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服務器(Proxy Server)是一種重要的服務器安全功能,它的工作主要在開放系統互聯(OSI)模型的會話層,從而起到防火墻的作用。代理服務器大多被用來連接INTERNET(國際互聯網)和INTRANET(局域網)。C#語言中,代理是指,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律師代理合同范本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律師代理合同范本6篇
【篇一】律師代理合同范本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五篇
委托合同的訂立不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還應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為其辦理委托事務的承諾。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五篇,歡迎閱讀參考!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一)
--------------------(甲方)與-----------公司-------糾紛一案,委托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乙方)的律師擔任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公司------糾紛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介紹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已收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且有權要求其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六、依照我國律師收費規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費:
1、 基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元;
2、 風險代理費:按本案全部處理完畢(包括但不限于協商、調解、判決、仲裁等)后甲方實際取得款項的百分之-----支付風險代理費,上述風險代理費用應在甲方實際獲得款項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所需訴訟費、查檔費、差旅費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處理完畢止。
甲方:----------------------- 乙方: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二零XX年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托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托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采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鑒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有領取委托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托事項的有關情況,并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范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托事項后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于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于二審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于執行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后,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后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后,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后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后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余部分應在收到后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區XX法律服務所
為了有效地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下列條款,雙方應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參加 案(調解、仲裁、訴訟)活動,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約束。
二、 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受理后若發現甲方偽造事實、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三、 本案為協商收費,按案件終結后甲方實際收到或得到補償數額的20%交納給乙方作為案件代理費。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調解、訴訟、仲裁)活動,依法陳述案情,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 任何一方若變更合同,需經雙方同意。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需按相關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代理費。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終結(指裁決、判決、調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銷訴訟)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蓋章)
南京市XX區XX法律服務所
年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制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范圍:
(一)訴訟中案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于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并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犯罪情況的;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
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于委托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于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于確定免于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日 乙方:
年 月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五)
甲方:***
性別:男,身份證號:***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律師事務所,住所地:***。
甲方因叔父***工傷死亡一案(事),現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解決,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前述案(事)件的非訴訟代理人。
二、對方當事人:**市**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其按普通代理標準支付基本代理費人民幣10000元。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若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其應賠償乙方含預期利益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則不得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五、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代收賠償款項。
乙方律師的代理義務自甲方足額支付了本合同第六條和第九條約定的費用并向乙方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時開始,至全部代理費額度均可依本合同第七條確定時結束。
六、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手續費1000元,此費用除辦案律師存在重大過錯外不予退還。
七、代理費支付辦法:以600000元額做為基數,按該基數的百分之20%為標準確定甲方應付代理費的額度,甲方應當在代理費額度可以確定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存在逾期支付行為,按逾期支付部分的日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直至付清止。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所接受對方當事人的錢款及財物均視為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按值計入前款的代理費基數。
當代理費可以按筆單獨確定時,甲方應單獨支付,方法及違約責任適用前兩款的約定。
八、因本合同屬風險代理,案(事)件的結果直接決定乙方可得的代理費,故甲方做出撤回或部份撤回訴訟或仲裁請求、免除或部份免除對方當事人責任、或同對方當事人達成有關解決本案方面的任何協議,或者為其他有可能導致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代理費基數減少的行為,必須征得乙方律師的書面同意,否則該減少部份仍計入計算代理費的基數。
九、若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直接導致本合同的委托目的沒有實現(如丟失關鍵證據直接導致案件敗訴),其應賠償乙方含預期利益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人民幣500元作為辦案的交通、差旅、文印等費用。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和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采用如下方式解決: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律師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20xx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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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律師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律師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單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與 的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 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項包括: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 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并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 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 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 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 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
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
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 (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 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并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 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 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
換代理律師的;
5. 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6. 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 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7. 不勝任委托代理事項的;
8. 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9. 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 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 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 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 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于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篇二:委托律師代理合同 (完整代理)委托代理合同
字第【】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 托 人:(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 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 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 楊文戰 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提出并進行和解;
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 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 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 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 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 失。
第五條 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 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 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 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 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 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 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 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 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 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 /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 表人: 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133******** 傳真: 傳真:
委托代理合同
編號:委托方:(下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電話:
受托方:(下稱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鑒于:
甲乙雙方就 與 因 糾紛一案進行了溝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相關法律事宜;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 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甲方已經詳細閱讀并知曉相關內容;
為此,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乙方承辦律師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的 律師作為甲方委托事項的承辦律師,辦理本合同第 2
條約定的事項;
1.2 在接受指派的承辦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承辦甲方委托事項時,乙方有權另行指派本所其他 律師繼續辦理約定的委托事項。乙方在另行指派承辦律師時應充分考慮委托事項性質、甲方意 愿等因素,確保服務質量;
1.3 在變更承辦律師時,甲方應及時為乙方另行指派的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手續。
第2條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第 a. b.項事宜:
a. 對委托事項提供咨詢意見;
b. 代理一審訴訟。2.2 甲乙雙方可以根據需要,經協商一致調整、變更約定的委托事項;
2.3 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3條禁止承諾或擔保
3.1 本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以及乙方承辦律師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對委托事項作出的法 律分析、訴訟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均不構成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對甲方委托事項處 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
3.2 乙方承辦律師就委托事項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第4條甲方義務
4.1 如實陳述有關情況,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證據及必 要的背景材料,保證上述文件、資料、證據真實、完整;
4.2 及時為乙方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文書,及時審核、確認、簽署、傳送乙方承辦律師制作的 法律文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承辦律師工作;
4.3不得要求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運用自身社會影響或社會關系提供超出法律服務范疇的其他 服務;為乙方承辦律師辦理委托事項預留合理時間,以方便乙方承辦律師作出相應安排;
4.5 按本合同第7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及乙方律師為辦理委托事項所發生的實際開支。 第5條乙方義務
5.1 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充分運用自身法律知識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 合法權益;
5.2 認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時就委托事項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工作進 展匯報等;
5.3 不得濫用代理權,也不得超越代理權行事;
5.4 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紀律的行為;
5.5 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完結后,不得泄露因辦理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商 業秘密;第6條費用及支付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
在本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審判決、調解、和解或原告撤訴后三日內支付剩余
律師費 。
乙方因辦理本案產生的差旅費、查詢費由乙方自理。
第7條合同簽字、有效期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的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理終結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費用 之日止;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篇三】律師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律師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單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與 的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項包括: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并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 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5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并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5. 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6. 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7. 不勝任委托代理事項的;
8. 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9. 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于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篇二:委托律師代理合同(完整代理)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字第【 】號
委 托 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 托 人:(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 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 楊文戰 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提出并進行和解;
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 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 元。
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 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 方: 乙 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人: 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133******** 傳 真: 傳 真: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編號: 委托方:(下稱甲方) 地 址:
負責人:
電 話:
受托方:(下稱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電 話:
鑒于:
甲乙雙方就 與 因 糾紛一案進行了溝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相關法律事宜;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 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甲方已經詳細閱讀并知曉相關內容;
為此,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乙方承辦律師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的 律師作為甲方委托事項的承辦律師,辦理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事項;
1.2 在接受指派的承辦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承辦甲方委托事項時,乙方有權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約定的委托事項。乙方在另行指派承辦律師時應充分考慮委托事項性質、甲方意愿等因素,確保服務質量;
1.3 在變更承辦律師時,甲方應及時為乙方另行指派的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手續。
第2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第a. b.項事宜:
a. 對委托事項提供咨詢意見;
b. 代理一審訴訟。2.2 甲乙雙方可以根據需要,經協商一致調整、變更約定的委托事項;
2.3 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3條 禁止承諾或擔保
3.1 本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以及乙方承辦律師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對委托事項作出的法律分析、訴訟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均不構成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對甲方委托事項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
3.2 乙方承辦律師就委托事項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第4條 甲方義務
4.1 如實陳述有關情況,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證據及必要的背景材料,保證上述文件、資料、證據真實、完整;
4.2 及時為乙方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文書,及時審核、確認、簽署、傳送乙方承辦律師制作的法律文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承辦律師工作;
4.3不得要求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運用自身社會影響或社會關系提供超出法律服務范疇的其他服務;為乙方承辦律師辦理委托事項預留合理時間,以方便乙方承辦律師作出相應安排;
4.5按本合同第7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及乙方律師為辦理委托事項所發生的實際開支。
第5條 乙方義務
5.1 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充分運用自身法律知識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認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時就委托事項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工作進展匯報等;
5.3 不得濫用代理權,也不得超越代理權行事;
5.4 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紀律的行為;
5.5 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完結后,不得泄露因辦理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第6條 費用及支付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
在本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審判決、調解、和解或原告撤訴后三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 。
乙方因辦理本案產生的差旅費、查詢費由乙方自理。
第7條 合同簽字、有效期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的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理終結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費用之日止;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小學少先隊組織機構
少先隊組織由少先隊大隊部及各中隊組成,其成員包括少先隊輔導員、大隊長、中隊長、小隊長、少先隊員,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隊組織,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員的確定
1、大隊長由紀律部門、衛生部門、升旗手、鼓號隊四個組織各推薦一名優秀學生擔任(共四名),該部門就主要由大隊長負責部門內的紀律。
2、中、小隊長由各班中隊公開、公平選舉產生,中隊長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長擔任,也可以根據本班的實際情況另行選舉。小隊長各班各小組先選舉出一名(共8個小組,就8名小隊長)然后各班可以根據需要添加小隊長幾名。
3、在進行班級選舉中、小隊長時應注意,必須把衛生、紀律部門的檢查學生先選舉在中、小隊長之內,剩余的中、小隊長名額由班級其他優秀學生擔任。
4、在班級公開、公平選舉出中、小隊長之后,由班主任老師授予中、小隊長標志,大隊長由少先隊大隊部授予大隊長標志。
二、成員的職責及任免
1、大、中、小隊長屬于學校少先隊組織,各隊長不管是遇見該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發現任何人在學校內出現說臟話、亂扔果皮紙屑、追逐打鬧、攀爬欄桿、亂寫亂畫等等一些違紀現象,都可以站出來制止或者報告老師。
2、班主任在各中隊要對中、小隊長提出具體的責任,如設置管衛生的小隊長,管紀律的小隊長,管文明禮貌的、管服裝整潔的等等,根據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應職責,讓各位隊長清楚自己的職權,有具體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讓各位隊長成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讓學生管理學生。各中隊長可以負責全班的任何違紀現象,并負責每天早上檢查紅領巾與校牌及各小隊長標志的佩戴情況。
3、大、中、小隊長標志要求各隊長必須每天佩戴,以身作則,不得違紀,如有違紀現象,班主任可根據中、小隊長的表現撤消該同學中、小隊長的職務,另行選舉,大隊長由紀律、衛生部門及少先隊大隊部撤消,另行選舉。
4、各班中、小隊長在管理班級的過程中負責,表現優秀,期末評為少先隊部門優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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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律師代理合同范本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五篇 委托合同的訂立不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還應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為其辦理委托事務的承諾。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五篇,歡迎閱讀參考!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一)
--------------------(甲方)與-----------公司-------糾紛一案,委托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乙方)的律師擔任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公司------糾紛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介紹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已收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且有權要求其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六、依照我國律師收費規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費:
1、 基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元;
2、 風險代理費:按本案全部處理完畢(包括但不限于協商、調解、判決、仲裁等)后甲方實際取得款項的百分之-----支付風險代理費,上述風險代理費用應在甲方實際獲得款項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所需訴訟費、查檔費、差旅費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處理完畢止。
甲方:----------------------- 乙方: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二零XX年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托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托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為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采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鑒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有領取委托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托事項的有關情況,并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范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托事項后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為:甲方于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于二審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于執行程序啟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后,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后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或者:判決勝訴后,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后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為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后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余部分應在收到后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南京市XX區XX法律服務所
為了有效地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下列條款,雙方應遵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同志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 參加 案(調解、仲裁、訴訟)活動,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約束。
二、 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受理后若發現甲方偽造事實、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三、 本案為協商收費,按案件終結后甲方實際收到或得到補償數額的20%交納給乙方作為案件代理費。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調解、訴訟、仲裁)活動,依法陳述案情,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 任何一方若變更合同,需經雙方同意。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需按相關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代理費。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終結(指裁決、判決、調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銷訴訟)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蓋章)
南京市XX區XX法律服務所
年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制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范圍:
(一)訴訟中案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于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并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犯罪情況的;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
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于委托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于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于確定免于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日 乙方:
年 月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范本(五)
甲方:***
性別:男,身份證號:***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律師事務所,住所地:***。
甲方因叔父***工傷死亡一案(事),現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解決,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前述案(事)件的非訴訟代理人。
二、對方當事人:**市**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其按普通代理標準支付基本代理費人民幣10000元。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若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其應賠償乙方含預期利益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則不得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五、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代收賠償款項。
乙方律師的代理義務自甲方足額支付了本合同第六條和第九條約定的費用并向乙方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時開始,至全部代理費額度均可依本合同第七條確定時結束。
六、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手續費1000元,此費用除辦案律師存在重大過錯外不予退還。
七、代理費支付辦法:以600000元額做為基數,按該基數的百分之20%為標準確定甲方應付代理費的額度,甲方應當在代理費額度可以確定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存在逾期支付行為,按逾期支付部分的日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直至付清止。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所接受對方當事人的錢款及財物均視為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按值計入前款的代理費基數。
當代理費可以按筆單獨確定時,甲方應單獨支付,方法及違約責任適用前兩款的約定。
八、因本合同屬風險代理,案(事)件的結果直接決定乙方可得的代理費,故甲方做出撤回或部份撤回訴訟或仲裁請求、免除或部份免除對方當事人責任、或同對方當事人達成有關解決本案方面的任何協議,或者為其他有可能導致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代理費基數減少的行為,必須征得乙方律師的書面同意,否則該減少部份仍計入計算代理費的基數。
九、若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直接導致本合同的委托目的沒有實現(如丟失關鍵證據直接導致案件敗訴),其應賠償乙方含預期利益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人民幣500元作為辦案的交通、差旅、文印等費用。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和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采用如下方式解決: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律師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20xx年4月22日
【篇五】律師代理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YB-HT-035787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書(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受委托人):x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手機: 電話: 甲方與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托第三人,視為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托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立案,代為出庭,代為陳述事實,代為舉證、質證,代為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為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 元。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槐*支行營業室、開戶名:山東*河律師事務所、帳號:32407),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后,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戶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元整,于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資料匯總、復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托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說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為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委托代理人:承辦律師: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簽訂地點:
XX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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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律師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律師委托代理合同(模板)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單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與 的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項包括: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并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 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5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并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 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 不勝任委托代理事項的;
5 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 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于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篇二:委托律師代理合同(完整代理)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字第【 】號
委 托 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 托 人:(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 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 楊文戰 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提出并進行和解;
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 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 元。
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 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 方: 乙 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人: 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133******** 傳 真: 傳 真: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編號: 委托方:(下稱甲方) 地 址:
負責人:
電 話:
受托方:(下稱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電 話:
鑒于:
甲乙雙方就 與 因 糾紛一案進行了溝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相關法律事宜;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 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甲方已經詳細閱讀并知曉相關內容;
為此,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乙方承辦律師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的 律師作為甲方委托事項的承辦律師,辦理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事項;
1.2 在接受指派的承辦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承辦甲方委托事項時,乙方有權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約定的委托事項。乙方在另行指派承辦律師時應充分考慮委托事項性質、甲方意愿等因素,確保服務質量;
1.3 在變更承辦律師時,甲方應及時為乙方另行指派的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手續。
第2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第a. b.項事宜:
a.對委托事項提供咨詢意見;
b.代理一審訴訟。2.2 甲乙雙方可以根據需要,經協商一致調整、變更約定的委托事項;
2.3 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3條 禁止承諾或擔保
3.1 本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以及乙方承辦律師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對委托事項作出的法律分析、訴訟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均不構成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對甲方委托事項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
3.2 乙方承辦律師就委托事項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第4條 甲方義務
4.1 如實陳述有關情況,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證據及必要的背景材料,保證上述文件、資料、證據真實、完整;
4.2 及時為乙方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文書,及時審核、確認、簽署、傳送乙方承辦律師制作的法律文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承辦律師工作;
4.3不得要求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運用自身社會影響或社會關系提供超出法律服務范疇的其他服務;為乙方承辦律師辦理委托事項預留合理時間,以方便乙方承辦律師作出相應安排;
4.5按本合同第7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及乙方律師為辦理委托事項所發生的實際開支。
第5條 乙方義務
5.1 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充分運用自身法律知識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認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時就委托事項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工作進展匯報等;
5.3 不得濫用代理權,也不得超越代理權行事;
5.4 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紀律的行為;
5.5 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完結后,不得泄露因辦理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第6條 費用及支付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
在本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審判決、調解、和解或原告撤訴后三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 。
乙方因辦理本案產生的差旅費、查詢費由乙方自理。
第7條 合同簽字、有效期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的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理終結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費用之日止;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