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范外出審批報備程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后,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信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周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序。
(四)、有發熱、干咳、無力癥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第二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于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準,交門衛人員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并注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后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后,在簽證單上簽字后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盡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后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盡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外出審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第三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嚴格落實黨員教師外出請假報備制度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黨員教師參會管理制度。黨員教師要嚴格按照要求參加各類會議,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得缺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員代開會。如有特殊原因確需請假,須事先報黨支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整。會議期間,要服從管理,嚴格遵守會議紀律,自覺維護會場秩序。
二、嚴格履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黨員教師要嚴格按照規定提前履行請假報備手續,按照要求報告有關事項,并按照職務排序確定臨時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三、嚴格貫徹省、市、縣的相關規定。要從改進作風、嚴明紀律的高度,按照省、市、縣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黨員教師參會管理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領導干部參會管理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帶好頭,擔當起主要管理責任、發揮好表率作用。其他負責同志要承擔各自職責,嚴格自我管理,同時搞好相互提醒和督促。辦公室要認真做好審核把關、檢查督促和請示報告工作,對不認真或不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參會管理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的,視情況予以通報。
特此通知。
第四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外出學習心得匯報,提高教師學習的針對性、實效性,提升反思力、總結力,積淀學校文化,結合程校長在學習匯報會上提出的要求,現將外出學習匯報事項做出如下要求:
1、學習要求:參加外出學習的教師,既要認真學習、做好筆記及相關影像等資料的記錄與收集,更要注意學習的反思,結合自身實際,注重學習與反思的結合、學習與實際的結合、學習與實踐的結合。
2、心得撰寫要求:外出學習后,根據所學及感悟,結合自身實際,必須認真撰寫有價值的心得體會,具體格式包括以下三部分:
(1)為什么:主要包括學習的背景、目的、原因及學習動機。
(2)是什么:主要包括學習過程中的精彩片段回放、名家名師的先進理念及好的方法、有價值的先進文化等。
(3)怎么做:主要包括學習后的感悟、工作學習努力的方向或打算、個人的行動計劃、個人成長的計劃等。(此部分是重點)
注:以上格式作為學校外出學習后匯報的標準格式,學校鼓勵教師在此基礎上有所超越,鼓勵撰寫教育敘事、教育論文等高一層學習成果。
3、匯報要求:
(1)匯報時結合自己撰寫的學習心得,形象生動地向在校教師分享自己的學習體會,做到圖文并茂、有圖有真相,盡量做到讓聆聽者也聽有所獲。
(2)匯報結束后將自己的學習心得體會和匯報課件交學校統一留存,學校根據稿件質量及價值,選擇出版文化集。
第五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范外出審批報備程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東營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東營市海河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后,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東營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級部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同時向德育室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東營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信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東營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周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序。
(四)、有發熱、干咳、無力癥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第六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了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同時也為了規范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特制定教師外學習、培訓及匯報制度:
1、外出學習、培訓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由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同意,教導處安排,全體教師必須服從大局,珍惜每次學習機會。
2、優先派遣工作兢兢業業,樂于奉獻,愛學習,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強的,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教研活動的中青年教師參加。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所任課程必須由自己與相關年級、學科的教師協商調課,一天內由本人安排課時,上報教務處登記;一天以上由學校安排代課。
4、各級學會或者協會通知會員參加的相關業務活動,視具體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參加,課程按外出學習規定執行;學校沒有同意的,按曠課處理。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后應及時將學習情況進行匯報。通過匯報課、講座等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了解新動態。具體匯報方式安排如下:凡參加國家、省、市級或縣級兩天及以上聽課學習的教師,回校后必須向年級組或教研大組的老師反饋學習、聽課情況(幾位老師同時參加同一活動,推薦一位或幾位老師進行匯報),并將匯報材料、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上交教導處存檔,聽課的教師推薦一位或幾位必須上一節匯報課。凡參加千課萬人聽課的.教師,必須上交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同時上一節匯報課,出差報銷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內。
6、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并積極參加與交流討論。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后,方可報銷。
9、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10、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按時返回學校,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匯報(包括匯報課)、上交材料和學習培訓登記表后,由教務處主管領導證明、校長簽字,到總務處報銷。
11、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如有非常特殊情況,教師不能按時參加活動,應提前上報教導處,以便應急調整,否則以曠課處理。
第七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于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準,交門衛人員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并注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后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后,在簽證單上簽字后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盡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后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盡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第八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全體師生:
鑒于目前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形勢依然嚴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來抓,將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細;要繼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排查,全面準確掌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引導大家做好個人日常防護。為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堅決將病毒阻擋在校園之外,現就近期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體師生要密切關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變動情況。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請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如確需前往的,要按照審批報備制度和有關要求,向學校德育處報備登記,并上報區教育局備案登記審批,返校前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檢測,做到最大限度減少感染病毒的風險。
二、盡量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場所、不要參加集體活動。一旦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請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或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并及時佩戴醫用口罩前往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告知醫生旅行史、接觸史等情況,便于及時排查,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關注自身、家人及周圍人員的健康狀況。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時,盡量避免接觸他人,在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后及時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四、各部門、班級要充分利用公眾號、抖音、微信群等網絡平臺,將疫情防控工作傳達到每一位教職員工和學生,從而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五、學校要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制度,確保各級帶班領導、值班人員在崗在位。門衛處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執行好出入口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六、全體師生要時刻注意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養成規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閉公共場所活動時)、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衛生習慣,少聚餐,分餐制,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九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范外出審批報備程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后,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信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周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序。
(四)、有發熱、干咳、無力癥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
第十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于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準,交門衛人員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并注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后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后,在簽證單上簽字后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盡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后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盡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第十一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第十二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做好學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的常態化防控工作,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鞏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根據人社部人社職司便函【2020】38號、浙江省疫情防控辦【2020】103號、浙江省教育廳浙教防控辦函【2020】45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01審批報備流程
外出到浙江省外城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具體流程為:學生本人釘釘提出申請—班主任審核—系部學管副主任審批——學生處處長審批——學院分管領導批準。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02減少不必要外出
學生在家期間(含2020屆新生),應盡量減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省外中高風險地區,不跨省域長途旅行。確需外出,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并在開學前14天內回到省內。
03減少聚集性活動
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報備學院,經分管院領導審批同意后再行組織。
04注意事項
外出學生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應按照審批流程報告。有發熱、干咳、無力等癥狀的學生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第十三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范外出審批報備程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后,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后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信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周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序。
(四)、有發熱、干咳、無力癥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第十四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于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準,交門衛人員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并注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后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后,在簽證單上簽字后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盡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后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盡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外出審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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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
第十五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為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嚴格落實黨員教師外出請假報備制度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黨員教師參會管理制度。黨員教師要嚴格按照要求參加各類會議,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得缺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員代開會。如有特殊原因確需請假,須事先報黨支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整。會議期間,要服從管理,嚴格遵守會議紀律,自覺維護會場秩序。
二、嚴格履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黨員教師要嚴格按照規定提前履行請假報備手續,按照要求報告有關事項,并按照職務排序確定臨時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三、嚴格貫徹省、市、縣的相關規定。要從改進作風、嚴明紀律的高度,按照省、市、縣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黨員教師參會管理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領導干部參會管理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帶好頭,擔當起主要管理責任、發揮好表率作用。其他負責同志要承擔各自職責,嚴格自我管理,同時搞好相互提醒和督促。辦公室要認真做好審核把關、檢查督促和請示報告工作,對不認真或不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參會管理和外出請假報備制度的,視情況予以通報。
第十六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各位師生:
疫情防控不容忽視!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安排,確保學院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外出感染引發聚集性感染疫情,現就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期間學院教職工及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假報備規定
1. 教職工請假流程
教職工疫情防控期間離開廣州,出差或因私外出等的,須如實填寫、提交《教職工離穗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
2. 學生請假流程
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全日制在讀學生請假外出超過1天,即外出當日不返校住宿或外出多日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研究生填寫附件2,本科生填寫附件3),研究生需征求導師同意,本科生需征求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經學院審批后方可外出。未報備而擅自離校,將按相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違紀處分。
二、有關要求
1、疫情防控期間(尤其是節假日放假期間),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疫情期間沒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須前往,原則上不到中高風險地區。
2. 經請假報備外出的教職工和學生,外出期間必須嚴格自身防護,保持社交距離,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并及時、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
3. 請假期間需妥當安排工作和學習,返回學校后要及時銷假。
4. 外出中高風險地區的返回人員,必須按要求進行集中或者居家隔離,做好健康監測。
5、如有教職工、學生或同住親屬從中高風險地區返回或與中高風險地區來穗人員有密切接觸等情況,每日須及時、準確填寫《當日從外地返穗教職工或親屬情況登記表》(附件4)并于當日中午11點前發給qiaolianzhi@scut.edu.cn。
6. 必須按要求嚴格執行疫情期間外出請假報備規定,因瞞報、漏報、緩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責。
第十七篇: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師生外出審批報備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外出考試、外出比賽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分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基教科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如果需要用車,由責任老師憑分管領導簽字的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提出申請,填寫**學校派車單,市內送交陳興方,出市的送交趙欣霞,再根據人數安排租用車輛。
5.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并辦理相關的保險。
6.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8.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9.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原則上由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或學科負責人帶隊,學校領導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10.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因失職、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