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報,漢語詞語, (動)綜合材料向上級報告,也指綜合材料向群眾匯報。匯報是向上級機關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時使用的公文。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3篇】,歡迎品鑒!

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1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在奮力推動改革發展的同時,高度重視社會維穩工作,堅持以群眾工作為統攬,以矛盾糾紛化解為核心,以夯實基層基礎為保障,全力攻堅信訪積案,著力解決突出問題,促進矛盾糾紛轉化,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十九大”期間,我市未發生進京非訪、集訪、個人極端行為及輿論炒作事件,成為全省唯一進京非訪零登記的市,也是全省唯一連續兩年進京非訪零登記的市。
一、落實“五包”責任,在“實”字上創機制
一是落實接訪時間。要求市級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領導干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二是落實接訪范圍。黨政機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信訪工作負總責,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權范圍內的信訪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三是落實接訪責任。各級黨委、政府都把信訪工作責任挺在前面,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責問責的責任體系。突出“五包”(包掌握情況,包研究處理,包思想疏導,包解決問題,包息訴罷訪)責任全面落實,推動各級黨政“一把手”落實好維穩第一責任,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穩定,增強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意識,
強化責任擔當,多做矛盾“終點站”,不做問題“中轉站”,親歷親為解問題,響鼓重錘保穩定。近兩年市領導到市信訪接待中心參加信訪接待146人次,接待信訪群眾298批590人次,加大了積案化解力度。
二、實施重案專治,在“難”字上求突破
一是聚焦重案化解。市、縣兩級黨政主要領導接訪下訪“百縣千案”全部是層面信訪問題或重要信訪事項,特別是聚焦一些長期未解決的信訪積案。對其他重大信訪案件全部按照“一個案件由一名縣處級領導牽頭包案、一個案件成立一個工作專班、一個案件一套化解方案”的“三個一”要求,推動案件及時就地解決。二是明晰重案化解責任。包案領導要做到“三親四包”,即親自實地調研、親自接待信訪人、親自組織會辦,并形成會辦紀要,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辦理化解、包吸附穩控,通過完善工作機制,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息訴罷訪,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和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重新界定和明晰責任主體,切實負起責任。對有責任交叉的,建立協商會辦制度,實行相關地區和部門聯合現場接訪,逐步解決歷史積案,實現大頭落地。三是實行“重案周周調”。建立由局領導班子成員牽頭,以市信訪聯席辦名義每周會辦一次信訪積案工作制度。按照有理解決、無理終結、違法處置的要求,著力解決重點信訪積案,切實發揮好信訪聯席辦在調處化解信訪積案方面的職能作用。
先后組織信訪積案“百案攻堅”、“信訪案件化解突擊月”、專項治理行動和“百日千案專項化解行動”,對上級交辦和自排的信訪積案及突出問題2400多件,集中時間、包案化解,規范處置率90%以上、息訪率85%以上。
三、強化聯動協調,在“控”字上抓規范
一是健全應急處置輿情研判。在市、縣、鎮三級強調進一步健全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加強應急處置演練,提高預警預報、應急處置和指揮協調能力。完善輿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發布制度和快速反應機制,增強輿論引導的針對性。特別是對網絡輿情焦點,高度關注、密切跟蹤、積極應對,及時做好疏導、化解工作。二是做好敏感時期維穩工作。以高度政治責任感做好重要敏感時期的維穩工作,實施前后方聯動控訪,全力保障社會大局穩定。市委主要負責同志統籌部署、靠前指揮。后方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啟動涉穩信息日報告制度及每日綜合研判機制,對重點人逐一明確穩控責任、落實穩控措施,立足就地解決群眾訴求、理順群眾情緒,防止矛盾上交、信訪上行。前方由市委分管領導牽頭
負責,實時查找失控重點人,加強重點部位值守,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要求,耐心細致地做好接待勸返工作,守住最后一道防線。前后方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前方一旦發現情況,第一時間開展工作,防止滯留滋事;后方嚴格落實教育穩控措施,以防發生倒流。三是加大管控打擊力度。加強重點群體、重點人頭管控工作,扎實過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堅決防止到省規模集訪和進京非正常上訪。對惡意進京非訪、到省集訪滋事的信訪人,協同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做到處置一個、震懾一片、穩定一方。今年“十九大”期間,對排查出的168名信訪重點對象,逐一明確穩控責任、制定穩控方案、落實穩控措施,確保吸附在當地。
四、夯實基層基礎,在“常”字上做文章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基層工作很重要,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把基層基礎工作做扎實了,利益關系得到協調,思想情緒得以理順,社會發展中的不穩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時化解,各種矛盾沖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導。一是層層傳遞責任。基層信訪工作關鍵癥結在問題不解決,根子在解決問題的責任不落實。我市形成了基層接訪處訪常態化工作機制,既要求市、縣領導干部主動擔起責任,又把責任傳遞到基層各個環節,推動從上到下、層層級級都把責任扛起來,確保做到“五個100%”:中央和省市交辦的信訪積案黨政領導必須100%包保穩控到位,對訴求合理部分必須100%兌現解決到位,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必須100%合理救助到位,對無理信訪事項必須100%終結認定到位,對違法上訪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必須100%依法處理到位。
二是組織干部下訪。面對復雜嚴峻形勢和艱巨繁重任務,我們將組織干部下訪作為一項常態化制度安排,把干部下訪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作為培養使用干部的必備條件,推動機關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到基層一線鍛煉,培養群眾感情,增強群眾觀念,學做群眾工作。凡是機關、部門、單位擬提拔使用的各級別干部,原則上都應有下基層工作的經歷,以此強化干部從基層培養、人才在一線成長的鮮明用人導向。去年,我們組織市、縣兩級機關年輕干部開展駐村下訪活動,選派11個工作組、502名優秀年輕干部,到全市502個重點村(社區)駐點下訪,要求做到“五帶”:帶著責任為黨工作,帶著感情走進群眾,帶著真情化解難題,帶著熱心服務群眾,帶著覺悟樹好形象。截止今年2月底,全市下訪干部走訪群眾26萬余戶,組織宣傳2700余場次,化解矛盾4100余件,幫助籌集各類幫扶資金1100余萬元。去年以來,全市4000余名科級以上干部接待群眾8000余人次,處理信訪問題5600余件,從源頭上杜絕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和重復纏訪等問題發生。三是加大基層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推進“信訪零距離”信息化綜合服務系統建設,集信訪投訴、查詢、服務、跟蹤、監督、評價、考核于一體,實現市縣鎮三級互聯互通。推行有訪必接、接后必辦、辦后必復、復后必查、異議必應的“五必工作法”,引導群眾依法逐級有序反映問題
,全市初信初訪調處率達72%,控減越級上訪成效顯著。同時加強源頭防控,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制定出臺操作性強的實施意見,推廣立、聽、審、測、評、化、跟“七字穩評法”,提升穩評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實效化水平。
五、強化跟蹤督辦,在“立”字上樹權威
一是完善督辦制度。堅持把督查督辦作為推進解決信訪問題的重要手段,為確保信訪督查督辦工作的有效運行,我們按照《江蘇省督辦信訪事項辦理規范》要求,從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入手,形成了從立案、交辦、處理、反饋、審查、督查、上報等一整套的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市信訪局督查工作規范》、《**市信訪局辦案工作規范》等制度。采取滾動排查、定期交辦、持續督辦、每期通報等方式,進行跟蹤督辦,進一步壓實責任。對“釘子案”、“骨頭案”進行約談督查,約請包案單位主要領導和包案責任人,當面交換工作意見,告知中央、省、市對積案化解工作的要求,促其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更加扎實,盡早化解積案。二是
實行“一函兩書”跟蹤督辦模式,對需要交辦督辦的重點信訪案件,及時發交辦函;對合理訴求解決不到位、困難幫扶不到位的發放整改建議書,提出具體整改建議,明確整改期限;承辦單位要及時上報整改報告書,并通過明查暗訪,實行跟蹤督導,做到沒有回應不放過、措施不實不放過、責任不清不放過。同時,對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化解處置不規范、不到位而引發群眾重復信訪并造成影響的,聯合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門立即啟動調查問責。對各地督查辦案工作實行定期不定期通報制度,按照省、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通過逐級自查、集中督查、專項檢查、重點抽查、互相評查相結合,進行對標找差,合理運用激勵機制和懲戒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取得實效。對各地縣處級領導包案化解情況實行列表式通報,即將各地縣處級包案領導列成名冊,對包案數、化解數實行滾動式通報,通報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送各地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高位推動積案化解工作。
我們通過建立健全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機制,不僅成功化解一批信訪積案,還強化了各層各級維穩責任,鍛煉了干部作風,夯實了基層基礎,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同時我們也認識到,我市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果還是初步的,當前信訪矛盾依然易發多發,我們將牢固確立底線思維,強化法治觀念,創新思路舉措,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方式方法,著力構建信訪積案化解長效機制,努力為全市社會穩定大局作出新的貢獻!
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2
我縣信訪局著力排查化解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信訪積案,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形成“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縣信訪局從六個方面精心組織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
一是精心組織,加強領導。“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在上級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縣信訪局具體負責,做到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深
入實施。并將“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作為今年領導干部大走訪活動的重要抓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部署,定期聽取活動情況匯報,及時進行指導,推動化解。
二是結合實際,制定方案。針對全鄉信訪積案實際情況,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活動實施方案,確立了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確定了信訪積案化解范圍,明確了工作方法步驟,確保此項工作穩步推進。
三是明確責任,領導包案。對排查出的信訪積案逐一落實包案領導,落實責任單位及承辦人員,提出化解措施和辦結時限。包案領導嚴格落實掌握情況、包解決化解、包思想轉化、包息訴息訪的“四包”責任制,直接推動問題徹底化解。
四是講求方法,因案施策。深入分析案情,找準問題結癥,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針對性、實效性強的化解措施,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將一次性解決到位;對訴求合理但要求過高的,將在解決合理訴求的同時,耐心教育疏導,努力促使案結事了;對訴求不合理但確實存在生產生活困難的,由縣政府采取政府救濟、社會和民間救助等多種方式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對經多次處理作出信訪終結的問題而信訪人長期纏訪鬧訪甚至采取非正常上訪、危害社會公共秩序涉嫌違法犯罪的,將按照“先處置行為,后解決問題”的原則,堅決依法處理到位。
五是加強宣傳,正面引導。縣黨委政府將及時總結、推廣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分析研究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進一步研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將精心選取對信訪積案辦理不負責任、敷衍推諉的單位及工作人員以及纏訪鬧訪、非正常上訪的典型案例,以適當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釋法、以案說理,督促責任單位依法按政策解決群眾訴求,教育引導群眾依法信訪,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是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對信訪積案逐案明確主體和責任人,具體承辦的責任單位逐一落實承辦人員、化解措施、辦結時限。縣黨委、縣政府將對化解信訪積案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將給予表揚;對化解信訪積案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推諉扯皮、進展緩慢、“掛賬空轉”,甚至弄虛作假的單位和部門,將視情況予以批評;對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造成信訪積案得不到有效解決,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將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3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第二批“控申為民辦實事”百件積案化解攻堅行動10件典型案例。其中,有的案件為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專項工作重點督辦案件,包括江蘇黃某信訪案、湖南雷某英、劉某雄、孫某慶、孫某楠信訪案等;有的案件為院領導包案辦理,包括重慶全某信訪案等。
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工作可謂是“老大難”問題,該項工作開展的意義何在?檢察機關是如何攻堅克難的?下一步又有哪些持續推動舉措?
因難而積,高位推動促化解
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具體舉措,也是新時代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和諧穩定的一項重點工作。
最高檢領導對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高度重視,明確要求“要做好隨即的督辦,用好典型示范、引領,促進落實”“結合確定的‘包案’具體情況,認真負責組織好確為十分不易的個案化解工作”。
20xx年9月,最高檢部署了為期3年的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對2015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各級檢察機關登記受理、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重復信訪的控告、申訴案件進行集中治理。
“積案,因難而積,既然是積案,肯定是難以化解的,這也是老百姓反復到檢察機關信訪的主要原因,但我們不能因為這件事情難辦就不辦了,遇到困難繞道走,這就違背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責。”據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最高檢在工作初期印發《關于開展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又在廣州召開了專項工作推進會,明確了落實檢察長包案、公開聽證等治理重復信訪的“十大措施”。針對治理過程中辦結標準不統一等問題,研究制定了信訪積案辦結“九條標準”,推動了專項工作的開展。
各地檢察機關針對案件實際情況,分別采取釋法說理、司法救助、檢察聽證、內外合力、依法糾錯等方式,多措并舉開展清理工作。江西省檢察機關在辦理一起信訪案中,與法院共同開展釋法說理工作,最終促使信訪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撤回對該案的全部異議和申訴;吉林省檢察機關在辦理劉某某信訪案時,積極聯系協調當地有關部門為信訪人解決實際困難,信訪人表示堅決不上訪,要依靠檢察機關實現自己的訴求。
記者了解到,在專項工作開展過程中,對于原處理決定明顯錯誤的,檢察機關勇于擔當,及時提出糾正意見,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在辦理葛某某信訪案中,對確有錯誤的行政判決依法提出抗訴,促使案件發回重審;江蘇、廣西檢察機關分別對一起被害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的信訪案進行自我糾正,撤銷不起訴決定,重新作出提起公訴決定;山東省檢察機關針對一起民事判決案件提出抗訴,山東省高級法院再審采納抗訴意見,為信訪人挽回200余萬元經濟損失。
攻堅克難,做好“后半篇文章”
專項工作開展以來,檢察機關針對案件實際情況多措并舉,成效初顯。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檢察機關16656件重復信訪案件已辦結16050件,辦結率達96.36%;絕大部分省份的辦結率在90%以上。其中,河北、山西、江西、廣東、重慶、云南、兵團已全部辦結,提前完成工作任務。已辦結的案件中,息訴罷訪的有5000余件,導入其他程序的有6000余件,依法終結的有4000余件,一大批老百姓“急難愁盼”的訴求和問題得到了解決,重復信訪率持續下降。
“雖然專項工作實現了96.36%的結案率,但我們發現仍存在一些問題:一些案件雖然信訪終結,但信訪矛盾依然沒有化解;個別案件出現‘回流’現象,信訪人仍然不服,繼續申訴;治理后期都是‘骨頭案’‘釘子案’,化解難度更大。”徐向春表示。
那么,接下來,全國檢察機關將如何持續發力、攻堅克難,全力做好專項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在徐向春看來,首先,面對治理難度大的“骨頭案”“釘子案”,需要各級檢察院領導進一步加大包案工作力度,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深入做好釋法說理、幫扶救助、公開聽證、溝通協調等工作。其次,最高檢和各省級檢察院將對相對落后的單位開展針對性地專人專案督導檢查,對未辦結的案件要逐案聽取匯報、逐案研究治理措施。第三,要按照“需聽證、盡聽證”“應救盡救、應救即救”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檢察聽證、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第四,要總結專項工作治理中發現的檢察履職工作不到位或者法律監督職能不充分導致信訪人長期信訪的原因,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積案的發生。
在集中治理重復信訪過程中舉行檢察聽證,意義何在?“主要是把辦案、釋放說理工作曬在聽證員、當事人和其他參加人的‘聚光燈’下,既要對案件作出依法處理,更要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還要發現辦案中存在的問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最大限度贏得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理解與支持,以‘看得見’‘聽得到’的法治形式,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政和。”據介紹,最高檢率先垂范,院領導親自包案,共舉辦了5場檢察聽證,聽證的案件均是在事實認定或者法律適用上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申訴案件,最終得以圓滿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