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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十八篇

                  時間:2017-11-01 思想宣傳 點擊:

                      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發現問題與群眾協商,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的文章18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一、鄉鎮黨委、村黨支部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黨員干部的實際需要,充分利用農村現代遠程教育手段對黨員干部進行黨的知識、政治理論、政策法規、農業科技、農村適用技術、經營管理、市場經濟、先進典型經驗、文化知識、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二、鄉鎮機關、站(所)和村組黨員干部都要參加現代遠程教育培訓,認真聽講,積極討論,做好學習筆記。

                    三、教育培訓采取集中分層的方式進行,鄉鎮機關、站(所)的黨員干部每半月至少培訓一次,村干部和農村黨員每月至少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半天。

                    四、鄉鎮黨委、村黨支部與中小學實現資源共享,依托鄉鎮黨校、村黨員活動室和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站點的設備,接收中央黨校衛星遠程教育網、中國教育衛星寬帶網、市那一世范文網域網等有關網站教育內容,組織黨員干部直接收看或查閱。

                    五、充分利用鄉鎮黨校和村黨員活動室地面衛星接收站點或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接收站點的設備下載有關資料,建立資料片庫,為黨員干部群眾的教育培訓服務。

                    六、鄉鎮黨委和村黨支部要加強對現代遠程教育學習培訓工作的領導,要專門安排一名負責人,做好學習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并確定l-2名站點管理人員專門做好學習培訓的組織、考勤、班務等工作,中小學要確定一名教師專門做好設備的維護工作。

                  第二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一、加強組織建設,提高黨組織的戰斗力、凝聚力

                    (一)堅持把制度建設放在突出位置,筑強領導核心作用。

                    一是完善落實村級學習制度,始終堅持抓好班子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班子成員的理論水平和農村工作水平。二是完善議事決策機制,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推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

                    (二)、注重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嚴格黨員發展的條件和程序,認真貫徹黨建十六字方針,嚴格按照程序及有關規定發展黨員,做好黨員信息庫完善工作和后備干部的培養鍛煉工作。全面實行和規范發展黨員聯名推薦制,擴大民主,加強監督。二是認真抓好黨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強黨員意識,持續黨員先進性、純潔性。三是將創先爭優工作常態化,用心搭建黨員發揮作用的平臺,充分發揮其先鋒模范作用。

                    (三)、抓好黨風廉政制度建設

                    一是健全廉政工作體制,對全村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抓好黨員經常性教育工作,筑牢廉潔自律防線,堅持群眾決策、民主管理。三是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打好群眾基礎,樹好社會形象。

                    (四)、做好黨務村務公開工作

                    一是根據實際狀況,確定黨務公開資料:村兩委任期內的新農村建設目標,主要分經濟社會發展、為民辦實事、爭創“五好”先進黨組織等項目;支委會和黨員大會討論透過的關于村級重大事務的決策狀況;二是規范運作,切實解決“如何公開”問題。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村各種新舊矛盾和深層次問題日益顯露。實踐證明,黨務公開結合村務、財務公開,是解決這些問題最有效的辦法。

                    二、發展經濟、富裕農民

                    (一)、加強精神禮貌和文化建設

                    充分發揮農家書屋的作用,豐富群眾文化娛樂活動,提高他們參與活動的用心性,不斷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開展好我村學生安全教育活動,不斷豐富我村青少年學生的文化生活,促進他們更好地發展。

                    (二)、落實計劃生育工作

                    堅定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認真開展計劃生育政策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村民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主動性。加強領導,職責到人抓好育齡婦女的查孕、查環這一關鍵環節,每次雙查日,村兩委干部、計生專干、村民小組長要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集中精力協調督促育齡婦女集中雙查工作。

                    (三)、強化綜治及平安建設工作

                    充分發揮治保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加強日常矛盾排查調處工作,不斷提高調解隊伍素質,提高調解水平,努力把各種不穩定因素及時消滅在萌芽之中。組建護村隊在夜間進行護村巡邏,并在重大節日期間加強巡邏隊伍進行巡邏,遏制各類案件的發生。爭取在20xx年繼續持續我村綜治及平安建設工作的先進性。

                    (四)、繼續完善農村各項基建工作

                    做好我村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科學規劃。切實加強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做好有關道路的建設工作。

                    (五)、扎實推進其他各項工作

                    全體黨員干部齊心協力,認真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共同做好我村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三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調動黨員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積極性、主動性,發揮黨員在旅游管理、緊急救援等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建設政治合格、品德合格、執行紀律合格、發揮作用合格的黨員隊伍,綜合執法局第二黨支部積極向兄弟支部和單位學習,借鑒西海觀光纜車黨支部的工作經驗,制訂出臺了《綜合執法局第二黨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并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支部試行。

                    此次制訂的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充分考慮到本支部黨員工作實際,對黨員參加學習、“三會一課”、培訓、黨日活動作了基本的積分規定,同時對參加片區迎客松黨支部的活動、“學習強國”上的學習積分情況以及在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得到游客寄感謝信或錦旗表揚的,給予了相應的獎勵加分,以期強化黨建引領,鼓勵黨員立足崗位爭優秀、履職盡責作貢獻。辦法業經支部全體黨員充分討論和征詢意見,支委會研究確定,最終報黨總支審核通過。

                    辦法力求簡單易懂,又便于操作和計算分值,按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積分周期。并將充分運用積分結果,將積分作為年度黨員民主評議和評選優秀黨員的主要依據。

                  第四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為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從嚴管理與有效激勵相結合,根據XXX精神,針對區的實際情況,將黨員義務明晰化、先鋒評價公開化、考核管理痕跡化,運用日常工作積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誤減分制、關鍵工作“一票否決”制的動態管理辦法進行百分量化考評,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具體管理評定辦法如下:
                    一、積分對象
                    全局所屬在職在崗黨員和預備黨員。(除年老體弱、長期生病、行動不便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大會通過,并經機關工委批準后,可以不參加“黨員積分管理”)。
                    二、積分標準
                    黨員年度積分分為:“日常行為積分”、“年度評議積分”、“貢獻積分”等三部分構成。其中,“日常行為積分”與“年度評議積分”按照4:1的權重構成100分,“貢獻積分”為加分項目。
                    (一)積分辦法
                    1、日常行為積分(80分)。主要根據黨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推動工作開展等表現情況,給予相應積分。主要內容包括:帶頭學習提高(15分),帶頭爭創佳績(15分),帶頭服務群眾(15),帶頭遵紀守法(20分),帶頭弘楊正氣(15分)。上述五帶頭的具體記分標準詳見附表:《中共XXX黨員量化積分標準表》。
                    2.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民主測評在年終黨員大會上進行,測評黨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綜合表現,分為“好”、“一般”、“差”三個等次。測評分值按百分制計算,并將測評分按所占比例20%計入黨員積分。計算方法為:民主測評得分=(“好”的票數×1+“一般”的票數×0.8+“差”的票數×0.6)÷總票數×100。
                    (二)獎、扣分辦法
                    1.獎分
                    (1)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調研文章、學術報告、專題消息、通訊等,每篇獎2分;在區級刊物發表調研文章、學術報告、專題消息、通訊等,每篇獎1分(同一項內容累計計分不能超過3分)。
                    (2)年內個人受到市級及以上表彰加5分、區級表彰加4分、所在黨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黨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項目不同級別表彰的不能累計加分,一般以最高級別表彰計分)。
                    (3)在工作中有所創新,成效顯著的,每項獎3分,特別突出的,每項獎5分。
                    (4)黨員承諾之外的事項,按奉獻大小,經支部會議研究酌情獎分(同一項內容累計計分不能超過2分)。
                    2.扣分
                    (1)個人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影響單位形象的,或在上級檢查、暗訪中受到處理的,每例扣3分。
                    (2)堅持原則,遵章守紀,不參加黃、賭、毒和一切迷信活動以及違規上訪行為,每違反一項扣3分。
                    (3)受到群眾有效投訴,對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現一次扣3分。
                    (4)發生其他事件,經所屬黨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項扣分不超過3分)。
                    3.一票否決
                    黨員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三、組織實施
                    黨員積分制管理以年終民主評議黨員為界,以一年為一個積分周期,以黨支部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黨支部要結合單位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積分管理評定細則》。
                    (一)黨員據實申報。黨員如實填寫《黨員積分申請表》,及時向所在黨支部申請積分,黨支部安排專人做好記錄,其他黨員群眾也可向支部反映黨員積分事項。
                    (二)支委進行初評。黨支部每季度召開支委會,根據支部掌握的黨員履行義務、完成工作、承諾踐諾等情況,按照支部確定的積分事項、積分標準、扣分辦法、加分條件,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季度積分。
                    (三)半年審核匯總。原則上,黨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申報、支委初評的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評議通過,確定黨員季度積分,并由專人負責填寫《黨員年度積分管理登記表》。
                    (四)公示季度積分。半年審核匯總后,黨支部及時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黨支部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向黨員通報。
                    (五)年終綜合評定。結合黨員民主評議工作,計算出黨員年度綜合積分,計算方法為:黨員年度綜合積分=(基礎分+年度累計履職分+年度累計獎分-年度累計扣分)+民主測評分×20%。
                    四、結果運用
                    年度綜合積分結果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年老體弱、長期病臥、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核實、報上級黨(工)委審批同意可不納入積分制管理,由所在黨組織根據平時表現評定年度綜合得分,但原則上不參加評先評優。單位派出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第一書記)原則上參加所駐村積分管理,積分情況由村按季度反饋派出單位,考核結果共用,但只能參加一邊評先評優。
                    年度綜合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按一定比例評為“優秀”等次,優先作為各級表彰的推薦對象。年度綜合積分在60-80分的黨員,評為“合格”等次。年度綜合積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黨員,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由黨組織進行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作出組織處理。

                  第五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扎實推進基層黨支部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根據上級黨委提出的強化基層黨建工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切實增強廣大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特制定本辦法。

                    一、制度范圍

                    所有黨員適用積分制管理范圍。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推行積分考察制,納入積分管理范圍,但不參與評定等次。

                    二、積分內容及辦法

                    (一)基礎分(60分)

                    1.講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堅定,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發布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或有損黨的形象言論的,該項不得分。(5分)

                    (2)認真學習黨章黨規、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學習黨章不認真,入黨積極分子黨章考試不合格的,該項不得分。(5分)

                    (3)努力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5分)

                    (4)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執行黨的決議,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5分)(此項如有不服從工作分配者不得分

                    2.講規矩,有紀律(25分)

                    (1)帶頭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廉潔自律。大操大辦紅白喜事,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5分)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事,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5分)

                    (3)按時參加黨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按時上交思想匯報。(5分)

                    (4)按時足額交納黨費。(5分)

                    (5)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5分)

                    3.講道德,有品行(15)

                    (1)發揚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5分)

                    (2)孝敬父母、愛護子女、鄰里友善、互助和諧,群眾口碑好。不盡贍養老人或撫養子女義務的,該項不得分。(5分)

                    (3)生活健康、生活積極向上,遠離賭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動,該項不得分。

                    (5分)

                    (二)履職分(40分)

                    1.講奉獻,有作為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在工作、生產、學習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10分)

                    (2)積極參與公司各項學習教育、培訓。(5分)

                    (3)認真負責,工作、生產中無錯漏、無失誤、無事故、無違章等。(5分)

                    (4)參加公司全年各項會議,認真領會精神,積極提出創新思路。(5分)

                    (5)密切聯系群眾,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困難和意見建議,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5分)

                    (6)參加黨員各項活動,參與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5分)

                    (7)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3分)

                    (8)加分:當年度在工作、生產、學習中做出突出貢獻,受到司級別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給予適當加分。(同一項目以最高級表彰積分,不累計。)

                    (三)一票否決 

                    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三、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年度具體組織實施。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參照執行。

                    (一)黨員大會評定。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支部初評的黨員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積分。

                    (二)公示積分。黨支部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上級黨組織申訴,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反饋,并在下一次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

                    (三)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基礎分+履職得分-累計扣分),黨支部審核備案。

                    四、積分評定與運用

                    (一)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應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

                    黨員年度積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評定等級為“優秀”;年度積分在80-89分(含80分),評定等級為“良好”;年度積分在70-79分(含70分),評定等級為“中等”;年度積分在60-69分(含60分),評定為“合格”;年度積分低于60分的,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預備黨員年度積分未達到75分的,延長預備期,介紹人須找其談心談話,分析原因,支部須落實幫教措施;無正當理由年度積分未達到60分或出現一票否決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3年內不得發展。

                    入黨積極分子年度積分達到90分及以上,同時有加分項目的優先考慮列為發展對象;年度積分未達到70分的,介紹人須找其談心談話,分析原因,支部須落實幫教措施;無正當理由年度積分未達到60分,或連續兩年年度積分未達到70分,或出現一票否決的,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3年內不得發展。

                    年度積分分值與評定等級的對應關系,由黨支部根據本支部設定的基礎分、履職分具體確定。

                    (二)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積分排名靠后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重點幫扶,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處理。

                  第六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一、基本原則。
                    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分類指導、層層推進,動態管理、注重實效,貼近實際、民主公開的基本原則,以推進科學發展、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加強基層組織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切實增強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適用范圍。
                    縣工信局黨支部全體共產黨員。
                    三、主要內容。
                    (一)黨員積分方式和分類標準。
                    1.積分設置。黨員積分按年度100分計算,基礎分20分,任務分70分,獎勵分10分。2015年黨員基礎分為20分,之后每年基礎分數為上年度黨員個人分數的20%。
                    2.積分構成。(1)基礎分數(20分):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黨員以政治素質、服務大眾、遵守法律、道德示范、組織生活、廉潔奉公為中心得分。基礎分采取扣分的辦法,對照考核內容和標準逐項進行考核扣分,扣完為止。(2)任務得分(70分):局機關黨員任務得分,按黨員個人職務和承諾事項得分,明確和細分黨員年度職場目標任務,每月得分5~6分。根據評估的情況、履行的情況,計算任務點。(3)獎勵分數(10分):黨員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有重大貢獻,見義勇為或獲得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的表揚、表揚情況,適當加分。
                    對于獲得縣級以上(包括縣級)表彰、通報表揚的另行加分(不占獎勵分值),按照黨員申請、黨支部申報、黨委初審、縣委組織部審核備案的程序進行。有加分項目的黨員必須提供證明資料。
                    3.積分方式。黨員積分的計算方式是黨員積分=基礎分值任務分值獎勵分。
                    黨員年度積分=全年累計積分×評議折算比例(具體折算比例按黨員民主評議辦法執行,附1)。
                    4.黨員的等級標準。年度積分達到90分以上的黨員可以被評為優秀黨員80-89分的黨員可以被評為合格黨員60-79分的黨員可以被評為基本。
                    格黨員;60分以下的黨員可評為不合格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認定為不合格黨員:(1)侵占集體資產或挪用集體資金的黨員;(2)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期間的黨員;受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處分期間的的黨員;(3)參與“”等邪教組織、非法組織的黨員;(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黨員;(5)有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黨員;(6)工作上有重大失誤,經媒體曝光,在全縣造成重大影響的黨員。
                    5.不參與積分黨員。年老體弱、長期病臥、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黨員,根據本人意愿,填寫不參加積分管理黨員審批表,并經黨支部、黨委填注意見,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后,可不參與積分活動。
                    (二)認真做好積分管理
                    1.制定考評細則。黨員實行分類管理,制定考評細則,科學合理設置積分項目,細化評分辦法進行賦分。
                    2.嚴格積分登記。各黨支部要嚴格按照局黨委統一制定的黨員積分管理記錄表(附件4-3),指派專人負責,根據考核積分細則進行登記填寫。基礎分在年初一次性計入積分登記表,并按月匯總積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將匯總情況報局黨委備案,經局黨委審核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實行動態管理,接受群眾監督。
                    3.搞好民主評議。黨支部嚴格按照局黨委黨員民主評議辦法,組織開展評議,并及時上報評議結果,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監督。黨員每年12月底積分經民主評議按比例折算后,為該黨員本年度積分。
                    四、操作流程
                    積分制工作從2015年1月1日起開展,以黨支部為單位具體實施,基礎分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為11個步驟。
                    1.制定積分細則。黨支部結合行業特點、黨員崗位工作制定考核細則,明確黨員任務分(70分)、賦分標準、評分辦法以及獎勵分(10分)加分辦法。積分評定細則應該與本單位績效考核制度相結合。
                    2.確定記錄員。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推選記錄員,記錄員由綜合素質高、思想品德好,為人正派、辦事公道的黨員擔任,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隨意調整。記錄員主要負責黨員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況收集、臺賬填寫、積分公示、上報等日常工作。
                    3.黨員申請。黨員月底填寫黨員積分申請表(附件4-4),匯報本月崗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并由分管領導簽注意見(是否完成、完成質量)后交送記錄員匯總。
                    4.考核登記。記錄員每月收集登記黨員日常考核考勤、履行義務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填寫黨員積分臺賬(黨員月積分明細登記表,附件4-5)。
                    5.支委會初評。各黨支部召開支委會,依據個人申報情況、分管領導審核意見、記錄員考核結果,提出每名黨員上月積分初步意見。
                    6.黨員大會評定。每月第一個星期五,黨支部向黨員通報支委會提出的黨員上月積分初步意見,由黨員評議通過。對有異議的,進行復議。
                    7.公示登記。記錄員將黨員上月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干部職工群眾及服務對象的監督。若有異議的,要重新進行審定。無異議的,記錄員將積分情況在積分臺賬(黨員積分管理記錄表)上進行登記。
                    8.上報備案。記錄員將黨員上月積分情況(黨員積分情況一覽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報局黨委備案,接受審核。
                    9.年底評議。每年年底,由局黨委組織以支部為單位開展黨員民主評議。評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格次,分別按100%、90%、85%、80%的比例對黨員年終積分(加入全年獎勵分后)進行折算,折算后的結果即為黨員年度積分。記錄員登記年度黨員積分登記表(附件5-7)。
                    10.評定格次。支部依據黨員年度積分確定黨員年度定級格次。對年度積分達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評為優秀黨員,80-89分(含80分)的可評為合格黨員,60-79分(含60分)的可評為基本合格黨員,60分以下的可評為不合格黨員。
                    11.積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臺帳,接受局黨委的積分核查。
                    五、黨員積分結果運用
                    1.對優秀共產黨員,建立“英模庫”進行登記,優先推薦參加市級以上各類評先樹優活動。
                    2.對合格黨員和當年晉升兩個等次的黨員,推薦參加縣級評先樹優活動。
                    3.對基本合格的黨員,取消參加評先樹優資格。
                    4.對不合格黨員,取消一切參加評先樹優資格,列入幫扶教育對象,由局黨委指派人員進行“一對一”幫扶教育。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脫黨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是一項黨員管理的創新舉措,通過制定評分細則和打分,將黨員的考核工作納入日常化,便于黨員自我約束,自我檢查,自我提高,使黨員明確自己應盡義務和工作職責,化宏觀為具體,能使黨員測評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強領導,搞好組織。為了切實搞好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機構,支部書記為組長,組織委員、宣傳委員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
                    3、緊扣考評,嚴格程序。積分制工作堅持與單位各類目標任務考核有機結合,凸顯工作實績,對成效明顯的黨員充分肯定,同時也為后進黨員樹立標桿。優秀黨員要繼續鞏固先進,發揮樣板作用,增強示范效應;合格黨員要對標找差,制定提升措施,著力補強“短板”;基本合格黨員要制定轉化措施比學趕超。
                    4、加強考核,建好臺帳。評分細則是考核黨員日常工作的優劣的標準。必須制定的較為具體明確,記錄員及時對有關登記表進行記錄,建好臺帳,使此項工作開展的扎實有效。

                  第七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方針,不斷加強黨員精細化、規范化管理,健全完善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長效機制,切實推動基層黨的組織生活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進一步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結合阜陽煙草商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黨員積分制管理,指將黨員每次參加“三會一課”、黨組織活動、民主評議等黨內活動情況全部量化為分數,作為黨員等級評定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辦法的適用對象為組織關系隸屬于市局(公司)機關及各縣級局單位黨支部的在職黨員、預備黨員以及入黨積極分子。

                    第四條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行分類考核,即在職在冊黨員、預備黨員、入黨積極分子三種類型。

                    第五條  黨員積分制管理以年度為周期、分類為基礎、量化為依據,實行管理與考核、獎勵與懲處、警示教育相結合的動態管理制度。

                    第二章  黨員管理積分的內容及分值

                    第六條  黨員管理積分由初始基礎分、日常管理積分、民主評議積分、正向激勵加分和反向警示扣分組成。初始基礎分為60分,每年年初日常管理積分、民主評議積分和反向警示扣分、正向激勵加分清零計算。

                    第七條  黨員管理積分采用單次錄入、年度合并計算的方式。本章出現的其他加分、減分情形由支部委員會確定。

                    第八條  黨員日常管理積分的內容及分值

                    (一)自覺參加黨員固定活動日活動及“三會一課”等,無遲到、早退現象,每次積2分;因公請假積每次積1分;因病因事請假(含年休假等)不能參加,不得分。各種請假手續由各黨支部自行掌握。

                    (二)按要求參加組織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年度積3分;

                    (三)按時交納黨費,無少繳情況的,年度積12分;

                    (四)年初簽訂廉潔自律承諾,并按時兌現的,年度積5分;

                    (五)主動向黨組織書面匯報個人思想情況,每篇匯報積2分,年度累計最高分值不超過8分;

                    (六)各級黨組織書記、支委委員按照上級黨組織要求帶頭講黨課,屬于職責范圍內上黨課不得分。各級黨組書記、支委委員超過規次次數每次積3分,一般黨員講黨課每次積3分(黨課要有相應的課件、授課材料、圖片等支撐)。

                    (七)其他情形。

                    第九條  黨員民主評議積分的內容及分值

                    黨員民主評議以年度為單位,原則上每年至少評議一次,分值為年度累計平均值。

                    (一)黨員民主評議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組織評定的程序進行,具體要求根據黨員群眾測評占40%,日常積分占60%。

                    (二)入黨積極分子一般不進行民主評議。

                    第十條  黨員正向激勵加分的內容及分值

                    (一)弘揚正氣,樹立正確的榮辱觀,敢于同不良風氣、違紀違法行為等作斗爭的;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能奮不顧身、挺身而出的,每次加5分;

                    (二)傳遞正能量,積極參加社會團體公益性服務項目的,每次加2分;

                    (三)積極參加送溫暖獻愛心、扶貧捐款等短期類幫困幫扶活動,每次積2分(正常扶貧情況除外); 

                    (四)主動承擔黨組織日常事務等長期性工作,年度每項積5分,年度累計最高分值10分(黨務工作者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除外);積極向黨組織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黨組織采納或實施的,每項積2分;

                    (五)積極推薦愛國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好書、好電影、好人物等,并上交讀后感,分享正能量;認真學習,撰寫心得體會,每篇積2分,年度累計最高分值8分(科級干部及以上干部、支委委員規定篇數除外);

                    (六)黨員日常表現突出,受到縣(區)級表彰的,每項加4份;受到市級表彰的,每項加5分;受到省級表彰的,每項加6分;受到國家級表彰的,每項加8分。同一內容不同級別獎項的,按照級別最高的加分;

                    (七)其他情形(如積極參加各級組織活動并獲得獎項的),分值由各支部根據情況自行把握。

                    第十一條  反向警示扣分的內容及分值

                    (一)一般性扣分。黨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經組織核實的,每次按照比例要求扣分;經組織多次教育,書面告誡仍不予改正的,按程序要求確定為不合格黨員,給予相應組織處置和黨紀處分:

                    1、不講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因個人原因造成同事關系緊張,因不團結造成不良影響的,群眾影響較差的每次扣4分;

                    2、大局意識淡薄,在維護發展大局、推進中心工作時,不主動、不配合的每次扣4分;

                    3、組織紀律不強,不履行請假手續,單次扣2分;

                    4、不按時、按比例交納黨費,單次扣5分;

                    5、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不按時上交思想匯報,單次扣5分;

                    6、其他情形。

                    (二)否定性扣分。黨員出現以下情形的,經組織核實后,確定為不合格黨員,按文件程序進行組織處置。

                    1、理想信念缺失。對馬克思主義缺乏信仰,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缺乏信心,推崇西方價值觀和社會制度,參與“法輪功”、“全能神”等非法邪教組織。

                    2、政治立場動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不能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喪失黨性原則,不按組織原則和程序向上級組織反映情況和問題,或擅自改變組織決議、決定,嚴重影響和貽誤工作;組織、策劃、支持、參與群體性事件、越級上訪、非法上訪、集體上訪等活動;散布傳播政治謠言及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錯誤言論,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3、宗旨觀念退化。在工作和社會活動中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個人利益凌駕于整體利益之上,服務意識差、工作標準低、辦事推諉扯皮,刁難群眾,危害集體利益,在單位及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

                    4、工作消極懈怠。不思進取,不負責任,不敢擔當,不履行黨員義務,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不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眾。

                    5、組織紀律散漫。不按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按時交納黨費,不按黨的組織原則辦事;長期外出不主動報告外出情況,與黨組織失去聯系。

                    6、法治意識淡薄。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不按程序和制度辦事,執行規章制度經常打折扣、搞變通。

                    7、道德行為不端。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生活腐化,貪圖享受,奢侈浪費,沉迷低級趣味,生活作風不檢點;不講家庭美德,不贍養老人,不撫養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員,造成不良影響。

                    8、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處罰的。

                    9、其他情形。

                    第三章  積分的管理及應用

                    第十二條  黨員日常管理積分采用現場點名、會后錄入的方式進行。每次黨員在參加活動時,現場點名,除提前請假的人員外,未參加的同志,一律按未參加組織活動計算。

                    第十三條  黨員正向激勵加分,一是黨組織根據黨員的活動參與情況及項目服務的考核情況,直接給予加分獎勵;二是黨員根據正向激勵加分相關內容進行個人書面申報,經組織審核同意后,給予加分獎勵。

                    第十四條  黨員出現反向警示扣分,黨支部必須認真調查,經黨組織核實無異后直接扣分,同時啟動教育預警機制。

                    第十五條 預備黨員年度日常管理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有一項未達到70分的,延長預備期,聯系人(介紹人)必須找其談心談話,分析原因,支部必須落實措施。無正當理由日常管理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有一項未達到60分的,或出現反向警示扣分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3年內不得發展。

                    第十六條 入黨積極分子年度日常管理積分達到90分及以上,同時正向激勵加分達到20分、反向警示扣分為零分優先考慮列為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年度日常管理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有一項未達到70分的,聯系人(介紹人)必須找其談心談話,分析原因,支部必須落實措施。無正當理由年度日常管理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有一項未達到60分的,或連續兩年日常管理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有一項未達到70分的,或出現反向警示扣分的,取消入黨積極分子資格,3年內不得發展。

                    第十七條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黨員積分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八條  每月對本月積分進行匯總,并及時把分值結果公示。

                    第四章  教育預警機制

                    第十九條  黨員出現反向警示扣分或者年度積分在70分以下,必須立即啟動教育預警機制。

                    第二十條  黨員教育預警的形式:

                    (一)教育談話;

                    (二)誡勉談話和書面告誡;

                    (三)限期改正;

                    (四)勸其退黨;

                    (五)自行脫黨除名;

                    (六)勸退不退,進行除名;

                    (七)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八)黨紀處分;

                    (九)其他形式;

                    以上幾種形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六章  黨員積分激勵機制

                    第二十一條  黨員積分制管理重在過程、重在教育、重在激勵。各基層黨組織要通過科學、規范的管理活動,促進黨員提升素質、增強能力、優化服務。

                    第二十二條  黨員管理的激勵機制為積分激勵。

                    第二十三條  積分激勵重在精神鼓勵,主要形式:

                    (一)黨員發展晉級

                    (二)年度評先評優;

                    (三)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阜陽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八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一、收集制度。

                    1、按照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的收集范圍,收集黨員檔

                    2、了解和掌握形成黨員檔案材料的信息及規律,并與其建立聯系制度和收集網絡。

                    3、歸檔材料應真實規范,完善齊全,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由組織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組織印章,個人撰寫的材料有形成時間和本人簽字。

                    4、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應按時間順序,登記在黨員檔案材料收集目錄上,并在當月內歸入檔案袋(盒)。

                    二、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黨員檔案必須由單位組織人事干部在填寫好《申請查閱黨員檔案報告表》后,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方可登記查閱;紀檢、監察、檢法部門因工作業務需要,了解干部人事檔案情況時,可提供有關部分內容。

                    2、任何人不得查閱本人及其親屬檔案。

                    3、需摘錄或復制檔案有關內容和材料的,應征得管檔人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除代作直接證明的材料外,摘錄或復制的檔案材料,均不予蓋章。

                    4、查閱檔案人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閱檔情況登記。閱檔時,不得隨意圈劃、涂改、拆散、抽換、污損檔案。

                    5、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單位黨組織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應在《申報表》中填明借閱理由,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檔案一般不超過15天,若不能按期歸還,應辦理續借手續,續借不得超過一周。

                    1案材料。做到:主動及時、全面準確、保質保量、安全保密。

                    三、傳遞制度。

                    1、轉遞黨員檔案和檔案材料,必須做到及時、完整、準確、安全、保密。

                    2、黨員流動或變換單位后,應在15天內將檔案轉至新的所在黨組織。

                    3、轉出的檔案應完整齊全,并按規定經過認真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收到的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回執,轉出的檔案,逾期1個月未退回執,應及時催收。

                    四、保密制度。

                    1、黨員檔案是反映黨員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保密法》的規定,確保檔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2、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守黨和國家機密,不隨意向無關人員提供檔案或泄露檔案內容,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必要處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閱黨員檔案。

                    4、不準帶黨員檔案出入公共場所,不準用普通電話索要或提供檔案內容。

                    5、檔案管理人員不得保管本人及親屬檔案。

                    6、查閱檔案前,必須弄清查閱檔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閱者與被查閱人員的關系。對符合查閱檔案條件要求的,給予接待,并對其查閱的有關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隨意泄露。

                    XXX社區

                    XXXX年XX月

                  第九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新時期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需要,切實加強黨員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使黨員的檔案管理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鎮黨員檔案管理工作由鎮黨員管理服務中心指導,黨員檔案原則上由所屬的基層黨組織管理,由鎮黨員管理服務中心統一保存。如黨員有人事檔案的,黨員檔案與本人人事檔案合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相應主管部門管理。

                     第三條

                     黨員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

                     檔案內容

                     第四條

                     黨員檔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發展黨員材料。按發展黨員程序,預備黨員接收階段的材料,主要包括入黨申請書、本人思想工作匯報、自傳、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證書、《入黨志愿書》、《入黨培養對象考察寫實登記表》、黨員發展對象公示表、考察材料、外調材料、政審材料、計劃生育證明、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及考察談話記錄、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審批文件及其它材料;預備黨員轉正階段的材料,主要包括轉正申請書、思想工作匯報、《預備黨員考察寫實登記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及談話記錄、預備黨員轉正公示表、考察材料、廉政鑒定、預備黨員轉正報告、審批文件及其它材料。

                     (二)獎勵材料。各級黨組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各種榮譽稱號的授獎決定和嘉獎通報等材料。

                     (三)處分材料。黨員違犯黨紀國法所受的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免于處分的處理意見)等材料;在民主評議黨員中認定為不合格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黨支部對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勸退和除名等處置的決定、向上級黨組織的報告材料、上級黨組織的批復意見;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延長預備期的有關材料。

                     (四)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黨員的退黨申請書、黨支部大會討論并宣布對其除名的決定、向上級黨組織呈報的備案材料;黨員死亡后的死亡證明材料;其它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三章

                     檔案保管第五條

                     黨員的有關檔案資料,統一在黨員管理服務中心信息管理室管理。其中鎮機關干部職工黨員的檔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市組織人事部門保存。

                     由鎮外轉入的黨員,在承接組織關系時應同步接轉其黨員檔案。如有檔案缺失,應在組織關系介紹信及黨員花名冊中注明。

                     第六條

                     鎮黨委、黨總支、所屬各支部應確定一名黨員檔案專管員,負責黨員檔案的整理工作,職責是:負責臨時保管黨員檔案,收集、鑒別和整理黨員檔案材料,辦理黨員檔案的查閱、借用和轉遞手續,登記黨員變動情況,及時到鎮黨員管理中心,將黨員檔案信息補入等。

                     第七條

                     中心設單獨的檔案管理室和專柜保存黨員檔案,并完善黨員檔案管理各項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八條

                     黨員檔案實行制式化管理。黨員檔案保管單位必須按照“一人一檔”的原則,為黨員建立健全檔案。

                     第九條

                     為了保持黨員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連續性,一般每隔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核對,每年年底進行一次裝訂或整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十條

                     黨員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管好黨員檔案。檔案發生丟失、損毀的,要追究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責任人責任。

                     第四章

                     檔案借閱

                     第十一條

                     一般情況下,黨員檔案不得查閱。黨員個人不得查閱、借用或指定他人查、借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黨員檔案。

                     第十二條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查閱黨員檔案,要經市委組織部主管檔案的領導和鎮黨委組織委員批準,派2名中共正式黨員攜帶本單位介紹信,并辦理檔案查閱手續。

                     第十三條

                     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閱檔規定和保密制度,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檔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須借出使用時,要說明理由,經市委組織部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和鎮黨委組織委員批準,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并應限期歸還。第十五條

                     因工作需要從黨員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市委組織部、各級黨組織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后才能辦理。

                     第十六條

                     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黨員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五章

                     檔案轉遞

                     第十七條

                     無人事檔案的黨員跨市(縣)轉移正式組織關系后,其黨員檔案應當一并轉交。有人事檔案的黨員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職務變動后,如人事主管部門相應變動的,黨員檔案與人事檔案一并轉交。

                     第十八條

                     黨員出國出境定居停止黨籍或因私出國出境逾期不歸的,其黨員檔案交由市委組織部保存備查。

                     第十九條

                     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一般情況下不得交由黨員本人自帶;

                     (二)對必須轉出的黨員檔案,不得無故扣留,轉出時應密封包裝;

                     (三)接收黨員檔案的單位收到檔案后,應當審核檔案的真實性,核對無誤后,在回執上簽名蓋章,并及時將回執退回轉出單位;

                     (四)轉出單位逾期一個月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六章

                     入黨積極分子檔案管理

                     第二十條

                     以各黨支部為單位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由負責培養的黨支部具體管理。每位入黨積極分子建立一份檔案,做到材料齊全,目錄清晰。待發展入黨后將檔案移交黨員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條

                     對被確定為預備黨員的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材料,要做好登記、接收工作,將其檔案材料一并歸入該黨員檔案。對培養期間調離本單位的,應填寫好培養期內考察意見,一并發往新單位。對未被發展的申請入黨的同志,黨支部應認真地寫出支部考察意見,并做好收存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鎮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第十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對全公司黨員的教育管理,提高黨員思想政治素質,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結合實際,制定如下量化積分考核辦法。
                    一、量化考核對象
                    公司全體黨員。以黨支部為單位,劃分骨干類、普通類、流動類、特殊類四個層次。支部委員成員為骨干類;在支部轄區內工作生活,具有履職能力的無職黨員為普通類;長期外出流動黨員為流動類;年齡在70周歲以上,長期生病或喪失部分能力的黨員為特殊類,經黨支部討論后可不納入積分對象。
                    二、量化積分考核標準
                    積分設置。黨員積分制管理實行分類計分辦法,實行百分制,分值分為日常行為積分(80分)和年度民主評議積分(20分)兩部分。
                    (一)日常行為積分(80分)
                    為各類黨員都適用的項目,內容為履行黨員基本義務情況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帶頭發揮作用情況。
                    (1)履行黨員基本義務(20分)
                    1、按時參加會議(5分)。能夠按時積極參加上級黨組織和村黨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2、服從組織安排(5分)。組織紀律觀念強,認真做好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對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務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發表或傳播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不當言論與信息的不得分。基礎分2分。
                    3、主動繳納黨費(5分)。按時足額交納黨費。不按標準或不按時交納的扣2分;超過半年補繳的該項不得分,不繳納黨費的扣5分。
                    4、熱心公益奉獻(5分)。積極參加各類志愿服務和文體宣傳活動。熱心扶貧幫困事業,積極參加助困、助學、助殘慈善事業活動。聯系結對困難家庭、規正人員、其他重點人員或年老體弱的獨居老人。基礎分2分,有以上行為的酌情加分。
                    (2)帶頭發揮作用(60分)
                    1、帶頭學習提高(12分)。積極參加黨組織的各類學習活動,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科學文化知識,包括:遠程教育集中學習、個性化學習、讀書日活動、外出參觀等。基礎分12分:骨干類黨員以個人的學習筆記或學習手冊為準,并結合日常的考勤制度,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無正當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類、流動類黨員以主動向黨組織匯報學習心得體會為準,無匯報學習心得扣2分。
                    2、帶頭爭創佳績(12分)。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埋頭苦干,開拓進取、樂于奉獻,組織紀律觀念強,出色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在本職崗位上做出一流成績。基礎分6分,有以下行為的加分。
                    (1)認真參與開發創業和外出創業,積極參加各類專業協會,在職工群眾中起帶頭致富作用;
                    (2)積極向黨組織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本公司生產經營發展獻計獻策;
                    (3)聯系黨外優秀青年或入黨積極分子并做好培養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5)其他情況由村黨組織會議研究后,酌情記分。
                    3、帶頭服務群眾(12分)。牢記宗旨,心系群眾,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自覺維護群眾正當利益。基礎分6分,有以下行為的加分。
                    (1)積極帶職工領群眾致富,結對幫扶低收入職工等弱勢群體;
                    (2)主動參與制止和化解各類矛盾;
                    (3)積極參與環境整治、文明監督、衛生治理等工作;
                    (4)積極參加救災、困難群體救助、希望工程等各類公益活動;
                    (5)提供或介紹就業崗位;
                    (6)積極參加黨員志愿者服務活動或共駐共建活動;
                    (7)其他情況由黨支部會議研究后,酌情積分。
                    4、帶頭遵紀守法(12分)。模范執行黨組織的各項決議,嚴格遵守黨紀國法,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該項實行基礎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礎分為12分,有以下行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信訪有關規定反映問題、歪曲事實的,或參與組織職工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
                    (2)直系親屬參與邪教等非法組織;
                    (3)侵占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產;
                    (4)無理取鬧,阻礙國家或集體項目建設,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5)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直系親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計劃外生育;
                    (6)其他違法違紀情況由村黨組織會議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帶頭弘揚正氣(12分)。樹立正確的榮辱觀,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風氣、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基礎分6分,有以下行為的加分。
                    (1)有見義勇為行為;
                    (2)對身邊將要發生或正在發生的違法違紀事件或不正之風,能夠及時勸止或制止;
                    (3)能夠向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提供破案線索;
                    (4)遵守黨紀法規和村規民約,家庭團結,鄰里和睦,尊老愛幼,作風正派,遵守社會公德,因生活作風或鄰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響的,不盡贍養老人或不盡扶養子女義務的該項不得分;
                    (5)其他情況由黨支部會議研究后,酌情積分。
                    (二)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每年底實行民主評議積分,評議結果為優秀積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黨組織召開黨員民主評議會議討論通過,并在黨支部黨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后,民主評議積分需在黨員職工群眾代表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統計,并在黨支部黨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后報總公司黨委備案,才可作為黨員評議積分。公示時,公示期不少于7天,黨員有異議的,可向所在黨支部反映,所在黨支部黨組織應及時調查原因并向黨員反饋調查結果,黨員認可后向總公司黨委提交情況說明備案。
                    三、加分內容
                    1、為本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和招商引資牽線搭橋,按照投資規模相應加分;
                    2、為本公司經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根據情況黨組織研究決定加分;
                    3、因工作表現突出,黨員個人當年度受總公司發文表彰的記1分;受縣級發文表彰的記2分;受市級發文表彰的記3分;受省級以上發文表彰的記5分。
                    4、公司集體工作當年度受發文表彰或作為示范、典型推廣的為骨干類黨員加分(其他類型黨員經所屬黨組織研究后酌情加分):總公司級加1分,縣級加3分,市級加5分,省級以上加8分。
                    5、其他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經所屬黨組織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內容
                    1、無故缺席會議及學習培訓的,每次扣2分。
                    2、黨員或直系親屬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每例扣5分。
                    3、黨員應珍惜黨員榮譽,堅持原則,做到遵章守紀,不參加黃、賭、毒和一切迷信活動,子女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以上每違反一項的扣10分。
                    4、黨員本人或直系親屬參與集體上訪的扣10分。
                    5、外出流動黨員每季度未向公司黨支部上交一篇書面工作情況或電話匯報季度思想情況的扣5分。
                    6、黨員與同事不團結影響較大,并且職工反映強烈,經核實事實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換屆紀律要求的扣10分。
                    8、無故不參加村組織的大型義務活動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經所屬黨組織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辦法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公布各黨員積分情況,并張榜公示;
                    2、以考核積分60分為基準分,對參與積分管理的黨員按照積分評定星級。當年積分60-69分為一星級黨員;70-79分為二星級黨員;80-89分為三星級黨員;90-95分為四星級黨員;96分以上為五星級黨員
                    3、對二星級黨員,村黨組織書記要進行約談,督促其提高;對一星級黨員,要作為相對后進黨員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整改;當年積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參與星級黨員評定,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組織處置;低于50分(含50分)直接除名。

                  第十一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為切實增強黨員的規矩意識、模范意識、黨性意識,提高農村黨組織的戰斗力,把全面從嚴治黨推向深入,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經街道黨工委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黨員必須履行《黨章》規定的各項義務,行使相應的權利,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二、在工作、生活中,黨員不應出現下列情形:
                    (一)本人及直系親屬不支持街道、村重點工作和項目建設;
                    (二)本人及直系親屬不執行規定政策、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土地征收、墳墓搬遷、房屋拆遷等工作或違反治水、治氣、環境整治等相關要求;
                    (三)違法建設經勸阻不按要求及時整改的;
                    (四)不按要求完成街道布置的專項工作(特指上級黨組織指定要求黨員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務的;
                    (五)不按時交納黨費,不按黨的組織原則辦事的;
                    (六)煽動、組織、參與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的;
                    (七)不履行黨員義務,消極執行黨組織的決議、決定或表面擁護,背后與黨組織的決議、決定抵觸的;
                    (八)破壞投資環境,對投資者故意刁難,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響的;
                    (九)其他不履行黨員義務情形的。
                    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街道黨工委將視情按“落后黨員”管理進行處置。
                    三、黨員必須按規定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得出現以下情形:
                    (一)無故不參加黨組織生活的(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并經黨員大會通過的患有精神病、年老體弱臥病不起或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況的黨員,可以不參加);
                    (二)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須向工作片總支書記書面請假或事先電話請假事后補簽,但一年內請假超過三次的;
                    (三)不按規定執行流動黨員管理規定的(流動地在省內的,每季度參加所在村黨支部黨的組織生活不少于1次;流動地省外的,每年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不少于2次。省內流動黨員不能連續兩個季度不回村參加黨組織生活、省外流動黨員一年內參加參加黨組織生活不少于2次)。
                    第一次無故不參加黨組織生活的,街道黨工委予以短信提醒,兩次無故不參加黨組織生活的,即予以發放警戒書。
                    四、黨員須認真執行黨員聯系農戶制度
                    聯系農戶工作應不止于“六個領職”的具體內容:領職聯系戶矛盾調處、領職聯系戶門前三包、領職聯系戶孤寡獨居老人照料、領職聯系戶急事難事代辦、領職聯系戶垃圾分類、領職聯系戶無違建創建。開展黨員聯系戶工作反向督查,第一次抽查到未開展實質性聯戶工作或開展不力的,街道黨工委予以短信提醒;二次以上的,即予以發放警戒書。
                    五、違反規定的處置辦法
                    (一)警戒書
                    一種情形單獨發放警戒書。同一種情形發放兩次警戒書仍未整改的,即按“落后黨員”管理進行處置。發放警戒書兩份以上的,按“落后黨員”管理進行處置。
                    (二)“落后黨員”管理
                    采取“落后黨員”管理措施的,即將該黨員的黨組織關系遷入街道黨員整轉支部統一管理。
                    各黨組織根據年終黨員先鋒指數評定為一星級黨員的,將該黨員組織關系轉入街道整轉支部進行統一教育管理。
                    (三)組織關系遷入街道整轉支部的黨員,教育管理的期限一般為半年,經過走訪調查、民主評議和街道黨工委量化考核,合格的轉回原黨支部;無明顯改過的,可再行延長;不合格的將勸其退黨或直接除名。
                    六、其它方面
                    (一)各村黨組織必須每月按規定組織黨員活動,活動應當設置黨員匯報聯系戶、十二分制、本月學習主題等基本內容,可以開展創新活動。村黨委(總支、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升格為黨委(黨總支)的村,村黨委(總支)成員每月必須指導參加下屬支部的活動,每三個月黨委(總支)要召開一次黨員大會。不組織開展活動的,對黨組織書記進行書面提醒;不組織開展活動達到二次的,對黨組織書記實行誡勉談話;不組織開展活動三次及以上的,按拒不執行黨工委決定處理,啟動處置程序。
                    (二)每月的黨員學習日,聯村干部負責黨員簽到,活動結束后予以公示,并將簽到情況上報街道黨建辦。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簽、拒簽。
                    (三)街道黨工委對各黨組織的活動情況進行經常性隨機檢查,實行通報制度。各黨組織開展黨員活動情況作為年終黨組織星級評定考核的重要依據。
                    七、本辦法適用于農村黨員及黨組織管理,未盡事宜由街道黨工委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2020年5月起試行。

                  第十二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一、黨建工作

                    1、村支委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有關指示,內部團結,分工明確、配合,集默契、敢說敢做、辦事公道,具有較強的號召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民主監督、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班子對重大事項群眾研究討論,并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提高辦事透明度。

                    3、黨支部重視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學習中央和上級部門的文件精神,讓黨員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充分發揮了黨員干部在維護穩定工作中起到戰斗堡壘和先鋒模范作用。

                    4、計劃在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村黨支部組織廣大黨員,開好發動會,觀看電教片,聽黨課,應對面的一齊學習,開展不同形式的教育,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強化黨員意識,提高黨員素質,引導黨員干部充分認識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大好處。

                    5、黨支部要重視黨員的發展和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并且嚴格按照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計劃轉正二名預備黨員,培養了二名入黨用心分子,為黨組織補充了新鮮血液。

                    6、黨支部關心老干部及年老體弱生病黨員

                    結合“黨員關懷”活動的開展,在“七、一”和過年期間,村黨支部組織人員看望年老體弱的黨員們,表示組織對他們十分關心。

                    二、黨支部重視換屆選舉工作

                    1、根據上級的統一步驟,計劃利用一個多月的時間,村黨支部圍繞鎮黨委提出的顧全大局,維護穩定的方針開展工作。使現任村班子年齡結構合理,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上。能夠進一步密切聯系群眾,解決群眾的困難,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為解決實際問題打好基礎。

                    三、圍繞工作思路做好中心工作

                    2、計劃前結尾街道路面硬化投入資金15萬元,改變村民居住出行環境。

                    3、計劃對村民放映強烈的前結尾涵道淤積、村民飲用水緊張的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4、計劃引入檳榔芋種植訂單項目,優化和村民種植結構,種植品種由單一轉入多樣化。

                    5、計劃整治棄倒垃圾行為,有效制止村居街道臟、亂、差現象,保證居民環境衛生清潔。

                    6、計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

                    7、充分發揮村綜治領導小組和村治安信息員的作用,及時掌握和了解各類矛盾糾紛的信息,及時疏導和化解矛盾,使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為我村的三個禮貌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

                    8、計劃生育工作以緊緊圍繞“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這一主線,力爭工作走在全鎮前列。

                    四、重視群眾公益事業建設

                    1、為了群眾的出行方便,組織人員對村級道路進行護養,對河道進行清理。

                    2、為了改善農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環境,全村共配備垃圾收集員4名,建立垃圾填埋點1個。

                    五、關愛弱勢群體使他們感到組織的溫暖

                    1、黨支部重視扶貧幫困工作,對我村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困難戶進行定期走訪關服,對確實困難的予以資金補助。

                    村黨建工作計劃能夠順利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標,是跟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是分不開的。黨支部在工作中還存在不足之處,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依靠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支持,不斷改善,爭取我村的各項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第十三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根據上級黨組織精神,結合光榮院實際,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切實增強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特制定本辦法。
                    一、制度范圍
                    所有黨員適用積分制管理范圍。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推行積分考察制,納入積分管理范圍,但不參與評定等次。
                    二、積分內容及辦法
                    黨員年度基準積分為80分。每個年度從“0”開始,具體由記分項、扣分項和“一票否決”事項組成。
                    (一)講政治,積極學習理論知識(30分)
                    (1)紅星云APP或學習強國在線學習每500積分積1分。
                    (2)參加集中學習一次積1分
                    (3)自學筆記、學習心得每篇積0.5分。
                    (4)努力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每月2分)
                    (二)講規矩,有紀律(20分)
                    (1)帶頭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廉潔自律積5分。(大操大辦紅白喜事,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
                    (2)按時參加黨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按時上交思想匯報積5分。
                    (3)按時足額交納黨費積5分。
                    (4)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積5分。
                    (5)參加“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參與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積1分。
                    (三)講道德,有品行(10)
                    (1)發揚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愛護子女、鄰里友善、互助和諧,群眾口碑好。不盡贍養老人或撫養子女義務的,該項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積極向上,遠離賭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
                    (2分)
                    (四)講奉獻,有作為(20)
                    (1)年度考核“稱職”記10分,優秀的記20分
                    (2)認真負責,工作中無錯漏、無失誤、無事故、無違章等記5分。
                    (4)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積3分。(5)加分:當年度在工作、生活、學習中做出突出貢獻,受到退伍軍人事務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給予適當加分。(同一項目以最高級表彰積分,不累計。)
                    (五)負面扣分
                    (1)未經同意,缺席應參加活動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時足額交黨費,每次扣2分。
                    (3)受留黨察看以下處分的扣10分,留黨察看以上的,全年記0分。
                    (4)受養員投訴,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決
                    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三、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年度具體組織實施。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參照執行。
                    (一)年初制訂標準。2020年度按以上積分標準,新的一年如需調整,按調整執行。
                    (二)月末自主申報。每月末,黨員對照積分考核標準備,如實向支部申報積分。支部明確記分員,建立臺帳。
                    (三)公開公示。黨支部每個季度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上級黨組織申訴。
                    (四)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基礎分+履職得分-累計扣分),黨支部審核備案。
                    四、積分運用
                    (一)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應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
                    黨員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度積分低于60分的,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預備黨員年度積分未達到70分的,可延長預備期。
                    參加“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參與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積1分。年度積分分值與評定等次的對應關系,由黨支部根據本支部設定的基礎分、履職分具體確定。
                    (二)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積分排名靠后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重點幫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處置。

                  第十四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一、學生黨員發展對象的必備材料:

                    1.入黨申請書

                    2.自傳

                    3.思想匯報

                    4.共青團推優建黨對象推薦表

                    5.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6.業余黨校推薦表

                    7.入黨對象群眾座談會記錄

                    8.支部政審綜合材料

                    9.入黨志愿書

                    二、教工黨員發展對象的必備材料:

                    1.入黨申請書

                    2.自傳

                    3.思想匯報

                    4.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5.業余黨校推薦表

                    6.入黨對象群眾座談會記錄

                    7.支部政審綜合材料

                    三、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入轉出手續:

                    (一)組織關系轉入:

                    1.教職工黨員人事關系轉入本單位后,要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入手續,需將“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交至黨委辦公室。

                    2.學生黨員考入本學院后,要及時辦理組織關系轉入手續,需將“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交至黨委辦公室。

                    (二)組織關系轉出:

                    1.教職工正式(預備)黨員:在辦理人事關系轉出手續時到黨委辦公室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出手續。

                    2.學生黨員:在辦理畢業手續時,由支部通知畢業生先到所在支部開“黨員關系轉入、轉出、內部調轉聯系單”、取“預備黨員檔案”(正式黨員檔案保存在黨委)并繳納黨費,再到黨委辦公室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出手續;

                    四、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每位黨員都必須根據《黨章》及有關要求按時向所在支部繳納黨費,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繳或一次性繳納全年的黨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繳納或按月繳納的,經支部委員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繳。

                    2.黨員交納黨費時,必須按規定標準繳納。如生活確有困難,可提出申請,交支部委員會批準后,可以少繳或免繳。

                    3.對不按規定繳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查明原因,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4.黨費收繳以支部為單位,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應建立黨費收繳登記冊,支部每季度上繳一次。直屬支部直接上交黨辦,院系二級支部先交到總支,由總支統一上交黨辦,每年12月15日前應交清全年黨費。

                    5.黨委收取各支部黨費時,需開據“黨費收據”給各黨支部;黨支部收取黨費時需在每位黨員的“黨員手冊”中進行登記。黨支部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黨員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以適應新時期黨組織建設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國共產黨章程》及《黨支部工作》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黨員和積極分子檔案是從向黨組織遞交申請書開始到成為正式黨員形成的有關黨員個人的文字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黨員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黨員和積極分子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四條黨員檔案由黨支部指定專人管理。積極分子檔案由培養聯系人負責整理,整理完后及時送交黨支部指定的檔案管理人員。積極分子和黨員檔案均存放在黨支部指定的檔案管理人員處。

                    第五條檔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保管黨員、積極分子檔案相關材料;

                    二)收集、鑒別和整理黨員檔案材料;

                    三)辦理黨員檔案的查閱、借閱和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四)登記黨員的黨支部調整等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黨員情況;

                    六)做好黨員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二、第六條檔案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地及時收集和整理歸類有關檔案材料,力爭做到不重、不錯、不漏。

                  第十五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一)黨支部對黨員的外出原因、時間、地點、聯系方式、黨費交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對黨員進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黨支部負責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通過適當方式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外出流動黨員按規定參加黨內選舉等重要活動。
                    (三)黨員返回后,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與原所在黨支部保持聯系或不交黨費的,按黨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了解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按規定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五)外出前須向所在黨支部說明事由,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六)流動黨員原則上應按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確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七)外出期間應自覺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接到原所在黨支部要求參加換屆選舉、民主評議等重要活動的通知后,原則上應按時返回參加。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的,應及時向原所在黨支部說明原因,并履行請假手續。正式黨員應在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八)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九)外出返回后,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組織查驗,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外出期間的情況。同大鎮永安村黨總支

                  第十六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組發(2014)21號)和《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在全省基層黨組織深入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湘組發〔2016〕1號)以及黨內有關規定,結合我委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考評對象。黨組織關系在我委范國內的所有黨員,應按照組織隸屬關系,參加所在黨支部的考評。其中,年老體弱、長期患病、行動不便及其他特殊情況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機關黨委同意,可不參與積分管理;國投掛靠支部不參與積分管理;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考評;預備黨員參加考評,考評結果僅作為轉為正式黨員的要依據。
                    第三條?考評內客。重點考核黨員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四個方面。將全委黨員分為黨員領導干部、黨員中層骨干、普通黨員三類,根據每類黨員履職要求,細化標準,量化考核,實行倒扣分為主,倡導行為加分為輔,各基層黨組織可參考委考評項目結合工作實際,適時評定分值。
                    第四條?考評方式。采取日常積分管理和年度民主評議相結合,黨員年度綜合得分為積分管理占80%、民主評議占20%,積分管理確定100分基礎分,加分設定為20分,倡導行為累計加分不設上限。民主評議每年12月份召開組織生活會進行,兩項折算為百分制即當年度綜合得分。
                    第五條?考評步驟。考評按積分管理、民主評議、組織評定三個步驟進行。
                    (一)積分管理
                    1.積分登記。每個基層黨組織應逐月對照考評項目(見附件),通過支部記錄、“三會一課”、黨員活動日、工作表現、黨員群眾反映和征求支部意見等途徑,逐項對照加分,然后召開支都黨員會當月審定積分登記情況,簽字確認,年度通報。黨支部要明確記分員,建立積分臺賬,記分員一般由組織委員或黨小組長兼任。
                    2.支部講評。各支部應根據積分情況,每季度末將本季度黨員積分事項和分值通過黨務公開欄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間,黨員群眾有異議的,可向所在黨組織反映,黨組織應及時調查,向黨員群眾反查結果,作出是否調整積分的決定。
                    3.積分周期。以當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0日為一個積分周期,按4個季度積分匯總,形成年度積分。
                    (二)民主評議
                    1.征求意見。民主評議前應征求支部黨員的意見。存在違規違紀、重大工作失誤等問題的黨員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2.支部講評。黨支部書記通報說明黨員“一票否決”、年度積分情況,根據黨支部初評意見,對黨員進行講評,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3.民主測評。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對黨員進行民主測評。
                    (三)組織評定
                    黨支部根據黨員年度綜合得分情況,結合平時表現綜合分析,對每名黨員提出評定意見,并向本人反饋。
                    1.年度綜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納入優秀等次評定范圍。優秀等次名額一般按年度綜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列,總數不超過本支部黨員的25%。
                    2.年度綜合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或年度綜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未被評為優秀等次的,評為合格等次。
                    3.年度綜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70分的,評為基本合格等次。
                    4.年度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評為不合格等次。
                    第六條?結果運用。考評結果作為黨員評先評優、表彰獎勵、年度考核、處置不合格黨員的重要依據,還將作為黨員干部調配使用的重要參考。上級黨組織表彰的優秀黨員,一般應從黨支部評定為優秀等次的黨員中產生。對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黨員,要指定專人及時提醒談話,幫助教育其限時改正,對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由各基層黨組織提出審批意見,報發改系統黨委審查批準后,嚴格按程序進行處置。預備黨員年度綜合得分在“基本合格”的,將預備期延長一年,“不合格”等次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延長預備期后,年度綜合得分仍在“基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按有關程序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第七條?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黨員考評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考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基層黨建考核和黨支部書記年度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黨支部書記是考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組織委員為直接責任人(管理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第八條?本辦法由委機關黨委負責解釋,自2018年7月1日起實行。

                  第十七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今年以來,瀘西縣堅持“一個試點樹標桿、一個方案作保障、一個機構抓落實、一個獎評促成效”,從全縣8個鄉鎮中優選9個村(社區)開展農村黨員服務管理積分制,推行“服務有積分、積分有獎勵”,讓試點村黨員“人人有崗位,個個定職責,事事比服務,處處作表率”,實現“帶頭服務”與“發揮作用”的深度融合。
                    一、定內容,合理設置積分指標。以百分制進行黨員服務積分管理,采取分類計分辦法,分值由日常崗位服務積分、季度民主評議積分兩部分構成。日常崗位服務積分圍繞服務民生、服務發展、服務改革、服務黨員、服務群眾“五大服務”內容合理設置崗位,引導黨員主動認領服務崗位,具體細化崗位服務內容,合理量化崗位服務分值;民主評議積分每季度末開展1次,由村黨總支牽頭組織黨員評議確定。在探索實踐過程中,一些試點村推行“一加一減”計分法,形成正向加分與反向扣分相結合的機制。三塘鄉連城村黨總支以“網格化管理服務”為抓手,設置政策宣傳崗、民情收集崗、調解糾紛崗、輪流值守崗等崗位,進行相應的服務加分;中樞鎮糯布村黨總支針對違紀違規和違反社會道德、破壞黨員形象的情況,設置參加賭博或封建迷信活動、參與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等扣分事項。
                    二、立規矩,嚴格規范評分程序。黨員服務積分考評由村黨總支牽頭,按照“四道程序”自下而上進行。“第一道程序”是個人自評:黨員人手一冊《服務積分卡》,根據本人一個季度以來的具體服務表現,對照服務積分考評標準進行自評打分,由所在黨支部統一整理收集。“第二道程序”是黨員互評:試點村黨支部每季度末定期召開會議,組織黨員互相交流,對照黨員實事積分考評標準互評打分,同時,邀請部分群眾代表參評打分。“第三道程序”是支部評定:在黨員自評、互評和群眾參評的基礎上,黨支部認真核對黨員《服務積分卡》和支部黨員積分臺賬情況,及時向黨員本人反饋和確認。“第四道程序”是總支審定:村黨總支對支部上報的黨員服務積分評定結果進行審核,并征求第一書記、新農村指導員、大學生村官、下鄉工作組組長、掛鉤聯系鄉鎮領導的意見后,向支部作出結果反饋。
                    三、亮分值,全程做好積分登記。以村黨總支登記管理為主,由各鄉鎮黨委指導試點村黨總支發放使用《黨員活動證》,亮出黨員身份,并統一制作黨員服務積分卡、黨員服務積分管理簿,人手一冊、一人一檔、一事一記,及時、準確記錄黨員服務情況,作為量化考評的重要依據。同時,各村黨總支積極推出“積分榜單”,充分運用電子顯示屏、公開欄、綜合服務平臺、手機短信等平臺和載體,將黨員服務積分結果和排名情況進行7天的張榜公示;建立“群眾服務需求菜單”、“黨員服務積分榜單”,推行群眾點單、支部下單、黨員接單“菜單服務”模式,深入宣傳黨員“五大服務”事跡,激發黨員之間的良性“攀比”,增強黨員服務榮譽感。如:金馬鎮山口村推行《口碑》、《逆行》制度,把服務事項記錄在《口碑》冊中,每天準時在廣播里宣傳,公示在公開欄內;把不良行為錄入《逆行》冊,通過廣播點名道姓進行批評教育,并以“2件服務實事沖抵”,激發服務正能量。
                    四、分等次,強化積分結果運用。實行日常“積分獎勵”制度,每年從村級集體經濟收益中列出一定經費購買日常生活用品,把黨員日常服務積分按照分值兌換成相應等值物品給予黨員獎勵,實行“精神鼓勵+物質獎勵”相結合。同時,把黨員服務積分情況作為衡量黨員先進性的杠桿,作為評先評優的依據,結合年底民主評議,劃定分數值將黨員評定為優秀黨員、模范黨員、合格黨員、警示黨員和不合格黨員等5個等次。堅持把“基層黨員帶領群眾創業致富貸款”、“農村黨員創業互助基金”、相關經濟發展項目向優秀、模范黨員予以傾斜,并優先推薦為村級后備干部、農村“明白人、帶頭人”等,對積分靠后的黨員及時進行教育引導、跟蹤幫帶,把積分情況作為預備黨員能否如期轉正的重要參考。如:中樞鎮長安社區建立“愛心傳播站”,小到一包鹽,大到一桶油,黨員積累的1個積分都可以在“愛心傳播站”兌換30元生活日用品,一些黨員主動將個人積分“轉讓”給困難居民,樹起了服務與奉獻的標桿。

                  第十八篇: 年老體弱黨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加強黨員隊伍建設,規范黨員行為,發揮黨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的主體作用,引導黨員在推進公司發展中當先鋒、做標桿,為民主評議黨員、為“爭先創優”評比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積分原則、積分依據、積分流程、積分應用等管理內容。適用于邯鄲公司全體黨員(包含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長期病假或其它原因無法參與的黨員,需經本人申請、黨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參加積分管理。

                    第三條 術語解釋:

                    黨員積分管理:通過黨員履行黨員義務、突現黨員在生產經營中的先鋒作用的發揮,進行黨員的正向行為、負向行為的基礎積分、加分、扣分,通過各黨(總)支部進行匯總黨員在一年中的總得分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與管理內容及方法

                    第四條 職責:

                    (一)公司黨委全面統籌實施工作。

                    (二)黨群工作部負責制定、修訂管理辦法,指導督促各黨(總)支部開展黨員積分管理,修訂完善工作機制,組織先進經驗分享和推廣。

                    (三)各黨(總)支部負責具體實施,對本支部黨員積分進行修正,組織開展黨支部月度審核、公示,積分記錄存檔備查;對得分較低的黨員和限期改進的黨員進行跟蹤幫扶,對不合格黨員提出處理建議。

                    (四)各黨小組負責黨員積分日常記錄、管理和報送報表。

                    第五條 管理的內容及方法

                    (一)積分管理原則

                    1.日常行為量化原則:積分遵循重日常、重過程、重實績、重積累原則;

                    2.自我管理原則:由黨員根據參加黨的生活和生產經營中的良好表現,自行申報積分。

                    (二)積分構成

                    黨員積分由正向行為的基礎積分、貢獻加分和負向行為的違規扣分、一票否決四個部分構成。

                    1.基礎積分側重于黨員義務履行,以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為基礎,主要體現黨員履行基本義務方面的情況;

                    2.貢獻加分側重于先進性,以引導黨員創先爭優為目的,主要體現黨員在生產經營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方面的情況;

                    3.違規扣分側重于約束性,以規范黨員日常行為為主線,主要體現黨員違規違章、違反有關制度和秩序規定方面的情況;

                    4.一票否決側重于強制性,以全面從嚴治黨為遵循,主要體現黨員違紀違法和“不在組織、不像黨員、不起作用、不守規矩”等其他嚴重背離黨員標準的情況。

                    (三)積分程序

                    “一月一積、年底統計”,通過黨員每月上報,黨小組月度記錄、審核、上報,黨支部月度審議、公示,黨群部監督的形式,通過年度累積,形成黨員全年的積分。

                    1.黨群部確定黨員積分項目及積分規則(附件A)。

                    2.黨員積分填報審核。

                    a)黨員:每月完成當月積分填報。

                    b)黨小組:黨小組組長擔任兼職積分管理員,結合日常黨小組記錄的黨員在履行義務、遵守紀律、發揮作用等方面的行為表現,填錄“黨小組會”參會情況及黨內活動的黨員參加情況,并審核修正黨員自行填報的積分;

                    c)黨支部:審核黨小組對黨員的積分情況進行修訂補充。

                    3.定期公示反饋。經黨支部審核后的黨員積分在下一個月10日前在本支部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申辯、問詢。審核公示無誤后,將本支部當月《黨員積分統計報表》(附件B)于下一個月15日前報黨群工作部。

                    4.年底匯總。年底對黨員全年積分進行匯總,并在本支部內公示。結合年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將黨員年度積累積分情況作為黨員評議的主要依據。

                    (四)檢查監督

                    1.黨群工作部不定期抽查各黨(總)支部黨員積分的真實性、準確性。存在不符合情況加分的,處理如下:

                    a)發現一處不符合情況加分的,取消涉及黨員的該項成績,并對支部作出提醒;

                    b)發現3處不符合情況加分的,該黨員年終民主評議等級為不合格;

                    c)不符合情況加分黨員人數達到3人次以上(含本數)或超過本支部黨員總數1%的(不滿一人按1人算),扣減黨支部黨建責任目標1分;

                    d)黨員積分未按要求公示的,每出現一次扣減黨支部黨建責任目標1分;

                    e)黨支部年內出現5人次以上不符合情況加分的,不得參與先進黨支部的評選。

                    2.應參加積分管理但未能按照積分管理要求參與行為量化積分的黨員,不得參加年度各類先進評選。

                    (五)積分應用

                    1.積分低于60分的,年度黨員民主評議等次直接定為“不合格”(病事假、產假、借調人員除外);

                    2.年終黨員民主評議

                    a)各黨支部按照“黨員積分”年度累加得分(80%)、群眾評議黨員(10%)和黨員互評得分(10%)3個維度開展黨員民主評議(分別按100分折取權重)。

                    b)民主評議總分90分以上的,且排序在本支部前30%的評議等級認定為優秀;

                    c)民主評議總分90分以上但未評為優秀的、總分70-89分的,評議等級認定為合格;

                    d)民主評議總分60-69分的,評議等級認定為基本合格,由所在黨支部對其進行幫扶;

                    e)民主評議總分在60分以下的評議等級應認定為“不合格”;

                    f)民主評議“不合格”黨員均由所在黨支部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一年進行教育改正。

                    3.先進評選

                    a)民主評議等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黨員不能參加當年度各類先進評選。

                    c)各黨(總)支部可從黨員民主評議等級為優秀的且當年獲得“公司級學標桿員先進個人”的黨員中按照本黨支部黨員總數2%的比例向公司黨委推薦“黨員標桿示范崗”候選人,不夠1名的可推薦1名;

                    (六)表彰獎勵

                    獲得“黨員標桿示范崗”的黨員,公司將給予通報表彰、授予“黨員標桿示范崗”擺臺,優先推薦為上級單位先進候選人。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本辦法為公司二級制度。

                    第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黨委會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錄A:黨員積分項目及積分規則

                    附錄B:月度黨員積分統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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