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201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勞動合同: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書籍勞動合同:200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4篇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篇1
201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限責任公司
住所東勝區吉勞慶北路14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王成
勞動者(乙方)性別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將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做入乙方的工資,由乙方自己負責交納。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支付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情況。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篇2
勞
動
合
同
用人單位(甲方): 有限公司
職 工(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方(職工):
住所地: 廣州市 住址(通信地址):
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勞動合同期限: 無固定期限。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類 級(合同期內,在符合甲方制度規定條件的情況下,乙方可申請崗位晉升,經甲方聘用構成本款合同內容的變更;如乙方不勝任本崗位,甲方可將乙方調整至下級崗位。)
(二)工作地點 本公司內。
三、乙方的工作時間: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執行。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六天,其中1天按加班計算(計時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一) 種方式執行。
(一)計時員工:
1、乙方的勞動報酬由正常工作時間即基本工資和非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包括:績效獎金、崗位補貼、醫療津貼、加班工資等兩部分構成,具體按《部門級和基層級管理及輔助崗員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執行,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2、加班工資基數雙方約定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
(二)計件員工
1、計件工資:按《車間計件員工工資計算標準》規定執行。
2、加班工資基數雙方約定為:額定工作時間的計件(計時)工資為計算基數。
(三) 職工的崗位調動及工資調整制度由甲方在《人事管理實施細則》、《薪酬管理制度》中明確。
五、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及其他:
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甲方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勞動合同簽訂、續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支付,均必須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
六、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一)下列文件、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1.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薪酬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實施細則、部門級和基層級管理及輔助崗員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培訓管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2.各部門、車間制定的相關制度、條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各崗位說明書等。
3.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其它合同、合約、協議等。
4.乙方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計算標準均按上述相關規章制度所列標準執行,乙方的賠償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雙方約定
1、若合同已到期,其它合同附件未到期時,仍按未到期合同附件執行,反之相同。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參加非生產時間的各類培訓、學習。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商業秘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所掌握的商業和技術資料、信息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乙方違反上述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按甲方規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的經營地址、注冊地址變更時,乙方的工作地點相應變更,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5、乙方離職,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應得補償及工資在交接手續經雙方確認完成后結算支付。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對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因此而產生的經濟責任。
6、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為加班費、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
7、計件員工必須完成當天的生產定額,未完成生產定額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所發生的工時為無效工時。
8、計件員工當月出勤累計有效工時超出額定工作時間的,則超出額定工作時間部分的工時為加班工時。
9、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員工入職申請表》,若乙方以欺騙方式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視為無效合同,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10、乙方不得計劃外生育、懷孕或未婚先孕。
11、崗位補貼、醫療津貼、績效工資、其他補貼等項目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為加班費、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基數。
12、雙方另有約定的其它情況。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承諾:已經知悉并表示同意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內容。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方(職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蘭亭序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游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可樂也。????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晤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雖取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于所遇,暫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將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于盡。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后之覽者,亦將有感于斯文。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篇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何簽訂
以下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何簽訂,供大家學習參考!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要求簽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需要具備兩個條件即: 一,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十年以上; 二,勞動者希望與用人單位簽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如果本人沒有要求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勞動者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篇4
論我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王雅琴
西南大學育才學院,重慶401572
摘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重要形式。新勞《動合同法》通過完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加大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文章擬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概念、特征出發,論述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以及解除等基本問題。同時,新法頒布后,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實踐中的法律風險防范進行了初步分析。
關鍵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On China"s non-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YaQin Wang
University of Southwest Yucai,Chongqing401572,China
Abstracts:Non-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labor contract. New labor "Contract Law"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non-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system, to increase the protection of workers.The article never the concept of a 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characteristics, discusses the non-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entered into, change and termination. Meanwhile, after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new law, without a 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legal risk prevention in practice a preliminary analysis.
Keywords:Non-fixed term labor contract; labor law; Labor Contract Law
引言
2007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 《勞動合同法》)正式頒布,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個承載著構建、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使命的法律,在還未發揮其效用之前,2007年9月起,企業中接連裁員風潮卻 “地震”般接踵而來:華為的“辭職門”事件;沃爾瑪的無原則清退員工事件;四川某央企無故大裁員事件等。
以上事件,被認為是用人單位誤解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所導致。《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現行法律的不足,但由于種種原因仍存在缺陷。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實踐中的法律風險防范是值得我們去深入研究的問題。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概述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概念
勞動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其作了界定。《勞動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可以稱為不定期勞動合同,它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勞動關系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情況下,勞動關系才終止。
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非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可以解除。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特征
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定義,可以歸納出無固定勞動期限合同的一下特征:
1.當事人約定了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種,當事人約定以一定的標準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這一特征使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于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以及合同期限條款欠缺或約定不明的勞動關系。
2. 勞動合同的期限以終止的時間劃定。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是以約定的終止時間為標準劃定勞動合同的期限。這一點使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后者合同期限以約定的工作任務的完成為標準劃定,而不以單純的實踐來衡量。
3.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效力中止時間不確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時間是未來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不確定的事實,是附解除條件的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或使用無固定期限合同規定的有以下幾種情形:
1.協商一致訂立。
實踐中大多數合同都是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愿協商一致才能訂立,是勞動合同訂立的主要方式。此處所說的一致是指雙方當事人就簽訂的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達成一致。
2.特殊條件下強制訂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中,有三項規定是特殊條件下,如果勞動者同意和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未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種情形包括:(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十年的。(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變更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者來說并不是“鐵飯碗”,對用人單位老說也不是“終身包袱”。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可以變更和解除。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平等自愿協商,是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此外,除合同期限變更以外,無固定合同期限當事人還可就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等方面協商并進行變更。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
1.現實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誤區
現實中由于人們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以及勞動法律法規的正確認識和理解,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的誤區。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鐵飯碗”,一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終身制的,這使得用人單位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非常抵制,也相繼出現了華為“辭職門”事件。事實上,在法律規定或者約定的條件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末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蹬費、以欺詐脅迫等手段違背勞動者真實意思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以及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等情形下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實施條例將分散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中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包括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內的各種勞動合同14種情形作了歸納。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以及企業轉產等情形下可以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一)盡量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避免企業接觸或終止勞動合同是的被動
企業在經營管理中科根據企業特點,盡量避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出現。如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一次勞動合同后,如不考慮長期聘用,就不要在簽訂第二次勞動合同。也可以考慮把第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約定長一點,可以約定3年或者3年合同期限。
(二)企業應當曾強證據意識
當勞動者符合上述情形的,訂立勞動合同前,企業應當增強證據意識,建議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者征求哪種類型合同的意見,如勞動者同意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主動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單位一定要保留勞動者同意的書面證據,避免事后勞動者反悔而導致用工成本增加的風險。
(三)一定要簽訂書面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很多企業在管理中,由于勞動者沒有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就和勞動者口頭約定,一旦勞動者反悔,可能會增加管理成本,其可能提出要求單位雙倍支付工資。
結語
《勞動合同法》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表明了我國逐漸重視并加強勞動者的權利保障,并著力構建一種新型的勞資關系,對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也具有重要意義。但在實踐中可能會面臨諸多問題,特別是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風險防范,值得我們不斷地去思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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