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6篇】,歡迎品鑒!

第1篇: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2019年,校黨委根據學校處級干部崗位空缺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對X名處級干部進行了選拔和交流。其中:提任正處級干部X名副處級干部X名,平級交流正處級干部X名副處級干部X名。調整后處級干部整體結構合理,符合干部隊伍建設實際需要。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實履行選人用人政治責任
2019年,校黨委深入學習領會并在干部選任工作中積極貫徹實踐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選人用人重要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切實履行選人用人主體責任,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程序,優先把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選任到適當崗位,從根本上解決了處級干部嚴重缺崗問題,為學校轉型發展和實現“兩個一百名”戰略目標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選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思想。校黨委高度重視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選人用人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的深入學習和鉆研應用。2019年,中央先后印發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印發了[2019-202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校黨委第一時間組織集體學習,并編輯印發中心組學習讀本供黨員干部學習領會,堅持與時俱進,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上來,尤其注重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選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要求貫徹融入學校干部選任的工作實踐,作為校黨委選人用人的指導思想和根本遵循。
(二)將干部選任作為強化政治建設的重要抓手。新時期,習近平總書記就“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等教育的根本問題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2019年,校黨委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為基本遵循,堅持為黨育人,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將踐行“三全育人”思想作為強化黨的領導和政治建設的核心內容和重要路徑,全面貫徹落實到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的全方位全過程各環節,以及所涉及的全體人員中。校黨委將干部選任工作作為檢驗建設成效的重要抓手。選人用人過程中,首先看干部政治素養,看干部完成學校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的能力和成績,看干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三全育人”的能力和成效,看干部服務基層服務師生的能力和態度。
(三)把黨管干部原則貫穿在選人用人的全過程。突出黨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充分體現校黨委擔負的主體責任和把關作用,確保學校選人用人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進行。由校黨委書記校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成“人事醞釀小組”(即五人小組)負責鉆研處置干部選任事宜,黨委組織部長列席五人小組會議。從干部選任的醞釀動議到民主推舉,從組織考察到討論決定等環節,都必須首先通過五人小組集體討論通過,才可進一步推進實施。堅持民主集中制,通過校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票決干部任免事宜。黨委常委會在鉆研干部議題時充分聽取與會常委意見,全面分析,綜合研判,黨委書記最后表態,民主與集中相結合,充分發揚民主,體現組織把關。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會,以同意票數超過應到會常委的半數為通過。實行任前談話制度,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校黨委書記或黨委副書記進行任前談話,紀委書記進行任職前的廉政談話。
二突出政治標準,樹立鮮亮選人用人正確導向
2019年,校黨委堅持和加強黨對干部選任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干部工作方針政策,堅持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把堅定政治信念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養處級干部隊伍。
(一)注重全面考察嚴格把關。注重提拔重用能堅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注重征求紀檢監察部門計生部門及所在黨組織對擬任干部的意見建議,注重干部日常表現群眾口碑,充分聽取并回應群眾意見建議,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取證,切實把好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和廉潔關,不放過任何疑點,堅定防止“帶病提拔”。學校2019年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針對上級反饋和群眾反映,本著對組織對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對X位擬選任干部進行了深入查核,對X位擬選任干部進行了延伸考察。經過嚴肅查核嚴格把關,確認擬選任人員并不存在問題,經黨委常委會集體鉆研后,大膽使用。
(二)堅持崇尚實干注重實績。從黨的事業和學校發展需要出發,堅定地把敢擔當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選拔提任到重要崗位,樹立有為才有位的選人用人導向。以實干出實績,因實績而重用成為學校選人用人的常態和共識。注重選拔政治上強能夠駕馭全局善于抓班子帶隊伍民主作風好敢于擔當經過重大斗爭考驗領導經驗豐富廉潔自律的優秀干部擔任黨政部門和院系正職。注重基層和實踐導向,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注重發明和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建設好后備干部隊伍,用好各年齡段干部。統籌做好培養選拔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工作。
(三)堅持綜合研判人崗相適。選人用人過程中注重綜合研判依事擇人人崗相適。堅定破除“四唯”,不拘一格選用干部,簡單地“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以頭銜取人”“以年齡取人”,都會沖淡黨管干部原則,歪曲選人用人導向。堅持事業為上人事相宜,注重從符合條件的對象中看誰更優秀,從優秀對象中看誰更合適,考慮“該用誰”而不是“誰該用”,既看實績也看潛績,注重民意但不簡單的唯票量人,對干部履職經歷一貫表現和群眾評價進行綜合分析評判,統籌考慮,真正把優秀的人選放到適合的崗位上,把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勁有擔當守規矩的干部選派到要害位置上。
三嚴格選任程序,建立健全選人用人機制體制
2019年,校黨委堅定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簡便易行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全面推進處級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一)嚴格制定干部選任規矩。為切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選人用人新思想,根據中央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2019-202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結合學校選任工作實踐經驗和工作實際需要,重新修訂了[關于選拔任用處級干部工作辦法],經黨委全委會討論通過并印發實施。新修訂的[辦法],從落實好干部標準嚴格把握選任條件嚴格規范選任程序嚴肅干部工作紀律加強干部管理監督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同時,校黨委在選任過程中,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確保選好人用好人。在2019年的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一名擬選任干部系領導同志的近親屬,我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以書面形式向省委教育工委組織部和省委組織部進行了報告,待批復同意后才對這名干部按照干部選任程序進行了選拔任用。
(二)嚴謹規范干部選任程序。認真做好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舉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每個環節的工作,絕不走樣,絕不變通。哪些需要“人事醞釀小組”討論通過哪些要上黨委常委會討論確定在哪些范圍民主推舉在哪些范圍考察哪些要票決哪些要公示,都明明白白,留痕有印,有記錄有原始材料。堅持“六查”制度,對考察對象的干部人事檔案個人事項報告民意業績線索案件進行認真核查。考察期間,高度重視對考察對象的不同意見,對接到的反映和舉報,均及時進行了調查核實。
(三)嚴肅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定執行中紀委中組部干部選任紀律和省委“以鐵的決心從嚴治吏”要求,堅持用好的作風公道公平地選人。校黨政班子成員帶頭落實黨的政策組織原則規章制度和組織紀律,堅持不打招呼不講私情,堅定抵制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每次干部推舉前,校黨委均要重復強調紀律和風氣,要求全校干部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堅持標準,匡正風氣;在干部考察中嚴格考核內容,突出對干部的廉政考核把關。近年來,學校形成了干部選人用人良好政治生態,選任工作過程中,沒有發明有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說情打招呼賄選現象和干預干部選拔任用的人和事發生。
四強化監督管理,構建良好選人用人政治生態
2019年,校黨委堅持強化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干部選任與加強干部管理堅持從嚴治吏相結合,與促進事業發展相結合,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堅定維護干部工作的原則性嚴肅性。
(一)強化干部監督管理。實時動態調整干部信息庫,建立優秀干部庫后備干部庫,全面掌握干部現狀。通過談心談話約談函詢,調研了解干部情況,及早處理干部存在的小問題小毛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完善因私出國(境)證件登記審批使用流程,建立臺賬。認真執行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強化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和管理工作,定期隨機抽查,結合干部選任及時重點抽查核實。在2019年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重點查核了X名擬提拔考察對象,對X名未能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同志采取取消考察對象資格的處理,對X名同志因漏報基金股票投資型保險等問題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成其做出書面檢查;委托審計處對X名正處級干部進行了離任審計;校紀委進行廉政審查X人次,任前集體廉政談話X批次X人次;查閱干部檔案X人次。
(二)完善干部考評機制。根據中央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和[2019-202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結合學校選任工作實踐經驗和工作實際需要,重新修訂了[關于處級領導班子和處級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辦法],經黨委全委會討論通過并印發實施。新修訂的[辦法],細化了考核內容和指標體系,堅持考用結合,將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激勵先進鞭策落后,推動能上能下,促進擔當作為,嚴肅治庸治懶,為選人用人打下良好基礎。
(三)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2019年,校黨委先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整治不擔當不作為的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年輕干部隊伍建設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若干意見]。校黨委旗幟鮮亮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擔當,為敢于負責的干部負責,支持和保護那些作風正派敢做敢為銳意進取的干部,激勵干部勇于擔當積極干事,最大限度調動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新性,在學校形成弘揚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奮發有為的正能量。
今后,我們將會一如既往地把學校選人用人工作做得更規范更科學更有力更有效,讓組織放心,讓干部職工滿足。
第2篇: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根據《關于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通知》要求,我辦領導高度重視,周密安排,對2015以來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學習,營造氛圍,牢固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我們以創先爭優活動為主題,堅持把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同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實際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堅持把貫徹四項制度同促進水庫移民搬遷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貧攻堅等本職工作的實際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自覺性、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堅持條件,嚴格程序,提高選拔任用工作規范化程度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黨組始終堅持按章辦事,嚴格程序,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
一是堅持發揚民主,把好推薦關。民主推薦是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堅持走群眾路線和群眾公認原則的具體體現。黨組明確規定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干部必須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門進行民主推薦時,要求須有90%以上的機關干部參加,每次民主推薦前,都在對干部選拔調整的對象、數量進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確定民主推薦的范圍、時間、對象和推薦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組織,操作規范,保證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是嚴格用人標準,把好考察關。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確識別干部是決定干部任用和領導班子配備工作成敗優劣的關鍵環節。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局黨組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始終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在正常情況下得不到多數群眾擁護的不予提拔,政績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確定考察對象時,把群眾推薦的結果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真正使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組織考察時,明確要求考察過程既要堅持群眾路線,又要認真核實辯明真偽,從政治上、廉潔上、工作實績上嚴格把關,保證了考察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實行干部考察責任制,做到了誰考察誰負責,考察后形成的書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員簽名。
三是嚴格工作程序,把好決策關。局黨組會討論決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動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做到“三個不上會”,即沒有經過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不上黨組會,沒有考察材料的不上黨組會,沒有征求紀委意見的不上黨組會。
三、建章立制,加強監督,保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序操作
黨組始終把不斷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作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來落實,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制度,不斷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為選準人,用對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實施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積極開展科級及以下干部的輪崗交流,較好地調動了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通過開展有計劃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隊伍的朝氣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輕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養和鍛煉。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為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進一步擴大監督范圍,加大監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廣大干部群眾的認可。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對待,一進行細致的調查核實,如實向局黨組匯報。通過實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監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選拔任用質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開展領導干部公開述廉活動,要求每位領導每年寫出書面述廉報告,并在局機關網站進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遵守和執行中央、省、市、區有關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以及對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情況。述廉結束后,在全體干部中發測評表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建設情況測評,接受群眾評議。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養力度。不斷改進和完善干部教育培養的方式方法,以“增強五種意識,提高五種能力”為目標(五種意識即責任意識、大局意識、紀律意識和廉潔意識;五種能力即組織協調能力、文字綜合能力、辦事執行能力、創新創造能力和履職履責任能力),注重黨性教育,通過在職學習、短期培訓、黨校培養、掛職鍛煉等多種途徑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為選好、用好人打下堅實基礎。特別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對一”的培養模式,即由分管領導對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對科室干部,通過業務指導、工作互動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實行全面的培訓培養,促進干部盡快適應崗位,盡快履職履責。
第3篇: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按照市委組織部及區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11年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的通知》要求,鎮黨委對2011年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了認真回顧總結,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促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更加規范化和科學化,現將相關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選拔任用干部的總體情況。
2011年4月,鎮黨委嚴格按照*推薦、組織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的規定程序,新提拔任用四名科級干部,分別是正科級干部1名、副科級干部3名,干部職工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的科級干部都滿意。同時,對我鎮科級干部進行了人員輪崗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科級干部的積極*,提高機關整體工作效能。
二、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
為確保“一報告兩評議”工作扎實有效開展,鎮黨委十分重視干部隊伍建設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認真組織學習、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條例》精神,重點在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化、提高*意識、健全*制度和完善*機制等方面入手,將《干部任用條例》貫穿和體現在識人、選人、用人和管人的各個環節中,收到顯著效果。鎮黨委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列為學習的重要內容,堅持以《任用條例》、的有關規定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規為依據,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激發鎮機關干部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積極*,確保全鎮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順利完成。
三、創新選人用人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機制的情況。
認真執行市委、區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檢查,以班子成員和紀委組成領導小組,從建議人選的資格審查到黨委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全過程,認真監督檢查,確保干部選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預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風,完善了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在全鎮樹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形成了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情況(包括上年度評議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方面,我鎮一方面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講黨*、重品行、做表率”活動,組織廣大干部群眾開展典型案例*示教育,做到*鐘長鳴。繼續堅持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作為領導干部各類培訓和學習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監督
管理機制,從干部選拔任用的醞釀、討論到考察、任用,全程堅持公開透明*,并采取對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測評,使廣大干部能自覺遵守組織人事紀律,*用人上不正之風的侵蝕。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改進措施。
我鎮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著對《干部任用條例》學習、掌握還不夠透徹,配套機制不夠健全,選拔范圍過窄等問題。今后,我們將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抓重點、抓關鍵,努力形*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鎮域發展需要的用人機制。
一是改進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據不同職務的不同職責要求,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考察標準,積極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廣度,擴大群眾的參與面,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把人選準、用好。二是加大競爭上崗工作的力度,通過制度創新、方法創新、手段創新,不斷提高競爭上崗的科學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推進中層干部競爭上崗。三是積極探索調整不稱職干部的有效措施,對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認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科級干部,堅決予以調整,解決好干部能上能下的問題。加大干部輪崗培訓力度,努力建設工作得力、作風過硬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推進鎮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第4篇: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各位委員、同志們:
我受縣委常委會委托,按照中組部《關于落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有關任務的通知》(組通字x號)的規定,向本次(擴大)會議報告xx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情況
(一)堅持“一個要求”,在經常性教育中貫徹落實《條例》。
根據“領導干部熟悉《條例》,組織人事干部精通《條例》,群眾了解《條例》”的要求,縣委堅持把《條例》列為中心學習組重點學習內容,強化貫徹執行《條例》嚴肅性,組織部門把《條例》作為學習的核心內容,對《條例》進行反復學習和討論,提高組工干部正確理解、運用和執行《條例》能力。
(二)做到“兩個堅持”,在用人標準和原則上貫徹落實《條例》。
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建設一支善于治國理政、敢于開拓創新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新一屆縣委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認真把握用人標準,規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把握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
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1、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用好的作風選人。
縣委始終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重政績,重“公認”,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在干部調整中,縣委堅持按照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領導干部。xx年,調整鄉鎮、縣直部門領導班子“一把手”x人次。為規范干部工作,縣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科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監督的意見》、《**縣領導干部重大事項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試行)》、《**縣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辦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規范化、科學化管理軌道。
2、堅持德才兼備標準,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第一,突出以德為本,注重政治標準。縣委在貫徹《條例》中,結合**縣發展和需求實際,在每次調整干部之前,提出調整原則和細化標準。第二,突出以政績取人,注重群眾“公認”。在選用干部過程中,堅持看政績和貢獻。把群眾“公認”作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環節,充分體現群眾“四權”,讓群眾充分參與,對多數群眾不認可的干部不使用。xx年新提拔的x名科級干部,都是在民主測評中評價較好、群眾普遍認可、業績突出的干部,實現了組織滿意和群眾滿意。第三,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賢。為選好人、用好人,始終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為衡量干部工作的重要標準,
不遷就、不照顧;重德才兼備,不求全責備;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真正體現了黨的干部路線。
(三)嚴把“三個關口”,在規范程序中貫徹落實《條例》。
1、嚴把推薦考察關。一是認真研制考察方案,對考察的工作目標、方法步驟、時間安排及工作紀律進行精心的編制。二是制定了《關于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的意見》,對干部考察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質好、工作經驗豐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對穩定的干部考察隊伍。三是認真做好考察推薦各個環節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實地考察、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直接面談等程序進行全面考察。對考察對象所屬部門延伸到鄉鎮工作的,或考察對象在現單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實行了主管部門和原單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結果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嚴把醞釀關。為擴大黨內民主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作用,縣委對擬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會之前,充分醞釀。一是個別醞釀,對領導職務擬任人選,縣委主要領導、組織部負責同志在縣領導層之間對擬任人選進行個別溝通、征求意見,對于鄉鎮正職人選主要征求常委、人大、政協主要領導的意見;鄉鎮副職人選主要征求鄉鎮主要負責同志的意見;部門正職除征求常委、人大、政協主要領導意見外,還征求分管領導的意見;部門副職主要征求分管領導和部門主
要領導的意見。二是在個別醞釀的基礎上,召開書記辦公會進行反復醞釀。三是在縣委常委會召開前,就擬提拔干部人選與縣紀檢、監察、政法、審計、信訪等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審查。
3、嚴把討論決定關。縣委在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時,堅決執行《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項或重大決策,都堅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的規定,做到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經充分醞釀的不研究,群眾有反映、紀檢監察部門沒有查清的不研究。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全部實行票決制,票決前各位常委充分發表各自的意見,形成共識后,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xx年,縣委共x次對x名科級干部任免實行投票表決,均實現滿票通過。
(四)落實“四項權利”,在發揚民主中貫徹落實《條例》。
1、落實群眾“知情權”。堅持在考察前把推薦的職位及條件、考察目的、任務與考察單位進行溝通和征求意見,讓干部群眾先知情,再推薦。重點考察時,堅持考察預告制,給群眾充分發表意見的時間和渠道。
2、落實群眾“參與權”。在推薦工作中,明確規定群眾參與推薦的范圍、層次、人數和比例。在具體實施中,除要求各單位、各鄉鎮全體機關干部參加外,還將考察面擴大到
七所八站、村支兩委負責人、“兩代表一委員”、以及外來投資商、離退休老同志和服務對象等領域,擴大了群眾參與面。
3、落實群眾“選擇權”。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把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相對較高的干部確定為重點考察對象,經過重點差額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見后確定擬任對象或提名對象。xx年,共對x名干部進行了重點差額考察。
4、落實群眾“監督權”。嚴格執行任前公示制和堅持任職試用期制,對群眾反映較大的干部堅決不予任用。對在任前公示中有舉報的,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對試用期滿的人員,經考核勝任后,才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x年,共對x名擬提拔任用的人員進行了公示,對x名科級干部實行試用期。
(五)采取“五項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認真貫徹執行《條例》
1、堅持正職擬任免人選征求全委會意見制度。在縣委全委會閉會期間,凡涉及鄉鎮黨政正職及部門一把手的任免事項在提交常委會討論前,對擬任免正職人選向縣委委員征求意見。xx年,共對x名正科級干部的任免職征求了縣委委員的意見。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大力推進領導干部跨領域、跨行業、跨鄉鎮交流力度。xx年在鄉鎮和部門班子調整中,在遵循大穩定小調整原則的前提下,把部
分在邊遠、艱苦鄉鎮工作x年以上的科級干部交流進縣機關或縣城附近的鄉鎮工作;把部分35歲以下的年輕干部交流到鄉鎮任職。全年共交流領導干部x名,其中:鄉鎮交流到縣機關x名,從縣機關交流到鄉鎮x名,鄉鎮之間交流x名。
3、加大對不稱職、不勝任、甚至不作為的現職領導干部的教育懲處力度。采取誡勉談話、免職或降職等組織措施,對不稱職、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嚴格進行處置。xx年,從重要崗位調整下來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職x人,免職x人,降級x人)。
4、大膽探索和嘗試。為引入競爭機制,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全縣范圍內對雍陽鎮黨委書記、縣政府辦常務副主任、縣民政局常務副局長三個職位進行公推直選。為提高部分任副職時間長,群眾公認,實績突出的優秀干部的職級待遇,新一屆縣委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增設了x個正科級常務副職職位。通過“公推直選”、增設常務副職形式,實現了激活干部愛崗敬業、爭先創優、敢為人先的動力,同時形成縣委正確的用人導向。
5、改革用人機制,下放用人權限。新一屆縣委出臺了《進一步完善鄉(鎮)黨委領導班子工作機制的意見》,縣委明確規定鄉鎮內設機構和由鄉鎮管理的站、所,其干部任免由鄉鎮黨委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任免決定后,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這項政策的出臺,做到鄉鎮黨委責、權、
利的有機結合,充分調動了鄉鎮站、所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了鄉鎮黨委領導和部門業務指導的有機結合,體現了黨管干部和屬地管理的原則,鄉鎮站、所干部職工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六)堅持“六項制度”,在監督檢查中落實《條例》。
1、堅持領導干部談話制度。縣委對干部作出任免決定、宣布任免職前,縣委主要領導、分管副書記、組織部長和紀委書記都要與每位任免職的干部進行談話。xx年,對x名任免干部進行了談話。同時對個別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響任職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提醒,打“預防針”,防止干部“帶病上崗”。通過各種談話,促進了干部的健康成長。
2、堅持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和任期審計工作制度。對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手續的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和事業單位的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進行離任審計。xx年度對部分現任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屆中審計。
3、堅持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前,縣委組織部都要征求縣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認真把好“任前監督”關、“屆中審計”關和“離任審計”關。特別是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調整考察時,紀檢、監察共同參加,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堅持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報告制度。縣委要求各
鄉鎮、縣直各部門凡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集體討論決定,認真做好議事記錄。并對各單位的執行情況定期督促檢查,對違反制度的特別是問題嚴重的人和事,果斷進行了糾正或處理。
5、堅持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檢查制度。在干部選任工作中始終做到“五查”。即:“自己查”,縣委把貫徹和落實《條例》的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并在年底進行自查;“經常查”,將學習貫徹《條例》情況納入各黨委(黨組)考核范圍,建立長效檢查機制;“專項查”,對群眾反映強烈,意見較多的部門和干部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查”,即重點檢查管理干部多的黨委(黨組)貫徹執行《條例》的情況。“聯合查”,由組織、人事、紀檢、審計、財政、信訪部門組成《條例》監督檢查聯席會議,互通信息聯合查。
6、堅持領導述職述廉制度。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都要對本部門在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情況、履行職責情況等進行述職述廉,在述職述廉報告會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初查自糾、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來。
二、存在的不足和體會
xx年,我縣在貫徹執行《條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條例》的學習和宣傳不夠,仍存在著學習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細等問題;二是體現科學發展
觀的干部考察考核體系及不同層次、不同職務特點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尚未建立,調整不勝任現職干部工作力度不夠大;三是對貫徹執行《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常化監督檢查不夠。
四點體會:一是堅持了政治堅定、群眾公認的原則選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廣納群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二是堅持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將選人用人引入競爭機制;三是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用人原則,達到組織滿意和群眾滿意的用人目標。四是堅持依靠群眾,信任群眾,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黨放心、群眾滿意、社會公認的干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深入學習《條例》,進一步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重點抓好單位“一把手”、新走上領導崗位干部和組工干部對《條例》的學習、理解和執行。二是從整體上不斷推進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干部考察考核體系。三是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任工作的監督。從制度上突出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
第5篇: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20**年,我局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貫徹落實干部人事制度,強化對選拔任用干部的監督管理,在科級干部任用和調整中,嚴格實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公開公示、組織考察、集體研究、任前談話等項程序和要求,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有效地提高了選人用人質量,推動了干部監督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2013年,共選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級領導干部2名,副科級領導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個以群眾公認為基礎、以德才表現為準則、以工作實績為尺度、以干事創業為導向的干部選任機制。
一、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質量
在干部選任工作中,我局始終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健全機制,擴大民主,把《條例》精神貫穿到干部選任工作全過程,取得了較好效果。
一是堅持標準和原則,把好素質關。我局遵照《條例》要求,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政治標準;突出以績取人,注重群眾公認;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賢。通過競爭上崗、民主推薦等選拔方式,打破論資排輩的用人傳統。真正做到不遷就、不照顧,不拘一格選拔人才,讓有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為。同時,注重導向性選人用人,把選拔干部的過程,變成激勵干部干事業、創業績、促發展的過程。
二是堅持充分發揚民主,把好推薦關。我局把競爭上崗、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礎環節,十分注意聽取群眾意見,嚴格執行有關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堅持采取競爭上崗、民主推薦、民主評議和個別座談等多種形式,盡量擴大群眾的參與程度。民主推薦過程中,堅持“以發展衡量實績、憑實績任用干部”的原則,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干部推薦上來,營造唯才是舉的用人環境,樹立了重政績、重公論的用人導向。
三是堅持客觀公正地評價干部,把好考察關。認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過好識人關。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確定考察時間;其次是認真組織考察組;再次是不斷改進考察方法,提高識人察人的準確性,除把干部的黨性原則、思想品質、廉潔自律、開拓創新精神、組織領導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作為考察的主要內容外,還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況作為考察內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采用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關,為黨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結論,考察結果由黨組會討論決定。
四是堅持集體討論決定,把好討論決定關。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我局都認真堅持了“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局黨組按照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不搞個人說了算,不臨時動議,嚴格按《條例》辦事,做到“五
個不上會”,即沒有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不上會,沒有經過人事部門考察了解的不上會,班子成員有不同意見的不上會,對反映有問題沒查清的不上會,沒有征求局紀檢組意見的不上會。黨組會上逐一介紹擬任免對象的提名、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每位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反復討論,個個表態,最后形成任免決定。
五是堅持群眾監督,把好公示關。認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關口。我局擬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務公開欄和局域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公示期間,設立了值班人員和電話,隨時接待干部群眾反應情況。
二、強化監督,完善機制,筑牢防線
選人用人工作中的監督,就是要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廉政準則》,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監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約束、事后懲戒相補充的監督機制。強化民主推薦關的監督;強化組織考察關的監督;強化干部任免關的監督;強化干部公示關的監督;強化干部試用期的監督。通過監督,進一步擴大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選擇權,用制度和機制遏制“潛規則”,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鉆營者得利,為選賢任能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任免調整后,都由黨組書記與調整的干部進行任前談話。平時如發現個別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問題,則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談話。
三是堅持領導干部定期培訓制度,通過安排領導干部參加有關公務員道德、干部政德修養、廉政教育、審計文化等內容的培訓,使領導干部始終牢記權力是人民給的,必須站在為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服務的高度,正確對待職務升降和職位調整,正確地行使用人權力,常懷律己之心,常修從政之道,從思想上構筑堅固的黨規黨紀防線,防微杜漸,增強自制力,筑牢防腐防變之墻。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們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著對《條例》學習、掌握還不夠透徹,配套機制不夠健全,選拔范圍過窄等問題。今后,我們將按照《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抓重點、抓關鍵,切實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審計發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機制。
第6篇: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們組織了認真地自查工作。從自查情況看,20_年以來,我局在選人用人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開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活動,規范領導干部用權行為,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相應領導工作崗位上,從而優化了干部隊伍結構,激發了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加強了水利干部隊伍建設。
一、基本情況
㈠20_年以來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
20_年1月以來,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條例》主要對局機關處室和部分基層單位空缺領導崗位進行了任免,共推薦和任免12名科級干部,其中正科級領導干部4名、副科級領導干部6名、正科級組織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具體情況見《20_年1月以來黨組提拔任用干部情況統計表》)。這12名科級干部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經局黨組研究決定任命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㈡20_年以來開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情況
20_年以來,我們按照預防、監督、查處并重的原則,不斷強化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常性督促檢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努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1、認真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一是堅持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學習,突出新進領導班子成員、主要領導和組織人事干部這個重點,重點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中紀委中組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全市《貫徹〈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等內容,要求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領導及人事處負責人認真學習《條例》,掌握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內容。二是召開領導班子貫徹《廉政準則》和《干部四項監督制度》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尤其是換屆工作紀律。三是通過學習調研、中層科級干部交流問卷調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的知曉率,達到領導班子成員掌握《條例》、人事干部精通《條例》、廣大干部群眾了解《條例》的目的。
2、堅持選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條件和資格。局黨組堅持以職位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全面選拔科級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條件為標準選用干部。局黨組在選拔任用干部過程中,嚴格按照程序,嚴把基本條件關,在反復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符合機關和基層單位工作特點的干部配備考核方案和任職條件。另一方面嚴格把握任職資格,根據《條例》的要求,對新提拔的干部依據基本條件,審查任職資格,把基本條件符合、資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3、認真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堅持選拔任用程序,擇優充實局機關處室和基層領導干部隊伍。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嚴格按照《條例》的程序進行。
⑴局黨組根據現有職位空缺情況成立考核領導小組。⑵組織召開民主推薦會,宣布干部配備考核方案,發放民主推薦表。⑶個別談話推薦。根據單位在職人數情況,確定60%人員談話推薦。⑷考核小組匯總民主推薦情況,并向主管領導匯報民主推薦結果。⑸召開黨組會,由考核組反饋民主推薦情況,局黨組根據民主推薦結果確定考察對象。⑹確定考核對象后,由全體干部職工參加民主測評。⑺確定考核對象后個別談話,談話范圍為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和部分職工。⑻考察,通過考察預告、考察報告,向局黨組實事求是地匯報考察對象全面情況。⑼局黨組研究決定后,對擬提拔任職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⑽任職前談話,由黨組書記提出遵守廉政規定和上任具體要求。
4、落實選拔任用干部備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職等制度。堅持備案管理,任免文簽發后由局黨組在一周內報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局備案。同時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實施情況、談話記錄、民主推薦表、民主測評表、考察報告、任免等資料的備案管理,做好選拔任用干部備案管理工作。同時堅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書檔案,加強干部任免文書檔案管理。
5、加強配套制度建設。為加強局系統黨政領導干部任用工作和抓好黨政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黨組工作制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制度》、《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制度》、《一般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干部輪崗交流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局屬各單位和機關各處室負責同志請假制度》、《機關干部考勤制度》等9項制度,還制定了局黨組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實施細則、《_市水利局黨組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圖》和《局黨組關于加強和改進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見》,從源頭上加強預防,加強干部工作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不斷規范領導干部的行為,規范選拔任用干部工作。
6、營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環境。為防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不正之風的發生和防止、杜絕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職,保證任命干部工作順利進行和任命的干部質量,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中組部11條措施、《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市委組織部關于組工干部十嚴禁的紀律要求,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一是強化學習宣傳,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防止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違反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的行為發生。二是規范操作,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局紀檢組、監察室、人事處認真履行職責,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有效防止和嚴格杜絕違規操作。三是嚴肅組織紀律,堅決防止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建立任免期間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拓寬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及時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動態,防止違規違紀用人和帶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風的人進入領導干部隊伍。
7、遵守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組織人事紀律。局領導班子堅持在選拔黨政領導干部之前集中組織學習一次《條例》和有關規定,進一步掌握選拔任用干部的原則、標準、程序,明確工作紀律。對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堅持原則,堅持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集體討論決定。考察干部客觀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實情況;提交黨組會議討論任用的干部人選,必須經過組織考察,嚴禁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干部的進退留轉,堅持個人服從組織;領導干部個人推薦干部人選,堅持出以公心;領導干部和組織人事干部堅持正確運用權力,廉潔自律,嚴禁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謀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賄賂;配備干部嚴格遵守領導干部職數,嚴禁突破職數、濫設職位提拔干部;嚴格保守組織人事機密,嚴禁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始終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8、重視對群眾反映選人用人問題和信訪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我局在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前,向各單位廣大干部職工承諾,對干部群眾通過電話、來信、來訪等渠道的舉報,對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違反《條例》和干部人事紀律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組織局紀檢組、監察室和人事處進行調查處理,做好群眾舉報的受理工作。通過宣傳教育、發揮群眾的監督職能等形式,加強選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沒有出現信訪舉報問題,保證了所選的干部質量。
㈢20_年以來對基層單位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檢查情況
20_年以來,為進一步規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統干部管理水平,認真貫徹落實《中共_市水利局黨組關于加強和改進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見》,主要是把科級干部的管理納入全局統一管理范圍,并結合各單位工作實際,作出了明確規定。
1、局黨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圍。局機關科級以上干部、局屬縣級事業單位科級以上干部、局屬科級企事業單位科級干部。
2、干部管理的辦法和程序。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局黨組負責,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各單位負責;聘任制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本單位管理為主,并根據干部管理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中,蘭州灌溉試驗示范中心的科級干部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長意見,由局人事處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進行考察,提交局黨組會研究任命。市水電勘測設計院科級干部聘用期1-2年的,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按干部聘用有關規定進行考察并研究聘用,報局人事處備案;聘用期3年以上(含3年)的科級干部,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長意見,與人事處共同考核后,由局黨組研究任命。市大砂溝電力提灌工程管理處科級干部,按照《_市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蘭政發〔20_〕80號)規定,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提出科級干部競爭上崗方案,征求主管局長意見后,報局黨組研究同意,由局黨組任命。局機關中層科級干部和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中川上水綠化管理處、市灌溉試驗站、市水電物資公司、市水電安裝隊領導干部的任免,由局黨組研究任命或聘用。
20_年以來,根據工作需要,局黨組對市灌溉試驗站科級單位領導班子進行了調整配備,對_灌溉試驗示范中心6名科級干部進行了聘用,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審批,進一步理順了干部管理體制,加強了干部選任管理。
二、存在的問題
機關干部年齡偏大、職務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針對機關干部職工反映的這一強烈問題,局黨組自2017年以來,加強了機關科級干部的調整工作,一批科員和副科級干部走上了相應工作崗位,初步解決了這一問題。但后備干部不足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組織部的正確領導下,以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為根本目標,認真抓好干部選拔任用法規的貫徹落實,不斷加大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力度,規范全局系統選拔任用工作行為。
㈠加強干部的管理教育。進一步加強全局系統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管理,培養機關后備干部,協助上級配好基層領導班子,加大干部選拔任用法規的學習教育。抓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各項規定和要求的落實,認真落實各類各項干部政策,確保干部隊伍建設有序、健康發展。
㈡繼續加強制度建設。在規范選人用人行為方面,為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競爭上崗制、公開選拔制和公開推薦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機制方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繼續實行談話誡勉制度、干部動態考核制度和離任審計制度;在干部隊伍建設方面,按照《條例》的規定,實行干部公開選拔制和兼職制,干部任期承諾制等;在加強組織人事自身約束方面,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規范組織人事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行為;在完善制度創新的基礎上,要求局系統黨員干部加強對制度的學習和貫徹落實,做好組織人事的規范、科學、公正;在不準利用職權便利謀取私利方面,要求全體干部從思想上提高認識,樹立依法定程序辦事,增強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識。
㈢抓好監督工作。突出對領導干部的考核監督。為全面、客觀、公正地識別和選拔干部,實行領導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對領導干部的群眾監督機制。依靠群眾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做好干部監督工作。在具體工作中,我們本著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則,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經濟等方面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特別是對擬提拔公示干部的舉報,由局紀檢組牽頭,查處報結,為局黨組提供用人決策依據,同時將調查處理結果回復反映人,以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干部監督管理機制的積極性。
㈣繼續完善管理措施。實施談話誡勉,強化警示教育。為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建立談話誡勉制度,對既存在一定問題,但又不足以給予黨紀、政紀處理的干部進行的超前提示和預警,從而達到教育、警示的目的。為了激勵先進,鞭策后進,增強處室和各單位領導干部工作責任感,規定在組織考察、民主測評、動態考核及群眾來信來訪等方面反映干部在工作中出現失誤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及時給予談話誡勉,同時對被誡勉對象進行六個月的跟蹤管理,并進行定期考核,對表現較好的干部,及時解除誡勉,不影響其提拔使用,對表現確實有問題的干部,將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按照《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并實行選拔任用干部失誤追究制度,明確組織人事干部在干部推薦、考察、任用等各個環節所應負的責任。實行工作失誤追究制,規定干部在做出錯誤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給予責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