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勞動教育規章制度【匯編三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學生勞動教育規章制度
為營造“文明、衛生、有序 、活潑”的校園文化氛圍,協調學生會勞動部工作,促進內部團結,作為主管校園衛生和文明的部門,現制定以下內部管理制度:
一:部門管理細則
1、部內成員應經常聯系和交流、用心工作,把勞動部當作友情平臺和一個溫馨的大家庭、共同努力、共同鍛煉、一起進步。
2、工作要認真、做事要積極、勤于思考、踏實苦干、開拓創新。
3、樹立團隊精神、分工協作,并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4、本部組織的各項活動,本部成員須以身作則,積極參加。能積極、出色完成任務。
二、 勞動部例會要求:
1、各成員應準時參加例會,做好會議記錄。如有事,須提前給部長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到者需向部長說明原因。
2、應準時到達會議地點等后開會,會議沒開前不得大吵大鬧。
3、開會期間不準提前早退,除特殊情況向部長請假。
4、開會應積極發表個人意見及個人想法。
5、不許在會議中聽有任何手機鈴聲,必須在開會前把手機調為震動模式。
6、不準在會議與其他人交頭接耳情況。
7、勞動部于每周一8:50分準時召開部門例會,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穿拖鞋參加,應帶好記錄本,佩戴好校卡準時參加會議。會議中要積極發言,做好筆記。無論任何會議都必須提前5分鐘到席。應帶好記錄本,佩戴好校卡準時參加會議。會議中要積極發言,做好筆記。
三、日常行為規范
1、自覺維護好本部門的形象,不得做出有損部門聲譽的事例。
2、辭職必須在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負責人簽字后可批準。
三、獎勵方法
1、期末根據成員日常工作表現為依據進行不同的獎勵。
2、部門實行“部門操行分制”,基礎分為10分,具體加減分如下
加分:
1、每周工作全勤加0.5分,每月工作全勤加2分。
2、積極參加兩會或部門活動加分0.5分。
3、主動參與策劃活動等加2分
減分:
1、遲到一次扣0.5分。
2、早退一次扣0.5分
3、無故缺席工作(會議)扣2分。
4、不服從管理扣分2分。
若發生意外情況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低于6分者予勸退。
【篇二】學生勞動教育規章制度
為加強學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促進各項工作順利展開。電工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優質服務于教學,服務于師生,特制訂本安全制度。
1、電工應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擅離崗位。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電工對全校教學區、生活區的電路設施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校園電路使用安全和暢通。
3、對各教室、辦公室線路、開關、用電器設備每周檢查一次,對反映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若因沒有及時整改又沒有上報有關領導反映其原因的,將追究責任。每次罰款50元。
4、對學生宿舍線路、開關、用電器設備每周檢查一次,對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24小時內解決不了的應上報有關領導并說明其原因,若沒有及時完成又不上報有關領導的每次罰款50元。
5、電工要對機房機械設備要經常保養,對機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房工具不得私自帶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損壞工具的應及時反映并上報庫房進行更新,絕不能因為工具不付而影響本工作。如出現此情況示情節輕重進行罰款。
6、對全校用電嚴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電費,杜絕人情用電,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發現學生或教師有偷電現象的,應及時反映有關領導處理。
【篇三】學生勞動教育規章制度
一、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建立校長直接負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體教職員工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組織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從我做起”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范圍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教育教職員工遵守師德規范,不賭博、不酗酒、不從事有悖于職業道德的一切活動。
三、學校安全工作小級要定時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并向學校例會提交排查報告,確保學校各類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四、學校按設計標準合理確定辦學規模,不隨意擴大軌制和班容量。
五、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學生在校時間,禁止上課拖堂、放學后補課等占用學生活動時間的行為,嚴禁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和任何形式的集體補課。
六、學校管理人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外的各類勞動和活動,要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斗毆、追逐嬉戲、搶奪強要、偷竊他人物品;不翻越圍墻,爬樹攀高;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教育學生養成遠離毒品,遠離黃色淫穢網站、音像制品和書刊的良好習慣,嚴禁學生抽煙、喝酒。
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上學前、放學后,值日人員要在學校門口值守;室外課、體育課、理、化實驗課教學,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綜合實踐活動課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不組織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體育、勞動及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并責任到人。實行定點采購、入庫前檢驗、成品檢查措施,嚴禁假冒偽劣和霉爛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倉庫和廚房,嚴防發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別加強醫務室的管理。校醫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嚴格各項醫療制度;嚴禁假冒偽劣藥品、霉變失效藥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品進入校園;嚴禁非醫療人員隨意出入醫療室和藥品存放處。
十、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校內垃圾,磚、瓦、石塊等雜物,防止學生用于打鬧投擲造成傷害。
十一、學校要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不準隨便挪動。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學校對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器設施要加強檢查,及時維修和更新陳舊老化無安全保障的電器、電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的重要場所、庫房要安裝牢固的防撬鎖、防盜門窗,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在庫房、學生宿舍等特殊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取暖。
十三、加強學校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裝防盜門窗,嚴禁違反規定超額存放現金。
十四、為保障學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販在校門口或到校擺攤、叫賣。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到校門口或擅自到校外購物。
十五、上課期間,教職工、學生不準隨便離開學校。必要時,須憑出入證離校,并自學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
十六、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12周歲以下學生禁止騎自行車上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職工要切實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以防被盜。
十八、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值班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帶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