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漢語詞語,讀音為zǒng jié,意思是總地歸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總結四史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總結四史5篇

【篇一】總結四史
前四史,即《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是二十五史中的精華。
《史記》是我國歷史學上一個劃時代的標志,是一部“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偉大著作,是司馬遷對我國民族文化特別是歷史學方面的極其寶貴的貢獻。
全書包括本紀、表、書、世家和列傳,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
“本紀”除《秦本紀》外,敘述歷代最高統治者帝王的政跡;
“表”是各個歷史時期的簡單大事記,是全書敘事的聯絡和補充;
“書”是個別事件的始末文獻,它們分別敘述天文、歷法、水利、經濟、文化、藝術等方面的發展和現狀,與后世的專門科學史相近;
“世家”主要敘述貴族侯王的歷史;
“列傳”主要是各種不同類型、不同階層人物的傳記,少數列傳則是敘述國外和國內少數民族君長統治的歷史
《史記》就是通過這樣五種不同的體例和它們之間的相互配合和補充而構成了完整的體系。它的記事,上自黃帝,下至武帝太初(前104—101)年間,全面地敘述了我國上古至漢初三千年來的政治、經濟、文化多方面的歷史發展,是我國古代歷史的偉大總結。
本紀
史記卷一 五帝本紀 第一
史記卷二 夏本紀 第二
史記卷三 殷本紀 第三
史記卷四 周本紀 第四
史記卷五 秦本紀 第五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 第六
史記卷七 項羽本紀 第七(雖非皇帝,司馬遷以“在權不在位”之名將之編入。)
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 第八
史記卷九 呂太后本紀 第九(不列名義上的天子漢惠帝本紀,理由與項羽同)
史記卷十 孝文本紀 第十(原篇己闕,從《漢書》補)
史記卷十一 孝景本紀 第十一(原篇己闕,從《漢書》補)
史記卷十二 孝武本紀 第十二(原篇名為‘今上本紀’,原文己闕,褚少孫據《封禪書》補并改篇名)
三皇本紀 (司馬貞補,有些版本收錄此篇)
表
史記卷十三 三代世表 第一
史記卷十四 十二諸侯年表 第二
史記卷十五 六國年表 第三
史記卷十六 秦楚之際月表 第四
史記卷十七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 第五
史記卷十八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第六
史記卷十九 惠景閑侯者年表 第七
史記卷二十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 第八
史記卷二十一 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 第九
史記卷二十二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第十
書
史記卷二十三 禮書 第一(已殘,僅存篇首“太史公曰”以下的引言。取荀子的《禮論》及《議兵》來代替正文)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 第二(已殘,僅存篇首“太史公曰”以下的引言。取《禮記》《樂記》來代替正文)
史記卷二十五 律書 第三(原“兵書”篇散佚,后人把原“律歷書”拆分成“律書”和“歷書”兩篇)
史記卷二十六 歷書 第四
史記卷二十七 天官書 第五
史記卷二十八 封禪書 第六
史記卷二十九 河渠書 第七
史記卷三十 平準書 第八
世家
史記卷三十一 吳太伯世家 第一
史記卷三十二 齊太公世家 第二
史記卷三十三 魯周公世家 第三
史記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 第四
史記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 第五
史記卷三十六 陳杞世家 第六
史記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 第七
史記卷三十八 宋微子世家 第八
史記卷三十九 晉世家 第九
史記卷四十 楚世家 第十
史記卷四十一 越王勾踐世家 第十一
史記卷四十二 鄭世家 第十二
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 第十三
史記卷四十四 魏世家 第十四
史記卷四十五 韓世家 第十五
史記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 第十六
史記卷四十七 孔子世家 第十七
史記卷四十八 陳涉世家 第十八
史記卷四十九 外戚世家 第十九
史記卷五十 楚元王世家 第二十
史記卷五十一 荊燕世家 第二十一
史記卷五十二 齊悼惠王世家 第二十二
史記卷五十三 蕭相國世家 第二十三
史記卷五十四 曹相國世家 第二十四
史記卷五十五 留侯世家 第二十五
史記卷五十六 陳丞相世家 第二十六
史記卷五十七 絳侯周勃世家 第二十七
史記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 第二十八
史記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 第二十九
史記卷六十 三王世家 第三十
列傳
史記卷六十一 伯夷叔齊列傳 第一
史記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 第二
史記卷六十三 老子韓非列傳 第三
史記卷六十四 司馬穰苴列傳 第四
史記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 第五
史記卷六十六 伍子胥列傳 第六
史記卷六十七 仲尼弟子列傳 第七
史記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 第八
史記卷六十九 蘇秦列傳 第九
史記卷七十 張儀列傳 第十
史記卷七十一 樗里子甘茂列傳 第十一
史記卷七十二 穰侯列傳 第十二
史記卷七十三 白起王翦列傳 第十三
史記卷七十四 孟子荀卿列傳 第十四
史記卷七十五 孟嘗君列傳 第十五
史記卷七十六 平原君虞卿列傳 第十六
史記卷七十七 魏公子列傳 第十七
史記卷七十八 春申君列傳 第十八
史記卷七十九 范睢蔡澤列傳 第十九
史記卷八十 樂毅列傳 第二十
史記卷八十一 廉頗藺相如列傳 第二十一
史記卷八十二 田單列傳 第二十二
史記卷八十三 魯仲連鄒陽列傳 第二十三
史記卷八十四 屈原賈生列傳 第二十四
史記卷八十五 呂不韋列傳 第二十五
史記卷八十六 刺客列傳 第二十六
史記卷八十七 李斯列傳 第二十七
史記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 第二十八
史記卷八十九 張耳陳余列傳 第二十九
史記卷九十 魏豹彭越列傳 第三十
史記卷九十一 黥布列傳 第三十一
史記卷九十二 淮陰侯列傳 第三十二
史記卷九十三 韓信盧綰列傳 第三十三
史記卷九十四 田儋列傳 第三十四
史記卷九十五 樊酈滕灌列傳 第三十五
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 第三十六
史記卷九十七 酈生陸賈列傳 第三十七
史記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傳 第三十八
史記卷九十九 劉敬叔孫通列傳 第三十九
史記卷一百 季布欒布列傳 第四十
史記卷一百一 袁盎晁錯列傳 第四十一
史記卷一百二 張釋之馮唐列傳 第四十二
史記卷一百三 萬石張叔列傳 第四十三
史記卷一百四 田叔列傳 第四十四
史記卷一百五 扁鵲倉公列傳 第四十五
史記卷一百六 吳王濞列傳 第四十六
史記卷一百七 魏其武安侯列傳 第四十七
史記卷一百八 韓長孺列傳 第四十八
史記卷一百九 李將軍列傳 第四十九
史記卷一百十 匈奴列傳 第五十
史記卷一百十一 衛將軍驃騎列傳 第五十一
史記卷一百十二 平津侯主父列傳 第五十二
史記卷一百十三 南越列傳 第五十三
史記卷一百十四 東越列傳 第五十四
史記卷一百十五 朝鮮列傳 第五十五
史記卷一百十六 西南夷列傳 第五十六
史記卷一百十七 司馬相如列傳 第五十七
史記卷一百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 第五十八
史記卷一百十九 循吏列傳 第五十九
史記卷一百二十 汲鄭列傳 第六十
史記卷一百二十一 儒林列傳 第六十一
史記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 第六十二
史記卷一百二十三 大宛列傳 第六十三
史記卷一百二十四 游俠列傳 第六十四
史記卷一百二十五 佞幸列傳 第六十五
史記卷一百二十六 滑稽列傳 第六十六
史記卷一百二十七 日者列傳 第六十七(未闡述諸侯國之俗,僅記司馬季主之事。)
史記卷一百二十八 龜策列傳 第六十八
史記卷一百二十九 貨殖列傳 第六十九
史記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 第七十
《漢書》又名《前漢書》
中國古代歷史著作。東漢班固所著,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它沿用《史記》的體例而略有變更,改書為志,改“列傳”為“傳”,改“本紀”為“紀”,刪去“世家”。全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記載了上自漢高祖六年,下至王莽地皇四年,共230年的歷史。《漢書》的語言莊嚴工整,多用排偶,遣辭造句典雅遠奧,與《史記》平暢的口語化文字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中國紀史的方式自《漢書》以后,都仿照它的體例,纂修了紀傳體的斷代史。自班彪起即以著《漢書》為己任,經過二十余年的努力,班固完成了《漢書》的主要部分。漢和帝永元元年(89),班固隨從竇憲出擊匈奴,參預謀議。后因事入獄,永元四年死在獄中。時《漢書》還有八表和《天文志》沒有寫成,漢和帝命班昭(曹大家)入東觀藏書閣補作,馬續協助班昭作了《天文志》。故漢書前后歷經四人之手完成,歷時四十多年。注疏漢書者有唐顏師古注、清王先謙補注。
《漢書》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
《刑法志》第一次系統地敘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體的律令規定。《地理志》記錄了當時的郡國行政區劃、歷史沿革和戶口數字,有關各地物產、經濟發展狀況、民情風俗的記載更加引人注目。
《藝文志》考證了各種學術別派的源流,記錄了存世的書籍,它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圖書目錄。《食貨志》是由《平準書》演變來的,但內容更加豐富了。它有上下兩卷,上卷談“食”,即農業經濟狀況;下卷論“貨”,即商業和貨幣的情況,是當時的經濟專篇。
《漢書》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從太昊帝記到吳廣,有“古”而無“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譏責。后人非常推崇《漢書》的《百官公卿表》,這篇表首先講述了秦漢分官設職的情況,各種官職的權限和俸祿的數量,然后用分為十四級、三十四官格的簡表,記錄漢代公卿大臣的升降遷免。它篇幅不多,卻把當時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變遷清清楚楚地展現在我們面前。
從思想內容來看,《漢書》不如《史記》。班固曾批評司馬遷“論是非頗謬于圣人“。這集中反映了兩人的思想分歧。所謂“圣人”,就是孔子。司馬遷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見識卻不及司馬遷。從司馬遷到班固的這一變化,反映了東漢時期儒家思想作為封建正統思想,已在史學領域立穩了腳根。
《后漢書》
除體例上的創新外,最顯著的是觀點鮮明,褒貶一語見地。如,他不為那些無所作為的大官僚立傳,而為許多“操行俱絕”的“一介之夫”寫了《獨行列傳》,充分地表明了他愛憎分明的態度;《黨錮傳》則正面歌頌了張儉、范滂和李膺等人剛強正直的風尚;在《楊震傳》中,多處歌頌了楊震及其子孫廉潔奉公的家風;《宦者傳》贊揚了蔡倫等“一心王室”的忠介之士,對于侯覽等人則直書其“兇家害國”。特別是《后漢書》的“論”“贊”,以犀利的筆鋒評判是非,表彰剛正,貶斥奸惡而嘲笑昏庸,更是一大優點。清代乾隆年間的邵晉涵評價《后漢書》創新之功說:“范氏所增《文苑》、 《后漢書》中華書局版《列女》諸傳,諸史相沿,莫能刊削。蓋時風眾勢日趨于文,而閨門為風教所系,當備書于簡策,故有創而不廢也。”進而又評價其論贊的影響說:“《舊唐書·經籍志》又有范氏《后漢書論贊》五卷,殆以范氏文體高于六朝諸人,而愛其文辭者,遂摘取其論贊,別為一書歟!”這是贊譽范曄《后漢書》史論對后世史學的影響。他還指出“司馬彪《志》詳述制度,較《史》、《漢》諸《志》為稍變其體,后來《晉》、《隋》諸《志》,實仿其例。”(《后漢書提要》)揭示出司馬彪《續漢書》志對后世史學的影響。
《后漢書》雖然只有本紀、列傳和志,而沒有表,但范曄文筆較好,善于剪裁,敘事連貫而不重復,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無表的缺陷。另外,因為記載東漢史實的其他史書多數已不存在,所以,《后漢書》的史料價值就更為珍貴。
《后漢書》的最大局限就是丟掉了《史記》重視農民起義的傳統,對黃巾起義持否定態度。黃巾起義為東漢末的大事,其中的主要人物如張角弟兄,竟不為立傳。他們的事跡,只附在了鎮壓農民起義的官僚皇甫嵩的傳中。
《后漢書》再現了東漢的歷史,保存了東漢一代的諸多史料。東漢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狀況,朝代興衰歷變,歷史大事件等等,諸如黨宦之爭、黨錮之禍、圖讖盛行等史實,皆賴其保存記錄。《后漢書》還學習了班固的《漢書》,保存了東漢學者大量有價值的論著,于人物傳記中附載,如《崔寔傳》中載其《政論》一篇,《桓譚傳》中載其《陳時政》一篇,《張衡傳》中載其《客問》、《上陳事疏》和《請禁圖讖》等三篇,《蔡邕傳》載其《釋誨》一篇,等等。這些論著,都是研究東漢社會的珍貴史料,且對后代社會有一定的參考和實用價值,若不是范曄附錄書中,恐怕早已淹沒于歷史長河中了。
《后漢書》繼承了前代的紀傳體制,但又有所創建。清人趙翼說:“司馬遷參酌古今,發凡史例,創為全史:本紀以序帝王,世家以記侯國,十表以系時事,八書以詳制度,列傳以志人物。然后一代君臣政事,賢否得失,總匯于一篇之中。自此例一定,歷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圍,信史家之極則也。”(趙翼:《二十二史札記》。)范曄在《后漢書》中亦繼承了前人的紀傳體制(保留“紀”、“傳”、“志”的體例,在人物傳記中亦采用獨傳、合傳、類傳的形式),但又有所創建:憑著自己對史學的領悟,他在《后漢書》中取消了“表”,以后史家競相效法;在人物類傳方面,除承襲《漢書》的《循吏》、《酷吏》、《儒林》等類傳外,憑著對社會的更進一步的剖析與理解,結合東漢社會的特點,他又創制了前代史書中所沒有的《黨錮》、《宦者》、《文苑》、《獨行》、《逸民》、《方術》、《列女》等7種新的類傳,而后6種類傳為后世大多數紀傳體史書承襲,“所增《文苑》、《列女》諸傳,諸史相沿,莫能刊消”(邵晉涵:《江南書錄》),使緣乎東漢歷史的體例獲得了超越時序的永恒的史學價值;在合傳方面,范曄受類傳編纂的影響,不拘時序把有相似點的人物放在一起撰寫(但又不同于類傳),這使編者更易于編寫,而讀者更易于理解把握所傳人物,對后世史學編纂亦有很大影響。范曄新增類傳對后世的影響,是有目共睹的了。
由以上論述可以看出,范曄所新設置的七個類傳,除《黨錮列傳》以外,對后世史家影響是比較大的。多數類傳都為后來的史家所沿襲。從歷史編纂學的角度看,范曄所撰的《后漢書》雖比不上司馬遷所著《史記》那樣,創立紀傳體史書的宏規,也沒有如班固撰《漢書》那樣,建立紀傳體斷代史的范例。但是在完善紀傳體斷代史方面,卻作出了較大的貢獻。這主要表現在類傳的設置。《史》、《漢》類傳比較少,一方面是社會歷史現實反映還沒有這主面的需要,另一方面就是史家造作之初,還沒有顧及到這些方面。例如劉向在西漢末寫了《列女傳》,《漢書》為設置這一類傳是完全有條件的,而班固卻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又如儒林、文學的分別立傳也是有必要的,《漢書》沒有分立,到范曄才實現了這一客觀需要。從《后漢書》新增了七個類傳以后,紀傳體史書的類傳名目,大體上就齊備了。后來的紀傳體史書只在個別傳目有所增減外,基本固定下來了。
范曄著《后漢書》,著力探討東漢社會問題,貫徹了“正一代得失”(《后漢書》附《獄中與諸甥侄書》)的宗旨。書中的《王充王符仲長統傳》,載王符《潛夫論》5篇,仲長統《昌言》3篇,都是探討東漢為政得失的名作。他又于傳末寫了一篇長約600字的總論,對王符等人的言論做出評判,由他們的得失之議,引向更高層次的歷史變化之論。范曄論史往往能抓住歷史矛盾進行具體分析。一般論史的人大都對光武帝建國后不任用功臣表示不滿,范曄則在中興二十八將論中指出這正是劉秀的深謀遠慮。他說光武帝對功臣崇以爵祿,而將吏事委之吏職,既避免了像西漢初年那樣的分裂動亂、誅殺功臣之弊,又為一般士人廣開入仕之途,滿足了封建國家對人才的需要,是“至公均被”之舉。此論深合秦漢政治實際,頗具史家識見。
《后漢書》所以成為不朽的史學名著,也因為它在編撰上取得了很大成功。 紀傳體是一種綜合體裁,在這種體裁中如何統籌全局,詳略得當地再現史實,是個很棘手的問題。范曄對全書作了細致的整體規劃,對史實進行了認真的剪裁。書中所述史實規避得法,彼此間既有照應,又不重復繁冗,表現出高超的史學技巧。通過他的妙手剪裁,《后漢書》井井有條地敘述了東漢一代的歷史興亡大勢,錯落有致地描畫出東漢一代的社會、民情與人物百態。劉知幾稱贊《后漢書》“簡而且周,疏而不漏”(《史通·補注》),王應麟則說:“史裁如范,千古能有幾人?”(王先謙《后漢書集解》引)都充分肯定了他這方面的成就。
范曄的才華是多方面的,本傳中說他“善為文章,能隸書,曉音律”,而尤以“善為文章”著稱。他修撰的《后漢書》被列為“四史”之一,其價值是多方面的,舉世公認。至于他的詩文,范曄自言所作不多。其臨死前于獄中所作的《獄中與諸甥侄書》,內中包括他的自我總結、寫作的甘苦感受、關于寫作的心得體會及對《后漢書》的自序等內容,內容豐富,曲折詳盡。關于作文,文中論曰:常恥作文士,文患其事盡于形,情急于藻,義牽其旨,韻移其意,時雖有能者,大較多不免此累。政可類工巧圖繢,竟無得也。常謂情志所托,故當以意為主,以文傳意:以意為主,則其旨必見;以文傳意,則其詞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趨,千條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謂頗識其數。嘗為人言,多不能賞,意或異故也。性別宮商,識清濁,斯自然也。觀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處…… 可見范曄正確地認識到了寫作中“文”與“意”的關系及聲韻運用的重要性,這可作為理解其文才的一個重要方面。? 范曄還富有音樂才華。他長于彈奏,猶擅長演奏琵琶,且能譜制新曲。文帝總是想方設法讓他為自己彈奏。另外,又據其本傳載:“(曄)性精微,有思致,觸類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損制度,世人皆法學之。撰《和香方》……”可見范曄的才華是多方面的。
《三國志》
六十五卷,包括《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主要記載魏、蜀、吳三國鼎立時期的歷史。 陳壽(233—297),字承祚,西晉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北)人。他少好學,就有志于史學事業,對于《尚書》、《春秋》三傳、《史記》、《漢書》等史書進行過深入的研究。師事同郡學者譙周,在蜀漢時任觀閣令史。當時,宦官黃皓專權,大臣都曲意附從。陳壽因為不肯屈從黃皓,所以屢遭遣黜。入晉以后,歷任著作郎、治書待御史等職。280年,晉滅東吳,結束了分裂局面。陳壽當時四十八歲,開始撰寫《三國志》。 陳壽寫《三國志》以前,已出現一些有關魏、吳的史作,如王沈(?—266)的《魏書》,魚豢的《魏略》,韋昭的《吳書》等。《三國志》中的《魏書》、《吳書》,主要取材于這些史書。蜀政權沒有設置史官,無專人負責搜集材料,編寫蜀史。《蜀書》的材料是由陳壽采集和編次的。陳壽寫書的時代靠近三國,可資利用的他人成果并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
沒有條件獲得大量的文獻檔案。我們閱讀《三國志》時,就會發現陳壽有史料不足的困難,內容顯得不夠充實。陳壽沒有編寫志。我們要了解三國時代的典章制度,只好借助于《晉書》。陳壽還著有《益部耆舊傳》、《古國志》等書,整理編輯過《諸葛亮集》,可惜這些書后來都亡佚了。
《三國志》善于敘事,文筆簡潔,剪裁得當,當時就受到贊許。與陳壽同時的夏侯湛寫作《魏書》,看到《三國志》,認為沒有另寫新史的必要,就毀棄了自己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備至,認為在記載三國歷史的史書中,獨有陳書可以同《史記》、《漢書》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國史相繼泯滅無聞,只有《三國志》一直流傳到現在。南朝人劉勰在《文心雕龍·史傳》篇中講:“魏代三雄,記傳互出,《陽秋》、《魏略》之屬,《江表》、《吳錄》之類,或激抗難征,或疏闊寡要。唯陳壽《三志》,文質辨洽,荀(勖)、張(華)比之(司馬)遷、(班)固,非妄譽也。”這就是說,那些同類史書不是立論偏激,根據不足;就是文筆疏闊,不得要領。只有陳壽的作品達到了內容與文字表述的統一。陳壽是晉臣,晉是承魏而有天下的。所以,《三國志》便尊魏為正統。在《魏書》中為曹操寫了本紀,而《蜀書》和《吳書》則只有傳,沒有紀。記劉備則為《先主傳》,記孫權則稱《吳主傳》。這是編史書為政治服務的一個例子,也是《三國志》的一個特點。 陳壽雖然名義上尊魏為正統,實際上卻是以魏、蜀、吳三國各自成書,如實地記錄了三國鼎立的局勢,表明了它們各自為政,互不統屬,地位是相同的。就記事的方法來說,《先主傳》和《吳主傳》,也都是年經事緯,與本紀完全相同,只是不稱紀而已。陳壽這樣處理,是附合當時實際情況的,這足見他的卓識和創見。《三國志》總起來說記事比較簡略,這可能與史料的多少有關。陳壽是三國時人,蜀國滅亡時三十一歲。他所修的《三國志》在當時屬于現代史,很多事是他親身經歷、耳聞。
二十四史
序號 |書名 |作者 |卷數
1 史記 西漢司馬遷 130
2 漢書 東漢班固 100
3 后漢書 南朝宋范嘩 120
4 三國志 西晉陳壽 65
5 晉書 唐朝房玄齡等 130
6 宋書 南朝梁沈約 100
7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 59
8 梁書 唐朝姚思廉 56
9 陳書 唐朝姚思廉 36
10 魏書 北齊魏收 114
11 北齊書 唐朝李百藥 50
12 周書 唐 令狐德棻等 50
13 隋書 唐 魏征等 85
14 南史 唐 李延壽 80
15 北史 唐 李延壽 100
16 舊唐書 后晉劉昫等 200
17 新唐書 宋朝歐陽修、宋祁 225
18 舊五代史 宋 薛居正等 150
19 新五代史 宋 歐陽修 74
20 宋史 元朝 脫脫等 496
21 遼史 元 脫脫等 116
22 金史 元 脫脫等 135
23 元史 明朝 宋濂等 210
24 明史 清朝 張廷玉等 332
二十四史,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1921年,中華民國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的歷史
三國時社會上已有“三史”之稱。“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后漢書》出現后,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國志》,稱為“前四史”。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它是記載三國、晉朝、宋、齊、梁、陳、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王朝的史書的合稱。后來又出現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后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總名“二十二史”。后來又增加了《舊唐書》,成為“二十三史”。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的《舊五代史》也被列入。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二十四史”。并刊“武英殿本”。
在中國古代,“二十四史”被稱為“正史”。“正史”這個名稱見于《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當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以后,“正史”一稱就被“二十四史”所專有,取得了“正統”史書的地位。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國十年(1921年)大總統徐世昌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
【篇二】總結四史
中國“四史”
所謂四史,其實就是廿四史的前四史,即《史記》、《漢書》、《后漢書》和《三國志》。
《史記》
“史記”原本是各國史書的通稱,司馬遷的著述也正是參考戰國時期各國史記所作。但后來因為《太史公書》的影響,大約在東漢時期,就已經成為此書的專名。司馬遷完成《史記》后,知道該書不被當世所容,故預先將副本存之名山,流傳后世。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前86年),字子長,左馮翊夏陽(今陜西韓城)人,是中國古代的偉大的史學家和文學家。他撰寫的《史記》被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范,因此被后世尊稱為史遷、太史公。
《史記》對后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鄭樵稱:“六經之后,唯有此作”。魯迅稱譽《史記》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趙翼《廿二史札記》說:“司馬遷參酌古今,發凡起例,創為全史,本紀以序帝王, 世家以記侯國,十表以系時事,八書以詳制度,列傳以志人物,然后一代君臣政事賢否得失,總匯于一編之中。自此例一定,歷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圍,信史家之極則也。”
對于司馬遷的死,歷史上沒有明確記載,使得卒年無法確定,死因也眾說紛紜。有人認為司馬遷一直到漢昭帝年間善終,有人認為司馬遷完成《史記》之后,便隱居山野,不知所終,故無從查考。
《漢書》
班固繼承父業,撰寫了《漢書》,共一百篇,包括紀十二、表八、志十、傳七十,后人析為一百二十卷,改了史記的體例,廢除世家一體。班固編寫《漢書》時,有人告發其“私修國史”,因而被捕入獄。他的弟弟班超向皇帝說明班固修《漢書》的目的是頌揚漢德,讓后人了解中國歷史,從中獲取經驗教訓,并無毀謗朝廷之意。后來無罪開釋,明帝更給了班家一些金錢,幫助史書寫下去。有一天,漢明帝問班固:“卿弟安在?”班固回答說:“為官寫書,受直以養老母”。
漢明帝頗賞識班固的才能,召為蘭臺令史(中央檔案典籍管理員),秩俸為太守等級的二千石,奉詔與陳宗、伊敏、孟異等撰《世祖本紀》及諸傳記,后轉遷為郎,典校秘書,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等列傳,共成列傳、載記28篇。
《后漢書》
《后漢書》,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東漢一代的歷史。今通行本共一百二十卷。本紀、列傳部分為范曄撰,志未作完,范被殺。南朝梁劉昭取司馬彪《續漢書》中的“八志”與之配合,北宋時將兩書合刻為一書。本書在內容上“貴德義,抑勢力;進處士,黜奸雄;論儒學則深美康成(鄭玄)。
范曄(公元398—445年)字蔚宗,小字搏。順陽(今河南淅川縣東)人。南宋著名史學家、文學家。宋左光祿大夫范泰之子。曾任秘書丞、新蔡太守和尚書吏部郎。官場多磨,后因事被殺。《宋書》本傳稱他:“博涉經史,善為文章,能隸書,曉音律。”任宣城太守時,曾博采魏晉以來各家關于東漢史實的著作,刪繁補略,撰成《后漢書》紀傳九十卷(十志未及完成),為我國史學名著。北宋時,人們把晉司馬彪《續漢書》八志三十卷與之合刊,成今天《后漢書》。范曄所寫紀傳,筆勢縱放,詞句綺麗凝煉,頗具駢文句法,其中一些人物形象也刻畫得真切感人。名篇有《班超傳》、《張衡傳》、《范滂傳》等。尤擅長論贊,如《皇后紀論》、《二十八將傳論》、《宦者傳論》皆為名篇。又于紀傳中收錄大量政論、辭賦、使該書兼具一代文章總集的性質。
《三國志》
陳壽(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郡安漢縣(現四川省南充縣)人,史學家。蜀漢亡國后,仕于西晉,少舉孝廉,除著作郎,著有《三國志》,評價甚高。
陳壽少時勤學,曾拜譙周為師,研讀《尚書》、《春秋》、《漢書》、《史記》等史書。后來擔任蜀漢的觀閣令史,因不愿曲附權宦黃皓,屢遭譴黜。
公元263年蜀漢為曹魏所亡,265年司馬炎竄魏,改國號為晉。晉之司空張華十分賞識陳壽的才華,舉其為孝廉,除佐著作郎,出補陽平令。
在此期間,陳壽編撰了《蜀相諸葛亮集》上奏朝廷,因此功而除著作郎,領本郡中正。陳壽之后致力于編寫魏吳蜀的歷史,遂成《三國志》,共六十五篇,在當時即為人稱頌。
陳壽去世后,梁州大中正尚書郎范頵上書給皇帝,稱贊陳壽的《三國志》一書“辭多勸誡,明乎得失,有益風化”,而請求派人采錄,《三國志》因此得而流傳于世。
【篇三】總結四史
四史主題教育
四史教育是黨史、國史、改革開放史和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的統稱。
以史鑒今、資政育人,重視從黨的歷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這既是加強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增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做好高校立德樹人工作的有效途徑。從這個角度講,加強高校的黨史、國史、改革開放史和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既非常重要,又非常迫切。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歷史方位下,加強新時代高校“四史”教育,必須以黨的教育方針為基礎,以立德樹人為中心任務,幫助學生樹立崇高理想,培養更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站在歷史的重要節點上,加強“四史”學習教育,有著十分緊迫而又深遠的重大意義。要通過學習“四史”,深刻認識紅色政權來之不易、新中國來之不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來之不易,深刻認識我們黨先進的政治屬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純潔的政治品質,以史為鏡,進一步檢視和校準坐標,做到不忘歷史、不忘初心,知史愛黨、知史愛國。我們要通過學習教育,增強認識把握歷史規律和歷史趨勢的能力,知其所來、明其所趨,繼往開來、堅定前行,以“挑最重的擔子,啃最硬的骨頭”的韌勁,厚植長寧的優勢和特長。我們要通過學習教育,清醒看到前進的道路上依然充滿艱難險阻,以史鑒今、以史為師,充分汲取歷史智慧和經驗,更加堅定地走好新時代長征路。我們要通過學習教育,牢記我們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把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篇四】總結四史
;
【篇五】總結四史
學四史小報
一、培根鑄魂,將開展“四史”學習教育與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深度結合起來
要提高政治站位,帶頭主動深入學習,把開展“四史”學習教育作為“三會一課”及主題黨日活動的重要內容,貫穿全年支部的組織生活,營造律師行業濃厚的學習環境。廣大黨員要把“四史”學習教育作為必修課程學深悟透,充分汲取歷史經驗和前行力量。
各支部將“四史”學習教育貫徹于具有自身特色的主題黨日活動過程中,要把握正確方向、創新內容形式,更好地發揮基層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激發全系統上下的工作熱情。
二、守正創新,將開展“四史”學習教育與推進律師行業黨建全統領緊密結合起來
2020年是律師行業黨建的關鍵一年,今年的重點任務是全面聚焦迎接建黨百年時代主旨,圍繞黨建工作“強不強”問題,推進行業黨建全統領。
各黨組織要通過學習“四史”,深刻認識紅色政權來之不易、新中國來之不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來之不易,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貫徹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抓黨建帶隊建強所建促發展,統籌推進“強基工程”“領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鋒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黨領導律師工作的制度機制,穩步實現黨建全覆蓋全規范全統領工作目標,全面提升靜安律師服務能級,著力增強靜安律師行業服務“五個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設、服務長三角、服務長江流域、服務全國、服務“一帶一路”和服務全球能力,更好發揮靜安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作用。
三、潮頭勇立,要將開展“四史”學習教育與創新行業黨建聯動相結合起來
全系統各級黨組織要用活靜安的教育資源,靈活創新運用各種載體方式,真正做到“四史”學習教育有聲有色、入腦入心。各支部要抓住重要節點,增強學習實效。突出宣傳慶祝“七一”系列主題活動、行業黨建好經驗好做法,打造有亮點、有品質、有溫度的靜安律師行業黨建品牌。要靈活運用“學習強國”等學習教育平臺,把“四史”學習教育作為黨員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引導廣大黨員律師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形成良好的學習教育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