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201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勞動合同: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書籍勞動合同:200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簽訂時間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4篇
【篇1】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簽訂原則
一、勞動合同中試用期該怎么約定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相互了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期間,它是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為了維護勞動者的權益,規范用人單位的行為,《條例》規定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不同的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違反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按本單位同崗位勞動者的工資標準支付不適當試用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及試用期的約定 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未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即只簽訂試用期協議的,勞動者要求約定合同期限的,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當事人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按有關試用期規定中試用期期限所對應的勞動合同期限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是什么 1、遵循合法原則,就是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它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作為用人單位,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體經營戶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是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勞動合同程式條款都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分割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須合法。 2、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是指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法律地位平等,沒有任何隸屬關系、服從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訂立勞動合同。自愿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出于當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也不允許第三者干涉勞動合同的訂立。協商一致是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各項條款,只有在雙方充分表達自己意志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勞動合同才能成立。凡是違反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應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電子廠的勞動合同范本 XX關于正規城市戶口員工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 XX最新勞動合同范本 勞動解約合同書范本 XX簡易勞動合同的范本 XX員工勞動合同范本 上海員工的勞動合同范本 貴州省勞動合同范本 解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及實例分析 本文地址:
【篇2】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規定 我們都知道,參加工作需要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勞動合同簽訂有沒有時間規定?關于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不簽勞動合同的責任,下面由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相關內容。
入職后什么時候簽勞動合同合法?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三種: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否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⑴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⑵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⑶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此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單位逾期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1.用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篇3】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編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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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的主要內容
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勞動者姓名、入職日期、 通知日期、簽訂勞動方式等。
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模板:
簽定勞動合同通知書
同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同法實施 條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接此 通知后,你應當自 年 月 日(即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于 年 月 日前與本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否則,本
單位將依法與你終止勞動關系,并不給予經濟補償。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簽收人:
簽收時間:
本通知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閱讀延伸: 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試用期勞動合同范本怎么寫
【篇4】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時候,以各種理由不欠、拖延簽定勞動合同。很多農民工、臨時工(法律上都稱為勞動者)存在這樣的誤區:認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能要求購買社會保險,不能享受工傷待遇,認為自己低人一等,認為“我就是個臨時工,老板能發點工資就不錯了。”這是完全錯誤的!
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權益仍能得到保障
勞動者普遍存在這樣的一個誤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權益就得不到保障!認為其實不然,只要能夠證明勞動者和單位之間有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勞動者的權益就能得到有效保障。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證明勞動關系是享受勞動者待遇的關鍵所在,也是難點所在,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XX〕12號)的規定,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享受什么待遇
1、雙倍工資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鐵飯碗”待遇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