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報告的正文一般由報告緣由、報告事項、報告結語組成。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經驗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精選四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篇一】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經驗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
今年來,信訪局按照市信訪工作的總體要求,在區工委、管委會的正確領導和全區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重點圍繞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狠抓工作落實,實行督查職責制,完善長效機制而開展工作,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實現我區經濟跨越式發展供給了重要保障。
一、基本情景
截止到4月30日,我區共接待來訪群眾147批1602人次,其中進京2批2人次,到市31批577人次,到區114批1023人次。辦理國家信訪局交辦件1件,省信訪局交辦件1件,市聯席會議交辦件8件。各級各部門依法做好信訪工作和群眾依法信訪反映問題意識明顯增強,信訪渠道進一步拓寬,依法信訪工作進展明顯。信訪問題的受理和辦理程序更加規范,與去年同期相比,信訪秩序明顯好轉。
二、反映的主要問題
目前,群眾來訪呈現“一增兩減”的特點,即個訪數量增多,集訪、來信減少。情景證明,很多的不穩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動狀態。這一趨勢是我區努力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必然結果。
近4個月多月來,群眾信訪反映的主要問題有:(1)三農問題。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村級財務管理、村組干部經濟問題、農村低保、困難救助、回村民工要土地耕種等方面。(2)涉法涉訴問題。主要反映法院判決不公、執行不力等問題。(3)干部作風問題。主要反映基層干部以權謀私、違規建房、財務不公開等問題。(4)城建拆遷問題。主要反映拆遷補償標準不合理等問題。(5)其他問題。如原民辦教師、退伍軍人安置、醫患糾紛、交通事故賠償、市場管理等。
三、工作開展情景
(一)加強領導,為信訪工作創新發展供給堅強的組織保障
全區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基本擔負起了信訪工作主要職責人的職責,對信訪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對重要信訪事項親自過問、親自處理、親自督辦;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加強了對信訪工作的直接領導,及時安排部署、組織實施,牽頭協調解決信訪工作難題和突出問題;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能夠堅持“一崗雙責”地抓好分管范圍內的信訪工作,構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領導職責體系。
(二)認真排查矛盾糾紛,從源頭上化解不和諧因素
我們堅持把工作重點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來,堅持經常排查與集中排查、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截止目前,共集中組織排查4次,重點排查9次,排查出各類
矛盾糾紛79起,異常是全國、全省、全市兩會期間、越戰三十年等敏感時期的排查化解工作,我們進取采取法制宣傳教育、有理解決、及時交辦、依法處置等措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切實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真正做到了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查找原因,嚴格落實職責,明確負責領導、職責單位和職責人員,限期妥善解決,工作開展有力、有序、有效。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難事不出區,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三)健全信訪工作制度,提高信訪事項辦結效率
我們堅持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等制度,目前,主要領導閱批件有14件,領導接訪7次,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大力推行職責督辦、帶案下訪、按時回訪等制度,我們已經對信訪案件督辦5次、下訪19次,回訪4次。對所有重點信訪案件,以案件性質、信訪人所在地等為主要依據,明確職責領導、職責部門和職責人,規定辦結時限,確保信訪案件按質、按時辦結;堅持實行領導包案督辦制,對所有排查出的信訪問題,一律由分管領導包案督辦,各職責領導主動深入實地接待群眾或現場辦公;認真開展聯合接訪、集中整治和專項督查等工作,全區各級各部門共開展聯合接訪11次,集中整治2次,專項督查1次,重點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拆遷還建、計生并發癥、農村財務等信訪突出問題,真正使群眾反映的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在解決信訪問題的過程中,我們堅持嚴格依法按政策辦事,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并且能夠解決的,限期解決。對暫時不具備解決條件的,要求列出辦理時間表。尤其對群體性事件,我們本著“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疏導不誤導、淡化不激化”的原則,努力做到方法可是頭、人員不滯留、矛盾不激化、事態不失控,進取督促職責單位解決問題。
(四)落實信訪工作職責,解決信訪突出問題
妥善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是當前信訪工作最重的任務和的難題。近年來的實踐經驗證明,職責落實不落實、工作到位不到位是能否有效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關鍵。我們按照“抓信訪、保穩定、促發展、建和諧”的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信訪工作原則,切實落實領導五包職責制(包掌握情景、包穩控管理、包教育轉化、包依法處理、包解決困難),有18件領導包案件正在進取辦理中。今年,我們正在進取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專項治理工作,鞏固信訪工作成果,把問題妥善處理在本地區本部門、解決在基層,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進展順利,已解決了康王鄉羊角山村周百川要求落實征地補償等3個積案,目前正在著力解決征地拆遷、環境保護、水庫移民、干部作風、勞動保障、涉法涉訴、村級財務、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遷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緊辦理職責落實,爭取有效的杜絕大規模集訪、串防以及赴省進京非正常訪問題。(五)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提高信訪工作整體合力
我們正在著眼于推動大信訪工作格局的構成,增強工作的整體合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分析機制。健全和完善區、鄉、村三級信息報送網絡,確保信息傳遞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全面、有效地報送信訪信息,異常是涉及可能引發大規模團體上訪和群眾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按規定及時報告并超前做好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充分
發揮各級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信訪聯席會議和信訪部門的綜合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各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健全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運轉高效、綜合整治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構成做好信訪工作的強大合力;三是綜合開發利用信訪信息資源,進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把督查督辦工作貫穿于轉辦交辦、職責落實、問題解決、結案反饋的全過程。
(六)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信訪工作本事
我們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著力提高信訪干部隊伍的業務本事,工作水平,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復合型”的信訪隊伍,按照干部素質由“專門型”向復合型轉變的要求,加強業務學習培訓,使廣大信訪干部熟悉和掌握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掌握辦理信訪事項、解決信訪問題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措施。從政治、工作、生活上關心信訪干部,充分調動廣大信訪干部的進取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解決信訪干部的實際問題,努力建設信訪戰線上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隊伍、一流的作風、一流的工作、一流的業績,成就一番事業。
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個別部門單位的領導對信訪工作的認識仍不到位,不重視信訪工作,缺乏進取性,導致信訪工作敷衍應付,信訪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導致矛盾激化,構成越級訪和異常訪。有的單位對快速處理機制工作不重視,推諉扯皮,導致群眾多次來電來訪,影響政府形象。
二是個別部門單位不重視初信初訪,對區以上交辦件落實不力,只重視進京、赴省、到市越級訪,并且只注重勸返工作,不想辦法采取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致使重復越級訪發生,給我區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三是個別單位對群眾提出的信訪問題,不按照《信訪條例》要求辦理,不及時答復上訪群眾,造成群眾重復上訪。
四是部分上訪群眾違反《信訪條例》規定,不到指定信訪接待場所走訪,有的甚至采取圍堵黨政機關、攔堵道路等非法手段上訪,干擾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五是上級信訪部門對一些人在我區但不屬我區管理單位發生的信訪問題,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要求區里做穩定工作,工作難度十分大,并且治標不治本,無法從根源解決問題。
七是區信訪局現有機構和編制設置對完成信訪工作有較大難度。上級信訪機關要求信訪局內設辦公室、接待室、辦信室、督查督辦室等科室,班子要求健全,信訪局現有構成不適應目前信訪工作形勢,很難理順群眾來訪接待、來信受理、市聯席辦交辦件的處理、人民提議征集、信息和調研征集等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全市信訪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資料有有了較大變化,考核標準較以往更加細化。提出了“兩規范”,即依法規范各級黨政機關處理信訪問題和群眾反映問題的行為、“兩暢通”,即暢通解決問題和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三就地”即就地排查、就地解決、就地穩定的工作原則。按照市信訪局工作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景,今后一段時期的信訪工作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
(一)繼續宣傳《信訪條例》,加強培訓工作,強化依法信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經過對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本事。加強各部門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的意識,為民服務的意識,增強信訪干部處理突發問題和疑難信訪問題的本事,增強應對復雜局面的本事。二是經過對群眾的宣傳教育,引導群眾依法有序的反映信訪問題,維護信訪秩序。將信訪工作進一步引入規范化、法制化。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信訪制度。一是對新《信訪條例》實施后,對不適應新規定的制度逐步進行調整,完善受理、辦理信訪事項的程序,及時調整和改善工作方式和方法,構成與新《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運行機制,使之更好的服務于信訪工作。
【篇二】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經驗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
縣政府督辦室:
我局一貫以來高度重視信訪矛盾化解工作,近年來,我局充分發揮工作職能作用,加強協調和配合,較好地辦理化解了多起信訪矛盾。2011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任何信訪件,基本上不存在信訪矛盾化解工作,只存在一起由于多種原因尚未解決的遺留問題,即把基層財政人員納入歸口管理,為基層財政所退休人員界定身份落實待遇問題。
一、信訪辦理的基本情況
2010年7月5日,縣委書記大接訪,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張足意接待《強烈要求把財政人員納入歸口管理》,張書記批示“請財政局妥處,涉及有關的鎮場協助做好思想工作,確保穩定。”
2010年10月19日,縣委劉書記交辦信訪件《迫切懇求為基層財政所退休人員界定身份落實待遇的報告》,簽署請孔縣長、朱縣長研究處理。2011年3月22日,縣委督察室以[2011]第11號領導批示件辦理結果回告,縣委劉書記批示:“請***同志組織編辦、人社局、財政局等單位借鑒外地經驗,結合***實際,研究具體方案報縣委、政府研究決定。”由于我縣人事調整及其他客觀原因,一直沒有進行落實。
二、信訪問題的由來
2005年,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文件精神,縣委、縣政府下發了《關于推進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陽發[2005]14號)和《關于印發***縣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的通知》(陽政發[2005]48號)兩個文件,其中:一個文件界定鄉鎮財政所為事業單位,一個要求鄉鎮事業單位必須進入養老保險。為此,根據上述文件精神,縣財政局將各鄉鎮財政所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由原財政撥發工資改為縣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發放養老金。
事實上,自2002年鄉鎮財政所人、財、物劃歸各鄉鎮政府管理以來,基層財政所干部職工就多次反映該改革存在相關問題,要求上劃縣財政局垂直管理。在鄉鎮財政所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范疇之后,因感覺身份改變而帶來相關待遇不公,44名從基層財政所退休的干部遂聯名要求縣委、縣政府按“中編辦[1995]3號”和“中辦發[2000]30號”文件精神,借鑒大冶、麻城等7個縣(市)的做法,將鄉鎮財政所人員收歸財政局管理,重新界定基層財政所在職和退休人員身份,并落實相應的工資福利和津補貼待遇。
三、我縣基層財政所的基本現狀
根據省有關鄉鎮綜合配套改革文件的規定,2005年,鄉鎮經管站與財政所合并,財政所加掛經管站的牌子,其人、財、物歸所在鄉鎮政府管理,后更名為財經所,業務上接受縣財政局指導,屬鄉鎮事業單位。所有人員納入養老保險范疇,退休人員全部進入養老保險發工資。
鄉鎮財政所由垂直管理轉變為鄉鎮地方管理后,隨著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化,該管理模式已呈現出“五難”弊端,具體表現為:
1、財政資金上監管到位難。因人、財、物歸鄉鎮政府管理,受地方干預較大,以致財政監督職能難以充分發揮,執行政策難以到位,特別是中央、省各項惠農政策執行起來難度較大。為要求財政部門提供財力保障,地方政府往往忽視財經紀律的嚴肅性,甚至不惜在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上打折扣,出現違紀違規和侵害農民利益行為。
2、隊伍管理上積極調動難。鄉鎮財政所下放地方政府管理后,財政所干部不能統籌調配,上下不能流動,左右不能交流。無論財政所長還是一般干部,在一個鄉鎮財政做一干就是十幾年甚至一輩子,以致不能優化配置。同時,因提拔任用機會渺茫,嚴重挫傷了財政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難以推動工作創新發展。
3、工作運轉上經費保障難。鄉鎮財政所的基礎設施由各地方政府負責。因全縣各鄉鎮經濟基礎薄弱,財政收入難以維持本級政府運轉,以致無力承擔財政所各項經費需要。而縣級財政預算對財政所只安排人頭經費,相關工作經費僅靠縣財政局統籌安排部分業務費,至于基礎設施經費更是無從著落。
4、基層工作上協調開展難。財政所人、材、物歸鄉鎮政府管理,業務接受縣財政局和農經局指導。而實際工作中的許多問題,縣財政局想管但管不到,地方政府能管卻管不了,從而導致基層財政所管理出現“真空”狀態。業務處理上,因縣財政局只負責業務指導,各鎮有各鎮的作法,全縣難以確定統一的模式,以致工作參差不齊,效率難以提高。同時,因基層財政所工作職能多,工作內容繁雜,多頭管理而要求不一,從而導致多種信訪及糾紛。
5、養老保險上保費續繳難。盡管2005年,當時通過硬性工作,將財政所人員全部納入了養老保險,但大部分鄉鎮財政所人員除繳納第一期保費外,單位和個人續保部分基本上均未交納。同時,因應繳保費未如期繳納,新的退休人員就無法領取養老金,以致鄉鎮財政所部分人員到了年齡而不能按正常渠道退休,只能繼續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否則財政不撥工資,保險又不發養老金,
四、解決該信訪訴求的困難及建議
據了解,全省乃至全國各地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并沒有統一的模式,有的地方是實行歸縣(市)財政局垂直管理,有的地方是鄉(鎮)政府管理。針對我縣44名基層財政所退休干部的信訪訴求,如若對基層財政所的在職和退休人員重新界定身份,落實相應的工資福利和津補貼待遇,并實行縣財政局垂直管理,該信訪問題雖能得到妥善解決,但與省、縣綜合配套改革精神相悖,同時勢必引發連鎖的不穩定因素。尤其是將鄉鎮財政所退休人員退出養老保險后,其他已進入養老保險范疇的鄉鎮站、所、中心等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勢必同樣要求退出養老保險。
鑒于我縣當前鄉鎮財政管理的現狀以及長期潛伏著的不穩定因素,為從穩定大局出發、促進我縣財政事業科學健康發展,建議由縣政府分管領導前頭,組織編辦、人社、財政等部門負責人,赴外地考察,借鑒外地成功經驗,迅速出臺我縣關于基層財政所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既穩定基層財政干部情緒,也為財政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有益的嘗試。
【篇三】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經驗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
一、全面傳達會議精神
當日晚上,召開了由派出所、司法所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列席的信訪、穩定工作專題黨政聯席會議。會上,鄉長熊輝、書記夏云峰同志傳達了縣有關會議精神,對當前形勢、矛盾糾紛進行了分析、疏理。
二、認真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并全面安排布署
會上,首先各黨政領導就分管線上以及掛片點上的工作進行了匯報,特別是對信訪、穩定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矛盾糾紛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排查。對重點人群,群體性影響面大的不穩定因素進行了全面的安排布署。落實了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完成時限,要求黨政領導、鄉機關干部深入一線進行調處。對有信訪苗頭、涉及面大、影響穩定的事件要立即進行專人穩控。要求全體干部要進一步振奮精神、高度警惕、繼續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把當前信訪穩定及責任追究上升到“十七大”、“奧運會”期間的高度。思想認識、組織領導、責任落實、排查化解、穩控措施五個不能放松,確保我鄉矛盾糾紛處理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會上對“崗背事件”也進行全面分析、研究,要求“崗背事件”的四個工作組加大協調、處理、穩控力度,進一步安排布署落實到位。
三、強化措施、落實責任
1、思想認識到位。時刻繃緊穩定這根弦。各責任領導,責任人一線工作,限時完成,積極協調處理,嚴格執行責任追究。
2、工作措施到位。對排查出來的不穩定因素,加大協調處理力度,講究協調處理方法,能協調解決的問題必須立即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做好正確引導、勸說、穩控工作,想辦法幫其解決。與政策法律相違背解決不了的問題,做好法律、政策宣傳,化解大多數人的矛盾,穩控少數人的動態,對重點人群,涉及面大的不穩定因素,必須到崗到位,堅持24小時穩控和隨時報告。
3、提前預防到位。科學分析、預測在前、防范在前、介入在前、善于從小事抓起,從源頭上加以防范。
4、反映迅速到位。突發事件發生后,鄉、村兩級干部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工作,堅決防止矛盾激化,控制事態。
5、責任追究到位。加強雙休日值班制度,嚴格追究離崗責任。加強重點穩控,嚴格追究脫崗責任。加強限時協調處理,嚴格追究不作為責任。加強全案處理,嚴格追究推卸責任。加強宣傳,嚴格追究瀆職責任。
【篇四】信訪積案化解工作經驗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
一年來,我鄉信訪工作在鄉黨委、鄉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信訪局的具體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市、縣信訪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守土有責”、“第一要務求發展、第一職責保穩定”的思想,強化職責意識,規范信訪行為,暢通信訪渠道,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實現了信訪工作“一控制、兩下降、三沒有”目標,為加快建設生態富裕禮貌和諧新雙河奠定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全年共接待受理群眾來訪38件,涉及土地糾紛10件、民政救濟14件、民事糾紛5件、其他9件。落實相關領導包案處理38件,按期辦結率到達了100%;黨政領導下訪75人次,深入農村基層為群眾解決信訪熱難點問題78件,有效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現將一年來的信訪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信訪工作職責機制
鄉黨委、鄉政府從講政治的高度把信訪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打造“親民、愛民、為民”的一個重要舉措,年初召開了信訪工作會議,通報了20xx年全鄉信訪工作,傳達市、縣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對20xx年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為組長,鄉長、人大主席為副組長,各包片領導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鄉黨政一把手親自過問,常抓在手,緊盯不放,鄉人大主席專職負責全鄉信訪工作,做到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它領導“一崗雙責”,相關單位各司其責,構成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信訪工作格局。
二、排查矛盾,落實信訪隱患排查機制
針對我鄉地域廣、群眾居住分散、信訪工作量大的實際,我們首先從健全基層信訪網絡抓起,按照“強化鄉一級,完善村一級”的思路,著力構建起“橫到邊、縱到底”多方位寬領域的信息網絡體系。鄉上設立信訪工作接待室、民政信訪接待室、紀檢信訪接待室,分別落實專人管理,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在各村分別設立了信訪調解組織,配備村級信訪調解員17人,村小組調處中心戶長94人,發揮他們身處基層,發現信訪苗頭早,掌握信訪信息多的優勢,及時反饋信訪信息。今年6月開展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經過了解社情民意,進取排查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綜合分析,對有可能引發的信訪動向,早發現、早報告,做好上下溝通,信息互通;對高丕利、劉德軍等退伍軍人,我們一方面落實各項優惠待遇,想法設法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一方面切實加強監控,由所在村包片領導和包村干部常年包抓,村支部書記常年監控,確保他們不參與團體、越級上訪。
三、化解矛盾,落實基層矛盾調處機制
在建立健全信訪隱患排查機制的基礎上,超前做好信訪預案,把握工作主動性,變單一處理為綜合治理。
一是充分發揮村級組織的作用,異常是村級調解委員會的職能,對苗頭性、傾向性的社會現象,早介入、早化解,把信訪工作與矛盾調解工作有機結合,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一般信訪不出村,重大信訪不出鄉,有效地堵住了信訪源頭。
二是健全綜合協調機制。有些信訪問題的解決涉及到多個單位、多個行政村,甚至涉及到其它鄉鎮或縣級部門,我們注重協調,合理配置資源,明確直接職責人,賦予相關職權,限時辦理;
三是落實重大信訪由黨政“一把手”親自過問,及時處理,避免引發越級上訪。
把解決信訪老戶及歷史遺留問題與當前農村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進取化解各種遺留問題,尤其是對近年來退耕還林、計劃生育、石油征占地權屬及補償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以徹底解決,深受群眾。
四、規范工作,落實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我們先后制定了《雙河鄉信訪工作制度》、《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信訪職責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以制度規范工作運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全鄉的信訪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邁進了一大步。
一是建立了領導帶頭抓信訪工作機制。堅持定期召開信訪領導小組會議,分析信訪形勢,部署下步工作。堅持每星期一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鄉上主要領導親自閱批信訪件制度,做到有信必復,有訪必接、有案必處。
二是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職責制,嚴格實行職責追究。鄉上年初與各村、鄉屬各單位簽訂了《信訪工作職責書》,并將其納入全鄉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與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嚴格兌現獎懲。對工作完成比較好的給予獎勵,對工作失職或工作不力,造成較壞影響的給予通報批評,直至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職責。
三是建立信訪督查落實機制和處理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各村、鄉屬各單位的上下聯動作用,由鄉黨委、鄉政府主要領導牽頭,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員參與,協調互動,集中處理信訪突出案件及群體性的重大事件,并對全鄉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景進行督促檢查。
五、改善作風,落實處理問題效率機制
大力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一是認真做好初信初訪工作,對來訪群眾的問題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實、案案有結果,不留尾巴,不留后遺癥,務求一次解決,努力把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力爭不出現重訪事件。
二是將信訪“關口前移”,變群眾上訪為領導干部“下訪”,在日常工作中經常主動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以深厚的感情,滿腔的熱情,了解百姓疾苦,傾聽群眾呼聲。
三是變信訪辦理為信訪服務,把信訪工作與為民辦實事結合起來,千方百計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和問題。對來訪群眾,做到耐心聽取申述,虛心聽取批評,有效地防止了“一說就吵,一談就崩,必須就跳”現象的發生。
切實抓好教育疏導工作。對各類信訪案件,堅持教育與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兼顧法、理、情,依法依理依情予以解決。對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從事實和政策方面進行分析,做到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創造條件盡快解決,不能解決的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從而切實提高了處理信訪問題的質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