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筑公司規章制度精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建筑公司規章制度
關于實行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真實、準確、快捷的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財務機構的設置:
1.董事長負責公司財務工作的全面管理。
2.根據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規定,公司財務部設會計主管一名,會計2名,出納1名。
二.財務人員的職責范圍
1.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薄,日清月結。
2.審核各部門交來原始憑證與報帳票據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受理,記載不正確、手續不齊全的票據予以退回。
3.根據當月會計帳薄編制會計報表,報送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并按時進行納稅申報。
4.妥善保管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5.進行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負責管理公司現金、銀行存款,進行日常收支,款項結算,工資發放。
7.負責定期核對公司債權、債務往來款項,配合有關部門催收欠款。
8.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及利潤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向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9.定期與倉儲部門核對賬務,并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現象,協助倉儲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做出處理。
10.和稅務、銀行、財政等上級主管部門搞好關系。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公司現金用于日常報銷,工資發放,采購農副產品等。
2.其它支出能不動用現金的一律通過銀行結算。
3.銷售產品或因其它業務收入的現金要于當日交存銀行,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不得存放大量現金。
4.公司出納人員對現金帳要做到日清日結,逐筆登記,帳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長報送當日資金流量表。
5.公司財務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現金。
四.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過銀行帳戶結算業務單位的往來款項,公司財務人員要定期和銀行的對帳單進行核對。
2.由銀行領取的支票由出納保管并列表登記。公司因需要提取現金,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在表上簽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為方便工作,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財務部主管及出納分別管理,其它部門需加蓋章者要備案登記。
六.財務報表制度
1.公司財務人員在月底結帳后,要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部門報關有關報表,并進行納稅申報。
2.公司財務人員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每位股東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附公司債權、債務和其它有關科目明細。
3.會計財務人員每月向董事長、總經理報送財務狀況說明書。
4.會計年度終了,公司財務人員要將會計報表裝訂歸檔保管。
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2.會計檔案不到規定年限,不得銷毀。
3.會計檔案在指定地點存放,不得攜帶出公司,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內部借款制度
1.公司業務人員、管理人員因采購、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要填制內部借款單,列明借款部門、原因,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借款。
2.借款人在辦理完業務后要及時向財務報帳沖減借款,并交回余額。
3.公司財務人員對內部借款進行監督,已三次借款未報帳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經催促不報帳者,可在工資中扣除。
九.報銷制度
1.根據公司章程進行財務審批的權限劃分,公司流動資金、小型固定資產投資、日常維修、費用開支,材料采購和其它生產經營活動的報帳,由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投資、借貸、大型建設項目、董事會的各項費用等不屬生產經營范圍內的開支,需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負責審批。
2.公司對外辦理各項經濟業務要按規定索取正規票據。
3.經辦人員根據業務需要持有效票據,需辦理入庫的辦理入庫手續后,分別填制票據傳遞單,預付帳款通知單或成交付款通知單,先經部門主管人員同意,經公司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后,由部門主管或財務人員找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報銷。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采購
① 公司對材料的采購由供應部門負責,首先根據生產需要填制采購預算單,注明采購材料名稱、數量、用途、申請金額,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準,可到財務辦理借款手續。
② 采購人員要根據采購內容填制采購明細表,屬農副產品收購的要同時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村委會證明信一并交回采購內勤保管,沒有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的財務部不予報帳
③ 采購人員憑采購明細表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公司倉庫管理員和材料會計共同驗收后(主要材料要通過公司質檢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制四聯式入庫單,并加蓋驗收章和驗收人員手章,第一聯存根倉庫留存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結算聯給對方作為在財務支款依據,要有供應部主管人員和董事長簽字,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2.材料領用:材料領用填制領/投料單一式三聯,由各部門主管、領料人、發料人同時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領用部門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同時作為材料出庫憑證,生產部門填制的投料單要保證原料、輔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庫價格以平均價計算。
3.車間生產:生產部門領用材料投入生產,對領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續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倉庫并以紅字填制投料單沖減,生產車間領用的材料在生產過程及存放過程中發生變質,不能使用,丟失等現象,要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生產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4.產品入庫:車間加工完成產品或半成品要于當日辦理入庫手續,由倉庫負責驗收,填制產品入庫單,一式四聯,第一聯存根倉庫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車間留存,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5.每月25日公司勞資人員,行政后勤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負責向財務報送當月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工資及當月水電費用,財務部收集以上數據,和當月發生其它制造費用進行匯總,以每批產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產品間進行分攤,計算出產品的生產成本。
6.產品銷售:產品銷售由銷售內勤根據業務員出具的銷售單填制產品出庫單一式四聯,由銷售內勤和業務員同時簽字,注明合同號、購貨單位名稱,第一聯銷售部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第四聯為出門證。
7.庫存管理:公司成品庫、半成品、材料庫均由專人負責,建立庫存臺帳定期進行盤點,并與每月25日和財務部門核對,對盤點過程中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由倉儲部門主管人員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一份留倉庫調整臺帳,一份報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8.票據傳遞:為保證成本核算真實準確,各部門要指定專人進行票據傳遞,保證在材料采購入庫、領用出庫、產品生產入庫、銷售出庫三日內將票據傳遞到財務。
十一.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對公司原有固定資產,倉儲部門要建立臺帳進行登記。
2.公司新購固定資產辦理入庫驗收手續,登記臺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3.公司即購即用不能周轉,一次性耗廢的低值易耗品可不辦理入庫手續,憑原始發票到財務報銷。
4.公司購入的可周轉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設備等,要辦理入庫手續,登記臺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門,要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辦理領用、退庫、報廢、報損等相關手續。
6.公司財務和倉儲部門要定時對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
十二. 處罰辦法
【篇二】建筑公司規章制度
1、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并登記入冊。
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準,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后,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于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6、工程開工后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項目部,證件復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8、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復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篇三】建筑公司規章制度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動力保安部按消防規范統一配備,由動力保安員定期檢測、保養和維修。
2、各部門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并保持清潔衛生。
3、動力保安人員定期檢查和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處于有效狀態。在對器材檢查和保養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門店經理,需要維修的要按設備規程進行檢修,嚴禁違規操作。
4、各類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滅火,嚴禁挪做他用。嚴禁在消防器材上懸掛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將消防器材遮擋,對破壞消防器材的人員將給予嚴懲。
5、因滅火使用滅火器材后,動力保安人員要對滅火器材及時補充,并登記存檔。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如需在門店內部動火,動火部門須填報動火登記表,報門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2、進行動火時,現場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專門人員監管。
3、進行電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應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4、操作儀器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要隨時觀察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嚴禁帶故障作業。操作完畢后,要及時關閉電源。
5、各類機械設備和電源線路的安裝維護,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6、動力保安員負責門店用火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7、建筑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安全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基建部門應在訂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門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氣瓶、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燃氣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場所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場所是門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實行禁煙、禁火、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場所要按規定配置防爆燈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內通風和恒溫。
5、易燃、易爆化學試劑要嚴格控制領發數量,建立消耗臺帳,并實行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專項使用。
6、高壓容器工作人員要按規程定期檢查和保養設備,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
7、使用氧氣等助燃氣體前,要檢測壓力表。
8、管道燃氣出現堵塞或漏氣等問題,要立即通知燃氣公司的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四)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險隱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由動力或保安人員具體組織實施。
2、在組織防火檢查時,一旦發現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填寫《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被檢查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3、被檢查部門對所存在的火險隱患,由本部門及時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門的整改,行政值班經理負責監督與落實。
4、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整改部門或人員應對整改情況寫出書面報告,報酒店總經理,并存檔備查。
5、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向酒店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