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為方式和通過某種方式規范政府行為的機制。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的文章7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
一、基層監察體制改革過程中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縣級以下紀檢監察干部結構性短缺問題。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了黨和國家自我監督體系,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改革后,各地的監察對象都大幅增加,雖然基層紀委監委得到了檢察院轉隸人員的加強,但人員增加比例遠遠趕不上監督對象增加的比例,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普遍存在有編無人的情況。以某區為例,紀檢監察機關空編占編數量超過機關總編制的xx%。特別是鄉鎮紀委,監察員還能保證專職,但監察員助理卻大多是身兼數職,不少鄉鎮真正在辦案一線的只有紀檢書記一人。更為棘手的是大批有經驗的紀檢監察干部被臨時抽調到省、市一級
紀委監委,導致人員緊缺問題更加突出。
2.基層紀委事業人員身份待遇問題。調研發現,基層紀委監委機關事業干部普遍占到干部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為彌補紀檢監察干部短缺,絕大部分事業干部被當做主力被分配在執紀執法一線。公車改革、職務職級并行等制度的實施,本來就使事業干部和公務員同崗不同酬,隨著監察官制度的試點實施,具有辦案資格的公務員身份成為基本條件,這就導致事業人員發展前景、出路不明確,部分事業干部處于觀望狀態,甚至出現事業干部主動調離了紀檢監察系統,使得新成立的紀委監委人員缺乏雪上加霜。
3.轉隸人員福利保障銜接問題。在省委、政法委的統籌指導下,我省檢察院制定《全省檢察機關人員轉隸工作方案》,明確在同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中,不影響轉隸人員薪酬待遇等政策的落實,進一步打消了轉隸人員的思想顧慮,確保了監察體制改革轉隸工作的順利完成。但隨著試點工作推向深
入,出現了轉隸人員工資待遇標準不明確,原紀委同志和轉隸人員同工不同酬等新的問題。
4.監察委與基層人大關系協調問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我省確定監察對象時,在試點方案確定的六大類人員基礎上作了深化探索,將原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行賄受賄、失職瀆職以及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人員貪污賄賂、職務侵占等職能調整為監委管轄,但并沒有明確管轄方式和主體,給基層監委統計監察對象時帶來困難,導致監察工作精準度欠缺。例如,對黨組織關系在當地的駐在單位的非黨員工作人員監管方式,以及對黨組織關系不在當地的駐在單位的工作人員監管方式都未明確。
二、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迅速開展紀檢監察各項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一是加強了農村干部的廉政教育,黨員干部勤政廉政意識不斷增強。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以來,深入開展轄區內黨員干部勤政廉政教育。把農村黨員干部行為規范“六要、六不要”制成圖版上墻,建立村屯黨員干部教育長效機制;針對農村各種不正之風多發易發時期,抓教育、抓防范、抓監督,有效地遏制了農村黨員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及巧立名目操辦斂財等不正之風問題;通過集中學習、專題培訓、業務考試,建立紀工委網站等形式,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地促進了農村黨員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
二是農村案件得到有效查處,打破了鄉鎮紀委無案件的局面。通過深化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充分整合了人力資源,派駐六個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了xx名專職紀檢監察干部,切實解決了過去鄉鎮紀委人單力薄、
缺乏辦案經驗和辦案干擾多、阻力大等問題。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共受理案件xx件,立案xx件,信訪結案xx件,正在調查xx件,收繳違紀資金近xxx萬元,挽回經濟損失xxx余萬元。
三是注重為群眾排憂解難,突出解決了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對群眾反映某村占用農戶土地承包費問題進行了查處,對部分鄉鎮衛生院違規收費問題進行了清理,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利益。
去年x月,在對某鄉中學執行“兩免一補”資金情況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學校存在占用書補款沒有發給學生,侵害了學生利益的問題,我們在對其進行立案查處的同時,市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集中xx紀工委、監察分局力量,對全市中小學校“兩免一補”和教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清理,有x名中小學校長被立案查處,收繳違紀資金xx萬元。
四是以服務大局為中心,積極為鄉鎮經濟建設和社會
穩定保駕護航。在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各紀工委、監察分局積極協助鄉鎮做好維穩工作,通過對涉及紀檢監察部門管轄的上訪問題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包保責任等措施,使穩訪工作得到很好落實。同時,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積極協助當地黨委化解社會矛盾,如,某鄉一些群眾越級到省和哈市連繼三年上訪,多個部門調查后,群眾還有疑義,鄉鎮黨委政府苦無良策,駐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受理此案后,通過x個月的深入走訪和內查外調,查清了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進行了秉公處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上訪,維護了社會穩定。
五是加強工作指導,基層黨委抓黨風廉建設責任意識明顯增強。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實行了重點聯系轄區鄉鎮制度。加強了對村“兩委”班子及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轄區鄉鎮及村“兩委”負責人開展了“勤廉雙述”評議活動;參加轄區鄉鎮的有關黨委會議、政府常務
會議和和其它重要會議,并對轄區鄉鎮一些重要事項進行跟蹤監督。在工作的開展中,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注重和轄區鄉鎮協調好關系,力求做到既履行工作職責,又不使對方產生對立情緒,取得了轄區鄉鎮黨委、政府的支持。如背蔭河鎮在召開黨委會前主動邀請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參加,鎮里進行事業干部續聘時,主動接受監督,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也提高了基層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
三、意見建議
一是要加大基層指導力度。
上級紀委要成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機構,加大基層調研力度,收集基層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意見,及時針對基層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明確改革意見,糾正工作錯誤,確保基層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始終按照頂層設計科學進行。
二是及時給予基層指導性意見。
建議在基層深化國
家監察體制改革準備階段,上級深化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紀委要出臺明確的基層紀委監察體制改革指導性意見,及時從頂層設計上規范省、地、縣“兩委”合署辦公內設機構的個數、名稱、崗位職責,確保職能職責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堅決杜絕基層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出現走彎路、出錯誤等問題。
三是提前做好紀法銜接工作。
根據“兩委”合署辦公工作要求,圍繞執紀執法機構、職能和人員的全融合。及時開展紀檢監察干部和檢察院干部相互跟班學習機制,如紀檢監察機關干部到檢察院、法院跟班學習熟悉法律文書和訴訟業務等方面業務知識,及時熟悉起訴、公訴工作要求,法院判決采用證據標準,檢察院轉隸干警到紀委跟班學習黨內法規、熟悉監督執紀問責方面工作流程,確保“兩委”合署辦公后工作,能迅速打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以及“紀律和法律的銜接”工作局面。確保通過深化國家監察
體制改革,取得“1+1>2”的效果,切實提高反腐敗工作能力和成效。
四是提前做好改革人員紀法培訓。
為適應“兩委”合署辦公工作要求,既要提前開展紀檢監察機構人員學習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職務犯罪預防等方面業務知識培訓,又要開展檢察院擬轉隸人員及時學習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執紀審查部門和案件審理業務工作,通過改革前的“兩委”合署辦公人員相互學習、相互適應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確保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發令槍”一響,“兩委”合署辦公高速起跑、全速推進!切實通過改革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我市在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上,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過一年來的運行,也發現了一些不完善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由于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剛剛起步,上級沒
有規定明確的職責權限、工作流程,在案件的受理、查辦、懲處等環節上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還由于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人員新成分較多,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參差不齊,干部學習培訓壓力比較大。
五、下步工作建議針對紀工委、監察分局在工作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為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逐步規范,建議如下:
一是要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的力度。從我市的情況看,基層紀委改革只在鄉鎮推開,市直紀檢監察組織的改革還在醞釀之中,同級紀委監督同級黨委難的問題還沒有全面解決。
二是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力度。要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經驗交流、參觀學習、開闊視野等形式新穎、內容豐富的培訓教育形式,加大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人員的培訓學習力度,盡快提高素質,適應工作需要。
三是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斷健全完善信訪舉報、案件審核、定性處理等方面的工作流程,有效保證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規范運行,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規范執紀行為。
關于基層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一些問題和建議
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深化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做出部署并提出要求。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總藍圖和新號角,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重要意義。2014年7月,廈門市思明區紀委監察局先行先試,在深入開展專題調研,創新思維,大膽實踐,從精簡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強化“兩個責任”落實入手,著力聚焦主業,邁出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新步伐。與此同時,思明區紀委監察局通過實地考察和調研分析,發現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在機構設置和職能界定上還存在許多與當前反腐倡廉新形勢及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本報告擬對當前基層紀檢監察機構和職能設置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一、思明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設置的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人員編制基本情況
思明區紀委監察局(含兩個下屬事業單位——思明區機關效能投訴中心和廈門市思明區紀檢監察事務中心)共有人員編制數30名。實有在編人數27名,離崗待退人員1名,改制人員2名,后勤人員6名。其中,委局領導7名,內設7個科室,人員編制數21名。截至2014年12月份,實有在編公務人員18名,事業編制人員9名,離崗待退人員1名,改制人員2名(其中:工勤人員1名,駕駛員1名),后勤人員(為駕駛員)6名。
(二)存在問題
1.機構設置與上級部門銜接不緊密。十八大以來,中紀委高度重視貫徹會議精神,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紀律檢查體制改變擺在突出位置,并積極制定《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對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主要任務、方法措施和時間進度作出安排,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到目前為止,中紀委在機構、編制和人員數量不變的情況下,增設紀檢監察室,加強黨風政風監督執紀和紀律檢查力量,組建組織部、宣傳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輿論宣傳工作。省、市紀委也于近期增設、合并內設處室,相應跟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但區這一層級的紀檢監察組織還未動作,導致目前存在與上級內設機構不相對應的情況。
2.議事協調機構設置不盡合理。過去,為了加大過程監督,強化工作協調力度,區紀委監察局參與了117個議事協調機構,承擔了較多職能部門應該承擔的工作職責以及議事協調機構的日常具體事務,影響了區紀委監察局監督主業的發揮。今年以來,我區對117項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兩輪的梳理,并依據省、市關于議事協調機構調整情況的通報,按照突出主業、上下對應的原則,擬繼續保留參與議事協調機構14個。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紀檢監察組織的工作壓力,聚焦主業,但對于不斷新增的議事協調機構,仍然面臨著合理化考量,還需要繼續做好協調解釋工作。
3.紀檢監察機關地位不夠突顯。在現行體制下,紀檢監察機關既要接受服從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還要接受和服從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的領導,紀檢機關作為同級黨委政府的監督機構,它的一切工作都要在被監督的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開展,并對同級黨委政府負責。與此同時,紀檢監察干部的配備、考核、任免、調動及經費開支等自身利益也掌握在被監督對象即同級黨委政府手中,明顯造成了監督制約機制應具備的相對獨立性和實際隸屬關系上非獨立性的矛盾,導致紀檢監察機關缺乏執紀的自主性、獨立性,容易受到權力的干擾和關系網的阻撓。因此,監督往往處于“虛監”、“弱監”甚至“禁監”的境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從單位的職級地位看,紀檢監察機關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不及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地位相對較低,與被監督對象在地位上不對等;另一方面,從一把手的地位來看,目前區紀委書記僅作為地方同級黨委的常委,其地位有限;基層紀(工)委書記多為副職兼任,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工作安排。
4.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力量不足。一方面兼職現象嚴重。如:街道紀工委書記多為黨工委副書記兼任,由于兼職承擔工作過多,難以集中精力投入紀檢。街道專職紀檢干部“專而不專”,大多由黨政辦的工作人員兼任,且職級不明確,導致紀工委的職能作用發揮受限;另一方面,存在“硬缺人,缺硬人”的現象。一方面,思明區紀委監察局現有在編人員27人,而全區172單位部門中,機關黨員干部共有800名左右。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紀檢監察改革的前提是編制、人員、機構三不增加,因此,要讓27個人擔負起對800名左右黨員干部的管理及對全區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反腐敗組織工作,人力缺乏,工作壓力超負荷。另一方面,紀檢監察工作涉及的法律、財經、審計方面專業人才極為匱乏,且現有隊伍中多數是半路出家,存在“上崗前沒有專門培訓,上崗后沒有時間系統培訓”的現象。隨著案件數的增加,由于專業人才不足,導致突破案件的“高手”少,精通審計查賬的人缺乏,一定程度影響了工作質量和效率,辦案工作也較被動。
5.工作機制運行不暢。在工作中,一些職能部門因為工作慣性,或因為不愿得罪人,對應該承擔的監管責任不敢擔當,不愿擔當,過分依賴紀檢機關“牽頭”,導致紀檢機關無法集中精力聚焦主業,監督職能的發揮受到掣肘,不能有效監督;在權力配備上,一些黨政機關的“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權力運行具有很強的封閉性,外部監督難以及時覆蓋;在權力運行上,配套制度不夠完善,剛性約束不足,影響監督的嚴密性和有效性;在權力監管上,存在邊界模糊、職責不清的問題,往往因多頭管理導致管理“真空”的出現,為紀委開展監督尤其是對履職再監督造成不利影響;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機制上,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不明晰,考核方式比較單一、考核內容和指標設置不夠科學,存在責任認定難、追責力度不大等問題,導致黨風廉政責任制流于形式,責任追究失之以軟。
二、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和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則
在深化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中,要把握好四項原則。一要銜接緊密、上下貫通。要參照中央、省、市紀委監察機關的改革路子,因地制宜地做好縣區這一層面的改革,從實際出發構建符合我區區位發展需要的紀檢監察組織架構,同時也要注意便于上下溝通和聯系。二要突出主業、精簡高效。要通過綜合設置教育、監督和管理三類機構,有效破解束縛我區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難點、熱點問題。三要積極穩妥、循序推進。要正確處理改革和發展穩定的關系。要充分考慮各項工作和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穩定,按輕重緩急分布實施。
(二)工作要求
1.理順關系,明確權責。要理順黨委與紀委的關系,把紀委的主要精力突出放在監督、教育和懲治腐敗、優化發展軟環境上,要抓好責任細化分解,針對不同部門、不同任務環節和不同時期的要求,“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分解黨風廉政責任制任務,形成全面銜接、分工合理的職能體系。要使政府監管、市場調節、社會服務三者的邊界更加清晰,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2.優化結構,創新管理。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和落實“兩個責任”的要求,在不增加機構、編制、人員的情況下,把更多的力量壓到主業上。要逐步落實上級關于派駐全覆蓋的要求,全面發揮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
3.強化監督,提升效能。在懲治腐敗方面,要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老虎”、“蒼蠅”一起打。要改進案件查辦工作,堅持依紀依法、快查快辦,嚴格時限要求,集中力量查清主要違紀事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要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規定。要全面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切實履行好紀委的監督責任。
三、對深化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幾點建議
1.加快推進內設機構調整。建議在市紀委的指導下,參照中央、省、市現有的機構,相應增、并區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在機構、編制和人員數量不變的情況下,將黨風廉政建設室、執法監察室、糾風室整合成立黨風政風監督室,將宣教職能剝離出來,成立宣傳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輿論宣傳工作。同時,增設紀檢監察二室,加強黨風政風監督執紀和紀律檢查力量。通過體制機構的改革,將進一步提促紀委監察機關工作效能和聚焦主業的能力,使區紀委監察局機關具有執紀辦案職能的廳室數量增加,占內設機構總數達65%以上;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的人員編制有所增加。另外,對區紀委、監察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嚴格把控。
2.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地位。監督的本質是一種權力對另一種權力的監察、督促和處置。如果監督一方的權力過小,不能對被監督一方行使權力形成有效的制約與抑制,這種監督必然是無力的,其效果將大打折扣。因此,要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地位,提升紀委書記與監察局長的職級地位與在領導班子中的話語權,并授予紀檢監察機關與其所承擔的職責任務相適應的權力,以實現監督這一權力博弈天平上的平衡。建議紀委書記要由同級黨委副書記兼任,同時對監察局長實行高配一級。同時,要加快推進以“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增強紀檢監察機關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紀檢監察機關要從繁多的議事協調機構中“抽身”,不再承擔與反腐倡廉無關的其他工作任務。探索實施某種程度的垂直領導,實行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各級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人員編制、干部管理與經費保障等由原派出紀檢監察機關統一管理。
3.強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區委要在現有編制、人員、機構條件下,結合實際對紀檢監察工作有所側重和傾斜,合理調劑人員、補充力量。同時,要加大紀檢監察干部交流力度,構建協作辦案機制,充分利用和發揮好紀檢派出機構的人員、作用;區紀委監察局機關要帶頭實行“三轉”,履職到位,并帶動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上下同轉,真轉實轉。要充分運用“思廉明志”和“思廉學堂”的品牌,強化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繼續推行跟班學習制度,促進紀檢監察干部綜合素質的有效提升,不斷提高與法治中國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監督能力。探索建立紀檢干部上下流動和橫向交流的常態化機制,從制度層面解決不敢、不能、不便執紀監督的問題。抓緊出臺落實紀委書記、副書記由上級紀委和組織部門共同考察的措施,并在每個室、中心的職責中都明確“負責本部門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強調“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以“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履行好“一崗雙責”以零容忍的態度破解“燈下黑”問題。
4.促進“兩個責任”落實。認真貫徹落實我區《關于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細則》及《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推進“兩個責任”的落實。一是要進一步明晰權責,深刻理解“兩個責任”的關系。要切實做到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落實、親自協調督辦,使權力運行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就延伸到哪里。要抓好責任細化分解,明確“兩個責任”的職責內容和目標;二是要嚴肅追責,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制定符合實際操作的方案和科學完整的量化指標考核體系,指定專人負責,變集中一次性考核為日常考核。要嚴格執行“一案雙查”、執紀過錯責任追究等制度,使之既有監管之權,又問責之虞;三是要創新體制,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的程序性、保障性、懲戒性規定,嚴格責任追究。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強化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5.探索向區級黨政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堅持全面派駐、分類設置、統一管理、權責統一、積極推進的原則,加強派駐機構工作。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名稱。對符合黨章、行政監察法適用范圍的,設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對符合黨章但不屬于行政監察法適用范圍的,設置派駐紀檢組。根據部門實際和工作需要,采取向駐在部門單獨派駐或歸口派駐形式,實現向區級黨政機關全面派駐紀檢機構。同時,要強化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要把監督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作為主要任務,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派駐紀檢組組長專門履行監督職責,不分管駐在部門其他業務工作。建立健全派駐機構負責人與駐在部門和歸口監督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干部進行廉政談話和約談制度。理順派駐(出)機構與派出機關、駐在部門的關系,形成工作合力。強化對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職責的監督,加強對派駐機構工作的保障,派駐機構工作經費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
第2篇: 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
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是中國特色社會管理方式之一,也是中國社會管理的一大優勢。社會治安的好壞不僅與每個人的安全感、幸福感有關,還與國家的穩定和整個社會的發展進步有直接關系。面對社會治安的新形勢,如何提高社會治安管理能力,維持社會安全穩定,成為新時代社會管理面臨的新課題。對此,要以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目標,以突出治安問題為導向,完善社會治安綜合管理體制,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控制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和水平。
社會治安管理面臨的新挑戰。
目前,社會穩定形勢總體可知可控,但社會矛盾的復雜性、敏感性、交織性、相關性不斷增強,社會治安綜合管理面臨的新挑戰也在增加。
服務管理對象面有很多挑戰。江蘇外來人口比重上升,外籍人口多,人口老齡化等問題嚴重。服務管理對象較多,但相應的服務供應產品數量不足,質量不高。同時,社區陌生化和人口集中化也使治安、養老、醫療、教育等資源相對緊張,警務力量比常住人口比例遠小于國際平均水平,給社會治安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挑戰。
經濟社會變革升級的挑戰。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加大,對就業總量、就業結構造成深遠影響。同時,一批舊產能、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產業被擠壓、企業被淘汰,由此帶來的企業生存危機、政府地方債務危機、產業移民就業危機等交織、重疊,增加了社會治安管理的難度。
利益訴求多樣化、復雜化。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共服務的門類、質量、時效寄予高度期待,保護自身權益的意識不斷加強,環境保護鄰居效應、住宅租賃和消防管理、流動人口和當地原住民文化習俗差異等問題復雜多樣。征地拆遷補償財富集團容易賭博、吸毒等現象需要尋求解決辦法,生活困難、感情脆弱、自我調節能力差的個人容易突發心理異常行為和暴力極端行為,家庭私有財產的保險價值增值激發商店投資、民間貸款、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風險危險上升,容易引起集體維權。
大數據時代互聯網社會的挑戰。江蘇處于對外開放的前沿,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網絡誹謗黨委政府,丑化英雄人物,傳播謠言的虛假信息風險惡化。個人情緒的網絡泄露、網絡暴力等違法犯罪,特別是網絡欺詐成為公安機關防范打擊的重點領域。
尋找社會治安管理存在的短板。
機制體系尚未完善。各種基層資源力量、多網絡融合和行政資源整合不暢通,實體運營不強,存在系統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的現象。消防、安全監督、城管等網格工作人員的責任定義不明確,沒有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基層綜合管理團隊素質需要提高,綜合管理網格員多由村(居)兩委干部打工,福利待遇保障有限,在掌握社會情況、解決矛盾、服務大眾等方面能力和水平需要提高。
法治建設相對滯后。目前,符合江蘇特色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配套法規不健全,特別是在流動人口管理、快遞物流管理、企業和社會組織公共安全責任等一些新興領域,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解決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不足。社會矛盾警報、協商交流、救濟合作、多樣化糾紛解決機制尚不健全,大眾傾向于通過訪問渠道表達訴求。
科技建設仍需深化推進。目前,在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數據發展的過程中,信息孤島和部門壁壘問題依然存在,各類信息整合、數據共享不足,縱強橫弱問題比較突出。使用數據決策指揮實戰的能力還不夠,重大事件和集體事件的動態研究、評價、警告能力需要提高。
提高社會治安管理能力的途徑。
為了應對社會治安管理的挑戰和問題,應堅持創新發展理念,從機制體系建設、社會力量建設、科技建設等方面著手,不斷提高社會治安管理能力。
以機制體系建設為突破點,推進單位政府管理向多種合作共治轉變,實現綜合管理。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警網融合抓住高質量發展。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需要不斷完善人防、物防、技術防范措施,將防范管理一體化的社會治安防范系統建設真正融入黨委、政府工作大局,在政策上實行保障、資金投入,實現動態社會全天候、全方位、無縫隙、立體壟斷。將警務工作力量和工作內容積極對接網格,融入全要素網格系統,將矛盾調查、人口管理、巡邏防范、安全監督、服務延遲等社區警務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加快信息化支持、動態應用、網格管理形成的社區警務工作新結構的探索二是重視上下聯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統一各種資源力量,實現從被動應對到自主發現、坐等訪問巡邏、靜態數字到動態現實、特別行動到常態預防管理的變化,切實提高基礎管理水平。三是構建社會治安的長期管理機制。有些地區社會治安問題不明顯。此時,要抓住主要矛盾,發現規律問題,加強管理和防范,著力構建點線面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的社會治安長期管理機制,實現動態環境下重點地區的有效壟斷和社會治安的有效管理。
以社會力量建設為立足點,建立全國人民參與共享結構,實現長治長安。一是創新群防群治力量管理體制。依托市、區、街(鎮)、村(居)四級統一結構,整合公安、城管等各條線路和社區各類治安預防管理力量,構建科學管理、快速反應、依法處置、協同保障、優勢互補、資源共享、24小時365天運行的群防群治輔助力量實戰體系。二是創新大眾自治方式。大眾自治是大眾參與的基本形式,要完善志愿者服務管理、訓練制度、志愿者服務評價、反饋等激勵機制,凝聚全國人民參與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的共識。重視物流配送、物業管理、特殊行業員工等新興行業力量組織,成為社會治安的基本要素的千里眼和順風耳,建立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大眾基礎。
以科技建設為增長點,加強信息化社會治安預防管理體系,提高管理效能。一是加快視頻監控的建設。以公共視頻監控系統統建設,建立完善視頻監控建設、網絡、管理、應用等工作規范。二是推廣數據信息共享應用。根據大整合、高分享、深度應用的要求,健全各種基礎技術規范標準,致力于通過部門間的信息數據通道。建立信息信息舉報共享機制,及時掌握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形成村聯村、鄉聯鄉、農村城鎮、公安聯社會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網絡。第三,抓住網絡管理。探索社區網絡管理的新途徑,以網民為人口,以網站為公共場所,以網絡數據中心(IDC)為租賃住宅,全面加強網絡社會預防管理建設,切實提高網絡安全法治化水平。
第3篇: 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
我省確定監察對象時,在試點方案確定的六大類人員基礎上作了深化探索,將原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行賄受賄、失職瀆職以及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人員貪污賄賂、職務侵占等職能調整為監委管轄,但并沒有明確管轄方式和主體,給基層監委統計監察對象時帶來困難,導致監察工作精準度欠缺。例如,對黨組織關系在當地的駐在單位的非黨員工作人員監管方式,以及對黨組織關系不在當地的駐在單位的工作人員監管方式都未明確。
一、基層監察體制改革過程中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縣級以下紀檢監察干部結構性短缺問題。監察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了黨和國家自我監督體系,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改革后,各地的監察對象都大幅增加,雖然基層紀委監委得到了檢察院轉隸人員的加強,但人員增加比例遠遠趕不上監督對象增加的比例,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普遍存在有編無人的情況。以某區為例,紀檢監察機關空編占編數量超過機關總編制的21%。特別是鄉鎮紀委,監察員還能保證專職,但監察員助理卻大多是身兼數職,不少鄉鎮真正在辦案一線的只有紀檢書記一人。更為棘手的是大批有經驗的紀檢監察干部被臨時抽
調到省、市一級紀委監委,導致人員緊缺問題更加突出。
2.基層紀委事業人員身份待遇問題。調研發現,基層紀委監委機關事業干部普遍占到干部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為彌補紀檢監察干部短缺,絕大部分事業干部被當做主力被分配在執紀執法一線。公車改革、職務職級并行等制度的實施,本來就使事業干部和公務員同崗不同酬,隨著監察官制度的試點實施,具有辦案資格的公務員身份成為基本條件,這就導致事業人員發展前景、出路不明確,部分事業干部處于觀望狀態,甚至出現事業干部主動調離了紀檢監察系統,使得新成立的紀委監委人員缺乏雪上加霜。
3.轉隸人員福利保障銜接問題……加強了基層執紀辦案工作力度。紀工委、監察分局派駐鄉鎮,工作重心下移,他們貼近實際、貼近
基層、貼近群眾,便于為群眾解決問題。同時,還有效地解決了舉報人對本地本部門黨委、紀委查辦案件
不拖底、不信任的問題。派駐機構實行直管,有效地克服了體制的束縛,關系網的羈絆,可以排除干擾、
放開手腳、集中精力辦案。2008
年,我們共受理群眾舉報105
件(次),立案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50
件,收繳違紀資金210
多萬元,其中,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共受理領導簽批信訪舉報案件受理
案件44
起,占42%;立案19
件,占38%;收繳違紀資金70
多萬,實現了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辦數
量和質量的歷史性新突破。
四是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保障。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成立,變被動的事后監督為積極的事前
防范。對基層苗頭傾向問題做到了超前排查預警,超前排解化控,使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從源頭上遏止了腐敗行為的發生。為維護農村穩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了堅強有力保障。我市某鄉
某村因機動地問題近日出現群體越級上訪的苗頭,駐山河中心鎮紀工委、監察分局立刻深入到該村,調查
情況,對有關問題及時予以處理,對不
明真相的群眾進行正確引導和說服教育,把問題很好地解決在基層。
二、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迅速開展紀檢監察各項工作,黨風廉政建設
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
一是加強了農村干部的廉政教育,黨員干部勤政廉政意識不斷增強。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
以來,深入開展轄區內黨員干部勤政廉政教育。把農村黨員干部行為規范“六要、六不要”制成圖版上墻,
建立村屯黨員干部教育長效機制;針對農村各種不正之風多發易發時期,抓教育、抓防范、抓監督,有效
地遏制了農村黨員
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及巧立名目操辦斂財等不正之風問題;通過集中學習、
專題培訓、業務考試,建立紀工委網站等形式,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地促進了農村
黨員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
二是農村案件得到有效查處,打破了鄉鎮紀委無案件的局面。通過深化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充分整
合了人力資源,派駐六個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了30
名專職紀檢監察干部,切實解決了過去鄉
鎮紀委人單力薄、缺乏辦案經驗和辦案干擾多、阻力大等問題。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共受理案件48
件,立案23
件,信訪結案13
件,正在調查12
件,收繳違紀資金近100
萬元,挽回經濟損失300
余萬元。
三是注重為群眾排憂解難,突出解決了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對群眾反映某
村占用農戶土地承包費問題進行了查處,對部分鄉鎮衛生院違規收費問題進行了清理,切實維護了群眾的
利益。
去年x
月,在對某鄉中學執行“兩免一補”資金情況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學校存在占用書補款沒有發
給學生,侵害了學生利益的問題,我們在對其進行立案查處的同時,市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集中6
紀工委、監察分局力量,對全市中小學校“兩免一補”和教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清理,有5名中小學
校長被立案查處,收繳違紀資金41
萬元。
四是以服務大局為中心,積極為鄉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保駕護航。在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各紀工委、
監察分局積極協助鄉鎮做好維穩工作,通過對涉及紀檢監察部門管轄的上訪問題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包保
責任等措施,使穩訪工作得到很好落實。同時,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積極協助當地黨
委化解社會矛盾,如,某鄉一些群眾越級到省和哈市連繼三年上訪,多個部門調查后,群眾還有疑義,鄉
鎮黨委政府苦無良策,駐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受理此案后,通過3
個月的深入走訪和內查外調,查清了
群眾反映的問題,并進行了秉公處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上訪,維護了社會穩定。
五是加強工作指導,基層黨委抓黨風廉建設責任意識明顯增強。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后,
實行了重點聯系轄區鄉鎮制度。加強了對村“兩委”班子及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
組織轄區鄉鎮及村“兩委”負責人開展了“勤廉雙述”評議活動;參加轄區鄉鎮的有關黨委會議、政府常務會
議和和其它重要會議,并對轄區鄉鎮一些重要事項進行跟蹤監督。在工作的開展中,駐中心鄉鎮紀工委、
監察
分局注重和轄區鄉鎮協調好關系,力求做到既履行工作職責,又不使對方產生對立情緒,取得了轄區
鄉鎮黨委、政府的支持。如背蔭河鎮在召開黨委會前主動邀請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參加,鎮里進
行事業干部續聘時,主動接受監督,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也提高了基層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市在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上,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過一年來的
運行,也發現了一些不完善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由于駐中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剛剛起步,上級沒有規
定明確的職責權限、工作流程
,在案件的受理、查辦、懲處等環節上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還由于駐中
心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人員新成分較多,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參差不齊,干部學習培訓壓力比較大。
四、下步工作建議
針對紀工委、監察分局在工作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為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逐步規范,建議如下:
一是要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的力度。從我市的情況看,基層紀委改革只在鄉鎮推開,市直紀檢監察組織
的改革還在醞釀之中,同級紀委監督同級黨委難的問題還沒有全面解決。
二是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力度。要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經驗交流、參觀學習、開闊視野等形式新穎、
內容豐富的培訓教育形式,加大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人員的培訓學習力度,盡快提高素質,適應工
作需要。
三是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不斷健全完善信訪舉報、案件審核、定性處理等方面的工作流程,有
效保證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規范運行,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規范執紀行為。
第4篇: 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
一、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內涵
(一)社會的概念界定
社會的概念,一個是過去社會學講的社會組織、社會習俗、制度等社會內容;另一個是政府通過公共財政的方式建立的社會福利體制、社會保障體制。正是基于這種理解,社會實際上是居住在同一個社區或不同的社區,來自同一文化或不同文化、同一制度或不同制度、同一組織或不同組織的個體成員組成的群體,他們以共同利益和共同價值為基礎,通過社會組織、政府機構來處理社會事務,提供社會公共服務。共同價值、共同利益、社會事務、社會公共服務是社會的四個基本特征。黨的十七大明確指出,"社會建設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推動建設和諧社會",最終達到"努力形成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黨的十八大報告"五位一體"總布局中指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而我們要達到的目標是全面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小康社會。
(二)社會自治
社會自治比社會管理要產生得更早,它伴隨著人類而生,甚至從未中斷過,而且將會永遠地以這樣或者那樣的形式存在于人類社會。社會自治注重自上而下、以權利為主導,其主要特征是社會個體在相對自由、平等的基礎上,依法或是社會認可的規則對自治體內的公共事務實行自我約束、自我服務等。社會自治往往通過社會自治組織來實現,社會自治組織既包括政治意義上的社會自治組織,如村民委員會、街道居委會及其他政治性社團,也包括社會意義上的社會自治組織,如各種協會、中介性組織等。社會自治是民主的實現形式之一,也是社會張力的減壓閥。
(三)社會管理
社會管理中的"管理",主要是指管理者對被管理對象進行管制、約束或是引導、影響、服務等。社會管理也是自上而下、以權力為主導的管理,重在"有為而治"。
我們國家的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我國提出來社會管理這個概念,有一個演變的過程。"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社區建設;健全社會組織,增強服務社會功能;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完善應急體制機制;加強社會綜合治理;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和國防建設,保障國家穩定安全。"這是2007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社會管理的界定。黨的十七大把社會管理的范圍稍微又縮小了一點。政府有公共服務職能,所以就不談服務型政府了,主要談社會管理。另外,不同的部門對社會管理的理解也有所不同。
(四)社會治理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創新社會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這次全會把以往的"社會管理"提升為"社會治理",反映了我們黨的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昭示著中國的治理模式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是治理理念的高度升華,作為一名掌握有公共權力的公務員同志,如果沒有充分理解這一升華的涵義,將無法更好地領會政策、無法更好地使用政策。
社會治理既包括自上而下的管理,又包括自下而上的自治。"治理"一詞其實早有產生在英文中解釋有多種含義,而在古漢語中往往泛指管理、統治以及管理、統治的實現。現代許多學者趨向于將"治理"理解為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在一個社會結構單一的時候,決策者可以像指揮軍隊一樣引領社會前進,但當利益格局復雜、社會訴求多元以后,要把更多的決策交給社會去博弈,交給社會組織去負責。要使居民的公共參與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內進行,社會通過居民的參與來解決發展中出現的矛盾。
(五)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區別
首先,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主體不同,社會管理的主體是政府,而社會治理的主體除了政府之外,還有與社會事務密切相關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其次,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方式不同,社會管理通常采用的方式是運用政府的政治權威,通過發號施令、制定政策和實施政策對社會事務進行自上而下的縱向管理、單向管理、垂直管理,而社會治理則通過合作、協商、自治等手段,對社會事務進行上下互動的交叉管理;第三,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權威基礎不同,社會管理的權威基礎是政府的法規命令,而社會治理除了法律法規之外,也包括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等權威基礎。
二、全面把握創新社會治理機制的實質
(一)社會治理創新由來及表現
人類社會的實踐表明,在社會治理中,"自上而下"(社會管理)與"自下而上"(社會自治)呈負相關關系。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但從社會治理角度來看,法治與德治作為治理手段(除此之外還有經濟調節手段、行政管理手段、心理疏導手段、輿論引導手段等),都是為了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減少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法治和德治的社會治理效果也是不同的,似乎類似于西醫與中醫治療效果各有優劣。
社會管理與社會自治何者為主、何者為輔,取決于一定的社會基礎。
在特定的生產力水平前提下,我國社會治理的理想狀態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黨的領導下和法的基礎上,"自上而下"的社會管理與"自下而上"的社會自治"縱向有機結合","自外而內"的法治與"自內而外"的德治"橫向有機結合",以及"縱向治理"與"橫向治理"的完美結合,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與創造力,增強社會凝聚力與親和力。 社會治理的最終狀態是:"以各個人自由發展為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的聯合體"(馬克思)。
總體來看,我國社會大局穩定,社會形勢是好的。作為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面對人類歷史上規模空前的深刻變革和快速發展,能夠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充分證明我國社會治理與我國國情和社會主義制度總體上是適應的。但同時也要看到,當前我國既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領域存在的問題還不少,不少地方將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用于維穩,但社會矛盾和沖突的數量非但沒減,反而不斷增加。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除了有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的客觀原因,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現有社會治理思路和模式存在缺陷。"權宜性治理"方式、"運動式治理"模式非常普遍,社會治理缺乏保健意識、系統意識及社會意識。
(二)創新社會治理的根本要求
要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共產黨員在社會管理中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實現黨的領導作用的全覆蓋、細胞化,以確保社會治理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三)創新社會治理的四個關鍵環節
1.社會治理保健化
切實把群眾合法權益維護好、保障好、發展好,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預防社會問題和公共危機的產生。維穩的基礎是維權,保健的基礎是保障。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保障百姓生活,是社會治理的"本"和"源"。
2.社會治理法治化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已經形成,全黨全國致力于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形勢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必須牢固樹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加強社會管理領域立法、執法工作,使各項社會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社會治理系統化
避免"頭疼醫頭,腳痛醫腳"、"滅火隊式",把社會作為一個有機體看待,形成一套完整的治理體系。
4.社會治理社會化
我們要始終堅持群眾路線,積極適應由"管理"向"治理"的轉變,不斷提高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回應群眾所盼,化解各類利益矛盾,實現和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充分認識創新社會治理的重大意義
創新社會治理這一體制,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又一項最新成果,是我們黨對社會發展規律認識和把握的又一個新飛躍,實現了我國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的又一次與時俱進。創新社會治理有其現時期重大的意義,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群眾觀點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等。這些要求突出了人民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堅持了社會治理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體現了當代中國共產黨人對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的牢固把握和高度自覺。
(二)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
這是我們黨深入分析發展階段性特征得出的新結論、引領社會進步的新標志,回應了時代新課題和人民新期待,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新升華。
(三)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現了黨領導下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繼續堅持政府主導,注重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社會責任,充分體現了黨領導下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張。
四、如何開展創新社會治理
社會治理創新無論如何隨著時代的變化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凝聚強大力量。形成更為良好的社會秩序,產生更為理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通過目標的建立最終我們要完成社會治理的主要任務是:反映群眾訴求,規范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系,調解利益格局,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增強社會活力。《決定》提出要"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新世紀以來,基于重心下移的社會治理和服務創新,要處理好五個關系:
(一)樹立服務基層理念,把問題解決在源頭,但要處理好矛盾預防化解與矛盾解決可持續性及良性轉化的關系。在解決矛盾時候,我們不僅要把矛盾解決好,更重要的是使矛盾解決得具有警示教育意義,讓同類矛盾不再重復發生,至少減少發生率。
(二)創新社會治理形式,保障地方和諧穩定,但要處理好維穩與經濟發展的關系。通過維穩大力發展生產力,提高當地居民的物質生活水平,要實行兩條腿走路,一要走維穩的路,二要走經濟發展的路;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一手抓基層民主建設,一手抓老百姓生活水平提升和思想文化建設。絕不能顧此失彼、甚至是"抓小放大"。同時,也要把提高群眾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并把其作為維穩的一項重要內容,提升群眾的文明素質和生產技能,使群眾的生活充滿生機與活力,充滿文明與幸福,這才是社會治理與服務的根本宗旨所在。
(三)創新社會治理機制,發動依靠群眾,但要處理好政府與社會中介組織的關系。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能動性。引入市場機制,積極組建和扶持社會組織。
(四)轉變觀念,創新社會治理服務內容,但要處理好形式與內容的關系。我們一定要改變以前的一些錯誤觀念,努力構建"五位一體"的治理服務內容體系,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品質和幸福指數。在實際工作中,要注重處理好形式與內容的關系,更多地在服務內涵、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做到實實在在、樸樸實實,真心真情為民。
(五)科學總結,推進理論提升,但要處理好理論提升與具體實踐相結合的關系。群眾路線也是一條行之有效的社會治理與服務的重要途徑。
第5篇: 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
2018年,全面貫徹落實本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會議和《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18〕7號)精神,郊區各區結合各自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切實推動抓黨建促鄉村振興,不斷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和社會文明水平,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建,進一步優化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治理體系
不斷強化黨建引領“三農”工作,將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各項工作作為基層黨建重點任務,并納入基層黨建責任制檢查范圍,研究制定督查考核量化任務指標,建立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工作體系。在城鄉黨組織中實施“結對百鎮千村,助推鄉村振興”行動,做到涉農鄉鎮、建制村黨組織全覆蓋,推進鎮村長足發展。探索創新“毗鄰黨建”新路徑,積極推動建立跨省市、扁平化、開放式的區域化黨建平臺,引領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
二、完成村“兩委”集中換屆,進一步強化村干部隊伍建設
2018年,本市1539個村黨組織,1561個村委會順利完成換屆工作,選舉產生村委會成員5780名,村委會成員平均年齡41歲,大專以上學歷占80.5%,村黨組組書記和主任一肩挑占比45.2%。同時,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開展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排查整頓為契機,建立居村“兩委”班子成員多部門聯合審核機制,在換屆中將84名不符合條件人員排除在村“兩委”候選人之外,對8個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干部全部進行調整,排查整治“村霸”23名,其中移送司法機關22名,黨紀處分1名,切實消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三、深化完善村級民主監督,進一步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2018年11月10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完善村級民主監督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8〕35號),提出建立以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村務監督委員會為主要形式、村務公開為重要手段的村民民主監督長效機制目標。創新村務公開工作,在崇明、青浦、金山、松江四區試點推進“陽光村務工程”,運用數字電視、移動端APP等信息手段進行村務公開,讓村民足不出戶、隨時隨地可以了解村級重大事項,拓展了村務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全面深化社區警務改革,固化城郊鄉村地區“一村一警”的警力配置,探索推進民警駐村工作制。深入推進鄉村普法,健全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四、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進一步提升鄉村社會文明水平
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開展好家風好家訓好家庭、身邊的好人、新鄉賢等活動,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讓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成為農民的自覺追求。傳承發展農村優秀傳統文化,以打造上海文化品牌為契機,深入挖掘農村地區蘊含的紅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持續推進傳承傳統節日民俗文化,開展“市民修身行動”和移風易俗活動,評選命名2016-2017年度市級文明鎮79個。加大農村養老保障力度,全面構建鎮有“院”、片有“所”、村有“點”的設施網絡。截至2018年底,全市農村地區共建設示范睦鄰點800家,完成40家農村薄弱養老機構改造。
第6篇: 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
一、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急于改變農村的落后面貌,不顧農村的實際情況,不分輕重緩急,草率從事,盲動蠻干。有的則把新農村建設看成出政績的天賜良機,急于在任期內出成果。于是,就不尊重廣大農民的意愿,盲目定指標,下任務,限時間,大拆大建,大搞“政績工程”。上述兩種作法表面上使得新農村建設轟轟烈烈,實際上卻拔苗助長,南轅北轍,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
本來,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新農村建設的確是出政績的好時機。而且,盡快改變農村落后面貌的出發點也是好的,容易引起農民群眾的熱烈響應,但正是這種急躁帶來的狂熱使得新農村建設走樣,最終反倒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如何才能真正改變農村的落后面貌,如何才能真正創造出令農民群眾滿意的政績,廣大農村基層干部就必須對新農村建設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決非易事。因此,必須從我國的國情和鄉情出發,充分認識到新農村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要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長期奮斗、穩步推進的意識,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對新農村建設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一規劃,分步實施,講求實效。要牢記“大躍進”的教訓,避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不顧農民的承受能力,急躁冒進搞運動。
二、好高騖遠,貪大求全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不顧當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盲目追求無法實現的目標,進行不切實際的高標準村莊建設。于是,就亂占耕地,亂拆民房,建設別墅式的“空心村”、大廣場、寬馬路。有的則盲目招商引資,亂上項目,搞“小而全”的重復建設,引進效益低下、能耗嚴重、污染嚴重的企業。這些做法不但脫離農村實際,造成資金浪費、資源浪費、環境污染,而且加重了農民負擔,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
由此,農村基層干部應充分認識到新農村建設的地區差異性。必須從各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實事求是、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同時,要正確處理好當前需要與長遠發展的辯證關系,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浪費,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三、盲目跟風,克隆城市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把新農村建設等同為農村的城市化,把新農村建設當做“克隆”城市的運動。他們不顧農村的實際情況,把城市建設模式不加分析地照搬到農村,把城市建設中的弊端也擴展到農村,使新農村建設成為新一輪破壞中國農村自然生態、歷史風貌的運動。
農村基層干部應消除“建設新農村就是城市化”的認識誤區。須知,新農村建設不是消滅農村,而是再造農村。新農村建設沒有統一標準、沒有固定模式,應立足農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地建設新農村。應尊重自然生態,保持生態環境和自然風貌,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要保護農村的歷史文化遺產,防止有歷史價值的建筑和體現傳統風貌的村落被拆毀。要探索出一條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傳統與現代有機結合、農工商協調發展的新農村建設道路。
四、大包大攬,包辦代替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認為各級政府才是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新農村建設主要靠干部,群眾水平達不到。這種忽視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低估群眾智慧和力量的做法,使新農村建設出現“政府大包大攬、群眾袖手旁觀”、“上面熱、下面冷;干部熱、群眾冷”的不利局面。這種輕視農民,把政府主導變成政府包辦代替,搞強迫命令、大包大攬的做法,不僅事倍功半,甚至侵害了農民的利益,引起農民反感。
農村基層干部應走出“單純政府主導”的認識誤區,要充分重視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以農民“高興不高興,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答應不答應”作為工作成敗的唯一標準。要吸取過去由政府大包大攬搞運動的教訓,正確處理好新農村建設中的政府主導與農民主體的關系。要充分認識到農民才是農村的主人,是新農村的建設者、管理者和維護者,是新農村建設成敗的關鍵。要創新思路,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農民為主、社會參與”的新農村建設模式。只有充分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激發億萬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新農村建設才能獲得成功。
五、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認為新農村建設只是一陣風式的“政治運動”,是上級領導的“政治訴求”,只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搞好一兩個自然村,能應付上級檢查就行了。于是,就大搞形式主義,建設各種“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樣板工程”。這種敷衍了事的做法不但使新農村建設流于形式,使資源配置嚴重失調,而且違背了農民的意愿,激化了社會矛盾,無助于農村的良性發展。
農村基層干部應堅決反對形形色色的形式主義,牢固樹立為農民服務,為民謀利的正確態度,扎扎實實地為民辦實事,不做表面文章,避免新農村建設的形式化,使新農村建設真正成為“惠農工程”和“富民工程”。
六、嫌貧愛富,錦上添花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在開展新農村建設時嫌貧愛富,優先建設“富村”,搞錦上添花的“樣板工程”。他們有意選取交通便利、較為富裕的鄉鎮、村莊作為試點,或者偏愛種養殖大戶,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給予大力支持,將其打造成新農村建設的“樣板”。這種把有限的資源過分集中在少數條件較好的試點上,有意堆砌出來的“盆景”式的政績工程,不但不利于新農村建設,反而人為地在農村中擴大兩極分化,使得富村越富、窮村越窮,富人越富、窮人越窮,違背了共同富裕的初衷。
農村基層干部要正視農村中存在的地區和人員的貧富差距,找準各自適合的發展道路。同時,要統籌安排,協調各村、各戶的發展,努力縮小各村、各戶間的貧富差距。必須走出嫌貧愛富、錦上添花的誤區,不能只熱衷于抓富村、富戶的示范性,要多干雪中送炭的好事。要警惕資源過分向試點集中,優先解決貧困村、困難戶在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使廣大農民能夠共享新農村建設的成果,促使農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七、袖手旁觀,隔岸觀火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認為新農村建設只是上級政府和涉農部門的事情,是農民自己的事情,對新農村建設缺乏熱情、漠不關心,表現出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在建設心態上,則抱著試點先行,自己先看,隔岸觀火的態度。
農村基層干部應充分認識到新農村建設是一項事關全民族的系統工程,是全社會各階層共同的事情,所有社會成員都應該為新農村建設貢獻力量。農村基層干部身處新農村建設第一線,更是負有責無旁貸的義務,應不分部門、不分地域,群策群力地為新農村建設服務。
八、畏難怕苦,悲觀失望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消極對待新農村建設,片面夸大新農村建設的困難,認為農村的落后面貌無法改變,新農村建設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有的農村基層干部認為實行稅費改革后,市縣財政困難,“窮財政”無力反哺“窮農村”,基層政府已無力承擔相應的建設任務。同時,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失,新農村建設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此,有的農村基層干部存在嚴重的“等、靠、要”思想,缺乏新時代的基層干部應有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的確,當前農村總體上還比較落后,新農村建設需要國家大力進行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但這并不意味著新農村建設就是國家包辦代替,它同樣需要發揮廣大農村基層干部、農民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
九、重物輕人,重量輕質
有的農村基層干部片面理解新農村建設的“新”字,認為新農村建設就是修路、建房等“硬件”建設,卻忽視生產發展、制度創新、生產關系調整、農民素質提高、農民增收、民主管理、公共服務等“軟件”建設,使得有的地方出現“新村舊貌”的尷尬局面。
新農村建設內涵豐富,新農村貴在一個“新”字。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是培養出與之相適應的新型農民群體。要改變農村的落后面貌,進行一定的基礎設施建設是必要的,但修路、建房等“硬件”建設只是新農村建設的一個初步方面,更為重要的是新型農民的培養、現代農業的建立、農村的基層民主建設、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等“軟件”建設。其中,新型農民的培養,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又是最艱巨的、最本質的任務。為此,農村基層干部應將工作的重點放在“軟件”建設上,為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進行建立一個良好的內在驅動機制。
農村基層干部在新農村建設中應堅持科學發展觀,保持良好心態,充分認識新農村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應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為新農村建設作出更大的的貢獻。
第7篇: 上海新農村基層體制的特色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積極推進社會治理創新,開啟了社會治理新征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更加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日益形成,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愈發顯著。
我在調研中發現,政府“放管服”改革,聚焦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聯系最緊密、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領域和問題,把辦事的“窗口”當作改革的“主場”,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打通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變“群眾跑”為“數據跑”,既切實保障了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話語權和監督權,也健全了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管的社會治理體系,釋放了巨大的社會治理效能和活力。可以看到,政府“放管服”改革,不僅具有鮮明的問題意識、服務理念和公共意識,還十分注重體制機制建設和技術支撐。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這為提升社會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應充分利用全國兩會的平臺和渠道,共商良策、共議良措,不斷夯實筑牢社會治理的基礎,不斷完善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我建議:
第一,社會治理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來包辦一切,而要以開放規范的制度設計,更廣泛地吸納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努力實現多元主體的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第二,法治作為制度性的規范約束手段,在調節社會關系、解決社會矛盾方面,具有顯著優勢,要始終把法治作為社會治理的價值導向和實踐標準,積極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三,要以信息化、智能化技術手段,提升社會治理的精準度和靶向性,把社會治理延伸到社會末梢,提升公共服務的廣泛性與便捷性,實現以智能化為社會治理增效,為公共服務升級的效果。第四,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素養培訓,通過建立一支專業化的社會治理人才隊伍,不斷夯實社會治理基礎,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