、服務宗旨、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缺乏有針對性的教育,少部分干警沒能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另外,有的法院黨組織活動較為松散,通過黨內相關活動開展實現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有的黨員干警在人生觀、價值觀上的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明顯。
(二)干警能力水平的提高具有長期性。干警司法能力的有效提升主要依靠其對新知識、新理論和新方法的學習培訓。一直以來人民法院干警工作任務繁重,難以有時間和精力進行系統學習,造成能力水平提升較為緩慢。同時,在有限的培訓中,培訓時間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之間常存在沖突,且通過短期培訓提升干警能力水平的作用見效甚微,業務素質培訓對干警能力水平的有效提升作用并不太大,干警能力水平的提高需要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
(三)基層法院審判資源配置難度較大。受編制限制,當前基層人民法院無法通過招錄方式大量增加干警數量。在有限的政法編制中,又有相當一部分干警因繁雜的行政等事務不在審判一線。受地方政策的影響,部分未到退休年齡的院領導和中層干部退居二線,導致實際辦案人數減少。另外,部分接近退休年齡的法官因審判壓力較大、身體機能、進取心下降等原因,工作積極性不高,甚至存在懈怠辦案現象,使得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力量難以應對不斷增加的審判工作任務,案多人少的矛盾凸顯。
(四)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不夠完善。在當前形勢下,當事人在利益的驅使下,通過上訪、鬧訪表達訴求的情形逐漸增多。上級人民法院以及地方黨委、政府通過指令法院接訪帶人、勸返、落實穩控、排名通報、責任追究、一票否決等信訪制度,特別是對赴省進京上訪的案件不管當事人的訴求是否合理,均要求法官外出帶人、穩控,想方設法化解信訪矛盾,致使部分上訪人的不合理訴求得到滿足,不僅影響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且帶來了負面的社會導向。當前對涉及“訴”和“訪”的情形、訴求合理與否的狀況不予區別的信訪考核機制并不科學,牽涉了法官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并給辦案法官帶來較大的壓力。
(五)司法外部法治環境欠佳。人民法院的憲法地位沒有得到切實落實,外部因素對司法裁判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部分民眾缺乏對司法規則的自覺遵守和價值認同,有的通過網絡、媒體等對辦案法官施加各種壓力以影響裁判結果。一些媒體為追求新聞效應進行負面夸大或失實報道等行為,一定程度地影響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也使得法官的職業尊榮感在持續高壓和負面宣傳中逐漸缺失。
(六)法官職業保障不夠到位。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利益格局的調整和思想觀念的變化,起訴至人民法院的糾紛矛盾越顯尖銳,部分當事人采取謾罵、侮辱、誹謗、威脅等偏激方式表達訴求帶來的司法安全問題越來越嚴重,使得法官職業風險不斷提高,職業尊榮感不斷下降。另一方面,法官在職業地位、工資收入、福利待遇等方面幾乎與同級別其他公務員沒有差別,且職務晉升空間相對狹小,法官職業待遇政策也很大程度上落實不到位。
三、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一)深化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干警的政治素質。做好新常態下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隊伍整體素質和司法能力的根本舉措,更是確保司法公正、廉潔司法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斷強化宗旨意識。法院隊伍首先是黨的隊伍、人民的隊伍。面對新形勢、適應新要求,必須牢固樹立宗旨意識,真正使“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顯于行。二要不斷加強政治學習。必須積極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堅持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切實把開展各類政治學習活動常抓不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從群眾意見最大、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入手,從思想深處查找問題,從宗旨意識的高度剖析問題,從對黨的事業危害上解決問題,認真解決干警司法作風和司法不公等突出問題。要狠抓干警思想教育,破除滿足現狀的思想,樹立突破領先、爭創一流的意識;破除厭煩學習的思想,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破除就案辦案的思想,樹立服務大局的意識;破除司法特權思想,樹立司法為民的意識;破除拜金主義思想,樹立廉潔司法意識,使全體干警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有明顯提高,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風有明顯轉變。
(二)挖掘人力資源,調配擴充審判資源。解決案多人少問題必須從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自身工作著手,從內部找原因、挖潛力。人力資源的挖掘和審判資源的合理配置,能夠有效提高審判效率,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案多人少矛盾。一是要認真研究法官配比和案件飽和度,通過深入調查研究,科學合理地分析研判一個法官的飽和工作量,并以此為標準配置法官人數,分配工作任務。二是嘗試推進書記員管理體制改革,一方面解決好政法編制的聘任制書記員職業發展問題,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聘任制書記員中公開選拔初任法官人選,盤活潛在法官資源;另一方面嘗試書記員市場化聘任與管理制度,通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模式,實施單獨的書記員序列管理,解決書記員占用編制問題,將有限的編制資源用于法官選任,使更多的具有審判資格的干警集中到審判一線,同時也有利于保持書記員隊伍穩定。三是適當充實人民陪審員力量。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參審作用,既能彌補人民法院審判力量不足,又能發揮司法公正廉潔監督作用。四是針對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類型的特點,設立環境保護、交通事故、勞動爭議、房地產、婚姻家庭等類型案件的審判庭或專業合議庭,研究開發使用類案文書自動生成系統,培養聚集專業特長人才,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五是加大青年干警的培養工作力度,推動解決基層法官人才斷層流失問題。
(三)修改完善考核體系,緩解法官工作壓力。考核體系在某種程度上是審判執行工作的“指揮棒”,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能夠引導法官科學辦案,并能幫助一線法官松綁減負。對現有考核指標設置進行科學調整并確定合理權重是緩解法官工作壓力的當務之急。一是科學設置合理的質效指標考核內容。要嚴格按照法律精神和審判規律設定質效指標,適當增減指標或調整其權重,如對訴前調解成功率、結收案比不作考核;對訴訟調解率等規定合理幅度或下調其權重;對涉訴信訪案件的信訪原因進行分類,改變不問原因就采取一票否決等做法,建立有效的信訪終結制度等。二是注重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一方面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導向作用,將考核結果與法官年終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等適度掛鉤,明確法官努力方向,但要防止走極端,僅以
“數字”論英雄。另一方面基層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考評結果找準本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調整平衡辦案力量,拾遺補缺。
(四)建立干警職業保障機制,激發干警工作積極性。一是積極推進落實干警職級待遇。基層人民法院要主動加強與地方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的溝通協調,上級人民法院也要積極協助基層人民法院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不斷推進落實干警職級待遇,并形成相關制度。二是完善內部從優待警相關機制。將關心和愛護基層干警納入制度化軌道。定期開展心理疏導工作,開設心理講座與咨詢,幫助基層干警減輕心理負荷,營造內部關愛和諧的氛圍。定期組織干警進行身體檢查,適當開展文體活動,增強干警身體素質。要關心和幫助干警解決生活實際困難,如大病救助、子女上學、就業等問題,增強干警的歸屬感,激發干警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五)優化外部司法環境,提升干警的職業尊榮感。一是堅持依法公正審判,通過審執活動服務發展、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為地方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服務,通過公正司法來獲得地方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人民法院、法官的理解和尊重。二是積極推進司法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通過組織公開示范庭、開展巡回審判等活動,使群眾走進司法、了解司法,進而理解司法、信任司法。三是注重發揮行政審判規范行政機關行為的功能。發揮行政審判輻射作用,做到審理一起案件,規范一類行為,加強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引導。四是加強司法宣傳。充分運用案例報道、以案說法、媒體宣傳等手段,向社會宣傳法治理念,宣傳人民法院工作,塑造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加強文化建設,有效凝聚隊伍力量。一是圍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司法為民宗旨,結合各地實際,確立品牌目標,加強文化建設,營造文化氛圍,為干警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減輕干警工作的壓力。二是提升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內涵。注重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相結合,
在立案、審判及辦公等場所布置形式多樣的名言警句或書畫,使干警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熏陶。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司法論壇、研討會、主題演講、與高校建立實踐基地及青年干警論壇等文化交流活動,提高干警的文化素養。三是創新形式,打造人民法院管理文化和審判文化。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狠抓每項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制度有效實行。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落實司法為民措施。通過創新發揮文化作用,引領人民法院工作邁上新臺階,樹立和增強干警的自豪感。
(七)推進能力作風建設,增強隊伍整體素質。一是強化干警法治思維。加強干警的教育培訓,教育干警自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想問題、辦案件、干工作,在執法辦案中堅決守住法律底線。二是不斷提高干警司法裁判水平。注重崗位練兵,圍繞提高駕馭庭審和依法裁判的能力和水平,深入開展優秀合議庭、精品案件及優秀裁判文書等競賽活動,形成比中趕、趕中學的進步成長氛圍。三是深入開展
“兩評查”活動。采取示范觀摩和自評自查相結合,現場旁聽庭審和評查庭審視頻錄像相結合,以評查找差距、補短板、促審判,進而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四是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大力弘揚司法的人文性和謙抑性,通過每一個具體案件的審判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內控制度體系,堅持把預防警示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查辦違法違紀行為作為加強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規范工作流程和干警言行舉止,打造公正廉潔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及法官被認同感。
(八)深化黨建工作,發揮黨員干警的積極引導作用。始終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工作思路,在隊伍建設中充分發揮黨組織尤其是黨組的核心作用。一是強化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帶隊伍。院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嚴格管理,營造風清氣正、奮發向上的氛圍,增強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二是加強黨組織和制度建設,合理設置黨的基層組織,把黨支部建在庭上。建立健全支部各項工作制度,推進黨建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三是結合執法辦案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干警的先鋒模范引領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