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政法隊伍是一支承載著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的隊伍,也是和平年代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隊伍,涌現出許許多多可歌可泣的英模人物和英雄故事。但隨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推進,政法系統不斷有黨員干部涉案被查,長期存在的頑瘴痼疾充分暴露了出來,嚴重侵蝕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開展教育整頓迫在眉睫。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和憂患意識,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作出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重大決策部署,是新時代政法戰線實現自我革命的有效形式,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大舉措,更是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樹立政法隊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
要深刻領會、充分認識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重大意義、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和訓詞精神,從講政治高度搞好教育整頓,滋養初心、淬煉靈魂、校準方向,筑牢政治忠誠,增強忠誠核心、維護核心、看齊核心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一、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重要講話精神的深刻內涵
習近平總書記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高度重視,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提出了許多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總書記的講話從重大意義到理念思路,從目標任務到具體舉措,從基本原則到方式方法,系統全面,博大精深、內涵豐富,視野開闊、思想深邃,深刻闡述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充分認識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性。實現中國夢必須要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總書記強調,我們的責任,就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只有把我們黨建設好了,全黨素質提高了、本領增強了,“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才能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才能夢想成真。
深刻領會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必要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黨的建設的重大任務,是增強“四自能力”,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必然要求。總書記深刻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黨的建設的重大任務,是我們黨必須始終高度關注并緊緊抓住不放的重大工作。總書記反復強調,必須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
清醒地認識到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總書記指出,我們黨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到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來認識,是深刻總結了古今中外的歷史教訓的。中國歷史上因為統治集團嚴重腐敗導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當今世界上由于執政黨腐化墮落、嚴重脫離群眾導致失去政權的例子也不勝枚舉啊!如果任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同時,總書記也告誡我們,當前腐敗現象多發,滋生腐敗的土壤存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黨內脫離群眾的現象大量存在,一些問題還相當嚴重,集中表現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上。
習總書記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一是必須嚴肅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總書記強調,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加強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二是必須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總書記反復強調,“八項規定”是一個切入口和動員令,既不是最高標準,更不是最終目的,只是我們改進作風的第一步,是我們作為共產黨人應該做到的基本要求。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下去,善始善終、善作善成,讓人民群眾不斷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三是必須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總書記強調,要嚴格依紀依法查處各類腐敗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又要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各類案件,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四是必須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總書記指出,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領導干部使用權力,使用得對不對,使用得好不好,當然要接受黨和人民監督。總書記高度重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反復強調,沒有健全的制度,權力沒有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腐敗現象就控制不住。要盡快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敗制度體系。五是必須補足理想信念之鈣,做到拒腐防變警鐘長鳴。總書記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總書記語重心長告誡我們,黨的干部必須清正廉潔,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二、當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形勢和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縣委帶領全縣各級黨組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和紀律建設,堅決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久久為功的韌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推進;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忠誠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使命,堅定不移正風肅紀,持之以恒反腐懲惡,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已經形成并鞏固發展,黨風廉政建設形勢整體上呈現穩中向好、持續改善。當然也要清醒的認識到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舊問題沒有徹底解決,新問題仍在不斷冒出,腐敗滋生的土壤仍然存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還未健全,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層次還不夠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依然任重道遠。存在的主要問題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規矩問題。個別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成天把“兩個維護”掛在嘴上,但卻是行動的“矮子”。有的學習貫徹總書記講話精神不及時、不系統、不扎實、不深入,甚至不熟悉“兩個維護”內容,更談不上學以致用、貫徹到位。有的政治意識不強,擔當作為不夠,對待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在落實中央環保督查整改、脫貧攻堅、掃黑除惡等黨中央關心、關注的領域均不同程度存在走過場、敷衍應付等問題。還有個別黨員干部組織觀念淡薄、置黨的紀律規矩不顧,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二)責任問題。管黨治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在黨委黨組,黨組織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從日常監督和審查調查情況來看,部分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未認真學習貫徹《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對肩負的職責認識不深、理解不透、履責不力,對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實,對管轄的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聞不問、放任不管。
(三)作風問題。人心向背看作風,人們對一個政黨的評價最直觀的依據就是其作風的優劣。所以作風問題只有對錯,沒有大小。當前,在作風建設持續高壓態勢下,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面上有所收斂,但并沒有絕跡,而是出現了各種隱形變異。有的虛報多報誤餐、交通補助變相發放津補貼,有的虛列名目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有的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甚至還存在較嚴重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此外,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顯,已成為當前違紀違法問題的主要形式。
(四)腐敗問題。當前,全縣腐敗問題存量仍未見底,增量還需進一步遏制,從近年來查處腐敗案件情況來看,有兩個問題需要特別警惕:一是不收手、不收斂問題。部分腐敗問題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后且延續到黨的十九大后,是不知敬畏、不思悔改,不收手、不收斂的典型。二是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在脫貧攻堅、生態環保、掃黑除惡、民生領域等方面啃食群眾獲得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易發多發。其中,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占比相對較高。
三、汲取政法隊伍違紀違法問題深刻教訓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我縣查處的政法隊伍違紀違法問題暴露出一些黨員干部將本應用于維護公平正義的執法權力,異化成了謀取私利、利益輸送的“私權利”,嚴重侵蝕政法隊伍純潔性、嚴重破壞執法司法的公信力。梳理剖析全縣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違紀違法事實,政法隊伍違紀違法問題主要表現可歸納為三種情形:
(一)甘于圍獵,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有的政法干警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倒在權錢交易泥淖中,默許縱容、袒護包庇違法犯罪問題,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糾,或是辦關系案、金錢案、人情案,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二)濫用職權,執法權淪為牟取私利的工具。有的政法干警紀法意識淡薄,收受好處、接受請托,違規打探案情,為犯罪服刑人員傳遞信息、通風報信,嚴重影響案件偵辦。部分違紀違法的輔警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工資待遇低、自我認同不高,容易被不法分子圍獵,而且圍獵成本不高,多是幾千元錢或是一兩條香煙。
(三)失職瀆職,不正確履行肩負的職責。有的政法干警庸政懶政怠政,履行職責不力,案件偵查過程中該采取強制措施未采取,該調取證據不調取,貽誤案件偵破工作。有的政法干警有案不立、立而不偵、偵而不決,作風不嚴不實,案件調查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力。有的落實監管責任、領導責任不力,對職責范圍內工作疏于監管,對下屬黨員干部疏于教育監督管理,問題叢生,導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政法機關性質特殊、專業性強,權力相對集中,自由裁量權較大,政法干部隊伍違紀違法問題有其特殊性;但深入查找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這些違紀違法問題也具備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共性特征。一是信念不牢。縱觀所有違紀違法問題,無不是放松黨性修養鍛煉、理想信念滑坡動搖,導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所致。理想信念樹立不牢固,禁不住外界誘惑,政治品格不過硬,背離了黨的宗旨,放松了自我要求,一旦恃權輕法、心存僥幸,就會不斷試探紀律的底線,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也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二是作風不正。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八年多了,黨的十九大召開也過去三年多了,但是個別黨員干部仍對黨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聞,不收手、不收斂,與涉黑涉惡人員勾肩搭背、稱兄道弟,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推杯換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由犯罪嫌疑人支付個人消費等問題幾乎出現在每個“保護傘”案件中。正如前文所述,作風問題只有對錯,沒有大小。其本質就在于腐敗問題往往是從幾杯酒、幾頓飯、幾張卡等看似不起眼的作風問題開始的,作風關把不嚴,久而久之就會貪欲膨脹、利欲熏心,喪失黨性原則,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三是為官不為。少數政法干警不作為、不擔當,在其位不謀其事,動力不足不想為、擔當不足不敢為,既缺乏工作的熱情和激情,又沒有打擊違法犯罪的斗爭精神,虛度了自己的年華,貽誤了黨和人民的事業。這些同志有的安于現狀、怕苦怕累,矛盾面前不敢上,風險面前不敢闖,失誤面前不擔責;有的畏首畏尾、患得患失,怕“出事”“惹事”,無原則遷就,無底線退讓,忘記了自己的職責使命;有的沒有好處不愿為,“只講實惠、不講理想,只講索取、不講奉獻”,工作得過且過,沒有好處的臟活累活能躲就躲、能拖就拖。四是辦案不廉。“圍獵”與甘于被“圍獵”交織、違法辦案與利益輸送交織是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顯著特征。執法犯法與金錢交易深度勾連,濫用職權與牟取私利交互作用,有的常年收受涉黑涉惡人員“保護費”,有的利用執法權力主動索取“好處費”,有的病榻之畔收取包庇袒護的黑惡勢力“慰問金”,還有的以“借”之名行“受賄”之實,無論哪種形式,都是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成了牟取私利的工具。
四、正視問題,認清形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同志在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上的講話指出,實行“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促使政法干警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解決“老問題”,防止“新問題”,達到自我凈化、自我革新的目的。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照我縣政法隊伍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深入查擺,主動整改,把自查自糾工作落細落實落到位,做到有問題要正視問題,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主動退繳違紀違法款,給自己、給紀律、給組織,也給家屬親人一個交代。問題查糾深不深入、整改徹不徹底,直接決定著教育整頓的成效,也決定了組織對政法干警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置方式和處置態度。在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部分違紀違法政法干警看到了組織正風肅紀、反腐懲惡的堅定決心,認清形勢,丟掉幻想,回到了相信組織、主動交代的正確道路上來。
堅持“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與組織“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貫方針是一脈相承的,是一以貫之的黨內監督和黨紀工作原則。黨的十二大修改黨章時,增加了黨的紀律一章,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作為執行黨的紀律工作原則要求確定下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一以貫之地堅持了這一原則。2015年和2018年兩次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都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為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的五大原則之一,規定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2016年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也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為黨內監督工作的重要原則。組織對待大多數犯了錯誤的同志,始終堅持把懲治放在次要位置,治病救人才是最終目的。黨員干部犯了錯誤不可怕,關鍵是要相信組織、依靠組織,對在規定時間內主動講清問題的同志,組織會根據錯誤性質、情節后果、主觀態度、處理效果等因素綜合考量,精準運用“四種形態”依紀依法處理,做到“寬嚴相濟”。
認錯悔錯態度非常重要,是組織量紀極其重要的變量,也是考驗黨員干部是否對黨忠誠老實的試金石。犯了錯誤自己不主動交代,一而再、再而三錯失組織給予的機會,性質就完全不同了,組織調查核實后也會給予不一樣處置方式。在審查調查工作實踐中,審查調查對象的認錯態度是評估對其適用“四種形態”中的何種形態的重要因素,這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監察法第三十一條等都作出了具體規定。可以說,認錯悔錯態度直接影響了“四種形態”的相互轉換,而且這種轉換是雙向的,不是單向的。本來是“第四種形態”,但是態度特別好、特別配合,也可以考慮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置。反過來,本來是“第三種形態”,因為態度特別惡劣,也可以按“第四種形態”辦。
特別需要強調的一點,無論是從寬還是從嚴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規為支撐,既要讓那些真心認錯悔錯改錯的人得到從輕、減輕處罰,又要防止處罰從寬無邊、處置從輕無度;更要防止事實和性質認定不準、政策法規適用不當,該轉換形態的不轉換形態,超越了紀法的“嚴尺度”和“大籠子”。正如郭聲琨同志強調的那樣,“自查從寬”是對那些主動自查、主動坦白、真心悔過的干警,依紀依法給予從輕、減輕處理,但“從寬”不是“關照”,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被查從嚴”是對那些拒不主動交代問題的違紀違法干警,堅決依紀依法從嚴查處、絕不姑息,但“從嚴”不是“草率”,不能違反程序造成冤假錯案。
習總書記指出,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政法隊伍是公職人員隊伍中的一支極其重要的力量,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好壞,直接影響全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健康有序發展,關系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我縣的有效實施,是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最后一道保障。全縣政法隊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發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扎實開展好教育整頓工作,堅持從嚴管黨治警,清除害群之馬,整治頑瘴痼疾,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善于斗爭,矢志艱苦奮斗,打造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過硬政法隊伍,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第二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是為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做好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1月印發,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一部《條例》。本《條例》連同總則及其附則在內共分九章三十九條,通篇強調了,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是黨的明確主張。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支持政法各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
在學習了該《條例》后,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法干警,我應當堅定不移的做到以下幾點:1.忠誠黨的領導,堅決擁護人民的根本利益;2.堅定不移的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為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保障體系貢獻自己的力量;3.政法單位依法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確保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權力是明智之舉,我應當恪盡職守堅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4.堅持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做一名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新時代政法干警。
首先,忠誠于黨,以民為本。每個時代都不乏領航者,黨的領導就是我們新時代的領航者,只有忠于黨的領導,堅持以黨的領導為方向,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確保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方向正確的情況下,堅定不移的擁護人民的根本利益,滿足人民對社會、民主、法治、公正、正義、安全、環境等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強廣大人民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只有這樣才能夠讓我們的廣大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條例》給我們帶來的社會福蔭。
其次,護法以恒,坎坷自平。古語云:無規矩不成方圓。制度的建立就是一種規矩的形成,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保障體系,就需要這種制度為其保駕護航,使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保障體系,能夠在這種完善制度內,努力發展、銳意進取,化坎坷為通途,這既有利于保證政法工作的開展,也有利于推動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進步。
再次,普法有度,各司其職。任何一個國家的發展都不是一部或者幾部法律能夠確定其發展方向的,所以要保證一個國家正常有序的發展,必須要將制度落到實處才能推動我們工作的發展。讓我們在未來的工作中,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條例》的制訂在法制保障的橫向和縱向上都做了總體要求,這就為未來各政法機關在國家政法工作建設的發展提供了全方面的制度的保證。所有的政法工作者應當遵循《條例》的指示,以新時代政法工作為中心。堅持道路、目標、目的、分工、隊伍建設要求等基本原則,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恪盡職守,努力前行,以點帶面,推動政法工作的全面發展。
最后,明確思想,大道初成。所有的好的制度的運行都需要堅實的思想基礎。所以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法干警,更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我要堅持在思想上增強法治意識、弘揚法治精神,在實踐中堅決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自覺按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做到帶頭守法、模范守法。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原則,將《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的內容落到實處,以身作則,實現“良法”和“善治”的有機互動,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大道之始,皆起于微末,而成于眾人之志也。《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是國家為助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法治社會發展的我們而制定的規章制度。所以,只有堅持忠誠于黨,夯實思想基礎,恪盡職守,砥礪前行,堅持在制度內為公,制度內執法。也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人民的擁護,才能夠以滿腔的熱血抒寫無悔的人生。
第三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省教育廳直屬機關黨委:
根據(閩教機黨[2012]32號)《關于做好迎接省委組織部等六部門開展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調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黨委高度重視,適時部署安排相關工作,對我校2010年以來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情況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學校黨委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緊密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把服務中心、建設隊伍貫穿始終,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監督作用,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加強班子建設,提高領導水平
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提高班子的執行力和戰斗力。對支委不健全的黨支部,及時按程序做好增補工作;根據《黨章》和《條例》規定,按時開展支部、黨委換屆選舉工作,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1月學校先后完成了支部換屆選舉工作和黨委換屆選舉工作,換屆實施過程操作規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黨組織班子,確保了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二是堅持著眼長遠、統籌推進的原則,不斷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有計劃地開展班子成員業務培訓活動,著力加強基層組織書記的領導水平、改革與發展思路、統攬全局和創新應變的能力。
(二)加強組織建設,夯實黨的基礎
根據《條例》關于基層黨組織設置方面的規定,立足工作實際,合理設置黨支部。2010年針對部分黨員工作崗位變動較大的實際,為保證各支部更好地開展工作,黨委適時對基層黨支部重新進行調整設置,由原先7個增設為8個,并及時根據黨員工作崗位變動情況,適時調整各黨支部組成人員,堅持把黨支部建在科室上,實現了理順關系、整合資源、促進思想政治工作與業務工作的有機結合;按照“五個好黨組織”標準,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黨內組織生活制度,認真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不斷加強黨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圍繞學校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豐富、針對性強、實效性高的黨內活動,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有意義的主題黨日活動,并鼓勵各黨支部在活動的內容、形式、方法上創新,不斷深化主題黨日活動的內涵。
(三)加強黨員管理,提高黨員隊伍素質
嚴格按照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制定學習計劃,分步驟、有計劃地開展好政治理論學習和各項教育活動,促進廣大黨員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水平不斷提高,觀念不斷轉變,工作自覺性不斷增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堅持圍繞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激發黨員黨性意識、服務學校科學發展,以實行“公開承諾”為抓手,以領導點評為著力點,以評選表彰為動力,不斷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扎實鞏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永葆黨員隊伍先進性,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在創先爭優、推動發展和構建文明和諧校園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大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力度,嚴把黨員發展工作質量,全面實行發展黨員工作培訓制、公示制、票決制、審查制、責任追究制,按照“教育好、發展好、管理好”的要求,積極慎重地做好黨員發展工作。2010年以來,經過培養和考察,校黨委共研究通過7名教職員工加入黨組織,成為中共預備黨員;同時,審查批準9名預備黨員按期辦理轉正。學校黨員隊伍得到了進一步的壯大。
(四)加強黨內民主建設,改進作風
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議事規則,定期召開黨委委員會議討論研究創先爭優活動、發展黨員工作、評選表彰、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工作和校園安全穩定等工作的相關事項,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會議制度,切實發揮黨委領導班子整體功能,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決策力、執行力和戰斗力;認真落實《福建理工學校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和《福建理工學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凡屬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人事安排、財務預算、基礎建設等重大事項,均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認真組織開展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和黨員民主評議,化解矛盾,促進交流,增強合力;堅持開展黨員、干部掛鉤聯系班級工作,加強與學生的溝通和聯系,在實踐中錘煉黨性修養;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黨員、干部培訓計劃,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潔從政和艱苦奮斗教育,積極推進校園廉政文化建設,健全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完善黨員干部行為規范;按照《福建理工學校黨務公開實施方案》,全面推進黨務公開工作,對適宜公開的黨的黨務事項通過適當的形式進行了公開,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進一步推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
(五)加強“三建”工作,增強黨的凝聚力
不斷加大黨建帶工建、團建、婦建工作力度,關心和支持工、青、婦工作,堅持每半年聽取專題匯報制度。支持工、青、婦組織根據自身特點按照各自章程獨立自主開展活動;積極發揮工、青、婦組織在黨群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密切黨群關系,做好廣大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他們積極投身學校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切實起到“主力軍”、“生力軍”、“半邊天”的作用。
(六)加大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把黨建工作和活動經費納入學校年度預算,加大資金投入,專項列支,充分保證學校黨組織日常活動的開展;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專職黨務工作人員一名,具體負責黨務工作的落實。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學校黨的建設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政治理論學習和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個別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不夠明顯;三是支部主題黨日活動還不夠豐富。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校將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條例》,緊緊依靠我校各黨支部和全體共產黨員,準確定位,積極作為,努力做到加強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動搖,服務培養合格人才不松勁,維護校園和諧穩定不懈怠,扎實深入、有力有序推進創先爭優活動,著力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第四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一、必須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
牢牢把握檢察機關的政治屬性,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要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旗幟鮮明講政治,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毫不動搖地堅持政治建檢方針,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鑄牢對黨忠誠的政治靈魂,確保檢察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一方面,對黨忠誠,是檢察隊伍的政治靈魂和價值底色,是對檢察機關和廣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檢察機關要始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動搖,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不懈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檢心,用核心價值觀激勵斗志,凝聚攻堅克難的強大力量。加大“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時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只有進一步突出政治建設,永葆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政治本色,檢察隊伍才會倍增強大內生動力,新時代檢察工作才能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要強化“四個意識”,始終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緊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來抓,不斷強化忠誠核心、擁戴核心、維護核心、捍衛核心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切實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要旗幟鮮明講政治。
正如張軍檢察長在多次講話中強調的,檢察機關是政治性極強的業務機關,是業務極強的政治機關。檢察機關旗幟鮮明的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是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政權機關第一位的要求,也是檢察工作最本質的特征、最大的優勢和最根本的保證。在新時期開展檢察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必須將“講政治”這一硬性要求切實落實到具體檢察工作中,落實到日常辦案工作中,落實到接待群眾來訪中。只有注重持續的學習,才能“補足精神之鈣,強壯力量之肌”,才能保證檢察隊伍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增強政治定力,保持忠實可靠,確保檢察工作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正確的方向前進。在當前,就是要圍繞《條例》提出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真心誠意地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適應動態化、信息化的新時期社會特點,切實做到聽民聲、知民意、護民安。以辦案護航發展,以服務助推發展,擔當保障服務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先鋒隊、排頭兵,通過辦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感與滿意度。
三、須堅決執行黨的決策部署。
要嚴格對照《條例》具體工作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面貫徹黨中央及省、市、區委對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針和工作要求,絕對遵守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確保上級黨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單位內得到精準地貫徹執行。要堅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任務落實到位,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等各項黨的制度規定,同時抓好個人所分管的院黨總支及各支部的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的貫徹落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在單位內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要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深入查擺自身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同時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深入開展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持之以恒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確保檢察干警隊伍公正高效廉潔。
四、充分發揮檢察院職能作用。
《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政法工作的開展指明了道路,檢察隊伍能否做到紀律嚴明,事關檢察機關戰斗力,事關黨和檢察機關形象。政法工作性質就決定了政法干警會面對違法違紀和歪風邪氣的直接侵擾,《條例》第八章直接規定了監督和責任,明確了“各級黨委應當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實行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增強監督合力”。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工作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的實現,責任十分重大;檢察干警的能力水平體現著國家法治水平的高低,不能放松要求。一是要以有力的舉措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真正吃透摸準、學懂弄通條例精神,研究制定出符合本院工作實際的有效措施,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在單位落地生根,指導全院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二是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依法嚴懲刑事犯罪,嚴格落實關于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具體要求,維護基層穩定,保障群眾安全。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誠信的法治環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是要以更加有力舉措提升公益訴訟檢察水平,加強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溝通協作,完善公益訴訟與生態損害賠償制度銜接。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辦案領域,在紅色資源和文化遺存保護等方面深度挖掘。四是要以更加有力舉措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深化落實檢察機關聯系企業制度,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打擊侵害民營經濟的各類違法犯罪,維護良好市場經濟秩序,為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經濟轉型發展、優化企業營商環境等提供更多更優檢察產品,為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要積極參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開展清理化解信訪積案專項攻堅活動,著力做好檢察環節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工作,全面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制度,進一步發揮檢察建議在社會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質量的法律監督工作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助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持續不斷地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條例》為鑒,自覺抵御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思想侵蝕,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真正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廉潔從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不忘從檢初心。
第五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在市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有關領導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下,在__鎮黨委政府的精心組織下,20__年1月15至16日“新年看__”暨優秀選調生學習交流會在__會議中心隆重舉行,來自___以及我市的共__名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參加了本次活動。范文先生網
本次活動的主要內容是弘揚__文化,感知__悠久深厚歷史文化背景,了解__鄉鎮經濟發展動態的新思路,促進選調生間相互學習,推動跨地域間發展經驗的交流和人才的互動。整個活動過程安排緊湊有序,效果顯著,圓滿的完成了既定任務,達到了交流學習,促進發展的預期目的。現將選調生學習交流會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落實到位
在20__年11月份征得市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有關領導的同意和支持后,鎮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活動的具體內容。為了貫徹落實選調生交流會的有關精神,我們就活動的開展進行了多方位的前期準備工作。(1)深入研究,進行活動的可行性論證。此次活動為跨地區選調生學習交流,參會者較分散,操作難度大。為此,我們認真研究實際困難及解決方法,不斷征求參會者的意見和建議,從實際出發進行不斷的推敲分析,最終確定了活動是可行的,從而在理論上保證了活動的正常開展。(2)明確活動主題,準確給活動定位。鎮黨委領導結合實際,對如何辦好選調生經驗交流會,更好的開展籌備工作,進行了理性思考和工作摸排。為此,我們確立了本次活動以“人才工作”為基點,以“感知、學習、互補”為主題指導思想,以弘揚__精神,感知__悠久深厚的歷史文化背景,了解__鄉鎮經濟發展動態為思路,努力展現改革中的__政通人和、民主開明的良好形象。通過相互間的交流和探討,促進選調生的培養和成長,推動地區間經驗的交流和人才的互動。(3)反復決策,制定行之有效的計劃方案。在鎮黨委的領導下,我們嚴謹、務實、高效的進行活動的策劃,制定活動的方案。我們于12月上旬拿出方案草稿,在鎮黨委會議上進行討論修改,確定了方案簡潔、樸素、緊湊的風格,于12月底再次修改,并于05年1月8日正式定稿執行。整個方案完全按照定位的'要求,做到了內容豐實,行之有效,從而保證了活動周密有序的進行。(4)組織選派人員,做到萬無一失。嚴格按照既定的方案,我們成立了會務組,對交流會作了具體安排,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召開臨時會議,統一精神,統一進度,著重做到緊扣每一環節。按時向參會人員發出商請函和邀請函,及時向領導匯報進展情況,把問題考慮在前頭,對突發的問題及時解決,努力做好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力爭做到省時、省力、細致、周到。(5)大力做好活動宣傳報道的準備工作。我們會前備好了介紹__、__的文字材料,并在活動中發放給參會人員。同時,積極聯系各新聞媒體,力爭最大限度的進行活動的宣傳報道。
正是由于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高度重注和有效指揮,確保了本次活動的順利籌備。市委組織部青干處的朱磊處長指示活動要考慮得細致周到,要讓大家感到__的熱情和真誠;區組織部的領導認為活動的出發點很好,大力支持;鎮黨委書記丁必煜明確要求工作人員要全力以赴搞好活動。此外,區人事局、區廣播電臺、區管委會等部門的大力支持,對活動的開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參觀內容豐實,開闊視野
16日上午,來自不同地區的___位選調生先后參觀了______等我市亮點工程,__的飛速發展深深的觸動了每位與會人員的心。看到我市的巨大變化,__同志認為,__很美,__的規劃是大手筆的,__的城市和道路建設是高規格的,能來__參觀學習很激動。__區委組織部的__同志感慨的表示,我市發展的長遠規劃令人敬佩,是良好的招商引資效果帶動了城市的發展。在__基層鄉鎮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的劉冬同志明確表示,我市招商的力度更大,政策更寬松,特別是招商的理念深入人心,__領導十分重視和關心人才的培養,的確給__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整個參觀過程緊湊有序,內容豐實,富有成效。選調生們第一次大范圍多角度的了解__,認識__,感知__,在增強了感性認識的同時,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加深了理性的思維。
三、交流會氣氛熱烈,富有成效
16日下午,與會人員在__會議中心舉行了氣氛熱烈的交流座談會,大家暢所欲言,充分交流了地區間經濟發展和招商引資的實踐經驗,以及在基層工作鍛煉的心得體會。
__鎮黨委書記詳細介紹了近年來__鎮“工業強鎮、調整富鎮、商貿活鎮、科技興鎮、畜禽大鎮”五大戰略的實施情況,強調了思想改革的重要性,提出社會的發展以及個人的發展都要解放思想,與時懼進,勇于開拓,善于創新。__鎮黨委副書記在交流會中希望參會選調生自身準確定位,調整心態,保持清醒的頭腦,無怨無悔的塌實苦干,在實踐中善于學習、勇于學習、努力學習,爭取早日成才。在談到各自在基層的實踐體會時,__縣法院的__說:“基層干部是黨和政府形象的代表,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十分重要,作為選調生要耐住寂寞和艱苦,努力做到以人為本,好好經營自己,有信心有決心刻苦鍛煉,認真實踐,盡快的成長成熟起來……”__講道:“我在基層工作只有五個月,感覺基層群眾需要解決的事情很多很多。我曾經向領導建議修建一小段道路,幫助群眾解決進出難的問題,建議被領導采納,現在路已經修好,能為基層的人民盡一份力我感到很興奮……”__選調生__會中談到:“我在鎮政府黨政辦工作。每天發報紙,接接電話,感覺十分無聊。曾覺得是否自己選錯了人生道路,但通過今天的交流和學習,感覺可能大家就是要在這種環境中去錘煉,所以今后一定會改變自己的工作態度。”……
整個交流會務實熱烈,富有成效,會議確立了“學習、開拓、交流”的主旋律,大家一致認為在基層工作要有六心即決心、誠心、熱心、虛心、耐心、信心,要沉下心來,懷揣著一顆平常心,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努力鍛煉實踐,全身心的為基層服務。
四、媒體大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本次交流會充分展現了我市“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以人為本的精神理念,大力弘揚了__精神,各大媒體相繼報道。
__電視臺“記者視點”欄目全程跟蹤拍攝并在__電視新聞上播報,__日報、__電臺、__電臺也相繼報道了活動情況,此外自揚子晚報、新華日報也送去宣傳報道稿件,力爭全方位的進行活動宣傳,新聞媒體的大力支持為本次交流會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五、活動的成效與不足
本次活動震憾力大,影響深刻,大力弘揚了__精神,突出了__“以人為本”的人才理念,使廣大選調生深層次的認識、感知了我市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了解了我市鄉鎮經濟發展動態的思路,在選調生們心中樹立了改革中的__政通人和、民主開明的良好形象。與會人員充分的肯定了這種跨地區的實踐交流活動受益匪淺,總結了經驗,開拓了思路,增長了見識,提升了自我意識,創新了學習思維,推動了地區間人才的互動,為選調生的培養實踐提供了很好的平臺和帶動示范作用,為地區間的交流和人才工作的開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此次交流會由于一些客觀原因造成了在時間的安排上略顯倉促,沒有及時緊密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活動總結不及時等,在此檢討,請求批評,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失誤,不斷提高。
第六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把抓好省委專項督查反饋問題整改,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牢不牢固、“四個自信”堅不堅定、“兩個維護”到不到位的重要標尺,迅速行動、直面問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決心態度、更實的整改措施、更實的工作作風,確保省委專項督查反饋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到位,為金溪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保障。
二、整改原則
(一)強化政治站位。堅決準確對標對表省委、市委、縣委關于督查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把抓好整改工作與圍繞“好人主義之害”開展的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緊密結合,切實增強問題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杜絕虛假式整改、表面式整改、應付式整改及整改不力等突出問題,全面推進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二)壓實主體責任。要把主體責任扛起來,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強化屬地整改工作的部署調度和組織領導,各股室要進一步強化本系統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導。
(三)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對照省委專項督查整改任務清單,制定任務圖,制定時間表,堅持問題導向、清單管理、舉一反三,做到整改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
三、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學習《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方式方法單一,深度解讀、交流研討不夠,學用結合有差距。
整改措施:1、加大學習力度。進一步完善學習計劃,進一步加強《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的學習力度。通過黨委會、班子會、黨委理論中心組等對《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進行再學習、再傳達,切實提升學習貫徹《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結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宣講,將《條例》作為干部輪訓的內容;2、深化學習效果。結合學習“好人主義之害”解放思想大討論、黨建規范化建設等活動,將《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作為我局政治理論學習重要內容,推動各級黨員采取自學與集中學習、線上與線下、讀書班與專題輔導相結合,認真開展學習,撰寫心得體會,切實將《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精神轉化為推動全縣政法各項工作的務實行動;3、創新學習方式。充分利用新媒體、視頻等載體加強《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的學習,通過集中學習、講黨課、講紅色故事、交流研討等方式,豐富“請出來”、走出去的學習方式,進一步強化學習效果,擴大學習覆蓋面。4、強化政法系統學習。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進一步抓好政法系統《條例》、省委《實施細則》學習交流研討,不斷提升學習效果,確保學深悟透。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2、宣傳主要面向政法系統,沒有充分發揮微信、微博等新媒體作用,擴大社會宣傳面。訪談時,有的領導同志直言“感覺學習貫徹《條例》是政法口的事,其他系統有領導認為事不關己”。
整改措施:1、豐富宣傳載體。充分發揮中國金溪網、書香金溪App和金溪發布、金溪黨建、清廉金溪微信公眾號等縣內主流媒體,加大《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宣傳力度,不斷擴大社會宣傳,營造濃厚氛圍;通過QQ群、微信群等新媒體,加大對《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宣傳力度;2、拓寬宣傳渠道。組織基層政法力量,走社區、入鄉村、進企業,采取發放宣傳單、張貼宣傳欄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在全縣廣泛開展宣傳。3、明確宣傳責任。要將貫徹落實《條例》及省委《實施細則》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及平安建設考評工作中,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切實增強黨員干部學習貫徹《條例》及省委《實施細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通過向社會各界宣傳,切實改變一些同志認為的“感覺學習貫徹《條例》是政法口的事,其他系統有領導認為事不關己”等錯誤認識。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3、健全落實政治輪訓制度有差距。
整改措施:1、健全落實政治輪訓制度。2、結合“好人主義之害”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開展專題黨課宣講活動。3、將開展政治輪訓列入政治督察和重大事項報告內容,納入平安建設工作范疇。
整改時限:2020年9月底
4、各級綜治信息平臺只是縱向連接,沒有實現橫向與各部門連接,匯集的信息不能向職能部門分發交辦。
整改措施:1、確保橫向到邊。開通與綜治責任單位的橫向聯通,確保綜治網格信息平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確保綜治網格信息平臺真正運轉起來。2、確保高效運轉。建立健全有關信息報送、督辦、分流、反饋等制度,實現橫向與各部門連接,確保綜治信息平臺發揮作用。
整改時限:2020年11月底
5、請示報告重大事項不夠及時、規范,普遍存在重口頭、輕書面的現象。
整改措施:1、遵守請示報告制度。認真執行中共金溪縣委辦公室關于《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明確請示報告要求,嚴格請示報告紀律。我局黨委向縣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和匯報重要工作,一般應當同時抄報縣委政法委。2、明確請示報告要求。對需要由縣委決定和批準的重大事項,應當提前請示;遇有突發性重大問題,應當及時請示報告;情況緊急必須臨機處置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職盡責,并及時進行后續請示報告;階段性重大事項,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常態性重大事項,按半年或者年度報告。3、嚴格請示報告紀律。請示報告應當根據重大事項類型和緩急程度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涉密事項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6、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仍要加強,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問題沒有徹底根治,為民服務思想還需提升。
整改措施:1、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好人主義之害”解放思想大討論,切實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教育、自查自糾等,不斷加強紀律作風建設。2、進一步加強與縣紀委、監委溝通,堅決整治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問題,并形成政法干部隊伍監督管理長效制度。3、繼續開展一系列作風建設明察暗訪,確保政法隊伍作風明顯改善。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與政治督察和紀律作風巡查結合起來。重點對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方向、黨內政治生活等情況開展政治督察,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黨紀、警風警紀等情況進行紀律作風巡查,綜合治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違規立案、越權管轄、刑訊逼供、超期羈押、濫用強制措施等失職瀆職行為,著力解決司法不公、辦人情案關系等問題,推動執法司法作風持續好轉,切實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成立以黨委書記秦曉東同志為組長,副局長陳雪標、副局長傅力揚、黨委委員胡志輝、黨委委員付潔清、黨委委員周耀輝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委員胡志輝同志兼任,具體牽頭督促抓好各項整改措施落實,確保整改工作有序推進。要按照整改工作任務分工,認真承擔本地本系統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黨委書記作為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堅持全程領導、全面把關,從本級抓起,以上率下查問題、定措施、抓整改、促落實。要對照整改工作任務清單,抓緊研究針對性整改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到位,推動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2、堅持問題導向,狠抓整改落實。各股室要強化項目化推進,找準每個問題的切入點,明確責任主體、進度時限和工作措施,實行清單調度、銷號管理。要健全落實跟蹤督辦機制,對整改工作進行動態管理、跟蹤調度,堅決防止前緊后松、虎頭蛇尾,防止在整改中產生新的突出問題。
3、嚴肅監督問責,務求取得實效。各股室要嚴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傳導壓力、推動落實,確保實現預期目標。對整改工作聚焦不準、進度滯后、措施不力的,通過督辦、約談、問責等多種方式,推動履職盡責。對在整改工作中不嚴不細不實,敷衍應付甚至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責任。要將專項督查整改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工作中,推動整改工作往實里走、往深里走。
第七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4月1日,縣委書記、縣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張渭主持召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學習教育環節總結暨查糾整改環節啟動會議。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張宣朝,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王永剛,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保衛,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譚會黨參加會議。
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政法隊伍建設作出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為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相關部門要繼續提高政治判斷力、領悟力、執行力,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把教育整頓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從4月開始,教育整頓進入查糾整改環節,各相關單位要劍指問題、動真碰硬,圍繞教育整頓與黨史學習教育結合、與激勵政法隊伍干事創業履職擔當結合,不斷豐富學習載體,開展好英模教育,確保學習教育取得實效;要聚焦六大頑癥痼疾,扎實做好談心談話、自查自糾、線索核查、組織查處等工作;要強化宣傳,暢通渠道,及時總結報送工作特色亮點,充分展示我縣政法機關正風肅紀反腐強警的決心力度,樹立政法隊伍正面形象。
第八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為迅速貫徹落實全市重點工作會議精神,市公安局專門召開局長辦公會,在認真學習省委書記徐光春蒞許視察發表重要講話的基礎上,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周密措施,促推全市經濟建設。
一是建立局領導分包企業制度。市公安局將市本級100家重點企業分組,由市局領導進行分包、定期走訪,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聽取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與企業的聯系溝通,與企業同舟共濟,共渡難關。市局要求公安機關各級領導牢固樹立服務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識,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千方百計地為企業解難事、辦實事,幫助他們渡過難關。同時完善民警聯系企業、走訪企業制度,全力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二是建立企業周邊環境打防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企業所屬的轄區派出所負責做好企業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工作,組建巡邏防范小組,采取走訪和巡防相結合的工作方法,消除影響企業安全生產的不安定因素,嚴厲打擊盜搶企業物資、擾亂企業秩序、破壞企業生產等涉企違法犯罪行為,最大限度的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周邊環境問題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企業應對危機,搶抓發展機遇,實現健康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三是打防并舉,為抗旱澆麥提供安全保障。,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水利設施違法犯罪活動,并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警力積極與農業、水利、電力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切實加強電力、水利設施安全保護、巡護工作力度,對在抗旱澆麥期間發生的盜竊、搶劫、哄搶電力、水利設施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確保抗旱澆麥工作順利進行。
四是全警動員,積極投身抗旱澆麥工作。由局領導帶隊,組織市局機關民警和消防官兵深入到長葛市和尚橋鎮,組成抗旱澆麥服務隊,對缺乏勞力、缺少農機具的農戶,積極組織開展幫扶活動,確保抗旱澆麥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同時,依法處理好涉及“三農”的經濟社會關系,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農民投身抗旱澆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千方百計地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繁榮。
五是以“兩轉兩提”為基點,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治安防控網絡,為企業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大局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第九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為迅速貫徹落實市委第十二次黨代會等系列重要會議和畢寶文廳長重要講話精神,1月10日,鶴崗市公安局召開全市公安機關貫徹落實市委第十二次黨代會等系列重要會議和畢寶文廳長重要講話精神工作會議,對節日期間安保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進。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政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會議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姜濤主持。
會上,市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姜濤傳達了市委第十二次黨代會、市委第十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和王秋實市長的政府工作報告精神。
市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玉斌傳達了1月5日全省公安機關視頻會議精神,并對近期省內幾起違紀案件進行通報。
會議指出,市委第十二次黨代會確定了實施“生態立市、產業強市、開放活市、人才興市”四大戰略,培育和發展“綠色礦業、生態農業、文化旅游、外貿物流、戰略新興”五大產業,提出了“認真、實干、創新”的鶴崗核心精神,是我們做好今后一個時期工作的思想燈塔和行動指南。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抓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一要精心組織。通過召開專題理論學習會議、開辟學習專欄等形式,在全局上下形成學習貫徹會議精神的濃厚氛圍。二要深入學習。各單位“一把手”要發揮表率作用,把學習成果轉化為謀劃發展的正確思路。三要學以致用。要把學習貫徹 會議精神與扎實抓好當前維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相結合,形成推動公安的強大動力。
會議強調,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到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的復雜性,扎實做好各項安保維穩工作,繼續保持我市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秩序持續平穩的良好態勢,為“春節”、“兩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一要全力確保政治安定。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重點人員、群體穩控,加大情報信息收集研判,及時預警預控。突出領導接訪,將信訪人穩控在當地,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訪行為。二要全力提升打擊實效。扎實開展好打擊“盜搶騙”等各類專項行動,對發生的命案、重特大案件要堅持合成作戰,快偵、快破,消除影響。三要全力強化動態防控。強化社會面防控,提高見警率、盤查率和現場查獲率。強化重點部位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對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揚言報復社會等重點人員,要掌握行蹤軌跡,嚴防發生個人極端暴力案件。四要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集中收繳流散于社會面的各類槍支彈藥,確保不發生涉槍涉爆案件。重點整治交通違法犯罪行為,嚴防群死群傷重特大交通事故。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堅決予以整改。做好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嚴防發生擁擠踩踏等惡性事故,五要全力做好“一制度、兩規定”落實工作。節日期間,實行主要領導24小時值班帶班和請銷假制度,主要領導要在崗在位,對各類突發事件和輿情及時處置。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黑龍江省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記錄儀配備使用管理規定》和《黑龍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盤問檢查規定》要求,規范執法,依法履行職責。
會議要求,各級黨組織必須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真正把黨建工作抓起來。一要落實從嚴治黨的責任。各級黨組織書記,要負起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二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要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為契機,落實好“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等制度,做到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三是要從嚴干部管理。要下決心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對觸規違法的民警,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讓廣大民警受到教育和警示。四是要做到守紀律、講規矩。要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從組織決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五是要做“四有”領導干部。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要按照總書記的要求,始終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
市局在鶴黨委委員,市局機關(直屬)各部門副科以上領導,武警、邊防、消防支隊負責人在市局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分縣局、交警支隊主要領導及科所隊長在各分會場收聽收看會議。
第十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組織召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會議,就進一步貫徹落實講話精神和公安部、省公安廳5月9日上午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作安排部署。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文生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一年來,保山市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省公安廳黨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講話精神,攻堅克難,開拓創新,各項工作取得長足發展。全市公安機關以最高的標準、最實的措施、最嚴的紀律,圓滿完成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慶等重大安保任務,特別是在今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廣大公安民警、輔警為全市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作出不懈努力。
會議強調,從當前看,全市公安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全市公安機關要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毫不動搖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深化法治公安建設、走改革強警之路、鍛造“四個鐵一般”過硬鐵軍,為奮力推動保山公安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會上還傳達了保山市紀委四屆五次全會精神,保山市公安局相關部門領導作交流發言。該局黨委班子成員,各部門、直屬分局、市森林公安局主要領導參加會議。
第十一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做好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省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
第三條政法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領導政法單位依法履行專政職能、管理職能、服務職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徑。
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實現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重要組織形式。
政法單位是黨領導下從事政法工作的專門力量,主要包括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法學會等單位。
第四條全省政法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決捍衛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支持政法單位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確保政法隊伍全面正確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使命。
第五條全省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開展工作,推進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設,推動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要職責,為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條全省政法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三)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四)堅持服務和保障大局,為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保持社會長期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六)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這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準確行使人民民主專政職能。
(七)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八)堅持改革創新,建設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運行體制機制。
(九)政法單位依法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確保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權力。
(十)堅持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建設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新時代政法隊伍。
第二章地方黨委對政法工作的領導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領導本地區政法工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針,堅決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以貫徹黨中央精神為前提,對本地區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項,落實領導責任:
(一)統籌政法工作中事關維護國家安全特別是以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項。
(二)統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健全完善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穩定形勢分析研判和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及時妥善處理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事項和突發事件。
(三)建立健全地方黨委統一領導、多部門參與的省、市、縣三級平安建設工作機制,統籌政法單位和相關部門資源力量,推進本地區平安建設工作。
(四)統籌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實行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同獎懲。
(五)推動政法單位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營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為吉林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服務保障。
(六)組織實施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領域改革方案,推動完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運行體制機制。
(七)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民主協商、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八)完善黨委、紀檢監察機關、黨委政法委員會對政法單位的監督機制,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九)加強黨對政法隊伍建設的領導,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法單位主抓、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的政法隊伍建設工作格局。
(十)改善執法司法條件,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滿足政法工作形勢和任務的需要。
(十一)推動完善和落實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職、開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完善工資待遇制度,落實撫恤優待政策。
(十二)本地區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第九條嚴格執行地方各級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局長易地交流任職制度,對政法單位重要副職以及在執法司法關鍵崗位、人財物重點崗位的干部實行有計劃輪崗交流。完善政法干部培養鍛煉規劃,搭建政法領導干部交流任職平臺,推動政法領導干部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交流任職。
第十條市(州)和縣(市、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財物由省統一管理后,同級黨委及其政法委員會對政法單位的思想、政治領導關系不變。
第三章黨委政法委員會的領導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設置政法委員會。黨委政法委員會由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組成,黨委政法委員會書記由同級黨委常委擔任,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專(兼)職副書記,委員由同級政法單位、武警部隊及軍(分)區(武裝部)相關負責同志兼任。
第十二條黨委政法委員會在黨委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應當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帶頭依法依規辦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主要職責任務是:
(一)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輪訓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研究協調政法單位之間、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地方之間重大事項,統一政法單位思想和行動。
(三)組織開展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協助黨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指導政法單位持續深化改革,組織研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五)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政法工作情況動態,落實平安建設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協調指導政法單位和相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六)加強對政法工作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安全穩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工作。
(七)支持和監督政法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調查分析執法司法中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指導推動政法單位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制度,針對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治理,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銜接和協作配合機制,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密切配合,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八)發揮了解政法干部的優勢,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配合做好政法單位領導干部考察、管理等工作,派員參加黨委組織部門對同級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并對考核等次評定提出意見建議;協助黨委組織部門有計劃地培養優秀政法年輕干部。
(九)協助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好對政法單位人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及時妥善辦理紀檢監察機關委托辦理、協助調查事項,建立健全問題線索移送、協助審查調查等機制。
(十)落實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全面依法治省領導機構的決策部署,支持配合其辦事機構工作。指導政法單位加強國家政治安全問題的戰略研究和法治吉林建設問題研究,提出建議和工作意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維護政治安全工作和執法司法相關工作。
(十一)掌握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辦理、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和宣傳報道等相關工作。
(十二)加強對同級法學會的領導和管理,推進和支持法學會參與立法、執法、司法、普法等法治領域的工作。
(十三)完成黨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三條黨委政法委員會指導、支持、督促政法單位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指導下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工作。
第十四條鄉鎮(街道)黨組織配備政法委員,在鄉鎮(街道)黨組織領導和縣(市、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由縣(市、區)黨委管理,任免前征求縣(市、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意見,任職期間享受政法委機關工作津貼。
政法委員負責指導、統籌、協調鄉鎮(街道)政法工作,支持政法單位及其派出機構開展工作,推動和加強所在鄉鎮(街道)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政法隊伍建設等工作,協助鄉鎮(街道)黨組織做好基層社會治理有關工作。
第十五條省、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臺,由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和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負責工作統籌、政策指導。要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建設國家標準,加強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建設,健全完善社會治理首問負責、協作配合、工作例會、情況報告、應急聯動、考核評價等工作制度。
第四章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的領導
第十六條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政法工作的領導,貫徹黨中央關于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針,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發揮好領導作用。主要職責任務是:
(一)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維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
(二)遵守和實施憲法法律,帶頭依法履職,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
(三)研究影響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處理的原則、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動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執法司法政策,提高執法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本單位或者本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六)完成上級黨組(黨委)和黨委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七條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建立健全在執法辦案中發揮領導作用制度、黨組(黨委)成員依照工作程序參與重要業務和重要決策制度,增強黨組(黨委)及其成員政治領導和依法履職本領,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第五章請示報告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和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按照黨中央和省委關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和匯報重要工作,一般應當同時抄報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
第十九條省委政法委員會、省直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及時向省委請示以下事項:
(一)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措施、關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事項。
(二)維護國家安全特別是以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項。
(三)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工作決定的重要情況和問題,需要作出調整的政策措施。
(四)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五)政法工作改革方案、重要立法建議。
(六)擬出臺的政法隊伍建設重大政策措施。(七)政法工作重大活動、重要政策的宣傳報道口徑,新聞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中的全局性問題和不易把握的問題。
(八)擬以省委名義舉辦會議或者印發文件。(九)擬集中開展的重大專項執法司法活動。(十)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省委政法委員會、省直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及時向省委報告以下事項:
(一)黨中央和省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項貫徹落實重要進展和結果情況。
(二)對影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報告。
(三)政法工作中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突發、敏感案(事)件和重大涉外、涉港澳臺、涉軍案(事)件處理情況。
(四)加強全省或本系統政法隊伍建設的重大舉措。
(五)本單位本系統重要干部人事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情況。
(六)半年和年度工作情況。
(七)政法領域重要改革、重大專項工作落實推進情況。
(八)省委要求報告的其他事項。
政法工作總體情況、省委政法委員會牽頭辦理或者統籌協調的重大事項情況,由省委政法委員會統一報告省委,省直政法單位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第二十一條省直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市(州)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向省委政法委員會請示如下重要事項:
(一)涉及全省政法工作大局、需要提請省委政法委員會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
(二)有關地方、部門之間存在分歧,經反復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需要省委政法委員會協調的重要事項。
(三)有關政法領域改革方案、措施。
(四)出臺執法司法政策性文件,提出涉及體制和政策調整的立法建議。
(五)省委交辦的重大事項和需要省委政法委員會統籌研究把握政策、原則的重要事項。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國家安全特別是政治安全等重要事項的相關政策措施問題。
(七)擬以省委政法委員會名義舉辦會議或者印發文件,擬召開的系統性重要會議,上級機關在我省召開的重要會議、舉辦的重大活動。
(八)省直政法各單位黨組(黨委)擬向上級黨組織推薦的領導干部人選、擬樹立的重大先進典型。
(九)應當向省委政法委員會請示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二條省直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市(州)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向省委政法委員會報告如下重要事項:
(一)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
(二)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關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況。
(三)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員會及省委政法委員會工作部署、指示和決定情況。
(四)重大工作部署及推進情況,年度工作計劃及半年、年度工作總結。
(五)政法領域改革部署及推進情況。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國家安全特別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項處理情況,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和重大突發、敏感案(事)件和重大涉外案(事)件處理情況,重要政法輿情處理情況。
(七)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政法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情況。
(八)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政法干警重大違紀違法情況。
(九)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出臺涉及政法工作的重要文件。
(十)其他需要向省委政法委員會報告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市(州)、縣(市、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每年應當向同級黨委報告全面工作情況,遇有重要情況及時請示報告。
市(州)、縣(市、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參照本細則有關規定,確定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下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或政法委員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的范圍、內容和程序等。
第六章決策和執行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健全完善政法工作決策機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在各自職責權限范圍內,及時對以下事項研究作出決定、決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黨委政法委員會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項。
(二)下級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三)本單位在履行職責中需要決策的事項。決策時,應當先行調查研究,提出適當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按照規定提請相關會議討論和決定。
第二十五條對于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全省各級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提出請示報告的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在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過程中,認為原請示報告事宜需要作出調整的,必須按照誰決策、誰審批的原則,報原決策單位審批,但在批準前應當堅決執行。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建立健全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政法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政法工作總體部署,至少聽取一次政法工作全面報告,及時聽取重要工作、重要事項專題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在本地區帶頭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并指導、督促黨委政法委員會和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做好相關工作的貫徹執行。
第二十八條黨委政法委員會實行全體會議制度,討論和決定職責范圍內的政法工作重要事項。政法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政法委員會書記召集和主持,時間和議題由政法委員會書記確定,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隨時召開。
第二十九條黨委政法委員會必須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同級黨委、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的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并發揮統籌協調職能作用,協助黨委指導、督促有關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下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堅決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推動工作落實。
第三十條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召開黨組(黨委)會議,討論和決定本單位或者本系統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重大事項;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確保工作落實。
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成員對黨組(黨委)集體決策應當堅決執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行。
第七章監督和責任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實行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增強監督合力。
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指導、推動政法單位制定政法干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各類辦案組織、辦案人員職責權限,健全類案指引、案件質量評估、司法業績考核、錯案責任倒查等制度機制,建立健全與執法司法權運行機制相適應的監督制約體系,構建權責清晰的執法司法責任體系,完善程序化、平臺化、公開化管理監督方式。
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依法依規將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務政務公開范圍,編制執法司法信息公開目錄,完善信息公開披露制度,依法有序推進審判執行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司法行政公開、獄(所)務公開,完善政法單位之間監督制約機制,確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監督和約束環境下推進。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加強對政法工作全面情況和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
(一)黨委應當加強對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下一級黨委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特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必要時開展巡視巡察,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二)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督察、執法監督、紀律作風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機制,派員參加黨委巡視巡察機構對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的巡視巡察,全面推進政法工作特別是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三)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建立健全向批準其成立的黨委全面述職制度和重大決策執行情況的督查反饋機制,確保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在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得到貫徹落實。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加強對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下一級黨委常委會履職情況的考評考核,其結果作為對有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一)結合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會等,定期檢查和考評考核黨委政法委員會履職情況。
(二)建立健全聽取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述職制度,加強對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班子及其成員履職情況考評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級黨委常委會領導開展工作情況時,注重了解領導開展政法工作情況。
第三十四條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委員述職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員履職情況,及時提出指導意見。黨委政法委員會委員述職每年度進行一次,由黨委政法委員會組織實施。
第三十五條黨委政法委員會派員列席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及時掌握政法單位年度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總體情況,及時指出發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第三十六條黨委政法委員會在統籌推動政法單位開展常態執法司法規范化檢查中,對發現的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及其成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或者政法干警執法司法中的突出問題,應當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強執法司法制度建設,保證全面正確履行職責。
第三十七條有關地方和部門領導干部在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中,違反本實施細則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度規定職責的,視情節輕重,由黨委政法委員會進行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或者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實施細則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第三十九條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第一條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做好新時代黑龍江政法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黨內法規、法律,結合全省政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實施辦法適用于全省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
第三條全省政法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支持政法單位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要職責。
全省政法工作主要任務是:著眼于維護國家“五大安全”、加快推進“六個強省”建設,推進平安黑龍江、法治黑龍江建設,推動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為黑龍江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必須堅決擁護黨中央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聽從黨中央指揮,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針,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規定落實領導責任。
黨委政法委員會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履行職責,指導、支持、督促政法單位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指導下級黨委政法委員會開展工作。
政法單位黨組(黨委)領導本單位或者本系統政法工作,完善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議事規則和決策機制,確保黨組(黨委)成員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參與重大決策制定、重大疑難敏感案件討論、重要執法司法工作部署,加強對重要業務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鄉鎮(街道)黨(工)委配備政法委員,在鄉鎮(街道)黨(工)委領導和縣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鄉鎮(街道)政法委員一般在同級黨(工)委委員中明確1名委員專任或者兼任,也可以由同級黨(工)委副書記兼任,選拔任用時應當注意聽取縣級黨委政法委員會的意見。
鄉鎮(街道)政法委員按照《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職責任務規定》履行職責和承擔任務。
鄉鎮(街道)政法委員享受政法委機關工作津貼。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按照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就本地區重大政法工作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省(市、縣)、處理重大突發案(事)件等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黨委請示報告。
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就貫徹執行黨中央、上級和同級黨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和指示等事項,按照有關要求及時請示報告。
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項和匯報重要工作,一般應當同時抄報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討論決定政法工作重大事項,應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決策時,應當經過調查研究、征求意見、風險評估、合法合規性審查等程序。
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在各自職責權限范圍內,應當及時對貫徹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和指示等重要事項和下級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以及本單位在履行職責中需要決策的事項,作出決定、決策部署或者指示。
第八條對于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在本地區帶頭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和指示等事項,并指導、督促本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和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做好貫徹執行工作。
黨委政法委員會協助黨委指導、督促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做好貫徹執行工作,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指導、督促下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做好貫徹執行工作。
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做好本單位或者本系統貫徹執行工作。
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建立健全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將政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至少聽取1次政法工作全面報告,及時聽取重要工作、重要事項專題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建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應當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加強對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下一級黨委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特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必要時開展巡視巡察,并將巡視巡察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實行垂直管理的省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巡察工作。
第十一條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每年應當向批準其設立的黨委全面述職,報告黨組(黨委)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情況。述職采取現場述職或者書面述職的方式進行。述職結束后,黨委向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提出工作意見。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結合黨委政法委員會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會等,定期檢查和考評考核黨委政法委員會履職情況;聽取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述職,加強對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及其成員履職情況考評考核;考核下一級黨委常委會履職情況時,注重了解領導開展政法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委政法委員會,建立多部門參與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鄉鎮(街道)黨(工)委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平安建設各項工作。
建立完善的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落實“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原則,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格局。
第十四條加強省市縣鄉四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建設,實現規范化、標準化運行,健全完善社會治理首問負責、協作配合、情況報告、應急聯動、考核評價等工作制度,形成平安聯創、矛盾聯調、問題聯治工作格局。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一體建設,深入推進訴源治理、非訴銜接、檢調對接、訪調對接、公調對接等工作,推動律師、第三方社會組織等力量參與矛盾化解。
第十五條建立政治輪訓制度,堅持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首要任務,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緊緊圍繞“政法姓黨”這個根本,切實加強政治理論、黨性修養、理想信念和職業精神教育,教育引導全省政法干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健全省委政法委員會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和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分級負責、協調統一的政治輪訓工作機制。政治輪訓堅持全員普遍教育,以全省政法系統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優秀年輕干部為重點,以組織調訓、脫產培訓為主,在職自學、網絡培訓為輔,采取常規輪訓和集中調訓相結合的方式常態化進行。
第十六條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發揮黨委政法委員會熟悉了解政法干部的優勢,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在向同級黨委提出干部調整配備建議時,應當征求同級黨委分管政法工作領導同志意見;黨委組織部門對政法單位領導干部人選進行考察時,應當有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同志參加;政法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選拔任用干部,在向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后,抄報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任免黨委政法委員會書記,應當由同級黨委書面征求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的意見;任免黨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在向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的同時,抄報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
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派員列席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注重了解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領導班子成員對照檢查中就重大決策部署、重大案(事)件、重大輿情等工作落實情況。
第十七條黨委政法委員會協助黨委對政法單位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協助紀檢監察機關對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領導干部進行監督檢查,協助紀檢監察機關對政法單位黨員干部涉嫌違紀,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需要追究紀律或者法律責任的進行審查調查。
第十八條完善落實黨委政法委員會對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的政治督察制度。重點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兩個維護”,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同級黨委決定、決策部署和指示,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加強政法單位黨的建設等情況進行督察。
黨委政法委員會應當制定政治督察計劃,每5年對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全部督察一遍。政治督察采取定期督察、專項督察與即時督察相結合的方式,督察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被督察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評先表彰等的重要參考。政治督察可以與黨委巡視巡察結合進行。
第十九條黨委政法委員會綜合運用執法巡查、案件評查、個案督查、專項檢查等形式,加強對政法單位執法司法活動規范性及執法司法權運行的全面監督。對執法司法問題突出的政法單位、地區進行專項督查,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監督和支持政法單位依法及時查辦有重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指導協調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健全完善黨委政法委員會對政法單位紀律作風進行督查巡查工作機制。黨委政法委員會常態化開展紀律作風督查巡查工作,指導和督促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紀律作風督查巡查采取綜合與專項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聽取匯報、集體約談或者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案件評查、明察暗訪等方式開展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移送發現的問題線索。
第二十一條黨委政法委員會實行全體會議制度,主要討論和決定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同級黨委要求,研究部署本地區政法工作、重大改革方案、政法單位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等重大事項。黨委政法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書記召集并主持,每半年召開1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開。黨委政法委機關負責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執行情況,責任部門、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報告辦理落實情況。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黨委政法委員會委員述職制度。黨委政法委員會委員每年就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履行崗位職責、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等情況,向所在黨委政法委員會述職。
述職采取現場述職或者書面述職的方式進行。黨委政法委員會通過述職全面了解掌握委員履職情況,及時提出指導意見。
第二十三條省委政法委員會統籌協調、加快推進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和刑事涉案財物管理平臺建設與應用,實現省級層面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推動信息技術與執法司法活動深度融合。
第二十四條有關地方和部門領導干部在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中,違反《條例》、有關黨內法規制度和本實施辦法規定職責的,視情節輕重,由黨委政法委員會進行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或者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實施辦法的具體解釋工作由省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第二十六條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省發布的有關政法工作的規定,凡與本實施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根據區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為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做好新時代黑龍江政法工作,我院積極組織全體黨員干警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和《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現將我院貫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安排部署和學習宣傳情況
自《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頒布以來,我院按照《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充分利用黨組會議、中層干部例會、“三會一課”等形式,開展多層次、全覆蓋的學習活動,原原本本學習《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深刻領會《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精神實質,并將《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列入黨員干警自學的主要內容。截至目前,共組織《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學習、研討、培訓達3場次,參與學習的黨員干警達160余人次。同時利用本院內網全文發布《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及我省實施辦法,為干警印發《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及我省實施辦法的學習資料,營造學習氛圍,做到線上線下人人參與、隨手可學。
二、貫徹落實情況
1、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訂、完善了《梨樹區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黨支部工作的意見》《梨樹區法院組織生活會制度》《梨樹區法院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制度》,強調旗幟鮮明講政治、公道正派講正氣、坦誠相見講團結、積極進取講學習、任勞任怨講服務、淡泊名利講奉獻、不折不扣講紀律、艱苦奮斗講廉潔等八條規定。
2、黨組集中抓大事、議大事、謀大事。機關各庭科室提交黨組討論的議題必須是重大事項,不能事無巨細報黨組決定,影響黨組議事決策質量。黨組討論和決定事項,堅決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對于重大事項、重要問題,黨組充分聽取黨員群眾意見,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黨組每季度聽機關各庭科室工作落實情況匯報。
3、結合工作實際制訂了2020年黨建工作計劃、明確了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意識形態工作要點。同時梳理主體責任清單、監督責任清單和崗位風險點23個,制訂措施15條,開展廉政談話2次。
4、結合我局原職工王棟違紀違法案開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動,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導全體黨員干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打造忠誠、為民、尚法、擔當的司法行政隊伍。
5、落實黨建促發展工作。由黨組書記、副書記、副院長帶頭到防疫卡點、企業、鄉村開展黨支部共建活動2次,講黨課2次,進行走訪慰問和提供司法服務。
6、全面落實了“三會一課”“兩學一做”和“主題黨日”等基本制度。黨支部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分專題學習活動,通過“學習強國”、“龍江先鋒”等平臺,進行自主學習。同時積極響應區委區政府的號召,組織黨員干警參加春季愛國衛生運動和義務植樹活動。同時,將理論學習與主題教育結合起來,“十一”期間,黨支部還組織黨員干部參加省市法院書畫攝影展覽,觀看《奪冠》、《金剛川》等革命影片,到海林楊子榮烈士墓,緬懷學習英雄事跡,接受革命教育,重溫入黨誓詞,強化責任擔當。
7、修訂完善請示報告制度。推進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制訂完善《中共梨樹區法院黨組關于重大事項向區委請示報告的規定》,2020年上半年主動向區委、區委政法委、市中院報告3次黨組工作情況,確保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
三、貫徹落實中存在問題困難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問題
工作上更多地著眼于落實上級任務、完成年度目標、推進當前工作,對事關審判執行工作長遠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缺乏長期性、戰略性的謀劃研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中心組學習為龍頭,以黨員干警特別是領導干部為重點,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主要內容,創新理論學習方式,豐富理論學習內容,不斷完善落實好理論學習活動。持續開展好支部工作,完善好“三會一課”“兩學一做”和“主題黨日”等基本制度。
2、繼續推進反腐倡廉教育,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利用黨員大會、主題黨日和干部例會,加強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教育。認真組織全體黨員干警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加強法院隊伍自身建設。采取行之有效、生動活潑的教育方式,通過開展學習討論、觀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動,不斷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業務技術水平,增強服務意識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識和抵御不正之風的能力,全面加強法院的自身建設。
3、找準工作重點,引導全院黨員干警切實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把絕對忠誠作為首要的政治原則、政治本色、政治品質。
4、加強信息報送和收集,及時總結工作中好的做法,借鑒其他單位的先進經驗,努力改進和加強黨建工作,深入推進標準化黨支部建設,打造特色亮點,展示法院隊伍新形象。
第十四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為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扎實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
全省政法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把黨的絕對領導落實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全省縣級以上黨委要以貫徹黨中央精神為前提,落實對本地區政法工作的領導責任,發揮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則、管干部作用,統籌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社會治理創新、全面依法治省、政法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要堅持穩中求進,統籌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完善落實黨委議穩制度,健全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事項和突發事件。要推動政法單位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營造產權平等、交易公平、監管統一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強黨委政法委的領導和管理
各級黨委政法委作為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應當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帶頭依法依規辦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鄉鎮(街道)黨組織配備政法委員,在鄉鎮(街道)黨組織領導和縣級黨委政法委指導下開展工作。
各級黨委政法委要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輪訓和政治督察制度。要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全面履職,推進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設,建立健全平安建設工作領導機制、政治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穩聯席會議制度等工作制度機制,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要職責。要加強對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協助黨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項工作。要落實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一體推進市縣鄉村四級社會治理創新試點。要落實政法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政法宣傳輿論陣地管理。要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的工作統籌和政策指導,推動形成平安聯創、矛盾聯調、問題聯治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
各級黨委政法委要貫徹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研究協調政法單位之間、政法單位和有關部門、地方之間有關重大事項,統一政法單位思想和行動。要指導、支持、督促政法單位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依法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正確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權力,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要指導和推動政法單位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加強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協助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落實派員列席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要落實中央和全省各級國家安全領導機構、全面依法治國領導機構的決策部署,支持配合其辦事機構工作,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維護政治安全工作和執法司法相關工作。
三、發揮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領導作用
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在領導和組織本單位或者本系統開展政法工作中,要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針,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帶頭依法履職,推動深化改革,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要堅持黨組(黨委)領導作用與領導班子依法履職相統一,建立健全在執法辦案中發揮領導作用、黨組(黨委)成員依照工作程序參與重要業務和重要決策等相關制度,提高黨組(黨委)及其成員政治領導和依法履職的能力,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四、嚴格請示報告制度
各級黨委、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要按照黨中央和省委關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各級黨委要按規定向上一級黨委請示報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項。各級黨委政法委要按規定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黨委政法委請示報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項。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要按規定向同級黨委和黨委政法委請示報告本單位或者本系統政法工作的重大事項。
各級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同級黨委請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推進政法領域改革、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等重大事項,報告貫徹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重大敏感和突發案(事)件辦理、重大專項工作開展情況和全面工作情況等重大事項。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和匯報重要工作,一般應當同時抄報同級黨委政法委。各級黨委政法委參照上一級黨委政法委有關規定,確定同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下級黨委政法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范圍、內容和程序等。
五、提高決策和執行水平
各級黨委、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在各自職責權限范圍內,對涉及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黨委政法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項,下級黨委、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本單位在履行職責中需要決策的事項進行決策時,應當先行調查研究,提出適當方案,聽取各方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按規定提請相關會議討論和決定。
各級黨委應當建立健全委員會全體會議或者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將政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重大問題。各級黨委政法委實行全體會議制度,由黨委政法委書記或由其委托的副書記主持,討論和決定職責范圍內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項。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召開黨組(黨委)會議,討論和決定本單位或者本系統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重大事項。
各級黨委應當在本地區帶頭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關于政法工作的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并指導、督促黨委政法委和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做好貫徹執行相關工作。各級黨委政法委應當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同級黨委、上級黨委政法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并發揮統籌協調職能作用,協助黨委指導、督促有關政法單位黨組(黨委)、下級黨委政法委堅決執行,推動工作落實。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決策部署、指示等事項,確保工作落實。
六、切實強化監督
各級黨委要將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內監督體系,實行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構建全面覆蓋、有效銜接的工作機制。要加強對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下一級黨委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必要時開展巡視巡察,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要加強對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和下一級黨委常委會履職情況的考評考核,將結果作為對有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各級黨委政法委要指導、推動政法單位建立健全與執法司法權運行機制相適應的監督制約體系,構建權責清晰的執法司法責任體系,完善程序化、平臺化、公開化管理監督方式。要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督察、綜治督導、執法監督、紀律作風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機制,建立健全委員述職制度,全面推進政法工作貫徹落實。要在統籌推動政法單位開展常態執法司法規范化檢查中,加大對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及其成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或者政法干警執法司法突出問題督促整改力度,加強執法司法制度建設,保證全面正確履行職責。對在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中,違反《條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度規定職責的有關地方和部門領導干部,視情節輕重,由黨委政法委進行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或者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應當依法依規將政法工作情況納入黨務政務公開范圍,完善政法單位之間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向批準其設立的黨委全面述職制度和重大決策執行情況的督查反饋機制,確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監督和約束環境下推進。
七、加強組織保障
各級黨委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精心組織學習培訓,采取各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政法戰線黨員干部全面準確掌握《條例》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善于運用《條例》指導推動政法工作。各級黨委要把《條例》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領導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政法委和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要發揮主力軍作用,綜合運用舉辦專題研討班、網絡大講堂等方式,組織開展政法領導干部培訓,深入基層開展宣講、宣傳活動,推動《條例》學習貫徹引向深入。
各級黨委要統籌推進貫徹落實《條例》的各項工作。各級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協調,細化完善措施,強化督導檢查,推動重點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條例》有效落實。各市州黨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單位要結合實際,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方案,采取務實有效措施,確保落地見效。
各級黨委要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堅持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標準,把握“五個過硬”總要求,加強對政法隊伍建設的領導,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法單位主抓、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的政法隊伍建設工作格局,推動改善執法司法條件,完善和落實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職、開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努力建設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隊伍,推動新時代湖南政法工作邁上新臺階。
第十五篇: 政法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為深入學xxxxxx重要訓詞精神,貫徹公安部教育整頓和自治區部署,按照公安機關“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活動要求,現將支部存在的問題查擺剖析如下,請同志們積極給予批評指正。
一是領會精神不徹底。黨支部是抓大事、議大事的,起著管方向的作用。但就目前來看,基層派出所黨支部對民警黨員學xx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及歷次全會精神和《中國共產黨黨章》等不深入,沒有掌握精神實質,難以理清思路,抓不住重點,無從下手,胸中無數。工作中,也就只能零敲碎打,不能從日常瑣事中解脫出來,存在打亂仗、亂打仗的現象。
二是重業務輕黨建。黨建工作是無形的,與訓練、執法執勤、行管等有形的工作相比,是軟指標、軟任務,搞好搞壞影響不大,沒有必要放在首要位置,沒有認識到基層派出所黨支部建設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工作中,存在精力不集中,工作被動應付,時緊時松等現象。
三是部分支部成員自身素質不高。有的成員不能夠深刻理解和領會黨務工作的重要意義,雖然“在其位”,但缺位的現象比較普遍;有的成員參與集體決策的意識不夠強,興趣不夠濃,積極性不太高。
四是缺乏創新意識。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化,各項公安工作從指導思想到中心任務等都無時無刻地不在發生變化,進入新時代,黨支部建設也必須圍繞這種變化,不斷開拓創新,積極探索新途徑、新方法、新路子,充分調動民警積極性,才能與之適應。
結合以上四點問題,通過分析原因,認真反思,我們進一步明確了基層派出所黨支部建設的方向,我們第x黨支部已經召開兩次會議,決定從以下四個方面改進支部工作:
一是強化第x黨支部班子建設。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班子的強弱,決定著建設質量。我們第x支部的成員班子思想素質過硬、工作能力強、自身形象好;是一個凝聚力強、思想開放、奮發向上、相對穩定的黨支部班子,我們將全面提高黨支部成員能力,指導搞好支部“一班人”的團結。
二是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撰寫學習筆記。理論是實踐的基礎,當前重點是提高支部成員的整體素質。接下來,我們將搞好政治理論學習,緊密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把理論學習的效果轉化為工作能力。同時,搞好本職業務學習,努力學習黨的有關知識以及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并把理論學習與實際工作結合起來,用所學的理論知識指導工作實踐,解決實際問題,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三是抓好黨員隊伍建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每一個黨員的工作性質,建立黨員隊伍目標管理機制,確定每一個黨員在一定時間內的工作目標,并以責任制的形式進行管理和考核,把黨的約束性與黨員的自覺性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激勵黨員自覺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以提高綜合素質,增強業務能力為目的,加大黨員隊伍教育培訓力度,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以黨課為載體,不斷改革教育培訓方式,改進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法,探索新形勢下黨員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基層黨員、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質。不斷健全組織生活制度,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四是落實好定期交流分析制度。xx、xx、xx三所黨員和民警要充分利用“三會一課”、進紅色教育基地參觀學習等形式,組織支部黨員集中匯報工作情況,撰寫心得體會,交流工作經驗,剖析工作難題,研究工作措施,達到相互學習、取長補短、開闊眼界、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的目的。通過交流,做到警力聯動,達到快速反應,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目的。建立相關的檢查、講評、獎懲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講評、經驗交流,最終推動第x黨支部向著正確、健康、豐富有效的道路前進,真正起到戰斗堡壘的作用。




