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四、領導和支持紀委執紀履責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抓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第2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一、局黨組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清單
(一)統一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紀委有關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
2、加強對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組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3、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責任分解,明確局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有關職能股室的職責和任務分工,并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4、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局中心工作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檢查考核;
5、局黨組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具體問題,推動工作落實。
6、改革完善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職能,明確職責任務,做到職責明確、權責一致;
7、完善責任體系,改進檢查考核方法,嚴格責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
8、局機關支部、辦公室承擔教育、制度、監督等黨風
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二)宣傳教育責任
1、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機關黨的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和年度安排,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2、健全廉政學習教育制度,將黨風廉政建設和改進作風要求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的必修內容。局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要講授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黨課至少一次。
3、堅持和完善新提拔科級領導干部任前廉政承諾和廉政談話制度,將廉政教育貫穿于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全過程。
4、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崇廉、倡廉、守廉的濃厚氛圍,形成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三)作風建設責任
1、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
2、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堅持不懈反對“四風”,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推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民務實清廉。
3、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不斷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切實解決群眾和游客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查處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四)選人用人責任
1、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把好人選廉政關,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樹立敢擔當、重落實、善創新的用人導向,營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環境。
2、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堅決整治和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嚴禁超領導職數配備干部、嚴禁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嚴禁違規設置領導職務名稱、嚴禁違規提高干部職級待遇、嚴禁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夯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組織基礎。
(五)制度建設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2、積極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規范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的責任和權力;
3、全面公開工作職責、決策程序、辦事規則、辦事結果,陽光使用權力;
4、進一步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明晰權力清單、明示權力運行流程,強化廉政風險防控;
5、堅持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聚焦公共資源交易、行政權力運行、資金使用、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環節,列出責
任清單;
6、完善問責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構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長效機制。
(六)懲治腐敗責任
1、建立健全腐敗問題及時發現、有效查處機制,全力支持和保障紀檢組監察室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始終保持嚴懲腐敗高壓態勢。
2、堅持教育懲處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查處。
(七)監督管理責任
1、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全面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2、加強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積極探索有效途徑,加強對局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股室主要負責人的監督。
3、定期對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廉潔從政情況進行檢查,并以適當方式在黨內通報。
(八)示范表率責任
局黨組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認真履行職責的同時,著力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嚴格執行黨內法規,科學執政、依法行政,堅持清正廉潔、秉公用權。
二、局黨組書記的責任清單(一)組織落實
1、主持召開局黨組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安排部署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確定專題并主持召開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
3、做到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二)管好班子
1、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
2、加強對局領導班子成員及股室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監管,做到管事必須管人、管思想、管作風、管紀律;
3、對發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發現有嚴重問題及時向市委、市紀委報告;
(三)帶好隊伍
1、以上率下,以班子自身建設帶動全局干部隊伍建設;
2、以健全制度紀律約束機制、強化制度執行力為核心,帶隊伍、抓隊伍、強隊伍;
3、不定期與各股室主要負責人談話,了解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的情況和班子及其本人廉政勤政等情況,并提出要求;
(四)支持紀檢監察工作
1、定期聽取機關黨支部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對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心中有數;
2、支持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及時排除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統籌各方面的力量,推動案件查辦工作。
(五)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
1、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接受黨章黨規的剛性約束;
2、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帶頭依法辦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
3、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做廉潔從政的表率。
三、局黨組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清單(一)落實分管職責
1、協助局黨組書記落實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部署和工作安排;
2、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并就黨風廉政建設事項發表負責任的意見;
3、針對分管股室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信訪舉報,要具體批辦查處。
(二)強化工作指導
1、對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方案嚴格審核把
關,督促指導分管股室研究制定加強作風建設、加強廉政教育、規范權力運行等具體措施;
2、完善制度規定,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推動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三)定期聽取匯報
定期聽取分管股室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堅持問題導向,研究解決分管股室在作風、紀律、選人用人等方面突出問題,落實各項整改任務。
(四)加強日常監管
1、對分管股室黨員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管理,不定期與分管股室及其負責人談話,了解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的情況和班子及其本人廉政勤政等情況,并提出要求;
2、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嚴重問題要及時向局黨組書記匯報。
(五)自覺接受監督
1、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帶頭改進作風,帶頭廉潔自律,帶頭執行黨的各項紀律;
2、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第3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 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 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四、領導和支持紀委執紀履責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抓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第4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xx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0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
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
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
(三)加強宣傳教育
4.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5.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
7.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8.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六)帶頭做好表率
9.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10.公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共性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
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
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
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書記、副主任劉炎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吳少義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淑玲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吳少義副主任抓好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第5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四、領導和支持紀委執紀履責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抓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第6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校黨委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必須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抓不好是失職、不抓是瀆職的理念,全面落實下列責任。
(一)組織領導責任
1.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學校各項事業發展總體布局,列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檢查考核。
2.堅決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和上級黨委、紀委(以下簡稱上級)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學校工作計劃,明確目標要求,制定具體措施,不斷推進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與改革建設發展相融合,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3.每年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工作進行總結部署,明確校領導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按計劃推動落實。
4.每學期聽取一次校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并給予指導,研究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新形勢,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要問題。
(二)教育監督責任
1.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夢、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黨風黨紀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增強拒腐防變能力。
2.加強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促使干部廉潔從政、教師廉潔從教、職工廉潔從業。
3.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積極借鑒我國優秀的傳統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潔價值理念融入課堂內外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
4.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加強對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特別是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
5.督促中層單位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層層落實,形成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三)源頭防腐責任
1.優化學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職能,明確職責任務。
2.完善責任體系,把主體責任落實到學校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
3.堅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落實校黨委全委會、黨委常委會、校務會議事規則,完善會議制度,規范決策程序,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4.落實學校黨務公開、校務公開、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師生員工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促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5.構建以學校章程為龍頭的制度體系,建立權力清單,厘清各職能部門、崗位的職責與權力邊界,形成權力目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6.推進陽光治校工作,堅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
7.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針對可能發生的違紀違法行為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
(四)選人用人責任
1.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蘭州大學處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 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切實把好資格關、程序關、廉政關。
2.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考察干部,全面、歷史、辯證地看待干部。
3.強化校黨委、分管校領導、黨委組織部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干部考察識別中的責任,廣泛聽取師生員工意見,選任作風好的干部。
4.貫徹《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干部選拔任用記實制度、倒查機制,落實“一報告兩評議”,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問題,堅決打擊拉票賄選行為。
5.堅持選拔任用干部聽取紀委意見的制度,了解有關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聽取對其使用的建議。
(五)正風肅紀責任
1.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校黨委七條意見精神,持之以恒地糾正“四風”,不斷改進黨風校風、教風學風,嚴肅查處庸懶散托、推諉扯皮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
2.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法規政策,堅決剎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等歪風。
3.堅決查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以及違規兼職、兼職取酬、出入私人會所等行為。
4.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注重日常動態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糾正觀望等待、打折扣、搞變通等行為,嚴防糾而復生現象,確保作風建設取得實效。
5.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準確了解和掌握師生員工的意見和評價,著力解決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六)示范表率責任
1.校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執行黨的紀律,帶頭遵守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率先垂范,帶動各級領導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2.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財經工作紀律,自覺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做廉潔從政、勤政務實的表率。
3.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辦事,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4.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要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履職盡責,攻堅克難,堅決同各種歪風邪氣作斗爭,督促分管、聯系單位的黨員、干部清正廉潔,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
(七)支持保障責任
1.加強對校紀委監察處工作的領導,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認真貫徹中央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舉措,支持校紀委監察處內設機構改革,保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為有效履行職責提供有力保證。
3.按照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支持校紀委監察處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4.支持校紀委監察處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懲違紀違法行為,做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規范一方工作、完善一套制度,有效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
5.重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培養、使用、交流力度;落實有關紀檢監察干部的政策待遇,為其履職盡責做好堅強后盾。
第7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全面落實各級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促使鎮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擔負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依據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xx省紀委推動實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工作方案》和《中共xx縣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鎮黨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
鎮黨委領導班子對全鎮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1.認真傳達學習、貫徹落實鎮黨委、鎮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xx鎮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2.鎮黨委會議每季度至少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安排部署,明確班子成員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同時,研究專項工作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3.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主動接受縣、鎮紀委的監督。
4.每年至少聽取2次各黨支部和鎮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反腐敗重點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5.每年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6.按照縣委巡視、巡察及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重要問題線索核查,推動整改措施落實,按時完成并報結。
7.每年開展2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或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由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8.每年聽取1次鎮政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鎮黨委各委員按照職責分工,每年至少聽取1次分管單位黨支部和包抓村(社區)黨支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
9.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縣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問責辦法(試行)》、《漢中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責暫行辦法》及《xx鎮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切實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0.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通報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報曝光2次違法違紀典型案件,重大問題隨時通報曝光。
11.完善黨內政治生活的相關制度,鎮黨委班子成員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要把執行黨規黨紀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作風建設督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督促鎮紀委組織開展檢查,特別是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
12.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每季度組織1次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黨校培訓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
13.認真組織學習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并帶頭執行。每季度專題學習不少于1次,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強化看齊意識,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政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4.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談話函詢、約談提醒、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手段,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置,進一步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5.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專人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進行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確保黨的集中統一,保證黨中央政令暢通。
16.在全鎮倡導崇尚廉潔的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
17.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18.健全干部監督機制,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微腐敗”成為“大禍害”。
19.認真學習貫徹各級黨委“三項機制”和《實施細則》,在從嚴管理黨員干部的基礎上,有效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20.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檢查,加強對換屆風氣監督,嚴肅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1.鎮黨委領導班子要根據巡視巡察監督、信訪舉報等渠道反映的問題,甄選約談對象,有針對性的開展約談,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落實領導干部帶頭接訪、包案化解信訪問題等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會議,研究分析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認真糾正和嚴肅查處基層貪腐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
23.加強和改進民生監督工作,大力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讓群眾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
24.認真落實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黨內監督制度,每年對公開內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黨內全方位監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25.完善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加強對村(社區)、駐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每年到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檢查不少于2次。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級巡察機構開展工作,委員會議集體研究上級巡察反饋意見,及時抓好整改落實和情況報告。
27.支持鎮紀委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鎮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每年專題研究討論鎮紀委建設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聽取1次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紀律審查等情況匯報,領導和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類腐敗案件,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為鎮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9.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推動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增強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會議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規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31.把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鎮黨委宣傳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
32.認真開展理想信念、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強化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33.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從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開展1至2次黨風廉政警示教育、領導干部集體廉政談話活動。
34.每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35.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廉政談話等制度。
36.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留存和市紀委備案。
37.鎮黨委、鎮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二、鎮黨委書記XXX主體責任清單
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黨委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開展調研,聽取和掌握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聽取1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按要求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文件和請示,第一時間進行簽批,提出督促辦理意見。
4.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
5.認真傳達縣委、縣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全鎮實際,專題研究部署,明確職責分工,抓好督促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落實情況親自過問,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每半年聽取1次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7.重視和支持鎮紀委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每年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不少于1次,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對執紀執法機關查辦大案要案的請示匯報按次研究,作出決定。
8.主持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分析全鎮黨員干部作風、紀律方面的整體狀況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鎮黨委班子及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按照班子人員變動情況,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
10.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不少于2次,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11.加強日常教育,對班子成員開展常態化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鎮黨委班子成員堅持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每個月不少于1次。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12.加強對鎮黨委領導班子的管理和監督,每年開展單獨談話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及班子成員廉政勤政等情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班子成員及時提醒談話督促整改;發現存在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及時督促調查核實,并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
13.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黨內民主政治建設,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4.督促指導鎮紀委通報曝光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典型問題,每年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的通報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不少于1次,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組織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16.自覺廉潔從政,模范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以及國家法律法規,主動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17.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
18.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例》,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9.樹立良好家風,帶頭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三、鎮黨委班子其他成員主體責任清單
鎮黨委委員對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一)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政府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抓好鎮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議事規程,重大事項、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加強政府自身作風建設,堅持不懈解決“四風”問題,推動全鎮政府系統黨員領導干部為民、務實、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領導和支持查處政府系統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強化源頭治理,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5.督促班子成員、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領導廉潔從政,加強對分管范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與鎮政府班子成員、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6.當好廉政表率,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帶頭落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對政府單位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認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每年向鎮黨委報告1次履行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9.對分管單位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二)鎮黨委副書記
協助李xx同志抓好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鎮黨委日常工作。分管黨政辦、宣傳辦。聯系郵政所,包抓梁家庵村。
1.協助鎮黨委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包抓村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4.對包抓村、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扶貧領域項目資金及政策執行的監管,抓好征地拆遷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和惠民、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和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每年親自帶隊抽查檢查不少于2次。
8.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對分管單位、寶抓村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0.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三)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負責鎮人大工作,聯系土管所,包抓xx村。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8.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四)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工作。分管黨廉建設、行政效能、作風建設、科技(企業)、市場監管、質檢,主抓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檔案管理。聯系食藥所,包抓鄭家營村。
1.協助鎮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按照鎮黨委、紀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鎮反腐倡廉任務分工,負責督促全鎮各級、各部門落實責任制的日常督查和考核。每年親自帶隊對各村(社區)、各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不少于4次。
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鎮紀委推動工作的重大疑難問題,積極探索解決方式,并向鎮黨委匯報。每年深入基層開展工作調研不少于2次。
3.強化紀律審查工作,完善查辦案件工作機制,以“零容忍”態度查辦腐敗案件,嚴肅查處各類黨員干部違紀違規案件,并督促各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到位。親自過問案件查處情況,每季度聽取案件查辦工作匯報不少于1次。
4.對黨員干部進行經常性黨紀黨規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學習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鎮紀委辦黨員干部加強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5.積極推動鎮紀委工作,厘清責任,聚焦主業,全力推動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6.強化作風建設督查檢查,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嚴肅查處違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案件,每年帶隊開展檢查不少于2次。
7.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調整工作的監督,嚴把黨員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
8.加強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堅持抓早抓小,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加強約談、函詢和誡勉談話,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加強對鎮紀委委員的監督教育管理,每年與班子成員開展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10.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加強自身管理,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按時參加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樹立良好形象,起好帶頭模范作用。
12.每年按時向鎮黨委、縣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積極配合鎮黨委和縣紀委開展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確保鎮紀委工作和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五)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分管鎮政府專項工作。
l.協助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落實鎮政府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4.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9.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六)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xx
負責鎮人武部工作。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8.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七)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協抓黨建、組織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辦、經濟辦、環保辦,聯系中心校,包抓建安村。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2.每年向鎮黨委至少報告1次個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及時報告。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完善領導班子和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換屆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9.每年按時向鎮黨委、鎮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第8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完善本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各級黨組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發展總體布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督促檢查,切實把黨委主體責任的各項任務落到實 處。
(一)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
1、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定執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作為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具體檢驗。對黨中央重要會議、重大決策和上級黨委部署要求第一時間傳達學習貫徹。
2、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黨內學習制度、“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談心談話制度、黨組織關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額交納黨費等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二)堅持加強組織領導
3、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納入集團黨的建設和經營工作的總體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組織實施,同檢查考核。
4、通過召開黨委會、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分析黨 風廉政建設形式和工作現狀,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制定工作計劃,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
5、落實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確定班子成員職責分工,抓好任務分解,明確工作目標,推動責任落實。
6、開展黨員廉政建設專項考核,運用考核結果,督促下一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強問責工作,支持紀委履行職責,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三)堅持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8、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為推動集團公司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撐。
9、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發揮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導向,通過常態化制度化的學習教育延伸到每一個支部、每一名黨員。
10、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動權。充分認識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牢牢把住宣傳思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
(四)堅持以好干部的標準選人用人
11、從嚴選人用人。落實黨的十九大對干部隊伍作出的新部署,嚴把政治首關,用好標準、好作風、好方法、好機制,選對黨忠誠之人,著力鍛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12、從嚴監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強化廉政把關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未出具廉政鑒定意見的擬提人選不得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防止帶病提拔。
(五)堅持作風建設高標準毫不動搖
13、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對“四風”問題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零容忍”,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深挖細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抓住五一、國慶、中秋、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節前重申紀律要求、節中開展明察暗訪、節后核實問題線索,嚴查嚴處頂風違紀問題。
14、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全面落 實從嚴治黨要求,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 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15、廣泛開展廉潔文化示范項目活動,加強集團公司廉潔文 化建設,規范各級黨員干部廉潔從業行為,在重要時間節點做好廉政提醒。
16、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 策程序,嚴格落實黨內監督制度,形成集體決策、民主決策、 科學決策的工作機制。
(五)堅持強化權力監督絕不放松
17、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經營管理、 資金管理、材料采購、招投標、技術分包、勞務分包、設備 租賃等重點領域崗位職權的監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紀律監察體系,加強紀檢委員 崗位設置,細化監督職責,做到監督全覆蓋、無死角。
19、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落實黨 員領導干部婚喪嫁娶報備制度。
20、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注重運用談話提醒、誡勉、函詢、教育等方式,對黨員干部 身上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運用 好“四種形態”。
21、全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研究解 決紀檢監察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紀委履職盡 責當好堅強后盾。
(五)堅持從嚴要求發揮表率作用
22、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黨紀 國法和廉潔從業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開好民主生活 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管好自己和親屬,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二、黨委書記的第一責任清單
馮彌,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持集團公司黨委全面工作,是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對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1、及時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貫徹落實具體措施,及時進行部署和安排。
2、組織領導并主動參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向被檢查單位提出要求,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對重要案件親自過問、督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3、認真落實誡勉談話制度,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督促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落實“一崗雙責”,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及時提醒告誡。
4、做好干部選拔任用,把選用干部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5、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每年初圍繞個人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業等內容,撰寫述職述廉材料,在上級考核時進行報告。
6、認真組織中心組學習,帶頭講廉政黨課,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的教育監督。
7、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8、其他應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的情況。
第9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強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動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的落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市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要求,結合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職責范圍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
二、具體內容
(一)統籌謀劃部署 1.擔負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
2.貫徹落實中央和中紀委、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縣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布局,統籌謀劃、整體推進。
3.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安排部署縣人大常委會工作意見,根據縣委制定的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方案開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 4.改革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職能,明確職責任務,完善責任體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5.指導督促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督促其和人大常委會機關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6.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定期聽取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分析研判形勢,推進部署落實。
(三)強化宣傳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機關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落實。
8.健全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學習教育制度,納入領導干部和機關黨員干部學習培訓計劃。
9.每年黨組主要負責人與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談話不少于xx次,了解掌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提醒廉潔自律、改進作風,對存在的問題早提醒、早告誡、早糾正。堅持做到“四個必談”,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不力時必談、家庭有婚喪嫁娶等重大事項時必談、個人有信訪問題反映時必談、崗位分工調整時必談。
10.加強廉潔文化建設,把廉潔教育納入社會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范圍,筑牢思想防線,強化輿論引領,營造崇廉尚廉氛圍。
(四)深化作風建設 11.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帶頭樹牢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加強對各委室經常性的明察暗訪、檢查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查處典型案例。
13.堅持“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問題,通過組織約談、定期通報、查處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風”整治效果。
14.堅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堅決整改作風問題,針對一些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根源,強化措施,堅決整改,努力形成作風建設的新常態。
(五)維護群眾利益 15.著力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構建多方位信訪受理舉報機制,不斷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16.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重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吃拿卡要等問題,堅決查處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六)領導和支持紀檢部門工作 17.支持縣紀委駐人大機關紀檢組依紀依法履行職責,人大常委會機關和紀檢組每季度研究xx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強人大機關紀檢隊伍,關心支持紀檢監察干部成長和隊伍建設。
(七)推進源頭治理 19.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安排部署,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深化懲防體系建設,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20.扎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正氣和優良傳統,深入推進黨務公開、權力公開。
21.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重要制度,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工作 22.高度重視縣紀委移交的問題線索,從嚴懲處,形成強大震懾。對巡視中反饋的問題,認真查處和徹底整改,并落實好責任追究。
(九)嚴格監督考核 23.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內容,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班子成員帶頭參加年度考核。
24.實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每年年底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
25.健全民主監督機制,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聽取意見和社會評價體系,廣泛征集各界的意見建議,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第10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強化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動XXXX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的落實,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市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要求,結合XXXX工作安排,現制定XXXX黨組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職責范圍
XXXX黨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
二、具體內容
(一)統籌謀劃部署
1.擔負XXXX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主體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
2.貫徹落實中央和中紀委、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XXXX工作的總體布局,統籌謀劃、整體推進。
3.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安排部署XXXX工作意見,根據縣委制定的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方案開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
4.改革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職能,明確職責任務,完善責任體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5.指導督促XXXX黨組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督促其和人大常委會機關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6.XXXX黨組定期聽取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分析研判形勢,推進部署落實。
(三)強化宣傳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機關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落實。
8.健全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學習教育制度,納入領導干部和機關黨員干部學習培訓計劃。
9.每年黨組主要負責人與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談話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提醒廉潔自律、改進作風,對存在的問題早提醒、早告誡、早糾正。堅持做到“四個必談”,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不力時必談、家庭有婚喪嫁娶等重大事項時必談、個人有信訪問題反映時必談、崗位分工調整時必談。
10.加強廉潔文化建設,把廉潔教育納入社會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范圍,筑牢思想防線,強化輿論引領,營造崇廉尚廉氛圍。
(四)深化作風建設
11.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帶頭樹牢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加強對各委室經常性的明察暗訪、檢查督查,及時發現問題,查處典型案例。
13.堅持“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問題,通過組織約談、定期通報、查處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風”整治效果。
14.堅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堅決整改作風問題,針對一些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根源,強化措施,堅決整改,努力形成作風建設的新常態。
(五)維護群眾利益
15.著力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構建多方位信訪受理舉報機制,不斷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16.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重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吃拿卡要等問題,堅決查處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六)領導和支持紀檢部門工作
17.支持縣紀委駐人大機關紀檢組依紀依法履行職責,人大常委會機關和紀檢組每季度研究1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強人大機關紀檢隊伍,關心支持紀檢監察干部成長和隊伍建設。
(七)推進源頭治理
19.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安排部署,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深化懲防體系建設,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20.扎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正氣和優良傳統,深入推進黨務公開、權力公開。
21.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重要制度,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工作
22.高度重視縣紀委移交的問題線索,從嚴懲處,形成強大震懾。對巡視中反饋的問題,認真查處和徹底整改,并落實好責任追究。
(九)嚴格監督考核
23.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XXXX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內容,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XXXX黨組班子成員帶頭參加年度考核。
24.實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每年年底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
25.健全民主監督機制,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聽取意見和社會評價體系,廣泛征集各界的意見建議,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第11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孟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1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
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
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聽取紀檢工作匯報,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4.大力支持駐人大紀檢組工作,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支持和保障紀檢組依紀依法辦案,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
5.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組織學習“一黨章二準則三條例”,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6.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
7.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
8.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0.帶頭做好表率,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11.公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共性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
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
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責任傳導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
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吳少義副主任抓好農村工作委員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第12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壓實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根據區委、區紀委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求,結合區經濟發展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組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承擔領導、組織、推動、落實的重要職責,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年初召開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任務。
2、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全局目標管理任務,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
3、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廉政責任分解。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體系。
4、每半年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會議,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并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全面了解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每半年向區紀委專題報告1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8、尊崇黨章,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三)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9、完善和落實每月黨組理論中心組和黨員學習制度持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10、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勢,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和主動權。
11、開展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堅定政治立場。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及中央、省、市、區一系列關于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12、開展黨紀黨風警示教育。每年開展2次警示教育,通過因經濟、財務等犯罪入刑人員現身說法來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組織學習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使廣大黨員干部從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訓,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
(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13、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規定》,認真執行干部任職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公示、報批等程序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規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類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實績考核機制,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為官不為、不廉、不勤”等問題。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認真貫徹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16、嚴格執行擬任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征求派駐紀檢監察組意見制度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確保用人權的正確行使。
(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17、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推進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制庋化建設。組織開展新《章程》的學習,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強化黨的意識。
18、按照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年內按期完成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19、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
20、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范黨務公開的內容、范圍、程序和方式,推進黨務公開。
(六)加強作風建設
21、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委加強作風建設實施細則,堅決糾正“四風”,完善公務接待、財務管理、考勤等作風建設等相關制度,把改進作風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22、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推進局機關反對“四風”的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同志進行廉政約談,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回潮。
23、加強對局黨組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定期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和通報,杜絕在項目審批、綜合考核、園區建設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24、完善并落實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剎住公款請吃、公款娛樂、公款送禮、奢侈浪費及“慵懶散”等不正之風。
25、繼續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局黨組要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內部通報。
(七)加強紀律建設
26、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更加嚴格。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27、做好廉政風險點防控排查工作,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明確風險等級,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開展廉政提醒、談心談話,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八)加強制度建設
28、每半年召開一次局黨組會,總結半年或全年領導班子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任務,并聽取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
29、黨自書記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每年談心談話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黨組向區委、區紀委書面報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向局黨組書面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31、嚴格落實述職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黨組班子成員開展述職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工作機制,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并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3、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議事決策規則,凡重大事項、干部任用等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程序,防止決策失誤,提高決策水平。
34、建立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通報制度,對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在一定的范圍內及時通報。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續鞏固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果,不斷深化整改落實,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36、切實抓好省委巡視市委反饋相關意見整改,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有效整改落實。
37、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履行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問究。
二、主要負責人主體責任清單
黨組書記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1、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議程,主持召開黨組會,分析研究、部署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批辦督辦。
2、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督促班子其他成員和局、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與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抓好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工作落實。
3、組織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自覺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4、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
5、學習貫徹上級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開黨組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風險點排查等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
6、嚴管班子、嚴帶隊伍,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員及科室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不少于1次,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強對局機關支部落實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檢查指導,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廉政談話,督促整改;對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問責、嚴肅查處。
8、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局機關支部召開民主(組織)生活會,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年內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9、持續抓好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舉反三整改問題。
10、馳而不息加強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作風建設工作,對全局重大節日期間作風建設及時提醒,每半年聽取作風建設情況匯報1次。
11、密切聯系群眾,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走訪調研活動對疑難信訪和群眾反應強烈的熱點問題,采取現場辦公現場督辦等方式協調解決。
12、認真接待重要的來信來訪,落實群眾來信閱批制度,對重點信訪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化解信訪積案,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13、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落實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等制度,科加強民主決策,主動接受監督,規范權力運行。
1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落實千部選拔任用的原則、程序、紀律等要求。
15、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領頭雁”。
16、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作風建設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切實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
18、加強督促指導,對一些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重點工作實行點題匯報。不定期開展對領導班子成員及下級領導班子正職廉情約談,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加強提醒告誡和監督約束。
19、年底向區委、區紀委報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三、班子其他成員主體責任清單
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組織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區委、局黨組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協助黨組主要領導履行主體責任。
2、履行“一崗雙責”,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黨組報告1次分管范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3、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全年聽取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強經常性廉政教育,組織推進分管范圍內的廉政文化建設,與分管科室負責人提醒談話不少于2次,對分管科室人員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對發生的不正之風或不廉潔行為,要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
5、結合工作實際,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落實防控措施,健全長效機制。
6、組織分管科室經常性開展黨風黨紀、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7、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分管科室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中排查出的問題清單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實整改。
8、積極參加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9、密切聯系群眾,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指導不少于4次;主動接待涉及分管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對舉報、訴求及時批辦、跟蹤督辦。
10、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客觀公正研究決策“三重大”事項,涉及分管事項規范抓好落實。
11、組織分管科室認真抓好巡視巡察相關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并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問題。
12、持續加強分管科室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督促推進,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分管科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13、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表率。
14、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第13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1.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堅持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做到令行禁止。及時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會議,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委和省紀委監委、市委和市紀委監委、縣委和縣紀委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實縣委巡察、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動整改措施落實,按時完成并報結。健全和完善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體系建設,主動履職盡責,形成黨組書記抓,班子成員抓,各科室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良好局面。
2.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經常性開展紀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在全體黨員干部中持續開展“紀律法規宣傳月”活動,常態化開展“以案促改”,著力增強廣大黨員干部法紀觀念和拒腐防變能力。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班子成員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進行問責,切實履行執紀職責,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
3.深化作風建設。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省市縣十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定期分析研判全局黨員干部作風狀況,緊盯重要節點,突出重要領域、關鍵崗位,及時開展專項整治,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作風效能和“四風”問題;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4.選好用好干部。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按照標準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信訪干部隊伍。
5.強化宣傳教育。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黨的宣傳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之中,扎,定期到紅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開展參觀學習,不斷推進黨性黨風黨紀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線,強化輿論引領,營造崇廉風尚。
第14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四、領導和支持紀委執紀履責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抓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
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第15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孟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1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聽取紀檢工作匯報,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4.大力支持駐人大紀檢組工作,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支持和保障紀檢組依紀依法辦案,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5.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組織學習“一黨章二準則三條例”,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6.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7.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8.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0.帶頭做好表率,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11.公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共性任務清單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責任傳導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xx抓好農村工作委員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第16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XX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0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
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
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聽取紀檢工作匯報,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4.大力支持駐人大紀檢組工作,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支持和保障紀檢組依紀依法辦案,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
5.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組織學習“一黨章二準則三條例”,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6.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
7.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
8.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0.帶頭做好表率,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11.公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共性任務清單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
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
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責任傳導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
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劉炎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吳少義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李宗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淑玲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吳少義副主任抓好農村工作委員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第17篇: 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四、領導和支持紀委執紀履責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抓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