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信息化大背景下,“自媒體”蓬勃發展,涉警案事件被炒作傳播已經成為常態。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影響到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發展,影響到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現就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的現狀及對策談談看法。
一、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現狀
(一)政治理論學習不夠。少數民警認為自己已有的業務知識足以應付目前的工作,便滿足現狀,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夠,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滿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統學習和聯系實際學習,缺乏刻苦鉆研、持之以恒的學習精神和態度。
(二)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少數民警沒有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最高的價值標準和人生追求。對群眾漠不關心,不愿意深入基層,不關心群眾疾苦,不傾聽群眾呼聲;少數民警特權思想嚴重,接待群眾語言粗魯。表現在政治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素養不高,對辦錯事、做壞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為,膽大妄為。
(三)工作作風不扎實。少數民警對待工作心浮氣燥,工作飄浮,作風散漫,辦事效率低。少數民警畏責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禍。集中表現在工作中遵規守紀不嚴,我行我素,拖沓懶散;常有遲到早退現象,警容風紀不嚴整,著裝不規范,舉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認真,應付了事,精神不在狀態的問題。
(四)法紀觀念不強。少數民警執法辦案法紀觀念淡薄,潛意識中存在權力大于法的錯誤思想,因而執法原則性不強,執法辦案上的隨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嚴肅性。少數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講究方式方法,價值觀念趨向功利,“實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滿意”的畸形準則做人做事。
二、解決的對策
(一)狠抓思想意識建設。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當前“兩學一做”為指導,堅持不懈地開展政治學習,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機關“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十六字總要求根植于廣大民警思想中,指導公安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警營氛圍。
(二)狠抓法紀觀念建設。要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民警學習《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處分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以及“五條禁令”等法律法規條令規定,積極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互相交流學習體會,重點解決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不堅定,敬業精神、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等問題。對照民警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開展自查和互查,認真剖析身邊的反面典型,梳理內部存在的問題,解決一批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三)狠抓執法服務形象。窗口服務部門要通過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務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做到執法和服務前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通過每個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讓辦事群眾在自己這里受到冷落,不讓辦理的事情在自己這里受到積壓,不讓正常的辦事渠道在這里受到阻塞,不讓領導交辦的事項在自己這里受到延誤,不讓黨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響。
(四)狠抓監督管理。要突出易發生問題環節的監督,強化對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紀檢、督察、政工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活動,定期做好民警在執法勤務及服務群眾方面的日常檢查和督察,保證民警執法公正,讓民警時刻樹立不敢違紀和不能違紀的思想認識。
(五)狠抓責任機制建設。要以責任追究為重點,建立和完善紀律作風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責任追究制相結合的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做到公安業務建設和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對領導認識模糊,責任意識不強,缺乏嚴管隊伍自覺性的;對疏于管理,造成紀律松弛、作風散漫,不及時整改的;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不力、久拖不決,群眾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有關領導的紀律責任。要把紀律作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內容,與公安業務建設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檢查、同落實,營造紀律作風建設人人講、時時提、處處抓的深厚氛圍。
【篇二】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信息化大背景下,“自媒體”蓬勃發展,涉警案事件被炒作傳播已經成為常態。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影響到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發展,影響到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現就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的現狀及對策談談看法。
一、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現狀
(一)政治理論學習不夠。少數民警認為自己已有的業務知識足以應付目前的工作,便滿足現狀,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夠,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滿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統學習和聯系實際學習,缺乏刻苦鉆研、持之以恒的學習精神和態度。
(二)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少數民警沒有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最高的價值標準和人生追求。對群眾漠不關心,不愿意深入基層,不關心群眾疾苦,不傾聽群眾呼聲;少數民警特權思想嚴重,接待群眾語言粗魯。表現在政治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素養不高,對辦錯事、做壞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為,膽大妄為。
(三)工作作風不扎實。少數民警對待工作心浮氣燥,工作飄浮,作風散漫,辦事效率低。少數民警畏責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禍。集中表現在工作中遵規守紀不嚴,我行我素,拖沓懶散;常有遲到早退現象,警容風紀不嚴整,著裝不規范,舉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認真,應付了事,精神不在狀態的問題。
(四)法紀觀念不強。少數民警執法辦案法紀觀念淡薄,潛意識中存在權力大于法的錯誤思想,因而執法原則性不強,執法辦案上的隨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嚴肅性。少數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講究方式方法,價值觀念趨向功利,“實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滿意”的畸形準則做人做事。
二、解決的對策
(一)狠抓思想意識建設。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當前“兩學一做”為指導,堅持不懈地開展政治學習,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機關“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十六字總要求根植于廣大民警思想中,指導公安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警營氛圍。
(二)狠抓法紀觀念建設。要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民警學習《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處分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以及“五條禁令”等法律法規條令規定,積極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互相交流學習體會,重點解決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不堅定,敬業精神、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等問題。對照民警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開展自查和互查,認真剖析身邊的反面典型,梳理內部存在的問題,解決一批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三)狠抓執法服務形象。窗口服務部門要通過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務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做到執法和服務前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通過每個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讓辦事群眾在自己這里受到冷落,不讓辦理的事情在自己這里受到積壓,不讓正常的辦事渠道在這里受到阻塞,不讓領導交辦的事項在自己這里受到延誤,不讓黨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響。
(四)狠抓監督管理。要突出易發生問題環節的監督,強化對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紀檢、督察、政工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活動,定期做好民警在執法勤務及服務群眾方面的日常檢查和督察,保證民警執法公正,讓民警時刻樹立不敢違紀和不能違紀的思想認識。
(五)狠抓責任機制建設。要以責任追究為重點,建立和完善紀律作風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責任追究制相結合的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做到公安業務建設和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對領導認識模糊,責任意識不強,缺乏嚴管隊伍自覺性的;對疏于管理,造成紀律松弛、作風散漫,不及時整改的;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不力、久拖不決,群眾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有關領導的紀律責任。要把紀律作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內容,與公安業務建設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檢查、同落實,營造紀律作風建設人人講、時時提、處處抓的深厚氛圍。
【篇三】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近年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及市局的正確領導下,以思想政治工作作為抓手,通過對民警的教育、訓練、管理、監督,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民警隊伍的素質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也不可否認,在隊伍建設過程中也面臨著一些困難和挑戰,面對困難和挑戰,如何做好新形勢下隊伍建設工作,筆者提出一點淺陋的意見。
一、民警隊伍整體現狀
(一)隊伍得到優化。近年來,我縣公安局加大招警力度, 2011年招錄新警3人,2012年招錄新警20名。對內通過機構改革、競爭上崗、輪崗交流等,配齊了各單位負責人,一些年富力強的同志走上了單位負責人崗位,特別是9名所長、教導員的到崗履職,有效解決了隊伍管理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長期缺位的問題。目前,全局共有民警257人,45歲以下民警136人,擁有大學及以上學歷的民警占總人數的91%以上。全局民警隊伍年齡結構、知識結構、素質結構得到較大改善。
(二)素質得到提升。以加強思想政治、業務實戰能力、執法規范化和警容警紀等四個方面建設為重點,用三年左右時間的努力,通過扎實開展“思想大教育、業務大培訓、技能大比武、績效大考核”,切實打牢民警的思想根基,提升教育訓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解決執法突出問題,提升公安執法公信力。做到了“全體民警受到教育、能力素質明顯增強、隊伍形象顯著改善、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有效提高”的目標。
(三)信念明顯增強。不斷規范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集中開展“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等專項教育活動,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全局民警強化“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宗旨觀念。組織開展了“緬懷革命先烈、重溫入黨(警)誓詞”活動,確保了民警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使民警思想上更加統一、政治上更加堅定、組織上更加堅強。
(四)警心得以凝聚。以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為載體,全面掌握民警思想動態,了解民警工作、思想、生活、家庭情況。通過積極開展與民警的交心談心、舉辦文體活動等形式,縣局組織成立了“藍盾戶外”騎行隊、徒步隊和籃球、乒乓球隊,積極開展各項活動,增進民警相互間的了解、溝通。完善落實各項從優待警措施,積極參加注冊成為“民警互助協會”會員,切實解決好民警們的實際困難,使民警思想不再搖晃,集體歸屬感不斷增強,警心越發凝聚。
(五)風氣越加清正。以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為載體,以集中教育整頓活動為抓手,嚴明工作紀律作風,完善了民警隊伍管理體制,將業務工作與“創先爭優”活動有機結合,逐漸實現隊伍管理制度化、標準化、條理化。通過認真評比,嚴格考評獎懲,有效激發了民警的工作熱情,提高了民警思想認識,提升了民警業務工作質量,使他們不斷開拓進取,勇創一流,形成了“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二、民警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個別民警宗旨意識不強。一是當前民警中有一部分認為公安工作辛苦,工資低,晉升機會少,某些崗位一年到頭工作做的再好,也不容易出成績,心里總覺得做了也白做;二是部分同志心浮氣躁,沉不下心去鉆研業務,年紀大些的同志則認為自己快要離崗了,因而工作缺乏動力和激情;三是個別民警以管人者自居,服務意識不強,不能自始至終地堅持管理和服務相結合的方針。
(二)少數民警綜合素質有限。部分民警以工作忙為借口,習慣以經驗辦案吃老本,知識更新能力較弱,加之平時又不能保證自學時間,綜合素質得不到全面提高。此外,由于民警轉崗交流的機會不多,部分民警在同一環境下長期工作,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厭戰情緒。
(三)工作任務壓力日益增大。近幾年來,隨著我縣經濟跨越式發展,社會治安情況出現多樣化、復雜性的特點,特別是如今的信訪工作。各級部門對公安工作的要求越來越嚴格,群眾對公安工作的企盼越來越高,公安工作面臨著了新的課題,同時也對民警應具備的各項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執法環境面臨更大挑戰。隨著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和人民群眾的不斷期待,執法工作要求日益嚴格、標準日益提高、程序日益規范,伴隨著執法環境的嚴峻,使得部分民警畏手畏腳,不敢大膽地創新工作,造成工作方法、思路停滯不前,民警身心疲憊,力不從心。
三、加強和改進隊伍建設管理措施及對策
(一)堅持政治建警,強化思想教育,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公安隊伍。一是要深入開展理想信念、職業道德、法治理念和核心價值觀教育,不斷提高民警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能力。積極有效地開展理論知識學習,加強黨性教育,克服工、學矛盾,以學習理論促進業務提高,以紀律養成保證職業安全。二是要講究方法和技巧,因人施教,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從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領導干部要身體力行,率先垂范,班子成員之間要經常交心通氣,形成團結協作的良好氛圍。三是選樹一批德行好、能力強、能承載、敢擔當的民警典型,加大正面宣傳力度,使廣大民警學有榜樣、干有勁頭、趕有目標。
(二)堅持從嚴治警,加強作風養成,努力打造紀律嚴明的公安隊伍。一是建立健全隊伍績效考核機制,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堅持“勤則獎、優則賞、懶則罰”的原則,將考核結果與民警的評先評優、獎勵機制等掛鉤,形成競爭、擇優的良好氛圍。二是嚴肅整頓隊伍紀律,對民警違法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三是強化警示教育,通過觀看警示教育片、圖文展覽等方式,警示、教育全體民警一定要秉公執法,遵章守紀,嚴格按照規定辦事,絕不重蹈墮落分子的覆轍。
(三)堅持從優待警,注重溝通引導,努力創造昂揚向上的工作環境。一是解決民警后顧之憂,要從思想上開導民警,工作上幫助民警,生活上關心民警,從而增強隊伍的凝聚力,調動廣大民警干事創業的熱情;二是維護民警正當權益,積極為民警正當執法撐腰打氣,全力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和職業尊嚴。切實減輕民警負擔,做到精簡會議、集約檢查、簡化指標和減少各類非警務活動。提倡勞逸結合,充分調動民警工作積極性。三是落實民警休假制度。按規定保障民警的休假制度,讓民警有適當時間調整身心,從而以更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四)堅持文化育警,活躍警營氛圍,努力提高全體民警職業認同感。一是要堅持文化育警,努力提升民警文化素質,不斷強化文化修養,使民警把提升自己的文化水平上升到自覺行為,讓民警逐步成為有文化品位、有精神內涵的人,提升文化承載力,從而增強隊伍戰斗力。二是公安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強的專業工作,民警不但要精通法律知識和公安業務知識,而且應把管理學、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業務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才能有效地開展工作。三是要通過開展一系列的文體活動,教育民警要學會釋放壓力,利用業余時間多參加有意義的文化體育活動,有效活躍警營氛圍,不斷滿足民警的精神生活需求,逐步提升民警的職業認同感。
(五)堅持科學用警,樹立團隊意識,努力打造黨和人民信賴的警察隊伍。一是有效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改變依賴大量人力的工作模式,提高警務工作效率。如充分應用警務信息系統和開發智能管控平臺等,最大限度節省人力、物力,減輕民警工作量。二是要合理分配警務資源。以優化資源配置為目的,對各崗位承擔的工作進行科學評估、合理分工。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在加強單兵作戰能力的同時,學會協同作戰,加強崗位之間的協作,增進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幫助,“搭臺不拆臺”。三是深入開展亮權示險活動,充分利用風險評估辦法,各崗位認真履職,齊心協力做好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杜絕各類事件的發生,不斷提高公眾的滿意度。
【篇四】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一、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現狀
(一)政治理論學習不夠。少數民警認為自己已有的業務知識足以應付目前的工作,便滿足現狀,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夠,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滿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統學習和聯系實際學習,缺乏刻苦鉆研、持之以恒的學習精神和態度。
(二)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少數民警沒有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最高的價值標準和人生追求。對群眾漠不關心,不愿意深入基層,不關心群眾疾苦,不傾聽群眾呼聲;少數民警特權思想嚴重,接待群眾語言粗魯。表現在政治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素養不高,對辦錯事、做壞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為,膽大妄為。
(三)工作作風不扎實。少數民警對待工作心浮氣燥,工作飄浮,作風散漫,辦事效率低。少數民警畏責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禍。集中表現在工作中遵規守紀不嚴,我行我素,拖沓懶散;常有遲到早退現象,警容風紀不嚴整,著裝不規范,舉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認真,應付了事,精神不在狀態的問題。
(四)法紀觀念不強。少數民警執法辦案法紀觀念淡薄,潛意識中存在權力大于法的錯誤思想,因而執法原則性不強,執法辦案上的隨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嚴肅性。少數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講究方式方法,價值觀念趨向功利,“實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滿意”的畸形準則做人做事。
二、解決的對策
(一)狠抓思想意識建設。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當前“兩學一做”為指導,堅持不懈地開展政治學習,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機關“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十六字總要求根植于廣大民警思想中,指導公安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警營氛圍。
(二)狠抓法紀觀念建設。要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民警學習《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處分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以及“五條禁令”等法律法規條令規定,積極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互相交流學習體會,重點解決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不堅定,敬業精神、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等問題。對照民警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開展自查和互查,認真剖析身邊的反面典型,梳理內部存在的問題,解決一批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三)狠抓執法服務形象。窗口服務部門要通過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務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做到執法和服務前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通過每個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讓辦事群眾在自己這里受到冷落,不讓辦理的事情在自己這里受到積壓,不讓正常的辦事渠道在這里受到阻塞,不讓領導交辦的事項在自己這里受到延誤,不讓黨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響。
(四)狠抓監督管理。要突出易發生問題環節的監督,強化對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紀檢、督察、政工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活動,定期做好民警在執法勤務及服務群眾方面的日常檢查和督察,保證民警執法公正,讓民警時刻樹立不敢違紀和不能違紀的思想認識。
(五)狠抓責任機制建設。要以責任追究為重點,建立和完善紀律作風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責任追究制相結合的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做到公安業務建設和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對領導認識模糊,責任意識不強,缺乏嚴管隊伍自覺性的;對疏于管理,造成紀律松弛、作風散漫,不及時整改的;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不力、久拖不決,群眾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有關領導的紀律責任。要把紀律作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內容,與公安業務建設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檢查、同落實,營造紀律作風建設人人講、時時提、處處抓的深厚氛圍。
【篇五】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如何加強縣委政法委機關建設,充分發揮政法委機關領導、管理和協調政法、綜治、維穩工作的職能作用,是當前縣委政法委建設工作亟待研究解決的一個基礎性關鍵性課題。本人結合正寧縣實際,談幾點看法同大家探討。
一、正寧縣縣委政法委建設的基本情況
正寧縣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現實有干部職工16人。其中書記1名,由縣委擔任,副處級;專職副書記1名,兼職副書記3名,均為實職正科級;研究生學歷1人,大學本科學歷4人,大專學歷7人,中專學歷2人,高中學歷2人,平均年齡42歲。
正寧縣委政法委自成立以來,積極發揮了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作用,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上級政法委的指導下,緊緊圍繞工作大局,組織開展"嚴打"整治斗爭,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充分發揮了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作用,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正寧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主要做了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著力構建維護穩定工作格局。把維護穩定工作緊緊抓在手上,對維穩工作進行宏觀統籌安排,定期分析治安形勢,及時研究部署工作,推進平安建設。加強與政法各部門的聯系溝通,統一行動,密切配合,提高政法部門協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時發現和解決維護穩定工作面臨的重大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政法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政法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保障。建立和推行維護穩定領導責任制,促進社會各界支持、參與維護穩定工作,建立健全黨委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維護穩定工作格局。
(二)大力提高政法隊伍整體素質。近年來,堅持不懈地組織政法部門開展學習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深入開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等一系列活動,著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質。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嚴格規范政法干警的執法行為,深入開展作風紀律整頓教育活動。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努力做到"四個在心中",有效地解決了政法干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辦案不公、徇私枉法等問題,使全體干警的綜合素質不斷提高。及時組織對政法、綜治干部的培訓教育,切實提高政法干警的業務技能和執法水平。
(三)不斷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從加強執法執紀監督入手,逐步整改政法部門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強化規范執法行為的制度體系和隊伍管理體系建設,制定了《中共正寧縣委政法委執法督導工作制度》和《正寧縣政法系統案件評查檢查制度》,堅持每年開展二次執法大檢查活動,促進政法部門嚴格依法辦案、公正文明執法。針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適時組織專項治理活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推動政法部門健全規范化執法的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落實執法公開、執法責任和錯案追究制度,促進政法部門執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理順社會監督機制,正確引導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營造有利于公正執法的社會環境。
(四)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狀況,適時組織"嚴打"整治斗爭,針對重點場所、重點人員、重點行業的特點,落實嚴格管理責任制和監管制度,確保不出大的事故。建立基層治安防范組織,創新群防群治模式,構筑基層治安防控網絡。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部門、單位責任,加強社會管理,把社會成員都納入部門單位等組織管理之中。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加強調處隊伍建設,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動員各方參與社會治安工作,構建打、防、控一體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五)建立健全政法工作機制。堅持從宏觀上科學統籌政法工作,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健全完善了政法委員會議制度,對涉及全縣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項、重大疑難案件進行集體研究安排,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落實;針對政法部門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政法干部管理機制;同時,建立了政法工作協調保障工作機制,積極協調政府支持政法綜治工作,保障政法綜治經費,提高政法綜治部門技術裝備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法干警待遇,解決政法綜治部門人員、場所、設施不足的問題,落實科技強警、從優待警原則,為政法工作提供堅強的保障。
二、縣級黨委政法委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近年來,政法委建設雖然得到了有力加強,職責地位職能作用不斷強化,充分發揮了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但要進一步適應形勢和任務要求,更好地開展工作,特別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后,工作領域更加寬泛,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現有的人員、工作機構已不能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人員、經費、設施、制度等方面。
(一)機構設置不統一,編制、人員不足。政法委的體制、編制及其內設機構的設置和級別,有的由省級相關政法部門與省級編制部門聯合制定下發執行,有的由當地自行決定,造成各地內設機構設置不統一、名稱不統一、級別不統一。同時,縣委政法委承擔的任務繁重艱巨,但編制相對不足,人員缺少。目前縣委政法委有16人,卻有政法委、綜治辦、維穩辦、610辦、油區辦、見義勇為協會六個單位合署辦公,還有執法監督室等內設機構。"小馬拉大車"的現狀導致工作力量分散,有些工作處于應付被動,難以適應繁重的工作需要,從而使得有些工作任務完成質量不高,影響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創造力和政法委職能作用的發揮。
(二)業務經費緊缺,基礎設施簿弱,待遇相對偏低。縣委政法委與綜治辦等六個單位合署辦公,一套人馬幾塊牌子,屬黨委綜合部門,既無辦案收費權力,也無罰沒資格,辦公業務經費來源主要靠縣財政撥付。由于經費緊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法工作的正常開展。在基礎設施方面,縣委政法委雖說是整個政法機關的中樞,一般都是與縣委在同一場所辦公,沒有獨立的辦公樓,而且政法委的交通、通訊、辦公設施在政法各部門中也是最差的。待遇方面,在工資改革中,政法委干部享受的政法津貼被取消,造成政法委系統的干部與其他政法部門原本相當的工資收入被拉開了檔次,使政法委干部職工的工資普遍低于政法各部門同職級干警的工資,極大地挫傷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三)人員結構不合理,難以適應形勢需要。一是人員結構不合理,"官多兵少"。由于受編制的制約,正寧縣政法委工作人員中,領導職數多,一般工作人員少,科級以上干部有9人,科員僅有3人。二是干部交流困難,人員更新緩慢。政法委難進難出,干部交流渠道不暢,新鮮血液無法及時補充。有4名科級干部在政法委工作已超過10年,最長的達15年;有2名任職時間超過10年,最短的也有5年之久。因此,經常造成工作被動,工作效率低,導致許多政法工作任務完成質量不高。加上政法委面臨的任務越來越重,除了要履行縣委政法委原有的領導、管理政法部門的職能外,還要承擔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等方面的大量具體事務,現行的人員結構和素質已經難以適應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干部協管難履行,政法委權威不高。一是當前縣委政法委只是在縣委確定人選后才去協助組織部門去考察政法干部,而實質性的"協管干部",并沒有真正按《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和《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意見》文件精神去落實。二是目前縣委政法委更多的是履行知曉權,難以充分履行協管的權力,沒有真正確立對政法部門科級干部任用報批備案制度。縣委政法委有協管干部的職能,但是對協管的范圍、程序、方式沒有統一規定,沒有具體的操作程序,具體怎么協管、權限到底有多大不明確。三是由于體制上的障礙,縣委政法委在履行加強隊伍建設這一"重要責任"時往往"力不從心"。政法部門主要領導在級別待遇上與政法委書記相同都是副縣級,行政級別的無差距,造成黨委政法委協管乏力。
(五)缺乏制度保障,整體效能難發揮。一是盡管縣委政法委的職能職責、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則已經明確,履行職能具有一定的依據。但是,政法委究竟應該以什么樣的方式領導管理政法工作,實際上還缺乏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二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化,縣委政法委的職能開始呈現出復合化、多元化的趨勢,除了要履行縣委政法委原有的領導、管理政法部門的職能外,普遍要承擔維護穩定、平安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多項工作任務。由于縣委政法委自身領導管理水平、工作制度機制、力量整合等方面的欠缺,在社會矛盾凸顯、刑事犯罪多發的特殊時期,要取得更大工作成效難度增大,加上政法委機關干部的思想觀念、理論水平、開拓精神等方面的差異,也影響著整體效能的充分發揮。
(六)執法監督難開展,淡化了監管作用。一是縣委政法委編制和人員配備數量過少,內設機構不健全,不能形成專門機構管理和專職人員負責,而對政法隊伍的監督管理往往是體現在具體的案件上。就算有執法監督機構,但專業人員較少,專業性不強,法學理論水平明顯落后于形勢和任務的要求,司法實踐經驗相對不足,導致縣委政法委的執法監督工作顯得力量薄弱,深度不足,影響不大。二是縣委政法委在監督當中,多數是過問過問和督促督促,不能從案件的受理到結案后形成一套工作規范。有始無終,抓而不實,削弱了監督的作用。同時,也由于縣委政法委沒有一定的處理權限,只有建議權,所以縣委政法委在監督中,費力不討好,不愿去深挖細究,從而淡化了監督管理的作用。
三、加強和改進縣委政法委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在工作日益繁重的情況下,作為縣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政法委的職能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應當具有與其職能相適應的權力和地位,使其在履行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黨委應賦予政法委相應的職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權力以及物質保障能力。一是建議按照中央意見,由省級黨委或政法委統一制定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出臺協管干部的有關政策和具體辦法,使縣委政法委全方位參與對政法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推薦、考察、選任、管理和監督。重點是縣委組織部門支持政法委切實履行好協管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職能,對縣委政法委協助管理的政法部門領導干部的任免調動,按照干管權限,由縣委組織部會同上一級政法部門和同級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見。根據政法部門工作需要及干部狀況,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組織部或有關部門提出任免、調動的建議。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名單,在報縣委組織部的同時,抄報同級政法委和上一級政法部門黨組(黨委)。考核縣級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時,應聽取縣委政法委的意見。二是建立健全輪崗交流機制,實行政法委機關與政法部門干部相互交叉掛職鍛煉,提高機關人員素質,使政法委機關干部的綜合素質得到優化,切實把中央關于政法委要加強隊伍建設和班子建設、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干部的規定落到實處,不斷樹立黨委政法委的權威。
(二)提高干部待遇。在當前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下,政法委系統的工作人員與其他政法部門干警一樣,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工作壓力,特別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處理各類群體性事件及影響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沖在第一線,既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既是宣傳者,又是實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組織管理、統籌協調全縣的政法工作、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維護穩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況下,工作壓力與其他政法部門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可以說,政法委系統的干部隊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緊張的群體之一,所以應該有與之相適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建議制定統一的工資、津貼、福利標準,恢復原來"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參照其他政法部門享受干警同等待遇。
(三)加強經費保障。經費保障是政法委機關開展各項工作的前提條件,沒有足夠的辦公業務經費,對開展工作必將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對縣委政法委的經費保障工作應引起各級高度重視。要根據政法委所擔負的職責任務和工作實際,落實經費標準,增加縣委政法委經費投入,進一步改善辦公設施、技術裝備和車輛、通訊條件,更好地適應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將綜治維穩、禁毒、防范和治理邪教問題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分級負擔,按時足額撥付,確保政法委機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理順機構設置。一是大力推進政法委系統的機構改革,規范政法委機關的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統一內設機構的名稱和級別,增加人員編制數量,提高政工部門建制級別,根據當前縣委政法委擔負的維護社會穩定等各項任務日益繁重的實際情況,加強縣委政法委機關工作人員力量,配備必要數量的機關干部,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改革政法系統黨組織,建議組建政法系統黨委,讓縣委政法委在領導、管理、監督、協調政法工作方面充分發揮應有的職能作用,把管人與管事的工作機制緊密結合起來。目前政法系統內各政法部門的黨組織設置既有黨委,又有黨總支、黨支部,而縣委政法委卻只設立黨支部。讓一個黨支部去領導黨委(黨組),存在邏輯上的混亂,也嚴重違背了組織原則。建立政法系統黨委,既可以實現黨對政法工作領導應承擔的職責分工,也可以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協助組織部門實施對政法部門的有效管理,又能堅持黨管司法機關的原則,強化黨內司法監督力度,彌補當前司法監督乏力的問題。
(五)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實際和行之有效的能夠規范縣級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從組織領導、責任權力、監督約束、機構設置、經費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強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規范。從制度建設入手,強化內部管理機制創新,嚴格規范各部門、崗位責任,明確工作程序和紀律,提高機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水平。認真落實政法委員會會議制度、重大事項議決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據縣委的決策部署,充分運用政法委員會會議制度這一集體領導有效載體,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切實做到組織不越位,支持不干預,指導不包辦,監督不手軟。
(六)強化執法監督。促進司法機關依法辦案,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預防和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確保司法公正是縣委政法委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充分發揮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的職能作用,配齊配強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機構,并賦予相應的調查權、建議權、處分權,加強對政法各部門的執法監督。研究制定加強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工作的辦法和措施,明確執法監督的內容和重點;在目前編制難落實的情況下,抽調具有較高法律知識水平和司法、執法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充實到政法委執法監督部門,強化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執法監督工作人員法律實務能力和執法監督的水平,通過對執法行為和影響較大的案件的監督,確保司法機關公正執法,從源頭上防范錯案的發生,并通過強化監督,規范和制約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杜絕執法犯法、徇私舞弊的現象。同時把執法監督與紀檢監察工作結合起來,把執法監督職能與干部管理職能結合起來,把執法監督與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把執法監督工作與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嚴格獎懲。
【篇六】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于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
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
綜合分析
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
一、當前社會現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
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
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
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
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
(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匯報和邀功。個別領導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
“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說,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
(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看到自己敬畏的領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生了信任危機。因此,臺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臺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戶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常出現的怪異現象。
(三)空洞的說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說教,說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基層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
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借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職”這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么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說,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3、過于繁復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業務工作的開展。如近年開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級擬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項教育要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階段目標。每個階段各單位都要有動員、實施方案、輔導、封閉學習、自我剖析、互評、單位及個人總結。在教育期間,機關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學習會議和寫自我剖析材料;基層辦案單位的民警,大量待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暫擱一邊,辦案數明顯下降;窗口服務部門,在窗口擺上“下午政治學習”的牌子,群眾辦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每個民警在學習中要有專用的筆記,在教育的每階段要寫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單位會議上自我查擺問題,剖析不深刻或字數不夠的材料要退回重寫。一個教育下來,每個民警要寫一萬字的各種材料,寫滿一本以上的筆記,還要復習并集中參加考試,不通過者參加離崗培訓或辭退。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很細,大多數民警的職責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單位中只負責錄入電腦,有的民警只負責文件收發。要這些業務單純的民警從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一萬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沒有內容可寫。于是,公安網上流傳開“通用版本”的各階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貝下來,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雖然在教育中強調處理好“工學矛盾”,實際了過于繁復的教育還是影響了工作。政治教育本來目的是為了提高認識促進工作,如果片面強調形式,操作繁復,占用時間過多,反而影響了業務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三、警察的職業屬性及權利義務
(一)職業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所謂職業,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的人來說,從現實和理性出發,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這種擇業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愿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脫節,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就業者端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職業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業,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說明隊伍中多數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定。在網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占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十年后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于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并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
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么會存在厭戰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與海關、稅務、工商等職業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說,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法,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
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戶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里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群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群眾家里門反鎖了,幫群眾從陽臺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范“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于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衛,為游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著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稅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稅的小店收稅;一個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發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脫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兌現,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群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種循環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
【篇七】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內容摘要】利用公安網上民意調查數據,客觀分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安民警思想動態,探討幾個公安管理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關鍵字】公安管理調查分析前言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于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綜合分析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一、當前社會現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么多犯人。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匯報和邀功。個別領導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說,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看到自己敬畏的領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生了信任危機。因此,臺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臺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戶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常出現的怪異現象。(三)空洞的說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說教,說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基層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
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借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職”這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么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說,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3、過于繁復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業務工作的開展。如近年開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級擬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項教育要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階段目標。每個階段各單位都要有動員、實施方案、輔導、封閉學習、自我剖析、互評、單位及個人總結。在教育期間,機關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學習會議和寫自我剖析材料;基層辦案單位的民警,大量待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暫擱一邊,辦案數明顯下降;窗口服務部門,在窗口擺上“下午政治學習”的牌子,群眾辦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每個民警在學習中要有專用的筆記,在教育的每階段要寫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單位會議上自我查擺問題,剖析不深刻或字數不夠的材料要退回重寫。一個教育下來,每個民警要寫一萬字的各種材料,寫滿一本以上的筆記,還要復習并集中參加考試,不通過者參加離崗培訓或辭退。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很細,大多數民警的職責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單位中只負責錄入電腦,有的民警只負責文件收發。要這些業務單純的民警從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一萬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沒有內容可寫。于是,公安網上流傳開“通用版本”的各階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貝下來,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雖然在教育中強調處理好“工學矛盾”,實際了過于繁復的教育還是影響了工作。政治教育本來目的是為了提高認識促進工作,如果片面強調形式,操作繁復,占用時間過多,反而影響了業務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三、警察的職業屬性及權利義務(一)職業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所謂職業,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的人來說,從現實和理性出發,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這種擇業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愿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脫節,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就業者端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職業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業,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說明隊伍中多數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定。在網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占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十年后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于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并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么會存在厭戰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與海關、稅務、工商等職業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說,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法,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
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戶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里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群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群眾家里門反鎖了,幫群眾從陽臺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范“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于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衛,為游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著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稅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稅的小店收稅;一個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發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脫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兌現,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群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種循環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
四、幾個問題的思考(一)對公安“先進經驗”的衡量和評估。從公安新聞媒體報道看,公安工作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這些先進經驗是怎樣產生的呢?筆者的調查結果是:先進經驗通常是新上任領導創造的。新局長到任一個新的崗位,首先保持隊伍穩定,對前任局長的工作表示肯定,對局內的領導進行調查摸底;第二步,逐步對局內領導班子的分工進行調整,任用一些新的中層干部,對原有規章制度進行修改,對前任局長所創造的先進經驗逐步進行淡化;第三步,召集智囊團,以某單位為試點,推出新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在各大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第四步,在全局開展政治教育,推廣先進經驗,并上報上級領導,取得上級領導肯定。由此可見,之所以有“先進經驗”,是因為新領導需要有“先進經驗”來體現自己的政績。新任領導要想樹立威望,必須推出自己一套新的管理方法。建國幾十年來,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年年在摸索,年年在改革,年年有新經驗,各搞各的經驗,長期沒有穩定統一的工作規范,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一個人如果長期處于吃藥打吊針的狀態,起碼不是個健康的人,一個單位長期處于變革之中,內部的消耗更是難以估計。以往事實證明,各種宣傳報道宣揚的“先進經驗”多數并不能長期維持,換了領導,自然分崩離析。筆者認為,公安工作應從“人治”轉向“法治”,應該依靠健全的法律和工作規范而不是某位領導新的“點子”。建立工作規范是一個系統工程。依靠法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各項公安業務進行充分調研,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穩定的工作規范。領導如果能夠不折不扣把現有的工作規范落實到位,已經是很大的政績,沒有必要每個領導都推出自己新的一套辦法和經驗。網上調查中,64.7的民警認為各級領導的水平不高。盡管公安隊伍“先進經驗”很多,但是領導的總體水平并未得到民警的普遍認同。(二)作風與文風。公安系統警力從來源可分為三類:一為部隊派,二為學院派,三為社會派。目前公安系統的中層以上領導,多數是部隊轉業干部,沿用了部隊的軍事化管理。部隊作風主要表現為三方面:一是隊伍紀律嚴明;二是上下等級森嚴;三是領導絕對權威。在部隊作風要從正反兩方面看,一方面,軍令如山,令行禁止,保證了公安隊伍的戰斗力;另一方面,絕對權威也容易結成決策失誤。當前公安系統有一種風氣:凡是領導講的,都是對的,下屬只要執行,不必問原因。在部隊,在戰爭年代,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在特定時代和政治環境是正確的。但在和平年代,在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公安,履行管理社會治安的職責,當前的社會形勢是復雜多變的,犯罪分子在暗處,公安民警在明處,因此要不斷調整戰術,充分發揮公安民警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所謂“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公安領導采取家長式的管理和拍腦袋決策并不能提高工作效率,反而使民警喪失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從管理學的角度分析,管理學家斯特格迪爾提出領導行為的結構維度和關懷維度。結構維度強調組織的需要和任務安排,關懷維度強調尊重下屬意見。最高的工作效率,就是高結構維度和高關懷維度的結合。因此,領導只有將工作安排和對下屬的尊重結合起來,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文風方面,當前一些公安隊伍管理方面的文章,大部分出于宣傳的目的,內容“假、大、空”,缺乏實際調查數據,往往與實際情況相脫節,影響了隊伍管理方針的制定和上級領導的正確決策。每年各單位的年終總結,都是“形勢一片大好”。各單位轄區發案年年在下降,治安年年有好轉,老百姓卻不認賬。說假話編假數字的可以成為先進,實事求是的反而受批評。毛澤東在延安時期就提出來“反對黨八股”。國家提出從“講政治”高度抓好數據統計工作,但公安刊物及新聞媒體上仍重復著數字游戲,一些真正反映問題的公安論文,反而無法發表。(三)職位與警力補充問題。在機構改革中,往往不是設定職位,根據職位挑選人員,而是考慮要安排多少干部,解決多少待遇,需要多少職位,再根據人員多少設定職位。機構改革越改機構越大,每次機構變動都成了解決一些人待遇的好時機。深圳的招募新警工作也有一些問題,缺乏長遠的整體計劃。通常是在警力緊缺的時候,一次性大規模招警,然后過許多年后,再次短時間內大規模招警。深圳在1995年成立巡警支隊,1995年和1996年從畢業生、待業青年、保安員等大量招警。1997年開始,大幅減少面向應屆大學生的招警工作,每年只有很少量大學生進入公安系統,大量人才被拒之門外。2002年,深圳市公安局從應屆大學畢業生招收530名警察,這是自1995年后最大規模的擴充大學生警力。在當前警力緊缺的情況下,新警的招收對整體工作開展有著重大意義。存在問題是,大規模突發性的招警,造成公安系統警員年齡出現斷層。1995年招收的巡警,當年民警平均年齡25歲以下,如今平均年齡超過30歲,隊伍已經明顯老化。再過幾年,一支平均年齡40歲的巡警,還能保證戰斗力嗎?今年突然大規模招警,500多名警員處于同一年齡層次,幾年后,同一時期結婚,同一時期分房,同一時期晉升級別,到時公安機關能夠同時解決那么多人的待遇嗎?今年由于招警數量過多,時機不適,500多個職位只有700多人報名。筆者估計,除去筆試及視力、體能測試不達標者后,錄用比率極高。與此對此的是,稅務、工商等單位招考公務員,由于提供職位少,報名人數多,錄用比例只有幾十分之一。可見,在保障錄用警力的質量上,公安系統由于名額過多而喪失了選擇性,這對提高警隊的整體素質是十分不利的。長期以來,公安機關的招警工作缺乏對隊伍警力的評估和長期計劃。因此,筆者認為,要提高公安機關警力的整體素質,政工部門應該對公安隊伍警力年齡、學歷、專業組成等進行調研,結合深圳市人口及城市發展需要,每年保持一定數量,有計劃地補充高素質警力,優化警隊的警員配置,避免警隊內部的年齡斷層。五、警民關系及服務作風的思考(一)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導向作用。目前報紙的報道大多帶著傾向性,正反面反差較大,或是傾向于正面的宣傳,或是傾向于問題的揭露。客觀來講,成績與問題都是存在的,我們應該既不否定成績,也不掩蓋、回避存在問題。有的報道宣傳的痕跡過于明顯,老百姓抱著一種懷疑的態度;有的報道則為了制造新聞效應,夸大地揭露警隊黑暗面。公安工作需要群眾的配合,如果群眾對公安機關抱著否定和抵觸情緒,則對公安工作的開展十分不利。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進行宣傳,以事實為依據,讓群眾信服,使群眾從心理愛戴警察,支持公安工作。公安機關在做宣傳工作時,應該把握尺度,不應夸大成績,也不應自我丑化。如“警察求職”這類的宣傳,實際上反而損害了警隊的整體形象。還有的把隊伍內部每年查處多少違法違紀、辭退多少民警作為“成績”向社會宣傳,實際上留給群眾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隊伍管理存在問題多。筆者認為,目前的宣傳工作,一是要向社會正確傳達治安形勢的嚴峻,爭取群眾的支持和諒解;二是客觀反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工作量,取得政府的人才、財力、物力支持。三是反映民警工作的疾苦,與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危險和任務的艱巨,對民警工作表示肯定,對隊伍進行精神安撫。至于案件下降多少,治安好轉多少那些宣傳,說了老百姓也不相信,不如不說。(二)公安機關的社會服務職能。如何密切警民關系,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是改變觀念。現階段公安機關要實現職能轉變,從社會管理職能逐步轉變為社會服務職能。既是服務社會,就應該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制定出符合群眾利益的便民措施。警察的工作社會面最廣,需要跟廣大群眾打交道的,很容易會得罪群眾。有的警察工作方法簡單,處處以“管人者”自居。比如在進行戶口登記時,午夜時分大力地敲打老百姓的家門:“再不開門我就踢進去了”!警民關系受到很大傷害。另外,要注意工作效率和服務態度。群眾到公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每次得不到詳細解答,正常的手續往往要跑很多次。在網上調查中,69.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整體效率運作較低或極低。可見,公安機關的整體工作效率不僅群眾不滿意,公安民警自身也有所體會。例如,今年深圳市暫住證的申辦,手續十分復雜。政策規定了幾類人可以辦理暫住證,但是,由于實際情況復雜,歸納的幾類人并沒有把所有正常居留的情況全部歸納在內。也就是說,許多正常居留按正常渠道辦不了暫住證,只能通過找關系或其它渠道辦理。群眾無所適從,反映強烈,導致剛出臺的政策一改再改。實際上,如果換個角度制定政策,辦理暫住證的問題并不難解決。我們可以參考法律的制定,法律上不犯罪的行為是不能窮舉的,而犯罪行為是可以歸納窮舉的。法律上歸納出所有犯罪的行為,沒有歸納到的,則不構成犯罪。任何人可以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情。與此類似,我們可以歸納出所有不符合辦暫住證的情形,沒有歸納到的,則視為可以辦證。這種政策制定的辦法,才是真正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急群眾之所急。公安機關所有政策的制定,都不應從自身角度出發,應該轉換角色,制定方便群眾而又不違反原則的管理辦法,才能取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三)“良治”照顧弱勢群體利益。當今社會階層分化日益嚴峻,貧富分化日益懸殊。社會形成“贏家通吃”的界面,有錢有地位者強強結合,更加有錢有地位,影響著政府決策。沒錢沒地位者在政治上缺乏代表,在社會上沒有發言權。社會階層的形成和兩極分化,是極大的不安定因素。公安機關擔負維持社會秩序的職責,應該善于緩解社會矛盾,避免社會矛盾的激化。對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如乞丐、擦車仔、賣花女、妓女、傷殘人員、貧困者等,應該給予同情、關心和幫助。應該認識到,社會弱勢群體的形成,主要是由社會不公正不合理造成的。弱勢群體大多數是為生活所迫,沒有人愿意一輩子做擦車仔、做妓女。因此,我們在執法中不能簡單的把弱勢群體定義為“壞人”或“犯罪嫌疑人”進行歧視和壓制。社會矛盾應該進行疏導、緩解而不是強力鎮壓。在平時執法中應該尊重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民警習慣于欺軟怕硬,看到對方有來頭“有料道”的就不敢管,看到對方沒文化沒背景就濫用職權。如果弱勢群體長期受得社會歧視和壓制,很可能會激化矛盾,做出反社會、反政府的行為,釀成社會的悲劇。(四)公安工作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在中國當前國情下,一個國家機關在政府中的地位,往往取決于該單位領導在政府官員中的地位。市(區)公安局長能否參加市(區)委常委,以及在常委中的排名,是公安機關在當地政府中地位的主要衡量標志。公安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大量的警力是外勤工作,大量警力在全國范圍以至世界范圍出差,所消耗的人、財、物,都是其它國家機關所不能比擬的。從數量上看,公安民警數占所有公務員總數將近一半。這樣一個大單位,必須取得政府人才、物力、財力和政策的最大份額,才能保證單位的正常運作。舉例說明,政府撥款100萬支持當地法院,對該法院來說已經足夠使用了。但如果給公安局撥款100萬,由于公安警力是法院的8至10倍,100萬對公安局來說是杯水車薪。因此,公安局長是否能在當地政府決策和資源分配中取得足夠的份額,影響著該公安局整體工作的開展。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各級公安領導應主動向政府說明實際情況,爭取政府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總結與建議總體評價:公安工作在新世紀將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國內治安形勢錯綜復雜,如果公安領導對片面樂觀,幾年后社會治安明顯好轉的承諾不能兌現,將失信于政府,失信于人民。公安工作成績與問題并存,成績有目共睹,而存在的問題,涉及到整個公安工作運行機制,依靠某個領導的點子或某些措施的實施,無法從根本上改變現有不良的工作體系。黨和政府必須有充分的決心,自上而下對現行體制、現行管理辦法重新定位和反思,建立一整套科學管理體系和公安工作規范。筆者由于能力所限,只能提幾點政策建議:一、自上而下開展全方位的調研工作。調研工作應由公安系統以外的政府決策部門、法律專家、公共政策專家共同參與。依靠公安本系統人員內部進行調研,往往會受到各種利益集團及領導意志的影響,難以使調研充分客觀。二、借鑒國外先進的警務管理體制。而我國的警務體制長期處于改革摸索階段,政策很不穩定。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警務體制建立了上百年,體系較為完整,政策穩定,有一定的借鑒作用。三、轉變“人治”為“法治”。現階段很多事件能不能辦,決定性因素并不在是否符合政策,而在于領導是否同意,領導的一支筆往往可以凌駕于原則和政策之上。因此,必須加強法制建設,減少領導的審批權,從“審批制”過渡為“備案制”。另一方面,加強對領導審批權的監督,防止濫用職權。四、提倡實事求是。對欺上瞞下,虛報成績者進行查處,改變報喜不報憂的不良風氣。五、切實落實“從優待警”,解決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各級領導應深入基層,了解民警疾苦,與基層民警坦誠交流,解決民警實際問題。六、有計劃增加警力,逐步提高警員素質。根據城市發展趨勢及治安形勢的要示,充分評估現有警力,制定招募警力、優化警力配置的五年、十年計劃。七、重用人才,唯才是用。目前公安隊伍中人才有流失趨勢(從網上測評可以看出)。留住人才的主要途徑唯才是用,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實現“能者上、平者讓、庸者讓”,為青年民警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其次是打破領導“能上不能下的機制”,讓一些無才無德的領導提前下崗;第三是合理進行工作安排,充分發揮民警的特長,人盡其用。
【篇八】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于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
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
綜合分析
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
一、當前社會現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
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
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
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
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
(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匯報和邀功。個別領導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
“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說,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
(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看到自己敬畏的領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生了信任危機。因此,臺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臺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戶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常出現的怪異現象。
(三)空洞的說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說教,說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基層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
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借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職”這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么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說,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3、過于繁復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業務工作的開展。如近年開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級擬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項教育要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階段目標。每個階段各單位都要有動員、實施方案、輔導、封閉學習、自我剖析、互評、單位及個人總結。在教育期間,機關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學習會議和寫自我剖析材料;基層辦案單位的民警,大量待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暫擱一邊,辦案數明顯下降;窗口服務部門,在窗口擺上“下午政治學習”的牌子,群眾辦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每個民警在學習中要有專用的筆記,在教育的每階段要寫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單位會議上自我查擺問題,剖析不深刻或字數不夠的材料要退回重寫。一個教育下來,每個民警要寫一萬字的各種材料,寫滿一本以上的筆記,還要復習并集中參加考試,不通過者參加離崗培訓或辭退。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很細,大多數民警的職責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單位中只負責錄入電腦,有的民警只負責文件收發。要這些業務單純的民警從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一萬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沒有內容可寫。于是,公安網上流傳開“通用版本”的各階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貝下來,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雖然在教育中強調處理好“工學矛盾”,實際了過于繁復的教育還是影響了工作。政治教育本來目的是為了提高認識促進工作,如果片面強調形式,操作繁復,占用時間過多,反而影響了業務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三、警察的職業屬性及權利義務
(一)職業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所謂職業,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的人來說,從現實和理性出發,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這種擇業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愿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脫節,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就業者端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職業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業,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說明隊伍中多數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定。在網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占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十年后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于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并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
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么會存在厭戰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與海關、稅務、工商等職業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說,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法,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
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戶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里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群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群眾家里門反鎖了,幫群眾從陽臺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范“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于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衛,為游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著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稅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稅的小店收稅;一個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發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脫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兌現,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群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種循環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
【篇九】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于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
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
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
一、當前社會現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
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
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
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
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
(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匯報和邀功。個別領導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
“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說,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
(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看到自己敬畏的領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生了信任危機。因此,臺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臺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戶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常出現的怪異現象。
(三)空洞的說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說教,說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基層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
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借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職”這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么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說,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3、過于繁復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業務工作的開展。如近年開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級擬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項教育要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階段目標。每個階段各單位都要有動員、實施方案、輔導、封閉學習、自我剖析、互評、單位及個人總結。在教育期間,機關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學習會議和寫自我剖析材料;基層辦案單位的民警,大量待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暫擱一邊,辦案數明顯下降;窗口服務部門,在窗口擺上“下午政治學習”的牌子,群眾辦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每個民警在學習中要有專用的筆記,在教育的每階段要寫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單位會議上自我查擺問題,剖析不深刻或字數不夠的材料要退回重寫。一個教育下來,每個民警要寫一萬字的各種材料,寫滿一本以上的筆記,還要復習并集中參加考試,不通過者參加離崗培訓或辭退。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很細,大多數民警的職責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單位中只負責錄入電腦,有的民警只負責文件收發。要這些業務單純的民警從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一萬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沒有內容可寫。于是,公安網上流傳開“通用版本”的各階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貝下來,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雖然在教育中強調處理好“工學矛盾”,實際了過于繁復的教育還是影響了工作。政治教育本來目的是為了提高認識促進工作,如果片面強調形式,操作繁復,占用時間過多,反而影響了業務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三、警察的職業屬性及權利義務
(一)職業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所謂職業,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的人來說,從現實和理性出發,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這種擇業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愿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脫節,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就業者端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職業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業,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說明隊伍中多數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定。在網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占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十年后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于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并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
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么會存在厭戰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與海關、稅務、工商等職業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說,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法,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
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戶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里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群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群眾家里門反鎖了,幫群眾從陽臺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范“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于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衛,為游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著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稅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稅的小店收稅;一個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發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脫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兌現,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群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種循環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
【篇十】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在縣局和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爾林兔派出所緊緊圍繞以創先爭優、 打造平安神木、 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宗旨,堅持“立警為公, 執警為民” 的方針, 在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加強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等各項公安保衛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維護了社會穩定,為促進我鎮經濟建設,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總的來說, 爾林兔派出所干警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公安民警的思想狀況如何,關系著公安隊伍的戰斗力,決定著公安工作的最終成效。為了切實加強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有針對性地研究分析公安民警思想狀況,有力的服務于公安工作開展,我所在日常了解掌握的基礎上,采取召開座談會、訪談、談心等形式, 深入調查了民警的思想狀況實際,為指導公安工作開展提供保障。
一、我所民警思想狀況
我所民警思想狀況實際根據調查結果顯示,總體上講,我所民警思想是忠誠可靠、銳意進取、積極向上的。但是,民警思想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應該引起領導的高度重視。
一是警務任務繁重,工作壓力大。
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客觀造成了刑事、治安案件的相對增多,社會治安呈周期性、階段性的發展變化形勢,公安民警必須接連不斷地參與各種嚴打戰役、 專項整頓活動, 公安工作任務相當繁重。群體性鬧事、集體群訪事件及因不可抗力作用發生的一些突發性事件,使公安民警承擔的事務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繁重、具體,常年加班加點、連續作戰、超負荷工作已成了民警的“家常便飯”。
二是家庭無法兼顧,思想壓力大。
特殊的崗位職能決定了公安民警的工作、生活無規律,特別是一線民警工作時間長,與家人總是聚少離多;
生活無規律,與家人無法步調一致;
顧及家庭少,與家人感情難以完全融合;
時刻處于危險地帶,留給家人無限的擔心。再加上諸如涉及家庭住房、家屬就業等問題,給民警精神、心理和經濟上帶來了更大的壓力與負擔,已成為導致民警精神壓力過重的一個關鍵問題。然而,民警所承擔的責任、任務不允許有足夠多的時間照顧家庭,更沒有能力來處理和解決一些家庭困難,大部分家庭事務都由其家屬承擔,這造成了部分民警家屬對民警工作缺乏理解、 配合和支持, 帶來了家庭矛盾, 影響了民警的工作。
三是社會期望值高,心理壓力大。
由于治安形勢的日益復雜化,各級黨委政府、上級公安機關和社會各界群眾對公安民警的要求越來越嚴,期望越來越高,再加上對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職能的強化,使得民警總有做不完的事,整天疲于奔波,忙于應付工作,思想上緊崩著安全弦。再之,執法環境的多樣性、復雜化,民警的一言一行必須面對社會、公眾的“審視” ,加上人民群眾的素質差異,部分群眾的不實投訴 - ,往往會使民警產生“多干多錯、少干少錯、不干不錯”的錯誤心態。
四是精神體力透支,健康壓力大 。
警務工作繁重,民警長期超負荷工作,家庭負擔過重,以及來自不同方面的的巨大壓力,讓民警食無定量、睡不應時,飲食習慣、生物鐘遭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或破壞,精神體力透支,健康壓力大,民警的心理、身體健康狀況令人堪憂。因此,客觀上就造成了警務工作效能提高不快,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隊伍的建設與發展。
五是紀律約束緊,行為壓力大。
近幾年,公安機關出臺了一系列紀律規章,且執行的力度大,效果是非常明顯的。但是,由于有些內容對民警的要求、 規定有的不夠科學合理,“高壓線”太多,使民警在工作中顧慮重重,畏首畏尾,要時刻提防“觸電” ,不敢大膽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遇到棘手問題往往束手束腳。六是教育活動頻繁,自身壓力大。近幾年,各種各樣的教育活動紛繁復雜, 有來自黨委政府的、有來自政法委的、 有來自紀檢部門的, 也有公安機關內部的。這些活動中,每次都不外忽學習、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等同樣的階段,相同的事項重復進行,讓民警產生厭倦心理。同時,工學矛盾和工訓矛盾頻頻沖突,綜合部門民警拼死忙活,負擔越來越重, 工作壓力越來越大, 民警怨氣越來越大,使的教育活動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種負擔。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民警思想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民警思想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結起來,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 有不少民警沒有充分認識當前公安機關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沒有認識到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強化公安執法工作是新時期、新形勢及構建和諧社會對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機關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是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國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上級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整頓及活動,出臺的方法、措施,既是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需要,更是對廣大民警的愛護。只有規章制度健全了,民警心里明白了,思想上清楚了,行動上才會正確。只有從嚴治警,才可能使民警少出事,不出事,使公安隊伍更加純潔、永不變色。
二是 民警的政治思想、業務素質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雖然這幾年來加大了教育培訓的力度,想方設法提高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但是素質提高畢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逐步提高。
三、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對策
(一)加強思想道德建設 。
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礎,要把真實了解人、全面掌握人、有效教育人和合理使用人作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最終目的,將著力點放到引導廣大民警增強思想修養、黨性修養、人格修養和不斷加強“三觀”改造上,教育廣大民警始終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愛,自覺做到行使權力不越界、不跨線、不出格,在各種誘惑面前能夠堅持住信仰, 保持住本色, 恪守住道德, 切實增強“四個能力”建設的思想基礎,構筑起思想道德的防線。
(二)加強民警素質培訓 。教育培訓出戰斗力。
要加強民警的邏輯分析和辯證思維方面的訓練,注重培訓民警善于運用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觀點,科學地分析和處理各種問題的能力。要加強民警崗位業務技能培訓,使民警具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公安業務技能及其相關的理論知識。要善于引導和加強民警對哲學、社會、經濟、法律等方面綜合知識的培訓學習,讓民警成為精通公安業務的行家里手。要培養民警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學習和掌握服務群眾、執法為民的要求,密切警民關系、調解矛盾、化解糾紛的本領,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要組織民警學習和掌握有關政策法規,把握執勤執法的操作基本規程,讓民警履行職能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剛柔相濟,注重技巧,情理交融,趨利避害。
(三)加強心理健康引導 。
大力加強民警的心理素質教育,培養自我調控能力,掌握有效應對壓力和挫折的技巧。一要堅持正面引導。要加強對公安民警的思想引導,讓公安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 利益觀, 增強民警的自信心、 事業心和責任心。二要關心愛護民警。要花大力氣了解、掌握公安民警包括工作、思想、生活、家庭等在內的基本情況,積極開展同公安民警的交心、談心活動,開展警營、家庭聯誼和幫教、監督活動,切實增進了解、溝通情況、提高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三要減輕工作負擔 。
要分析掌握民警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的實際情況,結合實際開展輪崗換崗工作,適時調整民警崗位,對工作任務重的崗位要視情況調整或增加警力。對在履行工作中有不適表現或不良苗頭的,要為其松綁減壓。四要開展心理測試。要在提高民警思想、工作、文化、身體素質的同時,積極開展心理咨詢、測試活動,聘請心理專家通過發表電視訪談、 開展知識講座, 從各方面緩解民警身心壓力,引導民警提高自我調節能力,使民警在工作、生活中保持自覺、自知、快樂的思想情緒。
(四)加強警心工程構建。
要大力構建警心工程,不斷提升隊伍凝聚力,激發民警的工作主動性和創造力。
一是 大力弘揚立警為公精神,致力于典型引路、崇尚先進、樹立正氣。加大先進典型推選和宣傳力度,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公安網絡、專題簡報等宣傳陣地,積極選樹和表彰在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把公安工作和先進人物推向社會,充分展示人民警察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從政治上、精神上關心關注立功受獎的“功臣”,建立優秀民警和專業人才儲備庫,將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同志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二是 始終堅持以警為本理念,致力于貼近基層、優警撫警、凝聚警心。認真落實從優待警措施,積極推出從優待警舉措,努力實現民警諸多利益向一線傾斜,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穩警心的工作。要增強工作安排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落實民警休假制度,盡量避免民警超負荷工作。要及時排解民警工作中所受的“無過委屈” ,有力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使隊伍凝聚力始終不減。
【篇十一】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公安機關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斗力,直接影響著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于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回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
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借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
綜合分析
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復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于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
一、當前社會現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著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于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
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于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
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
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群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說,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
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臺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并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
(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匯報和邀功。個別領導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
“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說,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
(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看到自己敬畏的領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說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生了信任危機。因此,臺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臺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戶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常出現的怪異現象。
(三)空洞的說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說教,說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基層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
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借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職”這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么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說,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3、過于繁復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業務工作的開展。如近年開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級擬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項教育要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階段目標。每個階段各單位都要有動員、實施方案、輔導、封閉學習、自我剖析、互評、單位及個人總結。在教育期間,機關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學習會議和寫自我剖析材料;基層辦案單位的民警,大量待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暫擱一邊,辦案數明顯下降;窗口服務部門,在窗口擺上“下午政治學習”的牌子,群眾辦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每個民警在學習中要有專用的筆記,在教育的每階段要寫不少于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單位會議上自我查擺問題,剖析不深刻或字數不夠的材料要退回重寫。一個教育下來,每個民警要寫一萬字的各種材料,寫滿一本以上的筆記,還要復習并集中參加考試,不通過者參加離崗培訓或辭退。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很細,大多數民警的職責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單位中只負責錄入電腦,有的民警只負責文件收發。要這些業務單純的民警從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一萬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沒有內容可寫。于是,公安網上流傳開“通用版本”的各階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貝下來,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雖然在教育中強調處理好“工學矛盾”,實際了過于繁復的教育還是影響了工作。政治教育本來目的是為了提高認識促進工作,如果片面強調形式,操作繁復,占用時間過多,反而影響了業務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三、警察的職業屬性及權利義務
(一)職業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所謂職業,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的人來說,從現實和理性出發,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這種擇業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人參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愿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脫節,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就業者端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職業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業,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說明隊伍中多數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定。在網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占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十年后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于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并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
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么會存在厭戰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與海關、稅務、工商等職業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說,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法,新聞媒體社會群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
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戶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里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群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群眾家里門反鎖了,幫群眾從陽臺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范“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于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衛,為游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著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稅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稅的小店收稅;一個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發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脫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兌現,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群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種循環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
【篇十二】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十二五"時期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服從服務于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建設*社會,我近期對縣檢察人才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檢察人才隊伍建設現狀
縣*檢察院設行政辦公室、政工科、等個部門,行政編制個,在崗干*名,50歲以上人,40-50歲人,30-40歲人,30歲以下人,其中副處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員名。全部干*中黨員人,占比%,檢察官人,占比%,大專學歷人,占比%,本科學歷人,占比%,女干*人,占比%。
二、檢察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學歷層次較低
由于縣是山區小縣,經濟相對滯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強,因此該院檢察干*學歷層次較低,本科學歷只占全院檢察干*的%,且部分本科學歷是通過繼續教育所得,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生的極少,大多為大專學歷及以下學歷。
(二)*化、高層次、復合型檢察人才缺乏
該院檢察干*學歷層次不高,因而缺乏*化、高層次、復合型檢察人才,具有較高*理論水平、較強業務能力和實踐經驗豐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領域有造詣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欠缺。
(三)無法律職務人員較多
20xx年國家統一組織司法考試以來,該院檢察干*參加司法考試者不多,參加者司法考試通過率較低。因而無法律職務人員較多,與檢察官隊伍的實際需要相差甚遠,存在檢察官斷檔現象。
(四)檢察院的編制與所承擔的工作不相適應
該院人少案多壓力大的問題較為突出,不能滿足實際檢察業務工作的需要。
(五)檢察干*待遇偏低
該院檢察干*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較低,且職級晉升較慢,工作生活條件差,致使部分檢察干*不安心工作,選擇調離檢察機關,向發達地區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單位流動。
三、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檢察院缺乏進人的自*
長期以來,由于檢察機關實行的是雙重領導體制,編制管理機制不配套,檢察院進人都是由當地黨委、*研究確定,檢察機關作為用人單位沒有多大自*。從這些年情況看,檢察院進人渠道比較雜亂,主要是來自*隊轉業干部和當地領導以及檢察院內部檢察干*的子女,導致現有檢察干*水平參差不齊。隨著國家司法考試制度的建立,部分干*由于司法考試難以過關,雖在長期執法實踐中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但并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造成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比例失調,制約和阻礙了檢察工作的發展。
(二)檢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競爭力
由于縣的經濟、文化相對落后,高等院校的畢業學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時檢察院干*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檢察干*家屬下崗或沒有工作,部分干*子女就業有困難,不得不為生計奔波而影響工作。還由于檢察機關上下、內外交流機會少,導致干*職級偏低,挫傷了工作積極*,一定程度影響了檢察干*隊伍的穩定,不僅不能吸引優秀人才加入,還導致檢察院內部優秀人才的流失。
(三)檢察院缺乏建設人才隊伍的機制
檢察院由于人員少、任務重、要求高、壓力大,檢察干*接受業務培訓的機會不多,少數干*沒有擇業壓力,業務學習重視程度不夠,法律素質相對滯后,執法能力整體較低,難以勝任本職工作。檢察院一方面缺乏相應的人員淘汰機制,出口不暢,對于一些素質低、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干*,難以通過一種有效機制將其淘汰出檢察院。另一方面受編制的制約,符合條件的高素質人才不能順暢地進入,出現了想錄用的人進不來,要清退的人辭不去的尷尬局面,造成難以建設好檢察人才隊伍。
四、解決存在問題的幾點建議
(一)落實用人自*,拓寬培養渠道,培養高素質檢察人才
檢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要改進招錄方式方法,廣開門路選人才,有計劃地吸收引進法律*本科畢業生,壯大檢察院干*人才隊伍,解決檢察院*人才短缺的瓶頸問題。要拓寬培養渠道,選派優秀檢察干*到高校深造,到上級院掛職,提高檢察干*的*素質、業務素質和辦案能力。要推行崗位資格準入制度,反貪、反瀆職侵權部門是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兩個重要部門,干*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工作的成效,通過崗位資格準入考試和個人履職情況綜合評價,提高準入門檻,真正把*堅定、業務精通、素質優良、作風過硬的干*選人反貪、反瀆部門,進一步優化隊伍素質,促進人員的合理流動,增強偵查隊伍的戰斗力。要把檢察人才培養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實踐中培養鍛煉檢察干*,多渠道、多平臺打造人才,在實踐中發現人才、培養人才、鍛煉人才,全面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推進人才資源開發
要*抓學歷教育,繼續提高檢察干*的學歷學識水平。要針對檢察隊伍學歷學位層次偏低的狀況,加強檢校合作,開辦法律本科遠程網絡教育,組織不達本科學歷的檢察干*參加學習。對參加學歷教育的檢察干*,除保障學習期間的*及其它待遇外,給予取得學歷*書的要有一定的物質獎勵,以提高檢察干*參加學歷教育的積極*。要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和任職資格培訓,為高素質人才的快速成長搭建平臺。圍繞服務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緊密結合檢察實踐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確定培訓內容,有針對*地組織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強化對重點崗位人員尤其是領導素能和一線執法辦案骨干的培訓。通過業務培訓和任職資格培訓,開展[崗位學習、崗位練兵、業務競賽",做到在干中學、在學中干,以此提高檢察干*的綜合素質。要認真做好司法考試培訓工作,為參加司法考試的檢察干*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勵他們認真努力,積極應考,爭取通過司法考試,成為一名檢察官,解決檢察官斷檔問題。
(三)建立科學選人用人機制,促進檢察人才成長
要建立科學選人用人機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能夠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認真調研和充分征求全體干*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檢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和非領導職務晉升工作辦法,明確選拔任用和晉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條件,鼓勵年輕檢察干*有更高的目標追求,敢于擔當重任,讓工作時間長、經驗豐富、踏實肯干的老檢察干*感到有前途、有奔頭,充分調動各年齡層次干部隊伍的工作積極*。要堅持[陽光作業",確保選用過程和結果公正。及時將競爭的崗位、條件、方法、程序、人員報名、*推薦、能力測試、黨組決定等情況予以公開,擴大群眾對檢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最大程度地爭取干*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過程透明、結果公正、群眾服氣。讓年輕有為、富有朝氣、業績突出的優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領導崗位。
(四)建設檢察文化,增強隊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夠營造積極向上的健康氛圍,建立*融洽、團結奮進的工作環境,增強隊伍凝聚力。要通過建設檢察文化,增強隊伍凝聚力,使檢察人才甘于在艱苦環境中工作作貢獻。建設檢察文化一是加強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引導廣大檢察干*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改革創新精神,確保永遠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忠于法律。二是加強*素質建設,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開展各類[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主題實踐活動,進一步增強檢察干*的*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激發檢察干*投身檢察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五)適當提高待遇,增強檢察院對人才的吸引力
要加強檢察人才隊伍建設,離不開一定的物質基礎,要適當提高待遇,增強檢察院對人才的吸引力。一要針對檢察工作的特殊*及隨著地方經濟建設發展、財力增加的情況下,加大檢察經費,改變檢察干*收入少,待遇差的狀況,使檢察院能夠穩定隊伍、吸引外來優秀人才。二要關心檢察干*的家庭生活,為沒有就業的檢察干*家屬與子女,提供就業幫助,獲得工作崗位,讓檢察干*放棄后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到檢察工作中,提高檢察工作效率與檢察工作質量。
【篇十三】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公安隊伍思想狀況與民警心理健康調查分析研判報告為了進一步提高隊伍正規化建設能力水平,落實警察職業保障工作制度,切實掌握XX縣公安局基層隊伍思想狀況和民警心理健康狀況,有效開展民警個體心理危機干預,深入推進全縣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健康發展,XX縣公安局公安理論調研組對掌握情況進行綜合匯總。通過思想上理解民警、行動上關愛民警,使民警隊伍的凝聚力得到有效提升。力求原汁原味、事實求是地反映隊伍狀況和把握民警思想脈搏,營造“快樂工作、幸福生活”的濃厚氛圍,現將XX縣公安局基層民警思想狀況和心理健康情況報告如下:
一、隊伍基本情況
長期以來,XX縣公安局黨委一直高度重視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疏導工作,始終把隊伍的建設和管理作為首要工作來抓,確保隊伍思想穩定和步調一致。
從隊伍結構上看,目前,我局政法編制430人,現有在職在編民警377人,目前尚缺警力51人。其中,黨委班子成員16人(含掛職4人),女民警55人,占人數比例14.59%。離退體人員109人,協警輔警187人。
從警力分布來看,我局局機關綜合部門只有28人(含局領導),占在編在崗部人數的7.43%,剩余在編在崗民警全部分布到執法勤務機構(一線部門)和基層派出所。我局一線部門共有警力349人,占在編在崗總人數的92.5%;
派出所155人,占在編在崗總人數的41%。我縣的人均擁警率為1.3‰,警力存在相對不足,與上級部門的要求和實戰工作是不相適應。
從年齡結構來看:35歲以下151人(其中,30歲以下有105人,30歲至35歲46人),36至49周歲134人,50至55周歲79人,56周歲以上29人。民警的平均年齡已經超過40.5歲,民警隊伍中層“斷檔”、“兩極分化”趨勢嚴重。
從知識結構來看:碩士研究生1人;
研究生6人;
大學225人;
大專139人;
中專9人;
高中3人;
初中2人。大專以下學歷人數占全體干警比例為10%。政法專業人員占全體干警比例為60%。
總體上講,民警隊伍思想狀況良好,工作情緒穩定,聽召喚、守規矩;
人心齊、風氣正;
一種“比學趕幫超”氛圍濃厚。
二、當前民警思想狀況主要調查內容:
此次調研結合民警心理健康調查問卷、走訪基層單位實地調研,對部分民警進行思想狀況進行了了解,和基層單位通過個別談心談話交流、召開所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形式對所在單位的民警的思想狀況進行了先期摸排、分析,及政工部門收集掌握。主要內容重點為:
(一)調查民警思想動態狀況。掌握民警思想動態、心理需求和價值取向;
掌握民警關心關注的突出、熱點、難點問題,及民警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所怨,摸清民警思想脈搏;
掌握民警家庭、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及民警思想負擔和精神壓力。找準存在問題原因,探索解決問題的對策,個性化開展思想工作的預期目的。
(二)調查民警精神狀態情況。重點調查和掌握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后民警的思想認識和反映,專項行動中民警的工作熱情和精神狀態;
掌握先進典型、后進民警工作狀況;
摸清和掌握隊伍中不能獨立擔當工作民警的底數。
(三)調查隊伍遵章守紀情況。重點調查和掌握隊伍內部違法違紀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點調查民警家庭經濟狀況、收入來源以及涉商經商人員底數,調查中央“八項規定”、公安部“三項紀律”等制度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調查現有制度落實情況。重點調查和掌握隊伍學習制度的建立和推動落實情況;
掌握從優待警和優撫工作執行情況,體檢、休假制度貫徹落實情況,以及領導干部深入基層民警落實“六必談、五必訪”情況。及其他需要調查分析的民警隊伍思想情況以及民警對上級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三、綜合隊伍思想狀況和民警心理健康存在問題
近年來,XX縣公安局黨委堅持以人為本,在摸清民警思想脈搏的基礎上,采取多種形式和手段教育民警、激勵民警、鼓舞民警、塑造民警,民警思想狀況有了可喜變化,隊伍的主流和整體狀況是良好的,為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證。目前,我局民警思想穩定,工作熱情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心理健康問題。
從調查問卷數據對比可以看出,有部分民警心理焦慮、煩惱,受工作壓力大影響導致人際關系交往能力差、身體健康與生理變化、生活單調枯燥,敏感、缺乏自信和恒心、想駕馭別人,不服從,易激動等情緒傾向。
(一)客觀原因:
一是執法環境差,部分民警心理壓力大。
從民警對工作的感受調查情況看,有77%的民警覺得目前的工作壓力大。一方面,基層一線單位的任務、性質決定著基層民警經常要處置不可預防的危急情況和各種暴力行為的威脅,這種工作的性質和特點導致了民警經常要處于精神高度集中的狀態,心理承受著相當大的壓力。一方面,隨著法制的健全和人民群眾法制意識的不斷增強,社會各界對公安機關的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警有面對人民群眾新期待新要求的壓力。一方面,在具體執法活動中,執法程序要求嚴,辦案紀律要求多,導致了基層民警在一些執法活動中縮手縮腳,給民警的工作增加了許多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民警的挫折感,影響了工作積極性的發揮。
二是工作任務重,部分民警情緒煩躁。一方面,各類考核、檢查、臺帳繁雜,耗費了基層民警的大量精力,民警普遍感到力不從心,疲于應付,心理上厭煩,身體上疲乏,消彌了民警對做好各項公安業務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另外有部分民警對考核工作提出建議,有的對民警崗位調整提出建議,有的民警建議減少非警務工作、較少“務虛”性工作,有的民警希望單位真正落實民警休假政策,還有的民警認為會議較多,且時間太長,影響民警正常工作。一方面,受體制制約,絕大多數民警認為干到退休只能是個科員,在晉升職級上基本沒有希望,導致民警奮發進取的內在動力不足。
調查顯示,有56%的民警感到身心疲憊,38%的民警感到心理負擔很重。調查問卷中有14%的民警認為在工作中大多數的法定假日不能正常休假或輪休。由于長時間、快節奏、高強度、超負荷地工作,對基層民警造成一種沉重的心理負擔,使一些民警精神緊張、身心疲憊、脾氣暴躁。
三是兼顧工作家庭,部分民警受家庭問題困擾。
調查統計結果顯示,73%的民警家屬都很支持民警工作,但困擾民警的諸多問題,如經濟負擔重、對父母贍養、子女上學就業難、缺少溝通都將長期存在,這些問題的解決直接關系到廣大民警能否安心工作,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四是身體亞健康狀態,部分民警有后顧之憂。
調查顯示,有73%的民警認為工作時間過長,82%的民警認為自己的作息時間無規律。全局民警2015年度體檢結果表明,檢查項目全部正常的民警只有17%,有85%名民警患有這樣或那樣的疾病,民警健康狀況令人擔憂,這不同程度地影響到工作任務的完成。
五是待遇偏低,部分民警心理不平衡。
一方面,公安民警付出很多,但是與工商、稅務、煙草等收入高的行業相比,回報反差大,民警們感到心理不平衡,影響工作積極性的發揮。一方面,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市場經濟的影響,等價交換與利益原則滲透到警察隊伍之中,使一部分民警的世界觀、人生觀錯位,價值觀扭曲,使得利益至上的思想有了存在的土壤。有部分民警認為經濟負擔重成為困擾其家庭生活的主要問題,還有77%的被調查者最大期望是提高經濟待遇。政治待遇方面,公安民警由于人數眾多,職數有少,個人政治發展空間十分有限,有56%的民警最大的期望是組織能任用提拔。經濟、政治待遇偏低導致了民警心理的不平衡,不僅挫傷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也使一些民警在職業選擇上發生變化。調查表明,有13%的民警認為如果再選擇一次職業,不會再選擇警察這個職業。
(二)主觀方面:
其具體情況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工作進取態度問題。個別領導缺乏擔當意識,干部榜樣作用不強,在其位,不謀其政,不能各司其職;
個別民警缺乏積極性、主動性,懷著多一事不如少事的心態,遇事繞道走,爭先創優意識不強。部分領導沒有大局意識,缺乏協作,甘居中流,不督不辦,甚至督了也不辦。導致少數單位和民警缺乏積極向上的蓬勃朝氣和你追我趕的活力。
(二)敬業奉獻精神狀況。不少民警缺乏職業榮譽感,認為警察只是為了掙一份固定工資,只要不犯錯誤,保住飯碗即可,思想懶惰,工作懈怠,遇事不動腦筋,不鉆研。個別民警只求組織照顧,不求個人付出。少數不滿足于現任職位,不安心工作。
(三)工作紀律作風問題。少數民警不能嚴格執行制度,得過且過,對警規警紀置若罔聞。對從優待警企盼強烈。大部分民警熱切期盼解決民警撫恤工資問題,不少基層所隊領導希望加大考核激勵力度,獎勤罰懶,從另一方面更好地將從優對待積極上進的民警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民警心理干預方式及解決問題建議和對策
民警個體心理危機主要劃分為兩大類:負性生活事件引發的心理危機和負性工作事件引發的心理危機。上述,對民警心理健康影響極大。建議采用以下渠道校正民警失衡情緒。
一是著手于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公安機關每半年組織各基層單位開展一次集中調研活動,通過發放問卷、典型調查、個別訪談、集體座談、研討交流及家庭走訪等形式,了解基層民警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和思想訴求,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形成分析報告,準確把握隊伍思想狀況,深刻分析民警產生思想問題的原因,提出相應對策,及時呈送縣局黨委,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二是著眼于長遠,制定惠警政策。政工部門對民警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分析;
對有利于隊伍建設、有利于公安工作發展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要及時予以采納;
對民警反映比較集中的突出問題和普遍性問題,要專題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針對民警隊伍中存在的突出性、普遍性思想問題和苗頭傾向,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及時采取相應的工作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個性化、精細化、規范化管理隊伍。
三是著力于基礎,加強職業保障。政策措施上,爭取各方面的支持,逐步解決民警在從優待警上所關注的熱點、難點,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事業留人,以待遇留人。開展民警喜聞樂見的警營文化活動、戶外健身活動,合理安排休假、定期體檢,切實關注民警生活。警力安排上,合理配置警力資源。要慎用警力,公安民警的工作量大、工作時間長、任務繁雜。應當根據不同的工作任務和不同的工作需求及公安民警不同的心理特征將警力合理調配。崗位交流上,定期實行警種輪崗。繼續實行輪崗交流學習,在隊伍調整民警時,要“老中青”結合,可以考慮工作任務繁重和心理壓力大警種與較輕的警種定期輪換,以實現總體分配均衡。權益維護上。公安民警執法難已成為一個不爭的事實。廣大基層民警處于各種社會矛盾的風口浪尖。很多情況下執法辦案的公安民警反倒是弱勢群體,打罵警察、惡意造謠等現象必須嚴加處理。
四是著重于引導,加強疏導教育。素質教育上,要按照從嚴治訓、以管促訓的相關要求,抓好業務培訓,強化工作技能。開展各種相關公安工作業務及技能、體能培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民警體質,要傾聽新民警對隊伍的建議,關心他們的工作;
紀律規范上,通過多種渠道,減緩工作壓力,解決紀律約束和自我調適的矛盾,要按照人民警察職業要求,教育民警形成雷厲風行、令行禁止、紀律嚴明的作風;
心理疏導上,與有資質的大醫院對接,邀請專家教授走進警營,要開展心理咨詢和疏導講座,開展心理干預、培養警察的認知,解決心理問題,幫助民警保持愉快的心境和穩定的情緒,增強民警行為素質訓練。
【篇十四】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信息化大背景下,“自媒體”蓬勃發展,涉警案事件被炒作傳播已經成為常態。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影響到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發展,影響到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現就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的現狀及對策談談看法。
一、當前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現狀
(一)政治理論學習不夠。少數民警認為自己已有的業務知識足以應付目前的工作,便滿足現狀,對政治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夠,對理論武裝頭腦的緊迫性認識不足,滿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統學習和聯系實際學習,缺乏刻苦鉆研、持之以恒的學習精神和態度。
(二)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少數民警沒有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最高的價值標準和人生追求。對群眾漠不關心,不愿意深入基層,不關心群眾疾苦,不傾聽群眾呼聲;少數民警特權思想嚴重,接待群眾語言粗魯。表現在政治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素養不高,對辦錯事、做壞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為,膽大妄為。
(三)工作作風不扎實。少數民警對待工作心浮氣燥,工作飄浮,作風散漫,辦事效率低。少數民警畏責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禍。集中表現在工作中遵規守紀不嚴,我行我素,拖沓懶散;常有遲到早退現象,警容風紀不嚴整,著裝不規范,舉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認真,應付了事,精神不在狀態的問題。
(四)法紀觀念不強。少數民警執法辦案法紀觀念淡薄,潛意識中存在權力大于法的錯誤思想,因而執法原則性不強,執法辦案上的隨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嚴肅性。少數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講究方式方法,價值觀念趨向功利,“實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滿意”的畸形準則做人做事。
二、解決的對策
(一)狠抓思想意識建設。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當前“兩學一做”為指導,堅持不懈地開展政治學習,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安機關“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十六字總要求根植于廣大民警思想中,指導公安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警營氛圍。
(二)狠抓法紀觀念建設。要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民警學習《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處分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以及“五條禁令”等法律法規條令規定,積極開展“為何從警、如何做警、為誰用警”大討論,互相交流學習體會,重點解決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不堅定,敬業精神、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等問題。對照民警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開展自查和互查,認真剖析身邊的反面典型,梳理內部存在的問題,解決一批突出問題,不斷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三)狠抓執法服務形象。窗口服務部門要通過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務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做到執法和服務前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通過每個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讓辦事群眾在自己這里受到冷落,不讓辦理的事情在自己這里受到積壓,不讓正常的辦事渠道在這里受到阻塞,不讓領導交辦的事項在自己這里受到延誤,不讓黨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響。
(四)狠抓監督管理。要突出易發生問題環節的監督,強化對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紀檢、督察、政工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活動,定期做好民警在執法勤務及服務群眾方面的日常檢查和督察,保證民警執法公正,讓民警時刻樹立不敢違紀和不能違紀的思想認識。
(五)狠抓責任機制建設。要以責任追究為重點,建立和完善紀律作風建設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責任追究制相結合的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做到公安業務建設和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對領導認識模糊,責任意識不強,缺乏嚴管隊伍自覺性的;對疏于管理,造成紀律松弛、作風散漫,不及時整改的;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不力、久拖不決,群眾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追究有關領導的紀律責任。要把紀律作風建設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內容,與公安業務建設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檢查、同落實,營造紀律作風建設人人講、時時提、處處抓的深厚氛圍。
【篇十五】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公安隊伍狀況分析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20xx年以來,我縣政法機關不斷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堅持把黨建、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相結合,大力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著力提高基層政法干警素質,為保民生、保穩定、推動社會經濟各項事業順利進行,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人員結構:全縣現有政法干警173人(男132人,女41人),其中法院系統42人,檢察系統31人,公安系統82人,司法系統20人,中共黨員105人,占60%。有基層公安派出所6個,鄉鎮法庭1個,公證處1個法律援助中心1個,司法所8個。
(二)年齡結構:在全縣政法干警中,30歲以下64人,占總數的37%;31歲至50歲86人,占總數的49%;51歲至60歲23人,占總數的13%。
(三)文化結構:大學本科及以上96人,占總數的55%;大學專科及以下77人,占總數的45%。
(四)政法委建設不斷加強。政法委機關現有行政編制為7名,工勤編制1名,在崗人員8名。2014年初,縣委給政法委增加1名行政編制,選調了1名工作人員。加大經費保障,20xx年落實政法警銜津貼,縣財政每年落實平安建設專項經費50萬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班子建設,提升整體素質。一是加強班子的組織建設。政法機關在選拔班子成員上注重選賢任能,把群眾滿意和有能力的干部配備到領導崗位。2013年以來縣委為政法機關選配副科級以上干部17名,班子及中層領導得到加強。二是加強班子的廉政建設。政法機關都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法院系統在廉政建設中采取組織監督、制度監督、群眾監督等多方位的監督辦法,取得較好成效。三是加強班子的作風建設。注重堅持民主集中,發揮班子作用,提升整體素質。圍繞加強隊伍建設開展了"紀律作風整頓"、"大學習、大討論"、"三聚焦三整治一評議"、"大走訪"等活動,狠抓干警作風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使干警保持了比較過硬的思想紀律和工作作風。
(二)端正執法思想,強化服務意識。一是增強理想信念。全縣政法機關把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結合政法干警工作實際,通過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等主題教育活動,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實踐相結合,堅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堅持講黨課、作輔導,教育引導廣大干警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筑牢思想基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決策部署。二是強化職業道德。全縣政法組織針對自身業務工作特點,開展了以增強黨紀、廉潔勤政和執法為民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拒腐防變能力,提高為民服務意識。三是促進服務提升。實施"一村一警",強化為民服務。在全縣99個村(社區)建立法官、檢察官、法律、警務工作室99個,入戶走訪10000余人次,開展法制宣傳400余場次,提供法律咨詢6000余人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2.5萬份。公安機關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省廳8類50項便民利民措施,嚴格落實首問首接責任制、一次性書面清單告知制、限時辦結制、預約服務制和上門服務制,有效解決了業務辦理中不公開、不透明、態度差、效率低等問題。
(三)深化教育培訓,增強業務能力。全縣各級政法機關有針對性的開展了以提高政法干警專業技術水平、拓寬知識面為重點的專業知識培訓。法院系統利用新的法律法規實施之機,聘請專家進行專題輔導。每年開展多項法律業務考試、書記員業務培訓、法律文書評比、庭審觀摩等活動,并將考試成績和參加培訓情況記入法官干警考評檔案中;檢察機關針對崗位特點和實際需要,組織開展了業務知識競賽等活動,實施青年干警成長"套餐",對新進人員實行"十步培訓法";縣公安局開展了法制員培訓、執法辦案系統培訓、辦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培訓等培訓班,舉辦了業務技能比武競賽活動,民警的執法水平和實戰能力進一步提高。司法局對新錄用的司法助理員分批進行應知應會知識培訓,讓新上崗人員盡快適應工作需要。2014年以來政法系統舉辦、參加各類培訓班60余期。舉辦了王雷同志事跡報告會,組織廣大干警參與全縣廣播體操比賽、第五屆全民健身運動會。深入開展"一村一政法干警""兩學一讀"、"大學法、大培訓、大練兵"等活動。通過一系列教育實踐活動改進了作風,提高了隊伍素質。
(四)堅持從嚴治警,提高群眾滿意度。一是建立學習談心制度。政法機關都建立了學習談心等制度,通過周一例會集中學習、組織談心談話會等形式,加強內部溝通交流,確保隊伍思想穩定。二是加大明察暗訪和監督工作。縣委政法委堅持在重大節假日、敏感時期,加大明察暗訪和監督檢查力度,2014年以發現安保執勤維穩及警風警紀問題41個,責令限期整改41個。縣公安局強化督查力度,編發《督察通報》,共發現4類37個問題,整改37個,責令寫出書面檢查3人,批評教育5人,提出督察建議16條。三是嚴查隊伍違法違紀問題。2014年共誡勉談話8人,查處民警違紀案件1起,并移交縣紀委給予警告處分。三是堅持從優待警,關心干警生活,認真落實干警警休假、體檢等措施。四是加大執法監督。全縣政法機關進一步推進了警務、檢務、審判公開,以公開促進公正。縣法院建立完善了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新聘請任命人民陪審員26名。縣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司法組織也都分別聘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擔任監督員,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進一步增強了政法機關執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群眾對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建設的滿意度。2013年度全省公眾安全感調查表明,留壩縣社會治安滿意率達到96.32%,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政法隊伍群眾滿意度縣法院、檢察院位列全省第6名,縣公安局、司法局全省第7名,位列全市前茅,全縣政法隊伍群眾滿意度連續保持了上升態勢。
三、存在問題
從總體上看,當前我縣政法隊伍建設是好的,但必須看到,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新要求還有差距,在政法隊伍建設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1、警力配備不足,隊伍不夠穩定。日趨繁重的工作任務與嚴重短缺的警力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存在警力不足、業務部門人員短缺、工作任務繁重等問題。近年通過招錄、調入等方式,新進大批年輕干警,政法隊伍人員配備情況雖有所改善,基本上是以工作經驗豐富的領導班子帶領年輕干警開展工作。縣檢察院業務人員人數少,人員老化,年輕干警缺乏工作經驗,各科室人員配備不足,缺少業務骨干,一定程度影響檢察工作全面有序開展,執法辦案工作效能降低。縣法院資深法官人數較少,先后有6名老法官未到退休年齡,政策性離崗或過早的退出了一線審判崗位,而年輕法官成長是一個長期過程。由于年齡結構問題,法官斷層問題依然存在。存在體制上進口不活,出口不暢,進人難、留住人才更難的問題。處突、維護穩定任務重,執法壓力大,職業認同感、歸屬感下降。社會要求高,致使部分干警想方設法調離工作崗位。
2、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滯后。基層司法所編制少、人員少。全縣8個司法所,平均一所一個專編,與上級最低要求每所2-3名工作人員的要求有很大差距。陜西紫柏律師事務所(留壩縣法律援助中心)只有3名律師人員,專業法律服務隊伍人員較少。縣司法行政隊伍普遍存在法律專業知識匱乏的問題,系統在編干部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20人,但多數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法律知識不足,影響了各項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3、政治思想、業務素質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近年來我縣加大了教育培訓的力度,想方設法提高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但是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還比較薄弱,抓隊伍的思想教育工作不足,對干警的思想動態和八小時之外的生活情況了解不多,對如何搞好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夠,新辦法、新招數不多,針對性、時效性不強。
4、隊伍素質與執法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少數干警缺乏責任感、事業心和實干精神,奉獻意識淡化,工作缺乏熱情,職業榮譽感逐漸淡化,辦事效率低,表現出作風"散、懶、慢"、工作馬虎應付現象;少數干警有執法不嚴、辦案不規范,違反辦案程序等問題發生;部分干警對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中產生的新情況、新問題,辦法不多,措施不力。
四、對策建議
1、深化思想教育,不斷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質。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能力的根本舉措,更是確保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建設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斷強化宗旨意識。面對新形勢、適應新要求,政法隊伍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真正使"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顯于行。二要不斷加強政治學習。必須積極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堅持把學習及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務必把集中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落到實處,切實把開展各類政治學習活動常抓不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政法部門要從群眾意見最大、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入手,從思想深處查找問題,從宗旨意識的高度剖析問題,從對黨的事業危害上解決問題,認真解決政法干警執法作風和執法不公等問題,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
2、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解決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政法隊伍的建設與發展關鍵在于要加強組織領導。一要積極爭取上級黨委、政府支持,積極爭取為政法部門增加人員,解決人員特別一線辦案人員短缺問題。配齊政工部門人員,做到專人專用。二要進一步優化班子結構,有計劃地組織政法委各部門班子成員參加培訓班,健全領導班子學習制度、班子議事決策制度,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促進決策的科學、民主。三要加大法律服務隊伍建設。適當增加基層司法專編,充實司法專業人員,拓寬司法宣傳服務渠道,為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有力保障。四要采取有力措施為政法干警創造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堅決維護政法干警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充分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
3、堅持從嚴治警,加大政法隊伍的監督管理力度。堅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設,是政法工作不斷創一流業績的可靠保證。一是要在監督制約機制、手段上下功夫。要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對執法執勤、服務群眾和內部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納入督察的范圍,實時、同步、動態監督,確保執法權力運行到哪里,督察監督就跟進到哪里。二是要突出督察重點,大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要把紀律作風整頓和教育制度化,從開展思想教育入手,加強對干警遵紀守法教育。要重點查處漠視群眾疾苦、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不作為的案件。要及時發現隊伍中出現的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加強對民警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對民警出入娛樂消費場所進行明查暗訪,確保隊伍不發生問題。
4、強化主動服務,提升政法隊伍公信力。發展是各級黨委政府的第一要務,是最大的大局。一是要牢固樹立主動服務意識。自覺把政法工作置于當地的工作大局中來謀劃、安排,堅持并指導政法各部門,把發展作為履行職能的第一要務,緊緊圍繞當地經濟建設的現實需要來加強和改進政法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種會議、培訓向政法部門領導和干警宣傳、灌輸強化主動服務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具體要求,做到在思想上樹立主動服務的意識,在行動上落實服務發展的工作舉措。二要教育廣大政法干警要善于維護群眾的利益。隨著城鄉一體化的快速推進,房屋拆遷、土地征收方面的問題不斷增多。因此,一定要教育基層政法干警在辦案工作過程中要把工作的基點放在維護群眾利益上,注意尊重、保護群眾的權益,嚴格執法,堅決制止一些部門、干部利用權力到處向群眾伸手牟取部門和個人利益,隨意侵害群眾的利益,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三是努力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企業與部門共同協作、齊抓共管的綜治工作機制,把服務送到企業"家門口"。在當地的一些重大項目建設上,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及時幫助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配合做好群眾工作,努力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有效降低項目實施的維穩風險,促進各個項目的順利實施。
5、落實從優待警,加強對政法部門的保障力度。關心干警身體、待遇、生活和進步,讓干警有干頭、有勁頭、有盼頭,各項工作呈現出勃勃生機。一是營造積極向上的工作氣氛。每年定期組織干警檢查身體,建立健康檔案。積極組織干警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二是積極創造從優待警的條件。將落實政治和經濟待遇作為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及時解決干警的職級待遇,經常過問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對于較困難的干警采取適當的措施予以幫助,使干警切身體會到組織的關懷,不斷提高從優待警內容。三是營造崇尚實干的良好氛圍。要真正把工作實績突出的優秀人員選拔到領導班子中來,做到在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不斷完善對政法部門中層單位及中層領導班子的考核。把考核結果與干部考核推薦、提拔任用、評選先進結合起來,形成制度,認真堅持。
6、貫徹四中全會精神,著力打造平安留壩。2015年緊緊圍繞建設平安留壩目標,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問題導向、法治思維、改革創新,發揮法治的引領和保障作用,進一步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平安建設能力和水平,為建設精美富強,宜居和諧留壩創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一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全面推進平安建設,提高平安建設法治化水平。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預防化解機制。完善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政策制度,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提高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實效。深入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解除導入難、糾錯難、終結難,確保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在法治軌道上有效解決。三是進一步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和應用。推進社區網格化建設,全面落實廣場、車站等重點場所的網格化巡邏力量,完善學校、幼兒園、醫院等重點部位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提高整體防范水平。堅持專項打擊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建立對盜搶騙、黃賭毒等違法犯罪的常態化打擊整治機制。強化基礎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實戰應用,把信息化建設成果轉化為平安建設的核心戰斗力,提升公共安全智能化水平。四是深入推進法治建設和過硬隊伍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明晰政法部門職能職責,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完善職業保障體系,切實擔負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使命。加強政法委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善于運用法治方式推動政法工作。切實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提高全縣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平,建設一支高素質政法隊伍,不斷提升政法隊伍滿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