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態朝著更壞的方向發展,必須事先制定應急預案。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道路安全應急預案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一、事故類型
1、財產事故:運輸油罐車發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體產生損害的事故。
2、車輛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碰撞事故。
4、設備事故:運輸油罐車在裝油、卸油過程中,損壞靜態付油、收油設施的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財產事故
1、載油車輛發生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檢查損害情況,采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上報。
3、傷及電力、煤氣等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相關部門。
4、傷及通訊、照明、交通信號、園林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應報告相關部門。
(二)車輛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查看對方車輛有無人員受傷。如有傷者,應立即搶救,并報警。
3、車輛損失嚴重或有傷者,應當搶救傷者,及時報警。
4、車輛損失在“保險簡易處理程序”范圍內,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并請周圍群眾幫助救助傷者。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無受傷情況。
3、如傷者輕微,經受傷人書面同意后,可以撤離現場。
(四)設備事故
1、裝油、卸油車輛在裝、卸油過程中,對靜態裝油、卸油設施發生碰、撞、掛、拉事故后,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2、檢查車輛及裝油、卸油設施有無漏油,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3、如果在裝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裝油人員關閉裝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裝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后,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4、如果在卸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卸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卸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后事宜,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5、如有人員受傷,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報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動車輛,禁止啟動車輛,應當用人工將油罐車推離現場。
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當保護現場。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實的證據。
如有火情發生,按“火情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發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第2篇: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3篇: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在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處理和搶險工作,最大限度縮短事故處理時間、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確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響或最大限度地減少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
1.3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生產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與總體預案相同,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應急聯絡方式
應急聯絡方式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應急準備
4.1各有車單位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項目部備案。
4.2各有車單位應急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4.2.1本單位基本情況;
4.2.2本單位可能突發的交通事故預測;
4.2.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4.2.4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4.2.5外部依托;
4.2.6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
4.2.7應急救援的實施。
4.3加強全員應急救援教育培訓,提高職工預防突發交通事故意識和應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應急行動
5.1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或乘車人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保護現場。
5.2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單位報案后,應立即向項目部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派人員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
5.3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5.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5.3.2事故的詳細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
5.3.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3.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3.5救援事項等。
5.4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配合當地政府組織、醫療等部門協調救援工作,保證受傷人員的及時救治。
5.5項目部其他有關單位或部門接到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后,應迅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6應急終止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應急終止指令,由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通知有關單位和地方相關方。
①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②事態得到有效控制。
6.1救援行動結束后,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指派專人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6.1.1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6.1.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6.1.3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措施;
6.1.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1.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附則
本預案是針對突發特大交通事件,組織應急處理和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完善。
第4篇: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在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處理和搶險工作,最大限度縮短事故處理時間、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確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響或最大限度地減少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
1.3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生產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與總體預案相同,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應急聯絡方式
應急聯絡方式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應急準備
4.1各有車單位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項目部備案。
4.2各有車單位應急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4.2.1本單位基本情況;
4.2.2本單位可能突發的交通事故預測;
4.2.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4.2.4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4.2.5外部依托;
4.2.6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
4.2.7應急救援的實施。
4.3加強全員應急救援教育培訓,提高職工預防突發交通事故意識和應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應急行動
5.1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或乘車人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保護現場。
5.2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單位報案后,應立即向項目部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派人員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
5.3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5.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5.3.2事故的詳細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
5.3.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3.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3.5救援事項等。
5.4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配合當地政府組織、醫療等部門協調救援工作,保證受傷人員的及時救治。
5.5項目部其他有關單位或部門接到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后,應迅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6應急終止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應急終止指令,由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通知有關單位和地方相關方。
①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②事態得到有效控制。
6.1救援行動結束后,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指派專人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6.1.1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6.1.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6.1.3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措施;
6.1.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1.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附則
本預案是針對突發特大交通事件,組織應急處理和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完善。
第5篇: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6篇: 道路安全應急預案
一、事故類型
1、財產事故:運輸油罐車發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體產生損害的事故。
2、車輛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碰撞事故。
4、設備事故:運輸油罐車在裝油、卸油過程中,損壞靜態付油、收油設施的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財產事故
1、載油車輛發生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檢查損害情況,采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上報。
3、傷及電力、煤氣等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相關部門。
4、傷及通訊、照明、交通信號、園林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應報告相關部門。
(二)車輛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查看對方車輛有無人員受傷。如有傷者,應立即搶救,并報警。
3、車輛損失嚴重或有傷者,應當搶救傷者,及時報警。
4、車輛損失在“保險簡易處理程序”范圍內,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事故后,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并請周圍群眾幫助救助傷者。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無受傷情況。
3、如傷者輕微,經受傷人書面同意后,可以撤離現場。
(四)設備事故
1、裝油、卸油車輛在裝、卸油過程中,對靜態裝油、卸油設施發生碰、撞、掛、拉事故后,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2、檢查車輛及裝油、卸油設施有無漏油,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3、如果在裝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裝油人員關閉裝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裝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后,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4、如果在卸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卸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卸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后事宜,并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5、如有人員受傷,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報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動車輛,禁止啟動車輛,應當用人工將油罐車推離現場。
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當保護現場。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實的證據。
如有火情發生,按“火情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發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