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防洪防汛的通知的文章4篇 , 歡迎大家參考查閱!

第1篇: 2021防洪防汛的通知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是“十四五”規劃實施開局之年。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實做好防汛抗旱各項工作,為加快建設“生態旅游島·富美新東山”、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作出貢獻。
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冬明春(1~4月)我縣降水偏少2~5成,根據氣象干旱綜合監測顯示目前我縣個別鄉鎮已出現氣象重旱,存在冬春連旱可能性較大;雨季(5~6月)降水偏多2~3成,雨季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容易出現旱澇急轉;臺風季(7~9月)登陸或影響我縣的臺風5~6個,較常年偏多,可能有早臺風影響,夏季(7~8月)有1~2個臺風登陸或嚴重影響我縣。總體上,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形勢不容樂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全面做好防汛備汛各項工作。
一、嚴格落實責任。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責任制,強化黨政同責。要及時調整充實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明確工作分工,落實行業職責。要主動公布城市、城鎮、水庫、江海堤防、避風漁港、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重要區域、重點部位的防汛責任人,接受社會監督。要著力農村地區、邊遠山區、城鄉結合部以及“山邊、水邊、海邊”等薄弱部位,健全責任網格,細化責任分解。今年是基層換屆年,要抓好防汛抗旱責任銜接和工作交接,避免出現空檔、脫節。要嚴明防汛工作紀律,強化追責問責,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及時修訂預案。圍繞預警響應、應急處置、救災救援、協調保障等重點環節,細化局地短時強降雨、超強臺風及次生災害防范應對措施,完善總體和專項預案。加快編制山洪、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開展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和應急搶險方案編制審批工作,嚴格把關在建涉水工程應急度汛預案審批。及時更新危險區域轉移人員建檔立卡信息,督促指導鎮村預案修訂,細化轉移避險流程和責任分工,提高預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排查整治隱患。各區鎮要在汛前完成防洪防潮排澇工程設施和水雨情監測預警設備等涉及防洪防臺風安全的設施修復工作,并組織做好轄區的汛前安全大檢查。防指各成員單位要結合職責,組織好本系統本行業的汛前安全檢查,并及時上報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要按照《自然災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動專項實施方案》的要求,繼續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建立臺賬,落實整改責任,實行閉環管理,確保整改到位。
四、開展培訓演練。要加強對防汛抗旱責任人、水庫堤防管理員和巡查員、山洪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員、氣象災害信息預警員等人員的業務培訓。要根據基層換屆情況,適時對新任領導干部進行培訓。各區鎮要繼續以自然村為單元開展全覆蓋演練,以預案中的人員轉移避險和應急處置環節為重點抓好演練工作,讓有關責任人掌握預案內容并熟悉預案流程,讓受威脅群眾熟悉轉移路線并掌握避險自救知識,充分發揮各類預案的作用。
五、加強救援保障。強化與駐島部隊、武警部隊、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協調聯動,進一步完善軍地協同、專兼結合的搶險救援機制。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加強重點行業搶險隊伍建設,積極發揮公眾和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提高全社會應對突發災害的能力。按照各級、部門實際需求,分級分類做好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做好更新維養。要鞏固基層防汛責任體系村建設的成果,各區鎮、村(社區)要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物資,提高基層自主防御搶險能力。
六、強化設施維護。對各類監測預警設施要進行細致全面的檢查,加強日常管理維護,備齊備足易耗易損零配件,確保汛期各類設施設備正常運行。要開展對防汛指揮決策、文電報送、視頻會商等信息化系統的全面檢查和聯網調試,確保各類系統穩定運行,并檢驗技術人員保障水平。要組織對衛星電話、“村村響”應急廣播、短信預警平臺進行通話、播報或群發測試,及時排除故障問題,保障預警信息發送和應急通訊渠道的暢通。
七、統籌防汛抗旱。在抓好備汛工作的同時,也要嚴防冬春連旱。要密切跟蹤旱情發展,及時會商研判,細化應對措施。要加強水源調配,科學制訂供水計劃,科學調控供水水庫,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落實節水措施,確保供水安全。要積極開辟抗旱水源,加快應急引調水、城鄉供水一體化等工程建設,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要提前調度抗旱隊伍、設備,開展抗旱打井和抽水送水。要加強宣傳引導,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節水抗旱工作。
八、落實疫情防控。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全面梳理總結去年疫情防控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持續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針對防汛防臺風轉移避險過程中,人員大量集聚、疫情海上輸入等潛在風險,加強各自然災害避災點、自然村緊急臨時避災點衛生管理,及時補充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要加強衛健、海洋漁業、海事和口岸邊檢等部門溝通聯絡,提前落實好防臺風海上安全管控預案和疫情防控措施。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備汛有序推進。請各區鎮、縣防指各成員單位分別于2021年2月20日、3月19日上報備汛表格(各區鎮為附件1,縣防指成員單位為附件2、3),于3月24日前以書面文件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備汛工作總結。
第2篇: 2021防洪防汛的通知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為根本遵循,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將做好三防工作作為黨史學習教育學史力行的重要舉措。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領導指示精神,堅守安全發展理念,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繃緊防范安全風險這根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防疫與安全生產兩手抓、兩不誤。要認真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做實做細防汛救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落實防汛防風隱患排查整治和風險防控,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二、做好隱患排查,落實防御措施
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對受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既有房屋使用、物業小區、混凝土攪拌站等重點領域,扎實開展風險隱患防范,確保排查全覆蓋、隱患全整改,要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防御措施。
(一)加強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管。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認真做好受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汛期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一是根據《廣東省建筑起重機械防御臺風安全技術指引(試行)》要求,檢查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龍門吊、外墻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卸料平臺、防護棚等,是否采取了防風防雨加固措施。二是及時清理外墻腳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建筑樓層臨邊堆放的材料,防止高處墜物、物體打擊等意外出現。三是檢查易受洪水侵襲、雨水浸泡、山體滑坡、泥石流威脅的基坑、人工挖孔樁、地下暗挖、市政基礎設施、土石方、隧道工程及其周邊環境是否存在變形加劇、開裂等危險狀況,坑內外排水是否通暢。其中,深基坑和地下管網等在建工程強降雨期間一律停止作業。四是排查并加固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工人住宿區、出入通道、倉庫、工地臨時圍墻等臨時設施。五是確保用電設施、防觸電措施落實到位,防止觸電傷人。
(二)推進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按照我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加強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一是要重點排查臨河地段、淹積處、低洼易澇處危房老樓和在冊危房,特別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準確掌握所轄區域危房老樓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隱患,要迅速建立臺賬,并制定人員撤離方案。二是對已鑒定為D級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安排專人看管;對于以往排查確認有安全隱患仍未進行治理的老舊房屋,要積極采取加固治理、停止使用等措施,確保安全,并提前做好汛期應急物資儲備,督促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三是結合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認真查擺農村房屋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改措施。重點排查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和處于陡坡、邊坡邊緣、河岸邊緣、 低洼地區等災害多發點的房屋等,要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原則,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實施銷號管理,確保安全。
(三)持續開展農村削坡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各有關單位(企業)按照我局《關于加強全市削坡建房綜合整治全力完成2021年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積極實行聯防聯控,切實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做好汛期削坡建房安全管控,重點檢查危險等級高、受威脅人口較多、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監測的削坡建房點,排查房屋周邊的坡體是否變形、開裂,坡邊是否有堆土、堆料情況,坡腳內外側是否排水通暢,并通過積極采用削坡分級,坡面噴漿,修建排水溝,清理危石等防范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范可能引發的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四)做好在建農民住房施工安全監管。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各有關單位(企業)按照我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農民自建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東建質安〔2019〕108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自建房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東建質安〔2020〕8號)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落實農民自建房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行農房建設,加強源頭把控,杜絕違規建設行為,并對農民自建房施工安全加強檢查,特別是要求農民自建房做好防風防汛預防,做好防風防汛物資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施工單位及業主,對存在違反農民自建房安全強制性標準、技術規范的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實,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五)扎實開展物業小區防汛防旱防風工作。各園區、鎮(街)房管所認真貫徹落實市、鎮“三防部門”工作要求,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迅速會同應急、水務、供電等部門開展物業小區度汛措施檢查,消除汛期物業小區安全隱患。物業服務企業要健全《物業小區應對臺風暴雨災害應急預案》,開展防汛應急預案實戰演練,全面徹底檢查地下車庫、排水設施設備,保障防汛物資落實到位,加強值班值勤、確保信息通暢,切實提高物業小區防汛備汛工作能力。
(六)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汛期防控工作。各預拌混凝土企業要提前制定汛期防控措施,確保雨季安全生產,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前做好防洪措施、排水系統保持正常、保持道路通暢。二是加強廠區內露天構造和構件安全排查和防護,防止雨水沖刷。三是加強廠區內既有建筑物或構筑物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建筑物或構筑物,要及時進行加固或拆除處理。四是要加強對廠區內攪拌樓及物料運輸設備的安全檢查和日常維護,防止雨水沖刷攪拌樓地基基礎及主體結構。五是要加強電線和機械安全檢查,由電工定期檢查,防止漏電,如果發現漏電,要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修。六是要加強廠區外圍場地環境(特別是外圍存在高邊坡、濕軟下沉地基等不良地質環境)監測,謹慎防范因外圍場地環境遭受破壞而帶來的安全風險。
三、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防范
(一)加強值班值守。汛期期間,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按照《中共東莞市委辦公室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東辦字〔2019〕30號)《關于加強值班值守和緊急信息報送工作的指引和要求》以及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關于應急值守和值班工作相關文件的要求,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及人員值班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應急值班工作。
(二)加強預報預警。密切關注臺風發展變化,當臺風、暴雨預警信號及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更高級別生效。
(三)做好應急防范。各園區(鎮街)住房和城鄉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和相關應急物資準備,落實落細人員轉移避險、物資供給儲備等舉措,加密應急演練和實戰實訓頻次,進一步提高對突發事件、事故、災害的防范應對處置能力。如遇緊急情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應對處置,一旦發生災情險情,要及時報送相關情況。
第3篇: 2021防洪防汛的通知
各村(居),相關部門:
按照《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2021年汛前防汛防風工作大檢查的通知》(粵防辦〔2021〕6號)《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2021年前防汛防風工作大檢查的通知》(惠防辦〔2021〕3號)《博羅縣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2021年汛前防汛防風工作大檢查的通知》(博防辦〔2021〕4號)的要求,為切實做好2021年汛前防汛防風準備工作,深化汛前防汛防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確保全鎮安全度汛,現將我鎮汛前防汛防風工作大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落地生根
做好2021年防汛防風工作,確保安全度汛意義重大、責任重大,各村(居)、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細讀文件精神,參照附件中:《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汛前防汛防風工作大檢查的通知》(粵防辦〔2021〕6號)中的檢查分工,明確責任,緊緊圍繞三防責任制、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三防體系及能力建設等三個方面,狠抓工作落實,并形成工作臺賬,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其中:
(一)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風險防控,水毀工程修復等情況(由農業農村辦等部門組織);
(二)地質災害隱患點、易受災地區地質公園等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情況(由自然資源所等部門組織);
(三)易澇點、危房、削坡建房、削坡建廠、簡易工棚、鐵皮屋、泥磚房、建筑工地、塔吊等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情況(由經濟和建設辦等部門組織);
(四)旅游景點、浴場等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情況(由公共服務辦等部門組織);
(五)易受災地區林場、自然保護區等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情況(由自然資源所等部門組織);
(六)農場、漁船、涉漁“三無”船舶、漁排養殖場、漁港等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情況(由農業農村辦等部門組織);
(七)尾礦庫、渣場、危化品生產存儲點、應急避護場所等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管控情況(由應急管理辦等部門組織);
(八)電力、交通、通信、石油(天然氣)、化工、燃氣罐儲等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情況(分別由供電所、交通辦、應急管理辦、經濟和建設辦,通信管理等部門組織);
(九)其他防汛防風隱患排查整治及風險防控情況由相應職責的主管部門組織。
二、加強協調聯動,確保數據準確、口徑統一
本次汛前防汛防風工作大檢查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采用屬地(部門)排查自查,主管部門核查,各級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明督暗查的方式組織開展。為確保數據口徑統一、真實有效、上下一致,各村(居)、相關部門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各村(居)和相關部門報送至鎮應急管理辦的數據、表格需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確保上下數據一致。
三、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報送相關材料
各村(居)、相關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匯總審核檢查結果,建立防汛防風安全隱患臺賬,確保上報數據口徑統一。請各村(居)、相關部門于3月5日前將本區防汛防風準備工作情況和《通知》中相關表格報送鎮應急管理辦。請各村(居)、相關部門參照《通知》中的檢查分工,組織填報本行業(領域)防汛防風大檢查情況,并于3月5日前將本行業(領域)防汛防風準備工作情況和《通知》中相關表格報送鎮應急管理辦。
第4篇: 2021防洪防汛的通知
各行政村委會:
汛期即將來臨,為防御可能出現的洪水災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辦事處防汛防臺工作的特點,對可能出現的災害,立足防大汛抗大災,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現將今年的防汛防臺工作和防汛防臺責任制落實情況通知如下:
一、落實防汛防臺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和責任人
根據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責任制的原則,現將全辦事處小(三)型以上水庫責任人明確如下:
小(二)型以上水庫防汛責任人,由掛庫領導、駐村組長和所在村行政村主要負責人共同負責,因工作調動變更的,由調整后的駐村組長或村主要負責人繼續負責承擔責任。
小(三)型水庫第一負責人為辦事處駐村組長,責任人為村主要負責人,巡查人員由各村自行安排。
二、抓好以水庫、重點防洪堤為重點的防汛安全大檢查和隱患工程處理工作。
防汛檢查是一項非常重要的防汛基礎工作,也是一項十分細致和嚴肅的工作,各村委會要以高度負責和認真的態度,認真組織、精心安排,對所在村的山塘、水庫、堤防、機埠、渠道、堰壩等水利工程全面地進行一次檢查,不留死角,針對查出的問題,逐處研究處理方案,邊檢查邊處理,決不讓隱患工程進入汛期。
三、做好防汛值班和防汛督查工作
辦事處防汛值班從4月15日起開始24小時防汛值班,每個值班都有班子成員負責,具體值班編排和辦事處每日值班同步執行。各村從4月15日起也要落實專人值班,具體名單報辦事處備案。在汛期間,辦事處防汛防臺領導小組將隨時督查有關行政村責任人和巡查員,對防汛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隱患工程處理不徹底,將根據防汛責任制中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