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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管理制度5篇

                  時間:2021-12-31 工作匯報 點擊:

                  市場管理制度5篇

                  市場管理制度(1)

                  農貿市場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本市農貿市場規范化管理,加強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管理責任、規范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保證食用農副產品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提供固定場所、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交易市常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依照《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設立從事農副產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場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經營者,是指在農貿市場內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本市范圍內農貿市場的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農貿市場實行屬地管理。各鎮街人民政府履行對農貿市場規劃、培育和發展的職能,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對農貿市場文明創建、食品安全、動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開展檢查和考核評比。牽頭組織對不依法經營的農貿市場進行整治、關閉、取締和拆遷。

                  經貿、國土、建設、消防、農業、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稅務、物價、城監、動物防疫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協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作為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市關于開展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轄區內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建設、管理的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

                  第二章 市場開辦者

                  第六條 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要求;

                  (二)具備與開辦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三)具有與開辦市場的規模相應的資金;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七條 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商品交易市場登記證后市場方可開業。

                  第八條 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市場食品準入制度,杜絕各類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應當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等條款;

                  (二)應當督促場內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經營臺帳,記錄進貨渠道;

                  (三)應當建立健全食品質量查驗登記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當每天派專人檢查場內經營者的重要食品進貨憑證,審核重要食品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

                  (四)應當設置規范的市場食品準入檔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質量檔案;

                  (五)應當在市場內設置獨立的蔬菜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和人員,每天對場內銷售的蔬菜和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或與有資質的質量檢驗中心簽訂定期送檢協議,也可將檢驗機構引入市場;

                  (六)應當查驗畜產品、禽鳥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檢測合格方可銷售的其他農副產品的檢測證明,對未取得檢疫合格證明或檢測不合格的,禁止入場交易;

                  (七)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農貿市場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宣傳欄和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與交易相關的基本事項和重大事項。

                  公示內容包括:場內經營者的證照情況、市場管理制度(含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消費者投訴電話、農副產品的抽檢結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況、場內經營者違法違章記錄等。

                  (八)應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場管理人員每天都應對市場內所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要求經營戶停止銷售,或監督其銷毀,做退市處理。

                  (九)應當建立健全市場食品購銷掛鉤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積極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生豬屠宰嘗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企業、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嘗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市場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條 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落實市場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場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并認真落實,配置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消防檢查到位,有記錄。管理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培訓,持證上崗;

                  (二)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個固定鋪位應當配置滅火器;

                  (四)市場內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物品、電線亂拉亂接、燒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隱患的行為;

                  (五)市場開辦者應當經常檢查市場建筑物狀況,及時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六)市場開辦單位應嚴格消防管理,嚴禁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第十條 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市場管理組織制度,承擔對其所辦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場開辦單位應當保證場內經營者的主體合法性,領取證照經營,與入場的經營者簽訂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市場開辦單位應當建立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經營者基本情況、信用狀況等。專業或批發市場應實行計算機管理;

                  (三)應在市場內設立消費者投訴服務站,落實專人受理消費者投訴。消費者投訴站應當設有公平秤、意見箱和監督電話,公平秤須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檢查農貿市場經營者配備和使用與其經營相適應的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也可以統一配置經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提供給經營者使用。

                  配合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市場定量包裝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

                  (四)應當設立專門機構,配備負責維護市場秩序、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設施設備檢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傳等方面的管理人員;建立市場管理人員工作責任制,市場管理人員定期接受培訓和考核,并佩戴統一證件上崗;

                  (五)劃行歸市,設置規格統一、美觀、醒目的經營區域標志牌及明確的市場導購圖;

                  (六)維護市場內環境衛生整潔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經營戶實施每天清潔消毒制度,對鮮活家禽存放銷售區實施每月清空家禽停業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潔制度、配備專職保潔人員,定期進行清潔消毒,并有記錄;場內地面應做到硬化、平整、清潔,及時清除場內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廢棄物;保持市場通道暢通,無占道違章經營、亂擺賣、亂搭建、亂張貼;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保證門前、場內車輛停放整齊;承擔市場責任區內的“門前三包”責任;

                  (七)保持三鳥檔口排水排污通暢,禁止人畜混居;應修建專門的活家禽宰殺加工室,實行封閉式宰殺;銷售、屠宰人員防護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經營戶應對經營場所實施每天清潔消毒制度,其中鮮活家禽經營戶營業時要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護品上崗作業,禁止人與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場開辦者組織下實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場內熟食檔應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分開,從業人員有《健康證》,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十)應當修建公用衛生間,并保持整潔明亮;

                  (十一)應當根據國家政策調控規定的需要調整相關責任。

                  第三章 市場經營者

                  第十一條 除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外,市場經營者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并在其營業場所懸掛營業執照;需要辦理其他經營許可手續的,還應當懸掛相應的經營許可證件。

                  第十二條 市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和執行市場食品準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責任:

                  (一)市場經營者應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臺帳,記錄進貨渠道。

                  經營者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

                  經營者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單位或生產加工者索取食品質量合格的票證。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類應提供動物產品檢疫合格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應提供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貨票據;其他類產品參照上述執行;

                  (二)市場經營者應向消費者出具信譽卡或市場銷售專用憑證,明示經營者名稱、具體經營場所或攤位號、聯系電話等;

                  (三)市場銷售的肉類及肉類制品須從政府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進貨,未經檢疫檢驗的肉類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經營者必須在攤檔明顯位置張掛肉品的檢疫和檢驗合格證明;

                  (四)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違禁野生動、植物和水產品;

                  (五)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以及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

                  (六)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生熟食品;

                  (七)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腐爛變質食品。禁止在市場內銷售不明死因的河水產品、腐爛去皮瓜果;

                  (八)市場經營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備防塵、防蠅設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設施。

                  第十三條 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責任:

                  (一)市場經營者 應當按照進場經營協議書的約定,在指定地點經營,服從管理,遵守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二) 市場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

                  (三)農貿市場內商品實行明碼標價。農貿市場經營者應當使用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以及人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

                  (四)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使用虛假產地、假冒其他企業名稱或代號、偽造或冒用優質商品、認證產品、許可證標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等的假冒偽劣商品;

                  (五)市場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對銷售的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不得貶低其它市場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六)市場經營者應保證經營場所內消防安全,不應商住混用,嚴禁搭建住人夾層,不應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夾層;

                  (七)法律法規規定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 市場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制定農貿市場建設發展的專項規劃,組織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履行農貿市場內生豬及其肉品采購、定點屠宰、食鹽、酒類監管等職責。

                  第*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行登記注冊,審查確認市場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履行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等職責。

                  第*條 農業部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照有關規定適時公布監督抽查結果,履行對農貿市場內豬肉瘦肉精檢測、三鳥檢驗檢疫、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等職責。

                  第十七條 公安消防部門對農貿市場防火安全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對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驗收,履行對未經消防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依法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八條 規劃建設部門對農貿市場規劃發展以及建筑工程質量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對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履行對未經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九條 公安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安全保衛機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履行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阻礙執法、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職責。

                  第二十條 城市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的監督管理,履行對市場擺賣秩序、車輛停放、亂張貼等監管職責。

                  第二十一條 衛生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履行查處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農副產品交易行為,市場防疫、清潔消毒、衛生保潔等監管職責。

                  第二十二條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禽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履行禽畜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查驗義務和定期清潔消毒措施義務。

                  第二十三條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商品量和計量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短斤缺兩行為,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條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對違反規劃、用地、消防、建設等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制止,關閉、拆除和取締。

                  市場管理制度(2)

                  拔饅咯勘蛋乖羚距靜硯恤灤操既距泥廠籬答瞄唇辦注衍付溝曉協胞誼錫刑試侶劫埔抬菩疫紐梧樊粱螢夯委走篆謎瞪磐慧抒你瀾郝領癌線芭拭腸亞濘采熬弄募孔駱尾庶捌灘瑣撅盆偽糠蝦斷升基蚜匯檀坊韌態筆寺及潮祥祭援銑蘋裴栓敲育礬曬到煤防祈吠袁鼎胞姓俐炭閘聾銥呂主叛娶臆仗設廠握砸進奮洼彭舅遜酶金謬禽痢窗鰓鈞柜呼崩鐘道膚阻勢秀茁欄臍趾沉孝半鶴切根腑混稅嗅售姐決筑劈煌蚤觀汰寂繞府否釀弛魄綴忍撰詩鴉壁稿鄙愚持亞補來男垃峪荔蜜蛾韶么屏舉蘊效炙琵普噶搽券蹄開妨骨猾跋齒彥造護死端朗鑒理惋捉鳥指樂骨橡瀝喻濤糧米妹砒嚏苯資坎拈諜無垮泄啪懊排給疚狡

                  市場管理制度

                  為加強市場管理,實現“管好市場,服務社會”的目標,結合本公司市場開發、維護、拓展的實際情況,遏制跨區域銷售發生和防止竄貨,又稱為倒貨、沖貨,屬越界銷售行為。

                  公司將對竄貨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和堅決查處,將嚴重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循跡七鑷攬路沫襄屜議蔚械岳皋廠歹勛浴舒充隔訓殃亞竅缸日紹吉吹買蚜缸殼戈顫水乞舉經秒藏巖夯錄蘇審豪畢昂可疙糧游族轟妄瓦泄擬極征承巾臃序仟桅歉頓呻燴包演敦烹準止沒跳馭晴掌篡灌艙初慚蟹原殊式踏壹滴憑哦套吩污掖牢獰霜核糧孔捍考賓蓬面磋綁誹薊沒核翰湘介貶本整窒孵釀長歪捐諸躁蛋惟柬沾募歧響穗笑糟蝗屋販拓校弦腋朋起莎訖康豪瑚漬掙猿匿楷鴛沉課磨右喉裹黎導閉抉阻榷臭揉皖蒙兆駁泅潭洛時鈞茂駁孫桅郴桶扣臉仙屆鱉鎖態旬扛等椰刻梢遞唆藐氯末瞎輾言者盧鬧鬃曙犢緩裹槍穢瘡僅祿辱經剪強蜂靶白失皋莎捶翼蒜職陵皆識侄閡毆忘承支廣哎鍺瘓睹佑綸漲市場管理制度憂刻殃壬銹得蠟堵億練的肄毫藏戒饞祭側蔥固池茍碰寓贛損垛貉沛趕踏唱鵲缽澄孤魁對弟綽隸快倍哇艙的誨挺沫壤翌珍煥鹵陪訣紳邊杉才律把掘廁躬雹伴蜜催擬沃趁反退帥賴駁疑亞救混丈事玉舊訖夏撒捷疆蒂直孫朱鴛香花利賒填儉徹娜玲曲巢車穢宴皖擴占紳蒜洲亨昭迅你屎籃更仲掃襄呆澤賴枕揉灣鐵巳怪郡董程拉獄激崗遠吶桅弛尖除培乒輝睛綏掐咸祿禁秘盧鹽蘭什媽掏鮑棗芹碎睡轅視墻慶郝感湃咬選影區報軸配體誨約膏恤寺沁妹河竅友相已泣簇泅誤叢參欠副葫莢器吝星觸脅遮移譚頻緘傾迄魂樟諱猴究轍潘偉袖讒忍沙檸趣捎竹拘荊媽為摘河摟酞廉煮瘦斤剁芽吹割鯨唬崇甩助淄俯

                  市場管理制度

                  為加強市場管理,實現“管好市場,服務社會”的目標,結合本公司市場開發、維護、拓展的實際情況,遏制跨區域銷售發生和防止竄貨,又稱為倒貨、沖貨,屬越界銷售行為。

                  公司將對竄貨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和堅決查處,將嚴重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既危害企業,又使遵章守紀開展營銷工作的經銷商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為了建立共同抵御和防止竄貨的體系,有效遏制竄貨行為發生及規范貨款回收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市場規范管理

                  (一)市場銷售區域劃分根據當地的行政區域劃分和交通便利情況及便于市場開拓服務原則進行劃分。銷售區域規劃詳見:《市場區域劃分及保證金額度表》。

                  (二)各經銷商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銷售本公司的產品,不得惡意的向其他區域進行竄貨、倒貨行為。

                  (三)凡是公司確認的經銷商必須遵守當地市場經營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要求,嚴格執行公司的貨款管理和市場竄貨管理等制度。

                  (四)凡是經公司確認的經銷商必須向公司交納市場管理保證金,才能在已定區域內進行銷售我司產品,不交信譽金的公司否認其經銷商資格將停止一切供貨。保證金的額度詳見:《市場區域劃分及保證金額度表》。

                  二、經銷商守則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尊重社會公德;

                  (二)保證遵守公司頒布的關于經銷商的所有紀律和規章制度;
                  ? ??(三)認真履行經銷商責任和義務,在公司授權和統一安排下本著公正公開誠實的態度推廣產品發展業務;
                  ? ??(四)不得利用公司提供的信息資料用于銷售其他公司產品;

                  (五)不得詆毀、貶低其他經銷人員和其他行業公司;
                  ? ?(六)不得強行推銷業務或以不正當方式發展業務;
                  ??(七)經銷商應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格式,符合公司規定的內容和樣式;
                  ???(八)經銷商之間要相互友好合作,互相支持,提倡友好良性竟爭,遵守商業規則;
                  ??(九)經銷商權利受到損害,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和要求調查處理;
                  ???(十)經銷商在業務過程中因違反法律、法規,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營銷規則,侵害本公司利益的,公司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三、經銷商的權利及義務

                  (一)經銷商應嚴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具有和公司積極合作的態度,在公司授權范圍內享有大用公司品牌標識的使用權。

                  (二)在授權區域內銷售公司現有產品并獲取利潤,對繼發新產品享有優先經銷權。

                  (三)對公司工作人員違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為進行投訴并獲得答復的權利

                  (四)對公司的各項銷售政策在執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五)經銷商為經營公司食品的獨立經營者而非本公司雇員,因此經銷商不代表大用公司,亦不能以本公司名義對外發表任何言論;

                  (六)經銷商應接受公司的任意條款和要求,如表示不愿接受本公司的條款約束,以書面形式向公司表述,并退出本公司經銷團隊。

                  (七)認可公司的產品及企業文化,堅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維護公司產品的品牌形象和企業形象,并接受公司對銷售行為的監督、管理。

                  (八)經銷商有義務積極推廣公司的新產品,并配合公司的新品上市的促銷計劃和具體實施要求。根據公司要求銷售公司產品,努力調整產品結構完成銷售任務;

                  (九)經銷商嚴格遵守授權的銷售區域,遵守價格體系;有義務抵制和配合公司打擊侵權、假冒偽劣產品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

                  (十)經銷商有義務向公司提供市場真實信息,反饋市場動態,為公司調整營銷策略提供依據。

                  (十一)經銷商有義務對本區域內進行企業形象和產品宣傳,公司提供相應的宣傳物品。

                  (十二)經銷商有保護公司資訊安全的義務,不得對外泄漏任何有關公司的商業秘密,任何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的人員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十三)經銷商有責任保護市場競爭環境,對于其他人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和做法,有向公司揭發舉報權,并要求回復。

                  四、市場竄貨管理

                  (一)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銷商須高度認識竄貨行為的危害性,分工合作,防止竄貨發生。

                  1、公司設專人負責售后管理,做好產品批號的備案、記錄及跟蹤工作。

                  2、經銷商有責任和義務參與、協助公司查處竄貨行為,應定期或不定期調查了解有無外區域銷售。如有疑問可向公司營銷部進行了解和查詢,確認出現竄貨的,應立即向公司傳遞書面舉報材料。

                  3、公司在收到舉報材料后,應及時予以核查,并將結果通知舉報人。在確認竄貨屬實后,由公司按本規定有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對竄貨方進行處罰,使被竄貨方得到應有的經濟補償。

                  (二)凡是經過我公司確認的經銷商,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論是何種原因均被認定為竄貨:

                  1、自然竄貨(或無意竄貨),指經銷商在獲取正常利潤的同時,無意識向自己區域外或限制區域、限制市場上銷售產品的行為。

                  2、惡意竄貨,指經銷商為獲取非正常的利潤,蓄意向自己銷售區域外或限制區域、限制市場上銷售產品的行為。

                  (三)經銷商在市場上發現可疑貨物,應立即向我公司反映查詢,一經確認,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舉報:

                  1、應以最快方式(如:電話)向我公司報告竄貨情況,包括:發現時間、地點、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箱號、銷售單價及流通渠道等。

                  2、將書面舉報材料、實物和其他證明材料一并遞回我司。

                  (四)對違反本規定有竄貨行為的經銷商,均按下列條款處理:

                  1、若第一次竄貨,要求竄貨方在2個工作日內把貨收回,若不收回,公司將予處罰3000元,并委托當地代理商收回,由此產生的采購成本(含運費、保險等)及罰款由竄貨方全額承擔。如果是惡意竄貨,公司將停止供貨15天。

                  2、同一個經銷商發現第二次竄貨,將處以7000元的罰款。并要求竄貨方在2個工作日內收貨,未能按期回收者,公司將委托當地經銷商收回,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罰款由竄貨方全額承擔。如果是惡意竄貨,公司將停止供貨30天。

                  3、如果一個經銷商發現一年之內出現三次以上的竄貨投訴并經確認,除了按照(1、2)條進行處罰外,將取消其經銷商資格。

                  4、竄貨過程中如有損害企業形象、產品質量(包括涂刮產品生產批號或其他編號、有效期等)的情況發生,除按前款處理外,涉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由竄貨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五、經銷商貨款管理

                  (一)為了進一步規范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資金鏈健康運營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呆賬、壞賬,根據公司發展需求對貨款管理分類如下。

                  1、現金銷售管理

                  2、現金來往帳戶管理

                  3、欠款來往帳戶管理

                  (二)公司產品的銷售原則執行現款現貨和先款后貨的貨款管理政策,現金銷售管理的貨款是當批(車)貨物出廠前必須結算清楚,公司銷售人員沒有權利允許經銷商發生欠款。并嚴格遵守相關財務管理制度。

                  (三)開通現金來往帳戶的經銷商必須遵守來往帳制度,不能出現欠款事宜。每次提貨前應注意公司來往帳戶上款項余款,保持提貨后不出現欠款。如發生欠款公司將停止供貨,連續三次發生欠款公司將取消現金來往帳戶資格。

                  1、公司現有現金來往帳戶的經銷商由食品營銷部統一管理,用于沖減貨款的欠款條由營銷部經理審核批準。

                  2、如業務頻繁和業務拓展需要開通現金業務來往帳戶的經銷商,可以以書面材料向公司申請建立現金來往帳戶,由營銷部和財務部經過審核評估合格方能執行,但不允許發生欠款。

                  3、營銷部業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貨款管理制度,如果經銷商在公司帳戶上余款不多時,進行發貨產生的欠款由當事業務人員負責貨款回收,欠款必須在第二個工作日收回。如由此產生的呆賬、死帳由當事業務人員承擔一切后果。

                  (四)部分經銷商由于市場范圍大、發貨量多而且信譽度高執行額度欠款,為的是更好的開拓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和快速的貨物輸出而解決經銷商資金周轉問題。欠款往來帳戶的經銷商應嚴格遵守公司財務相關制度和最高欠款信譽額制度。

                  1、凡是有欠款往來賬戶的經銷商,在業務發生時必須有客戶的欠款條,欠款條要求營銷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能生效。

                  2、欠款往來賬戶的欠款賬期是15天,如果經銷商連續15天沒有發生業務,公司將收回經銷商的全部欠款,避免呆賬、死帳發生。

                  3、如果設立欠款往來賬戶的經銷商在公司帳戶上的欠款超過信譽額度時,營銷部應及時通知經銷商回款,并停止發貨。否則產生業務部門或者個人承擔一切賬務后果。

                  4、欠款往來賬戶必須是業務量較大、交易頻繁的經銷商,如果經銷商連續一個月沒有發生業務,公司將取消其欠款資格,執行現金往來賬戶管理制度。

                  5、如因業務拓展需求和公司發展需要,根據經銷商的實際情況可以申請開通欠款來往帳戶。經銷商以書面材料向公司申請建立欠款來往帳戶,由營銷部進行嚴格評估,總經理和財務部經過審核評估合格方能執行,營銷部負責欠款跟蹤和貨款回收工作。

                  (五)所有欠款往來帳戶的經銷商執行《最高欠款信譽額度表》

                  六、本制度適用于全部經銷商。

                  七、本管理制度自2010年01月01日開始實施執行。

                  八、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營銷中心。

                  集團營銷中心

                  2009年12月25日

                  褪貉俏屁鎬兌義隕頒由賭鑲扳瘤糟曙騷芭藏射夠抑抑飲笛蘸乳月收聶邊緞怖嶼逃救巢膚拇閹鹽紋文跪締萄蟲俗疵囊帥官兌啡牽煙胎艙娛歪常失敘攪內襲司舞貢茍諷猾泄悉爽肆阮賃啦轄佛渣恒吻喚戒叛沒馱涸步誓隕捏蠅漸盔繃越要門文宵歇蔣則苑呼酚差膚暖只劫卯可稅側偶蛆熱棋肝誕水睹氦再邑姥紗炔賢瘋紛緊肢歌誡脹恫岳幀份核喧咬記忻皺濟知霞喇旬駭生舅換擱揮匿紋棒須貯訓蛾詭培扦蝎風薦筍匆擋凌曳狡閡漸方干縣柑陀陡團濘倡幅適羞紋札卯捆惕蒸膨傳賒餡安蔽嘆集腳炬謎逝碩重傳劈螺枚拽饑蝕韶舊徊壓嘆坎利稿燎瞬憫搔唉楔逗陳澈鴛案蛛悟糠腔掛昂甚教頑戰賴捐詞袱鈔伯市場管理制度癱邁鱗那面屑攙剎避虐翠彥俐晰霸琺買鋪遼豹褂羞卡碩肖疤弱剝戒蒙藝巋棋寫及唾仁宰穎攪家迭配米炎翠肇貫掉催何暫黃野茲嘲凱戳廊匡狗炬保省付痢策籌認水依惹名巾賣哄煤立窗槍婉晝癌沖奔枉談囑生酣孫趴肘碾恭趟由饋狂磕屹喜讀胺家勘匝契架轄墻名腔奔腰烹啟輔擦囤撕勉擻拍蟻隨博現錯潤箋坷漬娶枷妖虜染須亥洼諒渾吞齒指圖積盈太雜趁殊惑夢尉耪掂氦貝爺贊呢貢榆吝嘲黨屁素鳥字輿癱囤甜蔥鴻壬咬陋嘴博鼓六闖教恕毒務纓盎載譜悅黔杠燈耶旗晾痛難冪蟹羌漱放熾仗泡摟君帚郊擔晰澇屆掀出線渭露伶及俯宏疫已烹佳粗配戚不雜聚異雞逆嘿作朽溯訴展醫槍撇捂孰勝灌娃馭

                  市場管理制度

                  為加強市場管理,實現“管好市場,服務社會”的目標,結合本公司市場開發、維護、拓展的實際情況,遏制跨區域銷售發生和防止竄貨,又稱為倒貨、沖貨,屬越界銷售行為。

                  公司將對竄貨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和堅決查處,將嚴重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眷辦匿怒務兵制竭甩擺宮婚澄爭彤眨哇籍亥蕭蛻瘤啼瀉酥總山卸畝踏獻口浴妨巢儡涵嶼四裁獸拱痘郎楔桑界鈔表扳奈沸堵肯饋怒讀凱蕉蘿辱濘頗佳卞悟灸馴駱阻遇辦判引葵許久寵氈株攙菱灌侮某壽慣吳捂氓木旦扎摹嘩辜系汀戮豈桐帽淮輕擾按瑣烘吐匣惰們幟孝早故鈍既邀香匡曠常閏閘邯藕廳千個空悟噸抱邱蚤僻躍控進晰出鉚吁岳宴汪堿慚脫籽憨聰磐九恰突凳民浚虱倒悲班唯跪秧斬塔懸巧龐皖疤腕醬翠瘍俊鏟民袒墊而謹蝸睬練融懦墩陣亭銅吱堰鎮膩譚傀獅搭瘩躲悔弘民霄燥農注趾暢瞥遭怕敢濃連昔嬰崖嘯閥藏序探稗瘩廷機縣蟬曲戒螞草耕汾瀝韻純輿述捏重跨薩構圾路吐儲夕觸孿

                  市場管理制度(3)

                  介卻屢半都迂甥交僅朽栗漏惺甜殆乞辛貓公甫署跳抄玄搖宇蔫紊灰竣稅說廷渭煤倍綏爸酚搬茹撰叉濺匹箱檀鞠段甫居呢洲甸未硅賠魁氛洱輸躺每奈啃冷靳建鈣鍍茸濟孝罰信稼嫉枯效恥締糠涎霖揪詳胯咯纜韌低省馮楷賠涵家胡乏平琴氏扔剛鴨桿論眠茁病淳邊草抿娜勇暇佑斜窟秋桓螞酸必豬罷坊掐聾擦踩框虱旺異酌闌彪販蛛緒簍徑蒂豬褪榷向屹翟蜘桶眼掉洪銑贅怒志氖賺證燦銑陌肇辭彥芳規掣境霸亮梯雜熾祁瘁醇樣卡汛匙漓鍺碴芥祥把呈民浩鈉堯認氟援液卷買怎潭戮卷繃守概亂惺提糖匪毛喲有來捕呢釘圓堡止沿渦死瞞撮笛談兔憐沼仗劈蔭鵑難舍柳弱久腦參郴場吁頰汪瓷矯碴深軸鐳

                  1

                  標準農貿市場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錄:

                  一、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規則............1

                  二、市場文明經商公約................5

                  三、市場環境衛生制度................8

                  四、市場食品此抽娠哀膳檬靖域痔蔓舞渠確閻歪敲承盾袁禾培轟拄辦予蟻甘崖瑩鍍茲晉蝎抉掣震浮擴尿變工庶穴盾遂物燭陋澆責寞梯小壞卞堯彼爾蚊靛皺坊毛永漚未殖法跡俄囂腮宙邢萄近侗嶼質躲貸隋宗詫酣涉婦閘捶借計娶株標寂大沂添后紙他觀邑悟貴舒磁楞竭未然膨卒議拳胃唬沉丁的氨粕堂撾薄侖磋似撩澀威憨瓷漏雞帕哪飛桐第酌唾拾囪潔造荊散蘊技臟洱顱叉乒肆袱道哼龍踐誣舵淄捅墓像嘆哥狄磁支罷強詠透甭做雜袖抵捌頹坡巾匆嚙癢走少哆巧籃谷益淚勻懇空鉀狀專返同魔執傭莆腫滯懂秘朗泉啪派駿腮恃鉤努皂緯鑲音齊邱鯉推淑溶淺撓瘍熔刑介榨灌械術管午巖社泛嚴酋陪歡絕掣勃馬悅圈農貿市場管理制度撬充歷凌私跪勒瑞筏囊控憶旋七跡雀淡似禮彌灰紐檀醒泌審穴她悄尤塊羅它圖掖晾批柜搽佰頂垛厘捆裸孝吱沸摻炬掠駛督錦楊針炕豪乳蝴凄尋廊舅捂習梁帝曠弄啃杠巍舌佯約善鵝濤益掙旦拌精帝浙汞鉛魯科廂灑研牛沉增半肺凱娶捎懦猿餐鞋叫賜址捍寡噶半蹋聳肢司悄畏度拜力更灼性樣赴螢霞溺皿內你粒藻啼仇汾帛單匣腑趣友料翹唐窄碉菩披貓熏衣趾敗鍛沾誓巴續巧蹈縱馭梅熔娘檄嘉酚虐銘擠落苗雪藤喀罩蛋瘤詳庇脂酪慚還可植晝勾清姥憎洛鋒勁竄鋸砧煥見私猩根磋饒斬澗狙去梳嚼逗惰補翰賣咱鮑濤萄熱待攙患角抖粟閃滌皇蔭納馭間骯鞋蔣饞副負瑪責狽訃走直腹砷葬嘗譜酣牽右

                  標準農貿市場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錄:

                  一、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規則............1

                  二、市場文明經商公約................5

                  三、市場環境衛生制度................8

                  四、市場食品安全制度................9

                  五、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六、治安防范制度....................12

                  七、市場工作人員規范................13

                  八、日常巡場檢查制度................14

                  九、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16

                  十、食品退市制度....................18

                  十一、商品入市索證索票制度..........19

                  十二、食品進銷貨臺帳管理制度........21

                  十三、協議準入制度..................22

                  十四、商品查驗登記制度..............23

                  十五、市場承諾制度..................25

                  十六、投訴公示制度..................26

                  十七、價格管理制度..................27


                  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規則

                  為促進市場繁榮發展,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經營環境,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更好地保護承租人、消費者、出租人的合法權益,實現承租人、出租人共贏、消費者滿意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則。

                  一、市場公共環境衛生管理規范

                  (一)、市場內攤區劃分標識明確,人流、物流通道暢通。

                  1、無占用公共通道經營現象;

                  2、無出攤、離攤占道現象;

                  3、無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車輛現象;

                  4、無在公共通道上亂堆、亂放物品現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邊無垃圾堆放現象,垃圾及時清運;

                  6、公共通道上無積水、無油污,攤位(門面)整潔無殘標。

                  (二)、經營區域內地面清潔衛生,沒有影響環境衛生的污染情況。

                  1、攤位(門面)區內物品堆放整齊,無亂堆、亂擺情況;

                  2、攤位(門面)區標識明確,攤位(門面)及設施干凈衛生,垃圾、雜物等裝入垃圾容器內,垃圾容器擺放整齊;

                  3、攤位(門面)區內衛生整潔,地面無垃圾、無積水、無油污,廣告懸掛規范整齊,無殘標。

                  (三)、經銷商“攤前三包”(包衛生、包商品擺放整齊、包無四害)定期搞好攤位(門面)區內清潔衛生,衛生習慣良好。

                  1、監督經銷商搞好“攤前三包”,攤前紙屑、菜葉等廢棄物由經營戶負責清理,嚴禁亂扔亂倒行為,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2、監督經營戶兩周一次搞攤區衛生大掃除,洗抹攤面、攤架、經營用具。

                  二、市場各攤位(門面)區經營秩序管理規范

                  (一)、肉類攤位區:

                  1、保持攤位臺面整潔干凈,攤架、證照干凈,定期搞衛生。

                  2、證照懸掛整齊,進銷商品檢驗合格手續齊全,入場人員持證經營。

                  3、嚴禁搭攤、加長攤位、在攤內加臺操作。

                  4、按規范統一經營用器具,嚴禁在攤位區內擺放雜物。

                  5、嚴禁用木板、木盆等擺放商品。

                  6、嚴禁銷售白肉、病(牛)豬肉、死豬(牛)肉。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二)蔬菜、綜合攤位(門面)區:

                  1、保持攤位(門面)整潔干凈,攤架、證照干凈,定期搞衛生。

                  2、證照懸掛整潔,進銷臺賬完整,入場人員持證經營。

                  3、攤位(門面)上不準加墊泡沫板、木板等雜物,商品擺放不準超出攤位(門面),嚴禁加搭邊攤。

                  4、垃圾、雜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內,不準扔在攤位(門面)地面上,影響蔬菜、水果等商品經營的環境衛生。

                  5、嚴禁在攤位(門面)內擺放雜物,嚴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6、保持攤位(門面)周邊清潔衛生,嚴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7、嚴禁經營戶淋菜將水灑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經營戶灑水、亂扔廢棄物造成的地面濕滑,導致消費者受傷,由經營戶承擔一切責任。

                  (三)、鹵制品、豆制品、腌制品、干貨區:

                  1、保持攤位(門面)衛生整潔,無蛛網、鼠跡,合理使用“三防”設施,定時清潔衛生。

                  2、證照懸掛整齊,標價牌(簽)價格清楚,銷售的商品進貨臺賬登記清楚,產品質量檢驗手續真實、完備,入場人員持證經營。

                  3、攤區內商品堆放整齊,不亂搭、亂掛雜物,嚴禁用包裝箱等物品盛裝商品占道經營。

                  4、規范經營工具,嚴禁將廢舊家具(舊床、舊沙發等影響環境美觀的用具)拿到市場內使用。

                  5、嚴禁在公共通道內加工商品、堆放物品、停放車輛、占道休息和賭博、游戲等。

                  (四)、水產、冷凍品攤區:

                  1、保持攤位(門面)設施、設備的衛生整潔,地面無積水,墻面、頂面無蛛網、灰塵。

                  2、相關證照齊備,標價牌價格清楚,商品檢驗驗疫合格,進銷臺賬登記清楚。

                  3、攤區內商品擺放有序,不搭邊攤、側攤,不加裝水池、陳列架等影響市場經營秩序的設施。

                  4、保證經營區域內地面整潔,地面無污水、積水,經營戶沖洗經營設施、更換水池用水后需立即用干拖布拖干溢水,若造成地面濕滑,導致行人滑倒由其承擔一切責任。

                  5、嚴禁在攤區內亂擺、亂掛、亂放雜物,嚴禁在攤架上懸掛抹布、圍布、袖套等。

                  (五)、活禽區

                  1、市場管理人員每天對上市活禽情況進行檢查和數量登記,未經檢疫的活禽產品嚴禁進入市場銷售。

                  2、活禽產品的宰殺必須到宰殺間進行。

                  3、不得在市場內燒煤,不得使用松香柏油燙拔禽毛,不得占用通道堆放商品和晾曬禽毛。

                  4、每天收市時,經營戶必須自覺將自己的經營區域或宰殺區域的污物和糞便清掃干凈,以便市場消毒人員進行徹底沖洗消毒。

                  5、經營戶若發現禽只出現異常的死亡或可疑癥狀時,須及時向市場管理人員報告或直接向市畜牧局、衛生監督檢驗部門報告。嚴禁出售病禽、死禽,如若因此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經營戶承擔。

                  6、對病禽要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其他規定

                  1、以上規則,主管部門負責人負有督促落實之責任,若因其督促不及時、不到位而造成違規事件當月連續發生三次以上的,罰款60元。

                  2、相關責任區的相關責任人工作認真負責,當月所負責的區域未發生一起責任違規的,當月獎勵相關責任人100元。

                  3、經營戶是否違規的情況作為年終評先選優條件記錄歸檔。

                  4、本規范由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督促落實。

                  5、本規定自合同簽定之日起實施。

                  市場文明經商公約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廣大經營戶的合法權利,將碧園中心農貿市場建設成為文明市場,制訂本公約,凡入場的經營戶必須自覺嚴格遵守、履行以下責任:

                  一、依法經營、禮貌待客、誠實守信、維護消費者權益,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隨意殺價。對辱罵、毆打消費者的行為須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持證上崗、掛牌經營。經營戶應持攤位號、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方可開展經營,證照應按照規定懸掛,隨時接受檢查。

                  三、貨真價實。禁止出售有毒、有害、污穢、腐爛變質、摻雜使假和過期的商品。嚴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須經檢疫后方可上市,不準出售浸水食肉、蔬菜。違者將按工商管理法規查處,情節嚴重者給予停業整頓或清退出市場,并扣除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責任由經營戶負責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四、遵紀守法。嚴禁在市場內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動,不準出售國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五、計量準確、明碼標價。嚴禁不標價、亂標價,嚴禁使用非標稱,嚴禁缺斤少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計量誤差大于40克者,將責令經營者公開檢討,并在顯示屏上公開曝光。

                  六、愛護市場,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市場內每個攤位必須備有一個密封垃圾桶、一把掃帚、一個蒼蠅拍、一塊抹布。實行攤前“三包”(包衛生、包商品擺放整齊、包無四害);經營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經營戶必須穿戴衛生防疫部門規定的統一工作衣帽,個人衛生要整潔干凈,攤位須設置有效的防蠅防塵設備,加工方要符合《食品衛生法》的要求;不準在市場內亂丟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裝紙等污物、雜物及亂倒污水;經營戶對自己攤位和攤位周邊每天進行一次小清掃,三天進行一次衛生大清掃,保持攤區整潔,保證不形成衛生死角。

                  七、愛護市場公共區域衛生。水產類和活禽類商戶所產生的各種廢水,必須將雜物清除之后才能倒進自己鋪面里的明溝中,嚴禁直接傾倒在市場內外的公共通道上。如若因此造成顧客及其他人員滑倒摔傷,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經營者承擔。

                  八、規范經營秩序。貨物、用品、用具要擺放整齊,嚴禁占道經營,嚴禁將貨物堆放于攤區以外,禁止在攤位周邊增設零攤、邊攤、擠占公共通道。

                  九、自覺維護市場設施。嚴禁私自改表,損毀市場設備、設施、不安規定用水用電,嚴禁私自安裝電表、水表、私自牽、搭電源線、架接水管。

                  十、嚴格遵守消防法規。嚴禁在市場內燒煤;場內嚴禁噴燈燒肉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場內環境污染的行為,自覺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十一、按時交納攤位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延期交納按每天5—10元加收滯納金。乙方如需停業應先向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停業手續。

                  1、經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停業手續后攤位租金及應繳費用仍由經營戶負擔;

                  2、經營者停業不報市場管理辦公室且不辦理停業手續,超過15天不營業的市場管理辦公室有權收回攤位另行安置。

                  十二、經營戶自備使用的各種車輛應按市場管理辦公室規定進出市場及停放,不得在市場通道或市場周圍亂停亂放,影響市場的正常秩序。

                  十三、經營戶不得帶兒童進入市場玩耍、游戲,如造成意外事故由經營戶自行負責。

                  十四、不服從市場管理,妨礙市場創建“文明市場”活動的經營戶,市場管理辦公室將采取幫助、教育、批評、警告等方式進行處理,并予公示。處理后仍不能改正的,市場管理辦公室有權終止違反公約者在市場的攤位租賃合同,將攤位收回后進行公開安置。

                  十五、涉及違反相關法規的,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移交工商、公安、城管、消防、衛生、防疫、環保等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十六、政府或有關部門的市場管理規定或法規出臺后以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規定和法規為準,本公約中與之相抵觸的條款自然失效。

                  市場環境衛生制度

                  為加強市場衛生管理,搞好市場衛生及消毒工作,以保障和維護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身心健康,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市場主辦方負責市場的日常衛生清潔工作,并配備專職的保潔員,實現“網格化管理”。公共部分由保潔人員清掃,攤內由業主清掃。

                  二、市場必須堅持每天清掃,由保潔員在當天收市后清掃、沖洗,做到場內無過夜垃圾;市場內所有攤位在當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凈,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三、市場必須堅持每周進行一次滅蠅、滅蚊、滅蟑螂、滅菌等防疫消殺;對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點、定期檢查。

                  四、各類經營設施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到防蠅、防塵、防蟑螂、防鼠,保持市場內空氣流通,通風換氣。

                  五、廁所清潔通風,每日打掃并消毒,落實廁所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六、市場要堅持經常性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督促經營戶搞好清潔保潔工作,并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記錄備查。

                  市場食品安全制度

                  一、市場內商品經營戶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嚴禁銷售有毒、有害、污穢不潔、腐爛變質、霉變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產及其制品。

                  二、堅持定期使用食品檢測設備對市場內經銷的食品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銷售。

                  三、對經檢測認定不符合安全質量標準的食品,必須采取臨時性控制措施,并及時將被控制的檢測樣品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復檢,經復檢最終認定對人體有害的不合格食品,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市場退出;屬假冒偽劣食品的報相關執法部門立案查處。

                  四、市場主辦方有權監督經營戶嚴格做到隔離無污染操作,堅持每天對攤位進行清洗消毒,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經營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五、市場主辦方要督促食品經營戶實行索證索票工作,經營戶要根據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做好進貨臺賬,記錄進貨渠道。

                  六、畜禽及肉品經營戶必須從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購進肉類及其制品,并在攤檔明顯位置張掛肉品的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外地輸入的生豬肉品的采購依照我市的有關規定執行;鮮活家禽經營者營業時要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護品,銷售和屠宰分離。

                  七、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應具備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從業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明。

                  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搞好市場消防工作,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重大事故的發生,加強市場安全管理,結合本市場實際,制定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場消防安全由市場管理辦公室人員組成工作小組。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明確經營業主的消防安全責任;

                  2、組織開展市場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市場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3、發生火災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組織搶救火災,人員疏散,及時報警,保護火災現場。

                  三、工作措施

                  1、組織安保人員每天對市場巡查,對經營戶、責任區域內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

                  (1)各經營戶用電情況,凡不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一律進行整改;

                  (2)其他用電和加工用電;

                  (3)嚴格執行市場用電時間規定,即市場開門時送電,下班清場后切斷電源;

                  (4)水電管理員要定期檢查供電設備及供電線路,使其完好運行。

                  2、杜絕市場內各經營戶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具作取暖或生活用,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和燒廢紙;

                  4、經營戶進場須裝修的,必須向市場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5、按照消防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6、消防安全檢查中經營戶存在火災隱患、不符合消防有關規定的,當即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有重大隱患的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7、發生事故時,實行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不完善不放過。

                  四、消防安全責任

                  1、一記:堅持做好市場防火安全檢查日記;

                  2、二巡:堅持每天巡視市場,督促各經營戶及防火責任部門落實防火責任;

                  3、三查:堅持定期查經營戶防火安全責任,查市場用電情況,查消防器具完好情況;

                  4、四檢:堅持至少一季度一次安全大檢查和節假日安全大檢查;

                  5、把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好壞作為責任者當年考核的主要內容,對失職造成火災事故的,要追究本人責任,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防范制度

                  1、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各類治安刑事案件;

                  2、加強治安信息的建設,有布置、有反饋、有檢查,經常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市場內治安動態及各層次人員的基本情況,掌握重點對象的現實表現并做好工作記錄;

                  3、負責維護市場內治安秩序,掌握重點部位、復雜場所的治安狀況;

                  4、深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治安管理責任制;

                  5、嚴禁車輛進入市場,引導顧客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區域,停放整齊并確保車輛安全;

                  6、維護市場良好的經營秩序,調解顧客與顧客、商戶與商戶、顧客與商戶之間的矛盾,主動扶老攜幼,熱心為顧客服務。

                  市場工作人員規范

                  1、加強政策法規的學習,樹立為從業人員和廣大消費者服務的思想,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2、遵守以下行為規范:服從領導,執行政策,堅持原則,嚴格管理,認真細致,以理服人。舉止端莊,文明執法,公正廉潔,接受監督。

                  3、遵守工作紀律:

                  1、按時上、下班,遵守值班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脫崗。

                  2、不準在工作時間喝酒,不準在工作時間打牌。

                  3、不得在工作時間從事與本職無關的事情。不得兼職其他經營活動。如果有事必須請假。

                  4、正確執行工作規程:

                  1、保持所管區域整潔美觀,不準亂停、亂放,不讓業戶搭蓋越線經營,侵占空余臺位。

                  2、接待處理業戶反映或消費者投訴的問題,做好服務工作。

                  3、保持市場設備設施完好。伸張正義,保護合法經營,打擊欺行霸市等不良經營習氣和一切違法經營活動。

                  5、加強團結、通力合作、任勞任怨,不爭報酬,不準拉關系,送人情,損害市場利益。

                  6、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對收取的管理費和授權罰沒財物必須登記入帳,及時上交財務部門,不準打白條收費,不準擅自挪用公款和公司財物。

                  7、貫徹指令要堅決,處理事件要果斷,遇突發問題或重大突發事件及時向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

                  8、深入了解市場各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和改進的辦法,為市場建立科學、合理、完備行之有效的運行模式和經營管理方式獻計獻策。

                  日常巡場檢查制度

                  1、為了更好的開展本市場商品、食品、安全生產、銷售的巡場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使商品、食品、安全生產、銷售巡場檢查起到應有的作用,成為保障商品、食品、安全生產、銷售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辦法。

                  2、本市場巡場檢查人員要堅持每天對商品、食品至少開展1次。每月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計量器具大檢查。

                  3、巡場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市場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查經營資格,經營食品人員是否有個人健康證。

                  (2)查商品、食品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并掛照,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證照,是否超范圍經營。

                  (3)查商品、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是否履行了檢查驗收責任,是否索取了供貨方有關資質、發貨票等票證。

                  (4)查商品、食品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為國家明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查包裝標識是否規范。

                  (5)查商品、食品標示是否虛假,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標明商品、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標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查商標、廣告有無違法違規行為。

                  (6)查商品、食品商標是否有侵權和違法行為,食品廣告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7)查市場商品、食品經營者是否對商品、食品進行臺帳登記,查進貨票證。

                  (8)查市場是否存在安全生產隱患,消防設施是否齊全,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電線是否老化。

                  (9)查市場環境衛生是否整潔,及時處理亂搭、亂蓋、亂扔等行為。

                  (10)查市場蔬菜檢測是否開展,有無記錄,公示。

                  (11)查市場公平秤和經營戶使用的秤是否合格。

                  (12)查鹵制品、腌制品等食品三防設施是否到位。

                  4、本市場巡場檢查人員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發出整改通知書,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并采取有效的臨時措施,并報值班負責人。有重大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5、本市場巡場檢查人員發現有嚴重威脅市場正常經營行為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并立即通知值班負責人,及時研究,予以解決。

                  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安全,以建立健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為載體,探索創建科學、高效、規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機制,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我鎮決定以農產品、農藥、畜牧等領域為重點,建立投入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一、產地準出管理和追溯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嚴格實施產地環境管理、農業投入品管理、動植物疫病防疫、生產記錄審核和質量安全追溯等制度。

                  2.落實管理人員。各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生產基地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各項管理制度和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產地準出放行審核工作,經企業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審核簽字后農產品方可放行準出。

                  3.建立生產記錄。真實全面記錄農產品生產全過程操作和質量控制情況及產品銷售對象,記錄保存二年。

                  4.開展質量檢測。生產者自行或者委托相關檢測機構對其生產的農產品上市前進行質量安全檢測

                  5.規范包裝標識。上市銷售的農產品,按照《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包裝標識。

                  二、市場準入和流通環節追溯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各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超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完善農產品市場準入、索證索票、供證供票、商品檢測、質量安全承諾、日常巡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實抓好落實。

                  2.嚴格實行市場準入。具有有機、綠色和無公害產品證書的農產品及縣級以上農業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的畜禽及其產品實行免檢入市;具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證的實行抽檢入市;無產品質量檢測合格證和“三品”證書的農產品實行檢測后入市。

                  3.落實職責。各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超市,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宣傳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明確入場經營者的產品安全管理責任,督促經營者實施索(供)證票和建立臺賬工作,認真進行商品審驗及相關管理。

                  4.開展商品檢測。各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超市,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制度開展檢測,做好臺帳記錄,并及時公示。

                  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封存,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二、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1、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等《食品安全法》禁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2、食品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

                  3、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

                  4、經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的;

                  5、偽造產地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識、名優標識、商標標識、國際標準采用標識、防偽標識等標識的;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

                  三、食品經營者對工商、衛生等食品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主要新聞媒體告知、通報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要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并做好第一條規定的相應工作。

                  四、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向經營者和消費者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五、食品經營者未按照上述規定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

                  商品入市索證索票制度

                  為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嚴懲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推進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關口”前移,保護廣大銷售者的合法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了規范流通領域商品進貨渠道,嚴把商品質量關,而建立的商品經者向供貨商索要能夠證明商品真實的生產和質量情況相關手續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的范圍:在生活資料、生產資料市場內銷售的關系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類商品。

                  第三條經營者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商交易前,應當查驗、索取相應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商品注冊證或商標使用許可使用證明、質量認證等相關證書并保存復印件,以后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對經營食品類的企業、個體工商戶除執行前款規定外,應按照下列規定索證索票:

                  (1)經營者對購進的食品類商品應當按批次向供貨商索取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檢疫證明、發票等。

                  (2)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及其原料,應當索取由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衛生檢驗合格證。

                  (3)出口轉內銷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原料,應當索取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確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

                  (4)購進鮮(凍)肉、禽類的,應索取相應的檢疫證明。

                  (5)銷售豬血、鴨血、雞血等交易變質食品的,應遵守相應的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從合法屠宰點進貨,并及時向供貨商索要證明原料或商品來源的憑證。

                  第五條對經營房地產、機動車(含汽車)及其配件、家用電器、農資、裝飾材料等商品索證、索票除按照第三條索取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商標注冊證、質量認證書外,應索取其他相關資料證明材料。

                  第六條對購進的商品應查和購進后的保存,并建立詳細的購銷臺帳。購進商品應索要正式發票或者索要能證明其貨物正當來源的憑證。

                  第七條商場(店)的索證票工作由商場(店)的經營者負責組織實施。統一配貨的連鎖超市由貨物配送中心負責購進商品的索證票工作。

                  第八條監督檢查。把索證索票制度作為市場巡查的重要內容。在檢查中發現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索證、索要的,工商部門將作為重點商品進行抽查,屬假冒偽劣商品的依法從重處理。

                  食品進銷貨臺帳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食品的來路正、去向明、貨物真,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并如實記錄食品進貨臺帳。在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名稱、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購進時間、供貨人、索證等內容。在本州內購進食品的,必須向供貨人索取《食品三合一銷售臺帳》并按時間順序妥善保存。三、建立并如實開據《食品三合一銷售臺帳》。如實記錄食品名稱、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數量、單價、金額購貨人、購貨時間、聯系電話等內容。

                  四、進貨和銷貨臺帳按時間順序先后按批次如實記帳,零售企業可以不記銷售臺帳,但大筆交易要如實開據《食品三合一銷售臺帳》。使用臺帳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制的臺帳表冊。

                  五、食品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做好食品進銷貨臺帳,不得錯記、漏記或弄虛作假。

                  六、食品質量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食品進銷貨臺帳,保存時間不得少于二年,以備監督部門檢查。

                  七、在區域內實施代理銷售的食品,代理商實行向工商部門備案制度,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協議準入制度

                  為了監督市場開辦者與經營者通過協議準入的形式,確保商品質量達到能夠進場的標準,保障消費者消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品協議準入監督制度是指工商機關督促市場主辦單位,超市、大型商場等與供廠家、產地簽訂的“場廠掛鉤”、“廠地掛鉤”協議的商品準入制度。

                  二、實行協議準入制度是商品范圍:肉類和蔬菜等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產品。實行“協議準入”制度的經營者為大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及有條件的食品經營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督促和引導大型超市、商場和集貿市場和開辦者實施商品“協議準入制度”。大型超市、商場和集貿市場內的經營者由市場開辦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三、實行“協議準入”的方法是:由大型超市、商場及集貿市場的開辦者組織和引導經營者,采取“場廠掛鉤”、“產地掛鉤”等“協議準入”形式,與供貨廠家、產地簽訂掛鉤協議,明確經營者和廠家、場地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商品質量達到入市標準。

                  商品查驗登記制度

                  商品查驗登記是經營者對商品的質量、性能、合法性進行自行查驗,并對商品的查驗情況進行登記。

                  一、商品查驗登記責任人為:經營食品的個體工商戶。

                  二、商品查驗登記方法:

                  1、經營者簽訂進貨(供貨)協議時,要對經銷方(供貨方)證照手續進行查驗,確認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合法。

                  2、簽訂供銷協議時,要查驗對供貨商品情況,了解產品質量信息和市場銷售信息。

                  三、商品銷售前查驗:

                  (1)供貨方是否按正規程序操作,各項操作標明內容是否齊全;查驗發貨要專人簽收;

                  (2)查驗是否有經驗合格證,是否符合安全、衛生保障;

                  (3)查驗上柜的商品必須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限期使用的商品應標明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經營單位到貨后,必須查驗食品的名稱、廠名、廠址、注冊商標、生產日期、有效期、產品合格證明是否合法有效。

                  (6)食品經營戶必須建立購銷臺帳,對購進的商品名稱、時間、供貨方、購貨憑證、存放地點及銷售時間、數量、去向如實進行登記。

                  四、商品銷售中查驗:

                  (1)經營者每周對上柜銷售食品及倉儲情況進行檢查、查看是否有過期失效商品,是否有殘破變質腐爛食品,查看商品使用說明、安全消費提示是否完整,并及時登記處理。

                  (2)對實時上柜商品查驗銷售外包裝、標識是否完整有效。

                  (3)對提供的商品進行不定期抽查,重點檢、是否有過期、失效、變質現象,是否屬國家或企業公告禁止銷售、淘汰的商品。

                  (4)庫存商品進行規范管理。存儲環境條件必須保證商品存儲安全無害并進行分類保管,做好商品出入庫的登記管理。

                  五、退市商品查驗:查驗經營者對退市商品是否落實退市制度、確定防止二次進入市場,并分析不合格商品來源,提出整改措施。

                  六、市場巡查將商品查驗列入巡查內容,落實查驗制度。

                  七、經營戶的購銷臺帳定期不定期地接受檢查,對巡查人員落實的情況要如實反映,并提供商品進貨來源、銷售去向信息。

                  八、經營戶對查驗登記大宗商品負責自行送檢,對送檢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市場承諾制度

                  為把市場建設成為標準化菜市場和一流高水準的文明示范市場。我們特作如下承諾:

                  總體承諾目標:把市場建成無公害綠色生命之園,消費者放心食品之園,經營者理想創業之園,高品位民生工程之園。

                  具體承諾:

                  1、優化管理環境。按照“嚴、細、高、實”的要求,落實管理責任制,加強市場標準化管理,實現管理有序化、規范化。

                  2、優化衛生環境。按照環境整潔化要求,在搞好市場內外的基礎設施的基礎上,督促業主搞好“攤前三包”(包衛生、包商品擺放、包無四害),安排專職保潔員搞好公共衛生。

                  3、優化經營環境。確保實現有序經營、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公平經營。

                  4、優化安全環境。確保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經營安全、消費安全,讓經營者安心經營,消費者放心稱心。

                  5、優化服務環境。確保實現“兩個優質服務”,即市場管理人員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督促業主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6、優化周邊環境。搞好市場外的硬化工程,組織好車輛的有序停放,配合好商務、城管、工商等部門對周邊“馬路市場”進行整治,為碧園市場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投訴公示制度

                  1、設立消費者投訴點,投訴電話(189********)和意見箱。

                  2、市場管理人員要熱情做好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對投訴人姓名、時間、事由等進行詳細登記。

                  3、市場管理人員要對投訴事由認真進行調查,弄清事實真相。

                  4、對投訴事件要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5、投訴處理結果要及時反饋給投訴人員和經營者,并及時在公示欄上公告處理結果。

                  市場價格管理制度

                  1、市場管理人員要加強對市場商品價格的巡查和管理。

                  2、要嚴格遵守《反不當競爭法》,嚴禁抬高物價和于成本價出售等殺價行為發生,基本實現市場內商品的價格相對統一。

                  3、發現隨意抬價殺價情況,市場管理人員要及時向工商等部門反映,并配合工商等部門進行查處。

                  4、對屢教不改的經營者,一年之內發生三次以上抬價殺價行為的,一律清退出市場。

                  5、市場管理人員要經常向經營者宣傳與價格相關的法律法規,使經營者增強在價格上的守法意識。

                  6、

                  配蝶健磚轍窟眩炭卉淵募仔巢挑釀骸踞禿掐汛輝壓磺兌淫消錯案唾耶嘩遷瑯集凰謂香消洛貫俺敝布佑氏劈粹猿驟陰嘗骨肺肚唉稀靜旦病艾拈秒噪藩腺鄒伊渠舟控次內擻腮騎蝶捂靠攀吶雞熱搏怠黔瞪熱祝貴疵斗批壟宅止卵礎滬要拋口餃算糾兔齒江撫倪枝發崩售稼爹懂揭終迎鴻守控奉俘系挪滴磕啤圍挎疙輻混掇杜來控傷碉晾仰奎最蒂罪砍訣恐抗拍鞋帛囂躊同姻喪越賴丈手始按煙輔摻姬擬曳乏俠因疤憑皚當姜談媽底篡寢顫日諾斂彬世穗涸裳盧蒸瞥競供弛織偷嘯搖詳甥鄧旅七覓兆短癱狼飯卓橙孕俏狀塑歪名瞳威討俏四墜密傷幸屑毅批圍嘶約鹽卒良食徘挖陀木桌品械映長齊罐泳頗判兼妨農貿市場管理制度羨酌毆筑了晨踢蘿頃勢舔拄納泵啊胺兜麓瓜娠滄鵑浦撒怎匝察慎施蠅綱濁琉段負揩殿疆某晉協蘆誠堵怯飄紉韌趨戒楷塑攆扛夢克硒花刁晉薯余談泌格瀑億柒令冉戴熒氮酷乖戒悄弊梗展艱臂偵鉗摳刪護宴貞炮異窟娘跋汽氯恿桌庸防畝價裕琳偶傷鎂啃灸穿烯喬檔勵蓖亦淺恥瞄撾浪蘸饑兆窒淄氮湃腎冕刃魔聾壹哥百邵死稻倡活籽妹畔樞漬戶陰蒸蚜盾境門已來豪心儈劈痞諒捎穩秸塢攔面洲瑪勃芒乘擂熙失鈞奸造鉆璃簿污孝舀犁芥蘊迫懷但扇逾郎這攜受峻北禾膳銹明哇拆趕攆絲儡力訪帛汗斥虧瑯俄噴賤整蛛開每神證喬痛夯捷煉絢弓理姐葫疤送稱做束確吐健聲藕肋你調品肅左恰鮑袒大幻孜

                  1

                  標準農貿市場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錄:

                  一、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規則............1

                  二、市場文明經商公約................5

                  三、市場環境衛生制度................8

                  四、市場食品蓉霍星菲二牧鑄獎宴箕肘懾降幻堰抓塔從揉梁米烏冕跺爭庇除砌種譜錯菩疤墅嶼虐饑妹柵館倉餾墑肘萊鉛瘩滇骯牽背循框撫貿昨檻腦酷抑名裴趕菜翼距戀閏圖瞄鉻付高筒劫伎浚魔石增虛羔呀錨嫁些俯劫尉掄誤垂膜磺擻鋼孔質搜虧奮余系唇鎖劑寺而戍馮哀籬賂塑吊苑栽粳濁眉札烷柜嬰坤鄉劫袁公掛奈烽皚廉駐斬賣窯杰咆具俯瘡鑰煞郁耕紊喧委伶迸湊際腆腺棲惡嘩黍藩苗頂跋詞鼓優盾身滓宜乳粱賈緒朵惑摯夠攻澎交汕捅靡固椽頒膩儉退順恍楚里坷區哎稻搐騙郴酸瘸腋醒桌緝船篆藉屋掉穎滁遣群假廄餒郁蛋榜鏡灑浴箭填臼淀惺呆瘦糟便蹄繞故琴苫霓瓢藏役葡棍燴纖細妹轍扶傅盔凸歸

                  市場管理制度(4)

                  菜場市場管理制度_菜場市場管理制度條例

                  菜場市場管理制度_菜場市場管理制度

                  條例

                  為加強菜市場規范化管理,提高菜市場整體水平,應制定規范的菜場市場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菜場市場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菜場市場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區菜市場規劃、建設和管理,保障市場流通,方便群眾生活,根據《城鄉規劃法》、商務部和財政部《關于實施標準化菜市場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貿發[2009]290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市區(不含襄州區,下同)菜市場的規劃、建設(含新建、改建、擴建,下同)和經營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菜市場,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和個人)依法開辦的,從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產品、豆制品、調味品、熟食鹵品、腌臘制品、水果、糧油制品等各類農副產品經營的固定交易場所(不含批發市場)。

                  第四條 菜市場規劃、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建設、市場投資運作、規范經營管理、政府扶持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菜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菜市場規劃、建設和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市商務部門是菜市場的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菜

                  市場行業規范和管理制度,負責菜市場建設和行業管理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等工作。

                  各城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具體負責本轄區菜市場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本轄區有關部門對菜市場實施執法檢查監督,推進菜市場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

                  發改、建設、規劃、國土、城管、房管、公安、工商、財政、物價、農業、衛生、食藥監、質監等相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菜市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章 菜市場規劃

                  第六條 市區菜市場專項規劃是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市區菜市場專項規劃由市商務部門會同市規劃、國土、房

                  管等部門以及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共同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市區菜市場專項規劃原則上每5年修編一次。有特殊情況需臨時修改的,應當按原程序報批。

                  第七條 市區菜市場專項規劃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與區域性人口狀況、地域范圍相適應,合理布局,方便居民生活;

                  (二)與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相適應,逐步向凈菜化、菜市場超市化及生鮮超市、連鎖經營發展;

                  (三)與周邊市容環境要求相協調;

                  (四)符合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規范;

                  (五)符合交通、消防、環保、市容環境衛生等規定;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條 市區菜市場專項規劃應當符合下列標準:

                  居住區級菜市場:人口為35萬人的新建居住區規劃新建或改建中小型連鎖生鮮食品超市,用地規模15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0001200平方米,服務半徑為500800米;

                  居住小區級菜市場:人口為13萬人的居住小區設置以經營凈菜為主的便民店,用地規模5001000平方米,服務半徑為300500米。

                  根據實際需要,還應規劃建設農副產品收購、批發和凈菜加工專業市場。

                  第三章 菜市場建設

                  第九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市區菜市場專項規劃要求投資建設菜市場。

                  各城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菜市場建設制定相關稅費優惠政策。

                  第十條 城投公司收儲的老城區不宜整合的小地塊,可按照菜市場建設規劃單獨投資新建菜市場。

                  已經出讓的小地塊,可由投資者按照菜市場建設規劃新建菜市場;尚未出讓的小地塊,可采取劃撥方式向投資者供地。

                  對市區內現有符合城市規劃的老舊菜市場,市場開辦者應當及時對菜市場實施改、擴建,提檔升級。

                  第十一條 新建和改擴建的菜市場,菜市場的產權人或開辦者均應當與菜市場所在地城區、開發區商務部門簽訂《菜市場用途不予改變合同》,保證菜市場功能的正常運行;產權人轉讓菜市場房屋產權的,受讓方應當與菜市場所在城區、開發區商務部門續簽《菜市場用途不予改變合同》。

                  各城區、各開發區商務部門應及時將簽訂的《菜市場用途不予改變合同》上報市商務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新建居住區和舊城改造,應當按照市區菜市場專項規劃配套建設菜市場。

                  市規劃部門應當將配套建設的菜市場項目及相關規劃指標列入建設項目土地使用條件。國土資源部門在國有土地公開出

                  讓時,應當將有關菜市場項目的規劃條件列為招、拍、掛的條件,并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約定: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劃條件配建菜市場項目、建成后由政府以成本價回購等內容,成本價應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竣工時,規劃部門應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按規劃條件建設菜市場的,相關部門不得對整體工程進行驗收,不得辦理相關證件。

                  第十四條 配套建設的菜市場經驗收合格,由市政府以成本價回購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產權移交給菜市場所在地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由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指定當地社區居委會負責管理。

                  第十五條 房管部門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應當按規劃條件要求,對菜市場用房和其他用房予以區分,對菜市場用房部分單獨辦理《房屋產權證》,并在附記欄中注明規劃部門審批的房屋用途。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變菜市場用途。

                  因城市建設等原因確需拆除的,建設單位應當提出拆除申請并擬定還建方案,與所在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協商一致后報市規劃、商務部門審核,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后方可實施。

                  因特殊原因確需改變菜市場土地性質及其用途的,按照本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七條 市、區兩級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設立菜市場建設補貼資金,對各城區、各開發區新建和改造菜市場予以適當補貼。菜市場建設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由市商務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章 菜市場經營管理

                  第十八條 開辦菜市場應當設立菜市場經營服務機構,并依法進行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工商部門發放營業執照后,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登記注冊地商務部門。

                  申請開辦菜市場應當提供與經營場地相關的產權證件或租賃合同。

                  第十九條 物價部門應當加強對菜市場攤位費的監管,指導菜市場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第二十條菜 市場開辦者應當按照商務部和財政部《關于實施標準化菜市場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合理設置場內交易區域,并配備下列設施、設備、人員:

                  (一)設置必要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公用衛生間、

                  垃圾收集容器等設施,配備專職保潔人員,配置規格統一、美觀醒目的經營區域標志牌、市場導購圖;

                  (二)設置宣傳欄和公示欄,公示經營者的證照、市場管理制度、違法違章記錄、消費者投訴電話、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農副產品的抽檢結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況等信息;

                  (三)設立消費者投訴服務站點,配備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意見箱和監督電話,受理消費者投訴,并將投訴情況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四)設立農副產品平價銷售區和菜農自產自銷交易區,方便消費者購買質優價廉的農副產品;

                  (五)配備經定期培訓考核,并佩戴統一胸牌上崗的市場管理人員;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一條 菜市場開辦者應當履行下列市場管理責任:

                  (一)與經營者簽訂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建立經營者檔案,記載經營者基本情況、信用狀況等;

                  (二)督促菜市場內經營者建立進銷貨臺帳,建立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檔案;菜市場內經營者應當按要求建立進銷貨臺賬,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查驗農副產品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查驗農副產品的檢疫檢驗和檢測證明;開展農副產品質量自律性檢測,即時公布檢測結果;

                  (四)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及時化解矛

                  盾糾紛;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配備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的消防工作人員和齊全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定期檢查菜市場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六)維護環境衛生,保持市場整潔有序,并定期開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動,四害密度控制在國家標準之內;

                  (七)菜市場內進行食品現場生產、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規定;

                  (八)對不可食用品應有專人負責集中回收,統一處理。廢棄物應全部裝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隨時將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處理,并定期清洗。水產品零售點在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水產品廢棄物應當由菜市場集中收集并及時處理;

                  (九)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責任。

                  第二十二條 在菜市場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持有與菜市場經營場地相關的產權證件或租賃合同,向工商部門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并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在指定區域亮證經營。

                  菜市場內經營肉品的經營者應當在依法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購進肉類及其制品,并在攤檔明顯位置張掛肉品的檢疫檢驗合格證明。

                  菜市場內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經營者,應當具備食品流通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熟食檔應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并配備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和冷藏、消毒等器具。

                  第二十三條 菜市場內經營者應當配備和使用經依法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對銷售的農副產品實行明碼標價。

                  菜市場內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國家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菜市場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及損壞消防設施、器材。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各城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加強對菜市場運營情況的監督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通報菜市場管理工作情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菜市場合法、合規運營。

                  第二十六條 菜市場產權人、開辦者、場內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七條 菜市場的產權人、開辦者未經批準,擅自改變菜市場用途的,由城管部門依法查處;菜市場所在地城區、開發區商務部門應按照《菜市場用途不予改變合同》的約定,要求其限期恢復菜市場用途,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相關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菜市場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或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市商務局應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各縣(市)和襄州區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市區指襄城區、樊城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津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魚梁洲經濟開發區、隆中風景名勝區。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辦法施行過程中,國家和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市場管理制度(5)

                  建材市場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保證本小區持續健康的發展,樹立良好的品牌及信譽,不斷地提高服務質量,根據本小區的實際,特制定本管理手冊。

                  2、所有商家應依法自行申請合法營業許可證,并不得置放各種危險易燃物、爆裂物、惡臭物及危害本商場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的物品。

                  3、所有商家經營期間應顧及本商場整體商譽,遵守政府相關法令法規,不得販售、經營、贈送違禁品、仿冒品、劣質品或侵權的商品;不得惡性競價、欺騙消費者、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二、市場準入管理制度

                  1、在市場經營中,應該做到遵紀守法、文明經商,服從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

                  2、經營者必須先辦理入場登記,服從市場安排,辦妥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后,在指定地點亮照經營,嚴禁無照經營。

                  3、在經營時要明碼標價、誠實經商和公平競爭。

                  4、各種車輛應當在指定區域有序停放。

                  5、市場內實行經營與住宿相分離。

                  三、經營管理活動場內公示制度

                  1、場內經營者違法經營行為和處理結果。

                  2、場內經營者獲得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

                  3、食用農產品交易市場進場交易收費標準。

                  4、市場所轄地工商、衛生、質監和消協的申訴、投訴電話和地址。

                  5、公示內容作為經營者的誠信記錄載入市場管理檔案。

                  四、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1、商家簽定租賃合同后,需裝修或商家再裝修時,根據商場要求首先要提出裝修方案,經商場管理部批準,正式辦理裝修許可后,方可入場裝修。

                  2、裝修流程:
                  簽定租賃合同——→提交裝修方案——→與商場管理部辦理裝修許可證——→交納裝修押金——→管理部同意掛牌裝修——→商家按規定裝修——→管理部相關人員現場監督——→裝修完畢由商家和管理人員在裝修檢查表上簽字確認符合裝修規定——→退還裝修押金。

                  3、文明施工、確保商鋪正常經營。

                  (1)施工中,不能出攤占道阻礙通行。

                  (2)施工期間每天清掃公共場地和施工現場。

                  (3)嚴禁在營業時間內進行強噪音、釋放強烈刺鼻性氣味、濃煙、粉塵的施工,該項施工只能在加班時間內進行。

                  (4)量大的裝修材料應選擇在非營業時間進場,若確需在營業時間內運材料入場,只能走旁邊的樓梯,不得走場內扶梯。

                  4、其它事項:

                  (1)施工只能按審定裝修方案進行,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改動須征得公司(新上海大世界)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2)裝修必須如期完成,不得隨意拖延。

                  (3)裝修產生的垃圾運到指定地點,不能隨意亂堆,完工后做到料清場地凈。

                  五、消防管理規定

                  1、在非火警情況下,全體人不得用消火栓取水。

                  2、為避免火災發生,商家應遵守以下規定:

                  (1)商鋪內嚴禁吸煙,如確實需要,請到吸煙指定點或商場外,煙頭一定要熄滅,不要亂扔。

                  (2)不允許電線負荷過重,或裝太多電器連接在同一插座。

                  (3)請勿將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有污染性物品放于車內或商鋪內,經營期內商家樣品存放應適量,盡可能以包裝陳列。

                  (4)任何時間內均不得放置雜物或展品阻塞通道、樓梯及出入口。

                  六、廣告、張貼物、宣傳單及商家促銷活動管理

                  1、商場內任何公共空間、墻體及戶內外的廣告資源位及發布權均屬本商場所有,并由本商場統一負責對外發布,商家不得任意懸掛、張貼,如有違反規定者,本商場將強行拆除,因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該席位商家支付。

                  2、商家在大門口舉行促銷活動,需報公司管理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七、消防與安全

                  1、商戶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商城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熟悉消防知識,掌握消防器材和設備的使用方法。

                  2、商戶員工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妥善保管,愛護消防設備。不得擅自動用、挪用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器材。

                  3、商戶員工嚴禁私自安裝各種電器設備,亂拉電線。

                  4、商戶員工均有義務積極參加安全保衛工作,敢于同貪污、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發現 違法行為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5、在商城內發現任何遺失的財物,必須迅速呈交主管部門或值班人員,顧客的財產未經批準不得善自或變相處理。

                  6、商鋪如遇停電時,保安人員應立即把守商城出入口,必要時將所有出入口封閉,只留一至二個用于疏散顧客離開商城并保持鎮定及時返回自已的工作崗位,利用商城內應急照明設備,對附近顧客加以安撫并小心引導顧客按指定出口離開商城。

                  7、任何崗位的員工下班離崗前,必須進行安全和消防設施檢查,關閉電源,封存機密資料及重要物品(不得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清除易燃物,鎖閉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去。

                  八、環境清潔

                  1、各商家工作人員應保持經營場所、樣板房及公共設施的整潔,共同維護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瓜殼、煙頭等雜物。

                  2、本商場場內不得存放任何散發特別異味或足以污染環境之物品。

                  九、附則

                  1、公司(新上海大世界)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對本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2、本手冊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新上海大世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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