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練,拼音是yǎnliàn,漢語詞語,解釋是演習,練習。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消防演練培訓內容的文章6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一】消防演練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知識班組應急培訓和演練主要包括: 1、火情報警;2、疏散人員;3、搶救檔案資料;4、使用滅火器滅火;5、連接室內外消防給水滅火;6、辦公大樓如遇到火災等突發公共事件時的綜合演練。
【篇二】消防演練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
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
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
3.火場警惕。
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
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
5“懂”火場逃生方法
【篇三】消防演練培訓內容
一、 職工消防安全知識:
1、火災基礎知識:
“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通俗的說,著火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等災難性事件,被稱為火災。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
火災發生的原因包括:雷擊起火、自燃起火、使用明火不慎以及使用燃氣或電器不當等。而發生火災和燃燒,必須有可燃物、助燃物(不一定是氧氣)、點火源這三要素并存才能生火。三者缺任何一者就不能生火。
1) 什么是可燃物
一般說來,凡是能在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中發生燃燒反應的物質都稱為可燃物,否則稱不燃物。可燃物既可以是單質,如碳、硫、磷、氫、鈉、鐵等,也可以是化合物或混合物,如乙醇、甲烷、木材、煤炭、棉花、紙、汽油等。
2) 什么是助燃物
凡是能和可燃物發生反應并引起燃燒的物質,稱為助燃物。助燃物的種類很多。氧氣是一種最常見的助燃物,它存在于空氣中,故一般可燃物質在空氣中均能燃燒。
3)什么是點火源
點火源是指具有一定能量,能夠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能源。有時也稱著火源或火源。點火源的種類很多,主要有如下幾種:
1、明火有生產用火,如用于氣焊的乙炔火焰,電焊火花、加熱爐,鍋爐中油、煤的燃燒火焰等;
2、有非生產性火如煙頭火、油燈火、爐灶火等;
3、電火花如電器設備運行中產生的火花,短路火花、靜電放電火花等;
4、沖擊與摩擦火花 如砂輪、鐵器摩擦產生的火花等;
5、聚集的日光;
6、已經燃燒的物質,可能成為它附近可燃物的點火源。
總之,一切防火與滅火措施的基本原理就是防止燃燒三要素同
時存在、互相結合、互相作用。
2、防火基礎知識
失去控制的燃燒和爆炸會引起火災與爆炸事故,威脅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預防火災與爆炸事故的發生。
1)職工基本防火常識
企業的每個崗位上的員工都應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覺遵守消防法規、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知道本單位、本工種、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消防技能,如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
4、發現火災事故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積極糾正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6、明確自己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的義務和責任,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7、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場所,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消防法》第5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常見的火災隱患
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災隱患。一般來說,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都可以認為是火災隱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發生火災后易蔓延或影響其他建筑物安全的,比如,大量的車間、倉庫連成一片,無防火間距和防火分隔;
2、建筑物的結構和耐火等級與其使用性質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規范要求的;
3、建筑物的通風采暖系統、電氣設備、內部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熱源、電源距可燃物較近的;
5、禁火區內有火源的,例如在油庫區內吸煙、動火;
6、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電氣設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易燃、易爆場所沒有按規定設置避雷設施的,或避雷設備失效的;
8、應設置消除靜電裝置而未安裝的,或靜電裝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電焊工、電工、油漆工等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操作工種人員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的;
10、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不具備安全常識上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的;
13、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施的;
14、占用防火間距,如在防火間距內堆放可燃物品;
15、工作車間、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包裝不符合規定的,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固定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應措施,工作人員不懂防火和滅火知識的;
19、電氣設備的類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電氣設備接觸不良、缺乏安全裝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規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無疏散指示標志,無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后影響人員疏散和消防車輛通行、影響水源使用的。
3、火災報警
報警早、損失小。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和場所,一旦發現起火,都要立即報警。報警時,應根據火勢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首先要向附近人員發出火警信號,同時應以最快捷的方式報告消防隊,然后再通知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這是報警的基本程序。
1)向附近人員報警
1、在辦公樓、工廠車間、倉庫、居民區、影劇院、歌舞廳、賓館、飯店、商場等場所,都可以采用大聲呼喊、敲鑼、廣播或按火災警鈴等方法報警。
2、報警時,最好多種方法并用,凡是能引起人們注意的、發出聲響的東西都可以做為報警的器具,促使人們了解緊急情況,迅速采取必要的行動。
2)向消防隊報警
一旦發現火災,除向附近人員發出警報外,應盡一切可能打電話向消防隊報告火警。我國的火警專線電話號碼為:119。“119”火警電話撥通后,千萬不要驚慌,應講清楚如下內容:
1、起火地點的詳細地址和單位名稱,如所在的區、縣、街道門牌號或鄉鎮、村莊和起火單位名稱。
例如,火災發生地在:某某縣,某某鎮,某某街、路(村)某某號、某化工公司某車間。
2、起火的部位,著火的物質,火勢的大小,是否有人員被困等情況。
例如,某針織廠成品倉庫發生火災,大量棉制內衣著火,火勢已蔓延到整個倉庫,有兩名倉庫管理員被困當中。
3、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系。要注意聽消防隊值班人員的詢問,要正確、簡潔地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員說明消防隊車已去火場時,才能掛斷電話。報警后,盡可能到單位門口或路口迎候消防車,并帶領消防車趕赴火場。
消防隊救火不收取任何費用。
3)報警注意事項
1、一旦發現起火,要冷靜地觀察,了解火勢情況,選擇恰當方式報警,不要驚慌失措、貽誤時間。
2、向附近人群報警時,要盡量使周圍人群明白什么地點和什么東西著火,是通知人們前來滅火,還是讓他們緊急疏散。特別是在人員密集的影劇院、歌舞廳、賓館、飯店、商場等場所,如果火勢在初起階段,短時間內還不能造成較大危害時,應注意通報火警方法和范圍,避免人們因情況不明而引起驚慌混亂,爭相逃生,局勢失去控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3、發生火災后要及時報警,不要因某些因素,晚報、不報,延誤了滅火最佳時機,導致小火釀成重災。
4、火災撲救
1)火災分類
根據物質及其燃燒特性,火災劃分為如下幾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的火災。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等引起的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動植物油脂、甲醇、乙醇、甲醛、乙醛等的火災。
c類火災:指可燃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丙烷、乙炔、乙烯、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鋁、鎂及鎂鋁合金等火災。目前國內還沒有撲救d類火災的定型滅火器。
電氣火災:指電子計算機、通訊機、變壓器、配電盤等電子電器設備和電線、電纜等燃燒時仍帶電的火災。如果電氣設備在滅火前或起火后已切斷電源,則不看作是電氣火災。
2)滅火的基本方法
1、隔離法。將正在燃燒的物質和未燃燒物質隔離,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火勢不能蔓延,限制燃燒范圍。主要方法有:
(1)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的閥門,以減少和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
(3)設法阻攔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
(4)拆除與火源相毗連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
(5)其他。
2、窒息法。減少燃燒區的氧氣量,也就是隔絕空氣,使可燃物無法獲得氧化劑助燃而停止燃燒。主要方法有:
(1)用沙土、水泥、濕麻袋、濕棉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燃燒物;
(2)噴灑霧狀水、干粉、泡沫等滅火劑覆蓋燃燒物;
(3)用水蒸氣或氮氣、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發生火災的容器、設備;
(4)密閉起火建筑、設備和孔洞;
(5)把不燃的氣體或不燃液體(如二氧化碳、氮氣、四氯化碳等)噴灑到燃燒物區域內或燃燒物上。
(6)其他。
3、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降到燃點以下停止燃燒。如用水、二氧化碳、泡沫直接噴射到燃燒物;向火源附近的未燃燒物質上淋水或噴射滅火劑,防止形成新的著火點。
4、抑制法。使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過程中去,中斷燃燒的連鎖化學反應。常用的抑制滅火措施就是往燃燒物上噴射1211滅火劑。
5、其他。除采用隔離法、窒息法、冷卻法、抑制法等方法外,還有下列方法:
(1)斷電。若發生電氣火災或火災威脅到電氣設備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在使用水、泡沫滅火劑滅火前,必須切斷電源。
(2)阻止火勢蔓延。對密閉條件較好的且面積較小的室內火災,在沒有做好滅火準備前,可以先關閉門窗,阻止新鮮空氣進入;關閉與著火房門相毗連的房間的門,再關上相鄰房門,在可能的條件下,還應向門上澆水。
在滅火時,一定要對著火物質進行簡單判斷,選取合適的滅火方式和滅火設施,比如,對撲救油類物質著火,因為油比水輕,可以漂在水面上,所以用水是無法起到滅火作用的,應該使用砂土、泡沫或干粉滅火器滅火。
3)常用消防設施的使用
1、滅火器
滅火器是一種常用的滅火器材,具有輕便靈活、滅火速度快等特點,主要用于撲救各種物質的初起火災。由于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火災撲救的最有利時機,所以,如果正確使用質量合格的滅火器,撲救及時,可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可能的人員傷亡。
目前,常用的滅火器有酸堿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
常見滅火器的使用方法:(1)(用之前先倒置一下,以免干粉結塊噴不出),然后拔掉手柄處的保險銷(一般拉斷鉛封,就可抽出保險銷);(2)在距離起火點約5米處,放下滅火器;(3)一手抓好手柄,另一只手握噴管前端對準火源根部,按下壓柄,滅火劑即可順噴管口噴出。(口訣:一拔(保險銷);二握(噴管);三壓(壓柄))。
2、消防栓
消防栓是一種固定消防工具。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絕助燃物、消除著火源。消防系統包括,室外消火栓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系統,有的還會有自動噴淋系統,水炮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火探系統,水霧系統等。
消防栓的正確使用方法:(1)2人配合,迅速打開消火栓門;(2)一人接好槍頭和水帶,立即手持槍頭奔向起火點;(3)另一人應迅速接好水帶和閥門口;(4)逆時針打開消防閥門水噴出即可;(5)持槍頭向火源根部噴射。
3、應急照明和應急指示標志
在火災發生時,一旦電力照明中斷,應急照明和應急指示標志可以在一定時間內保持照明和指示作用,對應急逃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疏散時,由于煙霧會影響人們對逃生通道和逃生出口方向的判斷,此時可以依靠應急照明燈和應急指示標志亮光的指示方向疏散逃生,逃生時,人們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應急照明和應急指示標志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
5、火場逃生:
火場逃生的基本原則
1、首先應保持冷靜的頭腦和穩定的心態,才能有利于逃生和自救。
2、時間就是生命,火災襲來要迅速撤離危險區,不要貪戀財物。
3、加強個人防護,防止或減少煙氣的侵害。用水將毛巾等浸濕,扎住口鼻,防止吸人高溫煙氣。用水浸濕地毯等,包裹好身體,就地滾出火焰區逃生。
4、穿過煙火區時,要爬行或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千萬不要站立行走。
5、發生火災后,千萬不要乘坐電梯逃生。
6、身上著火千萬不能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焰。
7、發生火災時不能隨便開啟門窗,防止新鮮空氣大量涌人,火勢迅速發展。
8、不要驚慌失措,盲目跳樓。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單位法定代表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原則,依法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2. 認真貫徹《消防法》,嚴格執行各種消防法律法規。
3. 加強消防業務知識學習,積極組織消防演練,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達到會講性能,會操作,會維護保養,使之時刻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4. 堅持經常性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認真做好記錄。
5. 對重點部位,要建立防火檔案,并要熟悉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有針對性的指定滅火預案。
6.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隔離存放,不得與其他物資混放。
7. 消防安全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值班備勤,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撥打119,疏散職工,組織職工做好補救工作。
三、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規程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使用 :
1. 首先握住手柄,拔下保險銷。
2. 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緊握壓把和提把,對準火點,用力下壓,干粉即噴出,將噴嘴對準火焰的根部左右擺動。
3. 干粉滅火器在噴粉過程中要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能橫臥或顛倒使用。
4. 保管滅火器時,每月一回倒置晃動滅火器,使其內部粉末均勻。
5. 要熟悉滅火器的保管場所。
四、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從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現代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公司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云南省的消防法規、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分管安全保衛的副總經理及有關部門(單位)成員組成。
總 指 揮:林熙善
成 員:袁軍道 袁旭紅 吳英順 郭紅芳劉建黨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下設六個專門工作組
(一)義務消防隊(滅火行動組)
成 員:劉亞斌 申慶剛 郭紅芳 劉建黨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二)疏散組
成 員:沈永俊 李正男 申明日 紀青換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成 員:袁旭紅 吳英順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成員:王文水 袁太平 陸兆森 于國業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一)報警:公司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衛部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保衛部、消防中心接警后,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六、善后工作
火災撲滅后,由業務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七、責任追究
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單位(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八、本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五、消防演練:(略)
【篇四】消防演練培訓內容
一、 職工消防安全知識:
1、火災基礎知識:
“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通俗的說,著火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等災難性事件,被稱為火災。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
火災發生的原因包括:雷擊起火、自燃起火、使用明火不慎以及使用燃氣或電器不當等。而發生火災和燃燒,必須有可燃物、助燃物(不一定是氧氣)、點火源這三要素并存才能生火。三者缺任何一者就不能生火。
1) 什么是可燃物
一般說來,凡是能在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中發生燃燒反應的物質都稱為可燃物,否則稱不燃物。可燃物既可以是單質,如碳、硫、磷、氫、鈉、鐵等,也可以是化合物或混合物,如乙醇、甲烷、木材、煤炭、棉花、紙、汽油等。
2) 什么是助燃物
凡是能和可燃物發生反應并引起燃燒的物質,稱為助燃物。助燃物的種類很多。氧氣是一種最常見的助燃物,它存在于空氣中,故一般可燃物質在空氣中均能燃燒。
3)什么是點火源
點火源是指具有一定能量,能夠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能源。有時也稱著火源或火源。點火源的種類很多,主要有如下幾種:
1、明火有生產用火,如用于氣焊的乙炔火焰,電焊火花、加熱爐,鍋爐中油、煤的燃燒火焰等;
2、有非生產性火如煙頭火、油燈火、爐灶火等;
3、電火花如電器設備運行中產生的火花,短路火花、靜電放電火花等;
4、沖擊與摩擦火花 如砂輪、鐵器摩擦產生的火花等;
5、聚集的日光;
6、已經燃燒的物質,可能成為它附近可燃物的點火源。
總之,一切防火與滅火措施的基本原理就是防止燃燒三要素同
時存在、互相結合、互相作用。
2、防火基礎知識
失去控制的燃燒和爆炸會引起火災與爆炸事故,威脅人身安全,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預防火災與爆炸事故的發生。
1)職工基本防火常識
企業的每個崗位上的員工都應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覺遵守消防法規、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知道本單位、本工種、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事故應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消防技能,如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
4、發現火災事故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積極糾正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6、明確自己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的義務和責任,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7、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場所,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消防法》第5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常見的火災隱患
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災隱患。一般來說,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都可以認為是火災隱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發生火災后易蔓延或影響其他建筑物安全的,比如,大量的車間、倉庫連成一片,無防火間距和防火分隔;
2、建筑物的結構和耐火等級與其使用性質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規范要求的;
3、建筑物的通風采暖系統、電氣設備、內部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熱源、電源距可燃物較近的;
5、禁火區內有火源的,例如在油庫區內吸煙、動火;
6、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電氣設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易燃、易爆場所沒有按規定設置避雷設施的,或避雷設備失效的;
8、應設置消除靜電裝置而未安裝的,或靜電裝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電焊工、電工、油漆工等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操作工種人員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的;
10、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不具備安全常識上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的;
13、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施的;
14、占用防火間距,如在防火間距內堆放可燃物品;
15、工作車間、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包裝不符合規定的,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固定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應措施,工作人員不懂防火和滅火知識的;
19、電氣設備的類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電氣設備接觸不良、缺乏安全裝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規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無疏散指示標志,無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后影響人員疏散和消防車輛通行、影響水源使用的。
3、火災報警
報警早、損失小。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和場所,一旦發現起火,都要立即報警。報警時,應根據火勢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首先要向附近人員發出火警信號,同時應以最快捷的方式報告消防隊,然后再通知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這是報警的基本程序。
1)向附近人員報警
1、在辦公樓、工廠車間、倉庫、居民區、影劇院、歌舞廳、賓館、飯店、商場等場所,都可以采用大聲呼喊、敲鑼、廣播或按火災警鈴等方法報警。
2、報警時,最好多種方法并用,凡是能引起人們注意的、發出聲響的東西都可以做為報警的器具,促使人們了解緊急情況,迅速采取必要的行動。
2)向消防隊報警
一旦發現火災,除向附近人員發出警報外,應盡一切可能打電話向消防隊報告火警。我國的火警專線電話號碼為:119。“119”火警電話撥通后,千萬不要驚慌,應講清楚如下內容:
1、起火地點的詳細地址和單位名稱,如所在的區、縣、街道門牌號或鄉鎮、村莊和起火單位名稱。
例如,火災發生地在:某某縣,某某鎮,某某街、路(村)某某號、某化工公司某車間。
2、起火的部位,著火的物質,火勢的大小,是否有人員被困等情況。
例如,某針織廠成品倉庫發生火災,大量棉制內衣著火,火勢已蔓延到整個倉庫,有兩名倉庫管理員被困當中。
3、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系。要注意聽消防隊值班人員的詢問,要正確、簡潔地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員說明消防隊車已去火場時,才能掛斷電話。報警后,盡可能到單位門口或路口迎候消防車,并帶領消防車趕赴火場。
消防隊救火不收取任何費用。
3)報警注意事項
1、一旦發現起火,要冷靜地觀察,了解火勢情況,選擇恰當方式報警,不要驚慌失措、貽誤時間。
2、向附近人群報警時,要盡量使周圍人群明白什么地點和什么東西著火,是通知人們前來滅火,還是讓他們緊急疏散。特別是在人員密集的影劇院、歌舞廳、賓館、飯店、商場等場所,如果火勢在初起階段,短時間內還不能造成較大危害時,應注意通報火警方法和范圍,避免人們因情況不明而引起驚慌混亂,爭相逃生,局勢失去控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3、發生火災后要及時報警,不要因某些因素,晚報、不報,延誤了滅火最佳時機,導致小火釀成重災。
4、火災撲救
1)火災分類
根據物質及其燃燒特性,火災劃分為如下幾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的火災。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等引起的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動植物油脂、甲醇、乙醇、甲醛、乙醛等的火災。
c類火災:指可燃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丙烷、乙炔、乙烯、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鋁、鎂及鎂鋁合金等火災。目前國內還沒有撲救d類火災的定型滅火器。
電氣火災:指電子計算機、通訊機、變壓器、配電盤等電子電器設備和電線、電纜等燃燒時仍帶電的火災。如果電氣設備在滅火前或起火后已切斷電源,則不看作是電氣火災。
2)滅火的基本方法
1、隔離法。將正在燃燒的物質和未燃燒物質隔離,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火勢不能蔓延,限制燃燒范圍。主要方法有:
(1)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
(2)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的閥門,以減少和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
(3)設法阻攔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
(4)拆除與火源相毗連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
(5)其他。
2、窒息法。減少燃燒區的氧氣量,也就是隔絕空氣,使可燃物無法獲得氧化劑助燃而停止燃燒。主要方法有:
(1)用沙土、水泥、濕麻袋、濕棉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燃燒物;
(2)噴灑霧狀水、干粉、泡沫等滅火劑覆蓋燃燒物;
(3)用水蒸氣或氮氣、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發生火災的容器、設備;
(4)密閉起火建筑、設備和孔洞;
(5)把不燃的氣體或不燃液體(如二氧化碳、氮氣、四氯化碳等)噴灑到燃燒物區域內或燃燒物上。
(6)其他。
3、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降到燃點以下停止燃燒。如用水、二氧化碳、泡沫直接噴射到燃燒物;向火源附近的未燃燒物質上淋水或噴射滅火劑,防止形成新的著火點。
4、抑制法。使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過程中去,中斷燃燒的連鎖化學反應。常用的抑制滅火措施就是往燃燒物上噴射1211滅火劑。
5、其他。除采用隔離法、窒息法、冷卻法、抑制法等方法外,還有下列方法:
(1)斷電。若發生電氣火災或火災威脅到電氣設備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在使用水、泡沫滅火劑滅火前,必須切斷電源。
(2)阻止火勢蔓延。對密閉條件較好的且面積較小的室內火災,在沒有做好滅火準備前,可以先關閉門窗,阻止新鮮空氣進入;關閉與著火房門相毗連的房間的門,再關上相鄰房門,在可能的條件下,還應向門上澆水。
在滅火時,一定要對著火物質進行簡單判斷,選取合適的滅火方式和滅火設施,比如,對撲救油類物質著火,因為油比水輕,可以漂在水面上,所以用水是無法起到滅火作用的,應該使用砂土、泡沫或干粉滅火器滅火。
3)常用消防設施的使用
1、滅火器
滅火器是一種常用的滅火器材,具有輕便靈活、滅火速度快等特點,主要用于撲救各種物質的初起火災。由于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火災撲救的最有利時機,所以,如果正確使用質量合格的滅火器,撲救及時,可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可能的人員傷亡。
目前,常用的滅火器有酸堿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
常見滅火器的使用方法:(1)(用之前先倒置一下,以免干粉結塊噴不出),然后拔掉手柄處的保險銷(一般拉斷鉛封,就可抽出保險銷);(2)在距離起火點約5米處,放下滅火器;(3)一手抓好手柄,另一只手握噴管前端對準火源根部,按下壓柄,滅火劑即可順噴管口噴出。(口訣:一拔(保險銷);二握(噴管);三壓(壓柄))。
2、消防栓
消防栓是一種固定消防工具。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絕助燃物、消除著火源。消防系統包括,室外消火栓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系統,有的還會有自動噴淋系統,水炮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火探系統,水霧系統等。
消防栓的正確使用方法:(1)2人配合,迅速打開消火栓門;(2)一人接好槍頭和水帶,立即手持槍頭奔向起火點;(3)另一人應迅速接好水帶和閥門口;(4)逆時針打開消防閥門水噴出即可;(5)持槍頭向火源根部噴射。
3、應急照明和應急指示標志
在火災發生時,一旦電力照明中斷,應急照明和應急指示標志可以在一定時間內保持照明和指示作用,對應急逃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疏散時,由于煙霧會影響人們對逃生通道和逃生出口方向的判斷,此時可以依靠應急照明燈和應急指示標志亮光的指示方向疏散逃生,逃生時,人們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應急照明和應急指示標志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
5、火場逃生:
火場逃生的基本原則
1、首先應保持冷靜的頭腦和穩定的心態,才能有利于逃生和自救。
2、時間就是生命,火災襲來要迅速撤離危險區,不要貪戀財物。
3、加強個人防護,防止或減少煙氣的侵害。用水將毛巾等浸濕,扎住口鼻,防止吸人高溫煙氣。用水浸濕地毯等,包裹好身體,就地滾出火焰區逃生。
4、穿過煙火區時,要爬行或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千萬不要站立行走。
5、發生火災后,千萬不要乘坐電梯逃生。
6、身上著火千萬不能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焰。
7、發生火災時不能隨便開啟門窗,防止新鮮空氣大量涌人,火勢迅速發展。
8、不要驚慌失措,盲目跳樓。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單位法定代表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原則,依法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2. 認真貫徹《消防法》,嚴格執行各種消防法律法規。
3. 加強消防業務知識學習,積極組織消防演練,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達到會講性能,會操作,會維護保養,使之時刻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4. 堅持經常性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認真做好記錄。
5. 對重點部位,要建立防火檔案,并要熟悉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有針對性的指定滅火預案。
6.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隔離存放,不得與其他物資混放。
7. 消防安全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值班備勤,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撥打119,疏散職工,組織職工做好補救工作。
三、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規程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使用 :
1. 首先握住手柄,拔下保險銷。
2. 一只手握住噴嘴,另一只手緊握壓把和提把,對準火點,用力下壓,干粉即噴出,將噴嘴對準火焰的根部左右擺動。
3. 干粉滅火器在噴粉過程中要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能橫臥或顛倒使用。
4. 保管滅火器時,每月一回倒置晃動滅火器,使其內部粉末均勻。
5. 要熟悉滅火器的保管場所。
四、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從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現代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公司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云南省的消防法規、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分管安全保衛的副總經理及有關部門(單位)成員組成。
總 指 揮:林熙善
成 員:袁軍道 袁旭紅 吳英順 郭紅芳劉建黨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下設六個專門工作組
(一)義務消防隊(滅火行動組)
成 員:劉亞斌 申慶剛 郭紅芳 劉建黨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二)疏散組
成 員:沈永俊 李正男 申明日 紀青換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成 員:袁旭紅 吳英順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成員:王文水 袁太平 陸兆森 于國業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一)報警:公司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衛部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保衛部、消防中心接警后,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六、善后工作
火災撲滅后,由業務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七、責任追究
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單位(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八、本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五、消防演練:(略)
【篇五】消防演練培訓內容
生產經營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訓練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預防、緊急管理和救援組織及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緊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安全生產工作歷來強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的關鍵之一是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
對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員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安全工作的基礎。
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性。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
《建筑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建筑工程企業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工作。";
安全教育訓練不僅是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貫徹國家法律法規的大問題。大量事實證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狀態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關鍵是人。
人的行為規范,不出現違規指揮,違規作業行為:人的安全意識增強,隨時可以發現和糾正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安全事故的危險,預防事故的發生。因此,教育訓練等手段,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和操作水平,提高自我防護能力,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篇六】消防演練培訓內容
一、燃燒的基礎知識:
燃燒,俗稱著火,是指可燃物與氧或氧化劑作用下發生的釋放熱量的化學反應,通常伴有火焰和發煙的現象。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叫火災。
任何物質發生燃燒都有一個由未燃狀態轉向燃燒狀態的過程,這個過程的發生必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為可燃物。
2.助燃物:凡是能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稱為助燃物3著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與助燃物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稱作著火源。
二、燃燒的類型與火災形成的條件:
1、燃燒的類型可分為閃燃、著火、自燃、爆炸等幾種。
2、火災形成的條件:必須要有著火源、可燃物、助燃物缺一不可。
3、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
三、預防火災就是要消除產生燃燒的條件
1、控制可燃物
2、隔助燃物
3、消除著火源等措施破壞產生燃燒的條件。
除了從物質上、客觀環境上做好防火工作外,強化人們的防火防災的主觀意識更為重要。只有讓人們懂得了怎樣防火并重視防火,才能自覺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杜絕火源,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消除產生火災的條件。
四、火災有哪幾種類型,各類火災怎樣選用滅火器具
凡失去控制,對財產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叫火災。按燃燒的性質劃分,火災有五種類型,各類火災所適用的滅火器如下:
A類,指含有碳固體火災。可選用清水滅火器,泡沫滅火器,磷酸銨干粉滅火器(ABC干粉滅火器)。
B類,指可燃液體火災。可選用干粉滅火器(ABC干粉滅火器),氧化碳滅火器,泡沫滅火器只適用于油類火災,而不適用于極性溶劑火災。
C類,指可燃氣體火災。可選用干粉滅火器(ABC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