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司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的文章6篇 , 歡迎大家參考查閱!

第一篇: 公司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一、認真貫徹“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十六字”方針,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慎重發展、均衡發展,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黨支部在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申請人談話,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
三、按規定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系人,經常同他談心,幫助其進步,及時向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
四、選派入黨積極分子參加縣直機關黨委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短期集中培訓班,進行黨的基本知識培訓,經培訓合格取得《培訓卡》,未經集中培訓的,不得發展入黨。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
五、對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的積極分子,在聽取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可列為發展對象。
六、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內容: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涵調和外調。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
七、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報機關黨委預審。機關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后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經機關黨委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將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連同本人的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報機關黨委審批。支部將機關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作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并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第二篇: 公司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第一條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進一步規范黨委的決策行為,實現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參照《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縣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黨委議事,務必嚴格遵守“群眾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群眾議事,并以會議表決形式體現領導群眾的意志,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群眾議事和會議表決。
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務必貼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并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議事和決策。
第二章:議事范圍
第三條議事范圍包括:
(一)貫徹上級黨委和政府的決議、決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結合本鄉鎮的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意見。
(二)本鄉鎮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問題及全局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任務以及落實的保證措施。
(三)以黨委名義向縣委請示、報告和以黨委名義制定下發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鄉鎮黨的建設、精神禮貌建設和基層黨組織的自身建設等工作。
(五)管理權限范圍內有關人員的錄(聘)用、調動、推薦、任免、調整、獎懲、辭退等問題。
(六)本鄉鎮黨委成員的分工與調整等問題。
(七)規模較大的投資、工程建設,金額較大資金的使用、物資(品)支配和資產處置等問題。
(八)其他重要問題。
第三章:程序與要求
第四條黨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黨委會議務必有半數以上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凡討論干部人事等重大問題時,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黨委成員到會,其中分管此項工作的成員務必到會。
第五條黨委會議議事,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確定議題。議題應在相關黨委成員之間進行會前協調,然后由書記與副書記進行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后,由書記確定。
(二)準備材料。凡列入會議的議題,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可行性方案,準備好規范的會議材料。
(三)會議通知。會議通知(含議題及有關材料)一般應提前一至兩個工作日書面送達與會人員。確定無法書面送達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記錄。
(四)會議討論。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會議先由分管領導匯報議題資料,然后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討論時,黨委成員都要發表意見,證明態度,列席人員也能夠發表意見;主要負責人不應首先證明自己的觀點,須聽取其他成員的意見后再集中多數人的正確意見。因故未到會成員應于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或其它形式由會議主持人在會上代為表達。
(五)會議表決。會議由主持人視討論狀況確定可否進入表決程序。意見比較一致時,可進行表決;持贊成與反對意見(含未到會成員的書面意見)的人數接近時,或者對問題有較大分歧時,應暫緩表決。表決在充分醞釀、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資料,一般采取口頭或舉手方式進行。遇有特殊狀況是否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應事先征求上級組織意見。會議決定多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等事項,應逐個表決。
(六)做出決策。領導班子決定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形式,即贊成票數超過應到會黨員成員的半數為透過。未到會成員的意見不能計入票數。
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狀況,來不及召開黨委會議的,書記、副書記或成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委報告。
(七)構成紀要。會議應有專人記錄,決定重要事項應編發會議紀要。會議紀要須記錄每個議題的討論、表決狀況及最后決定,說明構成決定的依據和理由,明確落實決定的職責及實施監督的辦法。
(八)歸檔立卷。會議決策的有關材料要立卷歸檔,并按有關規定保存。歸檔材料包括通知、議題、議案、科學論證材料、會議原始記錄、會議紀要等。
第四章:議事規范
第六條黨委須根據本規則和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部門、本系統的實際,經黨委群眾討論,對黨委議事范圍及應由群眾決定的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明確界定。制定并填寫《議事規范》,在本鄉鎮廣泛征求意見,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后,在本鄉鎮公布施行。
第五章:監督和處理
第七條黨委及其成員要認真執行本規則,執行本規則狀況應受到監督和檢查。
(一)黨委應將執行本規則狀況列入民主生活會議題,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年終應在自查的基礎上,向縣委報告執行本規則的狀況。
(二)黨委及其成員執行本規則狀況,應在本鄉鎮定期通報,自覺理解黨員、群眾和輿論的監督。對違反本規則的行為,黨委成員有權提出批評。凡對提出批評、反映問題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第八條對違反本規則的行為,應予以糾正和處理。
(一)不按規則進行群眾議事和會議表決構成決策的,須立即糾正。
(二)不按本規則進行群眾議事和會議表決構成決策,又未自行糾正的,要責令其重新議事、決策,并對主要職責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按有關規定,轉請執紀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九條鄉鎮直各部門、各村黨組織議事可參照本規則執行。
第十條本規則所涉及的資料,凡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鄉鎮直各部門、各村黨組織應根據本規則及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本規則系參照縣委及縣直單位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制訂,由中共崇陽縣委組織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 公司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一、黨內激勵機制
(一)建立責任激勵機制。建立健全黨委委員聯系黨支部、黨支部委員聯系黨員、黨員聯系群眾的“三聯制度”,層層傳導黨建責任。積極開展“黨組織活動日”、“黨員先鋒崗”、“黨員奉獻日”等主題實踐活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建立表彰激勵機制。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每年對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進行表彰。對在各項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及時進行表彰獎勵。加強對優秀黨員先進事跡的宣傳,培養廣大黨員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努力形成“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
(三)建立物質激勵機制。對在黨建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績或所做工作具有一定創新性且具有推廣價值的先進典型,予以物質獎勵。
二、黨內關懷機制
(一)建立黨內談心制度。黨委書記與黨委委員之間、黨委委員與聯系點支部委員之間,支部委員與黨員群眾之間每年至少開展二次談心談話,做到在黨員遇到困難、發生矛盾、出現失誤、存在問題、提拔使用等情況時必須進行談話。談話形式既可以單獨談心,也可以集體談話。
(二)建立走訪慰問制度。每年春節、“七一”等節假日或黨員患病住院、家庭發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難、有較大思想波動時,黨支部負責人要及時進行走訪慰問,以體現黨組織的溫暖。
(三)建立生活關懷機制。建立黨員生活困難救助補助制度和關心老黨員、流動黨員制度,形成黨員遇事有人管、困難有人幫、問題有人解決的工作機制,增強黨員的歸屬感。
(四)建立政治關懷機制。重視黨員的成長進步,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黨組織的換屆選舉、重要事項決定、發展黨員、黨費收繳、使用等黨員關注的問題都要進行公開,保障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三、黨內幫扶機制
(一)建立困難黨員信息臺賬。對生活困難、獨居、老弱病殘等黨員做好登記工作,通過日常的關懷幫助,使困難黨員始終處在黨組織的關愛之中。
(二)建立黨內結對幫扶制度。開展黨組織結對共建、黨員結對幫扶、黨員志愿者行動等活動,對困難黨員制定幫扶措施,落實幫扶責任。
第四篇: 公司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一、黨總支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總支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托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范圍: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政府指示的貫徹落實。
(二)對機關黨的建設、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四)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黨總支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根據工作需要,黨總支會議主持人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黨總支會議。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可以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應逐項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并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總支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托副書記簽發。
七、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總支會的,書記或副書記、委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總支會議報告。
八、黨總支會議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應廣泛征求意見;三是要召開黨總支會議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第五篇: 公司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為加強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提高領導干部政策理論水平,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理論武裝,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觀念,提高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促進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強化政治核心引領,有力推進公司改革、發展。
二、組織領導
黨委成立以XX為組長,XX、XX為成員的學習小組,負責制定學習計劃、提供學習材料、做好學習記錄、確定學習時間、地點、人員、內容和檢查、簽到等工作。
三、組成人員
黨委班子成員,必要時擴大到中層。
四、學習內容
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習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和現代社會、經濟、科技、管理、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以及XX委宣傳部、公司領導指定的學習內容。
五、學習時間與方式
(一)中心組學習每月不少于2次,年度集中學習研討時間不少于12天;
(二)黨委中心組學習采用自學、集中輔導、學習研討、相互交流、外出考察、觀看錄像等形式進行。
六、學習要求
(一)中心組成員學習實行簽到制度,有事須向組長請假,不得無顧缺席;
(二)認真做好讀書筆記,寫好心得體會,完成規定的學習內容;
(三)每半年開展一次學習心得交流、討論,每年年底進行一次理論考核;
(四)年終要將個人參加理論培訓、中心組學習、在職自學、讀書筆記、撰寫理論文章、調研報告及解決思想、工作問題的情況,作為述職的重要內容;
(五)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立足本職,做到學與思、思與用相結合,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六篇: 公司企業黨建工作制度全套資料
為加強黨組織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增強黨務工作的透明度,促進黨務公開工作規范深入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黨務公開要堅持實事求是,面向基層?面向群眾,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輕,內容真實?全面?具體。
二?公開內容
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可信的要求,凡需要黨組織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容易出現以權謀私?滋生腐敗?引發不公的事項,除涉及保密的內容外,都要最大限度地向群眾公開。包括:
(一)黨組織重大決策?決定?決議的醞釀?擬定?出臺及落實情況。
(二)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情況。領導班子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情況,民主生活會征集意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問題整改情況,領導干部述廉情況,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等。
(三)干部制度執行情況。干部考察預告?任前公示?競聘上崗?獎懲情況以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公開事項。
(四)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領導干部購建房?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子女出國學習?配偶和子女從業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執行不準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規定情況,執行通信工具管理規定情況,出國(境)和跨省考察情況,執行公車使用管理規定情況,使用招待費情況。
(五)組織建設情況。黨代表的推薦產生情況,黨員發展情況,入黨積極分子情況,民主評議黨員?黨費收繳情況等。
(六)考核情況。黨務工作考核情況和受表彰情況。
(七)監督情況。違法違紀問題查處和信訪監督情況,實施黨內監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八)有必要公開的黨內其它事項。
三?公開程序
按照“事前公開?征求意見?決策公開?民主討論?結果公開?接受監督”的程序,將黨務公開工作貫穿于黨內重要事務的醞釀?決策?實施的全過程。黨組織在討論決定事項?制定目標任務之前,要充分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利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等載體集思廣益,形成初步方案,經討論后,將最終結果向廣大黨員群眾公開。人事任免?干部培養等內容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執行。重大決策作出后要向群眾公示,形成共識,贏得群眾支持。
四?公開時間和形式
黨務公開要突出時效性,常規性工作?重大決策?目標任務常年公開,階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時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重大事項經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公開。
根據內容不同可采取會議公開?公告公示?網站等不同的公開形式。只適宜在黨內公開的,要通過黨內有關會議?文件?通報等形式進行公開;可向全社會公開的,可通過新聞媒體或在黨務公開欄和政務公開欄上公開。
五?監督與考核
將黨務公開工作作為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和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搞好公開公示,要聘請監督員,及時了解黨員群眾的反映,為認真落實黨務公開制度提供基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