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2、制訂法規;3、規定;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5、制作;6、制作方法;7、規模、樣式;8、規制形狀;9、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廢除的文章3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一】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廢除
朱元璋廢除的是宰相制度,而不是宰相制度,明朝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最根本的原因是加強中央集權。
宰相和宰相是
一樣的,丞相是正式的官職,而宰相只是國家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像丞相、尚書令、參知政事、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等都可稱宰相。
丞相制度的由來
秦始皇統一天下后,改革官制,在中央設立了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掌管行政大權,為百官之首,太尉掌軍,而御史大夫監察百官,形成了三權分立的局面。
秦朝也是丞相制度的開始,自秦以后,皆以丞相為百官之首,掌管行政。但是丞相這一職位權力太大,稍有不慎便會超出皇帝控制。因此,歷朝歷代都想方設法削弱丞相的權力。
丞相制度的取消
明朝建立初期,丞相這一職位由第一功臣李善長擔任。后來,因為劉基與李善長的爭斗,雙方開始挑選代言人的角色。李善長挑選的人叫胡惟庸。
胡惟庸沒有辜負李善長的厚望,在胡惟庸的努力下,劉基卷鋪蓋回了老家,劉基留下的勢力也被打壓一空,胡惟庸成為了勝利者。
此時的胡惟庸志得意滿,認為自己功高蓋世,朱元璋也不過如此。胡惟庸為了以防萬一,開始大肆結交朝臣,不管有關系還是沒關系的他都要跟你攀上關系,讓你進入他的集體,成為他們的一分子。
在他看來,這叫法不責眾,他也認為朱元璋會不了了之。但是對于朱元璋來說,敢動屬于他的權力的人,都是敵人,都該死。
緊接著,朱元璋舉起了屠刀,不僅斬了胡惟庸和他的同黨們,還斬向了丞相這一流傳上千年的制度。他認為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憑什么還要有人指指點點,分一杯羹。自此,丞相這一制度消失在歷史中。
丞相制度的優缺點
優點
毋庸置疑,丞相制度的最大優點就是分割一部分皇帝的權力,這部分權力稱為相權。使得皇權和相權維持一個平衡,是任何一個王朝都必須做到的,反之很容易出現動亂。
缺點
優點與缺點是相對的。丞相制度的最大缺點在于,一旦臣強主弱,就會有很大的機會發生改朝換代的事情,例如曹操家族和司馬懿家族。
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的初衷是加強中央集權,但是其后世子孫沒有他那樣的精力來應對朝堂上的局面。于是,內閣應運而生,內閣擁有丞相的全部權力甚至猶有過之,這卻是朱元璋沒有料到的了。
【篇二】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廢除
李善長,安徽定遠人。朱元璋在攻打滁州時見到了李善長,二人一見如故,朱元璋也是對其非常佩服,于是就將他留下掌管文書。等到攻下了滁州就擔任參謀,負責籌集運送糧餉。后來,隨著朱元璋的勢力日漸強大,歸附他的人也越來越多,李善長就為朱元璋觀察人才,向他們宣揚朱元璋的誠意,同時也調和各種不同意見。朱元璋每攻克一個地方,李善長都會為其書寫文書布告,制定條例約束士兵,所以朱元璋的士兵都能夠做到不擾民。李善長還為朱元璋制定了榷茶法、榷鹽法、調整稅收等一系列的政策,保證了朱元璋的經濟來源。建國后,李善長制定了法律、完善了官制以及禮儀制度,又修訂了《元史》等。朱元璋一朝,無論大小事都由李善長親自制定。因此朱元璋也把李善長比作自己的蕭何。但是李善長后來也慢慢的居功自傲,逐漸被朱元璋所厭惡,最終由于其子與胡惟庸案所牽連而被朱元璋所賜死。
李善長
汪廣洋,江蘇高郵人。洪武四年李善長卸任丞相,朱元璋就任命汪廣洋為右丞相,后貶官至廣東參政。洪武十年,又召為右丞相。汪廣洋在任期間沒有太大的建樹,尤其是與胡惟庸同為丞相時,整天沉溺于酒中,隨波逐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問汪廣洋,劉基到底是不是被胡惟庸所下毒而死的,汪廣洋回答說沒有。這也就召來了朱元璋忌恨,以其結交朋黨,欺君罔上之罪將其賜死。汪廣洋在任期間雖無所建樹,但其通達經文,尤擅寫詩,其作品《鳳池吟稿》也流傳至今。
汪廣洋
徐達,安徽鳳陽人,是朱元璋的同鄉。朱元璋稱帝前,徐達與李善長同為丞相,李為右,徐為左。后改為以左為尊,于是李為左,徐為右。但是徐達連年統兵征戰,丞相的事情幾乎沒有涉及。
徐達
胡惟庸,安徽定遠人。洪武六年任右丞相,后獨自任相數年。一開始,朱元璋非常賞識他的才華,他也能以此自勉。但久而久之經常迎逢圣意,氣焰日盛。在丞相任內,掌握朝廷生殺大權,內外諸司所奏之事都要經過胡惟庸閱覽。于是有人為了晉升之路,就紛紛向胡惟庸賄賂金銀財寶。傳言劉基病重,朱元璋派胡惟庸去探視他,但胡惟庸在御賜的藥中下了毒,劉基吃下后就一命嗚呼。劉基死后,胡惟庸就更肆無忌憚了,又同李善長結為了兒女親家,于是漸漸就有了謀逆之心。傳說胡惟庸定遠老家的老宅中突生石筍,祖墳也夜夜發光,胡惟庸就以為這是好的征兆。于是就和吉安侯陸仲享、平涼侯費聚密謀,同時又與北元、倭國約定共同起事。但最終被朱元璋所獲知,將胡惟庸及其黨人下獄誅殺。這就是明初有名的胡惟庸案。
胡惟庸
明初開國的四位丞相,位高權重,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他們前半生有著常人所沒有的功績和榮譽,但最終都沒有好下場。除了朱元璋的猜忌外,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居功自傲,日漸被權力欲遮掩了內心,最終導致殺身之禍。
【篇三】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廢除
1.在中央:
明太祖廢除了首相制度,建立了殿閣大學士協助處理政府事務;明成祖在位時,翰林院官員被選為殿閣大學士,在宮中的文淵閣值班,為皇帝服務,并開始參與秘密事務的決定。
宰相制度的頻繁變化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官僚制度內部矛盾發展的必然結果。以中國為代表的君主專制政治源于古代小農經濟長期占主導地位、分散保守、封建地主階級鞏固封建統治的需要和法家提供的集權理論。
2.在地方:
(1)地方行政機構改革,廢除省份,設立三個部門。在地方政府部門,宣布政府部門、刑事檢查部門和指揮部門,分別負責民政、司法和軍事部門,共同稱為三個部門。三個部門是獨立的,不相互隸屬,各自服從朝廷,以加強皇權對地方政府的直接控制。
(2)明朝中朝,為了進一步提高地方行政效率,開始設立巡撫和總督。巡撫是一名具有監督性質的臨時派遣,后者是地方軍政,也有相對固定的治所,因此成為一級地方官員。總督因軍事需要成為一級地方官員,但巡撫和總督都屬于中央制度。
從根本上說,中央和地方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基于集和分權為中心的物質利益為基礎的社會政治組織。歷史證明,權力過于集中或分散,無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職能的有效發揮。要實現權力的有效平衡,最重要的是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形成權力明確、權責統一、協調制衡的新模式,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