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進出登記規章制度精簡版(精選7篇) 作為學校門衛一定要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門進出登記規章制度精簡版【匯編四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門進出登記規章制度精簡版1
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出入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者須禮貌、熱情接待、詢問來訪事由。
2、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如家長),必須在門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訪人員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被訪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回收由被訪人員簽名和填寫離校時間的回執,經門衛值班人員確認后方可離校。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無法與被訪人取得聯系并填寫會客單,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學校相關部門或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憑證,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上課期間如無預約謝絕外人進入校區,嚴禁推銷人員進入校區。
6、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三年。
7、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責任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校門進出登記規章制度精簡版2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在校用中餐學生午休時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衛“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一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校門進出登記規章制度精簡版3
為貫徹落實《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范》和《江蘇省港大中學學生一日常規》等規章制度,嚴格規范進出校門管理,形成良好的校園環境和有序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規定:
1、校保安隊是本規定的執行者,保安要嚴格按照規定履行管理職責,做到熱情服務,規范文明管理。
2、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得無故進出校門。不遵守學校規定,不服從門衛管理,強行進出校門,或翻越學校圍墻的,門衛要立刻認真記載,并及時向校政教處匯報,由政教處按照學校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3走讀生進放學出校門時須憑走讀生校牌,必須在距校門10米外佩戴好校牌,進出校門的時間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管理的要求的規定》執行。走讀生校牌遺失的,要立即向政教處匯報,并申請重新辦理。辦理校牌期間,須憑政教處開具的臨時出門證方可進出校門。
3、住宿生確有原因需進出校門的,必須憑班主任或者值日教師開具的由政教處統一印制的請假單,請假單不能重復使用,學生出門時出示,進門由門衛收回。
4、周一至周六學生家長原則上不進入校園,更不能隨意進入教學區或學生公寓。如有急事找學生,應該與班主任聯系,請班主任通知學生到傳達室與家長見面。如有物品送給學生,應該將物品暫時寄存在傳達室,并請班主任通知學生下課時來取。
5、周日學生家長進行校園探訪學生的時間為11:00至12:50,11:10之前,12:50之后,學生家長不得進入或滯留在宿舍。
校門進出登記規章制度精簡版4
為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凡來本校探親、訪友、聯系工作等人員,須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在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執勤人員審核同意后,方可進入。
2、學校單位內個人雇工或親友來校探親須長住者,除在門衛登記外,門執勤人員還應通知其到保衛科按《外來人口管理制度》辦理有關手續。
3、凡外來暫借住人員,離開學校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時,必須持有效證件,或有師生親友陪同說明,門衛作好登記,方可放行。
4、外來人員須自覺遵守學院內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凡無理取鬧、尋釁滋事者,學校將交公安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