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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調研報告【15篇】

                  時間:2023-02-17 調研報告 點擊:
                  調研報告不同于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是因為發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災情)才去作調查,然后寫出報告。調研報告的寫作者必須自覺以研究為目的,根據社會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調研計劃,即將被動的適應變為有計劃的、積極主動的寫作實踐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險調研報告【1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險調研報告1

                    作為2020年"7.8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系列發布成果之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保險業協會)近日與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以下簡稱社科院人口所)聯合發布《2018-2019中國長期護理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據保險業協會介紹,報告以23個已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城市為調查框架,居住于當地主城區的60歲及以上老年人和30-59歲成年人兩個人群為調查對象,系統分析了老年人生活活動能力、失能老人"護理服務群像"、成年人對失能風險的認知偏差及護理規劃意愿等問題,為政府、相關金融行業、養老產業鏈等各領域了解老年人服務需要,預測成年人養老金融產品需求,精準定位相關政策及發展策略提供參考。

                    報告顯示,調查地區有4.8%老年人處于日常活動能力(即ADL)重度失能、7%處于中度失能狀態,總失能率為11.8%。基本自理能力的衰弱也伴隨著獨立生活能力(即IADL)的退化。依賴程度最嚴重——ADL和IADL均重度依賴的老年人占比達25.4%,即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需要得到全方位的照料。

                    "不同失能狀態的老年人呈現出較為復雜的護理服務需求",保險業協會介紹稱,"對于中度及重度失能老人,子女、親屬等非專業人員是主要的服務供給者,但服務中心隨失能程度的加重逐漸朝專業機構轉移。對重度失能老人來說,養老院或老年公寓的重要性顯著加強"。

                    中度及重度失能老人均面臨較大的服務缺口和保障缺口。服務供給不足集中在協助服藥、壓瘡護理、心理咨詢等醫療護理服務方面,日常生活服務相對過剩。在費用支出方面,個人籌資水平較高,老人的支付意愿也遠低于實際支付水平,保險保障、尤其是商業保險的作用亟待提高。

                    此外,報告發現66%受訪成年人對自身失能風險持過于樂觀的態度,低估了未來的護理需要。超過一半的成年人認為必須在年輕時就進行護理規劃,但更多人認為規劃的執行十分困難。護理規劃重要性和可行性之間的這一矛盾反映在商業人身保險配置組合上:與失能風險直接相關的長期護理保險在各類商業人身險中的購買率最低。

                    最后,報告分析了成年人"以房換護理"的態度——即"出售或抵押房產來支付護理服務費用"。約三分之一的成年人愿意接受"以房換護理"模式,表明以住房資產為基礎的各類金融產品、包括保險產品將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然而,作為一種養老保障工具,"以房換護理"模式適應的人群特征非常鮮明。它更適合風險態度保守、自我養老儲備不足、偏好社區護理模式的中低收入人群或非本地戶口人員,當地住房資產價格高也會激發盤活房產資源的動力。

                    在以上發現的基礎上,報告提出了四點發展建議:一是加強以"重預防、多層次、強保障"為特點的養老體系建設頂層設計;二是抓痛點、補缺口,有針對性地加強護理服務產業建設;三是宣傳改變認知、政策鼓勵行動,提升成年人養老及護理規劃能力;四是找準"以房養老"在養老普惠金融中的定位,擴大發展空間。

                    保險業協會邢煒會長指出,老年人的健康、養老、護理等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和全社會最關心的領域之一。保險業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養老事業多元化、多樣化發展"的要求,響應《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中有關"打造高質量為老服務和產品供給體系"的號召,建立跨行業、跨領域的長期護理保險工作機制,做好經驗數據、服務能力、產品供給、標準體系等方面的基礎建設,找準保險等金融產品的定位,更好地服務于養老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社科院人口所張車偉所長表示,人口老齡化問題受到高度重視,應對人口老齡化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十九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目前全國已有幾十個城市啟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但是,中國面臨未富先老的巨大挑戰,高質量的長期照護體系需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如何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和商業保險在長期照護體系中的作用,需要我們集思廣益、共同探討。

                    據悉,這是繼2016、2017年后,保險業協會第三次通過"中國大學生保險責任行"實踐活動平臺進行長期護理調研。調研開展三年以來,已就長期護理服務及保障需求積累了系統的調研數據及研究成果。

                  保險調研報告2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目前民政部門負責的農村社會保障項目有農村低保、農村五保、農村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臨時救助。近年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社會保障政策法規,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現狀

                    20**年年底全縣總人口5.8萬人,其中農村人口3.5萬人,占全縣總人口的60.3%。全縣共有農村低保對象5048戶、12086人,符合供養條件的農村五保對象702人,占農村總人口的36%。根據國家提出的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要求和在上級民政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我縣實際,按照強化政府領導,拓寬救助渠道,創新救助機制和整合救助資源的思路,全縣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特別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正在穩步推進。

                    (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完善

                    我縣自20xx年起建立和實施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立了由相關部門組成的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各鄉鎮也成立了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縣、鄉、村三級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農村低保工作領導體系和工作機制。制定了《XX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意見》。農村低保對象全部錄入低保軟件,實行計算機管理,我局工作人員定期、不定期的進村入戶進行抽查、檢查或調研,及時準確掌握低保工作的進展及低保對象情況,農村低保做到了“動態管理”,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農村低保享受群體為具有本縣農村戶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補助水平逐年提高,人均月補助由最初的20元提高到了現在的73元。在春節前為農村低保對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切實保障了農村貧困戶的基本生活。

                    (二)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不斷提升

                    目前,我縣有五保對象702人(其中ⅲ度大骨節患者182名),供養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近年來,我縣把做好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工作作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初步建立了以集中供養為核心的農村五保供養體系,有效地保障了農村最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目前,全縣已建XX縣中心敬老院1所,鄉鎮敬老院1所,農村五保家園3處,全縣共集中供養210名老年人,集中供養率不斷提高,預計今年二期敬老院投入使用后供養率將達到40%以上,我局還計劃在多個鄉鎮新建或改擴建農村敬老院(五保家園),滿足更多五保老人的供養需求,逐步實現供養方式由分散供養向集中供養的轉變。

                    (三)農村醫療救助水平不斷提高

                    農村醫療救助是一項惠及農村特困群眾的新工作、新任務,是新時期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我縣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工作自20xx年全面開展以來,我局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審批,嚴格把關救助范圍和救助程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給予救助。并對患重病無錢治病的農村低保戶按程序辦理醫前救助,農村五保對象醫療費用全額報銷,還將因病致貧的低保邊緣家庭納入了救助范圍,從根本上解除了低保戶、五保戶、低保邊緣戶重病醫療的后顧之憂。為有效解決優撫對象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過重問題,我局制定了《XX縣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意見》,建立了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和門診醫療減免制度。經過幾年努力,農村醫療救助逐步規范,救助標準逐年提高,救助病種逐步放寬。救助標準由20xx年人均救助54元,提高到20xx年的人均救助154元,20xx年至20xx年累計發放農村醫療救助金560萬元(包括資助農村低保、農村五保對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費用)。

                    (四)自然災害救助逐步完善

                    近年來,我縣氣候異常,低溫冷凍、雪災、風雹災、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發生頻繁,每年都會給全縣的農業生產帶來嚴重的損失。當有災害發生時,我局救災救濟股及時做好查災、核災、報災工作,相關股室積極組織災區群眾抗災自救,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及時下撥救災款物,解決受災群眾的具體困難,維護了社會穩定。20xx年至20xx年底,共下撥冬令救濟、臨時生活救助、其他困難救濟款物共20xx余萬元,確保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為建立健全應對重大突發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反應能力,我局修訂并印發了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建立了全縣災情信息員制度,組建了“三級”民政災情信息員隊伍,在14個鄉鎮、105個村、3個社區分別配備了兼職的災情信息員,拓展了災情信息基層網絡;全面啟動了XX縣減災救災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工程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五)農村困難群眾臨時救助能力進一步提高

                    縣政府制定出臺了《XX縣城鄉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實施辦法》,對因病、因殘、因災等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及時緩解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

                    通過有效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切實保障了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進一步弘揚了扶弱濟困的精神美德,促進了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為實現全縣長治久安、跨越式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采取的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

                    為保證農村社會保障各項工作運行順暢,落實到位,我縣成立了以縣級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監察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農村低保、五保供養、醫療救助等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構建起了“政府領導、民政負責、部門協作、部門參與”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二)完善制度,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州、縣關于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五保供養、災民救濟、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各項救助制度,在拓寬渠道、擴大覆蓋面、提高標準、分類施保等方面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滿足困難群眾的救助需要,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三)加大宣傳力度,促進社會救助政策全面落實

                    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欄、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廣泛宣傳救助政策,使救助政策家喻戶曉,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讓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助,讓全社會都來關注支持社會救助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規范完善程序,確保社會保障工作公平公正

                    堅持陽光操作、民主操作,更認真更嚴格地抓好居民收入核實準確、村民代表會議評議、成員單位集體評議、社會救助事務公開等關鍵環節,最大限度地體現公平正義,維護救助對象的合法權益。

                    (五)加強工作隊伍建設,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素質

                    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政策性越來越強,任務日益繁重。只有通過各種方式加大對人員的培訓力度,建立一支相對專業、數量充足、素質較高的工作隊伍,才能更好地讓困難群眾受惠到救助政策。

                    三、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雖然我縣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穩步發展,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初步形成,但農村困難群眾多方面的需求與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相適應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現在:

                    (一)救助整體力量薄弱,一是鄉鎮專職民政助理員配置不足,全縣14個鄉鎮有15名民政助理員,僅有2名專職民政助理員,大部分鄉鎮民政助理員都由一村一大、計生干等兼任,部分人員專業素質較低,很難高質量地完成社會救助的各項工作;二是救助工作經費匱乏,地方財政投入少。

                    (二)從實施城鄉低保制度以來,我縣大量失地農民違規納入低保范圍,按國家城鎮低保政策,失地農民解決城鎮低保也必須符合城鎮低保條件,才能納入低保范圍,我縣失地農民中絕大部分又不符合城鎮低保條件,低保規范管理難度增大。

                    (三)民政救助資金投入大,但困難群眾比較多,救助水平偏低,產生的社會效益不明顯。農村低保補助水平尤為明顯,盡管我縣農村低保多次提高標準和補助水平,目前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73元,每日人均僅2.4元,相對于當前的物價水平來說,這個補差偏低,僅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其困難,遠不能滿足農村困難群眾看病、就學等實際需要。

                    (四)與相關扶持政策的銜接不協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決農村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僅靠有限的低保金難以擺脫貧困。因此,需要扶貧、醫療衛生、人社、教育、住房、司法等有關部門的專項扶持政策更具針對性的幫扶效果來提高城鄉低保工作的整體水平,確保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四、意見建議

                    (一)增強基層民政力量,增加地方財政投入。一是要加強鄉鎮民政組織建設。每個鄉鎮應單設民政事務所,按照上級的規定配足鄉鎮民政干部,由縣民政局和鄉鎮對民政事務所人員實行雙重領導。民政事務所負責人的任免須征求縣民政局的意見,民政干部的調動應報縣民政局備案,以保持相對穩定,還應當盡量減少兼職,切實解決民政工作有人辦事、民政干部有時間辦民政的事的問題。二是要加強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上級民政部門應經常性對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培訓,使他們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能勝任工作。三是要增加地方財政投入,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

                    (二)規范失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程序。一是失地農民符合城鎮低保條件的才納入城鎮低保范圍解決,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則退”;二是建立失地農民長效保障機制,包括補償安置機制、養老保障機制、醫療保障機制、自主創業扶助和再就業培訓機制、社會保障風險儲備金機制等,多措并舉妥善安置;三是明確納入失地農民城鎮低保后,新入戶人口不再納入城鎮低保。

                    (三)建立增長機制,適時提高標準。建立農村低保標準隨經濟發展水平、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及物價指數的變化自然增長機制,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既不宜過低也不宜過高,確定過低保障不了貧困群眾的基本生活,確定過高政府財力又難以承受。

                    (四)完善配套政策,增強“造血”功能。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醫療衛生、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對低保對象的勞動創業、子女就學、就醫、住房等社會性間接投入給予減免關照。同時,要鼓勵低保戶參與扶貧開發,開展生產自救,在信息指導、技能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在開發和生產的過程中,增強信心、增長才干、增加收入,通過自身努力達到自我“造血”、脫貧致富的目的。

                  保險調研報告3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隨著我縣原國有集體企業破產改制結束,擴面空間和潛力非常有限,加上我縣老齡人口數量的不斷上漲,享受養老金的人數又不斷增加,收支矛盾日趨凸顯。xxx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當年新增退休692人,當年基金收入10979萬元,基金支出11759萬元,當期結余-781萬元,累計結存11319萬元。20xx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當年新增退休429人,當年基金收入11515萬元,基金支出13248萬元,當期結余-1733萬元,累計結存9586萬元。xxxx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20179人,其中退休7273人,當年新增退休459人,當年基金收入13964萬元,基金支出13516萬元,當期結余447萬元,累計結存1033萬元。通過近三年情況分析,我縣退休人員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員增長率為7%,供養比例為1.8:1,就目前基金結存情況,支撐能力僅為9.6個月。

                    (二)監管力量有待加強。

                    目前,我縣雖然設立了基金監管機構,配備了基金監管人員,但由于監管工作人員大多不具備專業的監管知識和業務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門廣,監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設水平有待提高。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離不開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的信息支持,我縣目前未建立相關部門社會保險信息共享機制,影響了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和基金監管工作的推進。

                  保險調研報告4

                    目前,失業保險征收情況要遠好于失業保險支出。而現階段失業保險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主要矛盾卻集中在失業保險的支付環節上。為了進一步規范失業保險的發放工作,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待遇發放工作的監管力度,20**年8月,XX區就業局成立了失業保險待遇支付專項檢查小組,擬定了工作方案對全區領取失業保險人員領取失業金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在檢查的同時進行了相關情況的調研。檢查發現,經辦機構在對失業人員是否享受失業金、失業金的停止、基金支付監管等仍存在著具體問題,企業在參保、繳納失業保險金上還是存在著僥幸心理。本文結合年初審計、本次檢查和工作實際,現就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提出一點建議。

                    一、檢查的基本情況

                    失業保險待遇專項檢查小組對全區8月正在領取失業金人員享受待遇在15個月以上人員中確定出的301名檢查對象,聯合區社保、地稅、工商、鎮街對這301人進行了全面核查。

                    (一)參保情況

                    301人中,有7人是在領取失業金期間以單位形式參加了社會保險中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沒有參加失業保險),111人以個人身份參加了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183人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有12人正處于靈活就業中,其中謝家灣街道有4名失業人員分別從事保安、家具銷售等工作,但所在企業均沒有為其參保。從統計看,類似此類靈活就業人員占檢查比例的3.9%左右。

                    (二)求職情況

                    就求職愿望而言,約71%的人有求職愿望,并有明確的工作意愿,但由于對工作職位、工作待遇的要求無法達到,現在仍處于失業中;約23%的人有求職要求,但對工作沒有強烈愿望,處于可工作和不工作的狀態;約6%的人不愿工作,也沒有強烈的求職愿望。在檢查中,上述人員均表示就業壓力比較大,自己的求職愿望和現實有些差距,領取失業待遇也不是他們的初衷,多數人表示自己正努力找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方面

                    目前,企業和職工對參加失業保險的意識較前些年有很大改觀。從實際辦理過程看,企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企業欠費造成失業人員待遇享受難。現行《重慶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單位及其職工自欠繳之月起一年內清繳了所欠失業保險費與滯納金的,失業人員自清繳次月起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而實際上,失業人員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仍舊欠費。致使部分企業職工失業后,經辦機構根本沒辦法為其辦理失業保險金。

                    2.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后企業不愿承擔送檔等義務。目前,由于一系列原因,企業在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后,不愿意履行失業職工送檔義務,致使失業人員超過了申領失業待遇期限;同時有參保單位如雇工不多的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失業保險金申領所需資料準備不足,失業人員反復跑路的情況較多,也有造成失業人員無法申領失業待遇情況發生。

                    3.企業有違規幫助失業人員套取失業金現象。主要表現為失業人員已在企業就業,企業則通過瞞報失業人員社會保險,不予為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以幫助失業人員違規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經辦機構方面

                    1.失業保險信息系統建設落后。每月失業保險金的發放由金保系統自動導出,但享受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是否靈活就業或者其他,系統無法顯示,經辦機構沒有辦法監控,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基金監控缺位的.現象。

                    2.缺乏與稅務、工商等其他部門聯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是否就業、有否提前退休等情況,缺乏數據對比。現行情況下,無法與稅務、工商等部門信息共享,缺少強有力的佐證。如2012年國家審計署在審計的過程中,發現部分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待遇期間有申報個稅的情況,由于沒有與稅務進行信息共享,則失業經辦機構無法掌控此類情況。

                    3.靈活就業人員停止享受待遇享受難。現行失業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待遇期間重新就業的必須停發失業保險金。目前,經辦機構對重新就業人員的認定只能掌握在重新參保(失業保險)的、或者當月不與簽字的情況下停止,對出現的短期靈活就業人員、以個體身份參加養老保險或者醫保的失業人員等情況,失業經辦機構只能認定為其仍屬失業人員。

                    4.工作力量薄弱。根據對各區縣的調查,全市均存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人手缺乏的問題,這就直接或間接造成了失業保險的業務經辦和基金財務管理上有交叉現象,在基金的監管,特別是待遇支付上還缺乏一個專門監管的部門。

                    (三)申領失業待遇的失業人員方面

                    1.認識不足。對失業保險“是促進失業人員盡快就業”的作用和目的不明確,認為只要失業了就該領取失業金,是否再就業跟領取失業金沒關系。

                    2.有故意騙保行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過程中,有專門為領取失業金而領取失業金的情況。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諸如本身為自愿離職,但有要求企業為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建議和對策

                    (一)用新理念完善失業保險制度

                    要改變過去“失業保險就是管職工失業以后的事情”的舊觀念,樹立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保就業、促就業”的新理念,把失業保險制度建設重心放在防失業、促就業上,一方面維護企業既得利益,同時要保障失業人員在履行繳費義務后的權益,通過制度的完善,切實減少失業基金的風險點。

                    (二)加強對失業保險工作的認識

                    在目前的五項社會保險中,失業保險這一險種往往被忽視甚至忽略。從歷年稽核和今年審計署的審計情況看,企業在對五個險種的保險費參保上,有明顯的區別。目前,失業保險的參保情況僅僅好于生育保險,與工傷保險基本持平。但市場經濟條件下,失業不但客觀存在,而且是在未能就業的群體中解決起來最難的問題,這部分人不是年齡偏大,就是沒有一技之長。所以從民生角度考慮,失業保險應引起社會的高度重視,不但要把它放在五大社會保險中頭等的重要位置,而且要放在就業工作的頭等位置,就目前其他就業群體看,他們都是有依靠的,而未就業群體失業人員恰是更應引起關注的。

                    (三)加大失業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

                    《失業保險條例》頒布實施多年,但社會對失業保險的認識和人們對失業保險的熟知遠遠落后于其他險種。主要原因表現為企事業單位等對失業保險的認同和認可度缺乏,認為只要給職工發了工資、參加了相應險種就行。目前,很多企業在失業保險認識上不明確,不知道對失業保險企業和職工有什么樣的權力和義務。如2012年來,XX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共出動人力200余人次,印制發放資料10000余份,積極配合區里做社保法和失業保險政策的宣傳,但社會認知效果仍不理想。建議在現有的基礎上,市、區人力社保局在失業保險政策宣傳上給予一定的政策和人力物力支持,制定專門的失業保險宣傳冊和明確專門的宣傳渠道。

                    (四)加大失業保險稽核監督和執法力度

                    人力社保部門應整合內部力量,加大對企業的稽核力度,對出現少報漏報現象應加大處理力度,對直接責任人和經辦人員應嚴厲的批評教育,必要時可加大處罰力度。目前,失業經辦機構人員少對企業是否嚴格執行參保、有否少報漏報,以及追回失業人員多領冒領失業金情況都存在工作工作不力。對此,需要執法部門特別是勞動監察部門的支持,方可保證失業金的正常征繳和基金的運轉,保障失業職工權益,切實促進失業保險工作的有效開展。

                    (五)進一步擴大基金支出范圍

                    一是在基金繳納費率上進行浮動,對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良好的企業,次年繳納可以實行一定比例的降低,從而減小企業的負擔,加速企業的基金的良性循環;二是擴大基金的支出范圍,加強企業補貼。諸如對培訓的獎勵、穩崗的補貼等,形成長效機制;對主動吸收接納正在領取失業金人員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三是加強對領取失業金人員就業補貼。對領取失業金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積極就業或主動創業的,由失業基金支付適當獎勵,切實達到促進失業人員積極再就業的目的。四是實行獎勵機制,對繳納社會保險積極,穩定崗位效果突出的企業,實行一定的獎勵,對企業為社會做出的貢獻進行肯定,有利于提高企業參保的積極性。

                    (六)成立專門的失業保險基金管理部門

                    目前,全市多數區縣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基本都是由就業局失業保險科承擔,這使得失業保險業務和財務在經辦過程中有一定的混淆現象。主要是失業保險在就業范圍內為單險種,以此形成了失業保險基金的監管責任僅僅根據內控制度的要求,設立了兼職內審部門,這實際上將基金的日常管理和運行監督任務落在了科長和分管領導身上。設專門的失業保險基金監管部門,實現失業保險業務和基金財務的真正分離,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安全。

                  保險調研報告5

                    自1986年建立失業保險制度以來,我市勞動保障部門和失業保險機構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失業保險的方針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明確工作重點,狠抓目標落實,失業保險費收入逐年持續攀升。特別是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為下崗職工籌集基本生活費,為推動我市深化企業改革,為XX的社會穩定作出有益的貢獻。隨著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工作的開展,一方面,失業保險機構通過為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使廣大失業人員享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深受廣大失業人員的贊譽;但另一方面,國有企業改制后,國有企業下降減少,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和職工減幅較大,制約了失業保險事業發展。為使我市失業保險工作走出困惑的局面,邁上一個新的臺階,應盡快加大失業保險征繳擴面工作。下面結合實際談談我市開展失業保險基金的征繳擴面工作有關問題。

                    一、近幾年在崗職工人員變化情況

                    按照上級部署和要求,我市對國有企業實行“鼓勵兼并,規范破產,下崗分流,減負增效”的措施后,國有企業的在崗職工人數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化。據有關部門的統計,1995年全市在崗職工人數15.86萬人,到2000年下降到11.04萬人,2003年又減少到9.95萬人,2004年下降至最低點為9.34萬人,平均每年下降幅度為6.1%。在崗職工人數減少的原因主要有:①國有企業實行減員增效的措施,精簡了2.6萬人;②企業兼并破產改制重組后,有1.7萬人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③退休人員近2萬人;④其他情況0.2萬人。

                    就業是民生之本,為加快××的經濟發展,解決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和就業結構性矛盾,市委市政府加大對外招商引資的工作力度,制定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后,招商引資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許多國內外知名企業落戶到××謀求發展,拓展了××的就業空間。特別是在2004年-2006年先后有130多家生產規模較大的民營企業在市經濟開發區建成投資后,招用了2.6萬余名工人,大大緩解了我市的就業矛盾。據不完全統計,近2年來,我市到民營企業就業人數高達5.2萬人。目前在崗職工人數與自謀職業人員之和已創××歷史就業人數最高記錄。

                    二、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情況

                    隨著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工作的進行,全市申領失業保險金人數大增,每月發放的失業保險金直線上升,今年1-8月發放的失業保險金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400%,全市發放的失業保險金仍處在底部的上升階段。據統計,市、縣、區屬國有企業改制后,有1.3萬參保職工置換身份與原企業解除了勞動關系后,向失業保險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預計在2006年-2008年需發放失業保險金7800萬元(按現行標準計算),而全市到2008年有可使用失業保險金資金為6260萬元。另外,今年最低工資上調后,還需增發失業保險金700萬元,因此,要確保改制企業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將會出現2240萬元的資金缺口,因此,急需進行失業保險金征繳擴面,來解決失業保險金的入不敷出的問題。

                    三、我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擴面的空間

                    開展失業保險工作以來,主要是向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征繳失業保險費,國有企業改革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國有企業大量減少,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也有較大的下降,失業保險工作面臨挑戰和壓力。為了扭轉失業保險業務萎縮的勢頭,我市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失業保險的工作新思路,針對目前到非公有制企業就業人數越來越多的實際情況,同時也是為了保護到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市政府正醞釀非公有制企業征繳社會保險費的有關政策,確立非公有制企業納入失業保險工作范圍是今后失業保險工作的主攻點,也是失業保險征繳擴面的重點和發展方向。

                    四、我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擴面工作的做法

                    (一)建立企業、個人繳費兩本手冊

                    非公有制企業招聘員工程序簡單、手續方便,員工流動靈活性大,因此,非公有制企業參加失業保險后,一方面,要準確審核企業參保后繳費基數、參保職工繳費金額難度系數大;另一方面,員工失業后,企業可移送到失業保險機構的檔案材料有限,準確審定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資格和確定享受待遇期限也有困難,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市根據有關建立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的文件精神,制定下發《關于建立失業保險繳費登記制度的通知》(余勞字[2006]21號),對參保單位建立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兩本手冊:①建立單位繳交失業保險費檔案,首先對新參保的非公有制企業按文件規定的精神,對參保單位建立繳費臺賬和《××市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由繳費單位保管),要求參保單位按手冊內容填報企業全年職工人數,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及欠繳金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據參保單位填報的有關資料、數據進行審對,并建立單位繳費臺帳,作為單位參加失業保險繳交失業保險費的憑證。②建立個人繳交失業保險費記錄并為參保職工發放《繳費手冊》,其方法是:由參保單位按《繳費手冊》要求,記錄參保職工基本情況,主要有: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用工形式、合同期限、繳費金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蓋章后,由用工單位或職工個人保管,作為參加失業保險繳費的憑證;員工失業后,憑《繳費手冊》和其他證明材料申領失業保險金。

                    (二)實行靈活的參保形式

                    非公有制企業的員工流動性大,勞動者隊伍穩定性差,要求業主為其全部員工投保,繳交失業保險費,管理費用成本上升,業主顧慮較大。針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特殊情況,為便于啟動非公有制企業的失業保險征繳擴面工作,實行靈活的參保形式,做法主要有:第一種:業主為其企業的管理人員投保,繳交失業保險費。第二種:業主為其企業的業務骨干、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投保,繳納失業保險費。采取這兩種做法后大部分業主容易接受,而且,企業為員工投保,穩定了企業的管理團隊和一些工程技術人員,對企業的發展壯大起到了積極作用,起到企業與失業保險工作的雙贏目的。

                    (三)采用方便的申領程序

                    過去失業保險工作重征繳輕發放的思維方式,嚴重影響了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的積極性。企業為員工投保繳費是義務,但其職工失業后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失業保險金是權利,因此,要督促非公有制企業為員工投保,繳納失業保險費,更要切實保障其職工失業后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的工作。我市擬定非公有制企業的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采用以下程序:

                    1.用工單位在其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7日內將本企業的《××市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申領人的《個人繳費手冊》、勞動合同和其他證明材料報送失業保險機構備案;

                    2.失業保險機構受理后,在單位繳費手冊上核誠參保單位的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

                    3.失業保險機構審核個人繳費手冊中登記的繳費時間并予收回,同時查看勞動合同和其他材料;

                    4.核定申領人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5.對參保單位報送的失業人員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及時辦理對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的手續

                  保險調研報告6

                    一、*市失業保險工作概況

                    (一)失業保險制度發展過程

                    *市失業保險制度自1986年國務院《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頒布起正式建立,20年來,經歷了一個由初創到穩步發展和繼續向深層次發展的過程。1986年10月根據國務院《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當時覆蓋范圍是國有企業職工,企業按職工標準工資1%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不交費,92年繳納比例調整為職工工資總額1%。95年依據《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河北省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辦法》,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資企業及其職工,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1%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每月交納2元失業保險費,96年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調整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5%。1998年7月失業保險費繳納比例調整為企業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交納,職工個人按工資總額的1%交納。1999年1月,國務院頒布實施《失業保險條例》,我市隨之將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失業保險費繳納比例未變。

                    (二)“十五”期間失業保險基本情況

                    *市在市、區、縣都建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察北、塞北管理區失業保險工作未啟動),20*年底全市參保職工37.6萬多人。“十五”期間全市失業保險新增參保職工、失業保險費征收總額都有新的突破,新增參保職工5.5萬人,失業保險費征收2.48億元。“十五”期末同期初相比,年失業保險費收入增長2.5倍。新接收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數、失業保險金支出較多,新接收失業人員44989人,為47253人支付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共計1.8億元,20*年有28985人領取失業保險金,年底有19101人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十五”期間*市失業保險基本收支狀況列表如下(2001年初基金結余4654萬元):

                    近幾年*市大部分縣區失業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結余呈負增長,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失業保險金,“十五”期間全市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支出占總支出的71.6%,20*年兩項支出占總支出95.8%。縣區收入占全市收入的30%,支出占全市支出的60%,為了保證縣區失業保險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省、市兩級向14個縣區撥付調劑金,5年共計調劑資金6982萬元,其中12個縣區依靠調劑確保發放。“十五”期末全市基金滾存結余4947萬元,占全省結余的1.92%,在全省各市中*市向縣、區調劑資金力度最大,基金結余最少。由于基金結余較少,20*年市級當年未向再就業撥付資金(預算600萬元)。

                    20*年結余中含98年以前壞帳751萬元,其中市級691萬元、縣區60萬元,實際可用基金結余4196萬元。縣區可用基金結余924萬元,其中蔚縣、宣化縣、橋西區三個縣區結余725萬元,占縣區結余的74%,其他15個縣區可用基金結余平均只有13萬元。

                    二、失業保險工作措施及發揮的作用

                    *市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和實施至今二十年來,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始終以“言行謹慎、作風優良、儀表端莊、陳設整潔”為標準,自我約束,文明辦公;為了盡快讓失業人員心有所屬,情有所依,制定實施《*市失業人員社區管理服務暫行辦法》,始終在傾心為他們營造“失業人員之家”;為了使農民合同制工人享受與城鎮職工相同的失業保險政策,發布實施了《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保險的實施意見》;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積極探索失業保險對促進再就業的有效辦法,建立就業與失業保險、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聯動機制,加強失業保險服務和就業服務的有機銜接,及時進行失業登記,積極提供就業信息,全面開展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幫助失業人員在技能、心理方面提高競爭就業的能力;增加失業保險基金對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的投入,通過直接組織培訓和政府購買成果的形式,廣泛開展技能培訓,增強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真誠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再就業,為促進*市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發揮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首先,有效地保障了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了社會安定。通過實施失業保險制度,給付失業保險金,保障了失業人員生活,幫助他們渡過了難關,對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其次,推行積極的失業保險政策,促進了失業人員再就業。按照有關規定,“十五”期間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出部分資金,用于失業人員的職業培訓、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活動,共計支付1219萬元,幫助部分失業人員重新走上了就業崗位,實現了再就業。

                    第三,積極支持配合企業改革,有效支持了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實施失業保險制度,保障了從企業走向社會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減輕了企業的壓力,推動了改革措施的順利出臺和實施。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十五”期間失業保險基金向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調劑資金5093萬元,為實現“兩個確保”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市失業保險制度的實施情況的研究發現,失業保險制度雖然經過多年的改革、創新和發展,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社會“穩定器”、經濟運行“減震器”和實現社會公平“調節器”的作用,但是,就目前整體運行情況而言,仍存在著諸多不足,與整個經濟體制及就業體制改革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政策方面

                    失業保險立法層次低,立法滯后,缺乏較高的法律效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明顯滯后于市場經濟的發展,雖然國務院頒布了《失業保險條例》,但它僅僅是失業保險制度實施的一個基本規范,還沒有上升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的高度,其權威性、強制性不夠,削弱了失業保險制度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作為社會保障標志性法律—《社會保障法》還未出臺,失業保險的“尚方寶劍”還不夠鋒利。

                    (二)參保征繳方面

                    1、失業保險覆蓋面還比較窄。主要表現為:首先,失業保險制度改革跟不上就業形勢變化的需要,傳統的以“單位”為服務對象的失業保險體系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分散化、流動性強的就業格局。其次,目前主要是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參加繳納失業保險費,鄉鎮以下企業還未開展失業保險業務。最后,我國失業保險制度至今沒有將國家公務員納入失業保險范圍,成為制約人事制度改革縱深發展的“瓶頸”,不利于建立統一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

                    把部分勞動者排除在外,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現行失業保險制度應急性有余而前瞻性不足,這不僅直接損害著勞動者在就業中享受社會保障權益的公平性,也因為企業或單位有無履行相應的繳費義務帶來勞動成本的差異,從而影響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2、失業保險登記制度不完善。失業保險登記制度在實際運行中不到位,一方面是由于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河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征繳暫行辦法》對拒不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處罰有限,極大地削弱了社會保險推行的強制性,滋長了少數單位拒絕參保的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勞動部門對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的獲得不直接、不充分,只能借助外來資源來“共享”,不能有效地推行失業保險登記制度。

                    3、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力度不夠。雖然失業保險費總量每年都在遞增,但實際籌集過程仍存在一定的困難。大部分事業單位不按時上繳失業保險費,出現失業保險費“不繳”或“欠繳”行為。少部分企業以各種方式拖欠、抵制失業保險費的繳納,出現了類似少報職工人數或工資總額等失業保險漏費行為。這些現象的出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當事人認識上存在偏差。許多單位和職工認為失業保險是“劫富濟貧”,尤其是效益好的企業、事業單位認為:職工根本不存在失業問題,交也是白交。另一方面是《失業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欠缺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規定導致它的實施機制較弱。《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3條雖然規定加收0.2%的滯納金,并且在26條規定拒不交納社會保險費及滯納金的可以提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但整個罰則并未規定對強制征繳未果的法律制裁,使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義務人存有僥幸心理,使這種拖欠繳費的行為得不到強有力的懲處。

                    4、失業保險基金統籌調劑層次較低。我省目前失業保險基金以市級統籌為主,省級調劑為輔,而全省各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失業狀態很不平衡,各地在失業保險基金收支方面苦樂不均,不少地方失業保險基金綽綽有余,個別地方失業保險基金入不敷出。出現全省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總量年年增長,呈現過剩,而個別城市、個別縣區由于失業保險支付能力不足,財政負擔不起,造成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得不到及時救助的不正常現象。

                    5、中斷交費人數增加較快,繳費人數持續下降對基金征繳產生較大影響。主要是企業下崗職工向失業保險并軌的步伐加快,企業改制、破產力度不斷加大,職工大量的被解除勞動關系或提前退休,造成參加失業保險人數持續減少。

                    (三)失業保險待遇方面

                    1、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界定模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而實際操作中“非因本人意愿”難以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由于就業不充分、企業處于半停產狀態、工資太低等原因,“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而這又與設立失業保險制度的初衷相悖。第二,一些壟斷行業職工解除合同,獲得高額經濟補償的人員,比普通企業安置費還要高很多,按理不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但在具體執行中考慮到社會穩定、行業利益等種種原因,仍為他們發放了失業保險金。第三,一般企業買斷工齡、給予很低的經濟補償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由于和企業簽訂了自愿解除合同的協議而喪失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2、失業保險待遇給付標準偏高。失業保險待遇給付帶有特別強的不可逆性,或者說剛性,標準確立在一個較高的水準之上后,要將其降下來是十分困難的。目前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省級統一制定,城市失業人員每人每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門診醫療補助、醫保補助平均在450多元,對于象*市這樣經濟欠發達的城市,給付標準偏高,與當地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不相適應,帶來了失業保險待遇支付能力不足,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不愿意就業等經濟和社會問題。

                    (四)管理服務方面

                    1、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作用發揮不充分。從目前失業保險所發揮的作用看,還停留在生活保障上,在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方面所發揮的功能還不夠。首先,失業保險基金不足,基金大部分用于支付失業保險金,導致用于失業人員培訓和職業介紹的費用不足。“十五”期間*市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向再就業撥付資金三項支出占收入的97.77%,20*年達99.25%。其次,失業保險制度對失業者積極求職的經濟激勵方面仍有缺陷。最后,由于培訓、職介經辦機構經費緊張,存在擠占挪用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的問題,職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沒有發揮真正作用。

                    2、信息化程度相對落后。失業保險政策是集職工參保繳費、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發放、失業人員轉崗培訓和再就業于一體的完整制度體系,但由于信息化程度落后,很難實現預定的管理目標,致使不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隱形就業人員領取了失業保險金,造成了基金的流失。統計手段落后,造成數據失真。失業保險基金的資金運作只能停留在口頭上,保值增值更無從談起。

                    3、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的建設不完善。立足基層,開展社區服務,是失業保險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而目前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受雙重領導和管理,工作人員“兼職”,辦公場地和辦公設施與社區居委會共用,辦公經費空缺的情況很普遍,無法為失業人員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

                    四、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思路

                    目前我國社會政治穩定,經濟快速發展,為我們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提供了有利條件。我們認為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逐步建立起覆蓋城鄉全部職工,失業保險基金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三方面合理負擔,與再就業緊密結合,管理與服務社會化的新型失業保險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健全失業保險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在依法治國的時代,加強立法是解決問題的制度保障。要保證失業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必須盡快出臺《社會保障法》、《失業保險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無法可依,就會使失業保險工作開展起來困難重重,如征繳困難、欠費普遍、管理不規范等。因此,只有盡快立法,才能為失業保險制度的創新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使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走向健康發展軌道。

                    (二)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加強基金征繳工作

                    依法擴大了覆蓋范圍。失業保險的特點之一是其具有很強的共濟性,覆蓋范圍越大,共濟性越強。擴大覆蓋范圍,根本目的是為更多的勞動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幫助,解除他們以多種形式實現就業的后顧之憂,促進勞動力與其他經濟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鑒于我國各種經濟成分并存的現實,尤其是鄉鎮企業的迅猛發展以及城鄉勞動力的流動,應適當擴大失業保險的適用對象,讓所有企業、事業、行政機關凡是有可能失業的勞動者都參加失業保險制度。

                    在做好擴面工作的同時,必須強化基金征繳工作。強化征繳工作的重點:一是調整用人單位的注冊登記環節,將失業保險登記和稅務登記結合起來。在稅務登記之前,用人單位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核定真實用工人數,并以此人數作為繳納失業保險的依據,減少參保或稅收的不足,均衡用人單位用工成本,維護用人單位的公平競爭。二是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可開征社會保障稅,用征稅的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確保基金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并加強管理,防止基金的流失、浪費,而且還要運作好基金,讓其保值、增值。三是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各級黨委、政府在安排機關事業單位的年初財政預算時,一定要按照有關規定,把機關事業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資金足額納入預算。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都應安排彌補失業保險基金支出不足的財政預算,從而增加社會保障基金的總量,避免發生應急性“兜底救濟”。

                    (三)合理確定享受條件、期限、標準

                    合理確定給付條件,嚴格審核領取資格。失業保險的對象不是一般勞動者,而是一些具有勞動能力卻因暫時失去職業,而喪失生活來源的人。也就是說,作為失業保險的失業給付受給者,有著嚴格的資格條件。只有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有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權利:失業者必須是非自愿失業者;失業者必須處于勞動年齡階段,且有勞動能力;必須提供足以證明其為非就業人員并積極要求就業的證據;失業前工作過一段時間,有過一定的投保經歷;享受失業保險的失業者原單位交納一定額度再就業基金,防止用人單位隨意的解雇勞動者,籌集再就業基金用于失業者重返就業崗位。由此表明,凡無充分理由自動離職者,或因個人過失被解雇者,或失業未在勞動部門登記者以及無故拒絕接受勞動部門分配、介紹工作者,不交納再就業基金的,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的相關待遇。

                    待遇水平不能定的過高,而是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在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就業結構還不夠合理,社會保障體制建設也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失業保險所能提供的還只能是較低水平的、最基本的保障。對于提高津貼待遇問題,不可盲目從事,避免因提出不切實際的高指標而影響制度的鞏固和發展。不要像發達國家那樣,出現保護水平過高導致失業者再就業積極性的下降以及其他情況,對這個問題應有清醒的認識。待遇水平以維持失業人員在當地最低生活需要為準。

                    適當縮短給付期限,重新確定期限依據。我國現行的制度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兩年。這恐怕是世界上最長的領取期限之一了,德國為12個月,阿根廷為16個月,巴西僅為4個月,就連瑞典這種高福利的國家,最長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不過300天。美國的一項研究表明,如果停止失業保險待遇,那么失業者當年的失業時間將從4.3個月下降到2.8個月,可見,過長的期限不利于敦促失業者積極求職。過長的失業保險期限可能使失業者喪失迅速就業的心理沖動,降低了失業者的職業搜尋成本,延長了失業者的職業搜尋期限,不利于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參考世界先進國家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我國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以1年左右為宜。

                    (四)加強基礎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隨著失業人員數量的不斷增加,管理和服務工作難度也更大。因此,把基礎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十分必要。

                    1、建立科學、完整的失業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沒有相關信息地收集,就沒有科學地分析與預測。在工作手段上,應大力推動失業保險工作信息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為了使基金真正體現社會保障功能,應盡快建立信息監控網絡,實現失業保險的全方位監控。建立以失業人數、失業結構、失業再就業比例與結構、失業保險基金收支數量與結構、失業保險金的增值與保值比例等指標為主的統計指標體系,有利于失業保險基金現狀的真實反映。

                    2、立足幫助失業人員再就業,完善管理服務和信息化建設。要把失業保險信息系統建設納入“金保工程”和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的總體安排中,完善就業信息公開發布制度,建立就業信息和勞動力市場變化的動態跟蹤系統,并提供失業保險及相關的政策指導、法律咨詢等綜合信息服務。全面實現計算機管理和信息傳送網絡化,實現管理的規范化、信息化,服務的全程化、個性化,為企業和失業人員提供更有成效的幫助。

                    3、將失業人員管理服務向街道社區延伸。要結合街道社區平臺建設,將失業保險經辦業務向基層延伸,充分發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在申領登記、待遇支付、管理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失業人員增多,服務內容更廣泛,工作標準更高,都要求失業保險工作職能向社區延伸和拓展。依托社區開展工作,可以更貼近失業人員,做細做實管理服務工作。社區服務的主要內容:一是通過社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的申領發放;二是與社區就業組織配合,幫助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三是與有關部門協調,切實做好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銜接工作。

                    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的建設,要解決“由誰抓”的問題,建立完善相應的激勵機制。解決好“如何抓”的問題,把組織保障與制度建設、人員到位與措施到位有機地統一起來,充分調動社區工作人員積極性,才能充分發揮社區勞動保障平臺的作用。

                    (五)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統籌層次。目前我省失業保險基金只是在設區的市實行基金部分統籌,省級建立失業保險調劑金。由于統籌層次低,調劑范圍、力度小,導致因各地失業率不同而出現失業保險基金或嚴重緊缺或大量儲備的現象,不利于發揮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因此,改革目前我省失業保險金所處的縣級統籌和市級統籌分散管理的狀態,破除本位意識和狹隘的地方利益思想,樹立失業保險基金全省一盤棋的戰略,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建立省級統籌,中央調劑的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的統籌、調劑范圍和社會化程度,既可以加強失業保險金的統一管理,使失業保險基金在各省、市、縣之間的調劑使用,較好的解決個別地方支付能力不足,財政負擔不起的問題,提高了失業保險機制抵御失業風險的能力,又有利于增強基金安全性,探索失業保險金保值增值的可靠途徑,還可以提高中央掌握失業保險基金的比例,加大失業保險收支的可控性。

                    (六)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作用。加強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功能,是國際上失業保險制度發展的趨勢。失業保險如果僅限于保障生活,勢必不利于減輕就業壓力,不利于從根本上解決失業人員的生活困難。國際經驗表明,就業服務和就業培訓不僅是促進失業人員盡快重返就業崗位的最有效手段,而且也是穩定就業,減少失業保險金支付壓力,增加失業保險基金數量的重要手段。

                    要圍繞幫助失業人員解決困難加強管理服務,本著保證其基本生活有著落,準備就業有幫助的思路,根據制度規定制定地方性政策,進一步細化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兩項補貼的使用辦法,用好用活這筆資金。把享受待遇與是否積極尋找工作、接受職業介紹和培訓緊密聯系起來。同時,要加強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的有機聯系,設立專門的就業和職介的基金,以增強失業保險基金的再就業功能。一方面,通過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引導失業人員盡快實現重新就業,另一方面,及時掌握失業人員接受就業服務的情況,為其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并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好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有關政策。

                    創新失業保險制度,既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又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百姓生計的重要保證,意義深遠。因此,只有按照依法實施,失業救濟與擴大就業相結合,失業救濟低標準與廣覆蓋相結合,國家、企業、個人共同承擔失業風險,合理分攤負責等原則,深化失業制度改革,才能充分實現失業保險制度的保障功能、收入分配功能以及再就業功能,以保證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國有經濟改革的順利進行。

                  保險調研報告7

                    國外長期護理保險概況

                    世界衛生組織(WHO)將長期護理(LongTermCare,LTC)定義為“由非正規照料者(家庭、朋友或鄰居)和專業人員(衛生和社會服務)進行的照料活動體系,以保證那些不具備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人能繼續得到其個人喜歡的以及較高的生活質量,獲得最大可能的獨立程度、自主、參與、個人滿足及人格尊嚴”。因此,長期護理包括非正規與正規兩類支持性體系。正規的支持體系可能包括廣泛的社區服務(即公共衛生、初級保健、家庭保健、康復服務和臨終關懷)、私人療養院以及臨終關懷院,也指那些暫停或逆轉疾病和殘疾狀況的治療。

                    長期護理保險(LongTermCareInsurance),也稱長期照料保險,是指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傷殘導致喪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被長期照顧的人提供護理費用或護理服務的保險。老年人是長期護理服務的主要使用者。20世紀70年代,長期護理保險開始在美國商業保險市場上出現。到了1986年,以色列政府率先推出了法定護理保險制度。隨后,奧地利、德國、日本等國也相繼建立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在長期護理保險的出資責任承擔方面存在著不同的看法。歸納起來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種是個人和家庭應承擔長期照料保險的主要融資責任,政府只有當個人無力承擔出資責任時,才能作為最后的責任人,由此形成了商業護理保險。商業護理保險由商業保險公司自愿開辦,以美國為典型代表;另一種是政府要確保老年人享受到綜合的照料服務,政府應居于主導地位,而不管老年人是否具有經濟上的承受能力,由此形成了社會護理保險。社會護理保險由政府強制實施,以德國和日本為典型代表。

                    實行長期護理保險需要考慮的因素

                    制定長期護理保險的必要性,在于老年護理保險的需求增加,而需求主體主要來自老年人個人(及其家庭)和政府。

                    從個人及其家庭的角度看,個人及其家庭對于老年護理需求的增加,主要受人口變動趨勢和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兩方面的影響。人口變動趨勢主要指生育率下降、離婚率上升以及分年齡死亡率下降等因素的作用;社會經濟發展趨勢主要指人口教育程度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工資收入和退休收入(包括社會保障金、退休金、資產等)也隨之增加等變化。

                    老年人的平均預期壽命延長,老年人口高齡化趨勢日益顯現,患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老年人數增多,如心、腦血管疾病、腸胃病、腰椎間盤突出等顯著增加,由此導致老年失能和殘障狀況突出,使老年人對于長期醫療護理或日常生活護理需求急劇增加,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家庭的護理功能在弱化。家庭結構趨于小型化、核心化,老年人獨居或與配偶共同居住的人數增多;即使與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大多也因子女工作而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護理。許多老人轉而求助于住院護理,或入住專業護理機構,而龐大的醫療費用和專業護理費用給老人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我國的人口老齡化是建立在“四二一”家庭結構基礎之上,即一對獨生子女夫婦要撫養一個孩子和贍養四位老人,家庭的護理保障作用明顯不足。

                    從政府醫療保險支出的角度看,在長期護理保險出臺以前,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不能解決老人的長期護理問題,明確地將長期護理費用排除在外,其結果造成投保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將醫院當作護理場所,老年人長期住院費用導致醫療保險支出急劇上漲。

                    長期護理險是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的保險產品。當前我國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較大的城鄉、地區差異決定了建立統一的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尚不具備可行性。然而,商業性老年護理保險則有巨大的市場空間。一方面,老齡化發展迅速、護理需求較大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一般較高,市民保險意識也強,部分家庭已具備購買老年護理保險的能力;另一方面,老年護理需求的復雜性,決定了護理保險的內容應具有多樣性,而商業保險靈活的保單設計能更好地滿足這一要求。完善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的政策建議

                    (一)分階段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配套措施

                    德國和日本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由政府強制實施,屬于社會保險制。在德國,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基本上解決了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和經費問題。其護理保險制度分為居家護理和住院護理兩個層次。近年來,其護理項目已經由日常生活護理,擴大到醫療護理和精神護理,還增加了心理咨詢和治療等內容,以滿足老年人的心理需要。

                    日本護理保險一般采用“護理服務”給付方式為主,“保險金”給付方式為輔的做法。被保險人需要護理服務時,首先要提出申請,經過專門機構審查認定后,護理保險管理機關將根據病人實際身體狀況提供相應內容、相應等級的護理服務。日本護理保險制度中護理服務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醫生、看護人員上門進行訪問護理;接送老人去日間護理設施,或保健設施進行康復訓練;以及出借輪椅、特殊床等福利用具等三大部分。

                    在我國,現有的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尚處于起步階段,還僅限于對護理費用的補償,一經確定喪失日常生活能力,老年人所得到的保險金金額也是相對固定的。今后,我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不僅應給予老年人“保險金”的補償,而且應提供“護理服務”和“護理信息”在內的全面保障。與“保險金”給付方式相比,“護理服務”給付方式更能適應被保險人的多樣需求,而且能較好地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節省護理費用支出。在“護理服務”給付方式中,應恰當劃分護理等級,針對不同等級規定不同的給付數量和服務費用。此外,還應積極鼓勵“居家護理”方式,既滿足老年人居家愿望,又節省了住院等高昂護理費用問題。

                    (二)制定適合我國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法》

                    我國應在調查的基礎上,做好長期護理需求的預測,研究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起始年齡、繳費標準,劃分長期護理等級,制定適合我國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法》。

                    德國1992年通過了《護理保險法》,1993年開始實施。它對護理保險的范圍、標準、支付辦法等都作了明確規定。自1995年起,所有參加法定醫療保險的人員都有義務參加社會護理保險,即實行護理保險跟隨醫療保險的原則,護理保險為需要護理服務的參保人提供家庭護理,目的是為那些失去自理能力及需要經常性幫助的人支付護理費用,其主要管理機構是在法定醫療保險公司附設的護理保險公司。

                    日本1997年通過了《長期護理保險法》,2000年開始實施。它對保費的繳納、護理方案的選擇、病人是否應接受護理服務、以及保險賠償的審定與核定程序等都作了嚴格規定。日本老年護理保險制度由市町村具體運營,被保險人無論身體狀況好壞均要參加。籌資來源方面表現出多樣性,一半來自于被保險人交納的保險費,另一半來自于國家、都道府縣、市町村三級政府,按照2∶1∶1的比例提供的補貼。

                    我國政府應積極鼓勵壽險公司開發長期護理保險,并為長期護理保險的發展創造一個有利的政策環境,應盡早出臺《長期護理保險法》,對護理保險的范圍、標準、支付辦法等審核程序做出明確規定,以期規范長期護理保險市場的法制化發展。由于我國是在“未富先老”的形勢下進入老齡化社會,城市與農村的二元經濟結構以及巨大的老年人口規模決定了我國尚不能建立統一的社會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因此,政府應在法制框架下,通過諸如稅收優惠等政策措施,鼓勵商業壽險公司積極探索長期護理保險的實施途徑。只有如此,才能實現既保障老年人獲得更全面的護理服務需求的滿足,又保障壽險公司為老年人健康提供服務從而實現利潤最大化的雙贏目標。

                  保險調研報告8

                    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事業的“穩壓器”,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牽系著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xxxx1年7月,我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行“地稅征收、財政監管、社保支付”,職責明確而又相互協作、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在規范籌資機制、保證按時足額發放、安全監管等方面嚴格執行省市關于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強化監督,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工作現狀

                    (一)加強組織領導,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證。近年來,我縣始終把加強社保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作為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一是成立了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人社、財政、地稅、各商業銀行為成員的社會保險基金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部門聯系會制度,每季度進行一次例會,共商社會保險發展大計。二是成立了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由人社部門牽頭,財政、審計、稅務、銀行、工會、新聞媒體等部門成立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并公布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堅實基礎。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會保險基金使用與審批管理制度》、《社會保險基金預警制度》、《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跟蹤服務制度》、《住院病人查房制度》、《定點醫院定點藥店費用審核制度》等相關制度,使我縣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更細化、操作更具體、監督更嚴密。

                    (三)規范業務運作,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為保證各項社會保險工作的健康運行,我縣從基金管理的源頭抓起。一是以金保系統為抓手,嚴格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繳費的管理,完善“五險一單”的征繳機制,統一基數,統一人數,提高基金征繳率,實現依法征收。二是以落實省市各項政策規定為基礎,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待遇支出的管理。嚴把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審批關,實行提前退休公示制度。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實行明察暗訪與實地調查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失業保險待遇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到單位、街道居委會調查的方式,有效控制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流失,保證了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三是以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為約束,保證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截止2014年底,全縣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達13.59萬人次,基金總收入18786萬元,基金總支出17922萬元,基金收繳率98%,做到了當期收支平衡、略有結余,有力地保障了職工合法權益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基金未出現被擠占、挪用等現象,基金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基金運轉良好。

                    二、存在問題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隨著我縣原國有集體企業破產改制結束,擴面空間和潛力非常有限,加上我縣老齡人口數量的不斷上漲,享受養老金的人數又不斷增加,收支矛盾日趨凸顯。2012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當年新增退休692人,當年基金收入10979萬元,基金支出11759萬元,當期結余-781萬元,累計結存11319萬元。2013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當年新增退休429人,當年基金收入11515萬元,基金支出13248萬元,當期結余-1733萬元,累計結存9586萬元。2014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20179人,其中退休7273人,當年新增退休459人,當年基金收入13964萬元,基金支出13516萬元,當期結余447萬元,累計結存1033萬元。通過近三年情況分析,我縣退休人員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員增長率為7%,供養比例為1.8:1,就目前基金結存情況,支撐能力僅為9.6個月。

                    (二)監管力量有待加強。目前,我縣雖然設立了基金監管機構,配備了基金監管人員,但由于監管工作人員大多不具備專業的監管知識和業務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門廣,監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設水平有待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離不開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的信息支持,我縣目前未建立相關部門社會保險信息共享機制,影響了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和基金監管工作的推進。

                    三、對策與思考

                    (一)全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渠道大力宣傳社會保險相關政策,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參保意識。二是加強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要加強社會保險部門與稅務、工商、財政、審計部門的協調配合,各司其職,整體作戰,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尤其要加強與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數據共享機制建設,提高征繳率,減少征繳成本。三是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利用勞動管理、勞動監察、稽核職能,定期、不定期的稽查用人單位的用工情況,申報的繳費基數及員工工資發放情況等,使用人單位養成據實參保足額繳費的自覺性,確保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二)不斷充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力量。針對我縣目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人員少,業務知識不專的情況,相應配備專業的基金監管人員,并加強對監管人員多渠道的培訓,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科學化和規范化。

                    (三)著力完善社會保障信息體系建設。以“金保工程”系統軟件為平臺,逐步建立社保信息管理系統和監管信息庫,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基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互聯網實現各地各部門監管信息的共享,使信息及時交換和溝通,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作用。

                  保險調研報告9

                    豬糧安天下。生豬與糧食一樣,始終是一個關系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的根本問題。從xx年開始,中央、國務院根據發展生豬生產和穩定市場供應、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執行政策性生豬保險,隨著生豬保險政策在我市的推進,該項政策已逐漸成為深受農戶歡迎的“民心工程”。

                    一、基本情況

                    政策性生豬保險包括能繁母豬保險和育肥豬保險,其中能繁母豬保險是全面實施,而育肥豬保險在全國還是試點階段,xx省是首批開展育肥豬保險的省份。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分別由人保財險公司、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其中巴州區、南江縣由人保財險公司承保,通江縣、平昌縣由中華財險公司承保。全市畜牧系統主管機構(即市、縣、區畜牧食品局)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保險公司在各鄉(鎮)指定代辦人,具體負責保險工作的實施。各縣(區)鄉(鎮)畜牧站如受保險公司委托,則由其指定的代辦人組織協助實施。20xx年,根據國家、省上要求,我市共承保能繁母豬21.7萬頭,收取保費259.8萬元,補助金額10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49.5萬元、省上補助233.8萬元、市級補助39萬元、縣級補助116.9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萬頭,賠付976萬元(包含xx年投保xx年賠付的部分能繁母豬)。育肥豬34.9萬頭,收取保費188.2萬元,補助金額439.2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2.7萬元、省上補助213.3萬元、市級補助31.4萬元、縣級補助131.8萬元);保險公司理賠11.5萬頭,賠付406.2萬元(包含xx年投保xx年賠付的部分育肥豬)。

                    二、主要問題

                    (一)認識需進一步提高。

                    政策性生豬保險的執行,是中央、國務院為廣大養殖生產者提高抵御風險能力和確保養殖增收的一項惠民措施。其保險的措施辦法,是由國家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等根據實際情況和生產規律而確定的。而在部分地方,由于對政策性生豬保險認識不足,存在生豬保險操作不規范的現象。對于農戶,由于缺乏對保險的深刻理解,認為育肥豬保險是“挑肥撿瘦”、能繁母豬保險是“一發一收”。

                    (二)保險機制有待完善。

                    育肥豬保險每年只能辦理一次,保險期限為4個月,而農戶養殖的生豬出欄時間一般都超過了4個月,剩下的8個月時間農戶不能辦理保險業務,因此,農戶對此反映比較強烈。雖然國家在制定該項政策的`時候,是根據生豬的生理特點和出欄周期制定的,但保險機制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業務職能存在混淆。

                    畜牧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具體承擔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工作。保險業務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各鄉鎮代辦員負責組織實施,畜牧部門并不直接參與保險工作。但由于部分鄉鎮畜牧站職工作為保險公司代辦員,致使保險部門和畜牧部門業務存在混淆,往往給農戶形成誤導。

                    三、對策建議

                    針對我市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一是要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墻報、標語,廣泛宣傳政策性生豬保險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是要示范引導。在政策性生豬保險實施過程中,要注重方法,用典型事例做榜樣,使農戶看到買保險的好處,然后逐步進行推廣。

                    三是要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要進一步加大基層畜牧、保險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挑選思想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任代辦員,做好解釋、說服工作,主動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完善保險運作機制。

                    一是要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積極主動參與建立面向農民的保險保障體系,結合xx實際,研究制定適合xx農村經濟發展的保險政策,深度參與xx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是要發揮保險行業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把政策支持和市場機制有機結合,提高保險工作的運作效率。

                    三是要加強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合作,充分調動有關部門的積極性,形成扶持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等農業保險發展的合力。

                  保險調研報告10

                    近期,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我們調查組,圍繞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的有關情況綜合如下:

                    一、我縣社會保障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對我縣社會保障工作,縣政府領導思想高度重視,職能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制度逐步健全,政策不斷完善,責任層層落實,工作有序推進,成效不斷顯現。我縣從1987年開始實施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多年來,全縣已經形成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為主要內容的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群眾享受到社會保障制度的惠民、利民,有效維護了全縣經濟社會大局的穩定。目前,各項社會保障工作有序開展,運行平穩,社會效果明顯。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經過一系列的實踐、探索與改革,目前已形成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運行體系。養老保險工作全面推開。從1987年***開始實施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基金結余到收不抵支的艱苦歷程。截止2010年5月底,參保單位145家,參保職工19526人。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完成1769萬元,發放養老金3828萬元。基金收入合計為1844萬元,基金支出合計為3982萬元。基金虧損2138萬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于2005年7月成立,穩步擴面,截止目前,我縣機關事業參保單位30個,參保職工2431人,月應征收基本養老保險費30萬元,月應發放養老金100余萬元。基金滾存結余1809萬元。醫療保險體系逐步建立。2000年8月起,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截止目前,共有參保單位464家,參保職工34000人。征收基金1142萬元,支出基金1173萬元,基金累計結余2686萬元。從2008年7月起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截止目前,參保人數為55085人,基金收入818萬元,支出基金萬元,累計結余基金萬元。失業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年開始實行企業失業保險制度,年月試行機關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制度,止目前,全縣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31860人,現有人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較好地保障了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工傷、生育保險制度日趨健全。2005年6月開始實行工傷保險,目前,參保單位62個,參保人數9276人,累計享受工傷保險人,支付工傷保險金萬元,確保了受傷職工“傷有所補”。現累計結余工傷保險基金萬元。2009年7月實施生育保險以來,政策逐步完善,待遇標準逐步提高。目前生育保險費按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補貼標準為元。現生育保險參保人數38341人,累計為名生育女職工提供保險待遇萬元,維護了企業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合法權益。現累計結余生育保險基金萬元。

                    2、社會保障工作運行機制健全有效。經過不斷探索、完善,我縣社會保障工作政策體系日趨健全,辦事程序嚴格規范,工作合力不斷增強。社會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建立了“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參保激勵機制,推行了退休人員養老金100%社會化發放制度,建全了各項待遇保障水平隨社會平均水平提高而相應提高等政策,為社會保險工作的扎實開展提供了政策支撐;勞動部門制訂了《社會保險業務操作規程》等一系列內控制度,增強辦事透明度,強化優質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去年在全國社會保險內控制度檢查中,我縣內控制度建設和運行得到了上級勞動保障部門檢查小組領導的肯定和好評。在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推行目標責任制,將目標完成情況列入年度工作目標量化考核體系。對年初市縣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進行量化分解,責任到股室、到個人,確保“人人肩上有責任,個個崗位有目標”。通過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機制,有力地促進了社保工作的開展。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資金運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關鍵。社保經辦機構把社保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建立專賬,由專人負責;嚴格資

                    金發放手續,嚴格審計監督,每年均要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對有關社保資金進行嚴格的審計,提高了社保基金運行的安全性。

                    二、社會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社會保障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社會保障工作現狀看,任務依然十分艱巨。

                    1、認識尚不到位。有些單位對社會保障重視不夠,市直單位和我縣部分有能力繳費的單位存在拒繳或拖欠社會保險費的情況。特別是部分單位領導缺乏社會保障意識,存在認為參保不如給職工發福利的短視思想,有部分單位領導以上級部門未撥付專項資金為由拒繳社會保險費;一些企業對職工的社會保障缺少責任感,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少繳、漏繳或拖欠養老保險費的情況時有發生;一些企業職工特別是外來民工只顧眼前利益,不作長遠打算,寧愿多拿點現錢,不愿參加養老保險;有的職工考慮務工流動性大,參保不連續,加上享受保險待遇門檻較高,沒有參保積極性;這些直接影響參保率的提高、社會保障覆蓋面的擴大。

                    2、收不抵支嚴重。今年止五月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收入384萬元,支出543萬元,虧損159萬元;企業養老保險收入1844萬元,支出3982萬元,基金虧損2138萬元。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一旦基金支付出現缺口將由縣財政全額彌補。現在是寅吃卯糧,存在巨大的支付風險。

                    3、擴面參保難。民營企業參保率低。雙星鞋業集團和工業園區招商企業,目前的職工人數達3000多人,參保職工僅有300余人,參保率只有10%。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參保率低。從2006年至今,我縣只有500多名個體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招商企業難以介入,擴面難度大。

                    4、工傷保險基金呈現三低現象:統籌層次低,抗風險能力低,低風險單位參保率低。工傷保險基金目前結余只有20多萬元,一旦發生大的工傷事故,將無力支撐。低風險行業保險意識不強,認為自己從事行業不會出事故,不愿意參保。

                    5、縣財政欠撥等其他問題。醫療保險方面:由于縣財政每年預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配套資金時不能做到足額預算,造成我縣醫療保險基金不能足額征收,從2002年至今縣財政共欠撥1597萬元。失業保險方面:全縣502個事業單位,縣財政僅代扣全供事業單位個人負擔的1%部分,應由單位負擔的2%部分代扣困難。部分歷史遺留問題造成信訪。有部分有參保意愿但又不愿繳清欠費的人員和部分無檔、缺檔無法參保的人員屢次上訪,造成不穩定因素。

                    三、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的幾點建議

                    針對目前社會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面臨的困難,要進一步深化認識、加強領導,擴大宣傳、增強意識,健全機制、提高水平,促進我縣社會保障工作再上新臺階。

                    1、深化認識,加強領導。社會保障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是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重大事情,它事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事關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從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社會保障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深化認識、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明確責任,加強督查、形成合力,切實鞏固已取得的成效,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把我縣的社會保障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2、擴大宣傳,增強意識。通過多種形式,依托多種渠道,加強有關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增強企業的社會保障意識,使企業管理人員知法、懂法和守法,增強做好企業職工參保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做到應保盡保,應繳盡繳;增強職工的社會保障意識,使企業職工充分認識參保的合法性、重要性、優越性,積極主動參加養老保險,不斷擴大企業職工的參保面、受益面。增強各類參保對象的社會保障意識,把各類保險政策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認可社會保障制度,增強“凡是參保的,都是受益的”的意識,

                    解決思想上的偏差,跳出認識上的誤區,著力提高參保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以及各種商會、協會的作用,開展社會保障宣傳活動;企事業單位一把手任職培訓納入社會保障內容;新聞媒體加強社保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大張旗鼓宣揚社會保障工作先進典型單位,在全社會營造“參保繳費光榮,拒保欠費可恥”的氛圍。

                    3、加大政府監管力度,建立社會保障工作目標責任制度。國有企事業單位有能力繳費的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限期繳費,不能如期完成繳費的,一是通過法院強制征收,二是通過媒體曝光,三是按照管理權限追究一把手責任。

                    4、分清原因,采取解決歷史欠費問題的不同途徑,把更多愿意參保的人員納入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屬惡意欠費的單位要加大處罰力度;對單位因經濟困難暫時無法繳納單位欠費的,可在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到位的情況下,由職工個人為單位墊付,待單位經濟好轉再還給職工;對單位瀕臨破產、倒閉或其他原因無力繳納欠費的,由政府出臺方案統一解決。

                    5、政府牽頭,部門參與,大力擴面。目前,我縣社會保障清欠工作潛力有限,擴面工作將是今后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建議由政府協調稅務、工商、衛生、工會等部門,加強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配合,共同建立社會保險征繳聯動機制,對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不得為其出具有關證明和證件,如對安全監察重點企業,沒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安監部門不予辦理許可證。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一些新建企業可以區別分類,先易后難,逐步納入。對那些有一定規模、經營正常的民營企業要按照與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同樣的政策,盡快納入,一步到位。

                    6、縣財政足額預算社會保障各項配套資金。同時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和規定,將全供事業單位的單位應負擔的2%部分足額納入縣財政預算。按照汝發[1999]24號和汝發[2000]29號文件規定,由縣財政對事業單位按照工資總額的3%全額代扣代繳失業保險費。

                    7、根據輕重緩急,解決社會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編制不足、信息化管理滯后等具體困難和問題。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各項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作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優化辦事環境,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技能,強化宗旨觀念,提升服務質量,有效做好各項社會保障工作,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不斷擴大社會保障工作的影響力,著力提高我縣的社會保障工作水平。

                  保險調研報告11

                    現代社會,就業問題凸顯,失業保險是政府保障失業居民最基本生活需求,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舉措,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上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完善失業保險制度。要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失業保險工作就會迎來新的挑戰,同時也蘊藏著新的發展機遇。

                    一、新常態下失業保險的功能發揮

                    (一)保生活是基礎。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不斷提高保障水平,是失業保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天津市建立了失業保險金與最低工資、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物價水平隨調機制。同時,將失業人員喪葬費、撫恤金等一次性待遇與在職職工的相關待遇標準同步調整。將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失業人員“零繳費”即可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聯動機制。

                    (二)防失業是重點。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引導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從源頭上減少失業,穩住就業崗位,對去產能企業降低政策門檻、提高補貼標準,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近兩年,隨著企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的不斷深入,天津實體經濟企業發展困難,穩崗任務加重。天津市將2008年金融危機時的階段性穩崗政策長效化。對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轉型升級和其他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企業實施穩崗補貼政策;對參保單位在職職工實施繼續教育培訓補貼和學歷、職稱提升補貼政策;對與參保單位續簽長期合同的大齡工實施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重視失業動態監測工作。天津市不斷完善監測指標體系,增加監測企業戶數,從2010年開始的90戶,5萬職工,增加到目前的1004戶,58萬職工。加強跟蹤分析,實現關口前移,抑制失業,穩定就業。

                    (三)促就業是目標。失業保險制度發展至今,要想確保生機與活力,關鍵在于定位好失業保險功能,充分挖掘其在促進就業方面的潛能。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是擴大就業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天津市采取的措施:一是對實現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實施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用社會保險的連續性保持靈活就業的穩定性,增強失業人員去市場尋求就業的主動性。對實現自謀職業的失業人員,給予自謀職業補助費,一次性發放剩余失業金,減輕失業人員的資金負擔。二是利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二、新常態下失業保險工作面臨的挑戰

                    (一)失業保險參保率不高。目前,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包括: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專職工作人員,除國家機關外,基本上涵蓋了各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但在實際運行中存在著制度規定的覆蓋范圍和實際參保人員差距較大的問題。

                    (二)參保人員的繳費與待遇享受不完全對等。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按照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則確定的,而勞動者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與工資總額掛鉤,即:工資水平越高,失業保險繳費就越多;工資水平越低,失業保險繳費就越少。同時,《社會保險法》規定,繳費十年就可以領取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是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并未按照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來確定,執行的是統一標準,繳費時間較長的人員也沒有體現多繳多得。失業保險繳費水平與待遇水平的不對等,影響了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積極性,制約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三)享受待遇時間長、待遇水平低。中國失業者享受失業保險的時間為6到24個月,從世界范圍來看屬于時間較長之列。世界上多數國家根據就業時間和參保時間確定待遇期限,有的國家還考慮年齡因素,通常在26-52周之間。如美國有47個州為26周、3個州為30周;加拿大為45周;意大利為180天,經濟蕭條時期可以延長。從其他國家情況來看,失業保險的標準制定規則都十分詳細,年齡、失業時間、失業前平均工資、家庭情況等不同,失業保險金也不同。從我國近幾年情況看,各地的失業保險金雖標準不高,但因領取時間長,也會影響失業人員就業的積極性。

                    (四)對享受失業保險金者的監管難以到位。《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但部分失業人員實現自謀職業靈活就業,或被用人單位吸納后,未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出現一邊隱形就業,一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造成了基金的流失。

                    三、新常態下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建議

                    張小建會長在中國就業促進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失業保險專委會上提出,“隨著經濟轉型帶來的就業轉型,中國就業任務依然沉重,無論是調結構、去產能,還是保民生、促脫貧,都需要就業持續發力,需要動員社會各方大力支持,協力做好。中國的穩定就業要靠失業保險。”這為我們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積極的失業保險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新期盼。

                    (一)多渠道提升失業保險參保率。一是擴大失業保險制度受益范圍,將農村剩余勞動力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之內;二是糾正部分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對失業保險認知度的偏差,督促其依法參保。三是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失業保險待遇享受和轉移辦法,提高外來人員尤其是農籍職工繳納失業保險的積極性。四是妥善解決公務員失業保險問題。公務員失業后,面臨的是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問題,應同其他失業人員一樣,納入失業保險保障范圍,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就業服務,盡快促進其再就業。

                    (二)考慮實行失業保險浮動費率,鼓勵用人單位穩定用人、減少裁員。實行浮動費率,是根據企業解雇員工的數量決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比例。這樣,一方面有利于鼓勵用人單位減少裁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加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的積極性。當前,一些企業面臨金融危機的沖擊,生產經營發生暫時困難,企業處于人手多,訂單少的狀態。但不少企業堅持承擔社會責任,努力做到不裁員或少裁員。對于這類企業,應適當降低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減輕他們的負擔,積極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對于客觀上勞動力流動頻率高的用人單位,可以考慮增設系數進行調節。

                    (三)合理確定失業保險金標準和發放期限。從我國情況看,各地失業保險金的標準,都是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原則確定的,總體上看失業保險金平均水平偏低,保障程度不夠。

                    現行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總體偏長。低水平保障與長時間發放,不利于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利于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重新就業。從國外經驗教訓上看,在提高失業保險金水平的同時,輔之以遞減式發放和相對合理的待遇期限規定,既有利于防止領金人員過度依賴失業保險的現象,也有利于激勵和調動領金人員求職積極性。

                    (四)加強基金監管,壓實責任,注重風險管控。一是組織機構控制。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增加風險管理部門,落實部門負責人授權管理制度。二是業務運行控制。完善業務環節的操作流程,及時彌補失業金發放工作的風險漏洞。三是基金財務控制。增加財務人員配置,確保財務和業務崗位不相容的原則,將銀行回執補充納入財務憑證留存。四是內部控制管理與監督。建立內控管理制度、失業保險業務定期抽查監督制度,做好風險處置預案。

                    總的來說,為了主動適應經濟發展的新常態,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在不斷的完善,失業保險的各種功能在實踐中逐步發揮。失業保險在中國經濟未來的發展中,尤其是促進再就業方面必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保險調研報告12

                    為保證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從制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1998年發布《失業保險條例》,湖南省于2001年5月起實施,并頒布了《湖南省實施辦法》。失業保險是作為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構筑以“三條保障線”為核心的社會安全網,促進就業再就業,推動企業改革,維護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和社會穩定作出了應有的貢獻,我就我縣失業保險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失業保險工作現狀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我縣失業保險工作得到了長足發展,失業保險參保范圍覆蓋全縣國家機關的所有合同制工人,全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單位人員,截至目前,全縣失業保險參保單位215個,參保職工10630人,為領取《失業證》的3560名失業人員累計發放失業保險金500萬元,失業保險金按時足額發放率100%,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

                    1017萬元,圓滿實現了“兩個確保”、同時舉辦免費轉崗、轉業培訓班,參加培訓8000多人次,為其中的5621名失業人員推薦新的工作崗位,使其實現了再就業,這些都為我縣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發揮了一定作用。近年來,我縣的失業保險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得到了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二、我縣失業保險做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近年來,全縣的失業保險工作在擴面、征繳、發放、清欠、培訓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市處和縣委、縣政府以及局黨組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失業保險站全體職工夜以繼日,任勞任怨、克服困難、不懈努力的結果,但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清醒的看到當前失業保險工作還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

                    (一)、失業保險基金收繳率低。失業保險金拖欠觸目驚心,據統計,截止目前,全縣累計拖欠的失業保險金就達2000余萬元,已嚴重威脅“兩個確保”和實現“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威脅社會穩定,究其原因:一是能夠正常繳費的單位對失業保險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特別是部分事業單位(尤其是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我感覺失業可能性小,繳費再積極也是為了別人做貢獻,認識不到國家提出的社保基金實行“社會統籌”重要意義所在,除財政代扣的個人部分外,單位部分都是欠繳,而有些差額事業單位,也是一拖再拖,能賴則賴,不愿意為社會盡繳費義務,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失業保險基金的征繳,基金欠繳嚴重也影響了失業人員待遇的享受。二是縣內的企業生產不正常,經濟不景氣,很多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職工工資都難以正常發放,更別說繳納社保基金了,失業保險基金因此長期拖欠,同時,部分破產企業因拖欠或者繳費不足,影響了職工待遇兌現,也就更不想繳納。

                    (二)、失業保險覆蓋面拓寬困難。由于我縣的經濟現狀是國有企

                    業已經大部分不存在,個體工商戶比較分散,管理困難,加上參保意識淡薄,導致我縣的失業人員是逐年增加,參保人員逐年減少。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公經費嚴重不足,影響著失業保險工作的正常開展,每年財政安排的工作經費少之又少,嚴重影響了下鄉征收,宣傳和擴面更加困難。

                    三、工作建議

                    失業保險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它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必須把它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認真轉好落實,針對存在的問題,我提幾點建議:

                    1、嚴格執法加大政府監督檢查力度,建議由縣政府直接管理,審計部門督促參保單位,對無故拒繳、拖繳失業保險費的單位要依法查處,必要時通過法律手段監察手段解決,同時對擠占、挪用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負責人要予以嚴厲處罰,以杜絕失業保險金的流失。

                    2、加強法律制度的宣傳,讓失業保險深入民心。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法》已經實施,但真正的實施執行還有相當的困難,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法律政策深入人心,深入企業的心里。要有重點的抓幾個特別案例來監督社會保險法的實施。

                    3、加強法律制度的建設。雖然社會保險法已經出臺并實施,但對于失業保險的現狀沒有明確的指導,對于現實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建議要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以便于解決存在的問題。

                    4、建議工作經費和工作業績掛鉤,以收定支。在前年工作業績的基礎上定出工作經費的多少,激勵多收多撥,少收少撥的政策,建立正常的獎勵激勵制度。在很多縣市都已經這樣執行,我建議我們縣里可以考慮參照其他縣里情況來定收支。

                    5、建議財政代扣單位繳費部分,以彌補基金越拖越重的情況。 通過這次深入調查學習,使我們更加明白了目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全力以赴,抓好落實,切實把失業保險工作作為社會保障工作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中心任務來抓,為失業人員的生活及再就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努力使我們縣的失業保險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保險調研報告13

                    【摘要】:目前,江西省進入老齡化已經十年,老齡化這一問題也日益突出,對政府管理能力、社會保障體系、社會和諧提出了新的挑戰。如何讓老年人得到足夠的照顧和關心,需要科學應對,統籌安排。2015年江西省有常住人口4565.63萬人,其中有大約13.88%超過了60歲,更有9.44%的人超過了65歲,其中有約百分之十五屬于失能老人,需要接受長期的護理服務。在現實生活中,一般是由子女、大多數是中年人照顧失能老人。他們作為社會和家庭的頂梁柱,既要撫養自己的子女,又要照顧失能的父母,還必須辛苦地工作,這些因素綜合產生了很多問題。與此同時,老年人的健康逐漸衰退,看病難,看病貴,以及現有社會保險的保障覆蓋并不充足,給家庭造成了沉重的壓力的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在這種背景下,江西省應盡快建立一套合理的長期護理保險體系。基于此,筆者對介紹了江西省上饒市長期護理保險的試點情況,深入剖析試點過程中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同時結合江西省的實際發展情況,對江西省發展長期護理保險提出一些對策建議。本調研報告一共可以分成五個主要部分。首先,解釋了福利多元主義理論、人口轉變理論、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這三個長期護理保險的相關基礎理論,介紹了長期護理保險。其次,從推行模式、配套政策和實施成效三個方面介紹了江西省長期護理保險的試點情況。再次,分析了江西省發展長期護理保險面臨的機遇,有人口加速老齡化、空巢家庭增多、專業護理的缺失和傳統護理帶給家庭的經濟負擔較重等,同時也指出了江西省發展這一險種的挑戰,既有缺少相關法律法規,也有產品定價復雜、缺少護理資源、消費者不了解等問題。接下來,從江西省的實際發展情況出發,結合美國、日本的長護險模式以及國內的青島市的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總結得到美、日以及青島市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經驗教訓,并進行分析,得到給江西省發展長期護理保險的幾點啟示。最后,基于上述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具體對策包括:盡快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規體系;資金來源多樣化;從城鎮職工到農村,逐步擴大長護險的覆蓋人群;提供護理服務和直接支付現金等多種給付方式供選擇。目前,江西省正處在人口老齡化的進程中,作為社會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江西省的長期護理保險應當加快腳步,充分發揮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保障老年人權益的作用。

                  保險調研報告14

                    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城鄉居民的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但由于南寨鎮鎮大人多,要真正把養老保險管理好,將需要下很大功夫。于是,我針對南寨鎮養老保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南寨鎮位于xx縣城以東北方向6公里處,轄20個行政村,6451戶,25086人,享有中國刺繡之鄉美譽。三合村在2007年7月份開始實施新農保制度,2009年其他各村養老保險工作才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全鎮參保15312人,綜合參保率達到93.1%,其中繳費11800人,待遇享受3754人,待遇享受率基本達到100%,但是在工作開展中經常出現一些漏報、錯報等問題,直接影響工作質量。

                    二、調研方法:入戶調研、問卷調研、電話抽查調研

                    三、問題歸納

                    通過調查問卷、電話抽查、以及入戶走訪多重方法調研,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歸納:

                    (一)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力度有待加強。通過這次走訪和調查問卷匯總,我了解到全南寨鎮養老保險政策制度知曉率只有95%,還有5%的人對政策不太了解,并對養老保險制度懷有一定的質疑態度。

                    (二)村級服務工作人員水平有待提高。通過調查了解我鎮真正有協管員的只有10個村,其他10個村都有文書代勞,但是文書大多年齡偏大,又不懂電腦,對養老保險的有些工作完成起來有點力不存心。

                    (三)基層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夠細致。在今年享受待遇申報過程中,就有3個遲報現象當事人直接反映到鎮上。我直接打電話到村上進行調查,據了解到是村上專管人員不操心,沒給群眾把政策講清而造成失誤的。同時,今年還在核對個人信息賬戶時,有5個村核對出個人賬戶信息好多處都不正確。這足以使我感到有點擔心,如若長期這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信度在哪里?

                    四、問題分析與討論

                    針對上面這些問題,我進行了針對性調查分析,其中有以下幾方面:

                    調查20xx年4月21日,我打電話給陳家槽村村文書和史家坪文書,了解他們的養老保險工作情況及問題。陳家槽村和史家坪文書都說他們的學歷有限,又不會電腦,養老保險工作量大,并且好多工作要在電腦上干。自己是有心而力不足,并且他們村黨員干部都沒有會電腦的,大多時間找打字部做,多多少少肯定會有失誤。如果可能,希望能給他們村配個協管員,最起碼就減少我們工作量了,也就會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同時,我打電話一個管理養老保險多年的勞動保障協管員高玲,讓她談談自己的情況及感受。她說:從2009年開始,她就開始在朝陽這個大村干協管員,覺得業務上基本沒什么大問題,但是覺得養老險在體制上本身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像參加企業保險的和我們這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能不能同時享受呢?群眾不時來問她:她也每個準信,不知如何回答?還如今年在核對個人賬戶信息時,她就覺得有點惱火,每年養老保險征收完,自己不但把票據和繳費資料是對了又對,并且在鎮上交票時,和系統數據也是對了又對,但是為什么在今年繳費信息進行核對過程中仍有很多錯誤信息。我希望:你能問題把這個好好向上級反映反映看是什么問題?于是,我便詢問管養老保險業務多年的趙文,他告訴我:這個系統確實有些問題,會丟數據。他們當時做系統時,也把村上主管養老保險的叫來,挨個訂正的。這讓我感到有點不可思議!我就不相信,只要我們當時把工作做細致了,怎么會出問題呢?

                    中午14:30左右,我在正在大廳辦公,縣農保中心打來電話說:南寨村一個人,到農保中心去冒領喪葬費。讓我查是什么原因?據調查,他父親已去逝好好幾個多了,村上給他通知,可他自作聰明以為不去銷戶就可以繼續領,村上等過了2個月不見他銷戶就報了死亡。就這小小一件事情,反映出很多問題。說到底還是我們沒把政策真正宣傳到位引起的。還如,在今年4月份年審過程中發現,全鎮50名死亡者,其中有35名在冒領養老金,據了解都是村級管理松散的杰作。

                    資料2在2013年5月21日我依次對鄧家塬、南寨、堯頭、千塬等4個村的勞動保障協管員工作情況進行入戶調查。他們都是專職人員,但參保率一直不高。據我了解他們每年都很努力,真的該做也做的不該做的也做了,參保率就是提不高。到底是宣傳力度不夠還是村民的參保意識真的很差,這也值得我們深思。我同時對這幾個村的未參保人員進行電話抽查,其中抽查的50名當中,有15名政策他們知道,但是自己現在年齡還小離交夠15年早著哩,家中也沒人享受不愿意參保。其他都說準備今年開始參保,原先他們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點質疑。這一句句樸實的話,給我一種無形的壓力,也給我前進的動力。

                    五、意見及建見

                    這反映的一些列問題,我覺得我們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加強管理,讓養老保險這項惠民真正惠及于民。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參保率。

                    新農保工作事關農村群眾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項民生工程,又是各級政府執政為民理念的集中體現。縣鄉政府和各相關部門都相對比較重視。再加我鎮鎮大人多,參保率本身也不高,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是不可省略的環節。可經常組織已享受養老保險金群眾現身說法,采取集中發放等形式,營造氛圍,大造輿論,充分調動未參保農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要我保轉變為我要保。

                    (二)強化內部管理,確保運行順暢。

                    要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機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錢。要強化考核機制,對村級工作人員進行獎優罰劣,增強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水平。要逐步完善工作流程,確保保費收繳、資料管理、養老金發放各個環節規范有序,運轉順暢。要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嚴格執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有關制度。

                    (三)細化工作措施,提高服務質量。

                    隨著農民群眾對新農保工作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參保人數的逐步增多,工作量將進一步加大,對服務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持服務至上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工作作風,帶著感情服務群眾。根據工作需要,配齊配好縣農保中心領導班子,充實工作力量,開通信息化網絡工作平臺,提高工作效率。縣財政要足額安排縣農保管理經辦機構業務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運轉。逐步提高鄉村協管員待遇,加強技能培訓,造就一支務實創新、廉潔高效的新農保工作隊伍。結合我鎮實際,因地制宜設立網點,堅持開展經常性服務,盡量方便參保對象。不斷提高金融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全心全意為群眾搞好服務。

                    結語:

                    總之,要干好南寨鎮新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就必須加大宣傳、強加措施、落實責任、明確制度、嚴加管理,只有這樣這項政策才可能真正惠及于民。

                  保險調研報告15

                    近年來,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醫保經辦機構在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了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看病難”“看病貴”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近期,我市對醫保基金分配對醫療機構收治患者的影響開展了調研,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研情況及存在問題

                    通過開展調研,我市未發現因分配下達給定點醫療機構的額度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預期有差距,導致定點醫療機構以“醫保基金用完”為由推諉病人的現象。部分醫療機構存在讓參保患者在住院期間自費院外購藥的現象,但不突出。

                    例如:2017年6月初退休干部云某到保山市醫保中心反映,其在2016年10月29日至2016年11月9日在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被要求在該院門診自費購買共計12162元特殊材料的情況。保山市醫保中心根據這一線索于2017年6月9日和6月14日對該問題進行了實地調查。現場抽取了患者病歷、檢查及治療情況材料,與醫護人員進行了訪談。根據調查核實,云某在住院期間的確存在被要求到門診自費購買醫用材料的情況,將本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材料費6394元轉嫁給患者自己負擔。對此,保山市醫保中心對市第二人民醫院給予責令醫院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和《服務協議》學習,要求切實提高醫保管理服務水平的處理;同時要求醫院重新對自購材料費用進行結算,退回患者自費費用5434.90元;并根據《服務協議》對醫院處以扣除醫院結算費用24324.00元的處罰。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我市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工作從2005年起按照國家、省里的要求開始試點推進,目前我市已形成了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特點,開展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的體系。根據年初預算情況,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開展按床日付費、按病種付費、按項目付費和DRGs付費的多元復合式支付方式。經過多年的實踐,證明總額預付下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在控制醫療費不合理增長、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保障參保人員利益等方面是行之有效的。但由于醫療機構對分配的指標在醫院內部被層層核定到科室、醫生,部分醫務人員對指標的平均數概念錯誤的理解為個案的限額,導致出現參保患者在住院期間將本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項目被安排到門診自費購買的現象發生。

                    三、采取的應對措施

                    針對上述情況,我市醫保經辦機構采取以下措施杜絕相關問題的發生:

                    1、加強預算管理,科學合理制定指標。醫療保險采取的是“以收定支”的收支管理模式,在制定指標時結合基金的征收情況,參照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平,根據各定點醫療機構近三年的費用情況科學核定。核定后經過定點醫療機構的認可納入服務協議進行管理,保證服務協議的操作性。

                    2、為防止定點醫療機構出現拒收、推諉病人,減少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或將未達到出院標準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的情況,通過協議管理的方式,專門針對這一情況制定了處理辦法。同時醫保經辦機構利用智能審核系統和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有效遏制住院期間院外購藥的情況發生。

                    3、鑒于疾病發生具有不確定性和防止因指標核定偏差帶來的問題,我市出臺了超指標費用的合理分擔機制,解除醫療機構的后顧之憂。2016年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年末的清算結果,對次均統籌支付金額超10%以內的定點醫療機構,超標的統籌費用醫保基金全額承擔;對次均統籌支付金額超20%以內的定點醫療機構,超標的統籌費用由醫保基金承擔90%,醫療機構承擔10%;對次均統籌支付金額超30%以內的定點醫療機構,超標的統籌費用由醫保基金承擔85%,醫療機構承擔15%;對次均統籌支付金額超50%以內的定點醫療機構,超標的統籌費用由醫保基金承擔80%,醫療機構承擔20%;對次均統籌支付金額超50%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超標的統籌費用由醫保基金承擔70%,醫療機構承擔30%。

                    四、意見建議

                    基于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違規行為,建議一是衛計、人社等相關部門形成合力,特別是衛計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加大對醫療行為的督促檢查,對不合理行為給予相應的懲處,并予以通報,切實起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的作用;二是加大財政投入,充實醫保基金;三是加強對參保人員就醫行為的引導,落實分級診療措施;四是加強基層特別是鄉級醫療機構能力建設,為基層提供方便可及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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