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精選10篇)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繁復工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據。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精選七篇,歡迎品鑒!

第一篇: 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主導。教師授課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教學效果,影響人才培養的質量。為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意見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的
為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教學工作質量提供依據;為科學地計發課酬提供依據;為有效地實施對課堂教學過程的監控提供依據;為有針對性地組織教師業務培訓提供依據。
二、評價對象
承擔教學任務的廣東商學院在編專任教師(含雙肩挑教師)均是評價對象。
三、評價內容
1、學生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評價。對同時擔任理論課教學和實驗課教學的教師,或同一門課中既有理論課教學又有實驗課教學的教師,應分別進行理論課評價與實驗課評價,再以理論課計劃課時和實驗課計劃課時占總計劃課時的比重為權重計算受評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得分。該項評價于每學期結課前2周進行。
2、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價。該項評價于每學年第2學期結課前1周進行。
3、綜合評價。由"課堂教學質量得分×0.75+教學、教改與教學研究成果得分×0.25"計算出受評教師教學工作綜合得分。該項評價于次學年第1周進行。
4、體育課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內容另行規定。
四、評價機構
成立校教學質量評價辦公室(簡稱評價辦,設在教務處教學管理科),對全校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工作進行指導與協調。教學院系部成立"教學質量評價領導小組"(簡稱評價小組),對本單位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工作進行組織和領導。由評價小組委派2-3人任評價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學生對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進行評價。評價前,校評價辦要對評價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各教學院系要對學生認真進行評價前的動員與教育。
五、評價程序
1、學生填寫評價問卷前,評價員應向學生解釋各項評價指標的確切內涵,并要求學生認真、客觀、公正地填寫評價問卷。評價者應隨機抽取有關受評教師的有效問卷不少于30份作為統計樣本。有效問卷少于30份的,一般應重新進行評價。
2、評價員收回學生問卷后,應當場用專用袋密封與簽署評價員姓名。該單位教學秘書應于結課前1周將密封好的問卷交校評價辦。
3、評價問卷由校評價辦統一進行計算機處理,計算出每位受評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單項分和總分。再以教學院系部為單位,按總分高低順序(若得分相同,開新課、新開課優先)填寫"廣東商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學生評價得分統計表",次學年第1周返各教學院系部公布。
4、受評教師于每學年第2學期結課前1周填寫"教師教學、教改與研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評價小組對其所填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按"廣東商學院教師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價計分表"(見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順序填寫"廣東商學院教師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價得分統計表"(見附件5)。該表應在本單位的范圍內公示。
5、評價小組根據兩學期的課堂教學質量得分和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評分計算受評教師綜合得分。綜合得分=該學年度課堂教學質量平均得分×0.75+教學、教改與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綜合評分的高低順序填寫"廣東商學院教師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得分統計表"與按預定比例提出本單位教學優秀獎候選人(所提候選人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無異議,由該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加蓋公章報教務處。受評教師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可向本單位評價小組投訴。若不服評價小組裁決,可向校評價辦投訴。
六、評價結果使用
1、賦予課堂教學質量得分適當的權重計算教師課酬。
2、以綜合評分為根據評定各級教學優秀獎。
3、課堂教學質量評分低于60分者,由教務處亮紅牌,暫停其上課資格一個學期,一學期后由教務處組織專家重新確認其上課資格;被亮紅牌后一年內,不予受理其晉升職稱的申請,不得評選任何先進;課堂教學質量評分低于75分者,由教務處亮黃牌,院系部主管教學的負責人找其談話,次學期的授課時數應限制在每周6學時以內;課堂教學質量評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學期由教務處在全校范圍內通報表揚,各教學院系部及時總結其經驗并加以推廣。
第二篇: 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一、重點任務和目標
1、落實責任制,明確領導責權分工。各學校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一級抓一級,并將糾風治亂的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從而在全系統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嚴格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堅持“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公辦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的政策;教育教學研究中心、中小學不得舉辦義務教育階段各類學科競賽,不得舉辦“奧班”或“奧賽訓練班”。
3、加大治理教育收費中的突出問題,鞏固和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落實工作成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執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基礎上,嚴格執行和落實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雜費和課本費的改革政策,鞏固改革成果,堅決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的情況發生;同時按上級總體部署,積極推行城市區經費保證新的政策措施,對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要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切實加強中小學教材管理,嚴禁向學生推銷教輔材料牟利的行為。加大對教育亂收費的查處力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頂風違紀的亂收費案件從嚴查處,對亂收費學校,要追究校長責任。
4、大力推進“陽光工程”的實施。一是各類招生考試堅持實行“六公開”,即:招生政策和實施辦法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二是認真落實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學校辦事公開制度,做好公開工作。特別是對評優評先、職稱評聘等涉及教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事項,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購、財務收支等重大事務的要及時全面公開。局紀委年底將對學校辦事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市教育紀工委,進一步打造“陽光工程”。
5、加大師德師風宣傳教育力度,提高教師廉潔從教、為人師表意識。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樹立好“人類靈魂工程師”的良好形象。按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要對教師加強政治理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的教育,促進教師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事業心、責任感,提高依法從教的水平。要把師德考核作為一項硬性工作來抓。嚴禁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堅決實行轉正、評聘、晉級、選拔、評優一票否決制,堅決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者的教師資格。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現象,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堅決制止;要嚴肅查處違反師德規定的案件(事件),按照規定給予相關人員組織處理直至黨政紀處分。
6、做好投訴和舉報接待工作,堅決查處各種違紀案件。各校要結合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加強對本校行風工作的查糾力度,局糾風工作領導小組也將通過明察暗訪、聯合檢查、突擊抽查等,加大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確保我區教育系統糾風工作取得成效,保證教育事業的和諧健康發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召開會議,針對新形勢做出全面部署。及時召開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全區教育系統年度糾風工作做出安排。各學校要召開行風建設大會,制定行風建設工作方案,建立相關制度,落實有關制度,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
2、健全機構,進一步發揮組織優勢。根據領導工作分工變化情況,完成糾風工作領導小組職能調整,明確職責。各學校也要調整相應的行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
3、糾評并舉,深入細致推進重點工作。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落實和鞏固為重點,春季開學后,針對教育收費這一糾風工作的重要問題,對全區教育收費工作進行全面督導檢查;文教局組織人員深入各學校,召開座談會、實地查看和發問卷,開展行風建設專題調研,全面了解中小學在收費公示、使用管理、師德建設、校務公開、招生等群眾反映較多的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繼續開展民主評議學校工作。把行風建設和規范辦學行為緊密結合,進一步優化辦學環境。年底,文教局從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學校行風建設、行風成效、自評自糾、整改措施、工作推進、規章制度建設、校風和師德師風、群眾滿意度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那一世
4、獎懲并重,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在進一步宣傳先進教師工作同時,對群眾反映強烈部分教師的師德師風問題進行整頓。局紀委將結合群眾舉報等在周末對學校或教師組織有償補習班問題進行查糾,對學校違反本通知規定的,一經查實,要及時如數退還所收取的費用,給予學校通報批評,取消學校當年文明單位評選資格,并追究學校領導的紀律責任,直至撤銷校長職務;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在職教師違反規定的,第一次發現,給予批評教育,并及時如數退還有償補課所得。第二次發生的,不但要及時如數退還有償補課所得,當事人該年度考核還要確定為不合格,不能作為各種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必要時調整崗位;對因此原因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解聘。對因此原因造成學生傷害責任事故的,責任教師要依法賠償受害學生的經濟損失,并視情節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特別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非畢業班學生進行有償補課的將給予從嚴從重處理,堅決遏止亂補課、亂辦班現象的發生和蔓延。
5、加強教育,提高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廉政意識。召開學校校長、書記培訓會,在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倡廉方面進行專題培訓。第二學期暑期開學后,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針對學校教師的規范辦學行為、嚴禁亂收費的宣傳周活動,提高學校教師政治思想覺悟,提高規范辦學行為的自覺性。
6、抓好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第一學期結束前,整理歸納行風督導員、評議員和廣大人民群眾反映的教育熱點問題和意見,提出整改意見,召開自評大會。由各單位第一責任人報告自查自糾情況和整改意見并制定整改方案。各單位對自評自查的問題和群眾提出問題進行認真梳理,結合實際制定出整改措施。第二學期開學后,由各單位第一責任人匯報行風建設整體情況及整改工作情況,針對整改情況進一步征求意見。
第三篇: 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教育教學是學校工作的中心,提升質量又是教育教學這個中心工作的中心。基于市直學校現狀,市教育局明確20__年為市直教育“質量提升年”,因此學校必須牢固樹立“質量立校”意識,真正把工作重心集中到抓教育教學質量上來。
一、指導思想
遵循教育規律,貫徹教育方針,執行教育規范,推進改革創新;一心一意抓質量,聚精會神謀發展;提升質量的主導因素是人;提升質量的關鍵舉措是實行精致化科學管理;提升質量的重要保障是嚴格督查和有效考核。
二、努力目標
1.德育工作有針對性、有特色、有實效。
2.本屆高二學業水平測試合格率90%以上。
3.本屆高三高考成績同比上升。
4.創建成“黨建工作示范校”。
5.創建成“教科研先進學校”。
6創建成“藝術特色學校”。
7.創建成“國際生態綠旗榮譽學校”。
8.爭創“精致化管理先進學校”、“教育質量進步獎”和“教育改革創新獎”等獎項。
9.國家級課題“智慧課堂與幸福教育實踐研究”結題。
10.學生對教師教學態度、效果的滿意度比上年度提升2個百分點以上。
11.爭取年終考評繼續為“優秀”等級。
三、工作舉措
1.組織學習和研討,提高認識,達成共識。
2.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學校推進“質量提升年”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
3.細化分解目標,層層落實現任,與各責任部門和個人簽定目標責任狀。
4.保證德育為先,切實把德育工作滲透于學校各項工作之中。
5.加強干部隊伍、班主任隊伍和教師隊伍建設,修定出臺“三級骨干教師”培養與考核要求,并對原有骨干教師進行考核。
6.修定集體備課流程和要求,完善集體備課制度。
7.聚焦課堂教學改革,修定出臺實施“智慧課堂”的流程要求,切實提高課堂教學的有效性。
8.廣泛開展各類聽課評課活動,明確各級干部和教師的聽課要求,把精力投入于課堂,使管理落腳于課堂,致力于解決課堂教學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
9.修定出臺學生作業的布置、批改、點評和糾錯要求,抓實作業環節,使講和練有效結合起來。
10.關心全體學生,關注典型學生,對發展有明顯差異的學生要進行跟蹤輔導,并對定期進行檢測,使每個學生都有適合自己的發展空間。
11.加強對高三美術班、傳媒班和日語班的教育教學管理,尤其要提高文化課的教學效率。
12.關注體育、藝術課的教學和體藝活動的開展,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
13.提高教育管理和教學過程的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推進質量提升。
14.明確學校推進“質量提升年”領導小組下設的考核辦公室的工作要求,會同年管辦切實擔負起常規的督查責任。校長辦公室具體負責會議出席、上班簽到等出勤情況的管理。
15.校務委員蹲點高三年級、高三各備課組和高一、高二部分備課組,督查、指導班級管理和備課組活動。
16.強化行政值班,合理調配值班人員,實行校級干部、中層干部和年級安排的人員聯合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全方位穩定教育教學秩序。
17.按相關規定完成學校崗位設置,明確崗位職責,按崗履職,按崗考核,按崗取酬,發揮好激勵和導向作用。
18.待省出臺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后,根據市局要求和學校實情,制定學校合理的績效考核方案,全面實施績效考核。
第四篇: 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為加強和規范教學管理,提高教師教學師德素質和教學水平,科學公正地評價教師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應遵循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工作特點,聽取教學對象、同行和教學管理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按照“隸屬部門考核,服務對象測評”的方式進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應客觀、公正,不徇私,實事求是,考核方法、內容和結果應向教師本人公開。
3、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考核指標內涵的設定應能準確描述教師教學質量特征,定性指標便于觀察,定量指標便于度量,指標權重分配盡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原則。考核指標和考核方式應反映教師教學質量的形成過程和最終結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與期末、年末終結性考核相結合。
二、考核對象及考核期
1、教學質量考核對象為該學期在學院任課的專兼職教師。
2、教師教學質量考核以一個學期為周期,以兩個學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為教師全年的教學質量綜合考核結果。
三、考核的主要內容
1、教師的思想素質和師德規范;
2、治學態度、自律意識和敬業精神;
3、教學業務技能和教學組織能力;
4、教學目標的實現程度和教學效果。
四、考核項目和方式
1、考核項目包括教師備課、授課、作業布置與批改、實驗實訓指導、輔導答疑、考試考查等教學環節。
2、采取學生(教師所授課班級學生)測評、同行測評(本教研室教師測評)、考核小組(由系部組織)測評及綜合測評四個方面相結合的方式。測評總分為100分,其中學生評分占40%,同行測評分占10%,考核小組評分占40%,綜合評分占10%。
3、學生、同行測評采用院園網教務管理系統,考核小組測評采用人工評分辦法,綜合測評以教學管理部門意見為準。四項測評結果分數按分配權重匯總即為教師教學質量學期考核得分。
五、組織實施方法
1、學生測評:由教務處牽頭,各系教學干事和學生輔導員配合,每學期期末考試前分別組織本系學生上網對本學期授課教師進行測評。
2、同行測評:每學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內部教師相互聽課,認真填寫聽課記錄;在此基礎上,以教研室為單位,組織教師上網對所聽課教師的教學質量予以評價。
3、考核小組測評:每學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師代表組成考核小組,對本系部教師進行教學質量評價。
4、綜合測評:教務處、教務處等教學檢查、督導部門在學期末,將本學期教學檢查、督導記錄及時反饋系部,系部根據本學期教師教學的獎勵和處罰情況,以5分(無獎勵無處罰教師的分值)為基準分,進行加減分,最高分為10分。
5、各系部將本部門的教師測評結果,由教學干事提交教務處審核,報送分管院領導。
六、考核等級及比例
考核等級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過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過10%,D等5%。統計賦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內出現重大教學事故的,同行測評和考核小組測評的考核等級直接定為D等;出現其他教學事故的,按綜合測評的計分辦法扣分。
七、考核結果運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結論和教師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由各系部告知教師本人,并聽取教師本人的意見。
2、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績效工資分等的依據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平均分折算等級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晉升上一級教師職務。
4、對年度評為C等的教師,所在系的領導和教研室主任應幫助其分析原因,總結經驗,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學水平。
5、連續三次學期考核評為D等或三年內累計四次評為D等的教師,調離教學崗位。
八、爭議處理
教師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結果的7日內向本系部提出書面申訴。教學系部在接到申訴后應及時報告教務處和分管院領導,由教務處會同教學系部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若認定事實不準確的,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重新研究確定考核結論。
九、存檔管理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資料由各系部存檔,考核分項計分及綜合結果報教務處存檔。教師可到本系部或教務處查閱對本人的考核結果。
十、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五篇: 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為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規范和完善教學質量考核體系,現根據__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屬高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性意見》(__教人〔20__〕4號)和《__工程大學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辦法(暫行)》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對象
1、通過開展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形成正確的導向和激勵作用,調動教師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增加教學投入、改進教學方法、加強教風建設、提高教學質量,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質量意識。
2、所有承擔本院歸屬課程的本科生教學任務(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課、綜合實驗、實習實訓課、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等各教學環節)的教師都必須參加考核,外聘教師參照執行。
二、考核原則
1、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力求簡單易行,適合現階段校情、院情。
2、堅持科學、客觀的原則,考核過程強調以客觀事實為依據,采用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綜合考核方法。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過程實行“三公開”,即公開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結果。
4、堅持正面激勵和引導為主,促進教師教學水平不斷提高。
5、堅持分類考核的原則,對思想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課、實驗實踐課、體育課等不同類型教師應制訂相應的考核標準。
三、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學質量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和教學水平(以下簡稱“教學效果”,滿分100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含“質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學規范等三個方面。
2、教學效果考核重點評價教師課堂教學效果和教學水平,主要采用學生評價(學生測評,下同)、教學單位評價(以下簡稱“單位評價”)等方式進行。其中,學生評價、單位評價分別占50%,即:
教學效果評分=學生測評分×50%+單位評價分×50%
(1)學生評價。學生評價由學生所在學院于每學期期末組織實施,主要從師德師風、教學內容、教學水平、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總分100分,具體測評內容見附件1)。兩學期均有學生測評分的,其評價結果以兩學期平均值計算,只有一個學期學生測評分的,以該學期測評為據。學生評價結果由教務處提供。
(2)單位評價。單位評價主要包括同行評價(滿分100分,占50%)、領導評價(滿分100分,占50%)。同行評價由本系、教研室老師依據同行聽課等進行評價,重點評價教師的教學水平與實踐能力、教學組織及完成、課堂教學、教學效果等情況;領導評價由單位領導、教學委員會委員、督導組負責人、教學秘書、系、教研室、實驗中心主任等,依據領導聽課、督導聽課等進行評價,重點評價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建設、教書育人、在教學課程組、教學團隊中作用發揮情況、教學效果等情況(具體測評內容見附件1)。單位評價由各教學單位組織,每學年組織一次。
3、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主要是評價教師項目承擔和完成情況(含指導學生參加學科和技能競賽等)(具體加分項目見附件2)。
4、日常教學規范主要由校、院二級管理部門、教學督導組等根據日常教學檢查結果(由日常檢查與聽課、校長信箱、處長信箱、教學信息員、教學督導員等渠道所反映的屬實情況),對本年度所有授課教師的日常教學規范進行評價,對達不到學校規范要求的(含教學事故)進行相應減分(具體減分項目見附件2)。日常教學規范減分由各教學單位匯總進行。
5、根據教師教學效果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加分和日常教學規范減分等形成最終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總分,即:評價總分=教學效果分+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加分+日常教學規范減分
6、教學考核每學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為本教學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學期期初,教務處、各教學單位對學生評價、單位評價、日常教學檢查、專家評價等工作進行安排。
2、學校教務處、學院組織對本學年度教師教學質量評分。
3、各單位匯總學生測評、單位評價等基本數據,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學質量評分初步結果。
4、評價結果由各教學單位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處理公示意見,并形成建議考核結果,于7月中旬前報教務處。
5、教務處匯總全校考核結果,按本辦法進行復核,報學校考核領導組審核批準、公示。
6、公示、申訴處理。公示期內,教務處會同人事處、相關教學單位處理公示及相關申訴意見。
7、教務處形成最終考核結果,報學校考核領導組批準后上報教育廳,并反饋到各教學單位、學校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備案。
五、考核結果及應用
1、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分數按從高到低排序,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計,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15%。優秀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總分必須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總分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評價學年度獲得國家級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的主持人直接定為優秀。
2、教學工作量滿額的教師方有資格參加優秀、良好等次的評定。新引進教師進校第一年、學校計劃內進修教師進修期間工作量不滿額的,可直接定為合格,因不接受教學任務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滿可直接定為不合格。評價學年度有教學事故的,依據教學事故等級直接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師,暫停其原任課程的講授資格,限期提高業務能力,經重新考核通過后,方可重新認定原任課程的講授資格。連續兩次不合格的教師,教學單位應將其調離教學崗位,或停止其承擔該教學任務至少一年,一年后試講,考核通過后方能重新上課。
4、考核結果與課酬掛鉤。各教學單位根據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劃分為若干等級付酬。優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課酬系數為1.5,余下80%優秀等次的系數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課酬系數分別為1.1、1.0和0.5。
5、教學質量考核結果記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其年度考核、評優、職稱評聘、項目評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教學質量考核為優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個人項目申請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請集體項目。
6、考核結果與單位教學工作考核掛鉤。對單位年度教學工作考核優秀或較差的單位,其優秀等次比例適當增加或減少。
六、考核組織和領導
1、藝術學院成立教師教學質量考核領導組,在學校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對學院的教師教學質量進行考核。
2、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學辦公室),具體協調學院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學院考核領導組加強對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2、本辦法由教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篇: 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一、總體要求
1、每位教師必需在開學后一周內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教育教學具體實際,制訂出學期班級工作和教學進度計劃。
2、在期初、期中及期末對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評價。
3、匯總學生、教師、管理人員等對教育質量的意見,經過調查研究找出原因及時反饋給有關當事人。逐步實行教考分離(流水閱卷)。
4、期末每位教師必需根據自己的教育教學情況進行自評,寫出學期工作小結。
5、分管領導對每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作出評價。每學期至少面談一次。
二、教學質量評價的要求。
1、樹立科學的教學質量觀我校必須牢固樹立質量第一意識,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要堅持以人為本的質量觀、要堅持全面的質量觀、要堅持可持續發展的質量觀和要堅持均衡發展的質量觀等科學的教學質量觀。
2、基礎教育的教學質量應該是全面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那就是嚴格按照國家教學計劃、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及教材的要求安排課程和課時,進行教學和輔導,切實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而不是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學什么,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實用主義的應付考試的所謂教學。
這種教學質量是逐步的有階段性的,是適應學生年齡特征和身心健康成長的需要的,而不是為了片面追求升學率,無止境的無限度的擴大教學領域或教學內容,不是為了謀取高分,超前地學習學生不堪重負的學習內容,不是為了提高學習成績,侵占學生所有活動時間,甚至加班加點,無止境地補課,輕視德育和體育,讓學生失去愉快而美好的童年。
3、提高小學教學質量主要依靠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改進課堂教學形式和方法來實現。課堂教學是目前我國小學實現教學計劃、課程標準(教學大綱)的目標和要求的基本組織形式,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主渠道。它有利于經濟有效地大面積地培養人才,有利于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有利于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4、學校領導應該在提高課堂教學效益上多下些功夫,加強教學研究和探討,改進教學形式和方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充分挖掘學生的潛力,加強課堂檢測和反饋,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精講多練,注重實效。
三、建立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
1、校長要以主要精力抓教學工作。校長是學校教學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教學質量負全責。校長要深入教學管理、深入教學改革、深入課堂教學,做學校教學管理工作的當家人,做學校教學改革工作的領路人,做學校課堂教學質量的發言人。校長要負責健全學校教學管理系統,完善教學管理制度,創新學校管理工作,充分調動干部、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使之發揮最大的工作效能。
2、教學管理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要求,充分發揮教學管理者的作用。加強自身專業理論學習,深入學校教學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抓好過程管理,在教學管理工作中做到思想端正、工作科學規范,使學校教學質量顯著提高。校長和教學管理人員要堅持每周至少聽一次對本校教師、特別是年青教師的課,及時了解教學工作情況,校長和教學管理人員要帶頭上研究課或示范課(每學期至少一次),并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3、以教學評價為手段,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
(1)開展課堂教學評價工作,促進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課堂教學是教學工作的核心,是落實素質教育要求的主渠道,是實施課程改革的主陣地,處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學校要深入進行課堂教學評價工作,要以《中小學發展性課堂教學評價指導意見》為指導評價教師的課堂教學,我校要把開展課堂教學評價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工作來抓,通過課堂教學評價,使廣大教師形成新課程下的教學理念和教學行為,提高每一節課的教學質量。
(2)重視單元教學評價,強化教學過程管理。我要加強單元教學的管理,以單元教學質量檢查的形式(月考),及時對教學質量實施監控。從管理及教和學多個方面,分析影響提高教學質量的因素,及時加強薄弱環節的工作。
(3)做好階段教學分析工作,提出改進工作提高質量的措施。教研組要定期召開小學教學質量分析會,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4)建立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制度,以科學的教學質量觀評價教學。學校和教研組密切配合,通過教學視導、教學訪談、師生問卷等實地調查方式,師生教與學成果資料分析方式和學生學業成就水平測試等多種形式,對學校教學質量進行監控與評價。對教學工作存在問題的學校,學校和教研組對其進行全面分析,采取措施,幫助提高。
第七篇: 2023義務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一、考核內容
考核指標內容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由保障機制、學校發展、教師培養、學生成長、學生關愛、個性指標等內容組成。并按照以上指標內容分別設置指標體系。考核指標體系由縣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擬定,經考核辦匯總初審,分管領導審核,黨組會研究同意后印實施。(見附件2)
二、考核程序方法
赫章縣教育系統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按照確定考核指標、每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和年終考核5個程序進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結束后,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按照縣考核辦要求,通過適當方式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評價)結果。考核對象有異議的,可向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申請復核。
(一)指標設置。考核指標設置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發展定位、職能職責,著重圍繞教育服務管理更加優化、教育質量穩步提升、師德師風建設更加有力、中小學校(園)教育多樣特色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等要求,結合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形成可量化、可比較、能定責、可追責的分類考核指標。根據資源稟賦、發展階段、功能定位等不同特點,將考核對象分為教育集團類、中小學類、特殊教育學校類、育新學校類、幼兒園、中職學校類6個類別分類設置評價指標體系。
(二)每月調度。由縣教育科技局相關職能股室(中心)對所牽頭負責的指標按月進行調度,并采取發函提醒、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等方式,對未按時序推進的工作進行提醒督辦。
(三)季度監測。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負責,按季度匯總考核對象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有關指標季度推進情況,進行審核評分。對未按時序進度要求推進工作或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及時提醒,跟蹤整改落實;確需督辦的,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報縣教育科技局黨組審核,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督辦。
(四)半年評估。考核對象于本年度7月20日前對照年度考核指標進行自查并形成半年工作自查報告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根據平時工作調度和掌握情況,結合指標涉及股(室、中心)意見或建議,進行審核評分,形成半年評估結果進行通報,對突出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五)年終考核。由縣教育科技局統一組建考核組,于本年度年底或次年年初對考核對象開展年終考核,綜合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等平時考核結果及動態考核等情況,形成年度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和等次建議,報局黨組會審核。
三、計分方式
(一)計分項目。
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項分為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考核得分、動態考核得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教育質量得分。
(二)計分方法。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得分按照60%比例計入總分、動態考核評價得分按照30%比例計入總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按照10%比例計入總分。計分公式為: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得分×60%+動態考核得分×30%+滿意度測評得分×10%+教育質量得分。其中,教育質量得分直接計入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
滿意度測評意見分為“滿意”“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個等次,分別對應90—100分、80—89分、60—79分、
60分以下。
測評主體及分值權重為:班子成員、各股(室、中心)負責人占30%;教師、家長、學生測評占70%。滿意度測評計分方式為:(“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基本滿意”票數×0.6)÷有效票數×100,“不滿意”票數不計分。
動態考核基礎分為100分,計分公式為:
動態考核得分=基礎分+加分事項得分-減分事項扣分。加減分項包括表彰獎勵、表揚肯定、宣傳報道、通報表揚、活動承辦及示范創建、通報批評、不良記錄,考核標準對照附件1執行。按照百分比一定比例計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得分。
教育質量得分由縣教育研究室牽頭制定教育教學質量檢測方案并提供考核結果,得分上限不超過10分。
中心小學類考核計分方法。中心小學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中心小學校本部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60%+轄區內村級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平均得分×40%。考核組實地考核時,轄區內村級學校有3個及以上的,至少考核3個;轄區內村級學校低于3個的需全部考核。
四、等次評定
根據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低,教育集團和中小學幼兒園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建議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評定為“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9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好”等次;評定為“較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8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發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校園安全、師德師風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及學生入學鞏固率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含中辦、國辦)、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書面通報批評(有正式文號)的,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不得評為“好”等次。
考核結果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提出等次建議,上黨組會議研究審定,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五、有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單位提供的考核材料及數據,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隱瞞等情況,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應堅持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偽造或擅自更改考核結果,不得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得泄露考核秘密,不得在考核(評價)中謀取私利。
(三)對違反考核(評價)紀律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并對違紀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