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是中文單詞,拼音是Du igraveè古代,問政、問經、問義,由考生回答。從漢代開始,它就被用作考試的一種形式。它也指處理問題的方式或策略。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難點及對策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難點及對策
盡管各大銀行都按照監管需要創建了反洗錢監控平臺,實施了信息智能監控、收集、選擇等功能,但最關鍵的信息辨別、分析依舊需要靠人工處理。反洗錢數據員在茫茫的“信息海”中。難以迅速、科學地判別出有用的信息,容易產生“應付思想”,滿足于“完成處理”,進而導致反洗錢工作依舊不能適應目前“風險為本”的檢測需要。
優化反洗錢監控平臺,實施系統自動化管理,銀行應緊密配合監管組織,認真研究反洗錢情報與事例,并總結出發展規律,進一步調整與完善反洗錢監控平臺;加速互聯網建設,實現電子化信息收集的完整性、標準性、準確性;促進系統平臺模塊化結合,通過數據管理,令系統資源完全朝高風險工作傾斜,提升監控模型作用,減少無效人工辨別信息量,增加反洗錢的科學性。金融機構承擔反洗錢義務,將其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經辦的超過規定金額或有洗錢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報告給中國人民銀行。
總之,基層銀行應緊緊圍繞反洗錢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標,嚴格執行人民銀行和上級行反洗錢制度規定,切實加強反洗錢工作領導,不斷完善反洗錢內部管理制度,增強風險防控能力,加強客戶身份識別能力,進一步提高可疑交易報告質量,更加有效地預防和打擊洗錢及相關犯罪,為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作出應有貢獻。
第二篇: 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難點及對策
當前,反洗錢已成為打擊經濟犯罪、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安定的重要內容。然而,從反洗錢工作實踐看,基層反洗錢工作仍面臨諸多問題,制約著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開展,應引起關注。
筆者認為,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難點和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一是對反洗錢工作認識不到位制約履行反洗錢職責。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以下簡稱《反洗錢法》)頒布實施已經十年了,但社會公眾尤其是反洗錢義務機構對反洗錢知之甚少,對其必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金融機構也就不可能認真履行反洗錢義務,不可能在打擊洗錢犯罪中發揮應有的作用。社會公眾參與反洗錢、支持反洗錢工作缺乏熱情,使得反洗錢成了金融機構的獨角戲,整體反洗錢效果不理想。
二是監管力量薄弱制約了基層反洗錢工作開展。目前人民銀行基層反洗錢工作沒有專職的監管部門,多掛靠于綜合業務部門;從人員崗位看,多為兼職,沒有專職經辦人員,工作關注點多在防范國庫會計資金風險上面,很難有更多精力把反洗錢工作做深做細。
三是反洗錢工作開展不平衡影響反洗錢整體效果。從基層反洗錢監管實際情況看,限于監管能力、知識結構和重視程度等諸多因素,人民銀行基層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關注關注程度不同,反洗錢工作開展不平衡,影響了基層整體反洗錢效果。
四是反洗錢法律法規不完善影響基層反洗錢工作的積極性。現行法律法規對反洗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起點過高,并且沒有賦予基層央行處罰權,造成反洗錢行政執法事實上的不協調,使基層反洗錢行政執法效果打了折扣。
五是反洗錢義務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不到位。銀行、證券、保險、支付清算等機構是反洗錢第一道防線,面對激烈的競爭,有的金融機構為占取更多市場份額,重業務發展,輕反洗錢工作,表現為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和大額可疑交易報送時擔心得罪客戶,不盡職盡責。
六是針對反洗錢的宣傳和培訓不夠。金融機構面對廣大客戶及社會公眾的反洗錢宣傳不夠,對基層央行和各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人員的培訓也僅限于基本的反洗錢組織機構、內控制度等基礎知識,反洗錢工作僅停留在成立組織機構,指定崗位人員層次上。七是金融機構反洗錢手段落后。目前洗錢犯罪手段更加科技化,而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手段僅停留在金融機構的大額支付交易和可疑性支付交易報告的審查階段,監管停留在組織檢查層面,檢查業務量大,效率低下。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對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提出如下對策與建議:
一是加強宣傳,努力營造反洗錢工作氛圍。繼續扎實宣傳《反洗錢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各級人民銀行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和指導反洗錢義務機構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提高宣傳效果,特別要結合國內外洗錢犯罪的危害、典型案例等進行以案說法,在全社會營造反洗錢輿論氛圍。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反洗錢工作技能。要加強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反洗錢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對客戶身份識別的能力,以及大額和可疑性交易報告水平。要把反洗錢培訓作為重點內容之一,納入員工培訓計劃,提高反洗錢工作技能。
三是調整充實人員,整合反洗錢監管力量。結合基層人民銀行人力資源狀況,有針對性地充實反洗錢監管力量,為加強反洗錢工作提供人員支持。創新監管方法,探索區域監管、分片監管和交叉監管做法。建立與支付清算系統對接的監測系統體系,從非現場監管的數據中分析發現可疑性交易活動。
四是加大對保險證券支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監管力度,提高基層反洗錢整體水平。基層央行要重視對證券業、保險業、支付機構等反洗錢義務機構反洗錢工作的監管,加強對保險機構、證券機構、支付機構的對接管理,從源頭上指導、監督非銀行反洗錢義務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
五是抓住反洗錢工作著力點,提高反洗錢義務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效果。客戶身份識別是反洗錢義務機構的重點,也是容易造成反洗錢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第一關。可疑性交易報告是義務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難點,一些機構可疑交易持續零報告就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要以客戶身份識別和可疑交易報告這兩方面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反洗錢工作才能真正抓出實效。
六是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從源頭上遏制洗錢違法犯罪行為。落實“了解你的客戶”原則,掌握其經營規模、資金活動特點和變動規律,做到真正了解你的客戶;適當限制專用賬戶的使用期限,從嚴審批臨時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期限。
七是設立反洗錢專門部門,為基層人民銀行履行反洗錢義務提供人力資源保證。在基層人民銀行內部設立反洗錢職能部門,明確其職責,進一步加強反洗錢制度建設,不斷改善和提高反洗錢的技能。密切與地方政府、公檢法、輿論宣傳等多部門協調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促使社會各部門共同打擊和防范洗錢犯罪行為。
八是完善反洗錢法律法規及配套規定。合理確定對違反《反洗錢法》及相應法律法規的處罰標準,以便于操作和執行。同時,合理賦予基層央行對違反《反洗錢法》及配套法規的處罰權,提高反洗錢監管的有效性。作者單位為中國人民銀行滄州市中心支行
第三篇: 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難點及對策
近年來,按照監管部門及上級行的要求,基層行加大了反洗錢工作的力度,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工作機制和操作流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隨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銀行業務的不斷創先,犯罪分子洗錢手段的不斷變化,加上監管部門逐步推行的“風險為本”反洗錢監管方法,給基層行反洗錢工作的增加了難度和壓力,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反洗錢工作的難點
(一)思想認識不適應,重視程度難到位。一是部分領導不重視反洗錢工作。雖然近年來各級行加大了對反洗錢工作管理的力度,但還存在對反洗錢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使部分支行及機構疏于此項工作管理。二是面對“規則為本”向“風險為本”監管方法轉變,部分支行存在不適應。三是重業務發展,輕內部管理。隨著銀行的迅猛發展,同業競爭日趨激烈,基層網點考核指標越來越重,各種檢查因越來越多,業務發展壓力大越來越大,從而影響了反洗錢的正常開展。
(二)制度不夠健全,管理工作難到位。一是反洗錢流程優化有待于完善。目前我行反洗錢工作運行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管理部門與前臺業務部門及條線業務主管部門有待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反洗錢工作各項業務制度的還需不斷完善。二是主要依靠人工分析,可疑交易識別難。主要問題表現在上報數據的人工分析和甄別質量不高,可疑交易報告要素不準確、不完整。三是系統平臺難支持。目前我行反洗錢監控分析系統部分系統功能設計存在自身的缺陷,不能滿足基層行按照反洗錢的要求全面捕獲所需要的信息,直接導致了大量客戶信息補錄工作依賴于前臺人員人工完成,既增加了前臺人員的工作壓力,又導致前臺人員事實上也難以開展有效的識別分析工作。特別是對于網上銀行、自助終端、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非面對面交易,更加迫切需要加強后臺數據分析監測工作。
(三)人員流動快,專業人才培養難倒位。一是反洗錢人員多數為基層行柜員兼職,且流動也比較頻繁,很難適應反洗錢工作的技術性要求。二是培訓難。雖然各級都加大了對反洗錢培訓與宣傳的力度,但師資、時間等不能滿足全體人員熟悉和運用反洗錢知識要求,基層行網點很難真正實現對可疑交易的監測數據以及可疑交易行為進行精確分析、準確判斷。
二、基層行反洗錢工作的對策
(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控機制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高度重視反洗錢工作,不斷健全完善反洗錢的相關制度,穩定反洗錢工作人員隊伍,強化對一線柜員的培訓,掌握切實可行的鑒別?分析?報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辦法,提高反洗錢工作人員素質?二是要進一步明確內部各環節的工作流程,層層落實第一責任人負責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錢工作效率?三是要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切實加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落實。
(二)認真做好識別客戶身份
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所有客戶的真實身份?一是嚴格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辦法》及有關賬戶管理的規定,明確的了解和掌握其注冊名稱?地址?業務范圍?注冊資金?基本狀況等有;在為自然人客戶開戶或辦理業務時,應當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證件的名稱開戶,記錄其法定證件上的相關事項,并核實客戶的身份證件?二是及時確掌握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歇業?被終止或解散?破產的信息?三是切實做好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記錄。個人客戶資料的保管,當保存其身份證明和金融交易記錄,以及相關的支持文件;對于單位客戶,應當保存其注冊證明?負責人的身份證和金融交易記錄,以及相關的支持文件?無論是個人客戶還是單位客戶,這些身份文件和交易記錄的保存時間都不得低于5年,有的應當按照國家管理法規的要求做永久性保管?
(三)及時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識別和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錢的重要內容?每一個金融機構都應當制定一套及時報告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要嚴格按照《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借鑒國外及國際組織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的經驗,對金融交易進行識別并做出正確的判斷?
(四)加大員工培訓和宣傳工作的力度
一是商業銀行應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使重點崗位的業務人員具有高度的反洗錢意識和熟練的反洗錢技能,掌握反洗錢操作程序?可疑資金的識別和分析等知識,熟悉有關反洗錢方面的規定?反洗錢操作規程及發現和處理可疑交易的措施辦法?二是,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反洗錢宣傳力度,使人民群眾了解洗錢犯罪及所造成的危害,充分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參與反洗錢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