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范文(精選17篇)

                  時間:2023-01-09 黨政培訓 點擊:

                  管理辦法是一種管理規定,通常用來約束和規范市場行為、特殊活動的一種規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是從屬于法律的規范性文件,人人必須遵守。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的文章17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1】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文藝工作座談會等多個場合,對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精辟論述,突出強調“經濟建設是黨的中心工作,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這些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意識形態工作引領社會、凝聚人心、推動發展的強大支撐作用,道出了意識形態工作對黨、對國家、對民族的根本性、戰略性、全局性意義。公司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負起意識形態工作的主體責任,定期研究意識形態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意識形態工作,特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

                    充分認識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守好意識形態工作這塊“責任田”,公司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如下

                    顧  問:董事長

                    組  長:黨委書記、常務副總經理

                    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公司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成 員: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班子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黨群工作部,黨群工作部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意識形態工作。各級黨組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負責人,分別履行好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職責,并把這一工作列為年終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各部門和各單位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

                    二、意識形態工作目標和任務

                    意識形態工作目標:鞏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系列理論成果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人民群眾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自覺認同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事關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則問題上,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

                    意識形態工作任務:大力加強黨員干部的理論武裝,不斷增強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大力加強黨員干部的作風建設,切實增強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宣傳馬克思主義、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打贏網上輿論攻堅戰,鞏固壯大主流思想文化;遵紀守法,文明有序,愛民眾,認同民眾;初步形成干部員工齊心協力干事創業,建設幸福和諧家園的良好的社會風氣。

                    三、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措施

                    (一)著眼于培育壯大社會主流價值,形成強大精神力量

                    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思潮,統領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加大文明創建工作力度,真正讓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成為人們的自覺追求和行動。

                    1.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塑“美德”員工。把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培育新風尚、凝聚精氣神的基礎性工程來抓,融入到公司發展、黨的建設等各個方面。以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誠信建設、孝老敬老、勤勞節儉教育為重點,深化學雷鋒志愿服務,開展“踐行價值觀,文明我先行”“我們的節日”系列活動,傳播文明、滋養心靈。發揮先進典型示范效應。近年來,公司涌現出了一批先進典型,這是我們推進核心價值觀建設的最寶貴資源、最鮮活的教材、最直觀的導向。深入挖掘、評選和“道德模范”、“最美天電人”、“文明家庭”、“和諧班組”、基層先進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典型,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宣傳溫暖人心的善行義舉,使廣大員工學有標桿、行有規范。通過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熏陶、實踐養成、制度保障等,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生活,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全民道德素質、文明程度和人文品位。

                    2.加強文明創建工作。以創文創衛為契機,做好文明創建、無煙單位創建提升工作,推進過程創建、常態化創建,提升單位文明程度和員工文明素質。大力培育文明創建典型,抓好文明單位申報評選和復查工作,充分發揮文明單位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對流動人口、社會治安、環境衛生等方面的管理。在員工群眾中積極培育科學生活觀念,反對封建迷信,革除陳規陋習,增強群眾講科學、講衛生、講文明的行為意識

                    (二)著眼于增強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夯實思想基礎

                    習近平同志強調,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要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干部、教育人民群眾

                    1.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唱響民族的正氣歌,振奮全社會的精氣神。

                    2.加強理論學習。深入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班子建設。重點抓好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進一步健全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完善和落實個人自學、學習記錄等制度。緊密聯系公司集團化發展工作目標開展理論研究,緊扣公司深化改革的現實問題和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應用性、對策性研究。扎實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系列讀書學習活動,推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學習教育向深度和廣度拓展,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養和實踐能力。

                    3.深化理論宣傳。打造大眾理論傳播平臺,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四個全面”戰略部署等重大主題,“一帶一路”等重大部署,開設專題專欄,深入宣傳黨的理論方針政策;圍繞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精選理論課題聘請理論講師做好先進理論傳播。廣泛開展面向基層的宣傳宣講活動,推動上級精神到基層,不斷擴大學習宣傳的覆蓋面。

                    4.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一步尊崇黨章權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要位置,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使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不得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或者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

                    (三)著眼于更好地滿足群眾文化需求,增強文化軟實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性和人民性從來都是一致的、統一的。這要求黨的意識形態工作必須始終站在黨和人民的立場上,以對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去宣傳群眾,以對群眾的滿腔熱情去服務群眾,著眼于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方面、多樣化的文化需求,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和基層文化陣地建設,繼續落實體育館、閱覽室、文化活動室免費開放制度,建設完善文化廣場,繼續推進全員閱讀等活動。大力開展企業文化建設,不斷提升文化軟實。

                    (四)著眼于正面宣傳,唱響時代主旋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必須把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時候都不能旁落,否則就要犯無可挽回的歷史性錯誤。”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是宣傳之本、輿論之魂。對意識形態工作來說,導向就是生命。尤其在各種思潮涌動激蕩的時代,越是真偽難辨,越需要權威解讀;越是眾聲喧嘩,越需要響亮發聲。

                    1.做大做強正面宣傳。圍繞公司中心工作,立足公司網站、天山電力報、宣傳欄、各類微信平臺,全方面、多角度宣傳經濟社會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轉方式、調結構、創新驅動戰略的新進展,宣傳改善民生的新舉措,宣傳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就,反映社會發展主流,凝聚改革發展共識。轉發形象宣傳片、微電影、宣傳微信,不斷提升公司對外影響力和美譽度。

                    2.突出輿情管控。當前,我們正進入一個由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互融合、共同發揮作用的“全媒體時代”,互聯網成為輿論的主陣地和風向標。提升輿情預警水平,做好輿情處置,完善網絡輿情應對處置辦法和流程和應對處置機制。建立公司上下統一、部門聯動的突發事件新聞應急處置機制,形成主流媒體回應、網上輿論引導、對外新聞發布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禁止組織、參與下列活動:

                    1.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2.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發布、播出、刊登、出版以上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

                    3.制作、販賣、傳播第1、2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網絡音視頻資料;

                    4.私自攜帶、寄遞第1、2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等入出境;

                    5.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或者以組織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或者以提供信息、資料、財物、場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動者;

                    6.組織、參加旨在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或者敵視政府等組織的;

                    7.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或者組織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

                    8.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的;

                    9.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或故意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

                    五、黨員違反第四條之規定,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篇2】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開展政法綜治集中宣傳活動,使黨的政法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方針、政策深入人心,使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家喻戶曉,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政策法制觀念、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治能力;通過開展政法綜治集中宣傳活動,進一步推進“平安建設”活動的深入開展,營造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政法部門埋頭苦干,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大綜治”格局;通過開展政法綜治集中宣傳活動,以成果展示和示范引導,全面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政法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的知曉度、參與率和滿意率。

                    二、組織領導

                    為搞好政法綜治集中宣傳工作,鄉成立“政法綜治集中宣傳活動”領導小組,由鄉宣傳統戰委員黎靖任組長,綜治辦主任陽志豪、黨政辦干部劉丁茹任副組長。5個專項小組各確定1名信息聯絡員。

                    三、宣傳內容

                    1、開展平安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部署;宣傳中央、省、市、縣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建設、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

                    2、廣泛宣傳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宣傳各級各部門立足實際,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好典型、好經驗、好作法。

                    3、宣傳黨委、政府自覺承擔維護社會穩定和認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不斷提高駕馭社會治安大局能力的情況;宣傳政法綜治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著力解決社會治安熱點難點的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情況。

                    4、宣傳各級各部門切實維護人民群權益,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著力解決各類社會矛盾的情況。

                    5、宣傳社會各界和各部門廣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宣傳基層在平安創建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安,勇于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好事例、好典型。

                    6、宣傳打擊黑惡勢力、打擊“兩搶一盜”、打擊賭博和地下“合彩”、“三電”犯罪等嚴打戰役中所取的階段性成果,以及通過開展“嚴打”整治有效遏制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

                    7、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認真做好《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交通、消防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時做好防搶、防盜、防詐騙、防事故等有關治安防范知識的宣傳,揭露犯罪手段和騙術,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四、宣傳形式

                    1、短信和彩鈴宣傳。通過編制服務性、

                    提示性、宣講性短信和固定彩鈴,以群發短信和開通彩鈴的方式向廣大移動、聯通、小靈通和固定電話用戶宣傳政法綜治工作。

                    2、街頭宣傳。在鄉機關外操坪,利用標語、宣傳資料、宣傳掛圖、宣傳展板、現場法律咨詢等形式進行街頭宣傳。

                    3、巡回宣傳。利用趕場、趕集等重點場所和宣傳良機,利用流動宣傳車和宣傳展板進行巡回宣傳。

                    4、陣地宣傳。在黨報黨刊、業務雜志、內部刊物上發表有關政法綜治工作的文章。

                    5、課堂宣傳。組織法制副校長到學校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講座,在中學開展“把平安帶回家”、“平安從我做起,共建平安校(家)園”演講比賽。

                    五、職責作務

                    1、鄉宣傳部門及時編制《工作簡報》、《工作簡訊》等內部刊物,及時宣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綜治和平安創建工作情況,并將好經驗好作法及時向《長安雜志》、《省每日要情》、《省政法綜治動態》、《市綜治簡報》等業務刊物和《湖南日報》、《邵陽日報》、《邵陽晚報》、《邵陽工作》、《隆回公眾網》、《隆回報》等省市縣報刊雜志推介,擴大宣傳效果。

                    2、9月份將轄區內未開通彩鈴的固定用戶全部開通彩鈴,通過設置彩鈴宣傳政法綜治工作。同時將各種安全防范常識編印成冊,發放到各村、各組、各戶,做到家喻戶曉。因地制宜制作永久性宣傳標語,同時組織各學校開展好課堂宣傳。

                    3司法所要開展“送法下鄉”、“法律進村”、“法律進企業”、“街頭法律咨詢”等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弘揚法治精神,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和法制觀念,努力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風尚。

                    4、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對嚴打整治工作的宣傳。

                    5、設置永久性宣傳標牌1個,各村制作宣傳橫幅不少于2條、每村張貼宣傳標語不少于30幅。鄉里購置一臺攝像機、數碼相機和電腦,用于宣傳報道工作。

                    六、時間安排

                    集中宣傳活動時間為3個月,與全鄉社會治安集中整治行動同步開展。

                  【篇3】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檢察機關的監察工作,強化內部監督,保證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忠實于憲法和法律,正確履行職責,公正司法,保證檢察機關政令暢通,維護檢察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提高工作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人民檢察院的監察部門,是檢察機關負責監察工作的專門機構,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檢察機關及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檢察人員實施監察。

                    第三條監察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在適用法律和紀律上人人平等。

                    第四條監察工作應當實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第五條監察工作應當依靠群眾,接受群眾和檢察人員的監督。

                    第二章監察機構和監察人員

                    第六條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在本院檢察長和上級檢察院監察部門的領導下行使職權。

                    第七條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監察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設監察處(室)。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自治州和地級市人民檢察院設監察處(室)。縣、市、自治縣和市轄區人民檢察院設專職或兼職監察員。

                    第八條監察人員必須熟悉檢察業務和監察業務,具備大專以上文化水平,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忠于職守,秉公執紀,保守秘密。

                    第九條下級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的任免,應當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同意。

                    第十條監察部門的正職領導人員應當參加檢察委員會,不是檢察委員會委員的,可以列席檢察委員會會議。對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進行管理,具備條件的,應分別任命為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

                    第十一條監察人員辦理的監察事項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監察事項公正處理的,應當回避。監察事項承辦人的回避由其所在監察部門的負責人決定;監察部門負責人的回避由本院主管副檢察長或檢察長決定。

                    第三章監察部門的職責

                    第十二條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局對下列機關、單位和人員實施監察: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及其檢察人員;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及其檢察長、副檢察長。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對下列機關、單位和人員實施監察:

                    (一)本級人民檢察院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及其檢察人員;

                    (二)所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自治州和地級市人民檢察院及其檢察長、副檢察長。

                    第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自治州和地級市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對下列機關、單位和人員實施監察:

                    (一)本級人民檢察院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及其檢察人員;

                    (二)所轄縣、市、自治縣、區人民檢察院及其檢察長、副檢察長;

                    (三)所轄縣、市、自治縣、區人民檢察院所屬部門、單位及其檢察人員。

                    第十五條上級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必要時可以辦理下一級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

                    第十六條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規定中的問題;

                    (二)受理對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的行為;

                    (四)受理檢察人員不服紀律處分決定的申訴;

                    (五)有關法規、文件規定由監察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監察部門的權限

                    第十七條監察部門履行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監察的部門、單位和人員提供與監察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案件材料及其他有關的材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監察的部門、單位和人員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三)責令被監察的部門、單位和人員停止違反法律、法規和紀律的行為。

                    第十八條監察部門在調查違反紀律、法律的行為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暫予扣留、封存檢察機關案件涉嫌部門、單位和涉嫌人員可以證明違反紀律、法律的行為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案件材料及其他有關的材料;

                    (二)責令檢察機關案件涉嫌部門、單位和涉嫌人員在調查期間不得變賣、轉移與案件有關的財物;

                    (三)責令被調查人員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就被調查事項做出說明;

                    (四)建議暫停有嚴重違紀違法嫌疑的人員執行職務。

                    第十九條監察部門在調查違反紀律、法律行為時,可以要求本院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監察人員可以列席被監察部門、單位的與監察事項有關的會議。

                    第五章執法監察

                    第二十一條監察部門執法監察包括以下內容:

                    (一)對檢察機關及其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決議、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二)人民檢察院錯案責任追究條例規定的由監察部門履行的職責;

                    (三)對檢察機關及其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進行內部審計。

                    第二十二條執法監察的主要方式:

                    (一)參加或列席與監察事項有關的會議;

                    (二)調閱文件資料、審查案件卷宗;

                    (三)對有關監察事項進行調查;

                    (四)根據檢察長或者上級監察部門的決定,或者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專項檢查;

                    (五)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的發案單位和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遵紀守法情況;

                    (六)走訪當地黨委、人大及有關部門,了解檢察機關的作風紀律情況;

                    (七)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條專項檢查應當填寫立項報告,報本院主管副檢察長或者檢察長批準或者檢察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專項檢查,可以由監察部門單獨進行,也可以與其他部門共同進行,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人員參加。

                    第二十四條專項檢查結束后,應當制作專項檢查報告,內容包括專項檢查的具體事項、過程、存在問題及原因、處理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五條通過檢查、調查發現存在問題或有違紀違法事實的,應根據情況和有關規定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一)責令糾正、限期改進;

                    (二)通報批評或者責令寫出檢討;

                    (三)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上述處理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根據情況合并使用。

                    第六章受理舉報

                    第二十六條監察部門對檢察機關及所屬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的舉報應當認真受理。

                    第二十七條對不屬于監察部門受理范圍的舉報,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管轄權的機關反映,或轉交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并酌情回復舉報人,其中重要問題或緊急事項,應當報告有關負責人員。

                    第二十八條對屬于檢察機關監察部門受理范圍的舉報,應當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一)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報送本部門負責人或本院領導閱批,需要進行初步審查的,應當經監察部門負責人同意或者經本院主管副檢察長或者檢察長同意。

                    (二)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及時層轉有管轄權的監察部門處理。

                    (三)上級監察部門轉交下級監察部門處理的舉報,經部門負責人或院領導批準,可以要求下級監察部門報告處理結果。

                    第二十九條對上級監察部門交辦的需要報告處理結果的舉報事項,下級監察部門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處理,并向交辦部門書面報告。

                    第三十條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部門、單位或者被舉報人。

                    第三十一條對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案件調查

                    第三十二條監察部門對有違反紀律、法律具體內容的線索,應當進行初步審查。

                    第三十三條監察部門經過初步審查,認為舉報失實或雖有違紀行為但情節輕微不需要進行處分的,應當經本部門負責人或本院主管副檢察長或檢察長批準,作出不立案的決定,制作初步審查報告,并酌情回復舉報人。

                    第三十四條監察部門經過初步審查,對認為有違紀違法事實的行為,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應當立案。立案應當填寫立案呈批表,報本院主管副檢察長或者檢察長批準。

                    第三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決定立案后,應當在七日以內填寫檢察人員違紀案件立案備案表,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局。

                    第三十六條案件立案后,應當制定調查方案。內容包括:調查人員的組成;應當查明的問題和線索;調查步驟、方法和措施等。

                    第三十七條調查人員應當依照本條例和有關規定全面、客觀地收集證據。對于能夠證實被調查人有違紀違法行為或者無違紀違法行為,以及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都應當收集。嚴禁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證據。

                    第三十八條監察部門收集的證據,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被調查人的陳述和辯解、視聽資料、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

                    第三十九條調查取證時,調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有關證明文件。

                    第四十條調查取證時,應當問明證人的身份、證人與被調查人之間的關系,并告知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以及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證據應負的法律、紀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詢問證人應當單獨進行;必要時經證人同意可以錄音、錄像。調查人員應當場制作調查筆錄,也可以由證人自行書寫證言,調查筆錄經與證人核對無誤后,由其簽名或者蓋章。

                    第四十二條證人要求對原來提供的證言作部分或全部更改時,允許在注明更改原因的情況下另行作證,但不退還原證。

                    第四十三條收集證據應當取得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可以拍照、影印、復制,但應注明原物、原件的保存單位或者出處,并由提供原物、原件的單位或個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四十四條現場勘驗、檢查情況,應制作筆錄或勘驗、檢查報告,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員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可以拍照、錄像。

                    第四十五條對具有專業技術性的證據,可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技術的人員參加收集,寫出書面結論,并簽名或者蓋章。

                    第四十六條監察部門應當詢問被調查人,聽取其陳述和辯解。詢問被調查人應制作詢問筆錄,也可以由被調查人自行書寫有關材料,詢問筆錄經與被調查人核對無誤后,由其簽名或者蓋章。

                    第四十七條對有關機關提供、移送的證明材料,監察部門應當進行審查核實。

                    第四十八條監察部門在調查中,可以依照本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采取措施。但應當出具有關書面文件。

                    第四十九條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案件材料或其他有關的材料應當出具監察通知書,并開列清單一式兩份,由調查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對于暫予扣留、封存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案件材料或其他有關的材料,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損毀或者丟失。暫予扣留、封存的時間不得超過辦案期限。

                    第五十條監察部門對調查事項涉及管轄范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詢和調查,可以請求其上級主管單位或負責人給予協助,有主管監察部門的,應當請求主管監察部門給予協助。

                    第五十一條認定事實須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只有被調查人的交待,而無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調查人拒不承認而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

                    第五十二條監察部門應當將認定的違紀違法事實形成書面材料與被調查人見面,并允許其申辯。必要時應當補充調查或者重新調查,對查證屬實的應當采納。對不合理的意見,應寫出有事實根據的說明。被調查人應當在見面材料上簽署意見并簽字或者蓋章,也可以另附書面意見。拒絕簽署意見或者拒絕簽字、蓋章的,由調查人員在見面材料上注明,并由被調查人所在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

                    第五十三條調查終結后,應當制作案件調查報告。內容包括:立案依據;調查過程;事實情況;違紀性質;被調查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處理意見;被調查人的態度和對見面材料的意見;被調查人所在單位的意見或被調查部門、單位的意見;調查人員簽字或蓋章;報告時間等。

                    第五十四條監察部門立案調查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辦案期限的,經本院主管副檢察長或檢察長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并應當及時報上一級監察部門備案。

                    第八章案件審理和處理

                    第五十五條審理是監察部門對調查終結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審核處理。包括:(一)監察部門調查終結的案件;(二)司法機關以及有關部門移送的,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案件;(三)需要由監察部門進行審理的其他案件。

                    第五十六條審理案件應當由監察部門的非本案調查人員進行。

                    第五十七條審理人員在審理案件時,認為需要對案件進行補充調查或者補辦手續的,經監察部門負責人同意,可以要求調查部門或調查人員補充調查,也可以自行調查。

                    第五十八條審理應當圍繞以下內容進行: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定性是否準確;處理意見是否恰當;調查及其程序是否符合本條例規定。審理結束后,審理人員應當提出審理意見,寫出審理報告,報監察部門負責人審查,必要時監察部門負責人可以提交部門會議討論。

                    第五十九條監察部門對案件進行審理后,應當報請本院主管副檢察長或者檢察長審查或者提交檢察長辦公會審議。審查、審議決定由監察部門負責實施。

                    第六十條違紀違法案件調查、審理結束后,應當分別不同情況,作出下列處理:(一)確有違紀事實,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作出紀律處分決定;(二)確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的或具有減輕情節的,經批評教育后可以從輕或免予紀律處分;(三)對需要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通報批評;(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檢察紀律、檢察機關內部規章所取得的不當收入,依法依紀應當沒收、上繳或者責令退賠,或者已經給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需要補償或采取補救措施的,作出處理決定;(五)認為需要由其他機關或部門給予處理的,移送有關機關或部門處理;(六)違紀違法事實不存在,或者不需要追究被調查人紀律責任的,予以撤銷案件,并告之被調查單位及其上級部門或者被調查人員及其所在單位。以上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根據需要合并使用。

                    第六十一條需給予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紀律處分的,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辦公會議決定。對其中嚴重違反紀律需給予撤職、開除處分的,應依法罷免或免去其職務后,再執行處分決定。

                    第六十二條需給予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紀律處分的,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再執行處分決定。對其中嚴重違反紀律需要給予撤職、開除處分的,應依法免去其職務后,再執行處分決定。

                    第六十三條對違法犯罪的檢察人員,在公安、司法等部門作出處理后,仍有必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其證據材料可以作為檢察機關監察部門定案的依據,并按本條例規定的程序,給予其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六十四條決定給予檢察紀律處分的,應當制作處分決定書;決定免予紀律處分的,應當制作免予處分決定書;決定撤銷案件的,應當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處分決定書、免予處分決定書、撤銷案件決定書應以作出處分決定的人民檢察院的名義下達。

                    第六十五條處分決定書、免予處分決定書、撤銷案件決定書,由監察部門直接送達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也可以委托主管部門、單位或者下級監察部門代為送達。送達時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拒收的,由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注明。

                    第六十六條處分決定書應抄送有關人事部門;按照國家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應由人事部門辦理手續的,由人事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受紀律處分或者免予紀律處分的人員屬于黨委管理的,監察部門應當把處分決定書、免予處分決定書抄送其所屬黨委組織部門。處分決定書、免予處分決定書應當抄送受處分人員及其所在單位。

                    第六十七條違紀違法案件作出處理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立卷、歸檔、呈報、備案和答復等事項。

                    第九章申訴、復查、復核

                    第六十八條對紀律處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作出處分決定機關的監察部門提出申訴,監察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復查完畢,并作出復查決定。對復查決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查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監察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監察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復查、復核期間,不停止原決定的執行。

                    第六十九條不服紀律處分決定的申訴案件的復查、復核,由二名以上人員承辦,并應當指定原承辦人以外的人員辦理。

                    第七十條復查、復核申訴案件,必須調閱原案進行全面審查,不受申訴內容的限制。

                    第七十一條復查、復核,應當查清以下內容: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應當追究檢察紀律責任的人員是否遺漏;定性是否準確;處分決定是否恰當;是否符合規定的處理程序;其他需要查清的問題。

                    第七十二條復查、復核申訴案件,可以對全部材料進行書面審理,必要時也可以對部分事實直接進行調查核實,也可以與承辦部門共同調查核實。

                    第七十三條復查、復核案件,承辦人應當認真審閱原案卷材料,并制作閱卷筆錄。閱卷后,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核實的,應當確定需要核查的主要問題,并擬制調查方案,報部門負責人審閱批準后,按規定程序實施。

                    第七十四條承辦人對案件復查或者復核后,應當提出意見,經部門討論后,寫出復查報告或者復核報告,內容包括:原案處理的經過,原紀律處分決定或者紀律處分復查決定認定的事實和處理結論;申訴的請求和理由;復查或者復核的情況和認定的事實、證據、定性以及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等;復查或者復核意見。

                    第七十五條監察部門經復查或者復核,認為原紀律處分決定或者紀律處分復查決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報經主管副檢察長或者檢察長審定,由監察部門決定維持原決定:(一)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二)運用法律、法規、政策正確,定性準確;(三)處理適當。

                    第七十六條監察部門對受理的不服本院紀律處分的申訴,經復查認為原決定不適當的,可以建議本院對原決定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七十七條上級監察部門對受理的不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紀律處分復查決定的申訴,經復核認為原復查決定不適當的,可以經部門會議討論后,建議下一級人民檢察院或監察部門予以變更或者撤銷,或者報經本院檢察長辦公會議討論后,直接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七十八條上一級監察部門的復核決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局的復查決定為最終決定。

                    第七十九條監察部門作出復查或者復核決定,應當制作復查決定書或者復核決定書。復查決定書還應注明不服復查決定向上一級監察部門申請復核的期限。

                    第八十條復查決定書或者復核決定書由監察部門送達申訴人和原作出紀律處分決定或者復查決定的機關。

                    第八十一條送達復查決定書和復核決定書,必須有送達回執,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其簽字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十章罰則

                    第八十二條被監察部門、單位和人員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檢察院或者監察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一)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轉移、篡改、毀滅證據的;(二)故意拖延或者拒絕提供與監察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案件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和其他必要情況的;(三)在調查期間變賣、轉移涉嫌財物的;(四)拒絕就監察部門所提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的;(五)阻攔、壓制舉報人的舉報或者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六)有其他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

                    第八十三條監察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泄露秘密的,由所在人民檢察院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應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條例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第八十五條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人民檢察院監察工作暫行條例》和《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案件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篇4】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今年七月,對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政治建設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形成強大合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舉措落地見效,開創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和各項事業新局面”。這一重要指示為推進機關黨建工作創新發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著力打造政治堅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的機關黨員干部隊伍,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了有力保障。

                    突出政治引領,筑牢思想根基。我們把增強機關黨員政治素質作為根本,立根鑄魂。堅定維護核心。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保證全黨服從中央,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我們始終堅持把維護核心地位作為最大的政治,通過強化學習教育、嚴明紀律規矩、嚴格黨內政治生活等方式,教育引導機關黨員干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能力,筑牢思想根基,確保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理論武裝。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加強省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的根本任務,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為龍頭,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共組織各類宣講活動260多場次,舉辦各種學習培訓班560多個。通過開展“集中宣講調研月”、“一學一報”、“省直理論學習中心組大講堂”、“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征文、“十佳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評選,舉辦“砥礪奮進的五年——省直機關喜迎黨的十九大成就展”等活動和展覽,引導省直機關黨員干部把認識向高處提領,成效向實踐轉化。注重實踐鍛煉。圍繞學習李保國先進事跡、塞罕壩精神,突出“學楷模、做貢獻”主題,舉辦報告會、演講比賽、崗位練兵等活動,引導省直機關黨員廣泛學習先進典型的黨性、忠誠和干勁,營造濃厚氛圍。把“趕考”意識融入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偉大實踐中,大力開展“中國夢·趕考行——省直當先鋒”系列活動,引導機關黨員在不斷“趕考”中增強“四個意識”,提高政治能力。

                    增強政治自覺,抓實專題教育。以開展集中性專題教育為抓手,引導機關黨員強化自學自檢自糾,搭建政治建設教育平臺。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緊密結合省直實際,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推動機關各級黨組織書記為黨員干部講專題黨課7500多人次。豐富學習載體,組織3.6萬名黨員干部參加“兩學一做”知識競賽,開展專題征文等,引導機關黨員在學習黨章黨規、學習系列講話中深化政治認識,在爭做合格黨員中展現政治素養。開展增強“四個意識”專題教育。突出對黨絕對忠誠,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省直機關組織開展加強“四個意識”專題教育,查擺突出問題,嚴格組織生活。6600多個黨支部召開增強“四個意識”專題組織生活會,10余萬名黨員受到黨內政治生活的洗禮。900多名廳級以上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發揮了示范作用。開展增強“四個意識”征文評選、經驗交流暨理論研討會,引導廣大黨員在緊跟核心、維護核心、擁戴核心、捍衛核心上堅定不移,不斷強化政治自覺。預熱升溫“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通過抓學習教育、調查研究,為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營造氛圍。創新黨性教育方式方法,初定在正定縣塔元莊村建設“黨建小鎮”,打造機關黨員體驗式紅色教育基地。弘揚“紅船精神”、西柏坡精神和塞罕壩精神,教育引導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銘記黨的歷史、牢記黨的宗旨、增強黨性意識,激發干事創業的激情和動力,為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作貢獻創佳績。

                    強化政治功能,夯實基層基礎。以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為支撐,強化機關黨員黨性鍛煉,打牢政治建設的組織基礎。抓好按期換屆。把推進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的過程作為增強黨員政治觀念的過程,通過建立臺賬、屆前提醒、跟蹤督導、協調溝通、約談等措施強力督導,實現按期換屆率100%,達到規范組織建設和強化政治意識的效果。規范黨支部建設。把黨支部建設作為加強政治建設的基礎工作,持續開展“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制定《關于加強和規范省直機關黨支部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通過規范組織設置、落實組織制度等,強化支部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黨員的政治功能。廣泛開展“五好紅旗黨支部”創建活動,評選表彰“兩優一先”先進典型,持續激活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嚴格組織生活。注重發揮組織生活“熔爐”作用,制定《關于嚴格省直機關黨的組織生活的若干規定》,督導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黨日活動,以嚴格的組織生活,促進黨內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強和規范。打造黨內活動陣地,推動省直部門建立標準化黨員活動室160多個。強化組織生活管理,修改完善《黨支部工作手冊》,實現支部生活全程留痕,使黨的組織生活更加貼近黨員、貼近實際,更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守政治底線,嚴明紀律規矩。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保障,及時為黨員干部糾偏正向,守住政治紀律底線。注重教育引導。深入開展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通過組織“兩準則、四條例”專題宣講、巡回播放警示教育片、舉辦黨規黨紀知識測試等,引導黨員干部講規矩、知敬畏、守底線。深入剖析近年來省直機關發生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組織開展貼近實際、觸動靈魂的政治性警示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案為戒、警鐘長鳴,筑牢遵規守紀的思想防線。加強執紀監督。嚴格落實機關黨組織黨內監督政治責任,制定《關于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紀檢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意見》《關于加強省直單位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112個省直部門(單位)建立機關紀委,為落實“兩個責任”提供有力保障。認真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執紀審查和案件審理力度,去年以來審理案件168件,給予黨紀處分94人,形成有力震懾。持續糾正“四風”。堅持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擺到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通過單位自查、群眾舉報、組織核查等措施,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嚴防“四風”反彈回潮。聚焦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新表現和“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深入推進省級機關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深糾狠治各種歪風邪氣,形成馳而不息抓作風建設的良好態勢。

                    錘煉政治擔當,服務改革發展。把服務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作為政治責任,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展現政治建設新作為。服務協同發展。緊緊圍繞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快推進雄安新區建設戰略布局,建立京津冀三地機關工委聯席會議機制,通過與京津兩地共同舉辦高端理論輔導和專題研討,赴雄安新區開展實地學習考察、組織文體交流等,深化三地黨員干部服務保障協同發展和雄安新區建設的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和工作認同。服務全省大局。緊緊圍繞省委“3689”決策部署,發揮機關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以“走在前、作表率”主題實踐活動為引領,扎實開展崗位建功、技術創新等活動,引導黨員干部為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氣污染防治、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貢獻力量,以實際行動服務全省大局。全面加強省級機關目標績效管理,樹立干事創業鮮明導向。服務基層群眾。緊緊圍繞基層黨員群眾現實需求,開展機關黨組織到社區報到共駐共建活動,通過共過組織生活、互相學習觀摩、開展志愿服務、結對幫扶困難群眾等方式,搭建機關黨組織服務基層群眾的載體平臺。精心做好省直機關駐村扶貧關愛服務工作,采取幫建活動陣地、開展暖心行動、支持黨建經費等方式,為服務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貢獻力量。

                  【篇5】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辦發〔2015〕52號)、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冀辦發〔2015〕54號)、中共滄州市委辦公室印發《滄州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滄辦發〔2016〕3號)、中共獻縣縣委辦公室印發《獻縣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獻辦發〔2016〕9號)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的有關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群眾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對于打造壘頭鄉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閱看涉及村級的媒體報道的相關內容及關聯內容,帶頭把握所屬群眾現實意識形態,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條黨委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

                    第七條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其余黨委班子成員為組員,統籌協調全鄉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

                    第二章黨委主要責任

                    第八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條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黨委會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第十條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中小學等課程講解,各類演藝場所、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等活動的管理。

                    第十二條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書記要親自抓,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

                    第十三條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

                    第十四條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技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眾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十五條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要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要及時作出調整。

                    第十六條高度重視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落實中宣部和河北省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見要求,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十七條加強宣傳思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全鄉干部培訓規劃。

                    第三章監督考核

                    第十八條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重點檢查考核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團結引導服務知識分子、宣傳思想文化領導班子建設和開展責任追究的情況。

                    第十九條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委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二十條黨委宣傳部門作為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黨委、紀委實施問責。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要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管轄范圍內發生有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三)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四)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五)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六)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七)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中小學校、民辦學校、黨校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條領導班子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二十四條領導干部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責任。

                    第二十六條受到責任追究的人員,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篇6】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根據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職責制實施辦法》、自治區黨委《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職責制實施細則》、市委《貫徹意見》和市委意識形態領導小組《進一步貫徹意見》四個文件,我局進取行動、迅速部署,落實職責,加大力度,切實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導向的職責,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突出理論武裝、輿論引導、文化建設,抓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更高、工作力度更大,為商務事業的健康發展供給了強大的思想基礎和政治保障,現將市商務局意識意識形態工作職責制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景

                    (一)明確職責,凝聚意識形態工作是主體職責的思想共識。一是牢固樹立抓意識形態工作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好是瀆職的理念,及時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局機關辦公室抓具體工作,將意識形態工作與商務業務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二是把意識形態工作與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科學部署、統籌推進意識形態和黨建工作,定期聽取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定期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景,切實做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者、推動者和執行者。三是進取探索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考評制度和激勵機制,經過落實職責,找準切入點,以創立規范化黨支部為載體,抓好意識形態建設,切實做到用制度抓意識形態工作,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實現意識形態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統一思想,健全意識形態工作的制度機制。一是制定商務機關制度匯編,結合商務局工作和黨員隊伍實際,按照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要求,對各項制度規定進行梳理、修訂、完善,使其更貼合工作實際,對工作更具有指導性,更具有規范性。二是推行“一崗雙責”制度,要求班子成員擔負黨建工作和行政業務工作的雙重任務,保證黨建工作績效考核有人抓有人管。進取引導黨組織工作服從服務于業務工作,把本單位行政工作的目標作為黨支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本單位行政工作的難點作為黨支部工作的出重點。三是黨組成員帶頭遵守“三會一課”制度,及時組織召開了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并都能以一名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黨組織活動,過組織生活。

                    (三突出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理論武裝實現新突破。一是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堅持把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作為主要途徑,全面抓好《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貫徹落實,明確黨組書記為學習貫徹《條例》的第一職責人,黨支部書記為具體職責人,商務局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充分發揮了示范帶頭作用,原原本本學好《準則》和《條例》,緊密聯系和對照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堅決做到知行合一、自覺踐行。二是制定了《市商務局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建立了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制度,對學習時間、資料、人員、檢查等作了具體明確,構成了用制度管學習、促學習的良好格局。三是不斷豐富學習形式和資料。認真落實黨組中心組學習、網上在線學習等學習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學習平臺。xx年,黨組中心組圍繞黨章、黨規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談治國理政》等12個篇目,開展學習12次,組織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政策理論、業務知識,組織集中學習31次,做到干部職工學習無遺漏、無死角。

                    (四)注重輿論導向,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一是開辟通遼市商務局門戶網站。建立了5大類、11個專題的信息查詢系統,包括信息公開、機構概覽、動態匯編、商務要聞、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務信息公開、領導之窗、機構職能、政策文件、在線辦事等資料,及時將相關業務操作規程和黨的各項政策進行公開,方便群眾查詢和辦理。二是深入解讀黨和國家各項政策。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和工作動態等宣傳媒介,及時宣傳中央、自治區、通遼市各項重大決策部署,深入解讀十九大精神實質、目標任務和深刻,廣泛開展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宣傳教育,充分調動了廣大民政干部職工的進取性和凝聚力。三是建立了黨員志愿服務隊,開展了“黨員志愿服務”活動。機關廣大共產黨員經過佩戴黨徽活動亮明了身份。

                    (五)抓住關鍵,強化意識形態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各項資料在商務工作者群體中有著獨特的詮釋和外在呈現。近年來,我局以精神禮貌建設為抓手,深入挖掘民政領域先進感人事跡,經過具體實踐和鮮活的人物事件踐行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是完善了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制度。抽調4名同志開展“扶貧”活動,重點是聯系對口扶貧嘎查,幫忙其解決實際困難,開展幫扶工作,力所能及的供給幫扶和送慰問品。同時,以節儉降耗為重點,以降低機關行政運行成本為目標,進取開展節儉型機關建設,大力倡導禮貌新風,樹立了商務部門良好形象。二是對內宣傳。機關黨組專門力量,對先進模范事跡進行總結提煉,經過系統微信群、簡報、走廊電腦大屏幕等形式全方位、立體式、拉網式宣傳,進取引領干部做道德的楷模、行業的尖兵、禮貌的典范,有力促進了黨員干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思想自覺、文化自覺、職責自覺和道德自覺,在全局營造了學先進、趕先進、當先進的濃厚氛圍。三是加大外宣力度。按照禮貌言行、優良秩序、優美環境、優質服務的要求,在22家2000平以上商場超市發放創倡益簡報、條幅,刊播公益廣告,廣泛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擴大社會影響。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盡管商務局在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中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必須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思想掌控不夠全面深入,對干部職工在意識形態方面的思想傾向,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真實態度等調查研究不夠深入,缺乏深度掌控。二是意識形態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并且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很大,在信息化時代受互聯網、微信等新媒體的影響尤其巨大,如何把意識形態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確實有相當難度,需要不斷創新思路舉措,而我們在這方面還做得不夠。三是宣傳工作隊伍力量偏弱,對外宣傳工作的聯系和對接還需進一步鞏固;四是抓意識形態工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不完善,激勵和促進作用不夠明顯。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們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嚴格地貫徹落實好市委市委宣傳部的安排部署,對研判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思路,增強憂患意識、政治意識,增強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動意識和主體意識,再接再厲,認真總結,前瞻謀劃,統籌安排,進取而為,努力把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的每一條措施一項一項的抓好,抓出實效。一是抓職責“坐實”。經過有效措施,把黨組主體職責和分管領導直接職責真正落到實處,真正構成黨組統管、分管領導主抓、各科室負責人共管的局面。二是抓工作“落地”。經過落實已經建立起來的制度機制,保證意識形態各項工作更加扎實到位。三是抓成效“結果”。經過落實領導職責和工作制度,保證意識形態工作不斷加強,干部職工的意識形態更加堅強堅定,確保不發生任何意識形態問題。

                  【篇7】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第一條  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全面領導,明確和落實各級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吉林省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事關黨的前途命運,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意識形態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擔當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廣大師生員工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建設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創造力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強大感召力和影響力的中華文化軟實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  意識形態工作遵循的原則:

                    (一)堅持黨管意識形態;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三)堅持主管主辦和屬地管理;

                    (四)堅持重在建設、立破并舉;

                    (五)堅持守正創新、正本清源;

                    (六)堅持敢于斗爭、善于斗爭。

                    第四條  學校各級黨委(直屬黨總支)要貫徹黨管意識形態原則,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強化責任擔當,成立由校黨委書記任組長,相關校領導任副組長,黨政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黨委宣傳部、校紀委、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工會、團委、教務處、科技產業處、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保衛處、離退休工作處、信息化辦公室、研究生院、國際合作處、圖書館、馬克思主義學院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主要責任

                    第五條  本細則所稱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指學校黨委、各基層黨委(直屬黨總支)和學校各學院、職能部門、直屬單位、群團組織(以下統稱二級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應當履行的責任,以及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責任的行為實施追究的制度。

                    第六條  校黨委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主要責任

                    1.學校黨委領導班子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承擔全面領導責任。校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把方向、抓導向、管陣地、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對意識形態領域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處理。黨委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統籌協調落實和指導工作。學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學院(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工作相關紀律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把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落到實處。

                    3.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健全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全黨、教育師生工作體系,完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學習制度,建設和用好網絡學習平臺。深入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把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全面落實到思想理論建設、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教育教學各方面。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制度,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堅持正確導向的輿論引導工作機制。

                    4.定期分析研判學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校黨委每年至少召開2次意識形態專題工作會議,分析、研究、通報意識形態領域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并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切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5.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校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統籌協調全校在黨政管理、學生管理、教學科研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的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學校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工作要點與考核。指導和檢查督促各二級黨組織的意識形態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各二級黨組織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與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6.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對學校網絡、官微、校報、廣播、宣傳欄、校史館、圖書館、哲學社會科學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陣地的建設和管理。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陣地和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指導和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活動的管理,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內滲透。

                    7.切實維護校園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建立管、用、防并舉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宣傳,加強網絡信息管控,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防網上意識形態滲透,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

                    8.加強和改進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建立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體制機制,完善學生理想信念教育齊抓共管機制,教育引導學生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用好思政課教材,配齊建強思政課教師隊伍,統籌推進思政課建設,推動黨的創新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師生頭腦。加強對馬克思主義學院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建設。加強對課堂教學、科研項目、學術交流、各類思想文化陣地和社團、校友會的管理,防范和抵御意識形態滲透。

                    9.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注意區分政治原則問題、思想認識問題、學術觀點問題,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觀點。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發聲,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對有錯誤思想的教職工和學生,及時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加強師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10.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知識分子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分層分類教育培訓,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11.選優配強學校宣傳思想部門干部隊伍。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者手中,加強學校宣傳思想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增強腳力、眼力、腦力、筆力,打造政治過硬、本領高強、求實創新、能打勝仗的工作隊伍。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關心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及時做出調整。

                    第七條  職能部門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主要責任

                    1.各職能部門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部門一把手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同時要制訂落實意識形態工作的具體措施。

                    2.黨政辦公室負責審核把關學校主頁面上學校簡介、領導介紹、校務公開等材料的具體內容,及時更新維護,確保信息準確。

                    3.黨委組織部要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處級單位和干部年度考核中,納入二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考核內容,并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察考核的主要方面,作為干部評價使用和獎懲的主要依據;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員干部領導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政治素養和抓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在校黨委領導下,選優配強宣傳部門干部隊伍。

                    4.黨委統戰部要進一步加強對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宗教信仰人士的政治引導,防范和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對師生思想的滲透,做好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5.黨委宣傳部是校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職能部門,對意識形態工作負有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在統籌意識形態工作、統籌推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籌校園文化建設、統籌新聞宣傳輿論引導、統籌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等方面負有牽頭抓總的職責任務。宣傳部要牢牢把握宣傳思想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努力使領導干部成為宣傳思想工作的有力組織者,教師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傳播者,大學生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仰者。加強對學校網站、官微、校報、廣播、宣傳欄等宣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運行機制。做好哲學社會科學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審批、監督等工作。定期對校內出版物進行審查,切實做到可管可控。對學校主網頁、官方新媒體的新聞發布及對外宣傳的采訪報道的內容負具體審查責任,嚴格把好稿件簽發關、版面審核關,明確稿件終審人員的崗位責任。

                    6.黨委學生工作部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要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學生思想動態,防范和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對學生思想的滲透。加強以輔導員、班主任、研究生導師、學生黨員為骨干力量的思政工作團隊建設;做好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指導工作。

                    7.校工會要加強對職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積極組織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藝術和體育活動;配合黨委教師工作部在全校教職工中開展師德師風建設活動,營造立德樹人的良好氛圍。

                    8.校團委要加強對學生會、學生社團、讀書會、學術沙龍、五四陽光網、第二頻道、廣播站、新媒體等陣地的管理;對學生的文藝演出活動、學生會及學生社團活動,尤其是思想文化類學生社團活動的具體內容和形式負責審查和把關;深入實施“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等人才培養工程,在廣大學生中培育一大批政治骨干,發揮好他們的示范帶動作用。

                    9.教務處、研究生院要強化課堂教學的政治紀律,健全課堂教學管理體系;嚴格執行教師教學考核、教材使用、教學過程督導制度;嚴格執行校領導和教學管理人員聽課制度;加大對課堂教學的政治思想、價值導向評估把關力度,確保課堂教學正確的政治導向;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對在課堂教學中誹謗黨的領導、抹黑社會主義、違反憲法的言論要依法依規作出相應的處理;同時把好教材的選購關,把統一使用重點工程教材納入教學計劃、納入評估內容。

                    10.科研產業處要認真落實“一會一報”制度,與宣傳部共同嚴格審批哲學社會科研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制定教師申請境外資金資助科研項目管理制度、學術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1.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要統籌好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嚴把教師聘用考核政治關,把政治標準作為教師聘用、考核的重要標準;完善人才引進、進修、訪學人員管理辦法;同時將思想政治考核納入教職員工的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考核中;強化師德師風建設,營造立德樹人的良好氛圍。

                    12.保衛處負責全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做好校園安全預防、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13.離退休工作處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職工黨的建設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導廣大離退職工知法守法,熱愛學校,為學校事業發展發揮余熱。

                    14.信息化辦公室要加大依法管網治網力度,不斷提升互聯網建設、運用、管理水平。做好網絡的技術保障和技術支持,切實維護我校網絡意識形態安全。

                    15.國際合作處要加強留學生、交流生管理,建立健全留學生、交流生出入境、課堂教學、教材選用等制度;嚴把外籍教師的聘用關,健全對外籍教師課堂教學和課外交流活動的審查和管理制度,及時處理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落實中外合作辦學、對外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管理規定,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學校活動的管理。建立健全境外基金準入機制,明確學校、教師、學生接受境外資金資助的范圍、審批程序。

                    16.圖書館對訂購境外書籍報刊和學術文獻數據庫、接受捐贈出版物,要嚴格審查;對在館內舉辦的研討會、講座要加強審查管理;要全面清查圖書館藏書,對與中央要求不符的書籍進行嚴格管控。

                    17.馬克思主義學院要強化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建設、教材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定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黨的創新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學生頭腦,不斷提高思政課的教學質量,發揮理論武裝和思想教育主渠道主陣地作用。

                    18.各單位在校內舉行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嚴格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督”的原則,切實落實“一會一報”“一事一報”制度;各相關部門要對學校的教室、禮堂、會議室及各類文化活動場所、展覽廳等陣地的場所、人員、內容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管,絕不給違法、有害言論提供傳播空間。

                    第八條  學校各二級黨組織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主要責任

                    1.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方面的工作。各二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各基層黨委(直屬黨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處理。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學校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工作相關紀律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建立健全本單位相應的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本單位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管理和服務中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要求;指導、檢查、督促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師生員工意識形態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4.每年安排有關意識形態安全的專題學習,定期分析研判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況、師生員工中重要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并將處置過程和相關記錄留存;及時向學校黨委報告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在本單位合適范圍內及時通報,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5.加強對本單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包括:學生課堂、單位網站、出版物、文藝作品、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演藝、展覽活動等,加強對學會、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指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確保各類意識形態陣地可管可控。對主辦的報告會、論壇等,要認真核查報告人的背景,全面了解其思想傾向和報告的主要內容,并報校黨委宣傳部備案;加強對宗教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的管理,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內傳播滲透。

                    6.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建設、維護、管理好本單位輿情網絡。各基層黨委(直屬黨總支)書記要親力親為,建立和完善本單位輿情監控機制,確保責任到人;要按照職責分工,監管好本單位的主網頁、新媒體,學院網站做到關鍵信息實時更新,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輿論引導水平;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

                    7.領導、組織對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錯誤思潮和言論,敢抓敢管;鼓勵和支持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優秀師生代表發表理論文章、接受媒體采訪,有針對性地批判錯誤價值觀念和社會思潮;對在各類媒體、出版物及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堅決抵制。

                    8.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深入師生、聯系師生,尤其注重做好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針對重大思想理論問題、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會思潮動態,及時進行思想引導;要利用重大節日、紀念日等組織走訪慰問或者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監督檢查考核機制

                    第九條  建立檢查考核和情況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考核機制,層層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學校黨委每年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專題督查。各基層黨委(直屬黨總支)、各單位要經常檢查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本單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督促分管干部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每半年要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并向學校黨委專題匯報;每年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年終要向校黨委專題匯報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和領導班子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學校黨委和各基層黨委(直屬黨總支)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領導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和年度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十條  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考核制度。學校組織人事部門要把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情況納入部門(單位)和干部考核評價體系,作為領導干部考核重要內容。重要領導崗位的選人用人和海外人才的引進工作,對理想信念、立德樹人、紀律規矩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制度。學校紀檢部門要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同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學校各級黨委和各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1.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和學校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2.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立場不堅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3.管轄范圍及業務職責內發生的意識形態領域問題應對不力,處置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4.對本單位發現的意識形態領域問題隱瞞不報、不予重視、不予處置的;

                    5.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和師生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6.管轄范圍內編寫的教材、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和公開發行的出版物、文藝作品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7.管轄范圍內的課堂教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陣地有發表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的;

                    8.對所管理的網站和新媒體等新聞媒體管理不力,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9.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10.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三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堅持從嚴治黨、實事求是、紀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逐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四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對學校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本細則第十二條所列情形,進行追究問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

                    第十六條  二級單位領導班子有本細則第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領導班子進行調整。

                    第十七條  二級單位領導干部有本細則第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和降職等組織處理,或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上責任追究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十八條  二級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違反本細則有關規定,需要查明事實、追究責任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按照黨紀政紀案件的調查處理程序辦理;需要給予組織處理的,由組織部、人事處或者由負責調查部門(單位)會同組織部、人事處,按照有關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九條  實施責任追究不因領導干部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變動而免予追究。

                    第二十條  受到責任追究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取消當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單獨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的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提升職務;受到降職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升職務。同時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的,按影響期較長的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東電黨辦字〔2017〕37號)同時廢止。

                  【篇8】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為了充分保障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工作落實到位,促使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工作朝著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學化方向健康發展,起到“基礎工作扎實、黨員隊伍過硬、思想工作有效、聯系群眾密切、保障監督有力”的作用,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一)組織生活制度貫徹執行情況(30分)

                    1.是否按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的要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并做好會議記錄(5分);

                    2.是否按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議的要求,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5分);

                    3.是否原則上按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議的要求,召開黨小組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5分);

                    4.是否按每半年至少對支部黨員進行一次黨課的要求進行落實(5分);

                    5.是否按照制度的要求召開組織生活會(5分);

                    6.是否開展每年一度的民主評議黨員工作(5分)。

                    (二)黨組織和黨員學習培訓教育制度貫徹執行情況(15分)

                    1.支部是否認真制訂年度或季度學習計劃以及設定學習內容,是否采取靈活方式,予以保證學習效果,達到學習的目的(5分);

                    2.是否按每季度最少組織一次黨員政治理論學習的要求組織黨員進行集中學習(2.5分);

                    3.黨員除參加各級黨組織的集中組織學習之外,個人自學每月至少要有一篇以上讀書摘記、學習心得或筆記(2.5分);

                    4.是否組織黨員進行學習理論知識心得體會交流,相互學習,互相借鑒,以達到共同提高的目的(2.5分);

                    5.是否采取墻報或學習情況簡報等靈活方式進行黨員的學習交流(2.5分)。

                    (三)黨費收繳管理貫徹執行情況(5分)

                    1.是否嚴格按照黨費收繳管理的有關規定指定專人(組織委員),按時(每月10日前)進行黨費的收繳與管理(2.5分);

                    2.是否定期向黨員大會(或定期公開)報告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廣大黨員的監督(2.5分)。

                    (四)發展黨員工作的開展情況(10分)

                    1.是否按照發展黨員的要求、程序發展黨員(2、5分);

                    2.是否對要求入*的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2、5分);

                    3.預備黨員的接收,是否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進行辦理(2、5分);

                    4.是否按時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考察和轉正(2、5分)。

                    (五)黨建日常工作貫徹執行情況(30分)

                    1.執行**的決定、命令情況(10分);

                    2.上報材料是否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10分);

                    3.資料、會議記錄、文件的整理和歸檔是否及時、規范(10分)。

                    (六)圍繞中心任務或重點工作開展黨建活動情況(10分)

                    1.特色活動(5分);

                    2.創新性活動(5分)。

                    二、考核方式

                    1.**采用“量化記分制”進行跟蹤各黨支部日常的黨務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黨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項黨務工作,實現對各基層黨支部的階段性評價。

                    2.每季度的最后一周為考核周,考核結果在全街進行通報、公示。

                    三、考核評定

                    1.考核內容的分值共計100分,考核結果分五個等級,分別為:90以上分為“優秀”,80以上為“良好”,70以上為“一般”,60分以上為“差”,60分以下為“較差”。

                    2.每季度考評結果未達到“良好”支部,支部書記要向**作出書面檢查,深入查找問題,拿出整改意見;連續兩個季度未達到“良好”,將取消該支部年終基層先進支部評定資格,取消支部書記年終先進個人評定資格。

                    3.每季度考核排名第一且考核結果達到“優秀”的支部,將給予該支部及黨務工作者一定的物質獎勵。

                    4.考核結果存檔,將作為支部書記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篇9】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中發〔2019〕27號)《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印發<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和《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切實抓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落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事關機電裝備公司黨委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實現高質量發展工作目標,事關廣大黨員干部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工作要求。

                    第三條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是各黨支部的重要職責,是統一思想認識、凝聚發展力量的有效手段,是維護職工隊伍和諧穩定、夯實群眾基礎的重要途徑。各黨支部必須把做好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預判在前、掌握主動、宣傳主流、維護穩定,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剛性約束,加強責任追究,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黨支部及其班子成員、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車間級副職以上管理人員。

                    責任主體

                    第五條  公司各級黨組織應當堅持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斷增強意識形態領域主導權和話語權,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和文化安全。對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承擔全面領導責任,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政工部在公司黨委統一領導下,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

                    第六條  公司黨委書記、各黨支部書記是本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協助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

                    第七條  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帶頭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配合和支持書記抓好職工隊伍穩定,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章 責任和任務

                    第八條  各級黨組織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和任務是:

                    (一)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級黨組織要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唱響主旋律,牢牢把握正確導向,著力壯大主流思想輿論,不斷深化拓展理論武裝工作,認真履行“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職責使命,用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和企業改革發展的生動實踐凝心聚魂。

                    (三)公司黨委每年至少開展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每半年向集團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每季度召開黨建工作考核交流會,要聽取各單位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分析研判職工思想動態,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發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企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提出對策措施,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政工部牽頭,紀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辦公室、工會、各黨支部、團委等部門共同參與,建立日常溝通聯絡機制。每年至少一次在公司黨委、各黨支部范圍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每季度召開一次分析研判會,分析職責范圍內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發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企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做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在每季度書記例會上,向上級黨組織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相關情況。要參照集團公司黨委做法,建立日常溝通聯絡機制。每年至少一次在本級黨委、所屬黨支部范圍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同時,要及時向政工部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

                    各黨支部要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分析研判會,并向公司黨委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在支部范圍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同時,要及時向機電裝備公司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

                    (四)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單位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或宣傳委員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本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分清是非界限,堅決抵制錯誤思想侵蝕。

                    (五)各級黨組織要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從黨的工作全局出發把握新聞輿論工作。其中,政工部統籌,各黨支部、工會配合,要做好辦公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企業宣傳平臺及各類印刷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對外傳播信息審批監督機制,建立和落實自媒體“三審三校”采編制度,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開展分眾化傳播、差異化傳播、個性化傳播,推動全媒體宣傳、全業態傳播、全平臺覆蓋,創新理念、內容、體裁、形式、方法、手段、業態、體制、機制;政工部統籌做好各類文藝作品等的管理;統籌做好報告會、研討會、讀書會、講座論壇、圖書館、陳列室、對外參展、保密工作等的管理;工會、團委等群團組織要加強本系統本單位本部門各類宣傳陣地的管理。

                    (六)各級黨組織在職責范圍內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堅持正能量,切實管得住,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各黨支部書記要加強對內部網絡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

                    政工部統籌,各黨支部配合,建立機電裝備公司網評員隊伍,在博客、微博、貼吧、即時通訊等方面網絡平臺上,要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要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建立“誰發布誰把關、誰出事誰擔責”的問責機制,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積極構建清朗網絡空間,努力形成集團內共同防范社會風險、共同構筑同心圓的良好局面。

                    (七)各級黨組織在職責范圍內領導、組織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內部通報或內刊、內網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政治輿論斗爭,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正確的輿論導向。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利用各類媒體、網絡、出版物和各種會議、培訓、講壇、論壇、學術交流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各級管理人員,應當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八)公司黨委領導、組織各黨支部、機關職能部門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引領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九)各級黨組織要選優配強宣傳文化戰線干部,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忠于企業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嚴格考察、監督、管理,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

                    (十)公司黨委落實上級黨組織巡視巡察、黨建工作檢查等反饋意識形態領域存在問題的整改,堅持立行立改、形成長效。同時,在開展對各黨支部巡察工作時,將意識形態工作列為重要內容,督促落實問題整改。

                    各黨支部落實公司黨委巡察、黨建工作檢查等反饋意識形態領域存在問題的整改,堅持立行立改、形成長效。同時,將意識形態工作列為重要內容,督促落實問題整改。

                    第四章 責任監督

                    第九條  各級黨組織要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十條  各級黨組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各黨支部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十一條  各級黨組織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落實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意識形態鑒別力,及時把不良苗頭甄別出來,牢牢掌握主動權;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尤其是在企業改革過程中,要及時把改革的部署要求、步驟環節,特別是職工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說清楚、說到位,消除職工思想顧慮,凝聚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識;要注重關注重點人群,每季度有針對性地進行一次回訪,傾聽合理訴求建議,有理有據做好政策解釋解答,充分體現人文關懷,防止矛盾激化僵化,防止發生“群訪”、“鬧訪”等事件。

                    第十二條  各黨支部要在機電裝備公司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報政工部。

                    第十三條  各黨支部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十四條  各黨支部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作為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領導干部分管部門和工作領域出現重大意識形態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提拔重用。

                  【篇10】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規范選拔任用流程、嚴格監督監管要求、嚴肅人事任免紀律,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干部的選撥任用事關重大,關系到我們黨及其偉大事業的興衰成敗,國家未來前途走向,以及人民群眾的幸福生活的實現。所以干部選撥,要嚴守“品行”“才能”“廉潔”三大關卡,為國家,為人民選出品行優秀,才能出眾,廉潔為民的好干部。

                    干部選撥任用,要嚴守“品行”大關。道德品行是衡量領導干部做人為政的首要標準。領導干部的道德操守和品行修養絕不是個人小事,而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成敗的大事。當前,有的領導干部淡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貪得無厭,有的丟掉艱苦奮斗,貪圖享樂,缺乏擔當精神,不作為,怕作為,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立德上缺乏自覺,可見,在干部的選撥之上,首先,要排除不具備基本道德修養的人,把好“品行”大關,才能為人民選出品行優秀,敢擔當,為人民服務的好干部。

                    干部選撥任用,要嚴守“才能”大關。才能決定了干部的政治水平如何,有的領導干部在一個新的工作領域工作環境能較快適應開展工作,能及時地與當地干部群眾打成一片,但也有部分領導干部一旦換了工作領域工作環境便很長時間都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甚至出現被本地區本單位干部群眾所拋棄之現象。干部的選人用人,要重點考察是否具備該崗位需要的政治水平能力,唯有能力與崗位相匹配的干部才能更好的為人民謀福祉。

                    干部選撥任用,要嚴守“廉潔”大關。選撥干部,除了德才兼備之外,最重要的便是廉潔,一個空有才能不具備廉潔思想的干部,面對重大的誘惑面前很難以抵擋,以權謀私,以權換利的行為更加危害國家,群眾的利益。切實把好“廉潔”大關,為人民選出廉潔優秀的好干部,才能更好的實現我國兩個百年計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篇11】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辦法指出,要強化黨管宣傳、黨管意識形態,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要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堅決守好“責任田”。要不斷改進和加強宣傳思想工作,著力加強宣傳思想陣地建設與管理,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網絡安全,進一步提升網絡輿論引導水平,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牢牢把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

                    如何推動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一是努力構建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關黨和國家發展的戰略高度,站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全局高度,深刻認識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格局。各級黨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須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管理權和話語權,切實把意識形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一把手親自抓,經常分析意識形態領域的動態動向,正確判斷意識形態領域形勢,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各級領導干部應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切實肩負起抓意識形態工作的重大政治責任。要經常分析研究意識形態領域的形勢,解決好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加強工作指導,提出具體要求,強化督促檢查。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深化對意識形態工作特點和規律的認識,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創造性。要堅持黨管媒體原則不動搖,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

                    二是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始終抓好馬克思主義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和干部的馬克思主義的運用水平。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研究,培養馬克思主義理論工作者。努力推進馬克思主義理論大眾化,打牢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根本思想理論基礎;堅持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不動搖,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高高舉起來,打牢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根本政治基礎;堅持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不動搖,不斷為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凝神聚氣,使全體人民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堅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設這個中心環節不動搖,使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積極探索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整合社會思潮的有效途徑和辦法,有力抵制各種錯誤思想觀念的影響,始終高揚主旋律,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遵循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特點和規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樹立新的文化發展觀,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全面繁榮文化事業;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和“三貼近”原則,多出優秀精神文化產品,不斷推進文化創新。

                    三是努力在創新意識形態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創新是做好新形勢下意識形態工作的強大動力。要在堅持過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時,不斷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黨的理論、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宣傳教育與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把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與解決個別性、群體性的思想認識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把做好政治理論的宣傳教育與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充分運用個別談心、耐心疏導、平等交流、民主討論等方法,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使意識形態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潛移默化。要適應現代傳播方式發展的新趨勢,高度重視和積極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著力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倡導積極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擊有害的,大力傳播健康文化,堅決清除淫穢色情等不良信息,凈化網絡文化環境,努力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建設開展意識形態工作的新平臺。要在創新途徑上下功夫,充分利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村文化活動室、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站點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使人們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務的過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養和科學文化素質;充分發揮紅色旅游的優勢,寓教于樂、寓教于游,使人們在旅游過程中受到革命傳統和愛國主義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鑒群眾自發開展活動的一些好做法、好經驗,使意識形態工作的渠道不斷拓展、活力不斷增強。

                    四是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歸根到底靠隊伍、靠人才。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論好、綜合素質高、具有豐富意識形態工作經驗的干部隊伍。要加強基層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責任明確、制度健全。要把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廣大黨員干部要立足本職工作,增強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識,不斷提高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引導群眾的本領。要進一步做好宣傳思想文化領域干部培訓規劃,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著力提高思想文化領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養和業務素質。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思想文化領域干部,多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調動廣大思想文化領導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黨所主張的意識形態自始至終要正確地代表社會中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較好地整合各社會群體的利益。唯有如此,黨的意識形態工作才能發揮好推進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黨的意識形態工作不能代表社會多數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則政黨在執政中就很難整合好各社會群體的利益關系。廣大黨員干部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模范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不斷增強做群眾工作的本領,扎實做好聯系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團結群眾工作;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注重解決思想認識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科學處置各種敏感問題,為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

                  【篇12】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黨支部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職責的責任意識,不斷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根據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和文件要求,結合黨建工作實際,就健全和落實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的相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實施辦法。

                    一、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的總體要求

                    黨支部書記是本支部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加強東娘娘莊聯辦小學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建設,努力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以落實責任制為動力,強化主體意識,落實管黨責任,加強組織領導,促進黨建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為全面推進東建設和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的主要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學校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逐級明確責任,強化措施,整合力量,層層抓落實。

                    (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黨建工作放到學校發展的大局謀劃中去,緊緊圍繞發展這個第一要務來開展,促進學校各項工作。

                    (三)、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創新工作機制、拓展工作覆蓋面、改進工作方法,使黨員隊伍始終充滿生機與活力。

                    三、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的主要責任

                    (一)、統籌謀劃黨建工作。把學校黨建工作整體情況,統籌謀劃基層黨建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任務措施,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帶頭抓好組織實施。制定黨員教育、黨員發展、干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等實施計劃,及時督促和檢查黨支部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抓好黨支部制度建設,檢查和監督制度的落實,促進黨支部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建立和完善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制度,抓好黨員的發展工作。

                    (三)、強化黨員隊伍建設。全面保障黨員權利,建立落實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著力構建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機制積極開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搭建黨員發揮作用平臺。建立健全黨員動態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作優化黨員結構。

                    (四)、構建協調互動格同。按照“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總體思路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圍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進步整合基層黨建資原協調各方面力量積極探索抓黨建、促經濟、促發展的有效載體和工作機制。

                    (五)、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完成本單位的各項工作中發揮戰斗堡壘作用。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是黨的意志和主張的具體體現,因此,黨支部堅定、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是完成本單位各項任務的根本保障。

                  【篇13】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明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組)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四條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標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整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整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四)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煤體和網絡媒體,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等社團,高等學校、中小學、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報告硏討會、講座論壇,各類演藝場所、博物館、陳列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出版物,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內滲透。

                    (五)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黨組)書記應當親自抓,領導、組織互聯網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

                    (六)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應當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黨報黨刊及其所屬網站或者黨內通報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不能愛惜“羽毛”,當“開明紳士”。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應當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步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選優配強各級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高度重視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五條 黨委宣傳部門作為各級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地區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并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

                    第六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黨委常委會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八條 各級紀檢機關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同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依據。

                    第十條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任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黨組)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所屬新聞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報刊、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八)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十)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可向實施問責的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應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央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辦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篇14】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定決心、頑強意志、空前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同時要看到,黨內存在的政治不純、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問題特別是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全黨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發揚斗爭精神,不斷深化黨的自我革命,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

                    通知強調,制定出臺《規定》,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抓好《規定》的學習貫徹,增強“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強化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斷提高履職盡責本領,努力提高戰勝各種風險挑戰能力,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成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知要求,執行《規定》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規定》全文如下。

                    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

                    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地方黨委和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設立的黨組(黨委)。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基層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第四條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緊緊圍繞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

                    (三)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

                    第五條中央和國家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須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引領帶動各地區各部門抓好全面從嚴治黨。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六條地方黨委應當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黨的思想建設作為基礎性建設來抓,堅定理想信念,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樹立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工作,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六)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八)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加強本地區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確保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

                    (九)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領導、支持和監督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黨組(黨委)和下級地方黨委、黨的基層組織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

                    (十一)加強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十二)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黨組(黨委)應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單位(本系統)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和社會共識,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本系統)貫徹落實;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顯政治屬性,強化政治引領,增強政治能力,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養良好的機關政治生態;

                    (四)強化理論武裝,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著力提高黨內活動和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強和改進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帶頭遵守黨內法規制度,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

                    (九)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單位(本系統)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黨的機關工委對其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防止出現“燈下黑”;

                    (十)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干部、人才的培養使用,團結帶領黨外干部和群眾,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十一)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八條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第九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應當通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推動黨委(黨組)決策落實等方式,協助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等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執行機關,應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職責范圍內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

                    黨的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關,應當統一組織、規劃、部署本級機關黨的工作,指導機關開展黨的各方面建設,指導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

                    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應當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助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第三章責任落實

                    第十條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第十一條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

                    第十二條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應當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

                    第十三條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調查研究應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單位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區本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黨委(黨組)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第十六條黨委(黨組)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第十七條黨委(黨組)應當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通報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十八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本地區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監督追責

                    第十九條地方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上一級黨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地方黨委常委會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向全會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黨組(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第二十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著力發現和解決責任不明確、不全面、不落實等問題。

                    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中,應當注重發揮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新聞媒體等的作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第二十一條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

                    考核結果在本地區本單位一定范圍內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有關決定不認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領導責任不擔當、不作為;

                    (三)本地區本單位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管黨治黨寬松軟;

                    (四)本地區本單位在管黨治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或者造成嚴重后果;

                    (五)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軍隊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15】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勞動模范在建設創新型企業、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示范引領和骨干帶頭作用,帶動更多職工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廣泛開展勞模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基礎上,規范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原則上在全國、省部級勞模創新工作室中產生。個別特別優秀的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也可在省五一勞動獎章和市級勞模創新工作室中產生。 

                    第三條 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由基層工會逐級推薦申報,省總工會命名。每兩年申報命名一次。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四條 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須符合甘肅省總工會《關于開展“勞模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的意見》(甘總工發[2011]72號)規定的條件,在全省或本地區本行業具有示范引領作用,創新能力卓越、創新成果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突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轉型升級,加快企業人才隊伍培養中作出突出貢獻; 

                    (二)已建立并有效運行2年以上,以相對固定的團隊協作模式開展工作; 

                    (三)創新課題研究或技術攻關項目在本系統、本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創新成果獲得國家專利或得到省級以上有關方面表彰獎勵,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注重團隊成員和職工培訓,幫帶措施扎實,在提高職工職業技能和技術創新能力、提升技術等級等方面成效顯著; 

                    (五)積極開展技術交流活動,推動企業內部、企業之間的技術協作,帶動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群眾性技術創新活動。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五條 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由所在單位工會推薦,經所在單位黨政同意后,向上一級工會提出申請;各市州總工會、省級產業(系統)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省總直屬基層工會組織考評,嚴格按照條件要求審核把關,擇優向省總工會推薦申報。 

                    第四章 命名表彰 

                    第六條 省總工會成立評審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主席擔任組長。評審工作辦公室設在經濟技術部,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組織評審、考察等工作。經省總工會主席辦公會研究審定,集中在“五一”前授牌命名,并對每個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補助創新工作經費2萬元。同時擇優向全國總工會推薦申報全國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七條 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應建立完善的創新制度和管理考核辦法,對自身工作進行定期自檢,不斷提高勞模創新工作室學習交流、技術攻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第八條 各市州總工會、省級產業(系統)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省總直屬基層工會每年對已命名的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于來年1月31日前報省總工會經濟技術部。 

                    第九條 省總工會將適時進行抽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稱號。 

                    第六章 有關要求 

                    第十條 命名甘肅省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是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創新型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實踐活動,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列入工會工作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第十一條 各市州總工會、省級產業(系統)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省總直屬基層工會要督促基層工會,積極爭取黨政支持,對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在經費保障、總結推廣創新成果、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關心和扶持。 

                    第十二條 要充分發揮職工技協組織作用,積極幫助示范性勞模創新工作室轉化創新成果,推動創建活動不斷深化。 

                    第七章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省總工會負責解釋。

                  【篇16】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對凝聚全系統力量,推動供銷合作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要管黨意識形態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臨湘市委[2018]3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明確主題

                    把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全系統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主題和主線,積極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天天見”“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評”活動。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以研究解決新時代新常態下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際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加強全系統黨員干部政治思想建設。

                    重點加強黨委和黨支部的政治學習,每個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通過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新黨章》,努力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全面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引導全系統黨員干部更加自覺地為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不懈奮斗。

                    二、組織領導

                    市供銷聯社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熊慶郎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王軍任副組長,毛偉平、李龍、朱暉、趙新波、高運軒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機關辦公室。各基層黨支部也要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建立層層負責的工作網絡。

                    三、責任分工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社黨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一)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責任

                    1、黨委書記對供銷社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第一責任,必須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2、分管領導對意識形態工作負直接責任,必須全力協助黨委書記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工作。

                    3、黨委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聯點企業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必須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企業的意識形態工作。

                    (二)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的政治責任

                    要站在“四個全面”戰略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高度,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內容,納入黨委會議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按照“全面從嚴治黨”和黨的建設科學化要求,建立涵蓋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廉政建設的科學化黨建工作指標體系。

                    1、黨委班子要帶頭閱讀中央和上級黨委要求的黨報(黨刊)、理論學習讀本,帶頭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不斷深化對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識形態領域前沿,增強貫徹落實的主動性、堅定性。

                    2、黨委班子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范,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的工作責任

                    1、定期指導和督促檢查黨支部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各黨支部黨員意識形態工作的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2、把精神文明建設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積極參與各類文明創建活動,堅持開展文明勸導和周末大掃除活動。

                    2、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進行引導,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匯報、早安排、早處理。

                    3、對重要時間節點、法定節假日、傳統節日、宗教節日、重大節慶活動需注意問題,進行前瞻性專題分析判斷。

                    四、監督考核

                    市社黨委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對基層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

                    1、重點檢查考核各基層黨支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宣傳和責任追究的情況。

                    2、各基層黨支部每半年向市社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3、每年年底前,市社黨委組織進行一次專題督查,將其納入干部考核,把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五、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支部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支部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篇17】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

                    第一條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第二條 學校黨支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學校黨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每年至少 2 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重點內容和責任制,對重要的意識形態工作要及時過問、親自處理,對網絡意識形態安全要親自抓。
                    第三條 抓好學校領導干部理論學習,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學校黨支部理論學習中心組必學內容,每年安排學習不少于 2 次。
                    第四條 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報告 1 次意識形態工作情況。
                    第五條 加強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領導班子,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
                    第六條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的情況和問題,安排部署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任
                    務。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不少于 2 次,至少形成 1 份分析研判報告提交學校黨支部會研究。
                    第七條 每年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 1 次全面督查,對意識形態的重大問題及時組織專項督查。
                    第八條 檢查考核每年至少 1 次,納入年度目標綜合考評,與述職相結合,統籌安排部署。
                    第九條 每年至少聽取 1 次所屬部門、子學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匯報,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與各項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十條 學校黨支部班子成員把分管部門意識形態工作情況和個人履行意識形態工作“一崗雙責”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年終個人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十一條 學校黨政辦作為學校黨支部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研判、協調、督查。
                    第十二條中心校黨總支負責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內容,納入執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監督檢查范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熱門標簽: 黨政機關公文范文 完整的公文格式范文
                  《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范文(精選17篇).doc》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文檔為doc格式

                  文章下載

                  《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范文(精選17篇).doc》

                  VIP請直接點擊按鈕下載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請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軟件打開,如發現文檔不全可以聯系客服申請處理。

                  文檔下載
                  VIP免費下載文檔
                  <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成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