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結(Job Summary/Work Summary),以年終總結、半年總結和季度總結最為常見和多用。就其內容而言,工作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總分析、總研究,并分析成績的不足,從而得出引以為戒的經驗,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三供一業工作總結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三供一業工作總結3篇
【篇一】三供一業工作總結
“三供一業”移交攻堅階段的疑難問題處理與風險規避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已至最后攻堅階段。由于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加之國資委近日出臺的《2018年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資金審核要點》,對預撥資金、資本預算執行情況提出更為的嚴苛標準。因此,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攻堅時刻,實操中仍存在著大量的疑難問題和隱性的經濟責任風險有待交接雙方去化解。
一、困惑與風險:您是否有以下困惑與無奈?甚至擔憂后期追責?
●已簽署正式移交協議的企業,其協議內容、預撥資金的使用費用范圍與標準及資本預算執行情況有悖《2018年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資金審核要點》的要求,存在經濟責任風險;
●地方政策有悖國家政策,我們怎么做,都會有很大經濟風險和責任風險;
●接收方的費用概算的全部都用于改造,無視“維修為主,改造為輔”原則;
●接收方欲改造項目,有悖“沒有維修價值才可以改造”的“必要的改造”要求,屆時,國家大量有效資源會被無端廢棄;
●我們簽的《協議》里,主要談“改造”,就是沒有確定“職能責任”移交的具體時間,移交《協議》中回避了移交的核心標的物——職能;
●接收方要求我們直接對第三方(施工方等)付款,我們也知道有很大風險,但沒辦法;
●我們《移交協議》約定費用總額,大大超過國家給出的標準,屆時國家清算不認可怎么補救;
●資產移交沒有具體的政策條文可以遵循?面對接收方有很多要求,不滿足就不接收!對這些有爭議無依據的移交細節,究竟應當怎樣界定和把握?
●移交資產是否要評估?移交費用、資產移交是否涉稅?土地怎么移交?怎樣才能順利通過審計?
●清算審計環節存在哪些風險?如何規避?
●接收方提出諸如“二次加壓費”“維修基金”“改造過度期”等國資委明確不認可的費用,不給不接收,給了就違規,不知如何化解;
●還沒有簽訂正式移交協議,如何按國資委要求一步到位:用最低的成本,最快的程序、最短的周期,完成“實質性移交”?
二、破解路徑:三種方式破解12個環節的上百個難題
(一)公開培訓
我們每月舉辦一期“三供一業”移交研修實操研修班,對移交過程中的12個環節的上百個疑難問題提出明確解決的思路和方法,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34期:2018年9月14日-17日(9月14日報到),長沙
35期:2018年10月19日-22日(10月19日報到),成都
36期:2018年11月7日-10日(11月7日報到),北京
37期:2018年12月5日-8日(12月5日報到),沈陽
38期:2019年1月16日-19日(1月16日報到),海口
(二)內訓座談
針對企業面臨移交難的實際問題,為企業量身定制內訓課程,有針對性的系統深入解析疑難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
(三)咨詢輔導
通過對移交項目的調研、診斷、分析、疑難個案破譯及風險預見與規避,制定既依法合規,又能實現“以最低的成本、最短的周期、最簡捷的方式”移交目標的實操方略。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為移交方的“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重要抉擇、重大決策,提供政策依據和法律支持;
2.為移交方對外協商、公關提供思路、技巧和理由;
3.為沒有文件條文可以遵循實操細節,提供有利于實現改革預期,有利于維護企業權益的具體指導。
4.為企業提供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三供一業移交工作推進計劃表》《項目總體計劃意向示意圖》《交接實操目標分解計劃》《盡職調查報告》《移交模式的風險提示與預案》《關于物業費用過高的提示與規避預案》《資產移交要件準備的提示》《三供一業移交資產建議報告》《國企家屬區的九類公產房移交與否及論證報告》《物業需移交資產范圍、類別建議》《接受審計需準備要件的清單》《三供一業改革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職工維穩預案》《人員移交實操目標分解》《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實施方案》《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改革政策法規匯編》《“三供一業”分項移交協議》《“先改造后移交”模式整改方案》《原協議無明確“標的物”“基準日”的整改方案》《的構成要素與關鍵內容的表述建議》等方案與要件。
三、破解之道:不怕難做,就怕不精準!不怕有爭議,就怕無主見!
我們會協助您——運用政策、法律和本項改革的初衷,對交接過程中無法回避的全部問題,逐一分析,做出風險評估提示和預案對策建議,不留一個懸案,最大限度化解此前潛在給移交方的失責、損失等各類風險。
我們會幫助您——堅定主見,守住底線,理性作為,精準實操,巧妙周旋,解惑排擾。
我們會指導您——既完成改革任務,又最大限度維護企業權益;既精準細節,又讓程序最簡潔,既能巧妙的用好規則,又能在不違法違規的前提下奪回工作主動權,實現以最短的時間,完成實質性移交,完成我們的主體責任。
我們將直接為您——依國資委要求,量身定制的起草規范模式的“先移交”《移交協議書》;對此前簽訂“先改造”協議的,依國資委要求,起草需化解風險的《補充協議》;
依本項改革預期目標,對資產逐一界定并回答:哪些是必須交的?哪些是應該交的?哪些是可交可不交的?哪些是有條件移交的?哪些是堅決不能交的?
培訓相關工作人員的公關、表達、說服對方的思維邏輯與技巧;設計各類規范的應用表格、交接文書要件等等。
總之,我們若有幸為貴單位服務,我們將委派已成功輔導過多地國資部門、數十家國有企業攻堅克難、實戰經驗豐富的“三供一業”分離實操專家排憂解難,保駕護航,合法合規合理共度難關!【篇二】三供一業工作總結
2020
“三供一業”工作方案文檔
Document Writing
“三供一業”工作方案文檔
前言語料:溫馨提醒,公務文書,又叫公務文件,簡稱公文,是法定機關與社會組織在公務活動中為行使職權,實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規范體式的書面文字材料,是傳達和貫徹方針和政策,發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實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復問題,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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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三供一業”工作方案1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與遼寧省政府簽署的《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精神,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有關政策,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駐沈中央企業(簡稱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離移交范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駐沈央企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等職能(簡稱“三供一業”)。
二、基本原則(一)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分離移交工作實行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移交費用按有關標準協商確定。人員由雙方自行協商,接收方難以安排的由駐沈央企消化。
(二)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核定費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電接收按照國家電網統一規定執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雙方協商測算分離移交費用。
(三)創新工作思路,統籌推進工作。在減輕央企負擔、支持央企發展的同時,增加我市國有企業服務范圍和國有資產存量;同步進行自備井拆封、供水并網及拆除小鍋爐工作,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四)精心組織,規范操作。“三供一業”資產無償劃轉國有企業,其中移交股份制企業的,資產劃轉國有股東后再注入企業。對接收的設施、設備辦理劃轉入賬手續,依法依規交接國有資產。
三、工作目標按照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力爭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任務。
四、接收主體按照駐沈央企“三供一業”的接收主體應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要求,確定以下單位作為接收主體:
(一)供電職能由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沈陽供電公司(以下簡稱沈陽供電公司)承擔。
(二)供熱職能由沈陽城市公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公司承擔。
(三)供水職能由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水務集團)承擔。
(四)物業職能由沈陽匯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房地產置業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擔保公司)承擔。
五、責任分工(一)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供電組、供暖組、供水組、物業組、資產組、維穩組等6個專門工作組,分別組織推進相關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市國資委負責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總體協調推進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負責與省國資委溝通聯系并及時報送我市相關工作完成情況。負責資產組工作,牽頭做好資產接收有關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電組工作,制定供電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供電公司實施供電接收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立項等工作。
3.市建委負責供水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水務集團實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產局負責供暖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企業實施供暖接收工作。負責物業組工作,制定物業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沈陽匯鼎公司和沈陽擔保公司實施物業接收工作。
5.市財政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費用測算及資產接收工作。
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移交人員勞動關系變更及社保接續等工作。
7.市規劃國土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土地權屬證書的變更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8.市環保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三供一業”維修設施改造涉及的環保手續辦理工作。
9.市信訪局負責維穩組工作,牽頭做好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
10.市公安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以及“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協調工作。
11.沈陽供電公司在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下,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國家電網的統一部署,做好供電接收工作。
12.沈陽水務集團在市建委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陽公用集團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陽匯鼎公司、沈陽擔保公司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物業接收工作。
六、資產處置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xx〕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駐沈央企協調提供。
七、操作流程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相關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建委、房產局分別組織接收企業與駐沈央企進行對接,參照《駐沈陽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設施維修改造費用測算指導意見》,開展現場勘察等工作,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分離移交費用。交接雙方分歧較大的,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聘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估和裁定,相關企業應服從專家組的裁定結果。費用測算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移交協議,約定相關責任、義務等事宜。駐沈央企要積極籌措資金,按照《關于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有關規定,根據移交協議向上級公司和國務院國資委申請相關費用。資金到位后進行資產交接,并由接收方啟動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項目改造完工后,交接雙方共同組織竣工驗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有關要求(一)高度重視移交接收工作。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對于促進駐沈央企改革發展、改善企業家屬區居民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務。
(二)積極創造工作條件。
1.對于存在歷史遺留問題難以接收的土地、房產,由市建委、規劃國土局、房產局、國資委共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并報市政府批準,補辦有關權屬證書后進行移交。
2.市政務服務辦牽頭組織有關審批部門,設立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辦理“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程項目的前期手續。
3.規劃國土、公安、消防、環保、城管等部門負責協調減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綠地、衛生防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支持、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相關問題。
5.“三供一業”移交接收中出現的問題,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穩妥做好維穩工作。有關部門、企業要按照“屬人、屬事、屬地”原則妥善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穩步推進。在移交過程中,駐沈央企承擔維護穩定的主體責任,要向本企業職工宣傳、解釋相關政策,做實做細職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業要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工作,保證各項職能正常運轉,并做好接收職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平穩過渡。
20xx年“三供一業”工作方案2為切實做好駐遼陽市中央企業(以下簡稱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剝離駐我市央企辦社會職能,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xx〕19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一)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堅持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原則;
(四)堅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實施改造移交,保證分離移交后的設施設備符合現行標準、運行正常;
(五)堅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則,通過建立機制,搭建平臺,加強協調指導,積極有序地推進分離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圍省國資委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名單中明確的駐遼陽央企職工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簡稱“三供一業”)職能,包括遼陽石化分公司、慶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聯通遼陽分公司、鞍鋼弓礦公司、東電四公司、水電六局。
三、工作目標根據國發〔20xx〕19號文件精神,結合地方實際,采取分類指導、分批實施的方法,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駐我市央企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四、組織領導為進一步加強對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遼陽市駐遼陽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駐我市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組長由分管城市建設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相應副秘書長、市國資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建公用事業局、市水務局、遼陽供電公司及相關接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搞好配合,簡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務,確保分離移交工作順利進行。
五、接收單位的確定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業”移交項目優先移交給有實力、信譽好的國有企業,由專業化企業實行社會化管理。結合我市實際,主城區及縣(市)區供水設施移交至遼陽市自來水公司,河東地區供水設施資產移交至市國資公司,轉供水業務委托中信環境水務公司管理;供電設施移交至國家電網遼陽供電公司;供熱設施移交至遼寧沈煤紅陽熱電有限公司(移交企業也可另行選擇有能力、有資質的供熱單位);主城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白塔房管處、文圣房管處管理,縣(市)區家屬區物業管理設施移交至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的責任、權利、義務在雙方簽訂的委托管理協議中約定。
六、移交與接收企業責任分工改造工程完成前,水、電、暖設施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承擔運行維護責任,具體事項雙方在改造協議中明確。改造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水、電、暖設施由接收單位負責運行維護。移交企業、接收企業應相互配合,完善分離移交項目涉及的各項手續。如涉及人員移交,移交企業應做好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向職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預防和妥善處理由此引發的集訪或群體性事件。職責分工未盡事項,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七、分離移交項目管理和實施移交企業、接收單位應分別成立專項工作組,明確項目責任人,做好銜接和溝通工作。移交企業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管理規范,與接收單位共同協商做好項目招投標和施工管理。接收單位應做好項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組織管理,保證項目質量和施工安全。項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業與接收單位共同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分離移交費用測算和支付制定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設施改造技術標準和費用執行標準。“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的費用測算,由接收單位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參照我市技術標準,結合本地區和移交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工程改造預算報市專家審核組論證確定。分離移交費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業、接收單位協商決定。
九、資產處置“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xx〕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移交企業協調提供。
其他未盡事宜,由市駐遼陽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篇三】三供一業工作總結
【個人簡歷范文】
“三供一業”是指企業的供水、供電、供熱和物業管理。查查通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三供一業 關于“三供一業”情況的說明,希望對你有幫助。
三供一業 關于“三供一業”情況的說明
公司所在地不在當地政府下一步規劃發展區域當中,職工公寓位于廠區對過,離縣城較遠,公寓原有“三供”先天條件較為完備,為方便職工工作生活,故將職工公寓定義為職工宿舍,公司每月向員工收取一定的住宿費用,以下為職工宿舍“三供一業”實際運行情況
一、供水
自主井供水,每月向住戶收取水費,收費標準以所在地為基準收取。
二、供電
宿舍用電均來自公司內部余熱發電,用電方式為充卡式用電,收費標準以所在地為基準收取。
三、供熱
供暖均來自于生產余熱,供暖期公司每月象征性收取一定費用。
四、供氣
宿舍內未使用液化氣,無供氣設施。
五、物業管理
無物業管理,衛生由住戶自行打掃,垃圾清運費由公司在住戶每月上交的住宿費內支出。
三供一業 關于“三供一業”情況的說明
尊敬的彭清華書記,你好
我們是南部縣振興街電力小區業主,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發布《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電力小區在2018年進行了適當的改造。于20112月結束。我小區改造財政上投入了資金135萬元,整個主要工程質量差,該完善的地方沒有完善
在改造之前,居委會牽頭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目的是前期配合和監督改造工程,后期進行物業招標或者自治。因為資金劃撥監督權和業主委員會無關,不能進行有效的制約,所以在改造中業主委員會的意見得不到重視,提出的隱患得不到解決。 因改造工程質量太差,工程結束后業主委員會多次要求查看工程質量驗收報告,但是供電公司置之不理。因為工程質量問題而產生的糾紛和矛盾,振興街社區居委會多次召集業主委員會和國網南部供電公司人員一起開會,但是沒有效果,國網南部供電公司認為他們只是負責協調,工程招標和施工隊都是南充供電公司,一切與南部供電公司無關。
樓頂施工后漏水非常嚴重,前期一些住戶上廁所都要打傘,臥室的被蓋都被淋濕,隨著多次反復天晴下雨的循環反復申請維修,拖了半年才進行了維修,但是現在還是有很多滲漏的情況,頂蓋施工水泥標號太低,太陽一曬風一吹就是一層沙,下雨就全部沖入了下水管網,為后期管道堵塞留下了巨大的隱患。
單元門就更加過分了,找人來維修后第二天又壞了,工程結束后半年之內每道門都進行了多次反復維修,現在有半數的門已經沒法正常使用。材質太軟,厚度達不到基本的質量要求,關門噪聲很大,安裝不規范。單元門的鎖具安裝居然是用彩鋼瓦螺絲擰上的,后期更換或微調鎖具根本不可能。這些情況希望相關部門來檢測一下看看我們說的情況是否屬實。
改造資金是財政和國網四川供電公司給的,國有資金的監督應該規范,你工程賺錢不賺錢我們不知道,但是起碼最低限度的質量應該得到保證。前期規劃的時候設計方面的人員閉門造車,根本沒有征求業主應該改造哪些地方的意見和建議,我們的自來水管網已經老化,南部縣供電公司給出的態度是已經分戶的表不在維修改造范圍。現在自來水廠都不愿意來給我們換閘閥管道,水管設施老化嚴重一碰就是一推問題,根本無法施工。
我們從國務院的文件中可以看到改造的目的是讓小區可以正常的回歸社會化管理,有隱患的地方進行維修。不能帶病進入社會,給后期的物業帶來巨大的負擔。這樣表面化和質量低劣的改造顯然和國務院的初衷背道而馳
南部縣振興街電力小區業主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