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反洗錢征文優秀
隨著當今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科技不斷的進步,洗錢犯罪種類與洗錢隱蔽多樣化,作為郵政儲蓄銀行的我們戰斗在金融機構第一線,有責任對反洗錢工作高度重視,應積極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各種法律法規,杜絕一切洗錢犯罪有機可乘。結合戰斗在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實際情況,開展有效的反洗錢工作,進行探討與匯報。
一、反洗錢對社會的危害及反洗錢的概念
由于郵政儲蓄銀行剛成立不久,針對反洗錢工作還模糊不清。首先,要清楚洗錢是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破壞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洗錢活動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污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系。還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其次,我們要了解什么是反洗錢?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然后,為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維護社會公正和市場競爭,打擊腐敗等經濟犯罪。
二、郵政儲蓄銀行主要業務與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
目前郵政儲蓄銀行主要業務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活期儲蓄、定活兩便、存本取息、個人通知存款,其中,活期儲蓄全國聯網,通存通兌。郵政儲蓄中間業務。包括代發工資、養老金:代理保險、國債、基金銷售;代收費業務。郵政儲蓄借記卡。具有存款、取款、轉帳、借記功能,可在全國各家商業銀行ATM機上進行交易。郵政匯兌業務;可實現異地同業資金匯兌。
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存在問題:
(一)郵政儲蓄銀行剛成立不久,人員受限制,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九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工作機構或者指定其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并且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由于人手更加緊張,郵政儲蓄銀行就無法成立專職的反洗錢機構,也無法將反洗錢職責分解到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加之反洗錢管理人員、經辦人員都是兼職,在原有的工作沒減少的情況又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形成顧了一頭顧不了另一頭的局面,因此反洗錢工作有些力不從心,監控不到位。對反洗錢工作難以有效控制。
(二)目前商業銀行競爭激烈,為了業務發展各家銀行都在大力搶奪客戶資源,而洗錢的客戶一般都有大量的資金交易,銀行原則上是不會拒絕這樣客戶開戶的,還有一些銀行在一線營銷時就沒有一點反洗錢意識,也就不可能對客戶“刨根問底”式的詢問、調查了。而作為郵政儲蓄銀行一線臨柜人員可能是與洗錢犯罪等違法犯罪分子首要接觸的對象,因此我們一線臨柜人員對反洗錢職責的程度以及預防和控制反洗錢活動極為重要。而我們郵政儲蓄銀行的一線臨柜人員無反洗錢經驗,對識別客戶風險也不足,像開立假賬戶現象,用假身份證開立賬戶、以他人身份證開立賬戶、用親屬用子女姓名開立匿名賬戶的;還有我們上級相關部門不重視,對反洗錢培訓的力度也不夠,培訓出于形式,走過場,從而造成一線臨柜人員無法很好的甄別哪個客戶、哪個客戶的帳戶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執行反洗錢的工作效果也就不佳。
(三)反洗錢意識薄弱;由于對反洗錢重視不夠,認識不足,導致像大額支取或頻繁轉賬風險,在帳戶內進行大金額轉入、轉出,短時間內賬戶資金頻繁進出的,大金額存取款,大金額存,小金額取,以達到化整為零的目的,還有長期不動賬戶突然激活,異地進行交易等形式從事洗錢活動的就沒有引起臨柜人員的警惕。
三、加大人民群眾力量宣傳反洗錢力度、優化反洗錢工作環境,提高郵政儲蓄銀行員工反洗錢的工作意識
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銀行工作人員和一個對金融知識不了解的客戶突然在大談反洗錢理論,顯然客戶是難以接受的。因為客戶所生活的環境中沒有普及反洗錢知識的活動,并且從小學到大學日常的教育中,也沒有反洗錢知識的學習。況且我行在人流量大的地點、居民居住比較集中的地方、學校等地方用宣傳單、橫幅、大海報等積極向群眾宣傳過,效果都不是很好,所以反洗錢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為了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進行,銀行必須重視反洗錢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工作。
反洗錢宣傳的重點應從人民群眾的角度出發,洗錢是侵占國家公共財物和個人私有財產、危害社會的公害,銀行需要人民群眾的配合才能把反洗錢工作做好,才能保證人民群眾的利益。宣傳方式以區域為單位,一個區域內的幾家銀行一起合作進行反洗錢宣傳,這種合作宣傳的方式不但可以降低宣傳的成本,銀行間還可以進行反洗錢工作的經驗交流。同時,因為公安機關、法院、工商局等政府機構在反洗錢方面經常需要銀行配合,那么銀行也可以和政府機構合作宣傳,組織這樣的宣傳活動對洗錢的犯罪分子具有很大的威懾力。宣傳內容可以以圖片展示、幻燈片展示、紀錄片展示等等。同時也可以在現場發傳單。通過這樣貼近人們生活的宣傳,達到的效果是比較好的,人民群眾在了解反洗錢的法律法規之后,會理解銀行的反洗錢工作。
為了提高反洗錢工作在郵政儲蓄銀行有效執行,也要從最基本的根本做起:
(一)加強一線臨柜人員反洗錢的培訓、工作意識,嚴格執行實名制制度,凡開立結算賬戶客戶都要進行聯網核查,有效證件的識別,杜絕客戶資料不全、不真實、不準確、不合規。針對證件有誤的證件需登記并上報上級機構。
(二)加強帳戶管理力度,凡洗錢客戶一般都有大量現金與賬戶交易,一線臨柜人員針對大額支取現金或頻繁轉賬交易的應引起高度視警惕,對于相關可疑的客戶帳戶要報告相關部門。
(三)加強監督檢查管理,成立反洗錢相關部門,責任明確到人。落實大額支付交易、可疑交易的采集、甄別、分析、上報等工作,并且要督促一線臨柜人員對假證件開戶、大額支付、可疑支付交易等相關的登記。
【篇二】反洗錢征文優秀
按照陜西省校外教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20xx年“圓夢蒲公英”暑期主題活動的通知》(陜校外聯辦函【20xx】11號)要求,在市縣教育局的正確領導下,我中心開展了“圓夢蒲公英”系列主題活動,極大豐富了全縣廣大青少年的暑期生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現就本次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一、創意設計,精心制定活動方案。
中心接到省上通知后,立即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討論,并針對開展學生暑期校外活動進行了問卷調查。在此基礎上,根據本中心實際和青少年學生的需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組長,中心副主任任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精心策劃,創意設計具有淳化特色的“圓夢蒲公英”系列主題活動。
二、周密部署,扎實開展主題活動。
(一)“圓夢蒲公英·品味經典閱讀”活動。
7月27日,中心舉辦20xx年“圓夢蒲公英·品味經典閱讀”活動。組織留守兒童和中心學員在活動中心圖書室開展閱讀傳統經典圖書、開展名篇佳作賞析、讀書心得撰寫和討論活動,并讓每個孩子上交讀書心得一份。讓孩子們在閱讀中享受快樂,增長知識,提高素質。此次活動豐富了孩子們的情感世界,滋潤了孩子們的心靈。詩詞歌賦、漢語的韻律和詞章之美,更讓孩子們感受到中華文化的傳統之美。豐富了暑期文化生活。
(二)“圓夢蒲公英·走進科技世界”活動。
為了培養廣大青少年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激發他們探索科技世界的興趣。7月29日,中心開展了“圓夢蒲公英·走進科技世界”活動。孩子們在老師的帶領下參觀了科普室、機器人、航模展演,及大地幫助廣大青少年在活動中了解科學知識、提高實踐能力,此次活動豐富了同學們的暑期生活,開拓了他們的知識視野,培養了他們對科技世界的濃厚興趣,對同學們的健康成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圓夢蒲公英·尋訪紅色足跡”活動。
為了引導學生了解中國革命史和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幫助他們提升民族自信,振奮民族精神,樹立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的理想信念,7月31日,我中心特舉辦“圓夢蒲公英·追尋紅色記憶”活動。本次活動的順利開展,對孩子們震動很大。他們紛紛表示要繼承革命先烈的光榮傳統,弘揚民族精神,樹立革命理想信念,勤奮努力,學好本領,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四)“圓夢蒲公英·暑期匯報演出”活動。
8月7日下午,我中心在多功能廳,成功舉辦“圓夢蒲公英暑期匯報演出”活動。本次演出共有古箏、舞蹈、童聲獨唱、吉他彈唱、男女合唱、葫蘆絲、跆拳道、少兒武術等6大類12個節目,個個精彩紛呈,令人賞心悅目,迎來觀眾陣陣熱烈的掌聲。
匯報演出前,中心還舉辦了美術班學員作品展,機器人和航模制作展演,并對暑期20多個興趣班的75名優秀學員進行了表彰獎勵。
(五)興趣培訓如火如荼。
今年暑期,中心開設了體育、繪畫、舞蹈、音樂、科技等七大類、24個項目的興趣班,為20多名留守兒童提供了免費培訓,整個暑期培訓規模達到800多人次。讓全縣廣大青少年,特別是農村孩子接受了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的優質培訓,為他們興趣特長發展和健全人格的養成搭建了平臺,也向全社會匯報了青少年活動中心的辦學成果,得到了上級組織、培訓班學員、家長及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和贊譽。
三、廣泛宣傳,主題活動成效顯著。
在活動過程中,中心高度重視宣傳工作。一是專門制作了帶有“圓夢蒲公英”主題活動標志隊旗,在開展暑期主題活動時使用。二是暑期主題活動效果顯著。本次活動共計有800余名學生參與,其中留守兒童40余名。通過參加“圓夢蒲公英”主題活動,廣大青少年人格更加健全,興趣特長得到發揮,崇德尚善,健體尚美,他們的讀書筆記感悟深刻,才藝展示富有魅力,參與科技創新興趣盎然,并在“追尋紅色足跡中”受到了革命傳統主義教育,使他們的信念更加堅定,理想更加遠大。三是充分利用電視、微信、網絡等各種媒體,對“圓夢蒲公英”暑期主題活動進行了全面宣傳,對活動意義進行闡釋、對活動開展進行報道,對活動成效進行展示。淳化電視臺在黃金時段的《淳化新聞》對“圓夢蒲公英”暑期系列主題活動進行了全程跟蹤錄像,并做了深入報道。有聲有色的活動宣傳,不但展示了校外活動的獨特魅力,也為本中心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總之,“圓夢蒲公英”暑期主題活動開展扎實,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為全縣廣大青少年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興趣特長,豐富才藝,提高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搭建了平臺,也充分展示了淳化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的辦學成果,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今后,我中心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爭取更好的發揮校外教育的服務功能,為校外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篇三】反洗錢征文優秀
隨著國際社會對恐怖融資打擊的強化和國內洗錢活動的不斷猖獗,我國重視和加快了反洗錢的法制建設。繼199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關于禁毒的決定》,在其第4條首次將洗錢活動規定為犯罪后,1997年修訂的新《刑法》第191條又明確增設了洗錢罪,并于20xx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7條對刑法第191條進行了修改,將恐怖活動犯罪增列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建立健全反洗錢法律制度有利于控制反洗錢的違法亂紀行為。
1、完善反洗錢刑事立法。
一是要在《刑法》中明確對洗錢罪的概念進行界定,在犯罪的主觀要件上,應借鑒國外有關國家立法,將“明知”改為“應知”,或者直接改為“明知或懷疑”,應明確除了主觀上有洗錢目的外,知情而不履行反洗錢法定職責的行為也構成為犯罪,增強相關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反洗錢法律意識;在犯罪的客觀要件上,應拓展犯罪行為的范圍,至少應將掩飾、隱瞞犯罪人或嚴重犯罪所獲收益的行為納入到洗錢罪打擊之列。二是應適時擴大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與有關國際條約相銜接,使清洗任何嚴重犯罪收益的行為都構成洗錢犯罪;同時,鑒于我國目前貪污腐敗、詐騙和偷、逃稅侵吞國有資產的現象還比較嚴重,應將通過貪污、受賄、詐騙、偷逃稅所得臟錢合法化的行為都規定構成洗錢罪,以有效阻止日益嚴重的貪污受賄、詐騙和偷逃稅洗錢行為。
2、盡快制訂頒布專門的反洗錢法。
目前金融系統反洗錢主要依據的“一個規定、兩個辦法”,其法律效力和適用范圍明顯不夠。因此,必須盡快制訂出臺專門調整規制洗錢活動的反洗錢法。鑒于當前國際國內反洗錢斗爭需要,國家立法機關也意識到出臺反洗錢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反洗錢法的制訂納入到五年立法規劃并優先予以考慮。目前,反洗錢法也正在緊張制訂之中。專門的反洗錢法不但可以為洗錢犯罪的打擊、懲處提供有效的法律武器,也能夠對洗錢犯罪的預防起到重要作用。在具體內容上,將來的反洗錢法一方面應將其調整范圍由目前局限的金融業主要是銀行業擴大到證券、保險以及珠寶、建筑、零售等洗錢高風險行業,甚至會計師、律師、審計、資產評估等中介行業;另一方面,應明確規定反洗錢主管機關人民銀行和其他執法部門在反洗錢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和分工,并就金融機構和其他高風險行業應承擔的反洗錢法律義務和應遵循的原則作出明確規定,同時應明確反洗錢各部門間協調機制,賦予反洗錢監管機構和有關執法部門足夠的監督管理措施和懲處手段,以有效打擊洗錢犯罪活動。
3、制定、完善反洗錢相關法律制度和行業規則。
一是要完善金融機構反洗錢的《一個規定、兩個辦法》,使其更具有操作性。應進一步明確細化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報告標準,使得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人員在開展不同類別業務時都能得到有所指導;對反洗錢內控制度的內容也應該予以細化明晰,制定通用的、較原則的反洗錢內控風險評價體系標準,并要求各金融機構根據本系統的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指導本系統反洗錢工作;明確客戶盡職調查的對象、范圍、程度,尤其要明確對從事高風險行業人員和政治人物的特別盡職調查義務,要強調發揮客戶經理在盡職調查中的作用;應補充有關電子化支付方式、通存通兌等新情況下的反洗錢工作要求和內容;修改有關反洗錢的罰則,使得金融機構違反反洗錢規定應承擔相適應的.法律責任,促使其重視反洗錢工作。
二是要完善反洗錢相關法律制度和行業規則。反洗錢不是單一的某一項業務管理,而是涉及到金融和其他行業的各種不同業務,因此,應逐步完善防止洗錢活動的相關制度和行業規章。控制洗錢迫切需要限制銀行保密的范圍,除在專門的反洗錢法中應明確金融機構的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報告義務外,還應該在金融法的基本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中作出明確規定;要盡快修訂《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要求銀行加強對客戶現金繳存尤其是大額現金繳存來源的審查和報告制度;完善有關賬戶管理和結算的規定,建立實時賬戶管理系統和預警系統,對賬戶的違規提現和違規轉賬等行為實行實時預警;同時,應加強個人儲蓄賬戶的管理,修改《儲蓄管理條例》中的有關無記名存單的規定,避免與《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的沖突。
三是要修訂有關行業規則,解決法律規定和行業規定的沖突。目前主要是要盡快修改“一個規定、兩個辦法”中對違反反洗錢有關規定的罰則,強化處罰力度,完善反洗錢工作手段。
【篇四】反洗錢征文優秀
從一些洗錢案例來分析,柜臺反洗錢工作主要風險隱患是柜員對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其原因是:柜員認為柜臺辦理業務的都是老客戶、或熟人,放松了對部分客戶的身份識別,只登記了身份證,而對客戶的其他情況都沒有記錄,或記載不完整等現象。對柜臺大額存取現業務,只按照人民銀行大額存取管理辦法做一些工作,這給柜臺反洗錢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風險隱患。切實識別客戶身份是柜臺反洗錢工作重要環節,而“了解客戶”是規避此類風險隱患的重要手段,現結合工作實際,淺析在反洗錢工作柜臺應做好“了解客戶”的幾點認識。
一、目前我國的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軍人證件、港澳及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企事業單位營業執照和稅務證等有效證明文件種類較多,識別難度較大。而柜臺在辦理業務時向客戶了解的信息,有時得到的基礎信息又不是很完整。一方面部分客戶以屬于公司秘密和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或提供相關信息;另一方面客戶愿意提供,但無法核實該信息的真實性。這就要求柜臺人員必須采取靈活的服務技巧,了解客戶,識別客戶提供的身份真實、合法,方便柜臺今后在為之提供柜面金融服務時有效確認其身份,也為識別洗錢犯罪活動提供真實的基礎信息。“了解客戶”是柜臺反洗錢管理工作重要手段。 二、切實做好對客戶相關身份的詳細記載。柜臺經辦員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應認真核實并登記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
文件,詳實記錄記載客戶姓名、職業、聯系電話、住址或與之有關聯的信息,并保留客戶清晰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當客戶身份識別資料有變化的,要及時補充完善原有記錄。同時,柜臺應根據客戶特點、賬戶屬性、地域、行業、業務種類、交易特征等記錄內容,對客戶進行風險等級劃分。尤其在為客戶提供“對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轉賬業務存取大額”的服務時,柜臺經辦員一定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及時進入人民銀行聯網核查系統,驗證身份證的真偽,做好記錄登記,并及時在人民銀行監控管理系統中填報,嚴格把好現場監督關。
三、加強對柜臺前的反洗錢操作監督檢查。從柜臺操作崗位入手,營業結束后,要求業務操作員對當天所經辦的大額存取業務進行現場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比如填報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時候,可能有些漏項,該填的要素沒有填進去等,應及時進行整改,切實加強反洗錢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彌補柜臺在執行反洗錢操作規程過程中存在的漏洞。另外網點柜臺授權監督人員經監測和分析,對洗錢的風險防范上可能存在的漏洞和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尤其是對我行新開辦的業務,應嚴格按工作流程和業務流程,把反洗錢的內容增加到其中,認真落實內控工作制度和開展反洗錢柜臺檢查,進一步規范柜臺反洗錢操作行為,提高柜臺人員對反洗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源頭上防范洗錢活動。
四、加大柜臺人員對各類證明文件識別能力的培訓。一是客戶證明文件的識別培訓應結合實際,注重對客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和難以有效識別的證明文件,從法律角度,對客戶提供的證明性文件有效性加強培訓,提高柜臺員工在反洗錢管理工作上的識別技能;二是收集整理反洗錢制度法規和案例材料,印發到一線柜臺員工手中,以方便柜臺人員自學,使柜臺人員了解和掌握反洗錢制度條款內涵及對客戶基礎信息的識別能力;三是結合現場檢查,以檢查發現反洗錢制度落實不到位、操作不規范等存在的漏洞和問題為實例,向柜臺人員現場灌輸反洗錢知識,傳授反洗錢技能,增強柜臺人員做好反洗錢工作的責任意識。
【篇五】反洗錢征文優秀
反洗錢內部控制建設的核心在于如何防范各種洗錢風險,提高識別和防范洗錢犯罪的能力。這是成熟的商業銀行反洗錢職能管理的一種自律機制,但從目前郵儲銀行反洗錢工作開展的情況看,有關反洗錢內部控制的建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不足一:反洗錢系統功能不全。郵儲銀行雖建立了大額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系統,但數據的采集、加工、處理能力仍然落后,反洗錢工作數據采集、加工等實際上仍然停留在手工操作和經驗判斷上,沒有建立對于大額、可疑交易實時監督上報的完整系統。目前,仍然普遍采取的定期的、人工的報告方式,往往導致反洗錢報告與采取措施缺乏及時性與針對性。
不足二:基層人員反洗錢風險控制意識淡薄。由于金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郵儲銀行基層工作人員忙于日常具體業務,很少參加正規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放松或忽視了對反洗錢法規的學習,對反洗錢工作職責的認識模糊不清。甚至為了多爭取儲戶和存款,一定程度地通過放寬開戶條件來擴大業務、吸取存款,因此,忽視了對于資金的來源和性質的調查。
不足三:對客戶資料真實性的`判斷能力不足。由于受利益驅使和短期經營目標任務的考核壓力,郵儲銀行基層員工未能有效識別開戶資料的真偽,更缺乏對特定客戶在會計、結算、外匯等部門資金運作綜合信息的掌握,因此,在界定和判斷可疑交易上存在一定的困難。
不足四:事后監督對反洗錢審核不到位。雖然郵儲銀行成立了相應的事后監督崗位,但在監督工作中往往僅局限于柜面業務的合規性,沒有真正把反洗錢工作納入其事后監督的范疇。目前的事后監督往往表現為:只重視憑證要素審核,忽視業務是否涉及反洗錢;只重視客戶身份證件是否核查,忽視對完整資料的審查;只重視業務的差錯審核,忽視賬戶與資金性質相關分析等。
不足五:反洗錢規章制度沒有真正得到落實。目前,郵儲銀行的反洗錢規章制度,主要根據國家的有關反洗錢法規分解、細化反洗錢實施細則。這使反洗錢的制度仍然停留在表面化的層次,并未真正深入業務操作的各個環節之中。對此,各一級分行制定了《反洗錢實施細則》,并根據反洗錢的職責設置反洗錢內部管理崗位,但以上制度尚缺乏實際操作經驗上的改進與完善,使這一重要的內控制度缺乏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雖制定了反洗錢管理的相關制度,但制度比較粗糙,反洗錢崗位與業務操作崗位混淆,崗位責任制無法真正落實到位。
不足六:郵儲銀行系統內部反洗錢工作缺乏有機的統一與協調。郵儲銀行反洗錢工作涉及個人業務部、公司業務部、會計結算部、風險合規部、審計部等諸多部門,需要相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從目前來看,在一級分行層面雖然都相應成立了領導機構,制定了一些辦法,但尚未形成以反洗錢為核心的一套系統的工作體系。一些工作仍沿用以前的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反洗錢風險控制與導向,新制定的反洗錢規定也沒有完全滲透到各部門、各崗位的具體工作中去;反洗錢工作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協調統一的反洗錢機制尚未形成。
那么,該如何加強和完善郵儲銀行反洗錢體系建設呢?
對策與建議是:
一是細化到每個支行、每個責任人。要貫徹落實反洗錢的制度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反洗錢工作網絡和工作制度,必須在橫向上擴展到每個崗位,縱向上擴展到每個層級。以此將該項工作延伸到每個網點,落實到每個責任人,以責任制的形式,督促基層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反洗錢法》,在反洗錢工作中做到了解客戶、大額交易報告、可疑交易報告和保存記錄等多項制度要求。
二是認真落實反洗錢的各項制度,建立考核機制。在制度執行上要做到獎罰分明,并對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定期進行評估,及時發現風險與漏洞,確保反洗錢制度執行的連續性、有效性,真正實現郵儲銀行反洗錢工作的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有效機制。
三是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強化監督制約機制。有效的監督機制是商業銀行內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洗錢制度體系是風險防控的必要環節,更是銀行內控制度的重要部分。因此,提升商業銀行反洗錢管理水平,應從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入手。要根據“三道防線”相互制約的原則,健全內部制度,設立包含反洗錢工作在內的操作、監督部門,使各部門、各崗位之間相互制約。在實際工作中,對臨柜一線、事后監督、內部審計部門通過監督措施,避免管理失控;合規部門要對現有制度進行梳理,對不適應、不合理情況要及時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使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符合實際要求。
四是高度重視并加強反洗錢的員工培訓工作。反洗錢工作歸根到底是由人員來實施的,因此,反洗錢人員的業務水平是開展有效工作的基礎。而現在,人員業務水平不足依然是郵儲銀行實施反洗錢工作所面臨的困難之一。廣大員工僅停留在對反洗錢業務的表面認識上,缺乏對更深層次的理論與操作。所以,組織開展具有持續性和富有成效的員工培訓,是郵儲銀行優化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的必要方式。
反洗錢培訓應結合實際,注重反洗錢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訓工作要分層次開展:第一,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其思想認識,提升管理水平;第二,要強化對具體操作人員的培訓,重點是制度法規和日常操作,盡快提高郵儲銀行一線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培訓的目的是要不斷提高銀行從業者反洗錢的思想意識、合規技能及綜合素質。
五是建立信息網絡資源,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一方面,對內完善業務系統功能,實現可疑交易數據的建庫,實現全行范圍內信息數據的自動采集和識別,確保對已有的可疑交易信息報告的全面利用,解決銀行內部反洗錢系統信息不對稱問題。另一方面,對外通過加強與公安、紀檢、稅務等機構客戶信息資料的共享,實現與其他系統對相關信息資料的校驗,緩解郵儲銀行在賬戶開立時處于信息弱勢的不利局面,把好郵儲銀行的賬戶開戶關,解決洗錢者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篇六】反洗錢征文優秀
一、當前證券業洗錢的主要手法
(一)散入整出
洗錢者用自己的身份證件在多家商業銀行開設銀行賬戶,將不合法的資金分散存入多家商業銀行,再將分散資金逐步轉入第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及證券公司資金賬戶上,經過一段時間的證券交易,將賬戶上的資金集中轉入存管銀行賬戶,再銷掉其余多家商業銀行開設的賬戶,從而使得其不合法資金“合法化”。
(二)復雜組合
當前證券市場中有股票、基金、國債、可轉債、企業(金融)債券等投資品種,且各種投資品種可隨時轉換,這樣洗錢者通過在證券市場中實施復雜的金融操作,如購買有價證券、轉托管、撤銷指定交易等進行復雜的關聯交易,以此掩蓋犯罪資金的來龍去脈和真實的所有權關系,達到模糊其非法性質的目的,從而將犯罪所得融入正常經濟體系中。
(三)坐莊贏利
一些有合法“外殼”的公司為掩蓋其非法款項(走私、販毒、貪污、詐騙所得等)的來源,首先將合法經營的資金投入到證券市場,通過買入上市公司垃圾股股票,伙同其下屬公司或其他公司在二級市場“坐莊”。在“坐莊”贏利完成后,公司開始做假賬,夸大投資收益,把其非法所得和其他正規經營所得混為一體,在依法納稅的外衣下使非法收入合法化。
(四)騰挪賬戶
主要通過以下兩種形式表現:一是客戶將股票凈值賣出后,編造理由將“膨脹”或“壓縮”的非法資金轉入另一個銀行賬戶或是將非法資金轉入某個看似無明顯聯系的合法組織或其他個人賬戶內;二是在證券交易過程中利用特殊手法將非法資金進行技術性轉移。在這兩種資金交易環境下,非法資金都已經改變了其原有的金額和賬戶控制人,達到了清洗目的。
二、當前證券業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缺乏可靠的客戶身份識別技術手段
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可通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對居民身份證件進行核查,大大提高了身份識別的準確度,可有效杜絕匿名賬戶或假名賬戶。但目前證券公司營業部自然人開立賬戶的有效證件主要是身份證,識別辦法主要依靠工作人員的從業經驗和肉眼判斷,缺乏有效技術手段,客戶身份證件的真實性無法得到有效驗證,也無法對客戶從事的職業、收入狀況、住所等信息進行更為深入的了解,存在一定的身份識別風險隱患。
(二)證券業反洗錢義務主體的缺失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規定的證券業反洗錢義務主體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但從證券業實踐看,這個領域還應有一個重要的參與者,那就是自律性組織。證券行業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及其他行業自律組織。其中,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在證券行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首先,交易所和登記結算機構幾乎蘊含了證券行業全部的原始交易信息和資料,而這些信息和資料正是證券業反洗錢監測和分析的對象。其次,如果客戶刻意隱瞞交易痕跡,采用轉托管方式交易,則單一的證券營業部無法取得客戶交易全部資料,進而影響對可疑交易的分析和監測。再次,證券交易所本身已經建立較為完善的監察系統,應該充分發揮證券交易所監察系統在反洗錢可疑交易監測分析上的功能。
(三)可疑交易認定標準相對滯后和模糊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于2007年3月1日開始施行,其中規定的證券公司可疑交易認定標準主要有六條,但從目前實際情況看已明顯滯后。例如,“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于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沒有交易或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用途”,以及“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支付”的可疑交易認定標準,由于制定《辦法》時未實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而實施后對于證券公司已不再適用。再如“長期閑置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并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這一認定標準,由于股市行情直接決定了股民進行股票交易的頻繁程度,牛市時開戶屢創新高,突然啟用的閑置賬戶更是為數不少,客戶的交易量、資金轉賬異乎尋常的頻繁,因此根據這一標準認定的可疑報告會太多太模糊,無法實現有針對性地監測目標。
三、提高證券行業反洗錢工作實效性的措施
(一)推動解決證券機構客戶身份識別相關技術問題
從實踐工作經驗看,證券營業部反洗錢工作的重點就是客戶身份識別,這是遏制洗錢行為的源頭。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能通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身份查詢,人民銀行應該加快推進在證券營業部安裝、使用這一系統,使證券機構把好反洗錢的第一關。對于機構客戶開戶的身份識別,人民銀行應協調工商、稅務等部門,構建反洗錢信息企業數據庫,幫助證券公司營業部解決目前在機構開戶查詢環節上存在的困難,提高反洗錢工作效率。
(二)完善證券市場法制建設,規范市場行為
要建立完善證券業反洗錢工作體系,擴大反洗錢義務主體范圍。要將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交易所納入反洗錢工作體系,明確賦予其反洗錢義務,理順證券行業反洗錢工作機構間的關系,強化對證券賬戶的監管。規范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資金量巨大的投資者的行為,對于利用內幕信息或資金優勢操縱股價的行為要給予嚴厲的處罰直至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三)推行以風險為本的監管模式
三方存管模式下,證券行業的資金存管方式出現了根本性變化,應明確界定商業銀行與證券公司對資金的認定和報告義務。證券行業獨特的市場運行特點決定其在各個市場階段資金交易的特點不同,現有的可疑資金交易標準不能全面概括所有市場階段的可疑資金交易特征,需要及時加強研究,針對“牛市”、“熊市”不同的特征,修訂現有的證券行業可疑資金標準,明確可疑資金特征,解決因執行標準模糊而形成的執行難的困惑,有效加強對可疑資金交易的監測,提高可疑資金交易報送水平。鑒于實施第三方存管制度后證券交易信息和資金信息跨行政區域保存的普遍情況,應賦予證券交易信息所在地人民銀行委托托管銀行對異地資金信息開展反洗錢延伸調查的權利,建立以屬地管理為基礎的延伸反洗錢調查模式。
【篇七】反洗錢征文優秀
留守兒童是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時期兒童中的一個特殊群體,同樣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的成長直接關系到黨和國家的發展。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國夢”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響應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婦聯關于留守兒童志愿幫扶活動的號召,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我校聯系縣委鄉委聯合發起的了““微心愿”關愛留守兒童活動,倡導社會各界愛心人士齊力幫助留守兒童實現微心愿,呼吁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對留守兒童的關注與幫扶,讓他們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促使留守兒童擁有一個健康快樂的童年。
本次活動啟動以來,在團縣委、鄉委等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實了留守兒童微心愿的征集、認領和發放工作,實現了全校12名留守兒童的微心愿,活動取得理想的效果。
通過微心愿活動,收獲頗多:一是加強對留守兒童新認識;在微心愿的征集與發放過程中,我們切身感受到留守兒童生活的難處,也深刻體會到“微心愿、小心愿、大希望”的深層涵義,進一步加深了團干部對留守兒童關心幫扶的責任感與使命感。二是,竭力滿足留守兒童的心愿;自微心愿活動啟動后,團縣委通過各鄉鎮團委、少先隊輔導員的牽頭向留守兒童征集了微心愿,并利用網絡平臺等多種渠道進行心愿公示,積極呼吁社會各界愛心人士認領心愿,最終以豐富多彩的活動形式將心愿發放到留守兒童手中。此次微心愿活動是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體現,喚起了社會各界愛
心人士對留守兒童的關注;活動開展以來,讓更多的人了解到留守兒童的生活現狀和心理需求,留守兒童這一弱勢群體得到了更多愛心人士的幫助。
此次活動取得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心愿征集范圍不夠廣泛。二是少數心愿短期難以實現;例如一名留守兒童的心愿是希望父母在身邊,但其父母為了生計和緩解子女教育壓力問題被迫進城務工無法陪伴孩子。三是,微心愿側重物質幫扶;本次微心愿活動愛心人士們為留守兒童提供的物質幫扶多于精神關懷,涉及到心理幫扶的內容比較少。
今后,我校將積極整合多方面資源,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幫扶,不僅為他們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更多的是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積極地開展留守兒童心理幫扶活動,引導他們形成健全的人格品格,使他們能夠真正融入到同齡群體中。
【篇八】反洗錢征文優秀
浙江開展“點亮微心愿·共筑中國夢” 主題活動,我們分院積極響應,在校園開展了“圓夢”微心愿,“你的微小心愿,我來幫你實現 ”的'行動。
我們將“圓夢”微心愿分成了三個步驟:一、收集微心愿。二、認領微心愿。三、活動管理。首先在收集微心愿時,我們是通知班長去班里征集大家的微心愿,根據大家的心愿特色分類管理;認領過程 是把心愿貼在心愿墻上,由老師,委員及班委進行認領,下一步是認領者與學生進行對接;活動管理是指在后期我們要關注微心愿的實現效果。
在后期我們的持續關注中,我們看到了“圓夢”微心愿所取得的的實質性效果。首先,它不僅僅幫同學們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其次,它還幫助同學解決一些現實生活中的困難問題。比如繆文杰同學的微心愿是“希望能有一個勤工儉學的機會”,經過徐振前老師認領。可是由于學校勤工儉學的崗位并不多,所以一下子沒辦法安排到,然而徐老師考慮到他一直都是在外邊進行周末兼職的,時間較長也比較辛苦,所以經過徐老師跟學校相關部門協商,重新安排了勤工儉學的崗位,給他提供了勤工儉學的機會,最終完成了廖文杰同學的“微心愿”。另外,還有陳亮同學的微心愿——“拆裝發動機一天”,這個心愿當時是由張玉龍老師認領。所以,當他們班所有同學在16周學習發動機的實訓課時,張玉龍老師手把手地指導陳亮同學,更加難能可貴的是在星期三下午,當其他同學完成當天的“任務”后,張老師利用課余休息時間幫助陳亮同學,給他講解發動機的原理與構造,經過張老師的諄諄教導,陳亮同學最終領悟了部分發動機知識,同時也完成了他的心愿。
“你的微小心愿,我來幫你實現。”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心愿和夢想,或大或小,大的也許在一時半會之間我們還無法實現,可是那些小心愿只要我們在舉手投足間多出一把力,那么就可以“成人之美”。“贈人玫瑰,手留余香”只要大家相互幫助,在幫他人實現夢想的同時我們也收獲了快樂。“海不擇細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細壤,故能就其高。”只有當那一個個微小的心愿和夢想都實現的時候,才能聚少成多、集腋成裘,實現大的夢想,久而久之,在我們大步邁向新中國的同時,依十三億人的力量,共同筑起偉大的中國夢。
【篇九】反洗錢征文優秀
隨著銀行業電子化金融服務的迅猛發展,電子銀行已成為當前金融服務的主角。然而,電子銀行在為廣大客戶提供便利、快捷服務的同時,由于其隱蔽性等特點,也可能被金融犯罪分子所利用,充當其洗錢的工具。因此,如何有效避免電子銀行業務中的洗錢風險,已成為各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中面臨的現實問題。
一、電子銀行業務中存在的洗錢風險
(一)電子銀行業務的特殊性和隱敝性增加了發現可疑支付交易的難度。客戶只需要擁有一臺連接網絡的電腦和一部電話,就可以突破時間空間的局限,隨心所欲地完成轉賬、支付交易。犯罪分子利用電子銀行的方便、快捷、可靠、無空間時間限制、客戶資料隱蔽、遠程操作的特點,從事洗錢活動。而各大銀行從事反洗錢工作的人員卻只是意力放在可疑的傳統業務上,只關注大額存取款、轉賬等日常柜面業務,而對電子銀行的流水賬和分戶賬缺乏甄別分析,從而漏報或遲報可疑交易行為。
(二)電子銀行交易信息無紙化的保存方式增加了對可疑交易監測和核查的難度。電子銀行是客戶通過網絡或電話終端異地遠程操作,故客戶開戶所在銀行不能像傳統業務受理一樣,審查資金用途、金額,客戶不能提供簽名,也沒有柜面錄入。客戶通過電子銀行進行多筆大額資金匯劃轉賬也不容易被察覺,且不用向銀行說明資金用途。沒有了原始單據,就只能通過流水賬和分戶賬進行分析判斷,加大了監測和核查的難度。
(四)電子銀行的交易特點使得銀行了解客戶難。了解自己的客戶是反洗錢工作的基礎,而電子銀行恰恰增加了此項工作的難度。客戶不用和銀行相關人員見面就可以完成操作,雖然在開設電子銀行賬戶時有提供一些客戶資料,簽訂過一些協議,但資料過于簡單,銀行也沒有定期對電子銀行賬戶客戶資料進行核實審查,對于客戶的資料變更也無從得知。銀行系統內部對于電子銀行客戶交易情況的記錄保存方法也不統一,保存數量不明確,造成目前交易流水記錄覆蓋以往交易流水記錄,增加了基層監管部門對歷史交易數據核查的難度,形成了資金監測的“死角”,給洗錢案件的偵破帶來巨大的困難。
如2008年沈陽分行協助破獲的“5〃22專案”,犯罪分子就是通過網上銀行在1個月內瘋狂轉賬16萬筆,金額達186億之巨。轉賬金額限制標準執行不嚴在一定程度上為洗錢者提供了方便之門,容易誘發洗錢風險。
同時,客戶只有在網絡銀行開戶時才與銀行發生接觸,以后交易都在網上進行,客戶幾乎完全離開了銀行的視線。就算最初開立賬戶時可辨別客戶真實身份,但在以后的網絡交易中,使用該賬戶的交易人可能不是開戶人,不法分子可通過各種手段,比如利用他人或虛假賬戶交易逃避銀行監控。
并且,金融業務的自助交易可匿名操作,客戶只需借助電話、互聯網和自助銀行等渠道便可完成劃款轉賬,支付交易過程完全避開了金融機構的監督,給反洗錢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障礙。
(五)電子銀行業務因其隱蔽性特點備受犯罪分子青睞 與傳統業務相比,電子銀行業務采用的是賬號(或者ID)驗證及證書驗證方式,只要客戶提供正確的賬戶信息、客戶證書和密碼,甚至只需輸入手機號,銀行系統則認可交易操作的有效性。并且,只要在賬戶余額不透支的情況下,客戶便可通過互聯網隨意地匯劃資金,無須注明用途。銀行很難對其資金進行事中的監控和事后的分析。
電子銀行突破了時間和地域的局限,客戶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通過互聯網絡或電話完成各種支付交易,實現7×24小時全天候操作,使洗錢者進行資金轉移更加便捷,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資金快速轉移的極大風險。
二、電子銀行反洗錢的對策和建議
(一) 增強銀行內部合力,提高對電子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重視
金融機構首先要對電子銀行洗錢的資金匯劃的快捷性、身份運作的隱蔽性、操作地點的任意性給予高度重視。充實反洗錢力量,設立專職人員,確保反洗錢工作尤其是可疑交易信息核查落到實處。同時要組織相關部門對新業務進行一次重點排查,重點防范電子銀行渠道洗錢風險。其次,各銀行要加強反洗錢的內部組織協調工作。由于網上銀行的反洗錢工作涉及銀行內部諸多部門,應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杜絕工作中互相推諉現
象發生,使銀行內部相關職能部門之間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反洗錢工作。
(二)嚴把客戶的審核關,切實履行“了解客戶”義務 銀行應按照反洗錢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客戶調查工作,從源頭防范洗錢風險。
首先,在銀行開立賬戶必須通過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驗證,并嚴格審查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及開戶材料。各級銀行要建立統一系統的客戶資料庫,從了解客戶做起,將客戶的真實姓名、住址、聯系方式、工作地點、收入等涵蓋在客戶資料庫中,并規定更新年限,對到期的客戶資料進行更新。
第二,對電子銀行設置嚴格的準入條件。經嚴格審核和篩選,符合條件、信譽度好的客戶,才能為其提供電子銀行服務,并簽訂規范、嚴密的服務協議,以明確責任。
第三,金融機構對開通電子銀行業務的賬戶應適當提高風險等級,并對客戶基本信息至少每半年審核1次,經審查認為使用網銀業務理由不合理的,應拒絕受理其申請。
第四,在客戶開辦電子銀行業務后,銀行發現客戶的交易行為違反協議、交易情況存在疑點,應暫停或中止其電子銀行業務,從源頭縮小洗錢活動的生存空間。
(三)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支付規范,完善內控機制
應建立電子銀行風險評估機制,明確電子銀行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業務內部審計、合規和后續評價機制,
以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且,應針對電子銀行的業務特點建立系統化的電子銀行反洗錢內部工作機制,細化標準,以利于執行過程中把握政策尺度,保障反洗錢全過程有效涵蓋電子銀行業務。
(四)提高監控工作水平,加大對電子銀行業務的監控力度 金融機構加強對從事反洗錢工作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可疑交易的識別能力。在可疑交易數據的監控、上報工作中明確建立人工識別流程。改變單純依靠系統提取數據上報的做法,做到系統提取與人工甄別相結合,避免上報垃圾信息。針對電子銀行業務開發實時監控軟件,對開通電子銀行業務的賬戶實行實時監控,依靠現代化的監測手段增強反洗錢監測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提高可疑交易的報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