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三個規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有關單位先后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三個規定”),司法部、市委政法委也分別出臺相關實施辦法和意見。為全面落實“三個規定”精神,經局黨委會議研究,現就本市司法局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領會“三個規定”重要意義,確保認識到位
局系統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落實憲法和法律規定、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特別是司法行政改革決策部署的高度,領會深刻內涵,把握精神實質,將之作為推進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司法公平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以高度政治自覺和政治擔當著力抓緊抓實抓好,為推進上海司法行政機關公正廉潔執法、提高執法公信力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全面開展宣傳教育,確保學習到位
局系統各級黨組織要把宣傳學習“三個規定”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有機組成部分,通過黨委中心組學習、專題研討、輔導解讀、支部學習等形式,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學習,同時擴大學習面,確保覆蓋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公務員,不留盲區、不留死角。要注重通過新聞媒體、上海司法行政網、“法治上海”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對外宣傳,重點加強對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中介組織的宣傳教育,確保知曉配合。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到位
局系統各級黨委要發揮全面領導作用,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完善工作程序,抓好全流程管理。此項工作由市司法局辦公室牽頭,政治部干部處、監獄戒毒矯正工作指導處、律師工作管理處、公證工作管理處、司法鑒定管理處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并建立有關違法違紀信息互通機制,加強溝通聯動。局系統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三個規定”具體要求,抓好查處通報和責任追究等工作,確保各層級、各部門形成嚴密高效的執行責任體系。
四、推進常態化制度化落實,確保貫徹到位
局系統各級黨委要把貫徹執行“三個規定”作為經常性工作,市監獄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區矯正管理局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有關意見,指導基層監所等部門進一步明確適用主體、適用范圍、適用程序和責任追究等具體要求,認真做好違反“三個規定”的記錄、通報和違規案件查處工作。各辦案部門、政工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溝通聯系和工作銜接,健全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的協作配合機制,切實保證“三個規定”的貫徹落實。要針對性建章立制,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執法權力、執法責任“三張清單”,強化刑罰執行領域制度建設,全面深化陽光公正執法機制,深化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等有關要求,加強重點管控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監督把關,繼續完善溝通聯系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完善律師等行業信用體系,切實用制度規則、標準流程來規范執法執業,確保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五、強化監督檢查,確保督查到位
局系統各級黨委要強化對貫徹執行“三個規定”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注重協調政工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執法執業主管部門開展檢查,將自查自糾、定期及不定期的督導相結合,把落實情況作為執法檢查和執紀監督的重要內容,認真查找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移交查辦有關問題線索。要強化政風行風建設,加強法律服務行業執業行為檢查,完善網上信息平臺建設,強化網上監督,形成可操作性的全面監管工作方案,努力實現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的無縫銜接。
六、嚴肅責任追究,確保問責追責到位局系統各級黨委和紀檢部門要把違反“三個規定”行為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政績考核體系,作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的重要依據。對本市司法行政機關違反“三個規定”的內部人員,以及對違反“三個規定”行為不如實記錄、隱瞞不報以及不認真調查核實、不嚴肅查處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授意領導,要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監獄和勞動教養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市委政法委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問責追責。要加大違法違規執業行為查處,理順法律服務機構及人員執業準入、退出和違法違紀處理機制,切實促進法律服務事業健康發展。
第2篇: 三個規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最高法院黨組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落實整改中央巡視最高法院黨組反饋的典型問題,確保《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三個規定”)落地落實,防止內外部人員插手干預過問案件,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法官廉潔公正司法,現制定開展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全省法院院長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要求,持之以恒糾治司法作風突出問題,強化司法權力運行監督,堅持問題導向,抓好問題整改落實,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建設。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活動,認真分析“三個規定”落實的基本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面臨的困難,查找漏洞,補齊短板,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預過問案件的制度體系,切實防范和根治審判執行中存在的請托和以案謀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點解決一些黨員干部公平意識淡漠,把法律當作謀私工具,插手干預過問案件,充當訴訟掮客,徇私枉法;執行任職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隱瞞家屬和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和進行訴訟代理,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不當交往,大搞利益輸送,損害司法公正;辦案人員不如實填報內外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情況,對外部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不按規定向黨委政法委和上級法院報告,對內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查處問責不及時,監督檢查沒有跟上等突出問題。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紀法意識,解決紀律、制度、管理不嚴的問題,織密制度籠子,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決杜絕不守法,以案謀私等問題,確保“三個規定”在七星關區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讓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摸清底數,建立相關工作臺賬
1.全面摸清“三個規定”實施以來內外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的記錄、報告、通報和干警因違紀違法受處理等情況;干警因與案件當事人、律師等利害關系人不正當交往受處理的情況;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和執行任職回避制度的情況;辭職人員在從業限制期內的從業情況。對以上情況要建立工作臺賬,實施動態管理。(責任部門:政治部、機關紀委、審判管理研究室)
2.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注司法個案的情況納入統計范圍,對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注司法個案的情況進行統計摸底,探索規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關注案件的辦理程序。(責任部門: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
3.對“三個規定”的貫徹積極主動自查自糾,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將當事人通過網絡、電話、郵遞等方式舉報內外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違反“三個規定”的情形納入統計范圍,形成內外部共同監督的長效機制。(責任部門:機關紀委、立案庭)
(二)開展警示教育,強化教育培訓力度
1.通過黨組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主題黨日、干部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大對“三個規定”的學習培訓力度,確保干警切實掌握“三個規定”的基本內容和相關要求,教育引導干警提高遵守“三個規定”的思想自覺,強化干警貫徹執行制度的積極性主動性。(責任部門:政治部、機關黨委、紀委)
2.結合開展“兩個堅持”專題教育、正風肅紀專項活動和“以張堅案為典型,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警示教育,進一步筑牢對黨忠誠、公正司法、廉潔自律的思想根基,緊密結合發生在身邊的違紀違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訓。(責任部門:政治部、機關黨委、紀委)
3.通過組織召開各部門各層級干警參加的座談會,聽取審判執行一線人員對如何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意見建議,認真查找本單位、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剖析審判執行人員對過問案件情況不愿意填報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責任部門:機關紀委、各審判、執行部門)
(三)明確政策界限,組織開展集中申報
1.組織全體干警對“三個規定”實施以來,除本院院、庭長根據法律規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批示、指示外,內外部人員批轉材料、口頭過問案件以及親屬從事律師職業和未經履行報批手續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不當交往的情況集中開展一次個人申報,明確相關政策,對不如實申報的,今后發現一律從嚴處理。(責任部門:機關紀委)
2.建立月報制度。審管部門要督促辦案人員通過辦案系統逐案報告對辦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預過問的情況,沒有的將落實“零報告”制度,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及時核查處理。(責任部門:機關紀委、審判管理研究室、各審判、執行部門)
(四)完善硬件建設,加大司法公開力度
1.完善訴訟服務中心硬件建設,配置電子柜等設備,暢通當事人和律師等利害關系人向法院遞交材料的渠道。(責任部門:立案庭)
2.充分發揮司法公開平臺的作用,該公開的事項一律公開,該及時通知當事人的信息要及時通知,避免當事人和律師等利害關系人因不能從公開渠道獲悉案件辦理信息而請托法院干警打聽過問案件,切實壓縮違規過問案件問題發生的空間。(責任部門:審判管理研究室、綜合辦公室、各審判執部門)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問責追責機制
1.對存在任職回避情形的人員及時進行崗位調整,對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的情況要建立報告制度,加強對離退休、辭職、開除和調離人員的從業情況抽查核查。(責任部門:政治部、機關紀委)
2.對近幾年處理追責的涉及“三個規定”的案件進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動報告、不如實記錄和不當交往等情況,抓住典型,進行問責。(責任部門:機關紀委)
3.加大對新發現問題線索的查辦力度,嚴肅查處干預過問案件、充當訴訟掮客、與當事人和律師等利害關系人不當交往、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干預過問案件等行為,倒逼“三個規定”的落實。(責任部門:政治部、機關紀委)
4.將“三個規定”執行情況納入考核體系,運用到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等干部工作中。(責任部門:政治部)
(六)成立專項整治活動專班
市法院成立落實“三個規定”專項整治活動專班,統籌指揮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
組 長:趙 乾 黨組成員、常務副院長
副組長:裴干明 黨組成員、政工科長
聶宗映 黨組成員、機關紀委書記
成 員:徐逸杰 秦江玲 彭紀 黎景春 彭靜 張楊
活動專班辦公室設在機關紀委,彭紀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日常工作。
五、方法步驟
落實“三個規定”專項整治活動分為自查自糾、材料上報、檢查督導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機關各部門、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時前前將“三個規定”情況自查表報機關紀委,機關紀委于當日下班前統計“三個規定”情況匯總表上報市法院。
(二)材料上報(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機關各部門、人民法庭認真總結“三個規定”實施以來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有針對性的切實加以整改,提出完善體制機制的意見建議,并形成書面報告于5月9日前送專班辦公室彭紀處;專班辦公室梳理、匯總分析形成書面報告于5月11日前報送市法院監察室。
(三)檢查督導
活動專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結合“兩個堅持”專題教育、正風肅紀專項活動和“以張堅案為典型,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警示教育對各黨支部、機關各部門、人民法庭進行監督指導。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此次專項整治活動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最高法院黨組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中央防止干預過問案件“三個規定”和落實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的重要舉措,各黨支部、機關各部門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來,切實抓好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實事求是,不遮不掩。在專項整治中,機關各部門、人民法庭要如實提供情況,確保報告內容及相關數據真實、準確,對存在的問題不遮不掩。對反映情況不真實,填報數據不準確,報送材料不及時的,將責令補課,嚴肅問責。
(三)精心組織,確保實效。各黨支部、機關各部門和人民法庭要組織黨員干警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三個規定”,落實上級法院和院黨組工作部署,扎實推進專項整治活動。活動專班要加強對各黨支部、機關各部門和人民法庭落實專項整治活動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止專項整治活動走過場。
第3篇: 三個規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確保廉潔公正司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落實《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情況進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將開展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的專項整治活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最高法院黨組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落實整改中央巡視最高法院黨組反饋的典型問題,認真分析“三個規定”落實的基本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面臨的困難,查找漏洞,補齊短板,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預過問案件的制度體系,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紀法意識,解決紀律、制度、管理不嚴的問題,織密制度籠子,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決杜絕不守法,以案謀私等問題,確保“三個規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
二、整治重點
(一)黨員干部公平意識淡漠,把法律當作謀私工具,插手干預過問案件,充當訴訟掮客,徇私枉法。
(二)執行任職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隱瞞家屬和近親屬從事律師職業和進行訴訟代理,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不當交往,大搞利益輸送,損害司法公正。
(三)辦案人員不如實填報內外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情況,對外部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不按規定向黨委政法委和上級法院報告,對內部人員干預過問案件查處問責不及時,監督檢查沒有跟上。
三、方法步驟
此次活動從2020年4月日開始,月日結束,分3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月日前)
制定開展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的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召開環節以上領導干部會議傳達相關文件精神和方案內容,進行動員部署,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自查自糾階段(月日至月日)
針對上述整治重點,結合我院實際,認真總結“三個規定”實施以來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填報我院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的自查表,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明確整改措施,有針對性的切實加以整改,形成書面報告于月日前報。
(三)整治總結階段(月日至月日)
根據自查自糾情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并對專項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問題進行全面總結,提出改進意見建議,完善相關機制,堵塞漏洞,補齊短板,確保“三個規定”得到嚴格貫徹。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我院黨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來,切實認識到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最高法院黨組工作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中央防止干預過問案件“三個規定”和落實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實事求是,真抓實干。在自查自糾中,要對照整治重點內容確保問題找全、找準、找實,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問題擺出來。同時要切實履職,強化擔當,對整改工作不畏難、不糊弄、不走過場,確保整治工作收到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加強監督,確保實效。統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查擺問題不準不實,尤其是瞞壓問題的部門和個人進行提醒、約談、問責,發現有嚴重違紀問題的,將嚴肅處理,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開展落實“三個規定”情況
的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工作領導小組
為落實好“三個規定”情況的專項整治活動工作,加強對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黨組書記院長)
副組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成員:黨組成員及各部門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