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指合同協議雙方或多方經過協商共同達成約定的合同協議有效時效而言的,合同期可長可短,是當事人自行設定的具有雙向法律約束力的時間范圍。 ,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期限分為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5篇
第1篇: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新勞動法合同期限,新勞動合同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3種。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日期由雙方當事人明確約定,一般將期限規定為5年以上的為長期勞動合同,期限規定為5年以下的為短期勞動合同。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不約定終止日期,只約定解除或終止條件,只要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條件不出現,該勞動合同一直有效,但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4、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某項具體工作開始到完成的時間為勞動合同的期限,當某項工作完成時,就該項工作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就自然終止了。
5、勞動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3種。
6、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日期由雙方當事人明確約定,一般將期限規定為5年以上的為長期勞動合同,期限規定為5年以下的為短期勞動合同。
7、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不約定終止日期,只約定解除或終止條件,只要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條件不出現,該勞動合同一直有效,但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8、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某項具體工作開始到完成的時間為勞動合同的期限,當某項工作完成時,就該項工作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就自然終止了。
第2篇: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采購合同期限屆滿
篇一:采購合同
****工程項目
***采購合同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需求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工程項目供應,以滿足項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相關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說明:
1、以上材料單價含運輸(到工地)及售后服務等費用。
2、上表所述為甲方暫定數量,實際數量以甲方通知為準、供貨時間按甲方需用計劃分批到貨。
3、單價是否含稅:,若不含稅,稅款由甲方負責,稅率為 ;若含稅乙方提供以下 種發票;
(1)增值稅專用發票,材料稅率為 ;運輸稅率為 ;同時提供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供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2)增值稅普通發票,材料稅率為 ;運輸稅率為 ; 同時提供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供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甲方開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公司地址: 電話: 開戶賬號: 開戶行:
甲方每次均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工程款匯入乙方指定賬號,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銀行地址: 賬戶名: 賬號:
納稅人識別號: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產品要求 名稱: 型號:
乙方應確保所供產品的規格滿足國家標準,否則視為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拒絕簽收;
質量:乙方所提供的必須符合設計圖紙的相關規定及相關標準,且具有產品檢驗單和合格證書。
其他:甲方每批材料提前7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以書面形式確認數量及單價,回傳至甲方。乙方根據該計劃及時備貨,具體仍以甲方每次的實際需求訂單為準;
2、驗收包裝、標志完整:產品應標明商標、廠名、規格尺寸、批號、檢驗員蓋章并附質量合格證;
3、產品應符合質量體系(ISO9001體系)的認證要求。 第三條:運輸費用
、乙方須負責將合格的產品運輸至甲方工地現場,運費及運輸途中的任何風險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內,由乙方全部承擔;貨到甲方工地必須是貨車能到達的地方。
、乙方負責辦理物資的裝卸運輸及保險,貨物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毀損、交通事故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甲方須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乙方配貨,每個月25日報下個月需求計劃,乙方收到甲方所發的貨物需求計劃后,必須在收到之日起3日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乙方所供的產品數量、規格、質量必須與甲方所提供的需求計劃相一致,在執行過程中按甲方計劃品種、規格及數量進行供應。如發現乙方所供產品質量、規格、數量與甲方要求不符,甲方可拒收,事后發現的,可無條件向乙方退貨,并且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乙方必須保證按時供貨,除不可抗力外,若乙方不按時供貨造成的工程延誤及一切直接、間接損失都由乙方承擔。
甲方在收到貨后必須在乙方的送貨清單上簽字蓋章確認。 、交貨地點:貴州省 工程施工現場。
、甲方收貨人員: ( 電話: )。 第五條:產品包裝
乙方應按照產品的廠家原包裝方式交貨。 第六條:驗收標準及異議處理 、數量驗收:
甲方不定時不定批次的對乙方所供質量、數量進行抽查,如抽查結果與乙方所提供的質量標準與數量不符,甲方有權拒收,并可選擇退貨或者換貨。 、質量驗收: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執行驗收。 ① 甲方應按照訂單要求做好收貨準備并及時驗收。
② 乙方送貨到交貨地點后,甲方指定專門的驗收人員(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對產品的標牌內容、外觀質量、數量及質量證明資料等進行查驗,符合合同約定。經雙方復磅對比無誤后,驗收人員應共同在《驗貨單》簽字確認,并以此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有效依據。 異議處理
① 如乙方所供產品的數量、規格、質量、品種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拒絕簽收,并可選擇退貨或者換貨,若甲方選擇換貨,乙方應在約定的交貨期限內重新更換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
② 甲方收貨后需將產品抽樣送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檢驗,如有
質量異議,可再拿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書面提出。乙方應在收到質量異議后24小時內對產品現場取樣并共同送具有國家認證的省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復檢,該復檢結果作為本批次產品質量認定的最終依據。若復檢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可選擇退貨或者換貨。若甲方選擇換貨,乙方應在約定的交貨期限內重新更換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
③ 收貨人須將產品送檢或復檢合格后才能使用。對檢驗不合格或雖已檢驗合格但雙方存有異議的在未取得最終結果(或未經雙方協商處理)前收貨人不得使用,否則,乙方不就此承擔責任。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每月25號對到工地驗收并檢驗合格后的產品進行結算,乙方必須有甲方收料員有效的簽收憑證及乙方的送貨憑證(采購單、發貨單、提貨單、驗貨單、結算單),且單證一致。提供以下 種付款方式
① 結算完畢,乙方開具等額有效的發票后,甲方在次月10號前支付清該月貨款。 ② 貨到付款(乙方附帶等額有效的發票) 第八條:隨車附件
每批貨隨車同行質保書、檢驗報告及發票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 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時,除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社會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要求按時供貨,甲方有權以高出合同約定同等質量等級的單價臨時另處購買,高出部分由乙方支付,并在因此產生的實際費用的基礎上另加10%向乙方計取費用(在任何應當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乙方移交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管期內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及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由乙方獨自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增加的費用。
、因工程施工變更導致數量增減、型號改變等,甲方必須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若甲方不告知或延遲10天告知,乙方仍按本合同規定產品規格型號交貨,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
篇二:采購合同
產品采購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 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信息:
第二條 合同價格及結算: 1、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因任何政策因素、市場價格波動及其他因素變更;單價中包含材料費、制作費、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資料費、裝卸費、售后服務費、稅金、安裝費(含水電費、安全文明施工費)、檢測費、土建配合費等。
2、付款進度:
(1)預付款:合同總價的 %,金額¥;
付款條件: 。
(2)進度款1:合同總價的 %,金額¥;
付款條件: 。
(3)進度款2:合同總價的 %,金額¥;
付款條件: 。
(4)驗收款:合同總價的 %,金額¥ ;
付款條件:
(5)質保金:合同總價的 %,金額¥ ;
付款條件: 。
3、結算方式為 ( ):
A、轉賬支票;B、電匯; C、銀行承兌匯票;
D、乙方欠甲方的型材款抵相應金額的合同款;E、易貨。
4、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等額有效的17%增值稅專用發票、收據和 。
第三條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由乙方提供,配品齊全,隨貨同行,附產品合格證、說明書及發貨清單,供甲方清點,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由乙方提供,應牢固結實,并符合國家或行業頒布的包裝標準,適合多次裝卸和長途運輸,并保證貨到甲方時,包裝及物資完好無損。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 安全、技術標準、計算規則、質量要求按( )執行,但必須滿足以下要求的最高標準:
A、同類產品國家標準;B、同類產品部頒標準;
C、同類產品行業標準;D、雙方約定技術標準、圖紙(詳見本合同技術附件);
E、按雙方簽訂本合同前確認的樣品(由雙方確認后封存)標準。
第六條 交貨方式及地點:
乙方自行選擇安全便捷的運輸方式,將產品運至(交貨地點): 。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合同產品送至交貨地點后,由 在現場隨機抽樣,檢測內容及數量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如抽樣檢測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乙方即為違約。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乙方保證出售給甲方的產品為合格產品,不存在貼牌或假冒等情形,是合同約定品牌且為原裝制造出廠產品。
2、乙方對出售給甲方的產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權及相應的知識產權;
3、質保期自項目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為 年。
4、質保期內如發生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小時內做出書面有效解答,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有延誤,甲方可自行解決,所發生相關費用從乙方貨款中扣除,質保期屆滿后發生的玻璃、五金件損壞,乙方以成本價維修。維修后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九條 滿足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 乙方拒絕交貨;
2、 乙方逾期交貨超過 日,經書面催告后仍不交貨;
2、乙方所供產品不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且無法修復并拒絕更換。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交貨義務的,應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總額%的違約金。
3、乙方所供產品因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存在瑕疵,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補足數量、折價、修復、更換、退貨。
4、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貼牌或假冒、以次充好等情形,乙方應對所供產品全部做退貨處理并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5、乙方對所供產品不享有完整的所有權,導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張權利,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如果造成損失,乙方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6、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時,可選擇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未解除的部分,乙方仍應履行。解除部分,甲方有權另行采購,乙方應承擔差價部分損失、逾期交貨違約責任及其它損失,其他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合同總價的 %計算。
7、乙方技術負責人及現場聯系人未經許可,擅離項目現場,應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日。
8、乙方的專業安裝人員進入項目現場未佩戴安全帽,應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次。
9、乙方未按約定工期安裝,每延遲一日,承擔違約金元。
10、乙方違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本合同所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以及因乙方違約,甲方應承擔的訴訟費用、律師費、公證費、甲方應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和損失。
11、甲方有權直接從貨款中扣除貨款、違約金、賠償金及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即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至合同約定條款履行完畢,雙方權利義務清結之日止。
合同內容如有手寫或涂改,須由合同雙方對手寫或涂改內容加蓋公章或合同章予以確認,否則修改行為無效;本合同中合同編號、簽訂日期及雙方蓋章處簽名可手寫。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應到現場實測實量,根據洞口的設計尺寸,確定尺寸及數量,并經甲方簽字認可,然后按甲方簽字認可的風格大樣進行加工制作。如發生現場尺寸與圖紙不符,乙方應及時書面匯報現場監理及甲方,否則由于尺寸偏差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項目現場應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現場監理的管理,做好質量、安全、文明安裝。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費用。如乙方現場安裝人員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其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3、安裝工期日,具體安裝時間甲方提前五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項目整體工程施工進度進行安裝。
4、乙方保證按照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付款所需的發貨清單、運輸合同、收據、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資料,因資料未及時提交的,影響甲方付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此作為逾期交貨或消極售后服務的理由。
5、貨到現場,乙方負責材料堆放和協調項目共建單位和乙方共同保護成品;甲方負責協調安裝技術交底;乙方負責對履行合同所需資料的制作、整理,交由甲方報送。乙方必須將應承擔的相關資料及檢測報告、各項試驗報告及時交付甲方,不得影響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鋁合金門必須達到竣工驗收的衛生要求(乙方安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如不符合要求,乙方
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完成,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
7、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建設單位承擔的違約金,由乙方按甲方承擔違約金的110%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指派常駐項目現場的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為 區域的技術負責人及現場聯系人,負責與項目共建單位工作聯系,甲方指派 __________ 為 區域質量、安全監督員,負責檢查乙方產品質量、安裝質量及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9、招投標文件、技術協議、圖紙、保密協議、廉政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內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與附件之間、附件與附件之間、合同條款之間的語句存在矛盾或沖突或歧義的,以有利于甲方的理解為準。乙方提供給甲方3套生產企業的全套資質證明。
10、其他標準以甲方提供 為準,其他未提事項以國家標準執行。
11、乙方授權 (身份證號: 身份證復印件附后)為其委托代理人,有權簽署本合同。
下無正文。
篇三:采購合同范本
采購合同
需方:聯系人電話: 供方: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承諾書中的相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供方根據需方需求提供下列產品:
二、質量標準及保證期
1.供方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談判中所確定品牌的生產廠家正宗原裝產品,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投標文件所述的各項技術指標,質量必須達到該項設備的出廠質量標準或國家標準;所供產品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范圍內的,必須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屬于國家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目錄范圍內的,必須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所供產品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產品屬于外國進口的,必須是指定在中國大陸銷售的產品,并且必須附有中文說明書。
2.供方必須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并完整地履行保證期內的免費現場維修服務承諾。
3.在質保期內,供方必須及時維修。
4.在質保期內,如發現產品有其它潛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標準要求或不符合投標書承諾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購件,需方有權退貨或向供方索賠。
5.供方應與制造商簽訂所提供的產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質量保證及要求產品保修和維修的權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書面文件副本。當制造商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供方有責任與義務,要求制造商履行義務,必要時,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訴訟,否則,由供方承擔制造商應承擔的全部責任。
6.質量保證期:產品的免費質保期為1年。質保期限均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質保期內,如有質量問題,供方應予以免費更換或維修。
7.在質保期頭1個月內,如產品有嚴重制造質量的問題或質量缺陷,供方應免費予以更換;在質保期內,如同一產品出現三次質量問題,供方需免費予以更換,以保證需方正常運行。
8.供方在產品系統集成過程中,如果產品間技術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響系統性能,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技術資料與文件
供方應向需方提供以下技術文件:
1、產品的合格證2、產品的檢驗報告
四、產品包裝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由于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銹蝕,供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五、運輸
1.供方按需方要求把消防器材產品送到指定地點。
六、交付
1.交付時間:供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7個工作日內分2批將產品全部交付完畢并負責安裝調試。
七、安裝、調試與驗收
1.安裝:產品的安裝由供方負責,供方應對產品和系統安裝提供全面的技術服務與支持,為順利安裝運行提供完全技術保證。
2.調試:調試由供方負責,供方為運行調試提供技術和產品的必要條件。并應向需方有關人員講解產品和系統結構與計劃調試方法,包括系統的性能、技術特點、調試技巧等有關技術原理、方法,指導解決調試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3.驗收:
(1)產品運抵需方指定地點后,由需方對到貨產品的數量、型號、外觀質量等進行檢查驗收。
(2)驗收地點:產品安裝地。
(3)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未達到技術要求的不合格產品,一律拒收;并可終止合同執行。
八、伴隨服務
1.供方提供現場培訓計劃,對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切實有效的培訓,確保產品能良好地運作。主要培訓內容為產品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需方未使用過同類型產品,供方還需就產品的功能對需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產品安裝現場或由需方安排。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供方將全部產品運至指定的地點經安裝驗收合格后需方一次性將款項結清。
3.支付單位:大連市民健身中心
1.供方延期交貨與安裝,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產品總額1%交付違約金。
2.在質保期內,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由于需方操作人員失誤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需方負責。
十、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
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1年。
第3篇: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變更勞動合同期限與續簽勞動合同有何區別
勞動合同即將到期,有些單位用續簽合同,有些單位采用在合同到期前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做法,這兩種方法有什么區別?
勞動合同的續訂也就是再次簽訂勞動合同和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不同概念,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1、續簽合同要就全部條款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后方能簽訂,而變更期限僅就此一項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條款繼續履行。
2、續簽合同時,單位要續簽,個人不同意,達不成一致意見,原合同終止履行,單位可以不付經濟補償金。變更合同期限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變更不成,原合同需繼續履行到合同到期,如果單位在合同到期時要續簽,本人不簽,原合同終止,單位不付經濟補償,單位對合同到期不愿續簽的應該支付終止合同經濟補償。
3、續簽合同必須是在合同到期時,而變更合同期限,則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也就是說變更合同期限必須在合同期限內進行變更。
4、續簽合同是再次簽訂合同,也就是至少算第二次簽訂合同,將來或許受二次合同后再簽合同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而變更合同期限既滿足雙方在期限上的約定,又不受第幾次合同的限制,因為變更合同期限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繼續履行。
5、如果是派遣合同則不受幾次合同限制,原則上可采用續簽合同,按規定續簽合同期限必須兩年以上。而變更合同期限則不受必須二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實際需要來變更合同期限。
6、不論是合同續簽或合同變更期限都不得再設試用期,因合同法明文規定同一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7、續簽合同對勞動報酬的約定可以維持原約定,也可高出原約定,而變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繼續履行,勞動報酬原約定仍然維持不變,繼續履行。
8、續簽合同法律風險大,變更合同期限相對法律風險小,但兩者經濟責任上是相同的。
9、不論單位采用以上哪種方式來處理合同到期問題,單位與勞動者都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協議變更勞動合同期限屬于合同續簽還是合同變更? 此問題有爭議。
如果公司和員工簽的都是短期勞動合同,通過簽署補充協議不斷延長勞動合同時間的主要目的當然為了避免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通過延長勞動合同期限,既保證了隨時可以和員工簽訂短期勞動合同(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更容易操作一些,只要支付補償金即可,不需要煞費苦心尋找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同時通過延長的情況下,避免多次勞動合同續簽后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由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此行為的性質,因此,有意見認為通過增加附件延長勞動期限的方式,只算員工和企業簽訂一次固定期勞動合同。這等于鉆了法律空子。但即使可以這樣理解,也不意味著企業可以無限期的延長勞動期限,只要十年以內企業是沒有觸犯勞動法的,十年以后,員工依法可以要求于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一旦發生勞動合同糾紛,仲裁機構有可能認為企業有惡意規避法律的動機,傾向于做出更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判決。
第4篇: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怎樣辭職
辭職也就是職工主動向用人單位申請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辭職是發生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事件,那么大家知道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該怎么辭職嗎?下面就讓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范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 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所以,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后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職工主動要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同時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但要是因為辭職造成了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的,則要進行相應的賠償。更多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的知識,請您到網站進行咨詢。
與所在的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想要離職,但是老板以離職給公司帶來損失拒絕支付勞動報酬。那么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拿不到報酬應該怎么辦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請閱讀了解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但是你必須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比如工作證、工作服等;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合法而有效的主動離職方法是,在辭職通知上同時注明:請公司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結清應負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予辦理,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請他們依法監督執行。
辭職理由得當,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獲得應有的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不簽勞動合同單位應支付的雙倍工資等。
辭職的理由還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都可以,不用單位同意,可立馬走人。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在破產、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經營方式調整等需要減少員工維持企業運營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裁員,也就是所謂的“經濟性裁員”。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該條裁員后,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但是以下人員不能依據上述規定解雇: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沒有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有補償金嗎?
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被辭退時能要求公司給補償金嗎?補償金額是多少?針對這個問題,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有關資料,請閱讀了解。
無論勞動者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事實存在,在本身沒有違反規定的情況下,單位提出解除合同就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現行的《勞動法》,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就支付一個月工資方式予以補償;工作時間未滿一年者不補償。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而《勞動合同法》則刪除了“雙方當事人可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這句話,也就是說企業裁員故意抬高門檻、找茬,如“末位淘汰,終止勞動合同”等等,今后企業隨意終止勞動合同的做法將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必須按照新《勞動合同法》執行。
此外,新法還加強了對老職工權益的保護,明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雙方同意延續合同的,只要勞動者提出,便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違規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支付賠償金。即便是勞動者真的不愿意續簽,單位終止合同的同時,也還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實施經濟性裁員的用人單位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產生的多余在職人員。那么,公司裁員有哪些條件呢?小編為您整理編輯相關知識,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
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裁員需具備法定條件。裁員條件舉證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必須有充分證據舉證證明達到法律所規定的可以裁員的條件方可裁員,不能舉證的將會被認定為違法裁員。用人單位裁員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可以向用人單位辭職。但現實中總會遇到那種以各種理由不讓你走的用人單位。今天小編就將為大家詳細介紹試用期辭職公司不讓走怎么辦,歡迎大家瀏覽!
我在現在的公司干了兩個月了,規定的是試用期三個月,但現在我覺得這份工作并不適合我,我不想干了,想辭職,也給公司提交了辭職申請,但是公司以未滿試用期為由不讓我離職,如果我強行離職就不給我發工資,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
您好,試用期是可以辭職的,只要您提前三日通知了公司,并把手頭工作都交接好了,您就可以離職了,公司也應該支付您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您提出離職申請后,公司不讓您走,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5篇: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勞動合同期限內怎么進行辭職
一、勞動合同期限內怎么進行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此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簽訂勞動合同須知
(1)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2)試用期應和勞動合同期限掛鉤,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資金擔保違法,可酌情提供擔保人。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提供擔保,可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收取保證金(物)的形式,一種是以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第一種是我國勞動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種是要求提供擔保人來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沒有法條作出過明文的允許或禁止,勞動者可以本著自愿的原則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