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篇: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理解“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堅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堅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2篇: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1、每個職工應有高度的集體觀念,提高質量素質,要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3、上班時不準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腳,不準酒后上班。
4、不準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高空作業上戲鬧。
5、機械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行,各種機械設備電線安裝要合符要求。
6、庫房、木工房(棚)內嚴禁吸煙生火,夏季施工應搞好防洪工作。
7、對各工序的質量,都必須接受現場技術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對現場材料、機具等要愛護保管。應做到節約、整潔、文明的施工現場。
9、嚴格控制“三不”,對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質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質量不合格不交接,對出現的質量問題或事故,按實際情況和數據及時上報。
10、施工區域嚴禁賭博和酒后鬧事。
以上規定如違反者,根據情節嚴重的給子罰款5~100元。
第3篇: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八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九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一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三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八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
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2、機械設備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為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
第4篇: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范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筑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并從事建筑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注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筑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注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筑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并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于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由中外建筑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與其他建筑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布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第5篇: 建筑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各項管理制度 目錄
一、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二、施工質量檢查制度
三、試驗、檢測管理制度
四、質量問題處理制度
五、質量管理自查與評價制度
六、質量信息管理和質量管理改進制度
七、目標管理制度
八、文件管理制度
九、記錄管理制度
十、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十一、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十二、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十三、工程投標管理制度
十四、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五、材料、構配件、設備管理制度
十六、分包管理制度
十七、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對施工質量進行過程控制,保證施工質量。2.適用范圍
建筑施工企業各項管理制度。3.相關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義: 5.職責
5.1責任領導
本制度的責任領導是生產副經理,其職責為:負責監督、指導本制度的實施,負責執行文件的審批。5.2責任部門
本制度的責任部門為工程部,其職責為:負責本制度實施的檢查。5.3執行層
本制度的執行層為項目部,其職責為:負責落實施工質量管理策劃、施工準備、施工質量和服務的有關管理要求。6.工作程序
6.1工程部會同項目部在工程開始施工前負責編制工程施工質量策劃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時應反應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關文件予以說明: 1 質量目標和要求;
質量管理組織和職責; 3 施工管理依據的文件; 4 人員、技術、施工機具等資源的需求和配置; 5 場地、道路、水電、消防、臨時設施規劃; 6 影響施工質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 進度控制措施;
施工質量檢查、驗收及其相關標準; 9 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對違規事件的報告和處理; 11應收集的信息及其傳遞要求; 12 與工程建設有關方的溝通方式; 13 施工管理應形成的記錄; 14 質量管理和技術措施;
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6.2、編制完畢后,應報公司生產副經理審批,審批合格后報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批準,批準后做為工程施工過程控制的策劃文件予以實施。6.2、施工準備:
項目部應按照施工策劃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工作,包括策劃建立項目管理機構、文件準備、材料物資準備、工具設備準備、人力資源入場準備、施工臨時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準備完畢后,施工企業應按規定向監理方或發包方進行報審、報驗。施工企業應確認項目施工已具備開工條件,按規定提出開工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開工。6.4、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6.4.1、施工質量控制內容:
正確使用施工圖紙、設計文件、驗收標準及適用的施工工藝標準、作業指導書。適用時,對施工過程實施樣板引路; 2 調配符合規定的操作人員;
按規定配備、使用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工機具、檢測設備; 4 按規定施工并及時檢查、監測;
根據現場管理有關規定對施工作業環境進行控制;
根據有關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并進行相應的策劃和控制; 7 合理安排施工進度;
采取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并監督實施;
對不穩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過程、突發事件實施監控; 10 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實施監控
6.4.2 應根據需要,事先對施工過程(焊接、大體積混凝土、地下室防水等)
進行確認,包括:
對工藝標準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審,并對操作人員上崗資格進行鑒定; 2 對施工機具進行認可;
定期或在人員、材料、工藝參數、設備發生變化時,重新進行確認
6.4.3 應建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施工記錄應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應包括: 1 施工日記和專項施工記錄; 2 交底記錄;
上崗培訓記錄和崗位資格證明;
施工機具和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的管理記錄; 5 圖紙的接收和發放、設計變更的有關記錄; 6 監督檢查和整改、復查記錄; 7 質量管理相關文件;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結果中規定的其他記錄
6.4.4應按公司規定要求進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的防護。防護內容包括成品保
護、標識保護等。服務應包括:1 保修,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保證達到甲方的要求; 2 非保修范圍內的維修,由工程部負責組織實施,酌情報價,積極進行,保證達到甲方滿意;3 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按合同要求組織實施。篇二: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
重慶市錦新建筑有限公司
編 制 時 間:編制 人:審批 人: 企 業 規 章 制 度2008年 5月23日
目 錄
一、公司職工守則
二、行政管理部分
(一)公司總經理職權
(二)副總經理職權
(三)企業技術負責人職權
(四)各職能科室職責及崗位職責
1、辦公室
(1)部門職責
(2)辦公室責任人崗位職責
(3)文員崗位職責
(4)駕駛員崗位職責
2、財務部
(1)部門職責
(2)財務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3)會計崗位職責
(4)出納崗位職責
3、經營部
(1)部門職責
(2)經營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3)科員崗位職責
4、預結算部
(1)預結算部職責
(2)預結算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3)預結算部科員崗位職責
5、質安部
(1)部門職責
(2)質安部負責人崗位職責
6、項目部
(1)項目負責人部門職責
(2)項目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3)項目部其他崗位職責由項目部制定
(五)辦公室管理條例
(六)辦公設備管理條例
(七)公章、私章管理制度
(八)財務制度
(九)員工考勤和休假的規定
(十)材料采購制度
(十一)開具介紹信的操作流程
(十二)公司提供清單預算收費標準
(十三)關于參加投標工程收取及補貼費用的文件
(十四)公司項目經理工程開標費用補貼標準
一、公司職工守則
(一)基本守則: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
2、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嚴守紀律,服從領導,不越權行事。
3、大力弘揚“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業精神,愛崗敬業,勤奮學習,鉆研業務,精益求精。
4、發揚優良傳統,樹立團隊意識,各部門、員工之間應相互尊重,團結合作,努力創造和諧的人際關系。
5、顧大局,識大體,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權益。
(二)職業道德守則:
1、崇尚敬業精神,工作盡職盡責,積極進取、努力不懈。
2、不斷學習,以求進步,做一個稱職的員工。對所從事的業務,應以專業標準為尺度,從嚴要求,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
3、堅持重合同、守信用,對企業負有責任感、榮譽感,以實際行動塑造企業形象。
4、文明施工生產,尊重當地民風習俗。
5、誠信、正直。對公司各方面的工作,應主動通過正常途徑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對有損企業形象等消極行為,應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對方的酬金、禮品。
7、工作中出現失誤,應勇于承認錯誤,承擔責任,不諉過于人。
8、尊重外來人員、尊重同行;在與外人交往中,做到有利有節,不亢不卑、不驕不謅。
9、保守企業秘密和工作秘密,妥善保管文件、合同及內部資料。對公司資金狀況、法律事務、業務合同、員工薪酬、分紅獎勵等情況,除已公開通報的外,不得泄露。
10、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部門(或總經理辦)提出申請,妥善交接工作,處理好善后事宜。
(三)日常行為守則:
1、注重儀表整潔,著裝大方得體,舉止優雅文明,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現場作業員工要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執行。
3、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聊天、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個人責任崗位使用的電腦應設置密碼,他人不得擅自開啟或使用電腦。
4、文明辦公,禁止在辦公區域喧嘩、打鬧,自覺做到語言文明,和氣待人。
5、不在辦公室接待因私來訪親友,不把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帶入辦公室,不把未成年人帶入辦公區。不亂扔紙屑、果皮,不隨地吐痰。
6、愛護公物。生產施工、辦公設施要保持清潔并在固定位置擺放,如有移動應及時復位。
7、下班時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擺放整齊。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窗戶,檢查電腦、電燈、電扇、空調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是否關好,無遺留問題后,方可離去。
8、厲行節約,節約用電、用水、用油等。辦公用品費用核算到人;外出辦事,住宿、交通等費用不超標。
9、因事請假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事后及時銷假。短時間離開單位外出辦事,要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說明。篇三: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制度匯編(400頁)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匯編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概念
規章制度是企業職工參于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守的行為準則,主要包括企業各項工作的要求、規則、規程、程序、方法、標準等。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是在大量實踐經驗基礎上總結出來的一種規范化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規范性。用規章制度管理企業,要求按統一的標準、方法、程序工作,不允許按個人的想法隨意變動。規章制度具有規范性這一特點決定了它不可能用于一切管理活動,只能用于經常發生的例行工作。
(2)穩定性。規章制度一出臺,就不能隨意改動。經常變化的規章制度,談不上規范職工的行為。當然,穩定也是相對的,并非一成不變。規章制度執行一段時間后,應根據企業工作內容和環境的變化進行修訂。
(3)強制性。如果一項制度可這樣理解,也可那樣理解,甚至可執行也可不執行,那么企業管理工作就無規范可言,而這也違背了規章制度管理企業的根本宗旨。所以,規章制度具有強制性的特點。
二、企業規章制度的作用
(1)使企業工作規范化。隨著管理科學的發展,人們發現,單憑個人經驗無法管理好企業,只有總結管理工作的規律,制定出工作規范,人人都按章程辦事,減少工作中的隨意性,才能使經營管理走向現代化。
(2)協調企業各部門的工作。通過規章制度,可以使企業各部門的關系固定化,達到協調一致的目的。各部門都按規章制度辦事,相當于在一個統一標準約束下工作,進而避免各行其是的現象發生。
(3)維持正常工作秩序。有了規章制度,職工就有了行動準則,從而可以避免各種混亂,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4)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規章制度,職工在工作中遇到類似問題,就可照長辦事,避免事事請示匯報,研究對策,延誤時間,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規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定、標準、辦法、條例等。
(1)經營決策制度。包括企業重大決策問題的工作方法、程序、職權的規定。
(2)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總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3)預結算制度。包括預算編制、更改簽證、竣工結算等工作的規定。
(4)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程任務單、施工調度、現場管理制度等。
(5)技術管理制度。包括技術資料管理辦法、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制度、技術交底制度、計量制度、材料檢驗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
(6)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辦法,隱蔽工程驗收辦法、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等。
(7)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環保防護制度、現場消防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8)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員、定額管理制度,職工考勤制度,職工培訓制度,職工調配制度,職工的工資、獎勵、升級、退休離休等各項制度。
(9)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額管理制度,物資采購、驗收制度,倉庫保管制度,材料領發制度,余料退庫、廢料回收制度,周轉材料租用制度等。
(10)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裝備計劃、購置、驗收、保管、保養、維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
(11)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成本核算辦法、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現金出納、經濟活動分析等管理制度。
四、施工企業崗位責任制
一、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
1、總經理崗位在責任制
(1)主持建筑施工企業全面工作;負責處理建筑施工企業的日常行政、人事、安全、生
產管理等事務。
(2)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批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和各項作業流程,健全和完善企
業各部門崗位職責。
(3)負責確定企業部門的設置、定編、定員、定崗。
(4)對本企業各部門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有任免權,并進行績效考核,有權對考核結果進行處理。
(5)(6)
(7)
(8)負責組織、領導本企業所有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工作績效。
(9)負責貫徹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內容,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的落實與檢查工作。
(10)負責審核企業資金使用、費用開支、財務預算方案。
(11)負責對企業各種生產、生活物資采購計劃進行審核。
(12)負責組織、參與項目競標工作;負責與各項目經理簽訂相關經理責任合同,并督促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和施工完成情況。
(13)了解和掌握國家對建筑業有關的新政策、新舉措和行業動態,注重科學管理,抓好質量安全工作,實行“經理負責制”,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理效益和社會效益,擴大企業知名度。
(14)定期組織召開企業部門負責人工作例會,總結、研究企業現階段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
2、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協助、配合企業總經理的日常行政、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工作、生產、經營計劃及成本費用、利潤指標等;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協助總經理組織研究企業經營、市場開發方面的發展規劃。
(3)組織擬報企業業務、經營管理的各種規定、制度,內部機構的設置。
(4)組織編制并按時向總經理匯報;每月經營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及指標完成情況。
(5)負責協調經營處與財務處、行政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協作關系。
(6)組織收集市場銷售信息、用戶反饋信息等。
(7)負責組織、推行、檢查和落實經營部門銷售統計工作及統計基礎核算工作。
(8)組織開展市場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9)負責組織開展和督導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相關工作。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3、項目經理崗位責任制
(1)建立項目管理班子,調集施工力量,組建相應的工程管理人員班子,組織編制作業計劃,并下達施工任務,簽訂隊組承包合同。
(2)組織財會人員對國家財經政策、財經法規、專業知識、公司管理制度的學習與培訓,對其進行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教育,對應聘上崗人員業績進行考評,提高會計人員綜合素質。
(3)不斷引進、吸收先進的財務管理工作經驗,促進公司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辦法,積極推進公司財務現代化管理與會計工作的達標升級。
(4)調查了解建筑項目的特征、工程概況和性質,弄清設計規模、結構特點、工藝流程,掌握主要設備性能、設計概預算,摸清工程的總工期及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的配套交付順序要求、交付圖紙時間,工程施工的質量要求、技術難點。
(5)調查掌握施工場地及當地的自然條件、地形與環境條件、地質條件、地震級別、工程水文地質情況、氣象條件。
(6)調查當地的技術經濟條件,了解供水、供電、供熱、供氣(氧氣、乙炔)等的能力及交通運輸條件,地方材料供應情況和當地協作條件及主要設備的供應條件。
(7)調查社會生活條件,摸清周圍可為施工利用的房屋情況,附近的機關、企業、居民分布情況,生活習慣和交通情況,副食供應、醫療、商業、郵電、治安條件。
(8)必須搞清建設單位施工準備落實情況,場地三通一平落實情況,障礙物的處理情況,按合同規定應提供的材料、設備的到貨情況。
(9)組織材料、構件、半成品的訂貨、生產、儲運及材料,機具設備的租賃、進場、堆放等管理工作。
(10)根據材料預算,組織施工編制材料采購計劃,由采購員了解市場價格后,由施工員審核、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選擇供貨單位訂貨。
(11)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組織相關人員提前儲備冬、雨期施工使用的材料和專用材料。
(12)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泥、電源等,接通施工給水、排水、電器、照明、通訊、通氣線路,結合永久性路基,鋪設施工用循環道路。
(13)根據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組織相關人員搭建臨時生產設施和生活設施。
(14)履行項目部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的所有職責。
(15)完成總經理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項目副經理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的質量方針及作業指導書,嚴格按照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實施貫徹,確保工期進度、質量、安全、創建文明工地目標的實現。
(2)負責工地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及施工方案和質量計劃的實施。
(3)全面負責項目部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操作規范進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確保產品質量。
(4)負責勞動力、機械、材料等資源的調配與供應,有計劃地安排施工機械和材料的進出場。
(5)負責按相關規定認真簽寫施工日志。
(6)全面負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活動,落實安全保證措施。
(7)協助項目經理做好與分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公司等單位的配合工作。
5、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1)負責建筑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質量和技術工作的總體控制。
(2)積極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大力提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應用。
(3)負責對重大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4)負責小型設備施工安拆方案技術內容的修改和方案審批。
(5)負責對工程組織基礎、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6)領導投標工作,負責各個項目投標方案的編報、對工程技術文件的審核工作。
(7)負責審批針對產品中嚴重不合格項的糾正措施,并評審實施效果。(8)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會議。
(9)負責對顧客投訴進行處理并及時反饋各相關信息。
(10)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鑒定和處理;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隨時監控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召集項目部、生產技術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11)負責對“四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12)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臨時性、重要性工作。
6、工程部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負責工程部領導工作,在行政上對項目經理負責并向其匯報工作。?負責中標后工程進場前的施工準備工作
?負責審批落實項目各分承包合同的談判和簽訂工作,對工程分承包方進行評價和選擇,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名冊,并負責分承包隊伍的管理。
?在生產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施工過程中的過程控制,包括落實年、月生產計劃,并負責考核計劃的完成情況。
?隨時掌握工程進展情況,驚醒綜合平衡,統籌安排,以加快施工進度,縮短施工工期,并負責工程部階段性和的工作總結。?喜蛛總經理對在施工程的現場監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運行管理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程施工的成品保護檢查,以及項目工程產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部門內所有上報的申請、報告、報表、工程進度等文件的質量負責。
?負責及時、真實、準確地向項目部有關部室提供與工程有關的數據;并對向項目部有關部室提交的工程有關數據的及時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負責組織在施過程管理、搬運、儲運、防護、和交付管理,顧客、相關方滿意度測評及服務管理,工程分承包管理,以及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運行的管理。
⑴在投標、施工及交付的服務過程中,及時通過主動走訪、電話、信件及交談等方式收集顧客及相關方的滿意信息并向項目分公司進行施工交底。
⑵對在施項目負責組織制訂工程回訪計劃和進行顧客滿意度調查,受理顧客投訴,組織回訪、保修和服務工作,并將來自顧客的信息傳遞到相關部門。
⑶負責與部門內業務有關的環境因素、主要環境因素、危險源、主要危險源的測定和監督。
⑷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程序文件和其他管理文件的擬定、更改、受控發放、登記、標識、收回等工作。
⑸負責與公司項目部有關法律法規的收集和信息傳遞。
⑹定期召開部署會議,提出改進工作的目標和措施。
⑺承擔項目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7、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技術、質量管理標準,促進施工現場綜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負責技術管理達標和文明施工管理。
?參加定期的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做好檢查日志記錄。
?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參加圖紙會審,為預算、材料、財務提供會審資料。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分包單位小型單位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季節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編制重要質量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密切結合施工現場處理技術問題。
?及時傳達上級的技術文件,協助或參加分包單位、施工現場有關的技術工作,提供所需資料。
?每周必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參加現場生產協調會,在會上報告工序程序施工情況和施工組織設計落實情況。?每天做好工作日報。
8、質量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負責質檢部行政領導工作。
?負責項目部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實施、驗證和改進,建立健全質檢部管理制度。?負責制訂《質量策劃管理程序》、《監視和測量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并組織實施。?負責公司質量目標的分解和落實,制訂公司的工程質量創優目標和質量計劃,參與制訂質量的年、季、月質量技術措施計劃。
?負責組織質量檢查,參加工程的基礎、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和交接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意見,核定質量等級,負責監督檢查驗收和移交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負責對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狀態進行標識、檢查、監督,負責收集質量檢查、驗收中的相關數據,在工程質量抽查中發現不合格過程,要開具〈不合格物資評審記錄〉通知有關人員按照評審權限進行評審。
?參與審核各項工程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參與審核各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對施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質量計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質量專業會議,總結推廣質量管理方面的先進技術;定期匯總公司總體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質量動態和趨勢,對可能發生的偏離制定預防措施,并予以糾正;參與特殊技術、特殊工藝、特殊材料和創新開發的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
?負責識別本部門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填寫〈環境因素調查表〉、〈危險源調查表〉,反饋給技術部和安保部,加強本部門的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接受內部審核,參加管理評審會議,與各部門和項目部進行交流、溝通。
?根據施工階段、部季節等變化,對本部門的環境管理運行工作進行自查,發現不符合項和不符合趨勢立即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并將檢查情況填入〈管理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負責對檢查中不能立即解決的不符合項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負責本部門管理范圍內文件的擬定、更改、受控發放、登記、標志、收回等工作。⑴完成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