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為中文,拼音為zh-igravedù其含義是: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律、習俗和其他規范二制定法律、法規三規章制度四特定等級之服裝5.生產六制作方法7.規模和風格8.規則形狀9.指一定的規范或法律、習俗。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小學學生請假缺勤追蹤與登記制度的文章4篇 ,歡迎品鑒!

【篇1】小學學生請假缺勤追蹤與登記制度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者,應向班主任出示請假條或正規醫院出具的證明。如因突然發病,無法由醫院開具證明者,也務必及時向班主任口頭請假,事后補交假條或醫院證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課的情況后,應立即查清學生的請假事由或病情,并進行追蹤,作好學生病情狀況的記錄,同時上報學校備案。
三、任課教師發現堂課有學生缺課時,必須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并將了解的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時上報學校。如發現上課學生身體有異常情況,應該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負責人要及時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負責跟蹤調查,隨時掌握學生病情。
四、教師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學校請假。學校防控辦要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跟蹤調查了解教師病情。教師病愈到校后及時銷假,備案。
五、生病學生病愈后,應到班主任處銷假,并說明情況,班主任到學校負責人處說明、銷假。
六、班主任填寫《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學校填寫《師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備案歸檔。
【篇2】小學學生請假缺勤追蹤與登記制度
學校缺課/缺勤登記追蹤制度為防止傳染病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長為學校疫情總責任人,各班主任老師為疫情第一排查人,學校確定信息員為疫情報告人。
2.嚴格按照晨午檢制度規定認真做好晨檢工作,班主任早晨和午間對到校的每個學生應仔細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3.學校考勤人員要及時查看考勤簽到記錄,對沒來簽到的教職工要及時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記,如有病請假來不了的,要詢問清楚,是何病,是否發燒等,如有發現疫情要及時報告給校長。
4、班主任在晨午檢時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在學生請假時認真登記,并將存在以上可疑癥狀的學生及時報告給疫情報告人。
5.班主任應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
如學生沒有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向家長詢問緣由,如是因病缺勤,應及時了解病情,補辦請假手續。
6.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志上,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7.疫情報告人如發現在同一班級,一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疫情報告人應告知校長,并在第一時間向疾控中心和上級部門報告相關信息。經確診為傳染病例后,按規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8.患傳染病的學生重新上課時,班主任應配合學校檢查其病歷,學生出具”病愈返校證明”,確認治愈且無傳染性后方可入校。
【篇3】小學學生請假缺勤追蹤與登記制度
學校是人群高度密集場所,一旦有傳染病發生,容易造成傳染病的播散和流行。在這些群體集聚的場所,一些群體性傳染病的流行,往往是個體傳染患者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校園內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個與此相配套的衛生預防措施,學校的每日因病缺課登記和追蹤制度就是一項重要的預防措施。
一、監測內容
1.監測疾病癥狀:發熱、咳嗽、頭痛、咽痛、腹痛、腹瀉、嘔吐、紅眼、皮疹、受傷、其他。
2.監測疾病種類:感冒、氣管炎、肺炎、水痘、風疹、麻疹、腮腺炎、胃腸道疾病、心臟病、眼病、牙病、耳鼻喉疾病、泌尿系疾病、神經衰弱、意外傷害、結核、肝炎、其他傳染病、原因不明疾病。
二、因病請假、銷假流程
1、正常情況:一般病情由學生家長給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打電話為學生請假,班主任接到家長請假的信息后,為學生按照輝南縣第一高級職業中學學生請假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給學生批假,學生帶著班主任批的假條到學生科驗印后方可離校。
2、緊急情況:由班主任老師上報到學校,并及時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治療,并通知到學生家長到醫院配合治療,并做好記錄。
3、夜間:由住校的帶班領導負責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安排就醫 1
治療,并通知到家長到醫院配合治療。
三、因病缺課學生信息的收集方法
1、正常情況下,校醫務室為學校傳染病疫情和因病缺課信息的收集、匯總工作的責任人,每天對每個班級學生因病缺課情況進行登記,匯總學校學生因病缺課情況。
2、每班1天內有3例及以上,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名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班主任應該及時向校醫務室報告,校醫務室應在當天將學校學生因病缺課情況每天匯總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校醫務室如發現確診傳染病病例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篇4】小學學生請假缺勤追蹤與登記制度
為防止傳染病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長為學校疫情總責任人,各班主任老師為疫情第一排查人,學校確定信息員為疫情報告人。
2.嚴格按照晨午檢制度規定認真做好晨檢工作,班主任早晨和午間對到校的每個學生應仔細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3.學校考勤人員要及時查看考勤簽到記錄,對沒來簽到的教職工要及時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記,如有病請假來不了的,要詢問清楚,是何病,是否發燒等,如有發現疫情要及時報告給校長。
4、班主任在晨午檢時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在學生請假時認真登記,并將存在以上可疑癥狀的學生及時報告給疫情報告人。
5.班主任應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
如學生沒有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向家長詢問緣由,如是因病缺勤,應及時了解病情,補辦請假手續。
6.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志上,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7.疫情報告人如發現在同一班級,一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疫情報告人應告知校長,并在第一時間向疾控中心和上級部門報告相關信息。經確診為傳染病例后,按規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8.患傳染病的學生重新上課時,班主任應配合學校檢查其病歷,學生出具”病愈返校證明”,確認治愈且無傳染性后方可入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