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1】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一、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二、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四、員工上鐘實行輪牌制,不得搶牌、挑牌、跳牌;更不準拒客、挑客;
五、員工上鐘操作必須按照技術流程完成,不得偷工減料;
六、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衛生實行區域包干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七、認真聽取每為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八、本公司不享受任何險種;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為客戶(您好!歡迎光臨!請!)。作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了解各產品的性能,向客戶合理的介紹;(工作中——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走路輕、說話輕)
3、工作后---對本次服務是否滿意?麻煩您對我們的服務多提寶貴意見!跟單!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6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00元,工作時間無重要事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罰50,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發票證明.
2、每三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名列前三位者、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客戶投訴將取消本次上鐘業績,拒客一次扣罰30元;
3、衛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次,工作完畢后未整理干凈者扣罰5元/次;
4、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鐘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違者扣罰5元/次;
5、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1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10/次;
6、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工資待遇)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7.嚴禁拉幫結派,互相攻擊,如有違反,組織者罰款100,無法確認組織者,參與者罰款50.
8.未經許可私自使用店內產品,用品者,除補交成本外<最低5元>,并處罰10元.
9.員工辭職必須在一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象老板提出,并說明辭職原因,及希望離職時間,獲得批準后方可離職,未經批準不到崗位者按礦工處理.另外扣除當月工資和押金.
公司宗旨:敏銳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溫馨、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篇2】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員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后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并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準,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并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斗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四.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于在外留宿發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責任。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2.業績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后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范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項目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進行評核(評核內容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并頒發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并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20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篇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