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即一個政黨的黨員,是指同意黨的綱領和政策,遵守黨章,自愿入黨的黨員。黨員是政黨的基石和細胞。黨員的數量和質量決定著一個黨的規模和群眾基礎,黨員的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個黨的水平。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三個規定心得體會的文章12篇 ,歡迎品鑒!

【篇一】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及組織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的情況。
“三個規定”是指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先后印發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這“三個規定”的核心內容就是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司法、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如有違反規定的,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并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其中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占96.5%,干預插手的占3.5%。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德愛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繆國樂說:“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檢察機關依法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動自我加壓行動,是對自身司法責任負責,更是對人民群眾負責。人民群眾對于司法公正有著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認也發生了一些有損司法公正的事情。檢察機關通過‘三個規定’很好地為司法公正裝上了‘安全閥’。”
最高檢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6個典型案例既有領導干部干預插手檢察案件,也有檢察人員過問司法辦案,與當事人、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的;
既有因為違反“三個規定”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記錄報告免除責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三紅辣椒專業合作社理事長譚建蘭認為,最高檢向社會發布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體現了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這相當于檢察機關‘自曝家丑’,把違反‘三個規定’的內部情況向社會公眾公開,向社會表達了一種擔當和決心,所以一定要把這項制度執行好。”
落實“三個規定”對今后司法辦案將會起到哪些積極作用?繆國樂代表認為,一方面,檢察機關帶頭落實好“三個規定”首先保證了案件在進入檢察環節后能夠確保公平公正地辦理。另一方面,這種氛圍和理念將形成良好的司法環境,極大地推動整個社會風氣好轉。“如果每一個人都不去托關系打招呼問案子,我們就一定能建成習近平總書記說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環境。”繆國樂代表說。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縣自來水公司員工夏吾卓瑪表示,“三個規定”是黨中央對公正司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檢察機關帶頭貫徹落實“三個規定”,體現了一種政治自覺和法治擔當。“如今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人民群眾對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這個關鍵時期,任何一個因司法腐敗、徇私枉法而導致的冤假錯案,都可能使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賴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這個意義講,貫徹落實好‘三個規定’是給我們的司法人員披上了拒腐防變的外衣,能夠有力幫助司法人員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對于檢察人員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履職辦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夏吾卓瑪代表說。
“此前大部分人對‘三個規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檢召開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并認可這項規定。司法辦案最好的防腐劑就是公開、陽光、透明。有了‘三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在拒絕過問插手案件時更有底氣,那些企圖插手干預案件的人也會考慮自己可能會被記錄,進而打消過問插手干預案件的念頭。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過問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開公正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首發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養護管理中心工段長李俊豐表示,他對“三個規定”充滿期待,希望檢察機關繼續帶頭貫徹落實好。
【篇二】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案件一進門,請托找上門。”一個時期以來,極少數領導干部插手具體個案、干預司法辦案的問題,成為影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的頑疾。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2015年,關于防止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相繼出臺,成為規范司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通報落實“三個規定”情況,發布6起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領導干部干預插手檢察案件,也有檢察人員過問司法辦案,與律師不當接觸交往的案例;
既有因為違反“三個規定”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負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記錄報告免除責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求辦事多來自熟人
2017年1月,某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某接受請托,找到該市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田某,讓其幫忙使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受到較輕追訴,爭取緩刑。田某隨后找到案件公訴人高某某,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二人在起訴書中認定“張某某等因合法生產而非法儲存爆炸物”,使得本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張某某被判處緩刑。2018年12月,田某、高某某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9年5月,劉某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2015年10月,某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吳某明知道吳某發等人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按照法律規定不能作撤案處理,但他卻礙于同學和朋友情面,接受吃請并收受賄賂,私自向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出具《檢察建議》,稱“嫌疑人吳某發犯罪情節輕微,可作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處理”,導致吳某發一案被撤案處理。2018年9月,吳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后因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從最高檢公布的這6起案例來看,違反“三個規定”的行為,無論是過問案情,還是請托辦事,大都來自“熟人”。有的過問、請托來自上級或同級領導,有的來自同事、下屬,有的來自同學、朋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案例中的涉案者大多是“關鍵少數”,有的是檢察長、副檢察長等領導干部,有的是業務部門負責人和案件承辦負責人。這些人身處關鍵崗位,手握司法權力,更容易成為熟人拉攏甚至圍獵的對象。面對他人的請托,一旦喪失了原則和立場,往往容易滑向司法腐敗的深淵。
【篇三】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為落實文件規定,本人認真學習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等三個文件,感觸頗深,并且對如下幾個方面深有體會:
一、學習“三個規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必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護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一體推進,多次強調維護司法公正。
二、貫徹“三個規定”要堅守底線
對于非正常途徑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并如實記錄填報。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么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深入貫徹溶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守職責使命,切實加強政治監管,嚴格日常監督,堅持反腐敗無禁區,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整治司法腐敗。
三、本人鄭重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通過認真對照檢查,本人不存在違反“三個規定”的情況;
二是本人今后將認真貫徹落實“三個規定”的精神,勇于同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作斗爭,堅決按照規定的要求登記和上報。
三是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三個規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嚴格規范執行“三個規定” 筑牢廉潔執法“防火墻”
【篇四】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學習,是指通過閱讀、聽講、思考、研究、實踐等途徑獲得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通過幾個月對我處規章制度的學習,使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學習規章制度、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個單位必須要有完善,嚴格,健全,獨特的管理制度。下面根據學習情況,結合個人實際談一點膚淺的體會.“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每一個集體或是團隊都要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沒有制度就沒有責任。只有懷著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求真務實地工作,單位才能完成既定目標,人的價值才得以實現。
社會職業和工作崗位是多種多樣的,不同崗位都有各自的職業道德,但無論什么職業的道德都有共同的原則和要求,一個單位的制度是各種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做為陜西地方電力的一員,我個人需要提升能力,努力在本職崗位上有所作為,堅持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進行自我反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正確對待個人的名利和地位,解決好做人與做事的問題,做到不為私心所擾,不為名利所累,不為物欲所動。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辦法,如果不能充分的運行到工作實踐中,得不到真正的執行,也就等于沒有制度,我們不學習新制度,新辦法,怎么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么行為是違規行為,什么是合規行為,那就只能一切憑經驗辦,憑感覺辦,憑老辦法辦,自己違規也不知道。這次的學習,使陜西地方電力處的每一名員工都知道新管理制度的內容,個個明確新規定,做一個懂方法,明制度,并且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
通過本次《陜西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度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認真學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有關條文,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并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因此,掌握規章制度基本知識,學好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可以進一步確立理想信念,提高綜合素質,增強識別能力,為履職盡責和工作的高標準打好基礎。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2020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并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于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并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么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托關系”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并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于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學習三個規定的心得體會2015年,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分別印發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這“三個規定”要求對于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以及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行為,司法人員都要主動記錄報告,并進行通報和責任追究。
通報案例中,某市人民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顯得頗為特別。在其涉及的五名檢察人員中,一人受到處分,而另外四人不僅沒被追究責任,還受到了表揚。
2018年6月,某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王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佟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緩刑,王某表示該案會依法辦理。2019年5月,陳某又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郝某等2人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柳某剛虛假訴訟、詐騙、尋釁滋事案能否關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絕,并告訴陳某不要來說情。2019年7月,陳某再次給轄區內某基層檢察院檢察官劉某打電話,詢問其在辦的陳某華非法持有槍支案能否在陳某華送監前安排其會見親人,劉某予以拒絕。王某、郝某、劉某均對市檢察院法警支隊政委陳某的違規過問、干預案件行為作了記錄報告。
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形成了鮮明對比:陳某因違反“三個規定”及其他違紀問題,被免去法警支隊政委職務,并被開除黨籍。而王某等4名檢察官,對來自上級機關部門負責人的違規過問或干預案件行為自覺抵制,被該市檢察院給予充分肯定。
“‘三個規定’既是防止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處理的有力舉措,也是防止檢察人員走上違紀違法道路,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檢檢務督察局負責人表示,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是防止檢察人員被“圍獵”,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舉措。
潘毅琴認為,深入持久做好“三個規定”執行工作,同時進一步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強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會信任和共識:找不找人、轉不轉材料,都不影響公正辦案。
【篇五】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撈人”“抹案”嚴重者可追究刑責
據最高檢公布的消息,截至2020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其中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占96.5%,干預插手的占3.5%。這表明過問的占了絕大多數,其中更多的是當事人陳述情況、了解進展、擔心對方有人過問而不能公正辦理,或者認為處理不公進行反映、舉報,等等。“我們認為這也很正常,體現了社會各方面對檢察機關辦案的監督。”最高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
但不可忽視的是,司法實踐中確實存在著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比如將過問、了解、反映情況等作為人情順水推舟,甚至徇私枉法,試圖“撈人”“抹案”。那么,領導干部及司法內部人員過問、插手和干預案件會有什么樣的后果?
梳理發現,在6起案例12名違紀違法人員中,被給予開除黨籍等重處分的就有8人,其中有5人還因為涉嫌犯罪被判處刑罰。比如,2015年至2018年期間,某直轄市檢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先后多次接受請托,收受他人賄賂,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力,幫助他人減輕或逃避處罰。2018年,王某因插手、干預司法辦案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因貪污、受賄、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5萬元。從檢察機關領導干部到身陷囹圄,其教訓十分慘痛。
公正廉潔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證,司法腐敗不僅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也會影響司法公信力。司法人員如果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篇六】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委研究部署開展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要求,全面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勢在必行,亟需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危機感、使命感,搶抓機遇乘勢而上,以高質量教育整頓引領推動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此,須著力認識和把握三個維度。
一、認識和把握理論學習要有的“深度”
教育是一種提高人的綜合素質的實踐,本質上是培養人的社會活動。何謂整頓?《史記•張耳陳馀列傳》曰:“今范陽令宜整頓其士卒以守戰者也。”整頓是使紊亂變整齊、使不健全的健全起來,整頓的目的是提高隊伍整體水平,增強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教育整頓,即指:通過教育的方式,整飭紀律、強化素質、增強本領、轉變作風。從實踐性要求來看,教育整頓具有重要性、嚴肅性、整體性、緊迫性、現實針對性等重要特征,它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社會教育活動,是直擊現實問題且與把握重大政治方向息息相關的,是在時間緊、任務重的現實實踐背景及要求下以隊伍建設中存在亟需解決的突出問題為根本依據,有目的地充分展開教育活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就是這樣的。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目的是鍛造政法隊伍對黨忠誠的過硬品格,確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政法隊伍,要當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始終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用永不變質的忠誠彰顯職責本色。因此,對黨忠誠是第一位的,是根本要求。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就首先要深化政治理論學習,充分認識和把握理論學習的“深度”,確保做到往深里學、往心里學、往實里學,不走過場、喊口號、裝樣子,真學真懂真信真用,力求學有所獲。
(一)學習“四史”,深悟我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歷史是的教科書,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對我們共產黨人來說,中國革命歷史是的營養劑。多重溫這些偉大歷史,心中就會增加很多正能量。”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在100年的風雨征程中創造了光輝的歷史、寫下了氣吞山河的壯歌、彰顯了偉大的革命精神,這些,都被載入“四史”之中,即,中國共產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四史”飽含中華民族奮勇行進的感人故事,見證中國共產黨無悔的初心使命,彰顯中國人民偉大的夢想力量。作為黨和人民“刀把子”的政法隊伍,“四史”必修課。深化教育整頓,就要有感情地上好“歷史課”,通過學習“四史”,深刻認識紅色政權來之不易、新中國來之不易、改革開放來之不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來之不易,深刻認識我們黨始終堅持的崇高理想和價值追求,以史為鏡,知榮知辱,知黨知民知國,知任之所在。
(二)學習新時代精神,追尋新思想足跡
2020年6月8日至10日,習近平總書記來寧視察。視察中,總書記作出了許多重要指示,對做好寧夏工作發表了重要講話。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科學闡述了“新時代建設一個什么樣的美麗新寧夏、怎樣建設美麗新寧夏”這一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是新時代寧夏各項事業發展管方向、管根本、管長遠的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這是我區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重大理論契機。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要充分結合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來寧視察講話精神深入開展,以學習講話精神為導引,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理應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廣泛掀起“大學習”,徹頭徹尾進行一場學習上的革命。同時,要及時緊跟理論熱點迅速開展系列學習,形成常態化學習機制,學在前、學在先、學在前沿。充分結合新時代精神,學習先進理論成果,學習當前時代考驗中形成的偉大抗疫精神,學習偉大抗美援朝精神,學習脫貧攻堅精神。
二、認識和把握正風肅紀要有的“力度”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辦公室主任陳一新在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上指出: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黨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戰線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的新舉措,是人民群眾繼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義重大、影響深遠。要從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濁揚清式的“延安整風”、鑄魂揚威式的主題教育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現實緊迫性和極端重要性,切實增強搞好試點的政治責任感和時代使命感。
教育整頓絕非虛應故事、走馬觀花,而是事關政法隊伍現代化建設大局的重大戰略。新時代各項事業蓬勃發展,對政法隊伍現代化建設提出了嚴要求、高標準。政法隊伍能否堅定做到“兩個維護”,切實履行好新時代政法工作的職責使命?能否在歷史大考中取得人民滿意的好成績?這些都是深化教育整頓所要十分關切的核心問題。推動教育整頓往深里走往實里走,就要在整頓“力度”上下足功夫。
(一)強化自信力:以自我革命推動革新力量
自我革命是我們黨的優良政治傳統,自信力是我們黨的內生動力。作為黨和人民“刀把子”的政法隊伍,要在教育整頓中亮出我們黨鮮明的品格,廣泛激發自我革命的精神,把自我革命的優良政治傳統發揚下去。100年來,中國共產黨正是以勇于自我革命、從嚴管黨治黨的政治文化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的。通過自我革命,我們黨不斷夯實自身力量,提高自信力。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要向黨的自我革命實踐學經驗,直面頑瘴痼疾,強化治建并舉,精準做到教育不斷線、嚴查不松懈、懲治不手軟、防患不麻痹、建設不耽誤。聚焦重點,輻射全局,攻克難點,心懷大局,以“不獲全勝決不收兵”的瞄準目標砸實錘的力度精度推進教育整頓工作上臺階,在自我革命中鍛造革新力量,以自我革命自我凈化,提升新時代政法隊伍的自信力。
(二)強化公信力:以勇于奉獻推動為民力量
新時代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要高度聚焦在“為民力量”上。以切實增強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為核心要義,把政法隊伍立黨為公、服務人民的政治本色充分彰顯出來。政法隊伍肩負著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安全、化解矛盾糾紛、打擊預防犯罪、維護公平正義、服務改革發展的重要職責,是廣大人民群眾的保護墻。新時代政法工作者,也唯有扎根人民、服務人民、奉獻人民、不負人民,才能不辱使命、做到讓黨放心讓群眾滿意。政法隊伍的公信力建設是黨的公信力建設的重要保證,是黨的公信力建設的窗口。實踐一再證明,增強公信力最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因而,深化服務人民的情感、鍛造服務人民的意志、落實服務人民的實行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行動原則。
三、認識和把握鑄魂揚威要有的“溫度”
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一門藝術,也是一套“組合拳”。既要有刀刃向內、刮骨療毒、整治頑瘴痼疾的“力度”,又要有弘揚英模精神、彰顯身邊好人的“溫度”。要把激濁與揚清、懲惡與揚善充分結合起來,在轉變作風中提升政法隊伍整體形象,在深化服務人民中提升政法隊伍滿意度。
教育整頓的根本目的是強化隊伍整體素質,提高隊伍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教育整頓的成效,必將接受時代“大考”,是在建功立業的新征程上體現出來的。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既要在“知”上下功夫,更要在“行”上下功夫。教育整頓要堅持知行合一、理論聯系實際原則,充分做到在知中行、在行中知,知行合一。要力圖通過教育整頓,激發廣大政法工作者立志奮斗,引領建功立業新時代。
【篇七】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根據xx省委統一部署,目前,xx省檢察機關正在以趙正永、張堅案以及去年以來安徽檢察系統查處的典型案件為反面教材,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深化“以案示警、以案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簡稱“三個以案”警示教育),更深入地推進檢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凈化檢察系統政治生態,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
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領導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我們抓實抓細檢察權運行監督和干部教育管理提供了新的遵循,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在這次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中,我們要對照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些重要論述,切實以趙正永、張堅等反面典型為鏡鑒,緊密結合檢察系統存在的問題,從實從細,高標準、嚴基調、實成效,把警示教育落實在解決突出問題上,落實在加強干部教育監督管理上。
以案示警,強化政治忠誠,打造檢察鐵軍
趙正永、張堅案的典型意義,首先在于不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兩人表里不一、對黨不忠,陽奉陰違、拉幫結派,是與黨離心離德、口是心非的兩面人、兩面派典型。從檢察系統查處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來看,有的檢察人員理想信念崩塌、政治信仰喪失、背棄入黨初心,喪失了一名合格黨員的基本條件;有的檢察人員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格,“三個規定”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落實不到位。所以,這次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首要的是解決對黨忠誠、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存在的問題。
對黨忠誠,做一個純粹的共產黨員是基本要求。要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政治上站得穩、靠得住”的教導,守住政治底線,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教誨,在愛黨為黨、履行本職擔當作為上下功夫;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干警要做黨的忠誠衛士的要求,鍛造“四個鐵一般”的檢察隊伍,強化政治信念、政治紀律,修好“心學”,做政治上、行動上的明白人。
以案為戒,提升防腐免疫力,做清正清廉的檢察干警
免疫力是最基本的“大壩”,免疫力沒有了,“大壩”就垮掉了。趙正永、張堅案以及檢察系統典型案例充分表明,有的領導干部權力觀扭曲,甘于被“圍獵”,甚至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搞“貓鼠一家”,有的領導干部家風不嚴,默許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就是要瞄準這些問題,在思想認識、嚴明規矩、作風整頓上進行一次觸及靈魂的大起底、大問診、大掃除。
要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的要求,清白做人做事,秉公用權掌權,戒私欲、戒貪欲,嚴守紀律約束,甘做守紀律的表率;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講的“一個人廉潔自律不過關,做人就沒有骨氣,做事就沒有硬氣”這一千古不變的道理,領導干部不廉潔,做官就沒有底氣,檢察干部不廉潔,監督就沒有底氣,嚴格自覺自律,才能增強自身免疫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良好家風的重要論述,認識到良好家風是抵御腐敗的根本防線,正己風、嚴家風、樹新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邊的人,決不讓貪腐破戒之門從自己打開、從親屬突破,牢牢守住清正廉潔的人生防線。
以案促改,深查深改,切實解決突出問題
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的落腳點最終是要解決突出問題,特別要解決干部教育監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深層次、普遍性的問題,敢于啃難啃的“硬骨頭”:
一是嚴格執行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規范就成了“皇帝的新衣”。要把執行力問題作為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問題來解決,切實做到凡是黨組決策的事,一定要堅決落實到位。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各部門都要主動梳理自身在執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主動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來。
二是嚴格干部監督管理。趙正永、張堅案最重要的一條教訓就是監督不力,尤其是對“一把手”的監督不力、對干部的言行監督不力。我們要按照地方黨委與上級院黨組監督管理干部“雙到位”“雙加強”“雙管理”“雙監督”的要求,認真研究和探索,采取過硬的措施,拿出管用的辦法,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干部監督管理制度。
三是嚴格責任擔當。擔當是習近平總書記的一貫要求,身處偉大的時代,面對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我們這一代人還遠沒有到歇歇腳、喘口氣的時候,還要勇于斗爭、沖鋒陷陣。新時代有新要求,新時代有新責任,每一個共產黨人、每一位檢察人員都要擔當起時代使命,在崗盡責、在位盡心、在職盡力。一個人的能力可以有大小,但工作的精神狀態不能有差異,檢察人員要始終保持一種奮發圖強、全力以赴的精神狀態。
四是嚴格追責問責。從安徽來看,近些年全面從嚴治檢抓得很緊,查處的力度也越來越大,但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問題仍然高發多發,必須將遏制違紀違法高發問題作為此次警示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層層傳導壓力,擰緊責任鏈條,破除“中梗阻”,克服“寬松軟”。
管黨治黨是最根本的政治責任,我們要堅決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在加強干部教育監督管理上下功夫、見實效,在嚴格機關內部管理和嚴格系統內“雙監督”“雙管理”上下功夫、見實效,切實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干部教育管理監督的要求落到實處,凈化檢察機關政治生態,樹立風清氣正干事的鮮明導向。
【篇八】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2020年“五一”假期剛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便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深化落實“三個規定”,開展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情況,并通報相關典型案例,真誠歡迎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執行“三個規定”進行監督。
“三個規定”作為保障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可稱得上是純潔司法環境的“凈化器”、保障公平正義的“安全閥”、保護檢察人員的“護身符”。持續抓好“三個規定”執行,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覺,是嚴格執行法律和黨內法規的法治自覺,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檢察自覺,是涵養風清氣正司法生態的文化自覺。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帶頭做好這項工作,是職責所在、使命所系。
檢察人員,特別是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三個規定”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帶頭執行落實“三個規定”,將其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對于非正常途徑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等行為,要堅持司法責任底線思維,堅決拒絕并如實記錄填報。同時還要向社會宣示,無論什么人,無論職務高低、親疏遠近,都不應通過非正當途徑向檢察人員打探案情。這樣做,不僅自己可能會被填報登記,還會對檢察人員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檢察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維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找不找人”“托不托關系”結果都是一樣的,過問或者不過問,檢察機關都會依法辦案。
當然,檢察機關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并不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管不問。在落實“三個規定”的同時,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12309、檢務公開程序、依法申訴等正當渠道反映問題,了解案件辦理情況。對于人民群眾向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議,檢察機關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回應、認真落實。
持續深入抓好“三個規定”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相信只要檢察機關堅持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在人民群眾監督下始終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堅持司法公正,人民群眾就會發自內心地信仰法治,整個社會就會逐漸營造出不打探案情、不過問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圍。
當前,執行“三個規定”已在檢察系統形成了一定的自覺和共識,但距離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對司法公正的期待、對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檢察機關要始終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抓好抓實“三個規定”的執行,堅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初心,努力實現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篇九】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2015年,中央印發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的若干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以下簡稱《三個規定》),這三個文件就如三把利刃,直指司法活動中的暗箱操作行為,希望能真正保障司法活動的獨立性、公正性、廉潔性。司法改革以來,中央進一步加大力度,不斷督導檢查,不斷出臺舉措,殷殷之情,拳拳之心,都是在為實現法治國家而不懈努力。而在不斷的司法實踐中,總有一些感受,想說一說,聊一聊。
1.《三個規定》的背后,是要我們謹記自己的身份和職責
十幾年前大學入學之初,便認識了一個詞,叫"法律職業共同體"。那時對這一概念還僅僅停留在"學的一樣、工作性質相同"這一層面上,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只是考試中的一個考點罷了,甚至對"配合"兩個字不太感興趣,而對"制約"有莫名的好感。工作后,發現在許多時候我們都是相互配合的。一個案子從偵查到起訴,再到宣判,證據鏈條是逐步完善的,而完善的過程離不開每一位參與者的努力,沒有配合,一個案件的順利結案簡直是無法想象的。這時才對何為"法律職業共同體"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認識。
但時間日久,我們是否忘記了最初的承諾?"法律職業共同體"是否蛻變成了"利益共同體"?公檢法之間、公檢法與律師之間等等,是否輕易的由"定天下三分魏蜀吳",變成了"宴桃源豪杰三結義"?現在念叨"互相制約"這四個字,也許顯得書生氣太足,卻也值得每一個司法者思考。互相制約,保持距離,絕不是不通情理,更不是六親不認。而是要每一位司法官謹記自身的職責,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起訴,法院審判,律師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辯護,每個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行使自己的職權,才能確保案件得到公正審理,確保當事人罰當其罪,確保法治在每一起案件中得到體現。
但是我們有時能發現,實踐中本應相互制約的地方,卻有相互發酵的現象。這讓我想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的一段話:"公檢法人員,大多來自升斗小民之家。入職之初,仍然記憶著普通人民失敗和困苦,弱小和無奈,努力和希望……點點滴滴,仍在心頭。但入職時間越長,他們與普通人民交往漸少,檢法人員相互交往日多,互相發酵和激勵。他們看到的,更多是卷宗里一張張冷冰冰的證據,一條條干枯的法律。天長日久,他們變了。"雖然變質的是少數,但這足以使我們警醒。領導干部插手辦案,干預司法活動,當事人吃請等等行為,在該拒絕時就要拒絕,該上報時就要上報,這不僅是《三個規定》所要求的,也是自身職責所要求的。即使有一天,我們中的一些人已經身處廟堂之高,也別忘記了在江湖中奔波的人們,不要忘記民生之艱難,不要因為一己之私,使當受處罰的人逃脫制裁,使完全可以免于刑罰的人經受牢獄之災。
2.《三個規定》落實的前提,是要放開司法官的手腳
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司法官的權力逐步放開,對案件結果的裁量權也逐步加大,當然伴隨而來的也是責任終身制。我們看到放權以來司法官越來越能全身心投入到案件的辦理當中,但是在放權過程中,卻也有著些許的不足,突出表現在對司法官信任不足。"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這句話耳熟能詳,道出了"權力"的弱點——極易尋租,滋生腐敗。但是這能不能成為束縛司法官手腳的理由?《三個規定》實施的目的,是要讓司法官大膽辦案,有人干預辦案的話有法律和組織為你撐腰。但在實踐中,在有些地方,"審批制"又有回潮現象,已經下放的權力又有要收回去的跡象,亦或者反復督查、動輒通報。這一方面可能是放權以來確實有部分司法官肆意使用權力,任意不捕不訴、量刑畸輕畸重,導致司法不公出現,因此上級決定要對司法權力加以限制。但另一方面,是對司法官疑慮有加,而信任不足,而我認為,充分的信任是《三個規定》落實的前提。在權力下放的過程中,總能看到上級的顧慮,顧慮會不會導致權力濫用?會不會導致司法活動失控?因此總是想方設法的加以制約。權力應當得到監管,但是監管不等于束縛手腳。當司法官對案件的裁量沒有最終決定權的時候,勢必會使得他們更多的考慮的是如果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記錄、登記,對自身前途會是什么影響,而不是法律規定,更不會考慮社會效果——這也是人之常情。再加上責任終身制,會使得有些司法官因為怕麻煩,從而采取選擇性司法,這是違背司法規律的,更容易產生司法不公。
更進一步說,權力下放一定會導致權力濫用嗎?我看未必。權力下放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精兵簡政的需要,是小政府、大社會的需要,也是司法責任制的應有之義——沒有實質權力,為何責任終身?權力下放后,對上級的監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對陽光司法提出更高要求,也對司法官本身的職業道德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權力下放過程中的顧慮,與其說是對權力的懷疑,不如說是有些地方,有些領導干部對失去權力的恐懼,對監管能力不足的無奈,而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克服的。大膽放權給司法官,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同時加大外部監督,如人大監督、群眾監督等等,提升上級監管能力,促使司法活動在陽光下進行,在司法官履職時給予更多的關愛和鼓勵,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司法官,不會拿自身的前途和命運開玩笑。
3. 對記錄者的保護機制還有待完善
追責問責,是對司法權力的強有力監督,是對司法腐敗的有效震懾。而保護機制,更是對司法官獨立辦案,不受外界干預的有效保障。《三個規定》里對干預司法活動、插手辦案等行為如何懲處有詳細的規定,對不嚴格進行登記、記錄的司法官,也有懲處舉措,但對如實記錄、登記者的保護,僅僅用一條加以規定。缺乏保護機制的規定,在實踐中勢必會大打折扣。
前文提到,就目前的體制來說,司法官的前途,往往掌握在領導干部手中,而對領導干部插手辦案、干預司法活動進行登記和上報,是需要莫大勇氣的。當領導干部"言出法隨",又如何要求司法官"犯顏直諫"?絕大部分的司法官就是你我身邊的普通人,有家庭,有親人,有生活上方方面面的壓力,有對榮譽和升遷的向往,當然更有對被處分和被冷落的顧慮。因此在規定當中,要不斷完善保護機制,體現出對敢于說真話,敢于堅持原則的司法官是有保障的,是有相應激勵措施的,只有這樣才能讓司法責任制真正貫徹到底,才能促使司法官心無旁騖的行使司法權,使《三個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篇十】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為了貫徹落實公安機關“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工作,更好統一全警思想,凝聚力量,分局召開了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動。自從分局開展“隊伍紀律作風整頓活動”以來,本人認真系統的學習了文件精神,深刻領會活動內容,結合自身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糾,通過自查自糾,提高了個人
工作自覺性,并能夠認識到自身的不足,為日后更好的在工作崗位上完成本職工作,奠定了基礎。現對照自身工作實際,作如下剖析:一、存在的主要問題1、在“紀律作風整頓教育”活動初期,片面地自我安慰,認為自己既無參與賭博,又無考試作弊,更無開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車,沒有什么問題需要自查自糾。同時覺得自己雖有缺點,但問題不大,都是小毛病,對“紀律作風整頓教育”的責任感、危機感認識片面,反映出我對“紀律作風整頓教育”認識存有偏差,態度不夠端正。
2、開拓創新的精神不強,雖然,過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職工作中做得也不錯,但也存在一些較嚴重的問題,如為大局的工作做得較少,未有很好地為領導出謀劃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縮縮,缺乏果斷和膽量。特別是今年從經濟保衛處調到經偵局六大隊二中隊后,認為自己工作基礎差,業務知識弱,工作難度大,以致曾出現畏難情緒,沒有針對實際情況,主動地去尋出路,想辦法,解難題,因此,工作上還沒有大的起色。
3、業務知識不夠鉆研,表現在:對待工作有時不夠主動、積極,只滿足于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給的任務,在工作中遇到難題,常常等待領導的指示,說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實、做深、做細。不注重業務知識的全面性,等到問題的出現再想
辦法解決。有時由于工作的重復性,圖個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時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瑣、復雜的事情,有時會采取逃避的方法,認為“船到橋頭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尋找對策,而是等待辦法自己出現,缺乏一種刻苦鉆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時錯誤地強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權的現象偶有發生。如以前駕駛私人摩托車有急事時沖紅燈、闖禁行,這些都是警察意識錯位的具體表現。
5、自身存在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沒有過硬的心理素質,身為執法者在工作任務繁重或者復雜的情況下容易產生焦躁、心煩意亂的情緒,這樣會導致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雖然有一定的客觀因素,但更主要的還是主觀因素所造成。在這段時間,自已結合理論學習,對自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也多次進行認真反思,深刻剖析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與危害,從主觀上查找原因,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政治學習不夠,理論功底淺薄,平時只滿足于讀書、看報,參加單位集中組織的學習多,自學少,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就更少,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缺乏系統的學習,特別是對江澤民總書記提出的“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
沒有深刻地領會,鉆研不夠,聯系實際不夠,使自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與實際脫鉤,沒有發揮理論的指導作用,只是為了學習而學習,使學習變得形式化、教條化,因而不能準確把握形勢。
2、業務水平不高,不夠鉆研,沒有深刻意識到業務水平的高低對工作效率和質量起決定性作用,業務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對業務鉆研,而自己在業務方面存有依賴性,認為領導會有指示,我不用先急著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學習業務知識的計劃,故在開展工作中有時比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簡單,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內的事做好就可以了,處理事情方法比較簡單,沒有創新精神,工作作風還不夠扎實,對問題不作深層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時把工作作為負擔,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會給自己的工作帶來動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紀律教育學習是終身的事情,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僅要學法律、公安業務知識,更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學理論,精讀有關重點文章,及時學習領會黨的文件精神,用鄧小平理論武裝自己的頭腦,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修養,堅定自己
的政治信念。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增強紀律意識,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加強黨性煅煉,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以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以勤勤懇懇、扎扎實實的作風,以百折不饒、知難而進的勇氣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各項任務。
2、要積極開拓進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斷加強學習,加強鍛煉,努力提高自己辦案的本領;要講究方法,注重實際,加強自己工作能力和修養;要開拓創新,積極進取,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隨時隨地的將“五條禁令”、“五不準”印在自己的心上,表現在行動上。明確自己的身份,告訴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國共產黨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徹底改正自己毛毛糙糙的毛病,以嚴謹的態度對待工作,對待每一個人。
4、加強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目前對我而言,最大的問題是要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以及是電腦網絡和信息知識的學習掌握,一定要提高對學習業務知識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自覺、刻苦地鉆研業務,夯實基礎,靈活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熱愛本職工作,干一行愛一行,虛心好學,遇到問題多看多問多想,多向周圍的同志請教。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要老老實實做人,認認真真辦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對國家對人民負責與對法律負責的一致性。
【篇十一】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落實“三個規定”對今后司法辦案將會起到哪些積極作用?繆xx代表認為,一方面,檢察機關帶頭落實好“三個規定”首先保證了案件在進入檢察環節后能夠確保公平公正地辦理。另一方面,這種氛圍和理念將形成良好的司法環境,極大地推動整個社會風氣好轉。“如果每一個人都不去托關系打招呼問案子,我們就一定能建成習近平總書記說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環境。”繆國樂代表說。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縣自來水公司員工xxx表示,“三個規定”是黨中央對公正司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檢察機關帶頭貫徹落實“三個規定”,體現了一種政治自覺和法治擔當。“如今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人民群眾對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這個關鍵時期,任何一個因司法腐敗、徇私枉法而導致的冤假錯案,都可能使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賴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這個意義講,貫徹落實好‘三個規定’是給我們的司法人員披上了拒腐防變的外衣,能夠有力幫助司法人員免受外部環境的干擾,對于檢察人員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履職辦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xxx代表說。
“此前大部分人對‘三個規定’并不了解,但檢召開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并認可這項規定。司法辦案的防腐劑就是公開、陽光、透明。有了‘三個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在拒絕過問插手案件時更有底氣,那些企圖插手干預案件的人也會考慮自己可能會被記錄,進而打消過問插手干預案件的念頭。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過問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開公正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首發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養護管理中心工段長xxx表示,他對“三個規定”充滿期待,希望檢察機關繼續帶頭貫徹落實好。
【篇十二】三個規定心得體會
為認真貫徹三個規定的有關要求,防止領導干部和司法行政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院黨組要求各部門及每位干警把“三個規定”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法院具體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貫徹落實到位。
一是開展專項教育,落實制度要求。**縣人民法院在全體干警會上集中學習“三個規定”內容,認真領會精神,充分認識“三個規定”重大意義,使全體干警準確把握規定內容,加強自我約束,嚴格自覺遵守并認真落實各項要求,杜絕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傳遞涉案材料、打聽案情和打招呼說情等現象發生,依法維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級法院和縣委政法委關于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簽訂了《**縣政法系統領導不干預、不插手案件辦理承諾書》,要求辦案人員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不當接觸,影響公正辦案,切實發揮其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的指導作用,形成制度約束合力,確保鐵規發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種宣傳平臺積極宣傳“兩個規定”精神,取得社會各界的有力支持與配合,帶頭自覺遵守“兩個規定”。通過法院官方網站、微博平臺發布“兩個規定”相關內容和舉措,擴大社會影響力。在法院門口設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設立監督崗,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和案件當事人及社會各界對**縣人民法院落實“兩個規定”監督,促進“兩個規定”全面貫徹落實。
三是打消思想顧慮,如實全面記錄。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擊報復等思想顧慮,根據規定建立、落實相關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機制。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或以組織名義向司法機關發文發函對案件處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實記錄并留存相關材料;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干預、說情、打探或過問案情的,或不依正當程序轉遞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況,辦案人員應嚴詞拒絕,并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經得起法律和紀律的考驗。
四是加強紀檢監察,守住規定紅線。一方面,從法院內部、從干警自身做起,加強司法作風建設,持續開展正風肅紀活動,真正做到“講紀律、守規矩”,不折不扣地抓好“兩個規定”中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不違規講人情、干預辦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門的辦案人員講人情干預辦案。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和廉政監督員的作用,加強內部監督和紀律約束,運用審判管理系統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審、申請再審等環節中插手辦案或是有避不回等違反“兩個規定”的情形,一經查實,將依照規定對有關人員嚴肅追責,強化干警紅線底線意識。
經過認真學習,加大宣傳力度,全院干警沒有出現違反“兩個規定”的情況,也沒有出現其他領導違規過問案件、插手案件處理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