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是指戰略性地利用資源來協調經濟社會活動和一系列政策之間的關系。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共政策分析案例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一】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本案例取材于《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內容是國務院針對近日部分城市房價惡性趨勢反彈的現狀,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房地產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以維護和推進我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一下是運用公共政策學對于這項通知的案例分析:
一、政策本質和特征
此案例中,國務院針對“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狀況,發布了《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這一政策的本質體現了我國政府采取宏觀調控手段,對社會利益進行分配和調整,以加強房價的監管和控制,推動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而此項通知經由國務院進行發布,具有強烈的政治性、權威性和強制性,它一經發布,便體現著國家意志,是政府對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惡性發展現狀態而執行的強制經濟政策干預手段。
二、政策系統的構成及環境
政策系統的構成:在我國,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它獲得憲法和法律授權,享有公共權威,能夠對我國社會價值進行權威性分配。因此,它作為這項“關于堅
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的發布者,是此項政策的直接主體,在政策系統上屬于政策制定系統,居于政策系統的核心地位,組織和領導著整個決策過程,并對最終這項通知進行發布執行。與之對應的是作為政策客體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這些政府機關和職能部門是國務院發布此項通知時所指向的對象,它們分別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會分工,它們之間在市場監管和住房問題上必然會產生各種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利益需求。這些政策客體在政策系統中屬于政策執行系統,在國務院發布此項通知后,將觀念形態的政策內容轉化為現實形態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據通知要求自主開展工作,以確保政策目標的實現。
政策系統的一般環境:從這一案例的內容明顯可知,國務院所發布的此項通知受到“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的經濟因素影響后,以調整和加強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濟環境為基本出發點而執行的政策,它是我國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政策的調整和導向。
三、政策問題的提出
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與擴散,中國房地產市場政策突然間發生了重大逆轉,使房地產市場出現了難得一見的快速發展機會。由此,我國房地產市場原先已經展開的理性調整出現了諸多問題,并導致我國房地產市場面臨本已存在的泡沫繼續吹大的巨大風險。這一現狀和問題事實的客觀存在的問題,其未來趨勢和危害性極有可能直接影響社會發展,而這些問題目前已為我國政府統治者和社會大多數人所察覺,很多相關問題已經進入了政策議程,成為公共政策問題。國務院作為我國最高的行政機關,是我國公共政策問題的提出主體之一。它針對前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后,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狀況發布通知,提出“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四、加強市場監管”五項具體政策問題的調整和解決措施,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五、市場、政府能力與公共政策
國務院針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目前存在的“市場失敗”和“市場缺陷”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發布了《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希望相關部門、機關認真貫徹公務目標,將目標轉化為現實的能力,以便有效、實際地實施公共政策和解決房地產市場問題。例如,案例所給的通知中第一項第二條: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這條細則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能力、履行政府職能,加強監管、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切實落實方針要求,不能離開政府職能和房價市場的發展穩定而空泛執行,否則要追究責任,這也正體現了政府通過公共政策目標解決市場缺陷,減少市場主體與政府之間的矛盾,以提升政府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
六、小結
《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是國務院發布的一項針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現狀的公共政策,旨在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推進我國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持續發展。通過對這一案例的分析,我們能夠從中認識到,一項由政府發布的公共政策的本質、構成、環境以及運行都體現著國家意志,是政府制定切實可行、系統完整的宏觀經濟政策及社會政策,處理好市場與政府之間,政府各部門、機構之間,人民群眾與政府之間的矛盾關系的反映,當然,公共政策執行后能夠達到實際目標、實現良好效應,這對于政府提高決策質量,促進社會發展是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篇二】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1.目前我國政策監控機制存在的問題有哪些?如何完善我國的政策監控機
政策周期,指的是公共政策的主體與客體以及作為它們之間互動結果的政策過程所經歷的一個循環。它以政策過程的完成階段即政策的調整或終結為標志,往往是一個周而復始、連續不斷的循環過程。
政策周期由于所涉及的范圍不同,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階段性政策周期
2、功能性政策周期
3、反復性政策周期
政策周期與經濟發展周期的關系:
政策周期與經濟發展周期是息息相關的,政策周期的循環發展或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我國經濟發展周期的變化快慢與走勢強弱。舉個例子而言,看一下從我國的碳循環與政策周期的視角看我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我國已認識到氣候變化對其經濟發展、生態穩定、社會生活等帶來的實際危害以及潛在威脅。同時,作為具有重大國際影響的氣候問題,我國的氣候變化狀況及政策應對也關系到我國在國際社會中的形象。對此,我國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防止氣候變暖的政策措施。但是一段時間內,這些政策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實,氣候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從碳循環與政策周期關系的角度對此問題進行研究發現,碳循環與政策周期的差異已經成為我國相關環保政策沒有得到落實的深層原因。因此,無論在將來的政策制定還是推行過程中,都應當將碳循環與政策周期的不一致這個隱形障礙作為其內生變量,予以足夠重視,從而為我國氣候治理進一步掃清道路,以取得顯著效果。
2.請你分析中國公共政策執行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一、公共政策是基于公共選擇基礎上的政策。公共選擇是和私人選擇相對應的選擇,它基于財產不能靠私人競爭在自愿的雙邊契約中來配置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內部化的決策。由于公共選擇不涉及雙向的付出和收益,只涉及非相互性的收益,因此容易導致塔便車、敗德、公地災難和代理人機會主義。因此,公共選擇需要有強制。
二、影響公共政策制定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制定者、執行者、實施對象、既得利益集團等,也包括下面所指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三、影響公共政策執行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兩大類。
1、自然環境是指與政策執行系統發生密切聯系并與之進行物質、能量和信息交換的外部自然條件。自然環境主要包括地理環境、生物環境和宇宙環境。自然環境與一定的政策執行系統發生著這樣或那樣的聯系,影響著政策執行的過程及其結果,
2、社會環境通過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科學、技術、道德和風俗習慣等表現為政治環境、經濟環境和文化環境。
3.目前我國政策監控機制存在的問題有哪些?如何完善我國的政策監控機我國政策監控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人大監督力度不夠
由于法律制度及體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國人大監督實施不力,沒有收到明顯的效果:有的監督走了過場,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在監督方面對法律法規和人大的有關決議決定實施的監督檢查不夠,對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監督不力。
(二)監控機構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
(三)法律不健全,法律制約不力
迄今為止,我國雖已出臺一系列關于權力監督制約方面的法律法規,但原則性的法律規定較多,缺乏詳細的實施細則,結果是原則性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也很難落實。
(四)黨政職能不分,責權不統一
如管事的機關和人員沒有權,有權的機關和人員不管事。
(五)監督制約不協調,未構成合力
目前我國政府內部監督制約的幾種形式,如審計監督、行政監察、行政執行監督檢查等形式之間經常發生不協調、不配合甚至摩擦與相互掣肘等現象,而且各種監督制約形式由于缺乏明確的職責權限和監督制約范圍,工作中又互不通氣,這樣一方面既造成了許多重復監督制約的現象,同時又使許多應該受到制約的對象處于無人過問的“盲點”狀態。
(六)司法監控在我國極為弱化
中國實行“議行司合一”的憲政制度,而不是“三權分立”。這種憲政制度決定了我國司法獨立有別于“三權分立”國家司法獨立的某些基本特征,審判權的行使處于權力機關的監督之下。但就權力機關與司法機關之間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而言,通過這樣的立法在憲法和法律上并無障礙,主要是對司法獨立程度的價值取向問題。
完善我國政策監控機制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法律體系
用法律規范公共政策的制定、實施、評估及終結等各個環節我國政策監控機制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除執政黨系統和行政系統的政策監控之外,其他主體的政策監控均存在著功能弱化現象,即存在著不敢監控、監控不力或失職之類的問題。
(二)提高監控者的素質
監控者的能力和素養對公共政策具有重要影響,優秀的建立者對提高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執行的質量,對于提高政策績效、實現政策目標,更有助益。
(三)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與具體的實施細則
在經過了幾十年的建設與運行之后,我國已形成了一個較為完善的政策監控機制體系,對公共政策的整個過程進行了有力的監督與控制,但是為了監控更加有效、科學、合理,應當制
定成文的具體實施細則。
(四)完善政策監控的輔助手段
除上述人大為首的六大監控機制外,應當發揮專家、學者、社會團體等的輔助性監控。
(五)增加輿論的透明度
一個國家的政策監控水平很大程度上體現在該國輿論的透明度,其因為輿論的透明度對政策監控起有著重要的影響。
(六)加強公眾和大眾傳媒的政策監控
現代社會隨著經濟全球化、信息網絡化,大眾傳媒和公眾的作用和影響力越來越不可忽視,一個有效的政策監控需要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
【篇三】公共政策分析案例
環保一直是中國發展進程中一個沉重的話題,也是目前政府決策中的一個重要指標。以怒江建壩為例,在支持建壩和慎建之間一直存在著諸如老百姓的脫貧問題、泥石流和地震問題、利益分配問題、能源戰略等相關問題的交鋒;而且,意見分為兩大陣營的交鋒愈演愈烈。
一、問題的由來
1999年,國家發改委“根據我國的能源現狀,根據有關人大代表的呼吁,決定用合乎程序的辦法對怒江進行開發”。于是撥出資金,由水利水電規劃總院牽頭,用招標的方式確定了兩家設計單位——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對怒江中下游云南境內的水電開發進行規劃。
經過3年多的努力,2003年8月14日,國家發改委主持評審了水電勘測設計單位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電規劃報告》。規劃以松塔和馬吉為龍頭水庫,丙中洛、鹿馬登、福貢、碧江、亞碧羅、瀘水、六庫、石頭寨、賽格、巖桑樹和光坡等組成兩庫十三級開發方案,全梯級總裝機容量達2132萬千瓦,年發電量1029.6億千瓦時,裝機容量為我國目前水電總裝機容量的20%左右,為我國又一個西電東送重要基地。規劃報告指出,怒江中下游是我國水電開發極為優越的河流。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全長742公里,天然落差1578米,水能資源十分豐富,是我國20世紀80年代即確定的水電基地之一。與另外12大水電基地相比,其技術可開發容量居第六位,待開發的可開發容量居第二位。建成后經濟效益顯而易見,比三峽工程規模1820萬千瓦還要大,是三峽年開發量846.8億千瓦時的1.215倍,而工程靜態總投資僅896.46億元。
審查會召開的第二天,云南省大部分媒體都用顯著版面報道了《怒江中下游流域水電規劃報告》審查通過的消息。規劃中的電站大部分位于怒江傈傈族自治州,對于貧困程度深、貧困面大的怒江傈傈族自治州來說,電站開發無疑是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次巨大機遇。電站全部建成后,每年可創造產值300多億元,創遭稅收80多億元,按每度電創造國民生產總值5元計算,可增創國民生產總值5000多億元。
但是在審查會上,國家環保部門提出,2003年9月1日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就要正式實施,要求大型電站規劃必須專門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鑒于怒江水電開發的規模和與《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日期的臨近,要求專題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于是在建與慎建問題上引起一場激烈的爭論。
二、力主建壩的理由
云南有著豐富的自然資源,水能資源可開發量達9000多萬千瓦,占全國開發量的20.5%,居全國第2位,可開發量的92%集中于金沙江、瀾滄江和怒江。6月2日,在北京國際飯店舉行的“科學發展觀與綠色經濟高峰論壇”上,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何宣向來賓介紹:“云南人均生產總值剛剛超過800美元,僅為同期全國平均水平的70%左右。同時,云南現有國家級和省級貧困縣占云南總縣數的61%,人均年收入865元以下,貧困人口760萬人。
這種現狀決定了云南需采取超常規措施加快發展,而加快開發水能資源是振興云南經濟的最有效途徑”。
作為支持建壩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在接受《中國投資》記者采訪時說,我支持怒江建水電站有5方面的理由。
第一,怒江建水電站能解決老百姓的生活問題。百姓貧困的問題不可能靠國家救濟解決。庫區5萬移民的代價還是比較低的,我贊成生態移民。發展的目的是為了老百姓。
第二,從發電角度說,怒江的發電量可以達到2200萬千瓦,長江三峽是1800萬千瓦,而怒江的投資只有長江三峽的一半,正是因為怒江的地勢地理條件好,可以用較小的投資就能產生較大的水電回報。2200萬千瓦相當于當前水力發電裝機的20%,不是小量。
第三,為了保護生態。不把老百姓從山上請下來,他們還在刀耕火種砍伐樹木,只有把居民請下來才能更好地保護生態。
第四,云南是少數民族地區,怒江少數民族占92%,只有8%是漢族;云南的少數民族地區還是多事之地,是戰爭環境地區,老百姓為了保家衛國做出了貢獻,應該是優先發展的地方。
第五,需要鞏固和南亞國家地區的友好關系。我國能源受到了威脅,石油通道受到威脅,馬六甲海峽大家都虎視眈眈,很需要開辟另外的油路。如果建起水電,可以用水電換油,一部分輸出華東、華中地區,一部分輸出緬甸。緬甸、巴基斯坦、印度、云南就是個通道,從國際形勢看,有其戰略意義。
支持者說:“說怒江還是生態江,請問你去過怒江嗎?”“說怒江就應該保持現在的狀況,適合旅游,但讓你常住那樣的地方行嗎?”“城市里的觀光者要求保持原始生態的時候,有沒有想一想原始生態下的饑餓民眾是怎樣的生活狀態?”實際上2000米海拔以下植被破壞殆盡,已經沒有高大的喬木,只有稀疏的灌木,老鄉砍柴,放火,刀耕火種維持生存,生態環境早已遭到破壞;只有建了水壩,當地老百姓不需要刀耕火種來維持正常生存,怒江的環境保護才能進行,才能可持續發展。所謂保護生態江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人類最后一條生態江更是文學女青年的浪漫。
新語絲網站站長方舟子認為,建壩可能會對海里面回游的魚有影響。方舟子告訴記者:“當地人說長距離回游的魚只有一種,叫云紋鰻鱺,這是一種大型魚類,從海里回游,不過怒江比較少。如果怒江建壩,我建議當地在旁邊留一個魚道以便使這種回游魚能順利通過。目前在緬甸境內下游也在建壩,如果緬甸不留魚道,會影響回流的魚,而不是光取決于云南一段。”
支持者認為:“只對一種魚有一些影響,但可以增加我們2000多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值。”“反對者的觀點是:既然對一種魚有影響了,那么有多少電站都不能建了。”有人質疑,怒江建壩能解決當地百姓脫貧致富只是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團的一個借口,而建壩真正的目的是企業利潤的來源和地方GDP的增長。
有專家指出:怒江已不是什么原生態河流,保存價值并不大,開發水電影響生態環境較少,一些方面還能促進生態保護;對怒江來說,解決幾十萬人脫貧問題,水電開發是最佳選擇。
有人提出移民會造成民族文化的流失。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潘家錚認為,以人
為本,人總比魚重要。當地群眾生活極度困難,移民恰是脫貧致富的好機會,怒江水電規劃的移民很少,移民工作完全可以做好。移民不要全搞農業,可以搞第二、第三產業,與城鎮發展結合。對移民除了初次投入,每年都要繼續給予關心,這樣移民就是受益而不是受害。集中安置還有利民族文化的保存,唐人街離中國十萬八千里,民族文化照樣能發揚光大。
黨承林是云南大學生態和動植物研究所的所長,也是多次參加怒江水電開發專家研討會的專家,怒江水電開發的支持派。經過實地調研后,他與于2003年10月20日說:“我們既要講‘獸道’,也要講‘人道’”,即只有發展才能擺脫貧困,不管人道和人的生存權利,那么這種保護對于人類又有什么意義?這句話成為這場爭論中的著名論點。
在一次專題實地考察中,云南省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車志敏與同行的國家環保總局一位司長也開始爭執起來。后者認為水電開后對生態會有些不好的影響。前者則認為,對生態的影響不是負面的,有了代薪的水電后,可以減少亂砍濫伐行為,對生態應是有利。
怒江傈傈族自治州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怒江自治州的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聯合簽名要求怒江流域水電資源早日開發。在向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怒江流域水電開發征求意見中,全州232位人大代表中231人的意見是加快開發或同意開發,229人認為水電開發對生態環境產生有利影響;192名政協委員的意見中,190人認為應該開發或加快開發,179人認為水電開發對生態環境沒有影響或影響不大。
三、反對建壩或慎建壩的理由
2003年9月3日“打響”了反對在怒江建設電站的所謂“保衛怒江第一槍”。當天,國家環保總局召開“怒江流域水電開發活動環境保護問題”專家座談會,包括5名院士在內的27位專家指出,怒江是我國目前僅存的兩條未被規模開發的大河之一(另一條為雅魯藏布江),為我國乃至世界上不可多得的物種基因庫和世界自然遺產地,其潛在的生態價值、科學價值和經濟價值不可估量。為使怒江流域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給子孫后代留下一條原始生態環境相對完整的生態河流,不宜在此開發水電。
一些專家成為反對派。歸結起來,反對派主要有兩個核心觀點。一是開發水電會破壞生態環境。二是開發水電不是怒江自治州脫貧的唯一選擇,可以考慮保留好生態環境,開發旅游產業。
第一,怒江自治州怒江峽谷是世界上著名的峽谷,其連續深切的峽谷形態以及谷底湍流的水流流態,使之在世界大峽谷中占據重要位置,有可能成為第二或第三大峽谷,因此是世界級峽谷旅游資源。水電站的建設將極大地降低其品質和作為旅游資源的價值,將會喪失其獨特性、自然性和完整性。
第二,怒江是“三江并流”的有機組成部分,對怒江進行十三級水電開發,將改變自然河流的水文、地貌及河流生態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也將影響和降低其作為世界自然遺產的地質、地貌、生物多樣性、珍惜瀕危物種以及自然美學價值。“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遺產地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要求保持怒江的自然流態。
第三,怒江是我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河流,也是一條著名的國際河流,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地區之一,其重要性位居17個生物多樣性保護關鍵地區之首,是我國三大生物物種聚集中心之一,保留這些資源的原始性、自然性和唯一性,使其成為我國甚至整個人類
的寶貴財富。怒江地區多民族聚居區獨特的地方民族文化也是一種財富,要充分認識保護民族文化持久存在的重要意義。如果在怒江進行梯級開發,對整個怒江流域的各方面的影響可能是巨大的。
第四,怒江作為目前我國僅存的兩條原始生態江河之一,應從國家生態安全長期目標出發,將其作為一條生態江予以保留,不予開發。這樣一方面可以使其成為國家的自然遺產得到永久保護;另一方面,把怒江作為一個江河原生態的對照物和參照系,開展長期、全面和系統的環境觀測活動,取得原始生態環境系統的各種相關數據,從而對照人類進行開發的江河所引起的生態環境變化進行類比,進而為國家進行環境影響戰略評價提供依據,為我國實現全面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第五,水電開發既不是怒江脫貧的唯一選擇,也不是最佳選擇。怒江地區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可以借鑒麗江地區的經驗,由國家引導和扶植,發展生態旅游。此外,鑒于怒江自治州、保山市在為保護自然保護區和世界遺產方面所做出的貢獻,國家應該對這一地區實行生態補償,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幫助當地群眾發展特色種植業、養殖業。
第六,不要片面地認為修建大壩就會使當地農民富裕起來,如果處理不當,移民就地安置,不僅會使農民喪失地力較好的耕地資源,而且會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劇當地的貧困化。建水電站的最大受益者當然是電力公司,地方政府也能夠脫貧,但群眾不一定能得益。
何大明是云南大學亞洲河流中心主任,怒江水電開發的堅決反對者。2003年,何大明受國家環保局的邀請前往北京,在9月3日的會議上,何大明提出開發怒江水電的六點質疑,時至今日,何大明說他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
反對者經常會這樣說:“天天說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把河流的生態都破壞了,還談什么和諧”,“算算賬,老百姓到底有什么收益”。
四、環評審查:仍有爭論但總體認可
2004年11月13日,由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司在北京聯合召開了“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環評審查會”,14個單位、78位代表參加,審查會專家組由包括4名院士在內的15位專家組成,中國工程院副院長沈國舫院士擔任專家組組長。與會代表和專家對《怒江中下游水電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全面審評,已初步形成審查意見。許多專家在認真研究了現在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后非常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