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消防工程:2007年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消防工程:1981年瑞士電影,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篇
第一篇: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
消防(改造)施工合同
發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范圍
消火栓系統、報警系統、噴淋系統改造安裝。如額外有工程量增加或者減少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裝、包消防驗收通過,前提是甲方提供相應的工程報審及報驗資料。
第四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五條 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承包造價為:¥_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乙方進場,甲方付總價的40%做為前期消防建審及施工進場費;主管道及支管道、布線完成甲方付至總價的80%做為施工及材料后期費用,消防驗收后取得消防驗收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后甲方付至總價的98%,預留總價的2%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待質保期滿后甲方歸還質保金。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乙方所進場的各種原材料、設備必須符合驗收標準,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允許進場使用和安裝。
3.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199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2003年版)GB50261-199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199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J512-2004.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第七條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條件。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施工組織設計、質保服務措施等相關文件和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設計、施工、安裝、及試壓交甲方驗收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提出的變更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后果自負,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乙方必須遵守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以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發現違規和缺陷要主動及時向甲方報告。
7.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九條 設計變更
1、甲方認可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中重大變更,必須經甲方批準同意。設計變更單須經甲方簽證有效后方可實施。變更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導致材料、設備變更,其增減的費用由雙方確定后調整合同造價。
4、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在符合消防相關設計施工規范要求的前提下實施。
5、若施工過程中確需變更的,應征求甲方同意,甲方以書面形式變更。由此而增加的費用,據實進入決算。
6、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乙方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時;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十條 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廉潔約定
甲方責任: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各項規定。
2.甲方有責任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廉潔合作管理規定的教育。
3.甲方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的規定,不得接受乙方帶有娛樂性質的宴請,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實物、現金或禮券。
4.甲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給乙方單位領導。
5.甲方人員如違反廉潔合作管理規定,甲方應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給予行政及經濟處罰。
6.對于乙方舉報買甲方人員違反廉潔合作規定的情況,甲方應及時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嚴肅處理。
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乙方有關人員了解買甲方單位有關廉潔合作管理規定,并遵照執行。
2.乙方不得邀請甲方人員參加帶有娛樂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
3.乙方在合作期間發現乙方人員任何向甲方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給甲方審計部。
4.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合作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5.乙方人員有義務就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審計部舉報;如乙方向甲方人員行賄,或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承諾在以后合作過程中,在合同單價的基礎上再讓利10%,并對本方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罰,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應付乙方所有貨款,并終止本協議。
6.如因乙方單位及人員在合作期間賄賂甲方人員,被檢查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扣除所有應付乙方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其他方面的責任。
甲方監督電話:_________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 合同經辦人: _________
電 話: 電 話: 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 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書范本
一棟建筑從開工到交付給用戶,其中需要好多環節,其中消防施工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為這關系到業主的生命安全。下面是風林網絡小編為您整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書范本”,僅供參考,希望您喜歡!更多詳細內容請點擊風林網絡查看。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書范本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精神,本著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消防工程具體情況,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設計單位:
3.工程地點:
二、各方職責
技術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圖
2、建筑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x公消審[ ]第 號
3、施工圖審查報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統圖
5、投標文件(預算書)
承包范圍: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
包括:消防自動報警控制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地下層通風和排煙系統、消防廣播和消防電話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槍和消防帶、報警按鈕等)、成套滅火器箱(含滅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噴淋泵系統(含控制柜)、消防報警備用電源、電梯消防接口、投標預算書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應急照明、防火卷簾、疏散指示燈的聯動控制系統;應急照明、防火卷簾、疏散指示燈供貨安裝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統的采供、安裝和調試。
第一條 工程造價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造價按一次性包干總價 萬元(其中包括如下費用)。
1、總包管理費3%
2、市場價格風險調整的不可預見費用
3、消防驗收、消防檢測費用(電氣檢測費用除外)
第三篇: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消防工程
施工合同
發包人:
承包人:
日 期: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并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范圍: 室內外設計圖紙、招標文件及招標答疑(補遺)所涉及的一切內容(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氣體滅火系統、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通風及防排煙系統、防火卷簾、消防事故廣播系統等)和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1.2 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人工、包材料設備、包安全、包檢測、包驗收的方式承包本合同承包范圍內所列項目。承包人進場材料的規格、品牌,均應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且經發包人認可后方能用于施工,否則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
1.3 質量等級:合格且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當地消防部門要求,并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第二條 工程期限
2.1 開、竣工日期
2.1.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實際進場開工時間以發包人項目公司工程部書面通知為準。承包人接到發包人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須進場施工。
竣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是指完成全部工程安裝調試、檢測合格,并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備案的日期。消防工程實際竣工時間須在主體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提前10日,每推遲一天罰款人民幣10000元。
2.1.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人書面授權的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但不補償延期費用。
2.1.2.1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或不屬于承包人承包范圍但影響承包人施工進度的其它工種重大設計變更;
2.1.2.2 施工期間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電連續8小時以上的;
2.1.2.3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或戰爭)而影響施工進度的。
2.1.2.4因主體工程竣工滯后造成消防工程無法按約定時間竣工。
2.1.3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損失與賠償。
2.1.4 在開工前,承包人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慣例報批所有開工事宜及辦理相應手續和繳納有關款項,如有疏忽,一切經濟和工期上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2.1.5因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不合格而導致停工及返工,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工期不延長。
2.1.6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倒排工期節點進度計劃(按月),提報發包人審核且嚴格遵照執行,若連續3個節點均未完成進度計劃,發包人按每天壹萬元人民幣予以罰款(在當期進度款中扣除),視具體情節嚴重情況,發包人可以無條件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須無條件退場,只對已完合格工程量進行結算。
2.2 接收工地:
2.2.1 承包人須于發包人書面通知的日期接收工地,并及時進場施工。
2.3 竣工及驗收
2.3.1 當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須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書叁份,最終工程竣工驗收須以當地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為準。
2.3.2 竣工后交付使用應有相應手續,如發包人要求部分工程先提交使用,承包人應給予配合,并辦理交付手續,提前使用后非承包人責任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由發包人承擔。
2.3.3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檢測、驗收均由承包人負責完成,全部檢測、驗收費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包干總價內,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發包人增加此項費用。
第三條 承包方式
3.1本工程采用“總價包干+設計變更”的承包方式,即實行包人工、包材料設備、包安全、包檢測、包驗收等的總承包方式,按本合同結算方式計算的工程總價款已包含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備案及保修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總包干價一次性包死,如無設計變更簽證(或設計變更簽證未超出合同約定調整范圍),合同包干總價即為本工程結算價。
3.2按規定由承包人交納的各項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由承包人自行向當地稅務部門和其他管理部門交納。
第四條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4.1合同包干總價: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施工過程中進度款支付以雙方核對的工程預算為準。
4.2合同包干總價編制依據:
4.2.1招標文件、招標補遺;
4.2.2經招標人確認的施工圖文件;
4.2.3《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及相關配套文件。
4.2.4招標材料(設備)基準價:材料、設備價按照《 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格信息》 年 月份信息價,信息價中缺項材料按 年第 季度《 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格信息》,第 季度信息價中缺項材料參考市場價,火災報警產品按發包人指定品牌及價格(見附表)計算。
所有措施費中僅計取安全文明基本費(其中材料二次搬運費、遠途施工增加費、縮短工期增加費、總承包管理費等均不計取);社會保險費及定額測定費不計取由發包人統一辦理。
合同包干總價按發包人核定的預算書經優惠后確定,其中“海灣牌”報警設備按發包人指定價格計入包干預算不參與優惠。
4.2.5合同包干總價已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承包人已根據企業定額、施工經驗、管理能力、經營狀況以及所掌握的市場情況自主確定投標報價,包含了可以承擔的承包風險。
(2)投標報價保證不影響投標人在施工質量、進度等其它方面的承諾。
(3)投標人根據市場行情自行報價,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競爭報價。
(4)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包含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量內容,投標人無論何種原因沒有列入單價或總價款中的項目,招標人都沒有增加支付的義務,并認為該項目已包含在總承包價款中。本工程竣工結算時,只計算變更部分,不再對預算書、標底價及中標價進行重新核對。
(5)發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不平衡報價,承包人須對預算書中分部分項工程量出現大的偏差的項目承擔責任和作出合理解釋,否則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預算報價予以否定。
(6)合同總包干價內包含全部消防工程檢測費用,承包人須確保本工程按合同約定時間全部檢測合格,并通過消防主管部門驗收。由于未能一次性通過檢測單位、消防主管部門檢測驗收而產生的整改、調試及其它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4.3工程結算
結算總價=合同包干價+設計變更增減費用,本合同總價款采用施工圖預算包干方式確定,合同總價一次包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4.3.1發包人確認的設計變更。
設計變更增減費用按第五條約定計入結算。
4.3.2雙方約定對合同價款的調整:
本工程的材料價格調整按以下條款執行,凡以下條款中未約定的情況均不予調整。
4.3.2.1按合同工期竣工時材料價格調整方法
在合同約定的工期施工期間鍍鋅鋼管各季度均價的算術平均價格升降幅度與招標時采用的基準價相比在±10%以內的(含±10%),結算時不進行調整,僅對超出或低于10%部分的價格進行調整,除鍍鋅鋼管以外的其他材料一律不再調整。
4.3.2.2 由于工期延誤的價格調整方法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約定的工期內竣工的,則對原約定竣工日期后繼續施工的工程,在使用第4.3.2.1條調整時,采用原約定竣工日期與實際竣工日期的兩個價格中較低的一個進行調整。
4.3.2.3 法律變化引起的價格調整
在施工過程中因政策變化導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費用發生除第4.3.2.1款約定以外的增減時,合同價款不作調整。
4.4結算資料
(l)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在15日內按發包人約定的份數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全部相關結算資料。竣工結算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竣工結算書、及相關價款變更資料、已付工程款情況。
(2)發包人對竣工結算資料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承包人應及時予以修正。
4.5結算時間及支付方式
(l)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全部竣工結算資料后的60天內(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全部竣工結算資料日期為起始計算)完成結算核查。承包人須配合發包人對結算進行核查,并指定具有造價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對核查結果進行簽字確認。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約定核查期內完成結算的,視為承包人同意按發包人的核查結果作為最終結算結果。
(2)發包人應在雙方完成結算后的30天內,將應付款支付給承包人。
(3)承包人對發包人確認的竣工結算價有異議的,承包人應在7天內提出協商意見,否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核定的結算價格。
(4)發包人可根據自身資金狀況選擇采用現金或抵押等方式支付工程結算款。
第五條 設計變更
5.1 承包人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時,須經發包人同意,如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的,應經原設計單位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以取得相應的圖紙資料和追加投資。
5.2 發包人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原設計單位和規劃審查部門批準后,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和提交有關圖紙資料。
5.3設計變更
本工程的設計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后,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在此之前的發包人提交給承包人的所有變更均為原設計的一部分,已包含在合同包干價內。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承包人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發包人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5.3.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優惠后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5.3.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優惠后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5.3.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發包人批準后執行。
變更價格按照《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及相關文件進行計算。材料價格:鍍鋅鋼管在變更項目施工期間各季度均價的算術平均價格升降幅度與招標時采用的基準價相比在±10%以內的(含±10%)按基準價進行計算,超過±10%時僅對超出或低于±10%部分的價格進行調整,除鍍鋅鋼管以外的全部材料(含火災報警設備)按招標時采用的基準價計算,基準價和招標預算書中缺項材料價格按雙方確認的市場價計取(其中缺項的海灣牌火災報警設備價格按施工同期廠家報價乘以0.12計取)。取費標準:僅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費中的基本費、意外傷害保險費;其它全部費用(社會保險費、工程定額測定費、材料二次搬運費、遠途施工增加費、縮短工期增加費等等)均不計取;綜合稅金按3.413%計取,變更價款按10%優惠率下浮,其中火災報警設備價格不參與優惠下浮。
5.4本工程全部變更簽證增減費用按5.3條約定進行計算,且按如下約定進行結算:變更造成的增減總額在合同包干總價的±1%以內(含±1%)結算時不予調整;變更造成的增減總額超出合同包干總價的±1%時,僅將超出±1%的部分價款計入結算。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
6.1 乙供材料應提供合格證及國家技術監督部門提供的檢測報告,嚴禁使用無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產品以及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如材料設備的型號規格更換(包括同檔次更換)應先征得發包人的書面認可,未經發包人許可,發包人有權不予驗收并有權要求承包人退貨,由此導致的各項損失由承包人負責,其中主材發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指定品牌見后附表),承包人須按指定品牌采購,未經發包人許可不得擅自更換。
第七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7.1 協議條款:包括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協議條款。
7.2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7.3施工圖紙以及經發包人確認的材料明細表。
7.4 適于本工程之有關國家現行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 要求。以上各文件必須一并參閱互為補充,不能作單一解釋及其真正含義。
7.5 以上各文件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圖紙
8.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承包范圍施工圖紙肆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竣工圖紙兩套)。承包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承包人自行購買。施工過程中如有任何設計變更,發包人將發給承包人相同份數設計變更圖紙或變更通知書。若承包人需要超過此數目的圖紙則由承包人負責相應的費用。
8.2承包人發現圖紙和施工規范之內或相互之間有矛盾或差錯,須立刻以書面通知發包人,說明問題所在,否則,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須在收到承包人書面通知后七天內給予書面批示。
8.3 承包人應在竣工時向發包人提交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竣工資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承包人報送當地消防主管部門),否則發包人不予結算工程款。上述資料應分系統按規定完整后匯總裝訂,并用硬質檔案盒裝入送交發包人。
第九條 發包人駐工地代表
9.1 發包人任命駐工地代表 ,職務為工程部經理,負責和處理施工現場的日常事務,監督和檢查施工工程進度和質量以及其它工作。
9.2 發包人代表按合同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其它約定義務。
9.3 發包人代表應及時簽證承包人按合約提出的要求、請示和通知,并及時作出處理。
9.4 發包人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任監理工程師,并通知承包人。
9.5 發包人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人應提前七天通知承包人。
第十條 承包人駐工地代表
10.1 承包人任命項目經理 負責現場施工的一切工作,處理施工現場的日常事務。
10.2 承包人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和通知及時組織施工,對工程的進度和質量負責。
10.3 承包人代表負責簽證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發出的指令、要求和通知,并及時作出處理。
10.4 承包人代表易人,承包人應提前七天通知發包人。
第十一條 施工質量
11.1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承包人應保證所施工工程通過當地主管專業部門驗收,并取得消防許可證。
11.2 承包人在開工前十天,結合工程實際,作出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報發包人審批,并嚴格執行。
11.3 本工程屬于大型群體性建筑,所以承包人在工地必須配備滿足工程所需的人數及具有相應資質及水平的管理專業人員,并書面報送發包人。
11.4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圖紙及國家和施工所在地的有關施工規范、操作規程、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進行施工,遵守施工程序,合理交叉作業,嚴禁隨意蠻干、管理失控。
11.5 本工程各分項工程,要求質量檢查覆蓋面應達100%,嚴格做到前道工序不通過驗收,后道工序不進行。重要分項分部工程,承包人應組織業主及市質監站有關技術人員檢查通過。
11.6 本工程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人有關工程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簽字后并由有關職能部門認可后方能作掩蓋、包裹等施工處理,否則發包人有權不予認可。
11.7 本消防工程的全部預埋管線應隨土建施工同時進行,消防預埋管線、孔洞的位置尺寸全部由承包人確定,并提前通知主體予以配合,不得對土建施工產生影響,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及時進行預埋(留),造成的二次開鑿、修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本工程除消防箱洞口由主體施工單位負責砌筑外,全部消防預留洞口均由承包人負責修補。
11.8 承包人應負責組織圖紙會審、質量安全檢查及當地政府部門來工地進行的有關檢查審理事項。
11.9 承包人在施工中與其它工種發生交叉施工工序時,應服從發包人現場統一管理。
第十二條 雙方責任
12.1 發包人責任
12.1.1 協調土建承包單位與承包人的關系、劃分工作職責范圍、組織驗收現場機電設備預埋/預留工作、向承包人提供臨時設施地點。
12.1.2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并于施工期間,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及工期的情況下,提供承包人所需之補充施工圖紙及資料。圖紙及資料所需時間切合實際進度及完工期,承包人不得在過早時間要求上述圖紙及資料。
12.1.3 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施工圖紙份數定為肆套。
12.1.4 參加施工圖紙交底與會審,提供相應的會審紀要給承包人。
12.1.5 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審核承包人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月報表,及支付承包人工程進度款。
12.1.6 發包人應在現場組織工地管理機構實施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質量、進度,負責圖紙問題的處理、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進度付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2.1.7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12.2 承包人責任
12.2.1承包人負責確保整個消防系統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負責辦理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一切相關手續。
12.2.2 與土建施工單位配合的相關費用,如:水、電、垂直運輸、臨時場地等有償費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從發包人接用水、電的,承包人所產生的水電費用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聯合計量的結果,由各承包人按月向發包人交納,水電用量=實際用量+損耗公攤量,總表與各分表之和的誤差由各承包方分攤。承包人如有違規用水、用電行為,將被處以罰款。
12.2.3 施工場地內自用的臨時設施和水、電管線的搭設。
12.2.4按施工圖紙(含有關標準圖冊),施工總說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的施工的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做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等級標準,并確保合同工期。
12.2.5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圖紙后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認真閱讀,及時將發現的設計錯誤以及理解不透的問題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代表轉交設計單位處理。
12.2.6按施工安全規范的規定采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12.2.7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設備試車記錄、工藝管道試驗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等作為竣工驗收后移交發包人。
12.2.8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組織及管理,維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并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達到鄭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12.2.9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為承包人授權簽證人員,其簽證視為有效文件。
12.2.10在保修期間內,發現有質量問題,負責免費修復。
12.2.11凡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導致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12.2.12在施工中,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造成的損失,應由承包人自行負擔。
12.2.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包人負責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的損壞或丟失,承包人自行負擔。
12.2.14服從發包人統一協調管理,積極配合現場其他各施工單位工作,并保證現場其他施工單位成品、半成品不因自己的施工而受到毀損。
12.2.15免費對發包人指定的物業管理人員作好消防工程使用、維保的各項培訓及技術交接工作。
12.2.16負責本合同承包范圍內各系統的聯動調試,調試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包干總價內。
12.2.17承包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并嚴格履行,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發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承包方須優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若因未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每發生一次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2萬元違約金,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發包人工程款不到位除外)。
12.2.18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等),如承包人拒絕完成或不能按發包人指令要求完成,發包人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從承包人當月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扣20%管理費,影響工期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三條 系統調試、檢測
13.1 在竣工驗收之前,當承包人認為本工程各系統已完工時,應先組織系統調試,調試完成檢測通過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13.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調試達不到驗收要求,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調試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代表在調試后24小時提出修改意見。修改后重新調試,承包人承擔修改和重新調試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四條 工程保修期和保修金
14.1 工程各系統保修期為24個月,于全部消防工程竣工并通過消防主管部門驗收之日起開始。
14.2 其他約定見《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
第十五條 工程款支付
15.1工程預付款
15.1.1預付款的支付:本工程預付款總額為合同總價的10%,承包人須在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及發包人支付預付款前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總額相等的銀行保函作為履約擔保。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履約擔保銀行保函后五個工作日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
15.1.2預付款的扣回:發包人自支付首筆工程進度款開始,分三次從工程進度款中等額扣回全部預付款。
15.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從工程實際開工日算起,依據工程進度每兩個月支付一次進度款,每次支付已完工程量合同價的70%;全部工程完工通過消防檢測且提交全部工程資料后支付至合同總價的80%;全部工程竣工經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且完成工程結算后付至結算總價的95%,余結算總價的5%為質量保證金。
15.3支付以上款項的同時,承包人須先提供有效的等值發票,發包人憑承包人出具的當地稅務機關正式發票以銀行轉賬方式向承包人付款。若承包人不能提供發票,發包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15.4 保修金:保修金為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至保修期滿后十五天內結算,余款無息返還。
15.5 發包人應在竣工驗收合格且承包人報送竣工資料并通過監理及發包人工程部審查合格后三個月內辦理竣工結算。
15.6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時,承包人需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發包人提供各棟號單體經監理工程師、發包人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進度報表及已完工程量預算書,經發包人審核后作為支付相應進度款的依據。
第十六條 工程施工臨時設施
16.1 工程施工臨時設施是指施工中各項配合設施如供水、供電、臨時排水、照明、道路、臨時辦公室、臨時宿舍、工地保安及對已完工程之保護設施等。上述臨時設施之費用均已包括在承包人現場配合管理費內。當工程結束后承包人須將一切臨時設備立刻拆除,場地清理妥當按時交還發包人。
第十七條 工程分包與轉包
17.1承包人承接的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分包給第三方,禁止轉包。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中途退場。凡出現上述情況,按承包人違約處理,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有權按照20.1標準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8.1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18.2 承包人責任
18.2.1 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致使總體工程質量未能達到合格的,承包人應負責無償返修,并向發包人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18.2.2 承包人須保證施工進度能夠配合現場其他施工單位的正常施工,因承包人施工進度滯后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并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18.2.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違約金壹萬元。如應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并通過消防主管部門驗收的,發包人可給予承包人一定獎勵。
18.3發包人責任
18.3.1工程中途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造成的停工,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人員的實際損失;
18.3.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由發包人原因造成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條件
19.1承包人無理停工十天以上,或施工進度滯后達十天,或逾期交付達十天,發包人可書面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并雇用他人繼續進行及完成工程,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價款的20%承擔違約金。在工程未竣工驗收前,發包人有權不與承包人進行結算。
19.2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全面停工超過三個月,承包人可書面通知發包人解除合同,發包人需支付承包人已進行或完成工程費、為工程而訂購之物料費用等給承包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19.3無論任何一方決定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必須在五個日歷天內退場。每延誤一天,按照圖紙建筑面積20元/天/平方米的標準承擔違約金。如逾期超過十天,發包人可以自行清理場地,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二十條 其它
20.1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0.2承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六十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報送合格的結算資料(含竣工驗收報告、合同、竣工備案表、結算書、工程量計算書、甲供材料匯總表、設計圖紙會審紀要、發包人認可的設計變更及其它相關結算資料),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合格的結算資料后三個月內審核工程結算總價款。
20.3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完成全部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及各種取證工作,承包人必須在工程驗收通過后三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備案及資料移交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監理公司費用在內)均由承包人承擔。
20.4本合同履約保證金為合同總價10%,全部工程完工且檢測合格后(以檢測報告出具日期為準)10日內無息退還。
20.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在竣工驗收合格及完成竣工決算、發包人支付完畢、承包人將工程交付發包人使用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及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本合同終止。
20.6本合同一式柒份,發包人執伍份、承包人執貳份,雙方蓋章即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招標文件、答疑、招標補遺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5、設計圖紙、設計變更
6、工程預算書
7、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
發包人指定主材廠家品牌明細表(附件)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合同訂立時間:2011年7月6日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 為保證本工程在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雙方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一、免費保修期限:
??? 本工程系統試運行周期為叁個月,系統試運行正常后進入工程質保期,免費質保期時間為二年;發包人在工程驗收并正常運行滿二年,20日內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工程質保金)。
二、保修范圍:
本合同約定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項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質量缺陷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均屬承包人免費保修范圍。
由于承包人工程質量問題或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造成發包人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承包人無條件承擔。
三、保修實施:
??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本工程保修期內返修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承包人就工程質量保修向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工程保修款最終由承包人和發包人、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結算。同時,發包人保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有關工程質量問題追究承包人質量責任的權利。
四、保修的時間性:
1、系統出現故障影響業主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承包人承諾在發包人通知后2小時內趕到現場判斷故障原因,如現場能完成維修的項目于6小時內完成維修,不能完成的,說明原因并提交完成方案及時間,由物業公司或業主確認。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其他情況下,承包人須在發包人通知后6小時內趕到現場,并于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4、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后,經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驗收并簽字后,方為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承包人同意由發包人或物業管理公司委派第三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簽字認可后即生效,不再經由承包人確認(發包人或物業管理公司將處理情況知會承包人),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另計取20%的管理費)從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6、承包人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承包人、發包人或業主責任,在接到發包人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無條件地進行維修,并在維修過程中與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承包人責任的,由發包人或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協調責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五、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1、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后要經物業管理公司人員驗收簽字認可。
? 2、維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如維修過程中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則承包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另計取20%的管理費)和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接到鄭州高新科技創業發展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公司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后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2)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后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3)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物業管理公司報告;
4)對同一位置或同一設備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4、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承包人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發包人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 2000元以上的,按照 2倍計算。
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發包人書面知會承包人,無需征得承包人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六、承包人維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必須委派一名全權代表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鄭州高新科技創業發展有限公司物業管理公司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承包人在接通知后2日內予以更換。
2、承包人保修負責人(默認人為項目經理): ?
1)電話/手機:
2) 傳真:
3) 通訊地址:
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發包人和物業管理公司,否則無法聯系時,視為承包人已收到發包人傳達之信息。
4、每次報修,無論維修項目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維修人員應按發包人或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每人次承包人支付違約金500元。
七、保修款:
1、從承包人工程結算款中余留5%作為保修款,在承包人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物業公司簽字認可),保修款在保修時間滿二年時結算,發包人在保修延長期滿后二十天內將余款(扣除按上述條款所計算出的賠償費用總額)全額一次性支付給承包人。
2、若發包人或物業管理公司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承包人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承包人不愿支付超額部分的,發包人有權由應支付承包人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承包人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后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并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訂立時間:2011年7月6日
第四篇: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消防施工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方雙方協調,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具體條款如下:
一、安裝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1) 甲方提供的消防系統施工圖、系統圖
2) 設計變更規定的范圍
3) 技術核定單規定的范圍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總包干)包輔材,水系統甲方只提供管材、設備、閥門、卡箍件、瑪鋼件、法蘭螺絲、管道油漆、型鋼、套管,報警系統甲方只提供線管、線纜、線盒、絲桿及報警設備。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提供,且保證所提供材料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總承包合同的規定,乙方總工期為 日歷天,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進場通知為準,竣工日期為在具備系統運行的條件下,乙方應于10天內完成全系統的調試運行。
2)在規定工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以甲方核實簽字的文字記錄為準。
3)工期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甲方的臨時搶工要求視為工期,工期提前獎勵1000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條第三款執行,并處以合同金額5%的罰款.
三、工程質量要求:
1)嚴格按照相關施工驗收規范組織施工,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甲方有權處以合同金額5%的罰款,且無條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一般質量問題,經甲方指出不整改的,處以500元罰款,處罰之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
3)鼓勵合理化建議。建議被采納后產生了效益,給予創造效益的40%現金,當場予以獎勵。
四、工程價款:
工程包干價:人民幣 圓整(小寫¥ 元)。
其中: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人民幣 元;
自動噴淋滅火系統:人民幣 元;
消火栓系統 : 人民幣 元;
五、結算方式
1)進度款的結算:水噴淋、消火栓系統以管道延長米作為結算依據,消防報警系統,以報警點為結算依據。
2)最終結算以報警點和噴淋點為結算依據,報警 元/點,噴淋 元/點,新做消火栓280元/個,移改消火栓200元/個
3)工程設計變更,以簽證單為結算依據,減量5點以下不減價,增量的人工費據實結算。
4)乙方進場后,做完每層(管道試壓完)甲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50%作為進度款。工程施工完畢進入試運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暫定總額的70%,通過政府及使用方驗收并移交后,施工費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5%作為工程質保金,一年后支付。
六:保修
執行國務院第279號令《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保修期限壹年,保修期從驗收之日算起。質保期的維修工作由施工隊全面負責,其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圖及有關技術資料,并將施工技術交底。
2)及時組織材料進場。
3)為乙方提供合適的工作條件。
4)按照乙方工程進度及時付款,乙方施工完畢,及時組織驗收。
(二)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國家技術規范及施工工序組織施工,沒有甲方的設計變更通知,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原設計。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施工協調會和技術商討會。
2)負責與監理的協調工作,及時完成施工中的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中的技術資料、竣工圖等,收集整理成冊后呈交甲方。
3)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承擔在交付之前發生損失的費用,接受甲方對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護措施的要求。
4)乙方派駐現場的人員應保持穩定,如調離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同意離崗或變相離崗,甲方將處以每次1000元罰款。
5)做到文明施工,如發生有損甲方企業形象的行為并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將予以乙方人民幣1000-5000元的罰款。
6)統一著裝,安全施工,凡在現場發現未穿工作服的,每人每次罰款20元,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每人次罰款500元。
7)乙方必須給所有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將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為處罰,情節嚴重的應無條件退場。
8)負責甲方提供材料的現場保管,丟失和被盜由乙方全額賠償。
9)乙方在施工中的材料損耗,不得大于定額材料損耗系數,否則由乙方承擔差額費用。
10)乙方不得截留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資,凡發生工人因工資找到甲方或建設方的行為,則每次扣除合同總額的5%作為處罰。
八、其它事項:
1)甲、方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各項條款,單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損失責任。
2)乙方應保持通訊暢通,發生乙方關機、停機、換號等原因聯系不上的,第一次罰款50元,其后每發生一次罰款100元。
3)當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工期進度或質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時,甲方有權采用如下方式進行處理
無條件更換現場管理人員;
無條件進行經濟處罰;
無條件接受項目部的工作面割讓;
中止雙方合同,無條件退場。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