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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合集5篇)

                  時間:2023-09-07 規章制度 點擊: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合集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部主任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生產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行政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 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1、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3、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4、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5、經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8、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 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 生產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 公司設置生產部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四、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四章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和不 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叉車駕駛員、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安全生產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行政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 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 安全技術考核:

                  1、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 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 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 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 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于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 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1、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2、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3、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4、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 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合肥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 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十八條 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四十九條生產車間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

                  第五十七條 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五十條 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九章 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五十二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條 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五十四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并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五十五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六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五十七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鑒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八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 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九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六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5、根據國家安全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第二篇: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依據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標準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控制。

                  3)以國際、國內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主要負責人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3)系統性原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應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

                  4)規范和標準化原則:規章制度的建立應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以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嚴密性、整體性、有序性。

                  3、規章制度體系的建立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及特種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定期維護檢修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作業環境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規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據本單位生產責任制,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2)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起草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途徑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于規章制度頒布后的貫徹落實。

                  3)審核。規章制度簽發前,應進行審核。由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應邀請相關專業技術性專家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布。生產敬仰單位的規章制度,應采用固定的方式進行發布,如紅頭文件形式、內部辦公網等;發布的范圍應涵蓋執行的部門、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正式送達相關人員、并由接收人員簽字。

                  6)培訓。新頒布的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此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單位應每年制定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計劃,并應公布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重新發布,確保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進行。

                  第三篇: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沖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沖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環境衛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墻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墻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著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范,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第四篇: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篇: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圍

                  生產部全體員工;

                  三、時間、地點

                  例會時間于每周三下午2:30,例會地點在生產班辦公室;

                  四、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精神及對安全生產的具體要求;

                  2、學習有關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環保專業知識及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各班組匯報一周的安全生產情況;

                  4、分析安全生產形勢,交流經驗、溝通工作信息;

                  5、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產點;

                  五、會議要求

                  1、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

                  2、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的召開會議;

                  3、每一次會議內容要進行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包含:會議時間、議題、主持人、記錄員、與會人員、缺勤人員、詳細會議內容、商議結果等;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震動狀態下;

                  六、處罰

                  1、參加會議人員無故遲到、早退懲罰50元/次;

                  2、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而無故缺勤者懲罰100元/次;

                  3、不嚴肅會議紀律者懲罰20元/次;

                  4會議期間發生爭吵不聽勸阻者懲罰100元/次,情節嚴的上報公司;

                  熱門標簽: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哪些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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