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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手冊范本(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手冊)(通用5篇)

                  時間:2022-07-11 企業文化 點擊:

                  《員工手冊》主要是企業內部人事制度管理規范。它包括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文化和企業發展信息。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員工手冊范本(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手冊)的文章5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員工手冊范本(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手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行為,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員工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持、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干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對管理者實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條我們鼓勵員工發揮主人翁責任感,爭當公司的主人。每個員工都應當通過干好本職工作,為公司作貢獻,都應當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都應當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提高協作的水平。員工間應遵守崗位之間的制約關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決因職責不清掩蓋的管理漏洞。

                    同時,鼓勵員工在緊急突發事件發生時主動應變,并及時向有關上級匯報。

                    第五條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權利,即咨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咨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在擁有知情權的同時,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人才培養理念

                    第六條引進賢才與盡力工作是領袖與模范的區別,只有引進賢才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各級職務的接班人。

                    第七條公司的接班人是從集體奮斗中、從員工中、從各級主管中自然產生出來的,任人惟賢。

                    第八條公司確定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

                    (1)“德”

                    1)崇高的敬業精神。顧全大局、識大體,以公司發展為己任,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平穩的心態有機結合。

                    2)正確的價值觀。正直、無私、公允。倡導“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鄙視不勞而獲、貪得無厭,堅信通過自己的努力在企業獲取應有的回報。

                    3)團隊精神。以大局為重,作為團體的一員采取合作的態度,關心團體的整體目標,而非個人利益。

                    (2)“才”

                    1)優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是對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標明確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確理解董事會決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圍繞企業發展目標開展工作。

                    3)客觀的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在復雜困難的情況下,也能對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確客觀的評估,并能夠獨立正確地完成。

                    4)實用的創造力。具備獨到的見解與完善的思維體系,在工作中積極思索,產生新穎的合理化建議,并能使之轉化為新的切合實際的行動方案。

                    5)旺盛的戰斗力。活力充沛地將短期和長期目標結合,力求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積極主動,敢于承擔風險和壓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斷創新的方法確保任務完成。

                    6)溝通與領導能力。良好的溝通技巧,開闊的胸襟,通過溝通達到順利開發工作的目的,進而發展成為個人的領導能力。能夠鼓勵下屬,使之達成工作及個人目標。能夠制定較高的績效標準,能使下屬對其工作承擔責任并協助下屬提升職業技巧和技能。

                    7)學習能力。從自身或他人實際工作的成功、失敗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以學習實現進步;能夠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具備學習新知識與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人事規章

                    第一節員工錄用

                    第九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事宜。

                    第十條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輸出試用申請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十一條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業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于報到時,向人力資源部繳驗下列表件:

                    (1)戶口本、身份證及醫院體檢表。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出具畢業證書、學歷證書。

                    (2)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一張。

                    (3)人事檔案資料。

                    (4)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吸食毒品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且未結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曾因此被開除者。

                    (8)身體檢查經認定不適合者。

                    第十四條員工一旦正式錄用,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節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業企業的職務。

                    (3)全體員工應該主動培養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借職務之便,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可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談話,如確實因重要原因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核準,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進行。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者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

                    (9)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10)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不得聊天閑談、搬弄是非,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統一認識,通過努力工作,提高質量,創造改善及增進福利的條件,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雙贏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同時激發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外務人員以外,員工不得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七條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最少8小時,生產部門和業務部門每日作息時間另行公布實施,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得超過46小時。

                    第十八條經理級及經理級以下人員上、下班都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1日處理。

                    第十九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1)上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每次遲到罰款50元(3)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無故遲到、早退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的情況除外。

                    2、曠工

                    (1)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工半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

                    第三節員工待遇

                    第二十條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員工待遇分為三部分:

                    (1)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及其工作性質確定,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呈總經理批準后調整。

                    (2)津貼。津貼類別

                    第二十一條員工待遇分日薪、月薪兩種方式,月薪于翌月8日發放;日薪于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和翌月6日發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進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二十二條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行辦理。第四節休假規定

                    第二十三條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國家法定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征得員工同意,并加倍發放薪資,國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補假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員工連續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給予年假,其休假日數規定如下: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全年給七天年假。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但未滿五年者,全年給十天年假。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但未滿十年者,全年給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礎上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為限。

                    第二十六條公司人員休年假,在不妨礙生產或業務前提下,按請假程序辦理。

                    第二十七條因年度終結或勞動關系終止而未休年假的員工,其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發給薪資。

                    第二十八條員工停薪留職不給年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給假類別分為8種(見下表)。

                    請假給假表

                    略

                    第三十條員工請事假應于一日前申請并填寫請假卡,按規定辦妥后方可離開,否則以曠工處理。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一)請假一天(含)以內時,報請組長并轉呈主管核準(非作業人員直接呈主管)。

                    (二)請假二天以上,報請主管并由其轉呈經理核準。

                    (三)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條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期間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職者,給假日期計算相應扣減。

                    第五節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員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相當于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相當于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相當于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四)特別獎勵:一次性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二)拾金不昧(價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務熱情,有具體事實者。

                    (四)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五)從事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

                    (三)遇有事故災難,勇于負責,甘冒危險者。

                    (四)檢舉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報告或妥善處理者。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二)為維護其他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業績或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勵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成果對公司確有貢獻,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滿四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七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相當于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二)記過:每次減發相當于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記大過:每次減發相當于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相應核減薪金待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商品者。

                    (二)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消極怠工者。

                    (三)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六)不遵守著裝規定者。

                    (七)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無故未能按時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嬉戲、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制造偽證予以誣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擅自離崗者。

                    (六)因玩忽職守致使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者。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團體秩序者。

                    (三)損壞、涂改重要文件者。

                    (四)玩忽職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安排,屢勸不改者。

                    (六)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且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事暴力恐嚇、威脅,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壞、涂改重大文件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二次,功過無法平衡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曠工達十二日者。

                    (十)煽動罷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關系者。

                    (十三)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攜帶刀具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伙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在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第四十二條員工功過抵消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相抵消。

                    (二)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員工功過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的為限。

                    第六節考核規定

                    第四十三條員工考核分三類:

                    (一)試用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審批及公司公布后,方得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熟練程度、知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況等,隨時進行考核,凡有特殊業績者,應隨時報請獎勵。

                    (2)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出勤情況、獎懲情況隨時記錄,作為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

                    其辦法詳見《公司考評細則》。

                    第四十四條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四種。

                    第四十五條員工年度考核定于每年年底舉行,由直屬部門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六條專門負責考核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時間。

                    第七節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條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主管批準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安排論處。

                    第四十八條一般職員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請,呈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得加班,并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四十九條加班費計算,一般職員平日加班在小時工資基礎上增加二分之一,節假日加班發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八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算節假日工資。

                    第五十條加班人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除不發給加班費外,且就其加班時間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一條員工加班情況,由其部門按月統計備查。

                    第八節職業培訓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及工作效率,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三條員工培訓分為:

                    (一)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人事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員工手冊講解。

                    (2)業務特性、工作規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工作。

                    (二)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各級主管應給以足夠重視。

                    (三)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管理人員,接受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進行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技能,使其能更加順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節遷調規定

                    第五十四條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可隨時調整任何一名員工的部門和職務,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五條各部門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五十六條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后,管理人員應于七日內、一般員工應于五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就職單位報到。

                    第五十七條員工調職,若離住址較遠可按照出差規定支付差旅費,其隨行家屬,可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

                    第五十八條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共所任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合人選暫行代理。

                    第十節員工福利、保險

                    第五十九條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增加員工收入,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具體規章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條員工婚喪、住院,贈送禮金或慰問金,其給予標準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員工勞動業績或錯誤經過衡量后,再決定其年終獎金。

                    第六十二條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于錄用時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六十三條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后,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補償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第十一節撫恤、退休、資遣

                    第六十四條員工因公導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對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補助事宜應按照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等額補償。

                    第六十五條員工退休,依勞動法工作退休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企業停產或轉讓時。

                    (二)業務或市場銷售嚴重不景氣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屬不能勝任時。

                    第六十七條員工下崗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差者。

                    (二)有錯屢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條員工下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條員工接到通知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若未發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發給通知期限內的工資和津貼。

                    第七十條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下崗而論。

                    第七十一條員工下崗,依下列規定發給下崗費: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平均工資的下崗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三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發相當于十天基本工資的下崗費,剩余月數按比例給予,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五章員工禮儀

                    第七十二條接聽外部電話,主動應答“您好,某某公司、請問……”,不得高聲喧嘩和爭吵,不得影響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條在處理對外事務中,必須使用“您好、歡迎、請、謝謝、對不起、再見、請走好”等禮貌語言。

                    第七十四條到公司來的客人,每個員工都必須用主動熱情的態度對待,并做好應答或解釋工作,無論何種原因,都不得與外來客人大聲爭吵,影響工作秩序,確實委屈之事,應采取暫時回避態度,并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條公司各部門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或與業務無關的雜志、書籍。看報時間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后(策劃部門除外)。

                    第七十六條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

                    第七十七條凡違反禮儀制度每次罰款20元。對違反上述制度情況嚴重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衛生管理

                    第七十八條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亂扔紙屑,不隨地吐痰。

                    第七十九條辦公桌清潔,物品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與業務無關的東西,保持辦公室及門窗潔凈。

                    第八十條上班前由保潔員對辦公桌進行擦拭,掃地,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下班時關好電源,窗簾及門窗。

                    第八十一條為保障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凡員工集體寢室的清潔衛生由各室員輪流打掃,不注重衛生的寢室,全體處罰。

                    第八十二條以上衛生制度的檢查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每周檢查一次執行情況,并視情況獎懲。

                    第七章員工職業著裝規定

                    第八十三條公司統一制作的夏裝、秋裝(男、女式),從員工領到該服裝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二年者,按五折價購買,不滿二年者(含新員工),按八折價購買。

                    第八十四條購買工作服的款項,由公司代墊,于員工離開公司時一次性扣除;若員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則該款項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擔。

                    第八十五條從事外聯工作的員工可以不著工作裝,但衣著須得體,男式西服以深藍、深黑套裝為佳,女士每年確定一款職業裝,色澤穩重、搭配合理,具有職業男、女性風格,禁止穿奇裝異服和休閑服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非外聯員工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一律穿工作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第八十六條公司統一制作的徽記工作牌,必須正確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處,如上班時間未戴胸牌,將被罰款20元。如胸牌丟失,需到行政部領購,補10元成本費。

                    第八章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需要出差,按此規定執行。第八十八條員工出差均依各部門經理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第八十九條員工出差須按實報支差旅費,其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不予辦理。

                    差旅費報銷標準

                    略

                    注:飛機、車船費用按票據報銷。到本市及各郊縣自帶車不報銷油料、過境過橋費。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帶車過境過橋及油料費據實報銷。

                    第九十條員工出差前,可按實際需要借差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部門經理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出差完畢,應于三日內按程序報賬。

                    第九十一條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實給付交通費及誤餐費。

                    第九十二條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費。

                    第九十三條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飛機及車、船費用,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費用均在膳雜費內包干,不得另行報支。

                    第九十四條員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

                    第九十五條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各類收據,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款額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第九章員工出國管理

                    第九十六條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因公奉派出國人員,需于出國前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或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

                    第九十八條出國人員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報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可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情況。

                    第九十九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另行規定。

                    第一零零條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照領,并可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第一零一條出國人員應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依據有關憑證向財務部報賬,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符報銷范圍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一零二條出國人員在國外旅行,應以規定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所開支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第一零三條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付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支付的費用較本公司所訂費用標準低時,其差額由公司補助。

                    第十章員工健康檢查規定

                    第一零四條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每年舉辦一次,有關檢查事項由行政部負責組織辦理,體檢醫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條員工所有體檢費用概由公司承擔。

                    第一零六條新進公司尚未轉正的員工,需要進行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一零七條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養或前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第一零八條行政部每年年終,應依檢查表提供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衛生改善參考。

                    第十一章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日常工作中必須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吐痰,杜絕老鼠,蒼蠅等害蟲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現的地方設置防鼠網。公司每季度將對員工食堂進行檢查和考核,并依據檢查、考核結果,進行獎懲,獎懲標準為20—500元。

                    第一一零條廚房和庫房的物品應井然有序,以便于管理及查找各類物品,愛惜公共財物,食堂的專用碗、盤應輕拿慢放,碗、盤的合理損耗每月不得超過3套,否則,由損壞者照價賠償(5元/個)。

                    第一一一條所有物品進入食堂前,應貨比三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價格最低,嚴禁過期或變質變味的原材料進入食堂,若使用變質食品,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將勸其辭退。若出現員工食物中毒情況,相關責任人將被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一二條員工就餐過程中,食堂工作人員應和藹可親,微笑服務并主動與各部門員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員還應準確統計好就餐人員數量以及晚餐時值班人員與非值班人員的人數,保證每月底的費用總結清晰無誤。

                    第一一三條員工在就餐過程中使用的碗、筷應清潔干凈,不得有殘渣、污跡、水漬,否則對當班人員罰款20元。

                    第一一四條在自助餐過程中,食堂管理員應安排專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況,并做到即時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條食堂保潔人員除每天清洗各類器皿外,還必須隨時保持廚房和餐廳的地面和墻面清潔,并且應注意各種容易疏忽的地方的衛生,食堂用的地墊應每日換洗一次,衛生間的物品應即時清換。

                    第一一六條公司在舉行各類活動時,有臨時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過食堂這個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對公司內部員工加班就餐問題,必須按時保質保量解決,否則廚師長和食堂管理員各被罰款20元。

                    第一一七條食堂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后辦妥請假手續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電話管理

                    第一一八條公司電話的管理由行政部總體負責,使用情況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條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原則上僅用于公務洽談。

                    (2)通話時間盡量控制。

                    (3)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明扼要,以免耗時又占線。

                    (4)使用前應對即將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第一二零條長途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各可掛長途電話的辦公場所應備置長途電話記錄表,并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本表每月轉行政部記錄備案。

                    (2)長途電話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話后作好記錄。

                    (3)因私掛撥長途電話者,務必作好通話記錄。行政部于月底交記錄給財務部,將在該員工薪水中扣出相應話費。

                    (4)違反長途電話使用規定,或通話后未填寫記錄表者以及記載不實者,公司將對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第十三章車輛管理

                    第一二一條公司內所有車輛皆由公司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安排。

                    第一二二條主管以上職務者配備公車。主管以下職位不配備公車,凡需要用車者,一律提出申請,由公司統一代購,使用者擁有并保管。使用者將分期付款直至車輛購置價款全部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該車輛的產權歸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條由公司代購車輛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間報銷相關費用,其中包括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環路附加費等。

                    第一二四條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的燃油費采用按月補給政策,依照級別劃分分別為:

                    經理級別人員:300元/月

                    主管級別人員:200元/月

                    第一二五條如果在車輛使用期間,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責任全部由使用者個人承擔,公司只派遣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第十四章附則

                    第一二六條本員工行動手冊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一二七條本員工行動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修訂。

                  第二篇: 員工手冊范本(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手冊)

                    員工手冊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行為,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本手冊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員工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持、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干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對管理者實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條我們鼓勵員工發揮主人翁責任感,爭當公司的主人。每個員工都應當通過干好本職工作,為公司作貢獻,都應當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都應當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提高協作的水平。員工間應遵守崗位之間的制約關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決因職責不清掩蓋的管理漏洞。

                    同時,鼓勵員工在緊急突發事件發生時主動應變,并及時向有關上級匯報。

                    第五條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權利,即咨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咨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在擁有知情權的同時,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人才培養理念

                    第六條引進賢才與盡力工作是領袖與模范的區別,只有引進賢才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各級職務的接班人。

                    第七條公司的接班人是從集體奮斗中、從員工中、從各級主管中自然產生出來的,任人惟賢。

                    第八條公司確定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

                    (1)“德”

                    1)崇高的敬業精神。顧全大局、識大體,以公司發展為己任,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平穩的心態有機結合。

                    2)正確的價值觀。正直、無私、公允。倡導“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鄙視不勞而獲、貪得無厭,堅信通過自己的努力在企業獲取應有的回報。

                    3)團隊精神。以大局為重,作為團體的一員采取合作的態度,關心團體的整體目標,而非個人利益。

                    (2)“才”

                    1)優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是對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標明確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確理解董事會決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圍繞企業發展目標開展工作。

                    3)客觀的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在復雜困難的情況下,也能對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確客觀的評估,并能夠獨立正確地完成。

                    4)實用的創造力。具備獨到的見解與完善的思維體系,在工作中積極思索,產生新穎的合理化建議,并能使之轉化為新的切合實際的行動方案。

                    5)旺盛的戰斗力。活力充沛地將短期和長期目標結合,力求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積極主動,敢于承擔風險和壓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斷創新的方法確保任務完成。

                    6)溝通與領導能力。良好的溝通技巧,開闊的胸襟,通過溝通達到順利開發工作的目的,進而發展成為個人的領導能力。能夠鼓勵下屬,使之達成工作及個人目標。能夠制定較高的績效標準,能使下屬對其工作承擔責任并協助下屬提升職業技巧和技能。

                    7)學習能力。從自身或他人實際工作的成功、失敗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以學習實現進步;能夠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具備學習新知識與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人事規章

                    第一節員工錄用

                    第九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事宜。

                    第十條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輸出試用申請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十一條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業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于報到時,向人力資源部繳驗下列表件:

                    (1)戶口本、身份證及醫院體檢表。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出具畢業證書、學歷證書。

                    (2)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一張。

                    (3)人事檔案資料。

                    (4)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吸食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且未結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曾因此被開除者。

                    (8)身體檢查經認定不適合者。

                    第十四條員工一旦正式錄用,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節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業企業的職務。

                    (3)全體員工應該主動培養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借職務之便,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可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談話,如確實因重要原因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核準,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進行。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者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

                    (9)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10)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不得聊天閑談、搬弄是非,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統一認識,通過努力工作,提高質量,創造改善及增進福利的條件,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雙贏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同時激發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外務人員以外,員工不得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七條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最少8小時,生產部門和業務部門每日作息時間另行公布實施,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得超過46小時。

                    第十八條經理級及經理級以下人員上、下班都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1日處理。

                    第十九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1)上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每次遲到罰款50元(3)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無故遲到、早退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的情況除外。

                    2、曠工

                    (1)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工半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

                    第三節員工待遇

                    第二十條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員工待遇分為三部分:

                    (1)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及其工作性質確定,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呈總經理批準后調整。

                    (2)津貼。津貼類別

                    第二十一條員工待遇分日薪、月薪兩種方式,月薪于翌月8日發放;日薪于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和翌月6日發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進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二十二條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行辦理。第四節休假規定

                    第二十三條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國家法定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征得員工同意,并加倍發放薪資,國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補假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員工連續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給予年假,其休假日數規定如下: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全年給七天年假。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但未滿五年者,全年給十天年假。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但未滿十年者,全年給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礎上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為限。

                    第二十六條公司人員休年假,在不妨礙生產或業務前提下,按請假程序辦理。

                    第二十七條因年度終結或勞動關系終止而未休年假的員工,其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發給薪資。

                    第二十八條員工停薪留職不給年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給假類別分為8種(見下表)。

                    請假給假表

                    略

                    第三十條員工請事假應于一日前申請并填寫請假卡,按規定辦妥后方可離開,否則以曠工處理。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一)請假一天(含)以內時,報請組長并轉呈主管核準(非作業人員直接呈主管)。

                    (二)請假二天以上,報請主管并由其轉呈經理核準。

                    (三)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條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期間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職者,給假日期計算相應扣減。

                    第五節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員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相當于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相當于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相當于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四)特別獎勵:一次性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二)拾金不昧(價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務熱情,有具體事實者。

                    (四)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五)從事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

                    (三)遇有事故災難,勇于負責,甘冒危險者。

                    (四)檢舉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報告或妥善處理者。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二)為維護其他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業績或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勵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成果對公司確有貢獻,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滿四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七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相當于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二)記過:每次減發相當于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記大過:每次減發相當于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并于發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相應核減薪金待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商品者。

                    (二)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消極怠工者。

                    (三)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六)不遵守著裝規定者。

                    (七)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無故未能按時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嬉戲、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制造偽證予以誣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擅自離崗者。

                    (六)因玩忽職守致使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者。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團體秩序者。

                    (三)損壞、涂改重要文件者。

                    (四)玩忽職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安排,屢勸不改者。

                    (六)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且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事暴力恐嚇、威脅,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壞、涂改重大文件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二次,功過無法平衡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曠工達十二日者。

                    (十)煽動罷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關系者。

                    (十三)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攜帶刀具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伙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在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第四十二條員工功過抵消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相抵消。

                    (二)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員工功過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的為限。

                    第六節考核規定

                    第四十三條員工考核分三類:

                    (一)試用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審批及公司公布后,方得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熟練程度、知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況等,隨時進行考核,凡有特殊業績者,應隨時報請獎勵。

                    (2)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出勤情況、獎懲情況隨時記錄,作為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

                    其辦法詳見《公司考評細則》。

                    第四十四條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四種。

                    第四十五條員工年度考核定于每年年底舉行,由直屬部門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六條專門負責考核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時間。

                    第七節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條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主管批準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安排論處。

                    第四十八條一般職員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請,呈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得加班,并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四十九條加班費計算,一般職員平日加班在小時工資基礎上增加二分之一,節假日加班發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八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算節假日工資。

                    第五十條加班人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除不發給加班費外,且就其加班時間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一條員工加班情況,由其部門按月統計備查。

                    第八節職業培訓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及工作效率,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三條員工培訓分為:

                    (一)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人事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員工手冊講解。

                    (2)業務特性、工作規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工作。

                    (二)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各級主管應給以足夠重視。

                    (三)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管理人員,接受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進行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技能,使其能更加順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節遷調規定

                    第五十四條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可隨時調整任何一名員工的部門和職務,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五條各部門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五十六條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后,管理人員應于七日內、一般員工應于五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就職單位報到。

                    第五十七條員工調職,若離住址較遠可按照出差規定支付差旅費,其隨行家屬,可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

                    第五十八條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共所任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合人選暫行代理。

                    第十節員工福利、保險

                    第五十九條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增加員工收入,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具體規章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條員工婚喪、住院,贈送禮金或慰問金,其給予標準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員工勞動業績或錯誤經過衡量后,再決定其年終獎金。

                    第六十二條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于錄用時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六十三條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后,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補償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第十一節撫恤、退休、資遣

                    第六十四條員工因公導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對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補助事宜應按照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等額補償。

                    第六十五條員工退休,依勞動法工作退休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企業停產或轉讓時。

                    (二)業務或市場銷售嚴重不景氣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屬不能勝任時。

                    第六十七條員工下崗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差者。

                    (二)有錯屢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條員工下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條員工接到通知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若未發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發給通知期限內的工資和津貼。

                    第七十條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下崗而論。

                    第七十一條員工下崗,依下列規定發給下崗費: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平均工資的下崗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三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發相當于十天基本工資的下崗費,剩余月數按比例給予,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五章員工禮儀

                    第七十二條接聽外部電話,主動應答“您好,某某公司、請問……”,不得高聲喧嘩和爭吵,不得影響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條在處理對外事務中,必須使用“您好、歡迎、請、謝謝、對不起、再見、請走好”等禮貌語言。

                    第七十四條到公司來的客人,每個員工都必須用主動熱情的態度對待,并做好應答或解釋工作,無論何種原因,都不得與外來客人大聲爭吵,影響工作秩序,確實委屈之事,應采取暫時回避態度,并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條公司各部門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或與業務無關的雜志、書籍。看報時間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后(策劃部門除外)。

                    第七十六條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

                    第七十七條凡違反禮儀制度每次罰款20元。對違反上述制度情況嚴重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衛生管理

                    第七十八條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亂扔紙屑,不隨地吐痰。

                    第七十九條辦公桌清潔,物品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與業務無關的東西,保持辦公室及門窗潔凈。

                    第八十條上班前由保潔員對辦公桌進行擦拭,掃地,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下班時關好電源,窗簾及門窗。

                    第八十一條為保障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凡員工集體寢室的清潔衛生由各室員輪流打掃,不注重衛生的寢室,全體處罰。

                    第八十二條以上衛生制度的檢查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每周檢查一次執行情況,并視情況獎懲。

                    第七章員工職業著裝規定

                    第八十三條公司統一制作的夏裝、秋裝(男、女式),從員工領到該服裝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二年者,按五折價購買,不滿二年者(含新員工),按八折價購買。

                    第八十四條購買工作服的款項,由公司代墊,于員工離開公司時一次性扣除;若員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則該款項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擔。

                    第八十五條從事外聯工作的員工可以不著工作裝,但衣著須得體,男式西服以深藍、深黑套裝為佳,女士每年確定一款職業裝,色澤穩重、搭配合理,具有職業男、女性風格,禁止穿奇裝異服和休閑服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非外聯員工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一律穿工作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第八十六條公司統一制作的徽記工作牌,必須正確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處,如上班時間未戴胸牌,將被罰款20元。如胸牌丟失,需到行政部領購,補10元成本費。

                    第八章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需要出差,按此規定執行。第八十八條員工出差均依各部門經理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第八十九條員工出差須按實報支差旅費,其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不予辦理。

                    差旅費報銷標準

                    略

                    注:飛機、車船費用按票據報銷。到本市及各郊縣自帶車不報銷油料、過境過橋費。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帶車過境過橋及油料費據實報銷。

                    第九十條員工出差前,可按實際需要借差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部門經理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出差完畢,應于三日內按程序報賬。

                    第九十一條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實給付交通費及誤餐費。

                    第九十二條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費。

                    第九十三條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飛機及車、船費用,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費用均在膳雜費內包干,不得另行報支。

                    第九十四條員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

                    第九十五條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各類收據,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款額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第九章員工出國管理

                    第九十六條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因公奉派出國人員,需于出國前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或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

                    第九十八條出國人員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報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可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情況。

                    第九十九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另行規定。

                    第一零零條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照領,并可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第一零一條出國人員應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依據有關憑證向財務部報賬,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符報銷范圍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一零二條出國人員在國外旅行,應以規定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所開支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第一零三條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付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支付的費用較本公司所訂費用標準低時,其差額由公司補助。

                    第十章員工健康檢查規定

                    第一零四條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每年舉辦一次,有關檢查事項由行政部負責組織辦理,體檢醫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條員工所有體檢費用概由公司承擔。

                    第一零六條新進公司尚未轉正的員工,需要進行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一零七條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養或前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第一零八條行政部每年年終,應依檢查表提供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衛生改善參考。

                    第十一章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日常工作中必須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吐痰,杜絕老鼠,蒼蠅等害蟲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現的地方設置防鼠網。公司每季度將對員工食堂進行檢查和考核,并依據檢查、考核結果,進行獎懲,獎懲標準為20—500元。

                    第一一零條廚房和庫房的物品應井然有序,以便于管理及查找各類物品,愛惜公共財物,食堂的專用碗、盤應輕拿慢放,碗、盤的合理損耗每月不得超過3套,否則,由損壞者照價賠償(5元/個)。

                    第一一一條所有物品進入食堂前,應貨比三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價格最低,嚴禁過期或變質變味的原材料進入食堂,若使用變質食品,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將勸其辭退。若出現員工食物中毒情況,相關責任人將被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一二條員工就餐過程中,食堂工作人員應和藹可親,微笑服務并主動與各部門員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員還應準確統計好就餐人員數量以及晚餐時值班人員與非值班人員的人數,保證每月底的費用總結清晰無誤。

                    第一一三條員工在就餐過程中使用的碗、筷應清潔干凈,不得有殘渣、污跡、水漬,否則對當班人員罰款20元。

                    第一一四條在自助餐過程中,食堂管理員應安排專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況,并做到即時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條食堂保潔人員除每天清洗各類器皿外,還必須隨時保持廚房和餐廳的地面和墻面清潔,并且應注意各種容易疏忽的地方的衛生,食堂用的地墊應每日換洗一次,衛生間的物品應即時清換。

                    第一一六條公司在舉行各類活動時,有臨時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過食堂這個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對公司內部員工加班就餐問題,必須按時保質保量解決,否則廚師長和食堂管理員各被罰款20元。

                    第一一七條食堂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后辦妥請假手續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電話管理

                    第一一八條公司電話的管理由行政部總體負責,使用情況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條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原則上僅用于公務洽談。

                    (2)通話時間盡量控制。

                    (3)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明扼要,以免耗時又占線。

                    (4)使用前應對即將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第一二零條長途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各可掛長途電話的辦公場所應備置長途電話記錄表,并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本表每月轉行政部記錄備案。

                    (2)長途電話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話后作好記錄。

                    (3)因私掛撥長途電話者,務必作好通話記錄。行政部于月底交記錄給財務部,將在該員工薪水中扣出相應話費。

                    (4)違反長途電話使用規定,或通話后未填寫記錄表者以及記載不實者,公司將對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第十三章車輛管理

                    第一二一條公司內所有車輛皆由公司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安排。

                    第一二二條主管以上職務者配備公車。主管以下職位不配備公車,凡需要用車者,一律提出申請,由公司統一代購,使用者擁有并保管。使用者將分期付款直至車輛購置價款全部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該車輛的產權歸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條由公司代購車輛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間報銷相關費用,其中包括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環路附加費等。

                    第一二四條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的燃油費采用按月補給政策,依照級別劃分分別為:

                    經理級別人員:300元/月

                    主管級別人員:200元/月

                    第一二五條如果在車輛使用期間,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責任全部由使用者個人承擔,公司只派遣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第十四章附則

                    第一二六條本員工行動手冊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一二七條本員工行動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修訂。

                  第三篇: 員工手冊范本(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手冊)

                    第一部分:公司的經營理念

                    1、質量:產品及服務質量是公司發展的生命線。

                    2、產品:不斷創新的產品是公司發展的軌跡。

                    3、品牌:是公司產品及服務的一面明鏡。

                    4、客戶:客戶的滿意與成功是度量我們工作成績最重要的標尺。

                    5、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財富,員工素質及專業知識水平的提高就是公司財富的增長,員工的福利待遇及生活水平是公司經營業績的具體體現。

                    6、市場:尋找開拓最適合我們的市場并力爭取得最高占有率。

                    7、管理:一切經營活動的基本方針,高科技專業化集團化國際化。

                    第二部分:人事政策

                    2-1員工招聘和錄用

                    2-1-1招聘和錄用條件

                    根據本公司特點,按工作潛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所招員工須透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取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1-2招聘程序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由部門經理提交用人方案由人事部轉總經理批復決定。

                    人事部透過各大院校及人才中心或其他渠道為部門經理帶給初步人選的各類人才資料。

                    部門經理參考人才資料確定面試人員。

                    人事部通知面試并將面試意見呈報總經理。

                    總經理匯總各方面意見確定試用人員。

                    人事部下發錄用通知并辦理試用手續。

                    2-1-3招聘人員要求

                    技術人員

                    高級技術人員:博士或高級職稱,對電子信息工程或軟件專業有豐富科研、開發經驗中級技術人員;具有電子信息、軟件開發三年以上專業開發經驗,碩士中級職稱以上技術人員;具有電子信息、計算機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管理類人員

                    經理:管理或電子類專業院校本科以上,在大型算機專業公司從事經營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有強烈的職責心和事業心。35歲以下。

                    市場人員:電子類專業院校本科以上,1-3年工作經驗,具有市場開拓潛力。

                    財務人員:財經類大學本科,熟悉會計電算化。

                    文秘人員:文科類大學本科,辦公管理經驗三年以上,協調潛力強。

                    質管人員:熟悉IS09000,至少有三年電子類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2-1-4報到手續

                    經核定錄用人員于報到日攜帶:一寸免冠照兩張,學歷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到人事部報到辦理就職手續。

                    2-2試用

                    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

                    2-3轉正及合同簽訂

                    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經簽訂、鑒證,雙方務必嚴格執行。

                    2-4離職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出國留學網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

                    辭職: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潛力等互不貼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2-5內部調動

                    2-5-1原則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2-5-2程序

                    員工填寫《員工內部調動申請》。

                    本部門及用人部門經理審批。

                    人事部報總經理批準。

                    2-6晉升

                    2-6-1依據業績突出,并具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及獻身精神。

                    2-6-2程序。

                    由上一級主管提名管理層審核總經理批準。

                    發文任命由人事部備案通知各部門。

                    2-7培訓

                    2-7-1培訓政策:培訓是一種人力資源的投資,公司將培訓機會更多地給予工作表現出色,具有較大潛力職員。

                    2-7-2公司將不斷培訓職員,如英文、計算機專業培訓等。

                    2-7-3參加培訓前提:工作表現出色,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忠誠獻身公司。

                    2-7-4培訓協議:若參加投資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具體參考聘任合同中的《培訓協議》)。

                    2-8獎懲條例

                    2-8-1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業績及表現于每季度末進行一次業績評估,并分三等級(優秀、良好、較差),并在經濟上給予不同獎勵,辦法如下:

                    優秀:500元

                    良好:200元

                    較差:5元

                    具體評估由人力部及部門經理考核打分報總經理批復。

                    第三部分:考勤制度

                    3-1公司統一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3-2公司作息時間:

                    夏季(5/1—10/1)

                    早:8:00—12:00

                    下:14:30—18:00

                    冬季(10/1-5/1)

                    早:8:30—12:00

                    下:13:00—17:30

                    3-3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3-4每月遲到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凡超過10分鐘,每分鐘罰款兩元,依此類推,第三次起凡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

                    3-5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者,從第四天起視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3-6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加班缺勤者為全勤,全勤獎金100元。

                    3-7未轉正員工不享受全勤獎。

                    3-8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于正常工作時間外超時工作時,各員工皆不得找藉詞推搪,應以工作為主,發揚良好服務精神。

                    3-9對經各部門經理批準安排超時工作員工,均給予調休或發加班費。

                    3-10職員請假須由本人填寫假條,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離開,無特殊原因不可電話、捎話請假。

                    3-11職員請假三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3-12公司設考勤員,員工上班須自覺到考勤員處簽到,如不作簽到視曠工處理。

                    3-13月末財務部根據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第四部分:薪資及福利

                    4-1薪資

                    4-1-1原則

                    崗位職責

                    勞動力市場價格

                    教育背景

                    工作經驗

                    業績成果

                    司齡

                    4-1-2結構

                    月收人:基本工資十午餐補貼+全勤獎+效益獎金

                    (效益獎金:公司綜合各部門月工作效益以各部門為單位提取比例)

                    年收入:12×月收人+年終獎金

                    4-1-3公司依崗位職責將工資劃分五崗,每崗參考教育背景、工作經驗、業績成果、司齡等分A、:B、C三等級,具體標準如下:

                    崗位:職務:等級:基本工資

                    一崗:總經理:總工程師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其他董事會直接聘任人員:A:30一35檔

                    B:25一30檔

                    C:20一25檔

                    二崗:總經理助理:高級顧問

                    副總工程師:部門總監

                    高級文秘:A:25一30檔

                    B:20一25檔

                    C:15一20檔

                    三崗:部門經理:高級(項目主管程序員、系統分析員、

                    營銷人員、會計、經濟師等)

                    A:20一25檔

                    B:15一20檔

                    C:10一15檔

                    四崗:程序開發人員

                    工程技術人員

                    市場銷售人員高級文員

                    會計

                    A:15一20檔

                    B:10一15檔

                    C:8一10檔

                    五崗:文員:庫管:物流

                    說明:

                    每檔以RMB100元計

                    A等:

                    博士、高工,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于三年。

                    本科以上學歷或有中級職稱,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于五年。

                    B等:

                    博士、高工,三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于一年;

                    本科以上學歷或有中級職稱,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司齡不少于二年。

                    專科以上學歷,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于五年。

                    C等:專科學歷以上,一年以上工作經驗,司齡不少于一年。

                    上述每崗各等級工資標準,如有特殊狀況,一崗職員的工資由董事會決定,二、三崗職員的工資由總經理決定并報董事會備案,四、五崗職員的工資由經理辦公會決定,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核發。

                    公司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后,原則上從各崗位起始檔開始支付基本工資。

                    對于在公司各項考核中成績優異,受到嘉獎的職員,工資可上浮一檔,對于成績不合格、或受到公司處分的職員工資可下浮一檔或重新試用。

                    原則上對公司四、五崗的正式職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工齡,重新審定一次工資,由經理辦公會決定是否給予升檔。對于收人到達或超過本崗位平均檔的職員,其每年晉升與否由總經理決定。

                    對于試用期人員,無論資歷或崗位一律定為四檔(特殊狀況經總經理批準例外)。

                    本標準的解釋權歸經理辦公室。

                    4-1-4支付方式

                    每月5日現金支付。

                    4-2福利

                    4-2-1住房:

                    4-2-1-1租房(暫定)

                    條件:對現時經公司核實確需解決住房的正式職員(家在:的單身職工、已婚且一方有房職員或已有住所的職員均不在思考之列)可申請群眾租房,經總經理批準后辦理。

                    租金支付:公司負擔月租金的50%,個人負擔月租金的50%。

                    租房標準:城區標準單元套房,交通費自負。

                    人員限制:每單間不超過2人。

                    4-2-1-2住房公積金

                    是職工及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繳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職工個人住房基金,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職時本息余額一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住房公積金定向用于:

                    員工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貸款。

                    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專項貸款。

                    單位購買、建造員工住房專項貸款。

                    公積金來源方式:員工每月交納其基本工資的5%,公司付給員工月基本工資5%,這筆公積金將存人房產服務公司為個人所設的帳戶中,按規定備用。

                    與公司正式簽約的正式職員有權申請參加此項計劃。

                    公司5%款項的提取按參加公積金計劃的年限而定。

                    參加年限:提取比例

                    0-5年:5%

                    5-10年:10%

                    10-15年:15%

                    15-20年:20%

                    20-25年:25%

                    25-30年:30%

                    4-2-2醫療合作基金制度

                    基金來源:職員交納月基本工資2.5寫(由財務直接從職員工資中扣除),公司支付職員月基本工資總額的2.5%作為公司職工月醫療合作基金。專項儲備,專款專用。用完為止。

                    基金管理:由職員選定代表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單設帳戶統一管理,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醫療費報銷辦法:

                    醫療費用不論大小須經職工選定的基金管理委員會初步審核,報總經理簽字由財務部具體辦理。

                    職員報銷時普通門診務必持市級以上醫療病歷、處方、發票等單據,經基金委員會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累計最高限額不得超過職工年交納基金的3倍。

                    除普通門診外的醫療費,如職員住院等大額醫療費用按進人公司年限長短承擔比例費用,標準如下:

                    下列費用不予報銷:

                    各類滋補藥品、保健藥品、貴重藥品等;

                    因打架、斗毆、美容及違犯計劃生育政策所致費用;

                    未經主管批準在市級以下醫院就診、住院者;

                    未經批準自行外購藥等;

                    病歷、處方、發票手續不全者。

                    4-2-3休假

                    可享受的帶薪假日:

                    法定假日(七天);

                    婚假三天;

                    喪假:直系一天(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

                    非直系半天(兄弟、姐妹、姐夫、妹夫、兄嫂、弟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兒媳);

                    產假:女方90天男方2天;

                    哺乳假:每一天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可晚上班一小時或早下班一小時,工資、福利及補貼按100寫發給;

                    年假: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10天年休假;

                    工傷假:工傷期間工資及一切福利、補貼按100%發給;

                    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福利補貼按100%發給;

                    工齡滿3年工資按70%發放;

                    工齡滿3-5年工資按80%發放;

                    工齡滿5年以上工資按90%發放。

                    4-2-4正式職員申請可享受公司每年帶給的常規體檢一次

                    4-2-5全勤員工月午餐補貼120元

                    4-2-6員工生日公司將為其訂做賀卡一張,生日蛋糕一個以示祝福。

                    第五部分:差旅報銷辦法

                    5-1原則:

                    差旅費用實行總額包干,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職員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視狀況事先核準。

                    出差人員持標準的申請單可向財務部借相應數額的差費,出差回來后務必在一周內填寫出差報銷單并結清手續。如無特殊狀況又未能在一周內結清差費,財務部有權暫停支付其工資,等報銷完再核付。

                    出差人員可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由派遣主管根據任務需要在出差申請單中審定,費用實報實銷。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下列費用,可實報實銷。

                    乘坐出租車按發票面值。

                    因公長途電話費按電信局收據為憑。

                    因公宴客費用,按正式發票為準。

                    第六部分:安全衛生

                    6-1公司內嚴禁吸煙

                    附:公司禁煙通知

                    自:年:月:日起嚴禁在公司、辦公場所、上班時間內吸煙。違者一次罰款人民幣50元,當場付清。如經理辦、市場部、會議室有客戶要求吸煙者,僅限在本部辦公室內,公司職員不得陪抽,如違反,按規定處罰!

                    6-2非電氣作業人員不得裝拆修理電氣設備。

                    6-3愛護公司公物,注重所有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節約用水、用電、易耗品。

                    6-4養成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煙頭、雜物,如在公共場所發現有紙屑、雜物等,應隨時撿起放人垃圾桶,持續公司清潔。

                    6-5應急電話:

                    市內觸電急救::市內傷病急救:

                    火警:119:匪警:110

                    第七部分:保密

                    7-1總則

                    7-1-1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7-1-2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7-2保密范圍

                    7-2-1經營信息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7-2-2技術信息

                    各類技術資料;

                    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信息均屬公司。

                    7-2-3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7-3公司秘級的確定

                    7-3-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及技術信息資料為絕密級。

                    7-3-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制度等為機密級。

                    7-3-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7-4保密措施

                    7-4-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7-4-2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7-4-3屬開公司秘密的設備或產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維修、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7-4-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7-4-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4-6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7-5職責與處罰

                    7-5-1出現下列狀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500元: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7-5-2出現下狀況之一的,給予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帶給公司秘密的;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八部分:行為規范

                    您的儀容:

                    衣著整潔

                    修飾大方

                    精神飽滿

                    您上班時:

                    不遲到不串崗

                    不怠工不務私

                    您下班時:

                    不早退不拖拉

                    關好水電門窗

                    保證安全

                    您打電話時:

                    不閑談

                    不泄密

                    您接電話時:

                    先答“您好,:公司”

                    您開會時:

                    準時到場

                    認真記錄

                    用心參與

                    您與同事們:

                    但是問工資、獎金及其他機密事宜

                    不傳遞小道消息

                    主動關心和幫忙別人的病痛疾苦及其他困難

                    第九部分:附則

                    9-1《職員手冊》為公司內部管理資料,屬機密文件,職員只可借閱,不可抄襲、翻印、私存、泄露。如有泄密,公司將根據保密制度給予相應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9-2本手冊解釋權歸公司經理辦公室

                    注:

                    公司正式職員:指試用期滿,與公司正式簽訂聘任合同5年以上的專職人員。(兼職、臨時工、簽約不足5年均為非正式職員)

                  第四篇: 員工手冊范本(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手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采用,并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XXX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部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五篇: 員工手冊范本(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手冊)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并經行政部門審核)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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