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層單位,是黨的各項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團結群眾的核心,是教育黨員的學校,是戰勝困難的堡壘,在社會基層單位中發揮著核心作用。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的文章12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八條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章規定的一項制度,是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項組織保證,也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一切黨的組織,都必須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自覺地參加組織生活,并在組織生活中認真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接受黨的教育和監督,增強黨的觀念和黨性鍛煉,不斷克服非無產階級思想,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黨員,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積極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自覺地接受黨支部的教育和監督,密切同群眾的聯系,了解群眾的情緒和要求,不斷改進領導作風。對各級領導干部黨員,黨支部或黨小組應及時將活動的時間、內容通知他們。本人則應嚴格要求自己,按時參加黨支部或黨小組的活動,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事先請假。
1.黨內生活的基本準則
黨內生活基本準則,黨章中有明確規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在思想政治上,全黨同志都必須堅持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自覺地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在組織上,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和組織紀律,堅持黨的集體領導,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3)在作風上,必須堅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作風,言行一致,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不利用職權謀私利,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不正之風作斗爭。
(4)在業務上,必須努力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學習文化科學技術知識。
(5)在黨內斗爭上,必須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正確對待犯錯誤的同志。
2.黨的組織生活的主要內容
(1)支部黨員大會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黨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大會通過選舉(推薦)事項時,本支部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表決通過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等事項時,到會有表決權黨員應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才能召開,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是: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選舉黨支部委員會及選舉(推薦)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預備人選);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違紀黨員的處分、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的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處置;討論決定黨支部其他重要問題或有關事項。
(2) 黨支部委員會
黨支部委員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支部委員全體會議主要內容:討論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分析研究黨員、干部的思想動態,制訂教育管理監督措施;討論制訂完成生產和工作重大問題的方針辦法;研究選舉(推薦)事宜和發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研究有關干部選拔、調整等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研究需要提交黨員大會討論的有關問題,并提出初步意見。
(3)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應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研究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和各項工作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討論選舉事宜、發展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工作;討論表彰先進、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問題。
(4)黨課
黨課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應圍繞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和黨的優良傳統作風以及如何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共產黨員等主要內容對黨員進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課或電化教育等形式,授課過程中要組織好聽課和討論,課后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改進和提高黨課質量。
(5)組織生活會
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或黨小組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內容的組織活動制度。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主要內容包括:檢查支部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系群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上一次組織生活會所制定的改進意見的落實情況。
(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就是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通過對黨員的教育和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核,對黨員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并通過組織措施,達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整頓隊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措施。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先進,清除腐敗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的黨員,從而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1.民主評議黨員的主要內容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2.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方法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應在黨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一般經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處理等五個環節,以進一步提高黨員爭做新時期合格黨員的自覺性,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驟:
(1)進行做新時期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
(2)對照黨員標準進行個人總結;
(3)進行民主評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黨支部委員會根據評議情況,將每個黨員的主要缺點轉告本人,并監督其改正;
(5)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
(三)民主生活會制度
1.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
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緊密結合工作和每個黨員的思想實際,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問題:能否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組織的各項決定、決議;能否認真執行上級制定的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和各項紀律,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學習中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民主生活會的基本要求
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黨員領導干部除參加所在支部和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還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圍繞主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達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志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1)做好會前準備。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會議的主題,應把會議主題事先通知每個黨員,使黨員做好充分準備。
(2)黨員領導干部在支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積極發言。
(3)黨員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屬于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提請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4)指定專人做好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記錄。
(5)黨員民主生活會后,及時將生活會的情況報上級黨組織。
(四)黨員學習制度
1.黨支部要根據上級的精神,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做到學習內容明確,學習時間保證,學習時要做好筆記,討論時發言要踴躍。
2.黨員要根據所在黨支部學習計劃,認真地參加學習,要結合實際,在提高自身素質上下功夫。
3.黨支部學習要有重點,在學習方法上要靈活、生動、多樣,要經常結合工作開展心得交流,要充分發揮電化教育作用。
4.黨支部對每次學習情況,都要認真做好記錄,黨員要做到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請假。
第二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黨費收繳制度、黨支部談心制度、請示匯報制度、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主題黨日制度、黨務公開制度等。
一、“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會議次數。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2.主要任務。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聽取和審查支委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重大問題;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接收新黨員和接收預備黨員轉正;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會前由支委會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或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的主要內容及有關要求通知全體黨員,黨員無特殊情況,不能缺席,根據會議內容需要,有時也可以吸收非黨干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支部委員會把準備付諸表決的問題提交支部黨員大會,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會議內容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1.會議次數。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黨員的思想動態分析;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研究其它需要支委會研究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支委會成員參加,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支委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支委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做出決定,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研究決定。會議內容應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三)黨小組會
1.會議次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小組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根據黨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分析教職工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研究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
3.有關要求。會前要和黨支部溝通,確定會議的內容、方法,并通知黨員做好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開會都要抓住中心內容討論,力求統一思想,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會議應由專人做好記錄,并向黨支部匯報。
(四)黨課
1.黨課次數。一般情況下黨支部應組織黨員每三個月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形勢任務需要,相對集中開展黨課教育。
2.主要內容。黨課應當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結合本單位實際和黨員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黨課內容一般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基本知識、科技文化知識,以及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教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黨的形勢和任務教育等。
3.有關要求。黨支部應提前制訂黨課教育計劃,每年組織黨員至少聽2次黨課,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2次黨課,也可請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或有關專家學者、黨員先進典型人物或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黨員授課;授課前抓好授課人教案的準備,授課過程中組織好聽課和討論,課后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提高黨課的質量。
二、組織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
(一)會前準備
會前要將組織生活會的時間、地點、主題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深入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了解本支部內每個黨員的思想情況,黨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與每名黨員都要談心,支部黨員之間要相互談心,互相征求意見,找出問題和不足;認真匯總梳理征求到的意見建議,一項一項認真分析,找準找實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召開會議
組織生活會一般由黨支部書記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黨員到會情況和會議要著重解決的問題。然后由黨支部書記帶頭結合會議主題做對照檢查發言,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學習、工作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聽取黨員的批評意見。之后黨員逐一發言,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也可根據會議主題自擬檢查內容。要特別注意不要把組織生活會開成不聯系思想實際泛泛而談的“工作匯報會”。組織生活會要指派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三)抓好整改落實
組織生活會后,黨支部要將會議情況及時報告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并認真分析研究查擺出的問題,對需要整改的事項,明確整改目標及措施、責任人、完成時限,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四)有關要求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召開前應將具體時間、主題及召開方式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支部黨員人數較多的,組織生活會可以黨小組為單位召開。召開組織生活會時,可以吸收一定數量的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為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圍繞解決黨性黨風黨紀和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確定專題組織生活會的主題。
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既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班子民主生活會,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與黨員一起學習討論、一起查擺解決問題、一起接受教育。
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經常性活動,原則上應每年進行一次。
(一)評議目的
通過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表彰先進,鞭策后進,處置不合格黨員,從而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
(二)主要內容
評議內容要依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結合當前新的形勢和任務對黨員的新要求以及本單位工作崗位對黨員發揮作用的要求來確定。要把黨員思想表現、工作作風、遵守紀律、履行職責、發揮作用、道德品行等作為主要內容,體現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2.能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各自的崗位上勇于實踐、銳意創新、艱苦奮斗,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3.能否維護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能否切實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堅持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6.能否堅持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各黨支部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時可依據實際確定不同評議主題,主題必須與以上內容緊密結合,確保評議效果。
(三)主要程序
1.學習教育。結合民主評議內容,對黨員普遍進行黨員標準教育。學習內容主要有:《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有關文件精神等,具體可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2.黨員自評、群眾參評。在學習教育的基礎上,每名黨員對照黨員標準,結合評議內容,實事求是地評價自己的情況,既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又查找問題、剖析根源,明確努力方向,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黨支部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問卷調查、設置意見箱、網上征集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對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意見,并針對意見認真梳理、如實反饋。每名黨員在自我剖析和征求群眾意見基礎上,形成黨性分析材料。
3.上級點評、黨內互評。黨支部要對黨員形成的黨性分析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確保每名黨員的黨性分析材料問題找得準、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開支部大會,黨員之間互相評議,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評議既要觸及矛盾,又要講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決問題,又能團結同志。基層黨支部要按照民主評議的內容,對黨員進行定性定量測評。
4.組織鑒定、總結評比。黨支部在綜合分析自評、參評、點評、互評、測評情況的基礎上,對每名黨員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給出鑒定意見,向個人反饋。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黨支部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表現特別突出的黨員,報上級黨委給予表彰;對基本合格的黨員要進行幫助教育、限期整改;對不合格黨員要進行組織處理。
四、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學校《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我校基層黨支部任期2年,任期屆滿,應及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應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批準,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過1年。
(一)黨支部委員會設置
我校基層支部委員會由3-5人組成,設書記1名。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
(二)換屆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1.研究換屆選舉相關事宜。召開支部委員會做出換屆選舉的決議;起草本屆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本屆支部委員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對下屆委員會的建議等。工作報告要充分征求黨員意見,并經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通過;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召開換屆選舉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以及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組成原則、產生程序和選舉方式等。
2.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黨支部向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召開大會的時間、主要議程、指導思想;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組成原則、產生程序和選舉辦法等,并報送上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與審批。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關于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后,支部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集體研究確定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并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審批同意后,提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委員候選人與應選人數差額比例不少于20%。
4. 籌備正式選舉大會。擬定選舉辦法(草案)、候選人情況介紹材料、印制選票、準備票箱、布置會場等。
(三)召開換屆選舉大會
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籌備和主持,不設委員會的由上屆黨支部書記主持。
1.清點到會人數。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到和實到會黨員人數,參加選舉的有選舉權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通過大會選舉辦法。選舉辦法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制定選舉辦法的依據;選舉的任務;提名確定候選人的辦法;選舉的方式(差額選舉)、程序;選舉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規定;確定當選人的原則,候選人、當選人名單排列順序的規定;填寫選票的注意事項;監票人、計票人的產生方法;選舉的紀律等。
3.推選監票人,指定計票人。黨員大會的監票人從不是委員候選人的黨員中推選,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大會指定計票人若干名,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4.監票人當場檢查票箱,計票人分發選票,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注意事項。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排列。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每一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5.選舉人填寫選票,按一定順序投票。
6.清點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選舉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數,選舉有效;多于投票人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
7.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8.宣布選舉結果和當選人名單。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取得當選資格的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進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當選。如果當選人數未達到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可從未當選的被選舉人中重新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半數以上選舉人同意,也可不再選舉。
9.選舉新一屆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采取等額選舉的方式選舉書記、副書記,并對委員進行分工。除選舉方式外,書記、副書記的選舉程序和要求基本與委員選舉相同。
(四)選舉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換屆選舉大會和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結束后,應及時將選舉結果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換屆選舉大會召開時間、黨員總數、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有效票數、每個候選人獲得的票數,委員會選舉的結果。第一次全委會召開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書記和副書記的選舉結果、委員分工情況等。上級黨組織批準后,應及時向全體黨員公布。
五、黨費收繳制度
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是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任務,也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活動。
(一)黨費交納數額的計算
1.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比例交納黨費。每月交納黨費基數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黨費按計算基數的0.5%交納;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納;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按1.5%交納;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納。
2.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3.學生、家屬和無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覺、主動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黨員必須親自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臨時組織關系來我校學習、工作的黨員,所在黨支部可代收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在特殊情況下,本人交納黨費確有困難時,經支部批準,可以委托其他黨員或親屬代為交納。
2.必須按期交納黨費。黨員應按月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如因出差等特殊情況,本人按月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經支部批準可以回單位后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
3.必須按照規定標準交納黨費。黨員不能少交黨費,自愿多交黨費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
(三)黨支部收繳黨費的基本要求
1.加強教育引導。黨支部應向黨員宣傳交納黨費的重要性,教育黨員增強組織觀念和黨性觀念,引導黨員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2.及時收繳黨費。黨支部指定專人負責,按月收繳黨費,負責將所收黨費交給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費收繳管理負責人,由該負責人如數及時交付學校財務處。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按時報告收繳情況。黨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六、黨支部談心制度
談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形式,是黨的組織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種手段。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解決矛盾、增進團結。因此,黨支部應積極引導黨員廣泛開展談心活動。
(一)談心的種類
1.個別談心。是指黨支部書記與委員之間、委員與普通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兩個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個別談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進友誼,也可以用于了解情況、征求意見;既可以幫助談心對象解決思想問題,也可以針對談心對象的困難給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勵。
2.集體談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集體談心主要適用于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支部內部交流通氣;二是討論研究問題,統一思想認識;三是解決支部內的具體問題和困難;四是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二)談心的方法
1.確定談心對象。要根據工作實際確定談心對象。一般情況下要做到“五必談”,即黨員在工作和職務變動時必談;黨員在受到表彰獎勵或處罰批評時必談;黨員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或挫折,思想出現波動時必談;黨員在廉潔誠信方面群眾有反映時必談;對黨員進行黨性分析評議后必談。
2.做好準備工作。充分準備是談心成功的前提條件。一般在談心前,談心者要了解談心對象的思想狀況、社會關系,掌握所談問題的前因后果,弄清相關的理論規定,在此基礎上確定談心的主題,明確談心所要達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數。
3.把握好談心時機。要根據談心對象和談心內容,審時度勢,把握好談心時機,控制談心趨向。一般情況下,苗頭性問題要事先談;評選表彰要事后談;煩惱急躁時要冷談;身處逆境時要熱談。
4.選擇好談心的場合與方式。不同的談心環境、方式所產生的心理影響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室內、室外等不同場合,或者家訪、工作、生活等過程中交談,注意運用詢問、討論、講評等不同的談心方式,保證談心的效果。
5.掌握談心的語言藝術。語言是談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語言藝術,對談心活動至關重要。一般情況下,談心過程中應該多用些實用、樸實、通俗的語言,言簡意賅,深入淺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對方體驗到談心者的深情厚誼,又實實在在地解決了實際問題,從中悟出道理、增長知識、提高覺悟。
七、請示匯報制度
黨支部請示匯報制度是指黨員向黨組織、黨小組向黨支部以及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的制度。
(一)黨員向黨組織匯報
1.匯報的內容。本人思想、工作、學習及執行黨組織決議的情況;黨員群眾中的模范事跡或不良影響;對黨組織或黨員的意見建議;需要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有關問題等。
2.匯報的形式。可以分為定期匯報、口頭匯報和書面匯報。定期匯報主要指黨員定期參加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時,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口頭匯報是指黨員向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或支部委員口頭匯報;書面匯報是指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時,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匯報。
3.匯報的要求。黨員每學期至少向所在黨支部(黨小組)匯報一次,出現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匯報;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留學人員,每三個月要匯報一次自己在國(境)外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有關情況;匯報應該堅持實事求是,不隱瞞自己的觀點;黨支部(黨小組)要認真聽取黨員匯報,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采納合理的意見建議。
(二)黨支部(黨小組)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
1.請示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需要上級黨組織解釋、說明的問題;需要上級黨組織批復的有關工作;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或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改進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
2.黨支部對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問題,要獨立負責地解決,遇到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范圍的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代表黨支部(黨小組)每學期至少口頭或書面請示匯報一次,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請示匯報。
八、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
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是推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擴大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結合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
(一)評議內容
1.結合實際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落實黨支部工作計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任務,針對上年度專題組織生活會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3.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監督工作情況。
4.落實“關愛學生、尊重學者、崇尚學術”的價值追求,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情況。
5.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6.其他需要黨員評議的內容。
(二)評議程序
1.集中述職。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書記代表黨支部班子報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員對各自履行職責情況分別進行述職。
2.黨員測評。黨員對黨支部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職責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查后向黨支部反饋。
3.制定整改措施。根據黨員的評議意見,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任務、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整改措施要向黨員群眾公布。
4.評議結果運用。評議結果要向全體黨員公布,接受黨員監督。要把評議結果作為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考核評價和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對評級結果為“差”的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或上級黨組織要對其進行談話,限期整改。
九、主題黨日制度
主題黨日是便于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有效形式。黨支部要從本單位實際情況出發,按照“服務中心工作、時間相對固定、方便黨員活動”的原則,每月確定一天作為主題黨日或黨員活動日。
(一)黨日活動的內容
主題黨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與“三會一課”等黨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堅決避免庸俗化、隨意化、娛樂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學習教育。以黨性教育為核心,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史國史、黨性黨風、政治理論、業務技能的學習以及理想信念、黨風廉政教育等,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2.組織生活。結合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學習黨的先進理論、傳達上級黨組織決議、聽取黨員思想匯報、檢查學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討論發展黨員、黨內表彰處分等需經全體黨員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項。
3.社會實踐。黨支部要結合實際,找準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結合點。教職工黨支部重點圍繞立德樹人、培養合格人才,學生黨支部重點圍繞增強黨性修養、立志成長成才,組織黨員積極開展參觀交流、志愿服務、義務勞動、困難幫扶、公益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
4.黨內關愛。積極開展談心活動,切實做好黨員服務工作。定期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二)黨日活動的形式
主題黨日一般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開展,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協調組織,鼓勵不同學院、不同部門黨組織聯合開展活動。
(三)黨日活動的要求
1.確定活動主題。要依據活動內容,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活動的主題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認真做好活動準備工作。
2.加強組織領導。主題黨日一定要用于黨的活動,不能隨意占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對無故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按照規定進行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黨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以身作則、精心組織,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3.確保活動效果。黨支部要結合實際,聚焦基層黨建工作如何服務保障學校中心工作,不斷創新主題黨日的內容和形式,提升活動成效;要將活動開展情況認真記入《黨支部工作手冊》;要做好活動宣傳,及時總結、提煉和推廣特色做法、成功經驗。
十、黨務公開制度
黨務公開制度是加強黨支部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加強黨務工作透明度,擴大黨員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一項重要制度。
(一)公開內容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要求,凡屬黨支部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黨員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除涉及保密的內容外,都要進行公開。主要包括:
1.黨支部基本情況。黨支部設置及工作職責,支部委員名單、分工及聯系方式,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基本情況。
2.黨支部決議及執行情況。貫徹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和工作部署情況;黨支部重要決議和安排;黨支部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
3.黨支部日常工作情況。黨支部落實基本工作制度,如發展黨員,民主評議,組織生活管理,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表彰獎勵,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等情況;黨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4.聯系和服務黨員群眾工作。聽取和采納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幫助黨員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情況等。
5.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二)公開形式
針對不同內容和特點確定不同的公開形式。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有關會議、下發文件、定期通報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宜對黨外公開的采取宣傳欄張貼、校內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黨務公開的時限要與內容相適應,基本情況、工作制度要長期公開;常規工作要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要逐段公開;臨時工作要隨時公開;熱點問題要及時公開;重大事項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公開。
第三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為加強黨支部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會一課”制度
1.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支部書記主持。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和措施;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補選支部委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以及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2.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緊急事情需要研究決定,可以隨時召開。主要內容是:貫徹執行學校黨委的指示、決定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總結支部工作,并結合實際開展各項工作。
3.黨小組會。一般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支部的統一安排,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分析黨員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提出能否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工作。
4. 黨課。一般情況下,每學期至少上一次全校黨課或支部黨課,也可根據形勢任務的需要,適時進行黨課教育。主要內容是:學習《黨章》、黨的基本知識、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等,或上級黨組織要求的黨課教材和參考資料。
二、民主生活會制度
1.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一般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進行。
2.民主生活會主題要突出,可結合上級組織要求和學校工作重點確定。
3.民主生活會基本程序是:宣布會議主題;報告民主生活會準備情況;黨員根據民主生活會主題逐個進行發言,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會議小結。
4.黨員領導干部除參加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外,還要自覺參加所在黨小組的民主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5.生活會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開展一次,一般安排在十二月份進行。
2. 民主評議要著重從以下幾方面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
(1) 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把理想信念與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
(2)是否講學習,努力掌握做好本職工作所需的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現代管理知識,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和為廣大師生員工服務的真才實學和奉獻的精神。
(3)是否按黨員標準要求自己,嚴守黨紀國法,自覺遵守校紀校規,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切實執行組織的決定,服從組織的安排,努力完成組織分配的任務。
(4)是否顧全大局,特別是能否站在學校改革的前列,維護學校改革與發展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與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
(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講奉獻,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公正清廉,為廣大教職員工所稱道。
(6)是否講正氣,講原則、有正義感,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于同歪風邪氣作斗爭。
(7)是否以身作則、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樂于奉獻,在工作及各項活動中發揮先鋒模范帶頭作用,為學校發展、建設和穩定做出自己的貢獻。
3.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方法:要按照學校黨委制定的《民主評議黨員實施辦法》進行,重點把握學習教育→自我總結→黨內評議→群眾評議→組織鑒定→通報和總結→表彰和處理等幾個主要環節。民主評議黨員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一般不超過黨員總數的15%。
4.“七•一”評選表彰優秀黨員,原則上應從上年末民主評議黨員獲得優秀等次的黨員中評選產生。
5.民主評議黨員可與十二月份民主生活會同時進行。
6.因年老體弱或長期患病等原因,難以正常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經校黨委同意后,可不參加評議,但所在黨支部要向他們通報情況,并注意聽取他們的意見。
7. 預備黨員應參加民主評議,評議的內容、要求和方法步驟均同于正式黨員。但是在表彰處理階段,與正式黨員有所不同,一是預備黨員不評為優秀;二是對預備黨員進行組織處理時,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進行批評教育,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四、計劃總結制度
1.要認真組織黨員學習學校黨委年度工作計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2.根據黨委要求,各黨支部要結合本支部實際,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活動工作安排,做到要求具體、分工明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對支部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3.支部工作計劃和總結要以書面形式上報校黨委。
4.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培養選樹先進典型,加強先進典型事跡宣傳;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并努力形成有推廣價值的經驗材料。
五、發展黨員制度
1.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工作方針,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2.黨支部每年應制定發展黨員計劃和培養、教育、考察積極分子措施;對遞交入黨申請書的,支部成員或指定專人應在一周內找其談話,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培養成熟時可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3.堅持每季度對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考核、鑒定、寫實;經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同意,方可列為發展對象;。
4.計劃發展的黨員,必須經過為期一周的公示,無異議者方可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共青團員入黨,需經團委推優;未經政治審查或政審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未參加上級黨組織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也不能發展入黨。
5.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調轉,應將其情況和材料及時轉入新支部,以便進一步考核。經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黨支部應及時將其編入支部和黨小組,并指定專人對他們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
六、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黨員要以自身實際行動自覺維護學校黨組織的威信和權威,認真貫徹、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要求,積極主動向職工群眾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黨員要勇挑重擔,帶頭做好各項工作,勤政廉潔,公道正派,嚴于律己,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和表率作用。
3. 要關心了解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和工作情況,要針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幫助他們解決思想問題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開展談心活動,堅持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
4. 思想政治工作要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地講道理;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宣傳、解釋,反對盲目性、簡單化;要慎重處事、平息事態。
5. 思想政治工作必須把解決群眾的思想問題同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結合起來,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七、黨員代表常任制度
1.黨員代表要積極參加黨員代表大會,審議黨委工作報告及有關決議,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2. 黨員代表要向廣大黨員和群眾宣傳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傳達學校黨委的各項決議、決定;要注意收集廣大黨員、群眾對學校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以及對學校各項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代表組組長每學期至少列席一次黨委會,集中反映黨員代表和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4.每名黨員代表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聯系一名黨員和兩名以上群眾,特別是生活困難的黨員、群眾,并堅持每月至少聯系一次聯系對象。
5. 每學期采取集中培訓、召開座談會、現場參觀等方式,至少對黨員代表進行一次培訓教育,以提高代表素質,增強履職能力。
八、流動黨員管理制度
1.外出三個月以上的黨員視為流動黨員。
2. 黨員因各種理由要求外出的,應在外出流動前向所在黨支部報告外出事由、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經支部上報校黨委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后方可流動,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職。
3.黨員外出流動后,必須指定一名校內正式黨員與其保持聯
系。
4. 流動黨員要主動接受黨組織教育,按規定及時足額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 黨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動黨員登記制度,在黨員流動前對其
進行黨員管理基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據黨員外出時間長短、地點是否固定等情況,進行分類管理。
九、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黨支部要定期組織黨員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法律法規,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
2.黨員要嚴格按黨章辦事,按照黨的制度和規定辦事,不得利用職權為個人謀取私利,違法違紀。
3.黨支部要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督促指導行政科室開展以重點領域、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為主要內容的廉政風險排查,制定相應的監督防范措施和預警控制機制。
4.黨員有權對學校各級組織和人員的違紀違法或不廉潔行為向上級組織進行舉報或檢舉。
5.民主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個人發言中必須有黨風廉政建設內容。
十、黨費收繳和管理制度
1.交納黨費的基數:
在職黨員每月以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的總額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基數為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 交納基數的0.5%;
基數為3000——5000元(含5000元)者, 交納基數的1%;
基數為5000——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基數的1.5%;
基數為10000元以上者,交納基數的2%。
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2.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3.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動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4.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5.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支部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四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支部委員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黨章明確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干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的組織是實施黨內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是加強黨員管理,促進黨員發揮模范作用的一項重要制度。黨支部是黨的基層組織,擔負著教育和管理黨員的神圣使命。為完成這一使命,必須加強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建設,用制度教育和管理黨員,使每個黨員通過嚴密的組織生活,提高黨性。對支部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對黨員實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監督,對黨員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互相了解,相互監督,鞏固組織上的團結和統一。在我們黨內,所有黨員,無論職務高低,在組織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無例外地編入一個黨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支部委員除參加支部和小組的組織生活外,還要參加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支部委員要帶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為黨員做出表率。
按規定時間過黨的組織生活,是健全支部組織制度的關鍵。一般情況下,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個黨員都要積極參加黨的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及時予以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要及時地予以處理。
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支部大會的主要任務包括: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和措施;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討論罷免、撤換不稱職的支部委員;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以及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要保證支部大會達到預期目的,大會前要由支委會根據實際的工作需要,研究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內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體黨員,同時認真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會表決的事情,支委會先研究,統一意見,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表決,形成決議。每次支部大會都應指定專人做好詳細記錄。
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
黨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緊急事情需要研究決定,可以隨時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可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支部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情況的檢查和總結;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等。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支部委員會會議不能代替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是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所做出的決議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和決定,支部黨員大會有權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的支部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做出決定,但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應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黨小組會制度
黨小組會是黨員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組織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黨員素質的有效措施。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以增加,也可以推遲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研究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工作。
開黨小組會要講求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的內容要集中,每次黨小組會都要有針對性地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不要會前無準備,會上不著邊際地東拉西扯,以致浪費時間,不解決問題,挫傷黨員參加黨小組會的積極性。
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是指黨支部委員除參加所在黨小組的民主生活會外,專門召開的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是黨的組織生活會議的一種形式,是加強黨支部領導班子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制度提到應有的議事日程,并切實地把這項制度堅持好。
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密切結合黨支部的建設和自己的思想實際,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能否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卓有成效地開展黨支部的各項工作;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發揚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能否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政清廉,遵紀守法;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克服官僚主義,轉變工作作風;能否聯系群眾,和群眾打成一片,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
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志,不要把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如何開好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首先,要做好會前準備。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會議的中心議題,使會議內容集中,支部書記會前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事先通知每個支部委員,讓大家作好準備。其次,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由本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第四,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要指定專人作好會議記錄,會后將記錄報送上級黨組織,使上級黨組織及時了解情況。
黨小組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小組民主生活會簡稱黨小組生活會,是指以組織學習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黨小組會。黨員人數較少、沒有黨小組的黨支部,則通稱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簡稱黨支部生活會)。這是黨的組織生活會的一種形式,也是提高黨員素質,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一個重要途徑。
黨小組生活會主要是就以下問題進行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情況;在關鍵時刻經受考驗的情況;在平時工作、學習、生活中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情況;學習馬列主義理論,不斷地進行思想修養和思想改造的情況;執行黨的紀律、遵紀守法的情況;深入實際、聯系群眾、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情況;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情況;開展積極思想斗爭、自覺地同錯誤思想和行為作斗爭的情況。
黨小組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黨小組長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立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做好會前的準備工作。黨小組生活會要堅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則性,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同志的缺點和錯誤,要從團結的愿望出發,經過批評,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對于自己的缺點和錯誤,要嚴于解剖,以達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總結經驗,統一思想的目的。黨小組長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黨小組生活會后要將會議情況,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整改措施及時向黨支部匯報。
黨員活動日制度
黨員活動日制度,是便于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的一種好形式,也是黨支部嚴密組織生活的一項重要制度。黨支部要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確定黨員活動的時間,一般每月固定一天過一次黨日活動。
黨員活動日的主要內容有:召開黨的會議,傳達貫徹中央和上級組織的指示、決定、報告和文件,結合實際討論本支部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研究本支部建設的重要問題,報告支部工作等;組織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對黨員進行各種教育,提高黨員的素質;組織評議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表彰先進,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檢查黨員工作、學習及完成支部交給的任務情況;選舉黨組織的領導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制訂培養、教育和考察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措施,履行新黨員入黨手續,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進行黨員鑒定,研究黨員的黨紀處分,處理其它黨務工作。
黨員活動日的主要形式是: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支部委員會和上黨課;組織黨員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舉行專題報告會、座談會。
堅持黨員活動日制度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做好黨日活動的準備工作。黨支部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本支部的實際情況,對黨員活動日進行科學安排,做到有計劃、有準備。二是要注意黨日活動的實效性,在形式上要生動活潑,提高黨日活動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健全必要的考勤制度。對于無故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進行幫助教育,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按黨章規定嚴肅處理。四是支部委員要以身作則,帶頭參加黨日活動。
黨課制度
黨課是對黨員進行教育的最經常、最基本的一種形式。組織好黨課教育,建立黨課制度是黨支部的一項重要工作。在一般情況下,每季度要上一次黨課,在實施中,可根據形勢任務的需要,相對集中使用黨課教育時間。黨支部要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黨員都能按時聽黨課。這項制度堅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個支部黨內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個重要方面。
黨課的內容主要是比較系統地講解黨章、黨的基本知識、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常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可根據上級黨組織選定的黨課教材和參考資料講課,也可以自己編寫材料。黨課的內容要在注意系統性的同時,力求搞好黨員的思想調查,要針對黨員一定時期的思想傾向和共性問題加以確定。
黨課教員一般由在同級黨組織中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黨員干部或先進黨員擔任。也可以聘請上級黨組織的黨員領導干部兼任,或聘請黨校教師兼任。黨課教員應有良好的黨性修養,對黨的基本知識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黨員中有一定的威望。黨課教員要掌握每一時期的黨課教育計劃,對黨員隊伍情況有比較深入的調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務后,要認真備課,要理論聯系實際,在講課中,不僅要把基本道理講清,還要聯系實際回答黨員思想認識上的問題。
黨支部在搞好黨課教育時,應制訂出黨課教育計劃,一般應制訂一年的計劃,安排好黨課的時間、講課教員、黨課內容等。如有必要,可請示上級黨組織,爭取上級黨組織的指導。課后,黨支部要組織討論,消化黨課內容,也可以進行測驗,決不能講了、聽了就完了。
黨員匯報制度
黨員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工作等情況,是健全和完善黨支部生活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密切黨組織和黨員的聯系,加強黨員隊伍管理和監督的一項制度。堅持黨員匯報制度,可以使黨組織及時了解黨員的思想情況,把握黨員的思想脈搏,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教育,幫助黨員提高思想覺悟;同時,便于黨組織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改進支部工作。通過黨員匯報,可以不斷培養和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紀律觀念,使黨員經常用黨員的標準來檢查、要求自己,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黨員向黨組織匯報的主要內容: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和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的情況,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傾向,群眾的情緒和要求;對黨組織或任何黨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黨員向黨組織匯報的方式為定期匯報、口頭匯報和書面匯報。定期匯報主要是指黨員定期參加黨的支部和小組生活會,在生活會上,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口頭匯報是指黨員個別向黨小組長或支部書記和支委口頭匯報自己的思想;書面匯報是指黨員外出時間較長的,要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
堅持黨員匯報制度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黨員應主動自覺地向黨組織匯報,實事求是,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二是黨支部要教育啟發黨員向黨講真話,講心里話。對黨員匯報的思想情況要認真分析,不能把某些思想活動也當作問題來抓,搞得黨員無所適從,不敢講真話。對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合理的要予以采納;對黨員反映的問題,要提出解決的辦法;對黨員存在的不足,要及時熱情地指點和幫助。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在執政和改革開放形勢下,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通過制度建設對黨員的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途徑。建立這項制度的目的,是通過對全體黨員進行做新時期合格黨員的教育,通過民主評議和組織考察,檢查和評價每個黨員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實踐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表彰優秀黨員,推動清除腐敗分子和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工作,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要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進行。民主評議黨員的總要求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共產黨員應當忠誠共產主義事業,堅定不移地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奮斗。按照這個要求,評議的內容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4)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格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一般要經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幾個階段。
評議黨員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可在年末或年初進行。每次時間要相對集中,不要拖得太長。(2)要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認真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形式主義。(3)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認真聽取黨外群眾對黨員的意見,加強對黨員的監督,提高民主評議黨員的質量。(4)黨員領導干部都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民主評議,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出表率。
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
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是堅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素質和黨的戰斗力所必須采取的措施,是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黨支部經常性的重要工作任務。
組織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要形成制度,嚴格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制度
培養教育考察好入黨積極分子,是黨支部的一項政治責任。黨支部應該從實際出發,采取切實可行和形式和方法,注重實效,切忌形式主義。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幾種:(1)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對他們進行個別幫助和指導;(2)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內的有關活動,使他們受到黨內生活的實際教育;(3)給入黨積極分子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并檢查他們完成工作的情況,為入黨積極分子提供接受鍛煉和考驗的機會;(4)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定期對他們的表現進行考察,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5)有針對性地采取多種形式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訓,使他們學好規定的內容,達到規定的要求;(6)黨支部每年進行一次對入黨積極分子和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質和工作表現的全面考察。(7)對積極分子隊伍進行調整,把新涌現出來的積極分子吸收進來,把不具備條件的人及時調整出去;(8)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內容包括入黨申請書、自傳、思想匯報、考察材料及本人向黨組織交待、說明問題的材料。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制度
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是黨員發展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雖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仍需要黨的組織從思想、政治上進行培養和教育,以便使他們通過預備期的鍛煉,具備作為一具正式黨員的條件。黨組織要把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有計劃地進行,要通過上黨課、個別談話、過組織生活等多種形式,對預備黨員加強教育。一是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使預備黨員進一步了解黨的性質、現階段的任務和最終目標、指導思想、組織原則、黨的紀律、優良傳統和作風等,不斷提高他們對黨的認識;二是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教育,使他們明確新的歷史時期黨的任務,明確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提高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決議的自覺性;三是進行怎樣做一個合格黨員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扎扎實實地做好本職工作,自覺改造思想,樹立無產階段世界觀,培養共產主義道德品質,克服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等非無產階級的思想作風,真正解決從思想上入黨的問題,對預備黨員的考察,主要是在政治斗爭、執行任務實際工作和生活中,繼續考察他們的政治立場,政治品質,入黨動機,對黨是否忠誠老實,能不能認真履行黨員的義務,執行黨的政策和決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等;再者對預備黨員尚未完全弄清的問題繼續進行審查。通過考察,看他們是否真正具備正式黨員的條件。
黨支部選舉制度
黨支部的選舉工作,主要是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或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建立健全黨支部選舉制度,做好黨支部選舉工作,有利于發揚黨內民主,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和紀律性;有利于加強黨內監督,增強黨內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選舉的原則。選舉必須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要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的選舉權利,妨礙選舉人體現自己意志的現象。選舉要采用無記名投票的表決方式,采用這種表達方式,會使選舉人感到自己的權利受到尊重,從而進一步激發黨員的主人翁責任感。選舉中,每一個正式黨員都享有同等的選舉權、不受民族、性別、職務等條件的限制。
選舉的方式。就選舉人而言,可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就候選人與應選人名額而言,可分為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
選舉的程序:(1)做好選舉前的準備工作。首先,召開支部委員會,商討選舉工作有關事項,并經過全體黨員充分醞釀,黨支部委員會認真考察的基礎上,提出候選人名單。其次,支部委員會將醞釀情況包括選舉內容、選舉辦法、候選人名單、選舉時間等形成書面材料向上級黨委匯報請示。經上級黨委批準后,進行具體的準備工作,如印制選票、制作票箱、布置會場等。(2)將準備工作情況向上級黨委匯報,經上級黨委同意后方可開會。(3)正式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4)將選舉結果向上級黨委報告。(5)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查。
堅持黨支部選舉制度,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問題:(1)選舉前,要通過黨的組織生活會和必要的會議著重對黨員進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標準教育和黨員的權利和義務教育,使黨員正確行使表決權、選舉權。(2)正式選舉前,大會主持人要宣布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4∕5,會議有效,方可進行選舉。(3)監票、唱票、計票等選舉工作人員的推選,可由黨員提名,也可由黨支部委員會提出建議,經大會通過。本屆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和下屆黨支部委員會候選人不宜擔任選舉工作人員。
黨費收繳制度
1、黨員按月向組織繳納黨費,黨(總)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手續和制度,登記造冊,定期收繳,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嚴格按國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按以下比例繳納黨費,(1)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2)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600元以下者(含600元),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3)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者(含800元),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4)(5)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稅后),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
3、在鄉鎮企業工作或者外出務工的農民黨員,村干部和民辦教師(代課教師)中的黨員,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資或補貼),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4、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老保險金為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6、下崗待業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生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7、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黨員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鐵道部、民航總局政治部組織部。軍委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1、遇以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2、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黨支部集體領導制度
1、集體領導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的各級領導工作中的具體。堅持支部集體領導,反對個人說了算,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
2、凡屬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必須提交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準由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3、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是實現黨支部集體領導的基本形式,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要組織召開好每一次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
4、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開會時,要充分發揚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團和氣,也不搞個人說了算;要善于聽取黨員的不同意見,并對各種意見進行詳細記錄。
5、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作決定和進行表決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6、黨支部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不準借口集體領導而搞個人專斷,也不準借口分工負責而互相推諉。
7、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正確處理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的關系。在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支部書記與其他委員、支委成員與每個黨員一樣,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權利。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都要有民主作風,要充分尊重每個黨員的權利,團結班子成員和全體黨員執行黨支部的決議。
8、支部委員要積極支持支部書記的工作,接受支部書記的領導和監督,當好支部書記的助手,使黨支部能夠進行和堅持堅強有力的集體領導。
黨務公開制度
一、推行黨務公開要按照依法依規、注重實效、及時準確、全面客觀、有利監督的原則,實行長期公開、連期公開和及時公開。
二、黨務公開欄應設立在中心地帶或醒目地方,黨務公開監督小組設立《黨務公開登記簿》,將公開的內容、時間、審核人逐項登記,歸檔備查。
三、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長期公開內容
1、組織設置和黨組織班子成員分工情況;
2、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上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3、黨務公開監督小組組成人員和鄉鎮、街道、村黨組織監督電話;
4、班子成員工資收入情況;
5、上年度黨員民主評議情況和評議處置結果情況;
6、黨員設崗定責情況。
定期公開內容:
1、黨員繳納黨費情況; 2、黨員參加組織活動情況以及在崗履責情況;
3、黨員受獎懲情況; 4、村黨組織當年度工作目標進展或完成情況。
及時公開內容:
1、黨員發展情況;及時對擬被確定為發展對象、擬被吸收為預備黨員、預備期將滿被轉為正式黨員的人選進行公示;
2、黨員、群眾建議意見、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3、先進評比情況:主要公開村黨組織推薦有關人員參加 上級榮譽評比的類別、條件、方法、初定名單等內容;
4、村后備干部情況;公開被確定為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職業等;
5、鄉鎮、街道黨務公開情況通報;
6、違規違紀公開。村黨支部、村委會干部和黨員經查實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處置結果進行公開。
7、上級黨組織和各村黨組織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內容,尤其是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開內容,可視情況分別按月、季度、半年公開。
四、黨務公開的形式、時間
1、公開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帶或醒目的地方建立黨務公開欄進行公開。(2)通過有關會議、通報、黨務活動欄、設立文件查閱處等形式進行公開;(3)設置黨務公開意見箱和電話;(4)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創造其他公開形式。
2、公開的時間:
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通過公開欄公開的內容每季度末公開一次,每次定時定期公開。通過其它形式公開的內容要逐時、逐段及時公開,每次公開后,要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提出的合理建議,要積極采納,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加以處理。
第五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推行黨務披露應遵守法律依規、注重實效、及時準確、全面客觀、有利監管原則,落實長期披露、連續披露和及時披露。
二、黨務公開欄應設置在中心地區或引人注目的地方,黨務公開監督小組應設置《黨務公開登記簿》,將公開的內容、時間、審查人員逐項登記,備案調查。
三、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長期公開內容。
1.組織設置和黨組織班成員分工情況
2、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上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3、黨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和鄉鎮、街道、村黨組織監督電話
4.班級成員的工資收入;
5、上年度黨員民主評價狀況和評價處理結果狀況
6.黨員設立崗位確定責任。
定期公開內容:
1、黨員繳納黨費情況2、黨員參加組織活動情況和在職責任狀況
3、黨員受到獎懲4、村黨組織當年工作目標進展或完成情況。
及時公開內容:
1、黨員發展情況及時公布計劃被確定為發展對象,計劃被吸收為預備黨員,預備期滿為正式黨員的人選
2、黨員、大眾建議意見、改革措施、執行情況
3、先進評價狀況:主要公開村黨組織,推薦相關人員參加上級榮譽評價的類別、條件、方法、初定名單等內容
4、村后備干部情況公開確定為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職業等
5、鄉鎮、街道黨務公開情況通報
6.違反紀律公開。村黨支部、村委干部和黨員調查發現違反紀律的,公開處理結果。
7、上級黨組織和各村黨組織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內容,尤其是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檔案精神。
以上定期公開內容,視情況分別按月、季度、半年公開。
四、黨務公開的形式、時間。
1、公開的形式:
(1)在中心地區或引人注目的地方建立黨務公開欄公開。(2)以相關會議、通報、黨務活動欄、設立文件調查所等形式公開(3)設立黨務公開意見箱和電話(4)各村莊可以根據情況積極創造其他公開形式。
2、公開的時間:
公開的時間必須適應公開的內容。通過公眾欄目發布的內容每季度末發布一次,每次定時定期發布。以其他形式公開的內容必須按時、按時公開。每次公開,都要聽取大眾的意見,積極采用大眾提出的合理建議,及時處理大眾反映的問題。
第六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弘揚支部連接建設的光榮傳統,執行黨管理黨,全面嚴格管理黨的要求,全面提高黨支部的組織力,加強黨支部的政治功能,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要塞作用,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相關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3][3]
第二條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組織,是黨在社會基礎組織中的戰斗要塞,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承擔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集中群眾、服務群眾的責任。
第三條黨支部的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黨章,加強思想理論武裝,堅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記住使命,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
(二)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第一位,堅定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實現四個服從,旗幟鮮明地講政治,堅定地維持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定地維持黨中央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三)堅持實踐黨的宗旨和大眾路線,組織領導黨員、大眾聽黨話、跟進黨,成為黨員、大眾的主心骨。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主體地位,認真黨紀律,提高解決自己問題的能力,提高活力。
(五)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積極主導性創造性,確保黨的路線政策和決策配置貫徹落實。
第二章。
第四條黨支部一般以單位、地區為主,以單獨構筑為主要方式。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連(中)隊和其他基層部門,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應設立黨支部。
黨支部黨員人數一般不超過50人。
第五條結合實際創新黨支部設置形式,復蓋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
規模較大、跨區域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市場、商業街區、商務大廈等,符合條件的,應設立黨支部。
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按地區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宜、管理方便的原則,設立聯合黨支部。聯合黨支部壟斷機構一般不超過5個。[3][3]
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設立黨支部。
流動黨員多,工作場所和居住地相對固定集中,流動黨組織商應流入地方黨組織,依靠園區、商會、行業協會、駐外事務機構等設立流動黨員黨支部。
第六條黨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層部門申請,鄉鎮(街道)或部門基層黨委召開會議研究決定批準,批準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基層黨委審查同意后,基層機構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支部委員會或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批復和選舉結果由基層黨委向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
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委可以直接在基層部門設立黨支部。
第七條由于黨員人數所在單位、地區等發生變化,不符合設立條件的黨支部,上級黨組織應立即調整或取消。
黨支部的調整和撤銷,一般由黨支部報告的鄉鎮(街道)和公司的基層黨委認可,也可以直接由鄉鎮(街道)和公司的基層黨委決定,向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
第八條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黨員組織關系不轉移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設立臨時黨支部。
臨時黨支部主要組織黨員開展政治學習,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等,一般不發展黨員、處置黨員、不征收黨費、不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和交替。
臨時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由批準成立的黨組織指定。
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后,臨時黨支部自然撤銷。
第三章。
第九條黨支部的基本任務是:
(一)宣傳和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黨支部的決議。討論決策或參與決策本地區本單位的重要事項,充分發揮黨員先驅模范作用,團結組織群眾,努力完成本地區本單位承擔的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干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3][3]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突出政治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害。加強和改善流動黨員管理。關心幫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和老黨員。做好黨費收費、使用、管理工作。依規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四)與大眾密切聯系,向大眾宣傳黨的政策,經常理解大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理解大眾的訴求,維護大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大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大眾的智慧和力量。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部門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組織,支持各章程獨立負責開展工作。
(五)教育和培養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做好常規發展黨員工作,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嚴格程序,嚴格紀律,發展政治質量純潔的黨員。發現、培養和推薦黨員、群眾之間的優秀人才。
(六)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家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大眾利益。
(七)實事求是對黨的建設、黨的工作提出意見,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要情況。教育黨員、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與各種違反紀律的違法行為作斗爭。
(八)按規定向黨員、大眾通報黨的工作情況,公開黨內相關事務。
第十條不同領域的黨支部結合實際,分別承擔各自的重點任務
(一)村黨支部全面領導本村各組織和各項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工作,組織領導農民群眾發展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領導村級管理,建設和諧美麗的鄉村。貧困村黨支部要動員和領導大眾,全力戰勝貧困。
(二)社區黨支部全面領導本社區所屬組織和各項工作,鞏固黨在城市管理基礎,增進大眾福利開展工作,領導基層社會管理,組織整合管轄區資源,為社區大眾服務,維持和諧穩定,建設美好家園。
(三)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黨支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政策的貫徹落實,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按規定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服務改革發展,集中員工群眾,建設企業文化,創造一流業績。
(四)高中黨支部保證監督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鞏固馬克思主義在高中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加強思想政治領導,建立學生理想信念基礎,執行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完成教育科研管理任務。
(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支部,引導和監督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員工群眾,依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建設企業先進文化,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六)社會組織中的黨支部,引導和監督社會組織依法工作,誠實工作,教育引導員工大眾加強政治認同,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承擔社會責任。
(七)事業單位黨支部保證監督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參與重要決策,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在事業單位發揮領導作用的黨支部,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
(八)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支部,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開展工作,發揮黨員教育、管理、監督作用,協助本部門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善工作。
(九)流動黨員黨支部,組織流動黨員開展政治學習,過好組織生活,進行民主評議,引導黨員履行黨員義務,行使黨員權利,充分發揮作用。對組織關系不在本黨支部的流動黨員民主評議等情況,必須通報該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3][3]
(十)離退休干部職工黨支部,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政策,根據黨員的實際情況,組織參加學習,開展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意見建議,引導他們根據自己的實際發揮作用。
第四章。
第十一條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由全體黨員參加,一般每季度舉一次。
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書,按照規定開展黨支部選舉工作,推薦參加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選舉參加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討論和表決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的轉行,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的資格
村、社區的重要事項和與大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必須經過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
黨支部黨員大會議題提交表決前,應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的黨員在會議上進行,贊成人數超過了有表決權的黨員的一半。
第十二條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
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討論黨支部的重要工作,作出決定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委員到會。在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之前,一般必須在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第十三條黨員人數多或黨員工作地、居住地分散的黨支部,應按組織開展活動方便的原則分開。
黨小組,并設立黨小組組長。黨小組組長由黨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黨小組黨員推薦產生。
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
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第十四條 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副書記或者委員召集并主持。黨小組會由黨小組組長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第十五條 黨支部應當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經常、認真、嚴肅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帶頭參加所在黨支部或者黨小組組織生活。
第十六條 黨支部應當組織黨員按期參加黨員大會、黨小組會和上黨課,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
“三會一課”應當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以“兩學一做”為主要內容,結合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主題和具體方式,做到形式多樣、氛圍莊重。[3]
黨課應當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回應普遍關心的問題,注重身邊人講身邊事,增強吸引力感染力。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
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過組織生活、進行民主議事和志愿服務等。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后,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
對經黨組織同意可以不轉接組織關系的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可以將其納入一個黨支部或者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
第十七條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第十八條 黨支部一般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組織黨員對照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聯系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
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組織黨員進行評議。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可以在黨小組范圍內進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員大會根據評議情況和黨員日常表現情況,提出評定意見。[3]
民主評議黨員可以結合組織生活會一并進行。
第十九條 黨支部應當經常開展談心談話。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每年談心談話一般不少于1次。談心談話應當坦誠相見、交流思想、交換意見、幫助提高。
黨支部應當注重分析黨員思想狀況和心理狀態。對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和出現重大困難、身心健康存在突出問題等情況的黨員,黨支部書記應當幫助做好心理疏導;對受到處分處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黨員,黨支部書記應當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第二十條 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
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
正式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設1名書記,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
第二十一條 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其他基層單位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屆任期3年。
黨支部委員會由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副書記一般由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選舉產生,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由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出的黨支部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出現空缺,應當及時進行補選。確有必要時,上級黨組織可以指派黨支部書記或者副書記。
建立健全黨支部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根據黨組織隸屬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上級黨組織對任期屆滿的黨支部,一般提前6個月以發函或者電話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換屆準備。對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換屆的,應當認真審核、從嚴把關,延長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二十二條 黨支部書記主持黨支部全面工作,督促黨支部其他委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抓好黨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向黨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黨支部副書記協助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黨支部其他委員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第二十三條 黨支部書記應當具備良好政治素質,熱愛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敢于擔當、樂于奉獻,帶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一般應當具有1年以上黨齡。
第二十四條 上級黨組織應當結合不同領域實際,突出政治標準,按照組織程序,采取多種方式,選拔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
村、社區應當注重從帶富能力強的村民、復員退伍軍人、經商務工人員、鄉村教師、鄉村醫生、社會工作者、大學生村官、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選拔黨支部書記。對沒有合適人選的,上級黨組織可以跨地域或者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選派黨支部書記。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選派優秀干部到村、社區擔任黨支部第一書記,指導、幫助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主要承擔建強黨支部、推動中心工作、為民辦事服務、提升治理水平等職責任務。符合條件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3]
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支部書記一般由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也可以由本部門本單位其他負責人擔任。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選派黨員干部擔任專職黨支部書記。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一般從管理層中選任黨支部書記,應當注重從業務骨干中選拔黨支部書記。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由上級黨組織選派黨支部書記。
加強黨支部書記后備隊伍建設,注意發現優秀黨員作為黨支部書記后備人才培養,建立村、社區等領域黨支部書記后備人才庫。
第二十五條 上級黨組織應當經常對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其他委員進行培訓。
黨支部書記培訓納入黨員、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對新任黨支部書記應當進行任職培訓。中央組織部組織開展黨支部書記示范培訓,地方、行業、系統一般根據黨組織隸屬關系,分層分類開展黨支部書記全員輪訓。黨支部書記每年應當至少參加1次縣級以上黨組織舉辦的集中輪訓。注意統籌安排,防止頻繁參訓,確保黨支部書記做好日常工作。
對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其他委員的培訓應當突出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及黨務工作基本要求,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黨規黨紀等內容。注重發揮優秀黨支部書記傳幫帶作用。
第二十六條 注重從優秀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中選拔鄉鎮和街道領導干部,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培養樹立黨支部書記先進典型,對優秀黨支部書記給予表彰表揚。
第二十七條 黨支部委員會成員應當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加強互相監督。
黨支部書記每年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黨員大會述職,接受評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 建立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支部工作機制。對不適宜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職務的,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作出調整。對存在換屆選舉拉票賄選、宗族宗教和黑惡勢力干擾滲透等問題的,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嚴肅處理。
第七章。
第二十九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黨支部建設作為最重要的基本建設,定期研究討論、加強領導指導,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縣級黨委每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黨支部建設工作。
各級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帶頭建立黨支部工作聯系點,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推廣經驗。[3]
第三十條 黨委組織部門應當經常對黨支部建設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擴大先進黨支部增量,提升中間黨支部水平,整頓后進黨支部。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基層黨委一般應當配備專兼職組織員,加強對黨支部建設的具體指導。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注意通過黨支部了解掌握黨員干部日常表現,干部考察應當聽取考察對象所在黨支部的意見。
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納入縣級黨委組織部備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 村、社區黨支部工作納入縣級黨委巡察監督工作內容。
第三十二條 抓黨支部建設情況應當列入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判其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的重要依據。對抓黨支部建設不力、各項工作不落實的,上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應當進行約談。對黨支部建設出現嚴重問題,黨員、群眾反映強烈的,應當按照規定嚴肅問責。
第三十三條 各級黨組織應當為黨支部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給予經費保障。增強村、社區黨支部運轉經費保障能力,落實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報酬待遇,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長機制。給予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支部工作經費支持。加強村、社區和園區等領域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建設,積極運用現代技術和信息化手段,充分發揮辦公議事、開展黨的活動、提供便民服務等綜合功能。
縣級以上黨委管理的黨費每年應當按照一定比例下撥到黨支部,重點支持貧困村黨支部、困難國有企業黨支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支部、流動黨員黨支部、離退休干部職工黨支部等開展黨的活動。
第八章。
第三十四條 村、社區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按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五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關黨支部的規定與本條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條例執行。
第七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支部大會的決議,履行黨章規定的黨的基層組織的八項基本任務,結合本支部實際,開展各項工作。
(二)黨支部委員會對支部大會和支部全體黨員負責,接受他們的批評監督,每年至少向全體黨員報告一次工作。
(三)黨支部委員會必須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由黨員大會或支委會討論決定,涉及方針、政策方面的問題及時向上級黨委請示。每半年應召開一次支委民主生活會。
(四)黨支部委員會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工作原則。
(五)黨支部委員會要認真堅持“三會一課”等黨建工作各項制度。定期組織并主持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和上好黨課,組織黨員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并配合黨的中心工作,開展其他形式的活動。
二、黨員大會議事制度
黨支部黨員大會是支部的最高權力機關,由支部全體黨員參加,討論決定下述重大問題: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
(二)聽取、審議、通過支委會工作報告。
(三)制訂本地本單位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
(四)討論送訓、培養建黨積極分子,發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和處分違紀黨員。
(五)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六)討論決定黨支部委員會提交的其他重大問題。
三、三會一課制度
(一)黨支部應按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無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黨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傳達學習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討論決定支部重大問題。
(三)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增強團結。
(四)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黨員每季應向黨組織匯報一次自己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
(五)黨支部每季組織上一次黨課或者看一次黨員電化教育錄相片。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馬列主義基本理論、黨的基本路線、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四、發展黨員制度
(一)黨支部要認真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認真抓好。
(二)黨支部要認真抓好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他們的培養聯系人,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送他們參加培訓。經兩年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討論同意,方可列為發展對象。未經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未參加上級黨組織培訓和黨委委員談話的,也不能發展入黨。
(三)黨支部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支部和黨小組,并指定專人對他們進行繼續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
(四)黨支部發展黨員,必須堅持發展黨員工作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五、黨費收繳制度
(一)黨員必須按月交納黨費。一般不能由他人轉交。如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者,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交納標準:有固定工資收入(含鄉鎮企業干部、職工、村干部、民辦教師等)的,按工資比例交納。
月工資400元以下,交納0.5%;月工資400元至600元的交納1%;月工資600元至800元的交納1.5%;月工資800元至1500元(稅后)以上的交納2%;月工資1500元(稅后)以上的交納3%。無固定工資收入(含農民、學生中黨員)的,每月交納黨費0.20元以上(機關職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事業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津貼+獎金)。
(三)黨費由黨支部組織委員或指定黨支部其他委員收繳。經收時,要及時填寫黨費證,及時記入臺帳,及時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黨委上繳一次黨費。年終時,支部應將黨費收繳、上交情況及有關憑證張榜公布并保存備查。
(四)任何人不得無故拖延黨費上繳時間,不準借支、挪用、貪污黨費。違反者,必須嚴肅處理。
六、黨員廉政及聯系群眾制度
(一)共產黨員必須堅持勤政廉政的原則。必須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黨支部的決策必須符合群眾的利益。
(二)共產黨員要做聯系群眾的模范。其主要任務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干部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正確引導和幫助群眾勤勞致富、科技致富、遵紀守法;正確引導干部群眾學習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三)共產黨員都要自覺保持廉潔自律,發揚艱苦奮斗勤儉辦一切事業的精神,不奢侈浪費、不收受賄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
(四)共產黨員不準參入賭博,不準參入嫖娼賣淫,不準參入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行為,違者必究。
(五)黨支部要定期檢查,黨員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勤政廉政和聯系群眾情況。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黨支部要按照中發[1988]13號文件規定,每年組織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
(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在黨委領導下,采取“堅持標準、立足教育、區別對待、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組織進行。注意防止走過場。
(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一般分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置等步驟,按照中發[1988]13號文件所列五個方面的內容進行。
(四)評議中既評出優秀黨員,又評出不合格黨員。對優秀黨員要予以表彰;對不合格黨員要分別作出限期改正,勸退和除名的處置;對違反黨紀的黨員要視其錯誤性質和認識錯誤的態度,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
八、外出黨員管理制度
(一)每個黨員都要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員如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員外出時間一個月以上,必須向支部請假,支部委員外出還須報黨委同意。
(三)黨員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應轉出臨時組織關系或開具黨員證明信,參加所在地黨組織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應轉出組織關系,參加所在地黨組織生活。黨員三人以上集體外出,時間較長的,應建立臨時黨支部或臨時黨小組,定期開展組織生活。
(四)黨員外出沒有轉出組織關系的,應按期回支部參加組織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書面形式向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學習和工作情況。
第八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根據十八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
1.黨支部委員會設置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確定,并經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人,最多不超過7人,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2.黨支部委員會選舉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后,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3.黨支部委員會任期制度。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2年或者3年。
4.黨支部委員會領導制度。黨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實行黨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就是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無權自作主張;委員會成員要堅決執行集體作出的決定,要按照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不允許各行其是。規定黨支部委員個人分工負責,就是要明確黨支部委員會每個成員所承擔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黨支部書記要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注意聽取不同意見,防止個人說了算。
5.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支部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根據工作需要,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也可隨時召開,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員和非黨領導干部列席,聽取意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第九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第十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支部委員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黨章明確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干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的組織是實施黨內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是加強黨員管理,促進黨員發揮模范作用的一項重要制度。黨支部是黨的基層組織,擔負著教育和管理黨員的神圣使命。為完成這一使命,必須加強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建設,用制度教育和管理黨員,使每個黨員通過嚴密的組織生活,提高黨性。對支部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對黨員實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監督,對黨員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互相了解,相互監督,鞏固組織上的團結和統一。在我們黨內,所有黨員,無論職務高低,在組織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無例外地編入一個黨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支部委員除參加支部和小組的組織生活外,還要參加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支部委員要帶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為黨員做出表率。
按規定時間過黨的組織生活,是健全支部組織制度的關鍵。一般情況下,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個黨員都要積極參加黨的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及時予以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要及時地予以處理。
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支部大會的主要任務包括: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和措施;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討論罷免、撤換不稱職的支部委員;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以及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要保證支部大會達到預期目的,大會前要由支委會根據實際的工作需要,研究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內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體黨員,同時認真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會表決的事情,支委會先研究,統一意見,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表決,形成決議。每次支部大會都應指定專人做好詳細記錄。
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
黨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緊急事情需要研究決定,可以隨時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可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支部工作計劃的制定,實施情況的檢查和總結;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等。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支部委員會會議不能代替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是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所做出的決議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和決定,支部黨員大會有權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的支部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做出決定,但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應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黨小組會制度
黨小組會是黨員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組織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黨員素質的有效措施。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以增加,也可以推遲召開。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研究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工作。
開黨小組會要講求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的內容要集中,每次黨小組會都要有針對性地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不要會前無準備,會上不著邊際地東拉西扯,以致浪費時間,不解決問題,挫傷黨員參加黨小組會的積極性。
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是指黨支部委員除參加所在黨小組的民主生活會外,專門召開的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是黨的組織生活會議的一種形式,是加強黨支部領導班子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制度提到應有的議事日程,并切實地把這項制度堅持好。
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密切結合黨支部的建設和自己的思想實際,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能否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卓有成效地開展黨支部的各項工作;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發揚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團結;能否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政清廉,遵紀守法;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克服官僚主義,轉變工作作風;能否聯系群眾,和群眾打成一片,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
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拖延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志,不要把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如何開好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首先,要做好會前準備。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會議的中心議題,使會議內容集中,支部書記會前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事先通知每個支部委員,讓大家作好準備。其次,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由本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第四,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要指定專人作好會議記錄,會后將記錄報送上級黨組織,使上級黨組織及時了解情況。
黨小組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小組民主生活會簡稱黨小組生活會,是指以組織學習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黨小組會。黨員人數較少、沒有黨小組的黨支部,則通稱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簡稱黨支部生活會)。這是黨的組織生活會的一種形式,也是提高黨員素質,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一個重要途徑。
黨小組生活會主要是就以下問題進行檢查、總結,統一認識,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情況;在關鍵時刻經受考驗的情況;在平時工作、學習、生活中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情況;學習馬列主義理論,不斷地進行思想修養和思想改造的情況;執行黨的紀律、遵紀守法的情況;深入實際、聯系群眾、做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情況;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情況;開展積極思想斗爭、自覺地同錯誤思想和行為作斗爭的情況。
黨小組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黨小組長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立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做好會前的準備工作。黨小組生活會要堅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則性,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同志的缺點和錯誤,要從團結的愿望出發,經過批評,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對于自己的缺點和錯誤,要嚴于解剖,以達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總結經驗,統一思想的目的。黨小組長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黨小組生活會后要將會議情況,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整改措施及時向黨支部匯報。
黨員活動日制度
黨員活動日制度,是便于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的一種好形式,也是黨支部嚴密組織生活的一項重要制度。黨支部要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確定黨員活動的時間,一般每月固定一天過一次黨日活動。
黨員活動日的主要內容有:召開黨的會議,傳達貫徹中央和上級組織的指示、決定、報告和文件,結合實際討論本支部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研究本支部建設的重要問題,報告支部工作等;組織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對黨員進行各種教育,提高黨員的素質;組織評議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表彰先進,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檢查黨員工作、學習及完成支部交給的任務情況;選舉黨組織的領導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制訂培養、教育和考察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措施,履行新黨員入黨手續,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進行黨員鑒定,研究黨員的黨紀處分,處理其它黨務工作。
黨員活動日的主要形式是: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支部委員會和上黨課;組織黨員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舉行專題報告會、座談會。
堅持黨員活動日制度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做好黨日活動的準備工作。黨支部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本支部的實際情況,對黨員活動日進行科學安排,做到有計劃、有準備。二是要注意黨日活動的實效性,在形式上要生動活潑,提高黨日活動的吸引力。三是建立健全必要的考勤制度。對于無故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進行幫助教育,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按黨章規定嚴肅處理。四是支部委員要以身作則,帶頭參加黨日活動。
黨課制度
黨課是對黨員進行教育的最經常、最基本的一種形式。組織好黨課教育,建立黨課制度是黨支部的一項重要工作。在一般情況下,每季度要上一次黨課,在實施中,可根據形勢任務的需要,相對集中使用黨課教育時間。黨支部要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黨員都能按時聽黨課。這項制度堅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個支部黨內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個重要方面。
黨課的內容主要是比較系統地講解黨章、黨的基本知識、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常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可根據上級黨組織選定的黨課教材和參考資料講課,也可以自己編寫材料。黨課的內容要在注意系統性的同時,力求搞好黨員的思想調查,要針對黨員一定時期的思想傾向和共性問題加以確定。
黨課教員一般由在同級黨組織中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黨員干部或先進黨員擔任。也可以聘請上級黨組織的黨員領導干部兼任,或聘請黨校教師兼任。黨課教員應有良好的黨性修養,對黨的基本知識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黨員中有一定的威望。黨課教員要掌握每一時期的黨課教育計劃,對黨員隊伍情況有比較深入的調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務后,要認真備課,要理論聯系實際,在講課中,不僅要把基本道理講清,還要聯系實際回答黨員思想認識上的問題。
黨支部在搞好黨課教育時,應制訂出黨課教育計劃,一般應制訂一年的計劃,安排好黨課的時間、講課教員、黨課內容等。如有必要,可請示上級黨組織,爭取上級黨組織的指導。課后,黨支部要組織討論,消化黨課內容,也可以進行測驗,決不能講了、聽了就完了。
黨員匯報制度
黨員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工作等情況,是健全和完善黨支部生活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密切黨組織和黨員的聯系,加強黨員隊伍管理和監督的一項制度。堅持黨員匯報制度,可以使黨組織及時了解黨員的思想情況,把握黨員的思想脈搏,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教育,幫助黨員提高思想覺悟;同時,便于黨組織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改進支部工作。通過黨員匯報,可以不斷培養和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紀律觀念,使黨員經常用黨員的標準來檢查、要求自己,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黨員向黨組織匯報的主要內容:貫徹執行支部決議和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的情況,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傾向,群眾的情緒和要求;對黨組織或任何黨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黨員向黨組織匯報的方式為定期匯報、口頭匯報和書面匯報。定期匯報主要是指黨員定期參加黨的支部和小組生活會,在生活會上,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口頭匯報是指黨員個別向黨小組長或支部書記和支委口頭匯報自己的思想;書面匯報是指黨員外出時間較長的,要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
堅持黨員匯報制度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黨員應主動自覺地向黨組織匯報,實事求是,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二是黨支部要教育啟發黨員向黨講真話,講心里話。對黨員匯報的思想情況要認真分析,不能把某些思想活動也當作問題來抓,搞得黨員無所適從,不敢講真話。對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合理的要予以采納;對黨員反映的問題,要提出解決的辦法;對黨員存在的不足,要及時熱情地指點和幫助。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在執政和改革開放形勢下,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通過制度建設對黨員的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途徑。建立這項制度的目的,是通過對全體黨員進行做新時期合格黨員的教育,通過民主評議和組織考察,檢查和評價每個黨員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實踐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表彰優秀黨員,推動清除腐敗分子和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工作,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民主評議黨員的工作,要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進行。民主評議黨員的總要求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共產黨員應當忠誠共產主義事業,堅定不移地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奮斗。按照這個要求,評議的內容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4)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格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一般要經過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幾個階段。
評議黨員的基本要求是:(1)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可在年末或年初進行。每次時間要相對集中,不要拖得太長。(2)要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認真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形式主義。(3)堅持從嚴治黨的方針,認真聽取黨外群眾對黨員的意見,加強對黨員的監督,提高民主評議黨員的質量。(4)黨員領導干部都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民主評議,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出表率。
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
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是堅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素質和黨的戰斗力所必須采取的措施,是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黨支部經常性的重要工作任務。
組織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要形成制度,嚴格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制度
培養教育考察好入黨積極分子,是黨支部的一項政治責任。黨支部應該從實際出發,采取切實可行和形式和方法,注重實效,切忌形式主義。通常采用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幾種:(1)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對他們進行個別幫助和指導;(2)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內的有關活動,使他們受到黨內生活的實際教育;(3)給入黨積極分子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并檢查他們完成工作的情況,為入黨積極分子提供接受鍛煉和考驗的機會;(4)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定期對他們的表現進行考察,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5)有針對性地采取多種形式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訓,使他們學好規定的內容,達到規定的要求;(6)黨支部每年進行一次對入黨積極分子和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質和工作表現的全面考察。(7)對積極分子隊伍進行調整,把新涌現出來的積極分子吸收進來,把不具備條件的人及時調整出去;(8)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內容包括入黨申請書、自傳、思想匯報、考察材料及本人向黨組織交待、說明問題的材料。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制度
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是黨員發展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雖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仍需要黨的組織從思想、政治上進行培養和教育,以便使他們通過預備期的鍛煉,具備作為一具正式黨員的條件。黨組織要把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有計劃地進行,要通過上黨課、個別談話、過組織生活等多種形式,對預備黨員加強教育。一是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使預備黨員進一步了解黨的性質、現階段的任務和最終目標、指導思想、組織原則、黨的紀律、優良傳統和作風等,不斷提高他們對黨的認識;二是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教育,使他們明確新的歷史時期黨的任務,明確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提高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決議的自覺性;三是進行怎樣做一個合格黨員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扎扎實實地做好本職工作,自覺改造思想,樹立無產階段世界觀,培養共產主義道德品質,克服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等非無產階級的思想作風,真正解決從思想上入黨的問題,對預備黨員的考察,主要是在政治斗爭、執行任務實際工作和生活中,繼續考察他們的政治立場,政治品質,入黨動機,對黨是否忠誠老實,能不能認真履行黨員的義務,執行黨的政策和決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等;再者對預備黨員尚未完全弄清的問題繼續進行審查。通過考察,看他們是否真正具備正式黨員的條件。
黨支部選舉制度
黨支部的選舉工作,主要是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或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建立健全黨支部選舉制度,做好黨支部選舉工作,有利于發揚黨內民主,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和紀律性;有利于加強黨內監督,增強黨內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選舉的原則。選舉必須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要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的選舉權利,妨礙選舉人體現自己意志的現象。選舉要采用無記名投票的表決方式,采用這種表達方式,會使選舉人感到自己的權利受到尊重,從而進一步激發黨員的主人翁責任感。選舉中,每一個正式黨員都享有同等的選舉權、不受民族、性別、職務等條件的限制。
選舉的方式。就選舉人而言,可分為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就候選人與應選人名額而言,可分為等額選舉和差額選舉。
選舉的程序:(1)做好選舉前的準備工作。首先,召開支部委員會,商討選舉工作有關事項,并經過全體黨員充分醞釀,黨支部委員會認真考察的基礎上,提出候選人名單。其次,支部委員會將醞釀情況包括選舉內容、選舉辦法、候選人名單、選舉時間等形成書面材料向上級黨委匯報請示。經上級黨委批準后,進行具體的準備工作,如印制選票、制作票箱、布置會場等。(2)將準備工作情況向上級黨委匯報,經上級黨委同意后方可開會。(3)正式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4)將選舉結果向上級黨委報告。(5)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查。
堅持黨支部選舉制度,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問題:(1)選舉前,要通過黨的組織生活會和必要的會議著重對黨員進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標準教育和黨員的權利和義務教育,使黨員正確行使表決權、選舉權。(2)正式選舉前,大會主持人要宣布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4∕5,會議有效,方可進行選舉。(3)監票、唱票、計票等選舉工作人員的推選,可由黨員提名,也可由黨支部委員會提出建議,經大會通過。本屆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和下屆黨支部委員會候選人不宜擔任選舉工作人員。
黨費收繳制度
1、黨員按月向組織繳納黨費,黨(總)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手續和制度,登記造冊,定期收繳,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嚴格按國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按以下比例繳納黨費,(1)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2)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600元以下者(含600元),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3)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者(含800元),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4)(5)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稅后),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
3、在鄉鎮企業工作或者外出務工的農民黨員,村干部和民辦教師(代課教師)中的黨員,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資或補貼),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4、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老保險金為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6、下崗待業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生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7、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黨員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并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鐵道部、民航總局政治部組織部。軍委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1、遇以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2、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黨支部集體領導制度
1、集體領導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的各級領導工作中的具體。堅持支部集體領導,反對個人說了算,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
2、凡屬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領導機關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必須提交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準由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3、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是實現黨支部集體領導的基本形式,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要組織召開好每一次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
4、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開會時,要充分發揚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團和氣,也不搞個人說了算;要善于聽取黨員的不同意見,并對各種意見進行詳細記錄。
5、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作決定和進行表決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6、黨支部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不準借口集體領導而搞個人專斷,也不準借口分工負責而互相推諉。
7、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正確處理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的關系。在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支部書記與其他委員、支委成員與每個黨員一樣,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權利。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都要有民主作風,要充分尊重每個黨員的權利,團結班子成員和全體黨員執行黨支部的決議。
8、支部委員要積極支持支部書記的工作,接受支部書記的領導和監督,當好支部書記的助手,使黨支部能夠進行和堅持堅強有力的集體領導。
黨務公開制度
一、推行黨務公開要按照依法依規、注重實效、及時準確、全面客觀、有利監督的原則,實行長期公開、連期公開和及時公開。
二、黨務公開欄應設立在中心地帶或醒目地方,黨務公開監督小組設立《黨務公開登記簿》,將公開的內容、時間、審核人逐項登記,歸檔備查。
三、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長期公開內容
1、組織設置和黨組織班子成員分工情況;
2、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上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3、黨務公開監督小組組成人員和鄉鎮、街道、村黨組織監督電話;
4、班子成員工資收入情況;
5、上年度黨員民主評議情況和評議處置結果情況;
6、黨員設崗定責情況。
定期公開內容:
1、黨員繳納黨費情況; 2、黨員參加組織活動情況以及在崗履責情況;
3、黨員受獎懲情況; 4、村黨組織當年度工作目標進展或完成情況。
及時公開內容:
1、黨員發展情況;及時對擬被確定為發展對象、擬被吸收為預備黨員、預備期將滿被轉為正式黨員的人選進行公示;
2、黨員、群眾建議意見、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3、先進評比情況:主要公開村黨組織推薦有關人員參加 上級榮譽評比的類別、條件、方法、初定名單等內容;
4、村后備干部情況;公開被確定為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職業等;
5、鄉鎮、街道黨務公開情況通報;
6、違規違紀公開。村黨支部、村委會干部和黨員經查實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處置結果進行公開。
7、上級黨組織和各村黨組織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內容,尤其是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組織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開內容,可視情況分別按月、季度、半年公開。
四、黨務公開的形式、時間
1、公開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帶或醒目的地方建立黨務公開欄進行公開。(2)通過有關會議、通報、黨務活動欄、設立文件查閱處等形式進行公開;(3)設置黨務公開意見箱和電話;(4)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創造其他公開形式。
2、公開的時間:
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通過公開欄公開的內容每季度末公開一次,每次定時定期公開。通過其它形式公開的內容要逐時、逐段及時公開,每次公開后,要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提出的合理建議,要積極采納,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加以處理。
第十一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這10項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包括:“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黨費收繳制度、黨支部談心制度、請示匯報制度、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主題黨日制度、黨務公開制度等。
一、“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會議次數。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2.主要任務。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聽取和審查支委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支部重大問題;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增補和撤銷支部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接收新黨員和接收預備黨員轉正;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提出對黨員的獎勵和處分意見,決定職權范圍內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討論決定其它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黨員大會由支部委員會召集,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會前由支委會根據上級黨組織要求或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的主要內容及有關要求通知全體黨員,黨員無特殊情況,不能缺席,根據會議內容需要,有時也可以吸收非黨干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支部委員會把準備付諸表決的問題提交支部黨員大會,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會議內容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二)支部委員會
1.會議次數。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黨員的思想動態分析;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研究其它需要支委會研究的重大問題。
3.有關要求。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支委會成員參加,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干部參加。支委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支委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做出決定,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研究決定。會議內容應由專人在《黨支部工作手冊》上做好記錄。
(三)黨小組會
1.會議次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小組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召開。
2.主要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根據黨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分析教職工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研究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
3.有關要求。會前要和黨支部溝通,確定會議的內容、方法,并通知黨員做好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開會都要抓住中心內容討論,力求統一思想,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會議應由專人做好記錄,并向黨支部匯報。
(四)黨課
1.黨課次數。一般情況下黨支部應組織黨員每三個月上一次黨課,也可根據形勢任務需要,相對集中開展黨課教育。
2.主要內容。黨課應當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結合本單位實際和黨員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黨課內容一般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基本知識、科技文化知識,以及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教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黨的形勢和任務教育等。
3.有關要求。黨支部應提前制訂黨課教育計劃,每年組織黨員至少聽2次黨課,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2次黨課,也可請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或有關專家學者、黨員先進典型人物或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黨員授課;授課前抓好授課人教案的準備,授課過程中組織好聽課和討論,課后注意收集黨員的反映和要求,不斷提高黨課的質量。
二、組織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是黨支部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組織生活制度。
(一)會前準備
會前要將組織生活會的時間、地點、主題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定會議解決的主要問題;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深入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了解本支部內每個黨員的思想情況,黨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與每名黨員都要談心,支部黨員之間要相互談心,互相征求意見,找出問題和不足;認真匯總梳理征求到的意見建議,一項一項認真分析,找準找實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召開會議
組織生活會一般由黨支部書記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黨員到會情況和會議要著重解決的問題。然后由黨支部書記帶頭結合會議主題做對照檢查發言,聯系思想實際,認真檢查自己的學習、工作情況,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決議的情況,檢查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聽取黨員的批評意見。之后黨員逐一發言,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也可根據會議主題自擬檢查內容。要特別注意不要把組織生活會開成不聯系思想實際泛泛而談的“工作匯報會”。組織生活會要指派專人做好會議記錄。
(三)抓好整改落實
組織生活會后,黨支部要將會議情況及時報告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并認真分析研究查擺出的問題,對需要整改的事項,明確整改目標及措施、責任人、完成時限,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四)有關要求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召開前應將具體時間、主題及召開方式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支部黨員人數較多的,組織生活會可以黨小組為單位召開。召開組織生活會時,可以吸收一定數量的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為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圍繞解決黨性黨風黨紀和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確定專題組織生活會的主題。
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既要參加黨員領導干部班子民主生活會,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與黨員一起學習討論、一起查擺解決問題、一起接受教育。
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經常性活動,原則上應每年進行一次。
(一)評議目的
通過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表彰先進,鞭策后進,處置不合格黨員,從而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
(二)主要內容
評議內容要依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結合當前新的形勢和任務對黨員的新要求以及本單位工作崗位對黨員發揮作用的要求來確定。要把黨員思想表現、工作作風、遵守紀律、履行職責、發揮作用、道德品行等作為主要內容,體現在:
1.能否把理想信念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2.能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各自的崗位上勇于實踐、銳意創新、艱苦奮斗,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3.能否維護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能否切實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能否堅持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6.能否堅持廉潔自律準則,自覺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各黨支部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時可依據實際確定不同評議主題,主題必須與以上內容緊密結合,確保評議效果。
(三)主要程序
1.學習教育。結合民主評議內容,對黨員普遍進行黨員標準教育。學習內容主要有:《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有關文件精神等,具體可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2.黨員自評、群眾參評。在學習教育的基礎上,每名黨員對照黨員標準,結合評議內容,實事求是地評價自己的情況,既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又查找問題、剖析根源,明確努力方向,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黨支部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問卷調查、設置意見箱、網上征集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對黨組織和黨員個人的意見,并針對意見認真梳理、如實反饋。每名黨員在自我剖析和征求群眾意見基礎上,形成黨性分析材料。
3.上級點評、黨內互評。黨支部要對黨員形成的黨性分析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確保每名黨員的黨性分析材料問題找得準、原因分析得透、方向看得明。召開支部大會,黨員之間互相評議,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評議既要觸及矛盾,又要講究方式方法,做到既能解決問題,又能團結同志。基層黨支部要按照民主評議的內容,對黨員進行定性定量測評。
4.組織鑒定、總結評比。黨支部在綜合分析自評、參評、點評、互評、測評情況的基礎上,對每名黨員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給出鑒定意見,向個人反饋。對民主評議出的優秀黨員,黨支部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表揚,對表現特別突出的黨員,報上級黨委給予表彰;對基本合格的黨員要進行幫助教育、限期整改;對不合格黨員要進行組織處理。
四、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學校《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我校基層黨支部任期2年,任期屆滿,應及時進行換屆選舉。如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應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批準,提前或延期均不能超過1年。
(一)黨支部委員會設置
我校基層支部委員會由3-5人組成,設書記1名。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
(二)換屆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1.研究換屆選舉相關事宜。召開支部委員會做出換屆選舉的決議;起草本屆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本屆支部委員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對下屆委員會的建議等。工作報告要充分征求黨員意見,并經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通過;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召開換屆選舉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以及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組成原則、產生程序和選舉方式等。
2.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黨支部向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提出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召開大會的時間、主要議程、指導思想;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組成原則、產生程序和選舉辦法等,并報送上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與審批。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關于換屆選舉的書面請示后,支部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集體研究確定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并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審批同意后,提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委員候選人與應選人數差額比例不少于20%。
4. 籌備正式選舉大會。擬定選舉辦法(草案)、候選人情況介紹材料、印制選票、準備票箱、布置會場等。
(三)召開換屆選舉大會
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籌備和主持,不設委員會的由上屆黨支部書記主持。
1.清點到會人數。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到和實到會黨員人數,參加選舉的有選舉權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預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通過大會選舉辦法。選舉辦法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制定選舉辦法的依據;選舉的任務;提名確定候選人的辦法;選舉的方式(差額選舉)、程序;選舉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規定;確定當選人的原則,候選人、當選人名單排列順序的規定;填寫選票的注意事項;監票人、計票人的產生方法;選舉的紀律等。
3.推選監票人,指定計票人。黨員大會的監票人從不是委員候選人的黨員中推選,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大會指定計票人若干名,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4.監票人當場檢查票箱,計票人分發選票,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注意事項。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票上的候選人名單以姓氏筆劃為序排列。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志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選舉人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每一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于規定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
5.選舉人填寫選票,按一定順序投票。
6.清點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選舉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數,選舉有效;多于投票人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選舉。
7.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計票。
8.宣布選舉結果和當選人名單。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取得當選資格的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進行第二次投票,得票多的當選。如果當選人數未達到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可從未當選的被選舉人中重新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經半數以上選舉人同意,也可不再選舉。
9.選舉新一屆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召開新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采取等額選舉的方式選舉書記、副書記,并對委員進行分工。除選舉方式外,書記、副書記的選舉程序和要求基本與委員選舉相同。
(四)選舉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換屆選舉大會和新一屆支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結束后,應及時將選舉結果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換屆選舉大會召開時間、黨員總數、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有效票數、每個候選人獲得的票數,委員會選舉的結果。第一次全委會召開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書記和副書記的選舉結果、委員分工情況等。上級黨組織批準后,應及時向全體黨員公布。
五、黨費收繳制度
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是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任務,也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活動。
(一)黨費交納數額的計算
1.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為計算基數,按比例交納黨費。每月交納黨費基數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月黨費按計算基數的0.5%交納;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納;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 按1.5%交納;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納。
2.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3.學生、家屬和無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本人自覺、主動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黨員必須親自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臨時組織關系來我校學習、工作的黨員,所在黨支部可代收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在特殊情況下,本人交納黨費確有困難時,經支部批準,可以委托其他黨員或親屬代為交納。
2.必須按期交納黨費。黨員應按月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如因出差等特殊情況,本人按月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經支部批準可以回單位后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
3.必須按照規定標準交納黨費。黨員不能少交黨費,自愿多交黨費不限,其中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
(三)黨支部收繳黨費的基本要求
1.加強教育引導。黨支部應向黨員宣傳交納黨費的重要性,教育黨員增強組織觀念和黨性觀念,引導黨員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2.及時收繳黨費。黨支部指定專人負責,按月收繳黨費,負責將所收黨費交給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黨費收繳管理負責人,由該負責人如數及時交付學校財務處。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按時報告收繳情況。黨支部每年末或第二年初向支部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六、黨支部談心制度
談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形式,是黨的組織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種手段。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解決矛盾、增進團結。因此,黨支部應積極引導黨員廣泛開展談心活動。
(一)談心的種類
1.個別談心。是指黨支部書記與委員之間、委員與普通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兩個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個別談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進友誼,也可以用于了解情況、征求意見;既可以幫助談心對象解決思想問題,也可以針對談心對象的困難給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勵。
2.集體談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活動。集體談心主要適用于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支部內部交流通氣;二是討論研究問題,統一思想認識;三是解決支部內的具體問題和困難;四是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二)談心的方法
1.確定談心對象。要根據工作實際確定談心對象。一般情況下要做到“五必談”,即黨員在工作和職務變動時必談;黨員在受到表彰獎勵或處罰批評時必談;黨員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或挫折,思想出現波動時必談;黨員在廉潔誠信方面群眾有反映時必談;對黨員進行黨性分析評議后必談。
2.做好準備工作。充分準備是談心成功的前提條件。一般在談心前,談心者要了解談心對象的思想狀況、社會關系,掌握所談問題的前因后果,弄清相關的理論規定,在此基礎上確定談心的主題,明確談心所要達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數。
3.把握好談心時機。要根據談心對象和談心內容,審時度勢,把握好談心時機,控制談心趨向。一般情況下,苗頭性問題要事先談;評選表彰要事后談;煩惱急躁時要冷談;身處逆境時要熱談。
4.選擇好談心的場合與方式。不同的談心環境、方式所產生的心理影響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室內、室外等不同場合,或者家訪、工作、生活等過程中交談,注意運用詢問、討論、講評等不同的談心方式,保證談心的效果。
5.掌握談心的語言藝術。語言是談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語言藝術,對談心活動至關重要。一般情況下,談心過程中應該多用些實用、樸實、通俗的語言,言簡意賅,深入淺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對方體驗到談心者的深情厚誼,又實實在在地解決了實際問題,從中悟出道理、增長知識、提高覺悟。
七、請示匯報制度
黨支部請示匯報制度是指黨員向黨組織、黨小組向黨支部以及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的制度。
(一)黨員向黨組織匯報
1.匯報的內容。本人思想、工作、學習及執行黨組織決議的情況;黨員群眾中的模范事跡或不良影響;對黨組織或黨員的意見建議;需要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有關問題等。
2.匯報的形式。可以分為定期匯報、口頭匯報和書面匯報。定期匯報主要指黨員定期參加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時,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口頭匯報是指黨員向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或支部委員口頭匯報;書面匯報是指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時,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匯報。
3.匯報的要求。黨員每學期至少向所在黨支部(黨小組)匯報一次,出現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匯報;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留學人員,每三個月要匯報一次自己在國(境)外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有關情況;匯報應該堅持實事求是,不隱瞞自己的觀點;黨支部(黨小組)要認真聽取黨員匯報,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采納合理的意見建議。
(二)黨支部(黨小組)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匯報
1.請示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需要上級黨組織解釋、說明的問題;需要上級黨組織批復的有關工作;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或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改進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等。
2.黨支部對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問題,要獨立負責地解決,遇到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范圍的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代表黨支部(黨小組)每學期至少口頭或書面請示匯報一次,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請示匯報。
八、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
黨員評議黨支部班子及成員制度是推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擴大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有效手段,一般每年年底結合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
(一)評議內容
1.結合實際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情況;落實黨支部工作計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任務,針對上年度專題組織生活會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情況。
3.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監督工作情況。
4.落實“關愛學生、尊重學者、崇尚學術”的價值追求,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情況。
5.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6.其他需要黨員評議的內容。
(二)評議程序
1.集中述職。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書記代表黨支部班子報告年度工作,班子成員對各自履行職責情況分別進行述職。
2.黨員測評。黨員對黨支部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職責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報二級黨委(學生黨總支)審查后向黨支部反饋。
3.制定整改措施。根據黨員的評議意見,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任務、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整改措施要向黨員群眾公布。
4.評議結果運用。評議結果要向全體黨員公布,接受黨員監督。要把評議結果作為黨支部班子及成員考核評價和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對評級結果為“差”的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或上級黨組織要對其進行談話,限期整改。
九、主題黨日制度
主題黨日是便于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有效形式。黨支部要從本單位實際情況出發,按照“服務中心工作、時間相對固定、方便黨員活動”的原則,每月確定一天作為主題黨日或黨員活動日。
(一)黨日活動的內容
主題黨日要突出政治功能,深化與“三會一課”等黨支部基本制度的融合,堅決避免庸俗化、隨意化、娛樂化,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學習教育。以黨性教育為核心,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史國史、黨性黨風、政治理論、業務技能的學習以及理想信念、黨風廉政教育等,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2.組織生活。結合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學習黨的先進理論、傳達上級黨組織決議、聽取黨員思想匯報、檢查學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討論發展黨員、黨內表彰處分等需經全體黨員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項。
3.社會實踐。黨支部要結合實際,找準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結合點。教職工黨支部重點圍繞立德樹人、培養合格人才,學生黨支部重點圍繞增強黨性修養、立志成長成才,組織黨員積極開展參觀交流、志愿服務、義務勞動、困難幫扶、公益活動等社會實踐活動。
4.黨內關愛。積極開展談心活動,切實做好黨員服務工作。定期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二)黨日活動的形式
主題黨日一般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開展,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協調組織,鼓勵不同學院、不同部門黨組織聯合開展活動。
(三)黨日活動的要求
1.確定活動主題。要依據活動內容,結合本單位實際,確定活動的主題和方案,并提前通知全體黨員,認真做好活動準備工作。
2.加強組織領導。主題黨日一定要用于黨的活動,不能隨意占用;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對無故不參加黨日活動的,要按照規定進行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黨支部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以身作則、精心組織,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3.確保活動效果。黨支部要結合實際,聚焦基層黨建工作如何服務保障學校中心工作,不斷創新主題黨日的內容和形式,提升活動成效;要將活動開展情況認真記入《黨支部工作手冊》;要做好活動宣傳,及時總結、提煉和推廣特色做法、成功經驗。
十、黨務公開制度
黨務公開制度是加強黨支部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加強黨務工作透明度,擴大黨員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一項重要制度。
(一)公開內容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要求,凡屬黨支部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黨員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除涉及保密的內容外,都要進行公開。主要包括:
1.黨支部基本情況。黨支部設置及工作職責,支部委員名單、分工及聯系方式,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基本情況。
2.黨支部決議及執行情況。貫徹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和工作部署情況;黨支部重要決議和安排;黨支部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
3.黨支部日常工作情況。黨支部落實基本工作制度,如發展黨員,民主評議,組織生活管理,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表彰獎勵,處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等情況;黨支部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4.聯系和服務黨員群眾工作。聽取和采納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幫助黨員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情況等。
5.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二)公開形式
針對不同內容和特點確定不同的公開形式。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有關會議、下發文件、定期通報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宜對黨外公開的采取宣傳欄張貼、校內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黨務公開的時限要與內容相適應,基本情況、工作制度要長期公開;常規工作要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要逐段公開;臨時工作要隨時公開;熱點問題要及時公開;重大事項要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公開。
第十二篇: 黨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根據十八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
1.黨支部委員會設置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確定,并經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人,最多不超過7人,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2.黨支部委員會選舉制度。黨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后,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黨支部委員會向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3.黨支部委員會任期制度。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黨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2年或者3年。
4.黨支部委員會領導制度。黨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實行黨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就是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無權自作主張;委員會成員要堅決執行集體作出的決定,要按照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不允許各行其是。規定黨支部委員個人分工負責,就是要明確黨支部委員會每個成員所承擔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黨支部書記要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注意聽取不同意見,防止個人說了算。
5.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支部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根據工作需要,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也可隨時召開,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員和非黨領導干部列席,聽取意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