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是一個中文單詞,拼音是Jiāndū,其基本意思是對網站或某一特定環節和過程進行監督、監督和管理,使結果能夠達到預定的目標。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的文章20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黨的領導干部應當強化自我約束,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自覺遵守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廉潔自律準則,加強黨性修養,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黨委(黨組)履行以下監督職責:
(一)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
(二)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
(三)對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同級紀委、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四)對上級黨委、紀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監督。
第2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
環節 |
時間 |
檢查內容 |
備注 |
|
食 品 生 產
|
2021年11月底前 |
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
2021年至2023年,要求分年度開展工作并報告,見市局通知要求 |
|
2021年11月底前 |
肉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
見市局通知要求 |
|
|
2021年11月底前 |
持續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規范提升行動,2021年完成300家食品生產企業規范提升 |
2020年至2022年,分年度開展工作并報告。各縣區局按照市局計劃執行,見市局通知要求 |
|
|
2021年11月底前 |
持續推進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動,2021年新創建示范食品小作坊50家和小作坊集中示范區1個 |
2020年至2022年,分年度開展工作并報告。各縣區局按照市局計劃執行。 |
|
|
2021年 |
持續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全年完成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監督檢查覆蓋率100%,并落實風險分級要求的檢查頻次 |
各縣區局執行。全覆蓋檢查可運用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雙隨機檢查和交叉互查等形式 |
|
|
2021年 |
持續加大飛行檢查力度,各縣區局本級不少于轄區有效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數和小作坊的20%。市局本級不少于全市有效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數的10% |
各縣區局執行;市局按照省局計劃執行 |
|
|
2021年 |
持續加大“雙隨機 一公開”檢查力度。對全市有效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按照省、市局要求開展“雙隨機 一公開”檢查。適時開展縣級食品生產企業交叉互查 |
各縣區局按照計劃執行,見市局通知要求;市局按照省局計劃執行 |
|
|
2021年 |
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和新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 |
各縣區局負責實施,市局隨機抽查 |
|
|
2021年 |
持續組織食品生產企業食安員考核抽查工作。督促轄區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落實,完成考核覆蓋率100% |
各縣區局 負責實施 |
|
|
2021年 |
持續推進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完成2021年度18家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開展2018年度至2020年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回頭看” |
各縣區局負責實施,見市局通知要求 |
|
|
食 品 流 通
|
6-11月
|
配合省局對農貿市場開展第三方食用農產品安全工作體系檢查 |
隨機抽取 |
|
全年 |
對國抽不合格食品銷售者開展跟蹤檢查 |
|
|
|
全年
|
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品種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 |
|
|
|
6-11月 |
配合省局開展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雙隨機”交叉互查 |
|
|
|
餐 飲 服 務
|
一季度 |
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
10家 |
|
二季度 |
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分級評定、媒體公示 |
全覆蓋 |
|
|
三季度 |
高考前、中秋節和國慶節前食品安全督查 |
20家 |
|
|
四季度 |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
10家 |
|
|
全年 |
第三方飛行檢查 |
80家 |
|
|
特 殊 食 品
|
2021年 |
持續加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對全市14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年度檢查不少于4次/家,督促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完成自查和報告2次 |
金寨縣局、市局開發區分局按照要求執行 |
|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
對全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 |
市局實施,相關縣區局配合 |
|
|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
對3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體系檢查 |
市局配合省局開展檢查 |
|
|
2021年 |
持續加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監管力度。對全市14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年度檢查不少于4次/家,督促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完成自查和報告2次 |
金寨縣局、市局開發區分局按照要求執行 |
|
|
4-11月 |
組織全市特殊食品經營企業“雙隨機”監督抽查 |
各縣區按5%抽取企業 |
第3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落實“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2、落實消防責任制,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3、開展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宣傳欄、消防演習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居民和員工的消防意識。
4、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存在的薄弱環節,督促其限期整改,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法制宣傳制度
1、認真開展普法教育和民主法治社區建設,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法制意識。
2、設置法制宣傳欄,結合實際,定期進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道德風尚的宣傳育。
3、通過講座、知識競賽、法律咨詢等形式,傳授法律知識,不斷強化干部職工的學法守法、依法經營的意識。
三、信訪工作制度
1、負責受理、接待并處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
2、定期、不定期地對單位信訪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掌握越級上訪信息,并按規定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3、負責集體來訪的跟蹤反饋。
4、配合調委會做好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
四、基本臺帳資料制度
1、建立綜治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會議記錄以及綜治組織、花名冊、綜治責任書、有關文件等基本臺帳。
2、對收集的資料分門別類,裝訂成冊,妥善保存。
3、對要求上報的數據,按照要求及時上報。
五、綜治工作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召開臨時會議。
2、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參加。
3、會議主要傳達上級有關綜治等工作精神,回顧前階段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綜治常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六、信息報送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1、定期向綜治辦報送信訪穩定、綜治及平安建設信息。
2、對易激化的矛盾,群體性糾紛和突發事件,要立即報告市綜治委。
3、實行重在事項報送制度,保證信息反饋渠道暢通。
七、治安防范制度
1、做好流動人口的登記與服務管理工作。
2、加強值班巡邏,在單位院內經常開展治安巡邏和治安檢查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參與上級組織的聯合集中行動。
3、進一步落實科技防范措施,督促建立電子監控系統,在重點部位、重要地段安裝監控探頭。
4、落實責任人。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和單位矯正對象的幫教工作。
八、綜治辦工作職責
1、組織、協調開展單位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各項工作。
2、加強治安防范工作,組織開展義務治安巡邏和專職治安巡邏。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
3、加強矛盾糾紛調處(民調)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解。
4、組織開展對來訪人員的登記、服務和管理工作。
5、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6、組織開展對法輪功等邪教組織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
7、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8、加強對各類社情、民情等國家安全人民防線信息收集、登記和上報工作。
9、組織開展創建“和諧社區”、“平安社區”、“無毒社區”、“無邪社區”等一系列平安創建活動。
10、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1、熱情接待來訪,認真處理轄區群眾來信來訪。
12、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時協調各類矛盾糾紛,把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解決在當地。
13,督促責任單位依法對群眾的信訪問題作出正確處理,并進行追蹤落實。
14、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定期召開協調會,形成會議紀要,報送上級。
15、隨時掌握情況,分析問題,發現有群眾集體上訪和鬧事苗頭,及時向上級反饋,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群眾的思想教育和疏導工作。
16、積極參與街道重點時期、重點工作的維穩應急處置工作,對重點人做好穩控工作,協助街道妥善處置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
17、受理、調解民間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
18、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群眾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預防民間糾紛發生。
第4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工作效能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工作作風和工作效能監督管理的對象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體公務員、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以及掛職、借用、聘用人員。
第三條機關工作作風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否存在黨員不佩戴黨徽上崗及應佩戴場合不佩戴黨徽的現象,以及衣冠不整、穿拖鞋上班的現象;
(二)是否存在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崗,上班時間擅自缺崗、脫崗、離崗和無故串崗、無故關門辦公的現象;
(三)是否存在上班時間吃早餐、吃零食、上網聊天、網絡購物、炒股、玩游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的現象;
(四)是否存在辦公室臟亂差,辦公桌雜亂無章,檔案資料隨意堆放,故意不接聽辦公電話的現象;
(五)是否存在對群眾和服務對象態度生硬,“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
(六)是否存在故意錯撥去向標識牌,或不執行一次性告知制,導致群眾或服務對象往返多次而被投訴的現象;
(七)是否存在因工作推諉扯皮、懈怠拖沓、效率低下,被群眾或服務對象投訴的現象;
(八)是否存在不執行首問負責制,不敢擔責,接待群眾來訪躲、避、繞,不按規定反饋群眾投訴反映問題的現象;
(九)是否存在不執行會風會紀,參加會議表態發言隨意偏離主題、信口開河甚至罔故合法合規要求的現象;
(十)是否存在不服從管理,隨意“講條件”、“撂挑子”,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或者只履職不盡責的現象;
(十一)是否存在敷衍塞責,不按規定和要求向上級提交材料或意見,不及時答復同級或下級意見的現象;
(十二)是否存在拒不接受監督檢查或在接受監督檢查和工作安排過程中出現咆哮、謾罵等擾亂工作秩序的現象;
(十三)是否存在其他工作作風方面的問題。
第四條機關工作效能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否存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不及時、不徹底、不全面的問題;
(二)是否存在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及時、不徹底、不全面的問題;
(三)是否存在貫徹落實省自然資源廳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不及時、不徹底、不全面的問題;
(四)是否存在貫徹落實省自然資源廳和市領導指示批示不及時、不徹底、不全面的問題;
(五)是否存在落實黨組會、局長辦公會、業務會、信訪專題會等會議決策事項不及時、不徹底、不全面的問題;
(六)是否存在落實局領導或科室、分局、單位負責人交辦事項和各類會議交辦單明確事項不及時、不徹底、不全面的問題;
(七)是否存在辦理“互聯網+政務服務”審批事項不及時、不徹底、不全面的問題;
(八)是否存在其他工作效能方面的問題。
第五條機關工作作風和工作效能監督工作接受駐局紀檢監察組指導,具體由機關紀委組織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開展
監督,每次人數不少于3人。開展監督時,可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或政風行風監督員參加。開展監督時,可根據監督內容,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即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固定形式、每月不少于1次;直接進行圖片、音頻、視頻取證,直接調取查看檔案資料)實施。監督時,可一定范圍內聽取縣(市)局、分局以及基層所主要負責人意見。參加監督人員嚴禁通風報信,要嚴格遵守保密相關規定,否則按規定予以處理。發現問題,要進行調查,聽取當事人陳述,了解問題原因,能立即整改的,應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機關紀委應形成工作作風和效能建設監督發現問題登記表,并下發整改交辦表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結果要及時報機關紀委,由其驗收銷號。
第六條機關工作作風和工作效能監督發現的問題,要不定期進行匯總、剖析、歸類和通報。對相關責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分局或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視情節,對其進行提醒談話,
情節嚴重的,應給予其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處理,
存在問題故意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被市以上監督檢查發現并被通報的,應予以從重處理。被處理的相關責任人,一律取消當年參加評優評先的資格,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需要進行其他追責問責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機關紀委負責解釋。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可參照執行。
第5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1、情況報告還可根據工作需要,調閱其他有關材料。強化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履行監督責任提出的新要求。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和監委合署辦公,監督是其首要職責基本職責某紀委監委關于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全精選范文doc關和組織部門落實落細日常監督職責,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結巡察反饋的問題和線索,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使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統籌銜接有機貫通,形成監督合力發揮監督威力。在日常監督和督導過程中,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進步促進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擔當作為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進步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進步強化政治功能打造堅強戰斗堡壘。強化綜合施治,在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明確巡察對象黨組黨束后,紀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巡察整改評估情況匯報,并審議評估意見。評估意見應轉送委巡察辦并存檔備查。日常監督成果運用紀委監委將巡察整改情況作。
2、委關于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全精選范,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鞏固和擴大巡察整改成果。某紀委監委關于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全精選范文。整改評估。建立整改任務完成銷號制度,集中整改結束后,承擔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黨組織,應在自我評估的基礎上,逐項形成整改辦結認定書,并將相關佐證材料并抄報紀委監委。長期整改階段集中整改之后銷號項報送項。各紀檢監察室組應在巡察反饋個月后,根據相關地區單位黨組織報送的整改情況報告整改辦結認定書,結合日常了解情況,開展對承擔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黨組織的整改評估。評估強化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履行監督責任提出的新要求。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和監委合署辦公,監督是其首要職責基本職責。把監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強對巡視整改的督查正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能的個抓手。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探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分設,紛紛成立了監督檢查室,對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情。
3、察整改攻堅作為提升巡察工作質量和實效的重要抓手,市紀委次全會對開展巡察整改集中攻堅作出專門部署,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馮芳喜審定活動方案。成立巡察整改攻堅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下設個督導組,按照所聯系的單位分配任務,指導督導開展攻堅活動。向全市各級黨組織印發年市委巡察整改攻堅活動實施方案,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負責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市委巡察辦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各巡察對象黨組織嚴格落實整改主體某紀委監委關于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全精選范文doc交了整改報告就大功告成,必須持續跟進精準發力。鑒于此,中央在制定中央巡視工作規劃時,明確要求建立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巡視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制度,把督促巡視整改落實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正如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所說,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的日常監督是種過程的監督,有利于實時的監督和管控,從而從過程上保證巡視整改長流水不斷線,在長和常上多做文章,特別是緊。
4、視整改報告后,整改力度就明顯減弱了有的巡視整改說做不不嚴不實,存在掛空擋走過場現象分析個中原因,除了主體責任不落實,還有很重要的條,就是對整改的日常監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年月日修改的巡視規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會同巡視組采取適當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從以往的情況看,對巡視整改的監督,較多依靠巡視工作本身來推進,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巡視整改的關心對整改效果的關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監督合力。俗話說井無壓力不噴油,人無壓力輕飄飄。如果缺乏監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為松懈而虎頭蛇尾,因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強調巡視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這就是說整改不是時事,不是錘子買賣,不是交了整加強整改落實日常監督,用好問責武器,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翻看十屆中央第輪巡視反饋的新聞可以發現,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代表中央對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時,都有這樣句。
5、強化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履行監督責任提出的新要求。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和監委合署辦公,監督是其首要職責基本職責。把監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強對巡視整改的督查正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能的個抓手。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探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分設,紛紛成立了監督檢查室,對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促已成為監督檢查室的項重要職責。通過主動監督,靠前監督,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動態分析整改成效,持續跟蹤督辦,巡視整落實日常監督,用好問責武器,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翻看十屆中央第輪巡視反饋的新聞可以發現,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代表中央對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時,都有這樣句話。這在十屆中央巡視反饋中是沒有過的,意味著十屆中央將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任務交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以外在壓力倒逼被巡視黨組織將巡視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監督常在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
6、為對相關地區單位黨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對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實績考核,并根據巡察整改評估情況,評定實績考核等次。巡察反饋問題及建議整改落實情況。是否細化實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具體部門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體有效措施,逐項調度推進,確保條條都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見成效。注重發現整改工作作風責任,推動巡察整改落細落地。各功能區紀工委監察工委市紀委監委各派駐出機構在承擔自身整改的同時,協助黨組黨委進行整改攻堅。各責任單位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聚指成拳形成合力,從有關監督檢查室與巡察辦加強溝通協作與巡察對象對接了解活情況,到充分發揮派駐出機構探頭監督作用,共同研判推進巡察整改解決工作難題。強化日常監督,突出個聚焦。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將采取調閱資料聽取活情況匯報召開推進會抽查約談函詢等方式,深入家巡察對象開展監督。巡察機構發揮統籌協調職能,推動紀檢監察要,調閱其他有關材料。巡察反饋問題及建議整改。
7、況進行督促已成為監督檢查室的項重要職責。通過主動監督,靠前監督,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動態分析整改成效,持續跟蹤督辦,巡視整工作條例規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會同巡視組采取適當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從以往的情況看,對巡視整改的監督,較多依靠巡視工作本身來推進,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巡視整改的關心對整改效果的關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監督合力。俗話說井無壓力不噴油,人無壓力輕飄飄。如果缺乏監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為松懈而虎頭蛇尾,因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強調巡視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這就是說整改不是時事,不是錘子買賣,不察過的責任單位進行專項督導,重點對反饋的扶貧領域問題督查督辦,確保巡察發現問題全部整改到位。重點發現是否存在消極對待敷衍塞責,以及新官不理舊賬過關心態等問題,對整改不力虛假整改的人員及單位及時問責追責,對整改落實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
8、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擔負起巡視整改日常監督的責任,是黨中央強化巡視整改的創新舉措。巡視發中巡視后日常個階段的協調協作,確保巡視工作與紀檢監察工作有機結合有效貫通。針對年省委巡視中發現的重點問題,近期江蘇省紀委監委成立個督查小組,首次對巡視整改情況開展專項督查,重點督查整改責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眾是否滿意責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由此,紀檢監察機關與巡視工作的協作,就從巡視對象確定到重要情況溝通,從優先辦理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到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督查,形成種接續的協同的效應,進步形成監督合力凸顯監督效能。對于組織部門來說,加強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方面委領導班子反饋巡察情況會議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等有關會議。委統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擔巡察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在向委報告整改任務推進及完成情況時,并向紀委監委報告。,及時調閱整改方案以及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集中整改結束后,調閱黨委黨組整改情況報告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
9、制度,集中整改結束后,承擔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黨組織,應在自我評估的基礎上,逐項形成整改辦結認定書,并將相關佐證材料并抄報紀委監委。長期整改階段集中整改之后銷號項報送項。各紀檢監察室組應在巡察反饋個月后,根據相關地區單位黨組織報送的整改情況報告整改辦結認定書,結合日常了解情況,開展對承擔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黨組織的整改評估。評估關和組織部門落實落細日常監督職責,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結巡察反饋的問題和線索,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使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統籌銜接有機貫通,形成監督合力發揮監督威力。在日常監督和督導過程中,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進步促進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擔當作為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進步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進步強化政治功能打造堅強戰斗堡壘。強化綜合施治,在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明確巡察對象黨組黨組織領導,夯實政治責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把推動巡。
10、落實情況。是否細化實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具體部門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體有效措施,逐項調度推進,確保條條都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見成效。注重發現整改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是否存在履行兩個責任不力消極對待敷衍應付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是否存在打折扣搞變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虛作假報整改假賬等問題。建立長效機制情況。是否堅持立行立改與長期整改相結合解決具體問題與標本兼治相結合,針對共性普遍性問題,立足根本和長遠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到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督查,形成種接續的協同的效應,進步形成監督合力凸顯監督效能。對于組織部門來說,加強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方面要對巡視移交的選人用人黨組織建設違反換屆紀律等方面問題積極抓好整改,對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集中整治,另方面,要對反映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及時跟進,把日常了解干部的情況和巡視結合起來,動態解決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該調整的調整,該免職的免職,使能上能下成為常態。某紀委監。
11、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使監督問責常態化,加快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推進的有效機制。某紀委監委關于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全某紀委監委關于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全紀委日常監督辦法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要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是否存在履行兩個責任不力消極對待敷衍應付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是否存在打折扣搞變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虛作假報整改假賬等問題。建立長效機制情況。是否堅持立行立改與長期整改相結合解決具體問題與標本兼治相結合,針對共性普遍性問題,立足根本和長遠,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鞏固和擴大巡察整改成果。日常監督方式方法跟蹤了解。在巡察結束至集中整改結束期間,紀檢監察室組應全面了解掌握承擔巡察整改任務地區單位推進整改工作的總體情況。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蹤了解向黨組,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鞏固和擴大巡察整改成果。某紀委監委關于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全精選范文。整改評估。建立整改任務完成銷號。
12、盯些重點問題和具體問題舉反抓整改,緊盯些需要花較大力氣啃的硬骨頭和較長時間治理的沉疴痼疾馳而不息抓整關和組織部門落實落細日常監督職責,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結巡察反饋的問題和線索,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使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統籌銜接有機貫通,形成監督合力發揮監督威力。在日常監督和督導過程中,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進步促進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擔當作為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進步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進步強化政治功能打造堅強戰斗堡壘。強化綜合施治,在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明確巡察對象黨組黨巡視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解決,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然而,不論是十屆中央巡視回頭看還是十屆中央第輪巡視,巡視整改不到位都是個突出問題有的被巡視黨組織在巡視組撤離后基本上就不管整改了,制度制定后就擺在那不下發,鎖在抽屜里敷衍了事,沒有真正落實有的巡視整改前緊后松,呈報巡。
第6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為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嚴格工作程序,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運行,確保政令暢通和機關工作高效、協調運轉,更好地適應各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全體干部職工要嚴格執行紀律,嚴格落實制度,嚴格工作程序,從細節做起,講制度,講規矩,務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一、嚴格遵守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宜紀發[2008]4號文件《關于認真執行公職人員行為規范六條禁令的通知》等中央、省、市有關規定。
二、立足本職。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求實創新,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嚴格考勤。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勤,有事先請假。一般干部職工病、事假(或因公出縣城)一天以內向分管領導請假,一天以上向局長請假。事假必須寫書面請假條,經批準后方能離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并經領導批準。請假條由人秘股統一保管。違者每查實一次罰款20元。
四、積極參加集體勞動(活動),每缺席一次罰款30元。
五、按時出席會議,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缺席一次罰款30元。
六、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隨時關水、電,違者每次罰款10元。
七、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閑聊,打牌、玩電腦游戲等,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每查實一次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及第13個月獎金,并責成在機關干部大會上作出深刻檢討,按照組織管理程序,對職務作出處理。
八、講究效率。每項工作精益求精,從嚴、從高、從實要求,盡量做到當日事當日完成。
九、辦事公開。要嚴格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做到辦事政策、程序、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十、團結協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全局一盤棋的思想,既分工負責,又協調配合,創造一流的成績。
十一、分級管理。股室成員要對股、室長負責,股、室長要對分管局領導負責,分管局領導要對局長負責。請示匯報工作一般應逐級進行。
十二、接待來人來訪來電,實行“首問責任制”。即第一個遇到咨詢或辦事對象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來訪、咨詢或辦事者,應熱情接待,耐心解答。遇有不熟悉的問題,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及時與有關站所聯系,并明確告知。接待中要注重文明用語,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農業部門的良好形象。
第7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據《中共河南省委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機關內部督查,目的是加強聯系溝通、明確工作任務、督促工作落實,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決策部署。
第二章 督查內容
第三條 督查內容
1.重要會議決策事項。市紀委全會、書記專題會、常委會、專項工作會等重要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2.重要文件的貫徹執行事項。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紀委、省紀委、市紀委重要文件的貫徹執行事項。
3.領導批示事項。委主要領導同志對專項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項。
4.其他需要納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項。
第三章 督查責任主體
第四條 市紀委辦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責任主體,負責制發督查通知(單)、做好督查管理、監督督查事項落實,并適時向市紀委主要領導反饋督查情況;定期編寫督查工作通報。
第五條 各責任部室是督查事項的具體工作落實責任主體,要明確1名工作人員為督查工作聯系人,負責本部室工作事項的統籌推進落實,并及時向辦公室報送有關情況。
第六條 市紀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是工作作風監督責任主體。對在重要工作推進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及時介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四章 督查工作方式
第七條 督查工作方法步驟
1.制發《督查通知(單)》(以汴紀督文號印發)。對重要任務事項,市紀委辦公室應及時制發《督查通知(單)》,建立臺賬,明確任務內容、牽頭部室、配合部室、時間節點、工作要求。《督查通知(單)》主送工作責任部室,涉及縣區、派駐機構的工作任務,同時送市紀委聯系執紀監督室。
2.督促提醒。對于一般任務事項,市紀委辦公室通過電話等方式及時提醒,對于重要任務事項,采用書面形式抓好督促落實,并做好記錄。
3.成立督查工作小組。對于督查面較廣,或者任務事項復雜,市紀委辦公室報請市紀委主要領導同意,成立由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的督查工作小組,進行專項督促檢查。
第八條 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要創新督促檢查方式方法、科學安排督查工作,嚴格控制督查的總量和頻次,防止督查檢查重復扎堆。
第五章 督查工作機制
第九條 任務分解制度。對于復雜的工作任務,市紀委辦公室要及時進行任務分解,明確牽頭部室、責任部室、責任人和任務時限,并結合實際制定督促檢查任務臺賬,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
第十條 批示件辦理制度。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辦理市紀委主要領導批示件,準確領會領導意圖,按照批辦性批示、指導性批示、參閱性批示分類辦理。對需要督辦的事項,明確辦結時限,加強跟蹤催辦,確保落實到位。要善于舉一反三、由點及面,推動同類問題解決。
第十一條 工作進度報送制度。各責任部室應及時向市紀委辦公室報送任務進度和完成情況。
1.及時報送。工作任務確定后,各責任部室要盡快確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時間節點及具體責任人,由督查工作聯絡人及時向市紀委辦公室報送。
2.定期報送。各責任部室承擔的列入督查范圍的工作任務,需長時間推進且尚未完成的,要在每月25日前,以條目形式,向市紀委辦公室報送,說明工作進度、存在問題、下步計劃和工作措施等。如個別任務事項有其他要求的,按具體要求報送。
第十二條 決策落實情況報告制度。市紀委辦公室要及時催報貫徹落實情況,加強審核把關、匯總分析,形成通報并向領導報告情況。
第十三條 督查專報制度。對在一定時期內,涉及多部室工作的重大問題和重點事項,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及時向領導提交專題報告。
第十四條 督促整改制度。對督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建議,督促有關部室列出清單、制定措施、明確責任、限定時間、開展整改,并及時反饋情況,堅決防止整改落實走過場、打折扣。
第十五條 掛賬督辦制度。對督促檢查任務臺賬明確的事項,實行跟蹤督辦、對賬銷號。對領導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解決或久拖不決的問題,綜合施措,重點督辦。
第十六條 核查復核制度。對督促檢查事項的辦理和落實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核查和復核,實地查看情況,堅決防止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確保問題妥善解決、工作真正落實。
第十七條 安全保密制度。督查臺賬由專人保管,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六章 督查結果運用
第十八條 用好正反典型。市紀委辦公室根據督查工作需要,每季度對各責任部室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采取適當的形式進行通報。工作任務完成好的部室給予通報表揚,工作任務推進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責任部室給予批評。
第十九條 強化結果運用。對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與機關日常考核獎、文明獎、綜治獎等獎勵獎項的發放掛鉤(具體掛鉤事宜由書記專題會研究后實施)。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縣區紀委監委及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統一管理機構)的督查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紀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8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1.內部控制建設基礎不牢固。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內制建設制度規范發布實施時間不長,制度宣傳訓練不足,單位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不熟悉內部控制建設的理念、規范,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被監督的階段,工作量增加也有抵抗感,從上到下內部控制建設的積極性不高。受現行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架構和人員編制的影響,單獨設立內部控制的職能部門困難,多由領導部門和臨時組織協調內部控制,獨立性和專業性難以保證。
一些單位受到人手不足的限制,不相容的單位分離等內部風險控制措施無法實施。在業務控制層面,雖然有一些控制制度和程序,但都比較零散,沒有系統,沒有將內部控制的理念設計和嵌入到各個業務環節和風險控制點,形成系統標準化的內部控制流程。重財務審查執行和資金安全控制,輕視其他業務環節的控制。內部控制的基礎工作不足,評價和監督成為無源水,無本木監督的效果無法談論。
2.評價和監督體系不完善。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是單位內部自我評價、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三個層次的內部控制監督體系。現行各行政事業監督管理體系對保證行政事業單位業務工作和財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實現資產安全和使用的有效性和行政功能的發揮,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監管體系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內部評估機構不清楚,評估效果難以發揮。實踐中,行政事業單位通常由綜合部門或財務部門代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功能,獨立性和專業性難以保證,導致自我評價效果差,無法科學評價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和運行的有效性。
二是內部監管機制難以建立。內部監督是單位對自身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根據監督和執行分離的基本原理,內部監督部門應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具體實施和管理部門。一般來說,內部審計部門或內部審計部門應履行監督職能,但由于機構設置不足,沒有設立相關內部監督聯合工作組,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內部監督職能無法發揮。
三是外部監督滯后。行政事業單位內控控制的外部監督主要是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財政部門以財政監督檢查的形式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審計部門主要以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專業審計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兩者在監監督的頻率和時效性,事后監督難以完全避免內部控制失效。檢查工作受時間和人員的限制,不能進行深入的檢查,只能走形式和過程,影響政府監督的效力。同時,一些政府監督人員素質不高,主觀隨意性大,情面放棄原則,政府監督效果差。
3.內部評價缺乏評價功能和動力。
行政事業單位收支兩條線制度的實施對嚴格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避免坐支挪用收費收入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收入和支出的完全脫節,單位缺乏內化約束和激勵機制,部分地區仍實施會計委派制度等剝奪單位會計管理權限的管理措施,單位內部管理意識和內部管理積極性下降。機構安裝上也沒有對內部控制評估和監管機構的明確要求,缺乏內部評估和監管的功能。
從監督的動力來看,單位負責人是各制度的審查執行人,也是內部控制度的有效性負責人,在沒有設立內部紀律檢查部門的前提下,內部評價和監督是單位負責人的評價和監督,負責人和監督者之間具有主體的一致性。單位內部控制人或財務人員依賴單位,實際利益由單位領導掌握,對單位領導違規審批和財務制度違規行為無法進行有效監管,可能因監管而受到不必要的打擊。這樣的監管即使成功了,財務人員也不能獲得多少切實的利潤,但是如果不成功,可能會失去現有的利潤。這種機制的存在導致單位內部監管動力不足,運行不暢。
4.外部監督規范需要完善。
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外部監管主要表現為財政部門監管和審計部門監管。實踐中,財政部門監督檢查主要依據的《會計法》、《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門制定的其他各種財務規則、政策性文件等,主要著重于預算編制和執行、財務合規性和各項支出標準的執行情況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關注不足,指導性意見和建議不足。檢查的時間、頻率等沒有制度規范,主要受到財政部門人員和當年重點工作安排,內部監督的制度性和規范性不強。
審計部門的內部監督監督主要是單位負責人的責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在其他專業工作審計中受到適當關注,在內容復雜的單位審計工作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監督通常只有一次,沒有上升的探索和可行的改善意見和建議,很難真正發揮審計外部監督對單位內部監督的作用。兩個部門的監督檢查沒有橫向的信息交流機制,檢查結果不一致,有時結論相互矛盾。
第9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1.鞏固內部控制建設基礎。
一是要明確單位負責人在內部控制建設中的主體責任。
通過宣傳訓練等措施,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充分理解內部控制的理念和作用,明確內部控制對加強單位各環節的管理,實現單位管理目標,從制度上保護干部的積極意義。讓單位負責人自覺地把內部控制作為頂級工程。
二是要健全內部控制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根據內控組織結構設置和工作機制的要求,在兼顧適應性和效率的基礎上,完善內控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確保內控有效運行。
三是嚴格落實內控責任,建立失責追究機制。
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依賴于嚴格執行控制責任,嚴格科學的制度設計,沒有嚴格執行就會變得虛假。對于不相容的崗位分離、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歸口管理、預算控制、財產保護控制、會計控制、發票控制和信息內部公開等控制方法,應嚴格執行責任,對違規者嚴格追查處理,保證控制制度有效執行。
2.建立多層次的內部控制監督體系。
內部控制的評價和監督是確保內部控制建設不斷完善和有效實施的重要環節。要發揮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的作用,必須確立。
位內部自我評價、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三個層次的監督體系,通過內部的動力和外部的壓力的共同作用,發揮監督作用。
一是要明確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職能部門和評價的內容。通常情況下,要將內審部門作為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責任部門,對內部控制設計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重要性和適應性;內部控制機制、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內控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編制評價報告報單位負責人。
二是發揮單位內部審計、紀檢部門的內部監督作用。按照內控運行與監督相分離的原理,將具有獨立性的部門作為單位內部控制監督的部門,確因人手不足未設置內審部門的可成立內部監督聯合工作小組,負責履行內部監督職能。通過監督激勵等制度設計,形成內部監督動力,發揮內部監督效能。
三是發揮財政和審計部門的外部監督作用。財政和審計部門可將單位的內部控制監督作為一項專門的監督內容,和日常的財務監督、審計監督并列,制定專門的監督檢查計劃,更加注重日常風險防控的監督,避免事后監督檢查的滯后性。
3.改進和完善外部監督規范
首先,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內部控制監督,除了以《預算法》、《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為統領外,還應結合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工作的流程、檢查的范圍、頻率等方面制定具體的操作流程,將外部的監督檢查制度化、規范化,而非隨機的,不定期的抽查,確保外部監督的長效機制。同時外部監督部門還應及時收集各類財政、財務管理的制度規范,及時更新相關的政策文件、支出標準等等信息,確保外部監督的權威性和準確性。其次,要積極探索第三方機構參與審計監督,參照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做法,通過委托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和財務規則比較熟悉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接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并出具審計報告。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復核和綜合評價,解決政府部門人手不足,監督檢查面過窄的問題。
最后,政府監督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做好橫向的信息共享和互通,節約資源,提高外部督檢查的一致性和權威性。
第10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中央、省委巡視和市委巡察整改的日常監督,強化巡視巡察成果運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央、省委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市紀委監委機關將督促巡視巡察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列入辦公廳、黨風政風監督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紀檢監察室和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工作職責。
第三條日常監督的對象是承擔巡視整改任務、被巡察單位、屬于市紀委監委監督范圍內的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干部。
第四條日常監督應當堅持依規依紀、實事求是,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主動靠前、深入一線,標本兼治、注重預防的工作原則。
第二章日常監督內容
第五條黨委(黨組)履行巡視巡察整改政治責任情況。是否把巡視巡察整改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列入重點任務,專題研究部署;是否把黨的領導貫穿巡視巡察整改全過程,推進整改的態度是否堅決、行動是否迅速、重點工作推動是否有力;主要負責人是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是否履行“一崗雙責”;領導干部是否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是否做到主動認領、即知即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承擔巡視整改任務和被巡察地區(單位)是否按要求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對照檢查、剖析原因、舉一反三,明確今后努力方向。
第六條巡視巡察反饋問題及建議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是否及時出臺,是否突出講政治要求,是否把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具體人員;是否按要求建立整改臺賬并定期梳理匯總;是否抓住突出問題短板和薄弱環節,因事制宜,制定有效措施,及時調度推進,逐項銷號辦結,確保每個問題都清倉見底、見人見事、處理到位;是否向社會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和整改成果,自覺接受監督。
第七條巡視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件處置辦理情況。是否把核查處置巡視巡察移交問題線索擺到重要工作日程,認真研究部署落實;是否按照有關管理權限,對接收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件及時分撥辦理,加強跟蹤督辦;是否堅持依
規依紀依法,優先處置、快查快辦、逐件落實、按時辦結巡視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確保案件質量。
第八條建立長效機制情況。是否認真分析總結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形成管長遠、治根本的制度機制;是否堅持立行立改與長期整改相結合、解決具體問題與標本兼治相結合,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鞏固和擴大巡視巡察整改成果;是否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進行規范完善,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強化制度執行,把制度剛性約束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推動形成權力制約監督“長久立”機制,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長效體制機制。
第九條注重發現整改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是否存在履行“兩個責任”不力、消極對待、敷衍應付、“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和“過關心態”;是否存在做選擇、打折扣、搞變通以及做表面文章,以出臺制度代替整改,甚至弄虛作假、報整改假賬等問題;是否存在線索處置不嚴肅不及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問題,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鐵的紀律推進整改工作。
第三章日常監督方式
第十條會議監督。市紀委監委有關領導以及相關紀檢監察室負責同志適時列席市委聽取巡視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匯報會;參加向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反饋巡視巡察情況會議、向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反饋巡視巡察情況會議;列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巡視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根據實際情況,有關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可參加或者列席上述會議。
第十一條審閱監督。根據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審閱整改方案以及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集中整改結束后,審閱黨委(黨組)整改情況報告、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問題逐一指出,進行“再反饋”。巡視巡察反饋3個月后,審閱問題線索處置辦理情況報告。根據工作需要,審閱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二條報告監督。按照省紀委監委和市委統一部署,督促承擔巡視巡察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在向市委和市委巡察辦報告整改任務推進及完成情況時,一并向市紀委監委報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建立完善駐在部門巡視巡察整改情況定期報告工作機制,對發現的重要問題及工作建議,及時向市紀委監委對口聯系紀檢監察室報告。
第十三條信訪監督。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對反映巡視巡察整改方面的來信、來電、來訪和網絡舉報,及時妥善辦理,防止線索流失和隨意交辦;對巡視巡察移交信訪件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處置意見,督促整改落實;對巡視巡察發現的反映相關問題信訪舉報較多以及辦理力度不夠、進度緩慢的地區(單位),要約談相關負責人,促進問題解決。
第十四條檢查監督。集中整改階段,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成聯合監督工作組,綜合運用聽取匯報、談話了解、召開座談會、實地調研等方式,了解情況、發現問題。集中整改結束后,開展集中整改監督,根據工作需要,對巡視巡察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回頭看”檢查和專項檢查,或者結合其他工作檢查同步進行。每一輪市委巡察都要將上一輪中央、省委巡視和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讓“再監督”成為常態。
第十五條評估監督。圍繞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承擔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黨組織應逐項形成整改辦結認定書,并將相關佐證材料一并抄報市紀委監委對口聯系紀檢監察室。長期整改階段(集中整改之后),銷號一項報送一項。巡視反饋第3個月后的三周內,各紀檢監察室會同對口聯系派駐紀檢監察組對相關地區(單位)反饋問題整改辦結情況、問題線索處置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綜合研判整改的狀況和尚存的問題。評估意見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定后存檔備查,并轉送市委督查室、市委巡察辦;其后半年,根據深入整改和日常監督情況,再進行一次評估。
第十六條聯動監督。市紀委監委應加強同市委督查室、市委巡察辦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定期參加聯席會議通報相關情況。市委巡察辦應組織各巡察組及時完善、匯總巡察報告、反饋意見、專題報告、問題清單等有關資料,在巡察反饋前3日內向市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應在市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市委巡視綜合情況匯報后一周內移交;整改情況綜合報告及整改臺賬,應在市委常委會聽取匯報后3日內移交。移交資料及線索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統一接收,并分送對口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
第十七條專項監督。堅持全面監督和重點監督相結合,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成果導向相統一,圍繞巡視巡察整改落實主要任務,特別是對巡視巡察指出的重點、難點問題,實施專項監督,前移監督關口,深入整改一線,實施重點精準監督,確保整改實效。
第十八條執紀監督。各紀檢監察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建立巡視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件專門臺賬,并優先處置、集中辦理,巡視巡察反饋3個月內問題線索應全部處置,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辦結。案件監督管理室在集中整改期間每周通報一次線索處置和辦結情況,對進展遲緩的,專門督辦。各紀檢監察室應加強對聯系地區(單位)巡視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件處置的督促辦理和業務指導,同步建立臺賬,跟蹤了解情況,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方面問題線索,督促相關地區(單位)即轉即辦、快查快結。有關地區(單位)對巡視巡察移交重點及疑難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件,在形成處理決定前,應同市紀委監委對口紀檢監察室溝通。
第四章日常監督成果運用
第十九條市紀委監委將巡視巡察整改情況作為對相關地區(單位)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實績考核,并根據巡視巡察整改評估情況,評定實績考核等次。
第二十條綜合日常監督情況,在集中整改期間,對整改遲緩的地區(單位)可發函督辦或者現場督辦,可依照省委《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辦法》,對相關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在長期整改階段,對需要重點關注解決的問題,特別是完善制度規章、建立長效機制、防范監管風險等,可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
第二十一條在集中整改結束后,結合整改評估情況,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整改職責、不落實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舊賬”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各區市縣紀委監委參照執行。
第11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切實履行黨支部的監督職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支部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黨支部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主要內容
1、能否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時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3、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議事與決策規則,做到決策科學、民主。
4、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5、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6、能否執行黨和國家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
7、能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8、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
1、黨組織的監督,即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互相監督和黨組織對黨員的監督。
2、黨員之間的互相監督,即黨員之間、黨員領導干部之間、黨員與黨員領導干部之間的監督。
3、紀律委員所實行的監督。
(三)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否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2、督促定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3、黨支部應及時了解和掌握黨員以及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和廉政建設情況,要將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對于群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干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應對其進行批評幫助,提出告誡。
4、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黨支部接到對黨員干部的檢舉和控告,有權進行初核,并報告上級紀檢部門。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四)監督保障
黨支部應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12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一、請示報告制度
第一條各股市及下屬單位負責人到市內縣外出差或者聯系工作,應報分管局領導批準;因公到市外出差或聯系工作應報局長批準;因公到省外出差或聯系工作應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
第二條分管局領導到縣外出差或聯系工作,應事先請示局長同意,并告知辦公室;局長應公外出,應委托其他局領導臨時主持全面工作,并告知辦公室。
第三條一般工作人員因公到縣外出差或聯系工作,三天以內由股室及下屬單位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局領導批準。
二、工作考勤制度。
第四條按照縣委、縣政府制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第五條上班時間,堅決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堅決杜絕串崗聊天、看小說、上網打游戲、聽音樂、瀏覽無關網頁等情況的發生。
第六條工作勤政高效,服務熱情周到,對上級下達及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須及時完成,不能因工作拖拉影響全局工作。
第七條離開所在股室外出辦事的,要將去向告知單位負責人,以便查核。
第八條工作日中午禁止喝酒(受組織指派安排除外);嚴禁在值班時飲酒;嚴禁酒后駕駛機動車。
三、請銷假制度。
第九條一般職工凡請假三天以內由各股室負責人或下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辦公室審查;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局領導批準。局系統的中層干部請假,一律報分管局領導同意后由局長審批。
第十條事假、病假。局系統職工因病、因事需請假者,需由書面報告(病假需醫院證明)并經批準,報辦公室備查,事假應提前一天,病假在檢查后及時請假。未經批準不得離職,經批準,假滿后應及時銷假,照常上班。
第十一條工休假。局系統職工工休假,由各股室和下屬單位根據各自工作情況,在保證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下,經股室、下屬單位負責人安排,報分管局領導批準,同意后到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局系統的中層干部工休假,報分管局領導同意,由局長審批。
第十二條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局系統職工需請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的由局里按有關規定執行,經局長批準后,由局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四、處罰辦法。
第十三條成立機關作風建設督察組,督察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機關工作作風進行督查。
第十四條未經局領導批準擅自到縣外出差或聯系工作的,未按規定程序報批病假、事假、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的,未按時回單位上報,又不請假的,一經發現,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年度各項績效獎金500元,累計曠工2天扣發本人年度績效獎金1000元,累計曠工3天的扣發本年年度績效獎金3000元,累計曠工3天以上或連續曠工2天以上(包括2天)取消全年績效獎金,同時正式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臨聘人員予以辭退。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按《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對遲到、早退或中途離職的,每次扣發績效獎50元。月累計達3次以上或年累計達10次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對屢教不改的,正式人員將給予紀律處分,臨聘人員將予以辭退。
第十七條上班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除本月績效工資50%,累計發現兩次扣除年度績效工資1000元,累計發現三次或以上的扣除年度全部績效工作,同時正式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臨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13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據《中共河南省委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機關內部督查,目的是加強聯系溝通、明確工作任務、督促工作落實,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決策部署。
第二章督查內容
第三條督查內容
1.重要會議決策事項。市紀委全會、書記專題會、常委會、專項工作會等重要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2.重要文件的貫徹執行事項。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紀委、省紀委、市紀委重要文件的貫徹執行事項。
3.領導批示事項。委主要領導同志對專項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項。
4.其他需要納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項。
第三章督查責任主體
第四條市紀委辦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責任主體,負責制發督查通知(單)、做好督查管理、監督督查事項落實,并適時向市紀委主要領導反饋督查情況;定期編寫督查工作通報。
第五條各責任部室是督查事項的具體工作落實責任主體,要明確1名工作人員為督查工作聯系人,負責本部室工作事項的統籌推進落實,并及時向辦公室報送有關情況。
第六條市紀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是工作作風監督責任主體。對在重要工作推進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及時介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四章督查工作方式
第七條督查工作方法步驟
1.制發《督查通知(單)》(以汴紀督文號印發)。對重要任務事項,市紀委辦公室應及時制發《督查通知(單)》,建立臺賬,明確任務內容、牽頭部室、配合部室、時間節點、工作要求。《督查通知(單)》主送工作責任部室,涉及縣區、派駐機構的工作任務,同時送市紀委聯系執紀監督室。
2.督促提醒。對于一般任務事項,市紀委辦公室通過電話等方式及時提醒,對于重要任務事項,采用書面形式抓好督促落實,并做好記錄。
3.成立督查工作小組。對于督查面較廣,或者任務事項復雜,市紀委辦公室報請市紀委主要領導同意,成立由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的督查工作小組,進行專項督促檢查。
第八條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要創新督促檢查方式方法、科學安排督查工作,嚴格控制督查的總量和頻次,防止督查檢查重復扎堆。
第五章督查工作機制
第九條任務分解制度。對于復雜的工作任務,市紀委辦公室要及時進行任務分解,明確牽頭部室、責任部室、責任人和任務時限,并結合實際制定督促檢查任務臺賬,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
第十條批示件辦理制度。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辦理市紀委主要領導批示件,準確領會領導意圖,按照批辦性批示、指導性批示、參閱性批示分類辦理。對需要督辦的事項,明確辦結時限,加強跟蹤催辦,確保落實到位。要善于舉一反三、由點及面,推動同類問題解決。
第十一條工作進度報送制度。各責任部室應及時向市紀委辦公室報送任務進度和完成情況。
1.及時報送。工作任務確定后,各責任部室要盡快確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時間節點及具體責任人,由督查工作聯絡人及時向市紀委辦公室報送。
2.定期報送。各責任部室承擔的列入督查范圍的工作任務,需長時間推進且尚未完成的,要在每月25日前,以條目形式,向市紀委辦公室報送,說明工作進度、存在問題、下步計劃和工作措施等。如個別任務事項有其他要求的,按具體要求報送。
第十二條決策落實情況報告制度。市紀委辦公室要及時催報貫徹落實情況,加強審核把關、匯總分析,形成通報并向領導報告情況。
第十三條督查專報制度。對在一定時期內,涉及多部室工作的重大問題和重點事項,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及時向領導提交專題報告。
第十四條督促整改制度。對督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建議,督促有關部室列出清單、制定措施、明確責任、限定時間、開展整改,并及時反饋情況,堅決防止整改落實走過場、打折扣。
第十五條掛賬督辦制度。對督促檢查任務臺賬明確的事項,實行跟蹤督辦、對賬銷號。對領導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解決或久拖不決的問題,綜合施措,重點督辦。
第十六條核查復核制度。對督促檢查事項的辦理和落實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核查和復核,實地查看情況,堅決防止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確保問題妥善解決、工作真正落實。
第十七條安全保密制度。督查臺賬由專人保管,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六章督查結果運用
第十八條用好正反典型。市紀委辦公室根據督查工作需要,每季度對各責任部室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采取適當的形式進行通報。工作任務完成好的部室給予通報表揚,工作任務推進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責任部室給予批評。
第十九條強化結果運用。對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與機關日常考核獎、文明獎、綜治獎等獎勵獎項的發放掛鉤(具體掛鉤事宜由書記專題會研究后實施)。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縣區紀委監委及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統一管理機構)的督查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紀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紀委監委對于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實施細則附工作制度
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要加強整改落實日常監督,用好問責武器,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翻看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反饋的新聞可以發現,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代表中央對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時,都有這樣一句話。這在十八屆中央巡視反饋中是沒有過的,意味著十九屆中央將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任務交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以外在壓力倒逼被巡視黨組織將巡視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監督常在促進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
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擔負起巡視整改日常監督的責任,是黨中央強化巡視整改的創新舉措。巡視發現問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解決,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然而,不論是十八屆中央巡視回頭看還是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巡視整改不到位都是一個突出問題:有的被巡視黨組織在巡視組撤離后基本上就不管整改了,制度制定后就擺在那不下發,鎖在抽屜里敷衍了事,沒有真正落實;有的巡視整改前緊后松,呈報巡視整改報告后,整改力度就明顯減弱了;有的巡視整改說做不一、不嚴不實,存在掛空擋、走過場現象分析個中原因,除了主體責任不落實,還有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對整改的日常監督弱化、缺位甚至缺失。2017年7月1日修改的《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會同巡視組采取適當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從以往的情況看,對巡視整改的監督,較多依靠巡視工作本身來推進,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巡視整改的關心、對整改效果的關注不平衡,尚未形成監督合力。
俗話說:井無壓力不噴油,人無壓力輕飄飄。如果缺乏監督,少了外力的鞭策,就有可能因為松懈而虎頭蛇尾,因為敷衍而自欺欺人。中央強調巡視整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這就是說整改不是一時一事,不是一錘子買賣,不是交了整改報告就大功告成,必須持續跟進、精準發力。鑒于此,中央在制定中央巡視工作規劃時,明確要求建立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對巡視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制度,把督促巡視整改落實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正如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所說,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的日常監督是一種過程的監督,有利于實時的監督和管控,從而從過程上保證巡視整改長流水、不斷線,在長和常上多做文章,特別是緊盯一些重點問題和具體問題舉一反三抓整改,緊盯一些需要花較大力氣啃的硬骨頭和較長時間治理的沉疴痼疾馳而不息抓整改。
強化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履行監督責任提出的新要求。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和監委合署辦公,監督是其首要職責、基本職責。把監督挺在前面,需要有的放矢,加強對巡視整改的督查正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能的一個抓手。目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探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分設,紛紛成立了監督檢查室,對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促已成為監督檢查室的一項重要職責。通過主動監督,靠前監督,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動態分析整改成效,持續跟蹤督辦,巡視整改的外在壓力和內生動力就會增強。
今年5月,江蘇省紀委監委辦公廳印發《進一步增強巡視與紀檢監察工作合力,著力提升監督工作效能的意見》,要求強化巡視前、巡視中、巡視后、日常4個階段的協調協作,確保巡視工作與紀檢監察工作有機結合、有效貫通。針對2017年省委巡視中發現的重點問題,近期江蘇省紀委監委成立5個督查小組,首次對巡視整改情況開展專項督查,重點督查整改責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完整、整改成效群眾是否滿意、責任追究是否到位等。由此,紀檢監察機關與巡視工作的協作,就從巡視對象確定到重要情況溝通,從優先辦理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到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督查,形成一種接續的、協同的效應,進一步形成監督合力、凸顯監督效能。
對于組織部門來說,加強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一方面要對巡視移交的選人用人、黨組織建設、違反換屆紀律等方面問題積極抓好整改,對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集中整治,另一方面,要對反映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及時跟進,把日常了解干部的情況和巡視結合起來,動態解決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該調整的調整,該免職的免職,使能上能下成為常態。
最后,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用好問責武器,對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對高舉輕放、應付交差、企圖蒙混過關,甚至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公開曝光,達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效果。如天津利和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在2016年5月十屆天津市委巡視反饋意見后,對整改不重視,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甚至邊改邊犯,直至2017年12月十一屆市委巡視進駐,絕大多數問題仍未得到整改。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時任黨委書記、董事長白文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馬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職務。
7月23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向湖南省委反饋巡視意見后,湖南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會上成立了巡視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傅奎任組長,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王少峰任副組長,負責對整改任務全程跟蹤督辦、逐一對賬銷號,確保整改工作緊盯不放、一抓到底。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加強對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將與巡視機構督查督辦、群眾監督等形成合力,構建有序銜接、互為補充、協調一致的整改監督鏈條,真正確保巡視發現的問題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湖南省廉政建設協同創新中心主任鄧聯繁表示。
紀委監委對于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實施細則附工作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巡察整改監督,推動巡察整改落實,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和《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21-2022年)》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巡察整改監督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實縣委巡察工作規劃,加強巡察整改監督檢查,做深做細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發展。
第三條巡察整改監督在縣委領導下,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按照職責任務,密切配合,有序銜接,抓好落實。
第四條巡察整改監督中,縣紀委監委的職責和任務: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對整改工作進行全面監督。通過調閱資料、實地調研督導、參加民主生活會、發函督辦、回訪督查、約談函詢等方式,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定期梳理整改進展情況,動態分析整改成效,查找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精準發力,持續跟蹤督辦,整改監督情況定期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二)突出工作重點,緊盯關鍵環節,重點監督被巡察黨組織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指導鄉鎮紀委和有關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好監督責任。在整改部署階段,重點監督被巡察黨組織及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的重視程度、安排部署、整改方案等;在集中整改階段,重點監督是否真整實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在集中整改之后,重點監督未整改到位的事項是否持續整改,整改成果是否鞏固,是否建立長效機制。
(三)把監督巡察整改與問題線索處置、政治生態研判等結合起來,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巡察監督威懾力,促進形成巡察監督和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的整體合力。對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優先辦理,自接受之日起三個月內向縣委巡察辦反饋辦理情況。
(四)對監督發現和巡察移交的干擾巡察工作或者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追責,典型案件通報曝光。根據巡察整改監督情況,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開展集中督查、專項督查等意見建議。
第五條巡察整改監督中,縣委組織部的職責和任務:
(一)把督促巡察整改與組織部門選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巡察結果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巡察反饋的黨的領導、選人用人、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等方面問題,統籌督促抓好整改。
(二)把日常了解干部情況和巡察結合起來,動態解決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
(三)根據巡察整改監督情況,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開展集中督查、專項督查等意見建議。
第六條巡察整改監督中,縣委巡察辦的職責和任務:
(一)按照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負責巡察整改監督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配合、匯總報告等工作。
(二)巡察反饋后,建立完善巡察發現問題、移交問題線索等清單,加強巡察整改臺賬管理,做好巡察整改監督的基礎工作。
(三)向縣紀委監委移交巡察反饋意見和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向縣委組織部移交反饋意見,向相關縣級領導干部和縣委、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通報其主管或職責范圍內巡察發現的問題,并協調相關部門加強督查督辦。
(四)了解掌握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優先辦理巡察移交的問題和問題線索情況,定期匯總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集中辦理情況和巡察整改監督情況,并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提出開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專項督查及問責追責等建議。
(五)督促被巡察黨組織認真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抓好巡察整改,按要求報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報告。協助審核整改方案和整改報告,并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對縣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情況匯報時點人點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以及縣委主要領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批辦、交辦的事項進行督辦并及時報告。
第七條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和縣委巡察辦分別確定具體承辦股室,明確具體責任領導和專門聯絡人員,加強聯系溝通,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重要情況或重大問題,提交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八條縣委巡察辦加強組織協調,請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有關領導和相關股室負責人列席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及時將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有關巡視巡察工作精神,通過適當形式傳達學習,作為跟進監督、督促整改的指導依據。
第九條巡察期間,對巡察發現的群眾反映強烈、被巡察黨組織能夠及時解決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四風方面問題,以及損害群眾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問題,縣委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立行立改建議的,縣委巡察辦及時通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進行跟蹤了解、督查督辦。
對巡察發現的重要問題線索,確有必要及時辦理的,縣委
巡察辦報經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移交縣紀委監委辦
理,辦理情況及時反饋縣委巡察辦。
巡察期間,被巡察黨組織有擬提拔人選的,縣委組織部或干部考察組應當征求縣委巡察組的意見。
第十條縣委巡察辦會同縣委巡察組優化反饋流程、突出
重點內容、明確整改要求,增強巡察反饋的權威性針對性。縣
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或縣委巡察辦負責同志,縣紀委監委、
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同志參加被巡察黨組織巡察反饋會。
第十ー條巡察反饋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或者授
權縣委巡察辦)向縣紀委監委和縣委組織部通報有關情況,移
交巡察反饋意見等材料。
第十二條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根據每輪巡察移交情
況,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方案,派員參加被巡察黨組織
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并加強指導督導,持續跟蹤督辦巡察反
饋問題整改,督促做好整改公開工作。
第十三條縣紀委監委于每輪巡察反饋后10個工作日內審核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方案;每輪巡察反饋后3個月內審核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情況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以及后續整改情況報告,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協助審核,并將審核意見提供縣紀委監委,匯總整理后及時反饋被巡察黨組織。
第十四條每輪巡察反饋后1個月、6個月,縣委察工作
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況匯報,縣紀委
監委、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第十五條每輪巡察反饋后6個月,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共同組成督查組,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第十六條縣委巡察辦向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提出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問責追責的建議后,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應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將處理情況反縣委巡察辦。
第十七條縣委巡察辦加強對巡察整改情況的統等協調、跟蹤督促,建立巡察成果運用管理臺賬,通過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了解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向縣委匯報的年度工作情況報告。縣紀委監委定期匯總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處置情況,并通報縣委巡察辦。
第十八條縣委巡察組開展巡察回頭看時,充分聽取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巡察整改日常監督情況通報。根據工作需要,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承擔日常監督職責的相關料室派員參加巡察回頭看,持續強化再監督。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巡察辦承擔。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第14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1、村務監督委員會實行工作例會制度,對會上組織學習的內容、開展監督的事項等,應在《杜集區村級監督委員會工作記錄簿》上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據實及時填寫。
2、每次會議記錄應注明時間、主持人、記錄人及參加人(本人簽字)。
3、會議記錄主要記四個方面內容:即村務監督委員會學習與參與活動情況、履行“六項”監督職責情況、反映社情民意情況以及幫助村(居)“兩委”工作情況。
第15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巡察整改監督工作,推動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督促移交事項的辦理,提高巡察成果運用成效,根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辦法》、《*********工程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工作制度》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巡察整改監督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聚焦問題、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三條巡察整改監督工作在公司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巡查整改監督工作實行公司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巡察辦)統籌協調,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問責,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參與,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的聯動工作機制。
第四條巡察整改監督工作的主要任務(一)監督檢查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和移交事項的辦理情況;(二)發現和了解新的問題線索;(三)其他需要監督的事項。
第五條巡察整改監督工作采取回訪監督和日常監督兩種方式。
回訪監督由巡察組負責。按照“誰巡察、誰回訪”的要求,相關巡察組按照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對被巡察單位反饋意見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回訪監督。
日常監督由巡察辦負責。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報告報送領導小組后,巡察辦負責對巡察整改情況,特別是對被巡察單位整改遺留問題、未辦結的巡察移交事項及巡察組回訪監督中新發現的問題和移交事項辦理情況,適時進行監督。
第六條巡查整改監督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電話催辦、函詢;
(二)召開會議;
(三)個別談話、約談;
(四)調閱復制相關資料;
(五)問卷調查、民主測評;
(六)實地調研、暗訪;(七)接受職工群眾舉報;
(八)經領導小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條巡查整改監督的基本程序
(一)建立日常監督臺賬。巡察辦對巡察組報送備案的巡查整改事項及巡察組回訪監督中新發現問題和移交事項進行梳理分類、登記編號,建立日常監督臺賬。
(二)立項報批。根據日常監督事項,制定監督方案,明確監督方式、步驟和要求等,報主管領導審批后執行。
(三)監督了解情況。按照“一般事項催報監督、重要事項專項監督、重大事項聯合監督”的要求,對一般性監督事項,可通過電話催辦、發函催辦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單位按期如實上報辦理情況和結果;針對職工群眾反映強烈、領導批示交辦的重要問題事項,可以采取專項監督的方式進行;對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統性的復雜事項,巡察辦可以會同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聯合監督。
(四)對賬銷號。對督辦事項跟蹤了解,及時掌握動態,根據整改進度,認真對賬銷號。
(五)報告監督結果。監督工作結束后,按要求寫出監督報告,全面準確及時地將監督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六)反饋監督意見。根據監督情況,經領導小組同意,向被巡察單位反饋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監督建議。對監督建議提出的要求進行跟蹤監督,直至事項辦結。
第八條做好巡查整改監督資料整理歸檔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監督工作結束后,及時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監督情況相關材料,立卷歸檔,交公司黨委辦公室存檔。
第九條被巡察單位整改不力、拖拉推諉、陽奉陰違、弄虛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本制度由公司紀檢監察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16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一)為了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貫徹落實狀況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對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例行的監督檢查工作,要在黨總支的統一領導下,由辦公室牽頭,具體對領導干部進行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的重點資料是;單位領導干部在其職責范圍內,是否切實履行了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中規定的職責。
(四)監督檢查采取平時監督檢查和集中監督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除平時加強對黨內廉政建設職責制執行狀況的監督檢查外,每年還要組織兩次專門的檢查,也能夠根據需要,對存在嚴重問題的所屬單位組織專項檢查。
(五)在監督檢查中,凡發現領導干部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中規定的職責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相應職責。
(六)在監督檢查中,凡發現領導干部不廉潔行為,要及時進行談話誡勉。涉及違紀問題的要嚴肅查處,并及時做了黨紀政紀處理。
(七)對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監督檢查狀況要做專門記錄。凡涉及領導干部個人的,要裝入干部廉政檔案。
第17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黨員監督問題是加強黨的建設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越是改革開放越要加強和健全黨內監督。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是黨章規定的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之一。黨的基層組織認真落實對黨員進行監督的任務,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明確對黨員進行監督的重點內容。對黨進行監督的重點內容包括: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情況;遵守黨的紀律,廉潔自律,自覺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蝕,同各種錯誤行為做斗爭的情況;黨員領導干部以積極態度,認真對待群眾意見,改進工作的情況。黨組織對黨員進行監督,既要監督八小時以內的情況,也要監督八小時以外的情況。
2、堅持走群眾路線,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3、堅持黨員教育、管理與監督相結合。
4、加強制度建設,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和嚴格監督。
5、教育引導黨員相互監督。
一、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線領導機關干部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二、黨內監督的重點內容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內容是:
(1)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2)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3)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4)保障黨員權利的情況;
(5)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
(6)密切聯系群眾,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情況;
(7)廉潔自律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三、黨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和權利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黨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和權利是:
(1)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2)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或向黨的組織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
(3)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敢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
(4)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5)參加黨組織開展的評議黨員領導干部的活動,發表意見。
第18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外部監督,促進司法廉潔,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信任力,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建立和擴大與人民群眾溝通的橋梁和渠道,邛崍市人民法院建立完善廉政監督卡制度。
搞好動員宣傳,消除大眾的疑問。一張小小的廉政監管卡,讓法官和工作人員在辦案和購買物資的過程中,時刻認識到向當事人發放廉政監管卡是法官和工作人員的鄭重承諾,通知當事人審判的嚴肅性和招標的廉潔性,并接受他們的監管。同時,向當事人承諾依法嚴格審判,公正公開透明招標,委托人找關系審判結果和中標結果不變,給當事人吃定心丸。保持法官中立地位和物資采購公正廉潔,加強法官和工作人員紀律作風建設,確保廉潔司法,公正文明事務,樹立良好的法院司法公信形象。
堅持監督檢查全權復蓋,確保不留死角。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管,促進司法廉潔,提高司法公信力,邛崍市人民法院發放隨案廉政監管卡,除對案件立案、審判和執行各環節開展監管外,完善對法院機關事務管理的監管,特別是對法院基礎設施建設、大宗物資采購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發放廉政監管卡,便于群眾開展監管,實現法院權力運行監管檢查全覆蓋,最大限度杜絕六難三案和吃卡要等違紀違法問題。
通過監督通報渠道,大眾開展監督變得容易。判決、執行、評價、拍賣等各個環節,監督招標和物資采購各個環節,對履行職責、依法處理事件、公正效率、服務態度、清潔廉潔進行評價,也可以在事件審判結束和招標結束后,對事件和招標全過程提出監督評價意見。廉政監管卡除了明確通知當事人監管報案電話、電子郵箱和報案受理網站外,還在法院訴訟服務廳設立了報案箱,保證當事人多種渠道隨時監管報案。
第19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第一條是完善監督,發揮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廉政監督。
監管卡(以下簡稱廉政監管卡,樣式見配件一)的作用,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廉政監管卡由本院立案庭及相關業務庭首次向當事人遞交訴訟(執行)文件、發票時,按照《本院遞交案件廉政監管卡的相關要求》,送交案件當事人。
第三條,本院監察室每季度采用隨機抽查方式檢查廉政監督卡發送。每季度第一個月,我院監察室兩人,立案庭一人,從各業務庭和部分業務庭受理的案件中隨機抽取檢查的案件。檢測由我院監察室負責。
第四條:本院監察室收到當事人填寫內容的廉政監管卡和材料,或電話投訴法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存在廉政監管卡所列行為的,應及時登記、鑒別。
經審核,對完全不屬實的惡意投訴,由我院監察室負責與投訴人交談或處理。
第五條本院審計室在第二季度第一個月向院領導匯報上季度本院實施本規則工作,同時向本院業務院匯報。遇到重大情況應及時報案或報案。
第六條規則自印刷之日起實施。
第20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制度
會議標題
村務監督委員會審議、監督村務公開內容會議
會議時間
xxx.7.2
地點
會議室
列席人員
主持
xxx
記錄人員
吳文宣
出席人員
黨務、村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黨務、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以及村計生管理員
會議內容
一、由村主任文華同志主持召開會議。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上級政府關于村務、財務公開的文件精神,切實按照我村的村務、財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做好我村的公開工作,先由各工作人員根據我村本月各項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匯報,再由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分析、審核,并落實好村務公開內容的監督職責。
二、各工作人員根據本月各項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匯報:
1、xxx同志介紹xxx年度侖蒼村7月工作計劃,并匯報6月份村委會工作計劃完成情況;
2、吳文宣同志匯報6月份黨員黨費交納情況,七一活動內容情況,介紹本月黨組織自身建設情況以及黨支部反腐倡廉學習系列;
3、吳文川同志匯報6月份村現金收付、收支明細、工資以及誤工補貼情況;
4、孫惠珍同志匯報6月份計生初婚、辦證、出生、節育措施情況;
5、吳榮語同志匯報關于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識的反饋情況及處理;
6、吳油發介紹衛生保潔隊打掃情況及明查暗訪情況;
三、黨務、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針對各項匯報內容召開討論審核。
四、由吳紫文同志代表監督委員會宣布審核結果:
1、重大事務:xxx年度村7月工作計劃、6月份計劃完成情況;
2、黨建工作:6月份黨員黨費交納情況、七一活動、黨組織自身建設、反腐倡廉學習系列;
3、三資管理:6月份村現金收付公布表、收支明細表、工資及誤工補貼表;
4、計劃生育:6月份計生初婚、辦證、出生、節育措施情況;
5、群眾意見及建議:關于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識的反饋情況及處理;
6、美麗鄉村:一事一議衛生保潔費收取標準;
經本次會議審核通過本月村務公開內容,于本月九日前上墻公布,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繼續落實村務公開的監督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