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詢問的公文。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匯報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匯報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總體方案》及《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實施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提高住建領域房屋建筑、市政設施、公共資源、公園綠地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現將城鎮房屋建筑普查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統籌協調。設城鎮房屋市政設施自然災害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力度,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責任。根據《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實施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住建系統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劃分,明確時序進度,工作要求并按照方案時間節點推進自查、排查、數據收集等工作。
(三)實施分類整治,進一步排查隱患。組織相關股室對我市轄區內公租房、廉租房、既有建筑、房地產開發項目、市政公用設施逐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一是組織房管中心6人對轄區內公廉租房進行排查,共排查1960戶,49幢,面積約88294平方米,主要檢查建筑外墻、承重墻體、梁柱、排水系統、周邊自然災害等隱患點。二是組織質安中心對在建工地新天地、首座二期、時代康城等8個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自然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三是組織村鎮股對15個鄉鎮農房進行自然災害隱患排查,并已向應急管理局上報今年23戶農房因汛期自然災害受損情況,并向上積極爭取危房改造資金。四是組織市政管理局及城建股,對城區內道路橋梁、供排水管線、公園綠地、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進行自然災害隱患排查,共計排查道路13公里,橋梁12座,供排水管網58公里,22處公園及綠地,5家燃氣企業。
(四)對接上級部門,進一步推進工作。目前省住建廳房產處已到我市開展調研督導工作,同時已對接省廳,目前住建領域填報系統正在完善系統,待系統完善后庚即填報,目前已對接第三方計劃先期開展城鎮房屋測繪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據初步統計市城鎮房屋建筑面積約780萬平方米,幅員面積遼闊,鄉鎮與鄉鎮距離遠,戰線長,普查量較大,且缺少專業普查人員,導致排查填報等工作推進較為緩慢。
二是該項工作任務繁重,我市人力財力有限,為在全省率先完成試點工作,懇請在普查資金、技術支持等方面給予更多的傾斜,并給予一定普查經費。
三、下步工作
一是繼續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工作,加快推進現場排查,數據填報工作。
二是對照方案,完善相關普查資料收集,確保資料真實、齊備,對薄弱環節,積極研究對策措施,確保硬件設施、軟件資料達標合格創優。
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匯報篇2
根據2020年6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20〕12號)文件要求, 臨安區被列為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國家級試點地區之一(浙江省3個,杭州地區唯一1個)。為進一步抓好普查試點工作,臨安區通過“四步走”穩步推進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
01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以區長為組長,常務副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一把手為成員的臨安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此外,區普查辦結合普查各主要部門推薦專家名單,已成立臨安區普查工作省級專家庫,為后續普查評估工作作準備。
02
制定工作方案
根據現有的相關技術規范,結合臨安實際,區普查辦組織編制了《杭州市臨安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方案》,印發給區普查辦各成員單位,明確普查任務、部門職責和任務分工、實施步驟和推進時間表,以及具體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區委區政府及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已牽頭召集普查重點部門召開8次業務工作會議,匯報普查進度、商討存在問題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03
形成工作機制
普查辦主要成員單位每周定時定點召開普查工作例會,匯報普查進度,商討存在問題和研究下一步工作計劃。對普查工作不積極或者進度嚴重落后的部門和鎮街進行通報,提高所有成員單位的工作主動性。由省級專家來為普查工作“問診把脈”,更好地推進普查工作并高效開展成果應用。
04
加強技術統籌
當前主要承災體數據均通過各相關部門收集,當各部門收集齊數據時,會對數據的真實性進行確認審核;應急管理部門在拿到各部門提交的數據時,會進行數據的完整性審核;在最終數據錄入時,還會及逆行數據的邏輯性審核,因而從數據的收集到最終錄入會執行至少3次數據審核,確保數據質量。在涉及到普查技術規范等專業技術問題時,各部門普查專家直接與上級技術部門溝通,提高溝通的效率。通過事先通知加使用普查工作證的方式,使第三方技術支撐單位在開展外業調查時更加順利,所遇到的障礙更少。
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匯報篇3
一、工作進展情況
瑞昌市政府、市應急管理局高度重視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積極開展先期準備工作,推動組織相關部門成立領導小組,并經市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于2020年8月份成立瑞昌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陳衛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衛忠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10月上旬,完成工作方案、實施方案的編制并多次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完成各部門普查工作任務分工、應急系統普查工作任務協作分工。
10月下旬籌備組織應急系統任務普查工作,并于2020年10月30日、11月2日分別開展市級22個委辦局、21鄉鎮(街道、場)的普查啟動培訓。
11月3日正式開展應急系統4大任務共37張普查表填報工作,期間主動組織鄉鎮(街道、場)的專場培訓5次,普查工作啟動至今,每天對接和指導30余次,實行“每天一通報,每天一調度”的工作督導協調制度。
11月中旬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先后有瑞昌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瑞昌市紅十字會、瑞昌市藍天救援隊和瑞昌市銀保監局參與應急系統任務普查工作。
11月下旬,數據審核與數據上報。完成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應急管理局工作任務。
二、具體實施流程
1.1前期對接工作
對接工作的主要內容基于清查數據,新增普查對象,梳理行業部門任務清單,編制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
①考慮到當地的實際情況,在“公共服務設施調查技術規范”中附加了三條標準。
境內賓館、旅店、旅社、等達到如下填報范圍時仍需要填報。填報范圍(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在調查范圍內):
客房在50個以上;
占地面積在1000平方米之上。
鄉鎮、場超市、百貨店到達如下填報范圍時仍需要填報(街道自選填報)。填報范圍為:
實際營業面積在250-1000平米范圍內。
②編制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普查任務分工表③編制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并依據各行業部門的反饋意見完善方案。
1.2中期培訓和表格錄入工作
1.2.1培訓
考慮到培訓時間和培訓場地的因素,分別于10月30日和11月2日組織開展各行業部門培訓工作。如圖2.1所示:
圖2.1普查工作培訓
培訓之前,印發各部門、鄉鎮(街道、場)所需填報表格的技術規范。培訓過程中,以填報表為例,著重對所需填報部門進行填表說明。
1.2.2表格錄入
對表格進行上傳檢查,歸納整理各行業部門、各鄉鎮(街道、場)所提交的表格。
1.3后期普查對象空間位置定點、繪面和數據審核、上報
1.3.1 普查對象空間位置定點、繪面
①結合“技術規范”所要求的“空間幾何類型”以確定普查對象的空間位置。如表2.3和2.4所示:
表2.3 普查對象空間幾何類型(/:不需要空間位置信息;:該轄區并無此數據)
調查中類
表式
空間幾何類型
公共服務設施
大型超市、百貨店和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調查表
點、面
公共文化場所調查表
點
基礎指標統計表調查表
點、面
旅游景區調查表
點、面
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調查表
點、面
體育場館調查表
點、面
星級飯店調查表
點
學校調查表
點、面
醫療衛生機構調查表
點、面
宗教活動場所調查表
點
自然災害次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設施
化工園區調查表
點、面
危險化學品企業調查表
點、面
危險化學品企業危險源信息臺賬表
/
自然災害次生非煤礦山事故危險源
地下礦山調查表
點、面
地下礦山危險源臺賬表
/
露天礦山調查表
點、面
露天礦山危險源臺帳表
/
排土場(廢石場)調查表
點、面
排土場(廢石場)危險源臺賬表
/
尾礦庫調查表
點、面
尾礦庫事故危險源臺賬表
/
歷史一般自然災害事件
歷史一般自然災害事件調查表
/
歷史重大災害事件
歷史重大災害事件調查表
/
年度自然災害
年度自然災害調查表
/
政府減災資源(能力)
政府災害管理能力調查表
點
綜合性、政府專職和企業專職消防救援隊伍與裝備調查表
點
森林消防隊伍與裝備調查表
點
航空護林站隊伍與裝備調查表
點
地震專業救援隊伍與裝備調查表
點
礦山/隧道行業救援隊伍與裝備調查表
點
危化/油氣行業救援隊伍與裝備調查表
點
海事救援隊伍與裝備調查表
點
救災物資儲備庫(點)調查表
點
應急避難場所調查表
點
企業及社會應急力量減災資源(能力)調查
救援裝備資源調查表
保險和再保險企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表
點
社會應急力量減災資源調查表
點
基層減災資源(能力)調查
鄉鎮(街道)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表
點
社區(行政村)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表
點
家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
點
圖2.4 普查對象空間幾何類型展示
1.3.2定點采集和定點核查
結合當地交通情況和普查對象的需求,進行內業數據定點采集,并利用手機端APP的方式進行外業定點核查。如圖2.5所示:
圖2.5 內業數據定點采集和外業實地定點核查
1.3.3數據審核和上報
通過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網站(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mem.gov.cn))對數據進行審核、上報。
1.4完成工作報告和工作總結
在完成以上工作后編寫工作報告,以及總結經驗,完成工作總結。
三、表格填報情況
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平臺顯示我市已清查調查對象570項。根據行業管理和屬地管轄職能分派47個部門和鄉鎮(街道、場)參與調查數據填報,其中8個單位參與歷史災害單災種調查數據填報。截至11月30日20點,普查總數據量1179條(清查底數與普查填報數),包括已審核1218條,待審核0條;已上報1218條,待上報0條;未通過0條;普查總進度為100%。
1、已完成上報的調查表:
自然災害承載體中公共服務設施:
學校總數量157條,已上報157條。清查數據剔除19條,普查新增數據12條。剔除數據為學校合并,學校重復,學校倒閉,學校無就學學生,以及不符合填報標準。
醫療衛生機構總數量24條,已上報24條;清查數據剔除1條。剔除數據為重復數據。
提供住宿的社會福利機構總數量19條,已上報19條;
公共文化場所總數量4條,已上報4條;
旅游景區總數量2條,已上報2條;
星級飯店總數量5條,已上報5條;新增數據為4條。
體育場館1條,已上報1條;
宗教活動場所總數量28條,已上報28條;剔除數據為20條,宗教活動場所不符合填報標準。
大型超市、百貨店和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61條,已上報61條;新增數據52條。
基礎指標統計表1條,已上報1條。
綜合減災資源中政府綜合減災資源。
政府災害管理能力總數量10條,已上報10條;新增數據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瑞昌分局”1條。
綜合性、政府專職和企業專職消防救援隊伍與裝備總數量9條,已上報9條;
森林消防隊伍與裝備12條,已上報12條;新增數據11條,為鄉鎮(街道、場)消防隊伍。
礦山/隧道行業救援隊伍與裝備總數量1條,已上報1條;新增1條,為“武山銅礦企業消防救援站”
危化/油氣行業救援隊伍與裝備總數量1條,已上報1條;新增1條,為“武山銅礦企業消防救援站”。
救災物資儲備庫總數量27條,已上報27條;新增18條,為鄉鎮(街道、場)救災物資儲備庫。
應急避難場所總數量123條,已上報123條。新增118條,為鄉鎮(街道、場)應急避難場所。
無航空護林站、地震專業救援隊、海事救援隊伍和漁船避風港。
綜合減災資源中企業與社會力量減災資源。
綜合減災資源中企業與社會力量減災資源。其中保險和再保險企業綜合減災資源(能力)總數量14條,已上報14條。
社會應急力量綜合減災資源總數量2條,已上報2條。
無救援裝備資源企業。
綜合減災資源中基層綜合減災資源。
鄉鎮(街道)綜合減災資源(能力)總數量21條,已上報21條。
社區(行政村)綜合減災資源(能力)總數量215條,已上報215條。剔除數據“桂林街道江航居委會”1條,此社區行政區劃取消。新增9條數據。其中,桂林街道中“瑞昌市林科所生活區”為市林業局管轄,“農業科學研究所生活區、茶葉科學試驗生活區、栗坂分場生活區”為農業局管轄;賽湖農場“一分場生活區”、“二分場生活區”和“三分場生活區”已被拆分合并到其他社區;碼頭鎮“江洲造船廠居委會”已補錄,“黃沙林場生活區”為“市交通運輸局”管轄,已補錄,“第二磚瓦廠生活區”合并到東街社區;白楊鎮“赤濱居委會”已合并;南義鎮“南興居委會”已合并到王家鋪村委會;橫港鎮“莫家鋪居委會”合并到遠景村,“橫港水庫生活區”為繁榮村;范鎮“范家鋪居委會”合并到“范鎮居委會”;肇陳鎮“肇祥居委會”已補錄;高豐鎮“烏石街居委會”合并到永豐村村委會;夏畈鎮“花園墩居委會”和“船機廠居委會”已錄入;武蛟鄉“官田湖生活區”屬于市農業局管轄,已錄入;大德山林場“北山分場”,已補錄。
綜合減災資源中家庭減災資源。家庭減災資源(能力)總數量292條,已上報292條。
重點隱患中自然災害次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設施。
化工園區調查表總數量1條,已上報1條。
危險化學品企業總數量8條,已上報8條。新增1條數據,為“瑞易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點隱患中自然災害次生非煤礦山事故危險源。
地下礦山總數量1條,已上報1條。
露天礦山總數量11條,已上報11條;剔除1條,為“江西亞東水泥公司”;新增7條,為“瑞昌市龍騰礦業有限公司友能采石場”、“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廠寶安山水泥用粘土礦”、“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廠大屋陳水泥用砂頁巖礦”、“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廠花屋砂巖礦”、“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廠新屋田灰巖礦”、“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廠下張水泥用灰巖礦”和“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瑞昌制造廠碼頭灰巖礦”。
排土場(廢石場)總數量3條,已上報3條;新增3條,為“瑞昌市恒大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白云巖礦”、“瑞昌市瑞龍采石場”和“瑞昌市龍瑞建材實業有限公司塘家勒礦區排土場”。
尾礦庫總數量5條,已上報5條。
重點隱患中自然災害次生煤礦事故危險源
瑞昌市沒有煤礦。
歷史災害中年度自然災害事件總數量64條,上報64條。
歷史災害中歷史重大災害事件總數量8條,上報8條。
歷史災害中歷史一般自然災害事件總數量88條,上報88條。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等待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審核被駁回數據,最終完成數據上報。
五、工作中的創新點和亮點
為推進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并完善普查對象技術規范。瑞昌市應急局在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普查對象的標準進行適當的補充和建議;并且充分發揮鄉鎮基層力量和第三方技術力量完成普查對象空間位置核定工作。
1、合理增加自選動作。根據瑞昌市實際情況,大型超市、飯店賓館數量有限,為充分摸清當地鄉鎮(場)應急救援力量規模和水平,充分保障應急減災救災工作,另外提出鄉鎮(場)的超市調查范圍涵蓋營業面積為250-1000平米、賓館飯店調查范圍涵蓋50間客房以上或營業面積1000平米以上;增加鄉鎮救災物資儲備庫和應急避難場所的填報工作。
2、多種方式進行普查數據空間位置審核,第一種采用實地核查的方式。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場)基層干部的力量,對空間位置進行指認。外業人員進行實地定點核查。第二種采用電話、視頻交流的方式,對于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的地點,采用語音電話,視頻電話的方式進行空間位置定點。
3、空間位置定點,遙感影像地圖數據更新慢。部分學校、物資儲備庫等建筑物無法再底圖上顯示,對空間位置定點、畫面造成一定的困擾。最終采取“調用其他遙感影像地圖+外業核查”的方式逐一核對。
六、主要經驗和做法
1、建立“每天一通報、每天一調度”督導制度。建立普查工作群、部門對接人聯系表,從啟動第一天開始每天由普查辦副主任和技術團隊在普查工作群通報各部門填報進度,邊督促、邊指導,有效推進普查工作。
2、引進技術團隊,加強普查工作組技術力量。吸收高質量、有經驗第三方技術力量參與普查工作,提前籌劃,合理計劃,協作分工,充分利用技術團隊技術優勢、經驗優勢,有利于數據填報、數據審核、數據錄入導入、空間定位等工作更加迅捷準確,普查辦與技術團隊充分協作,高效開展普查工作。
3、建立普查技術員與部門對接人的“一對一、一對多”聯絡機制。普查技術團隊合理分工,落實具體人員與各部門對接,單個部門始終由一名技術人員對接,不交叉、不串部門,做到所有對接情況通盤掌握、迅速分享、及時總結,填報準度和普查效率逐步提升。
4、普查表格數據核查,對普查數據逐一進行審查核查。對于有空缺和邏輯錯誤的數據,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和表格返回補錄的方式進行完善。
5、普查標準中的填報人聯系電話無效(號碼錯誤、電話無人接聽和電話停機)。則采取直接聯系普查對象的上級部門,通過“自主填報碼”的方式對數據進行補錄和審核。
七、存在問題及解決方式
在實施過程中,與省廳督導小組進行交流,就多項問題進行交流和探討。總結問題如下,望上級部門指導明確。
1、宗教活動場所調查表,共填報48條,其中44條未達到“重要活動或重要節日期間瞬時最大人數不小于500人”的標準。初步指導意見為“按照實際人數填報,結合當地人口水平,評估后上報”。最終意見,采用“重要活動或重要節日期間瞬時最大人數不小于50人”的標準。
2、非煤礦山調查表,地下礦山危險源臺賬表,存在不止一個井口情況,對應的井口標高只能填一個。最終指導意見為“以井口為單位填報”。
3、化工園區調查表,對接部門反映設計水位、高水位、低水位三個字段無數據。最終指導意見為“對接部門從防洪預案、環評方案等材料中搜集相關指標”。
4、危險化學品企業危險源信息臺賬表,關于設計溫度,調查表只允許錄入數字格式,但實際存在“最低溫度-最高溫度”的區間格式。最終指導意見為“暫時按最高溫度錄入,盡快向上級部門進一步反饋解決”。
5、基層綜合減災能力的村級和居委會調查表,存在名稱不統一問題。最終指導意見為“各鄉鎮(街道、場)相關名稱,按照‘XX鎮XX村’的格式統一填報”。
6、社區(行政村)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表。部分鄉村居委會出現沒有辦公場所和辦公人員,“有名無實”的現象。其行政轄區和村民整體合并到其他居委會或拆分后并入其他居委會。最終對于“有名無實”的居委會則不統計數據。
7、社區(行政村)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表。部分社區不屬于當地鄉鎮的管轄,具體的管轄權是歸屬各行業部門。最終通過聯系所屬部門的方式,收集、審核并上報數據。
8、保險和再保險企業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表。所屬部門表格填報流程較為繁瑣。需要通過與上一級別部門進行對接來進行表格填報工作。最終通過應急管理局協調九江市銀保監分局,分局負責部分數據填報并安排瑞昌市銀保監辦負責部分數據填報工作。
9、自選動作的上報、審核問題,是否存在影響審核通過率的情況。指導意見為“先按實際情況填報,盡快和各級部門溝通并給與積極反饋”。
八、問題匯總
1、精確門牌號問題。部分鄉鎮數據中的應急避難場所和應急物資儲備庫沒有門牌號。再如:對于部分“消防救援隊伍與裝備”等所在的位置無法提供門牌號,且該場所并沒有門牌號。
2、級別問題。“物資裝備儲備庫(點)”數據中的儲備庫等級只有“國際級”、“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和“縣級”。鄉鎮中存在很多儲備庫,作為應急物品是否可以增加“鄉鎮”級別。
3、遙感更新問題。對于部分新建的建筑物,系統底圖無法顯示,對空間位置的定點和畫面產生了一定的影像。
4、普查對象填表流程。保險和再保險企業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表。所屬部門表格填報流程較為繁瑣。需要通過與上一級別部門進行對接來進行表格填報工作。
5、部分指標數據無法獲取,如基礎指標統計表中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金融業資產總計”無法統計。目前只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鄉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市金融辦公室沒有統計“金融業資產總計”數據。
6、歷史災害數據。歷史災害數據因年代久遠,大多數指標無法獲取。以及歷史災害中地震“震級”只能填報整數,無法添加小數點,比如:2015年瑞昌市“5.7級地震”,數據5.7無法錄入系統,只能四舍五入為6級錄入系統。
7、重點隱患中關于設計溫度指標,調查表只允許錄入數字格式,但實際存在“最低溫度-最高溫度”的區間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